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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大學生;醫療保障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3-0085-02
隨著中國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國內各高校的招生規模正在有序擴大。大學生是一個龐大的群體,而這個群體又肩負著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的神圣使命,他們是建設國家的未來人才,是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優秀人力資源。所以,大學生的健康與否不僅對他們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產生影響,同時,也會對今后的工作生活有著不可預期的影響。2008年10月,國家頒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規定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試點范疇,覆蓋所有大學生,以期減輕大學生的經濟負擔,使困擾高校多年的大學生醫療保障問題將得到解決。雖然針對大學生醫療保障改革已有雛形,但具體的方案還存在很多問題,所以對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進行研究并完善,是當前構建和諧社會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若干問題分析
1.高校對基本醫療保險和風險意識教育的宣傳不夠。雖然大學生的參保率高,但通過我們調查,學生對社會醫療保險的重要性認識不深,對于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基本內容、相關規定及實施方法的了解也不多,很多學生僅限于知道自己通過學校組織參加了醫療保險,繳納了保費,因而導致許多學生參加醫療保險意愿不高,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評價不高。
2.保險制度的原則問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險的一部分,強制性原則是社會保險的重要原則之一。然而相關政策文件明確大學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采用自愿原則,這無疑是矛盾的。關于政策的落實方面,社會保障部要求“在校大學生必須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障體系,同時這項工作又必須堅持自愿原則”。這些矛盾都不利于政策的真正落實。中國大部分大學生在經濟上對家庭存在嚴重依賴。因此,在醫保政策的推行上采用自愿的原則很難有較好的執行力。二是不重復購買保險的原則與重復購買保險行為之間的矛盾。基本醫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險范圍,為了避免道德風險,一般不得重復購買。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存在著很多重復購買保險的行為。例如:來自農村的同學有一部分已經在家鄉參加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而這一部分同學在同一保險年度內又被要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些重復購買的行為違背了社會保險不重復購買的基本原則,且重復投保并不能使學生同時享受雙重保險,反而加重了學生和政府的經濟負擔。
3.保險制度的銜接機制問題。不少新入學的學生已經在生源地購買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是新農合,進入新學校后可能又會被要求參加學校所在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就面臨著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往往會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并且大學生在校期間由于寒暑假和專業實習等原因,常會在多地居住、停留,發生疾病和意外傷害的地域不再局限于學校所在地。此外,大學生畢業后在及時找到工作的情況下,如何進行醫療保險的轉接;如果未能及時找到工作,是否能繼續在高校所在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是否回到生源地參加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怎樣做好社會醫療保險保障的延續,這些都是尚待完善解決的問題。
4.籌資籠統化,缺乏靈活性。政府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基礎上制定了相應的大學生納入醫療保障體系的政策,各大高校具體也以此為實施的準則。我們在實地訪談的過程中,了解到許多大學生對于這些細則存在不滿。具體來說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繳費標準單一性,學生缺乏自主選擇的權利,靈活性較差;二是相當一部分家庭極度貧困的大學生并沒有得到更好的保障,沒有政策上的照顧,這一部分學生可能會處于經濟原因考慮,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他們恰恰是最需要保障的人群,這樣便會產生“逆選擇”。由此可見這樣的單一性繳費標準,并不能充分體現社會保險的福利性和公益性,繳費標準和細則的制定仍需要改進。
5.醫療保障范圍有限。大學生在校期間一般只有三到四年,并且大多數大學生身體健康,很少患病,大學生的就醫類型一般以門診為主。然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于這類比較普通的小病沒有具體的保障措施或報銷很少,就實際而言,門診費用對于大學生這一沒有固定收入的群體來說還是比較高的。高校學生醫療保障應該擴大保障范圍,充分考慮大學生就醫類型的特殊性,做到大病與小病兼顧,減輕學生醫療就診的經濟負擔。另外,現行城鎮攻保對于重大疾病的保障能力有限。當大學生遭遇重大疾病時,個人一般要負擔40%~50%的醫療費用[1],再考慮到很多檢查項目和藥品不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因此患重大疾病的大學生往往要擔負更多的醫療費用。除此之外,目前大學中存在的15%~20%的貧困生[2],這部分大學生經濟、健康狀況都較差,遭遇重大疾病的風險更大。因此,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樣統一的籌資水平和醫療費用償付比例,無法滿足大學生的種種特殊情況,在貧困學生遇到重大疾患時,捐款仍舊會成為唯一途徑。
二、完善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發展和完善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現狀
我國自1994年進行醫療保險試點工作以來,醫療保障制度取得了可喜成就,但也不難發現尚沒有醫療保障覆蓋的一個群體――城鎮居民。城鎮居民是相對于城鎮職工而言,其可從兩個角度界定,一是戶籍,二是就業狀態,即具有城鎮戶口的非就業居民。從人口數量上講,他們絕對是城市居民的大多數,這一群體醫療保障問題的解決與否,直接影響著我國能否建立覆蓋全民的社會醫療保障制度。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及政府和相關研究領域的重視,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探索建立以解決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大病為主要目標的城鎮居民醫保制度。試點工作自開展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部分試點地區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如醫療保障的“馬鞍山模式”,它在建立職工醫療保障和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礎上,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構建了全民醫療保障網,并在此基礎上,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整合城鄉兩個醫療保障制度為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統籌了城鄉醫療保障。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試點城市取得進展的過程中,更多的表現出了種種問題有待完善和研究。
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義
