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餐飲安全應急預案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處置各類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帶來的危害,近期,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四項舉措,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防范工作,構筑應急管理的防護屏障,確保轄區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一是積極做好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的制訂和修訂工作。為推進藥品、醫療器械應急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了《市重大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明確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啟動應急預案、事故調查處置等工作流程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主要職責等,確保各級組織分工明確,責任到位。食品方面組織人員對《市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進行了重新修訂,主要在市、鄉二級食品安全應急演練的基礎上,對原手冊的內容進行充實和完善,著重突出預案的操作性和規范性。操作手冊的制定和修改為積極有效應對突發食品、藥械安全事故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強重點環節安全預警工作。我局著重構建食品藥品安全預警機制,根據季節特點和隱患分析情況,通過媒體適時預警信息。20**年6月份,我局根據北京查獲的假藥生產團伙通過電話購物、快遞公司送貨案件,及時預警通告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非正規渠道的藥品;分別在7月份、國慶中秋節前與衛生部門共同了“高溫季節謹防食物中毒”、“國慶中秋黃金周餐飲食品安全預警”等預警通告,衛生部門還開通了餐飲食品安全短信平臺。通過以上舉措切實將食品藥械安全工作由“事后處置”向“事前防范”轉變。
三是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在春節、“五一”、兒童節、國慶等重要節日來臨前,組織人員到景區、學校食堂及周邊飲食攤點等進行節前食品藥品安全檢查,并牽頭開展“暗察暗訪”活動。我市副市長張勇海多次帶隊開展節前市場食品藥品安全狀況檢查和景區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專項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出具監督整改意見書,責令業主限時抓好整改,相關部門、科室及時回訪,督促整改到位,確保節日期間不發生安全事故。
四是加強宣傳提升公眾防范意識。通過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媒體和組織參加科普宣傳活動,在學校社區舉辦講座等載體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普及公眾食品藥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防范意識,確保在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準確地向監管部門報告,并能積極進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帶來的危害和影響.
一、進一步完善了安全生產責任制
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加強安全生產制度體系建設。各醫療衛生單位把安全生產納入全年總體規劃中,統一部署、同步推進,按照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嚴格問責制度。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按照縣安監局的要求,將上級下達的指標分解成責任狀,逐級簽訂,層層落實。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狀的要求,對2015年度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嚴格考核和獎懲。
二、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醫療衛生單位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配備相應的監管人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形成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安監隊伍的監管能力和執法水平,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加大了醫院等公共安全設施建設,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重大隱患整改,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三、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與執法行動
以醫療、食品衛生、公共場所等為重點,制定了各專項工作方案,深入開展了專項整治和安全生產執法行動,著力規范安全生產秩序。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的決定》,全面加強了對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工作,實行劃片包干,責任到人,突出重點,掛牌監督,量化管理。做好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打擊非法行醫等專項行動,對民營醫療機構和城鄉結合部醫療服務日常的執法檢查8次;從業人員體檢321人,發放健康證199人,健康證率100%、受理衛生許可證102戶,許可審驗率分別達98%。完成年度衛生抽檢任務;規范各類衛生執法文書,做好春、秋季學前學校食品、飲水衛生監督檢查。全縣共檢查餐飲食品攤點單位1032家(次),出動執法人員159人次,檢查縣城餐飲單位(食堂)500家次,公共場所140戶(次),持證率98%,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建立率78%;原料管理合格率91%,食品攤點300余戶,衛生制度上墻率95%,對違反衛生法規的經營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其中沒收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食品3類6種價值1200元;對3戶衛生差的餐飲單位進行了健康知識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限期整改3家。加強系統內部機動車輛管理,教育駕駛員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堅決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在廣東再次出現非典后,昨天,中國商業聯合會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商業服務業企業啟動防范疫情預案,保證消費者春節期間的消費安全。
通知要求各商業、服務業企業應當依照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國家標準,立即組織安全衛生檢查,及時制訂和啟動防范險(疫)情應急預案,切實做到有備無患。通知說,廣州等南方城市的商業、服務業企業在春節期間可以在經營場所啟動入口測溫設施;餐飲企業應強化環境消毒和餐具消毒。其他城市的商業、服務業企業也應加強營業人員的健康檢查,餐飲企業應繼續大力提倡分餐制。
通知重申企業不得經營、消費者不要食用野生動物,商業、服務業企業不走私、不販運、不非法加工、制作、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飯店、餐飲企業應嚴禁購買、宰殺、烹制、出售果子貍、老鼠、獾、貉等容易傳染疫病的野生動物食品。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確保我縣各種節會、慶典活動的食品安全為中心,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和運行機制,加大監管力度,強化責任落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扎實做好重大活動期間的食品供應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為全縣群眾提供放心的飲食環境。
(二)工作目標:建立食品供應保障體系,確保重大活動期間的食品供應;建立完善“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保障體系和可追溯體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以及餐飲接待單位的監管,確保不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著力加強全縣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深入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全縣食品安全形勢穩定,確保節慶活動期間全縣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食品供應工作
