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農村中小企業融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農村;中小企業;融資難困境;研究
1農村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及原因
1.1農業中小企業自身發展不足,直接融資困難
首先,由于農村中小企業的員工人數及資產規模較小,往往無法達到上市融資中針對資產規模、盈利及發行額等限制條件,因此無法通過上市來獲得直接融資;同時,農村中小企業雖然在技術革新和營運機制上不斷進步,但仍然廣泛存在家族管理和小作坊生產的模式,導致其市場競爭力較弱,盈利能力差,普遍存在缺乏長遠眼光,運用自留資金來彌補經營資金不足的戰略思維,導致其內源融資的不足。
1.2農村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不完善,間接融資成本高
對于農村的中小企業來說,融資渠道的堵塞及間接成本高是造成其融資困難的最主要因素。從農村中小企業自身的角度來看,規模一般較小,抵御風險的能力較差,存在違約的風險,而雙方之間的信息部隊稱往往會對信息劣勢者的決策趨向保守,從而導致銀行等金融機構出于對風險的規避心理,往往對中小企業缺乏信心,更愿意向資產狀況好、信用等級高、財務公開透明的大型企業提供貸款,導致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貸款時存在手續繁瑣、門檻高、審查嚴格的情況,無法及時獲得足夠額度的貸款;同時由于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的風險較大,提供資金的利率相應提高,放貸成本高使得很多中小企業難以承擔。
1.3融資市場結構欠佳,信用體系及擔保體系不完善
首先,目前仍然以向銀行貸款為主的形勢對農村中小企業是較為不利的,由于向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時審核嚴格、手續復雜,中小企業并不傾向于向銀行融資,而民間借貸等籌資方式成本高,合法性又難以辨認,因此融資渠道的限制也是使得農村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之一。同時由于信息不對稱,銀行等主要金融機構難以悉知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地方政府也未建立為中小企業尤其是農村中小企業服務的擔保機制,使其難以獲得相應的融資擔保,造成融資困難。
1.4缺乏完善的法律體系,國家扶持力度不足
從宏觀政策的角度來說,我國政府自2009年以來相繼頒布了一些對于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包括《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分析》、《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支持的指導意見》等等,但數量仍然較少,并且沒有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所以導致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出現信用貸款糾紛時仍然感到無法可依。同時由于法律文件的匱乏,法院也無法在出現糾紛時更好的保護金融機構的利益,也沒有更好的發揮執行機關的作用,導致金融機構在向農村中小企業貸款時,不得不嚴格審核,提高門檻,使得多數中小企業的融資之路更加艱難,無法滿足眾多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2互聯網金融的內涵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金融能夠在;利用安全、移動等網絡技術的基礎之上,為適應社會發展而出現的新需求而產生的,將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型模式。二者的結合有效促進金融業的發展,傳統金融業借助互聯網的平臺使得業務的開展更加透明、更加便捷易操作,同時大大降低了人工的費用和交易的成本,有效促進了經濟的活躍程度。互聯網金融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模式:支付結算(比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網絡融資(比如眾籌、P2P及電商小貸)、虛擬貨幣(比如Q幣、比特幣等)、網銷基金保險等渠道業務。
3互聯網金融對破解農村中小企業融資難困境的意義
3.1擴展直接融資渠道
傳統的直接融資主要是為大型企業及國有企業服務的,指的是依靠發行股票和債券等工具來獲得資金,但是這些金融工具的發行條件一般較高,一般的農村中小企業很難符合融資標準。而互聯網金融中的P2P及眾籌融資模式則能夠幫助中小企業來擴展相關的融資渠道。P2P又叫點對點借貸平臺,通過借助互聯網的技術及平臺來實現相關的借貸行為及相關一些理財金融服務,比如最常見的人人貸、拍拍貸等。借貸雙方不用借助銀行等金融中介,可直接建立聯系實現借貸行為。眾籌融資則是通過搭建網絡平臺向大眾來進行籌資,以項目眾籌為主要模式,只要通過展示該項目的產品、理念和經營方式,得到公眾的認可則可以直接獲得資金。這些平臺門檻低、風險評估系統及信用擔保體系較為完善,同時突破了時間空間限制,在節約人工和交易成本的同時,擴大了服務范圍和時間,使得農村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得到很大提升,同時還能降低成本,因此這些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3.2消除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間接融資難問題
在傳統金融模式中,農村中小企業主要依靠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來進行融資,但是由于雙方信息的不對稱、不透明,使得銀行在對中小企業的融資要求進行審核時非常嚴謹、申請手續也十分復雜,甚至由于對中小企業管理能力的不信任,為避免風險的產生,多采取保守的策略,僅僅將貸款給達到一定條件的大型企業。而互聯網金融可通過互聯網技術的大數據、云計算來獲取企業的財務及經營管理信息,分析融資對象的信用水平及風險程度,能夠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透明的環境使得融資機構的風險系數大大降低,同時也簡化了傳統融資需要提供眾多證明文件的復雜程序,降低了成本,節約了時間,使得農村中小企業能更快更易獲得融資。
3.3解決融資擔保問題
中小企業若想從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獲得融資,需要提供相應的抵押擔保或擔保人擔保,但是針對于創業初期的中小企業來說可能沒有足夠的實力去提供有價值的抵押物并獲得第三方的擔保,造成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但是電商小貸,以信譽來融資、以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已經成為了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最大優勢。以最典型的阿里小貸為例,它是阿里金融旗下的一款信用貸款產品,他已能夠利用后臺強大的搜集信息能力、運營成本相對較低、商業模式靈活創新等優勢,可以實現無需任何擔保抵押,僅以貸款會員的信用作為發放和還款的保障,因此能夠解決農村中小企業短期、分散、小額、無抵押、無擔保的融資需求。
3.4國家重視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建設
互聯網是推動金融普惠的重要力量,實現了信息技術與金融功能的融通,具有滿足小微投融資者的需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透明度的功能,發揮著分散金融風險、回歸金融本質的作用。但是互聯網本身天然存在的準入門檻低及活動主體復雜的弱點使得互聯網金融領域可能會存在:一是平臺跑路風險,大量非傳統金融機構涌入金融行業,缺乏相應風險管理能力,出現了大量跑路事件;二是社會風險,如網絡高利貸和暴力催收等引發的社會風險,平臺跑路甚至會引發群體性事件等;三是宏觀風險,即互聯網金融資金流向與宏觀調控方向不一致的風險。因此,國家現在針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法律法規建設十分重視。2015年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2015年12月28日,國務院法制辦終于公布了“銀監會關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2016年8月17日,中國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各省的整治互聯網金融環境的相關政策等等一系列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不斷出臺,促使互聯網金融日益步入法治軌道。
摘要:中小農業企業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資金是制約中小農業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中小農業企業普遍資金不足,融資存在困難。本文通過分析中小農業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進而提出解決中小型農業企業融資難的建議與對策。
關鍵詞 :中小農業企業;融資;對策
一、引言
農業企業,包括狹義的和廣義的農業企業,狹義的農業企業,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業企業,包括直接從事農林牧漁生產的企業,如種植業、畜牧養殖業、林業、漁業等,廣義的農業企業還包括為農業生產提供服務的企業以及從事農產品加工的企業,如化學農藥肥料制造業、農業機械制造業、水產品加工業,糧食加工業等等。我國是發展中的農業大國,農業在國民經濟占據基礎地位,農業企業,特別是中小農業企業對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中小農業企業具有規模小、經濟實力弱、抵抗風險能力弱、盈利性低、地域性生產周期性季節性強等特點。
資金是制約中小農業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中小農業企業普遍資金不足,自有資金積累少,融資渠道狹窄。據有關統計數據表明,中小企業能夠獲得銀行貸款的不到10% ,而中小農業企業獲得的信貸支持的比重則更低,中小農業企業從銀行貸款更為困難,正規金融機構不能滿足中小農業企業的貸款需求。
直接融資、資本市場方面,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有特定的服務對象和要求,要求企業具有高科技性、高成長性, 大多中小農業企業不滿足這些條件,基本無法在資本市場上融資,農業中小企業債券融資的渠道也不通暢。與其他產業的中小企業融資難一樣,我國絕大多數的農業中小企業也面臨著融資困難的問題。
二、中小農業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企業內源融資不足
內源性融資是企業將自身的留存收益轉化為積累資金,用于企業發展的一種內部融資方式。我國大多數農業企業起步較晚,規模較小,發展緩慢,管理不夠規范,法制意識和風險意識淡薄,科技資金投入較少,科技創新能力差,抗風險能力弱,盈利水平不高,故留存收益不多,資本積累少,企業內部造血機制不足,中小農業企業自身的積累不能滿足企業的資金需要。加之中小農業企業管理者還沒有充分意識到內源融資的重要性和意義,自我積累意思淡薄,缺乏長期經營的思想,很少從企業發展的角度用自有資金來補充生產經營資金的不足。
2.金融機構服務不到位
金融機構服務不到位有金融機構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小農業企業自身的原因。我國目前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一直是農業融資的銀行,但在農業銀行商業化股份制改革后,逐漸淡出農業領域,轉向非農化銀行,以城市大中企業作為信貸的主要對象。農業發展銀行是目前唯一面向農村的政策性銀行,但農業發展銀行目前的服務范圍有限。目前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體,但部分地區信用社資金不足,影響了其功能的充分發揮,而且農村信用社還存在產權不清晰、治理結構不完善等問題。
