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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稅收;優惠政策
一、我國高新技術產業概況
科技水平是一國綜合國力的體現。在知識經濟時代,科技進步對經濟發展的貢獻越來越大,以高新科技為主導的新科技革命已經成為增強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關鍵性因素。
根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開發研究院1999年度的《國際競爭力的報告》,我國的科技競爭力在46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25位。這一排位基本反映了我國科技競爭力的現狀,影響我國科技實力的主要因素包括:
R&D經費投入不足 ;科技成果產業化程度低;高新技術產業化程度低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少、規模小,總體上還處在起步階段;企業還沒有真正成為推動技術進步的主要力量。
二、我國現行科技稅收優惠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科技稅收優惠政策指一國為促進科技進步、提高科技水平而在研究與開發、新設備投入、科技產品銷售、科技人員所得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特別稅收措施的綜合。根據中關村科技園區政策匯編和其他一些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對我國現行科技稅收優惠政策歸納如下:
我國現行科技稅收優惠政策共有9類37項,包括: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政策、鼓勵研究開發投入的政策、鼓勵投資的稅收政策、鼓勵技術設備更新改造及技術引進的稅收政策、鼓勵發展科技服務的稅收政策、鼓勵科研人員從事技術創新科技產業化的稅收政策和支持科技體制改革的稅收政策等。
這些措施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刺激了企業進行科技投入的積極性。但就目前來看,沒有形成一系列多角度、多渠道的優惠政策。結合以上收集、整理的資料和在中關村科技園區工作經驗體會,對我國現行科技稅收優惠政策存在的問題進行歸納:
第一,優惠形式比較單一,各種優惠手段缺乏有機的結合與協調。目前以稅率優惠、稅額的定期減免為主,而在固定資產的折舊、風險投資的獲利回收、產學研結合、專利技術的受讓支出等方面沒有相應的優惠措施。同時由于稅率的大幅減讓及免稅,導致國家財政收入大量流失,定期的減免稅行為導致企業的短期行為,一旦優惠期滿就出局,并沒有實現國家的初衷。
第二,稅收優惠對象選擇上不盡科學。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是按照“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沿海經濟開發區―西部地區―內地一般區域”遞減的稅收優惠政策格局,形成了不同層次的稅收優惠,使東部經濟發達地區享受了較高的稅收優惠,從積極意義上看,促進了東部地區經濟高速發展,實現了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政策目標,增強了國家實力。從負面影響看,則導致地區經濟發展更加不平衡,加劇了東西部地區的貧富差距。
第三,我國流轉稅體制方面也存著不利于鼓勵企業科技進步的因素。由于我國是世界上僅有的實施“生產型”增值稅的兩個國家之一(中國與印尼),增值稅的進項稅額中不得抵扣購進的固定資產價款,這對于資本有機構成較高的高科技企業而言,是一部分額外的稅負,相當于多付了一筆“投資稅”,從而影響了企業科技投入和技術改造的進行。生產型的增值稅致使折舊性資產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使進行創新的企業在本來資金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更加雪上加霜。
三、完善我國現行科技稅收優惠政策的建議
第一,運用稅收優惠鼓勵科技投入
企業科技投入不足已成為影響我國科技發展的重要因素。高新技術投入高、風險大、預期收益率低是科技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此外,缺乏風險投資也是一條重要原因。
(1)運用稅收優惠鼓勵企業加大科技投入、降低開發風險,提高收益率。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可實行以下優惠措施。①實行“科技開發準備金”制度。允許相關企業按一定比例提取科技開發準備金,用于技術開發、技術培訓、技術革新和引進研究設施等。②對企業的R&D費用準予當年稅前列支,對比上年新增的 R&D費用給予一定的稅額扣除。③允許科技虧損企業結轉,可規定一定期限的向前結轉和向后結轉。④科技投資稅收抵免優惠政策。
(2)運用稅收優惠鼓勵科技風險投資。風險投資介入科技開發主要取決于成本、風險、預期收益率,同樣可運用R&D費用稅前扣除等優惠方式降低成本,提高風險資本的收益,鼓勵風險投資的介入。
(3)國家或可允許企業在完成相應的稅收收入的前提下,提取一定比例的增長額創建科技風險投資基金,用于企業的科技研究與開發。
第二,運用稅收優惠扶持企業科研開發活動
(1)扶持企業的基礎性研究開發。主要采取事前扶持的辦法,除對R&D費用的優惠政策外,可采取對中試產品免稅、加速設備折舊等措施。
(2)扶持企業的應用性開發研究。主要以事后鼓勵為主,體現在對收益的優惠上,稅種上以所得稅優惠為主。
第三,運用稅收優惠鼓勵科研成果轉化
(1)對科研成果擁有者轉讓科研成果給予所得稅等的優惠。
(2)對科研成果的購買者給予稅收優惠。對購買科研成果的費用允許增值稅抵扣,對應用購買的科研成果取得的收益給予所得稅優惠。
第四,運用稅收優惠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1)注重公平原則。服從國家產業政策,不分地區、資金來源,嚴格執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認定后高新技術企業,即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2)對高新技術企業實施全方位稅收優惠:減免高新技術產品增值稅、給予出口退稅、所得稅優惠、從業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優惠、進口先進機器設備免征關稅和增值稅。
結束語
應該說,促進企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需要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也需要相關的金融、投資政策相配合。我們一方面要做到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扶植的政策導向、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另一方面也要規范操作,保證國家稅收收入。
參考文獻:
[1]王郁琛.促進創新的專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研究[D].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14.
[2]孫瑩.稅收激勵政策對企業創新績效的影響研究[D].東華大學,2013.
