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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道德風險論”一旦被引入金融法學,就會凸顯道德維度與法律思維之間的錯位。所謂法律思維,就是法律思維方式,是指思考問題的立場和目的都符合法治精神。[10]以法律思維觀察和分析金融市場,是金融法學最基本的知識特性。而一旦以法律思維審視“金融道德風險論”,便會發現其存在以下困境。
(一)“金融道德風險”存在定性難題
“金融道德風險論”在對“金融道德風險”的概念、類型及原因等進行分析時,往往顧此失彼。比如,梅世云提出“社會性道德風險”的概念,認為“社會性道德風險”有體制引發型、政策引發型甚至腐敗引發型等幾類。[11]那么,既然是體制、政策甚至腐敗引發了風險,為何不能稱之為“體制風險”、“政策風險”或“腐敗風險”呢?即使這些風險也可以從道德維度進行解讀,但把其他視角幾乎全部納入道德維度之下卻有失偏頗。更明顯的是,他認為,“法制不健全……也是形成金融道德風險的重要因素”[5],既如此,為何該風險不能稱之為“金融法律風險”呢?因為金融市場會經常遇到法律跟進不及時或法律之廢、立所帶來的不利后果。再者,如果存在“金融道德風險”,也只能歸因于道德,因為道德與法律有本質區別,而“若將一切道德的責任,盡行化為法律的責任,那便等于毀滅道德”[12](P402)。可見,此時“金融道德風險”面臨難以定性的難題。
(二)防范和治理金融風險的法理依據難以確立
“金融道德風險論”努力從道德維度尋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風險的法理依據。如果僅從表面現象看,金融風險的確與道德危機如影相隨:隨著金融市場多個交易環節資金鏈條的斷裂,欺詐和不遵守契約的行為開始盛行,從而引發更大規模的金融風險,最終導致金融危機。但是,這并不表明,防范和治理金融風險的法理依據就包含在道德邏輯之中。事實上,個別或少數金融交易中的“敗德”行為,即使在金融市場穩定時期也是存在的。而在此次世界性金融危機中,“大而不能倒”的美國華爾街金融巨頭被認為是危機的始作俑者。但如果據此認為,危機源于這些金融大鱷的道德因素,那就會與事實明顯矛盾。因為,“數十年來,美國‘華爾街’作為全球金融市場的中心和楷模,引領著世界金融市場的發展方向”[13]。這說明,人們一旦從道德維度追溯金融危機的根源,并期望以此確立防范和治理金融風險的法理依據,就會脫離事實。所以,當“金融道德風險論”試圖從道德失靈中尋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風險的法理依據、從而希望從對金融風險的道德批判中走向法律思維時,其結果只能是,對這種道德批判得愈猛烈,距離法律就愈遠。
(三)金融法學難以自我證成
“金融道德風險論”一旦變為一種法學立場,就會使法律思維屈從于道德維度的敘說方式,不僅會造成金融法學知識特性的弱化,而且無法使金融法學完成自我證成。道德不能限定風險。風險與道德都是金融市場的一個側面,道德并不基于風險而存在,風險也不會因為道德而出現。風險與道德具有同樣的現實依據,道德不能作為一種必然的標準來限制或決定風險,風險也沒有必然的義務體現該種道德。而風險之所以不會、也不能夠固定、單一地指向某種道德,其與道德的主體性有關。道德主體的復雜性、多元性甚至利益的對抗性(源于社會分層),使道德分化為不同的觀念體系,呈現出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利益沖突。此時,道德批判就只能成為道德批判者對其他道德主體的批判。但是,不管人們對金融風險進行怎樣的道德批判,都無法改變金融風險所具有的道德屬性,即只要不改變金融風險賴以存在的社會條件,就無法改變其所體現的道德邏輯。比如,在“占領華爾街運動”中,盡管代表“99%”的民眾對代表“1%”的華爾街金融寡頭進行了持續的道德聲討,但是,金融家們絕不會因此而改變其道德邏輯,因為自己為股東謀利就是其最大的道德。所以,不是金融風險沒有體現道德,而是沒有體現“金融道德風險論”主張的那種道德而已。如此,“金融道德風險論”對金融風險的道德批判自然蒼白無力,金融法學理論體系也就難以建立。
(四)受制于個人主義方法論缺陷
金融法學以社會利益為本位,在研究范式上以方法論整體主義為基礎。但“金融道德風險論”卻遵循個人主義方法論。當然,如果孤立地看待一個具體的金融風險事件,的確與交易相對人背棄商業道德有關。但是,當金融交易關系中的人們普遍采取欺詐、不遵守契約等機會主義行為方式時,個人主義方法論就難以對此作出合理解釋。例如,近些年我國多地發生惡意逃債、集資詐騙、高利轉貸等現象,就不能僅僅從個人主義的角度去解讀。就某種社會科學而言,“只有當人與人之間自發形成超越于個體的社會組織時,經濟學才有了其研究的對象……個體的節約行為或者其他任何改善自己生存狀況的努力,只要是孤立進行的,都不屬于經濟學研究的范疇”[14],金融法學亦如此。同時,不論何種因素導致的金融風險,只要還停留在偶然發生或個別調整的階段,而未體現出一定的普遍性、系統性和規律性,其解決情勢還未形成社會立法需要,就不足以引起金融法學的注意。而一旦某類金融風險體現為一種社會利益訴求,就表明該類金融風險已經超出了個人主義的范疇,金融法學才有可能從其普遍性中把握規律性,從而擔當起指導立法實踐的時代責任。而“金融道德風險論”中的個人主義方法論,顯然限制了金融法學的理論視域。之所以存在這種方法論瑕疵,與其新自由主義的理論淵源密切相關,因為在新自由主義那里,“個人失敗基本被歸結于個體自己的過失”
二、“金融道德風險”的實質
金融法學對“金融道德風險”的貿然引入,之所以使自身陷入困境,在于其回避了“金融道德風險”的本質性問題。這種不“追根溯源”的實用主義后果是,當理論不能從簡單的假設和推理中找到金融風險乃至金融危機的根源時,竟然發現道德始終在金融風險中顯露身影,因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把道德當成金融風險的“罪魁禍首”,進而將道德視為當今世界之最大禍害。因此,只有從“金融道德風險”的本質這一核心問題入手,才能揭開“金融道德風險”這一貌似強大的“外殼”之下所掩蓋的真實世界。金融風險與金融資本相聯系。金融風險是指一定量的金融資本,在未來時期內,其預期收入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金融風險其實就是金融資本的經營風險,即一定量的金融資本因各種原因出現經營不善、利潤減損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作為人的一種經濟性存在方式,金融資本具有自己獨特的道德邏輯,這種邏輯體現著“以錢生錢”的利潤最大化動機或目的。可以說,贏利就是金融資本的最大道德。由此,“金融道德風險”只是被人為地虛化為道德侵害的金融資本的贏利風險。所以,這種侵害不可能是道德范疇內的侵害,而是可以量度的、表現為一定物質利益損失的經濟侵害。[16](P19)于是,無論人們多么不情愿地向金融資本經營者支付對價,或者多么希望違背道德的鐵律(如借錢不想還)而又無奈于法律的強制,但只要這種對價最終得以支付,就不會在道德上遭受譴責,也就不存在“金融道德風險”。因此,“金融道德風險論”實際上體現了金融資本的道德主體性立場,客觀上擔當著掩蓋金融資本趨利本性的理論角色。可見,不是從可以經驗地、具體地把握金融風險實質的社會存在———金融資本出發,而是從主觀的、抽象的社會意識形式———道德出發去分析金融風險,顯然是舍本逐末。當然,金融資本的歷史合理性包含在產生它的社會條件之中,無論是對金融風險的道德幻化,還是對金融道德的人性批判,都改變不了金融資本的趨利本性。因此,金融風險是金融資本的而不是人的內在規定性。歷史地看,通過市場競爭爭奪利潤是金融資本的存在方式,而這種競爭不像人們所希望的那樣“道德”,它從來就是一部充滿欺詐、傾軋甚至掠奪的歷史。[17](P130)所以,不惜以“敗德”制造金融風險,是金融資本內在的運動邏輯,而人一旦為金融資本所界定,并變成其執行人,便具備了這種本性。漂流的殖民主義者———魯濱遜,一爬上孤島就失去這種本性,因為客觀上,他遠離了資本,此時金幣對他毫無意義。所以,無論他的道德多么敗壞,再多的金幣也不可能使他制造“金融道德風險”,因為從他人之處獲取利潤的機會是不存在的。在這個金幣都成為無用物的荒島、金融資本對人來說已經不存在時,產生金融風險的根源才能消除。顯然,這不是道德的功勞,而是金融資本的投機邏輯隨著資本的社會條件的消失而消失了。所以,與其說金融風險距離道德很近,毋寧說金融風險距離金融資本的利潤更近。而愈是把道德置于歷史的前臺,就愈發說明,金融資本把自己的投機本質隱藏得更深了。
三、對“金融道德風險論”的法理批判
“金融道德風險論”,一方面將金融風險歸因于個人的“敗德”;另一方面將解決路徑寄望于普遍適用的法律,這種相悖的邏輯進路,反映出道德維度本身潛藏著其所無法應對的路徑局限,凸顯著與法律思維之間的根本沖突。道德維度不能當然地完成向法律思維的轉換。金融風險屬于客觀存在的范疇,而金融活動中的道德觀念則屬于主觀意識的范疇。同時,只有導致金融風險的客觀條件生成,從道德維度觀察該風險才有現實意義。而這種客觀條件一旦存在,金融風險就不是道德所能夠約束的,因為,道德是依靠自律得以實施的規則;而在金融利益沖突面前,只有通過立法,進行國家強制,才能從根本上遲緩、阻滯以至避免這些風險。這是緣于,法律的國家強制性能真實干預到資源配置的過程,能對金融市場關系中的利益矛盾進行強制克服或調整,從而對產生金融風險的社會條件進行控制。同時,法律是一種他律性規則,這種規則一旦生效,就具有了相對于交易行為人意志的獨立性和國家意志性,并依靠一整套國家運行機制,對其經濟利益帶來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效果;而道德則不同,雖然它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但其實施不僅要依靠社會輿論,更需要行為者內在的自覺力量。金融交易屬于典型的資本套利活動甚至“零和游戲”,其特點是交易雙方都以其利益最大化為企求,而個人理性與集體理性之間的沖突必然出現“囚徒困境”。這說明,交易雙方的利益矛盾具有難以調和的性質,依靠道德自律來避免或減少這種沖突是靠不住的,而金融風險的根源恰恰就包含在這種沖突之中。所以,“金融道德風險論”試圖從道德維度尋找金融法得以產生的邏輯正當性,明顯面臨著無法從道德維度向法律思維過渡與轉換的難題。毋庸置疑,道德也是歷史的一種理性,它的特殊性在于,道德可以內化為人之理性自覺,使人主動而不是被動地調整與他人的社會關系。但是,作為自律性規范,道德在利益沖突面前常常失靈。不過,這并不表明可以彌補道德調整之不足的法律根源于道德失靈。顯然,“金融道德風險論”把看問題的角度當成問題本身,或者說,把看問題的立場作為問題的根源,似“盲人摸象”———從金融風險的道德屬性去感知對象,由此認為金融法的現實依據隱含在道德失靈之中。但是,如果把金融風險看成人內心道德觀念的結果,就需要從改造人的道德觀念入手,用道德機制加以解決,因為“解鈴還須系鈴人”。如果最終要依賴道德之外的制度,那只能認為問題的真正原因在于人觀念之外的因素,這種因素正是法律治理的客觀依據。正如列寧在批判民粹主義時所言,民粹主義僅僅認為,“問題的關鍵只在于消除‘奸詐之徒’”,但是,“自發勢力不是偶然地或從外面什么地方‘不斷混進生活之中’的東西”。[18](P312)所以,“金融道德風險論”只看到個體意義上的“奸詐之徒”,而看不到整體意義上“奸詐”的資本道德,自然只能停留于對個體性道德的批判,無法揭示金融風險內在的一般性,從而無法上升到整體主義的法律思維立場。事實表明,世界性金融危機爆發以來,西方發達國家都在通過完善立法以積極應對和化解金融風險。比如,為應對危機,美國政府積極推動金融制度改革,這項改革被稱作是20世紀30年代以來美國金融產業最徹底的改革。奧巴馬于2010年7月簽署的《金融改革法案》,是美國70多年來最嚴厲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可見,為了防止金融資本的趨利行為給金融體系造成系統性風險,法律再次成為金融風險治理的主要方式。“金融道德風險論”顯然與這一基本事實不符。
四、結語
我認為,在國際金融法律領域,有許多方面都要做跟蹤研究,但是目前首要跟蹤研究的問題有兩個:一是跟蹤研究國際金融交易與國家經濟安全的關系;二是國際金融交易高科技化對經濟發展和法律規則的影響。
一、跟蹤研究國際金融交易與國家經濟安全的關系問題
我們要跟蹤研究當今國際金融交易與法律監控的目的,不單是一個“匯率”、“利率”或“市場監控規則”、或“合同法”,或“國際私法”等的金融與法律等技術問題,更重要的是表現為一個國家中央銀行與民間跨國金融機構的關系,還表現為一個國家經濟安全和政治穩定與國際金融交易的關系。因為金融交易的目的雖然是為了盈利,但是,交易的方式上分為“敵意”的交易和“善意”的交易。在交易金額不大的時候,“敵意”性質的交易的破壞性不大,但是,當交易數額大到一定程度時,它對一國的經濟的破壞作用是相當大的,破壞后果不亞于戰爭,可見,金融交易與國家經濟的安全是密切關聯性。
國際金融交易與法律監控的研究,從一個國家的經濟安全的角度來觀察,其必要性可以從最近的亞洲金融危機來得到印證。1997年9月,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迪爾在香港舉行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年會上發表了演說,題為“亞洲的機遇”(注:《金錢與夢想》俞岱曦等著,中國文史出版社。)。他在演說中指出:貨幣買賣是沒有必要的,是不事生產力和不道德的,是應該禁止的,并使之成為非法。我們不需要貨幣交易。他還說,“買賣貨幣用于支付國家貿易是正常的,但將貨幣單純作為商品來買賣則是不可以接受的。國際上貨幣買賣的交易額比商品與服務貿易額多了20倍,但有關交易既沒有創造就業機會也沒有讓一般老百姓享用到什么產品或服務,真正獲利的只是外匯炒家,他們一年的平均回報率高達35%.而且,無論指數升降,這些足以通過巨額買賣影響匯率的炒家都是穩操勝券,而他是通過使窮人變得更窮而獲取盈利的。”馬哈迪爾總理說“最近外匯投機者對馬來西亞貨幣的打擊使我們的經濟倒退了10年,這是對馬來西亞市場的。”最后,馬哈迪爾總理說“民選政府有權控管市場,因為如果做得不好,選民將會讓政府下臺。但是,他們卻沒有辦法趕走外來的金融炒家”。
反對馬哈蒂爾的看法的是國際金融家,美國的喬治?索羅斯,他在同一個會上也發表了演說。他認為最近幾年來,世界上金融全球化的趨勢正在加速,資本流動使各個國家的匯率、利率和各種證券價格密切關聯,國際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有時興盛,有時衰退,使國際資本流動變得聲名狼藉。所以,國際資本市場的特征變得越來越制度化,但是市場本身需要的是更大的彈性。他還說,“我受到馬哈蒂爾的各種偽造的令人討厭的譴責,我成為他掩蓋自己缺點的替罪者,他在給國內聽眾表演。如果他和他的思想容易受到馬來西亞國內獨立傳媒的懲罰,他就不可能逃脫掉。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樣,信息自由再嚴也是必不可少的。”(注:《金錢與夢想》俞岱曦等著,中國文史出版社。)
一個是國家總理,另一個是國際金融商人,兩人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年會上的公然對立發言,并且互相指責,在國際金融界的會議中還從未出現過。從前國家與個人的經濟實力怎能夠抗衡?但是,從1992年開始,直到前不久,亞洲幾個國家的中央銀行都被一些國際民間金融機構在市場上給擊敗了,致使國際民間金融機構的實力超過了亞洲一些國家的中央銀行。
在國際金融交易中,亞洲的一些國家的中央銀行被民間金融機構擊敗的情況,應該引起亞洲有關國家政府的極大關注,因為,中央銀行如果對本國的貨幣幣值失控,對本國的貨幣與外幣的匯率失控,對金融市場的積極干預不起任何作用的話,這個國家所面臨的就不僅僅是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而且該國中央銀行和政府還面臨著政治危機,該國的安全就遇到了威脅,因為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將下降,對政府抱怨的情緒可能化為不滿的抗議行動。所以,這些國家政府對國際金融市場上的交易與監管,不僅僅是一個金融問題,不僅僅是社會道德的問題,更重要的是關系國際政治和國家安全的大問題。因為,一些國家的若干民間金融機構所聚集的金融資產比一個國家的中央銀行還多,在國際金融市場交易中,國家的中央銀行反倒不是他們的對手,中央銀行與之較量,一旦失守,這個國家的經濟就要倒退,政局也會不穩。
