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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股權激勵;公司治理結構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A
一、股權激勵的七種方式
股權激勵是有多種手段的,有利潤分享型的,也有產權激勵型,它們背后所涵含的股東權益不一,權力不同,在不同的場景下運用不同的手段才會產生好的效果。通常把可利用的手段和工具分為七大類,下面簡單介紹這七類激勵方式:
1、業績股票,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2、股票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的限制,且需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
3、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后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是指員工或其他方按照股份支付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企業獲得一定數量的本企業股票。但是,在一個確定的等待期內或在滿足特定業績指標之前,出售股票受到持續服務期限條款或業績條件的限制。
6、延期支付,是指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其中有一部分屬于股權激勵收入,股權激勵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價折算成股票數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據屆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7、管理層/員工收購,是指公司管理層或全體員工利用杠桿融資購買本公司股份,成為公司股東,與其他股東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從而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
二、采用適合企業自身的股權激勵方案
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應該以企業現實為依據,緊扣企業戰略。當企業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時,應該采用適當的股權激勵制度。按企業現實和股東意愿,再加上企業對激勵資源的釋放強度和激勵對象的預期強度,達到一個平衡點的,這樣我們就知道用什么激勵和多大強度的激勵了。
根據公司的不同階段合理制定股權激勵政策。為了達到激勵的目的,上市公司要根據自身發展的特點合理設定行權期。在起步階段,股權激勵水平不能太高,激勵對象也不能過寬,考慮到目前實行股權激勵的市場環境和相關條件不是很完備,應根據實際完成的社會經濟效益情況,并考慮高管人員在生產經營中所負責任的輕重及承擔風險程度等因素具體確定;在成長階段,人才流動承擔能力較弱,就應設定較長的行權期,行權比例逐級遞增;在穩定階段,不再對人員流動擔憂,而且成本越來越高,就考慮使用較短的行權期。要合理選用業績指標體系,選定適合于企業自身的業績指標來確定激勵方式。在考核指標的設置上,既要考核當期效益情況,也要著眼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既要看盈利水平,也要看股票市值的變化。
高管人員股權激勵的比例和數量必須同盈利和績效相掛鉤。只有實現了盈利,獎勵高管人員的股份增多,才能實現股權激勵的作用。一個好的激勵計劃還要有期限、退出機制、成本的考量和業績的約束等一系列復雜的考慮,最后形成一個全面的方案,企業再配以人力、物力去執行,才能夠保證股權激勵的成功。
三、我國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存在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許多公司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了適合公司發展的股權激勵模式,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由于國內對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尚屬于探討摸索階段,制度環境對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也存在很大制約,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功效的發揮,因此也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盡管股權激勵在我國存在著很多弊端,但是應用這一新興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結合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狀況,應該如何克服上述在股權激勵上存在的不足,并正確采用股權激勵也已經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一)缺乏有效的股權激勵企業基礎。即缺乏科學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而我國目前上市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的現象比較普遍,缺乏獨立的薪酬委員會,外部董事比例明顯較低,監事會受內部人控制嚴重,公司治理結構不科學、不規范,使得管理者容易為自己發放過多的廉價股票期權,致使股權激勵機制失效。更嚴重的是,在對管理層過度激勵的情況下,勢必會誘發管理層通過采取各種手段來粉飾會計報表,抬高利潤,推動股價的上升,來達到自身的目的。財務部門與管理者合謀操縱利潤,會導致公司巨虧而管理層暴富,嚴重損害股東利益。
針對這一弊端,目標企業應該建立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上市公司在設計股權激勵計劃時要多與財務部門溝通,要考慮潛在的會計后果,防止導致公司業績大起大落,建立一個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真正做到不相容職務相分離。
(二)缺乏有效的市場基礎,即缺乏較為有效的證券市場。資本市場投機性比較嚴重,內部人操縱市場行為突出,經常出現股價與業績非對稱的現象,股價在很多情況下并不反映公司的質量。在這種環境下實行股票期權計劃有可能出現績優公司的股票期權不能獲利,或獲利很小,而虧損公司的股票期權獲利豐厚的不合理現象。針對這一弊端,需要提高中介評估機構的執業水平,并將激勵方案給予公示。現階段,公司業績評價沒有一個客觀合理的參照標準,中介機構難以擔當此重任。因此,應盡快提高我國符合資格的獨立財務顧問機構的執業水平,對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估,有效防止上市公司管理層利用股權激勵侵害國有股東利益,并應將激勵方案給予公示,滿足其他股東的知情權,真實反映管理團隊為獲得股權激勵而做出的努力,得到監管部門與投資者的認可。
(三)缺乏科學的員工業績考核標準。科學的員工業績考核標準是股權激勵機制作用發揮的基礎,只有對員工業績考核科學,才能使股權分配公平,從而發揮股權激勵的作用。我國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還沒有構建一套科學完備的職工貢獻考核體系,現有的業績評價體系還存在評價對象與目標模糊、指標單一、標準單一等缺陷,這種狀況導致無法對員工貢獻做出準確的評價,因此很容易在分配股票期權時出現不公平的現象,從而使股票期權的激勵作用下降。
針對這一弊端,需要我國建立一套完善的職工貢獻考核標準。例如,利用計算機的系統平臺使價值鏈成本核算法得以實現,建立一套動態的符合經濟發展要求的公司績效評價體系。績效管理要落到實處,關鍵在于各個環節數據的匯集歸檔,應在企業建設績效考核報表信息系統。而對績效考核報表體系的設計,實際上是企業運營關鍵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的設計,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分布離散瑣碎的各種財務報表數據、生產統計數據、安全質量情況都可以在網上進行傳遞匯總,使原來因為信息傳遞不及時無法實施的一些績效數據分析可以很方便地實施,使績效考核的水平和速度都上升到一個新水平。
(作者單位:東北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額度研究[J].合作經濟與科技,2008,(5).
【關鍵詞】股權激勵;類型;問題;對策
一、引言
股權激勵的主要是通過經營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擔經營風險,能夠將自身利益和公司聯系起來,促進經營者更好努力地工作,提高自身的經營業績,這可以間接性的解決上市公司的委托常見的問題和風險。目前我國企業主要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是分離的,這一方面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效益,但另外一方面存在的潛在問題還很大。經營者和所有者信息之間的不對稱,所有者很難保證經營者全心全意的站在公司的角度考慮問題,將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問題是上市公司的所有者不能掌控的,因此,目前很多上市公司都采取股權激勵策略來解決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委托問題,均衡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利益關系。然而,目前我國的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還存在很多問題,很多地方都還需要不斷的完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主要是希望將經營者和公司聯系在一起,促進經營者提高公司業績,帶給股東更多的利益,然而由于股權激勵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實行是股權激勵效果還不夠理想。
二、股權激勵的類型
(一)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是一種最為常見的股權激勵契約類型,財務不穩定、起步型的企業比較喜歡這種方式。股票期權就是公司給予經營者的一種待行使的權利,公司事先和經營者之間達成一種共識,經營者可以在規定的時間以之前約定好的價格購買公司的股票,但同時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這種權利。
(二)業績股票
上市公司一般會事先給經營者設定一段時間的業績目標,到期末如果經營者順利完成,就會給予經營者約定數量的股票或者可以通過獎勵一定量的獎金讓其用這錢去購買公司的股票。
(三)股票增值權
股票增值權是上市公司授予經營者的一種權利,當股票發生增值時,經營者可以獲得增值部分的收益,這部分收益是不用付出任何代價的,經營者可以選擇行權之后是獲得現金還是獲得等值的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和其他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有一些特殊的限制條件,上市公司一般給經營者限制性股票,目的是促進經營者完成相應的預定目標,只有當經營者完成預定目標之后,才能從事先約定好的限制性股票中獲利,相反如果經營者沒有完成規定的目標,則公司可能會選擇收回給予的限制性股票。
(五)虛擬股票
這種股票和上面所談的股票是有很大不同的,上面的都是實實在在的股票,但虛擬股票主要是持有者可以據此享受股價升職的收益和獲得一定的分紅權,但沒有其他類型股票所享有的表決權和所有權,也不能像其他股權激勵股票可以出售和轉讓,當經營者離開公司之后這種擬股票就隨之消失。
三、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還存在很多問題,很多地方都還需要不斷的完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主要是希望將經營者和公司聯系在一起,促進經營者提高公司業績,帶給股東更多的利益,然而由于股權激勵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實行是股權激勵效果還不夠理想。本文認為,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主要有:①國家相關政策法規不完善;②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③資本市場不完善;④我國“經理人市場”不完善;⑤考核指標體系不完善。