一、企業創立階段納稅籌劃
一個企業在創立時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決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就企業性質而言,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兩種選擇。其在納稅方面的區別在于:公司的營業利潤要在企業的層面上征繳公司所得稅,稅后利潤以股息形式分配給投資者之后,投資者須再交納一次個人所得稅,而合伙企業只需要繳納合伙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對規模較大的高新技術企業,一般應采用股份有限公司,這樣便于經營管理。而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則宜于選擇建立合伙企業,以獲得納稅規定上的優惠。
創立階段選擇注冊地點也是企業創立的重要一環。我國為促進經濟發展,特別是高新科技產業的發展,建立了不少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沿海經濟開發區等。在這些地區注冊可享受不少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和國家特許的優惠政策。
公司要發展業務,擴大規模,設立分支機構是一個重要渠道,但又面臨著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選擇。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主體可享受當地稅收規定的眾多優惠政策,而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一部分接受統一管理,損益共計,可以平衡自身經濟波動,部分地承擔義務。對于高新科技企業而言,其在初創階段較長時間無法盈利,一般應設置為分公司,這樣有利于利用公司擴張成本抵沖總公司的利潤,從而減輕稅負。但對于稅收優惠政策而言,一般都是獨立公司優惠政策較多,這就要求納稅人綜合考慮注冊地的稅收優惠政策和設立分支公司所帶來的稅收利益,合理進行決策。值得提出的是:如果高新科技企業生產的產品需要安裝調試,企業可通過設立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方式,使貨款與安裝款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將安裝的稅負恢復到一般安裝公司的水平,不必就全部取得按17%稅率繳納增值稅。
二、企業融資階段納稅籌劃
目前,企業的籌資渠道主要有:企業自我積累、向金融機構借款、向非金融機構及企業借款、企業內部籌集、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租賃等。企業自我積累速度較慢,而且存在雙重征稅問題;向金融機構借款所形成的借款利息可在稅前沖減企業利潤,從而減少企業的所得稅;向非金融機構借款或進行企業間拆借同樣可以有減少所得稅的效果,但由于透明度的問題,國家對此有所限制;向社會發行債券形成的債券利息可作為財務費用沖減利潤,而發行股票,股息則會增加納稅成本。故企業發行普通股票的籌資方式所承受的稅負高于向銀行借款的稅負,而借款的稅負又重于向社會發行債券所承擔的稅負。高新技術企業在起步之初由于沒有經營記錄和相應的擔保和抵押,向金融機構借款存在一定困難,應考慮企業間拆借和發行債券等籌資方式,這樣稅負較低也相應比較容易實現。當企業具有了一定的規模,則應考慮向銀行貸款和在股票市場上市,雖然這樣做在納稅籌劃方面并不理想,卻能較快地實現企業的規模生產,帶來的經濟效益會更高。
對于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間的資金拆借,受款方應盡量提高利息支付,沖減企業利潤,減少企業所得稅稅基;出款方也可充分利用資金回收期方面的彈性。由于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籌資的利息支出,在籌建期間發生的應計入開辦費,自企業投產經營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銷,所以企業在保證一定風險的情況下可以盡量加大企業的利息支出,同時也要注意縮短企業的籌建期和資產的構建周期。
對于發行債券的籌資方式,債券的折溢價攤銷會對年度的利息費用產生影響進而影響納稅所得額。債券溢價的攤銷若采用實際利率法,前幾年的溢價攤銷額少于直線法的攤銷額,前幾年的利息費用則大于直線法的費用,企業前期的納稅則較少,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溢價攤銷采用實際利率法較好。相應的,對于債券的折價攤銷,采用直線法攤銷折價對企業納稅更為有利。
在籌資過程中,租賃作為一類特殊的籌資方式,應用日益廣泛。對出租人而言,不僅可避免設備和資源的閑置,還能獲得租金收入,且機器設備的租金收入只按5%的低稅率繳納營業稅;對承租人來說,租賃可避免長期擁有設備而造成的資金占用,還可通過支付租金沖減計稅所得額,減輕稅負。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更新較快,設備的使用時間相對較短,維修保養技術高,故其設備比較適合采用經營性租賃。經營性租賃時,當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屬于一個的利益集團,出租人則可以出于稅收的目的,將盈利性很強的設備或項目以很少的租金租給承租人,從而使集團稅收優惠最多,稅負最小。
三、企業投資階段納稅籌劃
投資和再投資是企業生產及擴大再生產必須經歷的階段。投資結構的納稅籌劃是該階段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所必須的環節。在其具體的納稅籌劃操作當中,應使企業收益的來源主要集中在零稅率或低稅率的投資成分上,如投資國庫券,其收益稅率為零,投資收益額即是稅后利潤額,另外投資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特區、保稅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也往往能享受低稅率的優惠,達到較好的節稅效果。
投資過程當中的納稅籌劃包括投資規模的籌劃、投資項目的確定、投資意向和投資伙伴的選擇及投資決策的管理等。投資規模的確定需要考慮企業運營能力和外部經濟環境的影響,投資項目的選擇則需要考慮不同項目稅收優惠待遇的不同,高新技術企業可以考慮對國家鼓勵開發產品和項目,如國家鼓勵在我國境內開發生產軟件產品,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2010年前按17%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對軟件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對于投資意向的選擇,應與自身經營狀況緊密聯系,綜合考慮;在選擇投資伙伴時,這主要應考慮合作伙伴的稅收待遇和實力,如與外國投資者和港、澳、臺投資者開辦中外合資或合作經營企業可獲得更多國家給予的優惠待遇。
固定資產的投資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地位十分重要,其納稅籌劃的空間也較大,對于高新科技企業其設備技術含量高,技術更新改造速度快,故更值得特別提出。對固定資產投資的納稅籌劃主要考慮利用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沖減利潤的辦法進行節稅,在我國現行稅制中,企業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時可在使用期內分期計提折舊,盡量采用加速折舊。在固定資產投資的籌劃中也需要對投資年限進行籌劃,盡量縮短折舊年限。
在考慮了貨幣的時間價值以及企業資金的占用情況下,加速折舊法使固定資產的成本在使用期前期內加速得到補償,企業前期內利潤少,納稅少,后期利潤多,納稅也多。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前期的研發階段利潤很少,其設備更新換代也更為頻繁,故加速折舊法對其更為有利。
四、企業經營階段的納稅籌劃
高新技術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研發新產品。在技術引進過程中,一般通過掛靠的方法盡可能地爭取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我國對于引進技術,儀器設備等都有其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開放地區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進口的設備儀器免征關稅和增值稅;內地企業技術改造、生產制造新設備、新產品所必須引進的關鍵設備儀器減半征收關稅;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引進集成電路技術和成套生產設備,單項進口的集成電路專用設備與儀器,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軟件企業進口所需自用設備及按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等等。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通過改變自己的身份,掛靠開發地區和內地企業,密切關注自身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達到最好的稅收籌劃效果。
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利用會計核算進行稅收籌劃是國內外企業的常見做法。主要表現在:存貨計價方法籌劃。
由于存貨計價方法的不同,材料成本在期末存貨與已售產品之間的分配金額就不同,從而影響到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和企業所得稅。一般來說,當材料價格不斷上漲時,采用后進先出法來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從而使企業計算應納所得稅額的基數相對的減少,從而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反之,當材料價格不斷下降,采用先進先出法來計價,同樣會導致期末存貨價值較低,銷貨成本增加,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達到“節稅”目的。而當物價上下波動時,企業則應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可以避免因銷貨成本的波動而造成企業各期應納所得稅額上下波動。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 融資 風險管控 技術 市場 政府
一、引言
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領域發揮著關鍵的作用,已經成為技術創新領域的“領頭羊”。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起步比較晚,尤其是投融資困難日益成為制約高科技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二、我國高科技企業投融資現狀
近年來,由于宏觀經濟增長放緩的影響,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規模有縮小的趨勢,相當多的企業出現了財政拮據,個別企業甚至資本鏈中斷,生產經營難以為繼。
