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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相關法律法規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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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相關法律法規

第1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一)指導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統一;把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依法行政的出發點,大力推進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把依法行政與提高行政效率統一起來,促進全面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通過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深化我區農業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健全農業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強化農業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農業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大農業執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長期和諧穩定,促進我區三農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工作進度安排

(一)全面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6月—7月)。制定創建區級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實施方案;召開全局職工和各鎮農技站負責人參加的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動員大會,宣傳創建活動的目的和意義,安排部署各項具體工作,落實各項目標任務。

(二)全面整體推進階段(2014年8月—11月)。根據實施方案,各股站要有條不紊地開展各項創建工作;要結合農業依法行政的特點,強化各項措施,突出抓好農業執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土地承包糾紛調處等重點工作,維護城鄉居民合法權益,強力推動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三)自查總結階段(2014年12月)。對照各項目標任務,領導小組將組織檢查驗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按區上規定程序和要求申報區級依法行政示范單位。

三、工作重點及主要措施

(一)加強制度建設

1.建立健全法治學習制度。組織全體職工定期和不定期開展依法治區宣傳教育學習活動,集中學習關于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省依法治省綱要》、《市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區依法治區2014年工作實施意見》精神和省、市、區領導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

2.建立健全依法執法制度。根據“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的原則”,執法部門系統學習、掌握農業相關法律法規,建立法律顧問機制,在農業生產和土地確權等方面切實發揮法律顧問、政策指導的重要作用。

(二)加強宣傳培訓

1.培訓職工。定期舉辦農業法律法規培訓會,舉辦農產品安全及農藥使用技術專題培訓會,切實提高全局職工、各鎮農技站技術人員的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知識水平。

2.開展知法懂法守法活動。圍繞農業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編印農業法律宣傳資料,強化普法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對廣大農民重點宣傳農業法律法規知識,農資識假辨假知識,農民維護自身權力知識;對農資經銷人員重點培訓和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3.加大重點生產領域的宣傳培訓。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深入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上門宣傳教育服務,重點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農產品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守法意識和安全生產水平。組織農業執法人員深入農資生產企業、農資批發企業開展上門宣傳服務,重點宣傳守法經營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其法律知識和自律意識。

(三)加強農業執法和監管

1.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大農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重點領域的監管,重點監管蔬菜、茶葉、水果、水稻等基地的生產環境條件;對生產過程、市場準入進行監管;加大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和安全期監管,堅持不合格農產品不進入市場。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

2.加強農資市場監管。重點打擊制售假種子、假農藥、假化肥等違法行為,開展農資打假活動,嚴格管理農業生產上禁限用農業投入品的銷售和使用。

3.加強農民負擔監管。要嚴格監督向農民亂收費,向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向村集體亂攤派等行為。

4.加強土地承包糾紛調處。嚴格執行《土地承包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對群眾上訪的土地糾紛問題,要深入實際進行調查,依法依政策進行調解,化解矛盾,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第2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近來年,中央、省、市三令五申要求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嚴厲打擊違法用地行為,切實保護耕地,對違法嚴重的地區實施問責。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認清當前面臨的嚴峻形勢,正視我縣存在的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方面問題,把嚴厲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優化發展環境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件大事,抓實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強協調,搞好配合,認真履職,樹立“全縣一盤棋”的思想,形成打擊違法占用土地和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高壓態勢。

二、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汝城縣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鐘玉龍同志任組長,縣政府副處級干部譚純明同志任副組長,縣法院、政府辦、監察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城鄉規劃局、房產局、財政局、經信局、工商局、廣電局、郴電國際汝城分公司、自來水公司等單位負責人和各鄉鎮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朱紅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分管國土和規劃的領導及聯絡員負責抓好此項工作,相關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三、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要組織開展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咨詢臺、宣傳車等多種宣傳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司法等部門要組織開展“送政策下鄉”活動,擺設宣傳攤點,印發宣傳資料,向群眾講解相關法律法規。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強對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公開曝光典型案件。各鄉鎮要組織召開村組干部座談會,專題講解國土資源及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村組干部的法制意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學法、懂法、守法。要在全縣范圍內營造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的濃厚氛圍,各鄉鎮懸掛、張貼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方面的橫幅、標語不得少于20條(其中固定宣傳標語不得少于2條)。

四、進一步落實工作職責。各級各部門要明確職責,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縣政府的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積極配合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要建立健全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的聯動責任機制,部門與部門之間、鄉鎮與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和協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巡查、審批、監管、打擊等方面要實現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統一行動。縣政府將此項工作列為鄉鎮年度考核內容,若因領導不重視、履職不到位,或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的行為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出現違章建筑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鄉鎮及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的巡查、制止和打擊違法占用土地建房和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每個行政村(居委會、社區)必須明確一名村干部負責,實行網格式管理,建立健全巡查臺帳,確保違法用地和違規建設行為在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制止、第一時間打擊。積極配合行政主管部門查處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組織開展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的專項行動,堅決拆除違法、違章建筑。

法院:負責國土資源及規劃部門移送的違法案件的依法審理和依法強制執行。

政府辦:協調各鄉鎮、部門工作;牽頭組織開展集中拆違行動;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監察局:督促鄉鎮及部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的行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國土資源局:負責土地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報告、查處違法占地行為,配合政府、司法機關違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

公安局:立案偵查違法占地構成刑事犯罪的違法行為,打擊阻礙執法、擾亂治安秩序的不法行為,為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工作保駕護航。

司法局:協助抓好《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住建局:嚴格施工許可審查。對未辦理用地許可和規劃許可的,不得辦理建設施工許可等手續;依法查處違法施工行為。

城鄉規劃局:負責依法查處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違法行為。

房產局:嚴格房產證的辦理工作,對未辦理用地許可和規劃許可的,不得發放房產證。

財政局:為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經信局:負責督促供電部門停止向未辦理用地手續和規劃手續的建設工程供電;依法查處非法供電、盜電行為。

廣電局:負責《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打擊違法占地和違規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

工商局:對存在違法用地和違規建設且未處理到位的商鋪,不得發放工商營業執照,并依法查處非法經營行為。

郴電國際汝城分公司:加強用電管理。不得給未辦理用地許可證和規劃許可的建設工程供電,對已供電的要立即停止供應。

第3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關鍵詞] 礦產資源;補償機制;政策體系;完善對策

[中圖分類號] F205 [文獻標識碼] B

一、引言

礦產資源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性資源。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在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平穩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外部不經濟問題,比如礦產資源耗竭、生態環境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其他經濟社會負面影響。隨著可持續發展理念日益深入,我國學者圍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所帶來的外部不經濟問題展開了廣泛研究,并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進行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的實踐探索,逐漸形成了一系列政策安排,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與恢復、地質災害預防與控制以及人民生活質量的改善與提升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并未從根本上解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外部不經濟問題。而隨著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的提升,對于礦產資源的需求與日俱增,使得礦產資源補償面臨著新的形勢,客觀上要求對現有礦產資源補償機制進行系統完善與全面提升。

在礦產資源補償機制中,相關政策體系不僅是理論研究成果的直接體現與具體表現,更是礦產資源補償的直接實現途徑與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斷深入對相關政策體系的研究與探索,對于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的構建與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與實踐意義。本文將從法律法規、稅費制度及其他相關制度三方面,對現有礦產資源補償機制政策體系進行分析與研究,并提出相應的完善對策。

