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經濟責任審計相關法律法規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內部審計是指預防、阻止被審計單位資產的流失損失,以保護被審計單位所有者權益。中學財務內部審計即為對中學資產的完整性、安全性、變動性和價值進行審計監督。現代審計工作標志為經濟效益審計,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形成過程開展審計,公平評價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績效,評價管理者的經營業績,實現經濟效益持續發展。中學是知識型人力資源不斷投資管理的循環投資過程,是人力資源不斷開發的過程,因此,中學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是審計投資經濟效益。
二、加強中學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的幾點措施
1、審計執法程序嚴格化
財務內部審計在法律上具有權威性、獨立性,具有法律意義,受到法律保障,強化中學財務內部審計必須加強法律法制建設,加強法律控制程度,規范經營管理秩序。中學財務內部審計工作在遵循《會計法》、《審計法》的前提下,發揮財務內部審計職能,維護中學財經秩序,建設中學管理廉政。在中學財務內部審計工作時要樹立審計權威,落實審計決定,堅決審計態度,嚴格審計執法,嚴查違法違紀現象,對于存在的問題依法處理,發揮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杜絕一切“人情+面子+權錢”交易,維護經濟秩序。嚴格審計執法也受到財務管理體制的限制,因此在對中學財務內部審計時還要改革管理體制,改革中學財務會計和中學內部審計之間的隸屬關系,保證中學計監控職能正常發揮,嚴格按照法制規范經營中學經濟活動,以獨立性的審計身份開展審計工作,打擊一切現象,維護經濟秩序,促進基礎教育健康發展。
2、確認好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的關系
在中學的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中,必須首先明確兩者的關系。一是對立關系,即中學財務會計工作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記錄中學的全部經濟活動;內部審計也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技術型的監督財務會計工作的經濟活動,目的是為了財務會計工作的有序進行,將其中的違法操作,進行批改,依法處置。中學的內部審計也是會計工作的一部分,全部財務管理內容之一,監督財務會計工作。二是統一關系。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重點在于給予被審計單位財務監督,即財務監督的主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析、評價、監督財務監督客體的一切財務活動。中學的財務監督則主要進行中學資金收支、資產負債等的監督工作。中學的內部審計則是審計單位獨立開展,依據審計計劃、審計程序、審計時間等,以時間為順序展開的具有系統性、連續性、全面性的監督,涉及到中學全部經濟活動,因此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是合二為一,難以分割的,可以有效控制中學的經濟管理活動,提高學校的經濟效益,促進學校科學有序的發展。
3、加強中學的責任審計
責任審計工作非常重要,其中中學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高效化,可以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管,不斷增強其廉潔自律。主席上任以來,所帶領的領導班子反腐倡廉力度不但加大,加強了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監管,倡導完善對領導干部的審計工作,在中學中同樣需要加強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首先健全中學資金收支管理制度,經濟業務及時做好收支入賬登記,監管好資金的支出,保證要有會計主管、主要領導的審核和批準,才能合法支出;其次,健全中學的內部控制制度,要將相關性差的工作內容、職務分開,不斷增強監督功能。在實行考核的時候注意將領導的考核指標計入其中,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重點開展資產價值、資金運作管理情況、領導任期內的各項目標和領導財政經濟紀律等內容,將審計只注重“事”的工作形式轉化為“事+人”的工作形式,嚴格落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得到發揮,做出客觀、科學的評價,公正評價領導經濟責任。
4、增強財務會計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財務會計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顯得非常重要,社會對其的要求更高,因此中學必須建立專業化的財務會計審計團隊,提高其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讓財務會計也能擔當起內部審計的重任。首先,不斷增強財務會計人員的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素養,增強其公正廉潔、忠于職守的政治態度,不斷掌握財經法規、政策等,能夠按照中學的發展規律和自身良好的政治素養積極參加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其次,增強財務會計業務能力,不斷熟悉財務辦公軟件,增強實踐經驗,職責明確,工作嚴謹,仔細分析、協調并調查工作,及時處理工作中的異常,并且逐步適應內部審計工作,最終促進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的進步。
5、增強中學管理層的財管意識
在新的教學體制下,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加大投入力度,重點是源頭預防腐敗,防止財產損失,增強財務管理的精確性。對于中學管理層的財管意識的提高是重中之重。管理者要摒棄財務管理只是后勤服務的意識,從而不斷增加科研投入資金,建立充足的重大資金物質保證機制,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也是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要整體了解學校的財務現狀,及時給予調整。及時掌握了解國家財政政策,積極轉變管理思想,不斷促進資金的合理使用。
三、結語
