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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和科任老師
二、工作目標:
(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學生的活動參與率達100%、學習教育率達100%、《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知曉率達到100%。
(二)在我校學生中掀起一個學習、遵守和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的,使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得到明顯提高,有效預防和減少學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我校力爭學生的交通事故數為零。
(三)從小培養學生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進一步深化“小手牽大手”活動,使“三讓”(即:“車讓人,讓出一份文明;人讓車,讓出一份秩序;車讓車,讓出一份安全”)的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交通安全學習教育。我校要充分發揮教育職能優勢,通過主題班會、思品教育、黑板報、知識競賽、宣傳櫥窗、“心語”廣播、“名影視”欣賞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等內容,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1、每學期開學時和放假前,要上一堂交通安全課;
2、每天放學前,老師要提醒學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個學期要以班為單位舉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題班會;
4、我校將為交通安全知識開辟宣傳專欄,定期宣傳交通安全常識。
(二)開展平安回家自護訓練。學校將聘請交警擔任校外法制輔導員,利用雙休日和假期空閑時間,創建“少年警校”、“小學生自護學校”等活動,幫助全體小學生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每個學期的教育訓練活動至少1次。
(三)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環境及秩序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優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三、工作安排:
1、本學期,主要結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施行,集中開展“五個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2、上一堂交通安全課。
3、各班以“交通安全”為主題舉行一次主題班會。
4、在學校的宣傳櫥窗,開辟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宣傳交通安全常識。
【關鍵詞】食品安全 法律體系 法律責任 監督管理機制 立法
食品是維系人們生存和身體健康的重要物質,食品安全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和生存發展緊密相聯。近年來我國爆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如蘇丹紅、瘦肉精、地溝油、三鹿奶粉等事件,不僅影響了人們對國內食品的信心,擾亂了市場的健康運行,同時也暴露出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的缺陷與不足。
食品安全法律體系規定的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指“由于實施了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出現了不屬違法、違約的某些法律事實而使責任主體應當承擔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都有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所應承擔法律責任的具體規定。
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規定的違法行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為例,涉及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主要有: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本法所禁止生產經營的產品,事故單位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進行處置、報告的違法行為;違反食品進出口管理行為;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的違法行為;違法從事食品運輸活動的行為;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違法行為;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的行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違反食品安全的行為。
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規定的法律責任形式。法律責任形式具體包括民事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和行政法律責任。
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存在的缺陷與不足
目前,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作為保障我國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規范企業生產經營、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同時,也存在著缺陷與不足。總的來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不健全,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到目前為止,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為主導,由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構成的體系。條文規定數量較多,調整和規范的事項也較多。然而,法律體系依然不健全,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由此帶來的問題是在食品安全執法活動中難以從源頭上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者。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不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的不完善,具體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機制。雖然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即消費者享有了解、獲悉其購買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但是,現實生活中,企業往往受利益的驅使,對消費者隱瞞某些對其生產經營不利的信息。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某些生產、經營者會因擔心其形象受影響而采取措施阻止信息。
