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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龍頭企業發展”,明確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農業生產方式改革發展的方向。中國人多地少的現狀決定了中國特色農業不能走發展大農場的路,只能是通過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走聯合發展的路。近日,筆者通過對千陽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與登記情況的調查發現,當前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和登記中有些問題值得關注和規范。
一、主要特點和存在的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近一年來,全縣共登記注冊農民專業合作社30戶,注冊資金115.89萬元,成員總數達1063人(其中農民成員1042人,占成員總數的98%)。其主要特點:一是涉及的領域廣,在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涉及有蠶桑、蔬菜、瓜果、糧食、中藥材、畜禽、奶業等行業;二是牽頭的主體多,歸結起來大致有四種:基層干部創辦型、涉農企事業帶動型、專業能人領辦型、農民自治型;三是合作的范圍大,有的在同一個組或村進行合作,有的跨組、跨村進行合作,還有的跨鄉、跨鎮進行合作。
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登記情況看,目前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民對合作社還心存疑慮,一些人對合作社的功能、作用知之不多,對合作社特有的合作機制更是不甚了解,因而合作意愿不充分,參與辦社的意識很淡薄
(二)目的不純,偏離了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目的。有的農民不明白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真正意義,扭曲了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解決一家一戶生產經營的實際困難,更好地發揮家庭承包的潛力,促使農民走向市場,增加收入,致富奔小康的目的,而是(一)農民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在我國長期小農經濟的歷史中,農民有的是不斷分家分割土地的傳統和經驗,而沒有多少“合作”的傳統和意識;在小生產的思想文化理念的長期熏陶下,不少農民有寄望于“青天”式好官、“菩薩”式能人來拯救自己脫貧“苦海”的依賴思想;同時由于歷史的教訓,一些農為了實現傳言所謂的能得到國家財政直接補貼的目的,便以村組干部、家庭成員湊人數成立合作社。這種合作社,徒具法律形式,成立后并沒有按合作社的章程進行運作,更沒有組織成員開展真正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只是為了成立合作社而成立合作社,合而不作,成為“空殼合作社”。這里既有農民自身受利益驅動思想的影響,也與政府部門求快求量、指標化考核不無關系。
(三)合作社的規模普遍偏小。30戶合作社中,資金數額最高的50.58萬元,達到10萬元以上的只有2戶,而資金在1萬元以下的就有14戶,其中6戶的資金甚至不到1千元,還有1戶合作社的成員出資人均僅為6元。合作社成員最多的318人,20人以下的合作社達18戶。規模太小的合作社很難達到成立合作社幫助農民擴大生產規模,推動產業化經營、抵御風險、參與市場競爭、增加收入、發展現代化農業的宗旨,甚至連最基本的生產經營活動也無法正常開展。
(四)組成人員層次單一,內部結構單薄。30戶合作社中只有3戶涉農企事業單位成員和1戶專業能人加盟,沒有1戶龍頭企業帶動,成員間也沒有生產者、購銷人、咨詢機構等功能職責或環節的分工,要么全是種植戶,要么全是養殖戶。這些沒有職責分工、結構單薄的合作社,僅僅是同類者的簡單合并,沒有任何結構、功能上的進化、衍生、升級,就像多艘相同的小船聯合起來,組成的仍是一個小船隊伍,并沒有組成一艘航空母艦一樣,也使合作社的功能大打折扣。
二、幾點對策
(一)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工作,積極培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對于提高農業的產業化經營,增強農民成員抵御風險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保護農民成員的合法權益有著積極的影響和推動作用,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有著重大的意義。為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在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深入到鄉、鎮、村和廣大農民群眾中去,通過召開座談會、動員會,解答農民群眾提出的具體問題,大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內涵和相關規定,使廣大農民群眾深刻理解我國出臺《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歷史背景、重大意義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點,充分認識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好處及作用,促使其不斷地克服小農意識、培養“民主”意識,增強“合作”意識,極大地提高農民群眾創辦合作社的積極性,自覺、自愿、自發地組建合作社。
(二)積極引導,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一是鼓勵商場(超市)、農業龍頭企業牽頭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將企業管理模式引入合作社,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結農戶的“橋梁、紐帶”作用,把培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推行訂單農業結合起來,積極引導農民走“農戶+專業合作社”、“農戶+專業合作社+大中型商場(超市)”、“農戶+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合作發展之路,實現多渠道、多領域、多層次的聯合與合作,鞏固和延伸產業鏈。二是引導、支持基層干部、種養大戶和能人帶頭組建專業合作社,發揮帶動農戶多、管理較為規范、產品具有一定市場、對弱勢群體幫助大的特點,通過統一生產、統一營銷、統一管理,實現規模效應,加快資本積累,形成干部、大戶、“能人”與廣大農民在共建合作社新優勢中“共享”發展成果,在“共享”中促進更快發展的好機制。三是加強農村經紀人培育,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壯大農民經紀人隊伍結合起來,引導農民經紀人開發產品市場,拓寬專業合作社的銷售渠道。依照專業發展的要求,打破地域、行業等限制,充分利用合作社農產品的資源優勢與經紀人的市場優勢,促進合作社與經紀人、合作社與合作社、經紀人與經紀人的合作。四是運用商標手段,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品牌戰略。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抓緊進行商標注冊,組織有一定基礎的合作社申報知名商標、著名商標和集體商標,引導多主體、多層次、多類型興辦品牌合作社,運用商標開拓營銷,通過提高合作社的品牌意識,帶動產品品質的提高和市場占有率的擴大。
(三)正確促成合作社的發展,防止形式主義的干擾。政府部門要端正政績觀,遵循客觀經濟規律,切忌揠苗助長,用
一、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當地農民合作社取得了快速發展,但由于當地農民專業合作社起步晚,發展快,發展運行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和問題需引起關注。
1.法律政策的缺乏。依據制度變遷理論分析,在建設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進程中,政策法規的建立存在制度變遷,國家對農民合作社制定的多是原則性條款的法律規范,而某些地方政府主要采用鼓動式、宣傳式的政策口號,相對于中央來講,細化制定了相關規章文件,但還是比較概括,沒有明確規定的法律責任,難以完全達到立法目的,不能為合作社的建設提出更為詳細可行的合理化的政策意見。
2.合作社的運作不夠規范
很大部分合作社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決策不完善,理事會、監事會職責不清,成員權利義務不明,運作管理隨意性大,有些合作社的作用在日常的活動中不能體現出來,更不能起到帶動的作用。
3.合作社的管理機制薄弱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制度約束、財務約束、合同約束、利益分配、產品產銷、市場對接,風險調節機制等諸多方面還很不健全,不完善,主要表現在合作社與農戶的聯結關系松散,有產業發展勢頭卻沒有規模發展意識,不能形成長期穩定的購銷關系,難于開展訂單產業。
4.合作社的產品優勢乏力,市場競爭能力有限
第一,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經營體制下成立的,農村的土地以條塊分割狀態分包給農戶,基于當前我縣農村土地分散經營的人地關系狀況,就很難形成“有形”的適度規模經營產業。第二,農民千百年遺留下的小農經濟意識仍然濃厚,采取土地流轉方式擴大產業規模不容易讓農民接受。第三,全球經濟危機背景下返鄉農民工增多,也導致土地流轉在短期間內難于滿足土地擁有者和利用者的意愿。
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對策
近年來,各地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主要領導多次親臨合作社開展調研,指導合作社開展經營活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了很大的發展與進步,但是,還存在需要在發展中努力解決的問題,既有合作社自身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也有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發展環境不相適應的問題,需要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積極應對。
1.提高素質,培養一批優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管管理者隊伍
政府要經常對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業務骨干進行專業培訓,對他們進行種植養殖技術、新品種引進、產品深加工、市場營銷、信息搜集、企業管理、財務管理、稅收政策、經紀人等多方面的培訓,提高他們管理專業合作社的本領,從而使其更好的發展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
2.加大宣傳力度。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關系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社會穩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大問題,應得到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必須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組織形式、辦社原則、作用和方法進行廣泛宣傳,營造全社會重視、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濃厚氛圍。
3.充分發揮龍頭、大戶示范作用,促進企業規模化,逐步向現代化企業邁進
千家萬戶的小作坊,難以應對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只有把一家一戶的農民聯合起來,才能形成規模、增加效益、做響品牌、占領市場。要做大做強龍頭專業合作社,增強其對農業產業的帶動作用。同時,良性發展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能起帶頭作用,而帶頭人就是農業生產經營較好的農戶,這些農戶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核心,核心農戶往往是懂技術、善經營的農村能人,他們為了擴大生產規模、形成有效的產品市場,愿意將生產技術傳授給他人,應對這些核心農戶進行扶持,使其盡快地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領頭羊”。
4.加強政府扶持力度
要大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銷一體化”建設,積極引導、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采購、生產、銷售的統一管理、民主管理;要充分結合本地的農業資源優勢,選擇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場前景的品種作為開發重點,通過簽訂訂單,建立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龍頭農業企業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要為合作社在各類市場特別是農產品批發市場搭建銷售平臺提供便利條件和優惠措施,推進農資購買、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建設。
5.加大管理力度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湘西北地區;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1.42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0439-8114(2011)14-2999-04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Based on Northwest Hunan Province
ZHAI Zhen-cai,LIU Yong-jian,LUO Zhen-hua
(Changde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Changde 415000 ,Hunan,China)
Abstract: After the enactment of Law on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have been booming, with the widening in ranges of services, gradual expanding in coverage area and standardizing in internal management. Due to its fast development, some issues inevitably emerged, such as inadequate supervision, low level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industrialization, lack of talents and deficiency in policy support. How to develop the cooperative around the characteristic industry in northwest Hunan province, to establish a local brand, to enhance the systematism of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 and ensure its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as the main contradiction to be solved at present.
