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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日,北京市體制改革工作會召開。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吉林出席會議并強調指出,今年北京要一手抓舉辦奧運與援建什邡,一手抓發展改革,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會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宋宇介紹了2008年重點推進的“十大改革任務”。
一、積極推進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
根據中央精神,研究提出本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研究制訂市和區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精簡和規范市屬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及其辦事機構;研究擬定本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實施意見;深化文化領域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教育、體育等領域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積極推進六大高端產業功能區管理體制創新等。
二、深化財政和投資體制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體系
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進行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試點;推行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完善政府投資向郊區縣傾斜的政策機制;擴大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和后評價試點;開展社會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試點等。
三、加快完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建設創新型城市
探索金融與科技有效結合途徑、人才支撐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改革試點,爭取中關村科技園區成為國家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研究建立海外學人中心,搭建海外高端人才的聚集和服務平臺,研究制定高層次人才吸引機制和使用政策;進行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試點;深入開展百家創新型企業試點;完善本市自主創新產品的政府首購和訂購制度;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科技投入機制;總結推廣北京生命科學研究所的成功經驗,探索新的科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深化市屬公益類科研院所體制改革等。
四、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健全現代市場體系
加大國有資本重組整合力度,積極推進國有一級企業戰略重組,鼓勵非公資本參與二、三級企業股份制改造;探索組建國有資本運作平臺,加快國有資產布局和結構調整步伐;繼續規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設立市級中小企業再擔保機構;研究建立促進企業上市聯動機制;推動中小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完善產權交易、技術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相關制度建設;優化各類中介服務組織成長環境;研究提出產業投資基金試點方案;研究建立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探索建立城市生活必需品綜合保障機制;制定奧運會期間相關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調控預案;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等。
五、加快健全節能減排體制機制,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實施本市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實施方案及辦法;理順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落實資源性產品價格調整和垃圾收費、排污收費等政策;積極探索水源保護區等生態補償機制;研究推進供熱體制改革;研究探索“碳中和”機制和碳交易平臺;研究建立與周邊省市在大氣污染治理、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長效合作協調機制等。
六、繼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統籌城鄉發展
建立區縣互助共贏、合作發展機制;開展鄉鎮機構改革試點;開展清理化解鄉村兩級公益性債務試點;研究制訂推進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意見,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擴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開展集體土地征地留用地安置、實物補償等多元化補償試點;完善綠隔地區科學發展的推進機制;研究建立設施農業的幫扶機制;加快新城、城鄉結合部地區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建立金融支農聯合工作機制;在昌平區東小口鎮開展城鄉結合部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研究完善石景山區整建制農轉居的配套政策等。
七、進一步推進文化領域改革,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研究探索整合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文化資源;加快推進文化、體育事業單位改制;推進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體制改革;在奧林匹克中心區探索創新體育場館、賽事的運營機制;創新文化、體育與旅游產業的融合發展機制,完善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的相關政策機制;完善“9+10”區域旅游合作機制等。
八、穩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逐步緩解群眾看病就醫問題
研究制訂本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具體方案和措施;研究探索市屬醫院管理體制“政事分開、管辦分離”改革方案;開展二、三級醫院的資源整合試點;研究制定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醫療衛生機構的優惠政策;以海淀區為試點探索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的有效形式和機制;實行無保障老年人和低保人群社區首診制試點;擴大按病種收費試點等。
九、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
落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推進“居家養老”,探索“機構養老”等社會化養老新途徑;落實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的政策;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模式和補償政策;完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辦法等。
1.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對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與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存在認識上的誤區。認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改革就是削減自身福利,這也是他們最為關心的問題,因而在改革上必然存在自上而下的阻力。
2.事業單位退休制度改革,并不應僅僅是向企業養老保險模式對接.而是應與公務員群體、企業職工養老機制三種類型改革形成聯動、對接。改革與并軌,并不只是制度革新問題,同時也是社會問題,處理不好,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容易引起更大的矛盾。當前人社部對于事業單位退休制度改革就引起了職員與公務員之間的矛盾,也造成了民眾對于政府滿意度的下降。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改革以及其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并軌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而現在才處于初期階段,以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改革與并軌是一步一步循序漸進的,也是從一部分先改革先動手做起,在這個長期的過程中,必然會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導致公平的缺失,改革和并軌中遇到的阻力,也可能導致新舊政策的連續和過渡中產生新的問題。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并軌的對策
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與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并軌.首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就要做到一體聯動,不可分割改革。否則,可能造成事業單位職員與公務員之間的矛盾,引起較之現行雙軌制更為劇烈的矛盾。所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向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變時,應當是一體聯動的,這是一個總的大前提,也是必要的條件。
2.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建立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向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并軌。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要像企業職工一樣承擔繳費義務,同樣實行與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一樣的統賬結合財務機制,退休金也分解成基本養老保險金與職業年金,采用雙層結構代替單一層次,分別對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和企業年金。適當降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金,使之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接近,逐步實現大范圍的全國統籌,輔之以職業年金,力爭做到機關事業單位職員和公務員退休待遇不降低,在公平的同時,也兼顧效率。在可行性上,以2012年深圳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新進人員的養老制度改革方案為例,深圳市人社局局長王敏表示,經測算,在幾個參數基本確定的情況下,改革后的事業單位職員養老金和現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當。與此同時,還應放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與工資增長掛鉤的機制,代之以與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辦法一樣的機制,減少兩者差距,促進制度并軌。
