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簡述現代管理的基本特征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老子;道;無為;人;和
[中圖分類號]B22;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13)12-0004-04
首先?熏要說明的是:將老子加上個書名號《》,以示老子其人和《老子》之書的分別,是為學界所共識。其二,《老子》是老子學的經典,不是宗教之經。因為,書中的老子是哲學家,不是宗教家,更不是道教的始祖。任繼愈先生曾指出:“學術界長期流行一種見解,認為老子、莊子為道家,這是一種誤解。春秋戰國時期,只有老子學派、莊子學派。老子與莊子沒有直接的傳授關系。……”[1]筆者贊同此見解。《老子》是中國最早的一部哲學經典,它具有豐富的辯證思維方法,它創建了“無為”和“貴柔”的辯證法體系,為中華民族思維方法的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老子》中的辯證思維方法,對治國為政、科學發現、社會管理、開拓創新、提供了方法論原則。其中“以人為本”的管理之道是其方法論的一項具體體現。因此,本文議題只限于就《老子》書中某些思想略作論之,以就教學界。
一、《老子》對人在宇宙中的定位勝于西方哲學
《老子》書中對“人”“民”作了多方面的論述,其別將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給予了確切的規定。在第二十五章中,就明確的說:“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在王弼本中均作“王”,但其注是按“人”注解的:“天地之性人為貴,雖不職大,亦復為大。與三匹,故曰亦大也。”這是為學界所共識的注解。老子把“人”與“道、天、地”并列提出,認為“人”與“道、天、地”一樣,也是哲學的根本問題,這在中外哲學發展史上是少有的,其意義也是重大的。古希臘雖然有思想家提出“人是萬物尺度”的論斷,但是,他們所說的人是孤立于宇宙之外的,以致認為“人”的問題,在哲學中可以不談;形而上學或知識論,才是哲學的根本問題。中世紀是注重上帝之學,人無獨立地位、無獨立人格的,是負有原罪之人。在黑格爾哲學中,對人和人的本質問題雖然進行了合理的論述,但是,人在其哲學體系中,僅僅是“絕對精神”自我發展中的體現。“絕對精神”自我發展經過“邏輯學”、“自然哲學”階段之后,在進入主觀精神、即“精神哲學”中才出現關于人的問題。其實,這種“人論”與古希臘的人論一樣,都是不科學的。因為宇宙、萬物,乃至“道、天、地”都是相對人的存在而言,沒有人的存在,就無從論天說地。因此說,老子提出“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在哲學發展史上是有重大意義的。《老子》對人在宇宙中的定位,說明“以人為本”的管理之道的首要之點,就是管理者對被管理者要予以尊重,要予以作為人的應有地位和尊嚴的要求而待之。不過《老子》對人在宇宙中的定位,理論上涉及人與道、天、地間的關系問題,需要作些說明:
第一“以人為本”是老子無為而治思想中的重要之點。人在宇宙中的存在和發展,首先涉及“人”與“天道”的關系。“天道”是老子哲學思想中的最高范疇,是老子宇宙觀或世界觀的概述。“天道”是自然的,沒有意志的,而“道”是構成宇宙萬物的原始材料,是萬物的本體。即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第四十二章)。“道”是精神性的還是物質性的,老子本身沒有明確地深說,因而后來研究者出現了“道無論”、“道有論”和“有無統一論”(或稱道統論)。對此不是本文所要作辨的。但從《老子》有關論述看,應從當今的哲學學科分析,可以對“道”作哲學本體論的范疇理解。《老子》的首章就明確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在第二十六章還說,“道者,萬物之奧”。這都表明“道”是萬物的本體,這個本體自身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處于不斷地發展和演進變化中的,其發展變化又是有規律的。天道既是自然、社會遵循的原則,更是人必須順從和遵循的原則。人作為域中四大之一,首先要不斷認識和掌握“天道”發展變化的規律,以提高順從和遵循天道的自覺性;其次,人要在遵循天道的基礎上,充分實現自身的獨特性、自主性。人作為域中四大之一,就表明人具有不同于天、地的獨特性、自主性和主動性。人不是被動地、消極地適應“天道”的發展。否則就成為一般動物了。老子把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確定為“四大”之一,就深深體現了其辯證思維的哲學特性,是對人和人的本質學說的重大貢獻。
第二,“人”作為域中的“四大”之一,要處理好“人法地”的本質關系。如果說,人的生存和發展需要遵循日月星辰、四季運行的天道,這里的“地”應該是指人所生存的自然環境。這里的自然是物質性的,不是“道法自然”的“自然”。從《老子》反映的政治訴求,主張“小國寡民”及其以廣大小自耕農為社會基礎等方面看,“人法地”就是要求人必須遵循生存的自然環境發展的規律,不要人為的破壞自然環境的規律性。或者說,人與生存的自然環境要和睦相處,人要有生態文明的意識和具體的踐行作為。人與自然的關系要以和諧為主要原則,因為人與自然環境的和諧是人類社會和諧的物質基礎和根本的外部條件。因此說,“人法地”深刻揭示了人和人生存的自然環境之間存在著共同的本質和生命要求,說明了人與生存的自然環境是共生共榮的有機整體。這是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的。“以人為本”的社會管理、企業管理以及其他性質的管理,不要孤立地只看到人、看到被管理者,還要著眼于他們和他們生存環境的關系,是否有利于他們能夠自由自在地持續而為的良好環境,為政者或管理者不要過多的干擾,要一定根據“人法地”的原則構筑起良好的生態環境。