二、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法律法規

受建國初期對礦產資源價值認識水平的局限,我國礦產資源長期處于無償開發利用狀態。隨著人們對社會經濟活動認識程度的加深,對于礦產資源價值認識經歷了從無價值到有價值的轉變,也使得對礦產資源價值實現和補償問題的關注程度逐步提高。我國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礦產資源補償的實踐探索,逐步頒布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見上表),明確提出建立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的要求,為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恢復提供了相應指導。同時,在國家法律法規指導下,各省、市也紛紛頒布并實施了相關地方性法規,逐漸形成了我國涉及國家和地方“兩級層面”的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現有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對于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環境治理、生態補償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逐步確立了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勘探權和采礦權許可證制度、限期治理等相關法律制度,但從總體上看,仍存在著一定的不足。

(一)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專門性法律缺失

目前我國雖已初步形成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基本框架,但尚未出臺關于礦產資源補償的專門性法律,同時現有各法律法規也存在著立法范圍狹窄、條文規定過粗等不足,由此導致了補償主體和對象不明確、相關依據與標準混亂等問題。

(二)現有法律法規缺乏協調性,難以形成合力

目前我國已經出臺的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法律法規,涉及農業、林業、水利、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多個部門,不同部門多是從各自領域出發制定并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這一方面造成相關補償工作的缺乏規范性,另一方面也使得各相關部門各自為政,難以相互協調達到最佳效果。

三、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稅費制度

我國在逐步頒布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也通過建立相關稅費制度來保證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的實現。目前,我國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稅費制度主要包括“一稅四費兩款加行政事業性收費”,即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區使用費、探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使用費、探礦權價款和采礦權價款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

我國資源稅的征收,起始于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條例(草案)》的頒布和試行,后經19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調整,本著“普遍征收,級差調節”的稅額確定原則,采用從量定額征收。

1994年,國務院頒布了《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開征礦產資源補償費,用以補償國家在資源勘查、開發方面的投入不足。目前,礦產資源補償費按照礦產品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采礦權人計征,征收所得在中央與省、直轄市之間按5:5比例分成(中央與自治區的分成比例為4:6)。

1994年稅制改革之后,為鼓勵外商投資勘探開發油氣資源,國務院規定從事海洋和陸上石油資源合作開采的企業,在開采原油、天然氣等油氣資源時按一定比例以實物或現金形式繳納礦區使用費,用以代替資源稅。

隨著我國礦產資源產權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對礦業權的取得和流轉進行收費成為一種客觀需要。為此,我國從1999年開始征收礦業權使用費(包括探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使用費)和礦業權價款(包括探礦權價款和采礦權價款),用以作為國家前期地質勘察的投資補償。

我國現有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稅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礦產資源的有償開發利用,成為了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的重要實現途徑。這一稅費制度雖經不斷調整和完善,但綜合考察現有稅費制度的基本框架及其實施效果,仍然存在著一系列不足。

(一)“稅費并存”導致功能定位混淆

在我國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稅費制度中,資源稅與礦產資源補償費并存,兩者之間存在著征收理念與征收基礎的重合,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重復征收。這種“稅費并存”現象容易導致稅費制度各部分功能定位混亂,既不利于相關部門的實際征管,也無法實現稅、費之間的相互協調,使得稅費制度整體功能受損。

(二)稅費設置、征收權力過于集中

在現有稅費制度中,除海洋石油企業的資源稅外,其他資源稅費雖歸入地方財政收入,但稅費的設置、征收權力大多歸屬于中央,這種做法使得現有稅基、稅目、稅率缺乏彈性,難以適應我國不同地區、省份的具體情況,造成現有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稅費的調節作用難以充分發揮。

(三)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偏低,征收所得劃分不合理

目前我國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與其他國家相比明顯偏低,造成礦產資源補償費難以滿足資源開發利用及環境保護的需要。與此同時,目前中央與地方之間5:5或4:6的補償費分成比例也進一步加劇了劃歸地方政府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的不足程度。

(四)礦業權使用費的實施效果有限

目前我國通過征收探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使用費,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遏制了礦產資源開發主體的短視行為,促進了礦業權市場的公平競爭。但與此同時,現有礦業權轉讓管理辦法仍存在著條件較為苛刻、轉讓程序復雜、轉讓成本過高、轉讓效率低下等不足。

(五)礦區使用費的設置與現實脫節嚴重

在改革開放初期,為了有效吸引外商投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我國對合作開發企業征收礦區使用費,用以代替礦產資源稅。但隨著我國經濟全球化程度的提升,這種內外企業不同稅費制度的弊端日益突顯,不利于實現國內外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的公平競爭。

(六)礦產品增值稅加大了開發利用企業稅費負擔

我國在向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企業征收上述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稅費的同時,也對礦產品普遍征收增值稅。相關研究表明,礦產品增值稅占開發利用企業總體稅費的66.52%。礦產品增值稅的征收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企業(尤其是中小型開發利用企業)帶來了沉重的稅費負擔。

四、礦產資源補償機制其他相關制度

(一)對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

借鑒國外土地復墾保證金制度,我國國土資源部于2000年提出建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這一制度要求在我國行政區域內開采礦產資源的采礦權人承擔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義務,并繳納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用于因礦產資源開采引發的地質災害防治和被破壞的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在對采礦權人相關義務履行情況驗收合格后,保證金本息返還采礦權人。

截止2009年,全國已有30多個省(市、區)頒布并實施了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對當地礦山、礦區環境治理與恢復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這一制度提出較晚,相關研究和實踐仍處于逐步摸索階段,目前仍面臨著立法缺失、繳納比例過低、繳納情況不樂觀、返還條件不明確、監管與違規處理辦法不力等一系列不足與問題。

(二)廢棄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基金制度

由于受礦產資源價值認識水平和相關經濟體制的限制,在建國初期我國對于礦產資源大多采取粗放式、高能耗、高污染、高浪費的開發利用方式。這種方式在造成礦產資源不經濟開發利用的同時,也對礦產資源及其相關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損害,形成了大量的“歷史遺留”問題。

圍繞歷史“舊賬”如何補償的問題,國內相關學者通過研究,提出應建立廢棄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基金制度,由國家承擔相應補償責任。這一主張雖引起廣泛重視,但目前仍停留在理論層面,尚未形成實質性制度和措施。

(三)礦產資源耗竭補貼制度

基于資源耗竭理論,在一種礦產資源尚未耗竭之前,就應著眼于新的可替代資源的尋找與勘探,但由于礦產資源勘探開發難度大、成本高、外部性強,使得單獨依靠礦產資源勘探開發主體進行替代能源的勘探開發面臨著客觀難度大、主觀積極性低等問題。對于這些問題,國外一般通過建立礦產資源耗竭補貼制度來加以解決。

礦產資源耗竭補貼,是指每個納稅年度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企業的凈利潤中扣除一部分給礦山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用于尋找新礦體來替代正在耗竭的礦體。這一制度既有利于降低礦產資源勘探開發主體的礦業活動風險和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社會風險,也有利于國家對礦產資源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在確保資源持續供應的同時實現可持續發展。目前,國內相關領域對這一制度給予了高度關注,但也尚未形成相應制度安排與實施策略。

五、我國礦產資源補償機制政策體系的完善對策

目前,我國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政策體系已經基本建立,并取得了一定的實踐成效,但仍存在著一系列不足與問題,需要根據實踐效果與客觀形勢不斷加以調整和完善。