(一)國家相關政策法規不完善
在西方很多國家,對公司所實行的股權激勵政策提供了極大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在我國不僅僅沒有這方面的稅收優惠,還在征收印花稅的基礎上,對股權激勵所得的紅利和股息征收所得稅,使得股權激勵的受益者的實際利益減少,激勵的效果大打折扣。對于股權激勵的費用是否在會計上能被認定為非經常性損益項目,還需要相關的部門進行認定。今年來我國相關部門也意識到了這一問題,也在這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不斷完善股權激勵的問題,但由于在我國股權激勵的實施時間還比較短,在《會計法》《經濟法》《證券法》以及《公司法》等法律政策方面都不夠完善,這會直接影響到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實施和貫徹執行。
(二)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結構主要由四個部分組成――董事會、股東大會、管理者和監事會,然而在真正的實際經營過程中,基本都是依靠經營者來完成的,而公司的董事會、股東大會和監事會很少起到作用,弱化了他們的實際價值,構成了潛在的治理風險。目前在我國上市公司主要是國有上市公司,這種上市公司的高層基本都是行政任命,在這種情況下對他們來說職位的上升所帶來的滿足感和意義更大,股權激勵的效果并不能很好發揮作用。所以如果實行股權激勵有可能反而會導致經營者進行盈余管理,以單單追求業績或者股價上漲為目標,這種治理結構一方面會損害公司的中小股東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會有損大股東的利益,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
(三)資本市場不完善
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較,我國和他們在經濟體制方面差距還很大,雖然在結合我國國情的情況下借鑒了西方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但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還是不夠完善和健全,本來我國的股票市場的起步就較晚,股票價格也不穩定,股票市場的有效性還很缺乏,股票市場不能很好的傳遞上市公司的經營信息,股價也并不像西方發達國家一樣能實實在在的反映出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正是缺乏有效的資本市場導致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政策的效果欠佳。
(四)我國“經理人市場”不完善
我國的“經理人市場”還處在初級階段,而國外這方面卻發展的比較成熟和完善了。我國的上市公司大部分還采取的是公司的自行培養和上級委任的方式來選拔和委任管理者,并不是通過“經理人市場”來選聘的。而且目前我國的“經理人市場”針對經理人并沒有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統,在培養中并沒將企業的未來發展方向、企業的業績水平滲透到經理人的思想中去,這是一個很明顯的缺陷,削弱了經理人在公司中的作用,自然而然降低了公司董事費和股東大會對經理人的期許,他們更愿意選擇和相信自身全程培養出來的經營者,我國“經理人市場”還需要走很長的道路,才能有助于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效果。
(五)考核指標體系不完善
要想讓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發揮最大的效用,一套完善的考核指標體系是必須的。而目前的實際情況是我國的考核指標體系缺陷還很多,指標單一、評價對象和目標不清晰、考核不健全等等;大部分都是定量的指標,很少涉及到定性指標,而定量指標卻標準模糊、片面,不能科學合理地體現出經營者為公司所做出的努力,不能反映出經營者的貢獻大小,這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股權激勵政策的效力。
四、完善我國股權激勵的對策
股權激勵通過經I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擔經營風險,能夠將自身利益和公司聯系起來,促進經營者更好努力地工作,提高自身的經營業績,這可以間接性的解決上市公司的委托常見的問題和風險。綜合以上,本文認為完善我國股權激勵的對策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①制定科學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②優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③建立相同目標;④完善績效考評體系;⑤完善績效考評體系;⑥培養有效的資本市場。
(一)制定科學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
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還需要不斷完善,在不違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至關重要。假如激勵的門檻過高,經營者經過不斷的努力仍然達不到目標,就很容易喪失信心,很難調動出經營者的工作積極性;假如激勵力度過大,設定的目標很容易就達到,也會不利于經營者的工作積極性,起不到股權激勵的真正作用。所以股權激勵一定要適度,掌握好這個度,才能促進經營者和所有者實現雙贏。對于股權激勵方案的制定,需要董事長、股東、監管人員以及經營者等多方的共同參與,一起商討制定,考慮多方利益,最終制定出一套完善科學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
(二)優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
由于上市公司目前忽視了董事會、股東大會和監事會的作用,導致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實施效果不佳,一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對提高股權激勵的效果很有幫助。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應該針對目前上市公司面臨的實際情況制定一些法律法規去規范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需要不斷優化自身的治理結構。加強董事會和監事會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建議和作用,不僅僅依靠經營者來治理公司的一切事宜,降低經營者的道德風險,這種信息不對稱在一定情況下可能會對公司帶來毀滅性的后果,嚴重的話會導致公司倒閉或破產。要想讓股權激勵發揮最大效果,一個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很有必要,尤其是針對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境遇。
(三)建立相同目標
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目標其實是不一樣的,由于信息之間的不對稱,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是必然存在的。所有者的目標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而經營者的終極目標卻是為了實現自身價值的最大化,但經營者目標的實現是必須以公司的存在和繁榮為前提的,這恰恰是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切合點。股權激勵其實就是上市公司所有者讓渡自己的一部分利益和價值給經營者,以此來推動或者促進經營者更加努力地工作,為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而奮斗。通過建立相同的目標股權激勵計劃也才能實施的更好,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更好也能促進目標的實現,兩者之間是相互促進、相互關聯的。
(四)完善績效考評體系
股權激勵是以績效考核的結果作為評判標準的,如果績效考核的結果不公平不公正,股權激勵就失去了其本來的意義,也就無法實現公司的目標。因此很有必要建議一套完善的績效考評體系,這套體系要盡可能的科學合理,全面反映出經營者的業績水平,不單單考慮當下情況,在立足當下的情況下著眼未來,看看經營者的行為是否能夠為公司帶來更大的發展潛力,綜合各方面情況加以綜合考慮,這也是完善我國股權激勵的一項重要策略。
(五)培養有效的資本市場
前面我們已經提到了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不夠完善的地方還很多,起步晚,問題多。在這種環境下,股票的價格已經不能真實反映出資產的實際價值,鑒于此,我們很難根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價格來了解其真實的經營狀況,投資者擔心和顧慮的也較多。因此,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可以從外部環境入手,先從政策、制度等方面做出改善。首先,對于上市公司公開的季報、半年報以及年報都要明確規定公開的內容,對財務信息、公司高層狀況以及成交的交易信息等等,都進行嚴格的監督和控制,公開要全面,要能夠真實反映公司的經營狀況,以便投資者和公眾可以從以上信息中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東西,盡可能的降低因為披露信息的不全面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問題,諸如經營者可能用隱瞞事實的手段來進行股票行權從而獲得個人的利潤。其次,政府作為社會很重要的一方主體,也應為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做出一定的貢獻,可以設立相應的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真實性、合規性以及合法性等等進行監督和審核,嚴厲查處幕后交易行為,一旦發現上市公司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嚴懲不貸。只有這樣,才能推動我國資本市場前進的步伐,進而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策略。
五、結語
股權激勵計劃對于我國上市公司目前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防范十分有必要,能夠處理好公司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委托關系,大多數情況下它能提高經營者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促進經營者去實現企業的終極目標,與此同時又能得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實現個人和公司雙贏的局面。因此,面對目前我國股權激勵計劃的不完善,需要上市公司不斷的在治理結構、績效考核體系以及資本市場等多方面做出努力,以期能讓股權激勵計劃發揮最大效用。
參考文獻:
[1]盧雄鷹.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問題研究[D].華東師范大學,2013
[2]張孜偉.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問題探析[D].江西財經大學,2013
關鍵詞:股權激勵;公司績效;優化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基本藥物制度、新版GMP、新版GSP的貫徹實施,以及醫藥政策措施的陸續出臺,都給藥品生產經營帶來一定的影響,同時隨著藥用輔料行業規范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進入藥用輔料行業的專業化生產企業呈現明顯上升趨勢,在部分藥用輔料大品種上,行業競爭加劇趨勢較為明顯。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長效激勵機制,招納及穩定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公司管理層及骨干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營者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爾康制藥公司于2013年訂立了股權激勵方案。本文通過對比爾康制藥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前后公司業績的變化,得出股權激勵促進爾康制藥業績顯著提升的結論,并對其股權激勵計劃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優化建議。
