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醫保統計制度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企業
集團統計報表制度,現在作為企業集團監測,其存在仍還有現實意義。主要是可以監測企業集團的發展狀況,彌補企業統計的不足,可以監測我國企業集團與國際企業集團的橫向比較等。
企業集團統計報表制度實行以來,我國經濟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而企業集團統計報表制度卻沒有變化,基于此,對其報表制度建議如下:
一、報告期。實行半年報或年報。原因是企業集團是以產權為紐帶的聯合體,涉及眾多企業(小集團除外),它是以整個集團為對象的統計調查。有的大集團的子公司遍及全國乃至于國外。因此,實行季報或月報實際操作非常困難,應予以修改或調整。
二、調查對象。目前,企業集團統計報表制度上規定,國家重點企業納入了統計調查范圍。從統計成本看,節約了費用,但使企業集團報表制度變成了不規范的統計報表制度。匯總數據,省(市)都不知其數據究竟是集團的數據還是重點企業的數據。因此,要明確企業集團統計調查對象為哪一級批準的企業集團或其他,原則是不能實行標準多重。它是一個全面調查,不是抽樣調查也不是典型調查。
一、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差異
1、社會保障制度規定的范圍存在差異
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涉及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以及低保等各類社保項目,這些基本包含了所有社會保障項目。但是大部分農村地區目前只是試行養老保險制度,至于其它城鄉已經制定的福利項目,并沒有積極推行。[1]
2、社會保障支出費用存在較大差異
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針對各項福利項目的支出費用也存在一定的差異。例如,以城鄉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養老保險為例,在2006年由我國相關部門統計得出,城市居民年人均享受的養老保險費用已經高達10000元,而在很多農村地區年人均享受到的養老保險費用只有700元,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基本支出明顯存在差距。
3、城鄉社會保障籌資存在差異
在養老保險方面,城市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一般都會由個人以及企業采取共同承擔原則,其中大多數費用由企業繳費承擔,國家政府部門也會給予財政支持。但是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中,大部分費用都是由農民自己承擔,當地政府給予的支持非常小,進而造成籌資環節存在較大差距。醫療保險方面,城市企業職員的醫療保險所繳納的費用,一般都是企業承擔百分之八十,然后由職員個人來承擔百分之二十。但是在農村因為推行新型合作醫療,所以現階段農村醫療保險制度所繳納的費用,基本上都是當地政府與個人籌資,而實際上這種保障水平還是會與城市存在很大差異。
4、社會保障制度管理體系存在差異
我國城市現階段已經擁有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擁有較為專業的社會保障機構,并且引進了大量專業人才,結合現代科學技術,建立起較為健全的社會保障數據庫,為保障制度信息管理系統的構建打下了堅實基礎。但是在農村相應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建設過程中,成立時間不僅比城市晚,成熟度也遠遠不如城市,除此之外,還存在相關多個部門共同管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工作的情況。例如,新農合醫療一般是由衛生部門管理,農村養老保險則是由勞動部門進行管理,至于農村低保更是直接由民政部門進行管理,這些情況都會影響農村保障管理體系的運作效率。[2]
二、統籌規劃和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對策
1、統一社會保障制度規則
我國至今為止還未建立健全統一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規則。由于各個地區市場經濟發展不同,以至于部分區域內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存在較大差異,這致使很多進城務工的農民在進行跨地區轉移時,他們參與的農村社會保障不能任意調動,這也就是當前很多農民工沒有辦法享有部分社會保障的主要原因。如果我國政府不建立起一個較為統一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規則,在開展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統籌時,就會花費更多資金成本。為此,國家相關部門需要盡快制定統一的法律法規,對農村保障制度規則做出科學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以及統一規則時,應當結合地區實際情況,認識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重點,進而更快統一城鄉社會保障制度規劃。
2、構建社會保障管理體系
構建完善的城鄉社會保障管理體系是當前政府部門考慮的重點。現階段我國的城鄉社會保障管理體系雖然已經建成,但是其中還存在過多管理不夠規范的情況。為了有效改善當前這種缺失現象,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監督委員會需要加大管理、監督力度,以此來避免城鄉社會保障制度中出現過多違法、違紀以及其他不規范行為。政府可以先提升城鄉社會保障統籌層次,再按照區域范圍繳納標準、養老金發放、保障措施、收繳技術、賬戶管理、基金運營等進行統籌規劃。首先,應當提升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層次,這樣能夠更好的進行統籌安排,幫助社會保障基金,對行業間、地區間作出合理協調;其次,提升城鄉社會保障統籌層次,還能夠更快適應農民工數量大、流動性強的特點,做好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連接與流動。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高層次統籌非常重要。[3]
3、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