銀行從自身盈利和風險的角度出發,認為農業貸款投資風險高,融資服務成本高而不愿意貸款給中小農業企業,一些已設網點的國有大銀行已紛紛撤離農村。農業企業大多地處鄉鎮、縣城,銀行很難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中小農業企業融資一般金額不大、主要是滿足流動資金的急需,要求貸款到位快,貸款頻率高,這樣使得銀行服務中小農業企業的成本較高、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從中小農業企業自身的角度看,中小型農業企業信用程度不高,固定資產不多,可提供的抵押物少,農業生產中的產品不能用作抵押,部分農業企業采取租賃土地和廠房設備的形式經營,這類資產不能抵押,又難以找到合適的擔保人。另外中小農業企業不夠重視自身的財務管理,財務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不規范,存在會計信息失真問題,有的企業也不愿意向銀行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這些農業企業自身的原因使得銀行不愿意貸款給中小農業企業,更愿意貸款給大型農業企業,大型農業企業經營規模較大,有足夠的資產抵押物,有一定的抵抗市場風險能力,效益和信譽比中小農業企業好,金融機構貸款給大型農業企業獲得的利潤更大。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夠
近幾年國家已注意到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已出臺了不少有關政策,但多數中小農業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的難度依然較大。各級政府重點支持和扶持的大多是大中型農業企業、有龍頭帶頭作用的企業,一般是“扶強不扶弱”,對一般中小型農業企業的扶持力度還不足,國家投入比較分散,真正得到實惠的企業比例非常小。
三、解決中小農業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1.增強中小農業企業內源融資能力
內源性融資是自主性強,融資成本低、用資風險保障程度高的一種融資渠道,內源性融資方式可提高企業權益性資金比重,降低企業財務風險,穩定企業資本結構。農村企業向金融機構的借款主要是滿足短期流動資金的需要,而企業長期投資應該主要依賴內源融資。目前由于我國農村金融市場還不是很完善,中小農業企業最佳融資方式應該是內部融資,提高企業自身管理水平,加強財務管理,挖掘企業內部資金潛力,依靠自身積累求長遠發展,提高抗風險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增收節支開拓市場,為長遠發展留出利潤,減少分紅,努力尋求合作、合資、合伙、股份合作等途徑,實現內源資金來源多樣化。
2.發展符合農業企業融資需求的中小金融機構
農業企業的融資不能光靠國有大銀行,大中銀行主要服務于大中企業,要大力發展為中小農業企業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對主要為中小農業企業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實施寬松的市場準入和扶持政策。
一是大力發展村鎮銀行,發揮其在中小農業企業的優勢。村鎮銀行能解決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而且能吸收農戶的存款,能支持中小農業企業的發展,有利于化解中小農業企業融資難問題,防范村鎮銀行的金融風險,可通過成立存款保險公司來解決。
二是發展農村資金合作社。農村資金合作社可以有效地利用農村本地信息,改變中小農業企業在信貸市場上的不利地位,資金合作社更接近農戶,能更好滿足農戶分散多樣的融資需要。
三是發展和規范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對民間資本提高陽光化操作、實現資本增值、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支持中小農業企業具有重要意義。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應有明確限制,主要滿足農村金融市場需要,面向農戶、中小農業企業。小額貸款公司要加強自身管理和風險防范,避免小額貸款公司變成變相高利貸,政府在稅收上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對中小農業企業貸款給予風險補償和一定的財政貼息,完善相關法律。
3.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在政策上和法律上應給予農業中小企業更多的支持。很多中小農業企業發展未成熟,利潤率不高,資金吸納能力弱,政府應加大對農業中小企業的直接補貼,擴大財政支農政策扶持范圍,對于不同發展前景的農業中小企業提供不同的稅收優惠,政府每年安排相應的資金用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如果政府提供貸款貼息政策,銀行就會加大對農業企業的融資服務。國家要加快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 完善政策性金融體系,為中小企業的融資和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
4.加強中小農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加強中小農業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非常重要,是對企業和金融機構相互權利的尊重和誠實守信。建立統一的企業評級標準,構建全國性的征信體系,實現資源共享,積極開辦各種形式的農業信用擔保機構,鼓勵現有商業性擔保機構開展面向農業企業的擔保業務,或由地方財政直接撥款建立專門針對中小農業企業的信用擔保機構。
5.尋找多種融資渠道,積極防范融資風險
中小農業企業融資重心不應放在銀行貸款方式上,應積極尋求融資的多渠道、多方式,如金融祖賃、應收賬款融資、典當融資、集合債券融資、產權交易融資等等多渠道融資方式。適當降低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準入條件和范圍, 使那些條件稍差的農業中小企業可以進行股權融資, 同時完善債券市場, 使農業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通暢。
積極尋找多種融資渠道,同時要加強融資風險防范意識,采取一定風險防范措施來控制和降低風險程度,盡可能選擇風險較少的融資方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融資風險預警系統,以利于防范化解融資風險。
參考文獻:
[1]張朝元,梁雨.《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機械工業出版社,2009年1月.
[2]吳暇,王鳳.《中國農業企業融資實戰解析》.中國經濟出版社,2010年5月.
[3]郭長虹,齊俊英.現行農村金融體系與農村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思考.商業時代,201O年26期.
一、國際貿易融資優勢分析
(一)貿易融資是中小企業必不可少的融資工具
中小企業融資往往具有金額小、次數多、周轉速度快等特點,而貿易融資恰能滿足這些要求。貿易融資無論從風險度、銀行準入門檻、審批流程速度方面都較普通的流動資金貸款有優勢。對中小企業而言,貿易融資具有以下優勢:一是貿易融資具有流動性強、期限短和重復使用的特點,適合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特點,能與企業資金流向一致,淡化財務分析和準入控制,適應主體資質偏低的中小企業。二是貿易融資準入門檻較低,這有效解決了中小企業因財務指標達不到銀行標準而無法融資的問題。在貿易融資過程中,農發行重點考察貸款企業單筆貿易的真實背景及進出口企業的歷史信譽狀況,無需套用傳統的評價體系。可通過檢測資金流和物資流,確保每筆真實業務發生后的資金回籠,以控制風險。對于一些因財務指標達不到銀行標準而難以獲得融資貸款的中小企業來說,貿易融資可以使其通過真實交易的單筆業務來獲得貸款,解決融資難的問題。第三與傳統的流動資金貸款相比,貿易融資審批流程相對簡單,企業可以較為快速地獲取所需資金。
(二)貿易融資是農發行重要的信貸產品
首先,國際貿易融資風險小、收效快,符合銀行資產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能夠降低銀行風險;其次,收益率高,利潤豐厚。貿易融資是在國際結算基礎上開展的融資業務,作為國際結算業務延伸的國際貿易中小企業融資,前期為中間業務,中后期為資產業務,可以獲得手續費和利差兩方面的收入,有時還可獲得1‰以上的匯兌收益;第三,通過貿易融資管理能將企業資金流和物資流達到同時控制,有利于把握動態風險,規避企業經營不穩定的弱點。通過貿易融資管理,注重貿易背景真實性和貿易業務連續性,經過雙方銀行之間的往來,可以將國際貿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直接匯入貸款行企業賬戶,避免挪作他用,用于歸還融資,保證了第一還款來源,降低融資行風險。
二、農發行對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存在的問題
(一)現行貿易融資辦法沒有區分企業類型進行管理
農發行現行的貿易融資管理辦法使用于所有準入的客戶,沒有區分企業類型,對中小企業而言,辦法太過苛刻,主要原因是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不太規范,不適合貿易融資辦法中規定的授信、用信標準。近幾年,由于業務營銷的需要,雖然放寬了貿易融資業務的準入門檻,但卻未將中小企業的貿易融資與大型企業區別對待,這造成了中小企業的貿易融資實際準入門檻仍然很高。如出口押匯業務除了要求國外有資信等級較高的銀行開立的信用證正本及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全套出口單據,還需要確認有效的擔保(保證或抵押),與流動資金貸款調查無異。
(二)貿易融資審批程序過于繁瑣
按照農發行貿易融資管理辦法規定,貿易融資業務涉及資金計劃、客戶、信貸管理、風險管理、國際業務五個部門,資金計劃部門負責資金頭寸和利率定價,客戶部門負責貿易融資業務的前期調查,信貸管理部門負責客戶部門提交資料的審查、貿易融資審議和審批,國際業務部門負責單據的審核把關。具體流程為受理-調查-單證審核-審查-審議-審批-發放-監管-信用收回。審批流程視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往往一筆貿易融資審批完成需要較長時間,與貿易融資時效性特點相悖。如出口即期信用證,收匯時間在1個月內,如果按照現在的貿易融資審批方式,審批完畢經常出現已經收匯的情況。即使是擴大授信(原公開授信)客戶,在初期授信時需要客戶、信貸和國際業務等部門調查、審查和審批,授信額度批復后,在授信期限內辦理具體業務時,也需要上述部門調查、審查和審批,銀行不僅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耗時耗力,而且延長了辦理業務時間,不能為客戶提供快捷服務。
(三)國際貿易融資形式單一,新產品拓展欠缺
農發行國際貿易融資管理辦法規定了目前可以開辦的9個傳統的貿易融資品種,但真正開辦的只有減免保證金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打包借款業務,沒有開辦的業務中,也有各種限制,如由于風險控制原因,出口押匯僅能做信用證項下出口押匯。以上業務僅是傳統的融資方式,即以信用證結算與融資相結合的方式為主,品種少,且功能單一,不適應國際經濟金融發展趨勢需要。國際上新興的福費廷、倉單融資、出口商業發票融資等則很少開辦,始終沒有大規模發展起來,業務額極其有限,滿足不了那些積極參與國際貿易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四)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面臨擔保難問題