今年我局堅持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為審計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年初落實了全年的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要點和工作內容,使法制工作與審計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及時、準確落到實處。同時按照《審計機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的要求,我局明確了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的法制宣傳工作領導小組,法規科作為職能科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法制宣傳教育等日常工作,安排專職法制宣傳聯絡員,根據實際情況深入審計現場,宣講法律法規,解決法律問題,加強對審計人員學法執法情況的檢查監督。全局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形成了黨政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局干部共同參與的格局。
做好特約審計員工作和內審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按照《市特約審計員工作管理辦法》和我局制定的具體工作辦法,今年做好第四屆特約審計員的總結工作和新一屆特約審計員的聘用工作,繼續邀請特約審計員參與審計項目方案匯報會,項目的過程匯報會、隨訪被審計單位,進一步了解我局審計干部廉政勤政情況的有關情況,檢查審計干部依法行政行為,促進依法審計水平的提高。根據《審計署2008年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的要求和市內部審計協會有關的規定,我局在今年下半年舉辦了內審人員后續教育課程培訓班,對內部審計規范相關內容進行了重點培訓,組織區部門和單位內審負責人定期參加區內審人員例會,交流內審工作經驗,通過培訓進一步強化內審人員的業務知識。
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一是組織學習。為了更好地完成2012年全年的審計工作,組織全局干部參加了市局組織的集中業務培訓,學習了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范講解、經濟犯罪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講座、廉政教育等內容,重點學習了《市審計條例》。本局還修訂了本區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方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等4個審計工作方案并組織學習,邀請市審計局業務處室領導介紹市局優秀項目的審計經驗。二是組織全局干部撰寫審計論文。組織全局干部撰寫2012年審計經驗交流文章,積極上報我局績效審計開展的典型經驗,總結我區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典型經驗,撰寫《關于建立區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研究》上報市審計局審計科研課題。三是圍繞本區憲法宣傳周開展《審計法》的宣傳工作。我局通過加大對《市審計條例》的宣傳力度,把貫徹落實《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市審計條例》作為推進審計工作的重要機遇,加強審計監督,依法行政,為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一、審計執法主體的銜接
法律由誰來執行,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居于重要地位,確立執法主體及其權限是設定執法權的關鍵所在。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行政執法機關應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審計機關在財政違法行為處罰中的主體地位和權限,但審計機關仍要注意執法主體的法律授權。比如,《條例》基本取消了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罰款處罰,但《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了對私設會計賬簿,偽造、變造會計憑證等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3000元或5000元以上5萬元或10萬元以下的罰款。《條例》基于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則無此規定。對于此類違法行為,《會計法》賦予了財政機關的執法主體地位,審計機關能否直接作出處罰決定?回顧審計執法的,由于初期法律體系的不完善,出于對審計執法效率的考慮,一些地方審計機關在發現一些違法違紀時,有時會依據相關的財經法規直接處罰,而沒有考慮審計執法主體資格的獲得。這一點在新《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前關于稅款處罰的爭執中集中得到了說明。
行政主體合法是行政合法的首要,行政職權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管理活動的資格及其權能,因而行政職權必須基于法律的授予。再以審計為例,《商業銀行法》第八章中多處規定,對金融違法行為由人民銀行予以處罰。審計機關直接依據《商業銀行法》規定的罰款種類和幅度進行處罰,就是越權行為。在新形勢下,審計機關必須加強執法意識,在審計職權范圍內行使審計權力。《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賦予了審計機關公告、移送處理、檢查審計意見落實情況的執法主體資格,《條例》第三十條就體現了這一精神。
二、審計處罰的法律適用
如何正確適用各種不同的法律規范,維護法制的協調統一是提高審計質量的關鍵。在法律規范發生沖突時,《立法法》規定了正確適用法律規范的適用規則。比如,“同位價的法律規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權限范圍內實施”。但有時同位價的法律也會有不一致之處,比如同是國務院頒布的條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對拒絕、妨礙檢查的,可給予5萬元的罰款,但《條例》第二十一條對此類行為卻沒有賦予罰款權,那么針對這一行為,能否罰款?按照新法優于舊法的適用規則,根據立法環境的變化和立法精神,就不應處以罰款。這一規則同樣適用于《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該條規定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條例》卻無此規定,而只規定了處分權,這些不一致之處,在《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修訂過程中應該得到重視。