二、食品安全知識普及程度不夠,普通公眾的維權意識淡薄。食品安全知識普及的程度不夠,公眾對食品質量認證標志等基本知識了解不夠,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及嚴重后果認識不夠,大多數公眾在日常生活中沒有形成維護權益的自覺性與主動性。此外,即使權益受到侵害,他們也不知道該用何種方式、通過何種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些因素都影響著公眾對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三、缺乏食品安全監管失職的責任追究機制。我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不完善的另一個原因是缺乏食品安全監管失職的責任追究機制。由于監督管理體制上存在多頭監管、職責不明等缺陷,由此經常會發生監管失職、執法不力的情況。
執法部門權責不清,運作效率低。我國食品監督管理形成了多個部門監管的體制。目前我國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機構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農業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等。按照有關規定,這些機構均可以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正因為各部門權限與職責不清,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門可能會相互推諉,找借口置身事外。在執法時,難以合作形成合力,運作效率低下。
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責任的規定不夠完整與詳細。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為例,其中第八十四條、八十五條、八十六條、九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的罰款金額為“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這樣的規定會導致在實際的執法活動中,執法人員有較大的自由裁決空間,處罰的自由裁量度太大。在一些發達國家,如美國,其法律規定,“無論金額大小,只要制假、售假均屬有罪,處以25萬美元以上100萬美元以下的罰款,并處以5年以上的監禁”。另外,韓國也規定對制作、銷售劣質食品的犯罪,所處的刑罰是最高10年監禁,罰款2億韓元。同其他國家的對比我們可以看出,我國食品安全法律責任規定不夠完整與詳細,懲治力度不夠。
食品安全立法技術薄弱,預防性監督難以實現。現階段,我國食品安全的技術支撐體系不完善,受制于科技發展水平,相關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檢測設備都還比較落后。另外,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對在水果、蔬菜等允許的農藥殘留量的規定也遠遠低于國際食品法典規定的農藥殘留標準。由于立法技術薄弱,相應的食品安全檢驗設備與檢驗技術滯后于社會發展的需要,致使食品安全的預防性監督難以實現。
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的構想
實踐表明,一個健全和完善的法律體系對保障食品安全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為健全和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今后應該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使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項工作有法可依。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的法律體系,這個體系是“以食品安全基本法為龍頭,其他具體法律相配合,輔以食品安全技術法規和標準的多種層次的法律法規體系”。具體措施如完善有關對農產品種植等源頭管理的規定,制定有關對新產品投放市場的審查及其跟蹤觀測的規定,增加對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提供原材料者的處罰措施等。最終使食品安全法律體系覆蓋食品種植、養殖、加工、包裝、貯藏、運輸、消費等各個環節。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健全信息披露機制。《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的具體信息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然而,信息公布僅僅由相關部門披露還遠遠不夠。因此,要健全信息披露機制,還應加強與之相關的各項制度建設。
二、普及食品安全教育,增強公眾維權意識。普及食品安全教育,應加強與食品安全相關知識,比如食品質量認證標志、食品添加劑認定標準等的宣傳。具體可以通過網絡、電視、報紙、雜志等媒介宣傳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知識。
三、建立食品安全責任追究機制。一方面,對相關人員在監管、執法中不力的,應追究其責任,有利于相關法律法規真正發揮其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實效,也有利于執法人員強化監督和執法意識,使法律真正落到實處。另一方面,對在食品安全事故中起協助作用的社團、其他組織或個人也應追究相應的責任。
理清各執法部門的權限與職責,加強執法合作,形成執法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條規定明確了食品安全分段監管的體制,即國務院質量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國務院工商行政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實行分段監管體制,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權限與職責,有利于調動各個部門的積極性,加強他們之間的執法合作,形成執法合力,進而達到對食品安全進行有效監督的目的。
一、堅持科學發展,狠抓普法長效機制建設
(一)落實組織機構。市安監局始終把普法工作的順利實施擺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一把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的“五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量化工作指標、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各負其責的普法工作網絡。
(二)建立學法制度。一是堅持機關干部定期學法制度,機關干部每年要以集中學習、專題座談、觀看法制教育片等形式,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每月不少于2次學習。二是堅持法制專題培訓制度,堅持不定期地邀請相關專家開展法律法規專題培訓活動。