3.健全完善《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在事業單位改革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納入公務員群體,逐步推出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方案,依法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2008年3月,國務院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后人社部于2009年1月公布《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但近年來改革進程緩慢,甚至停滯不前。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等專家看來,“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并不該僅僅是向企業養老保險模式對接,而是應與公務員群體、企業職工養老機制三種類型改革形成聯動、對接。在對事業單位實行改革的同時,《社會保險法》等對公務員體系的養老保險改革語焉不詳,這正是山西等5個試點省市多年來難以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實上,我國至今尚未出臺全國統一的有關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條文,因此,健全完善《社會保險法》,將公務員群體納入進來,以法律為依托,嚴抓落實,必然能大力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體制改革。
一、充分認識深化鄉鎮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性
*郊區鄉鎮經濟較發達,人口密度高,河道水網密布,基層水務工作面廣量大?,F有的鄉鎮水利排灌管理站成立運行以來,在農業水利技術推廣方面積累了有益的經驗,并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鄉鎮水務管理系統和網絡。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鄉鎮水務管理機構經費來源不落實、職工隊伍不穩定,以及水利設施失修、失養等問題日益突出,亟待解決。
深化鄉鎮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是實施依法治水管水、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重要舉措。20*年實行市、區縣水務一體化管理以來,鄉鎮水利排灌管理站作為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著大量的防洪、除澇、水資源保護、農業灌溉、水環境治理與保護等公共服務職能。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立足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局,充分考慮水務行業的專業性及其重要作用,理順基層水務管理體制,充分利用現有的鄉鎮水利排灌管理站,強化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的公益性職能,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二、深化鄉鎮水務管理體制改革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按照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和事業單位的改革精神,結合郊區水務工作實際,全面推進管養分開和事企分離。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創新機制中求發展,進一步提高履行農業水利技術推廣、服務郊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1、精簡統一、綜合效能。合理界定鄉鎮水務管理機構的職能,優化結構,減少交叉,權責統一,提高效能,處理好與鄉鎮農業綜合服務機構的事權關系。
2、明確職能、保障經費。進一步明確鄉鎮水務管理機構承擔防洪除澇、水資源管理、抗旱節水、水環境治理與保護、水污染防治等公益性職能,切實保障公益所需經費。
3、分步實施、平穩推進。統籌研究管養分開、事企分離的改革方案,同步制定配套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預案,確保改革方案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成熟一個、推進一個”,使改革平穩有序、工作不斷不亂。
(三)實施辦法
1、鄉鎮水務管理機構設置
(1)統籌規劃,規范設置
各區縣要按照鄉鎮機構改革的要求,結合水務工作的特點,在綜合考慮地域面積、河道水閘等水利工程設施數量等因素的基礎上,按照流域狀況或行政區劃,在現有鄉鎮水利排灌管理站的基礎上,規范設置鄉鎮水務機構,并要妥善處理好鄉鎮水務機構與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2)以條為主,條塊結合
鄉鎮水務工作專業性較強,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郊區的實際情況,鄉鎮水務機構在區縣范圍內仍應實行“以條為主、條塊結合”的雙重領導管理模式。以條為主,就是把鄉鎮水務機構仍然作為區縣水務局所屬的事業單位,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條塊結合,就是鄉鎮水務機構工作人員在防汛抗災等以塊為主的相關工作中,服從鄉鎮指揮;區縣水務局對鄉鎮水務機構的工作人員考核考察時,應充分聽取所在鄉鎮的意見。
2、明確工作職責
按照“明確公益性職能”的要求,在進一步強化鄉鎮水務機構所承擔的相關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職能的基礎上,根據本市“安全、資源、環境”三位一體的水務一體化管理體制,將鄉鎮水務公益職能納入鄉鎮水務機構職責范圍,其主要職能為:
(1)按照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要求,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等的宣傳貫徹。
(2)協助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在鄉鎮,編制轄區內水務中長期規劃、專業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并負責轄區內各類水務專項工程項目建設的相關管理。
(3)負責轄區內的防洪除澇、水資源管理、抗旱節水、水環境治理與保護、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務的日常管理。搞好小型水務設施維修養護管理,加強農業灌溉節水技術的推廣應用。
(4)負責轄區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土保持、水務血防等業務的組織實施。
(5)負責轄區內中小河道(水系)治理,并做好相關長效管理工作。
(6)負責所在鄉鎮的防汛防臺工作機構的日常工作。
(7)協助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有關供水、排水方面的行業管理工作。
(8)完成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3、人員崗位確定
根據鄉鎮水務機構的八項職能和業務在新形勢下的延伸與拓展需求,各區縣可根據鄉鎮水務機構承擔的職能和任務,結合當地水務工作量和覆蓋面等,科學測算、合理確定鄉鎮水務機構工作人員崗位,并相應規范機構編制管理,確保鄉鎮水務工作人員到位、工作到位。
4、落實機構經費
按照“保證供給履行公益性職能所需資金”的要求,對鄉鎮水務機構定編實有人員經費、必需的運行和維護等經費由區縣財政核定后撥付。各鄉鎮水務機構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量,編制財政預算。
5、搞好改革配套
一是嚴格人員管理、規范用工形式。鄉鎮水務機構要在定崗定員的基礎上,全面實施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度,妥善清理非在編人員。要在解決落實鄉鎮水務管理機構運行經費的基礎上,按照“事企分開”、“市場機制”、“放活經營”的原則和要求,妥善分離所辦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規范企業勞動用工。
二是加強改革單位的資產、資金監管。在改革實施過程中,各區縣政府和水務局要成立統一的財務清算小組,做好對改革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的清算,特別是要加強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嚴防乘改革之機突擊發錢發物,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青島市編辦: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標的落實。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制度,10月底前編制完成市和區(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12月底前向社會公布。進一步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由國家、省設定的非許可事項,清理后上報有關部門;我市自行設立的年內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設。堅持邊清理邊規范,做好制度創新。制定印發《青島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規定》和《青島市行政審批批后監督管理辦法》,規范網上辦理、門戶網站與部門網站統一管理程序,做好對審批事項的全流程規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化服務指南,提高審批服務質量。
三是抓好工作創新。建立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制度、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投資領域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企業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制度、政府服務清單制度等“五項清單”制度。精簡和規范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8月底前編制我市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淄博市編辦:一是優化流程,推進行政審批規范化。按照“應進必進、充分授權”的要求,加強政府督查,督促各區縣全面完成“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加強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公開、高效、規范、可問責的工作機制和標準體系,做到審批行為、辦件質量、檔案管理、收費監管的標準化。提高行政審批服務便捷水平。逐項編制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圖并向社會公開。清理行政審批申報材料,無法定依據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壓縮審批時限,力爭將審批事項辦理時限在現有基礎上壓縮30%以上。規范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通過梳理裁量依據、明確裁量標準、強化裁量監督,進一步縮減自由裁量空間。