1.切實做好食品供應保障工作。有關部門積極與餐飲接待單位溝通協調,盡快掌握大宗食品、食品原料的供應和備用的基地、企業、供應商情況,確保食品充足供應,做好食品供應應急預案。
2.確保全縣食品市場正常供應工作。重點抓好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糧、油、米、面、肉、蛋、奶、菜和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協調大型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做好必要儲備,保證重大活動期間全縣食品供應充足、市場穩定。
(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加強餐飲接待單位的監管。對有關活動確定的餐飲接待單位實行派員駐點監管,制定駐點監管工作規范,明確監管重點內容,強化監管責任,加強跟蹤檢查指導。與接待單位簽定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督促各接待單位制定具體接待方案,建立健全內部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食品采購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相關餐飲衛生標準和操作規范,嚴格落實食品及食品原料進貨驗收和企業自檢制度,嚴防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實行現場檢測監控及留樣備查制度,發現有毒、有害和劣質食品,按規定程序處理,并追溯源頭。加強對清真等民族食品的監管,認真做好清真食品的準備工作,督促餐飲企業根據不同民族習俗提供相應的食品服務。加強生活飲用水監督監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2.切實加強大宗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監管。嚴格落實大宗食品及食品原料生產基地、企業和供應商的第一責任。相關監管部門要與向餐飲接待單位提供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簽定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監督并督促其建立健全內部食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加強現場監測;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批批檢驗、合格出廠的要求,嚴防不合格食品進入餐飲接待單位。
3.著力抓好全縣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按照《全縣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要求,迅速行動,嚴格執法,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營造濃厚的法制環境和氛圍,堅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活動。要嚴格執行日常巡查、監督抽檢和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嚴格執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及退市工作。嚴把每個關口,嚴控每個細節,切實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加強旅游景區(點)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市場流通和餐飲消費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全面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切實保障游客飲食安全,確保全縣食品安全形勢穩定。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加大對食品的抽樣檢驗力度,對存在較高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風險警示,確保對各種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控制、早處置。
2.認真做好食品供應應急準備工作。建立食品市場運行監測報告制度,加強食品生產儲備管理,建立重要食品的儲備基地,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情況下的食品供應。
3.切實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準備充足的應急值守力量,做好應急組織、人員、技術和物資準備。按照《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確定的原則,健全完善各個監管部門的應急預案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完善應急機制,切實提高突發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17日前)
對重大節會期間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各自監管職能和職責分工,制定完善具體工作實施方案,組建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明確專門處室、專人負責,層層分解落實任務目標,保證各項工作全面啟動、平穩運行。
(二)節前整治階段(9月17日-9月23日)
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和本方案確定的重點目標任務,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企業自查與執法檢查相結合、專項檢查與督導檢查相結合,加大工作力度,強化保障措施,不留死角,不走過場,
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著重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落實:
1.企業自查。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督促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和餐飲服務單位,對照有關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認真開展全面自查。
2.全面整治。在企業自查自糾整改的基礎上,各部門全面分析食品供應、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現狀,深入了解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隱患,確定整治工作的范圍和重點。組織開展拉網式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指導企業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取得實效。對整改后仍然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查處;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依法從重、從快查處,確保全縣食品市場秩序規范。
3.督導檢查。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分別對企業自查、全面整治和節日食品安全開展督導檢查,要對各餐飲接待單位和重點旅游景區(點)進行明查暗訪,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限期在9月25日前完成整改,對限期內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三)保障階段(9月23日-10月7日)
嚴格實行食品供應、食品安全監管信息日報告、重大事件隨時報告和24小時值班制度。全面加強對餐飲接待單位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巡回檢查和督導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重大活動期間食品供應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此項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狠抓責任落實。各部門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著力健全完善工作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細化任務分工,強化工作措施,切實做到人員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要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層層分解落實任務目標。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監管工作不落實,造成事故或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三)強化協調配合。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認真履行職責,主動配合、團結協作、嚴守紀律。要加強信息管理和溝通,及時收集整理、匯總分析食品供應、食品安全信息,確保重大活動期間信息渠道暢通、報送及時,實現信息互通和共享。
