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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銀行同業業務的發展過程中,表現出規模迅速擴大和所占比例上升、主要業務結構為同業存放和買入返售等特征。從而造成貨幣政策、金融穩定受到不利的影響,阻礙了我國金融行業的持續發展,因此急需加大對銀行同業業務的管理,維護金融行業的穩定、保證貨幣正常的有效實施。
二、我國銀行同業業務發展影響貨幣政策的表現
(一)影響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目前信貸渠道是貨幣政策主要傳導渠道,而同業業務的信貸作用機制并沒有在央行的監管范圍內,造成央行降低了調控信貸渠道的作用力度。在經濟繁榮的背景下,出現旺盛的資金需求情況,于是同業業務對這一額外的信用創造功能進行充分的利用,將央行監管范圍之外的可貸資金投放到市場中,于是導致過度擴張信用的問題產生,若是同業業務某個信用鏈環節有危機產生,那么商業銀行為了對風險進行有效的防范就會采取資金的囤積策略,這時就會出現過度收縮信貸的情況,“錢荒”也會因此而產生。于是貨幣供應量與央行預期嚴重偏離,對貨幣正常的宏觀調控的有效性產生嚴重影響[1]。
(二)影響了貨幣政策工具
同業業務對貨幣政策工具的影響表現為降低其有效性,加大宏觀調控的難度。同業業務的發展會造成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的有效性被削弱,在資金來源中同業負債所占的比例會逐漸上升,使準備金的繳存基數逐漸下降,對同業業務進行利用,銀行可對存款規模進行靈活的調整,將法定存款準備金的繳存范圍進行有效的縮小,從而造成央行對存款準備金的法定政策的有效性出現了削弱的現象。另外同業業務的資金融通功能,促使金融機構減弱了依賴央行資金融通的程度。使再貼現政策、再貸款政策的有效性出現降低的問題[2]。
三、我國銀行同業業務發展影響金融穩定的表現
(一)造成金融系統的風險性增大
在開放的金融市場不斷發展下,逐漸壯大了資本市場,促進了我國同業合作形式、合作內容的不斷發展,出現了主要形式為銀銀合作,銀財、銀保、銀證等合作方式并存的情況。加大了金融機構與商業銀行、不同商業銀行之間的密切聯系,導致在不同的市場件和機構間迅速傳染風險的局面發生,極大的提高了金融風險的關聯度,提升了金融系統的脆弱性,增大了系統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若是某個銀行中有流動性風險產生,那么整個銀行間市場都會受到該風險的影響,使得金融機構出現極大的不穩定性。
(二)導致金融系統流動風險增大
期限錯配是同業業務的主要盈利方式,利用短期套長期的方法獲得更多的利潤,同業資產中具有較長的期限的資產形式是買入返售、拆出資金、存放同業。例如,在興業銀行的同業業務中,買入返售票據通常有3個月左右的余期、信托受益權有9個月的余期。而與同業資產相比,同業負債的期限要較短一些,例如民生銀行在2012年末的時候,其大約有50%的同業負債剩余期限是1個月,而同業拆入往往具有較短的期限,如1年、6個月、3個月、7天、1天,而且7天、1天期限較為集中。而所有金融機構的特征就是期限錯配,若是商業銀行在獲取拆借資金的時候不斷的利用同業市場,那么期限錯配就不會對其產生影響,若是在收緊的貨幣政策下,流動性風險則很容易發生,甚至造成“錢荒”,極大的影響金融機構的穩定性[3]。
(三)對金融系統現有的監管效力產生了削弱作用
目前主要依靠資本充足率、貸款投向、信貸額度等實現對銀行信貸增長的有效監管,金融創新的一種方式就是銀行的同業業務,能夠實現對金融機構內資產負債結構的調整,對各項監管指標等進行優化的目的,但是卻造成了較大的風險的出現。如在央行對銀行過度擴張進行控制的時候,對于商業銀行的最高存貸比央行的規定為75%,而且在相關商業銀行法律中也對其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可是銀行同業業務在實施的過程中并有被該規定所限制,于是銀行同業業務也不需要對存款準備金進行繳納,同時銀行對其他銀行只有25%的風險權重,與對一般企業100%的債權風險權重相比要低出很多。所以銀行在放貸的時候會利用同業業務進行信貸資產的挪用,滿足客戶的融資需求,不僅可以避免對信貸額度的占用,還可以實現對存貸比約束的有效規避,從而造成對現有監管效力產生不利影響的問題[4]。
一、國際協調與國家利益的博弈
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世界各國為應對金融危機的持續蔓延和深化,加大了經濟、金融領域國際協調的力度,拓寬了協調與合作的范圍。然而,在經濟衰退和金融危機面前,國際協調與國家利益博弈相碰撞現象的存在,是客觀現實的反映。
2008年11月和今年4月的G20 倫敦峰會上,國際社會就加強國際協調共同應對金融危機、反對貿易保護主義、進一步提高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投票權和發言權達成共識。同時,中國提出的各國共同承擔責任應對金融危機,以及解決全球經濟發展的失衡問題,保證發展中國家充分享受全球化帶來的機遇得到普遍認同。因此,從世界各國共同利益層面看,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推動國際金融體系改革過程中,各國利益與權益的平衡,需要通過國際協調來實現。然而,在現實國際經濟與金融環境下,由于西方一些國家的國家利益被無限“放大”,各種關乎國家利益的重大分歧難以調和時,國際協調的難度進一步加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國際協調的有效性,形成了國際協調同國家利益博弈的碰撞。不可否認,全球金融危機的蔓延,在客觀上給世界各國經濟與金融帶來了嚴重的沖擊,每一個國家的國家利益都受到傷害。在金融危機加劇和經濟衰退預期加重背景下,采取適度的措施和手段應對并不為“過”,也十分必要。但另一方面,如果是在國家利益對抗性競爭中運用轉移危機的政策手段,在損害他國的前提下推行具有強烈保護主義色彩的金融貨幣政策,就另當別論了。
按照博弈論(Game Theory)理論的核心內容,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環境下各國貨幣政策的選擇是各國不同利益的博弈,同時也是在國際協調與合作下參與國際事務中各國共同利益的博弈行為。國際協調與合作是為了實現世界各國共同利益,而國家利益的博弈反映的是國家核心利益不受到傷害。從當前不同貨幣政策取向和摩擦引發的國家間利益博弈現象看,如果不同貨幣政策博弈波動面擴大,只顧及國家利益至上而不考慮世界各國共同利益,國際協調的難度就會越來越大,國際社會非均衡局面也會進一步擴大。由此,當前有關國家貨幣政策的主流導向引發的一些問題值得認真思考。
當然,從博弈論的觀點出發,在金融危機情形下的國際協調與國家利益博弈的碰撞,并非金融危機特定的產物,其發軔的內在根源在于世界各國在通過相互協調與合作過程中為國家利益的實現而產生的普遍現象,體現的是國家利益與世界各國共同利益的深層次關系。因此,在國際社會中國際協調與國家利益博弈的碰撞不僅由來已久,而且將永遠存下去。
自2007 年美國次貸危機全面爆發后,美聯儲便開始了直接購買商業票據的貨幣政策操作,并將其債權轉給美國財政部,再由財政部以減免企業債務的形式,向這些企業和金融機構注資入股。由此可見,美國“救市”計劃的部分是依靠貨幣和財政政策的聯合行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減免票據、券債等債務的形式推行“救市”計劃。特別是繼2009年3月18日美聯儲宣布購買3000億美元的長期國債和1.25萬億美元的抵押貸款證券后,3月23日美國又推出銀行“解毒”計劃,以處理金融機構的“有毒資產”問題,其目的均是為了進一步釋放流動性,貨幣政策的重心向“定量寬松”政策傾斜。美聯儲陸續出臺回購國債和回購“有毒資產”的非常規貨幣政策的同時,歐洲央行、英國央行、日本央行等西方央行自行實施的購買公司債貨幣政策也已相繼出臺,由此美國等西方國家貨幣政策的重心向“定量寬松”政策傾斜更加明顯。美國等西方國家“定量寬松”貨幣政策,是通過擴大貨幣的發行量大規模增加對資本市場貨幣的供應,以及維持金融業表面的穩定和流動性,是典型的“定量寬松”貨幣政策的體現。這一貨幣政策的核心――即為緩解貨幣市場流動性緊縮“有限度”地對貨幣的發行“松綁”,增加貨幣市場上的貨幣供應量,擴充資本市場規模,加大流動性;政策的導向是在金融與經濟雙重危機情況下,通過貨幣政策手段“激活”資本市場,并以此帶動實體經濟的恢復;政策的實質是所謂“定量寬松”,就是貨幣當局“開閘放水”,開動印鈔機大量發行貨幣的一種借口,2009年以來美國等西方國家借用“定量寬松”貨幣政策的說辭來印鈔票購買國債行為的實質,正是這一貨幣政策最核心內容的體現。因此,“定量寬松”貨幣政策被一些經濟學家認為是貨幣當局采取的一種“保護主義”政策,與貿易保護主義的性質有相近之處,同屬于經濟領域的“保護主義”,體現的是國家核心利益,而不是世界經濟與國際金融全局理念。
“定量寬松”貨幣政策,通常是在經濟和金融狀況惡化、降息空間沒有余地的情況下,利率調節難以發揮顯著作用時推行的一種政策。今年以來,西方各國通過購買各種債券,向貨幣市場注入大量流動性的干預方式與前期利率杠桿的“傳統手段”不同,是貨幣政策的“非傳統手段”。經濟學界普遍認為,當前西方國家的“定量寬松”政策是在前期“傳統手段”效果不顯著,甚至“失靈”的特殊條件下“極端”的選擇。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美國、歐洲、日本等西方國家陷入了實質性的全面危機,連續降息的宏觀經濟調控“傳統手段”一度被西方各國頻繁使用,但不僅至今效果仍不顯著,而且降息的空間已經微乎其微了,降息這一宏觀經濟調控“傳統手段”已然使用殆盡。因此,利率杠桿的“傳統手段”在用盡后,西方各國政策的選擇余地越來越少,在極度困難的情況下西方推行的“定量寬松”貨幣政策自然浮出“水面”,被多數專家和學者定論為當前西方經濟與金融環境的產物。由此,一方面表明不僅當前西方經濟與金融惡化狀況仍未改善,而且目前可選擇的刺激經濟和活躍市場的“良藥”已經不多,一旦連“定量寬松”政策都難以奏效,達不到政策目標,西方國家經濟與金融形勢將何去何從令人擔憂;另一方面表明當前西方國家經濟與金融政策并非協調一致,“定量寬松”政策只是西方各國根據各自的現實經濟與金融狀況采取的中短期行為,一旦形勢發生新的變化西方各國經濟與金融政策上的“搖擺性”將進一步體現,經濟與金融政策的導向將有可能“迷失方向”,西方國家將如何協調經濟與金融政策,能否在政策上達成共識令人懷疑。