我國高技術成果的轉化應用尚處于初始階段,從現有的情況看,我國每年的國家級科技創新成果有3萬多項,由于受到資金短缺的限制,80%的科技成果只能局限在實驗室里不能轉化,經過規劃決策投入生產的高科技項目僅占50%,投產后取得盈利的更低到只占10%-15%,不僅遠遠低于發達國家60%-80%的水平,也低于部分中等發達國家30%-40%的水平,而最終經過生產經營形成規模的不足5%,中國高科技產業產值及其附加產值僅占工業總產值的8%左右,這個比例同國際平均水平比也是相當低的。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高科技產業的發展,逐步加強了對高新科技產業的扶持力度,加大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資金投入,但由于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眾多,發展不均衡,經營管理方式良莠不齊,往往使得政府無所適從,無法形成對高新技術產業扶持的統一專業模式,致使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一直在較低的水平徘徊。面對這種困局,高科技企業如何克服目前的投融資困難,促進企業大發展是很嚴峻的一個問題。
三、我國高科技企業投融資困難原因分析
因為高新技術產業是一個高投入、高產出、高收益也是高風險的行業,多數商業銀行、信貸機構對高新技術企業巨大的前期投入望而卻步,高風險性也使得企業融資面對很大的阻力。高科技企業的主導人主要是擁有專利權或者持有特種技術的科研型人才,這些人對商業經營并不十分精通,導致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空間受到很大的局限,大多數高新技術企業生產經營僅僅依靠自有資金,導致投融資的渠道相對單一。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融資風險問題主要有以下五點:
(一)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存在技術和市場風險
從風險類型上來說,高新技術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主要面對的首先是技術風險。當前,科學成果從發現到技術創新再從技術創新到生產應用的周期驚人地提速,高新技術成果完成后,因為沒有受到生產和市場的的檢驗,所以企業擬采用新技術運用于生產的安全與效率存在不確定性,技術應用過程中能否給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也存在不確定性,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在運營過程中存在較高的技術風險。
高新技術存在著高前瞻性、高替代性和高競爭性,高新技術企業的市場運作環節中,由于上述特性而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收益與損失的不確定性。高新技術應用到生產經營的過程是一項復雜的過程,高新技術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都是市場上從來沒有出現過的,而市場經濟下市場的供求又是瞬息萬變的,高新技術產品獨有的效用和功能得到消費者購買認同也需要一個過程,導致其資金籌措難度加大。
(二)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渠道狹窄
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渠道少,嚴重依賴企業自身積累公積金、私人借貸和銀行貸款,在企業初創的種子期,由于企業沒有進行規模化生產經營,銀行又不予重視,資金的需求量不大,資金來源只能投入自有資金、或向親戚朋友私人借貸資金,這兩種形式融資量不大,方式陳舊。銀行貸款雖然能投入大量資金,但是銀行貸款利率高、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擔保要求嚴格,貸款門檻高造成企業負擔重。高新技術企業進入成熟期,產品在市場上占有較大的份額,企業總體已經形成相當規模,公司的品牌價值得到市場確認,投融資結構相對比較合理。但是由于高新科技企業自身的的性質和特點的限制,負債率仍然較高,可抵押的資產并不多,投融資難問題依然嚴重。如果不及時調整投融資結構和加強資本良性運作,整個產業的生存和發展都將面臨嚴重的危機。
(三)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強
高科技企業是綜合了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和風險密集型為一體的新型經濟體,因此,針對企業投資投資量大,風險高的特點,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融資采取政府參與的模式會明顯提升企業的工作效率。鑒于高新技術產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各國政府都千方百計從各方面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投融資創造條件。雖然對高新科技企業的支持在我國已經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但由于我國高新科技企業起步晚,加上高新技術開發研制周期較長、研究失敗的風險較大,政府還沒有形成一個承擔這個機制的制度,沒有建立起大型專項的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基金,也沒有專門發展支持高科技產業政策,法規,政府的支持基本上停留在宣傳和指導基礎層面上。政府建立的信用擔保制度剛剛起步,需要進一步完善,還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也沒有為高技術企業的發展提供方便的融資渠道。
四、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風險管控對策
(一)加強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防范措施
風險其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防范控制風險的有效措施。高新技術開發是探索性很強的工作,企業決策者要充分把握技術和市場兩條線,運用經濟管理學知識全面、系統的分析研究和生產銷售各個過程中不同因素對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的影響。在創新過程中采用科學的方法,如風險指數分析法等相關專業知識定量分析、預測、歸納總結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可控制因素如信息、技術、資金、人員等加強測評、監控、管理與檢查,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不可控制因素所造成的后果也要做好應對的準備工作。進行細致的市場研究,對用戶需求做好全面的理解,使企業研究生產瞄準和滿足這些需求。針對不同的風險因素或風險環節采取作出正確的、精準的決策,這樣企業承擔的風險也就相對減少,技術創新和市場需求就會相得益彰,企業投融資工作就會水到渠成,企業發展就會更上一層樓。
(二)建立資本市場體系為主體的投融資體系
因為資本市場存在著多層次性,這樣就給不同規模和所有制高新技術企業融資創造了有利條件。一般情況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到規模和資金條件達到一定程度卻無法進入更高一級的資本市場時,低一層次的資本市場就會為它們提供良好的融資渠道,同時,低一層次的資本市場還能起到類比,推薦的作用,能把經營管理好,銷售業績突出的企業推薦到更高層次的資本市場。因此,多層次的市場結構不僅能滿足不同規模企業的資金需求,而且能保證企業的質量要求,為企業的穩定,快速,健康的發展提供有力的保證。多層次資本市場還可以滿足高新技術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一般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是種子期、創建期、成長期和成熟期,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企業所需要的的資金規模、資金類型都會各異,這就更加要求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以滿足企業不同階段的資金需求。再次,政府的支持配合也是一個重要因素,這主要體現在對中小型企業稅收優惠、協調商業銀行低息、貼息貸款等;對于投資量巨大,風險超高的戰略性高技術產業,如航空航天企業,政府應采取直接投資方式予以扶持。
(三)建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基金
在政府預算中建立高科技企業發展基金。為了避免資本盲目投資,主要是支持有前景、有市場競爭潛力的高科技企業作為初創基金。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在種子階段主要任務是是產品研發,需要資金用于科研,因此這段時間的企業資金需求相對較大。因為處于業務發展的早期階段,沒有固定資產抵押,無形資產的比例相對較大,而無形資產是不能作為抵押物用來貸款的,這就很難從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獲得融資貸款,所以高新技術企業種子階段主要是內部積累投資和利用政府資金發展資金解決資金缺口,促進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全面發展。
(四)加強政府有關法規及政策的執行力度
首先,國家應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大力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引導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直接融資新市場,逐步降低新興市場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門檻,簡化上市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政府應重建社會信用體系,努力執行《合同法》和《破產法》等法律法規,加強企業還貸能力,也提高企業的效率,降低融資成本,明晰貸款機制,在重組金融服務的過程中嚴格保護高新科技企業,消除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用壁壘,防范和化解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
(五)通過互聯網破解高新科技企業投融資難題
互聯網投融資是互聯網金融服務的重要服務板塊,互聯網投融資改變了傳統投融資運作模式,互聯網和市場深度結合,涉及到商品價值優質化、業務流程迅捷化、數據挖掘快速化、產品服務全面化等方方面面。通過網上銀行、網上信托,網貸機構,眾籌機構,銀企網絡中介等為高新企業投融資方便快捷,不但服務的廣度覆蓋面大,而且服務深度廣,通過互聯網使金融服務機構與高新科技資源資源充分對接,讓原先只被傳統金融服務所覆蓋的高新科技企業,真正享受到普惠的金融服務。
按照“十一五”規劃,全區產業定位以紡織產業(工業用布、服裝加工等)、以輸變電設備、制鞋機械、精密齒輪、數控機床、汽車零部件、閥門鑄造、風電設備為主的裝備制造產業,以IT為主導的高新技術產業,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化工企業。確保“十一五”末,形成100萬紗錠、8000萬件服裝、150億元銷售的規模,建成悅達、宏大、榮華、日升等紡織園,其中,悅達紡織園實現銷售80億元;裝備制造產業以通過國家特色產業基地認定為目標,突出招大引強和現有規模企業的做大做強,重點突破風電制造產業,實現銷售350億元(風電設備80億元)。IT產業以高新科技園為依托,重點引進和發展高新技術項目,確保到“十一五”末,建成銷售超200億元的高新技術產業基地。
一、IT產業發展情況
