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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 化學實驗室 安全事故 預防措施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4)05(a)-0169-01
1 化學實驗室常見的事故類型
1.1 違反操作規定導致的事故
在常見的化學實驗室的事故類型中,因違規操作而釀成慘劇的事情屢屢發生。化學實驗對于學生的操作有著一定的要求,如果學生沒有嚴格的按照操作流程進行操作,那么就很容易引起事故。比如氫氣是一種最存在安全隱患的氣體,在試驗過程中使用氫氣時更要萬分小心,當需要進行點燃氫氣時必須要實現測驗其純度,如果純度不符合標準就點燃,就很容易引起爆炸事故。同樣的,在取化學藥品或者試劑時,必須遵照專匙專用的原則,不能隨意混合藥品,否則很容易引致爆炸事故。
1.2 藥品雜質導致的事故
眾所周知,很多試驗是通過不同藥品或試劑之間的一種自然化學反應,因此,如果當化學藥品的保存不得當,比如出現了相同外觀的藥品之間的混裝,那么這些藥品在混入其他的雜質后會出現化學反應,象在點燃甲烷氣體時,就需要先將其中的空氣排進,如果學生未排進空氣就點燃就很容易爆炸。
1.3 藥品過量導致的事故
在化學實驗中,有很多反應劇烈的實驗,在這些實驗中,若因為操作不夠仔細或者未把握好藥品的量,過量加入試驗藥品的話就很有可能引起安全事故。比如在使用紅磷制取氧氣時,若藥品過量,就極易導致著火與爆炸;而在使用小蘇打與濃硫酸制取二氧化碳時,若藥品過量,在發生反應時氣體量過大,也容易出現腐蝕與爆炸。
1.4 實驗室環境引起的事故
不可否認,在我國很多學校的化學實驗室環境簡陋并且通風條件不好,在很小的區域中存放著大量的儀器與藥品,這樣很容易導致有毒氣體與可燃氣體聚集,這樣就能夠引發參與試驗的學生集體中毒或者火災,甚至嚴重的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
2 降低化學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率的措施
2.1 制定好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
化學是學生開展科研與化學實驗活動的基本場所,為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方面必須要制定好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較多,包括危險品存放制度、儀器使用與維修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等等,只有將安全管理責任真正的落實到人才能夠將安全工作做到實處。
同時,學校方面要為化學實驗室配備好專業技能水平扎實的管理人員,定期對他們開展培訓,提升他們的安全責任意識與職業素養,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處理,保證教師與學生的人生安全。
2.2 增強師生安全意識
有關統計顯示,很多化學實驗事故的發生都是由于師生安全意識缺失,未嚴格按照標準規范操作導致的。盡管每次進入實驗室時,教師都會對學生進行千叮萬囑,但是很多學生都將心思放于馬上要做的試驗上,對規章制度和安全責任表現的心不在焉。所以,為了防止事故的發生,必須要采取科學的方式提升師生的實驗水平,讓他們嚴格的按照規章流程操作。基于這一因素,學校必須要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讓他們能夠嚴格的按照規章制度進行操作。
2.3 好儀器管理工作
化學實驗室的儀器多種多樣,包括易碎儀器、精密儀器、易損儀器幾種類型,儀器的管理效果與教學和科研成果息息相關,因此,必須要做好儀器的管理工作,這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2.3.1 易碎儀器的管理
在實驗室中,易碎儀器主要為玻璃儀器,如果對部分易碎儀器管理不善,不僅會導致事故的發生,也會引起財力方面的浪費。因此,對于玻璃儀器,壓根據其大小與用途進行分類。具體的講,對于小件、輕便的儀器宜放置在櫥柜上方;大件、笨重的儀器宜放置在櫥柜下方,不能直立的玻璃棒、溫度計等儀器應該儲存在抽屜中;對于帶塞儀器,應該將儀器與瓶塞放置在一起,防止混淆;對于磨口儀器,需要墊好紙片,避免粘連。
2.3.2 精密儀器的管理
由于精密儀器都屬于貴重物品,因此,對于化學實驗室內的精密儀器,應該將其與其他的藥品分開存放,保證室內的清潔、干燥與通風,同時,精密儀器的存放還要遵循布局合理、使用便捷與定位存放的原則,在儲存柜內設置好卡片,儀器的借用要實施登記制度。
2.4 做好藥品管理工作
化學實驗室中有大量的藥品,若管理方式或者使用方式不當,那么就會增加事故的發生率,因此,一定好規范藥品的管理工作。
根據藥品的性質,化學藥品包括酸、堿、鹽、氧化物、單質等幾種類型,在存放時,要依照不同種類藥品的性質進行存在,禁止將酸性物質與堿性物質混合存放,禁止將氧化劑與還原劑混合存放;同時,有機與無機試劑也應該分類存放,禁止將其與強氧化劑存放在一起,防止爆炸事故的產生。
對于容易水解與潮解的物質要封口進行存放;對于砒霜等劇毒藥品,要設置好專門的存放柜,建立好管理賬戶,實施雙人負責制度;對于容易發生爆炸的藥品應該將其放置在水泥櫥中,并盡量減少易氧化、易爆、易燃、易揮發試劑的存放。
2.5 做好衛生管理工作
對于化學實驗室來說,有一個很容易被忽略的環節,那就是時刻注意實驗室的衛生情況,這有利于降低實驗室中危險事故的發生概率。所以,除了要建立好完善的管理制度外,還要建立好清潔衛生制度,在學生做完試驗之后,教師應該要求其將桌椅與實驗儀器復位,在實驗時應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合理利用實驗產生的各種廢液、廢渣與廢水,鼓勵學生參與到實驗室的衛生管理工作中,設置好完善的獎勵制度,調動起學生參與實驗室衛生管理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3 結語
總而言之,對于高職學校的化學教學而言,化學實驗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具有一些危險性,化學實驗事故在各個學校中都屢見不鮮,這不僅會危害學生與教師的人身安全,也會影響教學活動的順利開展,為此,必須要加強對化學實驗室的管理,制定好完善的管理制度,讓學生嚴格的遵照相關的規范進行操作,規范各類藥品的存放,這樣才能夠從根本上降低化學試驗室事故的發生率,這對于高職院校開展化學相關專業的教學有積極地作用。
參考文獻
[1] 夏雯.高校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體制的構建[J].統計與管理,2013(3).
關鍵詞:高職院校;實訓室;安全管理
2015年12月清華大學化學實驗室發生爆炸,一名博士后死亡,在為此事痛心的同時不得不反思高校實訓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與國家一流學府相比,高職院校的管理水平偏弱,實訓室安全管理中存在著更多問題,要做好實訓室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從這些問題入手分析。
1實驗室管理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1.1教職工缺乏安全意識
實訓室安全管理是每所高校日常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環節,開例會、定期培訓,這是安全管理的常態。其實,安全管理工作最重要的部分是長期認真執行每個細節,而這方面往往又做得不好,教職工缺乏足夠的安全意識。究其原因,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不出成績”工作,做得好學校不會予以嘉獎肯定,教職工不會因此而獲益。大多數教師都把時間用在教學、科研中,相較于安全管理工作,更有趣、更易出成績。而且,不少教師身兼多職,時間有限,不會在安全管理上花費太多時間。安全事故本來就是小概率事件,即使不關注也極少發生安全事故,這種心態使教職工滋生了懈怠心理。本來就不夠重視,又放松了警惕,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也隨之升高了。
1.2沒有專業的安全管理部門
我國高職院校的實訓室安全管理大多由多個部門共同來完成,設備資產部負責特種儀器的管理,實訓室的消防安全由校保衛處來負責,學生實訓時的安全由任課教師來負責。這種管理辦法,在不增加教職工的情況下,把管理工作分成很小的部分分給已有的教職工,是人力資源利用最大化的表現。同時,這也意味著安全管理不夠專業,教職工沒有足夠的精力全身心的投入到實訓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安全事故后相互推脫責任。這種粗放的管理模式注定了安全漏洞的存在,也為教職工推脫責任創造了條件。
1.3管理制度不健全
安全管理涉及多個方面,需要一套協調性強的完整管理體系。上文提到,高校的實訓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多個部門共同負責,這既不利于管理體系的形成,又不利于管理辦法的實行;處于知識大爆炸時代,知識更新速度快,實訓所需的儀器種類增多,更新換代速度也快。然而,安全管理觀念的落后致使學校未能及時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已有的管理制度顯得落后,不能有效控制安全隱患;師生使用實訓室時存在不合理的行為,不按規章操作、實驗缺乏準備等等,這些都是安全隱患。這類行為普遍存在,大家習以為常,內部反饋糾正已不可能,需要外界加以督查糾正,然而學校缺乏監督檢查機制,一些錯誤行為得不到糾正,埋下了安全隱患。
1.4安保設施不健全
我國對高職院校的教育經費投入偏少,經費往往用在實驗儀器購買、校區建設維護、人才引進等方面,在安全保護方面很少投入,導致實訓室安全保護設施不完善。供電線路老化,缺乏資金更換新線路,只能通過不斷的維修延長使用時間;部分設施已超過了使用壽命還在使用中,究其是大功率用電設備,元器件老化后穩定性降低,很容易引起火災;實訓室有很多貴重儀器,而高校又較為開放,為防止儀器失竊,教職工往往采用封閉安全通道、在窗戶上加裝防護欄的措施。這些舉措雖然能夠防止設備失竊,但堵住了安全逃生通道,安全事故發生時會釀成嚴重的后果。
1.5師生缺乏環保觀念
理工類高職院校的學生往往要進行大量化學實驗,實訓室每年要排放大量污水、廢氣。包括含隔、汞、鉛等重金屬粒子的鹽類,含氰有機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硫化氫、光氣等有毒氣體,如果不經處理就排放會污染周邊的土壤、地下水,有毒物質長期積累會對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危害。調查發現師生普遍缺乏環境保護意識,隨手亂倒實驗廢液,部分學校也缺乏相應的污染物處理裝置,環境保護成了一紙空談。
2高職院校實訓室安全管理辦法
2.1進行實訓室安全教育培訓,強化教職工安全防范意識
教職工缺乏安全防范意識有兩方面原因:①安全事故發生概率低,教職工并沒有觀察到自己的一些錯誤造成的安全隱患。處于方便,這些風險行為被一次次重復,讓人習以為常;②實訓室安全管理做好無功,做錯可以推脫責任,而且無趣,被認為是浪費時間。對于前者,要把麻痹大意帶來的危害清晰地展現給大家。通過合理的想象,把錯誤行為可能帶來的危害以動畫的形式展現給大家,要展現事故的恐怖性。并闡明之所以錯誤行為沒有造成事故是由于所處的環境相對穩定,環境的穩定性是會變的,而且是不可預測的,缺乏安全意識是拿自己和別人的安全做賭注。對于后者,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獎懲措施,做到有功必賞、有過必罰。
2.2建立安全管理監督機構
實訓室安全管理工作復雜、繁瑣,很多高校考慮到資源有限,并沒有設置單獨的安全管理部門,由多個部門共同負責。由于部分部門存在一定的競爭關系,在溝通合作中存在一定問題,不能做好管理工作。且出現安全事故后各個部門相互推脫責任,不利于后續的完善。在盡可能節省資源的情況下可以設置一個監督機構,負責監督各部門的安全管理的監督工作,并負責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該機構不需要太多的人員,可以由各院領導組成,不定期對各部門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巡視,指出其工作漏洞并予以警示。
2.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關鍵所在,制度不精細導致管理責任不明確,除了事故后可以相互推脫;管理制度存在部分不合理的地方,實訓人員對于有漏洞的制度出于本能的排斥,很容易因為部分制度不合理而否認整個管理制度,產生懈怠心理,管理制度形同虛設。綜上,管理制度的制定要精細、嚴密。綜合考慮可能要遇到的各種安全問題,從每臺儀器、每個人入手,做到每件事都有責任人,并且只能有一個責任人,明確責任人是獎懲制度得以合理開展的基礎。集思廣益,讓每名教職工都發表意見,尤其是經常進行實驗操作的教師,他們有足夠的發言權。各種各樣的觀點能夠闡明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有利于制度嚴密性的形成。就爭議問題展開討論,并形成意見統一,讓管理制度成為所有教職工都認可的制度,變被動執行為主動執行。
2.4加大安全管理經費投入,完善實訓室安全建設
合理分配教育經費,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安全管理做不好,學校發展無從談起。排除實訓設備質量問題帶來的安全隱患,及時更換老舊線路,淘汰掉超年限使用的危險設備;規范化安全設施,保障逃生通道的暢通性,并予以明確的路線、標識指示。把滅火器放在指定區域內,區域安排以方便使用為主。對危險設備予以標識警示,并定期檢查,保障標識的完整性;定期檢修消防設施,檢驗自動火災報警裝置是否能正常工作,檢查滅火器是否有鉛封,檢查監控攝像頭是否能正常工作等等。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讓設備的使用壽命更長久,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節省教育經費。做好實訓室日常檢查,如下班前安排人員檢查水、電、窗戶、大門是否關閉,并做好記錄錄入管理檔案;寒暑假、五一、十一等長假放假前對實訓室進行檢查,包括實驗儀器是否能正常使用、水電線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損現象、門窗是否牢固等,確保假期對實訓室的安全不構成影響。