(三)加強工作管理。一是制定出臺了《承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規則》,從監管范圍、執法檢查、實施許可、行政處罰等方面對執法行為進行了規范。二是完善了普法工作考核制度,將機關干部學法情況納入科室年終工作考評內容,今年,市安監局計劃將普法作為安全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堅持開拓創新,狠抓普法宣傳載體建設
(一)創新媒體宣傳形式。利用電視、報紙和網絡的特點進行宣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開展普法宣教活動。一是認真組織開展“一周一法”、“12.4法制宣傳咨詢日”、“安全生產月”等主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市安監局被評為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優秀單位。二是精心策劃、周密組織“安康杯”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市安監局獲得全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競賽組織獎、河北省“安康杯”法律知識競賽優秀單位;,獲得全國職業安全法律知識競賽組織獎。
三、堅持突出重點,狠抓普法教育平臺建設
[關鍵詞]食品安全;流通環節;法律監管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5918(2015)22―0051-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22.025 [本刊網址]http:∥
食品是否安全直接關系著人們的身體健康以及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才能切身的維護人們切身利益,流通環節是食品安全保障的關鍵環節,涉及到的方面非常廣泛,情況也比較復雜,因此,在食品流通環節實行法律監管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目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監管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只有不斷解決這些問題,才能真正的保證食品的安全,維護人們的合法權益。
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監管制度存在的問題
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監管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法律體系內部存在著不協調的情況。目前,我國在流通環節并對食品安全進行單獨的立法,而且在我國頒布的有關食品安全專項法律法規中更注重食品衛生,有些法律法規雖然以食品安全為前提,但是比較片面,沒有涉及到食品從生產到銷售再到消費的全過程,這就造成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內部存在的協調能力相對較差,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監管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二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相關概念。在《食品安全法》或者是《農產品質量法》都未明確食用農產品的概念,這就會讓人們在農產品的問題上產生差異化的認識,比如說我國法律規定沒有進行加工的農業活動的產出品屬于農產品,但是已經經過加工的農產品能否按農產品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還是按照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等問題,這就給食品安全的法律監管造成很大的困擾;三是,食品安全的相關標準化立法相對落后。食品的檢測標準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也給食品質量的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數據,雖然我國已經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但是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受科學技術等方面的影響,我國的食品安全檢測標準相對較低,這就給食品安全問題帶來較大的影響。我國檢測的標標還存在著缺失的情況,目前我國尚有很多食品沒有統一的檢測標準,這就無法滿足食品安全的檢測需要。另外,在檢測的標準之間存在著差異,比如說: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存在者不一致的情況,導致生產者和經營者不知按什么標準執行,給食品安全帶來不利的影響;四是,流通環節的監管體制不順暢。我國對于食品安全的監管主要是按分段監管體制執行,這種分段監管主要是靠各個監管部門之間互相協作配合,從而發揮各自的優勢,但是這種分段監管也存在著弊端,在實際的監管中,容易出現監管部門為了追求各部門的利益,而出現各自為政交叉管理現象等,造成監管效果不佳;五是,市場準入機制與可追溯體制不完善。食品流通的許可制度不太規范,主要表現為食品流通的準入的門檻比較低,并且許可證的發放范圍存在著較大的爭議,這就給相關部門帶來很大困擾,如果放寬條件就會造成執法的隨意性,如果提高準入的條件就會造成很多申請者不能獲得申請的資格。另外,可追溯的體系沒有形成,這就無法更好的提高食品的質量,不利于維護人們的合法權益。
(二)流通環節政府部門監管中的問題
政府部門是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中的主導力量,但是在政府的監管中卻存在的諸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政府部門存在執法力度不足的情況,目前,各基層工商管理部門的人員比較缺乏,經費也比較緊張,裝備也比較落后。我國的人口眾多,市場上分散經營的主體也相對比較多,這就造成基層執法人員的工作壓力較大,另外,食品的經營一般存在著規模較小流動性較大的特性,執法部門監管起來非常的困難;其次,執法隊伍中的人員素質不高。食品安全的監管需要很強的專業性,但是在當前的工商部門中缺少食品安全專業人才,制約了流通環節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進行。執法人員對于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食品安全的標準以及儲存的條件等都缺乏必要的了解,這就使執法隊伍的食品安全的監管能力以及監管的水平無法得到提高;最后,地方保護主義給監管帶來重要的影響,地方政府過多的關注當地經濟的增長,對當地的食品生產經銷企業實行地方保護,及時食品生產經銷企業存在著違法行為,政府部門也會從輕處罰,這就政府監管失去了震懾力。另外,食品安全主要依靠監管部門與企業監管,一旦監管部門與企業被利益串聯在一起,監管者就成為不法經營者的獲取利益的工具。
(三)法律監管中的其他問題
首先,在食品流通環節中企業經營者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問題,受當前社會經濟水平的影響,一些中小型食品銷售企業與食品的個體工商戶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往往會選擇與食品質量以及管理水平不高的企業進行合作,同時在自身食品經營的過程中也不注重食品安全問題,造成流通環節的法律監管無法落實到位;其次,消費者的維權問題,當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雖然相關法律對食品安全問題制定了一些賠償措施,但是在消費者維權過程中一些檢測的費用等需要消費者自行支付,但是有些檢測費用相對較高,在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消費者受經濟條件的限制或者法律意識影響,往往會選擇放棄維權。