(一)不斷完善礦產資源補償機制法律法規體系

1.盡快出臺礦產資源補償專門性法律

我國應盡快制定并頒布《礦產資源補償法》,使現有法律法規體系具有立法核心,提高現有法律法規體系的完整性與系統性。在《礦產資源補償法》中,應對于礦產資源補償的原則、主體、對象、客體、途徑、方式和標準加以明確規定;而在其他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中,則通過形成具體實施細則的方式使專門性法律中的相關條款更具有實踐指導意義。

2.對現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綜合評價和系統梳理

我國應形成科學合理、注重實效的法律法規評價機制,對現有法律法規的實踐效果進行全面、系統評價,對于其中體系科學完善、實施效果良好的法律法規予以保留,對于其中與實踐吻合度不高、體系不健全、成效不明顯的法律法規加以修正和完善,必要情況下可對于指導價值低、與實踐脫節嚴重的法律法規加以廢止,從而全面提升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整體質量與綜合效果。

3.統籌規劃各相關部門職權,形成補償合力

我國應在綜合考慮礦產資源補償過程中各相關部門職能的基礎上,統籌規劃各相關部門的職責與權力,實現責、權、利相對等,減少各相關部門實踐工作中的職能重合、利益沖突現象。同時,建立相關部門礦產資源補償聯動機制,實現補償過程中的相互協調與多方協作,以便于形成補償合力,達到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的最佳效果。

(二)全面推進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稅費制度改革

1.借鑒國際經驗,建立“權利金”制度

目前,其他國家對于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一般統一征收“權利金”,這一制度具有長期性、穩定性、強制性等特點。我國目前稅費制度中的資源稅與礦產資源補償費,在一定程度上是“權利金”的兩種不同表現形式,將兩者合并為“權利金”加以征收,既有利于解決“稅費并存”所帶來的功能定位混淆、重復征收等問題,也有利于在稅費制度上實現與國際接軌,從而借鑒國外先進經驗不斷完善我國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相關稅費制度。我國可以根據不同資源的屬性特點、開采成本對不同礦種設置相應的“權利金”征收率,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多層級征管機構,并統籌規劃“權利金”的分配與使用,從而實現國家權益與地方積極性的雙重保障。

2.合理規劃“權利金”設置、征收權限

針對現有稅費制度中由于稅費設置、征收權力過于集中而導致稅費制度缺乏彈性的問題,可以在改為統一征收“權利金”后,采取由中央規定全國“權利金”征收比率的上限和下限,而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充分論證并經國家批準后,具體確定本地區的“權利金”征收比率。在具體征收過程中,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征收,國家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與監督,從而實現“權利金”穩定性與靈活性的充分結合,達到兼顧中央與地方利益的目的。

3.適當提高“權利金”征收比率,合理分配征收所得

針對我國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過低的問題,可以考慮在改為統一征收“權利金”后,適當提高“權利金”的征收比率,并將其與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現狀、資源利用水平和環境損害程度相掛鉤。同時,改變現有5:5或4:6的征收所得分成比例,在分配征收所得時適當向地方傾斜,以更好實現礦產資源補償機制的設立初衷。

4.完善礦業權市場體系,改革礦業權使用費的征收與管理

我國應在不斷加強對礦業權一級市場宏觀調控的基礎上,推進和引導二級市場的建立和完善;在堅持通過招標、投標、拍賣來實現礦業權有償取得和流轉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效果對現有礦業權轉讓管理辦法進行改革與調整,促進礦業權在公平、公開的基礎上實現高效率、低成本流轉,發揮礦業權使用費的應有作用。

5.取消礦區使用費和礦產品增值稅

建議取消原有的礦區使用費,統一國內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企業稅費標準,以實現內外資同等待遇,促進我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公平競爭。同時,對現有增值稅征收辦法進行改革,取消或降低對礦產品增值稅的征收,減輕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企業的稅費負擔,而通過設置其他稅目(如企業所得稅)來實現對不同企業級差收入的調節。

(三)構建和完善礦產資源補償機制其他相關制度

1.不斷調整和完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

我國應結合實踐效果對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加以調整和完善:首先,盡快形成相關法律,為保證金制度的全面貫徹落實提供法律依據;其次,建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與評估機制,對礦產資源開采所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進行科學核算,提高礦產資源開發企業對保證金重要性與繳納標準的認可和接受程度,并適當提高保證金繳納比例;再次,明確規定保證金的繳存期限、返還條件,合理界定相關責任人的權利、責任與義務,并統一規定違規處理辦法,強化執行效力;最后,理順保證金管理體制,建立國務院監督指導、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直接負責的保證金管理機構體系,避免保證金管理過程中的利益沖突與績效耗散。

2.盡快建立廢棄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基金制度

基于“新賬、舊賬區別對待”的原則,我國應在通過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來保證“不欠新賬”的同時,盡快建立廢棄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基金制度來“多還舊賬”。在這一過程中,國家應承擔主要補償責任,逐步補償過去造成的礦產資源及生態環境損害。基金來源應以政府財政支出為主,輔以廢棄礦山生態環境補償費、捐款捐贈和其他來源,同時對其征收方式、管理辦法、支出方向進行統一規劃。

3.加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礦產資源耗竭補貼制度

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建立并運用礦產資源耗竭補貼制度的實踐為我國提供了大量寶貴經驗,但由于這一制度與礦產資源市場完善程度高度相關,所以必須基于我國礦產資源市場現狀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來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礦產資源耗竭補貼制度,對這一制度的法律地位、補貼對象、補貼標準、發放方式、管理辦法等內容加以系統規劃,以使這一制度的應有作用得以充分發揮。

[參 考 文 獻]

[1]李陽通.廣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地方經濟發展的良性互動關系探討[J].礦產與地質,2007

[2]王承武.新疆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補償問題研究[D].新疆農業大學,2010

[3]趙燁.我國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機制的現狀分析與對策建議[J].思想戰線,2008(34):77-79

[4]黃向春.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J].中國礦業,2010(12):107-110

[5]郭恒哲.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研究[D].中國地質大學,2008

[6]焦蘊慈.我國礦產資源稅費法律問題研究[D].蘭州商學院,2010

[7]李國平,張云.礦產資源的價值補償模式及國際經驗[J].資源科學,2005(5):70-76

[8]曹明德.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法律制度之探究[J].法商研究,2007(12):17-24

[9]江峰.礦產資源稅費制度改革研究[D].中國地質大學,2007

[10]鐘自然.中國礦業稅費制度及其國際比較分析[R].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2009

[11]孫貴尚.我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體系構成研究[J].現代礦業,2009(5):10-13

[12]凌瑞金,馬建剛.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探析[J].人民論壇,2010(5):100-101

[13]程琳琳.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J].中國礦業,2007(4):11-13,18

[14]殷燚.試論建立和完善我國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J].中國地質礦產經濟,2002(1):38-40

第4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關鍵字】國土資源;規劃;措施

中圖分類號:G32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國土資源(territorial resources)是指在一個國家領土范圍內,所包含的所有資源(社會資源、自然資源、經濟資源等)。國土資源按照存在形式的不同,分為土地資源、礦物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海洋資源等等。國土資源是一個國家及其居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對整體國民經濟協調、持續發展有巨大影響,為進一步提高國民經濟協調、持續發展的水平,加強國土資源的規劃管理研究有極其重要的意義[1]。

1.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必要性

國土資源是社會持續發展的基礎,合理地規劃管理國土資源尤為重要。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是指在保護國土資源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開發與利用,以便促進社會、環境、資源、人口及經濟的協調發展。