第三,在“人法地,地法天”中必然蘊含著人與人相互間的本質關系。在《老子》中既講了“圣人”和“善人”,也講了“俗人”、“眾人”和“愚人”。在這些不同人間的相互關系,也應以“道”的精神而待之。按照“道”的“自然”和“無為”原則要求,對“圣人”統治者或管理者而言,要多些“無為”,少加干擾;對“眾人”、“俗人”乃至“愚人”而言,要多些“自然”。這樣就能構筑起不同人們之間的自由自主的和諧關系,從而就實現了“人、地、天、道”相融合的和諧整體。
二、《老子》書中要求“以百姓心為心”的重大意義
《老子》第四十九章中講:“圣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這里的含義既豐富,又深刻。含義的內容具有多方面和多層次。其主旨是講統治者信任百姓,百姓也信任他。在圣人的統治下,百姓生活的很幸福、快樂。要做到這一點,關鍵在于“無為”,使老百姓保持混沌的淳樸狀態。我們從這里可以引申:“以人為本”的管理之道的又一點,就是管理者要對被管理者予以誠信,對被管理者要信得過,放的開,使其無所顧及去工作,發揮其主動性,從而形成和諧的氛圍,即所謂“歙歙焉”的環境。但是,如何才能很好地做到呢?
首先,要堅持和踐行“圣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的原則。“圣人”無常“心”并不是說“圣人”沒有自己的主見和意志,而是說“圣人”的主見和意見不能脫離百姓的心愿,而且必須包含有百姓的心愿和要求。《老子》提出這個原則,是針對當時統治者不顧民生的要求,專斷霸道的稱雄稱霸而提出的。因而,老子主張要由英明的“圣人”來替代當時的統治者。因為“圣人”的意愿和主旨來自百姓,百姓的意愿和要求是圣人意志的基礎。由此看來,“以人為本”的管理的首要之點,就是要了解、分析和采納被管理者的心愿及要求。這是實現最佳管理成就的根本要求。從現代企業管理看,《老子》的這個原則有兩點重要的啟示:
第一,領導者要有自知之明。當代許多企業領導者雖然博學多才,是“圣人”型的,但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洞察一切,一貫正確的領導者是不存在的。特別是面對復雜多變的市場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迅猛發展,市場需求、生產競爭、原材料、能源的供應、設備更新、生態平衡等等,新情況、新問題的出現,企業領導者身居高位,必須虛心聽取專家和一線職工的意見,才能防止和減少決策的失誤。因為企業領導者必然有大量日常工作需要處理,不可能對各種決策事項進行系統分析,對一線生產和經營中的矛盾情況了解的不可能具體,而這些正是技術人員和一線職工的專長。因此,領導要善于聽取、采納技術人員和一線職工的意見和訴求,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真正理解和踐行了“以百姓心為心”的原則精神,就必然會形成和諧格局。
第二,心理效應。在現代企業管理和決策中,心理效應占有重要的地位。“圣人心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的精神,移植于管理思想中,就蘊含著心理效應的問題。我們知道,在現代管理中追蹤決策是常有的事,因而其心理效應更為強烈。因為追蹤決策是在原有決策已經實施而現在又要改變的背景下進行的,必然會在人們的心理上產生巨大的反響;積極的反響和消極反映會同時發生,以至二者矛盾的演變而危及全局的治理。因此,要做好人的思想工作,以便使追蹤決策不受內外部人心浮動的干擾,保證企業決策行動科學化。這種情況,可否說就是“以百姓心為心”原則精神的一種反映。請學人對此拙見予以評析,不多贅述。
其次,在《老子》看來,“圣人”具有博大的包容心,他能夠包容天下一切善與不善、信與不信的人與事物。所謂“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結果既“德善”,又“德信”。“以人為本”的管理者,要具有博大的胸懷,既能容忍接受積極性的建言和贊譽,又能容忍聽取消極性的斷言和批評,而且對于一個好的管理者來說,能夠容忍后者更為重要。我們從現代企業管理的角度,對“圣人”具有博大包容心的原則精神,可以理解為包括現代企業管理者在內的一切管理者及其機構,要具有民主作風。民主的含義自然包括領導者在決策前和決策中必須傾聽各種意見,包括科學技術人員的意見、職能部門的意見、廣大一線職工群眾的意見,特別是要善于聽取反對的意見,并從中吸取有益的成分,就更為重要。對科技人員的意見,要虛心、耐心、誠心地聽取,不要輕意拒之;對職能部門和一線廣大職工群眾的意見,更要認真聽取,加以重視。因為,他們既是參與決策的重要力量,更是實施決策的主體,沒有廣大職工群眾(包括提反對意見的職工群眾在內)的實踐,再好的決策也只能是“紙上談兵”,一紙空文。總之,在決策之前,領導者要讓各方面人員的各種意見充分發表出來,經過爭鳴和研討,形成萬眾一心,以保證決策的實現,即達到“德善”、“德信”的結果。“圣人”的博大包容心,體現在治理國家中,就是實行一種民主政治。
