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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務會計是會計與法律之間聯系的中介,它已大大超出了會計的范圍,所涉及的會計問題更為多樣和特殊。因而,對法務會計從業人員的要求也更為嚴格。在我國,法務會計的發展條件還不夠成熟,沒有形成系統規范的理論體系,為我國培養法務會計人才帶來了困難。從當前的人才培養方式上看,我國培養的人才多數是“單一型”的,即只了解專業知識的某個方面,對其他學科完全不曾涉及或僅一知半解。這種局面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法務會計人才缺乏。
(一)我國各大院校在培養法務會計人才方面的力度不夠
在專業設置方面,有關法務會計的專業相當少,而且以選修課的形式居多,正規的法務會計本科教育規范很少建立。在法務會計方向上進行研究的碩士生和博士生數量不多,對司法會計方向進行研究的人才更是寥寥無幾,因此在我國法務會計經常應用的司法實踐中難以獲取證據或不會使用專業技術處理涉及會計業務案件的情況普遍存在,繼而無法將案件的事實弄清,對公正合理的判決案件產生不利影響。
(二)我國法務會計人員自身的專業知識不足且素質偏低
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經濟糾爭和經濟違法案件不斷出現并且情況越來越復雜,一般的會計、審計知識已經無法解決法務會計人員所面對的會計、審計和涉案金額巨大的商業貪污、詐騙、徇私等違法行為的判斷與認定問題,這就要求法務會計人員在掌握與一般會計有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同時,還必須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必要的辦案方法并具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然而,目前在我國基本沒有既懂得會計學、審計學知識,又懂得法學理論與實務的復合型人才。
二、構建我國法務會計人員培養模式的幾點建議
法務會計的從業人員必須是各方面能力皆精通的“復合型”人才,并具有良好的專業素質,這是由法務會計是一種新生的綜合性交叉學科的性質決定的。就我國當前的情況來看,可從以下兩點入手加強對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這樣既可以使當前的人才短缺情況得到解決,又有利于法務會計的長遠發展。
(一)加強法務會計的學歷教育,培養高素質人才
就我國高等院校目前對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情況來說,對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只通過本科教育來實現的可能性很小,培養高質量的“復合型”人才只有通過研究生教育才能可行。對于那些即想開設法務會計方向又想開設其他新興會計方向的高等院校必須取得有關部門的會計學碩士研究生授予權。因此,對于那些擁有授予權的院校開展法務會計研究生教育應給予支持。
(二)加強法務會計的后續教育,培養綜合性法務會計人才
除了學歷教育之處,在高等院校還可以采取雙學位、雙學歷的培養模式,這種模式是在開設法務會計專業條件不夠成熟的高等院校實行。對于那些不具優勢的高等院校應激勵學習會計的學生輔修法學,為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創造條件。
(三)加強法務職業教育,培養應用型法務會計人才
在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中,對法務會計人才除了在數量上做出要求外,還在質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法務會計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不足,對法務會計工作的實質不能準確的把握。至此,只通過基本的知識教育是沒有辦法滿足對人才的需求的。所以,必須對當前的工作人員進行在職培訓使之具有較好的溝通能力、懂得各種獲取證據的技術、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各種與會計有關的知識。在職培訓是為了使各相關單位的從業人員以及領導者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適應法務會計的工作并成為優秀的法務會計師而對其所進行的法務會計知識與技能的教育和培訓,以解決當前的需求。
作者:王麗媛 宮云虹 單位:通化師范學院 中國機械設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