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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管理部門一般從養老保險基金當中提取2%—6%不等的管理費,管理成本過大,嚴重損害了參保者的切身利益。此外,部分部門對基金的管理不當,將基金投資于房地產等風險較高的領域,存在虧本甚至是巨額虧空的可能。管理與營運職能未得到分離也是基金使用效率較低的一個重要原因。盡管在理論和制度上,養老基金管理機構的行政管理職能與基金的營運職能是應該相分離的。但在實踐中,基金管理機構不僅負責基金的營運,還要從事行政事務的管理,為養老保險基金被違規擠占挪用、使用方向不明確等問題的出現提供了可能。
亟需引進市場機制和構建經營主體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是一個行政管理機構,其很難承擔養老保險基金根據市場運行規律以求保值增值的任務。一是缺乏基金管理投資運作方面的專業人員;二是缺乏責任與風險管理的經營主體導致責任和權力不對稱。所以,養老保險基金難以得到科學高效的管理,其經營風險也難以得到控制。
國外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國外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基本可劃分為3種:一是政府主導模式,即政府扮演主要角色,保費的征收、管理、發放等環節主要由政府部門直接負責,體現了養老保險的強制性和福利性,采取這種模式的國家較多。二是社會自治模式,基金由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種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獨立管理、自主經營,政府只履行監督職能,其代表是德國。三是市場主導模式,即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私營化管理,不納入政府的預決算。基金管理公司是市場主體,受益人與基金管理公司之間是經濟關系,但政府一方面對養老金實施嚴格的立法和監管,另一方面要承擔最終的風險和責任。
歸納總結各國養老金管理的實踐可以看出,養老金管理都是通過國家立法確定的,政府機構或社會機構按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管理、監督等職責。但并不存在一個固定的、不變的模式,每一種模式都有其適用條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探索和完善適合本國國情的模式才是最終的目的。國外養老基金的發展主要有以下趨勢:一是管理私有化,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集中性壟斷管理變為競爭性分散管理,并鼓勵社會機構參與養老保險管理。二是基金資本化,基金進入資本市場,可以使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可以對資本市場的穩定性、提高效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三是基金產業化,“老齡化”的持續將使養老基金產業化的蓬勃發展成為21世紀絕大多數國家的一個發展趨勢。
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對策建議
為規范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應在立足具體國情的基礎上,并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在具體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和完善規范。
(一)繼續強化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力度
養老基金運營與管理的首要原則是安全性,增強監督力度、完善監督機制是確保基金安全的重要保障。首先,要不斷完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時制定并建立一個包含基金監督實體法在內的法律體系,將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置,并把監管主體、費用收繳以及投資運營等行為明確下來。其次,要確保基金管理的透明化,從而逐漸實現基金的公開、公平、公正的運作原則,并可減少因信息不完整或不對稱甚至虛假信息所導致的風險。最后,要建立科學高效的基金管理結構體系。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相關機構、組織的職能,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和管理制度,并建立起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內部自查與外部監管相結合的基金管理結構。此外,還要吸取國外經驗,建立健全養老基金預警監督指標體系。
(二)拓展籌資渠道,促使投資多元化
養老基金的來源要從多個渠道來拓展,同時要加大對籌資的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的養老意識,以此來促進基金的征繳。實踐證明,多元化的投資較單一的投資更能有效地分散投資風險、確保基金安全,并能相應的提高投資收益率。此外,多元化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能夠促進我國從高儲蓄向儲蓄投資并重轉變,還有助于推動我國金融制度以及企業制度的深化改革。養老基金除在傳統領域中進行投資外,還要充分利用金融創新工具的作用,為投資提供更廣泛的選擇,在此基礎上按照專業化和市場化的原則搞好基金運作,以防范和抵御各種投資風險。
(三)提升基金管理的規范化水平
社會保險基金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穩定、可靠運行的基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內部控制手段的運用有利于社保目標的實現。本文著重分析養老保險機構如何將內部控制理論應用于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中。
關鍵詞:
養老保險基金;內部控制
近年來,我局高度重視內部控制管理,強化保險基金運用,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對于相關部門有積極的借鑒意義。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內部控制:
一、組織機構控制
(一)健全組織決策
強化組織領導,嚴格決策程序。針對社保基金運行中出現不同的情況,通過召開局長辦公、主任辦公會多次進行討論研究,對涉及的重大問題堅持領導集體研究決策,并結合實際,科學設置部門,明確科室職責,規范工作流程。我局社保中心內設征繳科、撥付科、基金管理科、稽核科和辦公室,同時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還設置基金監督科對社保中心基金進行監督。各業務科室明確職責,研究制定了十多項工作制度,針對每項業務工作制定了具體的業務流程,明確辦理程序。科學設置崗位,明確人員分工,堅持會計與出納分設,業務與財務分離,基金征收實行計劃與征收分離。在業務經辦中,明確上下級部門分工,實行鄉鎮保障中心收材料錄入系統,社保中心經辦人員初審、科室負責人復審、分管領導審批的制度,實行不相容職務分離,相互監督制約,通過健全層層審核制度嚴格程序,從源頭上杜絕違規操作。
(二)強化授權管理
對各項業務辦理均實行了嚴格的授權管理,通過授權實現放權,提高政府辦事效率,方便群眾辦事。社保中心通過完善養老保險管理制度,對征收基本養老保險、撥付轉移養老基金等各項業務全部實行授權管理,明確規定鄉鎮保障中心辦理業務范圍,社保中心科室人員辦理業務范圍,報送社保中心主要領導審核范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使的監督范圍。在授權管理過程中,體現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執行與監督相結合的原則。近年來,隨著申請社保人員逐年增多,社保中心審核材料逐年增多,2015年全年審核材料數量比2014年增加30%以上。
(三)強化人事管理,提高人員綜合素質,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在社保中心人員招錄中,根據崗位要求,科學設置招錄人員條件,新進人員一律實行公開招考。強化業務學習,通過邀請上級業務部門領導講,組織業務骨干交流等多種方式加強培訓,每月至少組織集中學習一次。注重業績考核,根據每個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進行季度和年度考核,每季度評選業務標兵,每年度召開表彰大會表彰優秀工作人員,在全局營造了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二、業務運行控制
(一)嚴格經辦程序,加強基金征繳
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流程要求,對各業務環節的經辦范圍、程序、要求和辦理時限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并定期對參保單位進行稽核。設置流程如下:鎮保障中心審核相關材料并錄入系統報社保中心征繳科;社保中心征繳科經審查后生成扣款明細報金融機構扣款;金融機構直接從參保人員指定賬戶扣款并將扣款成功明細反饋給征繳科由其核對;最后由基金管理科根據銀行回單和征繳科扣款回盤,核對一致后將扣款成功盤導入系統。整個征繳過程環環相扣,各個科室及經辦機構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充分體現出了內部控制相互制衡的原則,確保了養老金按時足額上解。