二、股權激勵概述
(一)股權激勵的概念。股權激勵是通過向公司管理層或其他員工授予股權,使其能以所有者的身份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等重大決策、并與股東分享企業利潤的同時共同承擔企業的風險,促使激勵對象為公司的長遠發展而努力工作。現階段,股權激勵模式主要有:股票期權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權模式、業績股票激勵模式和虛擬股票模式等。
(二)股權激勵的運行條件
1、有效的資本市場。股權激勵的有效運行要求資本市場的股價能正確反映企業的經營績效。缺乏效率的資本市場很難通過股價來確定公司的長期價值,也就難以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來評價和激勵經理人。
2、有效的經理人市場。有效的經理人市場是股權激勵成功實施的條件之一。經理人市場在有效的情況下,職業經理人以提高企業業績為己任,從而保證自己的價值和聲譽,進而提升股權激勵的實施效果。
3、扶持性政策。股權激勵誕生的初衷是合理避稅。在稅收、融資等優惠政策的扶持下,企業能更好地運用股權激勵的方式來充分激發人力資源的價值,實現企業長遠發展目標。
三、爾康制藥股權激勵方案
(一)公司簡介。湖南爾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2日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原料藥、藥用輔料的生產、銷售;藥用空心膠囊、軟膠囊的生產、銷售;輔料及化工產品的研究、生產與銷售;技術咨詢與轉讓;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保健食品、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的銷售。
(二)股權激勵方案內容
1、激勵對象。本計劃激勵對象共計142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所有的激勵對象必須在本計劃的有效期內與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職并已與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簽署勞動合同。
2、標的股票來源和數量。爾康制藥公司以定向增發的方式向管理層和骨干授予300萬份股票期權,占爾康制藥股本總額23,920萬股的1.25%。
3、激勵的有效期。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權授權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5年。股票期權授予后至股票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本計劃等待期為12個月。本計劃自授權日起滿12個月后可以開始行權。激勵對象按安排進行分期分批次的行權,可行權日須為計劃有效期內的交易日。
4、行權價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33.12元。該價格的制定依據是取草案提要公布前1日公司股票收盤價和前30日平均收盤價中的較高者。
5、行權條件。在公司績效考核方面,以2013年凈利潤為基數,2014年、2015年、2016年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于30%、70%、113%;2014年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9%、2015年不低于10%、2016年不低于11%。同時,激勵對象需達到年度個人考核要求。
四、股權激勵對公司績效的影響
財務指標是評判公司績效變動最直觀的數據,本文將對爾康制藥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前后共計四年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成長能力進行逐一分析,進一步判斷股權激勵如何影響了公司的業績。
(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是企業生存的源泉,本文采用了營業凈利率、反映耗費成果的成本費用利潤率以及體現資金使用效率的凈資產收益率三項指標來評價爾康制藥的盈利能力。2012年爾康制藥的營業凈利率為40.51%,2013年驟降至19.16%,而2015年又回升至34.11%,結合市場環境進行分析,2013年營業凈利率的驟降是由于醫藥市場的激烈競爭引起的,激烈的競爭使得企業產品價格無法提高,進而壓縮了產品的生產利潤。2013年實施股權激勵方案之后由于管理層的領導有方,員工的團結合作使得公司在研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的同時縮減成本開支,逐漸擺脫了競爭帶給公司負面的影響。而從成本費用利潤率這一指標上也能看到這一點,2012~2015年爾康制藥的成本費用利潤率分別為27.74%、28.85%、32.49%、59.73%,公司每付出一單位的成本費用獲得的利潤越來越多。公司凈資產收益率也從2012年的13.87%升至2015年的29.02%,代表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有所提升,運用自由資本的效率越來越高。爾康制藥股權激勵計劃方案的時間為2013年12月,對比這些數據可以看出,該方案及時有效,在企業業績正要下滑之際,給了公司董事、中高層和骨干人員一劑強心丸,使公司上下團結一致應對危機,順利度過轉折點,引領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償債能力。企業是否有能力及時清償各種債務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這一能力正是企業的償債能力,本文采用了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資產負債率來評價爾康制藥的償債能力。總的來說,從三項指標來看,爾康制藥一直保持著較高的償債能力水平,流動比率2012年高達15.08,2014年為近年來最低,但也達到3.12,速動比率表現出相同的特征,資產負債率2012~2015年分別是5.92、7.81、24.44、11.33。但對比2012年,2014年的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都明顯降低,降幅達到80%,說明在股權激勵之后公司舉債增加,利用自有資金的效率變高。雖然較高的償債能力避免了一定的風險,但適當運用財務杠桿才是促進企業蓬勃發展的戰略選擇。2013年股權激勵方案后,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一路攀升,可能是股權激勵方案的使得高管不再為了規避風險而避免借債經營,而是將公司利益與發展作為首要考慮,股權激勵方案實施后高管也擁有了公司股權,公司業績的提升將會增加其個人收益。由此可見,股權激勵的合理運用能夠增加公司員工的凝聚力、提高其工作積極性,使員工與企業同舟共濟,榮辱與共。
(三)運營能力。公司的運營能力與其獲利能力和發展能力密切相關,企業只有運營有效,才能不斷盈利,進而更好更快發展,反映企業運營能力的是各類資產的周轉率。爾康制藥流動資產周轉率和總資產周轉率在2013年之后都有所提高,流動資產周轉率由2012年的0.93增加到2014年的1.49,提升了1.6倍;總資產周轉率也從2012年的0.71增加到2014年的0.75,實現穩中有升的增長態勢;流動資產總額從2012年的8.5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30.4億元,增幅達到256%,這些數據都說明公司的經營能力在不斷提升。
(四)成長能力。本文選取了營業收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以及凈資產增長率三項指標來分析爾康制藥的成長能力。三項指標中除了營業收入增長率的變化幅度不太大之外,其余兩項指標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凈利潤增長率從2012年的28.94%增長到2015年的109.71%,達到了2.8倍的漲幅;凈資產增長率更是從2012年的9.6%增長到2015年的157.97%;其中,2014~2015年是公司飛速發展的時間段,同時這也是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的時間段。股權激勵的實施極大地增加了企業上下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得凈利潤增長率發生了巨大變化。凈資產增長率反映的是企業資本擴大規模的速度,如此大幅的增長也是來源于股權激勵消除了高管的短期行為,激勵高管與股東共同分享企業的利潤、共同承擔企業的風險,放眼于公司長期發展。企業規模大意味著其市場占有份額大,公司的競爭力也同時增高,有利于做大做強。從營業收入增長率這一指標來看,2013年至2014年間公司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也近15個百分點,這對比其他未實行股權激勵的同行業公司來說,增幅也是顯而易見的。所以,股權激勵給爾康制藥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和勢頭,對爾康制藥業績的增長有明顯的促進作用。
五、結論及建議
(一)結論。通過以上對爾康制藥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前后公司盈利能力、償債能力、運營能力以及成長能力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實行股權激勵以后公司各方面的業績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尤其突出的是公司的成長能力。這說明股權激勵作為長效激勵方式對公司的成長以及持續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有利于員工與公司結成利益的共同體,向企業長期目標進發。
(二)建議。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股權激勵的實施對爾康制藥的業績產生了正面影響,但是其股權激勵方案也存在一些問題:第一,行權條件單一且較為保守;第二,激勵幅度過小。就此,對爾康制藥股權激勵方案的制定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考核指標多樣化。從爾康制藥股權激勵的方案中,我們可以看出其行權條件僅僅考慮了財務指標中反映盈利狀況的凈利潤增長率和凈資產收益率,這樣的評價指標過于片面。我們認為應該引入其他反映財務狀況的指標如資產負債率、流動資產周轉率等以及市盈率等反映市場表現的指標;對于非財務指標的引入也很有必要,因為財務方面的指標更多的反映了過去的狀況,而非財務指標能夠預測未來。
2、適當提高激勵幅度。根據相關規定,股權激勵標的股票的數量不得超過當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這一規定只規定了數量的上限,而沒有制定下限。爾康制藥股權激勵方案中,該比例僅為1.25%,遠不及10%的上限規定,這樣較小的激勵幅度會制約股權激勵實施的效果。因此,我們認為爾康制藥應該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結合公司發展戰略,擬定出更加有效的激勵幅度。
3、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的治理結構是保障股權激勵順利實施的前提條件,股權激勵從制定到實施需要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和監督。因此,公司必須完善治理結構,保證各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為公司長遠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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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海燕.深市國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現狀、問題及對策[J].山西財政稅務專科學校學報,2015.1.
[3]孫堂港.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績效的實證研究[J].產業經濟研究,2009.5.
