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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投融資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審核方法;內容
投融資企業主要是通過投融資的運行來使企業的經濟實力和競爭力得到有效的提升,運用這樣的方式來使企業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和發展。而投融資企業中財務管理是整個內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全球化發展,會計職能也應該由核算型轉變為管理型,消除傳統觀念的弊端,使財務會計管理方式更符合當代的經濟發展形勢。財務會計報表是財務管理中的重點內容,同時也是投融資企業決策的主要依據,所以只有詳細審核投融資企業的財務報表,才能夠保障企業賬目的準確性,進而為企業的發展戰略提供更為精準的依據,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一、財務會計報表審核在投融資企業中的重要作用
財務會計報表在投融資企業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內容、形式、呈報數據以及相關資料等方面審核。投融資企業在報表核算上工作的嚴謹狀態直接影響到企業財務報表檢查、管理、核算以及控制等工作的質量。同時,企業的財務報表審核工作中需要對報表進行適當的匯總和合并,而這些工作也要基于科學、準確的財務報表審核,這樣才能夠有效的降低報表匯總和合并的重復性,提高報表審核工作的效率,為投融資企業報表數據的安全性和準確性提供一定的保障。此外,投融資企業的業務經營和發展都需要有良好的信譽支持,而投融資企業的科學、準確、透明的財務報表審核工作對企業的信譽有很大的影響,所以財務報表的審核工作直接關系著企業在投融資行業中的信譽,而投融資企業只有得到合作方的信任才能夠獲得更好的發展,由此可見,投融資企業中財務報表的審核工作具有深遠的意義。
二、投融資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審核的方法和內容分析
(一)財務會計報表及附錄的審核
1.審核財務會計報表的名稱,需要保證報表的名稱與明文規定的命名相統一。2.對正式財務會計報表的審核,審核該報表編制單位是否屬于專門的編制機構,并要求報表上要有正式的公章證明。3.在報表提交前進行審核,審核報表的提交是否得到編制人員和相關負責人的同意,如果已經得到同意,需要具有相關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4.對報表相關資料的備份或者運用進行審核,保證報表相關資料的備份齊全,保證報表在運用上符合要求。5.對報表中的會計科目進行審核,在報表審核中需要注意由于特殊原因產生的會計科目,對這些科目的具體項目要進行嚴格的審核,防止出現不合理或者不準確的問題。
(二)合并審核財務會計報表的形式和內容分析
1.確定財務會計報表是否是匯總的報表。2.對合并報表的編制范圍進行詳細的核查和分析,并保證其符合相關規定。3.審查企業資產負債報表,確保該報表中的合并差價和少數股東的權益是否明確列出。4.對財務會計報表的利潤報表進行審查時,需要確定少數股東的收益是否明確列出。
三、投融資企業中對各財務報表關系間的審核
在投融資企業中各財務報表間都存在一定的勾稽關系,主要包括企業的現金流量表、利潤分配表等科目的對應關系,報表間的勾稽關系也是報表審核的主要內容。
(一)營業執照和資產負債表間勾稽關系的審核
在投融資企業的營業執照中和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存在企業的注冊資本項目和企業的實收資本,這兩者間的勾稽關系審核是財務會計報表審核的重點內容,必須保證二者間相等。
(二)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的凈利潤與期末未分配利潤勾稽關系審核
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凈利潤與資產負債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潤間的勾稽關系也是財務報表審核中的內容,在對二者進行審核時需要依據公式進行:期末分配利潤=本期凈利潤+期初末分配利潤-提取的盈余公積、應付股利或資本部分。
(三)現金流量表與資產負債表中的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與利潤表的勾稽審查
現金流量表與資產負債表中的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與利潤表的勾稽審查同樣是財務會計報表中的主要審查內容。該審查項目需要依據相關的公式進行,具體公式為: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待攤費用+預提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存貨+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售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其他應付款+內部往來+預付賬款-(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80%。(其中待攤費用、存貨、應收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交稅費、內部往來以及預付賬款等款項都是用期末值-期初值。)上述公式中需要添加大量的數據,所以在審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定的誤差,根據財務會計報表中的重要性原則,按照公式計算得到的數據與真實數據間的誤差小于20%即可認為勾稽關系相符,如果高于20%就需要針對審核項目和數據進行具體分析。在投融資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審核的過程中,實際數據與審核結果出現不符的情況,需要提供導致數據出現偏差的原因和具體操作事項。
(四)現金流量表的經營活動獲取現金與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的勾稽關系審核
財務會計表中經營活動獲取現金與利潤表、資產負債表中科目勾稽關系審核可以采用以下公式進行:經營活動現金流入量=X1×主營業務收入凈額×(1+17%)+X2×主營業務收入凈額×(1+13%)+(1-X1-X2)×主營業務收入凈額+其他業務利潤+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其他應收款+20%營業外收入-當期壞賬核銷額+收回前期核銷的壞賬。上述公式中的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以及其他應收款在計算中都是用期初-期末,X1、X2分別表示當期業務銷售中的增值稅銷項稅率在按17%和13%計算時業務所占的比例。在公式的計算中同樣存在不可避免的誤差,所以計算的結果與實際數據間的誤差小于20%即可認定為勾稽關系相符。
(五)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與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減:增加)間的勾稽關系核算
現金流量附表與經營性應收項目中的資產負債表和減少(減:增加)科目中的勾稽關系核算需按照其標準公式進行,公式如下: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減:增加)=(期初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期末應收賬款、應收據、其他應收據)+(期末預收賬款-期初預收賬款)。與上述計算相同,計算出的數據與實際數據的誤差低于20%的情況下就可以確定為勾稽關系相符;如果在實際審核中發現數據差距過大,需要提供出現差距的原因和具體事項。
(六)現金流量表的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減少)與同資產負債表間勾稽關系審核
現金流量表附表中的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減少)同資產負債表中科目的勾稽關系在審核過程中同樣需要依據一定的公式進行: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減少)=(期末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賬款、應交稅費、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期初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賬款、應付稅費、其他應付款)+(期初預付賬款-期末預付賬款)。以上公式計算得出的結果與實際數據間的誤差在20%以內即可以認為勾稽關系相符。
四、對財務會計報表中異常情況的審核
通過對財務報表的審核可以及時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比如比率好轉具有突然性或者比率優秀具有極端性等,遇到這種狀況,財務部門必須要高度重視,并對其進行分析,核查報表的真實度,保障企業財務的安全運行。
(一)比率好轉具有突然性
財務會計報表中的比率突然性好轉的判斷,主要依據本行業的標準值區間進行衡量,利用其中的一個指標在本期和上期的標準值差值進行分析,當本期行業標準區間-上期行業標準區間大于2,就可以確定該項指標存在異常。而這種異常現象極容易影響企業活動的正常運行。在財務會計報表中的區間相關確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其評判的標準可以分為以下幾種:當數據低于極差值時可以劃分到區間1的范圍內,當處于極差值和較低值之間時可以劃分到區域2的范圍內,當處于較低值和平均值之間時可以劃分為區域3的范圍內,當處于平均值和良好值之間時可以劃分為區域4的范圍內,當處于良好值和優秀值之間時,可以劃分為區間5的范圍內,當數值超過優秀值需要劃分到區間6的范圍內。其實際的對比指標包括成本費用利潤率、流動比率等。
