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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學院,浙江 舟山 316022)
摘 要:海洋經濟作為未來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國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不可忽視的作用.我國海洋經濟的開發同樣面臨著可持續發展的問題.本文在對當前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進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我國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 :生態經濟;可持續發展;海洋經濟
中圖分類號:F061.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260X(2015)02-0189-03
推動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政策經濟背景:我國是海洋大國,有著豐富的海洋資源和海洋開發經驗.2013年全國海洋生產占國內生產總值總額的9.7%,其中,海洋第一、二、三次產業增加值分別為2327億元、21835億元、21408億元,海洋經濟三次產業結構為5∶48∶47;海洋相關產業增加值19062億元,全年涉海就業人員比上年增加70萬人.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 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現狀
1.1 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的破壞與保護
海洋本身對危害自身生態環境的有害物質具有一定的自潔功能,因此,盡管幾千年來人類一直對海洋資源在開發和利用,但是海洋的環境還沒有惡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但隨著人們對海洋資源更深層次的利用,各種不正當利用海洋資源以及人類生活導致排污活動,不利于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海洋生態環境日趨嚴重和復雜,不僅包括自然因素造成的,如海嘯、風暴潮等海洋災害,更多的是由各種人類活動造成的海洋生態破壞海洋污染.
1.2 我國海洋生態環境困境
當前我國突出的海洋環境問題主要表現在海洋污染和海洋環境破壞這兩個領域.根據1970年聯合國對海洋污染的定義,海洋污染主要是指人類直接或間接地將物質或能量引入海洋環境(包括海洋),從而導致生物資源的損害,危害人類健康,妨礙海洋活動,對環境質量產生影響,人類對于海洋資源的經濟開發必然會對其環境造成一定的破壞,四海海洋污染形勢不容樂觀,需要合理有效的治理.目前,我國的海洋污染主要集中在黃海海岸的北部地區,遼東灣、渤海灣、江蘇沿海、長江口、杭州灣、北部浙江沿海、珠江口等海域.全國海域的污染水質以第二類(較清潔)水質的海域面積為最大,達47840平方公里,而劣于第四類(嚴重污染)水質次之,達43800平方公里.
1.3 渤海海域的污染程度最高,污染情況不容小視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加大了對海洋經濟的發展,加速了對海洋資源的開發,導致海洋環境不容樂觀,海洋環境的保護和管理不不完善.對海水的污染分析可以發現,一直以來,渤海海域的污染最為突出,且污染的面積略有增加,東海的污染程度相對較低,但由于其海域面積基數較大,東海海域的污染海域面積卻居四大海域之首,達62670平方公里.自2004年以來其污染海域的面積占全海域面積的平均比例為8.96%,水質總污染比例目前基本與黃海相當,海域面積最大的南海海域的平均污染面積比例為0.62%,是四大海域中污染程度最小的區域.
1.4 各大海域海洋災難頻發,海洋生態環境風險嚴峻
當前由于我國不注重對于海洋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的開發,海域的赤潮、風暴潮等海洋污染的事件時有發生,這都在一定程度上對海洋環境造成了破壞,這也不利于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013年,我國的近岸海域污染尤為嚴重,主要表現在陸源排污壓力巨大、近岸海域污染嚴重、赤潮災害多發、局部區域海水入侵、土壤鹽漬化、海岸侵蝕等災害嚴重、海洋溢油等突發性事件的環境風險加劇等.這些危害顯然不利于生態經濟的發展.
2 制約海洋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
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人類對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程度也在不斷的加深且速度之快.目前,全球海洋經濟的發展也存在諸多問題.
2.1 海洋資源浪費現象嚴重
隨著陸地資源的日益枯竭,海洋資源成為了各個國家爭搶的對象,意欲從豐富的海洋資源中尋求更大的生存機會,因此海洋資源突顯得越來越重要.海洋是孕育生命的搖籃,蘊藏著豐富的海洋生物資源,無論是大洋還是海岸帶,無論是海水表面還是海底世界,海洋中到處遍布著豐富的海洋礦產資源和化學資源.目前世界上95%的鉆石、90%的金剛石、75%的錫石均來自濱海砂礦,而且在世界海洋3500-6000米的洋底處還儲藏著約有3萬億噸的多金屬結核,其中錳的產量可供世界用18000年、鎳可用25000年.世界關于海水化學資源的利用主要在于海水的淡化和海水溶解物的利用.當前海洋資源的利用不夠完善,開發的浪費現象比較嚴重,導致了海洋資源越來越少.目前我國存在許多不科學、不合理的海洋開發活動,主要體現在漁業捕撈和海水養殖等方面,這對海洋生態結構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如海上石油、化學品運輸的泄漏事故,以及因對沿海港口和碼頭的廢水、廢物的處理不當,致使海洋傾廢量增加;許多不科學的海岸工程建設改變了局部水文的動力條件;沿海灘涂的盲目圍墾致使海岸帶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入海流域的斷流對沿岸海域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造成一定破壞;某些外來物種的盲目引進,嚴重危害著本地物種的安全.
2.2 陸域污染源造成海洋污染現象嚴重
我國海域的陸域污染源約占入海污染物的90%以上,其中以陸地企業向大海中排放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液以及具有放射性的廢水等污染物的工業污染源為主.其余陸域污染主要包括以生活廢水、生活垃圾為主的生活污染源,過量使用的農藥、化肥等農業污染源,以及在水產養殖過程中的陸上養殖污染源.目前全國陸源入海排污口超標排放現象嚴重,僅27%入海排污口全年四次監測基本達標.近岸局部海域受無機氮、活性磷酸鹽等影響,約4.4萬平方公里海域水質劣于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約2.2萬平方公里近岸海域水體呈重度富營養化狀態.
2.3 海洋科研機構人才稀缺
目前我國海洋科技人才的教育仍以大學本科為主.但其實對于理論功底和專業知識要求比較高的海洋科研機構,尤其是海洋基礎科學和海洋工程技術研究機構來說,對高層次的博士人才需求量相對更大,而我國目前的人才構成狀況卻遠不能滿足這方面的要求.目前海洋技術服務研究中本科成員的構成占51%,四類研究機構中本科生比例最高,而博士學位科研人員的比例僅占4%;海洋信息服務技術研究機構中本科生的比例也高達48%,居第二位,博士學位科研人員的比例僅占6%;海洋工程技術服務業和海洋基礎科學研究業研究人員中本科生的比例分別占總量的37%和31%,博士比例分別為13%和25%.因此,在發展海洋科技的過程中,必須加強培養或引進“高精尖”類的海洋科技人才,這是提升海洋科技水平的基本前提,不可小視.
3 推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海洋經濟的發展需要堅持可持續發展觀,海洋開發和海洋保護都需要有可持續的理念.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國都在紛紛搶奪海洋資源,在陸地的資源變得枯竭的背景下,海洋資源已逐漸成為主要戰場.因此,在全球越來越嚴重的資源危機的情況下,開發和利用海洋資源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只有遵循海洋自身的發展規律,不破壞和犧牲海洋資源,才能爭取在生態經濟的背景下的海洋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3.1 重視海洋資源的可持續性
對于地球來說,任何資源都不能毫不顧忌永無止境的開發和利用的,尤其是不注重對海洋的保護.在海洋資源的開發過程中,要重視海洋資源的可持續性,努力保持海洋的生態的平衡,而不是過度的采撈.尤其是像海洋礦產資源、海洋土地資源、海洋空間資源等這些海洋的非再生資源,需要保持一定的存儲量,實現海洋資源的再利用.不僅可以采取技術手段作為著手點,提高海洋資源開發的技術創新的水平,同時提高海洋資源的開發效率,促使海洋資源向生產力的方向轉化.當然,也應該注意海洋資源利用的集約性,改善海洋資源的周邊環境,提高海洋資源的內在價值.
3.2 海洋資源開發戰略需要合理規劃,推動綠色能源的利用
海洋資源的多樣性,應用范圍的廣度決定了在海洋資源開發和利用過程中選擇頗多.然而,陸地的資源的開發經驗告訴我們,粗放型的開發和利用海洋資源是不可行的,只有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對海洋資源進行合理規劃以及開發和利用,才能實現海洋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循環發展.當前我國對綠色海洋資源的利用的程度仍然不高,主要原由是目前的海洋科學和技術的發展水平還不能滿足一些綠色海洋資源開發的需要,對于綠色海洋資源的開發力度遠遠不夠,缺乏對海洋能源開發的科學合理規劃和利用.此外,對海洋綠色資源的研究可以發現,如海洋熱能、潮汐能、波浪能、鹽差能和海流能等海洋能資源和海洋海水的資源等綠色海洋能源,大多用于代表著海洋經濟未來發展方向的海洋新興產業.因此,我們必須對海洋的綠色能源進行開發和利用的同時與海洋產業相結合,有規劃的對海洋資源進行開發和利用,從而推動綠色海洋能源能被充分有效的利用.
3.3 健全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提高全社會海洋保護意識
切實保護海洋環境,一方面是海洋法律法規和嚴格的執法監督管理相關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還在于全球的積極參與.但受長期的歷史觀念的影響,我國人民的海洋保護意識卻相對薄弱,沒有從根本上形成保護海洋環境的觀念.此外,我國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明顯滯后且不夠健全,嚴重制約了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有效的規范化管理.因此,我們必須盡快完善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以改善和提高大眾的海洋保護意識.
3.4 推進技術創新,提高產業科技含量
人類社會使用土地資源的經驗告訴我們,海洋產業不能再走陸地的產業發展的道路,而應該是集約重質量的可持續發展道路,海洋產業高投入、高科技這些特點也決定了技術創新對提高整個海洋產業的科技增加值和效率水平的重要性,這必將對整個行業的技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海洋產業的技術水平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入手.一方面,對于涉海企業,應著力提高企業創新管理能力,加強研發投入,引進海洋高科技管理人才;一方面要著眼于體制支持,加大對于海洋的科技和資金的投入的支持的力度.尤其是在發展海洋經濟的過程中,相關航運的配套的金融環境和法律等基礎設施還遠遠不完善,只有不斷地完善相關的配套的金融產業體系以及政策環境,才可以使得海洋經濟的發展朝著可持續的發展的道路前進.
3.5 完善開發海洋的航運金融工具
目前我國的航運金融體系較為簡單化,銀行一直都承擔了主要的融資的功能,航運的融資體系極為不完善.從發達國家的國際航運金融市場的發展特點來看,以投資基金模式運營的私人股權資本正逐漸成為航運金融市場的一個發展主力,所以我國應該充分認識到當前的形式,利用我國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完善航運的金融工具.