國土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土地保障,通過合理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有利于人類生存環境的調節,中國屬于人口大國,如若國土資源沒能得到合理的規劃及管理,社會將會陷入一片混亂,且直接影響到人類的生存問題。因此,只有進行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才能保證社會各方面的協調發展。

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有利于提高國民經濟水平,帶動整個國家經濟的迅速發展。國家利用資源優勢對天然礦產資源進行開采,充分利用礦產資源帶動經濟增長。只有進行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才能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持續性發展。

2.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2.1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也緊跟社會發展的腳步不斷進行改善,相關的國土資源相關法律不斷的出臺及更新,這其中就包括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等。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從傳統的計劃分散管理,改進到目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統一集中管理。目前,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始終與國土資源的開采利用方面存在很多的矛盾。比如,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之間的矛盾;國家征用土地建設與園林保護間存在的矛盾。這些矛盾都會導致資源利用、分配的不平衡,進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受到影響。

2.2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2.1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體系較落后

中國國土資源規劃管理起步比較晚,同時發展也比較緩慢,因此難以適應社會主義制度下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尤其是陳舊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體系在現代科學發展觀的嚴格要求下還存在許多問題。由于國土資源體系的落后,導致國土資源難以實現市場的優化配置,違法、違規的用地、亂開采資源的現象層出不窮。沒有一個完善、先進的體系,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中監察力度也難以提升;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方法、措施也相對落后,直接制約中國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2.2.2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相關法規不夠完善

與國外發達國家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水平相比,中國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不僅體系比較落后,且發展也不平衡。由于國家對國土資源規劃的重視度還不夠高,因此有關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制定還不夠完善。即使制定了與其相關的《國家國土綱要》、《國土規劃編制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內容及要求,只是對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作了簡單說明及初步規劃[2]。沒有實際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對于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及措施。這種不夠完善的法律法規,對于中國政府征用土地與農民耕地件的矛盾沖突、建設經濟開發區用地與居民住宅拆遷等問題,沒有實際性的明確規范,進而導致一些沖突事件的發生。目前中國還未建立完善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法規,因此,國土資源在市場經濟中仍然沒有得到合理的優化配置,且經常因此引發各種社會矛盾。

2.2.3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實施力度不夠

在國土資源規劃化管理中,具體實施階段是最關鍵的,但在中國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中,實施的力度仍然比較薄弱[3]。城市、農村、城鎮的國土資源開發都顯得極度不平衡。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相關職能部門未能做到國土資源統籌性的規劃,及資源開采,利用實施過程中沒有進行的嚴格監督控制。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實施力度的薄弱,導致一些城市經濟開發區建設肆意地破壞農業耕地及自然環境保護區等等。除此之外,一些礦產開發商也會利用國土資源在規劃管理中,監控方面的不足來進行違法違規開采,導致水土流失、山體崩塌,泥石流等現象發生。因此,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實施力度的薄弱,導致資源利用開發是不合理、不健康,一些可控性的自然災害頻頻發生,后果不堪設想。

3.加強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措施

3.1 創新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體系

針對國土資源規劃管理體系的落后情況,創新和改進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體系,對國土資源的持續開發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國家在進行國土資源體系的建設時,應結合社會、經濟、資源、人口等多方面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完善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體系。比如,目前面臨自然災害頻發的現象,應對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中的災害預測、防治體系進行創新與改進。對于土地、礦產資源的亂開采現象,應該對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監控體系進行完善,以便更好地進行資源合理利用方面的監控管理。

3.2 完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國土資源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在社會發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國土資源的規劃管理必須在法律的嚴格監控保護范圍內進行。國土資源的相關法律法規是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合理、有序進行的保障。逐步完善礦產、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方面開發利用及保護的法律法規,可以加強國土資源的優化配置。因此,國家應該對國土資源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國土規劃法》、《國土規劃編制辦法》等進行修訂,確保國土資源的開發利用及保護有法可依。同時在修訂和改進國土資源相關法律法規時,還可以吸收國外先進的相關法規制度,結合本國國土資源情況,科學地完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對更好地進行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提供基礎性的法律支持。

3.3加強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實施力度

國土資源的規劃管理關系著社會各方面的持續發展,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載體。因此,應結合政府和人民的力量加強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提升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力。在城鄉統籌發展規劃、經濟開發建設、自然環境保護區建設等方面,加強規劃管理的實施力度。比如在資源開采、土地建設時,應該以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準則,科學合理地加強強制力實施的力度。

另外,在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監控方面,作為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執法監控機關,應積極履行國土資源管理的監控職能,加強監管力度。對于一些亂開采、強建設的開發商及破壞自然環境的組織或個人予以強力的監管、懲治。在提升監控力度方面,國家還可以賦予公民監督的權力,利用民眾參與的力量,科學、有序地進行國土資源規劃管理,還可以減少社會矛盾及沖突事件的發生。

4.結束語

面臨21世紀經濟市場化、資源全球化的挑戰,有效地進行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提升經濟發展水平,是社會持續發展與進步的基礎。要做到科學、有效地進行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必須建立先進的管理體系、完善的法律法規并加強實施管理的力度。通過這些方面的改進,更好地處理國土資源開采、土地征用、環境保護之間的各種矛盾。加強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促進資源與經濟以互利共贏的方式協同發展,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參考文獻】

[1]盧孝忠.國土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幾點思考[J].科技致富向導,2011,8(22):149-152.

第5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一)碳交易市場議價能力弱。作為碳交易市場上減排量最大和碳排放權第二大的國家,我國完全喪失了碳交易定價權。我國現階段并沒有直接主導國際碳交易活動,在CDM活動中多扮演的是買方角色,所以整體而言,我國碳排放議價能力并不強。在參與碳交易活動的過程中,我國現有碳交易信息的支持體系還不夠健全,所以有關碳交易的監督工作并沒有真正落實到位。在此情況下,交易雙方信息溝通存在阻礙,交易活動很難順利進行。部分碳交易活動是以企業和境外買方直接交易的方式進行的,考慮到雙方戰略合作等方面,實際成交價格勢必會和市場價格存在出入。同時,中西方碳交易市場環境本身就有所不同,信息透明度低,這些條件顯然不利于中國企業在碳交易過程中展現出優勢。另外,在碳排放交易環境中,其他國家均參照的是歐美發達國家交易所設定的市場價,而中國因為并沒有建立明確、規范的交易規則,所以長久以來,交易價格會被買方接機壓低,每年都會產生巨大的經濟損失。雖然我國在正確碳排放權利方面做了不少努力,但因為碳排放權利的界定繁榮復雜,流程多,并非短期內就能實現,因此長久以來并未獲得任何顯著效果。

(二)碳交易相關法律制度不夠完善。隨著國際碳減排交易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我國現有相關法律機制還存在諸多不足。例如,現行相關法律存在諸多漏洞,立法層次明顯不符合新時期的基本國情,有關規定過于籠統,參與主體的設定存在模凌兩可的現象,對違反碳排放權相關交易行為的懲罰制度缺乏法律效力,市場管理、交易規則不符合規范,政府監督等法律嚴重違背顯示,這一系列問題,明顯制約了碳交易活動在正常開展,同時也是碳交易市場構建過程中,所需掃除的最大障礙。