Key words: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northwest Huna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它在解決農民增收、提高農民整體素質、推廣農村新技術、新成果以及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積極的作用[1]。
1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概況
1.1發展速度快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國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得到迅速發展。湘西北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也同樣迅猛,其中常德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尤為突出。2007年底,常德市經工商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有99家,成員2 700多人,而到2010年6月末,已發展至429家,擁有成員23 657人,輻射帶動農戶28.5萬戶。
1.2服務領域不斷拓展
湘西北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合作領域,從經營范圍看涉及了種植業、養殖業和服務業等,但主要集中在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生產經營上。合作的內容已從單純的生產環節擴大到了產前、產中、產后的所有環節,從過去提供生產、加工、倉儲、運銷、技術信息某一項或某幾項服務,發展到直接介入到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的全過程。如常德市目前實現產加銷一體化服務的合作社已達102家,占常德市合作社總數的24.3%。
1.3覆蓋的區域在逐步擴大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已開始逐步打破農村地域的局限,形成跨縣市、跨行業的合作社,這不僅消除了地方行業與部門的壟斷,而且實現了資源的優化配置。如桃源縣三江家禽養殖專業合作社帶動了桃源縣40個鄉鎮養殖業的發展,輻射范圍還擴展到常德市的武陵、鼎城、石門、臨澧等區縣市。桑植縣思源養豬產業合作社以澧源鎮為中心,輻射到了該縣38個鄉鎮及周邊的湘西自治州、懷化、常德甚至湖北省鶴峰、來鳳等地。
1.4內部管理逐步規范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原則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利益共享”,大部分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自成立起,就制定了各種規章制度,有的還張貼上墻,明確了社員在合作社中的主體地位和各部門職責,成立了理事會和監事會,建立了利益分配制度,并接受社員監督。
1.5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化建設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湘西北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化建設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擁有省級示范社35個(其中常德市15個,張家界市6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4個)。為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地發展, 常德市、張家界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都在積極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的創建工作,并務求取得實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示范社通過建立合理的運轉機制,使農戶社員增收明顯,讓農民可學、可看,起到示范帶動作用,讓更多的農村能人、大戶和農民自覺投身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中去。如2010年常德市確定了10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年度示范社創建單位,并明確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將在資金和項目上給予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張家界市都要求各縣市要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至少辦好1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省級示范點。
2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盡管在湘西北地區得到了長足發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處于初始階段,還處于低水平、不規范的狀態,有的“官辦”色彩比較濃厚,有的還流于形式。主要存在著以下問題。
2.1發起人主導內部管理,監督流于形式
由于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成立時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征,很多都是由當地能人或村干部發起的,依靠的是家族或村落的親緣或地緣關系;有的發起人既是理事長又是經理,由1人或少數幾人控制著合作社,廣大農民的參與熱情不夠高,各方面的責、權、利關系不明確,沒有形成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規則的決策機制和利益分配機制。有些合作社的《合作社章程》不夠規范,流于形式,寫一套做一套,沒有按照章程規定正常開展活動,有的成立后一年時間連一次活動都沒有。各項內部制度不夠健全,特別是資金積累制度、風險保障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社員入會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各類內部管理制度缺乏,利益分配機制還沒有很好地形成、沒有實現盈余返還和二次分配。有的合作社雖然制定了章程、設立了監事會,但監事會的人選主要由核心社員掌控,同時監事會與理事會存在著組織內地位的差異和信息的不對稱,監督也是流于形式。
2.2民主理財意識淡薄,財務管理不規范
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由于僅僅開展農業生產資料銷售或農產品購銷等單一業務,與成員農戶之間聯系松散,沒有開展完整的會計核算,更談不上設置完整的賬簿體系。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開展了會計核算,但由于業務的季節性特點,出于節約開支的考慮而采取了記賬,沒有配備專職財務人員。湘西北地區某縣有農民專業合作社86家,規范建賬開展核算的只有11家(其中配備專職財務人員2家,聘用了財務人員記賬的9家)。這些或根本未建賬的、或僅聘用了素質不高的財務人員的合作社,財務管理都有許多問題,如原始憑證填寫不規范、賬簿設置不完整、科目使用不準確、不按規定登記賬簿、社員股金不記明細賬、社員與非社員的交易未分別核算等。同時,由于很多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成員的民主理財意識淡薄,理事長或理事會未能很好地執行財務公開制度,合作社成員大會的權力得不到充分發揮,造成資金使用的隨意性大,監事會也未能發揮其內部審計作用等。
2.3產業化經營程度較低,品牌建設意識相對滯后
湘西北地區的3個市州都屬農業產業主導區,農產品加工業相對落后,造成農業產業鏈短、農產品附加值低、產業化經營程度低,這極大地阻礙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當前,該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大部分是停留在鮮活農產品和初加工農產品的生產與銷售上,而以初級農產品或初加工農產品為主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建設無疑很難打造出知名品牌,從而產品的附加值很低,不能體現品牌價值。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建設意識欠缺,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沒有自己的產品注冊商標,沒有自己的統一包裝;更缺乏對認證認定無公害基地、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及地方名牌等方面的認識,造成市場競爭力不強。一些合作社和農戶受眼前利益驅使,競爭行為不規范,有的以次充好,自砸品牌;有的假冒他人品牌,影響農產品品牌的建設。加上該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區域性的合作聯盟較少,難以形成組團出擊、集中打響品牌的合力。
常德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湘西北地區是發展最快最好的,但他們的產品品牌建設也相對滯后,在429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只有69家合作社產品注冊了商標,僅占16.1%;有72家取得了“三品”認證,僅占16.8%。而從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發展最好的浙江省來看,該省絕大多數合作社都已實施農業標準化生產,1 300多家合作社的產品通過了省級或國家無公害農產品認證、330個產品通過綠色食品認證、139個產品獲有機食品認證,一大批產品進入了國內超市和國際市場[2]。
2.4缺乏經營管理人才,發展后勁不足