(二)比率優秀程度過于極端
比率優秀程度過于極端的判斷標準主要通過本行業的相關優秀值來劃分和衡量。當投融資企業的一項指標明顯優于行業中的優秀值,而且(該指標值/該行業優秀值)-11大于40%時,就可以判斷這個指標出現異常。其具體的考察指標包括業務增長率以及凈資產收益率等。
五、投融資企業對相關工程的核算管理
(一)投融資企業對投融資項目的管理
投融資企業在對投融資項目的選擇和實施過程中,都要嚴格按照企業財務管理的規定有序開展,但是舉債資金進行的投資項目例外,在管理中需要遵循企業資金管理的原則。
(二)投融資企業的融資計劃編寫
為了使投融資企業的融資工作順利進行,投融資企業需要在每年的年末對下一年度的融資方案進行編寫,并交予企業財務部門,經過財務部門審核和匯總后,與企業的高層領導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并確定最終的融資方案。在融資計劃管理中要注意對融資的成本進行控制,如果貸款利息+銀行收取貸款的費用﹥20%×銀行同期的貸款利率,必須要組織企業的相關部門進行開會研討進行最終定奪。
(三)投融資企業對工程付款情況的核算
投融資企業財務部門需要每個月對投融資工程的付款情況進行匯總核算,然后根據核算的數據來分析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資金的流向,并將分析的過程和結果編制報表報備給相關部門,并對接下來的工程量進行預算,根據預算的結果來計算工程的資金需求量,從而為投融資項目的順利開展提供一定的經濟保證。
(四)投融資企業日常公用費用的管理
投融資企業的日常支出費用包括租賃費、水電費等,在管理中需要實行總額控制管理。對于專項的款項支出,在執行過程中需要按照各項目的具體要求進行控制,每個項目的預算額度支出需要按照批準的用途以及范圍進行明確的記錄和列表。
六、結語
綜上所述,財務管理是投融資企業進行戰略目標設定、企業投資籌措的主要依據,同時也是企業管理中的重點。在投融資企業管理中以財務管理為核心是保障企業經濟利益,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的有效保障。由此可見,投融資企業的管理中必須要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并發揮財務管理工作的優勢。而財務管理中財務會計報表的審核工作又是非常重要的內容,主要是因為財務會計報表的有效審核可以保證企業財務信息的準確性、科學性和合理性,從而為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制定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依據。
參考文獻:
[1]李云芳.投融資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審核方法、內容分析與研究[J].財經界,2014(33).
[2]曹云麗.試析投融資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審核方法和內容[J].現代商業,2013(06).
鑒證業務和相關服務是注冊會計師開展的兩種業務類型,而對于鑒證業務而言,其又細分為直接報告和基于責任方認定。這主要是因為:第一,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從整體上可以劃分為鑒證業務,也可以細分為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因此這兩種業務類型都是基于責任方認定的保證業務。第二,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的根本目的都是為了把真實、準確的財務信息提供給報表使用者,而且二者都非常重視風險的導向,基于這樣的內在聯系,為了降低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成本,在最大程度上減輕被審計單位的各種負擔,應整合審計內部控制和財務報表,這樣不僅能夠大大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中的風險,而且能夠有效提高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質量。因此整合審計兼顧被審計單位、相關利益者和注冊會計師行業利益的一項切實可行的制度安排。
二、整合審計可行性的分析
在審計實務中整合審計是可行的,主要是因為:第一,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這兩種審計業務的目標都是為了使會計信息質量得到提高,從而使整合這兩種審計業務在根本上存在可行性。第二,這兩種審計業務都需要對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測試,有很多工作內容比較相近,可以相互利用工作成果,提高審計效率。第三,整合審計對注冊會計師而言不僅能夠有效控制審計風險,而且能夠降低審計成本、最終實現審計目標。
三、在整合審計中需要實施的程序和方法
(一)審計計劃階段
在這個階段注冊會計師應把重要性的可接受程度確定下來,而在審計實務中財務報表審計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對重要性的可接受水平是一致的,注冊會計師判斷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通過測試內部控制是否能夠對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行為提早防止和發現來進行。如果同一公司的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委托給同一注冊會計師時,那么注冊會計師就要結合這兩種審計業務來制訂相應的審計計劃,同時應當評價對財務報表和內部控制產生重要影響的因素有哪些,及其對審計工作的影響程度,此外審計計劃還應考慮風險評估、舞弊風險、公司規模、利用他人的工作等因素。
(二)風險評估
財務報表審計根據風險導向理念要求必須對被審計單位及其所處環境進行詳細的了解,而這也是內部控制審計需要執行的程序,因此只需執行一次整合審計業務,對被審計單位內部環境了解的要求程度上,內部控制審計要高于財務報表審計,因此內部控制審計對內部控制的了解成果完全可以財務報表審計所利用。風險評估是注冊會計師進行整合審計的基礎,是注冊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時要充分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并以此設計和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來應對。風險導向、自上而下的審計方法應貫穿于內部控制審計的整個過程,源于企業層面的內部控制和對業務流程層面的內部控制統稱稱為內部控制,而源于企業層面的內部控制在其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將對財務報表審計中實質性測試和內部控制審計中業務層面控制測試產生影響。
(三)舞弊的特殊考慮
第一,注冊會計師在整合審計中可能會借助內部控制的一個或幾個要素而發現存在的舞弊風險。第二,制訂具體的措施來應對管理層舞弊的高風險領域,從而降低審計失敗的風險。第三,因為無論是財務報表審計還是內部控制審計對舞弊的評估結果都是相關的,因此當注冊會計師在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發現存在舞弊,就意味著內部控制需要完善,將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實質性測試的范圍、時間安排等產生影響。而如果財務報表審計種存在重大錯報,也將對內部控制審計實施的控制測試的范圍、時間安排產生影響。
(四)出具審計報告
注冊會計師在最終形成審計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時應對識別的內部控制缺陷和發現的重大錯報進行綜合評價,并要考慮獲得的審計證據是否適當、充分。整合審計的各個部分審計結論都是相互關聯、互相支撐,內部控制包括財務報表審計的控制測試和內部控制審計的結果,注冊會計師實施控制測試并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得出結論。因為這種控制既對財務報告內控的有效性產生影響,也對報表審計中的風險控制評估產生影響。目前我國仍然要求對兩種審計要單獨出具審計報告,而以后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審計準則,允許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選擇單獨或合并出具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關鍵詞:財務報告 內部控制 審計與財務報表 審計
縱觀國外內部控制審計的實施效果,實施雙重的審計制度,在給企業帶來巨大收益的同時,也會大幅度增加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成本。如何實現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有機整合,進一步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是確保內部控制審計順利實施的關鍵。
一、整合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現實性意義
(一)有利于提升企業的審計效率,確保財務報表的可靠性