中小企業擔保難是困擾其融資的主要問題,擔保難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中小企業資產薄弱,可用于抵押的資產有限,缺少可認可的固定資產,如土地、廠房等,而機器設備由于抵押率低、費用高、時效性差,不符合國際貿易融資方便快捷的特性。二是為中小企業擔保要承擔較大風險,有經濟實力的企業不愿意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不愿為中小企業擔保。而中小企業互保又沒有足夠的擔保能力,作為融資銀行,對融資安全性帶來隱患。三是擔保公司收費較高,許多中小企業不想承擔或承擔不了高額的擔保費用,而且擔保公司條件苛刻,在資產擔保的同時還要繳納至少10%的保證金,并有多名公務員擔保。以上原因造成了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
三、對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的對策及建議
(一)制定中小企業特有的貿易融資管理體系
作為農發行貸款的主要客戶,許多中小企業國際貿易發展迅速,進出口客戶逐年擴大,業務發展逐步增加,對農發行業務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因此,在總行貿易融資管理辦法之下,應制定一套具體的針對此類企業的貿易融資管理流程,確保中小企業貿易融資業務進一步拓展。一是制定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估體系。由于中小企業成立晚、規模小、融資需求頻率高、額度小,農發行應制訂適合此類企業特點的等級評定辦法,合理反映中小企業的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在貿易融資業務中,現金流是還款的第一來源,貿易融資客戶的信用評級標準應與流動資金貸款客戶的標準有所區別,應該根據貿易融資業務的特點制訂專門的信用評級制度。評價時可參考客戶在海關、他行、外匯局、工商、稅務等辦理業務的記錄,在此基礎上,再參考客戶的財務報表反映的經營業績和整體實力。二是著手開發建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詳盡的客戶檔案,了解客戶的主要交易對象及近幾年的交易情況,了解其履約能力,為國際貿易融資評級授信提供依據。
(二)完善中小企業貿易融資操作流程
在現有的農發行貿易融資管理辦法基礎上,設計針對中小企業特有的貿易融資操作流程,與國際貿易時效性相一致,提高辦理效率。在中小企業年度授信時,按照農發行貿易融資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多部門參與,客戶部門調查,信貸和風險管理部門審查和提出風險防控措施,貸審委審批。在年度內用信時,可參考商業銀行貿易融資審批模式,取消客戶部門調查、信貸部門審查審批環節,由國際業務部門直接調查、審查和審批,簡化審批程序,改變現行的多個部門操作的現狀,減少重復操作。
(三)積極創新適合中小企業的國際貿易融資產品
國際結算業務發展到今天,早已不再是單純的資金收付,在結算的同時提供貿易中小企業融資已成為國際銀行界的普遍做法。農發行應在了解市場需求的基礎上,結合客戶對外貿易的期限、支付方式等不斷推出新的產品,并借鑒國際銀行界的做法,將傳統的貿易中小企業融資方式與新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融合起來,這樣,即能樹立銀行的品牌,又可戰領市場先機。結合中小企業業務品種多樣化的特點,可擇機開展福費廷、信保融資、進口雙保理、融付達、倉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等新業務,與國際銀行業務接軌,進一步拓展農發行業務范圍,提升社會影響力。
(四)完善中小企業貿易融資擔保方式
【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 成因分析 對策研究
中小企業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逐步成為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在產品技術創新、產業結構調整、區域經濟發展、解決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提高國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長期以來,融資難已成為制約我國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主要瓶頸。如何破除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障礙,促進中小企業成長和發展,是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1、金融生態環境欠佳
(1)中小企業信用缺失嚴重,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滯后,阻礙了中小企業信用融資。一方面,由于中小企業信用觀念不強、法制意識淡薄,拖欠賬款、逃廢銀行債務、合同欺詐、產品質量低劣以及虛假廣告等現象時有發生,降低了中小企業的整體信用水平,制約了中小企業融資。另一方面,由于我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滯后,缺乏比較完善的信用評級體系。現有的信用體系既不能適應金融市場的發展要求,又無法滿足企業融資的需要。目前我國缺乏專門的權威的大型信用評級機構,盡管現在一些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承擔了信用評級職能,但由于政府主管部門的管理手段落后,評信機構失信現象時有發生。信用評級體系不完善,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信用評級機構,使得中小企業信用融資變得更加困難。
(2)抵押品市場不發達,信用擔保體系不完善,影響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抵押與第三方提供信用擔保,都是銀行降低信貸資金經營風險、有效避免或減少銀行信貸資金遭受損失的一種方式。隨著銀行業信貸風險管理的加強,各銀行為了降低風險資產的權重、避免風險資產的再生,信貸資產中信用貸款的比重日趨降低,抵押、質押和擔保貸款的比重日漸增高。然而,由于目前我國的抵押品市場不發達,作為抵押標的物的資產受到許多制度性因素的制約,變現能力有限,而中小企業所能提供的土地、房屋等抵押物較少,使得中小企業很難通過抵押貸款獲取資金。盡管近年來我國大部分地區相繼成立了服務于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公司,但由于擔保公司運作不規范、資金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不強、政策扶持力度弱,缺乏必要風險分擔與損失補償機制以及保費過高等問題,嚴重制約了其發展速度,難以滿足日益發展的中小企業的擔保需求。
2、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方式單一
(1)服務于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的數量日趨減少。目前,我國雖然已經建立起市場主體多元化的金融格局,但是國有商業銀行在信貸市場上仍占有70%以上的份額,居于行業壟斷地位并且在信貸投放上采取“抓大放小”的經營策略。這在客觀上堵塞了中小企業從國有商業銀行獲取信貸資金的渠道。而其他金融機構由于金融資源有限,使得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能力大大降低,而且金融機構數量有限。即便有限數量的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合作銀行也改變了主要為城市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的傳統,轉向同國有商業銀行爭奪大中型黃金客戶。經營觀念的轉變,加大了城市中小企業融資難度;而主要為農村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的農村信用社,也因為主要來自鄉鎮企業大量破產倒閉而形成高達70%~80%的不良資產,使得其自身運行困難,進而對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顯得力不從心;為數不多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雖然經營靈活、服務范圍較廣、層次較多,但中小企業貸款所占比例較少,難以滿足日益發展的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
(2)中小企業間接融資的成本增加,從金融機構獲取金融資金的難度加大。隨著金融業改革的深入,各金融機構都加大了金融監管力度,增強了風險防范意識,嚴格了責任追究制度。中小企業的財務制度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充分,增加了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事前審查和事后監督難度,提高了銀行信貸投放的審查監督成本;中小企業的信貸額度小,頻率高,信用等級低,抗風險能力弱等特征,導致金融機構發放單位貸款的經營成本上升和信用風險增大。在比較風險和成本的基礎上,金融機構必然要求較高的貸款利率以彌補銀行經營成本上升和風險成本增大的損失,而銀行貸款利率又受到嚴格的金融監管,使得利率缺乏彈性。缺乏彈性的利率和嚴格的金融監管,在一定程度上又壓縮了商業銀行的盈利空間,加劇了商業銀行之間為爭奪優質客戶的競爭,使得各商業銀行的服務對象主要集中于優質客戶,即大型企業,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則往往被忽視,即使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通常也附加了較高的貸款條件。同時,銀行業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在一定的程度上抑制了信貸管理人員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積極性,減少了中小企業獲得信貸資金的數量,增加了中小企業取得金融資金的難度。
(3)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從資本市場上獲取金融資金的難度極高,而且數量極少。我國中小企業還無法將資本市場作為理想的直接融資場所,一方面是由于證券市場具有較嚴格的市場準入規則,對中小企業而言,門檻較高。“上市公司必須具有5000萬元的最低資產凈額和連續三年的盈利記錄”的規定,使得中小企業只能望而卻步,難以實現股權融資。而作為主板市場重要補充的二板市場,即中小企業板市場,由于發展滯后,規模較小,市場影響力和吸引力有限,使得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還難以通過二板市場獲得自身發展所需資金。與此同時,即使是被金融界人士寄予厚望的創業投資,其十年來的發展情況也并不令人滿意。目前,國內注冊的創業投資公司的資本規模僅相當于美國一家風險投資公司所擁有的資金量,而投資率僅為2%。正是由于我國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缺乏完備的法律保護體系和政策扶持體系,使得創投權益的退出渠道狹窄,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股權融資。另一方面,我國債券發行規定“發債企業應具有3000萬元以上最低凈資產和實力雄厚的擔保單位”,使得中小企業無法通過債券市場實現債權融資。
3、中小企業自身發展的特點,決定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度大
一方面,中小企業由于投資規模較小、規劃期限較短以及資金周轉方式靈活,使得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呈現出數量少、頻率高和時間緊的特點。這一特點勢必增加銀行的貸款成本,因為銀行給中小企業發放的每一筆貸款所需的談判成本、簽約成本與大企業無異,而中小企業戶均的每一筆貸款數量只相當于大企業的5%,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對中小企業放貸單位貸款的交易成本必然大大提高。與此同時,中小企業還由于信用意識淡薄,逃廢銀行債務時有發生,導致銀行大量不良資產的再度生成,進而挫傷了銀行放貸的積極性,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度。