在亞洲,一些國家政府和他們的中央銀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對本國的貨幣進行保衛戰的時候,他們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本國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至于大幅度下降,是為了維護本國人民的經濟利益。一些國家在這場貨幣幣值保衛戰中雖然失敗了,但是他們進行的仍然是正義之戰,是道德之戰。而對于一些國際民間金融機構在亞洲金融市場上的投機作法,正象馬哈迪爾總理所說,“這些億萬富翁其實并不需要更多的金錢,但他們卻僅僅因為不愿看到發展中國家的繁榮而進行極不道德的破壞。”從受害的亞洲國家人民的角度來看,國際金融投機者所做的投機結果,使亞洲國家的人民受到了失業痛苦,生活水平下降。最近,一些報紙上還刊載了韓國的個別婦女開始出賣自己的腎臟器官來維持家庭生活的消息。這些足以證明,國際金融投機者的作法是不道德的,是帶有敵意的交易。概言之,國際金融交易既關系到國家民族的利益,也關系到國家的經濟安全。我國的金融市場,在這場亞洲金融危機中沒有受到直接的沖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進行的港幣保衛戰也獲得了成功。從國內的情況來看,國內資本市場由于沒有對外開放,國內外匯的資本賬戶也處于關閉狀態,不允許外資在我國的外匯資本賬戶兌換。我國也不允許外資以外匯形式直接在我國的證券市場中買賣。正是依靠對國內金融市場的法律保護,在這次的亞洲金融危機中,我國才免受襲擊,這是基本層面的原因。當然,我國的經濟狀況也比亞洲發生危機的國家好得多。例如,我國的外債結構比較合理,人民幣幣值比較穩定,外匯儲備數額比較大,經濟過熱情況已經得到控制等,這些屬于技術層面的原因。
我們需要跟蹤研究國際金融交易領域如何集中大規模的資金,如何進行各種復雜的組合交易,如何避免交易風險,如何利用計算機和軟件對交易進行分析,如何組織大規模的交易戰役和幣值保衛戰役等。然而,國內目前沒有這類的試驗場所,缺乏這方面的專門人才,理論研究也不夠,這對將來我國金融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是不利的。作為政府主管部門對市場的監控,必須建立在研究市場與精通市場運作基礎之上,我們制定的法律與規則,也應基于這一基礎。我國在這方面的交易市場,目前雖然還沒有開放,但是我們的研究不能沒有,研究的課題主要是跟蹤,要象當年科技上搞“863”計劃那樣,在金融領域的跟蹤研究也要搞“863”計劃,為將來我國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做好準備。
在我們搞跟蹤世界金融發展研究的同時,還要研究金融市場將來開放時,我國民族金融市場的特點是什么?我們的優勢、劣勢在哪里?得失是什么?“失去的只是鎖鏈,得到的將是自由”嗎?這不僅僅是一個金融交易技術性的問題,還是一個國家的經濟安全的大問題。在考慮這個問題時,有兩個基本點必須注意:一是,我國是一個大國,有12億多的人口,沒有任何其他國家能夠養活得起我國這么多老百姓,沒有其他任何人能夠解決我國人民吃飯、穿衣、交通與住房等基本問題,只有立足于我們自己,所以,我國的金融交易格局,無論如何發展都必須堅持獨立自主,堅持我們的民族性;二是,我國正因為是一個大國,對世界上的事必須有我們自己的看法,讓世界聽到中國人的聲音。我國對世界貿易與金融規則的制定也應該參與。應該看到,當今世界貿易與金融規則的形成,都是將我國排除在外而制定的。從發達國家的角度來看,我國的經濟還不夠發達,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程度還不夠,貿易上還有關稅壁壘等等,從而將我國參與制定規則的機會排除在外。但是,從我國的角度來看,缺少我國參與制定的規則,就不能說得上具有世界性。當今世界貿易與金融市場正在向著多極化方向發展,我國應該向世界表達我們對國際貿易與金融等問題上的看法。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我國一定要參與世界貿易與金融規則的制定,沒有代表發展中國家的我國參與制定的規則,很難是合理的,在全世界上決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也不可能行得通的。為了使我國的經濟與金融進入世界圈,我國不但要有強大的民族工業,要有強大的民族高科技產業,還要有強大的民族金融產業。所以,從現在起我國就要加強國際金融交易與市場監控的跟蹤以及法律上的研究,分析它消化它,將來才能使用它與發展它。
二、要跟蹤研究國際金融交易的高科技化問題
我們要跟蹤研究的另一個問題是,高科技在國際金融交易中的廣泛運用,對國際金融運作產生的巨大影響,以及金融高科技化之后對傳統經濟和法律產生的挑戰。
最近幾年,國際金融領域發生了至少兩項較大的變化:一是高科技在國際金融領域得到了最迅速地運用,即大型國際金融公司在采用高科技方面的投資,幾乎超過國際大型藥品公司在R§D的投資數額。所以,大型金融機構在全球信息的掌握、分析處理的能力上,可以同國家中央銀行與財政部相媲美;二是大型國際金融機構集中化程度越來越高。它們之間不斷合并,從大型變成超大型,從超大型變成巨型,再變成超巨型的國際金融機構。合并后的金融公司可以調動的資本金額也越來越大,已經大到以千億美元為單位來計算資產的程度,這個水平超過普通國家的中央銀行和財政部集資的水平。因此,它們可以稱為“超級巨型國際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不斷集中的原因之一是金融技術革命的推動力,因為金融高技術投資是巨大的,兩家大銀行投資相同的高科技是一種浪費,要想避免重復投資的最簡便方法就是兩家銀行合二為一。
由于高科技在金融領域里的廣泛深入的運用,特別是超高速度電子計算機的信息處理技術、網絡信息交換技術、貨幣電子數據化技術等,使金融市場的格局與交易方式將發生革命性的變化。交易活動將變得更加活躍,規模更大,速度更快、時間更長,高技術運用于衍生金融工具領域,使數以百計的衍生金融產品出現于市場上。金融產品的契約交易表達的金額遠遠超過人類實際物質生產的價值20倍,甚至25倍之多。
早在許多年前,美國紐約的11家大銀行共同承擔了銀行間的支付清算系統,每天用電子轉移的資金超過萬億美元,這個數額超過美國全國所需的貨幣總額,在所有的交易行業中,用電子結算的占85%,用支票結算的占13%,用現金結算的僅占1%多一點(注:《金錢傳》(美)泰德?克羅福德著,段敏等譯,珠海出版社1997年9月,第275頁。)。相比之下,我國的結算系統中支票還占相當大的比重,現金在居民消費中占的比例更大。
在美國有2.6億人口,卻發行了10億張信用卡,75%以上的美國家庭有VISA卡或MASTER卡,或兩張兼有。我國有12億人口,現有信用卡8000多萬張,相當于臺灣地區的信用卡數量。1914年美國的一些商店和加油站開始使用這種小卡片,1947年鐵路和航空公司開始使用信用卡;1950年美國的進餐者俱樂部發行同今天一樣的新式信用卡;1951年美國的富蘭克林國民銀行發行了銀行信用卡。美國今天的信用卡都是銀行發行的,最大的信用卡銀行是花旗銀行。第二大的信用卡銀行是MBNA銀行(注:作者對MBNA銀行總部的考察資料。)。它們兩家銀行的信用卡覆蓋了美國市場的80%,其他數以千計的中小型信用卡銀行分享剩下的20%的市場。美國人使用信用卡所表明的不僅是消費觀念的轉變,更重要的是電子高科技在金融領域運用的廣泛程度與深入程度。相比之下,我國的信用卡發行相當分散,都是小規模的經營,效益不高,在國際上也沒有競爭力。
支票轉帳結算在美國也是采用了高科技手段,美國每天銀行轉賬結算的支票大約有20億張,如果用人工來處理是不可想象的,都是采用機器自動處理的。美國也沒有支票掛失的法律規定了,因為電子印鑒和密碼,使支票丟失也不會損失客戶賬上的金錢。高速度和大規模的電子計算機的使用,就連使用信用卡時要核對簽名也不像以前那樣重視了。時下,美國客戶的信用卡丟失,只要給銀行掛一個電話就行了。
在今天,計算機和網絡通訊在金融領域的運用,使金融業正在變成一個金融數據處理行業。銀行和證券交易公司使用的計算機的數量是最多的,檔次與質量都是最好的,軟件也是最昂貴的軟件之一,而且計算機與軟件更新的速度也是最快的行業之一,金融機構在這方面的投資越來越大。由于競爭的壓力,客戶的成本只能越來越低,所以金融機構只能從擴大市場規模上來降低成本了。
【關鍵詞】金融結構理論;金融深化論;金融抑制論;Harrod-Domar模型;金融約束論
自銀行產生以來,人們就一直在思考金融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金融發展理論是隨著發展經濟學的產生而產生的,但在發展經濟學的第一階段(20世紀40年代末到60年代初期),西方發展經濟學家并沒有對金融問題進行專門研究,因為此階段結構主義發展思路處于主導地位,在唯計劃、唯資本和唯工業化思想的指導下,金融因成為工業化、計劃化和資本積累的工具而處于附屬和被支配地位,其發展受到了忽視。60年代中期以后,發展經濟學進入第二階段,新古典主義發展思路取代結構主義思路而處于支配地位,市場作用受到重視,金融產業的發展才有了合適的空間。金融發展理論,主要研究的是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關系,即研究金融體系(包括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在經濟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研究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體系和金融政策組合以最大限度地促進經濟增長及如何合理利用金融資源以實現金融的可持續發展并最終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一、金融發展理論的萌芽
二戰后,一批新獨立的國家在追求本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不同程度地都受到儲蓄不足和資金短缺的制約,而金融發展滯后和金融體系運行的低效是抑制經濟發展的深層次原因。20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一些西方經濟學家開始從事金融與經濟發展關系方面的研究工作,以Goldsmith,Gurley和Shaw,Mckinnon等為代表的一批經濟學家先后出版了以研究經濟發展與金融發展為主要內容的專著,從而創立了金融發展理論。
(一)金融發展理論的萌芽——金融在經濟中的作用。1955年和1956年Gurley和Shaw分別發表《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方面》和《金融中介機構與儲蓄——投資》兩篇論文,從而揭開了金融發展理論研究的序幕。他們通過建立一種由初始向高級、從簡單向復雜逐步演進的金融發展模型,以此證明經濟發展階段越高,金融的作用越強的命題。繼而他們在1960年發表的《金融理論中的貨幣》一書中,試圖建立一個以研究多種金融資產、多樣化的金融機構和完整的金融政策為基本內容的廣義貨幣金融理論。Gurley和Shaw(1967)在《金融結構與經濟發展》一文中,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他們試圖發展一種包含貨幣理論的金融理論和一種包含銀行理論的金融機構理論,他們相信金融的發展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動力和手段。
(二)金融結構理論——金融發展理論形成的基礎。Goldsmith(1969)的杰出貢獻是奠定了金融發展理論的基礎,他在《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一書中指出,金融理論的職責在于找出決定一國金融結構、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經濟因素。他創造性的提出金融發展就是金融結構的變化,他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結合以及國際橫向比較和歷史縱向比較相結合的方法,確立了衡量一國金融結構和金融發展水平的基本指標體系。通過對35個國家近100年的資料研究和統計分析,Goldsmith得出了金融相關率與經濟發展水平正相關的基本結論,為此后的金融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參考和分析基礎,也成為70年代以后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各種金融發展理論的重要淵源。
二、金融深化論——金融發展理論的建立
1973年,Mckinnon的《經濟發展中的貨幣與資本》和Shaw的《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兩本書的出版,標志著以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為研究對象的金融發展理論的真正產生。Mckinnon和Shaw對金融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相互關系及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的金融發展提出了精辟的見解,他們提出的“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和“金融深化”(FinancialDeepening)理論在經濟學界引起了強烈反響,被認為是發展經濟學和貨幣金融理論的重大突破。許多發展中國家貨幣金融政策的制定及貨幣金融改革的實踐都深受該理論的影響。
(一)Mckinnon的金融抑制論。Mckinnon認為,由于發展中國家對金融活動有著種種限制,對利率和匯率進行嚴格管制,致使利率和匯率發生扭曲,不能真實準確地反映資金供求關系和外匯供求。在利率被認為被壓低或出現通貨膨脹,亦或兩者都有的情況下,一方面,利率管制導致了信貸配額,降低了信貸資金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貨幣持有者的實際收益往往很低甚至為負數,致使大量的微觀經濟主體不再通過持有現金、定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儲蓄存款等以貨幣形式進行內部積累,而轉向以實物形式,其結果是銀行儲蓄資金進一步下降,媒介功能降低,投資減少,經濟發展緩慢,該狀況被Mckinnon稱之為“金融抑制”。這種金融抑制束縛了發展中國家的內部儲蓄,加強了對國外資本的依賴。但是,在Mckinnon提出的金融抑制論中,他對貨幣的定義是混亂和矛盾的。他把貨幣定義為廣義的貨幣M2,即不僅包括流通中的現金和活期存款,而且還包括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但他在模型中又強調所謂的外在貨幣,即由政府發行的不兌現紙幣,這樣就排除了銀行體系的各種存款,因而在同一貨幣理論中存在著兩種相互沖突的貨幣定義。
(二)Shaw的金融深化論。Shaw認為,金融體制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相互推動和相互制約的關系。一方面,健全的金融體制能夠將儲蓄資金有效地動員起來并引導到生產性投資上,從而促進經濟發展。另一方面,發展良好的經濟同樣也可通過國民收入的提高和經濟活動主體對金融服務需求的增長來刺激金融業的發展,由此形成金融與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Shaw指出金融深化一般表現為三個層次的動態發展,一是金融增長,即金融規模不斷擴大,該層次可以用指標M2/GNP或FIR來衡量;二是金融工具、金融機構的不斷優化;三是金融市場機制或市場秩序的逐步健全,金融資源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得到優化配置。這三個層次的金融深化相互影響、互為因果關系。