(二)健全支付程序,堅持實行“兩審制”
即支付材料先由業務人員初審,再由分管領導復審,確保退休信息錄入數據與退休審核審批資料一致。堅持本人到場,指紋資格認證,社保中心每年3月份對養老金領取人員進行領取資格確認。領取待遇的人員必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到各鎮保障中心或者社保中心辦理,通過本人指紋認證方式,避免冒領養老金的現象發生。對沒有及時認證的人員,暫停發放養老金,待確認后,再予以補發。
三、基金財務控制
(一)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加強基金收支管理
根據《社保基金財務制度》要求,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預算管理,按規定編制年度預算。養老保險基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和財政專戶管理的規定,單獨列賬,專款專用。社保基金全部納進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專戶中,依據要求對這些基金進行統一管理。社保中心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置收入戶、支出戶。收入戶、支出戶、財政專戶只能在同一銀行開設一個。參保人員的養老金由銀行從參保人員指定賬戶代扣存入收入戶,基金管理科月底將收入戶全部金額上繳財政專戶,收入戶清零。財政局每月按計劃將需要發放的養老金撥入社保基金支出戶,由銀行將待遇領取人員的養老金發到指定賬戶。
(二)建立對賬機制,加強社保基金財務對賬工作
建立完善社會保險基金對賬機制,從體制、機制上規范對賬行為。指定由出納負責核對支出戶銀行賬戶,由會計負責核對財政專戶銀行帳戶、核對業務實收實撥及業務計劃數,使銀行存款賬戶與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相符,財務數據與業務數據一致,做到賬賬、賬表、賬單相符。
(三)建立崗位責任制
根據工作需要建立了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規定了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崗位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使不相容的工作崗位相分離。會計負責管理財務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會計檔案資料保管等工作,出納負責轉賬支票的填開、日記賬的登記等工作,出納不得登記涉及收支、債權債務等會計業務。財務專用章由會計專人保管,財務人員私章由本人各自分別保管,領導印章由辦公室保管,杜絕一人保管全部財務印章。同時,社保中心制定了內部控制制度,并設立了稽核部門,配備了稽核人員。局機關設立了基金監督科,社保中心基金管理科每月將資產負債表和收支表報到基金監督科由其對各項業務進行定期檢查監督,強化了權力的制約和責任追究,規范了業務行為,提高了數據信息質量,確保養老基金的安全完整,杜絕了養老基金被貪污、截留、挪用等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
作者:劉莎 單位:青島市黃島區社會保障事業管理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1]財社字【1999】60號《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關鍵詞: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基金;基金管理
養老問題是任何一個社會、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回避的問題。自1984年我國在部分地區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試點以來,經過2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國企業養老保險建立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確立了國家、企業、個人多渠道籌資和基金實行部分積累的基本模式,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商業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保障方式。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逐步加劇,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越來越大。加強基金管理水平、切實做到保值增值,對緩解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保證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平穩運行有著重要的作用。筆者就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一點建議和對策。
一、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急于求成的制度轉軌帶來了超重的歷史債務。1995年國務院了《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標志著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從現收現付制開始向“統賬結合”的模式轉變。在轉制過程中,由于“老人”和“中人”的退休金權益并沒有以養老金的形式形成積累,于是就出現了“轉制成本”。由于統籌基金無法填補這一缺口,所以我們就采用了混賬管理的模式,統籌賬戶擠占個人賬戶資金,實行個人賬戶的空賬運行。
(二)基金征繳不力導致的新債務。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是養老保險制度運行的核心。但基金征繳不足已是不爭的事實,這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情況:
其一,基金征繳中的“打折征收”,導致了“新隱性債務”。目前,我國一些地方對社會養老保險繳費采取“優惠征收”、“打折征收”的辦法,加上我國在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等方面存在的“政策漏洞”,形成新參保人員“繳費少、受益多”的財務失衡狀態,“新隱性債務”正在大面積生成。
其二,社會保險費拖欠、拒繳嚴重,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率低,導致供款不足。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數據,2001年1月8日全國企業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千萬元以上的有20余家。國務院體改辦宏觀司2000年5月的相關數據顯示,當時全國累計發生企業欠繳養老金已達376億元。另外,參保不繳費的情況比較嚴重,有的省區高達20%,全國總計達800萬人。
(三)人口老齡化、高齡化趨勢,養老保險基金負擔系數提高。人口老齡化是全球問題。但我國由于人均壽命的延長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使得老齡化問題尤為嚴重,并呈現出以下兩個特點:即相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我國的老齡化速度是最快的;相對于發達國家而言,我國是在人均收入水平最低的條件下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所以,我國當前面臨的老齡化形勢最為嚴峻,其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平衡的沖擊也最為嚴重。
(四)提前退休帶來的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剪刀差。由于提前退休現象對養老保險基金具有少繳多支雙重侵蝕,所以成為當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危機的主要根源。
(五)基金投資管理不善,無法滿足養老保險基金剛性調節增長的需求。目前,我國的養老基金幾乎全部用于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受銀行存款利率不斷下調及國債期限結構的影響,基金收益甚微,保值增值困難。個人戶收益也不理想。以遼寧的試點為例,2002年底個人戶基金全年收益率只有2%,2003年通過協議存款等方式,個人戶基金年收益率提高到了2.45%,但都遠低于7%的平均工資增長率水平。在滾存結余基金的管理方面,也存在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的問題,擠占、挪用、虛報、冒領養老保險基金的情況比較嚴重。二、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建議及對策