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由于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多套報表、賬外賬等財務信息失真屢屢發生,加之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缺乏信息透明度,這必然會增加金融機構的信息搜尋成本、信息甄別成本和監督成本。在銀行利率缺乏彈性的情況下,這勢必影響銀行放貸的積極性,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度進一步加大。
二、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1、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的金融生態環境
(1)要積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加快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征集體系、信用等級評價體系以及信用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和服務的社會化,逐步形成企業立信、政府征信、專業評信、機構授信和社會重信的長效機制。這種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減少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規范了中小企業信用行為,降低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和信貸成本,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一方面,政府應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力度,設立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專項資金,建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損失補償與獎勵機制以及對中小企業的保費補貼等機制,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繼續給予減免營業稅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風險防范、控制和分擔機制,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區域性中小企業再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有效化解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經營風險,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問題創造條件。
2、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1)要加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信貸的支持力度。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合作銀行等要根據中小企業授信的特點和內在規律,改進信貸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按照風險與收益對稱原則,不斷進行體制和機制創新,推出適合中小企業的信貸產品,以滿足中小企業個性化、多樣性的融資需求。同時,要按照責任和權利相對稱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貸款的運行機制和考評制度,大力促進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另外,還有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化解金融機構的貸款風險,鼓勵和刺激金融機構更多地為中小企業貸款,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持久動力。
(2)構建多渠道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體系。一方面,要在積極推進中小企業境外資本市場融資的同時,穩步擴大國內證券市場上中小企業板規模,加快創業板建設步伐,以適應不同類型、不同成長階段中小企業的上市融資需求。另一方面,要健全創業投資機制,完善創業投資的法律保護體系和政策扶持體系,為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投資力度營造體制環境;同時要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集合發債,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開辟新的融資渠道。
3、強化中小企業內部管理,提升中小企業自身素質
強化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和提升中小企業自身素質是提高其融資能力的根本措施。首先,要強化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管理制度。尤其要建立規范、透明、真實反映中小企業狀況的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定期向利益相關者提供全面準確的財務信息,減少信息不對稱給中小企業融資帶來的負面影響。其次,要提升中小企業自身素質,樹立誠實守信的企業形象,切實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和信用水平,為中小企業發展夯實融資基礎。
【參考文獻】
[1] 林毅夫、李永軍:中小金融機構發展與中小企業融資[J].經濟研究,2001(1)。
前不久,上海市已成立首個由政府出資搭建的民營企業投融資平臺及貸款擔保專戶,市政府正在聯合有關各方醞釀設立“中小企業融資輔助專項資金”。
武漢市擬從明年起,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補充擔保機構的風險準備金,以進一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同時,武漢市政府正在加緊指導相關部門制定《武漢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補償資金管理辦法》,對達到一定規模、依法經營、管理規范的擔保公司,按照其當年對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額的一定比例,予以擔保風險補償。
近年來,各級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種措施不斷出臺,表明其對中小企業融資難這一問題的重視程度不斷加深。中小企業融資難,已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在中小企業已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重要力量的今天,中小企業獲得的待遇與它們為國民經濟做出的貢獻嚴重不成正比。即使在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中關村,每年仍有20%-30%的中小企業因為不能得到及時的貸款而死亡。
融資困境,原因為何
中小企業融資,為何面臨如此多的困難?是誰冷落了這些為GDP做出了重大貢獻的“草根企業”?原因是多方面的。
在今年年初由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召開的“中國改革評估――進程與挑戰”形勢分析會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認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凸現了金融體制改革滯后的一系列缺陷。他認為,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表現在銀行貸款方面,就是銀行對于中小企業的風險狀況缺乏有效的識別手段。在2004年10月29日央行取消貸款浮動的上限之后,商業銀行完全可以充分運用利率浮動手段,對不同風險狀況的中小企業進行貸款定價。但由于商業銀行總體上缺乏獨立的風險定價能力,因此在中小企業貸款方面選擇的策略是簡單地退出市場。
其次,從我國目前融資結構看,仍屬于嚴重依賴銀行貸款的融資格局。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占據了社會大部分閑置資金。金融市場發展失衡、資本市場發展滯后限制了中小企業貸款。
第三,目前銀行績效考核中存在的缺陷也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一大原因。目前一些商業銀行的負責人,任期通常也就是幾年的時間。與大企業的長期貸款相比,中小企業貸款具有數量小、次數頻繁的特點。而在嚴格要求降低不良資產比率的考核約束下,長期貸款在出現償還困難之前,通常容易被視為是正常的貸款,因此這些商業銀行的負責人有動機發放長期貸款,冷落中小企業貸款。
第四,中小企業融資難還反映了金融創新體制和監管體制存在的缺陷。從金融結構上看,企業融資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結構過于單一,以銀行貸款為代表的間接融資比率過高,風險不斷向銀行體系集中。而商業銀行在貸款上的風險偏好,又決定了貸款形式的融資難以有效地滿足中小企業的高風險融資以及長期性的資金需求。所以在當前的金融環境下,不太可能期望單一的商業銀行在中小企業融資上發揮更大的作用。
而在今年7月份在北京召開的首屆中國財富論壇上,我國著名經濟學家、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李揚教授強調了中國間接融資市場的不完善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一大原因。
李揚認為,目前我國債券市場中服務于工商企業和居民的份額很小。我國目前的主要債券,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是金融機構使用的,金融機構次級債券是銀行使用的,普通金融債券是證券公司這樣的金融機構使用的,短期融資債券有一部分是企業債券,但是大部分是金融機構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是各種各樣的中央銀行貨幣市場中進行交易時金融機構使用的,企業債券是企業使用的。以上七種在我國流通的主要債券中,有六種是服務于金融機構的。它們占據了我國債券市場的絕大部分,籌集來的資金在金融機構繞來繞去,就是到不了中小企業的手中。中國缺少服務于工商企業、居民和實體經濟的債券,很多需要發債的企業都發不了債,少數能夠發債的企業也是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才能發行債券。
而對于目前議論得沸沸揚揚的中小企業板,李揚教授認為,我國的股票市場根本不是中小企業能籌資的地方,中小企業板實際上是主板的翻版。
其實,在這些諸多外部原因限制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的背后,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也是使其陷入融資困境的重要原因。規模小、資信差、經營不規范、抵抗風險能力差、治理機構不完善、信息不透明等是中小企業與生俱來的缺點。這些缺點把中小企業隔在了貸款大門之外。解決之道,在于各種聯眾擔保機制的創新,在于一個“誠信”社會的建立。
融資春天,初現端倪