P鍵詞 股權激勵 指標 凈利潤 效果
現代企業制度的典型特點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由于信息不對稱,人與委托人之間會發生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的矛盾,因此產生委托問題。Jense和Mecking(1976)首先提出采用股權激勵使公司高管與股東利益一致,學術界沿著這一研究思路,進行廣泛探討。
一、文獻綜述
為解決委托問題矛盾,國內學術界廣泛研究薪酬設計、高管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等各種形式的管理激勵機制。林龐大和蔚(2011)實證研究發現股權激勵與業績呈弱相關,股權激勵與企業性質有關,非國有控股公司的股權激勵效果更好。盧邦貴(2014)通過統計分析發現實施股權激勵前后上市公司股價有明顯上漲。張向麗和楊瑞杰(2015)發現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效果較好,且授予股權激勵幅度越大,業績增長越快。袁振興(2016)通過個案分析發現股權激勵的門檻過高,會導致員工喪失實現高業績的信心,激勵效應難以發揮作用。現有的研究文獻主要注重分析股權激勵與業績總體和個案研究,沒有考慮樣本公司所處行業、規模等因素,本文從這些方面進行探討研究。
二、研究假設與方法
無論是業績激勵性薪酬設計,還是高管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等,實施各種形式的管理激勵機制的目的是股東權益最大化。因此,股權激勵會對公司的價值帶來正面的提升。如果股權激勵效果符合初衷,那么公司高管薪酬總額、人均薪酬、人均凈資產等指標均應對公司的人均凈利潤產生正面影響,且這種影響大于未實施股權激勵。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1:實行股權激勵的公司,各項財務指標與人均凈利潤的相關性高于同類公司。
假設2:實行股權激勵的公司,高管薪酬總額、人均薪酬、人均凈資產對人均凈利潤的貢獻優于沒有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
本文選取研究樣本時考慮數據的可得性、可比性,選取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和民生銀行作為研究對象。因為都是規模相當的股份制上市銀行,樣本期內,招商銀行2007年正式實施股權激勵,而另外興業銀行未實施,民生銀行2014年推出股權激勵,可以作為對比。我們選取的樣本期間是2007年12月至2014年12月的季度數據,使用國泰安CSMAR數據庫數據。
三、統計結果與分析
(一)相關性分析
招商銀行實行股權激勵后,各項財務指標與人均凈利潤的相關性低于同等規模的公司。股權激勵的初衷是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優化各項財務指標,實現股東權益最大化,但如表1統計結果所示,招商、民生兩家銀行的高管薪酬與凈利潤呈現反相關,本應是正相關的促進作用,反而反相關,表明現有的薪酬激勵制度與業績脫鉤,存在問題。人均薪酬與凈利潤之間,招商銀行顯示出不相關,而另外兩家銀行表現較好,人均薪酬與凈利潤顯示出顯著的正相關,表明業績與員工收入有良好的促進作用。資產與凈利潤呈現正相關,表明銀行凈資產對凈利潤起到正向的提升作用。我們認為假設1沒有通過驗證。
表1 三家銀行人均凈利潤與各項指標相關系數表
銀行名稱 高管薪酬總額 人均薪酬 人均凈資產
招商銀行 -0.10 0.00 0.45
興業銀行 0.28 0.50 0.58
民生銀行 -0.39 0.47 0.58
實行股權激勵沒有優化公司人均凈利潤的分布。我們通過對樣本數據統計分析發現,招商銀行的凈利潤均值介于另外兩家銀行之間,統計分布、風險水平(標準差)與另外兩家區別不大,表明股權激勵并沒有降低銀行風險水平,也沒有提升盈利能力,這有待進一步考量股權激勵設計的具體內容。
我們用上述變量作為解釋變量,并引入季節性虛擬變量,對人均凈利潤的回歸分析,建模測算。結果顯示,招商銀行的前三名高管薪酬總額、人均薪酬和人均凈資產對人均凈利潤的貢獻并沒有優于另外兩家銀行,假設2也不成立,因此,我們認為招行的股權激勵效果不明顯。
(二)原因分析
招商銀行股權激勵設置缺乏激勵性,缺乏關聯性設計。招商銀行在2008年3月公布A股股權激勵計劃,涉及關鍵指標6項(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增長率、平均資產收益率、非利息收入比例、準備金覆蓋率、不良貸款率),否決兩項指標(平均凈資產收益率、資本充足率)。其中,前6項指標參照對象為上市銀行(4家國有商業銀行和9家股份制銀行等)的平均值,總分100分,各項指標按一定的比例單獨計算。后兩項指標滿足的條件為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參照對象的115%,資本充足率不小于8%。如果前6項指標綜合評分不低為100分且后兩項指標同時滿足時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有效期10年,禁售期5年。總額度為1.47億股,分兩批授予激勵對象。第一批激勵對象共8000萬股,購買價格為2008年3月18日招商銀行股票收盤價或3月18日前30個交易日招商銀行股票價格平均收盤價兩者中的最高價的50%。因為在招行公布激勵計劃時,其業績效益已經超過激勵計劃設置的條件,因此失去激勵作用,這亦印證前文的統計分析。
四、對策與建議
探索多種激勵相結合、股權激勵覆蓋更全面的計劃。從前文分析中可以看出,股權激勵的效果并不理想,盡管實施7年之久,但是至今仍然沒有顯示出盈利能力的相對明顯提升。而與業績掛鉤的薪酬激勵、員工持股計劃在一些上市公司得到較好的效果,應當從這些方面進行探索改進,增強全員的主人翁意識。
在設計股權激勵計劃時要兼具過程性指標和結果性指標,而且指標要具有增長性與可比性。雖然招商銀行選取凈利潤增長率等8個指標作為激勵考核依據,但是沒有考慮自身的成長性、歷史經營業績、規模等因素,籠統地運用4家國有商業銀行和9家股份制銀行作為對比,參考意義弱化。
高管薪酬與業績關聯性較弱,需要制定相應的股權激勵――業績關聯機制提高公司效益和價值。建議考慮規模、歷史業績、經濟環境,綜合設計一套考核體系,提高激勵效果。此外,要提高各項指標間的聯動性,增加薪酬激勵的彈性,可上可下,隨考核指標動態調整,更具市場化特點。引入市場化激勵機制使銀行績效考核的目標清晰、評價客觀、結果真實反映績效,引導銀行職業經理人在經營期間更多地注重長期利益,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
改變股權激勵的福利化傾向,真正發揮其激勵作用。招商銀行的激勵方案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其實現條件過于寬松,遭到市場詬病,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應充分征求市場、中小投資者的意見,這不僅對于股權激勵,乃至于對整個金融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都是有益的。
(作者單位為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參考文獻
[1] 林大龐,蘇冬蔚.股權激勵與公司業績――基于盈余管理視角的新研究[J].金融研究,2011.
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協助達成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首先,激勵方案的實施能減少經營者的短期行為,有利于使其更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如果引入股權激勵,考核指標的設置并不單單只是注重當年的財務性指標,還注重企業未來的價值,而且長期股權激勵方案還設定部分獎勵卸任后延期發放等條件,使得經營者不僅關心任期內的業績,并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
其次,激勵方案的實施能夠創造企業的利益共同體。一般而言,企業的所有者較為注重企業的長期發展,而企業的其他人員則較為注重各自在任期內的收益,其兩者的利益并不完全致。引入股權激勵方案可以讓企業的管理者和關鍵技術人員成為企業股東,成為利益共同體,進而弱化兩者之司的矛盾。
第二,業績激勵。實施股權激勵方案后,企業管理者和關鍵技術人員成為公司股東,具有分享利潤的權力。此時經營者會因為自己工作的好壞而獲得獎勵或懲罰,這種預期具有一種強烈的導向作用,會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利益驅動有利于刺激員工潛力的發揮,促使其采用各種新技術降低成本,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和核心競爭能力。
第三,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實施股權激勵方案不僅可以讓其分享企業成長所帶來的收益,還能增強員工的歸屬感。
四種激勵方案及實施障礙
在企業發展和個人利益的驅動下,各類型的企業均實施股權激勵的必要。但由于非上市公司在交易市場上的局限性,無法通過資本市場分攤股權激勵的成本,也無法通過市場確定單位價格,因此非上市公司無法采用股票期權,期股等常用的股權激勵工具,非上市公司能使用的激勵方案主要有:
虛擬股票
虛擬股票指企業將凈資產分成若干相同價值的股份,形成的一種“賬面”上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增值收益,但這部分虛擬股票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然而,虛擬股票的激勵方案有其自身的問題與障礙。
首先,價格制定需要一定的依據。對于該問題,企業一般會通過聘請薪酬方面的咨詢專家,結合自身的經營目標,選擇定的標準(一般是財務標準)對虛擬股票予以定價。企業采取該方法不僅通過專業化的公司獲取較能反映企業業績的真實數據,也可體現激勵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引發現金支出風險。雖然該激勵方式不會影響企業的資產和所有權結構,但企業會因此發生較大的資金支出,該障礙一般會通過設立專門的基金予以解決。
再次,潛伏“道德風險”。由于非上市企業經營信息的不公開性,缺乏有效的市場和社會監督,而虛擬股票激勵方式又將激勵對象收益與未來業績的增值水平掛鉤,這時作為“內部人”的激勵對象則可利用信息不對稱人為地提高企業業績,使個人利益最大化,卻不一定使得公司和原股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這種“道德風險”需相對應的配套措施予以彌補。
業績單位
業績單位是指企業每年預先給激勵對象制定考核與獎勵指標,績效考核方法、獎金分配比例、獎金發放方法等,若激勵對象完成考核指標,則實施業績單位激勵計劃。企業一般在實施過程中,將獎勵基金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在考核結束之后直接發放;另一部分則以風險基金的形式由企業代為保管,當激勵對象合同期結束之后再以現金形式發放。但是,如果激勵對象在工作中對企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從風險基金中扣除部分獎勵。在業績單位激勵方案中,激勵對象只擁有企業收益的分配權,沒有企業增值收益,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
相對其它激勵模式,業績單位主要是缺少了企業增值的附加收益,較大的可能導致經營者的短期行為,但業績單位激勵模式一般會與風險基金予以配合使用,進而強化激勵效果。通過風險基金,在現金獎勵中增加股份收益,也就是說,企業可以用沒有發放給激勵對象的風險基金購買公司股份,將股份的分紅收益和兌現后的增值收益,計入風險基金中。而當激勵計劃結束時,企業可以將風險基金全額發放給激勵對象。由此可見,風險基金所起到的作用,不僅僅是約束經營者的行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施以激勵;激勵對象也會為了提高風險基金的收入,努力提高公司業績,一定程度上增強業績單元的長期激勵性。
“賬面”增值權
“賬面”增值權是指具有企業增值收益權利的“賬面”性股票的激勵方式,其沒有分紅權、所有權、表決權。其具體又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其中,購買型是指在激勵計劃期初,需按照每股凈資產購買一定數量的“賬面”股份,期末再由企業回購。而虛擬型則是指在期初不需通過購買,而是由企業無償授予“賬面”股份,在期末根據企業每股凈資產的增值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