制約農民專業合作社效率的一個瓶頸因素是缺少懂管理、了解合作社知識的企業家[3]。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會成員大多數文化素質不高,主要以初中及以下學歷為主,農技水平不高,且年齡偏大,適應市場經濟的意識和能力不強。向外引進人才又受合作社自身經濟實力的制約。人才的缺乏導致了合作社網絡營銷建設、文化建設等方面嚴重滯后。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由于缺乏具有網絡信息應用能力和開發能力的人才,網站建設基本上停留在靜態網頁技術上,網站頁面除公司簡介和聯系方式外,根本沒有供求信息、產品展示、企業動態等,網站形同虛設。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還未意識到合作社文化建設的作用,或對合作社文化建設的內涵不甚了解,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文化的價值認識不足,造成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層次低,合作社成員的整體素質不高,缺乏合作所必備的市場觀念、法制觀念、誠信觀念、組織觀念等,這必將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湘西北地區農民合作社也概莫能外。
2.5政府扶持力度不夠,優惠政策難落實
由于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近幾年才開始發展的,目前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合作社數量眾多而運行又不夠規范。這一方面導致政府在確立扶持對象時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甚至一些冒牌和績效不良的合作社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了政府資助,而規范運作、績效良好的合作社沒有得到扶持[4];另一方面,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政策面對合作社主體時也很難全面落實。一是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沒有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行加工的全部產品。二是國家財政資金支持的涉農項目沒有向合作社傾斜。雖然2010年5月國家七部委聯合出臺了《關于支持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國家有關涉農項目的意見》,但僅面向具備條件的合作社,且沒有包括所有涉農項目。三是我國的農業保險項目只針對小麥、水稻、棉花、生豬、奶牛等少數幾種農產品,且定損難度大,賠付比例小。四是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數量少且缺乏國家政策的有力支持。
3發展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對策
湘西北地區是典型的農業地區,優勢在農業,機遇在農業,希望也在農業。因此,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緊緊圍繞當地的優勢產業。如常德市的糧食、棉花、油菜、柑橘、葡萄、茶葉、蔬菜、生豬、水產養殖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柑、獼猴桃、優質烤煙、蔬菜、茶葉、中藥材、生豬、山羊等;張家界市應以為當地旅游業發展提供服務為主,發展高山蔬菜、生豬、家禽、湘西黃牛、馬頭羊、大鯢、蜂蜜等。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不斷發展壯大,優化區域農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加快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的步伐。要以示范社創建工作為契機,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持續發展。
3.1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實現規范運作
農村專業合作社有無生命力,關鍵在于有無一個良好的運行機制。制度建設是確保農民專業合作社持續、健康發展的前提和保障,通過健全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求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決策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獎勵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運行的規范化。應健全成員大會,通過制定章程來規范成員的權利和義務,成員對合作社的工作享有知情權、咨詢權、批評權、建議權和監督權,包括對會議事項以及對推選人員可以行使表決權、選舉權,也應具有被選舉權。要想方設法讓每一位合作社成員都真正能參與合作社的運作和管理過程,讓每一位成員的利益得失都與合作社的運作情況密不可分,讓每一位合作社成員都時刻心系合作社的發展[5]。只有這樣,才能提升合作社的凝聚力,有利于實現合作社的可持續發展。
3.2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
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建立健全適應合作社經營特點的財務管理體制。一是健全管理機構和會計核算體系。業務規模較大的合作社要有專職的財務人員負責日常會計核算工作,聘用財務人員要堅持持證上崗。興辦了企業的合作社的業務要與相關企業的業務分開核算。要按時處理業務事項和編制財務報告。二是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實行錢、賬、物分管。對重要或額度較大的資金支付業務,應當集體決策審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三是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合作社在實行盈余返還的同時要提留必需的公共積累,用于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和拓展服務領域。四是加強票據管理。建立必要的票據使用責任制度,防止票據流失毀壞。五是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明確審批人和經辦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六是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會計檔案室(柜),實行統一管理。
3.3拉伸產業鏈條,加強品牌建設
開展農副產品加工,既能滿足人民生活和消費水平不斷提高的需求,又能增加農副產品的附加值。不管是進入國際市場還是發展國內市場,都需要加快農產品深加工業的發展步伐。湘西北地區農產品加工業水平不高,發展前景廣闊。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應根據自身具備的條件和產品的特點,通過尋求與科研院所和相關企業合作來逐步開展農副產品的精加工或深加工。
質量與品牌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基本要求。湘西北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以“做強、做大、培特、培優”為目標,積極探索將同類產業的各級合作社聯合起來,組建以特色產業為依托的聯合社,通過合作社的整合,增強綜合實力和帶動力。充分發揮湘西北地區的生態資源優勢,選擇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場前景的品種作為開發重點,在“專業化”上做文章,以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為方向,打出“生態品牌”。
3.4加強人員培訓,增強發展后勁
要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地發展,人才培訓是關鍵。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要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人員培訓計劃,分層次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業務培訓。合作社成員和農戶以合作意識培訓為重點,讓他們都知道什么是合作社?為什么要合作?怎樣合作?合作社理事會與監事會的成員以經營管理業務知識培訓為主,使他們懂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應怎樣聯系農戶來開展服務運作?怎樣建立營銷網絡以開拓市場?怎樣加強本社品牌建設和文化建設等?合作社財務人員以會計業務知識培訓為主,認真學習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在合作社中普遍建立健全正規化、規范化的財務賬目,確保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湘西北地區應充分利用吉首大學、湖南文理學院、常德職業技術學院、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等大專院校的智力資源,廣泛開展合作社人員的培訓工作,不定期邀請技術專家上門來有針對性地指導交流,提升合作社的發展層次。
3.5加大扶持力度,優化發展環境
支持合作社發展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6]。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在資金、技術、人才、經營等諸多方面都會遇到自己難以解決的問題,需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
3.5.1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各項行政審批事項開辟“綠色通道”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用地審批、稅收優惠、產品檢驗檢疫、運輸、出口等審批事項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的申報,通過建立專門的審批機構來辦理或,并讓其享受有關優惠和獎勵政策。
3.5.2擴大合作社承擔國家涉農項目的范圍,并逐步向以合作社為平臺過渡國家財政資金支持的農業產業化、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農田基本建設、農業科技入戶工程、農技推廣、農業標準化、農業信息網、農機具購買補貼等各類項目,應該重點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借鑒國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成為政府貫徹農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主要載體的成功經驗,努力探索國家涉農項目由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途徑和方法,逐步過渡并最終實現主要由合作社承擔。