二是創新方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深化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在市、區縣實行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市、區縣縱向聯動審批機制,重點開展區域化評估評審和“項目主審全程代辦”的“柔性管理”模式,開發應用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系統和遠程視頻聯動系統,大幅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全面推行網上審批。加快網上審批系統建設,實現申報材料電子數據化,盡快實現市、區縣、鎮辦三級行政審批服務系統的聯網,推動政務服務向農村、社區延伸。
三是放開市場,提高中介機構服務水平。進一步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堅持“非禁即入”的市場準入原則,允許具備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進入市場,盡快建立起充滿活力且有序競爭的中介服務市場。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平臺,定期市場招標,將服務優、效率高、收費低的中介服務機構納入信息平臺,統一向社會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機構評價機制。制定行政審批中介機構服務評價標準,對中介機構服務質量、服務時限和服務收費進行全面評價,并建立健全嚴格的市場退出機制。
四是健全體系,強化行政審批監督檢查。探索行政審批事后監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監管服務的意見,從注重事前審批為主向事前、事中與事后管理為主轉變,加強對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后續監管。重點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對行政審批效能監督引入第三方評估,開展社會滿意度調查。建立行政審批網上舉報投訴平臺,健全行政審批網上投訴受理、處理和結果反饋制度。強化對審批權力的制約監督。健全部門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加強作風效能建設,著力解決庸懶散、吃拿卡要等問題。進一步強化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強化對服務窗口、審批事項、審批單位和責任崗位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
日照市編辦:一是編制完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下步將各部門上報的審批事項列出審核清單,清單將部門審批事項分為行政許可、非許可、非審批事項和初審類事項四類,其中對屬審批事項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暫停、調整管理方式提出相應的處理方式,將審核清單書面通知部門,征求部門的意見后,對保留和整合的審批事項,形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按程序公示并報請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及時向省編辦備案。市級目錄公布后,對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及時進行增加、取消和調整。同時,指導區縣完成編制縣級審批事項目錄工作。
二是承接落實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根據咨詢委委員提出的意見修改后,將承接和落實目錄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時向社會公布。下一步,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項目及時承接落實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結合市級審批事項目錄編制,在與部門溝通一致的基礎上,年內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級審批事項。加大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力度,從清理上報情況看,我市沒有自行設立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市編辦將適時會同監察局等部門進行專項檢查,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四是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市級目錄保留的審批事項,在嚴格審批的基礎上,監督指導部門負責對組織實施的審批事項制定具體的監管措施,并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取消審批后需加強監管的事項,督促指導部門制定具體措施、完善監測體系、加強后續監管;對下放到區縣的審批事項,督促區縣編辦制定監管措施。市編辦會同監察局等部門加強對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情況的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五是進一步規范優化審批流程。按照市級審批事項目錄,逐項編制審批流程圖,制定具體的服務標準和辦理時限;探索并聯審批、聯合審批,積極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鞏固企業注冊“多證聯辦”成果,探索建立各類證照聯辦機制;對各審批環節進行監督,開展行政許可案卷評查;鼓勵政務服務創新,組織開展政務服務創新獎評選活動。
菏澤市編辦:一是建立行政審批目錄動態管理機制。根據上級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時調整目錄。
二是發揮牽頭作用,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積極推行網上審批。督促并會同相關部門完善行政審批電子政務建設,按照“部門全覆蓋、事項全覆蓋、流程全覆蓋”要求,開發聯合審批辦理平臺和網上辦事平臺,逐步實行審批事項全公開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取消審批后需加強監管的事項,根據事項的性質、內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續監管制度,規范市場主體行為,防止監管“缺位”。對保留的審批事項,依法依規實施審批。加強對審批服務的監督管理。建立跟蹤投訴處理機制,暢通投訴建議渠道。加強投訴數據整理分析,及時對審批事項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和動態調整。強化電子監察,市級審批職能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入網率、系統使用率達到100%,筑牢審批權力“陽光”運行的技術防線。強化立法機關監督、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司法機關監督以及社會力量監督等傳統監督方式,也要開辟新的監督途徑,通過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進行網絡輿論監督,利用電子政務平臺對行政審批工作人員建立網絡電子檔案,行政審批相對人可匿名對其進行評價、監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對審批服務履行情況考核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考核細則。
三是加強指導考核,促工作平衡開展。加強對縣區的指導,強化日常調度和平時考核,既交任務又教方法。市編辦從自身工作抓起,高標準,嚴要求,靠示范引領推動縣區審改工作和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工作全面開展。將市級改革形成的文件資料匯編成冊,供各縣區參考使用。建立網絡統一公示平臺,確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濰坊市編辦:一是嚴格抓好清單事項的清理審核工作。依據省政府文件要求,調整權力事項分類,擴充工作內容,規范事項格式,堅持做到“三個對照”,即將清理成果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對照,確保權力合法;將清理成果與工作實際對照,力求簡單明了、客觀真實、信息全面、方便監督;將清理結果與上級主管部門對照,保證職權名稱統一。
二是統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工作。研究提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方案。做好部門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權力事項、以及事業單位承擔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摸底工作,優化職能配置。成立行政審批制度咨詢委員會,暢通社會參與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機制,推進簡政放權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優化行政權力運行。結合工作實際,對需上級政府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提出調整建議。對保留的各類權力和服務事項,進一步明確實施部門、實施依據和收費標準,編制工作流程圖,落實權力事項全公開制度,固化權力運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聯審批、聯合辦理和模擬審批辦法,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理時間,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強化行政權力監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積極協調推進“一庫四平臺”建設,加快形成規范、高效、有序的權力運行動態管理體系。建立權力事項動態管理機制,按照法律、法規修訂要求,對權力事項進行及時調整,今后,未納入清單的權力事項,一律不得實施。探索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落實部門主體責任,促進工作重心由事前審批,轉變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
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
泰安市編辦: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復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印發。擬于9月10日前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安排各項改革任務。
二是嚴格時限節點推進。市編辦充分發揮改革牽頭作用,周密安排,積極推進,同時,加強與紀檢、組織、財政、人社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限節點推進。改革動員部署后,1個月內完成涉及機構整合或職能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制定工作。職能變動小的部門,以編委文件予以明確。