在當前全球經濟衰退和金融危機尚未見底的情況下,西方國家經濟刺激計劃中的金融政策以及“定量寬松”貨幣政策的出臺,內容和性質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較強的保護行為的操作性,最為核心和耐人尋味的是國家利益博弈的政策取向。另外,如果美國等西方國家不適度掌握貨幣的投放量,極有可能會“培育”出新的資產“泡沫”,并引發新的類似于通脹、貨幣和信貸危機。事實上,美國等西方國家金融危機的蔓延過程更像是不斷“轉嫁”危機的過程。相繼出臺的一系列救市方案和政策手段,既有“轉嫁”危機的貿易保護主義色彩,又有貨幣政策上不負責任的放任貨幣貶值的嫌疑,是國家利益至上理念的充分體現,與世界各國不斷開展的國際合作背道而馳。
從經濟學的博弈論(也稱為對策論)含義看,不同政策的出臺是帶有一定的對抗性,在現實經濟生活不同政策的博弈無處不在。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應對金融危機不同貨幣政策的博弈,在當前金融危機的環境下經濟領域的博弈更為盛行,其中西方“定量寬松”貨幣政策傾向,就是經濟學博弈論的典型理念,在國際社會引起強烈反響。由此可見,盡管全球性金融危機超越了國家范疇,國際協調的加強顯得更加必要,但在共同應對金融危機的國際協調中,由于牽扯到各方利益問題以及錯綜復雜的國際關系,貨幣政策的國際協調與國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在現實國際社會中表現得更為突出。貨幣政策的國際協調與國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在當前的國際環境下將如何演變和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國際金融與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如果國際金融與經濟形勢繼續惡化,特別是如果西方國家遲遲不能從危機中擺脫出來,西方國家將有可能進一步擴大金融與貨幣政策保護主義的范疇,加大國家利益博弈的政策力度,由此在全球范圍的國際協調與國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將更加激烈,甚至有可能在國際金融危機進一步深化的情況下“升級”。
國際協調與國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是貫穿于國際社會各個領域的普遍性和綜合性現象,是較為隱性和富有彈性的范疇,需要從國際協調與國家利益的各個角度去加以思考,對錯綜復雜的國際經濟關系進行更深層次的揭示。因此,既要反對國家利益的無限“膨脹”和利益上的患得患失,實現世界各國共同利益,又要最大限度地維護本國利益,這是當下世界各國不可回避的重要選擇。
二、不同貨幣政策下國家利益的博弈
與此同時,同樣是應對金融危機和刺激經濟的貨幣政策,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性質,當前西方“定量寬松”貨幣政策與中國“適度寬松”貨幣政策,不僅在實質上有著本質的區別,而且也是國家利益博弈戰略不同貨幣政策的選擇和取向。
“定量寬松”貨幣政策與“適度寬松”貨幣政策最大的區別在于四個方面的不同。一是實質上的不同。“定量寬松”貨幣政策是貨幣當局針對市場流動性萎縮注入的一劑“強心劑”,是應對經濟和金融危機過程中任何舉措都難以發揮作用的無奈之舉,所謂的“定量”是發行貨幣的“定量”,貨幣發行的變量是依據貨幣的發行能否緩解危機的惡化,而不考慮潛在通脹的風險;而“適度寬松”貨幣政策是從宏觀調控的貨幣政策角度適度增加貨幣供應量,是擴大消費,為經濟的復蘇注入活力,力度的調整是可控的,貨幣供應的變量是依據市場的發展變化而定的,適時把握潛在通脹風險的因素。二是政策導向的不同?!岸繉捤伞闭呤秦泿女斁滞ㄟ^印鈔票擴大市場投放量,政策的導向是加速貨幣貶值,貨幣的發行量如果大幅度高于商品流通所需要的數量,貨幣的貶值在一定的期間內將難以控制;而“適度寬松”貨幣政策的導向是,推動貨幣信貸的積極性和消除貨幣投放存在的障礙,從而促使加快貨幣投放的規模和速度,并從銀行自有資金或財政收入中拿出適量的資金有計劃地向市場注入資金。三是最終效果的不同。“定量寬松”政策最終效果的側重點往往體現為經濟的“虛擬”擴展,對實體經濟的作用并不大,缺乏持久性;而“適度寬松”貨幣政策最終效果的側重點是體現在實體經濟,具有較強大長期性和穩定性。四是潛在風險程度的不同。“定量寬松”政策潛在的風險體現在貨幣市場貨幣供給大于貨幣實際需求,必然導致貨幣市值或購買力下降,風險的性質是社會總需求大于社會總供給的通脹風險,其潛在的風險有可能在全球范圍擴散;而“適度寬松”貨幣政策雖然也存在著潛在的通脹風險,在財政方面通常表現為財政收入下降和財政支出上升同時出現,在銀行方面通常表現為信貸投放增長過快,但在通脹下行趨勢已經確立和財政積累充分的情況下,只要政策力度適當和靈活調控其通脹風險相對較小。因此,當前西方國家盛行的“定量寬松”政策是一種不負責任的短期行為,而現階段,中國采取的“適度寬松”政策與“定量寬松”政策有著實質性的區別,這種不同性質貨幣政策的博弈將有可能延續一段時間。
由此可見,在全球金融危機和西方經濟狀況持續惡化的環境下,不同貨幣政策的博弈關,最大限度地維護國家利益和實現國家利益的最大化,是當前各國面臨的、不可回避的新問題。因此,處理好國際協調與合作同國家利益的關系,維護本國利益的同時加強必要的國際協調,不僅是國際社會和世界各國利益的訴求,也各國利益的所在。從國際關系的角度看,國際協調與合作同國家利益存在著相同的利益對立與依存關系,國際社會中的每個國家利益主體與共同利益都離不開雙方的存在與合作,共同利益是通過國際協調與合作實現的,也是通過博弈來完成的。特別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各國之間的經濟、金融相互依賴程度進一步深化的情況下,經濟、金融領域相互協調、合作與日俱增。人們不得不接受這樣一個事實,沒有廣泛的國際協調與合作就不可能創造出最大限度的價值,世界各國在追求和實現國家利益的同時,必須學會從全球整體角度審視國際協調與合作同國家利益的關系問題,維護國家與人類的共同利益。
三、國際金融體系改革的博弈
兩次G20 倫敦峰會提出,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國際金融機構體制,使它們符合世界經濟發展現狀并加大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的發言權。這一觀點的提出,使改革當前國際金融機構體制的呼聲再次高漲。而回顧以往的歷史,每次重大的國際經濟、金融危機的發生,必然醞釀著國際經濟、金融的重大變革,導致國際經濟、金融體系和格局發生重大變化,甚至是重組。
2009年4月初召開的G20倫敦峰會上,各國承諾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增加5000億美元的“可貸資金”,這一方面是為共同應對金融危機采取的舉措,另一方面是為今后推動IMF特別提款權(SDR)構成進行改造的重要步驟。G20倫敦峰會前夕,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提出的在IMF現有的SDR基礎上構建“超國際儲備貨幣”的建議,一方面是針對西方“定量寬松”貨幣政策的回應,另一方面也包括了對IMF現有SDR改造的構想。與此同時,G20倫敦峰會上中國承諾向IMF增資,這是中國為實現與國際金融機構建立良性互動的體現,也是國際金融體系改革博弈的體現。
當前,國際經濟、金融正經歷著全面危機,對于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國際社會普遍給予了極大的關注,而提高新興與發展中經濟體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發言權和地位成為改革的焦點。但美國、歐元區與新興市場國家也必將在救市的風險和成本分擔,刺激經濟增長的貨幣政策,以及國際金融機構體制變革等方面展開激烈的博弈。
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必然要涉及各方利益,并觸動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在國際金融領域的主導地位。因此,國際金融體系改革的爭論也逐漸演化成國際間的博弈。另外,從當代國際金融體系的建立及其演變過程看,國際金融體系改革的內容和方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賴經濟和金融的實力,換句話說,誰擁有強大的經濟和金融實力,誰就擁有更多的發言權,甚至左右改革的方向,并主宰國際金融體系。正是基于上述的現實情況,當前國際金融體系改革的博弈主要體現在三種力量和三個方面的較量:一是長期主導國際金融體系的美歐發達國家內部的權利和利益分配的博弈;二是已經崛起的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要求改變現狀和維持原有秩序不變的博弈;三是在國際協調中各種力量平分秋色的博弈。事實上,由于各國國情有所不同,金融危機帶來沖擊也各不相同,因此,對國際金融體系改革的關注點也不盡相同。如美國就對現行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相對“冷漠”,美國最關注的是如何推動各國進一步聯手擴大市場資金投入以刺激經濟復蘇,而并非金融體系的改革;德、法等歐洲各國與美國不同的是,他們較為熱心于國際金融體系和全球經濟結構的改革,強調加強金融監管,對國際金融體系中美國方式的自由資本主義模式進行全面改革;中國、巴西、印度、俄羅斯等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國家,則對提高新興與發展中經濟體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發言權和地位、改善國際金融和經濟環境、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刺激經濟恢復等現實問題更為關注。