中小企業融資的春天正悄然到來。原因是最近各地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而進行的金融改革與創新一潮高過一潮,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的各種政策利好消息也不斷傳來,振奮著人們的精神。
今年上半年,央行行長周小川在《財經》雜志上發表文章指出,今年金融改革要實現六個轉變,其中第一個就是要使金融機構的融資服務更加注重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我國銀行體系在融資政策上要完成從原來的注重所有制逐漸向對不同所有制一視同仁轉變。
7月底,銀監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意在鼓勵、支持和促進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完善小企業金融服務。
8月10日,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銀行小企業貸款業務培訓會上表示將在小企業貸款上做好四個“規定動作”,以大力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最近,各地、各行業也紛紛實行了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的一系列活動。
6月29日,中關村科技園區召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會議暨征信產品會,公布了《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征信報告》(包括《標準征信報告》和《深度征信報告》),在2003年7月成立的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中關村企業的信用評級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空間。同時,在中關村管理委員會的支持推動下,中關村科技擔保公司得到了蓬勃的發展,自成立以來,已為千余家中小企業提供了幾十億元的擔保支持,有效地推動了中關村中小企業的發展。
9月1日在北京召開的首都金融文化節暨北京國際金融投資理財博覽會上,參展的10家典當行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他們打出了“中小企業融資的綠色通道”的旗號。北京寶瑞通典當行有限公司市場部副經理王朝陽說:“典當行漸漸成為中小企業尋求資金的有效渠道”。只要有足夠的抵押物,中小企業就能從典當行獲取它們所需要的資金,免去了中小企業從銀行融資時需要的各種冗繁的手續,及時解決中小企業的燃眉之急。
9月5日,在渣打銀行廣州分行開業儀式上,渣打銀行中國區總裁曾璇強調:“渣打未來在中國業務發展的重點之一,就是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渣打擅長中小企業融資業務,這是我們的特色,在香港如此,在內地包括廣州亦同樣如此”。
渣打銀行通過零售業務部門管理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為每個中小企業量身定做融資服務”。除了渣打,花旗、匯豐、恒生、東亞、美國等外資銀行或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或積極參與中小企業資信評級的工作,都在以各種方式介入中小企業融資的活動中。這些擁有強大資金實力,掌握先進的金融工具的外資銀行進入中小企業融資市場,除了給國內銀行帶來沖擊外,更多的是給廣大中小企業帶來了發展的際遇。
與此同時,國內各商業銀行也針對中小企業融資,設計出了一系列新型的金融創新產品。
深圳發展銀行上海分行最近就推出了一款名為“創業寶”的融資產品。主要面向當地的中小企業主們。申請人以該行認可的具備合法所有權和支配權的房產作為抵押,在授信期限內可多次循環使用貸款額度內的款項。深發展在上海推出的這款“創業寶”貸款授信額度達到500萬元人民幣,極大地解決了當地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另外,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杭州分行推出了三方協議擔保、國內保理業務、法人按揭貸款等一系列針對中小企業可供抵押的資產不多、擔保難的困境而設計的金融產品;北京銀行與多家擔保公司聯手,開通了中小企業融資綠色通道,推出了符合中小企業特點的“銀行評級標準”;民生銀行一位管理人員向媒體透露,民生銀行將在今年年底前成立中小企業發展部,專門發展對中小企業貸款業務……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很多切實可行的措施不斷浮出水面,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小企業融資的冬天即將過去。
融資渠道,專家獻策
如何破解中小企業融資的難題,經濟學家們給出了各種建議:
討論多年的中小商業銀行和民營銀行被認為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有效方式之一。
立足于各地區的中小商業銀行和民營銀行與中小企業有著與生俱來的緊密關系。規模小,資金不足,抵御風險能力不強,在各自領域的劣勢地位使它們更容易惺惺相惜,團結起來。各中小銀行和民營銀行比大銀行更容易了解中小企業的需求,獲得它們經營的相關信息,其放貸成本要明顯低于大銀行。
而在中小商業銀行和民營銀行的基礎上,經濟學家們更提出了“社區銀行”的概念。
社區(community)概念是由德國社會學家F?滕尼斯首先提出來的,社區銀行(community bank)是指在一定地區的社區范圍內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設立、獨立按照市場化原則運營、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和個人客戶的中小銀行。凡是資產規模較小、主要為經營區域內中小企業和居民家庭服務的地方性小型商業銀行都可稱為社區銀行。它最主要的特點就是扎根在民間,是從民間自上而下組建起來的金融機構。
社區銀行具有區域性的特點,它與中小企業在同一個區域內,使其輕易地掌握了成本和信息的優勢,可以及時獲取中小企業的變化信息,并迅速做出決策,以較低的成本實現較強的貸款調查、發放和管理,能夠在推動自身發展的基礎上,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服務。
我國目前金融體制改革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隨著民生銀行的上市和民營銀行改革試點的呼聲日高,在我國成立社區銀行的時機已漸近成熟。目前我國已成立了11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112家城市信用社,以及數以萬計的農村信用社的情況下,可以采取“改造”的方針,通過吸收民間資本,對現有城市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進行改造的方式,使民間資本獲得進入銀行業的許可證,也使中小企業融資的方式更加靈活、融資的渠道更加暢通。
而從宏觀層面看,推動中小企業融資,就要改革目前金融體制中不適宜中小企業生長的環節,為中小企業成長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李揚教授認為,改革目前金融體制中不適合中小企業生長的環節,需要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他提出,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可以從以下六個方面著手:
第一,完善企業產權制度,讓企業家能夠放心、自由地創業。李教授認為,企業決定金融最基本的立場,發展資本市場,資本市場要交易,就必須在市場上創造大量可以進行交易的企業,要辦公司,要讓它創業,讓它能夠自由地創業。他認為,良好的創業環境能夠激發創業者的熱情。如溫州,到處都有小老板,那個地方有創業的熱潮,人們到了溫州,就容易被激發出創業的熱忱。而溫州也有別的地方所沒有的支持創業的浪潮。而要創造這么自由創業的環境就需要在全國進行各個層次上的制度安排。
第二,營造有利于企業創業的法律環境,鼓勵設立股份公司。李教授以臺灣為例,說明法律對中小企業創業的重要性:在臺灣,設立股份公司除極少數類似汽車制造這種資本密集型行業外,最低注冊資本只需要300萬新臺幣,75萬元人民幣左右。2002年7月底,臺灣股份公司數量達到15.9萬家。而在中國大陸地區,《公司法》將設立股份公司的最低標準定為1000萬元人民幣,到2003年底,工業領域股份公司數量僅有0.57萬家。
第三,大力發展服務于中小型企業特別是草根企業的權益市場,無論是以中小企業創業板還是別的什么形式,總之,要讓這些市場真正服務于中小企業。
第四,容忍各種非正規權益市場的存在和發展,這是和第三條相對應的。因為對于越低層次的企業,它的權益交易越不規范。
第五,發展各種形式的做市商制度,要允許這樣的制度存在,甚至鼓勵他們發展,他們能有效溝通資金的需求和資金的供應。對大量中小企業來說,需要有中介機構做溝通工作。
【關鍵詞】 小微企業; 融資渠道; 多屬性決策
中圖分類號:F59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6)05-0029-04
一、引言
現代企業融資理論中,有三個具有代表性的理論,分別從不同的角度探討了企業應該選擇怎樣的融資結構能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其一是Modigliani and Miller的MM理論,該理論認為: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采用什么樣的資本結構對公司價值沒有影響。其二是Myers and Scott提出的企業平衡論:負債會因利息減稅作用而增加企業的價值,但隨著企業負債的上升,企業的風險也隨之上升,因為負債使企業陷入財務虧空的可能性增大,甚至可能導致企業破產,這些不利的風險因子會降低企業市場價值。其三是梅耶斯的融資順序理論,其核心思想為,企業融資總是先內源融資后外源融資,而外源融資又一般遵循先間接融資后直接融資的原則。國內學者根據我國特殊國情,也從理論層面探討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選擇問題。如王曉梅等(2007)以溫州市中小企業為研究對象,分析比較了溫州市中小企業內源融資、銀行貸款、民間融資三種融資渠道的現狀及利弊。田秀娟(2009)用計量經濟學的方法,對農村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選擇作了實證分析,得出了不同融資渠道的金融供給對企業發展擴張和企業效益提升沒有顯著的不同影響的結論。金丹丹(2006)認為中小企業在其發展的過程中,經歷了企業發展初期的自籌資金,到中期結合其他融資形式融資,再到后期的風險投資退出這樣一個過程。從以上理論不難發現,很多對于企業融資結構選擇問題的研究多為定性分析,且角度不同,得出的結論也不盡相同,從而給企業主帶來更多的困惑。
近年來,學者們不再僅僅將融資理論與投資理論、股權政策等相聯系,而是多學科交叉研究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狹而不暢的問題,如把融資渠道、融資方式的選擇與出資者、經營者等的行為方式相聯系;企業融資模式選擇與企業治理、企業價值等相聯系。從研究方法上來看,不少學者利用數學工具來研究分析小微企業融資問題,嘗試建立合適的數學模型,用定量的方法來研究企業融資渠道選擇問題。如張揚(2012)運用Probit模型驗證分析了不同收益能力的農村中小企業的融資特征,以及融資渠道的選擇問題。彭瑾(2008)則構建了中小企業融資效率評價模型,計算各種融資渠道的融資效率。無論是定性分析,還是建立數學模型定量分析,在考慮選取何種融資渠道時,都應該考慮以下因素:融資成本、融資效益、融資風險、金融環境、法律環境、資金的利用率、融資機制的規范度、融資期限、融資主體的自由度等。而這些因素多為定性的、語言化的,無法用精確的數學語言來描述。此外,對于不同的企業主,其風險偏好不同,也就導致風險因子在其融資決策過程中的權重不同,故不能用一個籠統的方法來研究所有的企業。基于以上考慮,筆者選擇利用模糊多屬性決策方法,把融資決策過程中的定性描述轉換為定量描述,同時分別討論不同風險愛好者在融資決策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不同行為方式,為常見融資渠道的優先級進行排序,從而為企業主在融資決策時提供一個有效、科學的分析方法。