***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占地一千畝,總投資12億人民幣,集科研、教學、生產、專家樓、生活等為一體的新型軟件產業園區?,F有萊迪斯特、銳畢利、中聯發電子等一批企業落戶園區。神泰科技碳纖維、宏大光電科技單晶硅、誠益通電子自控系統、澳亞科技軟件系統等一批總投資1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的高新科技重大項目正在開工建設。萊迪斯特集成電路等5個高新科技項目竣工投產,高新產業的發展,促進了經濟結構的優化升級將全區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
1、萊迪斯特項目投資情況。SMT電子信息項目由蘇州萊迪斯特電子有限公司投資新建,項目總投資10億元,征地100畝,新建廠房及附屬用房6.8萬平方米,新上50條SMT控制生產線。項目主要生產、銷售:微電腦控制器、智能化設備、智能系統軟件、SMT電子控制板及家電類系統控制等產品。產品廣泛應用于微電子智能控制類、電子通訊類、汽車電子控制類、數碼及家電類產品等。項目全部投產后,可實現年銷售收入30-40億元,實現稅收5億元,創匯5000萬美元。目前,一期工程投資4億元,10條生產線全部滿負荷投入運行,預計投產后年銷售10億元,利稅1億元。
2、IT相關產業發展情況。根據“十一五”規劃,為加快地方經濟發展,***區于2007年新建高新技術園區,萊迪斯特特、銳畢利、中聯發等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在園區投入生產。宏大光電科技單晶硅項目已進入試生產階段,神泰科技碳纖維項目一期工程預計在年底竣工投產。預計到年底入園企業30家,到2012年爭取建成IT產業企業100家。
3、以IT高新產業園為依托,重點在高新技術產業方面尋求突破。今后發展重點在電子信息產業方面,重點發展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關鍵技術、光傳輸和交換技術、寬帶接入技術、高性能數據存取技術、數字編碼技術、數據庫技術、軟件開發技術、中文信息處理技術、新型外部設備技術、集成電路設計技術與生產工藝、高清晰度CRT技術、彩色液晶顯示技術、新型光電子器件的關鍵生產技術、電子組裝技術等。
二、風電產業情況
風電產業于2008年開始起步,現有***華銳風電科技有限公司和***火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兩個企業生產風電設備,華銳風電總投資30億(一期工程10億元)。***火電總投資2億。
1、風電產業投資情況:華銳風電***產業基地總投資30億元,一期占地488畝,年產120萬千瓦風電設備,目前5萬平方米總裝車間、1萬平方米辦公樓、3萬平方米的倉庫正在緊張建設,4月底基本完成土建工程,5月中旬第一臺樣機可望下線,確保按期竣工投產。今年5月份,華銳風電***產業基地將下線***第一臺3兆瓦風電機組。***火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總投資2億元,主要研發生產1.5MW的雙凸極無刷直流發電機及配套設備,本項目風力發電機,采用雙凸極結構,轉子上無繞組、無永磁體,結構簡單,可靠性高;采用低速直驅,使風力機無需齒輪箱增速。產品主要性能國內領先,其中多項性能處于目前國際最新技術水平。項目建成后,可實現年產1.5MW風力發電機及配套設備280臺套的產業化能力。
2、風電產業發展的相關情況。目前,風電設備研制生產企業兩家:一是華銳風電***產業基地項目由華銳風電科技有限公司投資新建。華銳風電科技有限公司是從事風電機組開發、設計、制造、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二是***火電與東南大學進行技術合作,研制生產風力發電的MW級雙凸無刷直流發電機及配套設備的開發及其產業化。裝備制造業是***主導產業,現有輸變電設備、數控機床、閥門鑄造、精密齒輪、鞋機制造等,都具有一定規模。風電產業的崛起為***裝備制造業帶來了新的商機。
3、風電產業的發展是***產業升級的具體目標,隨著華銳風電基地的不斷建設和相關風電關鍵配套零部件項目的引進開發,***風電基地將成為銷售全國第一風電設備產業基地,成為海上風電設備生產和出口的重要產業基地。***火電與東南大學的合作,使我區的風電產業又邁出了更新的一步,在此基礎上將規劃建設風電設備產業園,形成國內風力發電制造業的技術密集區,以產業集群的合力參與國、內外風力發電市場的競爭。風電設備生產制造2009年將繼續加大投入10億元,對華銳風電二期工程抓緊實施,***火電將繼續擴大投入。同時,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活動,進一步推進風電產業的健康發展。風電產業2009年可實現銷售收入50億元,利稅2.5億元;2010年可實現銷售收入80億元,利稅5億元;2011年可實現銷售收入100億元,利稅8億元。
關鍵詞:技術進步;稅收優惠政策;財政政策
一、發達國家財稅優惠政策發展歷程
20世紀80年代后期以來,在經濟信息化、全球化的基本趨勢下,美、日、歐等世界主要經濟體競相憑借自身在技術方面的優勢,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并加大對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力度。在新技術革命的影響下,信息產業、生物醫藥工業、金融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獲得了快速發展,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提高。通過科技進步基礎上的產業結構轉型,有力地支持了經濟的持續增長。
作為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技術進步主要依靠市場力量的推動,但政府財政在科技進步方面的作用也是極其重要的。在發達國家,在每一特定的歷史發展階段,政府都有一個明確的產業技術政策,并通過研發補助金、委托費和政策性融資等財政手段確保產業技術政策的貫徹落實。為了推動本國的科技進步,西方發達國家都特別注重加大對科技進步的投入力度。如美國、日本于1999年政府用于R&D財政投入占當年全國R&D總投入的比重分別為27%和22%。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聯邦政府用于生物技術方面的研究經費每年都維持在10多億美元的水平。根據經濟成長、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所處階段的不同,西方國家財政對科技進步的支持的范圍和手段也會有所不同。在經濟發展初期,財政一般主要通過補助金、開發委托費、政策性貸款和優惠稅收政策等形式重點支持主導產業的技術開發。進入知識經濟時代,政府財政政策的重點主要轉向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支持。政府通過資助各種基金會、研究院所和產學研聯合體等進行產業技術開發,并通過知識產權的轉讓,實現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在技術進步的產業化和規?;h節上,西方國家一般通過政策性融資和稅收優惠政策予以扶持和引導。如日本政策性投資銀行根據政府有關政策意向,向民間企業提供低息貸款、擔保、購買企業債券,對民間金融機構進行補充融資和獎勵。在西方國家,財政對技術進步的扶持和引導,一般都是以項目為核心,以客觀標準為尺度,實施非專向性補貼政策。
二、發達國家對中小企業具體優惠政策
在對中小企業技術進步的支持方面,美、日等西方國家都有專門針對中小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法律和政府職能部門。美國政府通過政府采購等手段對中小企業予以扶持。具體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在對高新技術產業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的環節與方式方面,西方發達國家支持科技進步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為事前扶持與事后鼓勵相結合,將對科技開發的重視與對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重視有機地結合起來。基本的做法是:
一是對企業投入的研究開發經費給予優惠允許企業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或全部抵繳所得稅。如法國政府規定,凡研究開發投資比上年增加的企業,均可以申請按增加額的50%抵免所得稅。
二是普遍實施加速折舊政策。目前西方發達國家的企業固定資產的平均折舊年限僅10年左右,年折舊率為11%~12%。通過加速折舊政策的實施,以加快技術設備的更新。
三是建立科技發展準備金制度,即允許企業按照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發展準備金。如韓國稅法規定企業可按銷售收入的3%(技術密集型企業為4%,生產資料產業為5%)提取技術開發準備金,并允許在3年內用于技術開發費、技術信息和培訓費及有關技術革新計劃資金等方面。
四是注重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的結合。如美國稅法規定公司委托大學或科研機構進行基礎研究,所支付的研究費用的65%可以從所得稅中予以抵免,并對新產品的中間實驗產品給予免稅優惠政策。在科技稅收優惠的稅種選擇方面,西方發達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三大稅種上。發達國家一般都將公司所得稅作為科技優惠的重點。在增值稅類型的選擇方面,西方發達國家一般都選擇消費型增值稅。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對個人獲得的科技獎勵、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都實施優惠措施。
西方發達國家科技財稅優惠政策的具體做法,對正處于產業結構轉型的中國而言,具有特別重要的借鑒意義。近年來,隨著國內投資環境的不斷改善,跨國公司已經開始將中、低技術向我國轉移,在部分領域,高端技術也開始向我國轉移,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開始將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的制造業轉移到中國。從我國國內企業的現狀來看,整體技術水平還較為低下,受技術開發力量、技術開發經費等的制約,企業技術開發能力還相對弱小,技術創新嚴重不足。在加入WTO和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國企業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
三、發達國家財稅政策對我國的啟示
1.要充分利用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的有關規定,在3年過渡期內繼續保持原有的有關促進技術進步的政策的同時,應逐步建立一個以政策性銀行的低息貸款、向研究型機構的R&D活動提供財政資助和特別財稅政策為主要內容的促進技術進步的政策模式。3年過渡期滿后,政府貸款利率或貼息水平必須控制在WTO相關規則允許的范圍內。財政的資助必須是非專向性的,并不超過工業研究成本的75%或部分前技術開發活動成本的50%。2.進一步加大對技術進步的投入力度。鑒于長期以來政府研究與開發投入的嚴重不足,可以考慮規定一些硬性的指標,要求政府研究與開發投入占GDP的比重及財政收入的比重必須達到規定的目標值。安排的科技經費要集中用于加快發展高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以推動新興產業的崛起,培養新的經濟增長點;另一方面,要用于我國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使傳統產業能夠煥發出新的活力。在科研經費的使用方面,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嚴格的招投標制和課題負責制,確保政府科技經費的有效使用。同時,政府科技經費的使用應堅持有償使用與無償使用相結合的原則,凡基礎性研究,政府應實行無償投入,應用研究及實驗發展方面的經費投入以堅持有償使用為原則,政府通過政策性金融機構,以貸款的方式向科研機構、大學、企業及其他機構提供資金,這些相應機構必須用自身的科研成果轉化的收入來還本付息。