2.5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減少“三廢”對環境的污染
化學藥品種類繁多,易燃易爆品、劇毒藥品的管理是一件極為重要的工作,這些化學藥品的管理要嚴格依照國家標準來執行。儲存室要有良好的通風性能,易燃氣體散露后過量積累很容易發生爆炸;化學藥品的儲存講究分類防止,避免無意碰觸使化學藥品反應產生毒害物質或釀成火災;對于劇毒危險藥品要用專房、專柜放置,有專人負責或使用多人鎖,避免私自使用。化學試驗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物大多具有毒害性,如不經處理直接排放會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學校有責任對“三廢”進行回收處理。可建立“三廢”回收處理中心,可以由老師帶領學生以實踐的形式處理廢物,同時鍛煉學生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可以定期把廢物交給專業的廢物處理機構進行處理,當然這種辦法需要學校支付一定費用。
3結語
我國高職院校數量龐大,不同地域、不同發展歷史的院校實力有很大差別,安全管理工作也因學校專業設置而有很大差別。本文綜合了部分院校中出現的管理問題,給出了個人的解決辦法。高職院校教育經費不寬裕,安全建設與發展建設二者同等重要,要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合理配置經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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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學;校園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中圖分類號TP3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1)34-0184-02
隨著國內教育水平的不斷提高,互聯網在中學校園中逐漸普及,互聯網的規模在逐漸膨脹,網絡用戶也在迅速的增加,校園網絡也從最初的科研、教育試驗網過渡為科研、教育和服務并重并帶有營運性質的網絡角色。當下,信息化教育的進程發展迅速,信息化網絡教育對教學具有一定程度的輔助作用,所以校園網作為學校數字化信息教學的重要傳輸載體,在中學校園的信息化建設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在這建設過程中,由于技術和運營等方面的問題,出現了重技術而輕安全管理的局面。數據的安全、信息的安全都迫切的需要保障,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園網絡信息安全保障系統和管理制度,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實質性問題。
1 校園網絡對安全保障的需求
以我校為例,在我校現有的網絡建設規模下,已經滿足學生們對互聯網知識的求索和對學習方面的輔助要求,那么在校園網絡日益被教師和學生信賴的同時,在安全保障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1)業務應用方面
校園網建設的根本目的是要滿足廣大師生對各種信息的需求,比如說,要滿足教務管理、辦公自動化、圖書館信息管理等校園自身的信息系統需求;要為學生提供一個優秀的學習環境、方式以及方法,擴大師生的知識面,從而提高學生的整體素質水平。因此,我們大力開展網絡遠程教育、網上視頻等網絡服務,因此,校園網絡在安全方面的需求逐漸顯露出來,我們必須對信息源加以保護,對網絡服務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控,才能盡可量的減少風險。
2)用戶群體方面
中學校園網絡面向的使用群體主要是青少年,學生們日益依賴網絡來獲取學習信息,以豐富知識和課余生活,為了避免學生們接受不良的網絡信息,校園網絡的安全就顯得尤為重要。
2 校園網絡存在的安全問題
2.1 惡意破壞
網絡的惡意破壞,主要體現在網絡系統和網絡設備破壞方面。系統的破壞主要是利用黑客攻擊技術對校園的網絡系統進行攻擊,比如校園的網站主頁被篡改,惡意詆毀學校形象,向服務器發送大量的信息致使服務器癱瘓以及各種非法信息的傳輸等;在設備方面,主要是學校的路由器、交換機、工作站和服務器等硬件設備,由于設備分布廣,相對來說較難管理。
2.2 非法訪問
在非法訪問方面,主要是來源于學校的內部,部分學生可能以投機取巧的心態通過非正常的手段獲取習題答案,導致正常的教學測驗有失公平。
2.3 不良信息的傳播
鑒于目前互聯網上信息的紛繁復雜,質量也是良莠不齊,一些違背社會意義和法律法規的信息會對學生的三觀造成極大的影響,青少年正值心理成長期,如果沒有安全保障系統對網絡信息進行過濾,對學生的成長是十分不利的。
2.4 病毒的危害
網絡病毒由于其破壞性大、傳播速度快而被大家深惡痛絕,特別是校園網絡連接廣域網以后,病毒入侵對安全的威脅逐步加大,學生們在下載和接受郵件的過程中就有可能輕易的被病毒攻擊。
2.5 口令的入侵
關于口令方面,因為其涉及到學生隱私及費用等問題,而更加需要安全保護,為了方便使用和管理,每位學生和老師都有相應的口令賬號和密碼,給予相應的權限,為了防止超越權限的訪問和費用轉嫁的現象,避免管理混亂,在口令方面要加以安保措施。
3 校園網絡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
面對以上種種亟待解決的問題,構建校園網絡安全體系勢在必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建設:
1)安全技術體系建設
(1)安全防護體系的建設
安全防護體系是校園網絡安全的技術核心所在,通過信息系統的系統層、應用層和網絡層等技術,實現訪問控制和識別認證,要及時更新最新的殺毒軟件,進行定期自動的系統補丁更新、安全掃描、查殺病毒、清理不良插件等安全措施。要加大對不良網站以及彈出窗口的屏蔽力度。
(2)應急恢復體系的建設
應急恢復系統的建設是非常必要的,要在安全防護機制失效的情況下,應急處理和恢復災難數據,及時的確保系統恢復正常的工作狀態,以減少被破壞的程度。主要運用到WEB主頁自動恢復、HA、數據備份、安全審計和數據恢復等辦法。
2)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1)增強信息安全意識
要在校園里對師生進行網絡安全知識教育,設立網絡安全周,通過宣傳海報、辯論、答題、講座等途徑提高大家的網絡安全意識,加快對信息人才的大力培養,督促師生們對自我的網絡信息安全予以自律。
(2)安全組織體系建立
要建立一支以網絡安全保障為主要工作內容的安保隊伍,包括負責人、網絡管理員等,成立安全座談小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
(3)安全管理制度建設
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一項繁雜的工作,需要從多方面入手,在互聯網應用上,第一要建立校園網絡統一的管理平臺,讓教師與學生利用唯一賬號進行網絡的訪問,實現一號通登陸,特別是對無線網用戶的登陸認證,要重點管理;學生計算機教室利用微軟的域管理模式進行統一管理,第二要運用組策略對學生的計算機操作進行有效的管理與控制,并嚴厲禁止教學以外的所用程序運行;第三,封閉USB端口的使用,嚴格的杜絕與控制病毒的傳播源;第四在出口處使用流量控制設備,對學生的上網時間、登陸網站進行有效控制,并且對整合校園網BT下載的流量進行策略控制,保證網絡的高效安全,在出口防火墻中也進行安全性設置防止來自互聯網的各種攻擊;最后在內部的樓層交換機中進行網關綁定,有效的杜絕ARP病毒的攻擊。
總結來說,校園網絡為師生和學校管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條件,但與此同時帶來的信息安全問題是不容忽視的,我們必須要樹立起安全防范意識,制定相關的預警和保障系統,建立和完善網絡信息安全組織體系,健全相關的網絡使用規章制度,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高度負責的技術保障隊伍,來確保校園網絡的安全性,這不僅是對學校負責,更是對廣大學生的愛護和高度的關心,我們要不斷的加強校園網絡安全的管理,為師生們提供更好的工作和學習的平臺。
參考文獻
關鍵詞:標準化建設;工地試驗室;高速公路
中圖分類號:U412.36+6文獻標識碼: A
工地試驗室是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建設中現場質量控制的重要職能部門,為工程質量檢查和工程驗收及項目試驗總結提供最真實可靠的數據,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供試驗檢測報告、參與現場科研試驗工作,推廣及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等。高速公路工地試驗室建設將直接影響其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作用;建設標準過低,不利于現場施工過程中控制和指導服務工作;建設標準過高,造成資源浪費。結合自己對試驗檢測工作的切身體會,我談談高速公路工地試驗室標準化建設,以期工地試驗室的管理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1工地試驗室的駐地建設
工地試驗室的駐地建設選址宜選擇在施工現場或拌和站旁邊,方便開展試驗檢測工作。場地的選擇應充分考慮通風,采光,朝向,供電,排水,高度,房門及走道寬度,防噪聲,振動,平面布置,消防設施等安全、環保及施工要求等因素。試驗室區域內交通通道均應進行場地硬化,水電滿足使用要求。試驗室工作區、生活區應分設。試驗室應根據工程內容和規模分設樣品間、 土工室、集料室、化學分析室、水泥室、力學室、混凝土配合比室、標準養護室等功能室(對于路基標的施工單位),對于承接了路面標段的施工單位,還要增設瀝青室、瀝青混合料室、檢測室。其總面積應≥300m2。 各功能室面積要求: 樣品室≥60m2,土工室≥35m2,集料室≥30m2,化學分析室≥20m2,水泥室≥ 30m2, 混凝土及砂漿配合比室≥40m2, 力學室≥60m2, 瀝青室≥25m2, 瀝青混合料室≥40m2, 檢測室≥30m2,標準養護室≥40m2,資料室≥30m2,辦公室≥30m2。尤其是標準養護室的面積要按要求來設定,否則將直接影響到工程質量。試驗設備的配置是由所承接的施工任務,規模來決定的。試驗儀器設備進場后對設備進行驗收,安裝,調試,標定。標定合格后才可以由持上崗證的試驗人員進行操作使用。
2試驗室的人員配置
試驗室的人員是試驗工作的執行者, 因此試驗室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承攬的工程任務內容及規模配備試驗人員,能吃苦耐勞、勤勞肯干、愛崗敬業,尤其是要責任心強。要求試驗檢測人員持證上崗。試驗檢測人員應熟練掌握業務范圍內的高速公路建設工程試驗檢測的標準、規范、規程及儀器設備的原理、性能和操作,具有出具準確試驗報告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經歷和嫻熟的試驗檢測技術水平。
3試驗室的制度建設
工地試驗室應根據母體機構質量體系文件相關要求,結合工程項目具體特點,充分考慮工地試驗室工程現場檢測的基本屬性,編制簡潔、適用、針對性強且可操作性的各項試驗檢測制度。工地試驗室試驗人員的崗位職責、 設備管理制度(含設備檢校、使用及維修保養) 樣品管理制度、試驗檢測報告審核簽發管理制度、 外委試驗取送樣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含有毒有害化學藥品管理制度、試驗室廉政制度、技術資料文件的管理及保密制度、組織機構框圖等上墻。對所有檢測人員進行母體機構質量體系文件、工地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的宣貫,宣貫記錄歸檔。
4工地試驗室的臨時資質
設立工地試驗室的試驗檢測機構必須取得交通部《公路水運試驗檢測機構等級證書》(以下簡稱《等級證書》)并在其《等級證書》或等級核定的項目和參數范圍內從事工地試驗室檢測工作,檢測機構對工地試驗室檢測結果承擔責任,接受委托的試驗檢測機構還須取得《計量認證證書》。如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內的從事高速公路的施工單位工地試驗室,工地試驗室臨時資質務必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申報備案。工地試驗室臨時資質在取得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備案后工地試驗室方可正式運行。
5工地試驗室的職責范圍
選定料源。進場選料源地宜在設計提供的料源范圍內進行選擇使用。通過試驗檢測,選擇符合技術標準要求、采用方便、費用低廉的料源地供施工使用。若是甲供材料就直接取樣檢測合格后用于工程中。料源地選定后,對試樣進行管理。緊接著取樣做各種標準試驗,工藝試驗、自檢試驗和協助試驗。如原材料試驗、各種擊實試驗、配合比設計試驗、滴定劑量的標準曲線等等,報總監辦試驗室主任和業主中心試驗室主任審批后方能使用。對于特種材料,不在工地試驗室資質授權范圍內的試驗檢測項目就需要委托有交通部門頒發的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對試驗所得出的這些試驗數據和試驗報告,將做為以后施工現場檢測控制、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推廣及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評判合格與否的重要依據。
以上五方面的工作做好了,工地試驗室就可正常進行檢測,出具檢測報告,發揮工地試驗室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了。
標準化圖片附后
參考文獻:
[1]孫忠義《公路工程試驗工程師手冊》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9
[關鍵詞] 轉基因動物; 科研試驗; 安全管理; 管理監督; 法制監管
The Legal System in Safety Supervison about Animal Transgenic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Experiment