三是推進縣市區改革。強化對縣市區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導,確保9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改革方案,經審核后報省編辦備案。待市委、市政府審批后,督促各縣市區抓緊鋪開,確保全市各項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萊蕪市編辦:一是積極推進市級政府機構改革。市級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立即制定萊蕪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印發。適時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會議,安排部署各項改革任務。改革方案批復后,1個月內完成涉及機構整合或職責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充分發揮改革牽頭作用,周密安排,積極推進,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財政、人社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二是統籌推進各區機構改革。督促各區盡快制定改革方案,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給予政策指導和培訓,9月底前報市編委審核并報省編辦備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準實施。
三是同步推進政府權力清單工作。按照統一標準、分級負責、梯次推進的要求,全市統一部署、分階段組織實施。9月份啟動召開全市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會議,11月底前完成審核確認,2015年一季度市、區政府公布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
聊城市編辦:一是一體化推進市縣政府機構改革。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及時制定市級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全市機構改革工作。各縣(市、區)上報改革實施方案后,報市編委審核并經省編辦備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時批復。
二是完善部門“三定”規定。凡明確職責調整的,必須按上級要求不折不扣調整理順;凡明確人員編制調整的,必須按“人隨職責走、編制隨人走”的原則及時劃轉;凡涉及機構規格、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核定的,必須嚴格按照核定標準規范操作。對新組建的部門及需要完善職責的部門,認真制定“三定”規定,理順職責。為徹底杜絕明合暗分現象,將掛牌機構的內設機構整合設置、徹底融合,避免出現新的限額外獨立運行的機構。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完善“三定”規定,促進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
三是統籌推進權力清單工作。根據統一標準、分級負責、市縣同步推進的原則,全市統一部署、分階段組織實施,明確領導責任、安排專職人員集中辦公,10月底前編制完成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2月底前,公布本級政府行政權力清單和運行流程,并在政府門戶網站、機構編制部門網站、各有關部門網站上公開。
四是完善工商登記制度,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繼續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寬進嚴管”、“先照后證”,完善企業注冊“四證一章聯辦”制度,進一步減少前置審批,整合申報材料,繼續推進服務業許可聯審聯辦,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通過推廣網上審批、并聯審批、聯合審批,繼續完善管理制度,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進一步轉變觀念,改進管理方式,出臺有效措施,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明確事中事后監管部門,完善制度措施,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
德州市編辦:一是加快推進市級政府機構改革。市級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出臺市級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力爭方案批復1個月內,完成發改、國土、衛計、農業、文廣新、工商、質監等機構職責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實到位。
二是抓好縣級政府機構改革督導。加強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的督促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培訓,跟進政策指導,9月底前完成縣級方案審核報批。會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強督導,督促各縣市區將改革方案落到實處,特別是規范政府機構設置、整合職責機構、劃轉人員編制等事項,堅決杜絕改革、運行“兩張皮”的問題。
三是積極穩妥地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將全市交通安全管理體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市縣政府分級管理,落實政府對地方金融組織金融活動的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職責,9月底前完成調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將方案落實到位。
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
體制改革試點
棗莊市編辦:一是持續擴權放權。對試點鎮的賦權實質上就是賦予其部分具體行政行為實施權,這點要從立法上予以明確??h級政府應按照權責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則,持續向試點鎮放權,并多下放有實際業務、含金量高的權限,尤其是項目審批、執法監察、社會管理等試點鎮迫切需要的權限。同時,可探索規劃權限下移,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方面賦予試點鎮一定權限,確保長效發展。
二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完善適應試點鎮發展需要的財政管理體制,提高相關稅費返還比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切實增強試點鎮的財力。省、市、縣有關部門應加大專項資金整合力度,適度向試點鎮傾斜,并對試點鎮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列入各級重點項目,在資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會管理。鄉鎮政府是直接面對百姓的“一線”政府,應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完善公共服務制度,大力發展社會事業;發揮便民服務的示范效應,拓寬服務內容,改進服務方式;完善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等提供形式,形成養事不養人的公益服務提供機制。
四是優化組織結構。圍繞提升試點鎮黨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干部管理方面給予更大政策空間,為試點鎮配強班子、招才引智等創造條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進濱湖鎮“大部制”改革,并將搶抓滕州市被確定為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城市的機遇,醞釀相關改革措施,進一步優化濱湖鎮政府架構,完善政府職能。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監管
濟南市編辦:一是做好事業單位分類的收尾工作。對個別暫未分類的單位,進一步調研溝通,研究確定類別,做到應分盡分。對個別與省里相對應的機構,待省里有明確分類意見后,參照省里作相應調整。將分類意見按程序提請有關會議研究并審議通過后,發文明確事業單位類別。
二是研究制定分類改革配套政策。發揮好牽頭部門的作用,認真學習研究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結合濟南實際,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為推進改革的政策依據。
三是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對已報經省編辦備案列入行政類的事業單位,按照“能轉職能不轉機構”的原則,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政府機構改革,通盤考慮解決,逐步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歸行政機關。對列入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轉企條件成熟的先行推進轉企,并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對不具備轉企條件的單位,通過整合或鎖定管理、人員只出不進等方式,逐步消化。對公益類單位,區分不同類別,創新機構編制管理,加大清理規范力度,盤活機構編制資源,激發事業單位活力。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新途徑,進一步提高公益服務水平。
東營市編辦:一是待省備案批復行政類事業單位后,及時按程序研究批復市和縣區各部門事業單位分類方案,確保按時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工作。根據上級改革配套政策,與東營實際和原有改革政策相銜接,制定完善我市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政策,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據。
二是結合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和簡政放權,全力推進行政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創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進事業單位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行業協會學會與主辦機關分離工作,使事業單位回歸社會公益屬性。
三是加大事業單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縣區檢驗檢測機構和民生熱線資源的基礎上,今年將進一步整合市直涉農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和部門單位民生熱線資源。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細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進一步擴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廣度和深度。