對城市社會保障制度加強優化。政府需要對當前城市社會保障制度涉及的各類項目做出優化,將過于復雜的保障項目合并起來,交叉重復的項目直接取消,部分保障項目不夠完善還需對其進行補充,促使城市社會保障制度更加規范,容易管理與控制;要加快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給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多財政支持。農村低保是農村居民最基本的保障項目,因此,政府必須要對其加大財政支援,特別是較為貧困的農村地區,更要加強關注與支持。除此之外,政府還應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基礎上,提高最低保障水平,強化保障制度管理,完善農村各項基礎保險制度建設。對于經濟水平較低,發展較為落后的農村地區,政府需要加大對該地區的財政支持,給予更多補貼幫助。
4、完善城鄉社會保障信息系統
我國城鄉社會保障相應管理機構,應當結合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對我國當前的城鄉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進行不斷完善,建立起較為統一、具體的城鄉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相關工作人員能在數據庫中對參保人員的保險基本情況以及服務信息查詢,對繳納、支付等進行存儲,然后利用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對全國社會保障城鄉數據庫(MIS)加強運用,以此來實現各個區域內信息的溝通、交流。針對農民工數量多、流動性強等原因,通過信息系統能夠較快的完成各類工作的交接與轉移。
第二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企業和勞動者應盡的義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條 除已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國有企業外,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到以下非國有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集體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私營企業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外商獨資、合資、合作經營企業),以及個體經濟組織。
(二)企業職工(包括港、澳、臺商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職工),個體工商戶戶主及其使用的城鎮從業人員,城鎮個體勞動者。
第四條 凡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和職工、個體工商戶戶主及其使用的城鎮從業人員,城鎮個體勞動者,必須于1998年7月1日起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義務。已參加商業保險的,只能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不能以此代替基本養老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的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或經批準退休后,依法享受國家、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五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申報:非國有企業必須如實向社會保險機構和地方稅務局申報企業實際支付的工資總額及職工的工資,并作為計算繳費數額的依據;個體工商戶戶主及其使用的城鎮從業人員以及城鎮個體勞動者按實際收入申報。
實際工資或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60%,按60%計算;超過300%以上的,超過部分不計入。
第六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
(一)非國有企業繳納比例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4%,其中企業交納20%,職工個人交納4%。個人繳費比例的調整與國有企業職工同步,比例達到8%時個人繳費比例不再變動。從繳費之月起計算繳費年限。
退休人員較多的非國有企業,其基本養老金支付水平等于或高于國有企業繳納比例(28.5%)的,企業繳費比例按國有企業標準計繳。
個體工商戶戶主及其使用的城鎮從業人員以及城鎮個體勞動者,繳納比例為個人實際收入的20%。
(二)非國有企業根據社會保險機構核定的繳費數額,按月向地方稅務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由企業按月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個體工商戶戶主及其使用的城鎮從業人員以及城鎮個體勞動者,由本人根據社會保險機構核定的繳費數額,按月向地方稅務局繳納。
逾期不繳或者少繳的,由市地方稅務局按日加收應繳、少繳金額2‰滯納金。收繳的滯納金并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向市地方稅務局繳納;在區、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向區、縣(市)地方稅務局繳納。
第七條 市和各區及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分局)代收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月存入市社會保險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各縣(市)地方稅務局代收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月存入各縣(市)社會保險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專戶”。社會保險機構要保證專款專用,全部用于職工養老保險,嚴禁擠占挪用。財政、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和審計,確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第八條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一)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由社會保險機構為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發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個人帳戶手冊》,經勞動部門批準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退休年齡時,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依據。