根據Mckinnon和Shaw的研究分析,適當的金融改革能有效地促進經濟的增長和發展,使金融深化與經濟發展形成良性循環。為了更好的解釋這種良性循環,Mckinnon提出了一種經過修正的Harrod-Domar模型。在修正后的模型中,Mckinnon拋棄了儲蓄傾向為一常數的假設。他指出,在經濟增長中,資產組合效應將對儲蓄產生影響,因而儲蓄傾向是可變的,它是經濟增長率的函數。同時,儲蓄還受到持有貨幣的實際收益率等其他許多變量的影響。通過對Harrod-Domar模型的修正,Mckinnon分析對金融壓制的解除,既可直接地通過儲蓄傾向的提高來增加儲蓄,從而增加投資,促進經濟的增長,又可反過來通過經濟的增長而進一步增加儲蓄。因此,實行金融改革,解除金融壓制,是實現金融深化與經濟發展良性循環的關鍵。
三、金融發展理論的發展
自1973年以來,Mckinnon和Shaw的金融深化論在西方經濟學界產生了極大影響,金融發展理論研究不斷掀起研究的新。許多經濟學家紛紛提出他們對金融發展問題的新見解。
(一)第一代麥金農、肖學派。第一代麥金農、肖學派盛行于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代表人物包括Kapur,Mathieson,Galbis和Fry等,他們主要的研究工作是對金融深化論的實證和擴充。
1、Kapur(1976)的觀點。Kapur研究了勞動力過剩且固定資本閑置的欠發達封閉經濟中金融深化問題,他認為固定資本與流動資本之間總是保持著固定比例關系,在固定資本閑置的條件下,企業能獲得多少流動資金便成為決定產出的關鍵因素。Kapur接受Mckinnon的觀點,認為實際通貨膨脹率除受其他因素影響之外,還受通貨膨脹預期的影響。同時,Kapur又放棄了Mckinnon著重內源融資的觀點,認為流動資本的凈投資部分一般完全通過銀行籌集,商業銀行對實際經濟的影響主要就是通過提供流動資本而實現的。能提供的流動資本量取決于實質貨幣需求、貨幣擴張率與貸款占貨幣的比率。
2、Mathieson(1978)的觀點。Mathieson與觀點與Kapur相似,也是從投資數量的角度討論金融深化的影響。但他在設立假設時,有兩點不同與Kapur的假設。首先,Mathieson假設所有的固定資本都被充分利用,即在現實生活中并不存在Kapur所說的閑置的固定資本。第二,Mathieson假設企業通過向銀行借款籌集的是所用的全部資本的固定比率,即不僅需要向銀行借入部分流動資本,而且需要向銀行借入部分固定資本。他還指出經濟增長歸根結底是受銀行貸款供給的制約,而銀行貸款的供給又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存款的實際利率的影響。為使經濟得以穩定增長,就必須使實際利率達到其均衡水平。因此,必須取消利率管制,實行金融自由化。
3、Galbis(1977)的觀點。與Mckinnon一樣,Galbis也是基于發展中國家經濟的分割性假定,認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具有某種特性,這種特性是因為低效部門占用的資源無法向高效部門轉移,使不同部門投資收益率長期不一致,從而導致資源的低效配置。他提出,金融資產實際利率過低是金融壓制的主要表現,是阻礙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為了克服金融壓制,充分發揮金融中介在促進經濟增長和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必須把金融資產的實際利率提高到其均衡水平,即提高到使可投資資源的實際供給與需求相平衡的水平。
4、Fry(1982,1988)的觀點。Fry認為,投資的規模與投資的效率是經濟增長的決定因素,而在發展中國家,這兩者又都在很大程度上受貨幣金融因素的影響。他認為,在靜態均衡的條件下,實際增長率必等于正常增長率。但是在動態經濟中,二者卻未必相等。這是因為,實際增長率由兩部分構成,即正常增長率和周期性增長率。Fry還把時滯因素引入其模型中,從而能更準確地反映儲蓄與投資的變化對經濟增長的實際影響。
(二)第二代麥金農、肖學派。第二代麥金農、肖學派盛行于80年代末90年代中期,代表人物有中Bencivenga,Levine,Lucas,Smith,Greenwood等。這一時期的金融發展理論對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形成機制的解釋是從效用函數人手,建立了各種具有微觀基礎的模型、引人了諸如不確定性(流動性沖擊、偏好沖擊)、不對稱信息(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和監督成本之類的與完全競爭相悖的因素,在比較研究的基礎上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形成做了規范性的解釋。
1、金融體系的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內生金融機構模型解釋包括:在Bencivenga和Smith(1991)的模型中,當事人隨機的或不可預料的流動性需要導致了金融機構的形成,金融機構的作用是提供流動性,而不是克服信息摩擦;在Schreft和Smith(1998)模型中,空間分離和有限溝通導致了金融機構的形成。在該模型中,當事人面臨著遷移的風險,因為在遷移發生時,當事人需要變現其資產,從而面臨遷移風險。為了規避這一風險,當事人需要通過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在Dutta和Kapur(1998)模型中,當事人的流動性偏好和流動性約束導致了金融機構的形成。金融機構的存在使當事人可以持有金融機構存款,作為流動資產的金融機構存款與其它公共債務和法定貨幣相比,在提供流動方面效率性高,可以緩解流動性約束對消費行為的不利影響。具有代表性的內生金融市場模型有:Boot和Thakor模型,Greenwood和Smith模型。這些模型在給出金融市場的形成機制的同時也給出了金融機構的形成機制。Boot和Thakor(1997)從經濟的生產方面考察,認為組成金融市場的當事人把錢存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再把所吸收的存款貸放出去,從而為生產者提供資金,在金融機構中,當事人進行合作并協調其針對生產者的行動。Greenwood和Smith(1997)在模型中指出,金融市場的固定運行成本或參與成本導致了金融市場的內生形成,即在金融市場的形成上存在著門檻效應(thresholdeffect),只有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以后,有能力支付參與成本的人數才較多,交易次數才較多,金融市場才得以形成。
2、金融體系的發展。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形成之后,其發展水平會隨該國內外條件的變化而變化,一些經濟學家從理論上對這個動態發展過程進行了解釋。Greenwood和Smith(1997),以及Levine(1993)在各自的模型中引入了固定的進入費或固定的交易成本,借以說明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是如何隨著人均收入和人均財富的增加而發展的。在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人均收人和人均財富很低,由于缺乏對金融服務的需求,金融服務的供給無從產生,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也就不存在。但是,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后,一部分先富裕起來的人由于其收入和財富達到上述的臨界值,所以有激勵去利用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亦即有激勵去支付固定的進入費。這樣,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就得以建立起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由于收入和財富達到臨界值的人越來越多,利用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人也越來越多,這意味著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四、新金融發展理論——金融約束論
發展中國家金融自由化的結果曾一度令人失望,許多經濟學家開始對以往經濟發展理論的結論和缺失進行反思和檢討。Stiglitz在新凱恩斯主義學派分析的基礎上概括了金融市場中市場失敗的原因,他認為政府對金融市場監管應采取間接控制機制,并依據一定的原則確立監管的范圍和監管標準。在此基礎上,Hellman,Murdock和Stiglitz(1997)在《金融約束:一個新的分析框架》一文提出了金融約束的理論分析框架。
(一)金融約束理論的核心內容。Hellman等人認為金融約束是指政府通過一系列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以達到既防止金融壓抑的危害又能促使銀行主動規避風險的目的。金融政策包括對存貸款利率的控制、市場準入的限制,甚至對直接競爭加以管制,以影響租金在生產部門和金融部門之間的分配,并通過租金機會的創造,調動金融企業、生產企業和居民等各個部門的生產、投資和儲蓄的積極性。政府在此可以發揮積極作用,采取一定的政策為銀行體系創造條件鼓勵其積極開拓新的市場進行儲蓄動員,從而促進金融深化。
(二)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Hellman等人認為,雖然金融約束理論從不同方面論證了金融約束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合理的金融政策,但金融約束與金融壓抑在某些方面還是有相同之處。金融約束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效果很差或受到扭曲,其中最大的危險是金融約束變為金融壓抑。因此,要保證金融約束達到最佳效果,必須具備一些前提條件,如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銀行是真正的商業銀行,政府對企業和銀行的經營沒有或有很少的干預,以保證銀行和企業的行為符合市場要求。
(三)雖然金融約束與金融壓抑運用的手段類似,但兩者有本質上的不同。Hellman等人指出,因為金融約束創造的是租金機會,而金融壓抑下只產生租金轉移,租金機會的創造與租金轉移是完全不同的。在金融壓抑下,政府造成的高通脹使其財富由家庭部門轉移至政府手中,政府又成為各種利益集團競相施加影響進行尋租活動的目標,其本質是政府從民間部門奪取資源。而金融約束政策則是為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尤其是為金融中介創造租金機會,這會使競爭性的活動遞增收益和福利。這些租金機會是因存款利率控制造成的存貸利差而形成的,銀行通過擴張其存款基數和對貸款資產組合實施的監控獲得了這些租金,由此促進金融深化。
(四)金融約束的效應。Hellman等人認為,資本要求雖然也是一個防止銀行發生道德風險的工具,但在發展中國家,存款利率控制比對銀行資本控制更為有效。在金融約束環境下,銀行只要吸收到新增存款,就可獲得租金,這就促使銀行尋求新的存款來源。如果這時政府再對市場準入進行限制,就更能促使銀行為吸收更多的存款而增加投資,從而增加資金的供給。建立合理數量的儲蓄機構,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金融機構吸引更多的儲戶是發展中國家金融深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金融約束可以促進金融深化。
金融約束論是Hellman,Murdock和Stiglitz等對東南亞經驗觀察后的理論思考。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使他們又重新研究了他們的金融約束論(1999),并認為這一危機從反面證明了他們的理論。事實上,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抑制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五、金融發展理論的計量驗證
金融發展理論的具體結論是否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其政策主張能否付諸于發展中國家的政政策實踐,需要不斷的研究探討。其中,非常重要的研究工作就是利用發展中家的實證資料,對這些理論模型做出計量驗證。但早期的經驗研究結論只能確認兩者之間存在相關關系,卻無法確認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Levine,1997)。后續的經驗研究應用新近發展起來的計量分析技術對更為全面的數據集進行計量分析,結果表明,金融發展是經濟長期穩定增長的原因之一。
(一)20世紀80年代的計量驗證。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各種有關金融發展理論的計量驗證大量涌現。這些計量驗證所涉及的范圍較廣,內容較多,幾乎對Mckinnon和Shaw所提出的每一論點都作了計量驗證。根據Kitchen(1986)的總結,自1973年至1984年,經濟學家們對金融壓抑論所作的主要的計量驗證有17項。在這些計量驗證中,除少數幾項未能得出肯定的結果之外,絕大多數驗證的結果都肯定地支持金融壓制論的有關結論。
1、Lanyi和Saracoglu的計量驗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于1983年《發展中國家的利率政策》,在該論文的附錄3中,Lanyi和Saracoglu對21個發展中國家在1971年至1980年間實際利率與金融資產增長率及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之間的關系作了計量驗證。根據他們算得的數據表明,實際利率為正值的國家,其平均的金融資產增長率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都較高;實際利率為負值的國家,則其平均的金融資產增長率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都較低,甚至為一負值。這反映,實際利率與實際金融資產的增長率及實際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之間有著明顯的正相關關系,這種正相關關系與Mckinnon和Shaw等人提出的金融發展理論的有關結論是一致的。但這三個變量之間的正相關關系還只是說明了問題的一個方面,而這個三個變量之間的因果關系則是需要證明的更重要的一個問題。而在各種計量驗證中,因果關系是一個較難證明的問題。
2、Fry的計量驗證。Fry有關金融發展理論的核心也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壓抑和金融深化問題。他不僅從理論上闡述了這一問題,而且通過大量的實證研究,以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實際資料對其理論進行了計量驗證。Fry(1978)在<MoneyandCapitalorFinancialDeepeninginEconomicDevelopment?>一文中,對Mckinnon和Shaw的基本結論及他們關于傳導機制問題的理論分歧作了計量驗證。該驗證的結果表明,Shaw的債務媒介論是成立的,而Mckinnon的互補性假說則不能成立。1980年,Fry又對發展中國家金融壓制的代價作了數量分析。在這一分析中,Fry以實際存款利率被限制在其市場均衡水平之下作為金融壓制的標志,對所選擇的61個發展中國家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的資料進行計量分析。通過計量驗證,Fry得出結論,金融壓制的代價是實際存款利率每低于其市場均衡利率1%,經濟增長率將損失大約0.5%。