(一)變當前的“統賬結合”制度為“統賬分離”制度。統賬結合模式下的混賬管理導致了空賬問題,空賬的惡性循環是本質上的現收現付,既有可能導致即期養老金待遇的擴張性支付,也無法應對老齡化危機,同時還會阻礙勞動力正常流動。因此,必須實行“統賬分離”制度,推行個人戶“實賬化”,并完善個人賬戶的有效管理,利用社會和市場的力量,提高個人賬戶的經濟效益,使個人賬戶資金能夠名副其實,能夠有效地化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金債務危機。統賬分離后統籌基金的資金支付缺口通過盤活國有資產(包括居民的福利住房)等方式籌集資金解決。
(二)加強基金征繳工作。一方面要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提高資金來源。擴大全社會參保范圍有利于籌措資金,而且還可以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穩定社會。因此,只要符合參保條件,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企業、集體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自由職業者等都應作為擴面的范圍和重點,做到應保盡保。在養老保險征繳方面,新經濟組織的職工要和國企職工一視同仁;另一方面要規范征繳基數,杜絕滲漏。目前,參保單位通過瞞報、漏報繳費工資基數逃費的情況比較嚴重,抽樣測算過程中發現,1999年繳費工資比1998年降低了5.7%(下降545元),而統計局統計的平均工資增長了11.6%。根據全國參保單位繳費工資與平均工資的統計比較,前者比后者也低了10個百分點。如果將參保單位繳費工資基數嚴格核實,至少可以使基金增收10%。
(三)盡快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建立方便合理的社會養老保險跨省區轉移機制。如果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全國統籌,統一管理,可以建立便于跨地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機制,工人不論轉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憑卡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則將根本解決因工人流動性而造成的社會保險關系難以轉接的問題。
【論文關鍵詞】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公共管理模式;私營管理模式
隨著世界范圍內人口老齡化的到來,各國的養老保險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尤其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因此對其的變革要求呼聲越來越多。為了更好地發揮養老保險的作用以及適應世界化潮流,我國現行的統賬結合,“混帳”管理方式也要求變革。本文通過對國際上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分析,以期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模式做出理性選擇提供建議。
1.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主要模式及其主要代表國家
1.1公共管理模式
該模式是指由政府通過立法的形式對因年老退出勞動領域而失去收人來源的人給予經濟補償并且由政府直接參與管理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從國際上看,公共管理模式又可細分為完全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與松散管理模式。
1.1.1完全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該模式是指中央政府通過強制手段,將參保人的部分收人以費或稅的方式集中到一家公共管理的中央基金,政府社保部門直接負責這部分資金的投資運營,從而實現對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該模式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國家建立一個專門的機構來代表國家管理養老保險,其他任何機構都不能參與。新加坡是采取這種模式的典型國家,它將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作全部交給中央公積金局來管理。
一是新加坡模式。20世紀50年代上半期。新加坡人民生活艱苦,老年人生活沒有保障,為了解決這些困難,新加坡政府選擇了完全由雇員和雇主承擔,政府無需負擔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即強制性儲蓄性社會保障制度。1955年7月,中央公積金制度通過立法而正式實施。新加坡政府的養老觀念是“政府不養老,企業不養老”,養老保險基金完全由雇員和雇主負擔,每個公積金會員都有一個個人帳戶,每月繳納的保險費存人個人帳戶。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均由中央公積金局直接控制。新加坡模式的優點是:統一管理基金有利于保障投資的安全性;富于群眾監督,有利于有效防止基金被挪用、占用等現象。弊端則表現為由于政府對基金實行集中管理,缺乏競爭機制,導致收益率過低。
二是日本模式。日本的養老保險主要由三部分組成:企業職工加人的養老保險;自營業者、農民、漁民、零散小企業職工加人的國民養老保險和公務員、公營企業等特殊行業職工加人的互助養老保險;雇員的無業配偶加人的國民基本養老保險。其中,前兩部分由厚生省社會保險廳管理,第三部分由各互助協會自行管理。三大養老保險體系的金融往來分別由厚生省保險特別會計、國家國民養老保險特別會計及各互助會計結算。厚生養老保險與國民養老保險通過厚生省主管的國家特別會計結算,將匯集的養老保險基金存放于大藏省資金運營部,成為財政融資的重要資金來源。日本的這種基本養老基金主要由政府部門管理運營,并納人國家財政投融資體系,其主要優點體現在:由于政府統一調配管理養老保險基金,可以使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保證,同時也有助于防止基金的分散流失;由于基金的運營計劃是由國會決議,可以防止基金被挪用、占用;統一管理基金使得基金投資與國家的產業政策緊密聯系起來,從而可以促進資本市場的完善乃至經濟發展。但該模式也并非完美,其最重要的缺點就是由于政府的干預過多,政府會根據不同階段的經濟發展情況來調整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益率,因此在此模式下難以獲得穩定的基金收益率。
1.1.2松散管理模式。該模式是指養老保險基金由政府和社會團體管理的模式,其重要特點就是由國家的專門機構負責養老保障的一般監督,由政府、雇主和雇員三方或雇主和雇員兩方組成一個委員會對養老保險基金實施具體監督,由公共的、少數私營的、公共私營合作的各類機構實施操作和服務,管理和監督分離,基金的收與支分離。如德國、法國、西班牙等一些歐盟國家采取的就是這種模式。
1.2私營管理模式
該模式是指將所有繳費交給政府認可的私營機構投資運營。這種模式一般用于職業年金或部分公共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現在國際上將該模式分為以下兩種:
1.2.1完全私有化模式。采取完全私有化模式的典型代表國家就是智利,強制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交由政府認可的私營機構運營管理。
智利1980年開始實行新的完全積累基金制度,推行養老個人負責制和基金運作市場化,強制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智利的《養老保險法》規定養老金的管理由私人機構實施,為此建立了專門的新組織——養老基金管理公司AFP。AFP是私營性質的股份制公司,股東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個人,但不能是官方機構。目前,智利全國由21家這樣的公司,它們分別由企業、貿易協會、工會、銀行持股,大股東均為商業銀行。
智利有關法律規定,每個職工每月都必須交納本人完稅后月工資的10%,存人所建立的個人資本積累帳戶,但可以根據個人的喜好自由選擇一家AFP來管理和投資自己的個人資本帳戶,其成員資格不會因為調動工作、失業或者退休而終止,國家對最低投資收益和保障擔保,要求最低收益達到全部養老基金平均收益率的50%。另外,AFP自身的資產與養老基金分開經營,養老基金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于公司;養老基金的投資收益完全歸于養老基金,不納稅,但AFP的經營活動要納稅。在1981-1995年智利的AFP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達13.5%,是國家管理制度下投資收益的5倍。
智利模式的優點有:由于有眾多的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參與投資管理,各公司為了其自身的生存,會以提供較高收益率來吸引顧客;由于眾多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的存在,有利于促進這些基金選擇良好的投資方向,各基金管理公司選擇不同的投資組合,有利于降低投資風險。缺點主要在于眾多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為了拉攏客戶,相關運作成本提升,增加了個人為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繳納的管理費用。