3.財政扶持項目應突出重點,講求實效。在政府財力相對有限的情況下,運用財政扶持和引導技術進步必須要突出重點,講求效率,而不能遍地開花。根據我國目前的國情,技術改造項目應重點選擇關系國家安全的產業、公益性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競爭性產業。
4.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的扶持力度。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提供支持的制度體系,建立和完善促進中小企業技術進步的法律法規,為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提供制度保證。政府財政可通過稅收優惠、財政投融資及政府采購等手段,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的扶持力度。為促進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還可從信息、技術人員培訓及其他服務等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支持。
5.必須通過各種財稅政策手段的綜合運用,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在財政政策手段的運用方面,首先必須充分運用好財政貼息這一手段。高新科技產業是高投入、高風險的投資領域,對這一領域,除國家進行少量的直接投資外,可以借助于財政貼息杠桿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該領域。財政貼息向高新科技產業適度傾斜,加大對該產業的政策扶持,有利于拓寬融資渠道,推動該產業的發展,并相應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使整個產業結構能從低級化狀態向高級化狀態轉化。在傳統產業部門,通過財政貼息手段的運用,使企業在技術改造缺乏資金的情況下,能夠以國家信用作支撐,獲取金融機構的貸款,充分調動企業進行技術改造的積極性。
6.必須改變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實現稅收優惠由區域傾斜轉變為向產業傾斜。稅收優惠政策措施要能體現和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的基本要求,對高新技術產業、以及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及其他需要積極鼓勵發展的產業,應根據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在流轉稅方面,除實現增值稅的轉型外,應對高科技產業在增值稅政策方面實行適度傾斜,使高科技產業增值稅整體負擔率能大幅度降低。對進出口稅收政策要做出適當的調整,改變目前進出口環節大面積實施稅收優惠的做法,應只局限于對高新技術及設備的進口,視不同的情況給予稅收上的優惠。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應按照稅收的國民待遇原則,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特別是在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上要盡快統一。統一后的稅收優惠政策,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充分體現產業發展的客觀要求。為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可實行減免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在運用減稅、免稅、低稅率和零稅率等直接稅做優惠的同時,更要特別關注加速折舊、納稅扣除、稅收低免、投資抵免、稅收饒讓等間接稅收優惠方式的運用,實現科技稅收優惠方式的多元化。
7.要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扶持作用。隨著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推廣實施,政府采購規模將越來越大,政府采購的范圍也將日益擴大,相應地政府采購活動對國民經濟總量及國民經濟結構所產生的影響將越來越大。為了扶持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和企業技術進步,在政府采購方面,必須盡可能地多采購本國產品,對國內高新技術產業實行傾斜。只有在國內不能提供或技術性能存在明顯差異的情況下,才可考慮采購外國生產的產品。
參考文獻:
1.劉群,李倩.發達國家科技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經濟日報,2002-11-19.
[關鍵詞]戰略性新興產業;稅收激勵;稅收優惠
[中圖分類號]F06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283(2012)12-0055-03
作者簡介:譚鳴鳳(1987-),女,湖南婁底人,哈爾濱商業大學財政學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財稅理論與政策;張愛莉(1987-),女,黑龍江齊齊哈爾人,哈爾濱商業大學財政學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財稅理論與政策;安添金(1987-),女,河北承德人,哈爾濱商業大學財政學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財稅理論與政策。
基金項目:哈爾濱商業大學研究生創新科研項目(項目編號:YJSCX2011-181HSD)。
自黑龍江省實施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戰略以來,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帶動了全省和區域經濟的發展。但還存在配套政策不完善,特別是稅收激勵政策不到位,沒有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等問題。
一、現行稅收政策存在的不足
(一)稅收政策對投入方激勵不夠
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一個科技依賴度高的產業,而稅收政策可以通過加計扣除科研經費等手段影響企業的研發,從而達到鼓勵企業加大對科研的投入的目的。但是,目前黑龍江省有關鼓勵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投入的稅收激勵政策并不到位,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在引導資金進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導向上不明確。突出表現在營業稅上。稅法規定對金融保險業統一征收5%的營業稅,表明目前并沒有專門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融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實行統一的融資營業稅率,不利于資本市場、銀行資金流入戰略性新興產業,因為在稅收政策上并沒有在融資方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傾斜。此外,由于目前只對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置費才免繳營業稅,這樣的規定也影響投資者投資新型環保產業的積極性,不利于資金的流入。
2.在基礎設施建設上,企業承擔的稅負較重。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需要在基礎設施上進行配套投入。如企業開展技術研發,需要建造專業性基礎設施,而建造這些基礎設施不僅需要承擔建筑業3%的營業稅,且在保有階段還需繳納一定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這些都沒有在稅收政策上給予戰略性新興產業一定的優惠,不利于刺激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投入。
3.在企業風險投資上缺少相應的稅收激勵政策。戰略性新興產業是高風險產業,因為其建設周期長、前期投資大、回報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目前的稅收政策并沒有照顧到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這些特點,沒有在政策上為投資者的技術研發損失提供保障,只是單純地針對企業已經研發出來的產品所能帶來的利潤在稅法上做出一些減免稅收負擔的規定。這樣的稅收優惠政策,不能鼓勵企業增加對技術研發的投入,不利于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二)促進成果轉化的稅收政策不完善
2011年黑龍江省積極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專項行動”,高新技術產值由2010年的3941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5000億元,很好地帶動了科技成果轉化,但目前依然面臨著科技成果轉化率低和產業化低的“雙低”局面,與此同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政策并不完善。
1.現行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優惠政策大多都是針對高新技術產業。雖然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有著很大的聯系,但兩者還是有質的區別的。目前有關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還不能完全覆蓋戰略性新興產業。因此,現行的稅收政策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產業化方面并沒有形成系統化,其產業導向作用比較薄弱。
2.現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政策并未體現出稅收減免。根據規定,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在獲獎人按股份、出資比例獲得分紅時,對其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這說明并不是真正的稅收減免,而只是在納稅時間上給予了一定的延期,從而大大降低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激勵力度。
3.現行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優惠政策有著一定的市場化局限。例如,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只有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的在編正式職工才能享受轉讓科技成果的個人所得稅優惠。這樣就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全社會的創新積極性。而實際上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的科技研究比較傾向學術領域,科研成果很少能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科技產品,而企業才是眾多科技人才的主要吸收主體,擁有創新的強大實力,但現有稅收政策卻不利于企業的創新與成果轉化(見表1)。