再次,從“以百姓心為心”思想的內在要求看,就是“愛民治國”。圣人對百姓的愛,要像對待嬰兒那樣的呵護,以使百姓聽圣人的言教。這樣就能達到天下之人均具有和諧的心情,即所謂“歙歙為天下渾其心”。老子“愛民治國”思想,在第十章中就明確提出了。“愛民”及“治國”是老子無為的政治觀體現。在第五十七章中就進一步講明了如何“愛民治國”的問題,即“以正治國”,這里的“正”就是“無為”。其中說:“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故圣人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老子的這種“無為”而治的政治觀的根據,就在于:“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這是有害于社會,有害于民的。必須“以正治國”,實現愛民。也就是說,真正的愛民,就是像“圣人”所指出的,要讓民“自化”、“自正”、“自富”、“自樸”。如此才是“國治”,才是“以百姓心為心”。對此原則精神,若從“以人為本”的管理要求而言,首先對被管理者要有愛心,不要予以過多限制;其次,對各種管理規則的制定,要以被管理者的尊嚴和自主性不受分毫的損害為底線。這一思想原則對現代政治管理、經濟管理、思想文化管理,都是有積極意義的。
三、《老子》“以人為本”的管理之“道”的核心思想是“和”
在《老子》書中直接以“和”表明其“道”者,共有八九次,綜合而論,關于“和”的思想,擬從三個主要之點作些說明:
首先,在老子看來,“和”是“道”在宇宙萬物及人事中體現的一種常態。“和”是宇宙萬物及人事不斷發展的內在趨勢,也是宇宙萬物、社會歷史及人事日新月異的根基。老子認為“道”本身就是“和”,而“無為”就是“和”的最好體現。所謂“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第五十五章)”。這里說明了平和無欲的重要作用。故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就是說“和”是宇宙萬物及社會人事的常態。人們認識到了這個規律性的常態,就可以進而明道。
其次,老子依據其特有的辯證思維方法論原則,認為“和”的根據是“不和”,是矛盾演變與發展的必然結果。在第二章中說:“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后相隨。是以,圣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這里“有無”、“難易”、“長短”、“高下”、“音聲”、“前后”,都是對立而又統一的關系,因而就出現“生”、“成”、“形”、“傾”、“和”、“隨”等必然結果。音和聲,古人用之是有區別的,簡單的發音叫“聲”,“聲”的組合,成為有節拍的音樂,稱之為“音”。所謂“八音協和”、“和而不同”,都是以音樂為例,說明不同的事物之間的和諧共存關系。而且,這種相反相成的關系是永恒不變的,是宇宙萬物及人事的常態。所以,在第十八章中明確指出,“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慈孝。國家昏亂,有忠臣。”特別是在第四章和第五十六章同樣提出:“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的警句。任繼愈先生認為,這四個“其”字都是說的“道”本身的屬性。這就是說,“和”同“無為”均是“道”本身屬性的體現。從而就深刻說明,“道”本身是和諧的,和諧是道的基本特征。宇宙萬物及社會與人和事,之所以在雜亂的多種關系中能和諧共存,其根本原因在于“德道”。因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尊崇“道”,而“和”就會永存。
再次,老子的“以人為本”的管理之道的核心原則,就是尊道而貴和。人是“域中四大之一”,為了更好的生存和發展,必須與道、天、地保持“和”的關系。對此,已在本文第一部作了簡述。在此應對以人為本的“本”予以論之,在保持人與人和諧關系的基礎上,要同時保持個人的身與心的和諧關系,使之具有良好的平衡狀態。或者說,每個社會成員的身心關系和諧是社會穩定和發展的“主體”,這個“主體”必須建立在每個社會成員自身的身心和諧之上,才能充分發揮出主體的歷史作用,每個社會成員自身的身心和諧與平衡,是人之“本”。但是,要實現這一點,就要真誠的為了這個“本”,滿足其需求,包括物質需求、生態需求和精神需求,使其真正意識到自身的價值和尊嚴。
由此可見,“以人為本”的管理之道。首先,要營造成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和諧關系,管理者與被管理者均具有“同意”、“同欲”、“互利”、“合作”、“共贏”的心態,從而實現“和為貴”的格局。常言道,“和氣生財”、“家和萬事興”。其次,要使被管理者身心和諧,這在《老子》中也多有論述。如在第十三章中,教人認識到榮譽、地位也是身外之物,不值得羨慕,也不值得追求,要有平和的心態,保持淡泊的良好心情。又如第十章中,老子在教人如何守道、修德問題時,強調必須專心致志,排除一切幻想和雜念,保持自然無為的平和心態。特別是在第八十一章中,比較全面地教人如何做人的本性所求的品格和心情。所有這些教誨,對于踐行“以人為本”的管理之道,都是有重要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