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雖然是審計的兩種不同方式,但二者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性質相同的業務,都是為了合理保證和鑒證責任方的認定。財務報表審計是由注冊會計師參照相關審計準則的規定,對企業的財務報表信息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經過特定的審計程序和方式所提出的審計建議,從而進一步提高財務報表的可靠性。在進行財務報表審計時,需要企業的管理層認真認定報表中所反映的各項交易事項、會計處理及賬戶余額等事項,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對管理層的認定和聲明進行審計的過程,雖然高于管理層認定但卻無法有效鑒證財務報表信息的絕對可靠性。內部控制審計是企業委托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設計的合理性及運行的有效性進行鑒證并發表審計意見的一種審計活動,內控審計更多的是依靠企業管理人員應該充分熟悉企業的相關運行和管理內容,能夠將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詳細闡明清楚,科學認定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程度,再經由注冊會計師針對相關的內控認定和說明部分的內容進行相應的審計。將兩者有機結合,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審計效率,確保財務報表的可靠性。
(二)兩者相互補充,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
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在內容上具有十分密切的關聯性,這種內在的關聯性實現了兩者間的相互支持和有效補充,財務報表審計結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為審計人員認識到內部控制中可能會存在的一些漏洞環節,而內部控制審計的結果可以幫助審計人員及時優化和改變審計計劃和程序。將二者進行有機整合,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量,控制運行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面臨的風險。此外,在審計過程中所收集的證據和進行的測試對兩種審計活動都適用,是一種經濟可行的兼顧審計方與被審計方共同利益的合理模式。
(三)節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質量的必經之路
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并進行相應的風險評估,確定進一步應該執行的審計程序,并在必要情況下實施控制測試 [h: 0px" />
內部控制審計中根據財務報表審計中風險評估對企業環境的證據及通過重大程序發現的具體錯報等收集到的有關信息,可以有針對性地選擇實施控制測試,這樣可以通過財務報表審計中發現的重大錯報,明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可以及時為內部控制審計更改審計計劃和審計程序提供線索。
二、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實現整合的有效途徑分析
(一)多途徑的充分了解被審計企業及企業內部的環境
要想有機整合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就必須按照風險導向審計方法的原則,通過多種途徑對被審計企業及其內外部的相關環境進行了解,明確出被審計企業所面臨的風險,這是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進行有機整合的必要前提。此外還應注意,內部控制審計在了解被審計企業的內部環境時比財務報表審計要求更高。當前我國企業所使用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從內部環境類、控制活動類及控制手段類將指引分為三大類,為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提供了可靠的參照標準,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這種指引分類詳細地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內部控制審計的成果可以被財務報表審計中充分利用,以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在實施審計整合時,如果是由統一業務組來執行,在審計過程中只需要執行一次即可;如果是由不同業務組執行審計業務時,可以通過加強溝通的方式來了解對方的情況。因此,充分地了解被審計企業及相關的內外部環境情況,是有效整合得以進行的基礎。
(二)對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測試
內部控制審計的核心程序是控制測試。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明確提出要求,財務報表審計在特定的情況下必須進行相應的內部控制測試,尤其是在對重大錯報風險急性評估認定時,或是當單一采用實質性程序無法提供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時。對企業在相關期間或時間內的運行有效性進行測試控制,實質上是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實施審計。因此,內部控制測試環節是實施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的關鍵環節。在整合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測試時,首先要能夠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的意見提供有效的支持;其次要通過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對控制風險的評估結果進行有力的支持。在測試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時,注冊會計師應當綜合運用多種方法,如對適當人員進行詢問、認真觀察經營活動及對相關文件進行檢查等。因此,在整合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還需要有補充控制測試的范圍,以獲得足夠的證據支持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
(三)有針對性地選擇實質性分析程序和細節測試
實質性分析程序和細節測試是財務報表審計中實質性程序所包含的兩大內容。二者對于整合兩種審計活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謂的實質性分析程序主要是通過對數據間的關系進行研究,從而對認定的準確性進行科學的評價,主要適用于特定時間內存在可預期關系的大量交易。細節測試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及列報認定中所采用的一種主要的測試,能夠直接識別出財務報表是否存在重大的錯報,采取實質性分析程序的前提條件是要具備真實可靠的數據,而這些數據的真實可靠性又取決于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程度。因此,當內部控制審計的結果只關系到財務報表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時,財務報表審計就不必采用實質性分析程序,而應相應的采取細節測試。當內部控制審計結果證明財務報表層次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完全失效時,則不必再進行細節測試,可以直接采用實質性分析程序。實現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的有機整合,必須采用合適的實質性程序,才能實現二者的有效整合。
三、結論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是相互區別但又緊密聯系的兩項業務,社會經濟的發展為兩者的結合既提出了必要性,也提供了一定的現實性基礎和依據。兩項工作的不同點在于一個是監督審計工作的過程,一個是對審計結果進行鑒證。企業各相關管理者和決策者只有熟知二者的內在邏輯關系,才能將其進行有機整合,真正實現審計的終極目標,才能達到相互利用證據、相互印證結果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大幅度提高了審計效率。整合審計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注冊會計師審計財務報表的策略,因此,應加強會計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強化內部控制的審計策略的實際作用和歷史地位,并要求企業應加強對相關審計專業人才的培養,從而真正發揮出內部審計在企業發展戰略中的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謝曉燕,張龍平,李曉紅.我國上市公司整合審計研究[J].會計研究,2009,(9):88-94
[2]王美英,鄭小榮.對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的思考[J].財務與會計,2010.
[3]李錦.論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整合[J].商業會計,2010,(2):43-44.
[4]劉玉延,王宏.提升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制度安排——關于實施企業內部控制注冊 [h: 0px" />
[5]裘宗舜,周潔.美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發展與啟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比較[J].財會月刊,2013,(2):35-36.
[6]劉玉延.全面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解讀[J].會計研究,2010,(5):3-16.
[7]潘秀麗.對內部控制若干問題的研究[J].會計研究,2001(6).