(四)抓好督導檢查。各部門要加強對相關工作的歸口指導與督查,確保環節監管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品種要采取定期督導檢查和不定期暗查暗訪等有效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對已部署的工作要抓緊、抓細、抓實,切實抓出成效;對工作的薄弱環節要拿出具體措施,認真加以整改,確保工作不留死角、萬無一失。
一、主要目標
*年我縣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標是:爭取新建省給農業標準示范區3個以上;大型蔬菜生產基地自產農產品的農藥超標率不能超過去年,且穩中有降;自產畜產品的“瘦肉精”檢測平均下降0.1-0.2個百分點;全縣符合生產許可條件的28類食品生產企業獲生產許可證達95%以上(獲證企業包括正在申辦的企業);縣城農貿市場全面實施市場食品準入管理,食品批發市場、超市全面推行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學校及中心鎮的中學全面量化分級管理在去年70%的基礎上增加10個百分點;提高全縣生豬定點屠宰普及率,縣城和鄉鎮生豬定點屠宰普及率分別達80%和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重點抓好六個專項整治
1、開展“白板豬”專項整治。從7月中旬開始,在全縣開展一場以打擊“白板豬”為主要內容的肉食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從源頭、流通、消費三個環節入手,對全縣的生豬屠宰點進行清理整頓,對私屠濫宰和販賣“白板豬”的窩點予以徹底取締,對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采購、使用非定點屠宰場肉產品的經營和餐飲單位、個人,集中力量予以堅決打擊。同時,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加大宣傳,動員全民參與打擊“白板豬”,切實保障我縣人民食肉安全。
2、開展酒類市場整治。加大對無證照酒坊的打擊力度;堅決查處使用甲醇、合成乙醇和工業酒精等非糧食作為原材料釀造、勾兌散裝白酒的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無證照制售白酒的窩點。
3、開展鹽業市場專項整治。整頓規范鹽業市場秩序,打擊私鹽交易,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和銷售假昌小包裝食鹽、非食用鹽、非碘鹽和不合格碘鹽的行為。檢查食鹽生產環節,加強對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監督。
以上3項工作由縣經貿局牽頭負責,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衛生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等部門實施。
4、開展集體食堂食品衛生專項整治。由縣衛生部門制定全縣專項整治方案,各鎮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加大對集體堂食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對餐飲業及學校、廠礦、機關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檢查和監督,對學校周邊地區飲食攤點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無證經營及超范圍經營的攤點,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建立和完善開辦者的相關責任制,對餐飲業和學校食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此項工作由縣衛生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5、繼續開展兒童食品專項整治。以鄉鎮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檢查地區,學校周邊餐飲檔、食品加工經營單位為重點檢查單位,乳及乳制品、冷凍飲品、膨化食品、果凍、餅干及糕點為重點檢查品種,依法查處制假售假、摻雜使假及經銷不合格、過期變質、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保質期、未經檢驗和來源不明的食品等違法行為,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兒童食品生產加工、經營點,切實加強兒童食品監管薄弱環節整治和規范。
6、組織開展豆制品專項整治。重點對城區市場銷售及以酒樓、食堂為主要供應對象的加工單位進行整治,嚴格實施豆制品市場準入工作。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生產、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產不合格豆制品行為。敦促餐飲業和集體供餐配送單位與合法豆制品加工企業簽訂供貨協議,從源頭上保證豆制品的質量安全。
以上2項工作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農業局、縣衛生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等部門按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二)突出抓好農村食品安全
1、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等各個環節的監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廣大農村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館和學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農村市場的假冒偽劣食品。
2、推進農村食品安全流通網、監管責任網和群眾監督網建設。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一會兩站”。推行建立農村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隊伍,填補監管空白。
以上2項工作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縣農業局、縣衛生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三)狠抓農產品污染源頭治理
1、深入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行動。開展良好農業規范(GAP)和認證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力爭全縣達到認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55個以上。
2、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繼續開展種植產品農藥殘留、畜產品“瘦肉精”和水產品“氯霉素”等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促進農產品污染源頭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信息。
3、深入開展對農業生產環境、投入品、生產過程的治理。繼續推行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的相關計劃,推廣使用高效低殘農藥、獸藥。認真執行國家、省關于禁用限用農藥和獸(漁)藥物的規定,健全農業投入品采購、使用檔案記錄制度,開展對農產品生產中使用違禁藥物的專項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使用違禁藥物的行為。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監管,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強化服務指導,提高農民科學選購和使用農資水平。
以上3項工作由縣農業局牽頭負責,會同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等部門實施。
(四)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監管
1、嚴格對食品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繼續做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廠點的普查建檔工作,嚴格證后監管,依法查處無證生產企業,對發現有生產假冒偽劣、摻雜摻假食品違法行為的獲證企業,要堅決依法吊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認真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監督抽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嚴格出廠檢驗。按照省質監局的部署,加快實施食品包裝材料、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市場準入制度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備案制度。進一步完善區域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實現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理。