Liu XuxiaLiu Yuanbo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0, China)
Abstract: Animal gene transfer technologies are more and more widely applied with fewer obstacles due to the decrease in cost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transgenic research and the increase in success rate. This situation on the one hand makes it easier for the production of transgenic animals, and on the other hand makes it harder for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ince transgenic animal technology has risks in itself and the malicious abuse of it is likely to pose increasing security threats to the human society, safety control of transgenic research at its experimental stage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Along with the risks, there are broad application prospects of transgenic animals in areas such as new animal variety breeding, biopharmacy, disease research, organ transplant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ndscape ornamental, and gene function research, which mirrors that this technology has great potential values to promote social development. Once the research is to be put into production, the successful regulation of it largely ensures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stability. Therefore, it is important to conduct safety control on transgenic researches at its experimental stage. As required by the public,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should focus on guaranteeing the safety of transgenic animals, and the safety assessment should follow at least three criteria: firstly, the maturity, stability and precision of transgenic techniques; secondl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nimal populations, which determine the diversity of security risks; thirdly, the purposes and methods of application, which may give rise to different safety problems. The three criteria suggest that transgenic animal safety is not a problem that can be easily solved by one or two conclusions, but rather a longlasting issue faced by the society. Again, as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t the experimental stage is the crux of the matter, a wellestablished system of laws is needed to regulate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relevant research with both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However, the current legal system concerning safety control of transgenic animal research seems to be inadequate to fulfill its mission, given some existing problems and developmental problems. To be specific,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not clearcut enough; the standards for hierarchical management are not strict enough; safety assessment is not brought into full play; there is a lack of cooperation and coordination between supervision subjects; and there lacks guidelines for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measures. To cope with these existing problems,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safety control, to adjust the scope of objects for regulation, to overall plan and put on record the inspecting and detecting techniques, and to regulate the system of register and trace managemen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advances and applications of transgenic animal technologies coupled with the tree criteria for transgenic animal safety assessment, summarizes and puts forth some tendencies of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safety control of transgenic animal research, namely the clarification of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principles, the adjustment of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scope, the optimization of safety assessment system,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ordinated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system, and the enhancement of legal certainty. The innovation of this paper lies in three aspects: first and foremost, it is a crossdisciplinary (animal science and law science) study of transgenic animal safety related laws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animal gene transfer technologies; what is more, it provide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a scientific conclusion of the 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of Chinas current legal system on transgenic animal research; last but not least, it objectively puts forward a set of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centered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principles, discusses the logical relations among ″deeper scientific investigation principle,″ ″hierarchical and classified supervision principle″ and ″individual case assessment and regulation principle,″ and explicitly denies the applicability of ″substantial equivalence″ in China in view of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social demand, and safety problems.
Key words: transgenic animals;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test; safety managemen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legal supervision
首例轉基因動物的出現早于首例轉基因植物,但轉基因植物產業進程卻超過轉基因動物,成為國內外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首例轉基因動物為1981年的美國轉基因鼠,首例轉基因植物為1984年的美國轉基因煙草。。轉基因動物的產業進程相對緩慢,但國內外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卻在持續不斷地進行。在國家科研基金的支持下,我國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取得了日益顯著的成果,為轉基因技術領先于世界以及商業化奠定了基礎。同時,由于動物基因精深復雜,轉基因動物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和巨大的潛在風險。其利弊關鍵在于科研試驗階段能否有效防控風險。科學而嚴謹的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的法制監管可以將不確定性和風險降至最低,保障研究試驗的科學合理性,防止“基因污染”現象和其他不正當試驗對社會和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然而,目前監管法制與技術發展相比嚴重滯后,不能滿足安全監管的應然需要。因此,需要根據技術發展適時調整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的安全監管法規,或者根據社會需要的法律趨勢升級立法,在立法中做專門規定。
一、 動物轉基因的科研試驗現狀
動物轉基因技術是轉基因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顯著的特性和靈活多樣的技術路徑,在優化育種、生物制藥、疾病研究、器官移植、環境保護、景物觀賞等多個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但仍面臨理論積累薄弱、技術支撐體系有待完善、轉入基因不能按意志整合、安全性不確定等問題[13]。
(一) 動物轉基因技術
動物轉基因技術是將目的基因導入動物體內,目的基因隨機整合或定點整合(打靶)在染色體基因組上并得到表達和遺傳的生物技術[2]2170。目的基因的載體或者表達方式包括,慢病毒、腺和腺相關病毒及人工改造的假性病毒等組成的病毒載體[4],質粒載體和人工染色體等組成的非病毒載體,含驅動目的基因表達啟動子的表達型載體[5],阻抑原有基因相關序列表達的沉默型表達載體。其中,非病毒載體人工染色體可以克服其他載體的缺點,提高攜帶目的基因能力及傳遞頻率,將成為重要的轉基因載體[6]。運用這些載體或表達方式的技術方法紛繁復雜,常見的包括顯微原核注射法、逆轉錄病毒感染法、載體法、體細胞核移植法、胚胎干細胞介導法、卵母細胞載體法,但這些方法普遍存在時間長、效率低、隨機性大、費用昂貴等缺點[2,7]。隨著技術的不斷推陳出新,慢病毒載體導入法、原始生殖細胞法(primordial germ cells, PGCs)、精原干細胞法(spermatogonial stem cells,SSCs)、基因綜合打靶技術、RNA干擾(RNA interference, RNAi)、胞漿內單注射法、誘導多能干細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iPS cells)轉基因技術等新的高效轉基因技術迅速發展[12,7]。這些技術具有克服物種限制、操作相對簡便、受體細胞不受生長周期限制[8]、刪除超長片段序列、避免基因敲除導致胚胎致死[9]、實現大量制備、精確整合等各自突出的特點。動物轉基因技術途徑越來越多,但受到的障礙越來越少,成本和技術要求越來越低,成功率越來越高,轉基因動物在越來越多的領域被應用,與此同時,由技術發展引起的轉基因生物風險和威脅卻越來越大。