(二)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計量驗證。20世紀90年代初期在國外興起的經驗研究,驗證了金融發展確實具有促進經濟增長的功能,而且明確區分了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作用于經濟增長的機理,以及決定金融發展和金融結構的制度因素。
1、宏觀層面的計量驗證。20世紀90年代初,King和Levine放棄了既有金融發展理論以發展中國家為研究對象的傳統,轉而尋求建立一種包括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在內的一般金融發展理論。他們從金融功能的角度入手研究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尤其是對全要素生產力的影響。盡管許多金融學家都已表示金融功能對全要素生產力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但是一直未能找到計量金融功能的指標,King和Levine就在金融功能計量上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King和Levine(1993)在Goldsmith(1969)的基礎上設計了四個用于測度金融中介體的服務質量指標(Depth指標,Bank指標,Private指標,Privy指標)來表示金融發展水平,然后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對80個國家1960~1989年間的數據進行回歸分析。他們發現,金融中介的規模和功能的發展不僅促進了經濟中的資本形成,而且刺激了全要素生產力的增長和長期經濟增長。為了檢驗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因果關系的方向,King和Levine設計了一個方法,檢驗了金融發展初始水平(1960年)與經濟增長(1960~1989年)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金融發展初始水平的差異很好地預測了以后經濟增長水平之間的差異,即便是控制了收入、教育、政治穩定、貿易和財政貨幣政策等變量后也是如此。所以,King和Levine認為金融發展是原因,經濟增長是結果,他們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對后來經濟學家的研究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在King和Levine研究金融中介的發展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之后,Levine和Zervos(1998)研究了股票市場的發展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他們用最小二乘法對47個國家1976~1993年間的數據進行回歸分析,結果表明,股票市場流動性和銀行的發展不僅與同期的經濟增長、資本積累及生產率提高有著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而且都是經濟增長、資本積累以及生產率提高的很好的預測指標,這與Bencivenga等人(1995)的理論分析結果相一致。為了確定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是否存在長期相關性,Rousseau和Wacthte(1998)應用向量誤差修正模型對美國、英國、加拿大、挪威和瑞典五國1870~1929年間的數據進行了時間序列分析。他們認為在金融強度指標和資本產出水平之間長期存在著重要的數量關系,而且Granger檢驗表明,金融中介體對實際經濟活動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Tadesse(2000)對36個國家(1980~1995年)數據的分析表明,銀行導向型金融體系和市場導向型金融體系在促進經濟增長方面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金融部門不發達時,銀行導向型金融體系所起的作用要大于市場導向型金融體系所起的作用;而在金融部門發達時,市場導向型金融體系所起的作用則要大于銀行導向型金融體系所起的作用。這一研究結論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么有些國家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的因果關系顯著而在另一些國家卻很模糊的這一計量分析結果。
在以上研究中,不管是對跨國橫截面數據還是對時間序列數據進行計量分析,不可避免的存在著因遺漏了一些變量而產生的偏誤,以及應用聯立方程組去描述變量之間的相互關系時可能存在的聯立性偏誤。Rousseau和Wacthte(2004)采用了一個差分面板估計量去消除由尚未觀察到的國家特定因素所引起的偏誤,并力圖消除由聯立性偏誤所引致潛在的參數的非一致性。在此基礎上,利用面板分析技術對47個國家1980~1995年間的年度數據所進行的計量分析表明,銀行和股票市場的發展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釋經濟增長。
2、中觀層面的計量驗證。宏觀層面上的研究雖然使用了不同的計量分析工具,但分析的數據集都是以國家為單位的總量數據。因此,Mankiw(1995)指出,這種以國家為單位的總量數據進行的計量分析存在一些缺陷,而以中觀層面即產業層次的數據為分析對象所進行的經濟計量分析則將這一方面的研究向前推進了步。
Rajan和Zingales(1998)通過考察一國金融發展水平及產業增長水平指標之間的相互關系,來研究金融發展影響經濟增長的機制。他們認為,金融發展降低了企業實施外源融資的成本,新企業的建立在意味著產業增長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創新得到了促進,經濟因此而得以增長,而金融發展水平是決定產業的規模構成及產業集中度的因素之一。Neusser和Kugler(1998)設定了一個包含所有金融中介體活動的金融深化指標,運用多元時間序列分析方法對經合組織中13個國家的制造業與金融發展之間的關系進行研究,在向量自回歸(VAR)模型中對這些國家近30年間的經過平穩性檢驗的時間序列數據進行了計量分析。結果表明,金融部門的發展不僅與制造業產出相關,而且與制造業全要素生產率相關,更重要的是,在美國、日本、德國和澳大利亞這四個國家,這種相關關系表現為一種因果關系,即金融發展是制造業發展的原因。
Wurgler(2000)對65個國家的制造業在1963~1995年間的總投資及產業增加值的數據進行的回歸分析表明,由于假定最優的投資會使得成長性產業的投資迅速增長而對衰退產業的投資會下降,因此金融市場的發展提高了資本配置的效率。Fisman和Love(2003)重新檢驗了金融市場對整個社會的資源在部門間配置中所起的作用。他們指出,金融市場發展水平越高的國家,各產業之間有著越高的相互關聯的增長率。
3、微觀層面的計量檢驗。中觀層面的研究也存在著許多問題,僅用回歸分析方法對面板數據進行計量分析,其分析結果可能有較大的偏差。而利用微觀層面即企業的數據進行計量分析,在某種程度上則可避免上述問題,從而深化人們對金融發展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機制的認識。
Demirguc-Kunt和Maksimovic(1998)以企業財務預算模型為基礎,利用回歸分析方法對30個國家1984~1991年間的企業特定類型數據進行了計量分析。他們認為,法律體系越是完善的國家,實施長期股權融資和長期債權融資的企業就越多。一個活躍的股票市場和一個大的銀行部門都與外源融資依賴性較強的產業的成長相關。之后,他們進行了國別比較,他們指出,在工業化國家,企業的長期負債比率較發展中國家企業的長期負債比率要高。同時,大公司較小公司有更高的資產負債率。
為了考察金融發展對不同規模企業的影響,Beck等人(2000)通過世界商業環境調查(WBES)所形成的4000家企業(其中80%是中小企業)在1995~1999年間數據進行了分析。他們指出,由于中小企業的發展對經濟增長及消除貧困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通過提高金融發展水平、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腐敗程度會使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得到改善,從而促進經濟的增長,并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六、金融發展理論的總體評價
本質上,金融發展理論認為金融領域與其他一切經濟領域一樣,可以借助市場的力量實現均衡。它從發展的角度探討了金融發展與經濟發展的關系,相對于傳統的西方貨幣金融理論學說,在理論上與實踐上都有了一些創新。
(一)對金融深化理論的評價。金融深化理論側重研究發展中國家在資本市場不發達、貨幣化程度不高,國家對金融干預過重條件下的理論。在發展中國家進行的以金融深化為核心內容的改革實踐中,金融深化理論提出的幾點建議,如放松利率管制、減少金融機構審批限制、促進金融同業競爭等大多被采納,對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發展中國家的市場運行機制尚不完善,不論從實證上還是從理論上分析,金融深化理論還存在著一些缺陷。第一,金融深化理論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歸因于金融發展,該理論的提出的政策主張過分依賴于建立有效的信貸市場,卻忽視了對經濟發展的根本影響因素即科技發展、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分析。第二,金融深化理論忽略了發展中國家推進金融深化的制度因素。Mckinnon和Shaw的金融深化理論在實質上是新古典主義發展經濟學在金融領域的一種延伸,其基本假設是市場存在著完全競爭和完全信息,從而各個經濟主體都能達到帕累托最優。可是,客觀實際的市場并不存在完全競爭和完全信息,因而需要政府的宏觀調控。發展中國家在推進金融深化的過程中,必須發揮政府的獨特作用,通過金融制度創新與變遷培植市場力量。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問題的關鍵不在于排斥政府而依賴自由放任的市場力量,而在于改革政府介入金融的方式和職能。第三,金融深化理論對金融深化過程中的金融風險缺乏足夠的認識。若以自由放任的手段來推進金融深化,就有可能引發金融危機,因此尚不能排除政府的作用。第四,金融深化理論將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原因過多地歸于金融制度的落后,對經濟結構嚴重失調,經濟體制僵化無效等因素較少考慮,認為只要解除金融管制,依靠市場機制的刺激就會啟動自行運轉的增長機制。實踐證明,這看法太過片面,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教訓是慘痛的。
(二)對金融約束理論的評價。金融約束理論的核心思想是強調政府干預金融的作用,認為適當的金融壓制是必要的。尤其對發展中國家而言,金融自由化并不一定是實現金融深化的最優選擇。但是,金融約束理論也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首先,金融約束理論提出的低利率和信貸配給政策優勢很難實現,并且還會產生負作用。Stiglitz認為貸款利率若高于10%就會引起逆向選擇和銀行行為變異的觀點并不完全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實際。發展中國家銀行業的運行成本至少是OECD國家的兩倍(Fry,1995),因此在發展中國家貸款利率高于10%是不可避免的。而帶有行政性的指導性信貸計劃不可能杜絕人為因素,這些大大增加了金融風險。其次,金融約束的限度難以把握和保證,容易形成政府的過度干預。Hellman承認,官僚階層為了既得利益,很可能在金融約束已經變得沒有必要時仍將保持下去。第三,金融約束理論過于強調銀行金融機構在經濟中的作用。金融約束理論對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作用估計過低,也沒有提出解決非銀行渠道融資效率低下的辦法。由于金融約束理論存在的問題,Hellman等人強調,金融約束只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工具,約束的最優水平將隨著金融深化程度的加深而下降,最終也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自由化方向過渡。
我們應在認識傳統的金融理論的基礎上,不斷發展適應于金融全球化、經濟金融化趨勢的金融理論,突破原有金融發展理論的局限性,探討和構建以經濟、金融全球化為背景的現代金融發展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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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姚鳳閣:《中國投資基金市場運行與發展問題研究》[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年。
ContemporaryDevelopmentandEvidenceofFinancialDevelopmentTheory
論文關鍵詞:金融危機;金融監管;金融監管法律制度;新趨勢;啟示
金融監管是指是指為了經濟金融體系的穩定、有效運行和經濟主體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監督部門依據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準則或職責要求,以一定的法規程序,對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活動的參與者,實行監督、檢查、稽核和協調。調整金融監管關系的法律規范為金融監管法,當其參加整個國際社會金融活動時,國際組織與國際條約也直接或間接地成為該國金融法律監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機后西方金融監管的新趨勢
1.監管目標的新趨勢——安全優先并兼顧效率。由于各國的歷史、經濟、文化背景和發展水平不一樣,一國在不同的發展時期經濟和金融體系發展狀況不一樣,金融監管的具體目標會有所不同。2O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監管的目標更注重效率,主張放松對金融的監管。2O世紀90年代以來,關于金融監管的目標,有些學者認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實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應,這樣的表述在實踐中往往難以把握監管的重點。這一時期金融監管的目標是以安全優先并兼顧效率,這是因為美國暴發的次貸金融危機已經清楚地揭示出:就經濟與金融的長期發展來說,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和效益與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問題。