1.2.2部分私有化模式。采取該模式的代表國家之一就是哈薩克斯坦。哈薩克斯坦于1998年1月1日以法律的形式正式實施養老金的改革方案,從過去的現收現付制轉向個人積累性養老保險制度。國內成立了巧家養老基金AFP和7家養老基金資產管理公司AMC,統一由中央集中管理。養老基金負責管理其成員的個人帳戶,而資產管理公司則負責把積累的基金投資于各種證券,從而實現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巧家養老基金中有一家是國營養老基金,其余14家是私人養老基金。國家養老基金由哈薩克斯坦中央銀行直接托管,直接投資不需要經過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運營。職工可以在巧家養老基金中選擇一家加人,如果職工為決定參與哪一家的養老基金,則被自動劃人國家養老基金。另外,職工在加人任何一家養老基金后,可以在國家養老基金和私人養老基金中自由轉換。哈薩克斯坦新養老金制度改革以來,養老金整體收益率還是比較令人滿意的。養老金改革實施的第一年其收益率高達32.93%,以后幾年的收益率也呈現逐步上升之勢。
該模式的主要優點體現在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可以獲得較高的收益率,而且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了很好的保證,如國家養老基金的成立;同智利模式一樣,該模式在優化基金投資方向,促進資本市場完善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缺點則體現在各基金公司為吸引顧客加大宣傳營銷費用等而引起的管理成本增加。
1.3公共管理模式與私營管理模式的成本與收益比較
1.3.1成本比較。采取私營管理模式的國家由于諸多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存在,各公司為了吸引更多客戶,加大了宣傳和營銷費用,使營銷成本和管理費用增加,而且在這些國家,政府一般都會規定最低投資收益,并且對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監管,這樣也加大了投資管理成本。而在公共管理模式下,政府通過集中籌資基金,在投資管理中形成規模經濟效應,從而降低了投資管理成本。參保者只須將養老基金交由政府管理,無須自己尋找基金管理公司,這樣也相對增加了參保者的收人。
1.3.2收益比較。一般來看,私營管理模式獲得的收益率要高于公共管理模式。實行私營管理模式的國家,成立多家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投保者可以根據各公司的業績來選擇投保,這樣就使各家公司為了吸引客戶而提高投資收益。正是私營管理中存在的競爭使該模式獲得了高收益。
2.各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共同經驗
2.1為保證基金的安全性以及投資收益率,政府必須為自己正確定位
養老保險基金由于其保證人民最基本生活的特殊性,客觀上要求安全性居首要地位,但又由于基金屬于長期性基金,其保值增值也是各國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這就要求政府在其應該發揮作用的領域來對基金進行管理。例如在智利模式中,政府雖然不直接參與基金的投資運作,卻扮演著規則制定者和監督著的作用。智利政府為了規范養老基金管理的公司的運作專門成立了養老基金管理總監署,該機構完全獨立于政府,直接監控和協調養老基金的管理經營。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每月向總監署和全社會公布最近36個月的盈利狀況。總監署根據各養老基金歷史記錄,制定出最低收益標準。如果在一段時間內不能達標,則取消該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權。這一措施不僅能有效對基金管理公司實施監控,而且有助于保護廣大投保者投保后的收益不受損害。
2.2養老保險基金必須遵循法制化管理的原則
為使養老保險基金能夠規范運營,切實保證投保人的利益不受損害且逐步提高其福利水平,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法制化管理是勿庸置疑的。許多建立社會保障的國家相繼通過頒布相關法律確定了社會保障的法制地位。美國于1935年最先頒布了《社會保障法》,并設立社會保障署,由聯邦政府直接管理老年保險計劃。目前,《美國退休、遺屬、殘廢和老年健康保險》在美國社會保障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其開支數額占美國社會保障體系總開支約80%。有了法律的約束,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才會得到保障,基金的投資才會逐步規范,人民的收益、福利也才會依法得到保障。
2.3養老基金的投資運營富于群眾監督
沒有約束的權力是可怕的。社會保障基金也是如此,缺乏監督只會導致養老基金的分散流失以及被挪用、占用。在新加坡模式中,中央公積金局由政府、雇主、雇員和專家組成,其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作等過程均受到了嚴格的監督,這樣才不致于使養老保險基金無法正常發揮其作用。
2.4養老保險基金實行以市場化管理為主
政府管理旨在保證基金的安全性,但要保證基金的保值增值還是需要交給市場來做的。市場化管理的主要目標就是優化養老金配置。實行養老基金市場化運作,通過養老保險基金機構投向資本市場獲得較高回報率,不僅保證了基金的保值增值,加快了養老基金的積累,提高了人們的福利,而且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的完善。
3.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選擇
我國目前采取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是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帳戶基金相結合,實行混帳管理。隨著人口老齡化的提前到來,現行的養老基金管理模式急需變革。本文認為應將兩種不同性質的基金分開管理。
3.1將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分開管理的原因
3.1.1兩種基金功能不同,有必要將其分開管理。統籌基金的功能是收人再分配,注重的是公平;而個人帳戶基金則強調的是其保值增值,注重的是效率。作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一支柱的社會統籌基金是廣大職工養老的本錢,盡管對其的保值增值也是必要的,但必須以安全性為首要原則,硬性地將兩種基金混合管理,實際上就是以支定收和以收定支兩種不同的財務機制矛盾地混合在一起,如果產生了養老基金的缺口,則不能明顯地確定導致缺口地原因到底是由于統籌基金地缺口還是個人帳戶基金地缺口。
3.1.2兩種基金分開運作,有助于防止基金挪用等現象。我國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來,為廣大的老年人提供了較好的待遇,基本保證了他們的老年生活,但這卻是以不斷增長的養老基金缺口和挪用個人帳戶基金來填補統籌基金缺口來實現的。養老保險制度設立個人帳戶的初衷是為職工的未來養老進行預先積累和保值增值。但政府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卻挪用個人帳戶基金,出現了所謂的“空帳問題”。將兩種基金分開管理,對個人帳戶基金實行透明化管理,則能有效地避免個人帳戶基金被挪用,充分發揮其對國民儲蓄和經濟發展的作用。
3.1.3兩種基金對投資收益的要求不同,需將其分開管理。相比社會保險統籌基金來說,個人帳戶基金更加注重投資及其收益。在實際的投資運作中,采取公共管理模式通常由政府部門運營機構對基金進行投資,而這些機構多是非贏利性的,而且又以政府財政為后盾,這樣就導致它缺乏基金良好盈利水平的內在動力和外在動力。再者,以基金安全性為首要原則,政府通常也會對社保基金的投資對象進行嚴格的限制。但這并不是說個人帳戶基金投資的安全性就不重要,在個人帳戶基金上,政府應加強對其的監管,采取不同于統籌基金的投資管理模式。
3.2兩種基金管理模式的選擇
綜上所述,本文建議對兩種基金分開管理。
關鍵詞: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選擇
中圖分類號:F323.89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5-0091-02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是指對籌集和積累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運營的管理以及基金核算和監督等,它貫穿于社會保險動態與靜態管理的全過程。基金管理的目的是保證基金的安全與保值增值,它的管理內容一是基金收支管理,二是基金的投資和運營。目前,我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剛剛起步,尚缺乏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進行科學管理和運作的方法及手段。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必須改革現行的基金管理體制。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運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運營層次低