(二)個人帳戶記帳辦法:
企業職工個人帳戶按本人繳費工資的11%記帳,其中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余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
個體工商戶戶主及其使用的城鎮從業人員以及城鎮個體勞動者,按本人繳費收入的11%記入個人帳戶。
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于退休后養老,不得提前支取。履行繳費義務的人員在職或退休后死亡的,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企業繳納部分并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第九條 非國有企業職工轉移就業單位時,由原單位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用人單位憑轉移手續和《個人帳戶手冊》,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續保手續,其個人帳戶儲存額、繳費年限均連續計算。
個體工商戶戶主及其使用的城鎮從業人員以及城鎮個體勞動者轉移就業單位時,由本人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條 1998年7月1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非國有企業,向退休人員發放的基本養老金數額超過企業繳費的數額時,超過的部分由企業和社會統籌共同承擔。分四年過渡:第一年統籌承擔50%,企業承擔50%;第二年統籌承擔60%,企業承擔40%;第三年統籌承擔70%,企業承擔30%;第四年統籌承擔80%,企業承擔20%。第五年起全部由社會統籌承擔。
應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按《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補繳。
第十一條 非國有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辦理工商年度審(驗)照,貼花和變更營業執照時,應向工商管理部門出示社會保險機構加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繳驗訖章”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非國有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辦理減免稅收手續時,應向稅務部門出示社會保險機構加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繳驗訖章”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非國有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城管、外經、城建、交通、文化、公安、衛生、規劃、國土等部門辦理資質審驗、資格認證、年審年檢、規劃審批、土地審批等與經營主體資格相關的手續時,應出示社會保險機構加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繳驗訖章”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新辦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應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
(一)集體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由企業主管部門和區、縣(市)負責;
(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由主管部門負責,無主管部門的由市外經委負責;
(三)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城鎮個體勞動者,由市和區、縣(市)工商局負責;
(四)建筑施工、房屋開發、房屋裝修、物業管理,由市和區、縣(市)建委負責;
(五)其它無主管部門的,直接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由市和區、縣(市)勞動局負責。
第十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市集中統一管理。各區和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于1999年1月1日前納入市級統籌,社會保險機構改為派出制,由市勞動局和區政府(管委會)實行雙重領導。各縣(市)逐步納入市級統籌,社會保險機構的運行暫按現行體制,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向派出制過渡。
第十四條 本暫行規定所稱的繳費工資是指:計算職工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職工工資額。
繳費收入是指:計算個人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人收入額。
關鍵詞:養老保險 統籌 內控制度
中圖分類號:F840.67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11)07-0064-02
一、養老保險統籌業務內控制度建設現狀及特點
截至2010年末,烏蘭察布市中心支行全轄共有11家參保單位,參保職工516人,離退休人員94人。2010年月均收繳養老金34萬元,支付離退休人員養老金28萬元,上繳上級養老保險基金6萬元。隨著電子化技術的運用,養老保險統籌業務內控出現了新的變化和特點:
一是內控制度環境發生較大變化。一方面,統籌人員的組成由原來的由會計專業人員、出納人員組成,轉變為由會計專業人員、出納人員和開戶行計算機數據處理系統的管理人員組成;另一方面,保險統籌管理系統不僅利用計算機完成基本的結算、會計業務,還利用計算機完成原先沒有的或由其他部門完成的較為復雜的業務活動,如轄區人員基本情況統計、人員分類及人力資源規劃等。
二是內控制度內容更加廣泛。首先,要確保原始數據操作的準確性。在電子化中,電子計算機輸出的數據是在程序控制之下,對輸入的原始數據自動進行加工處理,并儲存于磁介質上。所有記賬、分析及編制會計報表等工作均在計算機程序的控制下自動進行。但電腦中的原始數據必須由手工事先進行審核和輸入計算機,這就要求一切數據的處理方法和過程都必須規范化,并保持準確性和相對的穩定性,這樣才能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其次,要嚴格控制操作人員的權限。授權、審批控制是一種常見的、基礎的內部控制。在手工會計系統中,一項業務的各個環節都要經過具有相應權限人員的審核和簽章。會計電算化后,職能劃分發生了變化,因為業務處理全部都是以電算化系統為主,電算化功能的高度集中導致了職責的集中,業務人員既可從事數據的輸入,又可負責數據的輸出和報送。因此,如果不加強內部控制,就會使某些計算機操作人員直接對使用中的程序和數據庫進行操縱處理,操作風險加大。