這種方案中,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問題尤為突出。由于賬面”增值權沒有虛擬股權的當期的分紅權收益,經營者的收益更大程度上的與企業的未來業績掛鉤,因而更易導致為了個人利益而人為的增加企業業績水平。
限制性股票
1.沒有形成完善的經理市場,高級經理的職業道德和行為約束較弱。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還未形成完善的職業經理人市場。完善的經理市場有利于形成對經理行為的有效約束,強化各種激勵方案的效果。高管人員存在行政任命制,導致薪酬體系脫離于政府系列,而又缺乏政府監管部門的約束。這就降低了高管人員薪酬方案的可比性,另一方面也大大削弱了激勵的效果。高管為特定的小圈子制訂薪酬,缺乏自律和他律,分配依據缺乏科學性和透明度。目前的狀況是,我國企業的高管的薪酬標準,絕大多數是企業自己確定,決定性意見出自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或由高層人員構成的董事會。高管自定薪酬,抽取了企業激勵機制中“績效掛鉤”的靈魂。
2.貨幣收入逐步攀高,收入短期變現隱性化比較突出。
就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高管的高薪來自于較高的貨幣薪酬,與長期業績掛鉤的長期(股權)激勵機制在銀行業中并不普遍,并且高管的薪酬水平與企業規模、收入和回報等指標相關性還比較弱。盡管政府監管部門一再強調國企高管人員的薪酬必須與績效掛鉤,但是由于缺乏科學的業績評價機制與公正可信的評估者,實際的績效評估過程基本上掌握在國企高管自己手中。在長期激勵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高管們變通各種方法致使收入隱性化。高管薪酬的數量缺乏透明度。缺乏科學的信息披露機制,高管薪酬到底是多少,上級主管部門或股東無從掌握執行過程和結果,普通員工更不可能知曉。一方面似乎可以說是人力資本的價值未能得到充分體現,另一方面也是對公共財產的侵蝕。高管薪酬增長與利潤增長同時出現是否意味著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還存在很大爭議。
3.薪酬結構不合理,激勵作用較弱。
發達國家經過長期市場運作已形成了大體相似的較為規范的薪酬結構,即基本工資、年度獎金、長期激勵計劃和福利計劃四個部分。同時,整個薪酬方案透明度高。如美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結構中屬長期激勵部分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但即使是這樣,發達國家的事實經驗表明,薪酬制度仍存在很大缺陷,這也就是g20會議為什么把高管薪酬列為監管的對象之一的原因。我國在高管薪酬中普遍缺乏長期性激勵,導致的結果是激勵與約束均不到位。
4.內部監督不足,相關市場有效性低。
強有力的內部監督是激勵的有效補充,也能提高激勵的效度。缺乏有效監管的制度和體系不僅會造成資產的不應有的損失,更造成激勵機制的扭曲和公平的喪失。我國對年薪制尚沒有比較完善的制度,這使得國企高管的年薪制只包贏不包虧,責權利沒有相應配套,激勵約束機制只見激勵缺少約束,國企高管除了年薪之外,還享有相當多的職務消費,而這些消費消費很容易成為灰色收入。而缺乏這些收入,則容易導致59歲現象。因此,職務消費缺乏透明性,且不容易監督。
5.高管薪酬信息不透明,社會輿論監督不夠。
高管薪酬信息不透明,高管們到底多少薪酬缺乏透明度,出資人(社會公眾)也無從掌握。上市公司年報也很少提及高管領薪者姓名和數量,以至于在信息披露中,只是披露高管薪酬處于哪個區間。只是公布高管人數、薪酬總額和相關人數,以及董事、經理中前三名薪酬金額。沒有說明薪酬與其完成的工作和企業業績如何相關,即使提及也由于信息披露不完整,導致大家看到的高管薪酬比實際數據要少。更需要指出的是,我國信息資料公開性不夠,涉及到上市公司還存在著造假乃至操縱等一系列問題。
6.薪酬管理配套措施建設滯后。
外部環境對企業薪酬管理影響很大,隨著經濟持續高速度的增長,企業薪酬管理外部環境有了一定改善,但是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足。國有企業所有者“虛置”,缺乏一個對經營者強有力的考核激勵約束主體。國家至今未出臺統一的成熟的年薪制和期權期股的相關規定,各地各企業的做法不一,差距很大,很不平衡。
目前中國資本市場很不健全,股票市場的表現是缺乏一個成熟、穩健、法制化的股市,期權、期股實行的基礎不穩固。企業經營者與黨政領導干部界限不清,二者的福利待遇沒有明確規定。
二、國有企業高管薪酬問題的解決對策
高管薪酬問題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薪酬問題的解決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當前尤其要高度重視國企高管薪酬出現的種種問題,妥善及時解決這些問題帶來的種種危害和負面影響。針對以上提出的問題,當前應實施5個方面的政策措施,努力解決企業高管薪酬問題,構建企業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體系。
1.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大力推進企業薪酬規劃設計工作
要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有效性依賴于股權結構、市場環境和內部組織機構設計等多方面的因素,但其核心仍然在于權力的制衡。國企高管薪酬畸高,與企業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有關。因此,國企法人治理結構需進一步完善。建立完善的企業治理結構,是有效防范基于委托關系所產生的國企經營者“道德風險”等問題的根本途徑。
要大力推進企業薪酬規劃設計工作。企業薪酬設計應當由董事會集體作出決策,并將薪酬設計上報給國資委備案,以實施監控。對國企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人員結構嚴格界定,可以包括企業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企業的員工代表、獨立董事、外部咨詢顧問等,但是不應包括管理層人員,獨立董事必須保持相當高的比例。目前一些國企董事會雖然設立了薪酬委員會,但實質上形同虛設,沒有行使監督義務。
2.明確界定高管經營業績考核內容,建立健全科學的企業績效考核體系
一是要明確界定高管經營業績考核內容,使其有章可循。
二是確定科學的評價指標及其體系,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要堅持政治標準與經濟標準并重,主要突出經濟標準的工作方針:對國企高管的工作績效考核應該從不同的側面,使用不同的指標,以保證考核的客觀性、科學性和合理性。在高管績效考核中,要確定科學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指標,增加對工作業績方面評價的力度。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采用多種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對高管進行全面考核,規定各種考核的權重,量化指標定量評分,得出考核成績;將高管業績考核結果與薪酬緊密掛鉤,嚴格兌現,提高可信度。
三是企業必須認真執行績效考評體系,及時兌現與考評結果相聯系的薪酬分配方案。
四是加強對高管的經常性考核監督,將政府的監督考核和企業內部的業績考核聯系起來。
3.完善“國企高管薪酬”激勵機制,構建適合中國特點的高管薪酬激勵機制
(1)正確認識和運用薪酬激勵的基本原則,著重用好“成本—收益”法則,合理確定企業薪酬激勵政策與薪酬結構。薪酬激勵的基本原則主要有勞動價值分配原則、柔性化原則、合規原則、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分配原則。國企高層經理人員激勵約束機制的制定,必須遵從“成本—收益”法則。
(2)合理拉大薪酬差距,提高企業經營者薪酬滿意度和公平感。在設計薪酬制度時,應采取積極應對人才競爭的措施,逐步加大物質激勵力度,根據責任、風險和業績確定薪酬水平,盡量將經理層非貨幣收入貨幣化,發揮貨幣化收益的顯性激勵效用。
(3)注重長期激勵,建立多元化的薪酬激勵模式。既要長短期激勵呼應、正負激勵結合,又要薪激勵實現手段的多樣化。
(4)企業高管人員薪酬應當與業績優劣掛鉤。高薪酬必須有企業的業績作為前提,只有高管的薪酬與企業業績掛鉤,才能真正產生出激勵效應。好的薪酬制度的關鍵是要建立在業績考核的基礎上,把考核結果跟薪酬激勵掛鉤。同時,高管人員的薪酬結構,可變薪資的比例應適當增加。
(5)增加國企高管薪酬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保持企業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競爭性。
4.嚴格執行各項規定,健全薪酬監管法規政策體系
(1)要嚴格執行現行薪酬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規定,進一步做好國企高管薪酬管理工作。不但要嚴格執行《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同時還要嚴格執行《關于中央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等法規。
關鍵詞:企業高管人員 制度激勵 股票期權
0 引言
在國家不斷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國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流動性大大提高。一方面,高層管理人員的合理流動可以促進社會和企業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另一方面,高層管理人員的高流失率往往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直接與間接成本,極大地影響到企業員工的士氣,降低了企業的整體績效水平。如何設計出一種能夠吸引和利用高級人才,把人力資本開發到最大、人力資源配置到最優的激勵制度,是中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關鍵。
1 我國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制度激勵的現狀
對于正處于轉型期的中國企業來說,制度激勵問題相對于管理激勵問題來說更具有根本決定性和現時意義。特別是在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制度激勵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高管薪酬結構不合理 基本薪酬所占比例偏大,浮動薪酬,尤其是與產權相關的股權激勵部分,所占比例偏低。在中國上市公司中,高管人員未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超過60%。另一方面,高管持股收益只占高管們總薪酬的約20%,這說明中國的高管薪酬還主要集中在短期激勵。
1.2 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 由于許多企業大股東一股獨大的原因,以至在上市公司里,大股東濫用控制權的現象非常嚴重,企業內部缺乏必要的制約機制。企業的整個權力也因此而掌握在董事長及其以董事長為核心的極少數人手中。董事會也因此而成了董事長一人的董事會,公司的一切皆由董事長說了算,所謂的公司治理則完全成了一個空架子。一方面是大權在握,而另一方面則是私欲的膨脹由于自己的付出得不到相應的回報,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高管流失就很平常,更有甚者,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在部分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情況下,這一問題更加突出和嚴重,破壞了立法時所設計的公司權力制衡體系,導致高管層共謀和內部人控制。