4 結論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當前我國的海洋經濟發展迅猛,但在當前生態經濟的背景下,海洋經濟的開費問題相對嚴重,不符合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要求.在全球越來越嚴重的資源危機情況下,開發和利用海洋資源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只有遵循海洋自身的發展規律,不破壞和犧牲海洋資源,才能爭取在生態經濟的背景下的海洋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對策主要可以如下:重視海洋資源的可持續性;海洋資源開發戰略需要合理規劃,推動綠色能源的利用;健全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提高全社會海洋保護意識;推進技術創新,提高產業科技含量;完善開發海洋的航運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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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資源”(ma-rineresources)一詞指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有價值的可供開發利用的資源,如海洋生物資源、海洋礦產資源、海洋能源、海洋旅游資源和海洋空間資源等。“海洋產業”(marineindustry)一詞指與海上運輸、港口、漁業、海洋科學和技術的發展、海洋環境、海洋旅游、海洋信息相關的產業,以及其它與海洋和海洋資源的管理、維護、開發或利用相關的行業。韓國海洋開發基本原則及戰略目標海洋環境和生態保護原則為保護海洋環境,《海洋漁業開發框架法案》規定政府應當制定關于防止各種污染源和廢棄物污染海洋環境發生的政策。政府應當努力保護和維護海洋生態系統,包括保存海洋生物物種、保護海洋生物生境等。海洋安全管理為保護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免受海洋事故的威脅,《海洋漁業開發框架法案》規定政府應當制定和實施關于海洋安全管理的政策,包括發展海洋安全技術、改善海洋交通環境、保障船只安全、以及建立海上事故應急反應機制。海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海洋漁業開發框架法案》除了關于海洋資源開發與利用的規定,新增加了建立海洋開發和促進基地(第19條),在南北極圈等特定地區設立海洋科學基地(第20條),加強國際合作(第21條)的規定以及關于培育海洋產業的規定。為適應迅速變化的海洋環境,除了為期10年的“海洋開發基本規劃”外,還配合了為期三年的滾動計劃(RollingPlan),每年還制定頒布年度執行計劃,即10年綜合規劃3年滾動計劃1年執行計劃。第二個海洋開發基本規劃(OCEANKOREA2011,2011-2020)的總體目標是:至2020年使韓國發展成為世界先進的海洋強國。
三個具體的發展目標是:其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海洋環境管理與保護;其二,促進海洋產業的發展與傳統海洋產業的升級;其三,適應國際海洋新秩序與擴大海洋活動領域。為實現這些發展目標,第二個海洋開發基本規劃著力針對以下五個戰略方向加強能力建設:實現健康安全的海洋利用與管理;為了開創新成長動力開發海洋科學技術;培育高品質的未來型海洋文化旅游產業;隨著東亞的經濟發展促進海運港口事業;強化海洋管轄權確保國家海洋權益。韓國海洋政策的發展趨勢(一)加強海洋行政綜合管理,調動地方政府和民營資本的積極性在中央政府,韓國于2008年設立國土、交通與海洋事務部(簡稱“國土海洋部”),作為海洋事務的主管部門。在地方,根據各地的區域特色有針對性地發展海洋產業。例如,在韓國南部西部開始開發海洋休閑產業(SEALEISUREBUSINESS),東部北部開始了海岸帶管理與深層水域開發產業。除了國際性或者重點海洋事業主要由中央政府投資以外,大量有經濟收益的海洋產業開發項目,如海洋資源開發、海洋旅游開發項目,則擴大地方政府參與的機會,鼓勵民營資本參與投資。(二)促進海洋科技研發,培養海洋專業人才韓國政府專門設立“支持海洋技術研發基金”,基金總額的10%左右用于促進海洋高等教育的發展,特別是培養海洋專業人才,如海洋法研究人員、高級船員、海洋導游等各類專業人士。(三)重視海洋文化宣傳,提高公民海洋意識通過海洋慶典、新聞媒體宣傳、海洋休閑運動會等多種多樣的形式,舉辦海洋文化活動,提高公民對海洋的保護意識。
當前,我國海洋開發與海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挑戰,海洋生態環境總體上與國家整體環境是一樣的,發展趨勢是是改善的,但局部區域卻趨于惡化,海洋環境安全不僅受到來自企業淡薄的海洋環境保護意識的威脅,而且外部面臨著海洋強國對我國海洋資源的掠奪和侵占,新興海洋戰略性產業基礎非常薄弱,海洋開發能力比較脆弱,海洋開發技術創新緩慢,同時海洋國土也與部分國家存在著爭議。因此,建設海洋管理機制系統,合理利用海洋資源,維護我國海洋合法權益,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發展海洋技術,是我國目前極為緊迫的一項任務。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國外的成功經驗對于我國當前“九龍鬧海”的海洋管理體制無論在理念還是在制度上都有很大的啟示意義。(1)重視部門分工,成立綜合協調機構由于海洋資源的多樣性、分布空間的交叉性、海洋環境的多變性和流動性以及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涉及到各個不同的行業、群體,因此對海洋這個自然、經濟、社會復合的生態系統,必須進行綜合管理,必須實行有別于陸地管理的新模式,才能保證我國海洋產業較好、較快、持續的發展。[3]目前,我國海上執法隊伍存在著“九龍治水”現象,既政出多門,在管理上又存在著疏漏,彼此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和執法上互相配合,難以做到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執法效率低下,而且還相互掣肘。我國可以借鑒加拿大的海岸警衛隊做法,成立綜合協調機構,在各部門充分發揮執法作用的基礎上構建協調合作的模式。(2)加快海上執法能力建設近幾年我國沿海省份不斷提出海洋開發戰略,政府也從國家層次給予高度重視,2012年10月16日,國務院密集批復了天津、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西等多省市的海洋功能區劃。實際上,早在2012年4月底,國務院就批準正式實施《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年-2020年)》(以下簡稱《區劃》),《區劃》確定了我國到2020年海洋空間開發、控制和綜合管理要實現的六大目標。
海洋開發有了國家層次的戰略部署,可以進一步凸顯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戰略地位,但海洋經濟快速發展,卻對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帶來了越來越大的壓力,我國應加強海洋執法能力建設,建設一支符合現代化要求的執法隊伍。不僅要加大對海上執法裝備的資金投入,同時還要借鑒加拿大的經驗或者韓國的經驗,著重加強培養高素質的專門海上執法人員,促進海洋高等教育的發展,特別是培養海洋專業人才,如海洋法研究人員、高級船員、海洋導游等各類專業人士,為改變執法落后的局面提供資金、人才等基礎力量的支持。整合、合理配置海上執法資源分散的執法現狀導致海上執法力量的不足,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使得大型技術裝備起不了作用,另一方面,執法活動的重復又造成了相關政府部門人力物力不必要的投入,既造成了資源浪費,又沒有發揮其應有作用。因此,整合、合理配置海上執法資源,破除部門利益,建設符合我國實際的行之有效的完善的海洋管理機制系統,合理利用海洋資源,維護我國海洋合法權益,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發展海洋技術,是我國目前極為緊迫的一項任務。綜上所述,我國在海洋立法以及執行海洋執法機制時不僅要借鑒其他國家的統一的綜合性執法機制,而且在立法的技術上應當更加完善,更加成熟,立足長遠,確保各種制度規定能夠得到強有力的執行和落實,以更有效地對我國的海洋進行管理,維護我國的海洋權益。
作者:陳碧欽 單位: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海洋生態價值是區別于勞動價值的價值系統,大致包括海洋資源價值和海洋生態環境價值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方面。其聯系表現為很多直接構成海洋經濟要素的海洋資源必須同時具備一定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區別在于海洋生態環境價值具有空間不可移性和整體作用性以及一定地域的消費者共享性等質的規定性。
海洋資源是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被人類開發利用以提高自己福利水平或生存能力的,具有某種稀缺性的與海洋有關并受其約束的各種要素或事物的總稱。廣襄的海洋是富饒的資源寶庫;現僅已被人類開發并利用的就有海水資源、海洋生物資源、海洋化學資源、石油和天然氣資源、海洋藥物資源、礦產資源、空間資源、海上旅游資源以及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鹽差能、溫差能、海上風能在內的海洋新能源等等。馬克思認為沒有經過人作用的自然生態系統的諸要素,對人類而言只有使用價值而無價值而言。海洋資源都是經過人的勞動改造的資源,已不是“天然的海洋資源”,而是“人工的海洋資源”。按照馬克思關于價值“只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力耗費的單純凝結”的理論,已被人類開發并利用的海洋資源是有價值的。它同一般商品一樣,作為人類勞動和自然結合的產物,進入生態經濟系統運行過程,也應該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
一切海洋經濟活動都離不開海洋生態環境,海洋生態系統對海洋經濟的發展具有基礎作用,其實質就是為其順利發展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也是海洋生態環境的價值所在。海洋生態環境的價值定性地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由于在良好的海洋生態環境條件下海洋經濟效益的提高;二是由于在惡劣的海洋生態環境下海洋經濟效益的下降;三是由于不具備某種所需海洋生態環境而使海洋經濟蒙受的損失。由此可見海洋生態環境的價值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負值和零,當其對海洋經濟的發展和人類的生產活動有促進作用時其值為正,相反則為負,當對海洋經濟發展和人類生產活動毫無影響時其價為零。這也給人類敲響了警鐘:任何時候都不能圖一時性的利益進行揮霍式消耗,否則將會導致毀滅性的災難。目前海洋生態環境已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由于不合理的資源開發和大量廢氣污染物的入海導致了海洋荒漠化嚴重,主要表現為海灣和封閉海干涸、海水和海底底質遭污染、海洋漁業資源減少、重要海洋生態系統遭嚴重破壞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已容不得人類的任何疏忽和怠慢。
二、海洋生態價值的特點
由以上對海洋生態價值的分析可知,海洋生態價值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價值,具有鮮明的特點。
1.海洋生態價值是一個歷史范疇
海洋生態價值是社會的產物,隨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環境狀況的變化其內涵與外延也是不斷變化的。對海洋資源的認識、開發、利用需要人類長期、大量的勞動,同時認識、開發、利用的程度又與社會的進步、科學技術的發展密切相關。20世紀以前很漫長的一段時期內人類對海洋生態資源的開發利用僅局限于海洋漁業資源、海洋運輸資源和海鹽資源。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技的發展,人類已經開拓了許多新的海洋開發利用領域,包括能源、水源、礦物、生物資源、化工原料以及海洋空間本身的利用,有些已經形成了產業。新經濟時代的到來推進了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同時也加強了人們的海洋經濟意識,海洋旅游、深海采礦、海洋再生能源發電、海水綜合利用、海洋新的空間利用等,在本世紀有可能成為新的海洋產業。同時,人類的這個認識過程仍在繼續,凝結在海洋資源中的這種物化勞動不能即時顯現,可以說是海洋生態價值的潛在部分。
2.海洋生態價值的主體整體性
價值是相對于主體而言的,有的價值相對于個體主體,有的價值相對于群體主體,有的價值相對于人類整體。海洋生態價值屬于后一種,體現了整個海洋生態和人類的關系。當然,相對于少數人群的區域海洋生態也有自己的相對獨立性,但在人類活動已經將整個地球所有區域連成一個整體的情況下,區域小海洋生態已和大海洋生態息息相關了。由于這一特性,對于海洋生態的保護已成為全人類的利益,并且只有通過全人類的共同行動才能實現這種保護。
3.海洋生態價值的全球連鎖性
價值總要附著于一定的載體,海洋生態資源的載體是整個海洋水體,作為海洋生態價值關系中的客體,它是一個有機整體。其中的物質循環、能量流統計信息傳遞都是相互關聯的。由于經濟的一體化、信息的同步化、特別是人類實踐活動作用于海洋的廣度和深度空前提高,越界污染、共同受害已是屢見不鮮。因此,海洋生態價值具有全球性特性。在生態平衡相當脆弱的情況下,局部的生態破壞往往會帶來整個海洋生態系統的連鎖反應。獨立小區域的海洋生態平衡已很難獨立維持,并且還會每況愈下地惡性發展。所以海洋生態價值全球連鎖性要求整個地球上的居民通力合作,共同維持和恢復海洋生態平衡。
4.海洋生態價值的矛盾復雜性
單從海洋生態系統看,其各個部分彼此之間是和諧共處、互利共生、自相調適的。海洋生態矛盾復雜性的產生主要是人的加入。人類不顧海洋生態系統的承受能力,盲目追求眼前物質利益的做法,使生態系統喪失了原有的平衡自調能力。人類在開發利用海洋的過程中無所顧忌地劫掠資源、肆無忌憚地拋棄廢棄物;有的國家為保護自己的環境,以犧牲別國利益來換取自己必需的資源,處理自己產出的各種垃圾。
5.海洋生態價值的整體有用性