特別法優于一般法是法律沖突時的又一適用規則。比如《行政處罰法》作為一般法,規定了違法行為的處罰時效是2年,而《稅收征收管理法》對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罰時效規定為5年。因此,對審計發現的稅收違法行為追訴時效就是5年。再如,《行政處罰法》規定了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而《審計法》明確規定了審計程序,審計執法就不能適用簡易程序。由于《審計法》規定的各種時限過長,對一些緊急事項顯得有些繁瑣。針對無行政處罰,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的項目引入簡易程序值得考慮。
三、審計報告的法律銜接
審計報告及相關文書在現有法律法規體系內如何銜接也值得研究。比如,根據1999年中央兩辦關于責任審計的兩個暫行規定要求,審計機關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所在部門、單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應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意見,向同級人民政府提交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由于文件規定與《審計法》并無沖突,因此,對同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事項,審計機關既要依據《審計法》出具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又要向同級人民政府提交審計結果報告。審計署第6號令《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又以審計報告取代了審計意見書。
如何劃分幾種公文在內容和體式上的區別,也是一個實踐中難以把握的問題。依據《審計法》出具的審計意見書(或審計報告)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在內容加以改進,抄送有關部門完全可以作為責任界定的法律依據。更值得注意的是,審計項目如果與上級審計機關統一部署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項目相重合,那么,對同一個被審計單位,則要出具財務收支審計的審計意見書(或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又要出具領導干部任期(或離任)的審計意見書(或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其繁瑣更是降低了工作效率。因此,在規范性文件的制定過程中,也要注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
再如,在審計處罰過程中,審計機關以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代替了《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處罰告知程序。由于《行政處罰法》是一般法,《審計法》是特別法,這就涉及到新法優于舊法和特別法優于一般法兩條適用規則不一致時如何解決的。總體上說,審計行為并不與立法精神相違背。但在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上,似有不完善之處。比如復議權利是在其后的審計決定中告知的,沒有處罰前告知。審計報告對違法問題的公告,是否是一種比警告更嚴厲的處理處罰?是否應事前告知?被公告人如何享有行政、司法救濟權?這些在審計體系構建過程中也應該得到重視。
四、與原有處罰規定的銜接
在《條例》實施過程中,如何做好與同時廢止的《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之間的銜接也十分重要。其中要特別注意的一個重要的法規適用原則就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法律規范的溯及力是法律規范對它生效前所發生的事件和行為是否適用的問題。法律規范只能對其生效后的單位和個人的行為起規范作用,不能要求人們遵守還沒有制定的法律規范。一個單位和個人違反財政法規,其對后果的預測是根據當時的法律規范作出的。如果允許法律規范具有溯及性,人們就無法知道自己的哪些行為將要受到懲罰,也就沒有了行動的自由,社會活動也就無法正常運轉。法不溯及既往,《立法法》第八十四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但僅此還不夠,還要注意另一個重要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這是法律法規適用的慣例,比如《刑法》第十二條對此就有更加明確的規定。法不溯及既往和從舊兼從輕原則對于《條例》的正確實施十分重要。
在2005年審計工作中,審計機關查閱的一般是2004年或更早時期的賬目。從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出發,我們對2005年2月1日前發生的財政違法行為還不能完全放棄引用1987年《暫行規定》的相關條款。比如在對違法行為責任人的追究中,《條例》加大了處分的力度。如果《條例》關于對責任人處分的規定與《暫行規定》不一致,則只能是遵守“從舊兼從輕”的原則,依《暫行規定》或與《條例》相比中的較輕處分。再如罰款,《條例》基本沒有賦予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行政單位財政違法行為的罰款權,那么對于2005年2月1日前發生的財政違法行為,我們從“從舊兼從輕”的原則出發,就不能再適用《暫行規定》的條款,也就不能對行政單位進行罰款處罰。這樣處罰才更符合當前公共財政體制的實際,符合《條例》的立法精神。
由于《條例》在這方面的規定沒有《刑法》明確,因此這兩條原則尤其值得我們在法律法規的過渡期中加以注意,以免在行政訴訟中敗訴。
五、面對法律沖突時的選擇
縣委、政府的對審計工作一向高度重視,審計工作歷來都由縣長親自分管,2011年7月,政府為我局配總審計師1名,進入領導班子,目前我局科級領導職數6名,其中科級正職4名。
意見建議:1、應多配備精通審計業務的領導干部。
二、審計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
審計法及審計法實施條例頒布以來,我局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審計程序,規范審計行為,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審計質量和水平逐年提高。