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監管對策
(一)完善流通化環節對食品安全監管的制度
首先,完善法律的規定。對基本的概念進行明確的界定,基本概念的不明確就會造成法律法規出現一些疏漏,雖然這只是在立法技巧與立法意識以及立法體系中的問題,但是如果不及時修改或者是補充,很有可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這就需要及時的修改現行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出臺一些補充類的規定,對法律法規的疏漏進行完善,從而更好引導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行為活動,成為執行機關的執法的有力武器。同時,要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的細節部分。在流通環節嚴格的控制經營者的準入門檻,完善其準入的條件并要提升對內部審查人員的責任意識,嚴格的控制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凡是達不到要求的經營者都不予通過。細化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增大對經營者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賦予行政機關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更大的裁量權,另外,還要不斷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和使用,協調與緩解各部法律之間存在的沖突;其次,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標準,食品安全的檢驗標準是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監管中的關鍵核心所在,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完善食品的質量標準、衛生標準等以及其他的一些相關標準,成為食品生產與經營的依據,為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法律監管打下良好的基礎;最后,調整法律監管體系。明確執法部門的各項職責,并制定專項關于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法律辦法規,完善對流通環節的外部監管制度體系以及工商執法部門內部的監管機構體制,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增強流通環節食品監管各部門的協調性。
(二)強化經營者的自律行為
強化經營者的自律行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監管打下堅實的基礎,首先,設立食品經營行業協會。依據法律法規與政府部門的引導以及食品經營者的自發組織等方式,建立食品流通環節經營行業協會,并賦予協會一定的管理權限,推動食品流通環節各個行業的自律水平的提升,在協會內部可以開展食品安全的相關培訓、經營企業或者是個體商戶的評比等活動,引導經營者在食品經營中不斷規范自身行為,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監管帶來更多的便捷;其次,制定食品經營者教育培訓的制度,對食品經營者加強教育培訓,促使食品經營者的自律意識、法制意識以及道德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更進一步促使食品經營者的責任意識得到強化。建立教育培訓系統工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先關規定以及主管部門的要求,集中對經營者進行教育培訓,確保經營者先通過食品安全的系列培訓,才能開展食品經營活動,從而增強食品經營者的自覺性。
(三)規范政府部門的監管
規范政府部門的監管,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監管提供保障,首先,規范流通環節準入制度,相關的部門嚴格的依據流通許可的程序以及條件開展工作,不能隨意放寬或者是提升準入的標準,更不能隨意擴大許可的范圍,可以根據當地發展的實際情況逐漸提高準入的資格條件。定期開展食品經營主體的清查工作,相關部門定期對管轄區域內的食品經營專題進行大普查,把握食品經營主體的實際經營情況并與許可證規定的信息、數量等對比,并將最終比較信息歸檔整理,還可以采取不定期的抽查,對存在違反行為的經營主體給予嚴肅的處理,并要留檔。對經營主體資格加強管理,對不符合規定的經營主體,強制其退出市場,對于超范圍經營的或者是無照經營違法行為要加大處罰的力度;其次,提高食品質量的檢測。規范食品的抽檢工作,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及時發現流通環節中的食品安全風險實行快速檢測模式,把食品安全問題扼殺在搖籃中;最后,建立應急處置體系,促使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提升應急處置的能力,可以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應急事件的演練,使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四)健全社會監管體系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為主線,堅持以人為本,以車輛管理為中心,創新活動內容、創新活動形式、創新活動手段,普及安全知識,落實安全責任,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推進安全文化建設,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濃厚氛圍,杜絕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進一步促進道路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二、活動主題
遵章守法,關愛生命。
三、活動內容
(一)開展安全宣傳咨詢活動(6月12日)
1、按照市安委會和市交通局的要求,市局道路運輸處派員參加市安委會和市交通局組織的在市中心廣場設立咨詢臺咨詢活動,開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咨詢活動。
2、各級各單位結合各自實際,廣泛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咨詢活動。車站、交通工具、施工現場、辦公樓等公共場所懸掛或張貼橫幅,大力營造“遵章守法,關愛生命”的濃厚宣傳氛圍。橫幅的式樣和內容由各單位參照附件1,自行確定并制作。
(二)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1、各級、各單位要以此為契機,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開展以《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和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交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活動,不斷增強依法監管的能力,提升交通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積極向有關信息、報刊報送稿件,擴大信息交流,提高宣傳效果。