(三)碳排放測量評價的標準不符規范。當下我國低碳產品認證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從技術的層面來看,考慮到我國目前并沒有正式任何基于我國基本國情的碳排放核算標準體系以及評價系統,所以我國目前只能以被動的狀態進入國際碳交易市場,接受不平等待遇。從碳排放數據庫建設方面來看,我國碳排放數據統計體系仍處于建設階段,目前還是以能源以及土地利用數據作為主要參考,并未設立符合我國碳交易市場現狀的碳排放是護具庫。但是,碳排放評價數據庫的建設,是有關國內企業碳排放量配額分配以及碳排放評價相關政策制定的主要參考依據。最后,從執行情況來看,因為缺乏一個規范、專業的碳排放評價機制進行約束,所以各類執行工作的落實情況并不理想。即使部分地區政府了相關法律法規,但細化到具體行業或者產品層面的碳排放測量與評價標準并不多,而且考慮到各行各業經營性質與生產特點方面的差異,在建立行業碳排放測量標準時,往往會存在嚴重分歧。

(四)碳排放權初始配置不合理。碳排放交易活動的正常進行,均需建立在碳排放權初始分配的基礎上。簡單來說,碳交易的完成,務必要以總量控制的碳排放配額初始配置作為重要前77提。現有的碳排放初始分配方式主要有兩種,分別是免費分配以及拍賣分配。我國目前所使用的碳排放初始配額分配方式以免費分配最為常見,就是通過碳排放企業按照企業生產需求提交申請的方式,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獲得碳排放的資格。這種分配方式在激發企業參與碳交易活動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方面能夠發揮出顯著效果,因為這種方式有利于幫助企業節約一定的生產成本。不過這種分配方式存在一個致命的弱點,就是資源配置效率低。另外,這種配置方式有違公平性,因為碳減排規模較小的企業在獲取碳排放權方面并不具有優勢,它們在市場競爭中處于處于弱勢地位。

二、中國碳交易市場框架構建研究

(一)碳交易市場框架構建的根本目標。碳交易市場框架的構建目的,并非僅限于構建碳交易市場,而是利用最小的經濟、環境成本,在優化各類節能減排資源的同時,在市場機制調節功能的輔助下,實現減排效果的理想化與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也就是說,中國碳交易市場框架的構建,務必要遵循結合國民經濟增長合理設置碳排放,促使碳排放權交易價格與排放成本達到平衡的基本原則。概括而言,中國碳交易市場框架是以強制性為主,自愿性為輔的跨區域性或全國易市場。

(二)碳交易市場框架的構建模式。從各國碳交易市場的構建情況來看,碳交易市場的構建模式有三種,分別為自上而下模式、自下而上模式以及混合模式。自上而下模式更適合具有一定碳交易市場基礎的國家,主要是利用制定覆蓋整個國家、地區碳交易市場法律政策與運行機制的方式,構建碳交易市場。這一類型的構建模式是構建碳交易市場框架效率最高的方法,不過該模式并不能很好地滿足參與企業的內在需求。自下而上模式則更適合地方企業碳排放交易需求比較高的國家,主要是通過借鑒其他各國區域性碳交易市場構建的成功經驗,提出相應的構建方案,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正式開啟構建工作。利用該模式進行市場框架的構建,能夠為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奠定良好基石。不過,該模式更傾向于各地區碳交易市場框架的構建,一旦各區碳交易市場初具規模,極有可能阻礙全國范圍內,統一碳交易市場的構建。混合模式,則是結合當地發展的實際需求,自覺主動地進行區域性碳交易市場的構建。當地方碳交易市場發展得足夠成熟穩定后,再由國家統一將各地方碳交易市場聯合成一個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混合模式無疑是涵蓋了其他兩種模式的優點,不過該模式同樣存在不足,就是在實現個地方碳交易市場聯合工作時可能將面臨不少困難。結合我國基本國情與碳交易需求,選用混合模式構建碳交易市場最為合適。

(三)碳交易市場運行的核心機制。中國碳交易市場相關機制的框架構建,主要涵蓋三大重要板塊,分別是:完善碳排放交易相關立法、確立碳交易運行機制以及加強地區碳交易市場連接機制的制定。對現行碳排放交易相關立法進行完善,充分發揮出國家碳排放所有權法律效力的約束性,是確保碳交易活動得以正常進行、碳交易市場秩序穩定的主要策略。因此,在未來我國應加快有關碳排放權交易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進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碳排放交易法》,對碳排放交易活動所涉及的各方面內容進行明確劃分,并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設置明確的懲罰制度。其次,應與之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我國碳交易活動的主要方式與具體流程。利用這一系列措施,進一步提高碳交易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使我國碳交易市場各項工作的執行有法可依。應在《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法》以及《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頒發《溫室氣體強制減排交易管理法》,通過強制性法律效力的實施,進一步明確碳交易市場中的各組成部分,為深入落實碳交易市場的建設工作提供可靠保障。最后,為真正實現全國性碳交易市場的構建,務必要加強地區碳交易市場連接機制的制定。在制定連接機制時,可充分借鑒其他國家相關法規制度,以確保連接機制的重要功能得以順利實現。

第6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論文摘要]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近年隨著經濟的發展,土地流轉逐漸興起,其有其必然性,但也給農民的權益帶來了一些傷害,因此為了社會與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探討土地流轉情況下農民權益的保障迫在眉捷。

    一、農民權益受侵害的表現

    由于我國原來實行的是,它在一定時期對農村生產力的提高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其自身的缺陷如經營規模小、土地條塊分割等,農業難以形成規模經濟,與國際競爭漸漸處于不利地位。因此,農村土地流轉成為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然。同時,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與農村經濟及個體企業的增多,農民不再專業務農,一些農村勞動力開始轉向其他產業,農村的產業、就業結構發生了改變,而非農業的收入與農業相比是比較客觀的,因此土地流轉使無力或無心經營土地的農民可以轉出土地。此外,目前的三農問題亟待解決,土地流轉可以促進農民增收,為三農問題的解決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因此,農村土地流轉是大勢所趨。但在土地流轉中也出現了一些對農民權益侵害的情況,具體有以下幾方面:

    (一)操作不健全侵害了農民利益

    目前的土地流轉的操作還很不規范,個別干部自以為是,認為自己是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濫用行政權力,強行流轉,或私下與承租者達成交易,對農民的土地承包權造成了很大的損害。且在手續上沒有正式規范的合同,僅以口頭協議或承諾,對往后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二)擅改土地的農業用途農民合法權益無保障

    一些干部為了招商引資,在沒有得到農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與投資者簽訂土地包租合同。有的濫用權力,隨意變更承包合同,把農民的土地強行收回轉讓與出租,且租金非常低廉。而一些投資者在受到損失時會拖欠農民費用或消失,農民無法得到應有的利益,此外由于租賃土地的期限較長,投資者有的建造了固定建筑物,徹底改變了土地的用途農民的長遠利益得不到保障,這些都使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極大的侵害。

    (三)政府行政干預侵害農民利益

    目前我國各地的土地流轉正在興起,呈現快速增長的勢頭,這是農村經濟發展的結果。但土地流轉可能會使某些人得到一些利益,個別基層干部有時會議行政手段干預。據相關調查顯示,政府干預的土地流轉占到了四成之多,而有村級組織干預的近六成。這原本該由農戶自主、自由的,但基層的行政干預剝奪了農戶應有的權益,使農民的合法權益經濟利益受到極大侵害。