一、財務報表審計中內部控制評估的作用
一般情況下,對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進行整合的過程中,通常以此作為基礎對二者在內部控制方面的作用進行評估,現階段,內部控制審計在財務報表審計中的應用范圍已經非常廣泛。其中在研究中發現:隨著內部控制在不斷地惡化,審計調整也在逐漸地增多,這就使得審計調整對利潤表產生了不同的影響,因此,在內部控制評估階段分配中審計資源在不斷的提高審計的效率,這樣就降低了審計的成本,最終結果表明:內部控制評估在財務報表審計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二、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之間的關系
1.審計的程序中進行分析。作為審計單位而言,不管是針對內部控制審計,還是針對財務報表審計,都需要在審計體系中對其進行客觀的評價,作為注冊會計師而言,應該對財務報表編制方面的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及測試,總結出內部控制設計的可行性,最終給出審計方面的意見與建議。通常在財務報表審計中發現了內部控制問題,這就可以為內部控制審計提供有效的證據。
2.內部審計取證的方法研究。在內部審計取證方面,注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審計結果,需要在審計意見中尋找有用的信息,注冊會計師財務報表審計中主要是通過詢問、觀察、檢查以及穿行測試等方法來獲取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審計的證據,在會計體系中,注冊會計師應當全面的運用詢問人員,在測試中提高內部審計運行的可行性。
3.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不同。不管是何種審計形式,都體現出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評估與內部控制有關的風險,從中來評判風險的結果,確定審計程序的性質以及范圍,為制定有效的審計證據做出有效、充分、全面的準備,在審計方法方面,注冊會計師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當然不管是采用何種方法,在風險到西安審計理念的影響喜愛,都是在財務報表層次的基礎上進行的,這也就體現出了在內部控制整體風險方面,注冊會計師的重要性。并且將具體的措施放在層次控制中,做出報表具體認證,因此在內部控制審計以及財務報表審計中都體現了風險導向,這些基礎都是為將二者整合做準備的重要依據。
由于這二者的目標不同,但是部分相同的審計程序以及審計方法中,就會產生一種知識溢出效應,其主要是指:知識外部性的效應。然而知識溢出效應產生于范圍經濟,其中范圍經濟具體表現在:知識的溢出,是指兩種或者多種不同服務間因信息和資源的共享帶來的成本節約,還有契約型范圍經濟,主要是在降低成本中來獲取契約型范圍經濟。
三、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的重要性
將二者在整合中,能夠促進審計證據的有效性,并且相互之間可以利用審計結果,在整合審計程序中,大大地降低了審計的成本,最終實現了各自的審計目標。因此將二者整合的重要性具體表現在:一是有效的降低了審計的成本。具體采用的是協同效應,在將資源共享之后產生的產品數量在增加同時降低了產品的成本,最終促進了資源的有效整合,這種狀況下注冊會計師就可以承擔比單一審計要高的成本,收取兩份費用的同時,完全符合成本效益,審計的效率也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二是審計目標的實現。盡管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在審計目標上有所差異,但是其共同的目標都是提高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所以,將兩種審計形式整合在一起,在審計資源整合、審計程序整合的過程中,審計目標也就變得比較明確的。三是審計質量的提高。不管是內部控制審計,還是財務報表審計,都需要注冊會計師對本單位內部控制狀態進行全面的了解,在這一過程中,作為審計人員,需要對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發現,及時的做到規避風險或者是有效的加強薄弱的會計環節,倘若能夠在將二者進行整合,這樣注冊會計師就可以利用一種審計中的結果來為作為判斷另一種審計的重要依據,通常在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工作中,審計師可以在內部控制審計的過程中發現會計事項中的重大缺陷,決定財務報表審計實行性的測試結果。另外審計師在對財務報表中發現了重大的錯報、漏報現象時,這就足夠的說明內部控制審計中存在著質量問題,因此這兩種內部審計是相互聯系,密不可分的。只有將這兩種內部審計進行科學的整合,發揮最大的效益,這樣才能在企業會計領域的運行中及時的發現問題,最終做到降低審計風險,達到提高審計質量的結果。
四、二者整合對提高財務報表審計質量的影響
對于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來說,存在知識溢出效應,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內部審計的時候,必須要對內部控制相關知識進行了解,才能夠對風險進行準確的判斷與控制,才能做出科學的評估,從而提高財務報表審計質量的效果。研究表明:在審計工作中,在將二者整合的前提下,這就產生了知識溢出的效應比較大,在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中能夠具體的體現出整合的程度,最終可以采用相同的審計方法或審計程序,實現對二者審計的目標。還有在整合的過程中,主要是以時間間隔來表示的,其時間間隔越短,二者的整合程度就越高。反映出該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審計質量就越高。在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進行整合的同時,該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的質量受到很大的影響,因此整合的效果對于財務報表質量的提高有直接的影響作用。
【關鍵詞】內部控制審計;報表審計;整合審計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規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以下簡稱審計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實施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是促進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扎實貫徹《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注冊會計師行業開拓執業領域、進一步做大做強新的業務增長點。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也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整合時要注意兩者的區別,因為內部控制審計和傳統的財務報表審計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
一、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是指在一定的歷史環境下,審計主體通過審計實踐活動所期望達到的境地或最終結果。不同形式的審計活動,其審計目標也不相同。
(一)內部控制的審計目標
審計指引對內部控制審計有明確的定義,即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因此,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如果在收集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之后,注冊會計師不能證明企業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就可被認為是有效的;否則,則認為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無效。
(二)財務報表的審計目標
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準則指出,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注冊會計師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由此可知,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對企業的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意見,“合法性”是針對會計準則等相關制度是否得到遵循而言,“公允性”則是針對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言的。
(三)兩者的比較
通過對比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的對象,不難發現兩者目標的差異。內部控制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審計,而財務報表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情況的審計,對被審計單位的關注點不同,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審計目標。
二、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側重
(一)內部控制審計對內部控制的側重點
內部控制審計活動中,對企業內控涉及和運行有效性發表意見是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的直接目的。內部控制活動就是內部控制審計的對象,因此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了解和測試,是必須也是必要的。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是整個內部控制審計過程的重點,因此對內部控制測試結果可靠性的要求較高。
(二)財務報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側重點
財務報表審計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是為了實現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最終服務于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財務報表審計中,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測試并非必須,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才要求必須對內部控制測試:即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運行是有效的;或者僅實施實質性程序并不能夠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三)兩者的比較
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并非是完全割裂開來的兩種審計活動,對內部控制的共同關注是兩者的重要契合點,因此有必要對兩種審計活動在內部控制方面側重進行分析。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對內部控制審計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財務報表審計時控制測試中的控制對象即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是財務報表審計時所不考慮的。
三、審計方法
(一)內部控制審計方法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規定注冊會計師應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實施審計工作。這就要求在業務層面之前,審計人員應首先了解并測試企業層面的控制。利用企業層面的評估結果,可以確定其他必要的測試。通過評估企業層面內部控制,顯示內部控制設計良好且運行有效,對業務層面的控制測試就可適當減少。通過這種方法,審計人員將注意力集中于內部控制的高風險領域。
(二)財務報表審計方法
財務報表審計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審計人員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要通過詢問、觀察、檢查文件或記錄、等審計程序,并評估出被審計單位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并實施總體應對措施以應對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應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
(三)兩者的比較
兩種審計都是風險導向審計,都對企業的風險分為兩個層面,不同的是,內部控制審計的兩個層面分別是企業層面和業務層面的控制,財務報表審計是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風險。總體上,兩種審計在審計方法的整體思路是一樣的。
四、審計報告
(一)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可分為四種意見類型,包括標準審計報告、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類型。內部控制審計發表意見并對外披露企業內控是否有效時應采用正面、積極的方式。
(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有標準審計報告、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財務報表審計的審計報告向外披露,但是財務報中通常不對外披露企業內部控制的情況,除非是內部控制影響到對財務報表發表的審計意見。審計人員沒有義務實施專門審計程序以發現內控缺陷,但當發現內控缺陷時,應當向企業管理層或治理層提交管理建議書說明情況。
(三)兩者的比較
內部控制審計意見類型比報表審計意見類型少了一個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類型,原因可能是內部控制審計是對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有效性”發表意見,而并不是對企業已經自評過的文件或制度發表意。當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未發現重大缺陷可發表無保留意見過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發現了重大缺陷即發表否定意見,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即發表無法表示意見;而報表審計情況則不同,企業管理層已聲明的財務報告是“合法的”、“公允的”,注冊會計師是對企業已做出結論的財務報告發表意見,可以對企業已經做出的結論發表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均對外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評價了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對財務報告合法性和公允性的鑒證,通常不對外披露企業內控情況,這是兩種審計的目標所決定的。
五、結論
財務報表審計是為了提高財務報告的可靠性而實施的,重在對“結果”審計;內部控制審計是對企業內控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進行的審計,重在對“過程”審計。審計對象、重點等的差異,使兩者在具體的審計目標、審計實施過程的側重點、審計報告類型等方面存在實質性差異。在技術層面,兩者審計模式、程序、方法等存又有相通之處。因此,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可以進行整合,但是要注意兩者的異同,避免混淆內部控制審計和報表審計中的控制測試。
參考文獻
[1]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J].2010,4.