國際金融體制改革取決于主要大國相對實力的變化。而在現有國際經濟、金融格局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的前提下,特別是美國經濟及其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力沒有失去的情況下,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仍將面臨重重困難?;仡櫄v史,自二戰后“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以來,國際金融領域也曾有過多次改革,但都是修修補補或是改良,并未觸動體系的根基。與此同時,國際金融領域不止一次因各種原因爆發金融危機,令世界各國都深受其害――西方國家并沒有因資本主義優越性而擺脫繁榮與衰退輪回的“宿命”,也沒有因主導國際金融體系而避免金融動蕩,相反,金融領域卻問題成堆,甚至到了難以維持的境地。而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也沒有因西方體制下的金融秩序而置身度外免于沖擊,相反卻一次次受到傷害。其實,國際金融體系中的問題很早就曾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尤其是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更是引起了有關國家和地區以及國際金融機構的重視,并多次呼吁對現有國際金融體系進行全面的改革,但西方國家卻反應冷漠,直到此次全球金融危機,西方國家受到重創,才真正感受到現有國際金融體系弊端的嚴重性和改革的迫切性,改革也終于被提上議事日程。但是,要進行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就離不開對國際金融權利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中發言權和地位的調整和整合,就必然要改變維持了半個多世紀的不合理與不協調狀況,這無疑會觸及到各方的實際利益,困難可想而知。正因如此,盡管目前有關國際金融會議和有關國家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發言權和地位需要進行調整已達成共識,但可以預見,未來一旦改革進入實際性的操作階段,各種力量在權利和利益分配上的博弈將會更加激烈。
目前,國際金融體系改革遇到的難點依然是解決失衡問題,其中包括兩個重要方面。
一是全球經濟、金融失衡。全球經濟、金融失衡是一種常態,這種失衡的主要表現就是各國國際收支出現不平衡。一個有效的國際金融體系必須解決的問題就是,當國際收支出現根本性不平衡時,調整責任的認定及調整責任的分配。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乃至“牙買加體系”之下,調整責任都是由不平衡的雙方國家共同承擔的。不同之處在于,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美國作為不平衡的一方,經常實質性地承擔了部分調整責任,到了“牙買加體系”時,美國就從來沒有承擔過這種責任。
二是國際金融體系中發言權與地位分配失衡。在現有的全球經濟、金融管理機構中,特別是作為國際金融體系重要管理機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里,新興與發展中經濟體的意見始終得不到尊重,利益也未能得到公平的體現,導致新興與發展中經濟體在歷次金融危機中處于極為被動的境地,甚至不得不任由發達國家“擺布”,或者在國際金融機構“援助”條款中接受苛刻的附加條件。因此,目前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中,新興與發展中經濟體希望建立一個以民主原則為基礎的金融體系,通過增加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分量,改善國際金融體系中發言權與地位分配長期失衡狀況。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當前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產品過度創新增大了金融風險,使金融體系出現了更多新的不穩定因素。各國政府在進一步完善本國金融管制、維持金融秩序穩定的同時,也必須加強國際合作與協調調整,推動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因此,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應該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各國的協調與合作需要找到一個各國利益的平衡點,使國際金融體系的重新構成相對合理,而不是一味強調誰來主宰國際金融體系。
四、我國貨幣政策的導向與責任
在國際經濟與金融關系領域中,國家利益博弈戰略的選擇成為當前國際經濟關系的重要特征之一,需要有清醒的認識和積極應對的能力,否則就有可能成為國家利益博弈競爭中的犧牲品。當前金融危機的不斷蔓延和對實體經濟的沖擊,既有全球性危機的性質也有國家安全與利益范疇的現實,應對金融危機政策選擇上的國家利益博弈在國際間已然浮出“水面”。
對擁有超過2萬億美元外匯儲備的中國來說,由于外匯資產儲備幾乎都是西方主要貨幣為單位的債券和資金,甚至還在繼續增加,風險自然大于其他經濟體。目前,中國僅持有美國證券類資產金額就已然超過1.2萬億美元,其他西方國家的證券類資產金額也有一定的規模。中國龐大的外匯儲備是客觀現實,但并不等于沒有回旋的余地,中國將如何應對西方風險“轉嫁”帶來的沖擊,適時選擇中國長遠國際金融戰略,無疑是最現實的挑戰。鑒于當前西方“定量寬松”貨幣政策的推行與西方貨幣的泛濫,中國貨幣當局正處于安全與收益之間權衡的兩難選擇。如何從外匯儲備的存量、流量管理和構成三個層面擺脫困境,既保證外匯資產儲備的安全,又可通過購買西方國家債券獲得較好的收益,需要從存量、流量管理和構成三個方面入手。其一,在外匯資產的存量上采取靈活的調整,保持存量的合理與適度;其二,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的投機性“熱錢”具有一定的隱蔽性,“熱錢“的載體既多樣化又很難監測,其規模和走向不明難以判斷,增大了我國資本市場的不確定性,因此對外匯資產流量管理的力度亟待加強;其三,外匯資產儲備構成的多樣性、穩定性與靈活性之間的權衡選擇需要多方論證。同時,我國的外匯儲備戰略應當與現實的國際經濟與金融環境相適應,政策導向應主要體現在國家經濟與金融安全領域,加強對西方國家經濟與金融政策變化的評估和論證,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現實和長遠利益。受西方“定量寬松”貨幣政策帶來的輸入性貨幣擴張和通脹的影響,以及我國現行的“適度寬松”貨幣政策和積極財政政策已在國內貨幣市場發揮作用,在目前國內市場上貨幣供應量相對充足的情況下,需要加強對輸入性貨幣擴張和通脹以及自身潛在貨幣擴張和通脹風險的防范。因此,在現階段需要適時調整“適度寬松”貨幣政策和積極財政政策的力度。
正逢金融危機漸漸消退,歐洲多國債務危機卻逐漸顯現。在其影響下,許多國家開始審視因經濟刺激計劃帶來的財政赤字和債務問題,世界一些經濟體的宏觀經濟政策和貨幣政策也正試圖從刺激經濟政策轉向財政緊縮。在此,G8峰會要解決這一系列問題恐怕是力不從心了,而G20峰會的多邊國際合作與協調機制更具有廣泛性和多樣性,特別是在“后危機時期”。
面對金融危機的巨大沖擊,G20成員在多邊合作與協調的機制下,通過協調一致的刺激經濟政策,共同渡過了艱難的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時期,這是有史以來國際經濟不可多見的全球性宏觀政策的合作與協調。
從金融危機到金融市場穩定、從經濟衰退到經濟復蘇的周期性規律,金融市場的穩定和經濟的復蘇需要經過三個階段:首先是經濟刺激和寬松貨幣政策的實施階段;其次是經濟出現明顯復蘇跡象和金融市場逐步恢復穩定的周期性逆轉階段;最后是經濟的全面復蘇和金融市場的繁榮與活躍階段。
第一階段,在應對金融危機的過程中,G20的多邊合作與協調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顯示了G20多邊合作與協調的活力。各國不斷出臺的利好經濟、金融數據證實:全球經濟逐步從衰退走向復蘇,國際金融危機急劇惡化的勢頭得到抑制。然而,雖然這標志著全球經濟基本走出表退時期,金融危機也已經過去,但不能說明全球經濟和金融市場由此步入了全面復蘇的時期,全球經濟和金融的基本特征依然處在由衰退和危機向復蘇過渡的轉折階段。
G20合作與協調機制架構形成的初衷,是在全球金融危機和經濟表退的情況下,使世界各國清醒地認識到,只有立足全球經濟和金融穩定的大局,切實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多迫國際合作與協調,共同承擔風險才有可能渡過難關,實現全球經濟的復蘇和國際金融秩序的穩定。
在形式上,G20的合作與協調機制是以不同經濟體國家的獨特方式來協調經濟、金融政策的多邊架構。雖然,G8峰會在這方面曾經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變化,G8峰會在主導全球經濟,金融的代表性和權威性等方面不斷受到質疑。
周小川說,本周內不加息。周小川說,從緊并不一定影響股價房價。周小川說,貨幣政策調整是漸進的過程。周小川說……
周小川只要一說話,馬上就會迅速地被傳播,被引用。資本市場尤其是股市也很快會有反應。也難怪,誰讓他是央行的行長呢。你可能會說,中國的資本市場還很不完善,股市在某種程度上還是政策市,投資者當然要屏氣凝神傾聽來自上層的聲音嘍。這沒錯,但又不全面。――關于周小川的風格及其對貨幣政策的影響,香港媒體援引一位權威人士的話說,貨幣政策與行長的個人風格有密切關系。當然行長的更替不會引致內地貨幣和金融政策發生太大的變化,這些政策仍將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和持續性,但在此基礎上,一定要考慮到行長個人的特點,方能對未來中國貨幣金融政策的發展形成一個準確的基本判斷。
周小川被公認為是一位學者型官員,他1975年畢業于北京化工學院,1985年在清華大學獲得博士學位,主修經濟系統工程專業。先后在國家體改委、外經貿部、中國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建設銀行、證監會等重要部門任要職,2302年底接替戴相龍出任央行行長。
提到周小川,許多人津津樂道的是他在國際會議上所表現出的嫻熟的外語能力以及對國際金融趨勢的精確理解,以此來證明他與眾不同的學術背景。――他的學術成績在學界是被充分肯定的,他之前撰寫的《走向開放型經濟》一書獲1994年度安子介國際貿易獎,還曾兩度榮獲中國經濟學界最高榮譽獎孫冶方獎。
如果人們注意到,周小川在8。年代是中國最活躍的青年理論家之一――他曾參與由吳敬璉主持的《中國經濟改革的整體設計》等課題,就會發現,周小川并不僅僅只是一個金融專家,而且還是一個持續追蹤中國各種問題的思想型學者。在多年實務部門的工作中,他先后推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方案,譬如,任證監會主席期間,他縮減了證監會本身的行政干預,而強化監管職能以保護投資者利益。任央行行長以來力推人民幣匯制改革,等等?!笆袌龌笔侵苄〈ㄒ磺懈母锏目偩V領。許多人都知道周小川的那句口頭禪,“市場可以解決的問題交給市場解決?!?/p>