目前,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采取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的個人賬戶機制,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集中在縣級政府下設的機構管理運營,這使得絕大部分基金的管理運營集中在不具備相應基金管理人才、技術和投資主體的區縣一級。由于運營層次低,基金不能形成規模優勢,收益不高。而且基金存放在縣級,還存在著被地方政府挪用的風險。
(二)缺乏規范化管理
新農保基金的經辦管理體系不健全,信息管理系統開發滯后,缺乏專職農保工作人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及運用都不是按照嚴格的法制化程序執行的,而是根據地方政府的政策來執行,這就造成了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的監督。由于目前全國沒有統一的相關工作系統軟件,使得新農保基金從收繳、存儲、移交到保險金的審核、發放都得使用手工操作,經手人員多,手續龐雜,工作量大,誤差率較高。
(三)保值增值能力較弱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途徑主要是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盡管這兩種方式安全可靠,無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基金的損失,但其收益與國民經濟的增長率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只有當農民投保的回報率高于銀行儲蓄的利率時,他們才會積極投入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中去。針對我國當前農村金融體系發展狀況,選擇合理的基金管理模式對于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顯得尤為重要。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選擇
從國外情況看,目前流行的社會保險的基金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幾種:第一,政府直接管理。這種基金管理模式以日本為代表,其優點在于便于政府統一規劃和管理,缺點在于難以獲得較高的回報以及存在政府挪用的風險。第二,基金會管理。這種基金管理模式以澳大利亞為代表,其特點是個人賬戶的出資人就是基金會的會員,對基金運作擁有一定的建議權,便于民主管理和監督,缺點在于決策權力過于分散。 第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這種基金管理模式以智利為代表,其特點表現為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和較高的效率,投資者可在競爭中得到較高的回報和良好的服務。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選擇,既要借鑒國外經驗,又必須符合我國的現有國情。根據我國國情,新農保基金不宜采取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以基金管理公司形式管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比較符合我國的實際。在進行基金管理體制改革時,我們可以借鑒“智利模式”的成功經驗,以省為單位建立行政或經濟區域性基金管理公司,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管理。這些基金公司作為金融法人進入金融市場,自主經營,自擔風險,可以直接或以委托的形式運作基金,提高基金運營效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與其它金融機構不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不以盈利為目的,投資運營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返還給農民,用于農民的養老需求。為此,國家應給予其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和項目優先選擇、破產優先償還等保護性措施,以保證其在市場“競爭”中的有利地位,體現國家對農民養老的責任和義務。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模式選擇
(一)投資方式
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傳統的投資方式包括銀行存款和國家債券投資。銀行存款投資優點是安全可靠,無風險;缺點是當同期銀行存款利率低于物價上漲指數時,基金面臨貶值,因而這是一種保守的投資方式。為保證基金投資的安全,應規定基金用于儲蓄存款的一定比例,但不把它作為基金投資的一種主要方式。國家債券投資是一種比較穩妥的養老保險運營方式,在國外常常以立法的形式規定社保基金投資于公債的比例,主要原因是國債信譽好,風險小,易于變現。
除了上述傳統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方式外,在有效規避風險的前提下還可以嘗試進行以下投資。
1.投資不動產。這種投資方式是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經辦機構把社會養老基金用于購買或建造房地產。不動產投資在經濟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可以保證有較高的收益率,但由于其投資回收期較長,占用資金量很大,流動性差不易變現,因而不利于養老保險基金的隨時支付,同時受國家經濟形勢的影響有一定的風險性,但可以避免高通貨膨脹率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不利影響。
2.投資境外市場。這種投資方式一是可以擴大養老金的投資范圍,調整其資產結構,促使養老金投資多元化;二是可以根據投資組合理論,當不同資產收益的相關性較弱時,將這些資產納入一個投資組合,可在保持平均收益不變的情況下,降低投資風險。
3.投資實業。是指基金經辦機構通過自主將基金用于興辦經濟實體,或通過參股的方式參與到企業經營活動,這是一種直接的、風險型的投資。這種投資可以獲得較高的收益報酬率,基金直接進入生產流通領域,需要進行專門評估降低投資風險以保障基金投資的安全性。可以選擇一些相對來說風險小、周期短、效益顯著的領域進行實業投資,在短期內獲得較高利潤并收回本金。
4.發放委托貸款。在我國禁止銀行以外的機構直接發放貸款,經辦機構可以通過銀行機構發放委托貸款,從而獲取一定的收益。對發放的貸款的對象和用途,在風險可控的情況可以根據當地情況自主選擇。
5.投資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我國正處于國民經濟高速發展的時期,尤其是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急需大量資金,這也為養老保險基金開拓了一條新的投資渠道。
(二)投資組合模式
發達國家的養老基金通過投資運營取得的較好收益和實現了基金的保值增值與其投資組合的下述特點是分不開的:一是加大股票在投資組合中占有的比例;二是堅持多元化投資與分散化投資相結合的原則。對于我國來說,基金投資組合的發展方向是拓寬投資渠道,實現多元化投資,同時允許農村社保基金進入資本市場。在我國的農村社保基金投資組合中,既要包括國債、銀行存款等穩定的品種,也要包括股票、基金、政府或公司債券等高風險高收益的品種。由于各類投資項目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各異,因此進行合理的投資組合有利于規避風險,提高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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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management of the new type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fund
ZHANG Qian
(Fina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college,Harbin commerce university,Harbin 150028,China)
[關鍵詞]智利模式;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險基金;基金管理
1 “智利模式”簡介
智利模式的基本內容,是以個人資本為基礎,實行完全的個人賬戶制,將個人工資總額的10%存入個人賬戶并進行積累,并且交由私營機構投資管理,最終個人賬戶中積累的儲蓄及增值收益作為個人養老金的資金來源。
1.1 養老基金的籌集方面