2.監管主體的新趨勢——主體的全面性。戰后,由于中央銀行越來越多承擔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執行宏觀調控職能的加強,以及20世紀六七十年代新興金融市場的不斷涌現,金融監管主體出現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趨勢。其主要表現是:中央銀行專門對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監督,證券市場、期貨市場等則由政府專門機構,如證券市場委員會、期貨市場委員會等行使管理職能,對保險業的監管也由專門的政府機構進行。
美國1999年《金融現代服務法案》掀起了金融綜合化的浪潮,金融監管的主體得到了一定的擴大,在新的金融危機下,美國新的改革方案中,財政部建議設立按揭貸款監督委員會、聯邦保險監管機構、審慎金融監管機構以及商業行為監管機構,這說明美國金融監管的范圍是在不斷地擴張,力圖填補過去監管部門之間銜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機構的建立需要專門的知識和資源,必須在確保此要求的基礎上才能建立一個相對全面的監管體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國家也不同的對本國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機中全身而退。
3.監管對象的新趨勢——加強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在美國,非銀行金融機構除了證券機構、保險機構和信托機構外,還有各類投資基金公司、投資顧問公司、消費信用機構、儲蓄貸款協會、住房銀行等,從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時間里,非銀行金融機構總資產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銀行金融機構的總資產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國在加強對非金融機構的監管中擬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擴大總統金融市場工作組,成立按揭發放委員會,擴大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權力,撤銷存貸監管機構,由美聯儲監督支付與結算,合并期貨與證券監管等等。
二、西方新趨勢對我國的啟示
1.加強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依法監管是監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嚴格的金融立法是銀監會行使金融監管職能的法律保證,是金融監管的法律基礎和必要依據,不能用行政的隨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監管法律能面支持未來金融監管的需要。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兩部基本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金融監管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各部委、中央銀行制定的部門規章,包括“規定”、“辦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構成。這些法律法規之間有諸多重疊、不協調甚至直接抵觸的地方,銀行業務管理規章之間的內容重疊更為嚴重,還有部分法規和規章因未及時修訂己明顯過時的內容,有的內容甚至與現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從世界范圍來看,我國在努力構建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同時,世界各國已經從分業監管體制轉向混業監管體制。在經濟市場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國金融傳統的分業經營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業經營方式轉變,外資金融構大量地涌入我國,又加快了金融經營方式轉軌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國金融監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義。
2.完善監管主體制度。監管當局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駕馬車”組成,由于現代金融業的迅猛發展,各金融領域的邊界越來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涇渭分明,一些業務難免會出現監管交叉和監管真空。現行“分業經營、分行監管”的監管體制雖然在一定時期發揮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種模式也存在相應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創新、不利于金融業的全面發展,也與國際上混業經營、混業監管的趨勢不相適應,如保險基金進入證券市場時,保監會對流入證券市場的資金風險就無法監管。
雖然2004年6月,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簽署了《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明確三家機構要在工作中相互協調配合,避免監管真空和監管重復。但備忘錄并不能解決三家地位平等機構之間可能產生的工作推委和相互扯皮的問題。隨著國際混業趨勢的發展,如何使國內金融業與國際趨勢接軌,成為必需面對的問題。為了穩定和發展我國金融業,可以考慮借鑒英國和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家具有統一監管功能的國家金融管理局(以下簡稱金管局)。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仍保持相對獨立的分業監管職能,在行政上統一接受金管局領導。金管局的職責對外代表國家監管部門,與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之間建立協調機制,處理信息共享和監管職責交叉事宜。對內組織三會協調處理混業經營引起的跨行業監管中的分工合作問題,提高監管效率。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危機頻繁爆發:先是在1992年爆發了英鎊危機,然后是1994年12月爆發的墨西哥金融危機;最為嚴重的是1997-1998年東亞金融危機。這次金融危機充滿了戲劇性:當1997年泰國政府動用外匯儲備保衛泰銖的艱難戰役失敗而不得不讓其貶值的時候,許多人甚至在地圖上找不到這個偏僻小國的位置,但是,風起于青萍之末,幾乎所有的經濟學家都沒有預測到,一場規模浩大的金融危機爆發了。金融危機如颶風一般席卷東南亞各國,然后順勢北上,在1998年波及剛剛加入OECD的韓國。這場金融危機的波及范圍甚至到了南非和俄國。
回顧動蕩的90年代,我們可以發現金融危機的一些新特征:首先,這些金融危機的爆發是在經濟全球化大踏步前進的過程中爆發的。整個20世紀80年代是經濟自由主義在各國獲得全面勝利的年代。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鼓吹下,經濟自由主義幾乎成為一種全球性的意識形態。1989年蘇聯解體和冷戰結束更使得資本主義國家彈冠相慶。從較為嚴格的意義上說,全球化只能從冷戰結束之后算起,因為在冷戰時期全球經濟格局仍然沒有擺脫斯大林所說的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個“平行市場”。東亞金融危機之后,全球化的步伐開始放慢,反對全球化的聲音越來越響亮,許多跡象表明全球化可能會進入低潮。同時,東亞金融危機也使得經濟學家不得不反思原有的許多經濟自由主義教條。比如,東亞金融危機之后,許多一流的經濟學家都對原來的“華盛頓共識”提出了批評;其次,這次金融危機的破壞程度非常深重,可以說是從貨幣危機肇始,并次第演化為金融危機、經濟危機甚至是政治危機。如果僅僅表現為貨幣危機,則其對實體經濟的沖擊是有限的,因為貨幣危機往往是由經常項目出現異常逆差而導致,但是貨幣貶值有助于提高本國產品的競爭力,這便改善了本國的國際收支。金融危機的范圍比貨幣危機更廣,金融危機包括發生在銀行業的擠兌危機,發生在股票市場的崩盤危機等等。金融危機和貨幣危機并不一定同時爆發,但是這次東亞金融危機卻表現出來“孿生危機”的形式,所以其危害為烈,遠遠超過單純的貨幣危機。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東亞金融危機帶來的負面影響包括收入下降、貧困人口增加、公共服務業萎縮、教育和衛生條件惡化、犯罪率上升等。第三,除了個別例子之外,90年代爆發金融危機的國家大多是新興市場。所謂新興市場是指那些已經實現了對外開放,與國際資本市場有密切聯系的發展中國家。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于發達國家的利率較低,導致大量資金轉向海外尋找新的投資機會,新興市場因為其收益高而倍受追捧。然而,進入90年代之后新興市場頻繁爆發金融危機,不由得引起人們的思考。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托賓教授曾經指出的,只要世界仍然被分割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金融自由化就不可能是通向繁榮和進步之路。為什么新興市場易于爆發金融危機?這可以從新興市場金融體系的內在脆弱性、新興市場之間的傳染效應,以及國際金融市場上的無政府狀態這三個方面來討論。
按照傳統的貨幣危機理論,一國之所以會爆發貨幣危機,一定是因為其宏觀經濟的基本面出現了問題。以克魯格曼1979年的論文為代表的第一代貨幣危機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往往會過度揮霍而導致財政赤字,然后不得不用增發國債或增發貨幣的方式彌補其財政赤字,但在固定匯率制度下,這將給一國的貨幣帶來貶值的壓力。如果投資者預期該國貨幣早晚要貶值,他們不會等待該國貨幣循序漸進地慢慢貶值,而是將一起拋出該國貨幣,導致該國政府的外匯儲備幾乎在一夜之間耗盡,該國的貨幣突然大幅度貶值。由此可見,判斷一國是否將爆發貨幣危機的預警指標應該包括預算赤字、通貨膨脹率和國內儲蓄等。然而,第一代貨幣危機理論完全不能解釋新興市場的金融危機。比如說,在危機之前,東亞各經濟體的預算赤字并不高、公共債務有限、通貨膨脹率一直控制在一位數以內、國內儲蓄和國內投資都很高、經濟增長率較高。最近的金融危機理論指出,新興市場的金融體系具有內在的脆弱性,這才是金融危機的真正根源。
發展經濟學家早就注意到,東亞各經濟體在發展戰略和經濟體制方面有許多相似之處。在這些經濟體中,政府往往有著強烈的發展經濟的愿望,并普遍實行了趕超戰略。為此,政府對生產活動和資源配置積極干預,保護國內產業,并對私人投資活動和銀行貸款進行隱含的擔保。關系貸款盛行。這些做法在特定的條件下強有力地刺激了本國的工業化,同時又在高速經濟增長時期維持了社會秩序的穩定。但是,潛在的弊端逐漸開始顯露:政企不分滋生了權錢交易的腐敗行為,銀企不分導致不良貸款如同滾雪球般越積越多。由于政府的隱含擔保,企業傾向于過度借債,導致東亞經濟中負債率非常之高。1996年韓國負債率高達355%,泰國是236%,菲律賓是128%。沒有受到金融危機肆虐的國家也存在這一問題,如中國的負債率高達155%,日本為221%。高度負債的結果是銀行不良貸款比率極高。1999年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不良貸款比率分別為55%和52%,馬來西亞為25%,韓國為16%。解決銀行不良貸款的成本占GDP的比重在印度尼西亞為29%,韓國為17.5%,泰國為32%,馬來西亞為18%。當這些經濟體仍然實行資本管制,對外借債的規模較小的時候,這種發展模式中的潛在的問題是可以控制的。但是一旦它們開放了本國的金融體系,將其金融脆弱性暴露于國際資本市場面前,潘多拉的盒子就打開了。
事實上,在東亞金融危機爆發之前,東亞地區的經濟增長前景就有了惡化的苗頭。進入20世紀90年代之后,日本經濟在經濟衰退的泥沼中越陷越深;1995年美元升值使得采用盯住美元匯率制度的東亞經濟出口競爭力受損;1996年日元貶值更使得與日本經濟唇齒相依的東亞經濟深受其害;中國的崛起也影響到東亞各經濟體的出口,加之,1994年爆發的墨西哥金融危機已經提醒了投資者新興市場的潛在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東亞各經濟體政府采用政府擔保的方式,試圖繼續挽留國際資本。由于有政府的承諾,流入東亞經濟的國際資本并沒有放緩,但是更加謹慎。國際資本更多地轉為以短期資本為主,一有風吹草動,馬上全身而退。危機前夕,泰國引入的外資中屬于直接投資的只占5.5%,商業銀行借款達51.5%,其中大部分是短期借款。韓國的外債中2/3屬于短期外債。這就帶來了“雙重錯配”的問題。首先,由于這些經濟體國內金融體系不發達,往往依賴國際資本為國內投資融資,因此借款人需要的是本幣,但只能夠借入外幣,這就帶來了“貨幣錯配”(currencymismatch)。“貨幣錯配”使借款人增加了償還外幣時的外匯風險。但是,由于東亞各經濟體普遍實行固定匯率制度,政府承諾維持匯率穩定,所以這帶來了“敗德風險”,借外債的企業和銀行都不關心匯率風險,于是出現了過度借債的現象,并積累了大量未做對沖的外債。由于東亞各經濟體更多地依靠短期借債為長期投資項目融資,這便帶來了第二種錯配即“期限錯配”(maturitymismatch)。“期限錯配”使得東亞經濟更容易出現“流動性危機”(liquiditycrisis)。“流動性危機”和“資不抵債危機”(insolvencycrisis)是兩個值得區分的概念。比如說,一家銀行可能會因為經營不善而資不抵債,即從技術上講已經破產了,但是,只要暫時沒有發生儲戶擠兌,這家銀行仍然能夠維持正常運轉。另一方面,即使一家銀行經營狀況良好,但是架不住所有的儲戶同時來提錢,這家銀行一定會因為缺少流動性而關門倒閉。在東亞金融危機之前,短期國際資本大量流入東亞,金融危機之后,這些資本又大量流出。這使得許多經營狀況本來良好的企業資產負債表急劇惡化,紛紛破產。盡管墨西哥和阿根廷等國和東亞經濟的情況有所不同,但在國內金融體系不發達,易于出現“雙重錯配”這一點上是相似的。這就是為什么新興市場一旦爆發貨幣危機,很容易進一步轉化為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原因。