    二、農民權益受侵害的原因

    (一)土地產權不明

    我國的土地產權制度還很不完善,存在著缺陷。一個健全的產權應由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組成,但我國農村的土地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但對土地的主題、農戶使用權的保護等相關問題沒有做出明確規定。這就使基層政府濫用行政手段提供了可乘之機,理論及法律的難點與缺陷為鄉鎮政府、村級干部的侵權提供了便利,鄉、鎮、村基層組織常常以土地所有權者的身份自居,做出土地流轉的決策,而不考慮、尊重農民的意志, 無視農民的合法利益,而實踐中農戶亦無力抗拒各級所謂的土地所有者對土地流轉中收益權的恣意分享。這些都損害了農戶的合理權益。

    (二)相關法律法規未建立完善

    目前,我國對土地流轉的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建立完善,對流轉的范圍、條件、主體、收益分配等都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很大程度上對土地流轉的健康發展產生了障礙,且成為農民權益受侵害的原因之一。由于法律法規的缺失,使得個別基層干部濫用職權,大鉆法律漏洞,以土地流轉為名,中飽私囊,大大侵害了農戶合法權益。也使土地流轉處在價格不確定、效率不高的怪圈中,對土地流轉的正常運行帶來了障礙。

    (三)政府職能未轉變

    由于受原來計劃經濟時代的影響,政府職能還未完全轉變,但在目前的市場經濟下,這種情況已不能適應經濟的發展。此時,政府主要是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在一定情況下進行調控。但在農村土地流轉中,政府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對該管什么,不該管什么沒有明確的定位,造成行政混亂。也為一些基層干部、投資者謀取私利、非法轉讓、擅變土地用途創造了條件。

    三、對農民權益保障的對策

    農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的產物,是為了農戶更好地生活。面對土地流轉中的問題,今后的土地流轉要堅持自愿、效率及公平的原則,對農民的合法權益要保障,為了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使得土地流轉健康發展,今后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及土地政策

    今后要對相關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規進行建立完善,并對承包權進行明確規定,農民在承包期內的土地權益不會因其是否主要從事農業而改變動放棄的除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手段讓農戶失去承包土地。土地政策中也要對農戶的土地權利進行規定,使農民擁有占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這將是土地政策繼法律法規在不斷完善中需要解決的重要方面。

    (二)完善土地流轉市場

    由于目前土地流轉中沒有統一規范的組織及協調機構,土地流轉效率低下、秩序混亂,因此要建立土地資源優化、低成本高效益、規范化的流轉市場來解決。這就需要建立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讓農戶了解并與之交易,這樣可以使談判等費用得到合理的下降,而中介機構要培育其農戶的信任,把農戶的土地集中并推進農民土地租賃市場。這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門牽頭,建立如土地流轉委托中心等中介機構,由他們直接負責接受農民委托,并把要求流轉的土地資料存檔,建立土地流轉交易信息網絡,及時登記匯集可流轉土地的數量、價格等,動員相鄰地塊的農戶自愿流轉或調換土地,進而使可供調整的地塊成片化,以提高土地流轉的成功率促進土地市場的完善發育。

    (三)政府要做好職能定位

    在今后的土地流轉中,政府要找到合適的定位,做好服務工作,改變過去以行政手段進行干預的做法。農戶應是土地流轉的主體,在市場經濟下要遵循自愿的原則,一些地方政府不能濫用職權,以替農戶流轉或管理為借口去分享地租,損害農戶利益。但這不代表政府就放開,不用做好相關的服務。基層組織在土地流轉中要做好資格審查、資料管理、監督、合同簽證等服務工作,并做好與中介、投資者等的協調以及做好土地長期規劃,為流轉創造條件。

    (四)弱化農村土地保障功能

    目前土地是農民的最基本的生產要素,還有社會保障的功能。在此功能沒有弱化的條件下,農戶很難愿意放棄承包權,有時候農戶寧可荒廢土地也不放棄,這就對土地的規模經營及農村經濟的發展帶來的阻礙。因此,要改變土地作為農村社會保障的過渡形式,它難以充分盡到保障的功能。所以,今后政府要下氣力在農村建立起養老、醫療等保險保障、最低生活等救濟措施等保障體系來全面保障農戶,使農民可以享有與城市市民一樣地權利及社會經濟發展的帶來的益處。

    參考文獻

    [1]周慶.農業現代化進程中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思考[J].湖南農業大學學報,2005,(02)

    [2]王西玉.新形勢下農民同土地關系的再認識[J].中國農村經濟,2003,(10)

第7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關鍵詞:環保 農業 借鑒

目前,國內農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環境破壞情況不容樂觀,由于農業環保的政策、監管等還不夠完善,造成農產品安全問題事件屢屢發生。現在,農業環保問題已經越來越多的涉及到環境、生態甚至我們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2010年,我被聘用到日本九州大分縣政府發改委工作一年。期間主要服務于中日兩國、尤其是大分縣與蘇州市的農林貿易交流,對日本的農業環保技術和政策有一定了解。體會到,日本在農業環境保護和農產品安全方面都做得比較成功。希望通過以下對日本農業環保、蘇州農業環保現狀的概述和分析,能對蘇州農業環保借鑒日本成功經驗方面起到一些作用。

1 日本環保型農業概述

1.1 涵義 日本于1992年提出了“環保型農業”的概念,當時是作為農業政策的新目標提出的。其主要內容是農業除了為大眾提供食品,還需與環境相互協調,對維護國土資源環境的安全起重要作用。日本將“環保型農業”解釋為利用自然物質的循環功能,與生產效率協調,正確有效并逐步減少使用化肥、農藥等,降低環境承受力的可持續性農業。涵義的重點是:①保證農業發展能穩定地提供大眾安全的食品;②改進、提高農業技術,通過科學的農業生產方式,使農業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1.2 主要內容及分析

1.2.1 環保型農業的主要表現類型。①綠色農業型。日本政府鼓勵各地區,根據各自情況,探索適合自身發展的綠色農業發展模式。努力做到農業發展與自然生態相互協調,病蟲害防治不僅僅局限于農藥,防害做到多樣化、綜合化,實現除草機械化、物理防蟲、生物防蟲等綠色農業發展模式。同時在生產經營管理上,實現規模化、標準化,這也有利于農業綠色環保統一管理體系的建設。這種綠色農業模式也是日本整個農業模式的概括類型。②有機農業型。在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轉基因方式,禁止使用農藥、化肥和飼料添加劑等所有人為外力因素改變生物原有生長規律的物質,遵循生態及自然規律,采用有機農業技術,維持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穩定發展。其主要措施有:動物糞便施肥、秸稈還田,利用物理方法防蟲害,對市場流通體系進行監控,保護環境來維持生物多樣性等。③減化肥、低害農藥型。低害農藥主要是指利用現有技術,確定環境容量和指標,合理減少農藥的使用,降低食品因施農藥而造成的有害物質的含量,同時減輕農業給環境造成的負荷。形成病蟲害觀測預防體系,采用對土壤診斷、機械除草、生物防蟲等方式,達到保產保質的效果。日本現在注冊的農藥大致超過5000種,注冊審查均十分嚴格。日本政府的農林水產省,每年夏季要舉辦“防農藥危害活動”,提高市民對農產品的環保意識。④再生資源利用型。日本很多農村地區都可以看到在稻田里曬著的秸稈。這些秸稈一般不會用來焚燒,會用作還田。這種利用有機資源,對農業生產的廢棄物進行再利用,在日本農業中很普遍。再利用的方式還有:將動物糞便還田施肥,污水處理后進行農田再灌溉等。通過再利用,環境負荷得到減輕,環境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同時,資源得到循環利用,產生了更多的經濟效益。⑤土地改良、治污型。對部分已經受到污染的土壤進行排土、轉換水源等措施,使農業土地質量得到恢復性改善。這種治污環保措施往往多采用于工廠或者居住人口較多,周圍農業土壤受到較大污染的地區。⑥造林植樹、生態環境改善型。日本非常重視林業發展。日本在地形分布上,山地面積達到國土面積的70%左右,植樹造林對于山體滑坡、水土流失等災害的防治十分必要。日本一些地方的林木已經到了需要適時適當修剪砍伐,來促進林木更好生長的地步。修剪砍伐后,將砍伐的木材用于國內銷售或者出口銷售。2010年,日本大分縣就與中國上海等地的相關行業協會和公司簽訂了木材出口的初步協議,說明日本的林業已經發展到十分成熟的階段。日本通過林業機械化,經營現代化國際化,改善林業結構,改進林木種植技術,發展林業,改善生態環境,推進農業環保的維持和發展。