智利實施的是政府立法和監控,民營機構具體操作,個人賬戶強制儲蓄,政府承擔最終風險。保險費完全由個人負擔,雇主不承擔繳費義務。雇員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月工資的10%),繳費金額全部記入養老金的個人賬戶。
1.2 養老金的管理和運營方面
智利的基本做法是,由多個競爭性的私營養老基金管理公司(afps)來負責個人賬戶養老金資金的管理并進行市場化的投資運作,利用投資回報收益使養老基金升值。
1.3 養老基金投資監管方面
智利政府采取嚴格的數量監管模式。同時,為了保證養老基金的安全,政府成立養老金管理公司總監署(safp)來管理各公司的運營狀況。
2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基金管理狀況
目前我國的農村養老方式主要依靠家庭養老,同時輔助于“五保”制度。從全國各地試點的新辦法與傳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實施方案比較來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原則明確、模式統一,新制度已經較原有監管制度有了顯著的有效性和先進性。但是,它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管理不夠規范、監管缺失、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單一、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方面。
3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3.1 養老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造成基金流失
養老保險基金、待業保險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挪作他用;國務院也多次明文規定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3.2 預籌積累為特征的儲蓄型保險制度導致養老基金互濟性差
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經濟予以適當補助,投保對象平等享受集體補助;與城鎮養老保險相比,最大的區別在于其并不具有互濟性。
3.3 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單一,保值增值能力差
個人賬戶基金的投資收益率將直接影響到個人未來養老金的給付,影響到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積累制養老金制度下形成的巨額個人賬戶養老基金將面臨巨大的通貨膨脹風險和經濟增長風險。
4 “智利模式”給我們的啟示
4.1 政府在投資運作中的作用發生轉變
在公共養老保障體系中,政府由直接包辦養老基金投資運作轉為由專門的投資管理機構負責基金的投資運作。政府職能轉向投資運作的監督和管理,養老基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資管理適當分離。這是一個基本經驗。
4.2 不同類型養老保險基金應該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個人賬戶基金屬于基本養老保險范疇,應該實行政府機構管理模式。但應該與統籌賬戶基金的管理完全分開,以有效避免個人賬戶資金被統籌基金挪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由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理事會統一負責籌集的,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進行管理。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可以建立獨立的補充養老基金會。
北京市1996年度企業城鎮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決算工作于1996年12月1日開始。為作好此次決算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為保證北京市1996年度企業城鎮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決算工作的順利進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下發《1996年度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支決算表》(以下簡稱《決算表》)及附表,同時下發填報說明及指標解釋,各參統單位要嚴格按填報說明及指標解釋填報《決算表》。
二、我市從1996年開始,對養老保險基金實行零點決算制度,即以財務核算年度為基金決算年度,相應的統計口徑為上年的12月月報至當年11月月報數據。鑒于1995年12月月報數已進入1995年決算,因此1996年的基金決算期為1996年1月至11月,1996年12月的月報數據將進入1997年決算。
三、為便于新老決算年度的銜接,按季報表的單位1996年第四季度的報表提前一個月上報,即12月5日前向上級社保機構報送1996年第四季度的報表(表中只含10、11月兩月的數據,12月份的數據與1997年1、2月的數據做為1997年第一季度的報表數據,以此類推)。
四、凡在1996年中隸屬關系發生變化的企業,以統籌報表隸屬關系實際發生變化之月為界分別填報匯總,即隸屬關系變化前部分,仍報原主管部門,并由原主管部門匯總;其后部分報現主管部門,由現主管部門匯總。
五、根據京勞險發〔1996〕233號文件規定,軍隊企業從1996年1月起,企業繳費比例由工資總額的19%下調到16%,已按19%多提部分在決算中調整。
六、各區縣、局總公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除報《決算表》外,同時報送軟盤。
七、《決算表》由參加本市統籌的基層企業于1997年1月1日前報主管部門;區縣、局總公司按企業所有制性質分別匯總后一式兩份于1997年2月1日前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八、各類報表必須字跡清晰,不得涂改。表頭、表尾必須填報齊全。
關鍵詞: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改革對策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01-0098-02
人口老齡化時期下,對于每一個國家而言,社會保障的建設都是一個不容小覷的問題。我國隨著改革的進一步發展,養老保險問題開始成為人們爭相討論的焦點。當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在管理模式上仍存在許多問題,如何認清這些存在的問題與糾正改進,并進一步探討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在管理上的改革策略,使之得到良好的發展,成為了我國現階段發展的一個重任。
一、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理論分析
(一)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策略的選擇原則
1.安全有效原則。一個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部分是社會保險,而社會保險中最為重要的險種即為養老保險。隨著世界各國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斷上升,人口老齡化的問題越來越突出,老年人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儼然已經成為全球范圍內急需解決的任務。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模式遵循的原則應從基金受益人的情況出發,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受益人都是抵抗風險能力弱,急需穩定的養老基金的退休老年人。從而,應當將安全放在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上的第一位,這樣才能保證養老基金不會發生貶值、挪用、流失等問題。此外,因人口老齡化的問題,養老保險基金所承受的資金壓力也較為集中,僅僅“安全”尚且不夠,還需遵循“有效”的原則,才能實現養老基金的增值目標。“有效”與“安全”這兩個原則不僅不互相矛盾,還是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上不可分割的一體,它們是養老基金管理過程中必備的核心工作,是在選擇養老基金管理模式之時必須遵循的原則。
2.公開透明的原則。“資金”一詞,即將許多零散的資金合集起來,采用大規模的資金模式效應集合投資,基金持有者一起共享收益,一起承擔風險。養老保險基金從眾多勞動者手里籌資起來,也用于保障眾多勞動者的根本養老需求,從廣義基金的特點上說,養老保險基金也是公共基金的一種。盡管養老保險基金本身具有一定的社會性,確切而言是一項社會性公共基金,但同樣也需要空開透明的原則。而“公開透明”原則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基金繳費者有權利了解自己所繳的運作情況,這是一種知情權,并對基金管理上有監督權;二是基金管理中的各種情況,諸如基金的投資與收支等情況,社會保險相關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地向參保人公開。這樣才能保證養老保險基金在管理過程中的透明性,才能不出現因過程雜亂不清而帶來的問題。