1.3 對高層管理人員的監管和處罰很不到位 一些高管對企業管理不善,出了問題給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投資者反而成了這些巨額損失的買單者,而高管們卻仍能毫發無損,高枕無憂,甚至還可以拍拍屁股,調到另一家企業做起了老總,有的高管竟裹挾巨款玩起了“蒸發”的把戲。就拿上市公司高管來說,相對于利益,高管面臨的風險則顯得不那么嚴重。一方面,證券交易所在職權范圍內只能對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譴責,同時,證監會對違規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處理權限和力度也有限。
2 我國企業對高層管理人員制度激勵所應采取的具體措施
對于現代企業來說,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的工作績效,是決定企業總體經營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的核心因素之一,如何激勵高管,充分發揮高管潛能,為企業和股東創造出最大經濟價值,一直是董事會、老板十分關心的問題。這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措施。
2.1加薪、獎金或福利制度 加薪是比較常見的一種經濟激勵措施。加薪激勵把對高層管理人員的肯定直接表現在重要的穩步增長的經濟收入——工資當中,非常直觀實在,量化了的金錢可以直接讓高層管理人員感覺到自己已經實現了的價值。獎金從表面上看是一種單獨、額外的獎勵,可變性較大,但其實質仍然是“多給點錢”,與基本薪酬一起,構成了高層管理人員的日常性收入。對高層管理者來說,健全的福利制度更能吸引他們。主要有以下幾種:福利設施、補貼福利、教育培訓福利、健康福利、假日福利等等。另外還有社會保險和額外津貼等等。
2.2 職業生涯規劃 職業生涯是高層管理人員職業發展的歷程,包括高層管理人員職業生活的內容、職業生活的方式和職業發展的階段。知識經濟時代的絕大多數員工,特別是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都會對自己未來的職業發展抱有一定的愿望,并為自己制定發展的最終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同時會積極為實現自己的愿望和目標創造條件。高層管理人員的職業生涯目標能否實現,或者實現的程度有多大,不僅僅取決與高層管理人員自己,在很大程度上還取決于高層管理人員為之工作的組織。企業要根據企業的總體發展計劃和高層管理人員的不同特點,將高層管理人員的發展與企業的發展結合起來,為高層管理人員發展提供條件和機會,并據此作出企業的有關人力資源規劃。
2.3 績效考核制度 作為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對企業的重大決策以及日常經營決策起著關鍵作用,而績效考核在很大程度上會促進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而且會有效地激勵高層人員自覺完成既定目標,自覺按照標桿來塑造自己,高管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力也會自覺發揮。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應使用360度考核法,由高層管理人員的上下級、同事、以及客戶進行考評。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將每年年終進行一次,但同時每月都將對其工作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統計,作為考核成績保留。在對高層管理人員進行360度績效考核的同時,還將組織專門的考核小組對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另外的考核,考核小組將由人力資源部牽頭,會同其它部門精英,同時外聘專家。高層管理人員的最終考核得分將由上述兩種考核得分匯總后得出。
2.4 自主創新的新平臺 對于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來說,除了常規物質薪酬激勵以外,也許更需要的是一個完全屬于自己的、可以獨立演臺大戲的平臺,在這個平臺上,自己可以參與商業劇本策劃和導演,親自擔綱主角,而不僅僅是企業中的一個高層管理者。由于高管職位在一個公司總是有限的,因而導致許多優秀的高層管理人員長期晉升無望,在這樣的情況下,能否給予他一個相對獨立的板塊,讓其參與決策并親自督導執行,是企業是否能激發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滿足其發展欲望的關鍵因素。例如決策層給一定的資金讓高管人員進行一些實質性的研究工作或者讓高管人員在企業進行一些有益的改革措施,這都會激發高管人員想獲得成功后獲得成就感的愿望。同時企業決策層也應該考慮合理設定企業的短中長期目標。然后為高管人員設計一個綜合的短中長期激勵計劃,為優秀高管人員留下充分的利益和發展空間,是解決高管人員激勵持久性和有效性的必要工作。沒有新的平臺給高層管理人員,他們就會受到壓抑,時間一久,心生壓卷,最終造成優秀高層管理人員的流失。
2.5 建立股權分享制度 目前股權激勵在國內越來越受到重視,不僅有理論上的探討,而且許多高科技企業、民營企業和一些國有控股企業等都實施了股權激勵計劃。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股東實際上是一個委托的關系,股東委托高層管理人員經營管理資產。但事實上,在委托關系中,由于信息不對稱,股東和高層管理人員之間的契約并不完全,需要依賴高層管理人員的“道德自律”。股東和高層管理人員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股東希望其持有的股權價值最大化,高層管理人員則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東和高層管理人員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高層管理人員的行為。為了使高層管理人員關心股東利益,需要使高層管理人員和股東的利益追求盡可能趨于一致。對此,股權激勵是一個較好的解決方案。通過使高層管理人員在一定時期內持有股權,享受股權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擔風險,可以使高層管理人員在經營過程中更多地關心公司的長期價值。股權激勵對防止高層管理人員的短期行為,引導其長期行為具有較好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3 小結
企業的激勵制度是嚴格完整的體系。而由于制度的原因,使得作為組織成員個體的工作或勞動付出得不到相應的回報,或者個人不須承擔其行為的部分或全部后果。特別是對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影響很大。對高層管理者的制度激勵,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就是與產權相關的“成本”問題。通過對高層管理人員實施股權激勵以及其他的方式,實現人力資本股權化成為企業制度變遷和制度激勵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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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股權激勵 委托 績效
中圖分類號:F832.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3)004-141-02
1 股權激勵的基本問題概述
1.1 股權激勵的相關概念
股權激勵是一種長期有效的激勵方式,股權激勵可以極大地推動股東權益的增值和企業的發展。它作為一種新的治理模式和治理結構,為關鍵員工和企業管理者薪酬制度改革、結構優化,實現有效激勵帶來了新的生機和動力。股權激勵在長期穩定的發展之下,也能給公司員工帶來分享利潤的機會,從而實現企業和員工的雙贏。
期權激勵,是企業所有者向經營者提供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夠買一定數量的企業股份的權利。其激勵的主要對象為企業的主要經營者。原則上是董事長、總經理。這是一種長期的,現代的,使企業“雙贏”的激勵機制。
1.2 股權激勵的對象
股權激勵的對象即分給誰,一般包括:核心技術人員,經理,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和一般員工。2008年,證監會《股權激勵事項備忘錄1號》規定,除非經由全體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持股比例5%以上的主要股東,原則上不得成為股權激勵的對象。在上市公司當中擔任監事的,也不能成為激勵對象。
并且對于持股比例5%以上的主要股東是否能夠作為激勵對象,在實際操作是個彈性問題,也就是說只要全體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了,那么該股東就能享受到股權激勵。2008年《備忘錄2號》規定,股東不得直接將股權贈與或轉讓給公司,應當由公司先以特定價格或零價格向特定的股東回購股票,再將這部分股票獎勵給激勵對象。涉及國有股問題,牽涉到的問題比較多,操作上相對較為繁瑣。該方式也得遵循公司回購股票的規定,實用性也受到限制。
1.3 股權激勵的種類
股權激勵有以下種類:(1)虛擬股票;(2)股票期權;(3)經營者持股;(4)股票增值權;(5)管理層收購;(6)員工持股計劃;(7)業績股票;(8)限制性股票;(9)賬面價值增值權;(10)延期支付。下面分別介紹這些股權激勵的種類。
1.4 股權激勵的意義
股權激勵是公司把自己的股份、股票或者股份與股票的增值權,用某種特定的形式獎勵給公司的經營管理人與或者技術核心,讓他們能夠共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的一種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分配、管理制度甚至公司文化的一次重大創新。無論公司的組織形式和資本構成怎么樣,無論公司是否上市,建立和完善股權激勵制度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1.4.1 構建公司利益協作共同體
通常來講,公司雇員和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不完全趨同的。公司所有者更加重視公司的長期健康發展與長遠的收益,而公司雇員和公司所有者僅僅是一種雇傭關系,所以他們更加眼前利益,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其在職期間的績效和收益。兩者的價值觀的不同必然導致他們在公司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行為方式的不一致。從而容易產生雇員為追求個人利益而不惜損害公司長遠利益的行為。而我們推崇股權激勵計劃就是要讓公司所有者和公司雇員的利益趨同,緩解兩者之間的矛盾,從而構建出公司利益協作共同體。
1.4.2 施行科學有效的績效激勵
施行股權激勵計劃將會使公司的管理層與核心技術人員成為公司的股東。使他們擁有分享公司收益的權力。管理層與核心技術人員會依據自己的工作績效而受到獎懲,這種未來的收益或損失將對激勵對象產生價值導向作用,有利于激發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他們的創新意識和主人翁意識。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在獲得公司股份之后,可以分享公司高風險經營和技術與管理創新帶來的高收益,可以促使他們積極進行技術創新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激發他們的創新潛力,提高公司的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1.4.3 限制和約束經營管理層的近視行為
傳統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等,主要對管理層的近期和短期績效經營管理進行考核,而近期或短期經營管理績效無法有效衡量公司的長遠投資收益。如果僅僅只采用這些常規的激勵手段,無疑會刺激管理層或決策者忽視公司的長遠利益而去追求眼前利益。這對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是十分不利的。如果引進股權激勵制度,就可以避免之前的弊端,可以從近期和長期投資收益相結合角度的角度去考查本公司的經營績效,從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創新能力。并且作為一種科學有效的激勵制度,股權激勵既能夠使管理層在其任期內取得相應的工資和績效收入,還能夠使其在其離職或卸任后獲得延期收益。這就能促使管理層不但注重近期和短期的業績的提高,還關心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以確保其延期收益的獲取。從而削弱管理層的近視行為,提高企業公司的長期盈利和創新能力