2、深入開展食品執法打假工作。各鎮政府要按照《河源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實施方案》(河府辦[*]82號)的要求,認真總結本轄區*年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情況,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今年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的工作重點,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米、面、油、桶裝水為重點產品,以作坊式加工點、有制假記錄、無標生產和質量衛生不穩定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以及無證照生產企業為重點對象,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加工業的整頓工作。尤其針對食品小企業和小作坊,要組織研究提出具體監管意見和措施,并抓好落實。要專門針對無證照(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生產食品的違法現象,積極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有效遏制無證無照或者證照不齊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縣定期監督檢驗和重點監督抽查的食品要覆蓋25種以上。規范食品標簽標志,加強對非食品原料的風險監測,嚴厲打擊以非食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食品制假售假違法行為。推動食品標準建設,提高企業標準化意識。
以上2項工作由縣質監局牽頭負責,會同縣衛生局、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等部門實施。
(五)進一步整治和規范食品流通環節經營秩序
1、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要嚴把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準入關,始終堅持先證后照,堅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各地要對涉及食品生產、銷售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主要內容包括證照是否齊全有效、經營事項與登記事項是否一致、年檢和驗照是否通過等。
2、加強市場食品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食品質量準入體系,逐步擴大對食品的日常監測和快速檢測的覆蓋面,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設備,完善食品安全監測數據直報點制度。各鎮要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省工商局關于*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場日常監管力度,開展重區域、經營者自律承諾和節日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辦食品違法案件。加強對食品退市的監管。
3、繼續深入推進我縣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各地要在*-*年推行食品準入管理工作的基礎上,繼續深入做好擴面、鞏固、提高工作。要按照市場食品準入管理目標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目標任務按時按質完成。同時,對已實施準入管理的市場、超市,要組織“回頭看”,進一步完善準入管理制度,提高準入管理水平。
4、繼續推進“三綠工程”(綠色通道、綠色市場、綠色消費),確保上市銷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質好、手續全。
以上4項工作由縣工商局牽頭負責,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經貿局、縣衛生局、縣農業局、縣質監局等部門實施。
(六)加強食品衛生許可和監督
1、繼續推進“食品安全行動計劃”,貫徹實施《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嚴格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單位衛生許可方面的規范和要求,加大食品衛生監督抽檢力度,加強對兒童食品和餐飲業的衛生檢查。
2、開展衛生許可專項整治。嚴格衛生許可證的發放審核和監督。在*年8月底前,對轄區內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瓶(桶)裝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產企業和學生營養餐飲配送單位的衛生許可情況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依法予以查處。
3、開展農村食品衛生專項整治。以農村集貿市場定型包裝食品和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強食品衛生監督檢查,查處無衛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和食品經營的違法行為。各重大節日期間全縣分別開展集中監督執法行動。
4、加強集體食堂的監管。各單位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的協調、合作,加大對集體食堂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和完善開辦者的相關責任制。
5、加強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要組織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單位的監督檢查,強化衛生許可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重點檢查食品添加劑生產單位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的情況。開展對蜜餞、醬腌菜、冷凍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產企業使用防腐劑、色素和甜味劑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規范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以兒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為重點,加大抽檢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在兒童食品中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以上5項工作由縣衛生局牽頭負責,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等部門實施。
(七)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1、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啟動縣、鎮2級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和重點企業的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網絡建設。繼續配合國家、省有關部門開展乳制品、豬肉、香精香料、甜味劑等品種的信息主動收集、分析工作。結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點品種和環節,選擇重要危害因子開展食品安全調查與評價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全面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廣東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河源市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完善事故處理機制。相關部門要確定各級事故應急責任人,嚴格執行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項措施,對延誤事故處理時機、行政不作為等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積極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求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訪督查制度。
3、加強對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的監督檢查,選擇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品種,總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規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監控能力,對食品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加大監察力度,尤其要抓好對大案要案的督辦和查處,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與協作機制。