[2]劉玉延,王宏.提升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制度安排——關于實施企業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有關問題[J].會計研究,2010(7).
【關鍵詞】內部控制鑒證;財務報表審計;供求關系
近年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企業規模和業務日趨復雜,相關利益各方更加關注企業經營和盈利狀況,內部控制作為企業經營效率和效果的有力保證也越來越受到關注,對企業內部控制鑒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范企業內控鑒證業務。但是,已經的指引、公告中對內控鑒證的一些概念問題仍然界定不清,主要包括:內控鑒證是合理保證業務還是有限保證業務;內控鑒證是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還是直接報告業務。而這些爭論的問題關系到內控鑒證制度能否達到預期的效率和效果。同時,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關系也是一直受到關注的問題。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和保監會共同了《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該指引是在已經的指引、公告的基礎上,對尚處于模糊,理論界和實務界仍存在爭議的一些問題進行了重新界定,對注冊會計師在實務操作中提出了更加詳細、嚴格的要求。《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的實施對于推動企業內部控制建設,拓展注冊會計師的業務范圍,以及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內部控制鑒證問題的定位分析
1.內部控制鑒證業務應為合理保證業務。內部控制鑒證應該確定為何種保證程度的業務一直存在著兩種爭議。一些學者認為我國現階段應將內控鑒證確定為有限保證業務,即內部控制審核。他們認為,和西方成熟的資本市場,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相比,我國資本市場還只是處于發展階段,對內控的鑒證程序、方法等還不成熟,難以收集到合適的證據。因此,只能提供有限保證。同時,如果將內控鑒證定位為合理保證業務,需要注冊會計師收集更多的證據,實施更復雜的審計程序。這樣不僅導致成本增加,而且也可能超過注冊會計師的能力范圍。有些學者認為應將內控鑒證定位為合理保證業務。他們指出,從內控鑒證的需求方預期使用者考慮,他們需要注冊會計師對內控鑒證提供一個較高質量的保證,因此,內控鑒證應定位為合理保證業務。同時,準則規定,財務報表審計是提供合理保證,內部控制作為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必要審計程序,如果將其定位為有限保證,可能會對財務報表審計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產生不利影響。除此之外,美國、日本等國家已經將內控鑒證定位為合理保證業務。這些國家的內控發展比我國成熟,其內控鑒證由有限保證發展為合理保證,是理論和實踐檢驗的結果。我國也應該順應這種發展趨勢。從內控鑒證報告的供求雙方考慮,應將其確定為合理保證業務。對需求方預期使用者而言,由于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直接關系到企業經營的效率和效果。投資者為了避免經濟損失,需要注冊會計師為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鑒證,并提供合理保證。對供給方而言,注冊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審計時,已經收集了大量的審計證據,他們已經具備為內部控制提供更高水平保證的能力。同時,由于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兩者之間在最終目標,業務類型上也有相同性,內控審計可以利用財務報表審計的成果。這樣注冊會計師在提供高水平保證的同時也可以節約審計資源,降低成本。因此,將內控鑒證確定為合理保證業務有利于預期使用者、注冊會計師各方。目前,我國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四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應當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為發表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提供合理保證”也支持了筆者的觀點:應將內控鑒證確定為合理保證業務。
2.內部控制鑒證應為直接報告業務。按照提出結論的對象不同,內控鑒證業務有兩種不同的選擇: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和直接報告業務。在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中,注冊會計師對管理層內部控制評價報告進行審計,其責任在于確定管理層內控評價報告的恰當性,關注的重點是內控評價報告是否符合要求。而在直接報告業務中,注冊會計師直接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并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其責任在于確定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關注的重點是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一些學者認為應將內控鑒證定位為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他們指出,內部控制最初目標就是為了加強預期使用者對基于責任方內控認定的信任程度,從而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其責任方認定發表意見,本質上,這就是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同時,如果將內控鑒證定位為直接報告業務,將不利于管理層了解和管理、規范企業的內部控制,預期使用者也無法了解管理層對內控的態度。有些學者認為應將內控鑒證定位為直接報告業務。其理由是,在直接報告業務中,注冊會計師不僅僅局限于了解管理層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的內容,而且能夠了解企業內部控制中的其他問題。而這些問題有時是影響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有效性的關鍵因素。將內部控制鑒證定位為直接報告業務更為合適。內部控制鑒證的根本目的在于促使被審計單位設計和運行良好的內部控制。在直接報告業務中,審計意見的類型直接取決于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這與目的正好相符。而在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中,注冊會計師是對基于管理層的內控評價報告進行審計并提出意見,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存在缺陷而管理層在內控評價報告中已經作出披露,注冊會計師仍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只有當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缺陷而管理層未發現或未作出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才能出具其他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此,這將可能誤導預期使用者對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理解。《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二條規定,“本指引所稱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此規定正好說明了是對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即直接報告業務。
二、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關系
從近年來的一系列關于內控鑒證業務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對內控鑒證業務的規定越來越趨向于財務報表審計的規定。這說明對內控鑒證業務要求越來越高。雖然兩者審計對象不同,各自發表獨立的審計意見。但是,通過對財務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的比較可以看出,兩者審計的最終目的相同,都是為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質量的審計信息。同時,審計程序也有相同之處。因此,兩者可以相互利用其工作成果。這就意味著,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可以進行整合。在保證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效率的同時,節約審計資源和降低成本。基于以上理由,《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也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內部控制在企業發展中將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利益各方對內部控制的要求越來越高。五部委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中對一些爭議概念的清晰界定,將有助于注冊會計師更加規范、高質量地完成內部控制鑒證業務。同時,該指引的對于推動我國內部控制建設,發展注冊會計師業務的理論創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財政部等五部委.企業內部控制規范[J].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0
[2]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審計[J].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1