海洋生態價值整體有用性的存在可能是間接表現出來的,通常稱之為海洋生態效益,實際上也屬于潛在的海洋生態價值的一部分。所以,對整個海洋生態價值的評價是不能只以開發利用其所含資源的勞動來衡量的,還應考慮到海洋對環境和整個生態系統的效益,如海洋可以調節大氣溫度、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釋放氧氣、凈化空氣、還有消毒殺菌等功效。
6,海洋生態價值研究的戰略緊迫性
目前,海洋生態系統在很多方面已出現失衡現象:如,人口的趨海運動,大量人口擠在沿海地區造成了生存空間不足、污染加重及其他生態環境和經濟問題;陸地上生產的污染物質,大部分傾人海洋,包括生產和生活污水、石油、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放射性物質等,使海洋荒漠化日益嚴重,海洋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由于人們的無償索取觀念、貪利行為和掠奪性并發,導致了對海洋的不合理開發和利用,造成了海洋漁業資源減少,重要海洋生態系統嚴重破壞;重要海洋生態資源嚴重退化,美國資源研究所的一份報告認為,世界58%的珊瑚礁有退化的危險,東南亞的珊瑚礁80%處于危險之中,美國的大部分珊瑚礁也面臨著退化的危險。加勒比海的珊瑚礁岌岌可危。如此的海洋生態狀況,使海洋生態資源的有償利用問題顯得極為突出,由此,海洋生態價值問題研究的戰略緊迫性也隨之凸顯出來。
三、海洋生態價值的補償
人類社會的很多經濟活動都要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消耗掉數量不等的海洋可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導致海洋生態系統的失衡。為了維持海洋生態環境的平衡,保障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海洋生態價值的補償問題已成為世界各國海洋發展中的重要問題。
1.海洋生態價值的補償應遵循價值流動規律
在過去的一段時期里,世界各國都不同程度地對海洋生態價值作過一些“補償”,突出地表現為環保費和稅收支出的逐年增加,但有數據表明,那種“價值補償”存在嚴重的不足和資源過度利用的問題。究其實質是把海洋資源和海洋生態環境這一重要的生產要素排斥與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價值運動之外,造成了商品價值構成不完整,海洋資源在生產和海洋生態環境再生產中失去了應有的保障。根據一般的價值流動原則,合理補償生態的價值損失,必須對生態價值作量的規定。資源經濟學家認為:自然資源的價值量與體現在該資源中的勞動量成正比,與這一勞動的生產率成反比;而生態環境的價值量的規定已表現較為復雜,可一分為二,即現行價值(為人工生態價值量)和潛在價值(為未知的自然生態價值量)。因要補償的是前者,而后者可存人不計。故而所謂生態環境價值量的補償問題就是人工生態環境價值量的補償問題。人工生態環境價值主要是以消費者獲得級差收人的方式作為體現物的,因此可把級差收人作為生態環境價值的等價物。由此,可以推出海洋生態價值的總量大體等于海洋資源商品的價值量與級差收人的價值量之和。
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地處太平洋西岸,海岸線長達18000多公里,接近陸地領土面積的三分之一,海洋生物2萬多種,海洋石油資源量約240億噸,天然氣資源量14萬億立方米,濱海砂礦資源儲量31億噸。應當指出,海洋所蘊藏的巨大潛在資源和能力將為21世紀中國的和平崛起、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質條件。21世紀,海洋將成為解決我國資源、人口、環境問題的主要出路。因此,正確認識和處理好發展海洋循環經濟和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內在聯系,已經成為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
(1)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是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前提。
毋庸質疑,發展是以提高人類生活質量為宗旨。發展海洋循環經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是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前提和基礎。海洋循環經濟是在可持續意義下強調發展,不超越生態環境系統的更新能力,實現海洋生態的良性循環。其實質是一種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經濟發展模式,把發展經濟看作是一個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的進化過程。其過程是一個“資源-產品-廢棄物-再生資源”的反饋式循環,通過延長產業鏈,在系統內進行“廢棄物”全面回收、再生資源化、循環利用。循環經濟的目標不是高能耗、高產出、污染嚴重的物質文明,而是高效率、高科技、低消耗、低污染、整體協調、循環再生、健康持續的生態文明。因此,海洋生態的可持續性、高效性、和諧性和自我調節是海洋經濟發展所依賴的環境系統,是新時代人海關系和諧的前提因素。發展海洋經濟就是要實現一條從對立型、征服型、污染型、掠奪型、破壞型向和睦型、協調型、恢復型、建設型、閉合型演變的人海和諧生態軌跡,實現從只追求經濟利益的一維繁榮走向社會、經濟、生態、健康、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的多維立體繁榮。
(2)構建和諧人海關系是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目標。
人海關系即人類與海洋之間的關系,是人地關系的一種類型,其主要反映在人類對海洋的依賴性和人類的能動性兩方面。縱觀漫長的歷史過程,人類很早就開始了“興魚鹽之利,通舟楫之便”的依海式生活,海洋也為人類帶來了更多的財富和恩澤。然而,20世紀開發海洋的熱潮,使得我國近海區域的一些海洋資源開發過度,環境遭到破壞,物種銳減,海洋污染逐年加重,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海洋經濟的健康發展,也影響了沿海地區經濟的發展,影響海域的綜合開發效益,難以持續利用。所以,在新時代提出了在可持續發展觀念下的新型人海關系的概念,其實是一種互利互惠,共生共長的關系,人要尊重海洋,尊重自然,這樣才能與自然和諧相處,人類才能永續發展。一方面,人類要向海洋索取更多的資源,供人類發展利用,另一方面,人類要積極地良化海洋環境,讓海洋的生產力不斷的提高,以滿足人類日益增長的需要。因此,構建和諧人海關系既是發展海洋循環經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前提與必要條件,同時也是其最終目標,二者互相作用,不可分割。
2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思路設想
必須看到,當前世界經濟中心正向太平洋轉移,而太平洋西岸更是世界經濟中增長速度最快的區域。為了迎接海洋世紀的到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因此,必須順應歷史潮流,體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走可持續發展的國民經濟體系建設道路,以人為本,以海為源,發展海洋循環經濟,促進人海關系和諧。
(1)加強海洋資源調查、勘探,充分掌握海洋資源情況。
人海關系和諧,發展海洋循環經濟,首先應該著眼于開發利用新的海洋技術,加大勘測力度,發現更多資源,彌補陸地能源不足,緩解需求增長的壓力造成的環境、生態破壞。除此之外,還要反對海洋資源的掠奪式開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生物種類的多樣性,走出一條以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為基礎、海洋經濟的可持續性為中心、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為目的的發展道路。其次,應該明確未來海洋發展戰略,堅持生態目標與經濟目標的統一,統籌規劃與突出重點的統一,重視海洋生態系統與經濟系統良性循環、海洋資源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惡性怪圈,實現科學開發與永續利用的有機結合。
(2)根據國家宏觀政策指導,部署有特色的海洋開發戰略。
從宏觀層次看,必須明確發展海洋經濟的最終目的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使海洋經濟真正成為促進人類物質和精神生活質量以及環境質量提高的物質手段,由以海論海的狹窄圈子向海陸一體化發展的思路轉變;由粗放型無序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向集約化綜合開發利用海洋資源轉變;由傳統海洋產業向新興海洋產業轉變;由無償使用海域、掠奪性開發海洋資源向海域有償使用、可持續發展的海洋利用開發轉變,以人為本,把海洋開發作為全局性的戰略任務進行綜合部署,促進海洋生產力方式的優化和生產關系的調整,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可以肯定,中國要提出以海洋資源為開發對象,以制度體制創新(如海洋資源產權制度、海洋投資機制、海洋法律制度、海洋教育科研體制、海洋管理體制等)為重點的海洋開發戰略是至關重要的。
(3)依托循環經濟基本原則,促進和諧人海關系形成。
走可持續發展的海洋之路,要求我們依托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和基本原則,形成和諧的人海關系。主要表現在:1.以可持續發展理念為基礎,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變廢為寶,將經濟社會活動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從根本上解決經濟發展與資源緊缺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2.以人的健康安全為前提,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全面協調發展為目標,從根本上解決自然、社會、經濟和生態系統之間的矛盾。3.遵循“減量化、資源化、再循環”的重要原則。最大可能地延長產品——廢棄物的轉化,有效延長產品的服務周期和強度,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和環境同化能力,實現資源節約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4.正確處理海洋開發與陸地開發的關系。加強海陸之間的聯系和相互支援,發展既要以陸地為后方,又要積極地為陸地服務,相互依托,相互促進,海陸并舉,加快人海關系和諧步伐。
3發展海洋循環經濟,構建和諧人海關系的支撐體系
2006年作為國家實施《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開局之年,推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必須采取新舉措,要抓住這一重要的歷史機遇,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的時代步伐,構置發展海洋循環經濟的支撐體系,努力人海關系和諧發展的局面,尤其是在海洋經濟開發的進程中著手建立保護為前提的支撐體系、以法律為保障的支撐體系、以市場為導向的支撐體系、以科技為動力的支撐體系。
(1)建立以保護為前提的支撐體系。
吸取世界工業化和城市化“先污染,后治理”的深重教訓,在海洋經濟開發中必須建立以保護為前提的支撐體系,下功夫綜合治理重點海域的環境,努力恢復近海海洋生態功能,保護紅樹林、海濱濕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帶生態系統,加強海島保護和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積極完善海洋功能區劃,規范海域使用秩序,嚴格限制和制止開采海砂、圍海造地的急功近利行為;有計劃有重點地勘探和開發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和國際海底資源。落實科學發展觀,合理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資源,實現海洋的可持續發展。
(2)建立以法律為保障的支撐體系。
對于發展海洋循環經濟來說,建立法律支撐體系十分重要,有利于為全國海洋經濟大發展創造公正、公平、公開的社會環境。在借鑒發達國家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加快循環經濟立法進程,形成配套的法律體系,建立監督有效、執法有力的海洋管理隊伍,明確消費者、企業、各級政府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的責任和義務,明確把生態環境作為資源納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疇之內。以此推動海洋綜合管理體系的形成和海洋法規的不斷完善,逐步使海洋開發得到合理、有序、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3)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支撐體系。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推進海洋經濟開發必須建立起以內需為基點、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主線的產業結構,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各種操作機制和交易規則,站在時代的高度重視海洋事業,按照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標準統籌經濟、資源、環境三者的協調發展,把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利益調節結合起來,遵循“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開發開放價值取向,堅持“開發與保護并舉,速度與效益統一”的基本原則,實現人海關系的和諧發展。
我國海洋環境問題及指標體系研究進展
海洋經濟的涵義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以海洋空間為活動場所的經濟活動;二是以海洋資源的利用為對象的經濟活動。按照海洋與經濟活動的關聯程度不同,海洋經濟可以分為三個層面:(1)狹義的海洋經濟,是指包括開發和利用海洋的豐富資源、海洋的廣袤水體以及海洋的廣闊空間的經濟活動的總稱;(2)廣義的海洋經濟,是狹義海洋經濟的延伸,指為開發和利用海洋而產生的相關產業;(3)泛義的海洋經濟,不僅包括上述兩個層面,還包括海島陸域的經濟活動(海島經濟)、海岸帶的陸域經濟活動和河海體系中的內河經濟(沿海經濟)。