(二) 轉基因動物應用
應用角度的轉基因動物應該是一個嚴謹的概念,即采用基因工程技術,對動物細胞進行整合,目的基因得到正常表達的動物才是轉基因動物。隨著動物轉基因技術的發展和進步,轉基因動物種類不斷增加,突破了原有的動物育種作用范疇。動物轉基因技術越來越多地應用在優化育種、生物制藥、疾病研究、器官移植、環境保護、景物觀賞、基因功能研究等多方面。在優化育種方面,動物轉基因技術在抗病(抗病毒、抗菌、抗寄生蟲)、改良經濟性狀(肉質、瘦肉率、脂肪含量、奶品質、產毛)和生產性狀(生長速度、繁殖力)方面有著非常顯著的效果[10],國內外多項研究顯示各種優化率在10%-40%不等[11]78。生物工程制藥有多個途徑,而將轉基因動物作為生物反應器是一個重要而先進的方式,現已有 100 多種外源蛋白質在不同的動物、不同的器官中生產出來[7],典型的反應器有乳腺生物反應器、血液生物反應器、膀胱生物反應器、家禽生物反應器,其中乳腺生物反應器具有蛋白質提取過程簡單、成本低、受病菌污染可能性小的優越性。通過轉基因動物生產的藥物廣泛地包括干擾素(用于腫瘤和其他病毒病治療)、生長激素(促進傷口愈合及畜禽生長發育)、紅細胞生成素(縮短紅細胞成熟期,調節骨髓中造血細胞含量)、白細胞介素(用于癌癥治療)、集落刺激因子(用于治療腫瘤病人化療后白細胞下降)等[12],具有不耗能、無環境污染、藥物品種多、產量高、質量好、生產周期短的優勢[13]。疾病研究的轉基因動物應用主要是通過適當的轉基因動物模型模擬人類的遺傳性疾病,通過對疾病的研究攻關為人類做貢獻。器官移植技術在醫學上已經基本成熟,但是可移植器官數量和超急排斥反應(hyperacute rejection,HAR)問題阻礙著器官移植技術的應用和繼續發展,定向研究的轉基因動物恰好能夠通過補體調節蛋白因子基因解決器官不足和移植后的排斥反應問題。此外,通過改變動物的生長性狀可以培育更加環保的人類需求量大的動物以及一些更具有觀賞性的動物。轉基因動物應用的廣泛性和領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日益發展的動物轉基因技術的推動下,其安全性問題已是法律監管的核心。
(三) 轉基因動物的安全
轉基因動物安全性取決于動物轉基因技術、動物種群特性及應用目的與方式,它廣泛地影響著自然生態和社會經濟。因此,安全監管角度上的轉基因動物是廣義的,應該適用于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飼料喂養,或使用過轉基因疫苗和激素的動物[14]。轉基因動物安全與否,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首先,需要考慮轉基因技術的成熟、穩定和精準程度。然而,當前的技術仍然存在目的基因、載體、基因操作過程、基因副作用等安全性和非預期效應,以及新表達物質的毒性和致敏性等多方面的不確定性與不可控性問題。其次,動物的種群特性決定了安全風險的多樣性。動物轉基因技術的載體是高級生命,種群特征明顯,可能存在的風險差異性很大,試驗與應用均需要個性化的安全管理。而且,因為高級生物存在人類看不見的復雜聯系,盡管動物管理起來比微生物更容易,但不確定的安全因素卻更多,尤其是有性繁殖帶來的目的基因遺傳、漂移、突變是目前人類難以預見和控制的。最后,轉基因動物應用的不同目的與方式存在不同的安全問題,需要區別管理。生物育種存在共生動物引起的基因漂移風險,器官移植增加人畜共患病的危險,生物反應器制藥提純存在細菌和病毒污染風險,藥物針劑使用存在明顯的毒副作用等等,這都要求針對不同風險區別對待。因此,轉基因動物安全問題的個別化特性決定了轉基因動物的安全問題不能被一個或幾個安全性結論所覆蓋與解決。盡管不斷有證明轉基因動物安全的試驗研究結論發表[15],但尚不足以否定轉基因動物存在的不確定性和風險,仍然需要以法制監管為基礎,不斷完善轉基因動物安全體系,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才能使轉基因動物發揮最大優勢。
綜上可見,我國的動物轉基因技術進步的同時,技術難度下降,風險上升,轉基因動物應用則隨著技術的發展日漸廣泛地影響著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技術本身和應用卻存在諸多的安全問題和不確定性,需要法律法規對其科研試驗的管理與監督進行高效科學的規制。
二、 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法律的現狀
目前,我國在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監管方面發揮作用的法規規范主要是“一條例、五辦法”,即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1,以下簡稱《條例》),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2002,以下簡稱《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2002)、《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2002)、《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辦法》(2006)及質檢總局《進出境轉基因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2004)《轉基因植物安全評價指南》、《轉基因植物及其產品食用安全性評價導則》等一般性規范文件,其內容的性質與作用僅是對相關規章的補充,而其自身本應隸屬于相關規章,不屬于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典型規范。。這些規范的出臺標志著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尤其是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框架初步形成,而能夠指向動物轉基因技術科研試驗并起規范作用的僅有《條例》與《辦法》。
(一) 法律規范初具梗概
農業轉基因生物包含利用基因工程技術改變基因組構成的動植物、微生物及其產品見《條例》第3條及《辦法》第7章“附則”第5條。,因此,轉基因動物適用于《條例》與《辦法》中關于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的一般性規定,當然,也有分別針對轉基因動物及科研試驗的特殊規定。《條例》第2章對研究與試驗做了專門的一般性安全規定,《辦法》則規定了安全評價的基本程序并用附錄Ⅱ專門規定了轉基因動物安全評價。這些一般性與特殊性的規定為動物轉基因技術科研試驗安全監管與相關研究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及法理基礎。
依據相關規定,境內從事農業轉基因動物研究、試驗活動必須依照一般性規定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評價。科研試驗單位應該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由它負責單位研究與試驗安全的自主管理工作。全國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設立“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實質評價,農業部設置“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的程序工作。安全評價要求從生物學特性、生態環境、病原體影響、遺傳變異、序列資料、表達效果等多方面,評價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相關的受體動物、基因操作、轉基因動物和產品,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的危險程度,并將危險程度劃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等級。科研試驗的實驗室研究(Ⅲ、Ⅳ等級)、中間試驗、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四個階段均需依次申請評價《條例》第13條規定:中間試驗,是指在控制系統內或者控制條件下進行的小規模試驗;環境釋放,是指在自然條件下采取相應安全措施所進行的中規模的試驗;生產性試驗,是指在生產和應用前進行的較大規模的試驗。。經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進行安全評價合格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轉入下一試驗階段或者頒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見《條例》第14條、第15條、第16條。。在安全管理制度的框架下,《辦法》規定了相對具體穩定的安全管理措施,風險等級要求不同的科研試驗采取不同的安全控制措施和緊急預防措施,并特別通過附錄Ⅳ對實驗室研究、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中的措施做了專門規定。
盡管已有可適用的法律,且相關法律關系的要素存在并相對明確,但隨著動物轉基因技術的發展,轉基因動物應用領域不斷拓展,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總數增多,安全風險增加,安全問題已經成為社會焦點,對安全監管的法律也提出了挑戰和新的要求,而目前安全管理法規自身的不足亦愈加明顯地暴露出來,可能難以應對并良好地完成規制任務。
(二) 法律法規面臨挑戰
無論從發展的角度,還是從現實需求的角度,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的法律都面臨著一系列需要解決的問題,一方面是技術發展要求制度趨時更新應對的問題,另一方面則是由法律語言的不確定性和立法時代背景等因素導致的現存需要解決的問題。
1.技術發展提出的要求
首先,安全監管的基本原則需要明確。由于語言存在模糊性,對于要求確定性并能夠被有效實施的法律來講,需要克服的第一難題即法律語言的模糊。因此通常的法律規范中,立法者會本著高度性、基礎性、普遍性、特色性等基本要求為規范確立原則,并以此作為所有法律規則確定的本源,以及應對語言模糊或新情況的適用準則。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管理與監督作為規范的一塊重要內容,存在著法律規范語言模糊的共性問題,也存在著自身諸多的特色問題。因此,需要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背景下確定一般性安全監管的基本原則,針對動物轉基因的特性確定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的原則,以應對不斷發展的轉基因技術。
其次,監管對象的范圍需要調整。轉基因動物技術發展迅速,研究范圍越來越廣,已經超出品種改良等單純的農業應用領域,生物反應器制藥和器官移植等方面的科研試驗比重越來越大。然而,相對于轉基因動物技術的快速發展,安全監管法制建設卻明顯滯后,仍主要是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的初步體系。其監管的主要對象是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對農業領域以外的應用研究沒有涉及,對安全監督的規定也非常有限,因此監管的范圍過于狹窄。其他方面的研究與試驗在一定程度上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只能參照《條例》和《辦法》進行規范,缺乏針對性,不利于對動物轉基因研究試驗進行有效監管。故而,需要調整監管范圍,規制盡可能多的風險。
再次,監督檢測技術需要統籌備案。《條例》和《辦法》側重于科研試驗單位的自我安全管理和安全評價,對安全管理的監督和安全評價的檢測技術標準未明確規定。動物轉基因技術不斷地推陳出新,轉基因途徑越來越多,分類越來越不明確,迫切需要加強對安全管理的監督,明確安全評鑒的檢測技術標準。然而,正因為轉基因技術途徑日益復雜化,監督主體和評價機構難以有效監督與評價。技術發展帶來的監督需求與技術發展帶來的監督難度形成一對基本矛盾,解決這一矛盾,需要在未來的安全監管規范中對安全管理的監督系統化,明確能夠檢測轉入基因的基本技術標準,要求超出基本標準范圍的科研試驗單位提供可檢測技術。由監管主體對報備的技術進行統籌分類規范管理,通過檢測技術管理將所有潛在風險掌握在可監測范圍。
最后,登記追溯管理需要制度規范。現有的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中并未規定對轉入基因、轉基因動物及其產品進行追溯管理,而追溯管理在國內外很多領域的安全管理中已經廣泛應用。對一種具有較大潛在風險又對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影響廣泛的技術的安全管理,應該符合社會制度運行一般規律的基本趨勢,建立科學有效的登記追溯管理制度,以便及時獲取對管理進行監督所需的信息。目前對轉基因動物登記追溯管理的研究已經存在,并且與網絡時代的特征相結合,趨向信息共享與公開,為安全管理的監督、應急預案啟動、責任追究、信息對稱及公眾參與奠定了基礎。然而,追溯管理融入科研試驗研究安全管理需要由法律制度予以確認,并落實成為一種規范。
2.已有法規中的不足