四是加強事業單位監管。完善事業單位設立后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通過績效考核、信用評級、加強法人監管等多種方式,切實履行機構編制部門事業單位監管職責,推動事業單位健康快速發展。
濟寧市編辦:一是全面推行公益類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組織召開全市績效考核動員大會,部署績效考核工作。強化考核工作機制,避免重復考核、多頭考核,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與全市年度考核統一部署,同步開展,共性指標考核、個性指標考核與年度考核統籌實施。強化市事考委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齊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確定范圍分類實施。市直公益類事業單位共有160多個,今年納入120個,并按類別劃分為綜合、教育等6大類進行分類考核,另外40多個單位將按照事業單位改革政策進行調整規范。完善細化指標體系。調整共性指標與個性指標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績效份量。充實調整指標內容,細化、完善標準,組建評審專家庫。加大對縣(市、區)的督導。建立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及時督導縣(市、區)工作。同時,通過召開工作現場會、舉辦業務培訓班等方式,及時推廣先進經驗,提升人員素質,確??h(市、區)績效考核快速推進。
二是探索多種監管方式有機結合??冃Э己伺c專項檢查有機結合。在績效考核的實施過程中同時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探索專項監督檢查與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措施,達到考核與監督檢查相互促進的目的。績效考核與年度報告有機結合。將績效考核共性指標的絕大部分內容通過年度報告書反映出來,使考核工作更具針對性。統籌年度報告與績效考核時間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將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是健全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監管機制。擬訂我市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管理辦法,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權利、義務、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將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內容列入管理辦法,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加強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監管。
威海市編辦:一是改進服務,努力營造良好環境。通過拓寬新聞媒體宣傳渠道、編印發放宣傳材料、強化法人業務培訓等措施,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提高服務對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更好發揮服務窗口作用,優化服務平臺建設,提高電子登記監管效率和檔案管理標準化水平。強化工作督導檢查和年度考核,跟蹤抓好各項目標落實。
二是查漏補缺,穩步提升登記水平。堅持依法登記,加大市、縣兩級登記機關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層事業單位為重點,制定有效措施,穩步提高登記率,逐步掃除登記監管“死角”和“盲區”。
三是強化措施,全面推行績效考核。根據事業單位不同特點,加強對個性指標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以公益類單位為重點,建立健全日常監督管理臺賬,按照自評申報、考核預告、現場檢查、社會評價、專業評審、確定等次、公示備案等程序開展考核工作,兌現獎優懲劣辦法,提高事業單位公益服務能力。
四是積極探索,推進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加大探索創新力度,結合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小學、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適時在圖書館、博物館、公立醫院、中小學等公益單位和山東船舶技術研究院等有條件的單位探索推進試點。
加強和創新機構編制管理
煙臺市編辦:一是健全機構編制總量調控機制。嚴控行政機構編制增量。在本輪政府機構改革期間,除中央、省有明確規定的外,一律暫停受理和審批黨政群部門新設行政機構、機構升格、增加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機構改革結束后,對確需調整的,在現有總量內統籌研究,確保有增有減,增減平衡。從嚴審批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以后,一律不再審批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和公益三類事業單位,嚴格控制經費自理事業編制轉為財政撥款或財政補貼事業編制。確需設立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堅持機構撤一建一、人員編制內部調劑。對按照機構編制標準核編后出現增編的,將一律在本地總量內調劑。對于公立醫院等確因事業發展需要增編但暫無編制資源調劑的單位,將實行一次性核編,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編制優化配置機制。著眼于用好盤活現有編制資源,實行“三個一批”:結合改革收回一批編制。對已被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從嚴控制,空余編制逐步收回;對職能弱化、工作任務不飽滿、人浮于事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實行重點管理,原則上只減不增,空余編制予以收回;對撤銷和轉企改制的事業單位,編制全部收回;對編制實行專項管理,相關部門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編制,要在該干部退休或調出接收單位時,將所用編制予以收回。清理規范一批編制。加強對機關事業單位提前離崗、“吃空餉”等問題的研究,積極穩妥地改變現行提前離崗做法,徹底清查“吃空餉”人員,對相關人員所占編制進行全面的規范和清理。調劑用好一批編制。對精簡壓縮收回的編制,將統籌掌握、動態管理,重點用于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點工作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行業。精簡壓縮編制后的超編單位,人員只出不進,超編人員隨自然減員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點工作提前介入、跟蹤服務機制。深入分析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走勢,突出優勢產業,體現區域特色,超前提出重點區域的體制調整、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制配備的意見辦法。及時跟蹤了解重點領域機構設置、職能履行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調整、加強建議。
四是健全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機制。加強日常監督。堅持每年在全市開展一次專題性的機構編制例行檢查,對各部門(單位)是否按規定設置機構、按職數配備干部、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等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協作監督。與人力資源、財政等部門協調配合,無論是考錄、調整人員,還是核撥經費、辦理保險,都要以編制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為依據。繼續開展糾錯監督。完善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發現問題,嚴肅查糾。探索評估監督。定期對部門履職情況和機構編制資源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引入社會監督。
臨沂市編辦:一是加強實名制建設,提升機構編制管理精細化水平。積極做好省市縣三級聯網的相關準備工作,同時加大對信息平臺建設的探索力度,總結目前與組織、財政部門信息共享的經驗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名制數據庫管理辦法,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探索完善數據庫信息更新與機構編制使用核準等業務相互促進的工作機制,夯實機構編制管理基礎。
二是強化剛性約束,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對精簡壓縮后收回的編制實行專項管理,壓縮后超編滿編的機關事業單位,不再下達用編進人計劃,人員只出不進。扎實開展政府部門和重點行業系統機構編制評估工作,積極探索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預防機制,從源頭上防止違規行為的發生。結合各類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活動,提升剛性約束的合力。
三是堅持動態調整,盤活用好現有機構編制資源。將改革思維貫穿到每個工作領域,統籌考慮各重點行業的發展實際,加強對體制機制創新的研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職能普遍弱化的行業領域進行專題研究,積極做好機構編制“減”的文章。探索完善機構編制資源分配辦法,綜合考慮人口、面積、公共財政收入、現有編制數等各種因素,制定科學的量化指標,作為分配依據。
濱州市編辦:一是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借助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試點工作的有力支撐,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三項重點工作納入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推動全市機構編制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探索建立機構編制工作責任審計制度。探索會同紀委、組織部、審計局、監察局聯合實施機構編制工作領導干部責任審計制度,把各縣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市直及縣區機關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納入機構編制責任審計范圍,明確審計的主要內容和相關要求,將機構編制審計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同步進行,機構編制責任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干部教育管理和選拔任用的依據。
三是建立和完善領導職數審核備案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職數審核備案管理制度,規范領導職數審核程序和辦法,有效防止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等問題的發生,準確掌握市直各部門領導職數的使用動態。