意見建議:1.審計機關要認真行使審計法賦予的職權,保證獨立行使審計職能,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
三、審計隊伍建設情況
縣審計局現實有行政編制12名,工勤事業編制6名。內設人秘股、財政金融與行政事業審計股、農業環保與社會保障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審計信息中心6個股室,實有干部職工19名,其中黨員12名。年齡結構35歲以下2名,35至45歲5名,45歲以上12名。
意見和建議:審計干部特別是業務干部年齡偏大,應多招聘或選調業務干部,以充實和提高業務干部隊伍,優化業務干部的專業和年齡結構。
四、審計機關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情況
2012年以來,共實施審計項目438個,其中配合上級審計機關實施和上級審計機關指定的項目28個,地方黨委政府交辦審計項目14個,審計機關自行確定的項目396個。切實履行了審計的監督職能。
五、審計信息化建設情況
2012年我局建立了審計會商系統,每名干部都配備了臺式電腦和手提電腦,基本配備了其它有關的硬件設備,提高了審計人員計算機審計能力,
意見建議:
1.信息化基礎建設資金短缺。
2.對審計人員信息化的培訓仍需加強。
主要經驗做法
一、因地制宜,加大了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力度,充分發揮了“經濟衛士”的作用,為縣委、縣政府把好了資金關,當好了領導決策的參謀。
二、科學制定項目計劃,為審計需求服務。編制年度項目計劃之前,針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充分的社會調查,多方征求意見,突出審計工作重點。并結合省市審計項目計劃,科學編制本縣年度項目計劃。
三、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項主要工作任務,力求面、客觀、公正地評價領導干部履行任期經濟責任情況,引導和促進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履行經濟責任,并逐步將重心從離任審計轉向任中審計。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以界定被審計者個人經濟責任為審計目的。實行鄉鎮黨政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為了界定經濟責任,嚴格量化政績考核指標。這就要求我們在審計中必須突出被審計者個人的經濟關系主體地位,圍繞其個人的經濟責任進行認真地審查核實。審計經濟責任的項目計劃在受托前提下制定。《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規定:“根據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需要和黨委、人民政府的意見,由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向審計機關提出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的委托建議,審計機關依法實施審計”。即這類審計項目計劃的制定權不屬于審計機關,審計機關只是在接受“委托建議”后,依法實施審計。為使這項工作適時正常開展,審計機關應當在制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前,主動與地方黨委、政府以及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取得聯系,確保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與其他審計項目計劃同時落實制定到位,做到早計劃、早安排。同時,各地審計機關應向地方黨委、人大、政府多請示、多匯報,引起他們的重視與支持,爭取及早根據《暫行規定》的要求制定出具體的審計實施辦法,使這項工作正常化、制度化。審計機關在該項審計中行使經濟監督權。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常規審計不是同一層次上的監督,它在對“責任”的劃分上雖將對“事”的監督和對“人”的監督有機結合,歸根結底直接目的是為對“人”的有效監督提供服務,在這一過程中,審計機關仍然行使其經濟監督權。因此,我們在審計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暫行規定》辦事,對被審計者個人所在鄉鎮及其直屬部門、單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認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應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處理處罰決定;應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由紀檢部門處理;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切不可超越經濟監督職權范圍。
二、準確把握審計的主要內容
按照《暫行規定》的要求,鄉鎮主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一定要圍繞鄉鎮財政經濟領域內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審計,分清被審計者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與直接責任。審計的具體內容比較廣泛,有有形的,也有無形的,有直接的,也有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根據《審計法》、《暫行規定》以及有關法規規定和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搞好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著重把74握以下幾方面內容:預算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主要審查預算的編制是否科學、合規 ;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實行統一管理;預算內收支是否真實、合法、完整,有無虛報收入、虛列支出、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等問題,有無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者隱瞞收入等情況;財政、財務支出是否真實、合法,各項收入的款項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個人或其他單位長期占用公款現象;是否響應中央出臺的“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對財政支出效益的審計包括:分析財政支出結構是否合理;對重大支出項目和專項資金進行延伸審計,檢查有無損失浪費問題。