(一)海洋環境問題
關于海洋環境問題的研究,我國經歷了起步階段、初步形成階段和逐步完善階段。
1.起步階段。改革開放后,經濟快速發展,海洋生態環境也遭受到了嚴重破壞。一方面,陸地的農業和工業生產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尤其是工業廢水的處理手段還非常欠缺,直接排放到海洋中,給海洋造成嚴重污染;另一方面,海水養殖、海洋石油開采等形成的污染,造成海水水質惡化,近海生物資源受到嚴重破壞。為此,海洋的環境保護問題引起了我國海洋管理部門和學者們的廣泛關注。此時關于海洋環境保護問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全球海平面上升的影響、海洋環境污染的來源和治理措施、海洋環境保護和評估、海洋自然保護區建設等方面。如孟偉和張淑珍以水環境中的深圳灣為例,提出了開發海洋物理環境容量的意義,指出有機污染物(主要指COD)的物理環境容量主要受海域水動力條件的制約[2];倪軒認為,世界各國沿岸海域遭受日益嚴重的污染,最主要的原因是沿海工業和海洋事業的發展帶來的海洋污染物的增多,這不僅使得海洋的自凈能力幾乎喪失,給海洋生物資源帶來巨大災難,而且更嚴重的是人類的健康也面臨極大威脅[3]。
2.初步形成階段。由于海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海洋環境的研究成果顯著增多,主要的研究方向有:漁業環境污染治理和保護、海平面變化及影響、海洋災害的危害和防治、海洋環境保護和治理對策、海洋自然保護區建設等。研究成果包括:巴登在分析海洋領域研究方法的基礎上,評述了海洋污染的現狀和未來走勢,運用生物地球化學行為和生態毒理學方法研究了海洋污染問題[4](P45-103);陳亞瞿認為,漁業的發展受到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所帶來的污染物排放加劇的危害,造成很多江、河、湖、海的漁業水域遭污染,對人類健康造成巨大威脅[5];王偉潔和吳長江認為,山東省漁業資源豐富,品種繁多,但是由于污染源的大量增加,漁業發展的水域環境質量顯著下降,漁業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漁業生產受到了挑戰[6];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的杜碧蘭等提出了海平面上升的惡果,認為如果海平面上升30厘米,長江三角洲及江蘇和浙江沿岸大概5萬多平方公里土地將被淹沒[7](P5-20);翁盛深以汕頭作為研究對象,提出了要充分利用海洋資源,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不斷加大對海洋資源和海洋環境的保護力度[8]。
3.逐步完善階段。21世紀以來,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嚴峻,海洋生態環境問題受到了學者們的更廣泛關注,主要的研究領域有:海洋環境監測、海洋環境質量評價、海洋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對策、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海洋特殊生物品種及區域的分類保護。主要研究成果有:王斌提出了我國海洋及海岸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性,肯定了國家相關部門在管理國家海洋事務、監督海洋環境保護方面做出的重要工作[9];徐祥民和馬英杰認為,海洋特殊區域是海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一個重要方面,包括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漁業水域、重點海域、海濱風景名勝區、海洋生態示范區等,并建立了一整套海洋特殊區域的保護體系,對特殊海域進行分類、集中整治和保護[10];韓永偉、高吉喜等以珠江三角洲為研究對象,在分析其生態環境的脆弱性和敏感性的過程中,提出了合理開發和利用海洋資源、改變珠江三角洲生態環境惡化現狀、保護漁業資源和瀕危珍稀野生動植物的具體措施[11];高振會提出在未來的海洋經濟發展中,海洋技術和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的重要性[12];王美珍以環杭州灣為研究對象,認為環杭州灣產業帶的發展對海洋環境的影響非常大,應該抓住環杭州灣沿海經濟發展的機遇,進行可持續的海洋經濟發展[13]。
(二)海洋經濟的環境評價指標體系
對海洋經濟的環境評價方面的定量分析成為了學術研究的熱點。在這些研究中,主要采用的方法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評價,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有:陳可文在《中國海洋經濟學》一書中建立了海洋經濟的評價指標體系。該體系包括3個子系統:經濟子系統、社會子系統和資源環境子系統。其中,關注海洋經濟的資源環境的發展是該指標體系研究的重要內容,其資源環境系統包含的變量有:自然資源存量、海洋污染排放、海洋污染帶來的損失、海洋災害帶來的損失等指標[14](P59-138)。張德賢等在《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理論研究》中建立了海洋經濟的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包括5個子系統:海洋經濟子系統、海洋資源子系統、海洋環境子系統、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子系統、社會發展子系統。其中,海洋資源與環境子系統主要包括海洋生物多樣性、工業污水達標排放率、海洋污染面積比重、海岸傾倒數量等指標[15](P12-60)。韓增林和劉桂春在《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定量分析》中建立了海洋經濟評價指標體系。該體系包含4個子系統,分別為海洋資源承載能力、海洋資源發展能力、海洋環境承載力和保護能力以及智力支持系統。該指標體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層次分析法建立模型,共包括5個層次共48個指標。其中,海洋環境承載力和保護能力子系統包括的指標變量為:單位海域面積廢水排放強度、單位海域面積固體廢棄物傾倒強度、濱海海域的水質質量指數、赤潮發生的年頻率、海域內年原油泄漏量、海洋環境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海洋水體環境質量標準、海洋水體污染物背景值、人均海洋環保費用、海域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例、入海廢水排放達標率、海洋環境保護法規數目、省級以上海洋保護區數目等[16]。
馮曉波等在《沿海地區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實證研究》一文中建立的指標體系包含4個子系統:海洋產業發展能力、海洋科技綜合能力、海洋資源利用能力和海洋環境承載保護能力。該體系共包括4層16個指標,其中重點考慮了海洋環境承載力對海洋經濟發展的制約,海洋環境承載保護能力包括的指標變量有:工業廢水處理、工業固體廢棄物處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個數、濱海觀測臺站等指標[17]。狄乾斌和韓增林在《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探討》一文中建立了包含海洋資源環境子系統、海洋經濟子系統和社會發展子系統的指標體系。其中海洋資源環境子系統中包括資源總量、環境污染和環境治理三個方面;海洋經濟子系統中包括經濟增長和經濟質量兩個方面;社會發展子系統中包括人口增長、生活質量、科技潛力三個方面。該指標體系共包括28個指標[18]。從目前的研究情況看,關于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研究處于起步階段,而針對海洋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問題,建立海洋經濟的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還有待深化。因此,本文將充分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并改進目前研究的不足,建立一套我國海洋經濟的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希望通過該體系的設計,使該指標體系具有實用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夠具體用于指導我國海洋經濟的環境改善,用于政府在海洋經濟發展方面的環境政策制定和實施。
我國海洋經濟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環境污染與海洋經濟的發展之間存在緊密的聯系。忽視環境保護的過快海洋經濟增長,必然會帶來高污染和高消耗的粗放型經濟增長問題,這樣不僅會大大削弱我國海洋經濟的中長期可持續發展能力,還將面臨不斷加大的經濟和社會風險。海洋經濟增長不應該以犧牲資源和環境為代價,必須在海洋資源與環境可承受的范圍與約束下進行,即海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密不可分。本文將海洋生態環境因素作為衡量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建立我國海洋經濟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海洋經濟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層次結構由目標層、因素層和指標層組成,共包含4個因素層和18個指標,具體的指標見表1。
海洋經濟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目標層T由4個因素層組成,分別為:海洋污染程度(E1)、海洋環境治理(E2)、海洋經濟損失(E3)、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E4)。海洋污染程度因素層描述的是海洋受到的各種污染和侵蝕,包含8個指標,分別為:(1)海洋污染面積比重I1,考察海洋受污染的面積占整個海洋面積的比重;(2)海洋主要污染的超標程度I2,考察海洋受污染程度的嚴重性;(3)水質質量指數I3,考察海洋海水的水質情況;(4)單位海域面積廢水排放量I4,考察廢水這種主要海洋污染物的單位面積的排放量;(5)工業污水未達標排放率I5,考察排放的工業廢水的污染強度;(6)單位海域面積固體廢棄物傾倒量I6,考察固體廢棄物這種海洋污染物的單位面積的排放量;(7)海洋生物多樣性I7,考察海洋中生物的品種多少,是否受到了污染;(8)海岸侵蝕比重I8,即海岸侵蝕的面積占總海岸面積的比重,考察海岸作為不可再生資源而遭受的破壞程度。
海洋環境治理因素層描述的是人們在改善海洋環境和治理環境污染方面做的努力,包含4個指標,分別為:(1)單位海域面積污染治理費I9,考察單位面積的用于治理污染的經濟投入;(2)污水處理率I10,考察廢水作為主要污染源在排放之前的無害化處理比例;(3)污染治理投資占GDP比重I11,考察用于海洋污染處理的投資在GDP中所占的份額;(4)減災防災投入I12,考察為避免和防治海洋災害而投入的成本。海洋經濟損失因素層描述的是由于海洋環境的惡化導致的海洋面臨的直接的或間接的成本損失,包含2個指標,分別為:(1)海洋污染直接損失I13,考察海洋污染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2)海洋環境災害損失I14,考察由于海洋生態破壞而導致的海洋災害所帶來的經濟損失。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因素層描述的是海洋經濟在后續發展中可能的能力大小,包含4個指標,分別為:(1)人均海洋環保費用I15,考察用于海洋環境保護費用的人均值,反映未來環保發展的經濟支持;(2)海洋科研人員占海洋從業人員比重I16,考察致力于海洋環境保護科技研發的研發人員的多少,反映未來在研發上有多少人力資源可以利用;(3)海洋科研支出占GDP比重I17,考察致力于海洋環境保護科技研發的支出比重,反映未來科技經費的投入;(4)公眾的海洋環保意識I18,考察公眾對于海洋環境保護的認識。
評價方法選擇
在學者們對于指標體系的研究中,較常見的評價方法有多種,包括投入產出法、模糊評價法、層次分析法、專家咨詢法等。由于本文構建的海洋經濟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是一個包含多層次的多指標綜合模型,其評價方法的選擇必須具有實用性、可操作性和簡便性,因此,本文采用層次分析法對指標體系進行評價。層次分析法(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icess,AHP)于20世紀70年代提出后,在經濟決策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該方法由美國匹茲堡大學的薩第(Saaty)教授提出,它是一種“無結構決策問題的建模”,對于海洋經濟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評價具有可行性。本文采取指標處理、指數權重賦值及海洋經濟環境評價指數計算三個步驟來完成海洋經濟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評價過程。1.指標處理。由于本文構建的指標體系中的18個具體指標具有量綱不同的特點,所以必須經過指標的標準化處理之后,變換成無量綱的指數化數值,再進行計算和加總,即無量綱化處理。本文采取閾值法作為無量綱化處理的方法。2.指標權重賦值。指標權重賦值是層次分析法運用的核心,也是影響一個指標體系的合理性和科學性的最重要步驟。運用層次分析法計算海洋經濟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權重,首先需要將每個層次的各個因素進行比較和賦值,構造模型各層的相對重要度判斷矩陣。