以上3項工作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實施。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的具體行動計劃,并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7月中旬至11月中旬,按照方案要求,全面開展整治工作。
(三)總結驗收階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認真做好自我檢查驗收和工作總結,縣政府組織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和綜合評價。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鎮、各部門要按照權責明確、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荼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逐級分解落實,逐級考核,確保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鎮、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有關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規定,簽訂責任書,將責任層層落實到鄉鎮、街道、社區、村委會;縣經貿局、縣農業局、縣衛生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等職能部門要與各自監管范圍的食品企業簽訂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
(二)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有效監管
結合實際開展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積極推進食品安全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和試點工作,在條件適宜的地區、行業開展試點,探索綜合監督與信用體系建設相結合、銷地與產地全鏈條監管、中心城市與生產基地共建軍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的新路子。
一、基本情況
(一)自然災害方面:1月3日11時10分左右,我鎮村村民因焚燒秸稈引起意外森林火警,鎮政府及時組織當地村民上山撲火,在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的同時,從附近村發動村民和民兵應急隊伍共120人參與到撲救火警中,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撲救火勢被撲滅。縣森林公安介入對此次火警案件的調查處理,此次火警未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二)安全事故方面:今年我鎮共發生7起意外死亡事故,交通事故死亡4起,溺水死亡1起,食用野生蘑菇死亡1起,意外傷亡1起。
(三)公共衛生事件方面: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鎮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預案》、《鎮食品藥品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等法律、法規和預案,認真做好防控傳染病和疾病流行工作,全年均未發生重大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社會安全事件方面:今年總體社會平穩,沒有發生公共安全事件。
二、總結評估
2014年,我鎮按照縣關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要求,完善應急管理組織和責任體系,科學修編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強化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妥善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減少了各類突發事件損失,確保了全鎮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組織領導。根據上級有關要求,我們按照立足現實、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成立了由鎮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各村委會、相關各站所為成員的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籌指揮、協調全鎮應急管理工作的開展。配備了鄉鎮應急救援隊伍,各村也建立了應急救援隊伍。明確了應急管理工作人員,自上而下地建立了應急管理工作網絡,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二是部門互動,工作到位。全鎮各級各部門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各部門都能夠各司其責,協調一致,密切配合,妥善處置。三是信息暢通,反應靈敏。基本做到了在第一時間內準確掌握全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確保了全鎮的突發公共事件發現得早,處置得及時。四是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失責追究制度。針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上報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力等情況,建立追究制度,確保各項責任制度的落實。
(二)預案管理。在廣泛聽取專家、管理部門和一線工作同志的意見的基礎上,針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認真研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規律,完善和修訂《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鎮應急物資儲備制度》等一系列應急預案,不斷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切實開展預案演練、評估工作。
(三)應急隊伍建設及演練方面。為適應應急管理新的形勢的需要,我鎮在原有基礎上,組建了森林防火應急隊、治安巡防隊、等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并組織非煤礦山應急救援演練1次、消防演練1次,森林防火演練1次。各個應急隊伍在應對災害中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四)監測預警方面。一是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切實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二是進一步加強水利、衛生等部門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健全各類災害、事故的監測預報網絡,提高預測預報準確性和時效性;三是促進應急管理工作從被動應對轉向源頭管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的發生率。2014年對全鎮企業檢查11次,整改隱患16條。切實加強了對鄉村、企業、學校、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旅游景區等重要部位的應急管理工作,形成鎮、村一體的監測網絡。
(五)應急處置方面。一是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組織指導。二是各部門應急處置及時得力。8月份,我鎮村迪祥組村民夫婦誤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發生后,我鎮主要領導親自到場,按照應急預案,鎮、村多方聯動將傷者及時送往醫院醫治,并對其家屬做好安撫工作,在了解該家庭屬困難家庭后,鎮政府又想方設法為其籌措醫療資金,以解決該家庭的實際困難。
(六)科普宣教方面。一是廣泛開展科普宣教活動。公安、教育、土地、司法等有關部門廣泛開展減災、安全生產、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發放宣傳材料6000余份。出黑板報15期。二是深入組織應急管理業務培訓。對員、森林火災應急隊伍、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員、反信息員等進行應急管理業務培訓11次。
三、工作建議
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管理工作是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對政府行政能力、執政能力的考驗。防范各種事件的發生和處置帶來的損失,還是一項需要探索的工作。建議重點做好“三個規范”。
(一)規范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本著立足實際、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充實和加強應急管理機構。應急辦要有編制、有人員、有經費等。