在國際上,周小川被高度美譽為“人民幣先生”。2037年周小川相繼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可持續長期融資委員會成員、世界銀行增長與發展委員會成員、國際清算銀行董事,這清楚地反映了中國在世界金融體系中日漸增強的影響力,也足見周小川個人非凡的才情得到國際金融領域的公認。前不久,英國《銀行家》雜志還授予他2005年度“最佳亞洲央行行長”獎項。
周小川語錄
“適度從緊”當然比“穩健”緊一些,而“從緊的貨幣政策”比“適度從緊”也更穩一些。
央行并不希望貨幣政策的出臺正好迎合了市場上一些短期投機活動。從總體來講,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成熟,貨幣政策應該更透明、更可預期,與社會公眾及業界有更好的溝通,這是一個大趨勢。
央行的職責,就是要保持人民幣幣值穩定,防止和抵御通貨膨脹。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手中人民幣的購買力不貶值。
在一定程度上,我們的貨幣政策是在和全球化發展速度賽跑,這一點需要留意。
關鍵詞:經濟發展;基本構想;差異化金融政策
作者簡介:胡芳(1978-),女 ,長春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講師,碩士,研究方向:金融學。
中圖分類號:F832.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309(2008)09-0062-03
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是各國普遍存在的問題。由于自然條件、經濟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差異,經濟發達國家也大都經歷過地區經濟由不平衡到相對平衡發展的歷史過程,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政府實施的區域金融政策發揮了很大作用。
一、經濟發達國家實行金融政策區域化的情況
(一)建立基于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金融組織體系
發達國家在建立金融組織體系時,都充分考慮區域經濟的特點,適時地構建和調整金融體系結構,以促進欠發達地區的開發和發展。
首先,建立分散與集中相統一的中央銀行制度。美國建立了具有本國特色的聯邦儲備制度,對全國金融業實施了分層次的管理。[1]在國家一級設有聯邦儲備委員會,相當于中央銀行總行;而在地方則設有聯邦儲備銀行,執行中央銀行分行的職能。這種分權性中央銀行制度決定了區域中央銀行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金融發展需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以利于本地區金融和經濟的發展。
其次,設置專門的區域性政策金融機構。區域性政策金融機構的設置一般都是適應特定區域開發而建立,目的是為欠發達地區開發提供專項服務。日本沖繩振興開發金融公庫是為開發邊遠地區――沖繩地區提供長期資金的金融機構,同時也兼辦其它政策金融機構在沖繩的業務。這樣的金融機構,經營中政策色彩重,對落后地區經濟發展乃至一些基礎設施建設都起到了重大作用。
最后,區域金融組織的優化。美國的銀行注冊雙軌制度創造了數目龐大的地方性銀行。美國的商業銀行可以向聯邦政府注冊,成為國民銀行。也可以向州政府注冊,成為州立銀行。不僅商業銀行如此,其儲蓄機構、信用社等也具有雙軌的特征。
(二)實行有差別的金融政策
首先,制定有差別的金融管理政策。由于發達國家的金融調控是以各種間接控制為主,因此,這種差別性主要表現在各種間接金融控制手段的運用上。美國的貼現率由各區域聯邦儲備銀行根據本區域經濟和金融狀況制定,有利于欠發達地區根據本地實際通過貼現率和貼現政策調整投資結構和投資方向,促進區域經濟發展。這種有所區別的金融政策,對縮小地區差異、緩解民族矛盾、促進落后地區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對促進經濟落后地區的金融發展十分有利。
其次,制定傾斜性信貸政策鼓勵資本流向欠發達地區。西歐、美國、日本等國都實行向欠發達地區投資的企業提供優惠低息貸款政策,如西歐的“公司軟貸款”,不僅利率低、期限長,而且可以享受規定期限的歸還寬限期。美國聯邦政府規定,對在經濟落后和蕭條地區興辦企業的私營企業,通過經濟開發署等機構為其提供長期低息或無息貸款,對固定資本提供的直接貸款可達該項資本總額的65%,流動資本可提供100%直接貸款。
(三)建立區域證券市場促進區域經濟相對協調發展
美國自1792年5月17日建立第一家證券交易所,到20世紀90年代國內共有8家主要證券交易所,這些交易所分布在美國的主要經濟區域,在經濟發展進程中對美國經濟相對平衡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2]隨著通訊設備和網絡技術的發展,為股票交易所的集中化發展創造了條件。我們今天看到美國創業板市場對新經濟和風險投資的快速發展發揮著強心劑作用,并且創業板市場在其他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廣為傳播,但更應該透視到創業板市場是建立在美國區域經濟發展相對協調基礎上的產物,具體講是經歷了“區域易所――集中易所――創業板交易與主板交易所并存”的發展階段。
二、對中國差別化區域金融政策效果的回顧
本文以深圳特區為例,來回顧差別化區域金融政策的實施對經濟發展帶來的效果。
我國在某些地區也實施了區域化金融貨幣政策,但較為成熟的做法和經驗主要體現在深圳特區。1980年5月國務院批準深圳經濟特區創立。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決定在深圳特區實施特區金融政策,賦予特區金融4個特權:一是信貸資金“切塊”管理權。即資金方面,各專業銀行深圳分行現有信貸資金和以后吸收的存款除中央國庫款和向人民銀行總行繳納的存款準備金外,全部留給深圳特區,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接給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下達信貸規模,并由它統一調配使用,同時允許深圳市各銀行向國內外拆借資金。二是利率調控權。在利率方面,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可以參照全國的利率水平,結合深圳經濟發展、資金供求與匯率變化等方面的情況,自行設立利率檔次與利率水平。三是存款準備金率調節權。即在存款準備金率方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制定特區內各專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的自,并允許在5%-10%的幅度內自定外資銀行各項外幣存款準備金率。四是機構準入審批權。在機構設置方面,下放部分金融機構審批權,并賦予了一系列機構監管的靈活政策。
特區金融政策的實施極大地推動了特區金融的全面發展。到1996年,特區就已構建了門類最齊全、服務網點最密集、從業人員比例最高的多種類、多功能、市場化與國際化的新型社會主義市場金融機構體系,辦理種類齊全的金融業務,提供最新的金融工具,特區金融業成為深圳經濟的支柱和第三產業的“龍頭”。到1996年止,為深圳提供了占整個基建投資1/3以上的流動資金,累計發行股票籌資300多億元,金融創造的增加值占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的11%,自身也形成了3500億元的金融資產總規模。超常規的金融政策帶來超常規的經濟發展,金融對經濟第一推動力得到了充分體現。[3]
政府在深圳特區采取的強有力的特殊金融政策,在深圳現代都市的建設過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對建立區域化金融政策的基本構想
基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要很好地發揮差異化金融政策促進經濟發展的功能,應從金融發展的制度層面和貨幣政策角度來構想區域化金融政策。
(一)培育與區域經濟發展相融合的區域金融組織體系
首先,確立統一金融法規下具有優先決策權的區域中央銀行制度。中國人民銀行九大區支行的組建,為實行區域金融政策提供了組織體系保證。在人民銀行總行統一政策之下適當下放區域金融決策權,使九大支行能夠根據本地區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制定相應的金融政策。總行只規定利率、貼現率、存款準備金率的一般水平及浮動幅度,各區域內的具體水平確定浮動區間后下放給主要大區分行,使國家金融宏觀政策具有宏觀的嚴肅性,同時,各區分行在區域金融決策上具有一定伸縮性。
其次,成立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支持區域經濟發展。政策性融資的主要作用領域是交通、郵電等基礎設施產業,其布局原則應該追求某種程度上的均衡布局,以保證每個地區的居民都有權利大體享受均質和等量的基礎設施服務,而不論該地區的地理位置是怎樣的。從我國實際情況看,東部地區財力雄厚,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初具規模,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區則要落后許多。但我國還沒有一家專門為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提供政策性融資的金融機構。為適應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需要,我國應建立專營政策性開發業務的金融機構。
最后,發展非國有金融機構和中小金融機構,引導股份制、外資銀行在中西部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大型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不對稱,缺乏向中小企業發放信貸的動力。解決這一問題的長期對策之一是促進非國有金融機構和中小金融機構發展,鼓勵股份制、外資銀行等入住急需資金的地區,形成以國有金融機構為基礎,政策性金融機構、股份制銀行、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外資銀行等多種金融機構并存的多層次、多元化的競爭有序的金融組織體系。具體實施上,需要金融監管部門實行有差別的區域金融管理政策。