1.4.4 吸引人才、培養人才和留住人才
上市公司在實施股權激勵制度之后,首先,可以讓公司現有的員工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預期收益,激發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他們的創新意識和主人翁意識。其次,也可以提高員工犯錯誤或進行跳槽的成本,因為在員工做出不利于公司的行為時或離開公司時,他們都將會失去股權激勵制度所帶來的預期收益。所以,股權激勵有利于上市公司吸引人才、培養人才和留住人才。
2 股權激勵在國內外的發展
2006年是我國上司公司開始實施股權激勵元年,1月1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后,中捷股份成為我國首家真正意義上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隨著《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國有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以及《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等一系列與股權激勵相關的法律法規的頒布和修訂,不斷建立健全了我國的股權激勵制度。截止目前,股權激勵已經在我國實施了7年。
截至2012年年底,據統計總共有239家上市公司公布實施了股權激勵方案,其中,2011年共有193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規范的股權激勵計劃,2010年有93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權激勵計劃。
3 我國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
3.1 股權激勵制度的數量問題
中國上市公司現有的股權激勵制度在數量上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1)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股權激勵數量過高過多的問題。(2)財政部和國有資產改革委共同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辦法(試行)》規定,對高級管理人員的個人股權激勵收益應該不超過其股權激勵有效期內的總薪酬的30%。而根據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數據顯示,2494家境內上市公司中,進行股權激勵的僅僅239家,不到總比例的10%,可見我國進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還十分稀少,有待進一步加強。
3.2 對股權激勵產生費用的會計處理問題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一般采用B-S公司計算公允價值。但是在計算公允價值的過程中,必須要依賴股權期權定價模型的建立。而股權期權定價模型則又必須考慮有效期無風險利率和股價波動等因素。而我國上市公司經常帶著很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來選取這些因素作為衡量標準,經常存在很大的差異,這就在客觀上產生了較大的利潤操控空間。另外,我國上市公司還存在公司無法行權時期費用的轉回以及跨年度的等待期內合理攤銷費用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在現有的會計制度和準則中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3.3 股權激勵對象的資格問題
我國《激勵管理辦法》規定可以把監事作為股權激勵的對象,但在2008年3月最新的《股權激勵備忘錄2號》中,為了確保我國上市公司監事的獨立性和監督作用,卻又把監事排除在了國權激勵計劃之外。由此引發許多正在申報股權激勵的公司中,監事辭職改當高管或董事的現象。
3.4 境內和境外監管環境差異所產生的問題
中國公司境外上市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中國香港和美國,因為相對中國大陸,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投資環境更加寬松,經理人和管理者市場等也更加完善,監管也相對輕松。在境外上市的公司的主營業務卻在國內,而審查境外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證監管機構卻在國外。而其這些境外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卻主要來自于國內不完善的國內經理人市場,從而容易滋生管理層進行不正當或過度股權激勵,損害普通投資者利益。
4 關于完善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建議
4.1 宏觀方面
(1)資本市場的有效性。
股權激勵制度的作用原理和資本市場的有效息相關,資本市場的健全是股權激勵得以施行和有效運作的基礎,股權激勵需要健全完善的資本市場作為支撐。西方國家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成功實施,就主要歸功于其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
由此可見,如果中國的上市公司要推行科學有效的股權激勵制度:1)要為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創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2)國家要不斷規范和完善我國的資本市場,證監會和相關機構加強對資本市場的監管以及擴大信息披露和反饋渠道,并在投資者中倡導理性投資理念和價值投資理念,建立科學完善的融資市場和證市場。
(2)建立和健全與股權激勵相關的法律法規。
規范和健全股權激勵制度需要國家政策法規的強有力支持。隨著著股權激勵在我國的不斷健全與發展,在其實施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了許多問題,需要國家制定契合股權激勵實施每個環節的法律法規,從而使股權激勵的每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2 微觀方面
(1)加強激勵條件設置的科學化與合理化。
激勵對象能否行權主要是依據其是否達到激勵條件來衡量的。更加科學嚴謹的激勵條件將會有助于激勵作用的發揮。激勵條件不僅僅是造福工具,更應該成為公司業績提升和發展的助推器。因此,公司的績效考核目標應該科學而合理。激勵條件既要能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又要與公司的長遠戰略目標保持一致。
(2)適當延長激勵的有效期。
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又可以稱作激勵計劃的時間跨度。如果有效期變長,那么激勵對象行使權力的門檻就會相應的升高。由于激勵對象每期都必須要面臨激勵條件的考核,其操控行權條件的能力就會被極大的削弱。除此之外,適當的延長激勵的有效期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每期行權的數量,限制公司經營管理者通過操控短期股價來集中套取高額收益的行為。而在目前,許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所設定的激勵有效期還不夠長,容易產生操縱短期股價套取高額回報的事件。所以必須延長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才能更好的發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果。
(3)把握推出股權激勵的具體時機。
在制定和推出股權激勵計劃之前,必須充分了解和考慮公司所面臨的內外部經濟環境,并順應市場經濟發展趨勢和內在規律。如果挑選的時機不正確,就會很容易造成股權激勵計劃的流產、延期、甚至是失敗。對于2011年已經公告股權計劃的公司的數據統計和研究表明,在已經公告將要進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中,先后有22家宣布終止或暫停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由于2011年我國整體經濟的震蕩迫使已經公告將要進行股權激勵的公司業績考核均達標,且所有激勵對象均行權若繼續實施根本無法發揮應有的激勵作用。因此,很多公司不得不停止實施股權激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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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股權激勵 公司治理 公司績效
一、緒論
(一)研究背景
一直以來,企業經營者激勵不足,是影響我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問題。在不斷地摸索實踐中發現,股權激勵將經理人和股東的利益結合起來,通過對股權持有刺激經理人努力創造優秀業績,從而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股權激勵最早起源于美國,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現在已經成為一種普遍薪酬模式,在全球眾多上市公司中推行。我國由于各種原因,公司制起步晚,市場經濟發展不健全,股權激勵的實施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對于上市公司的治理和業績水平并未取得顯著成效。
2006年l月,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從而拉開了我國股權激勵實施的新一幕。此后,證監會、國資委和財政部又多項條文,為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行為提出規范性的指引;同時,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也為我國股權激勵計劃的推行提供一個良好的契機,在這樣的情況下,激勵措施迅速在多家上市公司中展開。
在市場經濟競爭激烈的今天,企業的長期發展愈加困難,如何建立有效的股權激勵機制從而加強公司治理,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研究意義
本文主要針對一般模式下的股權激勵進行研究,其原因在于以下兩點:第一,該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通過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符合絕大部分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可體現股權激勵的本質是為公司股東服務;第二,該類激勵方案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請,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鑒定,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防止內部人控制的作用,確保股權激勵真正起到提升上市公司價值的目的"基于此,本文研究的對象均針對一般模式下的上市公司定義。
(三)研究目標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市場經濟以及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快速推進,近些年來,中國上市公司高管層的現金薪酬過高越來越受到社會各方面的質疑,推行與責任和風險相匹配的股權激勵政策已是大勢所趨,因此,薪酬激勵模式的有效性選擇已勢在必行。