三是面臨新的風險因素。在手工會計系統中,保險統籌業務發生均記錄于賬簿憑證中,增、刪、修改了的會計憑證或會計賬簿都可以從各自的筆跡和印章上分清責任。會計電算化后,會計憑證以文件記錄形式儲存在磁介質上,修改數據不留痕跡。磁介質也易受損壞,且有丟失的危險。所以會計電算化對會計檔案管理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要保存好相關的紙質數據文件,還要保存、保管好已存儲在電子介質上的各種會計數據和計算機程序。
二、保險統籌內控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控制建設的認識模糊,事前防范意識不強
一是目前基層人民銀行受人員和崗位設置等限制,一般只配置一名專職業務人員擔任會計,出納人員由其他崗位人員兼職。開辦保險統籌業務時,出納人員受自身崗位工作限制缺位,會導致保險統籌業務出現“一手清”現象。二是基層保險統籌內部控制理論知識匱乏。法規和制度觀念淡薄,部分統籌業務人員對統籌業務一知半解,憑經驗處理業務,制度執行不到位。三是風險管理意識淡薄,從上至下未形成風險控制共識。基層參保單位沒有把內部控制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內部控制的責任落實不到位,特別是部分負責人滿足于已有規章制度或工作不出大問題,而忽視現有規章制度的合規性、全面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建設。
(二)保險統籌部分內控制度的建立相對滯后
近年來,隨著基層人民銀行統籌業務電子化水平的日漸提高,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舊的制度不能覆蓋所有的風險點,新制度又沒能及時完善充實,致使內控出現盲點,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三)同級事后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
目前,基層行的監督檢查主要是依靠自查和常規檢查,檢查方法仍基本停留在傳統的印章、票據、單證、賬簿、記錄等的檢查上,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也相互脫節,風險控制點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和糾正。
(四)內控制度教育相對薄弱
近年來,人民銀行普遍重視統籌業務培訓,但對統籌人員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教育培訓缺失,從業人員內控自律意識較為淡薄,存有依賴思想,一些人員甚至對內控制度的遵守和執行產生抱怨和逆反心理,工作不扎實、不細致,從而影響了工作質量和內控效率。
三、強化養老保險內控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正確認識保險統籌內控建設,構建和諧的內控監督環境
重視保險統籌內控制度建設,始終堅持“內控優先”的理念,堅持以業務為中心,以內控為保證,一手抓業務,一手抓內控。大力支持內控監督工作的開展,營造一個重視監督、理解監督、支持監督、主動接受監督的良好氛圍,為內控監督機制發揮作用創造條件。保險統籌業務人員要充分履行好自身的監督職能,把住監督檢查第一道關口,及時向監督部門提供信息,主動接受監督檢查。
(二)立足于防范,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內控監督機制
強化事前監督,不僅要檢查統籌業務操作的合規性,更重要的是將監督的關口前移,對業務中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做出分析、判斷,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議。對業務流程的不同環節,應由不同的人員完成,通過業務流程設計使不相容的職責相分離,達到崗位牽制的目的,杜絕個人獨攬業務全過程導致管理失控情況的發生。
(三)創新工作方式,構筑嚴密的風險內控制度體系
加強對統籌專業風險點排查,對現有的內控制度進行重新評估和論證,統一業務操作標準和要求,重點落實內部崗位控制和風險防范責任制度,使內控制度能夠涵蓋所有風險點。對新業務、新技術的推廣應用要提前制訂相關規章制度,使內控制度制約延伸到各環節,涵蓋決策、執行、監督的全過程。
(四)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組織控制
監督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搞好協調溝通,形成監督合力,做到非現場監督與現場檢查、專業分散檢查和聯合集中檢查的有機結合,最大限度的減少操作失誤。對原有會計機構進行相應調整,對各類人員制定崗位責任制度,以實現職權分離。建立完善的崗位輪換、強制休假等制度,采取聯合檢查、獨立檢查、交叉檢查或突擊檢查等方式,實現從查弊到風險防范的關口前移,提前對統籌內控中發現的問題做出準確的分析和判斷,并對癥下藥,防患于未然。
現將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衛生部關于頒發《醫用氧艙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質技監局鍋發〔1999〕218號)轉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關于本市更換和發放有關證件的具體辦法,將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另行通知。
附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衛生部關于頒發《醫用氧艙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
(1999年9月18日 質技監局鍋發〔1999〕2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技術監督局,衛生廳(局),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1.1對象
采用分層抽樣方法,于河北聯合大學、唐山師范學院、唐山學院及河北能源技術學院4所高校,按年級分層抽取1100名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1017份,有效率92.5%。其中河北聯合大學學生348名,唐山師范學院學生302名,唐山學院學生160名,河北能源職業技術學院學生207名;男生551名,女生466名;一年級學生189名,二年級學生271名,三年級學生177名,四年級學生270名,五年級學生110名;152名學生來自城市,685名來自農村;461名大學生月平均消費在500元以下,370名月平均消費在500~800元之間,186名月平均消費在800元以上。