3.5.3為合作社的發展壯大牽線搭橋要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與上市公司、龍頭企業之間搭建合作平臺。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融通資金,將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信貸優先支持的對象,簡化貸款手續,增加貸款額度,對實力強、資信好的專業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貸額度,允許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動產和不動產抵押、權益質押或其成員聯保形式辦理貸款手續。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為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鼓勵區域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任職、兼職或擔任技術顧問,允許其保留原身份、工資待遇,并按其貢獻大小從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相應報酬;鼓勵選派到鄉鎮、村任職的大學生,積極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培育與建設發展工作。
3.5.4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政府公共服務提供方便農村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應由政府負責前期投入。各級政府門戶網站、有關部門涉農網站應主動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搞好互聯網服務,免費提供公共政策咨詢,及時收集和農產品價格、市場供求、科技服務等信息。氣象部門、農業部門應利用先進的儀器設備和取得的各種資料信息,及時、準確地對旱澇災害和生物災害進行預測預報,及時相關信息,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建立和健全區域內農業災害物資儲備制度和專項基金;建立種子、農機、防疫物資貯備制度;建立救災補助基金與受災補貼的長效機制。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農業災害保險,從而提高抗風險的能力。
3.5.5加大政府資金支持力度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分別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合作社開展教育培訓、信息服務、申報注冊商標、品牌建設、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從事新產品、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示范與推廣,實施標準化生產等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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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含山縣;農機合作社;發展;存在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S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4)15-20-02
農機專業合作社是由農機戶結合自身條件,自愿組成的社會團體組織。在提高農機作業水平、提升農機作業能力,促進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為此,認真分析農機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切實有效的對策,對大力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更好地服務“三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含山縣農機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現狀
自2008年以來,含山縣的農機專業合作社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農機服務方式不斷創新,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傳統的農業機械使用模式,農機資源得到了較好的利用,農機經營效益較以往也有所提高,農機服務逐步向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方向推進。2013年全縣完成機耕作業面積5.85萬hm2,占可機耕面積94.9%,機收(不含跨區作業)4.09萬hm2,占全縣可機收面積的91%,機播面積1.04萬hm2(油菜機播面積達0.39萬hm2),機植保面積1.84萬hm2,秸稈粉碎還田0.73萬hm2,農機化耕種收綜合水平達55.5%。據統計,目前全縣依法注冊成立的農機專業合作社達17個,合作社社員總數596人,機具數量804臺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機153臺、小型拖拉機13臺、配套農具229臺套、收獲機械181臺、水稻插秧機53臺、較大型維修設備57臺套、其他農機具118臺套),實現了機械的共同利用,減少了機械的重復購置和不必要的資源浪費,有效地解決了家庭承包經營實現機械化的難題,為農機合作社的大力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 農機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2.1 大中型農機具庫房建設用地難以解決 目前,農機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普遍面臨的最大困難是大中型農機具庫房用地難。我縣多數合作社目前使用老舊危房或者租用別人的舊廠房來停放農業生產機械,庫房建設簡陋,而且選址很隨意,導致大型農機具無處存放或無固定存放點,常年風吹日曬雨淋,很容易使機具老化,從而導致機械本身損耗嚴重,嚴重影響其使用年限,減少了農業機械的使用壽命,增加了農機大戶們的經濟負擔,造成農機合作社的發展速度緩慢。
2.2 國家對農機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大 按現在的生產經營和操作模式,組建一個農機專業合作社需要大量的固定資產投入(包括庫房建設資金和大中型農機裝備及配套設施投入)和經營性流動資金投入,但農機合作社的成員中大多數都是農民,收入普遍較低,使得他們在組建合作社時一次性投入較多資金難度很大。同時,農業是個低收益的行業,國家投入的扶持資金太少,獎勵額度也不高,遠不能調動農民入社的積極性。另外,金融部門在對農機合作社的放貸資金額度也非常有限,而且貸款程序復雜、申報條件高、貸款周期短、利息高,難以體現金融政策對農業方面的扶持力度。
2.3 農機專業合作社規模小,經營管理水平較低 我縣大部分農機專業合作社正處于起步發展階段,社員大多都是農民,文化水平、素質相對較低,管理理念不強,使合作社在發展上找不到突破口,管理方面很難走上規范化。再加上缺乏現代化的管理模式和運作經營理念,導致正處于發展階段的農機合作社管理松散,規模難以擴大,服務功能遠遠跟不上來,嚴重影響了合作社的持續健康發展。
3 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的措施及對策
3.1 加大貫徹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力度 縣農機、財政、國土等部門要相互協作,聯合行動,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一系列相關涉農政策和法律法規,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財政扶持、金融信貸、稅收優惠、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場地、庫房等用地)及相關符合政策條件等方面要開通綠色通道,全力扶持,共同促進農機合作社向規范化、科學化和現代化方向發展。
3.2 加強農機合作組織建設 農機服務體系建設是農機化工作的一個亮點,在農機服務體系建設中占有重要位置。為適應農機社會化服務的需要,縣農機部門要繼續加大對農機合作社的投入,對合作社的內部管理實施規范化指導,并幫助其積極爭取項目、政策支持。要嚴格按照《合作法》運作經營,保證農機合作社健康發展。目前全縣擁有2個部級示范合作社和2個省級示范合作社,應加強管理、正確引導。
3.3 創新發展,促進農機合作社市場化 縣農機部門應結合實際情況、現有條件和市場需求,鼓勵和引導有發展空間的農機戶們組建不同形式的農機合作社,并進行分類指導,鼓勵合作形式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方式市場化,走農機共同利用、合作發展的路子。農機合作社要以服務“三農”為主題,突出農機跨區作業,大力開展農機技術推廣服務,發展中介、信息、咨詢、培訓、維修等多項業務。
3.4 多方位扶持,推行“一站式”服務 將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優先向合作社傾斜,支持合作社增強農機裝備,最大限度地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效應,縣農機、財政等部門本著“公開、公正、農民直接受益”原則,明確責任、強化監督,做好購機補貼各個環節的核實和查對;推行“一站式”服務,實行“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方便農民辦理補貼手續,并明確專人及時做好項目檔案信息的采集錄入、統計分析及總結上報工作,確保農機補貼工作高效有續運行。涉農金融機構和政策性農保機構要采取靈活機動方式,以一流的服務積極為農機合作經營主體提供金融服務和農保服務;稅務部門對于符合條件的農機經營主體,應在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給予稅收減免和優惠。
3.5 推廣農機新機具、新技術,加強對合作社人員的科技培訓
3.5.1 推廣農機新機具、新技術 針對個別發展快的農機合作社,縣農機部門要特別關注,幫助其引導開展多項農機與農藝相結合技術試驗,如:水稻機械化育秧、插秧一體化技術、反旋耕滅茬秸稈還田與機插秧、機械化淺耕滅茬間隔深松和全深松聯合碎茬保護性耕作等技術,并采取組織參觀學習、現場觀摩、經驗交流、評比表彰、新聞報道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典型經驗,營造氛圍,引導發展。