二、TOPSIS方法基本原理
多屬性決策又可稱為有限方案多目標抉擇,指的是在考慮多個屬性的情況下,選擇最優的候選方案或者對備選方案進行排序的決策問題,它是現代決策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已被廣泛應用于工程、經濟、管理等各學科中的決策問題。Bellman and Zadeh首先將模糊集與決策問題聯系起來,隨后,大量學者參與到模糊多屬性決策的研究工作中去,并產生了大量的具體的模糊多屬性決策方法。具體而言,模糊多屬性決策方法可分為四大類,第一類是無偏好信息的方法,它包含模糊樂觀型決策法、模糊悲觀型決策方法、模糊折中型結合法;第二大類是有屬性信息的方法,它包含模糊聯合與分離法、模糊加權平均法、模糊決策擴展法;第三類是有方案信息的方法,如模糊多維偏好線性分析規劃(LINMAP)方法;第四類是模糊決策綜合方法,如模糊層次分析法、區間層次分析法。本文主要應用的是第二類有屬性信息的決策方法中的TOPSIS法。
TOPSIS(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 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方法,又稱為優劣解距離法,是逼近理想解的排序法。設一個多屬性決策問題的備選方案集為X={x1,x2…,xm},每個方案由n個屬性進行評價,記屬性集為Y={y1,y2,…,yn};這時方案集X中的每個方案xi(i=1,…,m)的n個屬性值構成的向量是Yi=(yi1,yi2,…,yin),它作為n維空間的一個點,能唯一地表征方案xi。由于每個屬性對于決策者的重要性不同,因此要對每個屬性賦予不同的權重。假設屬性yi的權重為ωi(i=1,2,…,n),且滿足ωi=[0,1],ωi=1。所有屬性的權重可用向量形式表示為ω=(ω1,ω2,…,ωn)T。
理想解x*并不是一個方案集X中本身存在的某個方案,而是虛構出來的最佳方案,其每個屬性值均為決策矩陣中該屬性的最佳值。同理,負理想解x0也不是方案集中的某個方案,而是虛擬出來的最劣方案,其每個屬性值均為決策矩陣中該屬性的最劣值。在n維空間中,將方案集X中的各備選方案xi與理想解x*和負理想解x0的距離進行比較,其中既靠近理想解同時又遠離負理想解的方案便是該方案集X中的最優方案,并可根據方案集中每個方案與正負理想解的距離來判斷各方案的優劣順序。
用理想解求解多屬性決策問題,只要在屬性空間定義適當的距離測度就能計算備選方案與理想解。至于既用理想解又用負理想解,是因為如果僅使用理想解,有時候會出現某兩個備選方案與理想解距離相同的情況,為了區分這兩個備選方案的優劣,引入負理想解并計算這兩個備選方案與負理想解的距離,在與理想解距離相同的情況下遠離負理想解的方案為優。TOPSIS方法的思路可用圖1來說明。圖1表示兩個屬性的決策問題,f1與f2為加權的規范化屬性,均為效益型;方案集X中有6個備選方案x1,x2,…,x6,根據它們的加權規范化屬性值標出了在圖中的位置,并確定理想解x*與負理想解x0,圖中的x4和x5與理想解x*的距離相同,引入它們與負理想解的距離后,由于x4比x5離負理想解x0更遠,故備選方案x4優于方案x5。
本文所用方法是TOPSIS方法在模糊情形中的拓展――模糊折中型決策方法,它是以模糊理想解與模糊負理想解二者一起為參考基準建立起來的。技術細節上,先對模糊指標值進行加權,然后確定模糊理想解和模糊負理想解,并計算方案與理想解和負理解的距離,進而得到各方案的優劣順序并作出最終的決策。關于TOPSIS法的一般步驟,此處不再一一贅述,下文中將給出TOPSIS方法在企業融資過程中的具體應用。
三、模糊多屬性決策在小微企業融資中的應用
第一,選取決策變量: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些客觀因素不以企業主的個人意志為轉移,而融資成本、融資效益和融資風險這三個直接因素則可以被企業拿來綜合考慮,故選取這三者作為企業融資決策變量。為研究方便,本文主要比較三種常見融資渠道,分別為:
A:小微企業直接向銀行貸款融資;
B:小微企業通過擔保機構向金融機構貸款融資;
C:小微企業通過民間借貸融資。
此時依據經驗對這三種融資渠道的融資成本、融資風險以及融資效益定性分析,具體見表1。
第二,語音值模糊化:求解模糊多屬性決策問題的關鍵之一就是對其中模糊成分的定量化描述,為此,對以上表格中的定量描述語言賦予其指標值,具體對應如下:
語言:極低、很低、低、較低、一般、較高、高、很高、極高
對應模糊數:采用三角模糊數,其隸屬函數圖像如圖2。
故對于風險偏好者而言,C1=0.5213,C2=0.5263,C3=0.5445,即他會選擇方案C:風險較高,但同時融資效益也高的民間借貸融資渠道。
對于風險厭惡者而言,C1=0.76,C2=0.5766,C3=0.5707,即他會選擇方案A:風險較低,但相對而言手續更加繁瑣,融資效益也較低的銀行借貸。
四、結語
由以上的分析過程不難看出,利用MADM模型可以使得語言化的指標值定量化,并且可以綜合考慮不同風險偏好者在行為決策中的不同行為方式,從而使決策結果更符合決策者的價值取向。以上分析只是現實融資渠道選擇問題的一個縮影,當出現更多、更復雜的融資渠道時,企業決策者往往不能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來決定選擇某個融資渠道,此時MADM模型便能為企業決策者提供有效、科學的解決辦法。企業主可以初步定性判斷待選融資渠道的融資風險、融資效益、融資成本等問題,然后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程度,在行為決策的過程中,設置相應的權重,按照上文的五個步驟,用定量的方法來作出最優的決策。
以上模型的適用對象是單個主體的行為決策,即一個決策者在面對多個融資渠道時所作出的決策,基于這樣的特征,本模型只適用于小微企業的融資決策研究,因為小微企業其特征往往表現為人格化的管理模式,獨斷性強,企業行為往往一個人說了算。當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需要群策群力,公司權力不再集中于某一個人手中時,該模型便不再生效,具體表現在模型中風險因子對于企業決策的影響權重無法統一,這時就需要多屬性群決策來解決這個問題。另外,當考慮的融資渠道選擇指標體系擴展到含有精確數值或者區間值時,則可以利用混合多屬性決策模型加以解決,其基本思路與原理跟本文一致。
【主要參考文獻】
[1] 王曉梅,陳相侄.溫州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選擇[J].企業經濟,2007(8):95-97.
[2] 田秀娟.我國農村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選擇的實證研究[J].金融研究,2009(7):146-159.
[3] 張揚.農村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選擇及影響因素[J].金融論壇,2012(6):50-57.
[4] 張茂軍,南江霞,李登峰,等.帶有三角直覺模糊數的多屬性決策的TOPSIS[J].運籌與管理,2012(5):99-100.
[5] 徐玫平,吳巍.多屬性決策的理論與方法[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
[6] WU RONG.Study on the fuzzy mathematics based selection of partners in developing new products[J].Logistics Technology,2010(Z2):832-833.
[關鍵詞]小額貸款公司 可持續性發展 激勵機制
20世紀80年代,我國民間金融先在浙江省出現,廣東等省隨之興起。民間金融有著“藏富于民”的特點,如何使民間金融浮出水面,及通過何種途徑讓民間富余資金有效的利用成為各界普遍關心的問題。2008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允許在全國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這為我國民間資本進入正規金融體系,實現金融資源有效配置,給民間金融發展帶來了曙光。小額貸款公司對“三農”發展和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起一定促進作用,各界把其比作一場“及時雨”。然而,由于小額貸款公司自身不足,這場及時雨能否雨后見彩虹,即小額貸款公司能否可持續發展值得大家思考。本文在探討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現狀與作用,并在分析其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運用激勵機制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一、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現狀與意義
1. 小額貸款模式的起源
20世紀70年代,孟加拉國鄉村銀行提出了一種針對消除孟加拉國農村絕對貧困的信貸資金支持模式-小額貸款模式。它的主要特征有具有層級組織結構,借款小組和鄉村中心。這一模式通過五至十家農戶為一組的相互聯保的方式發放小筆貸款。其運轉需要通過小組成員互相督促,一個組員不守承諾,整個小組都失去再貸款的資格。該模式在當地取得成功。它在創立30多年間,服務網絡遍及孟加拉64個地區,給600多萬元抵押擔保的窮人提供了貸款,并使其中400萬借款人及家庭成功脫貧。現在這種有孟加拉國鄉村銀行提出的信貸資金模式正在全世界大規模的推廣。例如,由世界銀行及亞洲開發銀行等組織建立的“國際小額貸款協作集團”計劃運用這一小額貸款模式解決全球一億貧困戶的問題。
2. 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現狀
小額貸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0世紀90年代,小額貸款公司在我國部分地區最早開始推廣。其最初目標是為了改變貧困農村,提高農村經濟水平。隨著民間金融逐漸發展,小額貸款模式逐漸被推廣。如1998年江西省山江湖工程的江西GB模式試驗項目,1998年8月貴州盤縣農行在貧困的雞場坪彝族鄉移山村啟動的小額信貸扶貧困試點等。
2006年,在山西,四川,陜西,貴州,內蒙古5個省區開展了小額貸款組織試點,共成立了7家小額貸款公司。如山西平遙的“晉源泰”, “日升隆”,四川廣元的“全力”,貴州江口的“華地”,陜西戶縣的“信昌”,“大洋匯鑫”和內蒙古東盛的“融豐”等7家試點小額貸款公司應運而生。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截至2009年底中國小額貸款公司總數達到1334家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超700億。如今,2010年小額貸款公司也在不斷增加,貸款額度也在不斷擴大。從以下圖表可以看出,從最初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設立,近年來小額貸款公司從數量和貸款額度上都有了相當大幅度的提升。
3. 我國小額貸款公司存在的價值
存在既合理,小額貸款公司的存在同樣有其重要的意義。小額貸款公司作為我國民間金融的一種,對于官方金融是一有效補充。自古以來,我國是個以農業為基礎的國家,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日益加快,如何提高農村經濟增長,如何改善農民生存環境已成為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我國農村經濟增長緩慢,特別是中西部農村發展非常緩慢,與我國城鄉差距不斷擴大有關。改革開放來,我國東南沿海一帶的城市經濟增長非常快,但占全國人口70%左右的農民收入增長非常緩慢,我國經濟增長幅度的益處無法被大多數人所共享,因而導致我國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而其中相當一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國農村可利用資金有限。而小額貸款公司是農村金融制度的創新,它在緩解農村資金短缺、支持農村金融建設、發展農村經濟、改善農民生活方面具有重大意義。而經驗也表明,農村小額貸款是農村金融非常有限的一種模式,對提高農民收入效果顯著,比較適合于消除農村的貧困現狀。在我國,小額貸款公司所采用的是國際聯保的方式,即通過鄰里之間壓力往往比正規金融所要求的抵押擔保效果要好,而小額貸款在農村中的壞賬率較低。