(二)實行差異性的金融貨幣政策
首先,實施差異化貨幣政策。金融發展改革是一個長期過程,為促進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須從貨幣政策層面解決各地區短期金融供給不足的問題。我國貨幣政策調控已實現了由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的轉變,因此,我國差異化貨幣政策也必須表現在各種間接金融控制手段的運用上。實行差別的再貸款政策,在再貸款的規模、期限和再貸款的利率上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其次,制定傾斜性信貸政策,鼓勵資本流入中西部地區。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瓶頸是資金短缺,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實施和商業銀行市場化改革加劇了中西部地區的“資金瓶頸”,因此,引導信貸資金向中西部地區回流成為必要,堅持吸引多元投資主體參與西部大開發建設。
(三)積極發展中西部地區資本市場
目前中國證券交易市場在深滬兩地,上市公司審批權在中國證監會,正如前述分析,中西部與東南部地區上市申請統一審核標準在管理制度上具有“公平性”,但在現實中不利于中西部特別是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應考慮在中西部地區建立一家證券交易市場,在上市公司范圍、上市審核標準和交易活動監管等方面有別于目前的證券監管規則。在中西部設立一家證券交易所不僅有利于縮小中西部地區與東部沿海地區發展的差距,而且有利于為中西部重大工程建設和各項配套工程籌集資金,也有利于國有企業實現股份制改造和發展新的股份制企業。
(四)加快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需要經濟改革和金融改革同步推進
中西部地區要實現產業結構優化調整,離不開金融系統的綜合功能。中西部地區的經濟改革需要經濟所有制的調整,不發展非國有經濟,僅依靠國家自上而下的強制性推動企圖完成中西部市場化改革是不可能的事情。西部地區所有制的調整,需要非國有經濟和外資企業的大力發展和引進,給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注入競爭因子,而這兩類企業的資金匾乏的現狀需要金融改革的支持。
基于上述分析,借鑒經濟發達國家金融區域化政策,在統一的市場趨向和基本的政策框架下構建統籌、協調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區域化金融貨幣政策成為必然的路徑選擇。其具體構建需要從培育區域金融組織體系、實施差別化金融管理政策、構建區域金融市場和制定區域金融立法等方面入手。
注釋:
① 李正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的金融政策[J],金融研究,1998, (09):26-33.
② 李成、李國平.區域金融:現實檢討與政策處方[J].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03):6.
③ 殷孟波、王建.從區域經濟發展看區域金融的政策選擇[J].西南金融,2001,(05):46-48.
參考文獻:
[1] 談儒勇.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文獻綜述及對中國的啟示[J].當代財經,2004,(12).
[2] 施雪清.經濟增長中的金融因素研究[D].東南大學,2006,(07).
銀監會的設立是中國銀行業監管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銀監會的設立將會對中國銀行的管理產生十分深遠的影響,新成立的銀監會將有其相應的監管重點和對策。
一、“銀監會”的設立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
1.銀監會的成立將促進央行的獨立決策和銀行業監管的進一步專業化
銀監會設立前,我國實行的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進行監管的分業監管模式,而中國人民銀行兼具監管銀行和制定貨幣政策的雙重任務。從現實來看,央行擔任的雙重角色(既是貨幣政策制定者,又是銀行業監管者)的預期目標有可能發生沖突,央行有可能在調整利率和制定貨幣政策時,站在銀行業監管者的角度去保護商業銀行的利益。現在國有銀行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緩慢,導致資金流動不暢、金融運行與實體經濟運行脫節,一個重要原因是國有商業銀行為了自身的利益,在某種程度上通過其在央行內部強大的政策影響力對某些改革的進行施加影響,這一點在利率市場化改革上最為明顯。這樣既影響了央行的監管能力,又制約了央行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發揮。
目前,各國金融監管模式主要有四種模式:第一,歐洲中央銀行成立后,歐元區國家中大多數國家將銀行監管職能從央行中剝離出來。第二,英國、日本、瑞典、丹麥、澳大利亞將銀行、證券、保險監管等職能統一集中在單一的金融監管機構。第三,美國由美聯儲作為傘式監管者,負責監管混業經營的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證券、保險則分別由其他監管部門分別監管。第四,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仍由中央銀行統一負責。但從總的趨勢看,越來越多的國家金融監管采用了與央行貨幣政策職能相分離的模式。從這種意義上講,我國成立單獨的銀行監管機構,符合我國金融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也和國際上銀行監管發展的總趨勢是一致的。
根據國際經驗,銀行業監管的分立與中央銀行的獨立往往同步進行。銀監會設立后,由于目標單一,銀監會將著重控制系統風險,進行更專業化的一體化監管,逐步由法規監管向市場監管過渡,有利于減少利益沖突、降低監管成本和提高監管效率,進一步增強銀行業務的透明度、提高銀行監管績效、防范金融風險,并逐步由法規監管向市場監管過渡。而且,由于銀監會獨立承擔銀行業監管的職責,不可能通過貨幣發行來掩飾監管責任,只能依靠自身監管水平的提高,因而,從長期而言,銀監會的設立將有助于真正維護金融安全。
另一方面,國際經驗表明,加強央行的獨立性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是中央銀行制度發展的客觀趨勢。例如,在美國,美聯儲只向國會負責,政府無權干涉,具有完全的獨立性:美國貨幣監理署則專事銀行監管,也具有完全的獨立性。因此,銀行監管職能的剝離,意味著我國在增強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方面邁出了一大步。央行將專注于貨幣政策職能,不再局限于商業銀行的利益,開闊視野,更多地著眼產業部門和實體經濟,從而有助于制定正確的貨幣政策,創造一個穩定的貨幣環境,保持宏觀經濟運行的長期穩定。
此外,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職能分離以后,中央銀行為了更好地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仍然擁有對商業銀行以及其他所有在中央銀行開戶的金融機構必要的“檢查權’,這種權力來源于中央銀行與其交易對象金融機構之間的商業合同。中央銀行只根據場內外檢查和實地調研得到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宏觀的貨幣政策走向,而不對具體的金融機構承擔微觀的監管責任。這樣做,有利于中央銀行把握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以及金融市場的實際風險。
2.銀監會的成立,有利于提高貨幣決策和銀行監管的透明度
隨著中國加入WTO,中國的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面對許多新情況,新問題。WTO遵循的一個重要規則就是透明度原則,首先就是決策機制和決策程序的透明度。所謂透明度,是指“在通俗易懂、容易獲取和及時的基礎上,讓公眾了解政策目標以及政策的法律,機構和經濟框架,政策的制定及其原理,與貨幣和金融政策有關的數據和信息,以及機構的責任范圍。”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提高貨幣和金融政策的透明度逐漸被越來越多的國家作為金融制度建設的重點。這不僅是為了實現中央銀行履行問責義務的目的,而且是為了避免公眾對中央銀行的政策制定和執行產生誤解或不當解釋,同時也是為了獲得公眾對中央銀行的貨幣和金融政策的支持。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目前中國的貨幣政策決策機制透明度較低,難以適應加入WTO的要求。
3.銀監會的成立有助于加強對外資銀行的監管
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金融業將面臨全方位對外開放的新格局。越來越多的外資銀行進入我國,使國內金融市場形成新的經營格局——國內金融界的分業經營和外資銀行的混業經營并存。但是,目前外資銀行的經營也存在許多的問題,如多存少貸、轉移利潤,違規經營、使用非價格手段進行不公平競爭等等。因此,這一格局在給我國金融業帶來發展機遇的同時,更多的是帶來了挑戰,尤其是給我國的金融監管工作帶來了大挑戰。
從目前來看,雖然我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對外資銀行的業務范圍和投資范圍、資本充足率、資產負債比例、對關聯企業的貸款比例、流動性比例和各項準備金的情況都作了規定。但是,對外資銀行監督管理的規定仍較為原則和簡單,缺乏可操作性。對外資銀行監管的手段和方法還停留在傳統的“經驗式”的管理階段,基本上以行政管理為主,在監管內容和監管手段上仍處于合規性監管階段,主要是事后合規性檢查,缺乏預防性的事前和事中檢查,風險監管處于起步階段,出現了重審批服務,輕監督管理的現象。例如,監管方式還停留在對會計報表的審核上,但一些外資銀行上報的報表卻不能完全反映其經營活動的真實情況,而且偏重定性分析,缺乏一個具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監管參照系。對國際上通用的定性分析和定量考核相結合的監管方法,我國還沒有加以引進和運用,導致監管水平低,無力制約外資銀行的違規操作。