1.2方法
自行設計問卷,首先進行現場預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問卷進行適當的調整,從而確定最終問卷。問卷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情況、對醫保的認知、參保情況。
1.3統計分析
采用EpiData3.1軟件建立數據庫,使用SPSS17.0進行數據處理和分析,其中百分率和構成比的比較采用χ2檢驗,影響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歸分析,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基本情況
調查對象中,27.0%的大學生表示最近1a內身體不適,其中77.4%進行了治療,22.6%未進行任何治療;治療的方式主要是去醫療機構就診(78.7%)和自我治療(21.3%)。大學生就診地點主要為學校衛生室、診所(45.31%),社區衛生服務站(39.52%)及醫院(8.18%)。
2.2對醫保的認知情況
2.2.1對醫保制度了解程度
2.1%的大學生表示很了解醫保制度,31.8%表示了解,66.1%表示完全不了解。經χ2檢驗,不同性別、不同年級、城鄉的大學生對醫保制度了解程度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χ2值分別為28.520,27.833,6.165,P值均<0.05)。女生比男生更了解大學生醫保制度;隨著年級的升高,大學生對醫保制度的了解增多;來自城市的大學生比來自農村的更了解醫保制度。
2.2.2參加醫療保險的必要性
62.3%的學生認為很有必要參加大學生醫保,33.7%的學生覺的無所謂,4.0%的學生認為沒必要。經χ2檢驗,不同性別、不同年級、城鄉的大學生對參保問題的認識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值均<0.05)。大學生認為沒必要參保的原因依次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23.3%)、報銷手續過于麻煩(23.3%)、保障范圍太小(16.3%)、報銷比例太低(14.0%)等。
2.3大學生參保情況
2.3.1大學生參保的基本情況
2012年河北省大學生參保率為82.0%,而唐山市大學生參保率為61.1%。不同年級、不同性別、城鄉學生參保率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值均<0.05)。
2.3.2提高大學生參保險意愿的主要途徑
大學生認為提高報銷比例是最主要的途徑(35.9%),其余依次為降低起付線(28.8%)、其他(18.0%)、增強大學生的醫療保險意識(17.3%)、簡化服務手續(5.8%)、提高服務質量和態度(5.0%)、降低繳費額度(3.6%)。
2.4大學生參保影響因素分析
以大學生是否參保作為因變量,大學生的性別(0=女,1=男)、年級(0=大一和大二,1=大三~大五)、城鄉(1=城市,2=農村)、月平均消費額(0=<500元,1=≥500元)、是否了解大學生醫保制度(0=不了解,1=了解)、是否認為有必要參保(0=沒必要,1=有必要或無所謂)等因素為自變量進行單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為進一步明確參保的影響因素,采用逐步法以0.10作為排除概率標準,以0.05作為入選標準,將單因素分析結果中有統計學意義的變量納入多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中,結果見表4。α=0.05檢驗水平下,大學生的性別、年級、是否了解大學生醫保制度和是否認為有必要參保對大學生參保情況的影響均有統計學意義(P值均<0.05)。
3討論
關鍵詞:醫療改革;醫保整合
中圖分類號:F842.684;R197.1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03-0-01
引言
2016年1月,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下稱《意見》),就整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醫療合作保險兩項保險提出了相關意見。
佛山市政府本來按照國家要求,進行醫保整合,并提出實施方案,那是國家規定的必須完成的任務,沒什么可以分析的。但是這份《改革方案》偏偏與《意見》中要求整合的內容不一樣,但是最終目的卻是一樣的。《意見》中提及的是要求整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醫療合作保險,但是佛山市政府的《改革方案》中的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一次性進行整合,以后不再分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這樣的醫保整合,無論是廣東省還是全國各省市,都是處于改革的先列。
一、事件分析
《改革方案》中要求直接將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進行整合。那到底為什么佛山市可以如此迅速執行并實施改革方案呢?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1.政策方面
最大的契機其實就是2016年初國務院了《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意見》中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意見》中同時明確要求各省(區、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因此,佛山市將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整合,就是完成了《意見》中“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目標。
同時,與全國大多數地區實行的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三種制度并行的“三元制”不同,廣東省早在2012年起已經開始著手全面整合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歸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管理,實行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兩項制度并行的“二元制”。而佛山市政府這一次的整合,不過是沿著之前改革的步驟,提前完成了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統一罷了。
2.經濟方面