稅收收入情況。延伸審計地稅部門組織的各項地方稅的入庫情況,重點審計第四季度的完稅憑證,并與收入臺賬相核對,檢查有無虛增稅收的問題。對國稅部門組織的中央稅收入庫情況進行調查,確定中央稅收入庫的真實底數。鄉鎮企業稅收、利潤、基建技改和私營企業稅收情況。此問題應安排鄉鎮自查自報,審計組在此基礎上進行抽查,以確定各項指標的真實性。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這里的“資產”特指鄉鎮財政所及鄉鎮政府機關會計核算的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實物、應收賬款及暫付款等債權、固定資產等。主要審查資產管理的內部控制情況,即資產是否有專人管理,管理程序是否合規;是否設立了資產明細賬,是否定期盤點,盤點是否賬實相符;資產購買后是否及時入庫;固定資產的興建是否按規定實施了招投標或政府采購程序,各項程序是否合法、合規;資產在轉讓、出售、報廢和損毀時的手續是否合規,有無使用效率低下、損失浪費嚴重等問題。政府債務的舉借、管理和使用情況。在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對負債進行抽查,摸清鄉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其他相關債務的規模、結構及變化情況。審查負債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無虛假負債,看增減變化情況。與此同時,還要注意對鄉鎮財政所是否為其他部門、單位提供借貸擔保進行審計調查,揭示是否因擔保而給鄉鎮財政帶來負債,并查明責任。農民負擔情況。依據上級文件規定,審查農民負擔是否合法合理,審計農民負擔的稅賦是否合規,有無多征、少征或亂開稅目等情況,所征稅款是否足額納入財政;有無亂加碼、亂集資、亂罰款和亂攤派等加重農民負擔的問題,以確定農民負擔的真實底數;是否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管制度。預算外資金及“三提留五統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理,有無擠占、平調、挪用等問題;審查各項資金的使用比例是否合法,有無損失浪費。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重要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重大投資項目決策情況。主要審計被審計者任職期間,鄉鎮重大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是否符合有關基建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項目運行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審計投資規模是否超過了資金籌措能力,有無盲目上項目,造成半拉子工程,使投資無法發揮經濟效益等,資金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專款專用,項目施工進度是否與預期相符,項目完工后是否及時辦理了竣工決算,并在此基礎2上,進一步明確相關鄉政黨政領導干部的投資決策責任。配發的公物管理、使用情況及其他需要審計的問題。先由鄉鎮和被審計者個人自查申報,審計組據此進行核對,以確定配發給被審計者個人的辦公物品有無丟失、損壞,是否辦理了移交手續。此外,還可審計其他需要審計的經濟方面的問題。
三、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技術方法
該同志在平時工作生活中努力加強個人的學習,學習《審計法》、《稅收征管法》等審計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努力掌握較全面的行業法規,提高自己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通過不斷學習實踐使自身的管理水平、決策水平、業務知識水平得到了迅速有效地提高。
二、嚴于律已,時刻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辦事
作為受黨多年培養的一名領導干部,該同志堅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用科學發展觀指導自己的工作,用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嚴格要求自己,牢固筑起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1、正確行使職權,做到公正無私,不以個人好惡劃杠子,不以私人利益定調子。
2、珍惜崗位名聲,做到廉潔從政,拒絕送禮、請吃者多起,更不存在受賄、貪污的情況。她也從不進高檔娛樂場所,從不在單位報銷應當個人支出的費用。
三、盡職盡責,切實抓好審計工作
建立健全了審計質量標準控制系統、考核指標、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和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審計質量管理體系,與機關年度考核制度相銜接,在增加壓力的同時,輔之以相應的激勵措施,盡可能地調動審計干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了審計質量。對班子每個成員,能以誠相待,信任支持他們大膽開展工作。
審計文明執法是加強審計機關自身改革,建設服務型、滿意型機關的客觀需要,是文明審計的具體表現。審計機關不僅自身是執法機關,它還要對其他執法機關進行監督。因此,審計機關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那么,審計機關如何才能做到文明執法呢?筆者現就審計執法中的“公開透明”、“以人為本”、“嚴格執法”和“執法為民”等幾個方面談一些看法。
(一)公開透明是審計文明執法的重要前提。審計機關是政府監督機構,它本身沒有自己的利益,它所涉及的只有人民的利益。因此,行使審計權利時就應該是透明的。審計執法透明了,人民的知情權才有保障,才能隨時觀察審計是不是在為實現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審計執法透明了,人民才會積極支持審計工作,才能為審計提供有價值的審計線索;審計執法透明了,審計人員在工作中才不敢懈怠,才能注重體察民情,順應民意,才能增強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和信心。