銀監會設立后,將努力實現對外資銀行合規性監管與風險性監管的協調統一。合規性監管是指監管當局對銀行執行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情況所實施的監管。風險性監管是指監管當局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程度、資產質量、流動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實施的監管。以前的監管者認為只要制定好市場游戲規劃,并確保市場參與者遵照執行,就能實現監管目標。因此,監管當局過去一直將監管重點放在合規性方面。但是,隨著銀行業的創新和變革,合規性監管的缺點不斷暴露,這種方法市場敏感度較低,不能及時全面反映銀行風險,相應的監管措施也滯后于市場發展。銀監會將以合規性檢查為前提,以風險性監管為主題,改進和提高現場檢查的效能,同時充分借助社會審計力量,對有問題的外資銀行進行重點監管。在完善非現場監督體系方面,將謹慎原則和彈性原則結合起來,合規性指標和風險性指標結合起來,設置監管指導線和最低比率,包括資本充足性、流動性、大額風險、外匯風險等。并且在合規性監管的基礎上,加強風險監管。
二、銀行業監管對策
1.盡快制定和出臺有關金融法規,并與國際接軌,完善我國金融監管法律體系
依法監管無論用何種形式監管,都必須有監管的依據,也就是各種法律、法規,而中國目前顯然多種金融法規缺位。在這種情況下銀監會工作的開展將受到許多限制。首要的問題還是要完善金融法規,促進金融監管與法律法規的協調統一。對已出臺的金融法規,應建立本系統內相應的實施細則,增強現行金融法規的可操作性,解決當前金融監管中無法可依和有法難依的問題。
2002年以來,國務院、人民銀行總行先后頒布了《金融機構撤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行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等金融法規,這些金融法規充分體現了加入世貿組織后,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中外資金融機構平等競爭的基本原則。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還要進一步修訂,以達到確立監管架構、規范監管準則、統一監管標準的目標。對金融機構的任何處理、處罰,都要有確切的法律依據、政策依據、制度依據。在監管工作中,要公正、公開、公平地處理監管中遇到的問題,做到依法監管,依法維護金融秩序。
2.盡快建立銀監會和央行之間的有效的協調機制
銀監會成立之后,將對商業銀行實施監管職能,但央行依然是商業銀行最后的貸款人,同時,央行對商業銀行仍擁有檢查權。這就涉及到一個銀行協調成本的問題。
從國外實踐來看,在英國,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金融監管局與財政部之間有一種三方小組會談機制,定期磋商,交換信息。而在日本,中央銀行的職能由日本銀行擔任,金融監管的職能由日本金融廳執行。根據《新日本銀行法》規定,應金融廳長官的要求,日本銀行應向金融廳出示檢查結果并允許金融廳職員查閱相關資料。在實際工作中,金融廳和日本銀行的職員實際上經?;Q信息,形成相互配合的密切關系。此外,為了不加重被檢查金融機構的負擔,雙方經常通過協商機制協調對同一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日程安排。
從我國實際出發,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兩種職能分離以后,部門內目標沖突轉變為部門間沖突,因此,一方面要加強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協調合作,防止部門間扯皮現象,減少磨擦成本,提高辦事效率,另一方面,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督管理體制中的一些關系尚未理清。如金融監督管理體制與國家權力機構的關系、金融監管體制中的中央與地方關系等。從現實來看,獨立行使監管權力的證監會和保監會在決策時仍然要受到其他政府部門的影響,這使其獨立監管規范的程度打了折扣。因此,銀監會需要在體制上有所突破,盡量加強其監管獨立性。這就要求加大金融相關部門之間及與其他政府部門的協調力度,建立相對穩定的協調機制。
3.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解決監管過程中出現的風險承擔問題
隨著我國金融業改革開放的深化,金融自由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金融的風險累積也越來越大,同時加入世貿組織后,中國也面臨著國際金融機構的挑戰,必須盡快健全金融體制,特別是包括市場的退出機制,在此情況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就顯得日益重要。
存款保險制度是國際上銀行監管的通行做法,是維護存款人對銀行信心的保障手段,也是解決銀行市場退出的有效措施。實行存款保險,可以使小金融機構在乎等的條件下和大型金融機構開展公平競爭,可以有效地解決中小金融機構的支付困難,從而確保社會穩定,消除地方政府和儲戶的后顧之憂。與此同時,中央銀行也可以真正與存款保險公司和金融機構確立商業性融資關系,從而有利于貨幣政策體制的健全和健康運行。
目前,美國、日本和韓國等國家都通過加強存款保險機構的作用等方式來防范道德風險。我國應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這樣,中央銀行作為“最終貸款人”在提供救助資金時,就可以會同(或轉貸)存款保險機構來實現,通過存款保險機構所特有的約束機制來達到防范道德風險的目的。
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機構設置和功能作用,在不同國家甚至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都因其、、條件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世界上不存在恒定、不變的貨幣當局(或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當局體制。本文重點,金融對外開放過程中,金融中介會發生結構性變化和功能性變化,使原有的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效率有所降低,它們之間的既定關系被打破,需要改革和完善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制度框架。
一、金融開放條件下金融運行機制的變化
金融開放既是一種政策,也是一種狀態。作為金融體系處于一個特定的發展狀態,金融開放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下同)的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分別與外資金融機構、國際金融市場融合的過程。從這個意義上看,金融開放具有普遍性,因為金融全球化、一體化的趨勢下,幾乎所有的國家都在不斷增強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盡管如此,金融開放對發展家(或新興市場經濟)來說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這些國家的金融體系是在封閉經濟狀況下建立起來的,這種金融體系受到相應的經濟發展階段和水平所制約,而金融開放則是要將這種封閉的金融體系加以調整,使之與國際金融體系融合與統一。
金融開放會對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制度產生深刻的變革和影響,其中,最為重要的是使金融運行機制發生變化。這種變化的基礎在于:金融運行的主體發生結構性變化和功能性變化。一方面,外資金融機構的加入使金融中介發生結構性變化;另一方面,國內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也會相應發生變化,其參與國際金融市場的頻率與規模明顯增加,致使國內金融中介發生功能性變化。
金融運行機制的變化體現在:國內外金融機構業務的混合,使金融體系的融資功能和價格形成機制具有新的特點。與封閉金融相比較,金融開放條件下,金融中介既包括國內金融機構,又包括外資金融機構;金融市場既有國內金融市場,又有國際金融市場;金融調控和金融監管主體,既有貨幣當局和監管當局,又有國際金融組織(包括國外貨幣當局和監管當局)。這便使得金融運行的格局和機制發生了變化(見圖1)。
金融開放使金融運行的調控主體、監管主體、金融中介以及金融市場呈現多元化,尤其增加了新的市場主體和調控主體,使其對外依賴程度大為增強,原有的金融運行機制受到沖擊,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貨幣調控與金融監管對象(客體)的不可控性有所增強。金融對外開放過程中,國際化經營的外資金融機構大量進入,加上國內金融機構與境外金融機構業務往來日益密切,這樣,不論是貨幣調控,還是金融監管,都會遇到較大的外在約束。如當東道國采取緊縮的貨幣政策或嚴厲的金融監管時,大量的金融活動可能會向境外轉移,致使國內資金供給的變化被金融中介對國際金融市場需求所抵消。
第二,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效率趨于減弱。金融開放條件下,國外金融中介和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會對國內金融運行產生重大影響,甚至可能產生傳染效應或蔓延效應,導致國內金融運行的失控。在金融運行過程中,境外金融機構運作會對國內金融運行產生傳遞和影響,而貨幣當局和監管當局卻不能對其進行有效的調控和監管。因而,不可調控的境外金融中介和國際金融市場,使金融調控面臨新的困難。