3.政資分開原則。養老保險基金政資不分的現狀,在研究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模式上,一定要認清并且徹底改變。盡管,養老保險基金本身是社會保障的一部分,但養老保險基金所承擔的資金壓力巨大,并且巨額的資金帶來許多誘惑。所以,養老保險基金在管理上應當與行政管理分開,即養老保險行政管理部門不能干涉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這也是認真落實好安全有效原則的一項措施。以往養老保險基金之所以時常被挪用、流失,與政資不分的弊端有著極大的關聯。在決定重大事宜之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不應聽行政部門的相關指令。因為,養老保險基金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在管理上也應當合法獨立的。在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研究不斷推進下,我國許多省份逐漸嚴格遵循政資分開的原則,從而養老保險基金在管理上逐步走上了正軌。但是,還有許多地方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仍政資不分,仍受行政部門管轄,這種不規范的管理方式,今后必定給養老保險基金的運作帶來一定的隱患。
(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選擇的理論依據
1.公共選擇理論。誕生于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公共選擇理論,其可定義為經濟研究領域上的非市場決策,抑或簡單的定義為政治學上的經濟學。公共選擇理論在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它能在行政部門與市場中靈活地為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邊界提供了理論依據。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運行中,更趨于利用市場機制,這已經是一種被認可的公共選擇。實際上,市場機制下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收益往往比行政部門經營的養老保險基金的實際投資收益高,這促使養老保險基金在管理模式上走向了新的發展道路。行政部門與市場是養老保險制度的兩個重要主體,在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發展下,行政部門與市場的位置在養老保險制度中被不斷地調整,而在不斷的調整中,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也被不斷的調整。如果,全權由行政部門管理養老保險制度,那么,市場所進行的交易與生產必定被排斥,從而造成許多弊端。當然,如果分開而論,沒有萬能的行政干預,也沒有完美的市場機制,應當在不斷權衡中,建立一種相結合的有效機制。
2.產權理論與公司治理理論。產權理論與公司治理理論存在著邏輯鏈條的關系,因產權可分解的性質,現代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有了理論依據,為了實現高效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及保證利益者的利益,必須建立一個完備的治理結構。而公司治理理論認為,建立完備的公司治理機制,才能有效的保證投資者與利益者的權益。在產權理論與公司治理理論中,養老保險基金是一種混合物。從產權的角度出發,養老保險基金包含著公共物品權與私人財產權,它是人們建立起來的權利經濟關系,包含著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使用權、所有權。但從”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上看,個人賬戶基金與統籌賬戶基金的”五權“都分離。那么,就存在委托與的關系,因此將公司治理結構理論引入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模式中,對于建立互相制衡的制度體系起著有利作用,也利于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運行過程的有效性與安全性。
二、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發展現狀
(一)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現狀
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2001年12月,交通銀行和中國銀行被確定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托管銀行,其后三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會與北美信托銀行、花旗銀行簽署了境外投資全球托管協議。隨著全國社保基金的不斷發展,于2007年,中國工商銀行被確定為境內第三家托管銀行。而基金投資方面,嘉實、華夏、長盛、鵬華、南方、博時等六家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末被確認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在投資運作工程中,以“通過委托投資組合實現個股投資、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新股配售、以信托投資方式投資于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三種方式為投資運營方式。時下,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速,使得我國社會保障方面面臨著更加嚴峻的負擔。而今,中國養老保險基金一個不能忽視的現狀是“嚴管制,怠監督”。許多地方的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不容樂觀,而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的部分累積制模式也存在許多不足。
(二)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1.收支不均,欠費嚴重。近年來,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都有較大的增幅,但仍出現赤字。我國養老保險結余多數在少數發達地區,其他地區并不如人意,全國許多企業出現嚴重拖欠養老金的現象,加之管理不善、投資渠道單一、養老金保值增值不力,部分累計的目的完全達不到。
2.管理混亂,監管角色模糊。時下,地方社保相關部門作為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與管理者,但在監管上卻充當著一個模棱兩可的角色。從而,養老保險費在收繳、管理、資金運用、基金發放等程序上雜亂無章,政資不分現象更令保險金的獨立無從談起。
3.缺乏承擔責任與經營主體。當前,我國各個地區只設立一個社會保險行政管理機構,基金管理的相關專業人員缺少,養老保險基金的經營主體也缺少,加之行政管理部門存在權利與責任不掛鉤的現象,導致養老保險基金增值保值的任務很難實現。
三、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改革對策
(一)棄“統賬結合”用“統賬分離”
我國社會保險制度采用的統賬結合模式存在著空賬的問題,導致在人口老齡化加速的問題上難以應對。從而,管理策略上,應當廢除統賬結合的制度,采用統賬分離的管理模式。如此,在社會與市場經濟的力量下,個人賬戶得到完善的管理,資金支付缺口的問題也得到相應的解決。
(二)提高基金征繳工作管理水平
當前,擴大養老保險基金的參保范圍利于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保證,更利于社會的和諧發展。不論獨資、外資、私企、國企、自由職業者,如果符合參保條件,都應當征繳養老金。提高養老金征繳工作的管理水平,是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策略上的一個新方向。
(三)基金多元化投資
實踐證明,多元化投資可分散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收益。在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上,建議采取多元化的投資模式。如此一來,投資的主體增多,投資渠道增多,投資對象增多。從而,不僅可以提高效益,還能使資金得到更廣泛的應用,這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管理起到一定的推進作用。