截至目前,我國已有427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權激勵計劃方案。但由于我國資本市場、法律環境、公司治理等因素的影響,股權激勵的推行十分緩慢。因此,我們必須聯系中國經濟市場的特殊性和企業特殊的歷史背景,研究實施股權激勵的實際效果和影響效果實施的因素,提出相關建議,為股權激勵在中國的進一步順利實施提出符合中國國情、適應企業自身環境、有助于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相應對策。
二、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現狀
據統計,截至2012年12月31日,滬深兩市已有427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權激勵計劃方案。
(一)股權激勵的主要對象
激勵對象有以下幾類:1.在公司領取勞動報酬的董事會、監事會成員;2.高管人員;3.中層管理人員;4.有巨大貢獻或骨干業務人員;5.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
以上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二)股權激勵的主要模式
我國的股權激勵模式主要是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權位居第三,而業績股票、虛擬股票等激勵方式所占比例很小,效果最差。公司應根據自身情況選取合適的激勵方式。
(三)行權價格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于下列價格較高者: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四)考核體系
上市公司構建的績效考核體系主要采用按新會計準則計算,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 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財務指標的真實性。但是單靠財務指標進行考核是遠遠不夠的,存在一定的風險和漏洞。我認為應結合多重指標進行考核,更好的起到激勵作用。
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和保障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體系中缺乏關于股票期權的發放、行權、交易和種植的實施細則和法律條款。另外,現有的相關條款約束過于嚴格,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其發展。
(二)缺乏完善的外部市場條件
國外經驗表明,有效的證券市場是股票期權激勵作用實施的必要的客觀環境,有效的或者比較有效的證券市場中股票價格才能夠正確地反映公司的真實業績,才能對上市公司的業績提升,特別是公司的成長做出及時、恰當的反映,也才能使經營者的報酬收人與公司的經營業績具有較大的相關性。而我國的證券市場起步較晚,是屬于弱有效市場,機構投資者所占比重偏低,投機氣氛高于投資氣氛,股票價格的變動受莊家炒作、金融政策變化因素的影響較大,不能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業績。在這樣一個企業業績得不到客觀地度量和評價的證券市場上,經營者很難對自己的股份收益做出準確預期,股票期權也就難以達到其應有的激勵效果。
(三)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合理
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股權激勵制度的操作平臺。然而在我國,董事會組成不合理,沒有完善的董事會制度,并且公司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沒有形成獨立的薪酬委員會,內部監督機構沒有真正發揮其效力。這些都反映出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健全,一度出現“一股獨大”的現象,致使股票期權計劃無法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四)沒有形成統一的、自由流動的經理人市場
我國上市公司,特別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大多數的經理人由上級行政任命,沒有經過市場作用進行優勝劣汰,對于經理人的選拔缺乏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受許多主觀因素的影響,還未建立有效的約束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保證有企業家才能的經理人員脫穎而出,職業經理人市場主體的壯大也更加困難,股票期權的激勵制度自然失去了有效的激勵對象,不能取得預期效果。
(五)缺乏適當的業績評價體系
建立業績評價體系最重要的是講求客觀、公平公正,所以我國應成立專門的薪酬委員會,強調其獨立性,盡量避免各種“情感”因素。另外,我國對于業績評價采用財務會計指標進行衡量,而會計方法的可選擇性讓高管人員鉆了空子,造成會計信息更加失真。由此可見,我國上市公司目前的業績評價體系不能為股權激勵的實施提供公平合理的基礎。
四、改進我國股權激勵制度的建議
進入21世紀的今天,“可持續發展”和“和諧社會”已成為發展主流。可持續發展的上市公司、和諧的公司治理結構,也是證券市場追求的目標。
(一)完善政策法規
國家應該加快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對股票回購、增發新股等方面加強監管的同時,允許企業采用更多的方式來拓寬股票的來源渠道,從而在推行股票激勵計劃時簡化操作和降低成本。
目前我國對于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取得的所得,現行稅法明確了應予征稅的原則,但考慮到為支持企業改制和促進我國股票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務院決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我國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是,對于股票期權計劃各環節如何納稅問題,我國稅法沒有明確規定。作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配套體系,應該盡快完善我國稅法的規定。
(二)提高證券市場有效性
我國目前證券市場仍處于弱式有效,股票價格不能有效反應企業業績,股票市場違規操作現象嚴重。上市公司質量差、信息披露不健全,更沒有建立起功能齊備的期權期貨市場。這是推廣股票期權制度的最大障礙。
第一,加強證監會、審計部門等社會各界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加大對公司在股票市場違法違規操作的查處力度,嚴厲懲處上市公司造假、非法經營行為,鼓勵社會輿論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督。
第二,加大對股票投資者買賣行為的監管力度。重點打擊假買假賣、哄抬股價、聯合坐莊等操縱股票價格的行為;遏制投機,大力倡導并鼓勵理性投資。
第三,加大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不定期審查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證券公司等為上市公司和股民服務的中介機構,規范會計及相關信息的披露制度。
總之,進一步規范市場參與主體的行為,讓股票市場的運行環境更加科學、合理、透明、有效。
(三)完善公司治理機制
對于公司內部治理,主要應從制度建設和法規建設上進一步約束經理人的決策行為。首先,要建立獨立董事會,規范董事會制度,加強監事會的監管力度;其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授予股權、行權價格、行權時間和終止條件等進行科學規定;最后,對股權激勵機制要進行有效管理。
(四)加強經理人市場建設
首先,優化我國職業經理人市場環境。市場由各個要素市場組成,各要素市場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制約。其它市場的發展和完善程度影響著職業經理人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因此,加快各個要素市場的建設能為職業經理人市場的完善培育良好的土壤。其次,加強法律法規建設。職業經理人法律法規制度的建設不僅能夠從法律上界定職業經理人的地位,同時能有效地保護職業經理人的合法權益。
再次,加強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社會信用是一切商品交易活動的基石。大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加強對社會信用的多方治理。社會信用體系能夠對職業經理人法律法規體系起到補充作用。
其次,加快國有企業改革,促進民營企業快速發展,從而加強職業經理人的需求主體。
最后,促進獵頭行業的發展。獵頭是職業經理人需求主體和職業經理人之間的紐帶,獵頭行業的發展狀況影響著職業經理人市場的發展。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化發展,對獵頭行業的專業性和針對性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五)建立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
股票期權計劃的實施要建立在一個完整、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上,主管部門應采用多項指標相互結合方法,會同財政、審計、金融、工商、稅務等部門對企業經營者的年度經營狀況進行考核。通過制定績效評價體系來監督企業的運行狀況和企業經營者的行為,將企業一定經營期間的資產運營、財產效益、盈利能力、發展潛力等進行定量和定性對比分析,對企業經營成果和經營風險做出真實、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判。另外,評判標準要結合社會經濟情況進行定期檢測和調整,反映企業客觀情況,督促經營者致力于企業目標的實現。
五、結論
上市公司激勵約束機制是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方面,也是現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作為一種卓有成效的激勵機制,股權激勵能夠最大限度地調動管理者積極性,為公司股東創造更大的價值。然而不能否認的是,沒有任何一種制度是十全十美的,股權激勵也存在很多問題,引發負面效應,尤其是股票期權制度。在我國,諸如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資本市場弱有效性、經理人市場不完善等問題制約了股權激勵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是瑕不掩瑜,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仍然是我國上市公司中長期激勵不斷完善的重要方向。我國上市公司的改革仍然在進一歩深化,我們正遵循著現代市場經濟的腳步完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資本市場有效性的建設、培育競爭性的經理人市場等。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國的股權激勵制度能夠在吸取西方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具體情況,充分發揮其效果,為現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添磚加瓦。
最后由于筆者水平有限,在股權激勵機制方面的研究時間還不長,深度也遠遠不夠,對文中的疏漏之處,懇請閱讀此文的師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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