第一,存在諸多模糊性規定。受法律語言與立法時代背景中動物轉基因認知和技術水平的限制,《條例》與《辦法》關于科研試驗的規定中存在著諸多模糊性規定。例如,安全等級劃分中Ⅱ、Ⅲ、Ⅳ級所述的低度、中度、高度危險,即使結合有關安全等級的規定仍然非常抽象,具有極大的模糊性;農業部可以委托具備檢測條件和能力的機構進行技術檢測,但檢測能力的要求和標準卻并不明確,專職人員資質如何確定,檢測設備和手段參照的標準有無統一標準和最低要求,相應的檢測機構該具備怎樣的安全控制措施,等等均不清楚;確定安全等級的規定中存在很多“一定”、“一般”、“更嚴格”、“嚴重降低”等充滿不確定性的語言,又無細化的補充性規定;各環節的試驗年限按世代間隔周期確定,卻未明確世代數標準;安全證書審批中要求單位提出區域監控方案,雖涉及多種控制措施,卻并未規定控制措施的相應要求。這些模糊規則的存在既使得監管主體適用法律困難,相關標準和操作程序變成隱性規定,又使得科研試驗單位在安全管理中面對隱性規定無所適從,公眾對相關規定不能高效關注,妨礙管理監督類信息對稱。
第二,監管主體間缺乏協調規范。現有法律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范圍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農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研究單位的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負責本單位科研試驗的安全評價和管理工作。各個管理評價主體和監督主體相對確定,但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卻并未在法律規范中明確區分,主體責任中重管理輕監督;若試驗單位未申報而進行試驗,則什么部門負責對此進行安全監測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的隨機區分與應對既易成為隱性規定,也易成為監管疏漏的法律縫隙。雖然建立了部級聯席會議,但由于農業部在監管體系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其他部門的影響力有限,缺乏對農業部進行平衡與監督的力量。因此,在安全監管中不可避免地會導致農業部單方決斷,基于自身利益考量的監督管理措施有可能缺乏科學合理性。
第三,安全評價未能充分發揮作用。安全評價本身是服務于安全管理和決斷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能否繼續進行的,但因為現有安全評價管理規定的一些疏漏,安全評價并未充分發揮作用。《條例》規定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轉入下一階段應當向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法》規定申報前應該取得所在省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但卻沒有規定知會或獲批于縣級主管部門,使得縣級主管部門對動物轉基因試驗具體情況難以知情,相應監管也即難以到位;申報后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進行安全評價合格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轉入下一試驗階段或頒發安全證書,但合格的標準是什么,安全等級如何變化,法律規范并未給出明確規定;法律規定無法通過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險的安全等級為Ⅳ,但未明確等級Ⅳ是否合格,能否繼續試驗或者獲取安全證書。因此,安全評價僅是一種行為,一定程度上影響安全管理措施,在法律的明文規定中對相應的審批卻沒有實質性影響。
第四,分級管理標準需要細致化、嚴謹化。分級管理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但目前的規定和實施情況存在許多不足。首先,四個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劃分標準并不明確,缺少客觀判斷標準,容易因參與者差異得出不同的評價結論;其次,分級管理的安全評價因素中未涉及針對轉基因應用目的個性安全問題的預先分析,對基因操作安全性評價中轉基因技術特性的危險考察未涉及關鍵資料見《辦法》附錄Ⅱ“轉基因動物安全評價”第1章第2節第5點和第6點。,安全評價難以反映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的真實危險程度,不能為安全等級劃分提供全面而準確的參考依據;最后,盡管區分了安全等級,但Ⅱ、Ⅲ、Ⅳ等級在一些安全控制措施上并未有效區分,實際上造成了分級管理的無效用狀態。例如Ⅱ、Ⅲ等級都采取生物隔離措施,Ⅱ等級要求試驗地選在轉基因生物不會與有關生物雜交的地理區域,Ⅲ等級要求防止有關生物與試驗區內的轉基因生物雜交、轉化等,而實際上這兩項規定所要實現的生物安全狀態是一致的,沒有根本區別。而等級Ⅳ的安全控制措施則規定“除嚴格執行安全等級Ⅲ的控制措施外,對其試驗條件和設施以及試驗材料的處理應有更嚴格的要求”見《辦法》附錄Ⅳ“農業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安全控制措施”第2章第3節和第4節。,但具體嚴格到什么標準,更加嚴格的標準應該由誰制定,審批應該按什么標準進行,均未提及。更為矛盾的是等級Ⅲ控制措施中的修辭已是最高要求,造成等級Ⅳ的控制措施與等級Ⅲ沒有區別,分類沒有特別的意義。因此,分級管理還需要更加科學嚴謹的標準。
第五,監督檢查、應急管理、安全控制措施有待科學規范。現有法律采用以科研試驗單位為法律規制對象的法律邏輯,賦予試驗單位權利,要求其履行義務,試驗申報審批程序實行單位自行評價、自行技術審查,Ⅰ、Ⅱ等級實驗研究實行“自我批準”,科研試驗通過審批以后實行自我安全管理,表明單位自律是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的一個法律現狀見《辦法》第17條和第20條。。而《條例》明確規定的相應監督管理主體,《辦法》未以其為規范對象,未賦予其科研試驗中安全監督檢查的權利,也未規定其應盡的監管任務,甚至在監督管理與安全監控中,它們也只是接受相應報告的被動對象。監管主體存在,職責明確,卻僅側重被監管主體自律,這是法律體系內在矛盾的體現;應急管理在規范中則顯得過于簡單,《條例》規定主管部門有采取應急措施的職責,《辦法》卻沒有規定應急措施的具體內容,更沒有應急預案制度,《辦法》附錄Ⅳ要求對擴散區追蹤監測直至不存在危險,然而對存在什么危險、如何證明、誰來監督、有無最少期限均未做規定;盡管實驗室、試驗及操作安全控制措施規范相對完備,但仍有許多值得斟酌推敲的規定。例如,一些規定中用“消毒”一詞,卻要求達到防止轉基因生物殘存、逃逸與擴散的作用。要求基因操作時著工作服,但對于工作服材質、樣式、有什么特殊性要求、在實驗室試驗中能夠發揮什么作用等具體及一般性要求均未提及。操作間及材料轉移均要求有一定的設備,但是在操作規范中卻未明確設備、器皿在科研試驗中何時必須使用及發揮什么作用。因此,在監督檢查、應急管理、安全控制措施等方面還有待于進行更多的體系化的科學規范。
綜上所述,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的法律規范初具梗概,但規則中存在很多不足,又面臨著技術發展提出的許多新要求,法律應如何調整來應對國內外社會趨勢和各個階層的壓力,化解生物風險和社會風險,成為社會焦點―安全爭論―解決途徑的主題。
三、 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法律的進展趨勢
基于對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的現實需要,根據轉基因生物安全法律體系未來的發展趨勢,結合動物轉基因技術發展和轉基因動物應用中的安全風險,需要有針對性地對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法律制度進行完善。
(一) 確定監管原則
原則作為貫穿于未來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法律規范的基本準則,必須具有高度性與切實性,既有普遍指導性,又需密切與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相關聯。按照這一基本要求,結合國內外實踐與國際公約促進的國際趨勢,本文認為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法律的基本原則應該包括:(1)“審慎預防原則”。強調事前風險防范優位于任何補救措施,“凡有可能造成嚴重的或不可挽回的損害的地方,不能把缺乏充分的科學肯定性作為推遲采取防止環境退化的費用低廉的措施的理由”(《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在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方面,審慎預防原則在《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等國際性法律文件以及許多國家的轉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中獲得廣泛接受,成為各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中的首要原則。(2)“科學深入原則”。以科學嚴謹的態度,采用科學原理支撐的技術方法,逐個環節進行危險程度的安全評價,不斷積累數據和經驗,繼而層層遞進相互關聯地進行整體性安全分析,并以此進行安全管理及監督。科學深入是審慎預防原則下推動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良好進行的重要原則。(3)“分級分類監管原則”。分級監管指對轉基因動物科研試驗進行安全等級劃分,并對不同級別采取相適應的安全監管措施。雖然《辦法》實行分級評價,但并沒有規定明確、詳細的監管措施。分類監管指根據轉基因動物科研試驗的不同技術與不同應用領域采取不同要求的監管措施。基于轉基因動物生物反應器制藥和轉基因動物器官移植研究試驗的自身特性,亟須建立與此技術要求相適應的監管措施。分類監管原則可以使不同研究應用領域的監管措施有的放矢,更具有針對性,使動物轉基因研究試驗的監管制度更加科學合理。(4)“個案評價管理原則”。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中的受體動物和基因來源、載體、操作、功能及技術目的各不相同,必須有針對性地進行個案評價與管理才能真正發揮安全監管的基本作用。同時,因為“實質等同原則”對轉基因食品各種主要營養成分、主要抗營養物質、毒性物質及過敏性成分等物質的種類與含量進行分析測定,若結果與同類傳統食品無差異,則認為兩者具有實質等同性,不存在安全性問題;若無實質等同性,需逐條進行安全性評價。與“審慎預防原則”在邏輯上存在不可相容的矛盾,且與其他原則邏輯脈絡不同,不符合國際趨勢和公眾態度,可能遭遇貿易措施,妨礙相關產業的國內外市場布局,故而應該在我國監管原則中予以排除。
(二) 調整監管范圍
盡管目前農業領域的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在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但隨著轉基因生物技術的不斷發展,其他領域的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也正不斷凸現出來[16]245。因此,完善我國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法律,需要將生物制藥、疾病研究、器官移植、環境保護、景物觀賞、基因功能研究等多方面農業用途之外的應用領域納入監管范圍,同時依據不同用途調整對實驗室研究與試驗進行安全管理和監督的基本要求和標準。當然這種調整需要立法準備,而完善轉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是系統繁雜的工作,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僅是其中一小部分,在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立法活動中必須高度重視與轉基因生物安全法律監管制度體系的銜接與協調,秉持并發展轉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基本理念與原則。因此,需要制定動物轉基因的相關法規,或以現有農業法規和規章為基礎,順應國情需要和國際趨勢,將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擴展到一切應用領域,完善并強化監督主體履行職責的基本規范。
(三) 優化安全評價管理制度
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評價是對動物轉基因實驗室研究與試驗的危險性進行分析、評價與預測,量化危險性對人類社會與自然生態可能造成的損害程度,作為安全控制措施和審批應用的基本依據。動物屬于高級生命體,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暗藏著巨大的潛在風險,其安全評價至關重要,因此需要在已有安全評價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并有所突破。目前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標準模糊,需要針對技術特性,包含但不限于從目的基因、基因載體的安全性,轉基因插入序列、位點、序列拷貝數,插入基因副作用、非預期效應、新表達物質的毒敏性,獲取動物的健康狀況、營養成分、轉基因成分暴露水平,以及對人體健康、自然生態環境、野生物種不良影響等多個方面制定更加具體的客觀性劃分標準,減少主觀描述性用語。同時,根據分類管理的基本原則,有針對性地對不同應用領域實行標準化分類評價,并鼓勵科研試驗單位提供高于標準的個性化安全評價方案,反映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的真實危險程度,為安全等級劃分提供全面而準確的參考依據。當然,安全評價管理更需要程序上的完善,在風險防范、試驗和安全許可證審批上切實發揮作用,通過法律的制定與修改,明確細化安全評價結論的影響,充分發揮安全評價制度的功能,與協調監管體系相結合,以實現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在科學安全的基礎上穩步進行。
(四) 協調監管體系
隨著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的范圍調整,需要相應地調整或建立主體確定、職責明確并銜接良好配套的監管體系。該監管體系應該包括但不限于監管主體、監督檢查制度、登記追溯制度、安全控制措施體系和應急管理機制。