四、結語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問題也愈加突出,而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在管理模式上需要進一步去探討。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上涉及較廣,它與法制建設、市場建設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都存在著密切的關系。充分協調政府行政部門與市場的關系,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建立起獨立的養老保險資金監管機構,并與其他相關制度不斷地相結合,不斷地加以改進,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在管理模式上才會有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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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國人口發展中的基本特點是人口基數大,且新增人口多、人口素質偏低,除此之外我國人口現狀特點還具有人口老齡化快、分布不均、男女比例失衡等,其中最受現階段我國社會發展關注的應該是人口老齡化速度增快。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保障體系在這期間不斷的完善,同樣這也是我國小康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在企業改革以及營改增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對企業進行減負,同時也為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建立與管理提供足夠的空間,讓每一名企業員工在為企業創造價值的同時能得到更完善的保障。
一、企業養老金管理現狀
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為企業現代化進程帶來極大的動力,同時也對企業的規范程度進行有效的提升。員工作為企業發展中的主要動力與骨干,企業內部對員工人身基本保障是否高效對員工整體的工作效率與熱情都產生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再加上我國人口在發展中所具有的人口基數大、分布不均等特點,因此在對我國民生建設時養老保險基金的科學性、普遍性對其都會產生不利的影響[1]。從另一個方面來說,我國國土占地面積較廣,在經濟發展上出現不平衡的狀況,其直接影響的是各個地方對養老保險的制度的指定與執行,使其存在較大的區域性差異,不利于國家的統一管理,進而及其容易引發廣大民眾的不滿,引發許多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對企業的綜合測評帶去影響。在企業發展的方向來說,一些企業之所以會出現延遲繳納養老保險基金,是因為企業員工對于自身的基本保障意識過于薄弱、企業經營的不穩定等。首先,在企業中大多數員工對于自身的保障意識都十分淡薄,在員工與企業對于薪資的溝通中過于重視薪資的高低,而忽視了對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繳納的具體的要求,進而使得企業在與員工的雇傭關系中掌握了主動權,使員工變得被動。其次,一些企業的建立目的是在短時間內進行圈錢的行為,其中的短時間多則兩三年,少則幾個月。因此這種企業中為保證企業自身的利益而減少企業成本的支出,進而選擇各種借口來延遲或者是避免繳納養老保險金,等待經濟收益的目標達成后就直接解散公司或者是進行裁員,以節省人工成本,直接導致員工的整體利益受到損害。
二、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面臨的問題
(一)欠繳數額較高
對今年我國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金數據進行詳細的分析發現,企業對養老保險金延遲繳納的問題十分的嚴重,盡管在現階段相關部門逐漸重視企業的這種拖欠行為,并履行相應的一屋子進行催促企業進行繳納。還有一些企業在發展中因為企業經濟效益出現問題,從而導致不能按時按量的對養老保險金進行繳納,少數的企業是存在繳納養老保險金的能力,但由于企業員工對自身保障的忽視與意識的缺乏,從而導致企業想抽取更多的效益,進而選擇逃避繳納養老保險金,使得造成巨額的養老保險費用未繳納。
(二)挪用養老保險基金
從對我國與養老保險相關的新聞信息分析發現,養老保險相關管理機人員非法挪用保險金的現象也十分常見。出現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基金不合法借出、工作人員利用資金“差西墻補東墻”等等。以上的問題在我國養老保險政策實行以來屢見不鮮,在根本上也難以對此類問題進行解決。其中對于資金的挪用,在一定的時間內偌未歸還到賬,那么在賬本的記錄上就成為壞賬,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整個機構的運營[2]。
(三)漏繳養老保險基金
根據調查的數據分析發現,在參保的企業中少數存在養老保險金額繳不實或者是漏、逃交養老保險的情況。因為在企業為員工進行養老保險繳納時是根據企業員工工資的總額為一個基數,進而再按照國家繳納養老保險的規定,根據一定的比例對單位養老保險繳納金額進行科學的實際計算,所以企業實際養老保險繳納的總金額與企業繳納費用的基數直接掛鉤。國家為解決企業漏繳納養老保險的情況,作出如下規定:社會保險辦理機構一每年一次的頻率對企業實際員工人數進行檢查,但在實際社會保險辦理機構的工作中,其流程如下:先由企業向養老保險部門進行實際的申報,再經過養老保險辦理機構的相關部門進行核實通過后確定企業的申報數據。在企業地養老保險進行申報的過程中或多或少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以及一些不確定因素的限制,因而其審核的工作并不會過于嚴格,這種情況最終導致的是企業對繳納基數申報的減少,進而出現漏繳納養老保險的狀況。
三、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措施
(一)促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健全
對于養老保險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與健全要根據專業的知識出發,其中要實現對養老保險的法制化、嚴格化、規范化管理需要做到以下幾點要求:第一,在對相關法律制定的過程中,其管理人員可以將《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優化構建為《社會保險費征收管法》,進而實現基金改稅收模式[3]。第二,對現階段中已經存有的養老保險金進行合理的征收、管理以及對其所存在的不適宜的征收金額進行改革,使得之后的養老保險金的管理成為一個較為整體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中要使各個部門之間進行相互制約,對不同部門履行的義務以及遵循的法律或者是承擔的責任進行明確,以保證養老保險基金在征收以及管理過程中的安全性。
(二)加強征收管理,繳納以前欠款
對于拖欠養老保險金的企業,相關的部門要及時的去催促企業對拖欠的金額進行繳清,進而確保在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金中的公平性。因此,我國需要設立一個專門對企業情況進行檢查的機構,以杜絕企業虛報、漏交情況的發生。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對于資金出現周轉不靈的企業可以給予一定的額補繳期限,而超過這個期限還不進行補繳那么正對這些企業可以運用銀行的職能直接對企業資金進行扣繳,強制完成。
(三)大力宣傳,增強企業員工對養老保險意識
企業員工參與養老保險不僅僅是其身為一名企業員工應該享受到的權利,同樣還是應該盡到的義務。在相關部門進行實際工作的過程中,對于企業養老保險意識的增強可以通過基本的宣傳進行實現,讓企業在其中意識到不履行繳納養老保險義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通過各種方式都要讓企業提高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意識。而對于員工養老保險意識的提升,在進行普及懸窗的過程中始終強調養老保險是與企業員工自身利益所掛鉤,不能忽略自身的合法利益,將自身意識中的“要你保”轉變為“我要保”。
結束語
綜上所述,本文對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的措施進行粗略的分析,其中對解決措施的分析理論停留在表面上。在實際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對于所展現出的各種各樣問題需要企業聯合相關機構以及個人共同努力進行解決,在實際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加大對民生的關注,使得國家改善民生措施落實到實處。
參考文獻:
[1]孫志強.淺談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J].現代經濟信息,2017,(12):107.
[2]劉新穎.芻議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J].現代營銷,2016,(12):108.
[3]李小冬.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問題探討[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2,(3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