由于我國地域遼闊,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因此各地的醫保繳費標準千差萬別,這就是為啥難以推行全國范圍的異地醫保結算。《意見》中也提及到這次的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可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籌資機制。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由此可見繳費標準的制定,是極其困難的。而《改革方案》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職工和居民分別以我市上上年度在崗職工平月均工資和上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一檔職工身份的費率為4.5%、居民身份的費率為4%;二檔的費率為5.5%。居民身份只參加一檔。二檔總費率為5.5%。其中職工個人為1.5%,用人單位為4%” [1] 。為何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確定籌資機制呢?這跟佛山市本地經濟發展有著深遠的聯系。佛山本地經濟發展勢頭迅速,經濟實力比較雄厚,處于全國前列。正是有著深厚的經濟實力,才能在繳費標準上一錘定音,不會受到過多經濟水平方面的掣肘。
3.群眾方面
據不正式統計,截止2016年底,佛山市常住人口已達800萬,較多人會選擇參與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而由于耕地減少,農民人數比例也在逐漸下降,參與新農合醫保的人數比例不算太高,因此將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整合才是佛山市醫保整合的難題。《意見》的,也正好給予了佛山市政府解決醫保整合難題的決心。
二、醫保整合的未解決問題
1.基金監管
《改革方案》中詳細羅列了整合的方案,繳費標準等等一系列詳細的事項,但是唯獨基金監管問題卻是寥寥幾句帶過。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的整合,肯定會牽涉到大量的基金整合問題。如何保障在整合過程中和整合后的醫保基金的合理利用,《改革方案》并沒有提供詳細的解決方案。而這方面的問題,才是繳費人群最關心的問題。不是出了問題之后的官方道歉,而是對待可能出現問題的未雨綢繆的態度。在基金監管方面,政府部門不應該既做運動員又充當裁判員,應該合理引入第三方的監管,專業人士和社會人士的監管,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2.全面參保問題
m然佛山常住人口已超800萬,但是流動人口數目多,實際上參保人數比例并不高。根據《2015年佛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提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277.74萬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207.00萬人”[2]。參保人數比例不足七成,這跟實現全民醫保的目標還有很大的距離。《改革方案》中只是簡單提到“引導居民積極參保”,沒有提到如何提高居民參保比例的具體措施。雖然參加醫療保險是個人自愿行為,國家并沒有強制要求。但是關乎國民的基本權利,政府部門應該加大宣傳全民參保的重要性,甚至在某些時候可以加入“強制性”措施。
三、結語
佛山市政府的《改革方案》,能夠快速落實并執行,得益于當地的有利條件。而這份《改革方案》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整合的背后,還是存在較多的問題。如何解決這些難題,需要更多時間考察和研究。因此《改革方案》的意義,只是醫療改革的一個轉折點,還遠遠不是醫療改革的終點。
參考文獻:
1.1一般資料
2014年4月~7月課題組選取渝中區、九龍坡區、萬州區、梁平縣、黔江區等5個區縣為調查范圍,以重慶轄區內60歲及以上、能夠理解問卷內容且語言表達清晰的老年人為研究對象。運用隨機抽樣法展開調查,共發放問卷800份,回收765份,其中有效問卷758份,有效率為94.7%。納入標準:符合人口老齡化國際標準,60歲以上的人口數占總人口數的比例超過10%,或者65歲以上的人口數占總人口數的比例超過7%[4]。
1.2方法
(1)專家訪談法:通過對醫療保險專家、醫院醫療保險管理人員進行訪談,了解老年人醫保的總體情況及發展建議。(2)實地調研法:深入5個區縣社區老年人聚集地,了解老年人醫療保險需求。(3)問卷調查法:采用自行設計的《重慶老年人醫療保險現狀調查問卷》進行調查,該問卷以基本醫療保險調查問卷為基礎,同時結合老年人參保特性設計而成,并由專家對問卷內容進行評議,信度、效度檢驗均合格。問卷主要包括3部分內容:①老年人的基本信息;②身體狀況、醫療負擔情況;③醫保情況,共計33個題目。
1.3統計學處理
采用EpiData3.1軟件雙人錄入數據,并運用SPSS16.0統計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數資料用率表示,組間采用χ2檢驗,檢驗水準α=0.05,以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基本信息
本次調研重慶市老年人口中,男366人,女392人,男女比例為1.00∶1.07;60~69歲412人(54.4%),70~79歲237人(31.3%),80~89歲96人(12.7%),90歲及以上13人(1.7%);主城區235人(31%),各區縣509人(67.2%),外省14人(1.8%);城鎮人口456人(60.2%),農村人口302人(39.8%)。學歷分布:小學以下413人(54.5%),中學/中專191人(25.2%),大專及以上154人(20.3%)。婚姻情況:未婚14人(1.8%),配偶健在549人(72.4%),離婚2人(0.3%),喪偶193人(25.5%)。子女數量:沒有子女22人(2.9%),獨生子女170人(22.4%),2個及以上子女566人(74.7%)。職業情況:農民313人(41.3%),企業員工及政府事業單位人員324人(42.7%),無業87人(11.5%)。經濟狀況:收入小于或等于1050元的老年人占47.1%(其中收入小于或等于500元占22.0%),1051~<2000元占21.6%,2000~<3000元占14.5%,≥3000元占16.8%。主要經濟收入來源分布情況:退休金50.7%,務農11.5%,務工3.4%,子女支持12.3%,社會低保7.8%,養老保險14.4%。
2.2身體狀況
本次調查中高達64.7%的老年人患有疾病。老年人自評健康狀況中,認為“身體非常好”和“非常差”各占9.9%和7.0%,“身體狀況一般”占57.3%,“較差”占25.9%。就醫情況中,87.6%會及時就醫,12.4%則選擇了“不會及時就醫”,老年人不及時就醫主要原因是“看病費用貴、行動不便”。老年疾病種類調查中,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風濕位居前4位,許多老年人不僅僅只患有某單一的疾病,同時患有多種慢性疾病的情況較多。在醫療費用支出比例調查中,自購藥品行為逐漸增加,調查中老年人自購藥品人數、門診就醫人數、住院人數分別為45.4%、22.3%、18.6%。但在總體醫療費用支出中,住院費用依然是醫療負擔的最大部分,調查中老年人住院費用支出為2880元/次,門診就醫支出為308元/次,自購藥品支出為150元/次,其中住院費用報銷775元/次,門診部分報銷43元/次,自購藥品費用不予報銷。