已有研究表明,海洋蘊藏著豐富的礦產、生物和空間等資源,以海洋資源為依托的海洋經濟發展具有巨大發展潛力和廣闊前景。[1-4]事實上,20世紀80年代以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聯合國21世紀議程》等一系列有關海洋的國際公約、發展議程或行動計劃相繼出臺。海洋與全球可持續發展的密切關系成為全球性共識,沿海國家開始大力推行海洋強國戰略,紛紛推出海洋開發計劃。[5]如1999年,美國即開始實施“國家海洋經濟計劃(NOEP)”;日本也非常重視海洋經濟,早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就提出了“以海洋能源保護大海安全”的研發口號,開始對海洋能源加以開發研究;1997年又制訂了《海洋開發推進計劃》,提出運用科技以加速海洋開發。近年來,日本全方位推進海洋開發與建設,形成了海洋產業與海洋科技聯動發展的基本格局。中國也深刻意識到了海洋經濟建設的重要性,并加快融入到海洋經濟發展熱潮中。據統計,近年來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迅速,總產值已從2001年的7234億元上升到2010年的38439億元,10年間增長了4倍多;浙江省海洋經濟發展迅猛,2010年總產值達3500億元,占全省GDP比重從2001年的4.7%遞增到12.8%。繼國務院先后確定山東、廣東、浙江3省為“全國海洋經濟建設試點省”,2011年3月又正式批復《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規劃》——“示范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規劃提出:堅持“以海引陸、以陸促海、海陸聯動、協調發展”,注重發揮不同區域的比較優勢,優化形成重要海域基本功能區,推進構建“一核兩翼三圈九區多島”的海洋經濟總體發展格局。①作為全國首批對外開放沿海城市之一,港城寧波集港口優勢和區位優勢于一身,擁有優越的自然、人文及社會經濟條件,在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中占據重要的核心位置。目前,全市正積極響應國家及浙江省委、省政府的號召,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努力向海洋經濟強市躍進。顯然,以“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寧波市核心區為例,就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中的國際合作問題進行較深入分析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無疑具有重要理論與現實指導意義。
二、示范區建設開展國際合作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海洋經濟是一個完全開放和不斷發展的經濟系統。開展國際合作,不僅是海洋經濟開放性的內在要求,也順應了“和平、發展與合作”的時代潮流。作為“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核心區,寧波海洋資源比較豐富,海洋產業基礎扎實,港口條件得天獨厚,區位優勢明顯,但也遇到了海洋資源開發利用不盡合理、生態環境污染比較嚴重、產業結構有待優化升級等方面問題,這些問題對海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構成了一定阻礙。建議通過加強“國際合作”這個平臺,充分利用國外充裕的資金、先進的海洋開發技術和管理經驗,促進示范區及全國海洋經濟發展。
(一)必要性與目標分析
1.優化海洋資源與要素配置的需要。由于各國和地區生產要素稟賦的差異,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都不可能具有其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各類資源和生產要素。通過國際經濟合作可以實現生產要素在國際間的互通有無,促進要素在全球范圍內實現最佳配置,為各國產品生產規模的擴大和要素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提供了必要的條件。與此同時,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推進,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各國和地區之間不僅在經濟上還是在政治、文化領域都有著一定的聯系,各國和地區經濟之間相互依存和相互滲透的程度大為加深。由于歷史、自然條件以及經濟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各國和地區海洋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處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此外,海洋經濟主要是以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為主的生產活動,而海洋資源開發是一項風險大、成本高,技術要求高的活動。對此,寧波可以利用海洋經濟發達國家或地區的資金、技術以及管理經驗來為寧波海洋經濟發展服務,而發達國家或地區可以利用自身的技術、資金或者管理經驗方面的優勢來投資寧波的海洋產業以取得豐厚的經濟收益,最終實現雙方的互利共贏。
2.協調海洋資源利用矛盾的需要。如前所述,海洋蘊藏著豐富的資源,誰控制了海洋,誰就掌握著未來。近年來,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以海洋及其空間資源為基礎的海洋經濟成為各國海洋利益角逐的焦點。但由于海水的流動性,海洋天生就是個一體化區域,縱使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各國海洋區域權利進行界定,但涉及海洋的爭端仍時有發生。我國南海更是爭端多起的海域,多國覬覦著南海豐富的資源,紛紛提出管轄的要求。這種因爭端引起的資源所有權糾紛,導致開發利用矛盾沖突時有發生,并有激化的可能。春曉油田開發向周邊省市提供了豐富的天然氣,但也引起了日本投來覬覦的眼光——由于油田距離日中中間線只有5公里,日方認為油田開采會帶來吸聚效應,進而損害日本的利益。聲稱如果中國決定在“春曉”油氣田開展生產活動,日方將采取“必要措施”,對中日關系帶來一定挑戰。此外,一些漁民海洋意識缺乏,經常忽視海洋法的規定,去他國海域進行捕撈;海洋環境保護意識薄弱,也造成了他國海域的污染。類似矛盾和沖突,都需要通過“國際合作”這個平臺解決。
3.解決共同性海洋問題的需要。人類開發利用海洋的歷史源遠流長,特別是伴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人們的認識逐漸加深,開發利用的程度不斷深入。但這片遼闊的水域仍有許多不為人所知之處,也存在著眾多不可預見性和不確定性。例如,海洋災害海嘯、地震等此起彼伏,尤其是2011年3月11日日本本州島附近海域發生9.0級強烈地震引起了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泄露使世界大為震驚,也使人們對海洋問題有了一個新的認識。人類開發海洋或者由于意外事故而引起的海洋資源銳減以及環境污染的問題等,也時常發生。顯然,海洋資源環境保護及災害的預報等海洋事務,也需要通過國際合作加以解決。
(二)可行性與潛力分析
寧波是海洋大市,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擁有較豐富的海洋資源,海洋基礎設施日漸完善;同時,寧波已經與許多海洋國家和地區開展了一系列海洋經濟國際合作實踐,加強海洋經濟國際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和較強可行性。
1.要素資源的互補性。寧波發展海洋經濟資源基礎雄厚,包括漫長的海岸線、遼闊的海域、得天獨厚的港口資源優勢以及富饒的濱海旅游、漁業等資源。其海域總面積達9578平方千米,海岸線約占全省的三分之一,特別是港口優勢明顯,在國內港口排名第一,在世界港口無論是貨物吞吐量抑或是集裝箱吞吐量都位居全球前十。而一些國家或地區由于一些自然因素的制約,資源條件存在一定的局限,雙方合作開發潛力大。近年來,寧波審時度勢,認識到自身海洋資源優勢,加大對海洋科研的投入,并且擁有寧波大學生物學院、寧波海洋開發學院、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學院等海洋科研機構,擁有9家海洋與漁業領域重點實驗室,在海洋科技方面取得重大的進步。但與海洋經濟發達國家或地區相比,仍不乏存在差距,諸如:深海勘探以及大洋鉆探方面與世界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美國的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熱能轉換技術;日本在海洋圖像與數據處理和地球變化方面在全球范圍內遙遙領先,雙方在要素資源方面具有相當大的互補性。
2.相對完善的基礎設施。環境也是一種生產力,基礎設施的完善與否,關系到港口物流、臨港工業以及一些海岸帶產業的發展水平的高低,進而影響到海洋經濟的規模。由此可見,完善的基礎設施是建設海洋經濟強市的重要基礎。寧波由于自身優勢條件以及國家政策的傾斜,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基礎設施相對完善以及設施間的有效配套銜接為發展海洋經濟提供了良好的環境支撐。杭州灣大橋的建成以及甬臺溫鐵路的通車,使得寧波的交通大為改善,港口集疏運網絡日趨完善。現階段,浙江省以及寧波市正加大對一些海島的基礎設施包括能源、電力、水利等設施建設的投入,進一步提高這些海島的基礎設施水平,以便有效開發當地的海島資源。近年來,寧波市一直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完成了海岸及市區的防洪工程,海濱地區防御臺風的能力不斷增強。這些設施的不斷完善為寧波開展海洋經濟合作營造了良好的環境以及提供了硬件基礎。
3.雄厚的海洋產業基礎。當前寧波海洋經濟初具規模,海洋產業結構不斷優化,2010年海洋生產總值居全省第一位。現階段,寧波已經形成了以臨港大工業為支柱,海洋漁業、濱海旅游、海洋運輸業等產業全面協調發展的海洋產業體系。其中,臨港工業在寧波工業中的比重已達三分之一,主要以鋼鐵、造紙、機器設備、石化、能源及汽配和修造船為主,并形成了產業群。寧波擁有豐富的海島資源以及濱海旅游資源,濱海旅游業不斷快速發展,日漸成為全市旅游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科技興海”戰略的實施,海洋生物產業、海洋清潔能源業等高技術產業開始起步,目前寧波有寧波超星海洋生物公司、寧波海浦生物公司、綠之源、大紅鷹生物等海洋生物產業。海洋清潔能源主要有海洋風能、潮汐能等。以海洋風能為例,目前慈溪鶴浦風電場、象山檀頭山風電場、高塘島風電場和北侖穿山半島風電場項目正在建設中。這些都為寧波發展海洋經濟,開展海洋經濟合作奠定雄厚的海洋產業基礎。
4.顯著的對外開放優勢。早在1842年,寧波就成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成為中國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30年來,沐浴著改革開放的春風,寧波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最為突出的是,寧波與世界其他各國和地區的經濟聯系日益密切,特別是入世以來,寧波加強對外開放的力度,其中利用外資在寧波對外開放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2010年寧波新批外商投資項目495個,合同利用外資40.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18.2%,實際利用外資23.2億美元。寧波是一個外向型經濟發達的地區,2010年寧波外貿進出口躋身全國前十名,實現外貿進出口總額829.04億美元。寧波擁有眾多開發區,包括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寧波保稅區、大榭開發區、寧波出口加工區,這些區域外向型高,開發開放較為完整;此外,這些區域還設定不同的優惠政策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需求。目前寧波有眾多外資企業,包括韓國三星重工、美國埃克森公司、日本巖井、印尼金光集團、泰國正大集團。在國家政策的指引下,寧波在引進外資、技術及管理經驗上有眾多招商引資的創新舉措,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三、示范區建設加強國際合作的路徑與策略選擇開展海洋經濟國際合作,不僅是促進寧波海洋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必然選擇,而且具備了一系列有利條件。尤其是海洋經濟上升為國家戰略及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更應積極開展國際合作,合理利用國外要素資源和巨大市場,提高海洋經濟國際競爭力,實現海洋經濟振翅騰飛。
(一)引進國外資金及先進技術,促進海洋資源有序開發資金與技術在海洋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作用。雖然寧波經濟實力雄厚,民間資本充裕,但其海洋經濟投入較海洋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相對不足,更缺少先進的核心技術,海洋資源開發能力不足。對此,可以通過制定優惠的投資政策,包括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如國際信貸合作、國際融資合作以吸收國外資金,充分利用國外風險投資,實現資金與項目的對接,包括無人島的開發利用;同時發揮寧波漁業資源豐富的相對優勢,鼓勵外資企業直接或間接投資,促進海洋經濟與漁業產業化、國際化、現代化進程。技術方面,可以通過開展國際技術合作,包括引進國外海洋科技人才、召開科技專題會、專家互換、交換科技情報、建立聯合科研機構與培訓中心或進行設備進出口等方式,學習國外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稀缺資源的開發利用與配置水平。換句話說,加強國際合作不僅在于引進資金、技術以提高資源開發利用能力,更重要的是伴隨著人才與先進裝備的引進,改進管理體制,提高海洋經濟創新能力,促進海洋資源的合理有序開發。
(二)加強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的合作,優化海洋產業結構海洋高新技術產業技術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深遠意義。許多海洋經濟發達國家在該領域的投入都很高,并給予了相關政策支持,形成了海洋產業園。如美國的大西洋海洋生物園和夏威夷海洋科技園、澳大利亞的布里斯班海洋產業園以及日本的海洋科技中心。但受技術、資金等方面制約,目前寧波臨港大工業突出,海洋先進裝備制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水綜合利用、海洋清潔能源等海洋高新技術產業所占比重仍然較低。“十二五”期間,國家將重點發展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及海洋新興產業并給予戰略支持。寧波可以與國外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合作,通過利用國外的科技成果,著力建設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園,為寧波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提供途徑,為提升海洋經濟核心競爭力提供支撐;還可以積極引導國外企業加盟,開拓國內外兩個市場,促進產品國際競爭力的提高,促進海洋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升級。