90年代初我國開始實行經濟和體制改革,并逐步推進企業職工的養老體系改革,相關的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承擔,實現了社會統籌。但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并未觸及,仍由國家財政統一劃撥。這樣就形成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截然不同的兩種養老體系,也被稱為養老體系的“雙軌制”。制度的不同導致資金籌集、待遇完全不同,由此引起的社會問題日益嚴重,“雙軌制”向“單軌制”并軌日益成為社會熱點話題。
一、制度背景
2008年,國務院出臺《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根據文件要求,國務院選定五個城市先行試點,自此拉開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大幕;2009年,人社部出臺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該文件明確要求在廣東、上海、浙江、重慶、山西五省市開展試點工作;2014年,國務院印發了《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第一次從法律的角度規定了我國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2015年,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該《決定》確定了自2014年10月1日起,事業單位需要與企業建立基本相同的養老保險制度,并且個人和單位都要按照規定繳納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
二、改革的原則
首先,要遵循權益和義務相對等的原則。或者說,繳費金額和對應的養老待遇相對等的原則。因為,無論采取何種養老制度,若果不遵循權益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必將挫傷廣大參保干部職工,不利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的推進。總結我國企業職工養老體制改革的經驗,其執行的政策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體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這種既讓參保人繳納一定費用,履行參保義務,又對其在退休后可以享受一定的養老待遇的保險模式,可以調動廣大參保人員的積極性,有利于機關、事業、企業人員這三大群體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
其次,堅持新老養老制度銜接和分類的原則。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的改革過程中,要結合實際的情況,讓新舊養老制度平穩的過度。例如,對于已退休人員可按照之前的標準執行,對于新入職的人員按照新標準執行,對于處于兩者之間的人員采取折中的過渡辦法。在改革過程中,切記好大喜功,急于冒進,要照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心理。因為,一旦改革的主體對改革產生抵觸情緒,將對改革的推進產生極大的破壞效果。因此,在改革的過程中,需要循序漸進,在新養老制度實施的過程中,讓舊的養老制度再運行一段時間,最終實現“雙軌制”向“單軌制”的靠攏,最終實現統一。
最后,要高度重視公平性的問題。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公職人員的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和個人分別繳納一部分所組成的,這樣不僅有利于遵循養老保險制度里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原則,也有利于適度減輕政府的負擔,降低機關事業單位員工對政府的依賴性。這樣,就改變了企業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機關和事業單位員工不繳納養老保險的不合理局面。
三、改革的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缺少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支撐。目前,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區域性質的實施辦法,但是由于缺少頂層設計,國家層面未統一制定相應的法律明細,這就導致了政策制定隨意性較大,標準不統一。例如,在繳費基數上,有的地方按照檔案工資,有的按照實發工資;在繳費比例上,有的按照“單基數繳費”,即在職員工的全部工資總數的,也有按照退休員工和在職員工全部工資總額之和作為繳納基數的等等。
其次,在養老基金管理方面,暫時沒有基金的積累。目前的養老制度執行的是現收付制,也就是說退休員工領取的退休工資是目前在崗的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這種形式的養老保險模式,主要是跟根據當年的實際需要,從工資里提取出一分部養老金,本期是征收本期使用。通過財政預算支持的養老金,其與年度預算支出的比例分配直接相關,如果養老金支出大幅度增加,必將壓縮政府在其他項目上的支出。隨著退休人員的不斷增加,養老金的發放金額越來愈大,導致基金沒有積累,這會極大的增加國家財政負擔,不利于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最后,待遇下降與福利之間的沖突。“雙軌制”的養老保險向“單軌制”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需要交納養老保險,鑒于其工資水平相對企業來講較低,交納養老保險后,勢必會更進一步的降低其福利水平。所以說,之前的養老機制對工資待遇不太高的機關事業單位員工而言具有很大的正向激勵作用,所以養老體制的改革不僅降低了他們的自身待遇,更降低了他們的工作熱情,難免會產生抵觸情緒。
這是一條看似普通的新聞——
從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在友誼醫院試點醫藥分開,取消掛號費、診療費和15%的藥品加成,實行醫事服務費制度。
7月2日,實行“醫藥分開”后的首個工作日,在友誼醫院門診大廳,剛剛領完藥的退休職工老程有些意外:“同樣的藥,一次就少花了幾十元,藥費便宜多了!”他患有糖尿病,平時開的一盒胰島素注射劑需要315.2元,當天只花了274.1元。
在鋪天蓋地的新聞報道中,這一條算不上顯眼,也難以產生“轟動效應”。但是,這著實又是一條不該被忽視的新聞。推行“醫藥分開”改革的呼聲由來已久,其間有矛盾、有爭論,甚至還有人認為這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北京友誼醫院的試點,將對全國醫改產生示范效應。
作始也簡,將畢也巨。10年改革,固然有“全面取消農業稅”、“提高個稅起征點”、“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這樣引起廣泛關注和巨大影響的改革,但更多的,則是像北京友誼醫院這樣“起于微末”的改革。轟轟烈烈、驚心動魄的改革,往往是非常時期的非常之策,而這樣“潤物細無聲”的改革,就其難度、深度和廣度而言,恐怕絲毫不遜于前者,而其影響可能更加久遠、更加深刻。因此,改革既需大智大勇,又需至纖至悉。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認為,這10年“三農”領域的改革,不同于改革初期的以“破”為主,而是“破”與“立”相結合。這其實也是這個10年中國改革的一個基本特征。
更重要的是,這10年的改革,是在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的背景下進行的。
新時期新階段,改革面臨的情況完全不同。從經濟上看,我們實現了總體小康,2003年我國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2011年更是達到5414美元,邁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這為繼續推進改革提供了空前良好的基礎。但是,一些國家的發展歷程表明,人均GDP進入這一區間,也會出現經濟增長停滯、收入差距拉大、失業增加、環境惡化等現象,亦即所謂的“拉美陷阱”。從社會環境上看,隨著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以及各方面改革的深入推進,中國社會發生著前所未有的深刻轉型,人們的思想越來越多元和復雜,訴求也越來越多樣和龐雜,而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的出現,無疑又增添了新的變數。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研究員牛新春說:“今天的改革有時不得不面對許多兩難問題——符合國家長遠利益的改革,不一定符合部分群眾的眼前利益。有助于經濟增長的改革,不一定有利于社會穩定。符合一部分人利益的改革,可能會損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設計改革方案,要精巧平衡各方利益,推行改革方案,要盡可能凝聚更多力量的支持?!?/p>
廳黨組決定召開廳科技咨詢中心改制工作動員會,并請機關處室和在寧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這個會議。會議的主要內容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省屬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詢中心(以下簡稱咨詢中心)的改制工作。會前,廳改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同志已經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先后召開了咨詢中心職工座談會、廳老專家座談會,并聽取了廳有關處室負責人的意見。我也專題聽取了咨詢中心領導班子、職工代表以及廳里部分資深專家的意見。廳黨組于8月28日對咨詢中心的改制工作又進行了專題研究,確定了改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基本思路。應該說,前一階段對咨詢中心的改制已經做了充分的準備工作。下面,我根據廳黨組討論精神并結合調研情況,講三點意見。
第一,為什么要對咨詢中心進行改制
首先,事業單位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標志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已經從農村到城市、從國有企業到社會事業的各個方面,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事業單位改革已經被推到改革的前臺,成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省委、省政府對事業單位改革十分重視,去年就組織對經營性科技服務型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廳系統“三院一公司”的改革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今年,省委、省政府在總結去年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對加快事業單位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并制定了若干促進改革的配套政策。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離的要求,提出了分類定位、分開管理、分別改革、理順體制、創新機制,依靠社會力量促進社會事業加快發展的改革基本思路,并把生產經營類和自收自支類的事業單位納入全面改制的范圍。省政府明確今年首批改制的生產經營類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有101家,咨詢中心就是省政府確定的首批改制的單位之一。
其次,經營型事業單位的改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經濟社會各行各業的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多種經濟成份迅速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不僅在傳統的生產和服務行業全面發展,而且在新興的科技開發和技術服務領域也在加快拓展。在行業加快全面市場化的形勢下,如果繼續允許哪些依靠政府部門的行政權力和壟斷資源進行經營的事業單位大量存在,不僅嚴重導致資源配置效率的低下,而且直接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因此,我們必須通過改革促使政府部門讓出資源;通過改制促使事業單位走向市場,真正建立起政府部門監管,市場配置資源,企業公平競爭,促進各類社會事業加快發展的市場新機制。