[3]劉明輝.內部控制鑒證:爭論與選擇[J].會計研究.2010(9)
[4]孫文剛.內部控制鑒證的對象與內容兼評《企業內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見稿)》[J].會計之友.2009(9)
關鍵詞:內部控制 財務報表 審計整合
2008年7月,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規定,執行本規范的上市公司,應當對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并可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2010年4月,財政部等五部委再次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總則第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也可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這為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提供了依據。
一、風險評估程序:財務報表審計以內部控制審計為依據
(一)財務報表審計風險評估程序
風險評估程序是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的第一個共同程序。財務報表審計中的風險評估程序,注冊會計師需要了解和評價的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范圍是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方面;了解和評價的廣度應以是否足以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為衡量標準,如果達到了這一標準,注冊會計師即可開始設計和實施下一步的審計程序;了解和評價的深度也基本限于內部控制的設計是否健全及其是否得到有效執行,但其中不包括對內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貫執行的確定;了解和評價的目的是判斷是否可以相應減少實質性測試程序的工作量,以及用來支持財務報告的審計意見類型。
(二)內部控制審計風險評估程序
內部控制審計中的風險評估程序,注冊會計師的目的是為了對內部控制本身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其范圍涉及到企業整體的內部控制,內容包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五個方面,并且還需確定內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貫執行。
(三)兩種審計在風險評估程序的整合要點
內部控制審計的風險評估程序了解和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廣度和深度均超過了財務報表審計,在審計實務中,可以將兩者在此程序需要完成的工作整合進行,即風險評估程序中財務報表審計應充分利用內部控制審計所獲得的更為廣泛的信息,并從中取得進行下一步審計程序的充分依據,這樣可以大大降低工作量,避免重復勞動,進而提高了審計效率,降低了審計成本。
二、控制測試程序:內部控制審計為財務報表審計提供結論
(一)控制測試程序并非財務報表審計的必需程序
財務報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評價來決定是否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測試。如果被審計單位設計的內部控制本身是無效的,或者設計是合理的,但沒有得到執行,注冊會計師則不必實施控制測試,而是直接實施實質性測試;如果被審計單位所設計的內部控制能夠防止或發現并糾正重大錯報,即認為內部控制是有效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控制測試。這樣,就進入了兩種審計的第二個共同程序,即控制測試程序。
(二)兩種審計控制測試程序的區別
在控制測試程序中,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有三點區別:第一,內部控制審計要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而財務報表審計僅僅對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進行測試。與風險評估程序相同,內部控制審計進行控制測試的廣度和深度仍大于財務報表審計所進行的內部控制測試。第二,在內部控制審計中,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能夠證明內部控制有效的高度相關的證據,對控制測試可靠性的要求較高,樣本量較大且選擇彈性較小;財務報表審計對控制測試可靠性的要求相對較低,測試的樣本量相對較小且存在一定彈性。第三,兩者對內部控制缺陷的評價要求也不同。財務報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僅需將內部控制測試識別出的缺陷區分為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和一般內部控制缺陷;而在內部控制審計中,注冊會計師需要對識別出的內部控制缺陷進行嚴格評定,將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進一步區分為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重大缺陷會影響到審計意見類型。
(三)兩種審計在控制測試程序的整合要點
注冊會計師為了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需要獲取比財務報表審計更多、更廣泛、可靠性也更高的審計證據。因此,內部控制審計的控制測試可以直接為財務報表審計提供審計證據甚至提供結論,財務報表審計對內部控制審計在控制測試環節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及得出的審計結論的充分利用,將使審計效率得到進一步提高。
三、財務報表審計實質性測試與內部控制審計控制測試:相互利用、相互支持
(一)財務報表審計實質性測試程序對內部控制審計控制測試程序的影響
經過控制測試,財務報表審計進入實質性測試程序。在這一程序中,注冊會計師可能會發現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存在錯報甚至重大錯報,這將會影響內部控制審計中控制測試的時間、性質和范圍。這是因為如果現有的內部控制不能防止或發現并糾正這些錯報甚至重大錯報,就意味著在錯報相應的控制點上可能存在內部控制缺陷,這將為注冊會計師進一步審查內部控制缺陷提供重要線索。
(二)內部控制審計控制測試程序對財務報表審計實質性測試程序的影響
在內部控制審計的控制測試程序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能為注冊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對哪些交易和認定重點實施審計指明了方向,因為如果發現內部控制存在某項重大缺陷,則財務報表在相應的賬戶就可能存在重大錯報,就會影響財務報表審計中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和范圍,審計人員應當根據實際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對實質性測試的審計程序進行調整。
(三)財務報表審計實質性測試與內部控制審計控制測試的整合要點
對于兩種審計的整合來說,財務報表審計的實質性測試與內部控制審計的控制測試是相互利用、相互支持的,將兩種審計在這兩個程序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及得出的審計結論相互利用、相互支持能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最大限度地保證審計質量。
四、審計計劃的綜合制定
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的審計計劃制定是以對審計程序的整合要點分析為基礎的,因此在分析了兩種審計的審計程序整合要點之后,具體闡述如何根據整合要點綜合制定審計計劃。
(一)兩種審計方式審計計劃制定的重點
為達到充分整合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的目的,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應盡量由同一組審計人員實施,兩種審計的審計計劃也應共同制定。結合以上對審計程序的分析,對被審計單位的風險評估程序和控制測試程序主要由內部控制審計完成,在內部控制審計計劃中應詳細制定這兩項審計程序的計劃,在財務報表審計計劃中可以對這兩項審計程序的計劃簡化表述,但應重點對實質性測試程序的計劃詳細編制。
(二)審計計劃的持續修訂是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
隨著審計工作的推進,注冊會計師要根據審計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對總體和具體的審計計劃做出調整和修正。具體來講,如果審計人員在內部控制審計計劃實施過程中發現內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審計人員應及時修正財務報表審計的實質性測試計劃。同樣,如果在財務報表實質性測試中發現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也應該考慮該重大錯報對內部控制審計計劃的影響,考慮是否增加內部控制審計的具體程序,擴大審計范圍,以保證審計發現內部控制設計及運行中的重大缺陷。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對審計計劃的調整和修正應貫穿于整個審計業務的始終,以保證審計計劃能夠對兩種審計的整合進行起到重要的規劃和指導作用,有效地提高審計質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等.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1—5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 財會〔2010〕11號
③謝曉燕,張龍平,李曉紅.我國上市公司整合審計研究[J].會計研究,2009(9):88—94
④王美英,鄭小榮.對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的思考[J].財務與會計,2010(7):66—67