(三)健全相關法規和合作機制,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和環境是海洋經濟發展的基礎,沒有優良的環境和可持續利用的資源,發展將是無稽之談。沿海各國對海洋開發不斷深入的同時,對公共海域資源與環境也造成了極大污染和破壞,特別是突發性污染事件的應急、防范能力差,生態環境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當今國際社會最具權威的海洋法規,公約明確表示各國有保護海洋環境的義務。為此,各國在發展海洋經濟過程中,必須履行公約義務,同時樹立全球意識,對一些欠發達國家進行海洋環境保護援助。為此,寧波應大力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與治理工作,在制定外商投資優惠政策時,進一步明確海洋環境保護的義務,規范外商的行為,做好減排減污工作。同時充分發揮東盟、上海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等區域組織在海洋環境保護的作用,構建海洋環境保護合作機制,包括健全針對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律基礎及具體操作程序,設立專門的負責機構,明確海洋環境問題預防及解決措施和方法,促進寧波及全國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
實施海洋綜合管理,對于構建和諧、有序、健康的海洋開發秩序至關重要。1993年,第48屆聯合國大會正式將“海洋綜合管理”確定為沿海國家的政府職責,得到與會各國政府首腦的簽字承諾。因此,加強海洋綜合管理,寓管理于服務,為建設海洋經濟強省提供基礎保障是各級政府海洋部門的重要職責和首要任務。
一是強化規劃引導。海洋功能區劃作為國家“海域使用管理法”確定的海域使用管理三大重要制度之一,對確保海洋開發的有序有度,避免開發結構失衡、布局混亂和環境受破壞具有重要意義。福建省實施海洋功能區劃制度三年多來,引起各級政府和社會的廣泛重視,取得良好的效果,有力地促進了海洋資源的科學合理利用。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海洋功能區劃管理體系,按照海洋功能區劃所劃定的主導功能,對《意見》確定的重點海洋產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服務,滿足發展需求;制定《福建省海洋功能區劃管理辦法》,保證海洋功能區劃制度有效實施,為海洋經濟的又快又好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二是規范海域使用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是海洋綜合管理的核心。近年來,福建省在海域使用管理中認真實施權屬確定、有償使用和功能區劃等制度,扭轉了海域使用“無序、無度、無償”的狀況。下一步,我們將根據省人大今年7月1日頒布實施的《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進一步完善海域使用項目受理和審核工作程序,實現海域使用項目受理審核網絡化;建立健全海域工作首問負責制、社會服務承諾制等制度;積極提供咨詢釋疑、管理顧問、協助申報等全方位便民服務。
三是創新海洋工作機制。創新是推進福建省海洋工作的重要動力。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建設海洋經濟強省新形勢的需要,圍繞創新服務方式,進 步把海洋管理工作貼近基層,貼近實際,貼近海洋經濟發展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我們將加大力度,推進鄉鎮海洋與漁業站建設,面對基層、服務一線,增強方便群眾、服務群眾的功能。建立適合福建省實際的海域評估制度,對全省海域進行科學合理評估定級,為海域使用權的征用補償、招標拍賣提供科學的依據。積極開展海域使用權的招標拍賣工作,保證國家海域資源的保值和增值。推廣南安、漳浦等地海域使用權證抵押貸款的做法,增強用海者滾動融資能力。抓緊制定《福建省海域使用補償辦法》,維護“失海”漁民合法權益,保持漁區穩定安定。實行海洋科技項目責任制,調動廣大海洋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支持科技人員進入“科技興海”主戰場,為海洋事業發展提供和儲蓄動力。
加強保護,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
海洋資源極其寶貴,但海洋生態也相對脆弱。我們只有堅持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的方針,克服單純開發意識和單純保護意識,強化海洋資源與環境的科學保護力度,才能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一是在保護和合理利用海洋資源上下功夫。海洋資源也是有限資源,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福建省的海岸線曲折率全國第一,造就了眾多的海灣,成為最為突出的海洋資源優勢。福建省外海由于受臺灣海峽狹管效應影響,風大、流急、浪高,現階段除航運和捕撈外,開發利用受到很大限制;海灣內風平浪靜,成為填海造地、港口建設、臨海工業和水產養殖業競相開發的熱點區域。1986年的海岸帶資源調查顯示,全省13個主要海灣總面積5694平方公里,而到2000年已被圍填1462平方公里,占海灣面積的24%,個別海灣已填海域加上近期的需求已經達到1986年海灣面積的40%左右。而且各地對圍填海的需求還在不斷加大。擺在面前的現實已經造成海灣的面積在不斷縮小,生態系統在不斷退化,漁業資源在不斷衰退,海岸防災減災能力在不斷降低,嚴重影響了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作為海洋主管部門,我們將力求在海洋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之間尋找最佳結合點,為各級政府重大決策的實施提供科學的建議意見。我們將充分利用主要海灣數模研究的成果,不斷完善和提高海域使用論證和海洋環境影響評價評審工作的水平,確保海灣資源的合理開發。同時,加強海洋生態建設,新建、擴建一批海洋自然保護區和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到2010年,海洋自然保護區和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要達到20個。加大無居民海島管理力度,力爭到2010年,實現對100個無居民島進行封島保護。
二是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上下功夫。福建省的海洋生態環境除了因圍填海造成的海灣納潮面積減小,海洋生物多樣性遭受損害外,陸源排海污染以及海洋自身污染是海洋生態環境遭受破壞的重要原因,尤其是陸源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及畜牧業排泄物的間接排海,是造成近海海域生態環境污染的最重要因素。海上船舶拆解、船舶廢油廢水等廢棄物污染以及水產養殖污染也不可忽視。近年來,由于沿海經濟發展,陸源排海污染日益嚴重,導致近海水質下降,赤潮頻發。據統計,2000年,福建省發生赤潮2起,面積10平方公里,而到了2005年則已達14起,面積已達224平方公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為此,加大力度治理陸源對海洋的排放污染,成為保護海洋環境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根據昨天上午黃省長講話的要求,治理陸源對海洋的排放污染要實行溯源追究制管理。我們將與環保等兄弟部門一起認真研究,共同制定這一制度的實施辦法,嚴格控制污染物入海量。同時,我們將抓緊建立一批近岸海域赤潮監控區,實施高頻率、高密度的赤潮定時定點監測,提高赤潮預警能力,最大限度減輕赤潮災害對漁業、旅游業和人民群眾健康等造成的損害。對海洋自身污染,我們也將加大治理力度。通過合理的養殖規劃布局,大力推廣生態養殖和健康養殖技術,減輕對近海海域的污染。
三是要在增強防災減災能力上下功夫。福建省地處太平洋西岸臺風和風暴潮等海洋災害多發地帶。海洋災害對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危害。防抗海洋災害已成為海洋工作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但是,目前福建省海洋綜合監測能力還相對薄弱,防抗海洋災害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昨天下午,在劉副省長和國家海洋局孫局長以及幾位司長的見證下,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與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簽定了共建福建海洋環境監測和預警預報系統的協議,我們將借助國家的力量全力加快福建省海洋災害監測和預警預報系統建設,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為龍頭,通過衛星遙感、船基、岸基、浮標、潛標和地波雷達等立體監測網絡系統,加強海洋災害的實時、立體跟蹤監測,及時有效地開展海洋災害的監測預警,為海洋防災減災提供高質量、業務化的服務。同時,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福建省漁業防臺風應急預案》,制定《福建省風暴潮和海嘯災害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性海洋災害的能力,為福建省海洋防災減災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
依法管海,努力創造和諧海洋
發展海洋經濟,離不開法制保障。近年來從國家到地方都十分重視海洋法制化建設工作,全社會依法管理海洋的意識越來越強。我們將圍繞努力創造和諧海洋,進一步加強海洋立法與依法行政工作,為建設海洋經濟強省創造一個祥和的環境。
一是完善海洋法律法規。我們將重點推進“海島保護條例”等法規空白領域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完善海域管理和海洋保護、海洋漁業管理、海岸帶管理、海洋防災減災等法規體系建設,形成更加完備的海洋綜合管理法律制度。同時,加強已出臺法規的貫徹落實和相關制度配套。特別是要認真貫徹執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福建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與兄弟涉海部門密切配合,搞好銜接,進一步細化操作辦法,增強實施效力。
(1.廣東海洋大學海洋經濟管理學院,廣東 湛江 524088;2.廣東海洋大學海洋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廣東 湛江 524025)
摘要:海洋生態安全對于海洋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人類不合理的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使海洋生態系統不斷遭到破壞,制約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海洋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我國海洋生態安全總體形勢嚴峻,本文在分析影響海洋生態安全因素的基礎上,從加強海洋生態道德建設、加強海洋環境監測、建立防災減災體系、國際協作等七個方面提出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保障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對策。
關鍵詞 :海洋生態安全;影響因素;對策
1海洋生態安全的內涵及特征
海洋生態安全對于一國國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早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環保局就在報告中指出,“不管從每年的開支情況來看,還是從海上力量,至少在70年代,美國的海洋規劃基本上一直與本國國家利益聯系在一起”,“國家安全利益在制定國家海洋政策和規劃時發揮了關鍵性作用”[1]。
1.1海洋生態安全的定義
關于海洋生態安全的研究,我國學者對海洋生態安全的概念給予了不同的表達與理解,但是多集中在狹義概念上。
丁德文從安全角度認為海洋生態安全是與人類的生活及生產活動相關的海洋生態環境及海洋資源處于良好的狀況或不遭受不可恢復的破壞[2]。
張素君認為,海洋生態安全是指海洋環境及其海洋生物所組成的海洋生命系統處于不受或少受破壞與威脅的一種狀態,海洋生態系統內部及人類與海洋整個生態系統之間保持正常的功能與結構。海洋生態安全包括海洋生物安全、海洋環境安全及海洋生態系統的安全[3]。
張珞平認為,海洋生態安全即“海洋環境安全”,它要求人類更多地關注海洋生態系統將來的健康和風險,在對海洋環境產生負效應之前就制定政策、采取行動,而不是海洋污染或被動的海洋環境保護,它是海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觀[4]。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海洋生態安全是由海洋生物及海洋環境組成的海洋生態系統結構穩定、功能正常的一種健康狀態。
1.2海洋生態安全的特征
一個地區海域的整體安全要由海洋經濟安全、海洋社會安全、海洋文化安全、海洋政治安全、海洋軍事安全、海洋科技安全、海洋生態安全等要素相互聯系、相互影響。海洋政治安全、海洋軍事安全、海洋科技安全和海洋經濟安全、海洋社會安全等是致力于海洋生態安全的良好環境,海洋生態安全是其他方面安全的載體。海洋生態安全與其他方面的安全具有明顯的不同特點。第一,全球性。全球海洋總面積為3.6億平方km2,約占地球總面積的71%。地球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水球。因此,海洋生態安全是全球性的問題。第二,長期性。海洋生態安全的維護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過程,政府及相關部門、社會公眾必須給予長期的關注和重視。第三,代際性。海洋生態安全的“效益”和海洋生態危機或治理海洋生態危機成本會在“代際”間轉移[5]。第四,滯后性。海洋災害不可預測,帶來損失巨大,影響了海洋生態安全的及時維護。第五,不可逆性。在生態方面,一個生態系統最大供應能力等于其生態系統承載能力,超過生態系統承載能力可能導致不利的結果,打破生態平衡[6]。一旦海洋生態系統的有序性和穩定性被打破,往往造成不可預料且不可逆的后果。