2、道路運輸企業要多形式、多渠道組織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杜絕違章作業。一是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創建活動。通過黑板報、壁報欄、橫幅、張貼畫等形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倡導以人為本、以車輛(設備)為中心的管理理念。二是開展“為了家庭,我要安全”主題實踐活動。發動職工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合理化建議,增強安全意識。三是開展安全生產普法教育活動。通過學習班、知識競賽等形式,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特別要以近年來省內外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為案例,汲取教訓,引以為戒,營造遵章守紀的良好職業道德氛圍,進一步增強全體職工的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
(三)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活動
1、各級、各單位要對照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重點檢查管理職責是否履行到位,法律法規、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針對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和歷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事故發生情況,逐項逐條加以改進、解決和落實,對發生的重特大事故進行責任倒查,嚴格做到“四不放過”。
2、道路運輸企業要認真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安全自救、應急預案演練等活動,檢查《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檢查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修改補充安全質量標準化內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特別要重點檢查歷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是否徹底整改、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是否得到真正加強。
(四)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按照省廳《關于印發道路危險貨物及旅客運輸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魯交運〔20*〕15號)和省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魯安監發〔20*〕48號)要求,開展道路客運、危險品運輸安全整治活動。按照市局道路運輸處制定的《道路旅客運輸安全整治方案》和《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切實做好安全整治各項工作。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集中消除和解決一些影響較大的事故隱患和問題。
(五)開展安全法律法規知識萬人答卷活動
以《安全生產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廳近年來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為主要內容,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萬人答卷活動”(競賽試題在《現代交通報》刊登)。競賽活動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四、活動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單位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對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重要性的認識,以此為契機,重視活動的開展,加強對活動的領導,強化安全教育和培訓,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減少事故隱患,為下半年的安全生產打下良好的基礎。為組織開展好這項活動,市局道路運輸處成立由劉傳利同志任組長,王兆良、李延忠、范志剛同志任副組長,局道路運輸處安委會成員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道路運輸處安全技術科。各級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學習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縣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針對我縣煤礦企業存在的煤層自燃、水患威脅等嚴重災害和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等事故易發多發環節以及隱蔽致災因素多等重點難點問題,以學習培訓《煤礦安全規程》及《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煤礦防治水細則》《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以下簡稱“一規程三細則”)為重點,督促全縣各煤礦企業學法尊法用法守法,嚴格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煤礦安全管理,堅持抓大系統、控大風險、治大災害、除大隱患、防大事故的目標任務不放松,對標對表抓排查,全力以赴抓落實,嚴謹細致抓整改,堅決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推動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活動范圍
全縣范圍內的正常生產、建設煤礦及其上級公司(以下統稱為煤礦安全生產經營單位)為活動主體。下屬單位按上級公司要求開展活動。各煤礦企業組織本企業開展活動。
三、工作安排
(一)學習培訓(3—6月份)。以煤礦安全生產經營單位為主體,分級分類學習煤礦安全法律法規、規程標準,結合煤礦災害特點和各級各類崗位需要,聯系實際組織學習培訓,實現全員覆蓋。
1.主要負責人重點學習培訓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煤礦安全法律法規;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相關要求;關于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實的相關規定、托管煤礦安全管理等;煤礦生產能力管理相關規定和要求;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的重點內容;《煤礦安全規程》總則部分。
2.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學習培訓內容。煤礦安全重點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實的相關規定;托管煤礦安全管理;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的重點內容;“一規程三細則”和《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辦法》中安全管理類內容。