3.5.2 加強對合作社人員的科技培訓 縣農機部門要結合各合作社的發展特點,在資金上給予扶持,在業務上給予指導,技術上給予培訓。不斷提高農機合作社人員技術水平、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意見和建議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1
一、現狀與存在的問題。據對全鎮74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情況的調查,主要有以下問題:
1.財務會計崗位及人員存在的問題,大部分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只設出納崗位,會計只是臨時指定一人做賬,且會計人員大部分是合作社的成員,會計專業知識及技能較低,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占92%以上。
2.會計核算不規范,由于會計人員專業水平較低,在會計核算也只采用較簡單的方式進行,未能參照企業會計制度或小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更無法按照財政部頒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去執行。如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規定的盈余分配方式中的按交易量分配方法,據對全鎮23個村(場)74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幾乎均無按交易量分配合作社經營盈余,只有個別要申報示范合作社的才補辦。
3.未設置成員賬戶進行明細核算,調查顯示,因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工商部門登記采用的是不驗資不年檢的辦法,因此大多數成員不知道也不關心股金的份額情況,造成了大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無成員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4.監管農民專業合作社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無力,盡管農民專業合作社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第八條第二款規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有關法規政策等,對合作社會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但從目標前情況來看,由于合作社是獨立的法人,具有企業自主經營的性質,鄉鎮經管站未介入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執行的監督與指導工作。
二、鑒于上述調查中發現存在的問題,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第八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本文從鄉鎮經管站的角度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
1.鄉鎮經管站要增設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崗位和人員編制,所需經費應納入鄉鎮財政預算,并規定在指導過程中不得向合作社收取任何費用,防止變相攤派,增加合作社的負擔。
2.加強財務會計人員的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知識水平參差不齊,在指導過程中應分別進行指導、培訓,如今年省農業廳就對全省的省級示范社的財務人員進行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培訓,南平市也對全市的示范社的財務人員進行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培訓,在達到一定水平之后,對會計基礎知識進行更深層次的培訓,讓所有的合作社財務人員都能掌握會計專業知識,同時鼓勵合作社的財務人員通過參加考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更好地為合作社提供會計服務。
3.建議所有的合作社均設立獨立的財務人員,即出納和會計。合作社可視自身的規模大小及工作量業務量的大小設專職或兼職的會計和出納,但會計和出納不得一人擔任。
4.建議合作社有條件的實行會計制度,合作社可自行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或專門的會計機構記賬。在條件成熟的鄉鎮,也可由鄉鎮經管站會計記賬,以快速提高會計專業水平,更好地執行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
5.嚴格執行財政部頒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中規定的盈余分配辦法,設立成員賬戶明細賬。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分配方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的分配有很大的不同,特別是對盈余分配做出特別的規定,其目的是為保護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因此要不折不扣地執行。
參考文獻:
1農產品供應鏈的主體
農產品供應鏈涉及以下主體[3]:農戶和農業合作社、農產品加工企業、經銷商、農產品連鎖超市、消費者。此外,政府在農產品供應鏈的形成和優化中也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有必要對其作用機理和影響進行分析,故將其作為一類主體。幾類主體有著共同的利益訴求,即為社會大眾提供優質、安全和價廉的農產品,來滿足社會大眾(包括幾類主體自身)對農產品的需求。但由于各個主體有著各自的利益訴求,使得農產品供應鏈上各環節并不連貫,各上下游主體之間并未形成為了各自增值而良性互動的協作式供應鏈體系,從而造成農產品供應鏈各個主體的利益未得到最大化實現。
1.1農戶和農業合作社
鏈條的源頭是農戶,其利益訴求是實現農產品價值最大化和收入最大化,但由于其體量微小,使得其無法以對等的地位參與到農產品交易對手(農產品加工企業、經銷商和農產品連鎖超市等)的價格談判中,其博弈的結果經銷商和農產品連鎖超市通過壓低價格而造成該主體整體利益被壓縮。正由于個體農戶這個“先天不足”的特點,農業合作社組織應運而生,農業合作社是把一定地域內農戶按自愿的方式組織起來,以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為原則,實現合作社內生產互助、技能學習交流、產品交易和市場開拓規模效益共享等,來發揮農產品生產者的合作優勢和規模優勢,加大其參與農產品定價權談判的籌碼。
1.2農產品加工企業和經銷商
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農產品經銷商都是農產品進入連鎖超市前的中間環節,其主要是通過提供適合農產品消費的半成品或制成品(農產品加工企業)和交易服務(農產品經銷商)來獲得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一般來說,它們在與農產品連鎖超市進行農產品交易活動中往往是以多對一的關系而存在,為避免不利的談判地位或找尋更有利的交易機會,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農產品經銷商們可能會選擇背棄合約精神、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等背信棄義方式來求得短期利益最大化,這必然影響到供應鏈后端的農產品連鎖超市及整個鏈條的正常發展。
1.3農產品超市
農產品連鎖超市可實現農產品集和散的功能,通過統一采購配送、統一包裝設計、統一經營方式和服務理念等來實現標準化和規范化,從而降低成本,增加收益。連鎖超市由于市場占有率大,對農產品的需求交易(集合功能)和供應交易(銷散功能)的作用都會不同程度影響農產品的供應形態、特點和體量,從而可能造成對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的壟斷性作用。
1.4消費者
鏈條的末端是消費者,消費者在農產品連鎖超市購買農產品時,由于消費者的收入、年齡、文化層次和在超市消費農產品的頻次和數量的差異,使得消費者對農產品需求層次也不盡相同。但總體上是為了獲得幾類主體的共同利益訴求,即獲得優質、安全和價廉的農產品。
1.5政府
政府的利益訴求主要在于維護正常的農產品市場秩序和保障安全衛生和合理價格的農產品的供應。此外,政府還承擔著實現農產品無公害生產及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重要職責。
2發展建議
2.1增強農業合作社、加工企業和經銷商實力,培養各類社區小型超市
增強農業合作社、加工企業和經銷商實力和培養各類社區小型超市,使其更好地參與到大型連鎖超市的博弈中,驅使大型連鎖超市在提供優質服務的同時,控制農產品價格處在合理區間內。鼓勵農戶加入農業合作社,以維護自身權益。鼓勵農戶、農業合作社,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農產品經銷商間進行信息共享,通過建立各種產供銷的網上信息平臺和消息渠道,幫助各方做好挑選談判和交易工作。鼓勵小型社區農產品超市的發展,使其展開與大型連鎖超市的競爭。小型社區農產品超市體小,能夠迅速隨著市場變化調整自身經營策略。由于超市選址滿足消費者就近消費的原則,小型社區農產品超市增加農產品經營的靈活性,可以起到抗衡大型連鎖超市對農產品價格的壟斷性影響,從而保障消費者和整個農產品供應鏈的利益[4-5]。
2.2政府應為農戶、農業合作社和社區農產品超市提供優惠政策
政府應該給予農戶和農業合作社參與農產品運輸配送、倉儲包裝與加工和在大中小城市社區農產品連鎖超市布點經營的各種便利舉措和優惠政策。農戶和農業合作社涉足農產品連鎖超市和農產品運輸配送倉儲等環節,是實現農戶增收的重要舉措,由于農業相對于第二、三產業生產率偏低,農戶和農業合作社單靠農產品種植和養殖等生產活動無法達到平均收入水準,因此政府應該給予農戶和農業合作社參與農產品運輸配送、倉儲包裝與加工和在大中小城市社區農產品連鎖超市布點經營的各種便利舉措和優惠政策,實現農產品帶給農戶和農業合作社以整個供應價值鏈的增值收益。農業合作社直接進入大中小城市社區布點農產品連鎖超市,能夠實現農戶、農業合作社和農產品連鎖超市利益相統一[6-7]。此外,以地域為組織單位的農業合作社所布點的農產品連鎖超市彼此間展開競爭,由于對農產品的產地、品質規格成色等的標示,農產品連鎖超市為了維護自身形象和利益,會形成農業合作社和農戶內部關于農產品質量和衛生安全的監督管控機制,從而能更好地做好農產品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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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作社;家庭農產;農業組織化;農業規模化