第三,金融開放條件下,金融中介業務日益多元化、國際化,對境外金融中介實施監管,需要尋求密切的國際協調,以保護國內金融業的穩健運行。這里所稱國際協調,不僅包括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國際清算銀行、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組織進行的協調,而且包括與國外貨幣當局、金融監管當局等進行的協調。換言之,既有參與有關國際金融組織的多邊協調,又有與有關貨幣當局和監管當局進行的雙邊合作與協調。
總之,金融開放條件下金融中介的結構性變化和功能性變化,會導致國內外金融市場的融合,增加金融運行的外在約束,產生金融風險的傳遞和蔓延,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面臨新的挑戰,加大國內、國際金融政策協調的難度。
二、金融開放會削弱原有貨幣調控的有效性
金融開放對貨幣政策的影響是深遠的,主要原因是貨幣政策調控的對象發生了變化。貨幣政策調控的對象是金融中介,而金融開放使金融中介發生結構性變化和功能性變化:一方面,結構性變化表現在,金融中介不僅包括國內金融機構,其中國內金融機構可以跨越國境開展業務,而且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另一方面,功能性變化表現在,金融中介的融資渠道有所增加,尤其是國內金融機構能增強與外資金融機構的業務聯系,參與國際金融市場,相應增強其融資能力,從而加大貨幣政策調控的間接性,貨幣當局的調控能力也因此被削弱。
金融開放條件下,貨幣政策調控的有效性趨于減弱,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貨幣政策工具運用的調節力有所下降。金融開放條件下,與中央銀行進行交易的金融機構的數量將日趨減少,早期幾乎所有的金融機構都要求并且能夠從中央銀行獲得信貸支持,后來金融機構更多地通過金融同業市場獲得資金融通。當中央銀行更多地運用公開市場操作與交易對手進行資金融通時,貨幣政策作用的間接性進一步增強。然而,與中央銀行進行資金交易的金融機構越來越少,在美國,公開市場操作交易商(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的交易對手)已經從20世紀80年代末的45家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37家。2000年僅有29家,21世紀初進一步下降到25家(錢小安,2001e)。從全球視角來看,貨幣政策工具的運用呈現市場化趨勢,中央銀行與金融機構傳統的“一對一”融資活動逐步減少,取而代之的是中央銀行通過參與金融市場交易,間接影響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
二是,中介目標的穩定性趨于減弱。金融開放條件下,金融中介的結構性變化使金融運行機制相應發生變化,從而改變宏觀經濟指標之間的相關性。新的情況下,中央銀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不再行之有效,需要調整中介目標的度量(如調整貨幣供應量口徑),或者選擇其他變量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錢小安,2000b)。20世紀70年代,美國學術界曾批評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當時為了抵消商業周期性影響而以貨幣供應量為中介目標,結果導致經濟的不穩定,這是因為以貨幣供應量為中介目標來控制經濟活動需要等待一段長時間才能奏效,同時貨幣通過何種途徑來影響經濟活動也難以肯定(卡吉爾、加西亞,1989,第62頁)。關于中國貨幣政策作用時滯的實證研究進一步表明,貨幣政策對實體經濟影響的時滯為1年半左右(錢小安,2000a)。
三是,貨幣政策最終目標需要進一步界定。金融開放條件下,貨幣當局不能直接控制對外金融活動,尤其是外資流動規模及其流向,使得國際收支的不可控性有所增強(錢小安、李自力,2001),進而影響到國內經濟活動。這樣,如果貨幣當局仍以控制匯率為目標,便會發生較大的社會成本。金融開放條件下,對外經濟金融關系的調節需要通過匯率政策而不是貨幣政策來實現。在匯率制度選擇方面,不宜采取盯住匯率制度或放任自由的浮動匯率制度,而應采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錢小安,2001d)。此外,從中長期來看,貨幣政策對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的影響力較小,甚至存在貨幣中性的傾向。經驗表明,一個國家實行經濟開放政策,這個國家就會更加關注通貨膨脹,因為國際貿易和國際資本流動與通貨膨脹密切相關,而且匯率制度對通貨膨脹具有重要影響(胡代光,1997,第254頁)。因此,貨幣政策最終目標應該是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并以控制通貨膨脹為目標。
四是,貨幣政策的外生性有所增強,由于國內外金融市場的融合與統一,外部因素對貨幣政策制定和執行的影響加大,因此,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時,不僅要看國內經濟金融形勢變化,而且要看國際金融市場的趨勢以及國外貨幣當局的政策取向。金融開放使貨幣政策更容易產生“射擊過頭”反應,因此,在貨幣政策規劃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外生變量的影響,通過模型設立、模擬、預測,把握金融開放條件下貨幣政策發生作用的,建立合理的貨幣政策框架。
五是,貨幣政策的功能發生變化。金融開放條件下,金融中介的結構性變化,將逐步弱化貨幣政策原有的保護單個金融機構穩健性的功能。其主要原因在于,金融機構業務具有外向性、綜合性特點,貨幣當局負責單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潛在成本和風險較大,甚至不可能僅僅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來保證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
三、金融開放將促成金融監管體制的變革
金融開放會對金融監管產生較大影響,使被監管主體、監管、監管方式、監管體制產生較大的變化,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從被監管主體來看,金融開放既會增加新的監管對象,又會改變原有被監管對象的經營行為。具體說來,實行金融對外開放,外資金融機構將從利潤最大化、業務國際化的經營策略出發,增加對東道國金融活動的參與,致使東道國外資金融機構的數目大量增加,金融機構的結構也相應發生變化。與此同時,外資金融機構的進入還會促使國內金融機構采取模仿行為,推出新的金融工具,開展新的金融業務,其經營行為也發生變化。
第二,從監管內容來看,金融開放將使原有金融市場的外延有所擴大,金融創新不斷推進。然而,傳統的金融監管主要在于發行執照、審批業務、現場稽核、合規檢查等。重點在于審批業務和現場檢查,其采取的監管方式多半具有計劃性、行政性,這種金融監管方式不再行之有效。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外資金融機構按照法人治理結構進行管理,風險與收益之間能較好地權衡,因此,原有的金融監管對它們的約束力較??;另一方面,外資金融機構以國際金融市場為背景,過度監管容易使其尋求國際金融市場作為替代,產生轉移效應和溢出效應。對于金融監管當局來說,要么實現從審批制向備案制轉變,允許金融機構按照業務發展以及風險控制要求進行金融創新;要么抑制金融機構的創新動力,促使金融活動向境外轉移,產生替代效應和溢出效應。
第三,從監管方式來看,封閉金融條件下,金融監管是通過直接監管來防范金融風險,保證各金融機構的安全運行。這種計劃性監管執行起來很簡單,但是其效率卻較低,這是因為:一方面,審批性監管方法,不利于金融機構開拓業務,因為金融機構每開辦一項新的業務都需要事先經金融監管當局批準。然而,這種執照管理方法缺乏動態跟蹤,即使有的金融機構經營狀況和處境發生了不利變化,金融監管當局也不能在對其業務的審批方面得到體現;另一方面,過度依賴現場稽核和檢查,容易導致外部監管代替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弊端,不利于金融機構建立法人治理機構。
第四,從監管體制來看,隨著不同種類機構業務的日益交叉,以及金融(銀行)控股公司的出現,金融業綜合經營、混業經營的趨勢將有所加快。新的金融環境下,如果仍采取分業監管體制,一項新業務的推出往往需要經過多個部門的協調才能完成,從而發生較高的政策協調成本。同時,交叉性業務的出現,既可能導致監管重復,也可能出現監管缺位。因此,為了提高金融監管效率,增強金融業競爭實力,需要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制度(錢小安,2001a;2001c)。
第五,金融開放使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變得不可缺少。由于金融開放條件下的金融中介活動具有國際化、專業化的特征,尤其是一些國際性的金融機構(如集團公司)實行全球化經營戰略,這樣,僅靠單個國家實行金融監管不能有效控制其經營風險。一些具有高杠桿性投資功能的金融機構(如各種基金)的潛在風險更大,迫切需要全球性組織對其信息透明、風險控制加以監管。金融全球化、一體化趨勢下,迫切需要加強各國金融監管當局、國際金融組織之間的合作,制定統一的風險監測和控制體系,提高各有關國家金融監管的效率,保證全球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
總之,金融開放條件下的金融監管具有綜合性、審慎性、有效性、獨立性、前瞻性、性特點(錢小安,2001c),這就要求金融監管當局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防止出現監管重疊、監管遺漏或空缺的現象。為了適應混業經營的需要,應實行金融監管的專業化和功能化,同時注重協調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監管政策。
要從防范金融風險的角度出發,制定并實施保證金融機構穩健運行的政策措施,以國際慣例和規則為基礎,實施審慎的監管,注重市場準人和退出的動態管理,積極運用市場化規則,以審慎監管原則為指引,以及時的信息披露為手段,以健全的內部控制為基礎,以規范的市場法則為紀律,督促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內控機制,提高信息透明度,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的金融監管,保證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