3.工程技術人員重點學習培訓內容。“一規程三細則”和《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辦法》中工程技術類內容;井工煤礦按照專業分類學習關于井巷掘進與支護、回采和頂板控制、防治煤與瓦斯突出、防治瓦斯和煤塵爆炸、防治水、防滅火、防治沖擊地壓、提升運輸、安全監測監控、煤礦供電系統、電氣設備防爆等技術規定和標準;露天煤礦按照專業分類學習鉆孔爆破、采裝、運輸、排土、邊坡、防治水、防滅火、爆炸物品管理、電氣安全等技術規定和標準;各類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災方法和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安全評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
4.其他從業人員重點學習培訓內容。“一規程三細則”和《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具體作業規定;崗位操作規程和專項安全措施;各類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災方法等。
5.煤礦安全設備材料生產制造企業,煤礦安全評價、檢測、鑒定等中介服務機構重點學習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一規程三細則”、《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辦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煤礦安全標志認證管理、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等技術和管理規范;煤礦設計施工、驗收等技術規范和煤礦先進適用技術以及新材料、新技術、新標準。
6.事故、隱患責任人員“靶向式”培訓。對煤礦事故和監管監察部門查處的安全隱患責任人員,采取反思式、檢討式、案例式精準培訓,實現“缺什么、補什么”。近年發生過較大事故及兩年來發生過事故的礦井責任人員除現崗位學習培訓外,由煤礦安全監察局及監察分局組織針對事故教訓和防范措施的專項培訓;重大事故隱患相關責任人員由市級以上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進行隱患識別和排查治理的專項培訓;一般隱患相關責任人員由煤礦企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專項培訓。
7.監管人員培訓。縣應急局組織全體執法人員,學習培訓煤礦安全法律法規、規程標準,以《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為重點,學習掌握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法律規范;以“一規程三細則”為重點,學習掌握煤礦瓦斯防治、沖擊地壓防治、水害防治、火災防治等技術規范和治理措施,做到“干什么學什么”“檢查什么懂什么”。
(二)普法宣傳(3—10月份)。以縣應急局為主體,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警示教育活動。
1.組織參加視頻和專題講座。組織縣應急局和煤礦上級公司及各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參加煤監局會同省應急廳組織的系列專家講座、巡回講座以及全國煤礦災害治理、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等系列視頻講座活動。
2.組織開展知識競賽。全國安全生產月期間,縣應急局和各煤礦安全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從業人員利用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微信平臺,參與全國煤礦安全網上知識競賽活動。
3.組織開展煤礦安全法治宣講。組織縣應急局和煤礦上級公司及各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參加煤監局會同省應急廳開展的全省煤礦安全法制宣講;縣應急局利用事故礦井、隱患礦井“靶向式”學習培訓和執法案件公開裁定等形式開展煤礦安全法治宣講;利用監管時機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活動,解答疑慮,講法釋法,形成知法守法的宣傳輿論氛圍。
3.開展多種形式宣傳教育。煤礦企業利用企業報紙、電視、網站、微博微信、公共場所宣傳屏等進行煤礦安全普法宣傳和警示教育視聽資料、圖片展覽資料和其他宣教資源普法宣傳教育。全國安全生產月期間,要在礦區公共場所宣傳屏每天集中時間展播煤礦安全警示教育視頻。
(三)對標對表整改(3—8月份)。煤礦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對照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程標準、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組織自查自改,邊學習貫徹、邊整改執行,整改提高同步進行。
1.突出抓好蓄意違法違規問題的整改。對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關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安全投入、安全生產權利保障,以及煤礦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技術規范等要求進行整改,重點解決法律法規標準不執行、蓄意違規突破法規底線的問題。
企業法人、主要負責人要向社會、本單位職工和監管監察部門作出依法辦礦、依法管礦,絕不蓄意發生“五假五超三瞞三不”等違法違規的公開承諾。
2.重點抓好“一規程三細則”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抓好規程落實不到位、瓦斯抽采不達標、重大隱患排查不到位、超層越界開采以及頂板管理、機電設備、監測監控等管理措施不落實問題的整改。井工煤礦對照“一規程三細則”中關于地質保障、礦井建設、“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運輸提升、監控通信等要求進行整改;露天煤礦嚴格對照鉆孔爆破、采裝、運輸、排土、邊坡、防治水和防滅火等要求進行整改。重點解決規程標準技術要求和安全生產保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3.持續抓好安全生產標準化不能動態達標問題的整改。對照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關于理念目標、礦長安全承諾、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業人員素質、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質量控制、持續改進的相關要求進行整改。重點解決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不能持續改進、動態達標的問題。
(四)督導檢查(3—10月份)。充分利用考試考核、評估評價、督導檢查等措施,把學習培訓與對標對表整改結合起來,真學真查真改,務求取得實效。
1.全覆蓋考試考核。煤礦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對各類人員學習培訓內容分級、分類、分專業組織全員考試,檢驗學習培訓效果;煤礦上級公司對所屬單位學習培訓進行考核、全過程檢查,形成學習培訓和考核報告;縣應急局對所組織單位進行指導考核、全過程檢查。
2.全覆蓋檢查評估。煤礦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自查自糾、對標整改情況開展全覆蓋檢查。學習培訓和對標對表整改細化到具體崗位,學什么、什么問題、改了什么都要建立臺賬,確保各項整改要求落到實處。