1.2.2 環保型農業的相關法律法規。農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日本農業的平穩發展也得益于完善的農業環保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比如,在外來生物和轉基因生物的應對方面,日本限制進口及飼養對本國生態體系帶來不利影響的外來生物,并采取措施防止轉基因生物對生物多樣性造成危害。1998年,日本環境省在山梨縣設置了生物多樣性中心,并制定《外來生物法》。同時,環境省還頒布了《農藥取締法》,制定農藥使用必須遵守的基準等。如表1所示,日本政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在生態環保、農業生產及環保方面進行法律監管。

在以上法律法規中,適用農產品及加工品的時間較長、范圍較廣的是JAS法,在日本被具體稱為《農林物資的規格化及品質表示公正合理化相關法律》,如表2所示,是對此法律的細化分類,體現出日本對農產品的規格要求比較全面。

2 蘇州農業環保現狀和主要影響因素分析

2.1 生態環境問題 ①大氣:近幾年,隨著私家車數量的不斷增多,尾氣排放造成的大氣塵粒污染也越發嚴重,影響到農作物的生長。同時,由于投資成本提高,不少原先投資于統一規劃的工業園區的企業,也開始將廠房轉移至未經合理規劃的農村,造成工業氣體排放,對附近農作物產生很大的危害。②土壤:城市化的不斷發展,遭到破壞最嚴重的往往是土壤。建房、造路,使大量肥沃的表層土壤喪失,造成耕地面積減少,土壤肥力下降;相應地,植被減少,又加劇土地沙漠化;另外,不合理施肥,造成土壤結構性質破壞、土壤次生鹽漬化等。③水質:蘇州市地表水污染屬綜合型有機污染。隨著工業企業逐漸向投資成本較低、但未經合理規劃的農村轉移,不符合法規的工業污水排放,造成農業水源的污染,甚至逐漸開始威脅到部分飲用水源的安全。

2.2 農產品安全問題 ①家畜:飼養過程中在飼料中使用生長調節劑的現象依舊存在。②蔬菜水果:種植過程中過量使用農藥或使用生長調節劑的情況仍較為普遍。③加工產品:加工過程中大量使用各種對健康不利甚至嚴重有害健康的添加劑的情況十分普遍。以上這些問題存在的很大因素可能是:法律法規上,條文規定的懲罰力度不夠大,違反者法律意識淡薄,監管者監管不到位,執行者執法不夠嚴。

3 日本農業環保對蘇州農業發展的借鑒

3.1 制定發展政策的借鑒

3.1.1 生產經營模式。蘇州很多農戶是采用分散的小規模經營方式,不利于生產資料的選擇、新技術開發應用和生產管理。目前像藏書羊肉等已經開始標準化、規模化的經營方式,提高了經營的環保質量和綜合管理水平。由此,蘇州可以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模式,根據市場需求擴大生產規模,這樣比較容易引導分散經營的農戶逐步達到專業化、規模化的生產水平,也能使新技術更容易得到應用推廣。

3.1.2 政府扶持政策。完善政府的農業補貼政策,可考慮補貼重點由所有農戶改為對專業農戶,由對農業投入改為對生產的直接補助。這樣可以更大程度上區分專業農戶與兼職農戶,推動兼職農戶向專業農戶轉讓出租土地,減少棄種土地。同時對生產的直接補助也提高了生產水平。另外,政府可以支持對農業災害實施經濟政策性保險。具體方式:增加保險品種,提高補償水準;不斷改進災害損失的科學評算方法;組織對農戶風險管理的幫助活動。

3.1.3 建立更加完善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目前,我國農產品涉及部門較多,多部門往往互相推諉。這種“分塊管理”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經影響到部門間的效能發揮。由此,可借鑒日本,精簡機構、集中權限,明確責任,提高效率。

3.2 制定法律法規的借鑒 蘇州農業要獲得穩定持續的綠色環保發展,就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法律的形式來規范發展方向。可從以下幾方面加強建設:①提升監管能力,加大執法力度。②農產品安全信息及時公開化,建立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制度。③加快農業標準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對全市農產品實施標識認證、二維碼認證,生產檔案登記制。

3.3 農業環保投入的借鑒 ①推進食品安全,加大力度推行農產品規格認證制度。②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體系建設。定期公布各種農產品環保標準和安全監測情況。③加大對農業生態環保治理的投入,促進資源再生利用。

3.4 農業環保技術和科研教育的借鑒

3.4.1 農業環保技術方面:①可推行土地節約型技術,提高土地出產率。在集約化經營方式下生物技術的應用取代了農藥、化肥的大量使用,減輕了農業發展的環境負荷。②可改革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將以前按行政區域開展推廣農業技術的模式轉變為按產業發展布局來推廣農業技術,使蘇州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更加完善。

3.4.2 科研教育方面:①重視農業科學技術的普及和人才培養。②切實加大農業科研和教育的投入,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全民教育。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投入,使城市的未來一代,能掌握更多的農業環保知識,具有環保意識,并能嚴格規范自身的環保行為。

參考文獻:

[1]施錦芳.日本農產品安全與農業發展問題[J].日本研究,2011(1).

[2]王永靜,程廣斌.日本環境保全型農業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安徽農業科學,2007,35(16).

[3]武春霞,楊靜慧,杜長城.日本農業環境保護對中國鹽堿地改良的啟示[J].天津農業科學,2008,14(3).

[4]陳慧萍,王玉斌,武拉平.日本農業產業化發展對中國的啟示[J].世界農業,2010(9).

[5]江尚.日本農業保險制度研究[J].經濟與管理研究,2007(9).

[6]葛文杰,董淑蘭.國外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對我國的借鑒意義[J].中國農業會計,2011(4).

[7]侯惠英,張大勝.日本農業發展模式對我國農業產業發展的啟示[J].大連大學學報,2010,31(5).

[8]董理.日本農業財政補貼政策及對中國的借鑒[J].世界農業,2012(12).