(一)發展現狀近年來,廣東在財政科技投入和銀行科技信貸結合、科技金融與科技資本市場結合等方面作了很多嘗試和創新,形成了科技與金融互動的良好局面,形成了一條有廣東特色的科技金融路子。首先,廣東省政府科技經費投入保持逐年穩定增長,財政科技撥款額穩步增加,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力度加大,R&D經費投入強度進一步提高。在地方財政科技撥款上,2008與2010年廣東均排名全國首位,2009年排名第二位;2010年財政科學技術支出占當年全省財政支出的比重為3.96%。另外,廣東省除擬設立200億元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和海洋科技等產業外,自2009年開始,廣東省每年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從2012年開始,省財政將每年安排超過1億元信用保險專項扶持資金用于支持廣東省科技企業積極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小微信保易專項保險和進口信用保險。其次,創業風險投資機構越來越多,目前廣東省共有創業投資機構2800多家,管理資金規模超過3500億。第三,科技資本市場正在完善,目前廣東已構建了包括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三板市場在內的多層次科技資本市場;包括技術產權交易所在內的OTC市場正在探索中前進,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債務性融資市場則相對滯后,目前僅有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的中小企業集合債。截至2013年6月份,轄區共有上市公司184家,總市值1.1萬億元,分別較2006年底增長1.3倍和3.18倍;證券公司5家,資產總額和凈資產分別為1027億元和387億元,分別比2006年底增長1.32倍和5.62倍;期貨公司11家,期貨營業部88家,較2006年底增長4.5倍;基金管理公司3家,基金規模達3510億份,較2006年底增長4.25倍。第四,科技貸款市場已形成商業銀行科技貸款、政策性商業銀行科技貸款和民間金融科技貸款共同發展的局面。2008年,國家開發銀行和廣東省合作,由廣東省撥出1億元設立“貸款風險準備金”,國開行將在五年內配套180億元風險貸款用于科技企業。第五,科技保險還處在探索階段,《廣東省科學和技術發展“十二五”規劃》首次提出發展科技保險,試行并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目前針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的產品的保險已經逐漸開展,比如由惠州市科技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廣東分公司和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聯合推出的針對惠州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保險;而針對科技活動的保險和針對科技金融工具的保險則仍未有相關產品或案例出現。第六,科技金融環境基本上有效、開放的運行。目前,廣東省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正在全省展開,擔保體系建設也在有效開展,針對企業管理人士的培訓也開始逐步推進。掛牌在番禺節能科技園的廣東省科技金融聚集區,是廣東為加強科技金融環境建設的新舉措。
(二)存在問題盡管廣東在科技金融各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探索,但是步子仍不夠大,所取成就與廣東經濟大省的地位仍不相符。目前,廣東省在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工作機制、政策機制及效益評估方面的成效還不能滿足廣東科技企業技術升級和經濟轉型對金融的需求。廣東科技金融發展遇到的主要問題如下:1.思想意識上有待進一步統一首先,很多人認為科技金融是市場行為,政府不應干預;因此,坐視廣大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不理。其次,還有觀點認為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抵押擔保缺失、生命周期短這兩個固有特點,政府必須全額出資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政府完全不引導,不監管,大量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企業將很難生存下來;而另一方面,我們在一些地市調研中發現,有些地方的政府片面以為風投是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唯一手段,因此積極成立風司;結果是:風投由于趨利避險本性都盯著上市企業,而上市公司并不缺錢;擔保公司不搞擔保,搞高利貸,地下錢莊;真正需要錢的中小企業仍然貸不了款。2.缺乏科技金融參與各方的頂層設計科技金融要想獲得發展,必須明確各參與主體的角色和利益,必須規劃各參與方的參與模式。政府、銀行、企業、保險、擔保等各參與方應發揮什么作用?政府應在什么階段介入?以什么角色介入?介入到什么程度?銀行如何在現有體制下進行金融產品創新?保險機構應怎樣配合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從頂層進行設計。3.科技金融統計指標體系亟待構建市場上有大量的處于發展早期的科技企業融不到資,而同時又有大量的各種資本在尋求出路,引起錯位的一個很大原因是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我們在調研中發現,企業、政府、機構都需要一個能洞察各方需求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臺,而缺乏科學可行的科技金融統計指標體系和相應的科技金融結合效益評價系統是構建功能齊備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臺的主要障礙。4.科技金融培訓機制有待于分層次全面展開產業鏈要完整,需要創新鏈支撐,創新鏈要完整,需要資金鏈支撐,資金鏈要完整,需要熟悉資金運作過程的管理人士。而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往往都是企業開發人員,他們專注于技術研發,而不擅長營銷、融資等商業模式;金融界人員不懂產業鏈,不懂科技規律,不懂知識產權,因此不敢放貸。這種困境彰顯復合型人才的缺失,因此促進科技金融結合應從人才培養上開始,金融人才應先了解產業鏈、創新鏈、才能開始去從事金融;而企業技術人員同時又是管理人員的應加強企業融資、營銷等商業技能。
二、促進廣東科技金融結合的對策
科技金融工作是一個涉及面廣的系統工作,它的大力發展依賴于各參與方的主觀積極性。隨著廣東省《關于全面推進金融強省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的,進一步明確了廣東的金融強省戰略,而科技金融也晉升為廣東要大力發展的五大金融之一。因此,筆者根據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必須形成兩個方向的合力,即橫向層次的合力和縱向層次的合力在同一層面上,要通過協調機制、聯席會制度等組織方式,充分調動科技廳、金融辦、發改委等政府的工作積極性;要充分引導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的參與性,讓他們意識到參與科技金融工作并非政治工作,而是政府主導并規范的市場投資行為;要加大對科技企業關于投融資信息的宣傳力度,努力營造創新創業的有利局面。在此基礎上,各參與方要形成上下一致,上行下效,操作規范,監督有效的縱向同心協力模式;應明確目標、使命,運行機制,行動綱領。目前的很多做法只是個案,需盡快沉淀為機制,這樣才能滿足大規模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已有的實踐表明,在科技金融發展的第一階段,政府應責無旁貸,也要當仁不讓地發揮絕對主導作用,否則科技金融工作就如一般散沙,互相推讓,結果就是互相之間做做樣子。黨的十報告明確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因此政府應在以下層面有所作為。首先,由政府全額出資擴大種子基金規模;條件成熟后再擴充引導基金規模,引導更多的民間、風投資本進入;根據實施效果再審時度勢規劃新型全資再擔保公司。東莞在政府出資設立引導基金方面的實踐有一定借鑒意義。其次,為銀行準備風險準備金,為銀行、擔保機構提供工作補貼。第三,為企業分擔責任,降低企業費用支出,搭建貼息平臺。第四,當科技金融工作進入軌道后,政府應將工作重心轉向完善監督機制上,這也是政府最應該做的工作。很多事情一旦上了臺階,就容易形成一窩蜂的局面,因此政府必須有效的監督、控制并引領發展勢頭。第五,科技金融發展中政府職能不能缺位,但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更不能越位,政府行為必須懂得適可而止,準確把握范圍與力度,這樣才能發揮正面推進作用而不至于形成阻滯。
(二)完成科技金融發展頂層設計歷史使命和基本目標是科技金融頂層設計的根本出發點。按照金融支持技術創新和技術產業化的本質要求,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從金融機構體系、中介服務體系、金融市場體系、政府組織體系和管理監督體系5個方面完成頂層設計。具體改革途徑和相應舉措呼之欲出:大膽探索金融產品創新、金融工具創新,鼓勵多層次債券市場包括高收益債券市場發展;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引導私募基金、風險投資、天使投資、對沖基金、產業基金、并購基金等一切新金融模式快速發展,激發政府直投基金和引導基金的輻射功能,降低科技企業對銀行貸款的過度依賴;大膽創新中介服務體系,大幅精簡流程。
(三)盡快搭建功能齊備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臺應盡早組織統計、銀行、企業等相關領域專家確定科技金融統計指標體系,在此基礎上搭建一個能夠整合企業融資需求、機構投資狀況、政府專項基金政策、創新創業項目等信息資源的平臺。平臺應以構建金融機構信息和金融產品數據庫、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概況數據庫、擔保機構擔保信息數據庫、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專利數據庫等為基礎,以提供貸款、擔保、科技保險、風險投資、股權轉讓、上市指引等信息服務為核心,以銀行、機構、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個人投、融資為主要服務對象;然后逐漸擴展開發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其他衍生功能。
(四)逐步建立科技企業成長潛力評價機制和科技企業信用評級體系對科技企業的技術可持續開發能力、產品市場競爭力、管理能力、營銷能力等建立評價機制,有利于篩選并挖掘最有成長潛力的科技企業。另外,企業信用關乎一個企業的融資效率甚至企業的發展,因此應優先建立科技企業信用評級體系、評級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
(五)繼續完善多種類、多層次資本市場協作機制首先,基于降低金融機構的風險,需建立由政府主導的融資擔保體系,體系應由政府參股或控股的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信貸風險分擔機制,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等構成;也可以嘗試建立風險池或建立風險準備金模式,進一步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同時應充分發揮保險的平衡作用,大力發展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業務,穩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對科技企業的服務范圍。其次,規劃建立科技支行。農行江蘇分行成立的科技支行,施行“四新定位、五專運作”的獨特模式值得廣東借鑒。所謂“四新”即是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新金融模式、服務新企業和研發新產品;所謂“五專”即成立專營機構和專業團隊、推出專屬產品、制訂專業流程、設立專項補償。
麥金農(Mckinnon,1973)和肖(Shaw,1973)關于發展中國家金融抑制的理論以及赫爾曼、穆爾多克、斯蒂格利茨等關于金融約束的理論指出,在金融壓抑下,政府按照自己的偏好將金融資源投入到大的項目和國有部門中去,而對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部門支持不夠。銀行部門雖然擁有較強的激勵和動力支持實體經濟,但由于競爭不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難以滿足。[2]金融體系不健全使得金融市場機制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經濟生活中存在過多的金融管制措施,而受到壓制的金融反過來又阻滯了自身的發展與進步。
1.金融市場化程度不高。金融缺口從根本上說是中國存在的金融壓抑造成的,實際利率沒有反映真實的資金供求,導致資金的過度需求和有效供給不足并存,出現金融缺口。信貸市場的利率管制、價格和數量歧視導致企業的逆向選擇、尋租等現象,浪費了信貸資源;資本市場的行政管制則增加了企業的直接融資成本。[3]中國銀行體系、證券市場等建設的滯后加大了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中小企業在中國發展歷史相對來說較短,但是發展速度比較快,而金融體制的改革、證券市場的發展等相對來說要滯后,由于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與市場,這導致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過窄。在國內金融抑制和銀行主導型融資的大環境下,中國的資本市場相對于高速發展的中國經濟整體狀況是遠遠落后的,其發展緩慢且滯后于經濟發展。[4]在直接融資方面,中國對股票和債券發行做出規定的條件極力嚴格與苛刻,進入的門檻過高,使得中小企業望而卻步,無法通過直接融資滿足自身經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在國外,中小企業以股票市場、二板市場、企業債券等直接融資為主,美國高達50%以上,中國僅占3%左右。目前,中國中小企業主要以間接融資為主,資金來源主要是自籌和貸款。2004年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了中小企業板塊,為中小企業專設了一個新的融資平臺。但是其發行上市條件和上市程序與主板市場區分度不大。對絕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講,較高的進入門檻使在中小企業板塊上市依然可望不可及,難以實質上為中小企業提供觸資便利。經國務院同意,2009年10月深圳證券交易所舉行了創業板開板儀式,這意味著醞釀10年之久的創業板開板,也成為中國應對金融危機的新舉措,有助于中小企業融資。在發行企業債券方面,由于涉及金融風險問題,民營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難以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另外對中小企業來說,其規模小、資信記錄空白、評級機構在對其風險評級時手續復雜,債券的包銷費用高昂,企業難以承受。國家對上市流通債券等級的要求也是一般中小企業所難以達到的,這使得債券自由流動性受到很大影響,投資者對小企業發行債券的信用存在顧慮,缺乏購買信心,[5]中小企業難以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取得資金。