(二)以人為本是審計文明執法的重要保證。堅持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同樣也是審計文明執法的重要保證。要做到審計文明執法就必須打造一流的審計隊伍。在審計執法過程中,有些同志業務知識學習不夠,法律條文掌握不夠準確、審計執法存在隨意性,對同樣的違紀違規問題,量罰差別大,違反了審計的嚴肅性;有些同志辦理審計事項不認真、走過場,該深入現場核查的不深入核查、該深究的問題不深究,缺乏職業敏感意識。因此,必須重視對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認真組織學習《審計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此外,還要重視審計文化建設,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八不準”,營造良好的審計氛圍。要牢記總理對審計人員提出的四點希望,即“堅持原則、敢于碰硬;嚴謹細致、客觀公正;廉潔自律、甘于奉獻;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三)嚴格執法是審計文明執法的重要途徑。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是一個法治國家的軟肋,它影響了法律的嚴肅性,損壞了政府的形象,縱容了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嚴格執法就是堅決依法辦事,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它與文明執法相輔相成,不可或缺。通過文明執法實現嚴格執法,在嚴格執法中體現文明執法。審計文明執法并不是要求要減輕審計的查處力度或降低審計執法標準,它要求審計人員通過嚴謹有效的工作、親民務實的作風來化解執法矛盾,從而達到堅持審計執法標準和提高執法效能的目的。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只有堅持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才能排除外界的各種干擾,保證審計的客觀公正,樹立良好的審計形象。
(四)執法為民是審計文明執法的重要目標。為人民服務是人民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審計機關是人民政府的一個部門,因此,它必須牢固樹立審計就是服務,審計就是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執法理念。審計要關注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強對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及重點專項資金的審計;審計要關注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積極開展效益審計;審計要積極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對“三農”資金的審計;審計要關注對領導干部權利的制約與監督,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總之,審計機關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國家審計最根本的目標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立法層次低,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據。盡管《審計法》以及《審計法實施條例》對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作了規定,但是內容粗糙。例如:《審計法》第36條規定:審計機關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此處的“可以”的表述使得公開的責任義務成為存在自由裁量權的法律權利;《審計法》關于“審計機通報或者公布審計結果,應當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遵守國務院有關規定”這一條的理解,也許有許多審計結果并不屬于應當保密的范圍,但由于規定范圍并不具體明確,也會導致審計機關在公布審計結果方面有傾向性地選擇。
根據《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審計公告可以采取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絡等公共媒體方式和渠道我國政府審計公告。但縱觀從2003年至2011年的152號審計結果的公告,發現審計結果公告主要是通過各地方政府的審計網站,極少數利用電視網絡和雜志等媒介。并且絕大多數審計公告僅是通過文字與數字來描述,并未使用圖表或者表格等多重形式來呈現審計結果,這大大降低了審計報告對社會公眾的吸引力。
通過以上對我國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的現狀的分析,筆者為逐步完善我國的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提出幾點建議:
(一)逐步擴大審計結果公告的范圍
首先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審計署令第8號)》文件的規定,審計報告必須包括必要的審計范圍。其次,現在的審計結果公告主要以公布專項資金和政府財政預算公告為主。應隨著社會公眾對各種審計結果知情權的要求,以及國家審計工作目標重點的轉移,增加經濟責任審計和績效審計方面的審計結果公告的數量。
(二)建立事后反饋機制,加強責任追究制度
就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審計報告中透露的信息而言公布數量逐年增加,但是解決的問題所占比重不到10%,這一數據遠遠不能讓社會大眾滿意。我們應該健全審計長效機制,提高審計公告的效率,要明確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公告的區別。政府審計公告制度不能有效跟蹤整改情況,影響審計公告的權威性,弱化了審計結果公告的效果。繼續關注被審計單位對于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所進行的落實整改狀況,并及時通告廣大人民群眾。做好信息的反饋,有效地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關鍵詞:提高;企業;內部審計;問題;研究
1加強企業內部審計法規建設改善內部審計工作