(二)規范預案體系建設。根據“統一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確定各類專項預案編制計劃,確保預案基本覆蓋本地主要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做到預案先行,防范在前。
(三)規范監測預警制度建設。著力培植基層信息員隊伍,針對重點區域、群體、行業、部位設立安全員、信息員,形成以基層群眾為主體的安全信息網絡;加強對基層信息員的培訓,確保信息報告及時、準確、簡潔。
四、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經過:
2014年8月份,我鎮村迪祥組村民夫婦誤食野生蘑菇中毒事故發生后,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向我鎮主要領導匯報,鎮主要領導親自到場,按照應急預案,鎮、村多方聯動及時將夫婦送往市人民醫院搶救,雖經努力搶救,但是本人因誤食毒蘑菇數量較多中毒身亡,的妻子被救活后住院治療,并對其家屬做好安撫工作,在了解該家庭屬困難家庭后,鎮政府又想方設法為其籌措醫療資金,以解決該家庭的實際困難。
案例分析:
一是事故發生的原因:每年七月份梅雨季節以后,我鎮山區野生蘑菇較多,其中有部分蘑菇是劇毒蘑菇,由于農村六十多歲以上的老人有在這個季節采食野生蘑菇的習慣,再加上辨別是否有毒的方法簡單,一是通過外觀辨別,即通過觀察野生蘑菇的外表顏色是否鮮艷來判斷是否劇毒。二是在煮野蘑菇時在蘑菇湯中加入黃豆或大蒜,通過查看黃豆和大蒜的顏色來辨別是否劇毒。這都是一些老的方法和經驗,現在這些方法對部分毒蘑菇已經失效,導致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汲取的教訓:從這次誤食毒蘑菇事故導致一死一傷來看,我們作為當地政府汲取以下兩點教訓:(一)宣傳教育還不到位。雖然我鎮每年在六月份印發各類禁止食用野生蘑菇的公告、宣傳單4000份張貼到村民組,發放到農戶手中,但是宣傳還存在死角,如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文化程度不高,不一定仔細看宣傳單,有的還抱有僥幸心理。(二)管理措施不到位,主要是現在年輕人外出務工較多,在農村尤其是偏遠的山區農村空巢老人,留守老人較多,我們在平時的工作中對這部分群體的關注和管理還薄弱。
根據《市應急管理辦公室關于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和突發事件發生趨勢分析工作的通知》(市應急辦函〔〕21號)要求,現對我市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市各有關部門嚴格遵循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地分級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應急工作方針,切實加強部門配合,扎實做好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預防等基礎工作,全年未發生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
二、應對工作評估總結
(一)加強應急組織領導。成立了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長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我局,辦公室主任由我局局長擔任。藥品安全應急管理也專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應急管理工作。加強部門聯動,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建立健全處置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運行機制和救助體系,加大物資、資金保障力度,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突發事件危害。
(二)健全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原則、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方面,陸續制定出臺了《鹽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鹽城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鹽城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從制度上落實監管責任,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在應對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方面,制定了《問題藥品應急處置工作程序》,不斷完善預警發現處置機制,及時控制和有效處置在安全性方面存在問題的各類藥品和醫療器械;強化與公安、衛生等其他行政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建立包括藥品監督、衛生防疫、臨床治療等專家組成的預后處置組,研究對使用過問題藥品人群的補救方法措施;建立完善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報告制度,建立統一的藥品安全事故監測、聯絡體系。
(三)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我們切實采取措施在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強化藥品、醫療器械日常監管。一是強化生產環節監管。對14家藥品生產企業開展了47次飛行檢查和跟蹤檢查,共發現各類管理缺陷74項次,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開展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高風險醫療器械等監督檢查,建立醫療器械監管責任體系,進一步規范醫療器械生產行為。二是強化經營環節監管。開展藥品經營企業gsp復認證工作,已有3家藥品批發企業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179家零售藥店順利通過了gsp復認證現場檢查。并對認證滿兩年的18家批發企業、5家零售連鎖企業進行gsp跟蹤檢查。與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公安局聯合開展含可待因復方口服制劑專項整治工作,加大特殊藥品監管力度。將醫療器械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注冊核查、體系考核相結合,努力提高醫療器械監管水平。三是強化使用環節監管。啟動國家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積極推行城市藥品安全“網格化”管理。聯合衛生部門對23家二級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執行《江蘇省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情況進行檢查,提高規范藥房、合格藥房創建水平。首次舉辦全市adr報告質量評比活動,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我市參與在線呈報單位數862家,居全省第一;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病例報告3884份,居全省第三。四是嚴格監管基本藥物定點配送企業。開展基本藥物配送情況專題調研,實行基本藥物定點配送企業報備制度,對全市6家定點配送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完成了省局下達的基本藥物抽樣檢驗任務,基本藥物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證。
(四)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在食品安全方面,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問題乳粉清查、“地溝油”專項治理、學校食堂餐飲安全檢查等專項整頓,切實規范食品市場秩序。在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方面,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藥制劑等為重點品種,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擊制售假劣藥械違法行為;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檢查,查處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產品、化妝品等領域的違法行為;開展藥品冷鏈管理專項檢查,加強生物制品監管;開展藥品生產、制劑配制專項檢查,確保不發生源頭性藥害事件。,全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21016次,檢查涉藥單位7513家,立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558起,其中查獲的“9?16”特大假冒人血白蛋白案被列入國家藥監局公布的十大典型假藥案之一。