一、家庭農場的基本概述
1. 家庭農場的性質:
所謂家庭農場,是指以農民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農業生產,以農業經營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農業經營單位。
2. 家庭農場的作用:
家庭農場是在我國農村經濟改革的背景下,面臨“由誰種田,怎樣種田”的新問題,借鑒西方國家現代農業發展的成功經驗而提出的新型農業經營體制。從國外的農業發展經驗看,家庭農場建立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是農業走向規模化、集約化和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家庭農場以家庭經營為內核,其既符合的內在要求,又契合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可以作為在新時期的創新與發展,能為我國農業走現代化道路增加強大的推力。因此,在2008年被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寫入文件后,家庭農場在2013年又被明確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主要形式,2014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2015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都肯定了家庭農場的作用。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本概述
1.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我國特有的合作社的一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之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
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作用:
家庭農場充當政府與社員之間的橋梁;為農民的專業化生產提前、產中和產后服務,有利于推廣應用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提高農民抵御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和自然風險的能力;把千家萬戶小生產的農民組織起來,抱成一團,使農民真正成為千變萬化大市場的主體,提高農業標準化、規模化、市場化程度,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加強社員自律,協調專業合作社的內外部關系;參與農產品國際貿易的組織保障;農民利益表達的有效渠道;拉動經濟發展,解決發展資金短缺;推進農村民主管理的重要載體。
三、家庭農場與農民合作社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改革開放以來,的確立,極大的激發了億萬農民發展農業的生產積極性,農業農村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但隨著改革開放的加速推進,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鎮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下的農業生產方式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現代農業的發展要求。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更好的適應生產力的發展,是新常態下實現農業農村跨越式發展的必然要求。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和社會化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是當前重要的農業政策,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是這一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有必要開展合作。兩者具有弱質性,許多國家對它們采取了支持措施。實踐證明,它們也可以開展有效合作。其合作關系建構會受到諸如要素市場和農產品市場發育程度、產權明晰度等多重因素的影響。政府要認真履行好作為公共品供給者的職責,建立健全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充分借鑒國際經驗,設計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策。
1.家庭農場的相對弱質性決定了其應該與合作社建構合作關系。家庭農場的發展離不開具有一定素質和能力的從業人員,但是受經濟規模、經濟效益等因素的影響,家庭農場還缺乏素質高、技能強的人才。家庭農場發展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滯后。而合作社具有一定的專業服務功能,能夠為家庭農場提供農資供應、信息、倉儲等服務。如果雙方能在自愿、共贏等原則下開展有效的合作,家庭農場和合作社的實力都會有所提升。
2.合作社的相對弱質性決定了其應該與家庭農場等建構合作關系。合作社作為一種弱者的聯合體,肇始于資本主義農業沒有得到充分發展的時期。這一農業合作過程也是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積極揚棄的過程。合作社弱質性的具體表現是:技術變革、組織變革難以跟上現代農業發展的步伐,聯合社或聯合會構建的速度遲緩、運行效果不盡人意,其成員缺乏強大的向心力。理論上講,合作社本身就是一個自生能力較低的組織,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
3.相關政策為家庭農場和合作社的合作創造了環境。如何看待和正確處理政府與合作社的關系?美國薩皮羅學派和諾斯學派對此問題進行了分析。不過,從各國的實踐看,許多國家對于家庭農場和合作社采取了支持措施。例如,美國政府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依據薩皮羅的理論制定和實行了支持合作社的政策;2003年歐盟執行了單一農場支付計劃。實踐中,合作社與家庭農場是可以進行合作的。資料顯示,美國平均每6個農場主中就有5個利用合作社獲取各種必要的物資供應、農產品運銷和加工以及其他服務。
四、家庭農場與合作社的合作模式
1.“家庭農場+合作社+公司”模式
公司根據市場需求與合作社簽訂契約,合作社按照契約規定的品種、數量、質量組織家庭農場生產。農產品成熟后由合作社驗級、收購,而后由公司進行加工和銷售。家庭農場以合作社為依托,與公司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一方面增強了家庭農場與公司的談判地位,有效約束公司的機會主義行為,保障家庭農場農產品的銷路;另一方面,通過合作社的生產監督和集中收購,確保公司對加工原料質量和數量的需求。
例如,浙江省海鹽縣的20家家庭農場聯合組建的萬好蔬菜合作社,在產前與當地的食品公司簽訂蔬菜購銷合同,在產中由合作社提供技術、管理、培訓在內的專業化服務,在產后由公司以保護價收購農產品。全縣以“訂單農業”形式開展生產的占家庭農場總數的67%,其中52%的訂單通過合作社獲得。
2.“家庭農場+合作社+超市”模式
家庭農場負責生產環節,合作社統一品牌和標準化生產服務,建立農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機制,保證超市穩定的貨源供應。這種模式將訂單農業與現代經營業態有機結合起來,縮短了農產品采供周期,減少了中間流通環節和物流成本,保證了農產品的新鮮安全,有效地促進了農民增收,適宜規模化和標準化農業經營,適合蔬菜、水果等高收益性的農產品。
例如,山東省青州市的21家以家庭農場為主體的合作社與17家連鎖超市簽約,常年向超市供應高檔箱裝禮品菜,涉及20多個蔬果品種,農民獲得了種植高端品牌蔬菜的高額效益。
3.“家庭農場+合作社+直銷(社區)”模式
在“家庭農場+合作社+直銷(社區)”模式下,生產同類農產品的家庭農場聯合成立合作社,合作社進入城市社區、街道直銷農產品,或者由合作社與學校和企業食堂、餐飲企業、直銷展會簽訂供貨合同。這種模式改變了“收購商―經銷大戶―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層層盤剝的傳統銷售模式,縮短了“田頭”到“柜臺”的距離,緩解了市民“買菜難”和農民“賣菜難”的問題。
例如,浙江省寧波市有近10家以家庭農場為主要成員的合作社開設了農產品直銷店,價格比超市和菜市場便宜20%~30%。
4.“家庭農場+合作社+合作社自辦加工企業”模式
家庭農場聯袂合作社,發展壯大后自辦加工企業來銷售、加工家庭農場的農產品。這種模式以合作社為產業化經營的主導力量,對農業產業鏈各環節進行統一經營管理,是四種產業化經營模式中一體化程度最高的模式。合作社內部的科層管理機構替代了產品交易市場,組織穩定性和合作性增強,內部成員利益高度一致,各主體之間的產權關系明晰,實現了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的統一。家庭農場不僅能夠分享出售初級農產品的收益,還能夠直接分享縱向農業產業一體化后農產品加工增值的收益。但這種模式實現的前提和條件是,合作社必須治理機制規范、經濟實力雄厚、市場競爭力強。
五、構建“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的經營機制
在家庭農場與合作社的發展過程中,合作已經成為雙方理性的選擇。實踐中,浙江省慈溪市、瑞安市、建德市出現了家庭農場和合作社開展合作的現象。構建新型農業合作經營體制,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1.在基本方向與主要內容方面,應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大力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創始人認為,只有生產合作才能體現社會主義性質。作為社會主義國家,中國發展農業合作經營必須在土地共同所有的基礎上實現農民的聯合勞動與合作生產,構建以生產合作為核心的新型農業合作經營體制。而且,中國人多地少,農戶家庭經營規模小,市場抗風險能力弱,農民需要根據生產和生活需要在生產及流通的廣泛領域全面進行合作經營,建立以生產合作為核心的綜合性合作經營體制。