再次,咨詢中心的改革是咨詢中心加快發展的根本出路。應該說,咨詢中心成立以來,在單位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和廳系統上下的支持幫助下,為全省水利事業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我們也要看到,在水利技術服務領域已經高度市場化的今天,咨詢中心定位不清,缺乏明確的發展方向;機制不活,缺乏市場競爭的優勢條件;規模太小,缺乏行業發展的基本實力,這與*水利大省的要求極不相適應,與今后一個時期*水利建設發展的形勢也極不相適應。必須通過改制,整合資源,拓展空間,創新機制,激發活力,為做大做強我省水利科技咨詢服務產業創造條件。
第二,如何對咨詢中心進行改制
最近一個時期,廳系統上下都比較關心咨詢中心的改制,咨詢中心的干部職工對本單位的改制更是十分關切,并且提出了許多很好的建議和意見。這里就咨詢中心改制中的幾個主要問題講些意見。
一是關于改革的指導思想:要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為依據,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離、面向市場的要求,堅持市場化、社會化、產業化的發展方向,通過產權制度改革,使咨詢中心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謀發展的經濟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二是關于改革依據的基本原則:①效率優先的原則。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創新企業機制,激發企業活力,提高企業效率,實現企業更快發展。②因地制宜的原則。充分考慮水利行業的特點,充分考慮咨詢中心的現實情況和未來的發展定位和發展空間,使改革的方案既要符合事業單位改革的基本政策,又要有利于咨詢中心的平穩過渡和今后的加快發展。③以人為本的原則。在整個改制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咨詢中心職工的意見,切實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讓職工看到單位改革的前途,增強改革的信心,充分調動職工支持改制、參與改制的積極性和創造精神,保證改制工作平穩有序地推進。
三是關于改革的基本思路:水利工程科技咨詢服務,是水利在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過程中一項重要的技術服務項目。面對今后一個時期我省南水北調、東調南下、治淮治太、長江治理、城市防洪和農村水利等高強度的水利建設任務;面對治水理念、治水技術、治水體制和機制加快改革創新的新形勢,水利咨詢服務行業面臨良好的發展前景。廳黨組討論時認為,改制后的咨詢中心在廳系統的服務職能不變,但服務范圍要逐步擴大。通過改制,整合技術服務資源,實現資產聯結、業務聯合、人才互濟,加快做大做強水利科技咨詢企業。改制后的咨詢中心應該有條件將經營區域水利規劃、工程設計、技術咨詢、工程監理以及招投標等水利技術服務業務,并通過更加靈活的市場機制,吸引人才,吸引投資,優化資源配置,增強競爭實力,創新經營理念,拓寬經營思路,發展經營規模,實現更快更好發展。
四是關于改制的基本方案:一個優秀的、成熟的、能體現大多數職工意愿的改制方案,是咨詢中心成功改制的關鍵。廳黨組在認真調研、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咨詢中心的改革方案提出了如下基本意見。第一,改制后的咨詢中心應組建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紤]到改制后企業的平穩過度,國有資產可以參股,也可以不參股,充分尊重咨詢中心干部職工的意見;第二,為了表示對改制后咨詢中心發展的支持,廳里將協調廳專家組繼續以合適的方式,參與咨詢中心的有關業務發展,咨詢中心也可以在雙方協商自愿的基礎上,聘請廳系統已經退休的工程技術人員;第三,原則上在咨詢中心工作的職工都要參加改制,但考慮到咨詢中心人員編制的復雜性,根據省政府的有關政策不搞一刀切。對不是咨詢中心正式編制的職工,鼓勵他們參加改制,也可以自謀崗位。如果既不參加改制又未自謀崗位的,在咨詢中心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后,由廳里一次性統一安排;第四,在咨詢中心改制完成后,廳里將在國家政策許可范圍內,根據咨詢中心改制后的實際情況,進一步落實支持咨詢中心發展的具體措施。
第三,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咨詢中心改制是廳直事業單位第一家,思想認識問題多,政策性問題也比較多,改制工作紛繁復雜,必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一要明確責任主體。咨詢中心的改制時間緊,任務重,作為改制責任主體的咨詢中心工作班子,必須把改制工作作為首要任務,集中精力,做好工作。當務之急,要統一好單位職工的思想認識,集中大家的智慧,制定一個既充分體現大家意見,又切實可行的改制方案,以一個好的方案更好地統一大家的認識,凝聚人心。咨詢中心的領導班子在單位改制過程中,既要切實履行有關規定并實施好改制方案,又要確保單位穩定。這里我也希望咨詢中心的全體職工一定要正確認識和理解這次改制政策,正確認識和理解廳黨組對咨詢中心改制的若干扶持措施,正確認識和理解咨詢中心領導班子和廳改革指導小組對推進單位改制的具體工作部署,真正做到凝心聚力,聚精會神地搞好單位改制,謀劃單位發展。
二要嚴格執行政策。事業單位改制政策性很強,一定要嚴格把握好政策,堅持規范運作。在國有資產處置方面,要認真組織對咨詢中心國有資產的全面審計和評估,嚴格執行國有資產剝離、核銷、轉讓和租賃等方面的規定,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對具體改制方案的制定,一定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兼顧各方面的利益,經職工會議充分討論并報有關方面審核批準。對新建股權結構的配置,要充分考慮到科技服務行業的特點,既要有利于調動現有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又要有利于吸引新的科技人員的加盟,為今后企業的發展留下制度空間。要嚴肅改制工作紀律,加強改制過程中的群眾監督、審計監督、紀檢監察監督,保證咨詢中心改制規范有序地進行。
三要加強組織協調。為加強對咨詢中心改制工作指導,廳改革領導小組決定建立咨詢中心改制工作指導小組,由王逸珠同志任組長,韓全林、沈建強同志任副組長,人事、財審、監察、規計、科技等有關處室參加。指導小組的同志要集中精力,學好政策,搞好調研,加強溝通和協調,配合咨詢中心的領導班子實施好改制的各項工作。廳機關各有關處室都要把服務咨詢中心改制、促進咨詢中心發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按照廳黨組對咨詢中心改制后工作定位不變、支持力度不變的要求,幫助改制后的咨詢中心拓展服務范圍,擴大經營市場,充分發揮咨詢中心決策咨詢、技術服務等各方面的職能作用,為咨詢中心的改制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咨詢中心改制涉及每一個職工的切身利益,大家有這樣那樣的意見和想法是客觀的。咨詢中心的領導班子和廳改制工作指導小組一定要通過深入細致的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釋疑解惑,理解改制的政策,明確改制的??動地支持改制,參與改制,保證改制工作的順利推進。
一、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制約因素分析
從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情況來看,影響和制約改革進展的原因和因素有以下幾方面。
(一)事業單位在崗職工患不均的情緒影響到國家改革的決心
首先,倘若我國的事業單位所依照的養老保險制度都是在上世紀50年代時所創立的養老保險制度,并沒有實施過任何改革,在2008年選擇部分省市作為改革的試點,那么這項改革就是具有創新意義的,是進步的。但事實是在2008年之前,我國絕大多數的省、市地區已經進行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試點工作,這項工作不僅包括機關單位,也包括了事業單位[2]。因此當2008年國務院宣布五省市進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試點工作的開展,就意味著公務員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就處于停滯狀態,那么對于整個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制度改革工作來說,這不是進步,而是一種倒退。事業單位的在崗職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這些在崗職工的患不均情緒通過媒體得到發聲,影響了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策。
其次,我國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勢必會影響一部分職工的切身利益,容易造成職工的消極情緒,工作積極性下降,影響到工作質量和效率,從而使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變得更加復雜。特別是有一些保險制度忽視了與相應繳納年限的結合,從而導致職工還要進行費用的補償這也同樣加劇了他們的不滿,從而阻礙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進程。
(二) 沒有建立完善的管理保險機制
機關事業單位屬于國家機構的分支,所以要由國家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而政府則要保障社會保險制度的良好的運行,這其中包括了社會保險業務工作人員的薪金和社保機構的基礎硬件設施的費用等[3]這些費用的上漲不僅制約著社保機構取得積極成果,也增加了社保機構工作的成本。其次,當沒有明確界定政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機構的職責時,兩者很有可能在進行保險制度改革的過程中互相推卸責任,從而阻礙改革的順利進行。
因此,我國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體制改革雖然和過去相比取得了積極的成果,但是同時也存在著很多問題,特別是對養老保險的管理還并不完善,例如在基金管理方面,就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這些管理體制上的問題涵蓋了管理、運行和監管,嚴重制約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推進。
(三)機關事業單位缺乏完善的退休金制度
退休制度嚴重阻礙了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據調查,很多機關事業單位都是根據職工在單位的退休職位、表現、取得的成績以及在職工作時間來決定其退休后所得到的養老保險金,而與其在工作單位所繳納的保險金費用卻沒有關系,這是極度不公平的表現。
其次,和一般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水平相比,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養老金水平過高,平均是一般企業職工的兩倍,即出現了失衡局面。[4]可以說,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體系改革,對社保中人不利,尤其是工齡長的社保中人。
(四) 沒有合理分解財政負擔增加的壓力