2海洋生態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影響因素分析
2.1我國海洋生態安全總體形勢與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代海洋科學開發技術及海洋資源利用技術不斷進步,海洋活動迅速壯大,但海洋經濟在展現蓬勃發展勢頭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資源與環境問題。就海區而言,渤海沿岸污染較嚴重,東海和黃海次之,南海污染較輕[7]。總之,中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不容樂觀。海洋生態安全存在的問題有:
2.1.1近海生態系統退化海洋生態系統多種多樣,典型的海洋生態系統有紅樹林、濱海濕地、珊瑚礁等,其生態作用巨大,維系著我國海洋經濟發展所需的多項資源。我國的濱海濕地和河口面積大約為500萬hm2,是極其重要的兩大海洋生態系統。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濱海濕地每年正在以2萬多hm2的速度銳減,潮間帶濕地累計喪失57%。目前,黃海南部、東海沿岸濕地生態服務功能已下降30%~90%,主要的河口生態系統大多處于亞健康甚至不健康的狀態。
2.1.2海洋沙漠化目前,世界石油消費量的60%是通過海上運輸到達消費地的。由于運輸不當或油船失事及海上開采石油泄漏等原因,每年流入海洋的石油重達100萬噸。此外,還有大量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油排入海洋。一些科學家估計,每年傾注到海洋的廢油達200萬~1 000萬噸,這些石油和廢油在海面上形成一種油膜,產生“海洋沙漠化效應”。
2.1.3海洋生物多樣性銳減在海洋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我國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我國海洋生物群落的結構趨于簡單,海洋生物多樣性指數及海洋生物均一性指數均處于較低水平。近20多年來,渤海潮間帶生物、魚類種類多樣性、底棲貝類等明顯降低。海洋魚類種類減少、魚類產量下降,漁民捕獲物正在朝小型化、低值化、低齡化方向發展。中華白海豚、文昌魚等珍稀瀕危生物的數量也急劇下降。
2.1.4海平面上升科學家研究發現,1993年以來,全球海平面平均每年上升3 mm,而且這一趨勢還在不斷加劇[8]。據《2013年中國海平面公報》顯示,近30多年來,我國沿海海平面呈波動上升趨勢,年均上升速率為2.9 mm,高于全球平均水平[9]。伴隨著海平面的持續上升,海水入侵、風暴潮等海洋生態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10]。
2.2影響海洋生態安全體系的主要因素分析
2.2.1自然因素
2.2.1.1海洋災害頻繁自然災害具有突發性、不可抗拒性、關聯性的特點,目前人類還無法阻止自然災害的發生。海洋生態環境復雜,給自然災害的治理更帶來了巨大的困難。我國沿海地區風暴潮、海嘯、地震、臺風等的發生頻繁,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占各類自然災害總經濟損失約10%,可以說海洋災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我國海洋生態安全。據國家海洋局的《2013年中國海洋災害公報》報導,2013年,各類海洋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48億元,死亡(含失蹤)121人。從歷年的海洋災害公報和海洋統計年鑒等資料來看,我國主要海洋災害的主要特征,如下表1所示[11]。
2.2.1.2氣候變化全球性海平面升降,主要與氣候變化有關。氣候變冷,冰蓋擴展,液態水較多變為固態水,海水也因受冷而體積縮小,導致海平面下降;氣候變暖,冰蓋消融,固態水較多變為液態水,海水也因熱而體積膨脹,引起海平面上升[12]。
2.2.2人為因素
2.2.2.1海洋環境污染嚴重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調查:海洋環境污染已成為威脅人類生存的十大環境禍患之一。海洋環境污染包括固體垃圾污染、有機物污染、石油污染、放射性污染、有毒化學物質污染等。海洋環境污染造成海洋環境惡化,威脅海洋生物生存,造成海洋生態系統極不穩定。其中,大面積的石油泄漏嚴重威脅著海洋生物多樣性[13]。
2.2.2.2過度捕撈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及人類對海洋科學技術的大量使用,使得漁民捕魚的速度大大超過海洋的天然補給能力,造成魚類種群、魚類數量大量減少,甚至面臨滅絕的威脅。目前,我國每年魚類總量減少1%。
2.2.2.3外來水生生物入侵外來水生生物入侵與土著生物爭奪有限的生存繁育空間,不僅影響土著生物的生存,還威脅著海洋環境安全。外來入侵的水生生物往往孤立于新駐地生物鏈之外,沒有競爭天敵,可以迅速發展成為新駐地的優勢種群,造成新駐地生態系統不同程度的破壞,如福壽螺、鳳眼蓮等。同時,外來水生生物入侵還可能造成轉基因生物風險,嚴重影響海洋生物多樣性[14]。20世紀90年代年起,我國不慎從臺灣等蝦病流行海域引進了帶病毒的苗種,導致對蝦病害大規模流行,造成土著物種遺傳污染[15]。
2.2.2.4人口趨海移動人口趨海移動造成海洋環境壓力,威脅海洋生態安全。沿海地區優越的自然條件,更適合人類居住生存及發展經濟。調查表明:離海岸100公里的沿海區域擠著全球60%的人口。在人口過千萬的16個大城市中,有13個是沿海城市,每天大約有3 600人在向沿海地區移動。由此可見,人口趨海移動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問題。大量人口趨海移動必然造成沿海地區生存空間不足、沿海地區海洋環境污染加重及其他海洋生態環境問題[16]。
2.2.3制度因素
2.2.3.1法律制度保障我國海洋生態安全最主要的是《海洋環境保護法》,但是嚴峻的海洋生態狀況表明:《海洋環境保護法》這一基本法在保護海洋環境方面存在諸多不足。如在防治海洋漁業污染方面遲遲未出臺具體規定;在法律主體規定方面欠缺科研機構的設置規定,對行政管理協調規定不力;在法律制度方面未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循環利用制度、生態恢復制度、許可證制度等共有制度;在法律責任方面未健全責任體系[17]。
2.2.3.2組織管理制度目前我國實行分散型海洋生態管理體制。各部門間職責分散,相互之間難以協調,這給我國海洋生態保護政策執行及實施帶來了很大的障礙[18]。
2.2.3.3財政支持當前,我國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生態治理財政支持不足,缺乏相關資金投入,造成相關海洋生態科技治理技術滯后,嚴重影響我國海洋環境質量[19]。
2.2.4技術因素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對海洋環境保護投入基礎性研究,取得了初步的科技進步,這對我國保護海洋環境、發展海洋經濟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海洋水域生態環境是我國發展海洋經濟的命脈,但是由于對海洋環境保護的基礎性科學研究長期投入不足,使得海洋經濟發展與海洋環境保護壓力存在相當大的差距,許多問題已嚴重制約我國海洋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技術缺陷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海洋環境保護基礎性研究薄弱;第二,許多嚴重制約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關鍵性環境保護技術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3加強海洋生態保護的對策建議
針對近年來不合理地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導致的種種海洋生態環境問題,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海洋資源進行管理,對海洋環境污染、海洋生態系統退化加以維護及治理,以實現海洋產業結構優化,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
3.1加強海洋生態道德建設
海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有賴于協調人與海洋之間的關系。長期以來,人們只重視海洋漁業、海洋油氣、海洋交通運輸業、濱海旅游業等的發展,不顧海洋天然補給力,將人類與海洋對立起來,嚴重阻礙了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鑒于此,人類必須改變傳統的思維模式,淡化人類主體意識,變征服海洋為人與海洋協調共存發展,自覺按照海洋生態規律調整人類開發行為,加強海洋生態道德建設,讓人們在尊重海洋、保護海洋的前提下發展海洋經濟。
3.2加大海洋環保資金投入
防止海洋環境污染和海洋生態系統破壞是一項公益事業,而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也需要大量的資金來支持,因此,各個沿海地區政府應該因地制宜,將海洋環境保護經費納入政府預算,以政府撥款為主,建立海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同時建立靈活籌集機制,開辟其他籌資渠道。此外,沿海地區政府還可以積極爭取海洋油污染防備基金、全球環境基金、世界銀行或亞洲開發銀行的援助。
3.3完善海洋資源與海洋環境功能區劃
3.3.1加強海洋生態區劃為進一步增強沿海地區海洋生態的宏觀管理,國家海洋局及各級地方性海洋管理部門應該在主體功能區劃及海洋功能區劃的基礎上劃定海洋功能區,在海洋生態保護方面實施分區和分類的調控措施,確定不同海洋生態區域主導作用、海洋環境質量目標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實現以生態功能和環境容量為基礎構建的海洋生態安全新格局。
3.3.2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區建設根據海洋調查及海洋生態監測結果,各級海洋管理部門應該有目標、有計劃、有重點的選擇海洋自然保護區,保護紅樹林、濱海濕地、珊瑚礁、河口等海洋生態系統,加快構筑管理完善、類型齊全、規模適度的海洋保護區新布局。同時建立總體規劃,完善規章制度,做好海洋保護區巡護及執法,規范海洋開發項目,推進海洋保護區的升級。
3.4加強海洋環境監測
各級沿海地區政府應該在提高海洋開發整體效益的前提下,加強海洋管理基礎建設及海洋保護區基礎建設,特別是建設海洋環境監測系統,建立海洋生態監控區,開展高時空、高頻率的海洋生態監測,及時掌控海洋生態環境的變化情況,調整、控制海洋資源開發強度,保證海洋生態系統天然補給力及自然修復功能。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布設站位,適當加密,對入海排污口監測要增加頻次,擴大覆蓋面;對入海排污口開展普查,對渤海、黃海、東海、南海的入海排污口要有重點監測站,定時定點監測,及早發現海洋災害,有效做好海洋防災減災,積極開展海洋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對主要河流入海口實施實時在線自動監測。
3.5建立海洋防災減災體系
我國海洋災害具有發生頻繁、破壞性大、不可預測等特點,因此加強海洋防災減災工作對保護海洋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國家要加強海洋防災減災工作必須加大防災減災工程的建設,在整個海洋防災減災工作體系中,觀測是基礎,預報是手段,減災是目的,是整個工作的落腳點,健全海洋防災減災救災業務體系尤其重要。構建海洋防災減災救災業務體系,具體應該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實施災前工程防御;第二,強化應災預警響應;第三,推動災中調查統計;第四,參與救災體系建設;第五,開展災后損失評估[20]。
3.6加強法治建設
3.6.1修訂有關法律
3.6.1.1修訂憲法將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開發等內容加入《憲法》修訂中,充實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及海洋環境保護相關內容。
3.6.1.2修訂《刑法》加強海洋生態安全犯罪的處罰力度,補充海洋生態安全犯罪的具體內容、量刑標準。
3.6.1.3修訂《環境保護基本法》和《海洋環境保護法》明確海洋生態保護的具體概念、目的、方法、原則、制度等相關內容,對海洋生態保護的方針政策、體制、機制、制度提出統一化、規范性的要求[21]。
3.6.2完善各種單項資源與環境保護法第一,通過法律實施細則、法規等形式進一步明確和細分《漁業法》、《海洋法》、《礦產資源法》、《稅法》中與海洋生態保護相關的規定;第二,加快海岸帶管理立法。明確海岸帶的定義、范圍、海岸帶開發利用及保護的基本原則和制度、海岸帶綜合管理機制等方面的內容,盡快出臺海岸帶管理相關的法律;第三,加快我國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立法。生物多樣性安全必須被視為一個整體元素的生態安全[22]。我國的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立法,應該對建立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度、制定中國海洋生物多樣性評價標準和保護規范、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建立海洋自然保留區等方面加以規范。
3.7加強國際協作