2.在目標模式與實現形式方面,應適應中國實際國情,廣泛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農場。根據中國實際與發展要求,我們要在理論創新與制度創新的基礎上實現農業經營方式的創新,構建以土地股份制為基礎、以勞動合作制為核心、以農場制度為載體的新型農業合作經營體制。所謂土地股份制,就是鼓勵與支持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實現農民以土地產權為主的資本聯合,創新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實現形式。所謂勞動合作制,就是以農民的合作勞動取代其分散的個體勞動,創造社會主義聯合勞動的嶄新形式。所謂農場制度,就是在農民產權聯合與勞動聯合的基礎上,引入現代企業制度,實行農業企業化經營。從總體上說,我國農業合作經營體制變革的目標模式就是構建股份制、合作制與農場制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業合作經營體制――農民股份合作農場。這既能夠體現土地公有、聯合勞動的社會主義性質,又適應社會化、規模化與市場化的農業生產發展的客觀要求。
[關鍵詞] 農超對接;農產品;專業合作社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05. 105
[中圖分類號] F721.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5)05- 0220- 03
0 引 言
最近幾年,由于我國農產品生產總量的增加,農產品的供應情況逐漸由供不應求過渡到供過于求。在農蔬產品的生產需求關系上,也表現為各個大中型生產銷售企業開始全面向供應鏈的中下游轉移,由于市場的競爭越來越激烈,所以對銷售的各個環節的要求越來越嚴格,流通環節太多成為阻礙農業進一步發展的主要原因。因此,“農超對接”這種商業模式就自然而然地產生了, “農超對接”可以減少農產品銷售的中間環節,降低銷售成本,給農民、消費者、超市都帶來更多的收益,可以說是一舉三得。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人口占我國人口總數的比重很大,所以農民的問題解決了,我國的很多問題也就解決了,而“農超對接”這種商業模式正是解決我國農民問題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
1 發展進程
1.1 定義
“農超對接”指的是農民或者專業合作社和超市的法人代表簽訂雙方都同意的一種協議,由農民向超市直接銷售農蔬產品的新型銷售模式和商業模式,也是一種流通模式。“農超對接”的本質是給農民提供一種先進的銷售模式和商業模式,幫助農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將不斷變化的需求與農民的供應連接起來,建設市場經濟環境下的生產供應相一致的供應鏈,從而實現供應鏈上各個層級的共贏。我們只有讓農村的生產與城市的需求直接對接,城市需要什么,農村就生產什么,這樣才能避免供需矛盾的產生與農蔬產品價格的劇烈浮動,又能減少農產品的銷售環節,降低銷售成本,增加農民的收入。
1.2 發展情況
在國外,“農超對接”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一種比較成熟的商業模式,美國、歐洲等一些國家,超市里約80%的農產品都來自“農超對接”,而我國只有15%左右。我國的“農超對接”自開展以來與國外相比差距較大,這也表明我國在“農超對接”方面發展潛力巨大。我國各個大型的連鎖超市也在積極深入地研究自己的發展方向,其中“連鎖超市+ 專業農民合作社+農民”是我國有關部門和各個地方政府支持“農超對接”發展的主要商業模式。自從我國“農超對接”這種商業模式開展以來,全國開展“農超對接”的達到規模以上的連鎖超市已經超過850家,拉動就業人口超過200萬人,與連鎖超市對接的農業合作社已經突破15 000 個,總的參加人數已經超過了100萬人。
2 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自從“農超對接”這種流通模式和商業模式開展以來,雖然在減少銷售成本、滿足市場需求等一些方面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績和成果,但美中不足的是我國“農超對接”的整個發展過程中依然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主要表現在:①“農超對接”發展速度緩慢,專業合作社的數量和規模偏小而承擔的成本又偏高;②“農超對接”的現代化程度和集中度低,農民的品牌意識和規模意識不強,生產過于分散;③由于超市對于農產品的準入政策制訂得不夠靈活,降低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阻礙了“農超對接”的進一步發展。
2.1 合作社的因素
在“農超對接”模式下,農戶主要是通過合作社間接地和超市發生聯系。合作社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具有諸如知識和信息溢出、中間投入品的專門化、信任和合作的加強等廣泛的正面效應 。但是,“農超對接”對農民合作社的專業性要求非常高,因此仍然有非常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一些普通投資者,不能如愿以償地參加到“農超對接”的隊伍中來,這是一件非常值得惋惜的事情。除此之外,我國還存在專業農民合作社規模小、數量少、專業人才不足、發現速度慢、科技水平低、發展目標不明確、對“農超對接”的未來沒有明確的定位、流通環節的貨物損失依然嚴重等一系列問題。之所以會產生這些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①資金方面的原因。專業農民合作社大多數都屬于小微型企業,資金嚴重不足,導致現金流不穩定。很多大中型連鎖超市的貨款最快要半個月后才能結賬,有的甚至是一個月,這就導致了合作社的資金鏈時刻都處在斷裂的邊緣。這是“農超對接”發展緩慢的關鍵原因之一;②成本方面的原因。農產品銷售最大的成本來自運輸,幾乎有60%的成本都來自于運輸,所以農業合作社一定要擴大農產品的種植規模,增加農產品的運輸量,充分利用規模效應才能稀釋掉高昂的運輸成本,而少量運輸農產品顯然運費是非常昂貴的,甚至是奢侈的。如果農業合作社仍然是小規模、分散地運營,其結果必然是徒勞無功,為他人做嫁衣。這便意味著“農超對接”這種商業模式,必須從根本上解決銷量和種植規模的均衡問題,要嘗試進行規模化種植。
2.2 農戶的因素
農戶的集中化和規模化水平太低,無論是從種植品種上看,還是從種植數量上來看,都過于分散。連鎖超市經營農產品最基本的要求是規模化,必須保證不能出現脫銷的情況,但是我國的農蔬產品生產仍然以分散生產為主,這種生產方式肯定會阻礙生產的規模化、機械化、現代化的發展進程,拖慢“農超對接”這種商業模式在我國的發展速度。除此之外,農蔬產品的檢查過于嚴格,也導致了農民對“農超對接”這種銷售模式和流通模式積極性較低,最終導致農戶能夠提供的產品品種很少,隨之而來的是農產品規模化被大大地降低,不能有效地滿足各個大型連鎖超市的供應需求。另外,還存在一部分農民受教育水平低、思想保守、缺乏品牌意識、農產品生產標準不統一等問題。
2.3 超市的因素
主要是:①由于“農超對接”這種流通模式和商業模式投入的成本太高,導致一些連鎖超市對“農超對接”這種商業模式和流通模式的主動性與積極性不是很高,主要是因為這種模式早期的投入成本太大,再加上房租、地租,人工成本、利潤等各方面的考慮,導致了很多連鎖超市對“農超對接”這種商業模式和流通模式望而卻步;②由于連鎖超市進入的要求和標準太高,一些專業合作社除非種植規模、知名度都非常大,而且產品質量極佳,否則就不要妄想進入大型連鎖超市的銷售專柜。從調查的情況看,一旦遇到各種節日,各個連鎖超市會搞各種特價促銷活動,農民就必須進行配合,然而在這種時候,如果產品利潤率低,搞不好就會賠錢。因此,各個大型連鎖超市對于農產品的采購要求非常嚴格,特別是對各種農蔬產品的外形要求,銷售給各個大型連鎖超市的農產品必須要長得相當“美美噠”,不能長得太“奇葩”;③由于很多大型連鎖超市對農戶或者專業合作社所擁有的種植面積有非常高的要求,并且對農蔬產品的級別和規格也有精確的標準和要求,而且要求農民在提供一種知名品種的同時還要提供其他種類的農產品,這樣給農民的種植增加了非常大的困難。
3 發展對策及建議
3.1 完善發展的機制
在“農超對接”的發展過程中,我國政府既要保證農戶的利益,又要對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的監督與管理,因此“農超對接”這種流通模式和商業模式對各級政府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我們這樣的一個國家里,無論從歷史來看,還是從目前的國情來看,任何事物如果想要快速地發展壯大起來都必須要有政府的支持。但是我國的各個連鎖超市現在經營農產品的水平還很低,對于農產品的銷售技術還沒有掌握,農業生產還是沒有解決分散化的“老大難”問題,這樣就導致了效率的問題仍然得不到解決,沒有效率,利潤就更加無處著手。另外,已經提出的各種各樣的扶持政策和傾斜政策也沒有得到徹底落實,所以我國“農超對接”的發展機制還需要更進一步加以完善,對于政府來說,其扶持政策發展的方向應傾向于專業農業合作社發展上,幫助農業合作社建立標準化、規模化、自動化、信息化的大型集散流通中心。
3.2 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
我國政府為了促進“農超對接”的快速發展,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各個連鎖超市的積極參與,有關部門在財政上給予了非常大的支持與幫助。為了確保這些巨大的支持資金能夠真正落到實處,必須對這些支持資金的使用進行有效地監管,以保證其利用的效率。
3.3 加強科技投入與完善人才保障
21世紀最激烈的競爭再也不是資金與產品的競爭,而是人才與技術的競爭。人才與技術有了,資金與產品自然也就有了。為了更好地與各個大型連鎖超市合作,專業農民合作社必須快速做出改變,改變自身固有的一些致命的弱點,必須積極提高自身生存的農蔬產品的質量,積極提高自己經營與管理的水平,而人才的擁有是解決這一切問題的關鍵所在。專業人才的短缺也是我國“農超對接”這種商業模式發展緩慢的根本性原因,專業性人才短缺產生的主要問題是,導致了農民和專業合作社在“農超對接”這種商業模式中非常被動。一方面,在種植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懂;另一方面,是在經營管理方面的知識更是不懂。目前的農業合作社大多數都不具備專業的農業人才,包括財務和銷售等各種人才。因此,為“農超對接”提供人才支持,是我國各級政府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
3.4 完善金融和保險政策
如果想更好地發展“農超對接”,必須要積極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保險等政策。在農村地區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時如果沒有信貸資金的支持,那么基礎設施的建設一定進行不下去,因為農民和合作社都沒有充足的資金。保險服務在“農超對接”中同樣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農產品的生產都會受到天氣的影響,如果沒有保險服務,農民在遇到災難性天氣的時候,就只能自己承受巨大的損失,這會非常大地降低農民參與“農超對接”的熱情。只有當金融服務和保險服務同時被準確地運用到“農超對接”中,“農超對接”才會順利地發展下去。