四、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分工與協作
金融開放不僅會削弱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有效性,而且會成為兩者之間專業性分工與協調合作的動力。
(一)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專業性
金融開放條件下,貨幣政策難以直接控制單個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態,因此,不宜運用貨幣政策對單個金融機構進行風險防范,貨幣政策的專業性體現在對宏觀經濟的預測和調控上。事實上,中央銀行往往不再關心單個金融機構的風險情況,而更多地關注金融機構的系統性風險。金融開放條件下,貨幣政策調控的對象是一個開放經濟,國外需求成為經濟運行的重要變量,其中,既包括貿易往來,又包括資本流動,這兩種變量的可變性很大,使得宏觀調控的專業性、復雜性更強。在貨幣政策工具運用方面,中央銀行更多地使用市場化工具(如公開市場操作),貸款便利(或再貸款)等計劃性工具則很少運用。
金融開放會加快金融業務的綜合化、多元化趨勢,這意味著原有的機構性監管不再行之有效,換句話說,監管當局不宜實行“人盯人”的機構性監管策略,而應按照金融業務的風險性實行功能性監管。事實上,金融機構的綜合經營產生了統一金融監管體制的要求
(錢小安,2001c)。從全球73個國家的金融監管體制來看,至少有39個國家采取不同形式的統一監管,統一監管的國家占比為53.4%(見表1),這反映了金融監管體制必須適合金融業務發展的需要。
(二)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之間的職能分離
金融開放條件下,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專業性有所增強,它們之間功能差異不斷擴大,由此產生了兩者之間職能分離的需要。
從功能劃分來看,貨幣當局主要應負責監測并實現宏觀經濟發展目標,通過貨幣政策操作來控制通貨膨脹,保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正是由于貨幣政策的宏觀性和指導性,貨幣當局主要關注金融機構的系統性風險,而不在于單個金融機構的營運風險。與之相對應,金融監管當局則主要負責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其監管目標不在于金融機構的盈利性,而在于其風險性。即,金融監管當局不以金融市場價格水平為目標(如股票市場價格指數、債券收益率等),而以防范金融機構的風險為目的。
由于金融開放條件下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功能差異的進一步擴大,兩者之間需要進行合理分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工作人員在有關國家經驗時提出: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管應該分設(Abrams,and Taylor,2000,p.21)。事實上,如果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合二為一,可能會產生如下一系列:
首先,公眾認為不同種類的金融資產會得到中央銀行相同的保護,從而產生道德風險。如果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統一,銀行業可以有貨幣當局的“最后貸款人”支持,而證券業、保險業的風險防范卻沒有對應的“最后貸款人”支持,因此,會造成金融部門資金支持的不對稱,使銀行業產生道德風險,并相應提高通貨膨脹預期水平。
其次,貨幣當局在運用貨幣政策執行“最后貸款人”功能處理外資金融機構問題時會面臨“兩難處境”:如果對國內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保護區別對待,卻會違背加入WTO有關金融服務的“非歧視原則”,如果對外資金融機構使用“最后貸款人”予以支持,則會使國內納稅人的錢支持外資金融機構。
再次,如果中央銀行在金融監管方面出現失誤,由于信心和責任心的連帶作用,貨幣政策的聲譽和可靠性就會受到損害,并導致公眾對貨幣當局喪失信心,使貨幣政策的作用趨于減弱,并容易產生金融震蕩。
最后,中央銀行負責金融監管時,可能會因關注金融的穩健性而實行放松的貨幣政策,形成較高的通貨膨脹。中央銀行運用“最后貸款人”(或再貸款)的特權保護商業銀行不致于倒閉,會導致低質量信貸資產的剛性增加。實踐表明,中央銀行同時負責銀行業監管的國家,要比中央銀行不負責銀行業監管的國家具有更高的通貨膨脹,高出的幅度為50%以上,這是以24個國家從1960—1996年有關數據為樣本進行得出的結果(Noia, and Di Giorgio,1999)。此外,中央銀行的功能越大,其受到的壓力或外在控制就越大,可見,應將金融監管從中央銀行職能中分離出來(Briault,1999,p.27)。
(三)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之間的協作
金融開放條件下,雖然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之間需要進行職能分工,但是它們之間的聯系仍然十分密切,具體表現在:一是,政策目標上的一致性。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共同作為重要的金融政策,兩者都要遵循保護金融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基本目標;二是,政策措施上的協調性。貨幣政策的有效實施需要以穩健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環境作為條件,而審慎的金融監管又要以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為背景,尤其要以適當的貨幣政策為背景;三是,信息傳遞上的共享性。貨幣當局和監管當局面臨共同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在制定與執行貨幣政策時,需要引導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因此,保證金融機構經營的穩健性是制定貨幣政策的基礎,也是執行貨幣政策的前提。對于金融監管而言,保持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又與一定的貨幣政策環境有關,貨幣政策的松緊趨勢會對金融機構的資產價格風險產生重要,進而對金融機構的穩健性產生影響。
總之,為了適應金融對外開放的要求,要在實行貨幣當局與監管當局職能分工、機構分設的前提下,加強兩者之間的協作,共同維護金融業的穩健發展,主要應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加強兩者之間的信息共享。及時、準確、全面的金融信息統計是了解金融運行的第一手材料,要盡快建立統一、獨立的金融信息中心,形成集中、統一、高效的金融信息來源,這樣做,可以防止數據統計的重復或統計遺漏,使之具有權威性、性、獨立性。要避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統計可能產生的問題,防止金融機構從規避金融監管的角度,隨意轉移金融資產,進行違規操作。
因此,3月中旬以來,尤其進入4月份后,中央再出一系列穩定經濟增長的政策。比如:短期內加大鐵路投資計劃、提速棚戶區改造;中長期的京津冀一體化政策等。這些政策的實施勢必將對中國經濟構成至少10年的拉動。
所以,我們并不擔心中國經濟中長期發展的動力問題。但關鍵是,我們必須得有“得當的貨幣政策和金融政策”,而這一點,恰恰是當今中國經濟的軟肋。比如,本來中國債務率已經很高,但一直以來、特別是今年以來嚴重提速并已發生質變的“金融空轉”問題,大大推高了整個社會的債務成本。基于其對經濟影響的滯后效應,我們至少有理由對中國經濟的短期失速提出質疑。
在中長期問題上,筆者最大的擔心就是“金融改革的代價”問題,必須尋找更加節約成本的路徑或可以減少代價的對沖機制。否則,一邊輸血,一邊失血,而輸血能力有限,失血多少誰都說不清楚,這必將給中國經濟造成深不可測的風險。
比如,央行多次提出,利率市場化初期,利率水平會出現總體上浮的情況。我們不否認這一過程的客觀存在,但問題是:利率上浮將持續多長時間?上浮幅度多大?對國民經濟將造成多大的損失?央行將采用怎樣的方法加以控制?如何盡量降低損失?
更難以讓人接受的是,央行居然把余額寶這類明顯不為實體經濟服務,明顯干擾了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并引發金融動蕩的產品也算作“金融創新”,也作為“金融改革”的動力。
我們必須意識到,中國金融和經濟正處于“大轉折”時期,最大的忌諱就是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緊縮貨幣政策”――這種自己的“左手打右手”的政策組合,已經給我們帶來過深刻的教訓。
我們必須意識到,金融改革和貨幣政策是并行不悖的兩件事。金融改革是為了讓金融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而不是破壞實體經濟,扭曲金融結構。同樣,貨幣政策必須“逆周期”調節,這是基本經濟規律,不允許以任何名義加以改變。
目前,中國經濟下行壓力巨大,這已經是上上下下的共識。在此前提下,貨幣政策必須適度轉向寬松,但各類“精英”居然在為繼續貨幣緊縮尋找理由。
筆者認為,“中性偏寬”是目前中國經濟最適合的貨幣政策,寬的程度可以靈活也可以討論,但“中性偏緊”一定是不可接受的,因為這是明顯的“順周期”調節,是世界各國央行都不敢犯的錯誤。只有“中性偏寬”,才可以發揮股票市場應有戰略和戰術作用;只有“中性偏寬”,企業和地方政府才有通過股權融資平衡資產負債的可能;只有“中性偏寬”,國企二次改革的啟動才有回旋的余地;只有“中性偏寬”,才會使民間資本找到更好的投資出路,中國經濟主動性增長動力才會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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