(五)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分別成立食品和藥品專家庫,對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開展咨詢、技術指導并參與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組成由監管人員、專家等組成的應急處置隊伍,通過應急演練和崗位練兵等形式,培養和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回應能力。
(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加大食品藥品培訓宣傳力度,全系統新畢業食品安全工程碩士研究生35名,積極開展“315”、“124”宣傳咨詢活動,配合市電視臺舉辦“315”電視晚會;組織市區300個家庭參觀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全國巡展,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組織基層藥監人員自編自演法制小品節目,參加全市“五五”普法專場文藝演出,通過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和飲食用藥安全知識,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工作建議
(一)夯實應急工作基礎。強化應急管理組織建設,加大應急經費的投入,保證應急物資儲備齊全。加強應急管理隊伍建設,通過學習培訓、應急演練等方式,建設一支“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高素質應急管理隊伍。
(二)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應急預案,不斷健全預警發現處置機制,為防范和處置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強藥品日常監管。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切實保證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四)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應急處置能力,不斷增強群眾增強綜合防控和自我防控意識。
四、趨勢分析
(一)發生趨勢。
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一是集體性食物中毒。二是污染源引起的原發性食物中毒。三是企業管理不當造成的食品污染引起暴發性食物中毒。
藥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一是醫藥產業結構不合理、產能過剩。二是突發群體性藥械危害、嚴重藥械不良反應。三是部分藥品生產經營者缺乏社會責任、無序競爭、偏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四是農村藥品安全存在隱患。
(二)對策措施。
一、領會精神,明確目標。學校領導高度重視,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通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學校成立“防欺凌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制定“防欺凌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召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專題會議,集中學習《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和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
三、完善制度,制定預案。制定和完善了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簽訂防范校園欺凌事件安全責任書,將安全工作列入教師期末考核內容中,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防校園暴力事件應急預案》、《學校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學校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事故處置防范和處理預案》、《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明確了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四、宣傳教育。學校集中對學生開展了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的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學校利用主題班會、教育講座、國旗下講話等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學校經常開展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防范能力,預防、避免、抵制校園欺凌暴力行為的發生。
五、加強“三防”建設。一是提升學校“三防”建設水平。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要求配備保安,建設標準化警務室,安裝“一鍵式”報警,安裝校園全方位監控系統,無盲區、無死角。配齊強光手電、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盾牌、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置裝備。
二是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學校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積極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做到上下學等重點時段有專人防守。我們針對學校周邊存在的問題,組織協調相關單位認真開展整治活動。中心校選派專人深入到學校督導檢查日常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了安全文明校園的創建;派出所進一步加大了對學校周邊文化娛樂場所和出租屋流動人口的治安管理,打擊了學校周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了學校周邊的治安秩序;食藥監部門對學校周邊餐飲業和食品業多次進行了突擊檢查,查繳過期、摻雜使假食品5種,打擊了違法經營行為;派處所所還選派專人到校為學生上了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其它相關部門也都分別對自己所管轄的范圍進行了檢查執法。通過各部門的密切配合,共同協作,使學校周邊環境有了明顯改觀。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4適用范圍
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5工作原則
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2.1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需要成立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
2.2地方各級應急指揮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事故級別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由本級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
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機構
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管工作。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以及管理工作。
2.4專家咨詢委員會
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庫,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進行技術指導。
3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系統
國家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全國統一的舉報電話。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系統
3.2.1加強日常監管
衛生、工商、質檢、農業、商務、海關、環保、教育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建立通報制度
(1)通報范圍:
a.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報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與事故有關地區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b.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險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必要時及時上報。