2.3老年人醫保情況
本次調查中老年人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比例最高,占42.1%,其次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36.7%,城鎮居民及城鄉居民合作醫保占17.3%,沒參加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占3.3%,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老年人醫療保險參保率為96.7%。重慶市老年人醫療保險參保費繳費方式,主要以個人繳納為主(P<0.05),見表1。34%的廣大城市居民、農村人口自政策實施起開始繳納,時長1~10年,40%的老年人對醫保相關政策并不了解,由子女負責管理。重慶市老年人對醫療保險的認知情況,絕大多數老年人認為參加醫療保險很有必要(P<0.05),城鄉老年人對醫療保險的參保必要性、政策了解情況的認識有差異,不清楚是否參保的老年人農村高于城鎮。重慶市醫療保險參保費水平較為合理(P>0.05),城鄉老年人對醫療保險參保水平的認識一致。另外,重慶市老年人主要通過電視、宣傳資料、報刊等媒介獲取醫保相關信息,親戚、朋友的口耳相傳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宣講作用明顯。老年人對醫療保險服務的滿意度包括4個部分,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滿意度、醫療保險報銷方便程度、對醫院藥店醫保服務滿意度及對醫療保險經辦部門的滿意度。調查中老年人對醫療保險服務總體滿意度高。但城鄉老年人對醫療保險的滿意度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城鎮老年人對醫療保險服務滿意度總體高于農村老年人,農村不了解醫療保險服務的老年人比例較城鎮高。重慶市老年人參加多種醫療保險的情況(表2),包含了老年人對商業保險和護理保險的參保情況及參保意愿。老年人商業醫療保險參保率及參保意愿低,參加商業的老年人主要是政府、事業單位及企業員工。城鄉老年人商業保險參保情況一致。城鄉老年人參加商業保險及護理保險的意愿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城鎮老年人認為沒必要參加商業保險的比例高于農村。此外,城鎮老年人對護理服務的認知和接受程度高于農村。
3討論
3.1醫療保險現狀問題
3.1.1重慶市老年人醫療保障城鄉差異明顯
長期的城鄉二元結構導致城鄉醫療保障發展不平衡,主要體現在醫療保險種類及待遇上:城鎮老年人參加待遇較好的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農村老年人參加新農合待遇水平相對較低。其次,城鎮老年人醫保基金池相對于農村更為穩固,城鄉老年人對醫保的認識水平也不相同,對參保必要性及政策的認識城鎮高于農村,對醫保滿意度也普遍高于農村。此外,城鎮老年人對多層次醫療保險的接受明顯度高于農村。
3.1.2重慶市老年人醫療保險制度運行中的統籌及隱形債務問題突出
重慶市老年人醫療保險運行中,繳納的保費主要由個人承擔,這部分老年人包括城鎮無業居民、農村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療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與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老年人相比待遇差距較大。研究發現,在醫療保險繳費時間上,18.7%的老年人口按時間交足30年或25年的保費,不足年限或未繳納的高達41.3%,老年人醫保基金池缺乏沉淀,這無疑將使醫保基金產生“隱性債務問題”[5],醫保基金池的缺口將對醫保系統產生巨大壓力。
3.1.3重慶市老年人積極擁護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但醫療保險知識十分匱乏
重慶市無論城市還是農村老年人參保意愿都十分強烈,對醫保保費繳費水平,醫療保險報銷水平,醫院、藥店及醫療保險機構中醫保人員的服務滿意度高。患者對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認知狀況影響了對基本醫療保險的滿意度[6],調查中有50%的老人對醫保具體政策不了解,阻礙了醫保政策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1.4重慶市老年人疾病風險分擔形式單一
本次調查中重慶市老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96.7%,而商業醫療保險參保率較低,僅占8%。商業保險及護理保險的參保意愿表現不強烈,原因包括經濟因素、對多種醫療保險缺乏了解等。此外,商業醫療保險自身缺陷影響了參保率。商業保險市場中的“撇奶油”行為將已患病人群排除在商業醫療保險大門之外。健康狀況較好的老年人容易購買到保險,而健康狀況相對較差的老年人更可能被驅逐出這一市場[7]。
3.2建議
3.2.1統籌城鄉老年醫療保障制度
目前提高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一體化是中國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的必然趨勢,這將有利于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均衡發展[8]。在重慶市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大背景下,重慶市老年人醫療保障也應順應趨勢,不斷加快城鄉老年人醫保、不同險種老年人醫保的整合力度,實現老年人醫保制度、醫保待遇的統一,最終實現重慶市城鄉老年醫療保障公平發展。
3.2.2加強醫療保險籌資能力
重慶市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險制度實行時間不長,加之近年來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加深,醫保基金將面臨收支失衡的危險。目前,醫保基金主要通過“開源”的措施保障基金池。主要通過創新醫療保險測算方法提高重慶市社會醫療保險繳費水平,增加醫保籌資。重慶市經濟高速發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斷攀升,政府部門通過采用科學合理的保險測算方法,適當提高醫保繳費水平是可行的。我國職工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醫療保險繳費時長男性30年,女性25年,重慶市可考慮延長退休年齡,增加醫療保險法定繳費年限[9],新農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也可效仿職工醫保,適當延長繳費年限。