2.金融自由化深度不夠。改革開放以來,銀行業的發展歷程表明,中國的金融體系是國有銀行主導的金融體系,政府金融政策的重點一直是建立一個廣泛而發達的銀行體系。1992年之前,政府對金融部門采取的主要政策是金融壓抑,維持國有銀行在金融部門中的壟斷地位,包括準入限制、規模限制、業務限制等,以便通過國有金融部門來支持經濟增長(主要是體制內經濟的增長)和維持宏觀經濟穩定。這一目標定位使銀行部門的功能性缺陷越來越明顯,導致資本配置效率下降,也難以為快速發展的非國有經濟提供金融支持。而市場結構的壟斷性和產權結構的單一性還阻礙了國有銀行自身效率的提高,使其缺少改善經營管理、提高資產質量和防范金融風險的內在激勵,出現了“大而不倒”的局面。1992年之后,金融政策開始由金融壓抑逐步轉向金融自由化,以滿足不同經濟成分的融資需求。金融政策的轉向有助于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提高中國金融體系的整體效率,并逐步向市場主導型的金融體系方向發展,進而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但其自由化深度不足,削弱了金融體系的資源配置功能,降低了資源配置的效率。尤其從區域視角來看,政策對地區金融深化過程具有很強的推動作用,但是從沿海到內地的改革次序使得東部地區得到了比中西部地區更多的政策支持,東部地區借此建立起了相對完善的金融體系,而西部地區從西部大開發戰略中逐漸獲得了政策優惠,中部崛起戰略則開始得更晚。無論是從速度還是效率上來看,中部和西部地區的金融深化程度都遠遠落后于東部地區。區域金融發展不平衡的結果是,本來需要大量投資的中西部地區難以獲得相應資金,而原本擁有充裕資本的東部地區又從中西部地區吸引了資金。投資渠道的單一以及宏觀經濟環境的不穩定,導致這些資金涌入股市、房市,進一步加劇了實體經濟的資金供需矛盾。區域金融發展不平衡的另一個影響則是加劇了“割裂”性的經濟結構,使得資本報酬率在三大區域間的差異進一步拉大,進而則影響了全國的經濟增長質量。
3.金融創新能力不強。創新是企業競爭力尤其是金融企業競爭力形成的重要源泉,因為現代金融業具有知識密集、技術密集和資本密集的特點,金融業務、金融管理、金融機構以及金融制度的創新成為提高金融績效的必然路徑,現實中富有競爭力的國際金融集團如花旗、匯豐都能通過金融產品和技術等創新,向全球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以求獲得利益增長。中國金融機構由于體制、技術和觀念上的制約,使其金融自主創新意識不強和創新能力不足。外資金融機構由于熟悉國際金融領域,長期分析國際金融形勢,注重市場開發,早已經通過市場磨練形成創新制勝的觀念,并具備很強的技術和金融產品創新能力。基于此,外資金融機構可迅速確立在新型金融業務方面的優勢,建立業務競爭優勢壁壘,爭奪優質客戶,建立高端業務,壓縮中資金融機構的經營空間,加大中資金融機構業務競爭能力提升的時間成本。
4.風險管理水平不高。風險管理能力是提升金融業競爭力的重要保證。金融風險的防范和化解,以及對金融風險的管理,包括識別、交易和轉移,始終是金融業永恒的話題。從當前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來看,金融風險的管理和控制仍然是全球金融業面臨的重大問題,金融全球化給全世界經濟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商業機會,提供了更多的金融融資渠道,但由于金融生態環境的風險,最終會影響到經濟的持續發展,并形成金融行業的風險。面對成因復雜的金融風險,外資金融機構一般都已推行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建立涵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在內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擁有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和手段。近年來,盡管中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水平已有所提高,風險管理能力有所增強,但在風險管理的理念、風險識別的技術和風險處置的方法等方面,與外資金融機構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這樣勢必就會影響到中國金觸機構競爭力的提升。
二、完善金融市場的路徑選擇
目前,世界經濟金融形勢復雜多變,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尚未完全消除,聯合國的《2013年世界經濟形勢與展望》報告指出,世界經濟增長在2013年很可能會繼續保持低迷,并且在隨后的兩年中全球經濟面臨滑入再度衰退的極大風險。有鑒于此,金融市場應當根據經濟創造的實際需求進行體系建設,充分發揮金融市場的核心作用。根據不同類型的企業需求,兼顧企業的投融資需求、避險需求和國家的宏觀調控需求,為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與國際化準備條件;實現多層次金融市場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強金融市場創新、金融管理創新和金融監管創新十分重要,以便更好地促進金融市場的規范運行,在提高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的基礎上,提高金融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再配置效率,提高社會投融資的便利度和滿足度,加大金融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力度,促進金融發展,提高經濟增長質量。
1.金融投資創新。經濟發展越來越依賴兩個動力———創新與企業家精神。其中,金融投資將激發企業家的創新激情。同時,金融投資創新也將促進中國的經濟發展。創新既是企業家精神的實質,也是創業投資的核心。創業投資是投入到具有巨大增長潛力的創新型企業或項目的一種非公開權益資本,或權益資本連接,它是非公開權益資本的一個子范疇,是一種特殊的非公開權益資本。它是通過積極參與所投資企業建設并最終實現資本增值的、新型的具有生命力的資本運作模式。創業投資與創新的關系不僅在于它對于創新本身的貢獻,更在于它促成創新項目的商品化過程,在于它為創新提供了實現其價值的平臺或渠道。風險投資是通過幫助創業者來建造這些企業,從而使創新實現價值。創業投資不是投入現在,而是著眼未來,機會與風險共存是創業投資的重要特點。創業投資對于風險具有較高的容忍度,是因為它對于機會的不懈追求。為了追逐高額回報,創業投資往往投入那些快速增長的具有巨大市場潛力的企業。創業投資被譽為經濟發展的發動機,這是由于創業投資是對于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未來的投資,是對于一個國家的新的增長力的投資,是對于一個國家的國際競爭力的投資。因此,各國(地區)政府都大力支持創業投資,政府對于創業投資的支持尤其體現在其對于科技企業的投資上。
2.金融監管創新。隨著中國金融業全面對外資開放,如何加強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將是監管部門面臨的挑戰。監管理論的成本收益說不是單純地回答需要不需要監管,監管好還是不好的問題,而是提出應當在成本和收益中權衡,以實現“適度監管”,提高監管效率。精確衡量監管的成本和收益雖然不易,但對單個監管政策進行評價時可以通過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在不同選項之間進行擇優。在不同國家,金融監管的成本和收益具有制度差異。由于中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所處的經濟、社會和法律制度不同,監管的成本和收益的具體內容可能與發達國家有所不同,這就為探索中國金融業監管的成本和收益分析模式提供了空間。激勵監管理論注重發揮被監管對象的主動性,可以減少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的不必要干涉,還有助于降低監管成本,提升監管者的整體聲譽。在中國強化監管中的激勵因素還有助于改變中國傳統的行政性管制,優化設計金融監管機制。但要在中國金融監管工作中引入激勵監管機制,如事先承諾制,還需要一定的環境支撐,即更新監管技術手段,提高監管者素質;加快銀行會計制度的改革,確保銀行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強化市場約束力量,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等。
3.金融制度創新。中國金融體制一直依附于經濟體制,在傳統體制下,金融體制以為國家趕超戰略集聚資金為目標。在體制轉軌中,金融體制一直是作為促成實現轉軌的資金保障起作用的。由于金融體制本身改革的滯后性,并沒有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提供“制度環境”,金融始終未發揮其先導作用。因此,必須從金融制度創新入手,進行改革。一是進行金融體制改革,進行國有銀行的治理結構改革,推動國內銀行之間的競爭。二是資本項目的對外開放,創新金融市場在市場經濟中發揮核心作用的方式,完善股票市場,改變企業單一融資結構,以減少企業融資對銀行系統的依賴,讓金融市場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良性發展的最大助力。
到底何謂民間金融,理解角度不同,對其內涵的概念表述也不同。姜旭朝認為:“民間金融就是為民間經濟融通資金的所有非公有制經濟成分的資金運動。”這一界定主要是從資金服務對象角度考慮的。而美國經濟學家吉利斯以是否納入國家的金融監管體系為標準,把民間金融定義為:“未能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體系的非正規金融機構”。另外,還有學者從經營權角度對其進行界定,認為“民間金融是由民營金融機構提供的各種金融服務和與此相關的金融交易關系的總和”。可見,民間金融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從不同角度分析,自然會得出不同的結論。但是,上述對民間金融概念的表述都是將制度作為一個外生變量,即假設制度不變。事實上,我國目前的經濟體制帶有明顯的轉型特征。在這一過程中分析民間金融,制度因素是不能不考慮的,因為制度的變遷對民間金融的產生和發展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可以從制度經濟學的視角對民間金融進行界定:民間金融是指經濟體制變遷過程中,經濟主體(自然人或法人)在正規金融體制以外,進行的合理的資金融通活動,它的產生屬于需求誘致型的金融制度安排。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民間金融和非正規金融有著很大的交叉,但卻屬于兩個不盡相同的范疇。民間金融只是非正規金融的一種特殊形式,而非正規金融是正規金融體系之外的補充。相對于其他形式的非正規金融而言,民間金融帶有更多的一般性,主要是金融管制的產物,是在主流金融體制之外而生的體制外金融形式。
2、我國民間金融的運行特征
近年來,我國的民間資本在農村經濟、民營經濟和社會發展進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對民營經濟的資金需求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用。總體來看,呈現出以下幾個顯著特征:
1發展速度快,融資規模逐年擴大。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主體的日益多元化和快速的發展,民間金融的融資規模逐年擴大。我國的民間金融主要發源地在農村,從1986年開始,農村的民間借貸規模己經超過了正規信貸規模,而且每年以19%的速度增長(何安耐,胡必亮。2008)。2005年末,央行的統計數據認為,目前我國民間融資規模在1萬億元人民幣以上,民間融資規模與正規途徑融資規模之比平均達到28.07%。
2活躍程度與民營經濟發展程度以及區域金融生態發展有關。經濟發達、金融生態環境較好的地區,民間借貸相對不太活躍,對正規金融的替代作用有限;商品活躍程度低、民營經濟欠發達地區,民間借貸相對平穩,規模較小,利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借貸行為集中在生活消費領域;而民營經濟較為發達、商品集散的沿海地區和中部部分省份,資金流動性強,資金需求旺盛,民間借貸活躍,民間融資規模大,利率高,如湖南、山西等。
3參與范嗣和參與主體更趨廣泛化。從參與來看,民間金融融入了農業、制造業、采掘業、房地產、商貿餐飲業、養殖業等多種行業。從參與主體來看,民間金融的借貸主體擴大到城鄉居民、個體私營業主和機關公務員等個人和群體。
4形式多樣化發展。除個人和企業間直接借貸、企業集資、私募基金、資金中介以及地下錢莊形式外,還有合會、小額貸款公司、商品寄賣行、典當行等機構大量參與民間借貸,但“向別的企業或者個人借”和“職工集體融資”是民間融資的主要方式,占民間借貸的絕對比重。
5缺乏約束,潛藏著較大的風險。民間金融活動主要包括微觀風險、中觀風險和宏觀風險三個層次。微觀風險指的是民間金融活動給交易各方帶來的風險;中觀風險多出現在以“一對多”為主要特征的集中型民間金融活動中,通常會對一個地區的金融和社會穩定帶來負面沖擊;宏觀風險則是民間金融活動的加總對整個宏觀經濟運行產生的潛在影響。由于民間金融活動缺乏應有的風險約束機制,不需要外力的干預即可實現契約的完全履行,但在中觀風險和宏觀風險的防范與控制方面往往超出了民間金融活動參與主體的能力掌控范圍,易產生較強的負外部性。
3、規范發展民間金融的必要性分析
(一)民間金融缺乏監管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
1影響國家宏觀調控的效果,不利于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由于受民間金融的自發性、盲目性、逐利性以及民間融資主體生產經營和管理素質所限,大部分資金流向進入門坎低、短期內能看到收益的行業。這類行業的相當一部分是當前的需求熱點,以高耗能、高污染和技術水平低的行業和項目為主。這樣,民間金融不僅助長了熱點行業過熱,同時也形成更多的低水平重復建設的生產過剩,影響總供求的平衡和國家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
2對正規金融機構的業務造成沖擊。民間金融缺乏制度保障,存在制度風險;民間金融資金規模普遍較小,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差;加之民間金融存在的組織結構不健全、管理落后等問題,導致民間金融具有較大風險性。由于民間借貸活動的頻繁發生,個別人嘗到了甜頭,在利益的驅動下,便開始非法吸收存款、高利率發放貸款,辦起了非法“地下錢莊”,擾亂了金融秩序。
3引致矛盾和糾紛,影響經濟和社會穩定。民間借貸通常是在借貸雙方都認可的利益條件下,通過口頭約定或簡單履約的情況下進行交易的,手續簡便,很不規范,缺少必要的抵押擔保制約和法律程序,整個交易極具風險,從而容易引發債權、債務糾紛。也正是由于民間金融機構的“地下性”,有時甚至會被非法的經濟活動和經濟組織所利用,可能導致區域性金融風險,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二)規范發展民間金融的積極作用
1有利于為巨大的民間資本尋找出路。我國民間資本存量的絕對值是巨大的,已成為繼國有資本、跨國資本之后的第三支力量。由于正規的投資渠道匱乏和理財知識所限,大量的民間資本游離于正規金融體系之外,民間資本或者閑置或者低效運轉,缺少合理出路。讓這些資金找到合適的投資渠道,既滿足了民間資本的逐利需求,又對國家經濟發展有益。