在事業單位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要注意對正在辦理或已經辦理離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發放權進行妥善處理,否則會造成職工退休以后,其養老金發放權的歸屬不清,甚至造成政府既要負責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還要負責社保的繳費的現象。財政負擔過重,導致有些地區無法承受。[5]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做到兩全其美。即能夠緩解政府的財政負擔,又能實現養老保險的持續發展。但就目前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層面來看,并沒有很好地分解政府的財政壓力。而財政壓力的無法合理分解,成為了阻礙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因素。
(五)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各地政策不一致,進展難統一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步伐在全國不統一,有開展的,也有未開展的,也有還在做試點工作的。由于各地區改革的進展狀況不一樣,所以在進行政策的制定時也會有著各種各樣的差異。例如有的地區的繳費參數依據的是對公務員工資的核定,也有的繳費參數則是依據統計局的口徑。各個地區的進展狀況不一致,地區的改革政策不統一,導致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政策改革走向復雜化、曲折化,因為加劇了全國養老政策改革的困難。
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優化策略選擇
為了能夠在機關事業單位順利完成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推動國家全面推進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應當著重考慮養老保險制度制度改革中所出現的問題以及阻礙改革進行的因素,從而制定出有效的解決方案。當然,對于如何推進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有以下的策略選擇方案。
繼續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模式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
城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成功為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供了參考樣式及相關經驗,認真吸取成熟的經驗并加以創新,發展成適合機關事業特殊性質的、能夠照顧大多數在職業員工的一套養老保險制度。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模式,可以使改革之路具有參照性,更為穩妥地完成自己的改革之路。
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改革之路要同時推進,在改革完成之后,要爭取在繳費比例、個人賬戶規模以及基本養老金的計發方法等方面與城鎮居民的基本養老模式保持一致。
(二)劃清財政部門與社會保險部門在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完善管理體制
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需要理清管理體制,出臺相應的詳細的、易于操作的管理規范和守則,劃清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部門在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使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問題上能夠規范地得到執行和實施,使改革的進程符合其預期,從而實現改革的穩定發展。
按照國家規定,應當明確只有社會保險機構享有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權,以及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權。在職工辦理退休手續以后,對于該職工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權應該由機關事業單位移交到社會保險設施;這對一些在制度改革之前就已經退休的職工,可以依據具體情況選擇最好的處理方式??梢赃x擇當地的財政部門,也可以交給社會保險機構,但同一統籌地區只能選擇其中之一。
(三)做好制度統籌管理工作
機關事業單位的制度統籌管理工作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合理的制度統籌管理能大大提升養老保險制度的效率和質量。必須提升制度統籌管理的層次,改革現有的縣級縣級統籌模式,并逐步過渡到省級的制度統籌模式,最終在全國確立統一的制度統籌管理標準,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當前應做好實現制度統籌的各項準備工作,如對現有政策進行梳理,尤其是參保范圍對象、繳費基數比例、補繳基數等各個方面實現在全國范圍內的統一,為全國統一的制度統籌打下良好基礎。
(四)重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動員工作,做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引導工作
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工作必然會建立起更加公平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也必定會大大減少政府的財政負擔。但在短期內將會增加財政壓力,并且會觸及一部分職工的切實利益。這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各級政府在進行制度改革的過程中,要能做到以大局為重,認真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同時對政府資金做出合理的規劃。對于各級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來說,應積極配合國家的改革工作,正確認識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軌問題,以國家體制改革的大局為重。同時政府應積極引導輿論,使其朝積極的方向引導人們的思維。
(五)減少養老保險金的支出壓力
我國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所遇到的最大的題就是養老保險金的支出壓力。所以,緩解國家支付養老保險金的壓力,才能更好的進行機關事業擔心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首先,擴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范圍,加大宣傳工作,使人們意識改革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其次,對基金的繳納工作進行變革,適當加長基金的征繳年限,此外,延長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的工齡,從而減少由于職工老齡化所引起的各種問題。
2013年,我縣人才人事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人事部門的指導下,主動貼近大局,自覺融入中心,牢牢把握“加快經濟轉型、促進社會和諧”工作主題,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積極探索人事編制部門服務大局、服務發展的新途徑,努力為縣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撐。
一年來,我局共舉辦大中型人才交流會5次,專場及赴外招聘26次,舉辦人才集市19期;引進國家級及省級優秀重點人才25名;引進國外智力項目22項,其中國家級項目7項、省級重點項目1項;設立企業院士工作站2家,新增國家級、省級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1家;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4123人,其中中高級1647人;舉辦各類培訓班51期,培訓各類人才5200余人次;全年實現凈增人才9726人,圓滿完成了縣委、縣政府年初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其中,培育面料設計精英、服務產業轉型升級、規范人事管理機制等多項工作成效顯著,廣獲好評。
一、以服務轉型升級為中心,全力引聚人才智力資源
堅持服從大局、服務發展,制定出臺《關于為轉型升級、科學發展提供人才保障的若干意見》,大膽創新服務載體,積極拓展服務領域,努力為推進經濟轉型升級構筑強有力的創新支撐。
一是培育設計精英,助推產業升級。為積極助推我縣紡織產業高端化、國際化發展,舉辦“‘省151人才工程’紡織面料設計師高級研修班”;組織優秀設計師赴意大利參加紡織面料設計深造培訓;啟動2013年“紡織面料設計師沙龍”活動,以全縣紡織行業設計人員為服務對象,通過導師引領、技術培訓、資格認證、成果展示等途徑,成功培育紡織面料高級設計師、設計師、助理設計師等設計專才236名。二是集聚創新資源,服務企業創新。拓展科研創新平臺,設立企業院士工作站2家,新增國家級、省級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1家,組織輕紡科技中心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科研成果順利通過出站評審;積極走訪重點企業,上門調查國外人才智力資源需求,“一站式”引進國家級外智項目7項,省級重點外智項目1項;為破解高性能纖維復合材料研發應用難題,專程為“浙紡院”引進法國專家弗朗西斯·奧貝丹提供技術指導。三是做強要素市場,構筑人才高地。依托省輕紡人才市場平臺,加大常規性人才招聘力度,常設“18才市”,新辦“逢8才市”;針對企業發展困境,搭建“新春人才智力招聘會”等“零費用”引才平臺;積極開展異地人才招聘及派遣合作,分類組織用人單位赴上海、西安、武漢、哈爾濱等地舉辦招才引智專場;市場全年共接待各類求職人才近4萬人次,“全國輕紡人才集散地”初具規模。
二、以推進自主創新為總旨,精心營造人才發展環境
建立健全科學用人機制,大膽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優化完善人才保障機制,積極構筑各盡其能、互促成才的人才發展環境,充分激發各級各類人才的創業激情和創新潛能。
一是優化人才評價機制。注重評才科學性,結合建筑施工企業資質升級,組織開展建筑專業工程系列專題評價工作;注重選才層次性,分層次梯隊式選拔優秀人才,推薦入選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培養對象5名、獲得省“西湖友誼獎”1名;注重管才實效性,積極探索專家動態考核管理機制,全面拓展高層次人才學術交流與業務合作平臺。二是健全人才培育機制。強化行政能力培訓,組織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強化專業技術培訓,深入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依托人事經理(HR)協會,定期舉辦“人力資源管理操作實務”等專題培訓講座,多途徑開展高級職業經理人培訓。三是完善人才保障機制。完善就業服務體系,深入實施“就業援助”行動,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率達94.6%;建立健全用才跟蹤機制,積極引導各級各類人才創業創新;健全完善高層次人才定期體檢制度,妥善組織124名優秀公務員參加健康休養;深入推進“人才安居”工程,全力改善引進人才、優秀人才及自主創新型人才居住環境;繼續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妥善安置營職以下干部,連續八年實現“零投訴;堅持情理并重,主動排憂解難,切實做好企業干部維穩工作。
三、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整體提升人事管理水平
致力于人事管理體制與政府職能轉變相適應,強化規范管理,穩步推進改革,積極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人才強縣”建設相匹配的行政管理體制和人事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