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及時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
3.2.3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國務院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國務院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2.4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3.3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3.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藥品監管局或者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報告。
3.3.2報告范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級向上級報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報告,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也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和食品藥品監管局以及相關部門報告。食品藥品監管局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3.3.4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3.3.5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3.6報告時限要求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3.3.7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3.3.8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3.9總結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與處置按《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實施。當組織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地組織救援,并及時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在國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區)人民政府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4.1.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
(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向國家應急指揮部報告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
(2)向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事故情況,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啟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3)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到位,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機構的工作;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和組織新聞工作,并部署省(區、市)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開通與事故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
(5)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6)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救援。
(7)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召集國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一同協調指揮。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
(1)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建議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決定啟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啟動省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工作程序,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省(區、市)相關部門通報情況;有關工作小組立即啟動,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市(地)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省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或者省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工作。
(4)食品藥品監管局應急響應:
加強對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督導,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
4.l.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1)市(地)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市(地)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報告和建議,決定啟動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啟動市(地)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相應工作小組立即啟動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加強對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監督,協助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難。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縣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按規定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事故情況應當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通報。
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4.1.5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2指揮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者指揮部工作組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危害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地方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監察專員及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6.4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揮部或者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6.6演習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組織全國性和區域性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響應能力,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6.7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7附則
7.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品安全的范圍: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本預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質量衛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