必須加強內部審計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首先,應該制定更完備的法律條文,它還可以使內部審計報告在法律上具有法律約束力,通過法律保護內部審計部門的合法權益是至關重要的,這會明顯地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是開展內部審計相關工作的基礎,審計主管部門應該以《審計法》和《內部審計標準》和其他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現實內部審計業務制定內部審計執行細則,使內部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以有效地實施。同時,審計的獨立性應該按照憲法精神,建立內部審計系統的標準體系,保護審計的獨立性,使用法律規則定義內部審計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完善我國的內部審計制度可以促進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要學習國外好的內部審計方法,結合我國實踐,尋找一條合適的道路,發展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優化企業管理效率。
2建立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
企業現代化制度必須設立在完善的內控制度的基礎之上,企業想建立一個科學和一致性的內部控制系統,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應該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結構,提高自我調節和自我約束的能力,要注意對有形資產的控制,也要注意對人力資源信息等無形資產的控制。對內部控制功能和評價的獎勵和懲罰標準進行優化,進一步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對審計項目負責人擔任管理和指揮的職責要明確,其他人員分工負責要合理,遵守人為本的原則,提升內部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全面質量控制所要求的知識技能,相關管理人員還需要掌握和理解一些審計理論知識,增強質量控制的意識,從而愿意自覺遵守崗位質量管理體系。強化審計風險意識,審計風險預防對內部審計人員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風險意識相對薄弱,不僅要強化認識,也可以應用于審計方法,在審計過程中,可以根據審計對象風險的大小來分配審計資源,并且需要嚴格監管風險高的區域,通過內部審計的結果評價審計工作情況,分析最終的審計質量結果。
3加強審計工作獨立性和權威性
保證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這是內部審計部門的一個首要特點,也是保證客觀性的重要根據。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對內部審計部門應提出更高的要求,其權利和義務應受到其他部門監督;第二,審計沒有經濟效益指標考核。我們必須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有效地改變現行的監管體制,建立一種獨立性強的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妥善處理與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的關系,作為獨立的系統,保護企業內部審計在現有制度下實現最大監督職能。審計部門獨立性的許多方面是受到企業的管理要求決定。一般來說,董事會對直接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企業董事會是最高的經營決策機構和最高的行政領導,因此毫無疑問是權威的。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董事會或總經理,建立審計機關的權威和獨立性非常必要,而且還可以確保審計工作的正常秩序。
4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在日益復雜的商業環境中,需要越來越多的高素質審計人才,高質量、高水平的內部審計人才是內部審計工作的關鍵因素。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要求除了會計專業知識,也要有生產經營知識和管理技能,較強的應變能力和良好的心理抗壓能力,企業可以經過后續培訓,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強化績效審核,增強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增加審計人員的技能,學習相關的知識,如內部控制、財務會計、公司管理等,高度關注繼續教育,提升他們的工作能力。企業要面對投資者和相關利益集團的期望,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幫助企業實現目標和風險管理之間的平衡,而且要成為很好的合作伙伴。CEO和CFO應協調各部門的意見,全面了解業務流程,并使用最新的技術來開展審計工作,適應當前企業內部審計的快速發展,內部審計師應多樣化,需要不同的背景的專業人才,如會計、工程技術人員、計算機專家密切合作,提供更全面的內部審計。
5加強企業風險管理
隨著企業的發展,風險管理受到企業的關注。高效率的風險管理,有利于更好地管理企業所面對的風險,有利于企業實時選擇最優方案,減少企業虧損。內部審計應更好地整合到企業管理中,積極參與管理,提高企業管理的效率。內部審計通過測試內部控制系統,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做出判斷,可以根據系統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時和有關部門溝通,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鼓勵企業有效地控制成本,并最終改善企業的內部管理。內部審計應抓住當前有利時機,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審計工作的新思路,研究和探索新方法,更新觀念,打破陳舊的思維模式,逐漸擴展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對經濟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進行了深入調查。在市場風險和企業風險狀況下,使用計算機工具進行審計會提高工作準確性,降低勞動力和時間成本。
總之,內部審計是經過系統化和標準化方式,對企業內部進行監督,客觀、獨立的評估項目和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并幫助企業評估和改良風險管理,控制管理流程,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能力,加強企業的核心能力,協助企業實現目標,在企業經營中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企業內部審計將面對諸多的新困難,制度的完整性將與企業的效率直接相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