一、指引的法律效力
指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規定,指引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及相關執業準則制定。因此,指引的效力等級低于《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及相關執業準則,指引不屬于準則。然而,財務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地位相當,都是注冊會計師的高水平保證鑒證業務。規范內部控制審計的指引法律效力等級低于規范財務報表審計的系列準則,既降低了指引的威信,又使我國會計審計準則體系缺乏完整性。為強化指引的技術規范地位,筆者建議將指引納入審計準則體系,提高指引的法律地位。
二、審計目標的界定
指引總則第二條規定,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即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范圍應當覆蓋企業內部控制整體而不應僅限于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要對企業所有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承擔責任。而第四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并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這又將注冊會計師的報告責任縮小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在指引最后所附的審計報告參考格式中,指引又對引言段、審計意見段和針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強調事項段的內容作出如下規定:
引言段:我們審計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年×月×日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審計意見段:我們認為,××公司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針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強調事項段:需要指出的是,我們并不對××公司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表意見或提供保證。本段內容不影響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的審計意見。
可以看出,這三段報告內容將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目標和審計責任進一步縮小到僅僅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審計、發表意見承擔責任,注冊會計師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不承擔任何責任。
縱觀上述內容,指引在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目標的規定上顯得較為混亂。總則部分要求注冊會計師對“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承擔披露責任,而報告的措辭不要求注冊會計師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承擔任何責任。這令讀者感到無所適從,也會使司法部門在可能發生的審計失敗案件的裁判中無法明確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有關部門亟需對該部分內容予以修訂,明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目標和審計責任。
筆者認為,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表意見超過了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要求注冊會計師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進行披露會加大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和審計風險。即使指引僅要求注冊會計師披露“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但因為國內目前尚未形成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進行評價的依據或標準,“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判定無章可循,注冊會計師也無法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合理性及有效性發表意見。基于以上原因,對注冊會計師披露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要求很難得到實施,建議指引刪去這一要求,并適當修改總則部分對審計目標的界定,使總則部分與報告內容規定一致。
三、單獨審計與整合審計的選擇
指引規定,企業可以聘請兩家會計師事務所分別對其內部控制和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也可以聘請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同時對其內部控制和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也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即整合審計)。
但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兩者很難分開。對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評價是年報審計中風險評估的重要內容,注冊會計師需要評估實施實質性程序發現的問題,利用內部控制審計的結果修改財務報表審計計劃;在內部控制審計中,注冊會計師要考慮識別出的財務報表錯報對評價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影響。所以,實務中實施單獨審計幾乎沒有可能。
此外,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要在規定的相同的時間內完成,有些證據兩種審計程序均需要收集,如果兩種審計分開執行,會產生許多重復的審計工作,浪費審計資源,致使審計成本大幅度提高。因此,基于成本效益原則,企業也不會主張對內部控制單獨審計。
同時,指引從計劃審計工作到完成審計工作都立足于整合審計,實施單獨審計的審計規范以及審計方法沒有指導依據,單獨審計也無從談起。因此,從多個方面看,指引允許財務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分開執行的規范意義不大,建議修改指引該部分內容,強制要求企業將兩種審計整合進行,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
在整合審計之下,注冊會計師就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同時開展諸多可以合并的工作,如:與被審計單位簽署審計業務約定書,與治理層溝通,獲取管理層聲明等。對上述工作,中國會計審計準則體系中相應的準則給予了明確的規范,具體有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審計業務約定書;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41號――管理層聲明等。然而,這些準則都明確規定,準則的適用范圍僅限于財務報表審計。于是,針對內部控制審計的上述工作無準則規范。筆者建議,鑒于兩種審計整合進行,有關部門應當修改用于規范這些整合進行的工作的準則,使準則的適用范圍擴大到整合審計,發揮準則體系的規范合力。
四、審計基準日的確定
為簡化報告內容,增強審計報告有用性的同時降低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對截至某基準日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而不是對企業整個期間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但為了實現審計目標,對截至某基準日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注冊會計師不能僅測試基準日這一天的內部控制,而是需要評價在足夠長的時間中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情況。而對于“足夠長的時間”,指引卻沒有給出具體的規范,注冊會計師在測試控制時,對測試涵蓋的時間范圍的選取只能根據職業判斷進行估計,選取時間范圍的隨意性較大。企業很可能利用在時間范圍選擇上的隨意性,在審計基準日很短的時間前為應付審計故意粉飾內部控制系統,審計結束后又恢復原狀,從而蒙混過關,獲得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此,筆者建議指引規定一個測試應涵蓋的最短運行期間,保證企業的內部控制系統在特定基準日前一段時間的穩定性。
五、工作底稿的整理
由于指引允許企業聘請兩家會計師事務所分別對其內部控制和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在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底稿的形成方面,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內部審計工作底稿單獨歸檔,形成獨立的工作底稿,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底稿不與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合并。然而,由于財務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聯系密切,單獨進行審計的可行性不大。對內部控制審計的工作底稿單獨歸檔容易打斷兩種審計之間的內在聯系,使閱讀底稿的人員難以把握注冊會計師在整合審計中的整體思路,也給注冊會計師整理工作底稿帶來不便。相反,如果注冊會計師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工作底稿合并成一套底稿,既能減輕整理工作底稿的工作量,又可以一目了然地呈現出審計中整合審計的思路和兩種審計的良好銜接,提高工作底稿的信息質量。因此筆者建議指引禁止單獨審計的同時,要求注冊會計師將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底稿嵌入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制成一套工作底稿。