4 結 論
我國的“農超對接”起步較晚,目前存在發展速度慢、數量少、規模小、現代化程度低、農民積極性不高等主要問題。這些問題主要是由合作社、農民、超市3個方面的原因引起的,我們應從發展機制、資金保障、人才與科技的支持等幾方面,多管齊下地來促進我國“農超對接”的發展。如果這種流通模式和商業模式能夠很好地發展,那么我國的“三農”問題一定會得到很好地解決。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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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戶;專業化;茶葉合作社;入社意愿
中圖分類號:F326.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31-0019-04
引言
農業作為關系民生的基礎產業,重要性不容忽視,在當前國內農業雙重比較優勢喪失的背景下,農業的發展與保護顯得尤為重要。而農業合作社作為農業未來專業化發展的一條可行性道路,在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專業合作社法》正式頒布后,便如雨后春筍般在各地破土而出。國內對于合作社的研究,從早期對國外合作社的學習探索和對國內合作社的內部制度研究(國魯來,2001;秦中春,2007),轉變為目前對國內合作社真實性和規范性的探討研究,有學者認為,由于異質性和政策性因素現實中難以存在真實的合作社(鄧衡山等,2014),但大部分學者對于合作社仍持樂觀態度。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農民自愿聯合起來,通過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事業來滿足他們共同的經濟、社會和文化需求,開發和保護自己正當利益的自治聯合體或經濟組織(秦中春,2007)。
一般認為,農業合作社的農戶參與數越多,農戶參與程度越高,那么合作社發展越穩定,對于農業的專業化發展越有利。而目前我國農業合作社的農戶參與度并不高,對推動農業專業化所起的作用并不十分顯著。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國依法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合作社128.88萬個入社農戶約9 400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35%左右。而根據黃山區農業委員會截至2015年6月底的統計數據推算,安徽黃山區的茶葉合作社農戶入戶率僅為4.5%~6.8%,遠遠不及全國農戶入社率水平,茶葉合作社的作用并沒有得到發揮。因此,研究希望通過調查分析對提高黃山地區的茶葉合作社農戶入社率提出可行性建議,推動黃山地區的茶葉產業化發展,在“一帶一路”的政策背景下發揮安徽黃山地區的名優茶優勢,實現茶農的增收、茶葉產業化的發展以及茶文化的傳播。
一、理論分析與數據描述
(一)理論分析
農戶作為茶葉合作社的主體,他們的加入意愿受到以成本收益分析為主的一系列因素的影響,這里主要考察影響農戶加入合作社的內部因素,具體分為以下幾點:
1.農戶戶主特征。農戶戶主特征主要包括農戶的年齡、農戶的性別、農戶的受教育程度以及農戶對合作社的了解程度這4個變量,研究把主導家庭發展的的農戶作為戶主,認樗們在決定家庭茶葉生產經營的相關事宜上具有主導作用。
2.農戶家庭特征。農戶的家庭特征比較寬泛,此處主要針對農戶的家庭人口數、農戶家庭的農業勞動人口數以及農戶的家庭茶葉種植年收入3個變量進行分析討論,劃分家庭人口數與家庭農業勞動人口數主要是出于對農業兼業的考慮,理論上農業勞動人口數越多,即同等規模下的農戶家庭兼業程度越低,對茶葉種植的自主性越強,那么對于合作社的依賴程度越低,加入合作社的意愿越低。
3.農戶生產特征。農戶的生產特征主要考察農戶的茶葉種植年數以及農戶的茶葉種植面積,前者關系農戶的生產經驗和對市場的了解程度,后者反映農戶的生產規模。
(二)數據描述
1.數據來源。研究根據調研需求進行樣本選擇,最終確定了新明鄉舉坑村和譚家橋聶家山為樣本村。新明鄉舉坑村位于黃山區東北部,靠近太平猴魁的生產發源地猴坑,而黃山區譚家橋鎮聶家山地處黃山區東部,以黃山毛峰為其特產。兩個地區均符合樣本村選擇的條件,具有較好的樣本代表性。研究者在兩個村共發放問卷100份,收回有效問卷86份,有效率為86%,樣本村的大致概況(見表1)。
2.樣本數據描述。研究依照前述理論分析的影響因素討論和二元模型建立的需要,將調研得到的農戶數據進行整理,表2是整理后的樣本數據結果。
二、實證分析結果
研究運用Eviews計量分析軟件建立一個二元的Logit Regression(Robust Covariances:Huber/White)模型,模型表達式如下式(1):
Ln(pi/1-pi)=β0+β1X1+β2X2+β3X3+β4X4+β5X5+β6X6+β7X7+β8X8+β9X9+μi (1)
(1)式中,pi表示農戶參與合作社的概率,X1~X9分別如表2所示,β0表示常數項,β1~β9為待估系數,μi 為隨機誤差項,最終的二元Logistic模型回歸結果(見下頁表3)。
綜合上表分析,對于影響農戶加入合作社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農戶戶主特征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的影響
首先,農戶的年齡對農戶加入合作社意愿產生負影響,即說明農戶的年齡越高,他們對于合作社這一新型組織的接受程度越低,他們越傾向于傳統的小農經營,對于接受新事物的風險偏好程度更低,故而加入意愿較弱。其次,農戶的受教育程度對農戶加入合作社意愿產生正影響,反映出農戶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對于合作社的接納程度越強,越能從長遠角度分析合作社利弊,加入意愿也越強烈。此外,農戶對于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不產生影響,結果與預期不符。研究認為,這可能是因為樣本農戶對于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均比較低,而且農戶之間是否加入合作社的結果是彼此產生影響,故而與預期不符。
(二)農戶家庭特征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的影響
農戶的家庭人口數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不產生影響,而農戶家庭農業勞動人口數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是產生負影響的。調查表明,這是因為茶葉生產具有強烈季節性,使得農戶兼業與自主進行茶葉生產經營兩者之間并不矛盾,故而農戶并不依賴合作社。農戶的家庭茶葉年收入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是產生正影響的,主要是因為農戶的家庭茶葉年收入越多反映該農戶對于茶葉收入的期望值越高,在市場不景氣的大背景下希望加入合作社來規避風險,獲得更高收益。
(三)農戶生產特征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的影響
模型結果說明農戶的茶葉種植年數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不產生影響,而茶葉種植面積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產生負影響。研究認為,種植年數的增加伴隨著市場交易次數的增長,但難以改變小農戶的市場被動地位,而種植面積的多少卻決定著農戶作為一個獨立個體能否產生較大的市場影響力,從而改變自己的弱勢地位,故而種植面積大的農戶可能已經獲得了較好的市場交涉地位,從而不愿意加入合作社。
三、研究結論與對策建議
(一)研究結論
通過實地調研與計量模型的實證分析,研究認為農戶入社率不高反映出當前中國農業仍以小農經營為主,小農經營的思想根深蒂固,也反映出有關部門對于合作社的宣傳以及合作社自身經營管理的不足。即使現有狀態下的小農家庭經營不可否認是十分有效率的(舒爾茨,1987),但在未來人多地少和環境氣候惡化的壓力下,專業化經營更能滿足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改革的要求。同時調查顯示,農戶對于加入合作社還是持有一定傾向心理的,只要能解決好農戶的收益問題,做到真正為農戶謀利益,那么合作社就有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黃山地區就可以繼續推廣發展茶葉合作社。
(二)對策建議
黃山地區要真正發展茶葉合作社,必須密切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以適當方式大力宣傳合作社,當前的農村勞動力老齡化現象嚴重,同時大多數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受教育水平并不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不夠。為此,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針對當地農戶的具體情況進行宣傳,確保農戶能夠深入了解合作社這個組織。第二,政府部門要加大對農戶的教育培訓,培育新型的技術型茶葉農戶,生產高質量的茶葉,以名優茶來保證當地茶葉的持續發展。第三,合作社自身要積極尋找市場,在政府的政策號召下抓住“一帶一路”的機遇努力推廣茶葉品牌,讓茶葉得以發揮品牌優勢獲得更多收益,并在市場中適當進行茶葉生產鏈的延伸,創造更多價值。第四,加合作社契約緊密程度,建立適當的獎懲制度。合作社與農戶之間的公約條款應予以法律效力,將農戶與合作社緊密聯系,使得合作社和社員之間有良好的監督互相監督,保證合作社的效益。同時,通過獎懲制度激勵農戶的生產積極性,使合作社內部的良性競爭推動合作社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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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Farmers’Participation in The Tea Cooperatives
――Based on Survey in Anhui Mount Huangshan Area
LI Xiao,JIANG Chang-yu,ZHU Ning,SUN Kai,JIA Wei-guo
(The Economic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Nanjing 210037,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