如表1所示,大部分的R&D經費支出都流入到企業,但礙于現行政策,企業個人的科技成果轉化卻享受不到優惠,可見,現行稅收政策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存在一定的市場化局限。
(三)稅收政策對示范推廣階段的扶持力度不夠
新興產品的推廣存在一定風險。可以通過設置稅種、差別稅率等稅收手段來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推廣,然而,目前有關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廣的稅收激勵政策的扶持力度不夠。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流轉稅上的稅收政策傾斜不夠。眾所周知,增值稅采用從價計征,以增值額為計稅依據,稅隨價漲,增值額高,所承擔的稅負就重。戰略性新興產業卻是高附加值的產業,所以其承擔的稅負就會高于低附加值產業,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推廣。
2.在企業所得稅上,有關對企業廣告宣傳費用扣除沒有體現出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特別照顧。目前對企業廣告宣傳費用扣除標準,不分產業,不分地區,統一執行企業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以內部分可以當年度扣除,超過部分可以結轉到以后納稅年度的規定。這樣的政策規定,沒有照顧到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推廣階段所承擔的比一般產業高的風險,可見稅收政策在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廣階段扶持力度不強。
3.整體上對應用戰略性新興產品的稅收優惠不多,并且還有很多產品沒有納入到稅收優惠范疇。例如,對具有節能環保特征的混合動力汽車沒有做出稅收優惠的規定。可見,目前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推廣的稅收激勵政策無論從范圍上還是力度上都很不完善。
二、完善戰略性新興產業稅收激勵政策的對策建議
(一)在研發環節
1.允許企業計提技術開發準備金
為鼓勵企業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研發投入,建議戰略性新興產業內各企業在稅前按當年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3%~5%)提取“技術開發準備金”,并規定該技術開發準備金在3年內用于技術研究、引進設備、技術培訓等方面。超出規定年限或改變用途的資金,同時將接受征收稅款和加計利息的處罰。
2.加大研發費用扣除力度
目前稅法有關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扣除標準對于戰略性新興產業來說偏低,建議可以適當提高研發費用的扣除比例。如對其研發費用增長部分,再給予50%的稅前抵扣優惠。
(二)在促進成果轉化環節
1.允許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由于折舊可以看作是企業的一項費用,在稅前扣除,這樣在折舊年限內會大大降低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可以說加速折舊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一項有力措施。現行的稅收政策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大多是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的,折舊年限較高,而且對少數需要采用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卻有著嚴格的限制標準。為了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降低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成本,建議允許戰略性新興產業內各企業的固定資產采用加速折舊法。
2.稅前列支一定比例的成果轉化費用
為了提高科技成果的轉化率,刺激企業成為研發活動的主體,降低科技成果的轉化風險,可以允許企業在稅前列支一定比例的科技成果轉化費用。所謂稅前列支成果轉化費是指各戰略性新興企業可以將投入的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按一定比例甚至全部在計算應納所得額時作為費用扣除。這樣的稅收激勵政策可以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研發的積極性,降低企業科技成果的轉化風險,提高整個產業的科技成果轉化率。
3.從事技術轉讓與咨詢免征營業稅
要順利使研究出來的技術經過中間試驗加工階段轉化為生產力,不是每個研發機構或企業所能完成的。技術成果的轉化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和實力,不具備技術成果轉化條件的企業可能就要轉讓其技術,讓有條件的企業來促成成果的轉化,或者有專門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開發新技術,自己并不轉化成果的機構。那么對于從事技術轉讓與咨詢的機構及企業所涉及到的營業稅可以免征,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
(三)在示范推廣環節
1.提高廣告宣傳費用扣除標準
現行的稅收政策規定的企業廣告宣傳費用標準采用一刀切的做法,看不出稅收政策的產業導向性,統一執行企業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以內部分可以當年扣除,超過部分可以結轉到以后納稅年度的規定??墒菓鹇孕孕屡d產業在其發展的初始階段需要國家的保駕護航。特別是產品研發出來推廣到市場,市場能否接受存在很大風險。積極有效地利用廣告營銷是必要的手段,企業需要投入比一般產業更多的廣告宣傳費,卻只能享受一樣的稅收優惠待遇,這不利于調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推廣積極性。因此,建議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廣告宣傳費用可以在應納稅所得額前據實扣除,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扶持力度,助其開拓市場,加快其成長。
2.給予增值稅低稅率優惠
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高附加值產業,增值稅稅率隨價漲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其發展。如果給予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其相關產業增值稅低稅率優惠,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增值稅給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帶來的阻礙,吸引生產要素的流入,提高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回報收益率,增強戰略性新興產品的性價比,擴大其產品的市場需求,有助于市場推廣。
3.符合條件的高新科技產品按一定比例減征
戰略性新興產業依靠充足的資金和強有力的科學技術,其生產出來的產品必然科技含量高,綜合效益好。對于那些帶動性強,符合人類未來發展需要的高新科技產品,允許其按銷售收入15%的比例在稅前減征。這樣的規定能夠減輕企業推廣產品的稅收負擔和推廣風險,提高戰略性新興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符合運用稅收激勵政策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推廣的要求,利于高新技術產品搶占市場份額,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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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所得稅的收入是我國財政收入的又一重要組成部分,占全部財政收入的20%以上,其地位,僅次于流轉稅而居第二。所得稅是對利潤的征稅,所得稅具有稅負不轉嫁、不隱匿,稅負公平,調節力度強的特點?,F行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存在問題,對經濟的產生影響,需要完善現行所得稅制度。
所得稅是以所得額為課稅對象而課征的一類稅種的總稱。所謂所得額是指納稅人在某一納稅年度的收人總額減去稅法規定準予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我國對所得額的征稅分為法人所得稅和自然人所得稅。從我國現行稅制的設置來看,第一層次的調節是流轉稅,它是對銷售收人的征稅,一般是按全額或增值額征稅,如消費稅、營業稅、增值稅;第二層次的調節是所得稅,它是對利潤的征稅,一般是按純所得征稅,因為流轉稅和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同一人,若流轉稅按全額征稅,所得稅必然按凈額征稅,以避免重復征稅;第三層次的調節是財產稅,它是對財產的價值或數量征稅,在整個稅制體系中,是輔稅種,以彌補流轉稅和所得稅課稅的不足。所得稅作為整個稅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其他稅類的特點:1.稅收負擔的直接性。所得稅一般由企業或個人作為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而且稅負最終由企業和個人承擔。由于納稅人就是負稅人,稅負不能轉嫁,所以被稱為直接稅。直接稅的最大優點是政府對誰征稅、誰就繳稅,能達到政府預期的稅收政策目標。2.稅收分配的公平性。所得稅如果采用累進稅率征稅,能體現量能負擔的原則,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無所得不征。所謂累進稅率就是隨所得增長而逐級遞增的稅率制度。它的最大特點是矯正貧富差距,緩和階級矛盾,穩定經濟,達到稅收公平的目的。3.稅收征收的公開性。所得稅是直接稅,一般不轉嫁。所得稅在征收方式上一般由企業或個人申報繳納,采用按年計算,按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方法;在征收環節上選擇收人分配環節,是對利潤的征收,所以,所得稅征收具有公開性、透明度強的特點,易于征納雙方貫徹稅收政策。4.稅收管理的復雜性。所得稅是對所得額的征稅,不論是企業或個人都要核算自己的純所得額,相對比較流轉稅對銷售收人計稅而言,所得稅的計算顯得復雜,核算水平高,征收管理的成本高,難度大,所以所得稅客觀上要求整個社會有較高的信息化、核算水平和管理水平,才能將稅款及時、足額、穩定人庫。5.稅收收人的彈性。所得稅是以所得額為征稅對象,而所得額是隨國民經濟的發展變化和國民收人的變化而變化,因此,收人可靠。同時,所得稅采用累進稅率,能夠自動適應國民經濟周期的變化,隨經濟的繁榮和經濟衰退而發揮穩定器的作用,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增長。我國現行所得稅制主要設置三個稅種,即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1994年所得稅制改革,第一步先將性質不同的內資企業所得稅歸并,統一開征企業所得稅(對內資企業使用);保留1991年7月改革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對涉外企業使用),第二步,將內、外分設的企業所得稅統一。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將對中國公民和外籍公民分設的三稅合一,統一開征個人所得稅(內、外統一)。1994稅改至今,已經9個年頭,所得稅在組織財政收人,特別是調節經濟、縮小貧富差距、緩和階級矛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國家綜合國力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賴于稅收的貢獻,但所得稅在運行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待于改革。