六、審計指引與基本規范及應用指引的配合
審計指引第十條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使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自上而下的方法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從財務報表層次開始,向下將重點推進到企業層次的控制上,最終將工作逐漸下移至重大賬戶、 列報及相關的認定等業務層次的控制上。由此可見,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采用縱向深入的審計思路。
然而,一方面,指引對“財務報表層次”、“企業層面”與“業務層面”內部控制中沒有給出明確界定或列舉,概念本身的抽象性使得實務中注冊會計師與企業管理人員對三個層次內部控制的理解和界定具有很大的主觀性。另一方面,我國企業應當按照《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以下簡稱“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以下簡稱“應用指引”)建立和實施包括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在內的內部控制體系。基本規范大量借鑒COSO框架,將內部控制分為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和溝通、內部監督五個要素。已的應用指引基于內部控制原則和內部控制“五要素”,對企業建立內部控制系統做出指引,可以分為“內部環境類”、“控制活動類”、和“控制手段類”三類。無論是“五要素”還是“三類指引”均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橫向解剖,基本規范和應用指南都是從橫向、平面的角度指導內部控制的建立。基于橫向思路建立起來的內部控制系統,加大了注冊會計師理解各單個內控系統在整體內控系統中地位的難度,不便于注冊會計師采用縱向審計思路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進行分類和選擇需要測試的控制。因此基本規范、應用指南與審計指引的思路不一致帶來橫向建立內部控制與縱向評價審計內部控制的矛盾。
為解決上述兩個問題,筆者認為,相關部門首先應當對“財務報表層次”、“企業層面”與“業務層面”三類內部控制給出明確統一的定義或者說明。其次要把現行的應用指引針對的內部控制系統按照“財務報表層次”、“企業層面”與“業務層面”三類內部控制分類匯總,這樣既劃分了“財務報表層次”、“企業層面”與“業務層面”內部控制的界限,避免了不同主體理解的分歧,又方便企業建立內部控制時兼顧橫向和縱向兩種思路,提高內部控制系統的設計水平,也提高注冊會計師審計時運用自上而下的審計思路理解、測試三個層次內部控制的效率,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本文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青年教師資助項目“后金融危機時代下的會計準則等效研究”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1]李明輝、張艷: 《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若干問題之探討
――兼論我國內部控制鑒證指引的制定》,《審計與經濟研究》2010年第3期。
[2]劉玉廷:《全面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解讀〈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節選), 《中國總會計師》2010年第5期。
[3]楊志國:《關于〈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制定和實施中的幾個問題》,《中國注冊會計師》2010年第9期。
[4]黃秋菊:《關于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的幾點思考》,《審計月刊》2010年第9期。
[關鍵詞]企業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審計財務報表審計
隨著社會經濟的改革發展和審計工作的深入開展,審計任務越來越重,而審計人員相對不足,這一矛盾日益突出。傳統審計方式產生的一系列棘手問題使審計人員深感困惑:詳細審計被審計單位的全部會計資料,雖然能夠保證審計質量,但所消耗的人力和時間卻令審計人員難以接受;而抽取部分會計資料進行審查,無論是憑經驗抽樣還是按概率抽樣,雖然減少了業務數量,節約了審計資源,但卻無法保證審計結論的可靠性。所以,如何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審計效率,便成了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抽樣審計取代詳細審計
在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中,銀行信貸的擴張,股份有限公司的興起及跨國經營活動等,促進了資本所有權和管理權的進一步分離,因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者就有責任將能夠反映企業資產和負債狀況的資產負債表公布于眾,以滿足股東對有關財務信息的需要。為確保資產負債表的財務信息的真實性,需要由獨立于企業之外的審計人員進行審查和確認,從而產生了資產負債表審計。審計的這種變化,使抽樣審計技術開始得到了應用。
審計目的發生的重大變化,導致了資產負債表審計的產生;強制性審計的實施擴大了社會對審計的需要;注冊會計師考慮審計成本效益。這一系列審計變革,不僅為詳細審計向抽樣審計的轉化提供了可能,也為這種轉化提出了必然要求。從此,抽樣審計開始取代詳細審計方法。
二、抽樣審計的事實
抽樣審計方法的應用適應了一定時期的審計目的和其他審計因素的變化,極大提高了審計效益,推動了審計工作的迅猛發展。但必須注意到:單憑資產負債表無法反映出企業真實的應變能力,因為資產負債表只是一種靜態報表,表中項目余額僅僅反映了一定時點上企業資產負債狀況,而無法反映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經營業績和獲利能力。因此,單純依靠負債表所披露的企業有關財務狀況的信息,股東和債權人已無法對企業獲利能力和償債能力做出準確的判斷,這樣,社會開始要求企業不僅公開資產負債表,還必須公開反映在一定時期內經營情況和經營成果的財務報表,特別是損益表,以使股東的債權人從動態上了解企業收益形成和分配的情況,并能據此準確地判斷企業的獲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為保證這些財務報表的真實、正確,并符合會計準則要求,更需要獨立、客觀、公正的審查驗證。這樣,資產負債表審計就發展成為以損益表為主的,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財務報表審計。
財務報表審計的出現,使審計工作又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首先,審計的目的有所變化,不僅在于查證財務報表是否真實、正確,更重要的還在于證實財務報表以及相應的會計記錄是否依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公允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次,審計目的的轉變也擴展了審計范圍。審計人員不僅要審查有關資產負債中項目的結存情況,還要進一步檢查大量的與損益表有關的成本、費用、收入等日常的業務活動;再次,人們開始認識到明確注冊會計師對保證財務報表審計可信性的社會責任,對于保障財務報表真實性和公允性的重要意義,并通過了法律規定注冊會計師在審查財務報表方ICI的法律責任,注冊會計師的社會責任得到了明確和加強。與財務報表審計這些變化相比,傳統的審計方法因其固有缺陷而顯得不能適應財務報表審計的要求了:第一,當時所采用的抽樣審計是按經驗進行判斷抽樣,即審計人員主要是根據自己的經驗選定樣本的范圍和重點,這就可能會因為審計人員的判斷失誤而遺漏重大事項,產生審計人員無法對財務報表做出準確評價的風險。第二,在抽樣數量和樣本選擇方ICI缺乏理論依據,無規范可循,導致抽樣數量和樣本選擇的盲目性,使審計人員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釋抽樣審計的結果,也無法用這一結果來正確判斷財務報表的總體特征。從而使審計人員對財務報表的評價難以自圓其說。第三,判斷抽樣著重對結果的檢查,而忽視了對企業經濟業務的檢查,從而無法發現企業經營活動中的舞弊行為,特別是這些舞弊行為直接影響到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性時,這種失察可能使注冊會計師承擔極大的風險。注冊會計師認識到企業資產的安全與否,會計資料的正確與否和發生錯弊的多少與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有著密切的關系:企業內部控制有效,企業資產就比較安全,會計資料也就比較正確,各種舞弊和技術性錯誤發生的可能性就比較低;反之,如果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薄弱,存在重大缺陷,資產流失就比較多,各種舞弊和技術性錯誤發生就比較頻繁,會計資料的準確性也比較低。可見,在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發展過程中,對內部控制的重視與信賴,加速了現代審計的變革,節約了審計費用和審計時間,擴大了審計范圍,完善了審計職能。
三、結論
在評價內部控制基礎上抽取樣本進行實質性審計,將審計導向由經濟業務資料轉換為內部控制,從根本上引發了審計方法、審計程序乃至審計觀念和實踐的全方位改變,而被視為傳統審計發展為現代審計的重要標志。內部控制不僅加速了現代審計方法的變革,節約了審計費用和審計時間,降低了審計風險,提高了審計質量,同時也擴大了審計范圍,完善了審計職能。因此,在評價內部控制基礎之上進行抽樣審計,標明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發展的必然方向。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