另外,對于我國國民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中小企業來說,小額貸款公司的大面積發展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如一場“及時雨”,中小企業融資難這一問題,已得到我國社會各界的廣大人士所關注。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已經得到部分改善,但是要徹底解決該問題,還要得到社會各界的更多關注與努力。除了有消除國有大銀行對我國中小企業的規模歧視以外,還要大力發展我國的民間金融。其中,小額貸款公司能對可抵押財產較少,貸款“小,急,頻”特點的中小企業帶來更多的幫助。
二、我國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的問題
1. 缺乏后續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由于小額貸款公司“不吸收公眾存款”的特點,給其有效而長期運轉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因為我國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居民有著“持幣的”的習慣,因此國有大中型金融機構除了能夠得到國家政府的支持,還能得到國民的支持,其能廣泛的吸收國民的存款。而小額貸款公司因其公司性質,不能吸收公眾存款,那意味著其只能依靠自己特定的本金支撐,那就意味著很有可能得等待一筆貸款成功安全的收回后,才能經營下一筆業務。基于小額貸款公司的客戶都是誠實守信的,但如果因為貸款客戶確實公司運轉不靈,特別是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客戶是“三農”和中小城市,我們知道農業經營者有可能會遇到系統性風險,這個小額貸款公司也帶來運營風險。因此,如何解決小額貸款公司后續資金不足的問題,仍然是個長期工程,不得松懈。
2. 合適的貸款利率
目前,世界許多發展中國家仍然實行著嚴格的利率管制,而我國也暫未實現利率市場化。因為國有銀行的利率有來自國家的保護,而小額貸款公司則完全與貸款利率掛鉤。因此,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高低問題一直是爭論的焦點.經濟學家茅于軾為代表認為“小額貸款就得高利率”。而另外一些人認為小額貸款公司成立的意義在于幫助弱勢群體,目的在于更好的解決貧困。如果利率過高,不但不能起到幫助的作用,反而會增加他們的負擔。實踐證明,小額貸款公司就必須制定高利率.這是全世界經營小額貸款總結出來的一項歷史經驗,但是它又有別于高利貸。因此,在小額貸款公司的運營中,我們需要考慮制訂合適的貸款利率上限,從而不僅使得貸款客戶有能力接受該利率,同時能讓小額貸款公司正常穩健的運轉。
3. 完善的法律環境
至今,對于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模式,利率界定目前還沒有一個規范的法律法規對其約束。我國雖然已經出臺了《小額貸款公司的指導意見》,但畢竟其不是正規的法律法規。基于我國國情,建議我國盡快完善小額貸款公司運營的相關法律及相應配套的稅收優惠政策。并盡快落實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管理條例,更好的保障小額貸款公司的良性發展,讓其更好更有效的服務于我國的“三農”經濟和中小企業,為我國國民經濟的增長做出更大的貢獻。
三、激勵機制對我國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性發展的促進
可持續性發展是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一個新概念。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第一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可持續性發展是指即能滿足現代人的需求以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求的能力”,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企業可持續性發展是指企業在追求自我生存和永續發展的過程中,既要考慮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和提高企業市場地位,又要保持企業在已領先的競爭領域和未來擴張的經營環境中始終保持可持續的贏利增長和能力的提高,保證企業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長盛不衰(戴發山,2007)。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項目在我國取得了良好業績。比如還款率較高(絕大部分項目都在95%以上)。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可以長期堅持下去、可持續的發展下去。但由于小額貸款公司自身特點及其現實存在的問題又阻礙了其穩健的發展。另外,因為小額貸款公司是面向農民.微小企業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而“三農”經濟與中小企業由于其自身弱點。給小額貸款公司的收款帶來一定的風險。因此,小額貸款公司是否能可持續性的發展值得大家深思。
激勵機制,被提出作為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性發展的一個重要保障。激勵機制就是指在組織系統中,激勵主體運用多種激勵手段與激勵客體相互作用、相互制約的結構、方式、關系及演變規律的總和。激勵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它是心理學的一個術語,是指激發人的行為的心理過程。激勵機制是指組織為實現其目標,根據其成員的個人需要,制定適當的行為規范和分配制度,以實現人力資源的最優配置,達到組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一致。
我們不難看出,對目前自身基礎較薄弱的小額貸款公司來說,激勵機制能作為一種很好的方式鼓勵小額貸款公司的成員更加積極向上,更加努力用心工作。因此,在小額貸款公司中應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其應該體現出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和考核制度結合起來。并通過激勵機制很好的激發出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是企業取得更大的進步。
四、結語
我國小額貸款公司已如雨后春筍般的大批涌現出來。從小額貸款公司的現狀看來,它確實為我國的“三農”經濟的發展起著推動作用,同時也給中小企業融資難帶來了希望。但是,由于現實客觀原因,社會各界對其未來是否可以穩健而持續性的發展給予了太多的關注。眾所周知,任何事物都有從不完善到完善發展的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不斷的探索,總結經驗而更好的發展。激勵機制作為心理學中一種有效的方式被運用于企業各界中,而它對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性發展同樣起著非常重要作用。我們相信,在社會各界的關注關心下,小額貸款公司的未來仍然光明。
參考文獻:
[1]戴發山:從激勵機制研判中小企業可持續性發展[J].商業研究,2007(11)
[2]陳滌非 石 錚:西方國家的金融創新及其貨幣政策效應[J] .現代經濟探討,2005,(2)
[3]任森春:非正規金融的研究與思考[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4(9)
【關鍵詞】 中小企業 信用擔保 法律制度
本文所用數據來源于對中小企業融資的調研活動,接受調研的中小企業共計203家,其中湖北省蘄春縣、興山縣、孝感市大悟縣、漢川市漢川縣、黃岡市武穴市、當陽市、咸寧市咸安區等七個縣、區150家,山東省日照市東港縣53家。
一、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現狀
實踐中,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體系存在著明顯不足和缺陷。從調研所獲數據來看,2007—2011年,湖北省150家企業中,將擔保公司作為融資主要方式之一的僅有36家,所占比例為24%,相較而言,選擇直接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的企業數量是其3.44倍;選擇向股東、員工、社會集資的企業數量是其1.44倍;選擇向自然人借款的企業是其1.5倍。在山東日照市東港縣的53家企業中,將擔保公司作為融資主要方式之一的只有5家,僅占9.43%。可見,在當前的融資方式中,中小企業仍舊傾向于選擇傳統融資方式(見表1)。
此外,受調研的203家企業中,2007—2011年間,因為不能落實擔保或抵押的原因,銀行未批準貸款申請的有123家,所占比例為60.59%。但在不能落實擔保或抵押嚴重影響到融資的情況下,與擔保公司合作次數為0次的企業有7家,所占比例為3.45%;3次以下的有126家,所占比例為62.07%,3—6次的有51家,所占比例為25.12%(見表2)。
以上數據可充分說明我國信用擔保在企業融資方式中的使用率還很低,并沒有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的完善仍任重道遠。
二、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不規范的主要原因,一言以蔽之,便是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擔保法律制度。立法的不完善已經成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發展道路上的重大障礙。
1、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權責規定混亂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統一的信用擔保主管部門,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同時有權對擔保機構等進行管理。三方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方面權責不明,紛紛從各自立場和角度制定相關管理制度。這便出現了主管部門模糊、管理混亂,甚至法規矛盾的情況。同時,因為立場不同,管理部門之間遇事互相推諉的現象并不少見。混亂的權責規定使得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處于多頭管理和放任自流的矛盾中,不利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發展。
2、信用擔保操作不規范
2003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賦予了中小企業良好的發展空間。但其內容是綱領性、指導性的,并沒有對中小企業相關事項進行詳細具體的規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操作程序,包括辦理手續、收費標準等方面沒有具體的規定。我國當前中小企信用擔保手續繁瑣,收費標準不統一,并存在亂收費現象。信用擔保辦理程序的不規范增加了中小企業選擇信用擔保進行融資的顧慮和成本,阻礙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發展。
3、信用擔保機構風險防御法律機制不健全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防御機制不健全,法律沒有給予信用擔保機構足夠的保護。我國信用擔保方面原本便缺乏針對性的法律規定,對于信用擔保機構風險防御法律機制的規定更是一片空白。信用擔保行業在我國還屬新興產業,經營管理尚未成熟,而中小企業信用缺失、貸款銀行的獨善其身,更使得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處于風險的漩渦之中。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防御法律機制是我國信用擔保行業舉足輕重的工作。