2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發展非常迅速,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支生力軍,但目前我國的金融機構信貸門檻過高。而且貸款手續復雜、耗時長、成本高,且對借款人資格審查、擔保人經濟狀況都有嚴格的界定標準,中小企業由于自身的規模小、資質差等因素使得其獲得貸款的成本較高、幾率較低,中小企業所得到的銀行信貸還不到貸款總額的30%。
3有利于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由于民間融資松散性、盲目性、不規范性以及隨意性,民間融資不可能完全適應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對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及其調控造成沖擊,在一定程度上將阻礙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民間融資會造成大量資金體外循環,不利于經濟結構調整,影響國家利率政策實施,截流信貸資金來源等。還可能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釀成相當大的金融風險,妨礙中央銀行現金管理,造成金融風險防范與監管的盲區。規范化發展民間金融則可促使政府監管民間資本的流向,從而與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保持一致。
4、規范化發展民間金融的建議
必須認識到,民間金融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制度安排,而是與正規金融并行的重要制度安排。但是,為了克服民間金融所存在的先天弊端,有必要對民間金融加以扶持和引導,形成較為完善的民間金融服務體系。
1改變政府角色定位。我國經濟發展帶有明顯的政府主導型特征,如果沒有政府的首肯和政府角色定位的轉變,民間金融的規范化發展是沒有保障的。在對待民間金融問題上,政府一方面應提供寬松的政策環境,允許其以多種利率水平、多種投融資渠道自由存在,而不是一味地打壓和簡單地取締;另一方面應在民間金融合法化后,將其角色定位于為民間金融規范化發展提供服務,在法律框架內放任民間金融的發展,減少不正當干預。
2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立民間金融的合法身份。如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管理與《貸款通則》、《擔保法》、《商業銀行法》等相關法規有一定沖突,而監管部門尚未確定相關制度。因此,在發展民間金融的同時,要嚴把市場準人關,維護市場主體的質量,建立健全市場退出機制。按照法律規定和市場原則實行破產,以保證中小金融機構健康高效地運行。同時應加快制定、完善和落實《放貸人條例》、《民間融資法》、《合同法》等法規體系,使合法的民間金融機構走上法制化軌道。
3實施差別化監管政策,建立健全外部監管。民間金融的規范發展,需要強有力的外部金融監管作依托,否則可能產生制度變遷中的更大風險。在建立民間金融監管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差別化監管機制和模式,矯正民間金融發展中存在的經營管理和信用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同時還應建立跟蹤監測體系,防范民間借貸風險。
4促進民間金融與正規金融之間的有效合作和適度競爭。民間金融和正規金融可以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開展合作,如可以利用民間金融部門的信息優勢降低正規金融部門的信息搜尋成本;利用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優勢彌補民間金融機構資金不足的缺陷,提高整個市場的金融交易水平。另外,兩者可以利用各自的優勢在一個好的金融秩序下進行公平有序地競爭,享有公平競爭的機會,滿足不同層次的金融需求。
5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規范民間金融行為。所謂利率市場化。是指利率由交易主體根據資金的數量結構、期限結構和風險結構自主決定。要積極地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逐步取消利率的行政管糊,盡快形成以市場供求為導向的利率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利率在民間融資中的作用。利率市場化不僅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提高銀行資金運作效率,而且有利于民間金融活動由隱蔽性向透明性轉變,減少民間金融的監管成本,降低其活動風險。
5、結語
民間金融是一個古老而新鮮的話題,其存在和發展有著客觀的現實必然性,每種民間金融形態都有著自己不同的存在形式和特點,展示他們存在的意義。民間金融發展研究涉及到社會的整體性發展與進步,所表現出的社會意義可能要遠遠大于它本身所具有的現實意義。前不久,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一旦條例通過就意味著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被打破,“民間借貸陽光化”在國家立法層面得到確認,“普惠金融體系”的形成也指日可待。當然,對于民間金融的研究探索和相關問題的分析僅僅是一個開始,盡管這種發展是在曲折和挫折中前進。發展的進程受到來自各個方面的制約和限制,但其發展的長遠趨勢卻是必然的。
江蘇科技金融產品供求適應程度的調研分析
調查樣本選取與評價方法為了獲得現實數據,課題組于2012年3月到5月在江蘇省內選擇140家樣本科技型企業和60家樣本金融機構,采取問卷調查與實地訪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數據采集工作。本次調研共發放問卷200份,收回167份,其中有效問卷152份。調查問卷采用李克特量表法(LikertScales),問卷中每個小題給出備選答案,將重要程度分為6個等級,其中5是最為重要原因,4是比較重要原因,3是一般重要原因,2是一般原因,1是不重要原因,0是不是原因。將普遍程度分為5個等級,最普遍為4,比較普遍為3,一般普遍為2,較少為1,沒有為0。被調查者根據自己的判斷打“√”。假設發放n份問卷,回收k份,令zij表示被調查者j對重要程度或者原因i的判斷值,j=1,2,...,k。則原因或普及程度i的均值和標準差分別為:z—i=∑kj=1zi,j/k,σzi=∑kj=1(zi,j-z—i)2/(k-1槡)。科技型企業對科技金融產品的運用如表1所示,被調查企業使用的比較普遍的科技金融產品有:科技貸款、創業投資、政府財政支持;使用的一般普遍的產品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債券、科技保險、科技擔保;而對天使投資、高新技術產權交易、創業板和中小板等科技金融產品企業的使用較少。江蘇科技型企業融資難問題比較突出當前大多數科技型企業還處于初創、成長階段,普遍存在融資需求,其中融資缺口在100~500萬元的最為普遍,融資缺口在100萬以下和介于500~1000萬元的比較普遍。由于融資缺口大,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在很大程度上還是依賴于企業自有資金積累和所有者再投入,以科技銀行、創業風險投資為主的科技金融產品對企業的支持力度仍比較有限,企業融資困境未得到根本改善。通過對調查問卷的統計分析可以看出(見表2),企業信用評估水平較低且物質擔保匱乏、創業投資發展程度不夠、擔保體系不發達、銀行缺乏有針對性的信貸產品是造成科技型企業融資難的比較重要原因;企業投資項目風險太大、投資者對企業項目不太熟悉、天使投資發展程度不夠、科技保險創新不夠、政府支持力度不夠為一般重要原因。
江蘇科技金融產品創新與科技融資需求的適應能力評判
科技金融產品基本滿足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科技型企業的發展大致會經歷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最后進入衰退期,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風險特征差異較大,因而每一個成長周期都有其特殊的融資需求。目前,江蘇科技金融產品創新能基本考慮到不同階段科技企業的資金需求,科技金融產品供給(見表3)[2]能基本滿足科技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科技貸款、創業投資、政府財政支持得到比較普遍的應用近年來,江蘇省在完善各項科技金融政策的同時,不斷加大財政投入,2010年科技投入達到840億元,2011年突破1000億元。科技支行在全省各地積極設立,為科技貸款創新提供更好的平臺。科技信貸產品創新豐富多樣,既有科技貸款抵押物的創新,如專利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保理股權質押貸款等,又有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的獨特產品,如“創業一站通”、“科技之星”、“科貸通”等,較好地適應了科技型企業信貸融資需求。與此同時,創業投資積極助推新興產業發展,其資本來源由最初的政府出資為主,逐步發展到企業、民間及外資的多渠道投入。截至2011年底,全省創投機構數量已達280多家,資金規模逾400億元,累計投資項目1292項,實際投資149億元。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科技債券、科技保險、科技擔保逐漸拓寬應用范圍2007年以來,私募股權基金發展迅速,包括政府主導型、券商培育型、信托保險公司型、商業銀行型及民營型的私人股權投資體系正在逐步建立,積極支持成長期和成熟期的科技型企業。科技債券的應用范圍逐漸拓展。2010年9月,江蘇省首單中小企業募集票據“江蘇省高新技術中小企業2010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據”正式發行。截至2011年,全省共發行4期集合票據,共為15家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募集資金12.1億元。科技保險積極迎合科技型企業需求,自試點以來,險種涵蓋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軟件研發設備保險、營業中斷保險、出口信用保險、財產保險、產品責任險、環境污染保險、專利保險、項目投資損失保險等,基本滿足科技型企業發展需求[3]。此外,科技擔保產品與科技貸款產品相結合,提高企業信用水平,增強了企業獲得貸款的能力。天使投資、創業板和中小板等融資方式的作用逐漸顯現隨著創業、創新環境日益優化,天使投資人隊伍持續壯大,天使投資的網絡不斷完善,天使投資家和創業者間逐漸架起互通有無、暢通無阻的投資渠道,使得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展。同時,創業板和中小板市場也成為江蘇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的重要平臺。目前,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中,科技型企業占比超過75%,在創業板市場正式上市的公司數達近30家,位居全國榜首,創業板對科技型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在逐漸顯現。z科技貸款產品尚不能滿足科技融資需求主要體現在:一是科技貸款產品額度小、期限短、成本高,限制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科技貸款額度大多在500萬元以下,且大多數為短期。利率也至少比基準利率高1百分點,融資成本較高。二是科技貸款的抵押擔保不符合科技型企業需求。銀行出于評估技術專業性不足和安全性考慮,接受的抵押品仍局限于有形資產,對動產和知識產權的質押限制較多,而科技型企業在初創期的投入往往為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其物化抵押品十分缺乏,這極大地降低了其直接向銀行融資的成功率。因此,盡管目前銀行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總體規模有所增長,但由于一般為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非常少,使得科技型企業在高技術開發立項上受到限制,甚至大批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高科技項目也難以實現產業化和商品化。創業投資規模小,推動科技創新動力不足雖然創業投資發展較為迅速,但其對科技型企業支持作用有限。一方面,創業投資規模偏小,投資方向有待調整。2001—2010年間江蘇實現的創業投資額僅為10.4億美元,遠小于京滬兩地的投資額,且投資主要集中于初創期,投向高新技術產業的比例不高,甚至部分創投資金流向股票、房地產等市場。另一方面,創業投資活力不夠、退出機制不健全。合理的高收益難以變現,投資也難以流動進行再投資,這些制約了創業投資的發展,也使創業投資機構發展緩慢,最終影響到科技型企業的發展。資本市場發展緩慢,直接融資步履維艱雖然資本市場對科技型企業逐漸開始放開,但2012年12月第6期對于科技型企業而言,直接上市融資仍然存在不少障礙。就股票市場而言,無論中小板還是創業板,上市門檻仍然偏高,而且時間長、費用高,而科技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又極為迫切;并且部分科技型企業尚不具備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經營管理不規范,無法達到上市融資的要求。與此同時,科技債券市場發展緩慢。在債券結構上,國債仍占據主導地位,企業債市場相對弱小,而科技債券更是剛剛起步;在發行條件上,對科技型企業的限制過多,使得發行主體仍局限于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在債券品種上,仍以中長期債券為主,短期債券和可轉換債券很少,特別是缺乏有助創新型企業融資的高新技術債券和垃圾債券[4],凡此種種表明科技型企業利用債券市場融資的空間仍然十分狹小。4科技保險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產品創新有待提高科技保險業務試點以來,引起了科技型企業的關注,然而由于是新生事物,科技保險的市場接受度和認可度還較低,實際承保的企業較少。這一方面是由于保險業對科技風險的認識、風險管理工具的掌握及服務能力方面還存在不小差距,以致目前科技保險保障范圍相對需求而言仍較窄,產品創新能力不足、險種少。另一方面,是科技型企業對風險管理的認識及需求不足,對科技保險產品缺乏應有的認識,導致企業怠于使用科技保險產品。政府及其他金融中介機構提供的科技融資支持體系不完善目前,在江蘇科技金融創新體系中,政府各職能部門間自成體系、條塊分割,導致了部門間的信息相對封閉。科技擔保平臺、科技型企業、信用評估部門及相關金融機構和信息服務平臺結合不緊密,沒有充分發揮信息平臺應有的資源共享作用。政府對科技型企業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政策支持體系不完善,財政引導基金能力有限,稅收政策向科技型企業傾斜不足。此外,科技擔保機制不完善,信用評級體系仍不健全。這些都使得科技型企業獲取資金的能力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