3.2.3加強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工作
重慶市雖已成功建立了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但由于老年人群體身體機能文化水平的限制及老年人對醫保政策的了解相對缺乏,阻礙了老年人相關權益的實現,因此,加強對老年人醫保政策的宣傳工作十分必要。由于城鄉老年人認識水平不同,負責醫療保險宣傳工作人員需要因地制宜,選擇恰當的宣傳方式。如醫療保險局可在城市社區定期舉辦醫保政策宣講會,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在農村可通過播放醫保廣播基本知識,醫保電視宣傳片的形式,向農村老年人普及醫保知識。
3.2.4構建多層次老年醫療保障體系
關鍵詞:醫保改革;財務會計;制度創新
醫療保險是新時期我國保證人民群眾基本醫療需要,確保我國社會公平、公正與社會和諧的一項基礎社會保障制度。而醫療保險財務會計制度是確保醫療保險制度得以公正實施的基礎制度,通過完善醫保財務預算、控制財務支出,確保基本醫療在醫院發展過程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分析醫保改革對財務會計制度的影響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探討了如何通過財務會計制度創新的方式,提高我國醫保財務會計水平,保證醫療保險改革落到實處。
1、醫保改革對財務會計制度的影響
在實施新的醫保政策,進行醫保改革之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等成為了醫院就診的主要群體,不但有利于整個社會醫療衛生體制的持續改革,同時也給醫院帶來了較大的效益。與此同時,還給醫保財務會計處理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工作量。在開展財務會計處理工作中,醫院相關人員要對參保患者的住院明細、用藥收費、病種和相關項目進行檢查,確保其屬于醫療保險范疇,并從患者的醫保卡號、姓名、診斷以及治療時間等對用藥、治療以及檢查等項目進行檢查、核算,最終通過報表的形式交予社會保險部門[1]。完成對應的保險結算之后,還需要對發放款項的具體內容與報表進行比對,并再次進行統計,與醫院的支付報銷費用進行統一比對,最終體現醫院在該時段的運營情況,從而為醫院的管理以及社會保險的調整提供科學的統計數據,確保醫療保險改革相關政策更具針對性。從這個角度來看,醫療保險財務會計處理的有效性與否直接影響當前醫院的正常運行,且為醫院醫保工作的實施提供基礎保障。
2、創新財務會計管理理念,形成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的制度體系
為了構建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的財務會計制度體系,首先要形成現代財務會計管理機制,拋棄計劃經濟的思想,將財務會計管理作為醫保管理體系的重要手段,并加強財務會計管理意義的宣傳。同時,建立并形成一個科學的財務會計管理機構,閉關安排高素質的財務管理人員,制定科學、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及管理辦法[2]。
其次,應該合理處理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之間的關系。醫保財務管理與會計管理之間存在著相互聯系的工作職能,但是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區別。其中,會計處理工作主要針對醫保發生的結果以及進行過程進行體現,整個原始數據的收集、整理、記錄以及登賬等操作都是基于固定的格式,操作方式不存在較大的差別。而財務管理工作因為需要達到的目標多樣化,使得其實現的方法較為多種,在醫保體系的各個環節都存在。因此,在醫保改革的背景下,必須建立并形成以會計核算為核心,將財務管理工作作為重點的財務管理組織形式,對財務管理機構以及財務會計處理人員進行搭配處理,從而形成一個崗位職責清晰、分工協調且有所側重的局面,從而發揮財務會計制度的職能及作用。
再次,應該重視高素質財務會計人員的培養,提高財務會計處理的整體水平。為了滿足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醫療保險體系應該逐步組織專業的財務人員進行學習、培訓,從而提高其整體專業知識,提高其整體業務能力。在培訓過程中,要注意到財會人員不但要能夠完成會計核算,而且可以完成理財、財務管理等工作,通過調動財務人員進行工作績效考評等方式來提高財務會計處理水平,更好的體現財務會計管理的核心效應[3]。
3、加強財會制度內容的完善,形成完善的財務會計制度體系
3.1 財務會計處理“量”與“質”兼顧
在醫保改革之前,財務會計處理主要是依據會計報表中的相關數據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的。但是,醫保財務會計分析所需要的原始資料不能完全依靠報表所提供的信息進行“數量”方面的分析,還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基于實際案例的數據取證和分析。同時,醫保改革財務會計處理主要以“面”上為主,主要開展收入、預算完成量、支出量以及支出費用構成等分析為主,而對造成醫保收入波動的相關因素分析、支出結構的合理化、支出配置等方面的分析相對較少。在實際的財務會計處理過程中,必須將兩者結合起來,形成“量”與“質”兼顧的財務會計處理新局面。
3.2 財務會計處理“內”與“外”結合
首先,要重視醫保體系內部相關財務指標、財務處理行為以及財務管理的狀況等內因進行分析,也要關注市場經濟狀況、國家政策法規等外部因素對醫保體系的影響,兩者都應該予以分析和處理;其次,在應用內部財務會計報表數據、預算方案等資料的同時,還應該關注外部其他相關醫保指標的對比和分析,從而為合理確定在同類醫保中的具體地位。
4、完善醫保成本核算及管理制度體系
首先,要完善醫保成核算制度體系。將成本管理的相關職責、權限以及關聯體系等予以完善,依據對應的基礎工作、原始記錄等進行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目標、成本核算和分解、成本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從而實現醫保成本核算質量的提高,形成全面的成本核算制度體系;其次,要對醫保成本管理體系進行完善,采用崗位責任制的方式將成本控制指標落實到具體的崗位,并與績效利益聯系起來,從而形成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積極調動職工參與增收節支、成本控制的工作中,最終實現醫保成本的控制目的。
參考文獻:
[1] 吳瑞良.論新時期下加強醫院醫保財務管理工作的創新研究[J].財經界,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