開發和保護海洋需要協調各沿海國家關系、加強國際合作,維護海洋生態安全應當從全人類共同安全的高度出發,建立國際間有關海洋生態安全與沖突的預防機制;互相交換有益國家海洋生態安全的情報與信息。加強國際間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合作,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爭取國際資金,防治、監控影響全球海洋生態安全的污染源。在不侵犯國家主權的原則下,協調好各個國家對重要海洋資源開發利用,促進海洋資源利用合理化、有序性及適度性,防止過度開發海洋資源對海洋生態系統造成新的重大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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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藍色經濟;結構調整;著力點;切入點;對策
藍色經濟,又稱海洋經濟。現代藍色經濟包括為開發海洋資源和依賴海洋空間而進行的生產活動、直接或間接為開發海洋資源及空間的相關服務性產業活動等。藍色經濟是以藍色理念為基礎的一套可持續發展的海洋經濟理論。它以海洋經濟的發展為主線,主要包括海洋漁業、濱海旅游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濱海工業、海洋生態產業等。
一、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海洋經濟發展較快,總量持續上升。但總的來看,我國海洋經濟區域發展不平衡,產業結構不合理,傳統產業呈粗放型發展,高能耗產業所占比重較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海洋經濟發展的區域性差異十分明顯。海洋經濟最發達的廣東、山東和上海,2008年三地區總計占到全國海洋產值的53%以上。其次,海洋開發仍以利用自然資源為主,海洋產業發展的結構不合理。2009年海洋交通運輸業、濱海旅游業、海洋漁業等傳統海洋產業占全部海洋產業增加值的77%。海洋生物制藥、海洋電力、海洋化工業、海水綜合利用等具有發展潛力的海洋新興產業產值只占5%。最后,不同區域海洋產業結構不均衡,區域海洋經濟的空間分布呈現較顯著的兩極分化態勢。
二、加速發展藍色經濟的必要性
藍色經濟事關國計民生。海洋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本環境和重要資源。人類的可持續發展,越來越依賴海洋。21世紀是海洋世紀,逐鹿海洋,競爭海洋,深度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是大勢所趨。海洋是維護經濟發展的“藍色大動脈”,上升到國家層面,是一個國家海洋發展的“藍色戰略”。發展海洋經濟,是解決人類共同面臨的人口劇增、資源匱乏、環境惡化矛盾的重要途徑。
第一,我國海洋經濟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已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十五”期間,全國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長速度為13.6%(按可比價計算),2006年全國海洋生產總值20958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0%。廣東、山東等省市的海洋生產總值均超過3000億元,天津、海南等沿海省市的海洋生產總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已超過1/3。海洋經濟已躍升為沿海地區經濟的重要支柱,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近年來,在海洋經濟總量取得飛躍的同時,海洋經濟的結構和質量等方面也發生了可喜的轉變。據國家海洋局2008年2月15日的《2007年中國海洋經濟統計公報》介紹,2007年全國海洋生產總值24929億元,比上年增長了15.1%,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0.11%。全國涉海就業人員3151萬人,比上年新增加就業崗位191萬個。2月22日,國務院批準并印發《國家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綱要》,這是我國首次的海洋領域總體規劃。將目光轉向海洋經濟,大力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把海洋作為陸地資源開發的后備戰略基地,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必然選擇。
第二,大力發展海洋經濟是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著力點。產業結構調整是經濟結構調整的核心,電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新技術產業,幾乎都與海洋產業相關。海洋產業,尤其是海洋高科技產業,對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作用日益凸顯。
第三,大力發展海洋經濟是推動科技創新的關鍵切入點。海洋工程技術、海洋醫藥與生物技術、海洋化工技術、海水產品精深加工等領域都是國際技術創新的前沿,海洋產業的每一次發展總是伴隨著現代科技進步和創新。當前,在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高新技術的帶領下,船舶科技發展不斷取得突破。通過海洋科技創新,海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在深度和廣度上不斷拓展,海洋新興產業不斷涌現,以海洋生物醫藥、海水綜合利用、海洋能利用和其他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為代表的一批新興海洋產業迅速崛起,部分新興海洋產業逐步形成規模,產業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同時,海洋傳統產業的升級改造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如海水增養殖業、海洋水產品深加工業、海鹽精細加工業等。
第四,大力發展海洋經濟是改善民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立足點。隨著人類對海洋資源的不斷開發和利用,海洋環境保護與人類生產實踐活動協調發展日益重要。培育以海洋新興產業為代表的新能源和生態環保產業,有利于推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和低碳技術的發展,有利于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三、加速發展海洋經濟的具體思路和對策
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發展藍色經濟。提高海洋開發、控制、綜合管理能力,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保護海島、海洋帶和海洋生態環境,維護我國海洋權益,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意義重大。
第一,以更寬的視野調整發展思路。近年來,我們深刻領悟改革開放重大戰略決策,緊緊抓住國際產業大轉移、長三角率先發展的重大機遇,放眼長三角、全中國乃至全世界,以“更寬的視野”審視各地海洋。堅持“跳出海洋看海洋,立足海洋求發展”,借鑒國內外沿海城市發展的成功經驗,辯證分析各地的區位、資源、環境優勢和現實劣勢,提出建設“海洋經濟強市、海洋文化名城和海上花園城市”的發展目標。在經歷漁業經濟為主、旅游經濟為特色、工業化起步等發展階段以后,逐步把工作重點從“漁、港、景”調整為“港、景、漁”。
第二,明確產業重點,實施精品戰略,做大做強優勢產業。根據國務院相關文件,我國海洋經濟主要包括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海洋石油天然氣、濱海旅游、海洋船舶、海鹽及海洋化工、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和海洋生物醫藥等海洋產業。根據我國的海洋資源和環境優勢、現實開發能力,可以將海洋產業劃分為先行性產業、主導性產業、骨干性產業、發展性產業和服務性產業。優化產業結構,就是要依據各地區海洋的實際情況,突出各個時期的海洋產業開發重點和開發時序。海洋油氣綜合開發業是海洋主導性產業。我國各海域海洋石油、天然氣資源儲藏量巨大,開發潛力很大,可以發展成為配套的工業體系,建設大型的油氣綜合開發產業化基地。市場前景看好的油氣綜合開發業具有產業鏈長的特點,上下游產業的聯動發展,不僅可以使資源得到充分利用,而且能夠帶動配套項目和相關產業的發展,從而推進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有可能在較短時間內迅速提升區域經濟實力。要鼓勵地方企業開發和國內外聯合開發,做大做強油氣綜合開發業,這是海洋經濟跨越式發展的重大舉措。與此同時,還要加快發展先行性產業――海洋漁業、濱海旅游業、海洋交通運輸業,大力推動骨干產業――濱海砂礦業、海鹽及海洋化工業、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業和海洋生物醫藥業等發展。
要創立我國海洋產業的品牌,打造我國海洋產業的“航空母艦”,將特色鮮明、潛力巨大的優勢產業做大做強。海洋油氣綜合開發的系列產品很多,應重點突破創精品。我國海洋旅游資源和環境獨具特色,要建立有品位的綜合性強的能吸引大量國內外客源的旅游項目。各地海洋漁業要重點規劃、重點建設暖水性水產苗種產業帶和對蝦、羅非魚、鮑魚、石斑魚、珍珠等五大精品水產品生產基地,著重在質量安全和環境監控整治、金融信貸業、信息網絡業、科技教育業和經營管理業等產業環節加大開發研究力度,創新特色鮮明的名牌水產品,以開拓和占領國內外市場。
第三,加快轉型升級和產業化進程,構建新的產業體系。改革開放以來,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著眼重點產業加快發展、重點區域率先發展,切實加強對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經過不斷調整完善,提出了“二、三、一”產業發展思路。在具體的產業發展方向上,要堅持“轉型、發展、培育”,大力發展臨港工業、港口物流、海洋旅游和現代漁業等產業,加快促進產業轉型優化升級。第二產業方面應重點培育產業鏈,加快產業集聚,促進臨港工業快速擴張提升,促進船舶修造、水產品精深加工等重點行業快速發展,大力提高船舶工業的核心競爭力。第三產業方面應大力發展海洋旅游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努力探索發展樓宇經濟、總部經濟。第一產業方面應努力推進漁民轉產轉業,做精做優傳統特色漁農業,積極發展休閑漁農業。
從我國海洋資源分布狀況和海洋經濟發展態勢分析,我國各地海洋可以建設四大海洋開發基地,即漁業開發基地、熱帶海島休閑度假旅游基地、油氣綜合開發基地、材料和醫藥等海洋綜合開發基地。建立綜合性的開發基地,就是要實施“大企業進入,大項目帶動,高科技支撐”戰略,走產業化道路,充分發揮大企業、大項目的帶動作用,培植一批市場優勢明顯、品質特征突出的產品,狠抓產品的精深加工、高附加值和市場開拓,從市場、流通、原料、加工、包裝、運銷、信息、金融、服務等全過程實行產業化經營和管理,加快產業化進程,構建新的產業體系。并通過大企業的帶動作用,把分散的個體生產活動拉入產業化的產業鏈之內,促進產業升級,形成產業群,不斷拓寬國際國內市場,著力提高產業化水平和產業經濟效益。
第四,科學規劃,嚴格監管,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開發海水養殖業和增殖業時,首先應根據環境容量進行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加強管理,嚴格控制養殖污染。通過漁業資源增殖保護、以熱帶水產品及環境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為核心形成監測網絡的漁業環境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等三大體系的建設,促進漁業經濟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油氣綜合開發業、海洋旅游業、濱海砂礦業、海水綜合利用業和海洋藥物加工業等海洋產業的開發和發展都應通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加強監測、嚴格管理、以法治海等措施,求得海洋產業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第五,加強海洋生態保護,提高海洋防災減災能力。加強海洋環境監測預報能力和減災防災基礎設施建設,做好重大海洋污損事故的預警預報、應急處理和防災減災工作,進一步加強海洋環境監測站點布設和預報能力建設,加大監視監測力度,有效監控海洋環境污染狀況。同時,加大海洋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和海洋生物資源增殖放流力度,積極推進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建設。加強陸海聯動治理海洋污染,全面推進入海水系流域污染整治,進一步加大對沿海重點行業、企業污染的整治力度。
第六,加強領導,建立省海洋經濟發展協調組織。做大做強海洋優勢產業,構建海洋產業化體系,創立海洋產業的品牌,實現海洋產業與環境保護的健康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必須加強海洋經濟各產業部門的組織協調。海洋產業協調發展涉及到全省國土環境資源、建設、交通、科技、旅游、工業經濟信息、地質礦產、食品醫藥、能源、水務、氣象、安全生產等多個相關部門。為優化海洋產業結構,加速海洋經濟協調有序發展,應成立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協調組織。
第七,深化海洋體制改革,創新海洋經濟發展機制。從我國情況看,目前我國海洋管理部門的綜合定位、編制機構、職能設置等多個方面已明顯不能適應我國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綜合管理的需求,因此應當著手研究海洋管理部門的機構設置問題,使我國海洋經濟和綜合管理工作有較大的發展。
第八,進一步關注漁區民生訴求,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海洋公共資源配置要更多地考慮到多數群體的利益訴求,促進和諧漁區建設。要認真解決涉及漁民切身利益的問題,扎實推進征用海域灘涂補償和困難漁民社會保障;加快建立養殖污染損失補償機制,明確事故認定、損失核定等責任及有關補償標準與辦法,使漁民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參照被征地農民的有關安置政策,將被征用、占用水域的漁民納入失地農民安置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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