3.全過程督導檢查。縣應急局結合執法工作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開展活動不認真、自查自糾走過場的,下調煤礦安全保障程度分類等級,實施重點監管,問題嚴重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是全年煤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縣活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縣應急局礦監股負責日常工作。各煤礦安全生產經營單位要高度重視,制定實施方案,及早行動,統籌安排,精心組織,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落實。
(二)加強動態督導。縣應急局要將活動要求納入檢查內容和檢查方案,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匯總反饋,及時督導整改。煤礦上級公司要對下屬煤礦派出督導工作組;縣活動領導小組將建立巡回檢查督導組,對各煤礦企業及煤礦活動開展情況嚴督實導。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入組織開展好第一個安全生產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明確從2017年起,將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為《安全生產法》宣傳周。
xx公司超前謀劃,精心組織,強化措施,通過“四個著力”,開展首個《安全生產法》宣傳周活動,全面提高公司管理人員及一線作業工人的法規意識、法制觀念及綜合素質,讓大家學法、懂法從而知法、守法。主要做法總結如下:
著力法制教育——學法
公司采取集中學習等方式,深入學習《安全生產法》等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以案說法的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強化警示教育,震懾非法違法行為,推動安全生產常抓不懈,增強了職工安全法律意識,了解了《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主要內容,并通過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案例,對安全生產的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認知。
著力普法咨詢——懂法
公司各單位集中開展安全生產法咨詢活動,采取現場咨詢、張貼海報標語、發放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讀物等方式,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全公司形成安全生產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思想自覺和行為自覺。
著力宣傳氛圍——知法
公司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開展《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開展集中宣傳,加強新聞報道,積極推動在全公司樹立安全生產法治權威和法治信仰,努力提升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法治觀念。
一、宣傳主題
規范生產,依法經營,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及使用違禁農業投入品違法行為和食品非法添加行為,保障源頭農產品食品安全。
二、主要內容
1、開展農產品食品安全知識宣傳。結合《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開展普法宣傳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宣傳。特別是針對當前生產主體道德滑坡、誠信缺失等現狀,重點宣傳不同的責任主體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法律后果,突出強調農產品生產主體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以增強法律的震懾力。
2、開展農業標準化技術宣傳和培訓。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大力宣傳農業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意義,普及標準化知識,增強生產者、經營者、管理者和消費者的標準化意識。結合農產品品種和農時季節,舉辦各類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技術培訓班,建立標準化生產示范區,通過示范區的輻射帶動作用,推動標準化生產技術的推廣普及。加強農藥安全間隔期的宣傳和技術指導,嚴格遵守安全間隔期規定,避免農產品中藥殘超量而危害生命健康。
3、開展打擊生產經營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等違禁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非法添加違法行為專題宣傳。努力提高生產經營者遵紀守法意識,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對生產者的技術指導與服務,增強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和假劣農資識別能力,及時組織開展業務工作培訓和快速檢測技術培訓等。
4、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活動。以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為主題,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科學合理使用農資和識假辯假農資知識,送法律下鄉進村,送科技入戶到地。查處并曝光一批假劣農資產品和違規違法行動。積極推介一批誠信農資生產經營單位和放心農資產品,正確引導廣大農民合理選購農資,科學使用農資,安全從事農業生產。
三、宣傳培訓途徑或方式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科技下鄉、生產技術培訓、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農資經營人員培訓、印發宣傳資料等機會和方式大力開展農產品食品安全宣傳與培訓。
四、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項
1、依照法律法規宣傳。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布時,要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辦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通過統一規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公布平臺信息。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以“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為主題,以廣大交通參與者特別是機動車駕駛人為重點群體,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交通安全常識宣傳教育活動,讓廣大群眾了解和掌握交通法律法規的基本內容,增強交通安全法制意識和現代交通意識,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實現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三項指標零增長目標,為我鎮的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