在監管主體體系建設上,可以向美國學習,通過規范性文件如《生物技術協調管理框架》(Coordinated Framework for Regulation of Biotechnology,1986)。將所有可能的監管部門進行梳理,明確職責及履行職責的條件和階段,規范監管主體職責銜接中的工作行為,使聯合工作行之有效的同時,為制定并實施超越目前僅重視技術研究和安全監管的全面的國家轉基因發展戰略布局奠定主體框架基礎。改變農業部門絕對主導的局面,優化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實現“分類對待、主次有序、有機協調、中央與地方分級監管”的基本模式。“分類對待”即根據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的不同應用領域來實現差異化監管;“主次有序”即根據不同研究領域,將主要監管權責賦予與之最相關的部門,而其他部門取得與其職責相匹配的職權;“有機協調”指主要監管部門與其他參與部門有效溝通,密切配合,充分發揮不同監管部門共同監管的合力作用;“中央與地方分級監管”指按照轉基因生物的不同安全等級,進行中央和地方的職責劃分。這一松中有緊的模式既能避免權力過于分散,又能防止權力高度集中,是保證動物轉基因安全監管科學高效的基礎之一。
建立實體內容與監管主體相一致又具有程序性內容的監督檢查制度,需要解決過度側重科研試驗單位自律與輕視主體監督職責履行的矛盾,既要將科研試驗單位作為義務主體履行其安全管理義務,也要將監督主體作為義務主體履行其監督檢查的義務。依據分級分類監管的基本原則,在各科研試驗單位進行自我管理的基礎上各級行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實行實地管轄原則,即只要科研試驗在本轄區進行或可能對轄區產生影響,科研試驗就需要經過省級部門批準、縣級政府接受,并知會可能受影響的其他轄區管理部門。監督規范中必須明確監督檢查的基礎條件、程序及檢查的技術、設備、措施等基本標準。省級管理部門對單位提供的監督檢測技術進行實質性驗證并建立數據庫,由中央管理部門進行全國統籌,利用網絡技術實時更新,并開放給各級行業監督部門使用,但各監督部門必須嚴格按程序規范使用技術,做好監督記錄和技術使用登記,以確保合理保護知識產權和技術應用安全。
歐盟通過法規指令確立了轉基因食品及飼料的可追溯制度,要求投放市場的轉基因產品或者轉基因生物必須滿足可追溯的條件,為其他采用過程監管原則的國家提供了安全監管與公眾參與的立法經驗。雖然可追溯制度更多用于產品安全管理,但在科研試驗階段針對可追溯性進行專門技術操作,能夠在產品上市時更有效地落實可追溯制度。因此,需要通過立法對動物轉基因可追溯技術予以確認,成為科研試驗單位在轉基因開發研究過程中必須履行的技術性義務之一。中國實行過程監管,更加需要從寬泛的角度在科研試驗階段為可追溯制度確立基礎,對轉基因動物、轉基因動物產品以及轉基因成分飼料喂養的動物等與轉基因技術相關的應用范圍的可追溯性操作在科研試驗階段進行翔實規定,而非一句帶過見《條例》第17條,《辦法》第8條及附錄Ⅱ“轉基因動物安全評價”第4章第7節。。需要由統一的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對動物轉基因技術與目的基因進行登記建檔,敦促科研試驗單位履行可追溯性技術任務,并將相應的轉基因動物納入溯源數據庫,通過網絡向社會公眾公開。
《辦法》附錄Ⅳ采用基本標準和操作程序相結合的分級管理安全控制措施為安全控制措施制度的形成、更新和完善確定了良好的體例,但作為未來法律分級管理的重要內容應該更加科學具體,細化安全級別劃分與安全控制措施的比例關系,重新厘定基本概念,提出不同安全等級的物理、化學、生物、規模等控制措施的最低要求等。然而,隨著監管范圍的調整,依據分類監管的基本原則,針對動物轉基因技術和轉基因動物應用,分類建立并更新安全控制措施才是完善動物轉基因安全控制措施制度的核心內容。分類管理的安全控制措施更具有針對性,能夠根據應用領域危險的特點和不確定因素有區別地設置安全控制措施,提高安全控制措施的效用性,增強安全管理風險預防的效果,也使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更有效地貼近技術本身,結論和預警具有更強的可靠性。
動物轉基因技術多種風險以及高等生命種群的不確定性因素等特點決定了動物轉基因技術的危害具有潛在性、突發性和不可逆性。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將會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由于試驗具有不可預測性,潛在風險發生的概率更大,更容易引起突發事件,因此必須建立科學有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未來的安全監管法律中的應急管理必須是一個活的機制,科研試驗單位和監管主體分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制定能夠對轉基因動物安全風險預警的應急預案,以防止損害發生及擴大。科研單位應向監管主體進行預案備案,接受監督檢查。同時,明確預案應急處置措施的基本標準和法定操作程序,規定違反標準和操作程序的肇事單位與監管主體的法律責任,以及對危害和損失的救濟預案,以督促和保障應急管理制度的實施。
(五) 規范法律語言,增強法律確定性
盡管語言模糊性是法規的天然缺陷,但并不意味給法律規制帶來的不確定性不可控制,因此,需要在承認法律語言不確定性無法徹底消除的認識下,盡可能通過經驗和手段規范法律語言,增強法律的確定性,用法律語言的嚴謹性無限趨近地化解轉基因技術認識的時代限制在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法律中的體現及其引起的不足。需要通過語言學規范法律語言運用,合理利用語境分析模糊的法律語言以確定含義,增強法律語言本身的確定性。至于無法從語言學層面消除的不確定性,則是因為語言不確定導致的適用不確定,需要借助法律實踐加以矯正。要用嚴格的法律文件審查篩查出未生效法律規范中的隱性規定并加以修正,用及時的司法解釋明晰適用中不明確的“一般”、“適當”、“嚴重”等模糊詞匯所體現的標準,當然,如果因為法律不確定性在試驗審批、公眾參與等方面引起可能的新型行政訴訟或公益訴訟,應該開放這一救濟通道,將法律規定的不確定轉化為司法的確定。
動物轉基因技術及其科研試驗方興未艾,且從社會發展、國際競爭等多重角度考慮,國家難以拒絕且需要繼續支持基礎技術研究,不斷積累科技實力。因此,完善動物轉基因科研試驗安全監管法律將是國家基于技術風險與收益綜合考慮的必然決策,也是完善轉基因生物技術安全管理法律的重要內容,更是預防意外和不正當試驗的必要法律門檻,從而使人們能夠容忍或接受日益趨新且不斷拓展應用范圍的轉基因技術走進商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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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化實驗室;管理;實驗室開放
中圖分類號:R-4;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049-(2016)10-0242-01
生物化學實驗是為了配合生物化學理論教學而開設的一門獨立的實驗課程。近年來,隨著生物學專業的增多,招生規模的擴大,生物化學實驗課程的學生人數也相應的增加,導致實驗室所承擔的教學任務也進一步加大。因此,如何在現有的條件下,不斷加強實驗室基礎設施的建設,科學地對實驗室進行管理,建立新的實驗教學體系,完善高效的實驗室運行管理機制,是每一個實驗管理人員和教學人員的責任。
一、科學管理和利用實驗室設備
生物化學實驗室中的儀器設備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登記在冊的,作為學校固定資產的儀器或設備,包括一些大型儀器例如紫外分光光度計、高速冷凍離心機、凝膠成像系統、大型培養箱等,以及一些大于200元的小型低值儀器,如電泳儀、恒溫水浴鍋、電子天平等,還有一些實驗室內的固定設備,如試驗臺、通風櫥、螺旋椅等。另一部分則是種類和數量眾多,低值易耗的儀器,如電爐、吹風機、臺秤、各種玻璃儀器等。為了保證生物化學實驗的順利進行,實驗管理人員在熟悉每一件儀器的性能和使用基礎上,建立了詳細的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對于每一個大型儀器,都建立了使用和維修檔案,無論是教師的科研實驗還是常規的學生實驗,對于大型儀器的使用都要有詳細的記錄,責任到人。一些利用率不高的儀器(如一學期只利用1-2次),管理人員定期對其進行檢修維護,并做好維護記錄,以保證在實驗時正常運轉。特別注意的是,這些大型精密儀器使用過后要及時清理上面的污物,檢查性能指標是否正常,由管理人員存放在干燥、通風、無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對于眾多低值易耗儀器的使用管理,則根據實驗計劃的要求,將一個實驗大組的學生(20-30人)分為十幾個的實驗小組(2-3人),為每一個實驗小組固定實驗臺的使用區域和儀器櫥,并配備一套儀器,學生在實驗前清點數量,并在儀器清單上簽字,實驗過程中,如出現儀器損壞,學生要在儀器損壞登記簿上登記,能修復的應及時維修,不能修復的按有關規定進行酌情賠償,并及時向管理人員申請補發,儀器的損壞程度與數量與實驗成績掛鉤,這種措施極大地延長了各種易碎的玻璃儀器的使用壽命,明顯降低了儀器的損壞數量,節約了實驗經費,同時也培養了學生認真負責、仔細操作的良好習慣。多年來通過這些措施的實施,效果良好,為提高生物化學實驗的教學質量提供了保證。
二、加強對實驗藥品的管理
生物化學實驗室藥品種類眾多,作為消耗品,如果不能科學合理的利用,會造成極大的浪費,也污染了環境。一般每學期開始前都要進行一次藥品采購,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管理人員要做出科學合理的采購數量,基本原則是根據實驗計劃,學生人數,準確的估算出各種藥品使用數量,再根據庫存藥品現有數量,從而確定所需藥品的采購數量。實驗室內大量的藥品在藥品櫥內的擺放上也應科學合理,基本原則是無機藥品和有機藥品分開擺放,固體藥品和液體藥品分開擺放,對于強腐蝕、易燃、易爆藥品都要單獨分開存放,劇毒性、麻醉性藥品要有專門的保險柜保存,并定期檢查,確保安全使用。許多貴重藥品還要低溫避光存放。為了使用安全,實驗人員取用時要征得管理人員的同意,并對使用目的、數量及廢料的處理措施等進行詳細登記,在未征得管理人員同意時,嚴禁將危險藥品帶出實驗室外。同一藥品櫥內的藥品也要分門別類的擺放,例如將硫酸鹽、氯化物、碳酸鹽、磷酸鹽等分別放在櫥內的不同區域,以方便實驗人員在準備實驗時取用,這樣大大縮短了工作人員的操作時間,提高了實驗效率。實驗員在準備實驗時,也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每一個實驗都要根據實驗要求和學生人數準確估算出各個試劑的配制數量,實驗結束后及時將試劑瓶清理干凈,并將每個實驗所需的試劑瓶有序的排放在同一個區域,以方便下一次的實驗。
三、健全和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確保實驗室安全的關鍵。在實驗教學中,管理人員應與實驗教學人員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并在整個教學過程中加強安全管理的監督,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實處。在學生初次進入實驗室時,就從國家的安全法規、實驗中所用儀器的安全操作,用電安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藥品的安全等方面,對學生進行一系列有關生物化學實驗的安全意識培訓,并教會他們一旦發生事故時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實驗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活動,如防火演練、安全逃生等,同時不斷學習有關專業理論知識,以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經常不斷的對實驗室進行防火、防盜、放災害事故等防范措施的落實。如在正常實驗教學過程中,要求學生一定要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實驗物品要擺放整齊,實驗中產生的廢物要指定地方,特別是用過的固體物品不要任意丟棄,更不能放入水槽內。實驗完畢要整理實驗桌,清潔用具,檢查儀器,并將儀器用具放在原處,損壞的要按規定報損、報廢或賠償。學生每次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管理人員都應對其進行安全檢查,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并督促學生加以改正。上述這些措施的實施,為實驗教學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環境,并為實驗室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四、對實驗室開放的管理
為了新時期教學改革的需要,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和綜合素質,提高學生設計實驗、動手實驗的能力,有效利用實驗室資源,提高實驗室的利用率,生物化學實驗室在一定的時間內對學生進行開放。一般由學生提出申請,確定實驗題目、需要的儀器、材料、完成實驗的時間,然后由指導教師提出意見,實驗管理人員根據學生人數和實驗內容,做好實驗儀器、實驗材料的準備工作,實驗藥品的配制和實驗操作均由學生自己完成,實驗過程中,指導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應不斷地參與對學生的指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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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年9月,我院加強護理學實驗教學中心的建設與管理,整合了實驗室的利用空間,創建了新的實驗教學模式與現代化教學手段裝備的實驗中心,同時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及課后開放,使實驗物品與儀器設備實現資源共享,功能多用,使用率高,避免了人力、財力、物力浪費,充分發揮了該實驗中心的綜合功能,提高了實驗教學質量。