一、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存在問題及對經濟的影晌
(一)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也稱法人所得稅,是對企業的所得額征收的一種稅。我國的法人所得稅有兩種,它們是內資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這兩個稅種的共同點是:第一,兩稅種都是對利潤所得的課征;第二,兩稅種的名義稅率是一樣的,內資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所得額的33%,而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所得額的300!0(中央),所得額的3%(地方),綜合稅率為33%。而兩稅種的不同點是:
1.在所得稅收制度上內外資企業不一致,內外資企業分別適用兩套稅法。內資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涉外企業適用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對法人利潤征稅采用內、外兩套稅法,一是違背了稅收公平原則,特別是加人wto一年后的今天,仍用內外兩套稅法的作法,有悖于國民待遇原則。二是內、外兩套稅在具體執行時,易造成誤解,甚至是稅收歧視。三是內外兩套稅法不利于企業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
2.內外兩套稅法,確認所得額時稅前扣除執行標準不一樣。在扣除所得項目和比例上內資企業遠遠低于涉外企業,使涉外企業扣除項目金額多所得額少,從而稅金也就少了,比如壞賬準備金的提取比例,內資企業是年末應收賬款的5%,而涉外企業是年末應收賬款的3%,象計稅工資、計算折舊的殘值率、捐贈的扣除等扣除比例均不一樣,存在內資低、涉外企業高的現象。其結果外商稅負輕于內商稅負。
3.內外兩套稅法,稅收優惠政策不一樣。我國是在“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的政策下,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建立涉外所得稅制,90年代初將涉外稅制進行歸并,建成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至今。當時中國為了大量吸引資本和技術,對外商規定了諸多稅收優惠條款,比如:稅率的優惠,特區減按巧%或24%征稅,生產性企業的二免三減半;再投資退稅;加速折舊等優惠。這些僅對外商用,這是非常英明和正確的,但今天情況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中國政治、經濟穩定、投資的硬、軟環境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所以要適時調整。
4.內資企業所得稅本身的有些稅收優惠政策有些滯后。比如為支持發展第三產業的稅收優惠,象副食品廠、服務業等等,過去是人民必須品,收費標準低,行業盈利少,免稅鼓勵其發展,而現在某些副食品、成了人們的調味品,價格上漲幅度很高,利潤客觀,可以取消減免稅優惠政策。
5.內、外兩套所得稅在保護環境、促進科技進步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取向上,用直接優惠多,而間接優惠少。西方國家在保護環境,促進科技進步的稅收政策方面,有的是單獨立法征稅、有的使用間接優惠為主,直接優惠為輔。比如美國關于企業虧損彌補規定,可以向前三年,向后7年彌補,比較靈活;關于科技投資,超過一定百分比,可在所得稅前列支部分投資等等。我國是利用廢氣、廢渣、廢液產生的利潤,在計算所得稅時允許稅前列支,基本上是有利潤才扣除,不與企業承擔投資部分風險,不利于企業積極從事環保,科技方面的投資。
(二)個人所得稅
1.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項課征制。國際上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有三種類型:一是總額課征制,如美國;二是分項課征制(我國);三是總額和分項課征制(如西歐一些國家)。一般財務會計核算水平高,納稅意識強,金融發達,非貨幣化程度高,電子貨幣使用普遍,征管手段高的國家,采用總額課征制,反之,易采用分項課征制。我國采用分項課征制,是符合當時的條件的,但時至今日,存在的問題:一是分項課征制,即分項確定收人、分項扣除、分項計算,易使納稅人收人化整為零,解收人,逃避稅收。二是分項課征制,在稅率制度上,不利體現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無所得不征的累進稅率制度,不能真正體現公平原則,不能體現富人繳稅,窮人享受福利的思想。
2.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過窄,調節力度有限。
3.個聲沂得稅免征額過低,易使富人稅變成窮人稅。
4.個人所得稅工資所得采取個人申報繳稅,未考慮家庭人口間題,生計費扣除標準一樣,有失公平。
5.個人所得稅在征收方面存在一是公民納稅意識差;二是征管手段落后;三是收人多樣化且采用現金結算多;四是個人財產收人不明晰,不確定,所有這些因素都影響了個人收人所得稅及時、足額人庫,使應收的稅款收不上來,出現富人不繳稅、少繳稅,窮人繳稅的現象。
二、完善所得課稅的對策
(一)完善企業所得稅稅制
1.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制。依照國民待遇原則,以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為基本標準改革現有企業所得稅,實現內外兩套稅法的合并。改革要按統一規范的原則進行.科學界定納稅人和征稅范圍,統一稅基、統一稅率、統一優惠政策,參照國際慣例,規定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重點清理并消除帶有歧視性的稅收政策,解決好外資企業優惠多于內資企業,非國有企業優惠多于國有企業的問題,實現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平等待遇,提高內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2.完善我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除保留特定區域(如我國西部地區)優惠政策外,逐步取消其他地區性優惠政策,為不同地區和各類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取消內資企業對第三產業已到期的優惠政策。同時,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對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實行稅收優惠,推動產業的優化和升級。
3.所得稅的優惠方式由已往以直接減免稅為主,間接減免稅為輔改為間接減免稅為主,直接減免為輔的方式,參與企業投資風險,鼓勵科技進步,間接減免稅的方式有加速折舊、投資抵免、費用扣除,科研開發基金等優惠方式。
(二)完善個人所得稅稅制
1.改分項課征制為總額和分項課征制。這一模式的具體做法是,在進一步規范目前分類所得的基礎上,先以源泉預扣的辦法預征分類所得稅,在納稅年度終了時,由納稅人申報其全年綜合的各項所得,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毛所得額,調整所得額和應稅凈所得額,并據以計算出年度應納稅額,對年度內已納的稅額作結算調整,多退少補。這樣做一是符合我國國情,二是將多元化收人納人個稅的總控管理,以利于公平稅收。
2.擴大征稅范圍,嚴格控制減免稅?,F行個人所得稅的課稅范圍過窄,僅例舉項,應適時擴展。對于一些個人的福利收人和從事農、林、牧、漁等個人收人超過扣稅標準的所得應列為征稅對象。對屬于常規課稅項目的國債利息,省政府和部委以上單位的獎勵,股票轉讓等應考慮納人計稅范圍。取消對偶然所得中一次中獎收人不超過1萬元免稅的規定。個人投資人股的股息、紅利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征收有重復征稅之嫌。具體解決辦法,國際上有三種做法:一是采用歸集抵免法;二是對利潤征了所得稅的,不再征個人所得稅;三是采用低稅率征稅。據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管現狀,采用第三種方法,在征收企業所得稅后個人分得的股息、紅利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時,由現行稅率20%調低至10%或5%,以降低個人投資所承擔的過高稅負,減輕重復征稅,刺激個人投資。
3.合理確定費用扣除項目和扣除標準??鄢椖繎{稅人為取得納稅所得發生的支出,基本生計費用和特別扣除費用,扣除標準要考慮納稅人的婚姻狀況、賭養人口、年齡和健康狀況、醫療、教育費用等因素,并根據收人、物價水平等因素適時調整,以體現公平原則。
4.提高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由800提高到1500元,以真正體現富人繳稅、窮人享受福利。
5.提高公民納稅意識。要讓每位公民知道,小偷偷的是別人的錢,而偷稅偷的是國家錢也是大家錢。所以要大力宣傳稅法、執法、守法。對于違法者,嚴懲不怠。完善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制度,建立納稅人編碼制度。個人所得稅改革成敗的關鍵在于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稅稅源監控機制。要在繼續完善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制度的基礎上,盡快建立納稅人編碼實名制。以信息技術手段為支持,加強與銀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海關、公安、法院的配合,對納稅人的賬戶、號碼等實行全面的監控,防止稅源流失。
(三)加大稅收優息政策的科技導向
【關鍵詞】科技創新 政策 稅收 稅法
1我國科技創新稅收政策體系成長歷程
2005年12月國務院了《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提出了自主創新是我國新時期科技發展的核心。2006年2月國務院了《實施的若干配套政策》,要求發揮財政資金對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引導作用。2008年我國稅收制度進行了改革,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開始實施。我國科技創新稅收政策體系已然形成,在稅收方面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優惠態勢。
2我國科技創新稅收政策支持重點
2.1政策支持重點
中小型科技企業是支持的重點;對企業研發給予普遍激勵是重點;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是重點。
2.2從稅收政策實施方式具有如下特點
從涉及的稅種來看,基本以所得稅為主;從優惠形式來看,主要是稅前抵扣、稅收抵免、延期納稅、優惠稅率等形式;從優惠對象看,多數稅收政策屬于普惠性的。