課題項目:本文是2013蘇州市農村經濟學會軟科學研究課題

第8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一、排查的對象和主要內容

這次排查的對象是全縣范圍內所有非煤礦山企業。

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是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在工程建設中是否能形成高陡邊坡和地質隱患點;用電、用水是否安全;機器運行是否安全;是否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等。

二是對環境保護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是否對周圍居民造成噪聲、灰塵等污染;是否按照規定范圍和深度取土;是否對水源、土壤、空氣造成污染;是否破壞耕地、植被和生態環境等;是否遵守《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是對勞務用工進行檢查。主要檢查企業和雇用工人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是否足額、按時發放;是否建立職工花名冊;工人是否參加社會保險;是否有勞動用工備案;是否遵守《勞動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四是對合法開采進行檢查。主要檢查企業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采礦許可證;是否存在“一證多礦”現象;是否按時交納資源補償費;是否有非法轉讓采礦權行為等。

二、時間安排及步驟

這次檢查從2012年7月15日開始至7月30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階段(7月15日-7月21日)

由礦產站負責,國土監察大隊、鄉鎮國土資源所配合,組成工作組,集中時間,圍繞以上檢查內容,對全縣所有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并造冊登記。同時,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檢查的目的、意義。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干部群眾和非煤礦山企業法人的思想統一到國家法律法規上來,增強耕地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依法用地,守法經營的理念,為治理整頓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整改處理階段(7月22日—2012年7月26日)

對清理出的非法開采、非法用工等問題,按照《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勞動法》等法規政策,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屬非法開采的由國土監察大隊予以立案查處,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一律取締;屬非法用工和勞資糾紛的報縣人勞局,由縣人勞局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屬帶病生產,存在安全隱患的,報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依法處理。確保治理整頓達到預期的目的。

(三)規范完善階段(7月27日—8月30日)

在清理整頓的基礎上,督促各生產企業,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安全風險抵押、工隊保證金、依法用工、依法開采、依法生產等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實現全縣非煤礦山企業管理規范,開采有序。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為了確保這次專項檢查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縣局成立“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同志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副局長、礦產站站長、國土監察隊長同志擔任,成員由局班子成員、局屬各單位、各股室主要負責人及各鄉鎮國土資源所所長組成,負責專項檢查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

(二)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排查工作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依法按程序辦事。重點把握以下幾點原則:①督促具備生產條件的磚瓦窯企業,限期辦理合法用地等生產經營手續,對逾期未能辦理的要依法關閉,拆除;②對生產經營手續齊全,但未按規定范圍和深度取土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③對拒不改正或以各種理由規避、拖延土地復墾義務的,要堅決予以關閉,并依法注銷其土地使用證和采礦許可證;④對粘土磚生產企業借口用地,實際違法占地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對沒有足額按時繳納資源補償費的,要及時追繳。⑤對不按《勞動法》規定用工的要堅決予以糾正。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責令停業,限期改正,直至達到規范要求方可生產;⑦縣城規劃區、公路兩側的磚廠、石場要堅決關閉。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第9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范文

Abstract: For the growing problems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significance of its treatment, the main treatment methods as well as the current issues, and makes recommendations for management to fully implement the policy, advance the treat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ities.

關鍵詞: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建議;可持續發展

Key words: treat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treatment;recommendation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圖分類號:X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15-0310-01

0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增長迅速。城市生活圾垃堆存直接導致一系列問題:長期占用大量土地,嚴重污染空氣、土壤和地下水,城鄉結合區域生態環境惡化,居民生活質量下降,并且引起嚴重的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這一系列問題已經制約著人類與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如何解決垃圾問題,還城鄉居民一個健康、潔凈的生存環境,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

1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意義

實現對城市生活垃圾的科學有效處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①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處理,可減少污染,保護環境,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②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加工處理,可促進資源的充分利用;③發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可以增加社會的經濟效益;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會帶動相關行業的發展,還可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

2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

2.1 焚燒法焚燒法處理固體廢物,具有減量化效果顯著、無害化程度徹底等優點,焚燒處理早已成為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處理的基本方法,同時在對其他固體廢物的處理中,也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目前我國主要城市均已建設了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場,許多小城鎮、醫院等,也建有相應的固體廢物焚燒處理裝置。目前國內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技術已經相當成熟,回收體系也較為健全[1]。

2.2 衛生填埋法填埋是由傳統的廢物堆放和填地技術發展起來的一種城市固體廢物處理技術,經過長期的改良,廢物填埋已經演變成一種系統而成熟的科學工程方法,即衛生填埋法。該法是利用工程手段,采取有效技術措施,防止滲濾液及有害氣體對水體、大氣和土壤的污染,使整個填埋作業及廢物穩定過程對公共衛生安全及環境均無危害的一種土地處置廢物方法。與其他處理方法相比,衛生填埋法的主要優點是:①其一次性投資較低,運行也較為經濟;②適應性廣,對生活廢物的種類、性質和數量均無苛刻的要求;③是一種相對完全、徹底的最終處置方法;④運行管理相對簡單。

2.3 堆肥法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可通過微生物的氧化分解作用還原于大自然,堆肥法既是微生物在適宜的條件下,使生活垃圾中的有機物發生一系列放熱分解反應,最終使有機物轉化為簡單而穩定的腐殖質過程,腐殖質中含有可被土壤接受的有機營養物,能夠解決土壤板結問題,并維持了自然界物質的良好循環,該方法具有工藝簡單、處理成本小、實現廢棄物無害化與資源化的優點,但此方法需要前期做好垃圾分類,否則會增加后期處理難度大,且得到的腐殖質肥效不佳[2]。

3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3]

3.1 公眾環保意識弱,垃圾分類收集難一直以來,由于人們環保意識薄弱,習慣于將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這種混合收集的垃圾中往往含有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質和一些危險廢棄物,如廢紙、塑料、易拉罐、廢舊電池等,如果將這些物質同生活垃圾一并處理,不僅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而且增大了垃圾處理成本和后期處理難度。雖然我國在一些大中城市已試點了“垃圾分類收集”,但由于人們長期的生活習慣、思想意識及其他因素,都使得“垃圾分類收集”收效甚微。

3.2 垃圾處理投資單一且不足由于垃圾處理作為城市公共事業,注重的是社會效益,不能很好地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因此投資渠道窄,其經費來源主要靠政府撥款,造成政府財政壓力大,資金緊張,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垃圾產量的處理需求。由于資金投入不足,垃圾收運處理設施以及配套建設相對滯后,許多城市尤其是中小城鎮普遍存在設施老化、數量不足等問題,垃圾滲濾液、焚燒廢氣等二次污染更得不到有效處理,甚至無人問津。

3.3 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不完善,執行力度不到位我國固體廢物處理行業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而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已成為城市管理者的共同難題,現有的管理體系已無法滿足新形勢下的垃圾處理問題,因此,建立一套包括垃圾減量、填埋、焚燒和分類回收在內的合理有效的綜合性管理體系也勢在必行。另外,相關管理制度獎罰不分明,城市管理者和社會公眾對現有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力度不強,“重形式,走過場”,使得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無法落實。

4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建議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建議:①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環保意識;盡早推行垃圾分類收集管理制度,回收可利用資源和有害廢棄物,減少二次污染,實現垃圾處理的減量化和資源化,從源頭管理,控制并減少垃圾的產生量。②拓寬垃圾處理產業投資渠道,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為了增強企業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的責任,投資者必須關注政府部門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積極出謀劃策,不斷改進企業的技術水平。對于企業投資者來說,要想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就必須潔身自好,認真履行自身的責任和義務,并且應該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認真執行,并且創新。③加緊完善有關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法律法規,出臺相關管理制度。不管從法律監督的角度還是從工作監督的角度,都應該強化對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推動這些法律法規的實施。

5結語

垃圾是放錯地方的資源,只有通過科學合理的處理處置,才能實現垃圾的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政府部門應制定相應政策,積極推進垃圾分類收集工作;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要求多部門全面加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力度,利好固廢行業,實現城市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力.淺談固體廢物的焚燒處理[J].科技傳播,2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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