關鍵詞 護理學;實驗中心;建設與管理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4.11.073
護理學是一門實踐性和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實驗室是培養學生實踐技能與創新能力的重要基地和支撐條件。護理實驗教學在護生技能培訓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而護理技能實驗室的環境、設備對技能訓練質量有著重要影響,是實驗教學培養護生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的重要環節[1]。為此,2012年我院全面規劃建設護理學實驗教學中心并配合開展相關的實驗教學改革與創新,取得了一些成效。現將方法報道如下。
1基礎設施建設
學院以確保教學、貼近臨床、開拓科研為總體原則,以充分發揮人、財、物等整體效益為宗旨,有效地優化資源配置并全面投入建設。改建后的中心面積由原來1280.5 m2擴建到1834.99 m2,各類儀器設備由原來485臺套增加到780臺套。改建后中心可同時容納8個班480名學生的護理實驗訓練與示教。一個具有“基礎技能訓練、綜合設計模擬訓練、創新型真實環境訓練”3種不同功能的現代化實驗中心已初具規模,即模擬病房試驗區、基礎護理技能試驗區和臨床護理技能試驗區等三大區域。基礎護理技能試驗區位于實驗中心負一層,由三間護理技能訓練室、物品準備間、氧氣裝置存放室及洗手間組成,是護生進行各項護理操作的主要場所。模擬病房試驗區位于實驗中心一層,由模擬護士站、治療室、院前急救訓練室、婦產科模擬病房、兒科模擬病房、模擬重癥監護室、模擬手術室及多媒體示教區組成。模擬病房建設兼顧臨床應用型儀器的匹配性和相似性,在模擬護士站、治療室、模擬病房中進行各專科臨床情境的學習,展示出從病人入院、在醫院接受治療、出院的完整護理工作過程并通過模擬護士工作站網絡模式進行醫囑處理。為了配合教學,每間模擬病房建立了中心供氧與呼叫系統,以增加學生的感性認識,縮短與臨床的距離,讓學生有一種在醫院的親切感。利用多媒體示教區,將過去在教室學完理論再到實驗室傳授技能操作的傳統教學模式,轉變為讓學生在做中學、學中做的理論實驗一體化教學模式。臨床護理技能試驗區位于實驗中心二層,由模擬社區病房、形體美學室、健康評估試驗區、康復護理試驗區、病案討論區及多媒體示教區組成。三層布局合理,多門實驗課程可以穿插使用同一實驗室,使實驗中心利用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2實驗中心規范管理
2.1改革實驗中心管理模式實驗中心建立院-科兩級管理,實行主任負責制,副主任由學院與附屬醫院護理教研室主任共同承擔,共同探討實踐教學模式改革,制訂實踐教學目標和培養方案,加大學院與醫院在師資力量、實驗設備、人才培養等方面資源共享。同時,實驗中心實驗技術人員由原來隸屬于各教研室的分散式管理轉變為集中式管理模式,保證了人、財、物資源整合,有效促進了綜合型、設計型、創新型,多層次、多模塊的實驗教學體系實施。
2.2制定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需要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作保障[2]。2012年初,學院出臺了《護理學實驗教學中心崗位職責》、《護理學實驗教學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護理學實驗中心設備運行登記冊》、《護理實驗室使用登記冊》、《實驗教師區域化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例會制,并將實驗室設備使用最大化和綜合實驗課程有效運行納入教研室主任管理指標中,使實驗中心管理逐步實現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
3實驗教學改革
3.1加強實驗課程的整合,培養具有臨床思維能力的高素質護理人才改變過去機械護理操作訓練教學模式,利用婦科模擬病房、兒科模擬病房、模擬重癥監護室等臨床仿真環境,使學生在模擬仿真環境下進行各項基礎護理操作訓練,并將《護士禮儀》等課程內容融入基礎護理教學中。醫囑處理系統與計算機實驗室網絡連接,全面滿足了我院護理專業學生計算機教學以及訓練、電子化專業考試、模擬護士工作站醫囑處理等多用途的需要,使教學更加貼近臨床、貼近病人。
3.2以精品課程建設為平臺,全面開放實驗中心為培養學生的科研能力和創新思維,實驗室對學生實行全面開放制度。實驗中心積極進行實驗教學方法與手段的改革,開設理論課和實驗課比例從以往的1∶1增加到目前的1∶1.6。開放實驗項目由原來20項增加到26項,增加了30%。在教學時間以外的任何時間學生可以預約到實驗中心進行訓練,通過開放實驗,每學年約400人次學生來實驗中心,這既能使學生提高實驗技能,又能使實驗中心儀器設備得到充分利用。
3.3全面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學院每年5月份開展在校生護理技能競賽,12月份舉辦本科實習生技能競賽。通過競賽,將臨床案例分析融入到比賽項目中,更能充分體現教育教學與臨床需求的緊密結合,對培養和提高護生的臨床思維能力和綜合評判能力起到了促進作用。
4實驗中心對外交流與協作
學院近幾年來注重對外交流與合作,先后與美國、馬來西亞、日本、香港等國家與地區進行學術交流。學院與國內昆明醫學院實驗中心、吉林醫科大學護理學院、青島第二衛生學校等多家院校保持學術交流聯系,互派教師參觀講學。疆內學院承擔了由新疆紅十字會、教育廳和民政局主辦,護理學院承辦的"應急救護培訓進校園"高校師資培訓工作,有來自12所高等院校的36名校醫接受了培訓,此項工作的開展充分發揮了自治區級護理學實驗中心的社會服務職能。此外,選派教師赴墨玉縣對臨床護士進行常用護理操作培訓,培訓人數達80人次。此舉措開展,提高了新疆邊遠地區衛生院護士臨床護理能力,解決因路途遙遠而致學習困難現狀,促進偏遠地區衛生事業發展。
5小結
為了滿足新時代對護理人才培養的需求,通過進行護理學實驗教學中心建設,我們更新了實驗教學環境與設備,完善了實驗基礎設施建設與實驗技術隊伍內涵建設,加強了實驗中心管理與實驗教學模式的改革,構建了對校內外開放服務與交流, 努力提高了護理實驗教學質量與護生的實踐能力,使學院通過實驗教學平臺為社會培養高素質應用性護理人才更具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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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在裝備管理中安全管理尤為重要。現根據從業經驗,結合裝備管理理論知識,深入闡述裝備安全管理的工作重點,然后總結出裝備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規范和完善辦法。
關鍵詞 :安全管理;風險評估;應急預案
0引言
安全工作作為“保底工程”,不是中心工作,但能影響全局[1]。各種裝備設施動用頻繁,裝備安全管理形勢十分嚴峻。裝備安全管理與裝備日常管理一樣,是裝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正確認識和把握裝備安全管理的特點規律,對指導裝備管理工作,提高整體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裝備安全管理的工作重點
裝備安全管理雖然是一項長期、艱巨而復雜的工作,但只要堅持科學管理,就會取得一定的效果[2]。裝備安全管理是有規律可循的,只要我們對預防裝備管理事故有個積極、科學的態度,按照客觀規律辦事,裝備安全管理是有保障的。
1.1裝備技術安全管理
裝備技術安全管理就是從技術的角度,在裝備使用、維修與保管過程中,加強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消除隱患,重點避免因技術知識缺乏、沒有技術規程而引發操作不當、蠻干、亂干,或者因技術設備不完善以及技術環境條件惡劣等原因引發各類裝備事故[3]。
裝備技術安全管理是裝備安全管理最主要的環節。在裝備管理實際工作中,因技術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遠遠大于其他因素引發的事故。因此,一方面,我們應下大力氣提高各級裝備管理人員自身技術技能,按照各種技術層面的操作規程和使用規定辦事;另一方面,要不斷加強和完善各種裝備的安全技術防護措施,提高裝備自身的安全性。
1.2裝備制度安全管理
裝備制度安全管理是通過建立健全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對裝備安全工作實施有效的指導、督促與監控,保證各項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從而確保裝備管理的安全。裝備制度安全管理是保證裝備安全管理扎實有效的重要手段。只有認識到位、組織到位、領導到位、教育到位,才能保證各項制度落實,才能有效避免裝備管理中人為事故的發生。
裝備技術安全管理重點在于裝備技術規程與技術設備的完善,側重于裝備方面;裝備制度安全管理重點在于人員重視與制度完善、落實,側重于裝備管理人員方面。二者相輔相成,技術安全管理是基礎,制度安全管理是手段,只有將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綜合實施,全面管理,才能達到裝備安全管理的目的。
2如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各種應急預案
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但隱患存在,就有發生事故的幾率。事故發生后,各種處置程序及手段都要靠應急預案予以明確。要制定實際管用的應急預案,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2.1風險辨識
主要通過試驗分析、測試檢測、日常使用等手段,根據專家評估或經驗總結,判斷和發現裝備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故障隱患及潛在威脅。即風險辨識主要是判斷會遇到什么風險以及風險發生后會產生什么后果。風險辨識是制定應急預案的出發點和依據,如果我們對風險的種類和后果都判斷不清,那么制定的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就值得商榷了。因此,只有風險辨識清晰,才能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目前,此項工作已引起大家高度關注,特別是依據使用經驗及常識發現各種故障隱患已在工作中廣泛開展,但是由于對部分裝備設施了解不足以及受專業理論水平限制,許多潛在風險無法發現。今后工作重點應是協同科研院所、設計生產廠家,對裝備設施進行梳理分析,提高風險辨識能力,同時系統、有效地登記、統計各種風險,建立相關檔案,為應急預案的制定明確方向。
2.2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目前安全工作的時髦用語,許多文件中都要求重大任務之前需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應是制定應急預案的基本依據。目前,各級對風險評估存在認識上的誤區,我們進行風險評估大都還停留在風險辨識的層次上,只是簡單分析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其實真正的風險評估最重要的內容是對風險的量化,對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后果嚴重性做出估計,即判斷風險具體有多大。舉例說明,風險大小可以簡單地用公式表示為:
R=P×C
式中,R為風險大小;P為發生風險的可能性;C為發生后果的嚴重性。
風險大小取決于風險可能性與嚴重性的乘積,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P可能性、C嚴重性兩者都不小,導致乘積R風險比較大,則表示為較為常見的重大事故,這是我們應急預案重點準備的項目。
(2)P可能性很小但C嚴重性非常大,導致乘積R風險比較大,則表示為小概率極端事故,也就是我們目前常說的極端情況下的特大災害,由于事故后果具有顛覆性或特別巨大,因此也是我們應急預案主要考慮的項目。
(3)P可能性很大但C嚴重性非常小,導致乘積R風險比較大,則表示為幾乎經常發生的小事故。由于其發生幾乎屬于常態化,也就失去了應急的意義,因此不是應急預案考慮的范圍。
(4)P可能性很小C嚴重性也很小,導致乘積R風險比較小,應急預案不予考慮。
由于許多數據統計不足或者統計的案例過少,用概率定量估計風險大小十分困難,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采用定性估計方法確定風險大小是比較可行的。今后可以在此方面投入部分人力,進一步深入研究,為應急預案制定確定范圍,為領導決策制定依據。
2.3風險處理
風險處理是實際行動的環節,我們制定的各種應急預案都是側重此方面的。
真正行之有效的、全面的應急預案應包括5方面內容:風險避免、風險控制、風險接受、風險轉移和事后調查研究。
(1)風險避免,即如何避免事故發生。一般針對可預見的、后果非常嚴重的事故,我們都要立足防范,目前的各種應急預案大都包含此方面內容,無需贅述。
(2)風險控制,即事故發生后如何控制影響范圍,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例如發生電氣火災后應立即斷電,防止人員觸電及火勢蔓延,滅火過程中防止窒息、中毒等,都屬于風險控制。但我們現有的應急預案此方面內容都過于簡單,大都只針對某些特定事故就事論事、進行處置,很少涉及事故引發的進一步的次生事故的響應及處理,這也與風險辨識不深不細有關。
(3)風險接受,即明確哪些低概率、后果輕的事故是可以接受的。在事故發生過程中,許多情況是出乎意料的,而且發展蔓延迅速,應急處置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突出重點進行處置。因此,應急預案還應明確處置的先后次序及優先等級,明確緊急情況下哪些事項不需處置,哪些損失是可以接受的。只有這樣,應急處置才能主次分明,現場指揮員才能思路清晰。