二、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積極推進政府負責、各部門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交通安全宣傳網絡建設。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建立由政府牽頭,有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團體參加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機構,協調和督促各職能部門、社會團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鎮政府和運輸企業、行政村委會、中小學校有專人負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2、要建立健全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包括機構和人員組成、工作職責、宣傳計劃、基礎臺賬等。在各行政村、單位普遍設立專(兼)職交通聯絡員,負責本單位的宣傳教育和安全監督,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宣傳活動。
3、要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監督制度,定期對各行政村、單位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
4、各行政村、單位要加強配合,注重發揮鎮政府的作用,督促雙江線公路沿線各行政村落實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各項措施,以村為單位聘請義務“交通安全宣傳員”,在轄區內組織駕駛人及村民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二)強化普及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
1、在鎮政府的領導下,各行政村、單位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在行政村、單位、學校和主要街道,以及群眾休閑鍛煉場地、公園、廣場等居民聚集的地方,定期組織開展交通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宣傳活動,在雙江線和村道及事故多發點段和危橋險路兩側,粉刷交通安全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和宣傳圖板。
2、各行政村、單位要緊緊依靠市、鎮兩級政府,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建設“平安*、平安鄉鎮”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交警隊的聯動作用,深化創建“交通安全村”活動。進一步完善行政村轄區內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及個體車主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的動態基礎臺賬,重點加強對個體車主和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4、*交警中隊、鎮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市機電園區用工企業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落實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責任制,切實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
(三)立足長遠,努力提高少年兒童交通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1、要在我鎮中小學校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要通過專(兼)職交通安全聯絡員和交通民警,定期向學生講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在學校的宣傳欄和板報內設立交通安全園地,每學期在放假前、開學后開展至少兩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有條件的學校要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室。
2、我鎮中小學校要結合中小學生特點,通過開設以交通安全、學校安全、生活安全為主要內容的安全課,編寫學生安全知識讀本,組織觀看交通安全宣傳品,舉辦交通安全征文比賽、交通安全知識問答,開展爭當“小交通安全宣傳員”等豐富多彩的活動,教育學生從小養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交通的良好習慣,提高中小學生的交通法治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3、*交警中隊要建立向學校通報學生交通違法情況的制度,配合學校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和宣傳教育。學校應將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的情況寫入學生個人操行評定。
4、要注重發揮少年警校的示范帶頭作用,積極開展創建“交通安全示范學校”活動。
(四)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擴大交通安全宣傳的影響力和滲透力。
1、宣傳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列入工作計劃,確定專人負責,制定工作方案,確保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進廣播、進電視、進報刊、進網絡,做到每天“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內容”。
2、宣傳部門要督促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媒體在重要版面和“黃金”時段設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傳欄目,拿出固定的公益廣告時段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要在春運、“五一”和“十一”黃金周期間,重點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
3、各行政村、單位要充分發揮交通廣播的優勢,及時傳播安全知識和交通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村、單位要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要由專人負責交通宣傳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宣傳臺帳。
(二)各行政村、單位要在每年春運第一天、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日、“五一”和“十一”黃金周、寒暑假后開學的第一天等時間段內,組織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日活動,形成階段性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