3我國現行主要科技創新稅收政策的相關內容
3.1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和企業發展的主要優惠政策
(1)相關高新技術產業的政策內容?!端枚惙ā返诙藯l及《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征收。
(2)相關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政策內容?!敦斦俊叶悇湛偩?、商務部關于示范城市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0】64號),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稅前扣除;離岸服務外包收入自2013年8月1日起,實施營改增后,免征增值稅。
(3)相關小微企業的政策內容?!端枚惙ā返诙藯l及《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財稅【2014】34號、財稅【2015】34號),從2012年開始到2017年底,年應納稅所得額由3萬元(含3萬元)擴大到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其納稅所得額可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相關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的政策內容?!敦斦繃叶悇湛偩株P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等政策中指出,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實施增值稅即征即退、低企業所得稅率、職工培訓費據實扣除等稅收優惠;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企業,除享受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外,還可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3.2相關企業研發投入和新產品開發的主要優惠政策
(1)相關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政策內容?!端枚惙ā返谌畻l及《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國家稅務局關于印》(國稅發【2008】116號),企業開發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講入當期損益,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2)相關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政策內容。《所得稅法》第九十八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
(3)相關科技設備進口環節的政策內容?!犊萍奸_發用品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規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4號)、《關于修改和的決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局令第63號)中指出,符合規定的科學研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的具體范圍按照《免稅進口科技開發用品清單》執行;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3.3相關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稅收政策
(1)相關“四技”收入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內容。2013年8月1日起,納入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2)相關技術轉讓的政策內容?!秶叶悇站株P于技術轉讓所得稅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相關職務科技成果股權獎勵的政策內容。《財政部、國家稅務局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有限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1995】45號),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以成果股份或出資等股份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4)相關高科技產品出口退稅的政策內容
《出口退稅率文庫》(國稅函【2012】61號),國家支持高科技產品出口,高新科技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不斷上調。
關鍵詞:科技金融;發展;現存問題;對策分析
前言
所謂的科技金融,就是利用制度與機制等方面的創新,使科技與金融實現有機結合,充分利用企業與社會的資源,使其服務于我國高新科技成果的轉換與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財政科技投入是科技金融發展的主導,金融投入為其主體,科技金融的本質就是一種多元化性質的科技投資與融資體系。科技金融涉及到的內容十分豐富,諸如企業的資金與政府的投入、科技貸款與擔保以及中介服務等等??萍寂c金融是不盡關聯的兩個行業,在進行結合之時必將存在一些消極因素。面對我國社會發展對于科技金融的需求,筆者選擇科技金融發展的建議與思考作為研究主體是有一定的社會經濟意義的。
1、我國科技金融發展過程中的現存問題分析
面對科技與金融整合的挑戰,我國的相關人士開始進行科技金融行業的探索。在發展的過程當中,出現一些不利于科技金融發展的問題,阻礙了科技金融前進的步伐。下面,我們就來對我國科技金融發展中的現存問題進行簡要的分析:
1.1有關部門的重視力度不足
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國家對于科技發展的重視力度越來越大,不斷加大科技投入,已經在許多城市開始進行科技金融的探索,希望以此來推動科技金融在全國范圍內的發展。但是,一些地方性的政府部門并沒有給予科技金融中夠的重視,使得科技金融的發展缺少主導力量。政府部門的重視力度不足導致相關政策不能有效地進行落實,這對于我國科技金融的發展來說是極為不利的。其次,我國的許多部門早在多年前就針對科技金融提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其中包括科技擔保與創業投資等多個方面。正是因為政策涉及的內容過多,才使得政府關于科技金融的政策缺少系統性與全面性。沒有了主干支撐,科技金融政府的制定與實施落后,阻礙了科技金融的發展。
1.2科技金融信息交流效果不佳
加強科技金融的發展,需要多個部門的密切配合,只有政府部門與企業以及金融機構實現有效聯合,才能共同推動科技金融的發展。就目前情況來看,國家的科技部與財政部就科技金融發展問題已經與國內的許多家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為一些科技相關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但是,科技金融信息的交流效果不佳,交流平臺建立不足,使得科技金融信息被封鎖,沒有作用于科技金融的發展。鑒于這樣的情況,加強信息溝通平臺的建設與制度完善極為重要。
1.3金融創新力度不足
我國的金融行為的創新業務發展速度不高,金融業目前所經營的業務一般較為傳統,沒有創新型的金融產品,這也是我國金融業創新力度不足的主要表現。無論是在股票還是在資產證券化以及基金等方面,金融業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萍枷嚓P的中小型企業在發展的過程當中,需要金融機構的幫助與配合。但是,鑒于金融行業創新力度不足,使得這些需要金融服務的企業找不到合適的金融產品,不能滿足其發展需求。
2、加快我國科技金融發展的對策分析
面對我國科技金融行業發展的諸多問題,加強對策的探討已經成為企業管理者、金融機構管理者等相關人士的重要研究課題。下面,筆者就我國科技金融發展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2.1加大重視力度,完善政策體系
加強科技金融體系的建立與健全是促進其發展的重要舉措,政府部門應當加強對科技金融發展的重視力度,與其它部門進行聯合,共同進行科技金融體系的建立。每一個地方可以成立一個科技金融發展的領導班子,從融資機構或者其它機構的建立開始,明確科技金融管理部門的職責,從不同的角度對科技金融體系的建立做出規劃,并研究有效的執行方法。政府部門更應與監管部門進行合作,利用政策的開發來引導科技金融向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對于目前與科技金融體系建立與健全相關的政策進行收集與整理,對其進行修正與補充,使其與國家現行的財政政策、稅收政策以及人才政策者相符合,建立一個全面的科技金融政策體系,服務于科技金融的發展。
2.2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臺
科技金融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科技金融的發展,建立一個有效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臺已經成為促進我國科技金融發展的重要舉措。只有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臺得以建立,才能使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實現有效溝通,了解科技金融優化政策,使企業找到適合自己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呂。另外,要建立一個科技金融專業組織,為企業與金融機構提供網絡上的實時咨詢服務,在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建立一個有效的溝通橋梁,幫助二者解決合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二者互利共贏。
2.3加大金融體制的創新
金融機構應當不斷加強金融體制的創新,從不同的角度對科技相關的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方式可以有無償資助與貸款貼息、科技信用擔保等等。金融機構要建立一個投資與融資的基本,利用政府的財政投入來吸引其它金融機構的投資或者私人投資,服務于中小企業的發展需求。也可以利用我國的稅收政策進行引導,使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與創業投資的優惠政策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實。科技金融的發展,需要金融機構的創新,需要金融體制創新的配合。
3、小結
綜上所述,科技金融對于科技發展具有較大的促進作用,通過金融服務的提供來滿足科技發展的需求。希望政府與金融機構正視科技金融的正面意義,加大重視力度,通過政府扶持與業務創新來加快我國科技金融的發展。(作者單位:長春師范大學)
長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長春市科技金融創新體系的構建及實證研究》階段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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