(4)風險轉移,即事故發生后,由于無法控制,危及重大要害部位或目標的安全,需要果斷采取必要措施轉移危害結果,也就我們常說的“丟卒保車”。何時開始“丟卒”,如何“丟卒”以及多個“卒”的丟棄次序都需要明確。例如長江中上游發生洪水,危及武漢等重要城市的安全,國家必然在上游設立多個泄洪區,什么水位開始疏散人口,什么時候開始泄洪,多個泄洪區的泄洪次序必然都有明確規定。風險轉移是“兩者權衡擇其輕”的結果,事故發生突然,且情況復雜,現場處置往往考慮不周,無法正確選擇處置手段。臨機處置只能是現場情況下較優的結果,很難是最優結果。而在制定應急預案時,可以詳細斟酌,仔細衡量,做出的決定肯定要比臨機處置做出的決定更周全,因此在應急預案中明確風險轉移的詳細處理過程,是非常必要的。
(5)事后調查研究。雖然不是風險處置的過程,但它可以積累資料,為今后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概率和后果嚴重性提供支撐。因此,有的應急預案當中還應涉及事故現場保護、事故調查處理程序等相關內容。
3結語
本文從技術管理和制度管理入手對裝備安全管理進行重點分析,結合分析評估理論公式,提出了應急預案的5個方面,并介紹了風險避免、風險控制、風險接受、風險轉移和事后調查研究的方法,對裝備安全管理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能夠解決裝備安全管理、使用中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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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譚蔚.壓力容器安全管理技術[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6.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國電集團)已走過十年的不平凡歷程,這既是加快轉型升級、實現科學發展的十年,也是安全生產管理不斷強化、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升的十年。多年來,國電集團堅持以人為本、遵循規律、依法治企、科技興企,認真研究把握電力生產、電力市場和煤炭市場規律,以星級發電企業創建活動為載體,瞄準一流,動態對標,開展安全、節能、環保、技術監督等專業評價,著力建設綜合經營型、節能環保型、安全和諧型發電企業,為建設一流綜合性電力集團奠定基礎。
以人為本、依法治企
安全是做好企業各項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沒有安全一切無從談起。多年來,國電集團牢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積極培育科學的安全理念,全面落實各級人員安全責任,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加快本質安全型企業建設,不斷鞏固平穩的安全生產局面。十年來,國電集團在機組容量和機組臺數均逐年大幅增加的情況下,安全生產實現年年大局平穩,98.5%的電廠實現了年度安全生產無事故,115家企業實現連續安全生產1000天以上。
安全工作貴在做細做實、重在遵章守紀、難在持之以恒。國電集團深入開展安全教育,培育干部員工增強“風險無時無處不在、任何風險皆可防范、一切事故均可避免”的安全意識,形成“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遵章守紀的自覺性不斷提高。
國電集團根據《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國電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等安全管理制度80多項,明確了各級職責和安全管理要求,規范了工作程序。組織各單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技術標準、企業內部改革發展情況、設備技術更新改造情況以及行業內外事故教訓等,及時修訂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國電集團健全了集團公司、分(子)公司和發電企業三級生產管理體系,明確了管理職責及權限,做到安全管理全方位覆蓋。堅持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每年組織專家對所屬企業進行安全性評價和復查,總結成績,查找問題,督導整改,持續改進,累計完成安全性評價153家、復查76家,夯實了安全基礎,設備可靠性大幅提升。在原電監會與中電聯組織的可靠性指標綜合考評中,12臺機組獲選金牌機組稱號。積極推廣NOSA五星綜合管理,制定安健環綜合管理系統工作導則,提升安健環綜合管理水平,12家企業達到NOSA四星和五星標準。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7家企業被評為一級企業。
遵循規律、標本兼治
節能減排是我們的基本國策,國電集團將此作為一項重要責任和不懈追求。多年來,國電集團堅持以節約資源能源、提高設備效率和污染物排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再利用為重點,通過技術進步和強化管理,持續提升經濟清潔生產水平。
十年來,國電集團完成發電量年均增長16.4%,供電煤耗年均下降5.5克/千瓦時,發電廠用電率年均下降0.18個百分點,累計為國家節約煤炭1456萬噸,單位電量二氧化硫排放績效由2002年的9.75克/千瓦時下降到2011年的2.14克/千瓦時,減排二氧化硫210萬噸,被國資委評為“十一五”中央企業節能減排優秀企業。在中電聯和中國能源化學工會主辦的全國30萬及以上火電機組能效對標中,公司累計有73臺機組獲選優勝機組。
結合電網和機組實際,研究制定火電機組運行優化導則,指導發電企業依據機組性能特點和負荷規律,組織編制運行優化細則,健全考核機制,抓好主力機組管控,不斷優化技術經濟指標。各發電企業積極開展節能培訓,提高運行人員節能意識和工作標準,針對煤種變化、負荷率低的情況,努力探索機組低負荷安全經濟運行方式,制定優化運行操作手冊、操作規程,通過試驗制定每臺機組滑壓運行曲線,提高經濟運行水平。堅持將環保設備設施納入主設備管理,加強脫硫設施運行維護,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合理控制燃煤硫分,加強檢查調整,實現達標排放。
堅持“應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強檢修管理,實行大修技改工程招標制、合同管理制、過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和修后效果評估制,嚴格工藝質量管理標準,推行標準化作業,提高設備檢修質量,控制檢修成本,提升檢修效益。結合工作實際,重點開展鍋爐、汽機、主要輔機、脫硫除塵設備檢修提效工作,設備可靠經濟清潔生產水平明顯提升。加強技術監督,開展技術監督評價,提升技術監督工作質量,為設備檢修和運行管理提供了技術支持。
積極應用先進成熟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加大設備技改力度,提升設備經濟環保性能。國電集團成立以來,累計投入資金273億元用于技術改造,完成了29臺30萬千瓦等級汽輪機通流改造,平均每臺機組降低煤耗17.61克/千瓦時;完成了232臺鍋爐等離子(微油)點火技術改造,火電機組單位耗油量由0.67克/千瓦時降至0.1克/千瓦時,累計為國家節約燃油14萬噸;累計投入環保技改資金110億元用于環保設施技改及提效改造,國電集團脫硫機組容量達8405萬千瓦,占全部火電機組容量的94.5%,比2002年提高了92.4個百分點。認真落實國家能源合同管理和脫硫特許經營政策,制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辦法》和《火電企業煙氣脫硫特許經營管理規定》,充分發揮專業公司的技術和資金優勢,加快推進節能減排改造,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容量2890萬千瓦。
效益優先、綜合經營
盈利是企業的本質要求,也是履行政治責任、經濟責任、社會責任的基礎。多年來,國電集團一直堅持效益優先原則,牢固樹立經營企業的理念,深入開展“雙學”活動,認真研究把握電力、熱力和煤炭等市場規律,實現增收增效、降本增效、挖潛增效,盈利能力明顯增強。
認真研究電力市場,及時掌握當地電力需求和電能交易信息,加強與當地政府和網省公司協調,特別是抓住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負荷高峰時期,積極開拓電力市場。組織水電站利用豐水季節科學調度水庫水位,充分利用水能資源多發電。積極參加大用戶直購電工作,增加企業收益。加強電熱價費管理,力保批復電價政策執行到位,確保電熱費足額回收。優化運行方式,千方百計增加效率高、低排放機組發電比例。積極開展大機組低負荷經濟運行方式研究,減少機組負荷變化對機組效率的影響。
燃料成本約占燃煤發電總成本的70%,是決定企業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認真研究把握電力市場、煤炭市場和運力市場規律,堅持重點合同與市場采購、國內采購與國外采購、自產與外購相結合,拓寬采購渠道,統籌協調運力,加強市場預測分析,防范經營風險,提高煤炭保障能力。堅持保供控價和商業經營相結合,建立燃料三級戰略儲備體系,利用煤炭需求的時間差和價格差,努力提升企業效益。科學開展配煤摻燒,組織制定《進一步做好配煤摻燒工作的指導意見》,完善煤炭接卸、堆放、摻配,輸煤、制粉、燃燒調整以及消防等涵蓋配煤摻燒全過程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根據煤質、負荷情況,試驗確定摻燒方案,努力降低燃料成本。
2009年以來,摻燒經濟煤種1.11億噸,節約燃料成本72億元。堅持過程控制與結果評價相結合,加強對采購決策、合同簽訂、進廠驗收、結算付款、煤場盤點等重點環節的管理與監督,控制燃料成本。
牢固樹立經營企業的理念,制定下發《關于加大資源綜合利用推進電廠經營轉型的指導意見》,因地制宜,拓寬市場,用市場機制優化配置企業內外資源,激活企業經營要素,提高綜合經營效益。在水資源利用方面,做到減量化、資源化、再利用,提高污水廢水綜合利用率,實現污水廢水零排放。在余熱和副產品利用上,通過深加工,提升蒸汽、熱水、灰渣、石膏等資源的利用價值和產品附加值,在有條件的單位進行機組供熱改造,開拓熱力市場,提高企業效益。對于關停電廠及有閑置擴建場地的單位,積極做好開發利用,盤活資產,增加收益。對于人員較多的發電企業,積極對外承攬設備檢修、運行維護業務。截至2012年9月底,粉煤灰和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率77%,爐渣綜合利用率71%,9家分子公司所屬企業綜合利用率達到100%。
研用結合、科技興企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有無核心技術是企業競爭實力強弱的體現。多年來,國電集團大力實施科技興企戰略,積極整合科技資源,持續優化創新環境,著力推進企業創新體系建設、重大關鍵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取得顯著成效。
積極順應經濟發展形勢要求,認真遵循科技工作規律,緊密結合企業實際,建立健全集團公司引導、分(子)公司協調、基層企業實施的科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堅持科技研發、成果推廣與產業化發展緊密結合,堅持服務企業發展與市場開拓并舉,注重發揮基層企業的主觀能動性,建立新能源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院等2個科研單位,組建節能、煙氣凈化、風力發電、自動控制等8個企業技術中心,著力提升研發能力和技術服務水平。
國電集團重視科技研發能力建設,堅持保障科研資金、配置先進設施、選用優秀科技人才,圍繞傳統能源產業升級和新能源產業發展,加快科技創新,科技研發水平顯著提升。承擔了國家863、97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重大產業技術開發專項等國家級科研項目29項,獲批建設風電設備及控制國家重點實驗室等6個國家級研發中心。加快企業科研基地建設,在龍源電力建設亞洲最大的潮汐發電實驗電站;在電科院建設全國最大的袋式除塵技術實驗室,擁有國內最大、最先進的雙試驗段環境風洞實驗室;在北侖電廠建成60/100萬千瓦火電機組仿真培訓基地,在蓬萊電廠建成雙尺度低氮燃燒技術工業試驗和示范基地;在科環集團建設了全國唯一的等離子點火實驗室、全國首個1.5MW全功率并網型風電機組實驗臺、全國首家煙氣脫硝氣動模型實驗室及濕法脫硫實驗室,為科研成果完善和快速轉化奠定基礎。
國電集團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項目為依托,圍繞企業發展技術瓶頸和行業共性、關鍵技術開展技術創新,為安全生產、節能減排、裝備升級、新能源發展提供了技術支撐。多年來,公司被授予科技進步獎173項,優秀合理化建議獎335項;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4項,省部級科技獎勵20項,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29項。新增軟件著作權55項,國家專利219項。公司被科技部、國資委、全國總工會命名為國家創新型企業。
繼承創新、管理強企
管理是企業永恒的主題,是做優做強企業的保證。多年來,國電集團深入開展星級發電企業創建活動,以此作為提升發電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載體、檢驗發電企業綜合管理素質的競賽平臺。堅持目標管理、過程控制、動態考評,用標準規范企業行為、用目標引導企業管理、用指標評價管理成果,選樹典型,塑造標桿企業,開展比學趕超,持續提升發電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增強綜合競爭能力。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結合企業年度目標要求,修訂完善星級企業考評標準,突出安全、節能、環保、效益等關鍵指標,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切實打好管理基礎,全面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開展星級企業創建活動以來,84家企業被評為四星級企業和五星級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