三、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制度的對策
1、設立一個全國性的信用擔保監管機構
中國當前并沒有設立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機關,只在各省市設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監管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的中小企業擔保業務和擔保機構。從各國立法狀況看,發達國家大多設置了統一的信用擔保監管機構,如美國等國。我國可借鑒美國的作法,在立法中明確規定一個全國性的信用擔保監督管理機構主管全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監管工作,打破多頭管理、監管混亂的局面。
2、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操作
(1)規范信用擔保的辦理手續。關于選擇融資渠道最看重的因素,山東省接受調研的53家企業中,有37家選擇“手續是否便利、快捷”,所占比例達69.81%,超越貸款額度、貸款利率和是否需要抵押;湖北省的150家接受調研的企業中,選擇“手續是否便利、快捷“的有37家,所占比例為24.67%(具體信息見表3)。可見,在選擇擔保方式中,手續的便利和快捷已經成為中小企業非常看重的因素。誠然,在急需資金進行周轉或投資時,手續的繁瑣極可能給中小企業造成利益或信譽上的損失,降低或滅失信用擔保的意義。以此看來,法律應盡可能的以方便、快捷為標準規范信用擔保手續,使之規范化、效率化,解除中小企業選擇信用擔保進行貸款時的手續與期限方面的顧慮。
(2)嚴格規范信用擔保收費,降低信用擔保成本。在湖北省接受調研的企業中,關于擔保公司方式融資成本率,選擇9%~10%選項的比例為19.3%;選擇10%~11%選項的比例為14.91%;選擇11%~12%選項的比例為14.04%;選擇12%~13%和13%~14%選項的比例都為11.4%;選擇14%~15%的有5家,所占比例為4.39%;有三家選擇了15%以上,所占比例為2.63%(具體信息見表4)。由此可見,信用擔保方式的融資成本是較高的。
大多數中小企業是因為缺少資金,缺少能作為抵押的財產才選擇信用擔保方式獲取貸款,也因而更容易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接受擔保機構一些不合理的收費。若是信用擔保的收費過高,無疑會加重企業的融資負擔,違背信用擔保體制以社會利益為主要追求目標、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宗旨。因而,應在法律上明確擔保行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防范和杜絕亂收費現象,保障中小企業的權益和信用擔保環境的健康、規范。
3、建立科學的擔保機構風險控制法律體系
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擔保機構風險控制不力,完全可能資不抵債而導致破產,并危及銀行資產狀況,影響金融環境的穩定。建立一套科學的風險控制法律體系,有效地防御和控制風險,是保證擔保機構持續運行,保證中小企業獲得信用擔保機會不減,保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健康發展舉足輕重的手段。
(1)設立中小企業法律監督機制。首先,擔保機構應嚴格審查中小企業的擔保條件。法律可設置相關的擔保條件,比如財務情況、合同履行狀況、商業信譽等,使得受保企業被控制在一定標準內。對不符合擔保要求的中小企業,不予擔保。情節嚴重惡劣的,還可設置“黑名單”,永不擔保。其次,金融機構對受保企業的財務經營進行監督。由金融機構指派專業人員對企業財務和經營狀況進行不間斷的監督,及時發現風險并采取相應救濟手段。
(2)建立金融機構共擔風險的法律制度。信用擔保中,銀行與中小企業無疑都是受益者。由擔保機構承擔所有的風險,明顯是違背公平正義原則的,銀行也應該承擔必要的風險。可借鑒國際一般做法,由金融機構承擔20%的擔保風險,或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金融機構應該承擔的風險程度。這可促使銀行在貸款時對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的信譽、盈虧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3)完善再擔保制度。擔保機構防范和規避風險的能力是有限的,為加強抗風險能力,各發達國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再擔保體系。再擔保法律制度,是指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擔保機構將已承保的擔保風險按照一定比例再次擔保,并支付再擔保機構按照再擔保比例應享有的擔保費,如果發生賠付,則由再擔保機構按照與擔保機構約定的方式和承擔再保險的比例予以賠償。雙方按約承擔相應責任,享有相應權利。在我國目前的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政府更應加大再擔保機構的工作力度,完善我國再擔保體系,同時還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再擔保機構的責任承擔比例。
(4)建立再保險體系。除了上述幾種加強風險防范的手段外,還可以采取將再保險與擔保行業相結合的方法,擔保機構可將已承保的風險按一定比例進行再保險,由再保險機構承擔部分風險,當擔保機構發生需要履行債務時,由再保險機構按照約定的方式和責任的程度向擔保機構賠付,以此分散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
(注:基金項目支持:《湖北省縣域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調查及對策研究——基于政府職能的視角》(2011LJ056),湖北省社會科學基金。)
【參考文獻】
[1] 錢宇丹、徐衛東:芻議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及法律對策[J].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1).
[2] 苗大雷、王水雄:金融危機下民間金融發展與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應對——基于兩次全國中小企業融資調查的實證分析[J].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5).
近年來,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等問題,國臺辦出臺了一系列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隨之融資擔保機構如雨后春筍,迅猛發展,一度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推動了中小企業發展做了巨大貢獻。然而伴隨融資性擔保業務的不斷增長,融資性擔保業務風險也日漸顯露,個別融資性擔保公司出現問題,拖延代償,影響銀行信貸資產安全。如何有效化解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融資擔保貸款業務風險,又有效地推動融資性擔保機構融資擔保職能,筆者認為:應該將融資性擔保機構納入銀行日常風險管理,切實做好融資性擔保業務風險防控工作,有效提升融資擔保貸款業務質量。
一、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貸款業務風險現狀
(一)監管主體不明晰,致使擔保公司違規操作。擔保機構的管理目前還未有明確的法律認可的部門,導致擔保機構處于一種“多頭監管”狀態,財政部門、發改委、經貿委、人民銀行、勞動部等都有權管理擔保機構,分頭監管導致缺乏統一規范的制度規定,存在監管真空。一旦和中小金融企業簽約成功,部分擔保機構就開始違規經營,超額擔保,更有甚者惡意抽逃保證金,給中小金融企業擔保貸款帶來巨大經營風險。
(二)擔保機構體系建設不規范,擔保機構良莠不齊。由于擔保體系尚待完善,缺少擔保機構的退出機制,擔保機構幾年來有增無減,特別是營銷能力較小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更把開拓市場的主要任務交給了融資性擔保機構,致使擔保機構過度擔保,加上擔保機構缺乏專業管理,人才匱乏,導致大量到期貸款逾期,風險暴露。
(三)過度依賴擔保機構,貸后管理缺失。由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缺少信貸人員,一定程度上依賴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信貸管理,把自己的命運系在擔保機構的褲腰帶上,對于經融資擔保機構調查的貸款很少進行貸后管理,致使一些客戶改變貸款用途,資金流向國家限制性行業,更有甚者一些擔保公司和貸款戶存在關聯關系,合伙騙取信用社貸款,如果沒有進行貸后檢查很難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隨著貸款到期風險才逐漸暴露。
(四)融資性擔保機構法律體系建設不完善,監管問責制度缺失。融資性擔保機構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較多,但是法律性文件較少,由于法律層次較低,效力有限,難以對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全面的調整和規范,同時由于行業的多頭管理,現實中的無人監管,導致中小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合作的業務快速膨脹及風險的聚集和暴露,同時對于融資性擔保機構的人員準入、日常經營、風險管理、市場退出都缺乏有效的法律條文,致使部分問題擔保機構得不到及時退出和有效的風險補償,給與之合作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帶來不必要的經營風險。
二、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貸款業務風險防控
(一)要規范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合規操作。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中國銀監會合作部關于中小金融機構融資擔保貸款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合【2012】20號)文件要求,做好融資擔保貸款公司資質考核,在市場準入、合作及后續管理上持續評價融資擔保公司的資質、擔保能力與信貸管理水平。做到:第一,堅決摒棄對擔保機構代償“兜底”的依賴心理,嚴格把好信貸準入關,要嚴格審查借款人的第一還款來源,嚴禁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足的情況下以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方式覆蓋風險敞口。第二,嚴控單戶比例及總量,嚴格執行貸款集中度管理,合理分散風險,擔保貸款要發放流動資金,期限控制在1年(含)以內,嚴禁發放中長期貸款。第三,加強保證金管理,建立動態保證金管理制度,放款前擔保機構必須在貸款機構存入足額保證金,不得在保證金不足的情況下發放貸款,特別是要對保證金專戶管理,簽好有權代扣協議,以保證扣劃無爭議。
(二)加強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動態管理,建立退出機制。一是擔保機構出現擔保逾期后,要立即停止新增貸款業務,逾期超過1個月還存在不能代償的立即取消擔保機構準入資格。二是擔保機構存在抽逃和挪用資本金、經營許可證被取消、資信等級下降、保證金余額不足且不能即刻補足、超比例進行擔保及出現重大法律糾紛的,要立即取消準入資格。三是對取消準入資格的擔保機構要立即停止合作,凍結擔保額度,進行清收整頓直至全部收回。凡是存在上述現象的要通報當地監管部門,并在全轄其他中小金融機構通報,讓不符合條件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徹底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