(1)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城鎮居民通過家庭繳費和政府補助,重點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風險,有助于解決他們的大病醫療費用問題,真正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2)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也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密切相關。通過制度保障和政府補助釋放了居民醫療需求,擴大了醫療衛生服務的消費人群和資金來源。要抓住這個時機,轉變醫療衛生投入機制,引導更多的醫療衛生資源向基層傾斜,通過醫療保險機構對醫療衛生服務激勵、制約和監督,促進醫療機構加強內部改革,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費用不合理增長,同時也促進社區衛生事業和中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3)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對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促進作用。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改善居民的消費預期,擴大消費需求。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老百姓構筑社會安全網,有助于解除居民的后顧之憂,增強居民消費的信心,拉動國內消費需求,從而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三、對于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觀點
(1)試點工作不宜開展的時間過長。應增進其運行和完善的效率,降低財政壓力,提高財政預算、管制能力以及基金管理能力,避免人為造成試點地區與非試點地區間的不平衡,從而違背保持社會公平的最終目的。(2)明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對象。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大學生將來也要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從各城市試點方案來看,都沒有將就業但沒有參加職工醫療保障的靈活就業人員覆蓋在內,因為制度在構建時試圖將就業人口全部納入職工醫保,基于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時期,所有企業不可能將職工全部納入職工醫保。為擴大社會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實現社會公平,城鎮居民醫保的覆蓋范圍也要為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開放。(3)醫療保險制度之間要有運行通暢的銜接機制。當前,城鄉二元結構困擾并阻礙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在醫療保險中也不例外,其當即的解決辦法是在各自為政的醫療制度之間搭一座橋梁,使政策之間能夠銜接。具體的銜接辦法,有待此課題在研究過程中解決。制定有效的銜接機制不僅有利于人力資源的流動,還為農民工提供了可以選擇的城鎮醫保,為其返鄉后的新農合醫保也提供了銜接保證。(4)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及社會發展情況重新定位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責任補助比例。目前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采取對其進行“聯動補助”的方式,即在地方財政和參保居民分別承擔一定比例繳費的前提下,中央財政給予相應的補助。根據有關研究顯示,各試點城市的地方財政補助標準差別不大,這就有可能產生不公平的現象,主要體現在富裕地區要比地方財力有限、更加需要城鎮居民醫保的貧困地區而先一步享受到上級補助,從而產生明顯的補助累退效應。有必要優化財政補助政策,可根據各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劃分等級標準,使中央財政在有據可依的情況下有差別的劃撥中央財政補助款,維護社會公平。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隨著“讓人人享有基本醫療服務,建立覆蓋全國城鄉的醫療保障體系”目標的確立和“全民醫保”制度的推進,中國特色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制度層面上實現了“全民醫保”。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醫療救助制度的城鄉統籌發展研究逐漸升溫,制度設計的科學性和實施的有效性依然是政策研究的關注熱點。國內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全民醫保目標的建立及其實現途徑;醫療保障的城鄉統籌和一體化的理論研究現狀;各地城鄉醫療保障統籌發展的實踐研究;比較和借鑒國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的經驗教訓方面。國外關于中國醫療保障體系城鄉統籌的研究較少,主要集中在對中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研究以及對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的國際經驗研究。最后對國內外研究現狀進行相關評述。
隨著“讓人人享有基本醫療服務,建立覆蓋全國城鄉的醫療保障體系”目標的確立和“全民醫保”制度的推進,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及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構成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已初步形成。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步伐明顯加快,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已經在制度層面上實現了“全民醫保”,中國特色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已基本形成。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醫療救助制度的城鄉統籌發展研究逐漸升溫,制度設計的科學性和實施的有效性依然是政策研究的關注熱點。國內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關于全民醫保目標的建立及其實現途徑方面
隨著“讓人人享有基本醫療服務,建立覆蓋全國城鄉的醫療保障體系”目標的確立,“全民醫保”已達成了共識,全民醫保是實現醫藥衛生事業社會公益性的鑰匙,是醫療體制改革的突破1:3(顧昕,2008);在未來的改革中,必須打破城鄉、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個覆蓋全民的、一體化的醫療衛生體制(葛延風,貢森,2007);要建立重健康和重持續的綠色醫保制度(褚福靈,2008)。但是由于目前存在的醫療體制改革困境和二元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狀況,全民醫保的實現還有待于進一步地對醫療衛生體制進行改革與完善,全民醫保尚未成功(顧昕,2008)。但對于如何實現全民醫療保障體系,存在著不同的觀點和改革方案。通向全民醫療保險的可行之路是一條漸進之路,將會擴大現有三大公立醫療保險(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覆蓋面。此外,政府通過完善醫療救助制度資助城鄉貧困家庭參加公立醫療保險,從而構成一個制度全覆蓋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這一路徑已達成了廣泛共識并已在逐步推進。強化政府責任,構建與目標體制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全面推進醫藥分開,建立并逐步完善籌資與組織管理體制(葛延風,貢森,2007;翟祖唐,2007;唐鈞,2007;胡大洋,2008;萬筱明,陳燕剛,2008;劉曉暉,2008;李明強,2008)等宏觀策略方向也逐步得到了認可,但在具體實現途徑上還存在的分歧與爭論。如強化政府籌資責任方面,有的專家強調“補需方”,即新增政府財政醫療衛生投入的主要流向是醫療保障體系,政府應該在其中扮演鼓勵者和資助者的角色,通過補貼吸引和鼓勵廣大農民參加醫保,同時資助弱勢群體(尤其是城鄉低保對象)參加醫療保險(顧昕,2008)。但也有的專家從國情出發,認為補供方,由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直接提供基本免費的服務是更為現實可行的選擇(葛延風,貢森,2007)。這些理論爭論和政策建議為后來者的研究。提供了參考與啟迪。
二、關于醫療保障的城鄉統籌和一體化的理論研究方面
隨著“全民醫保”目標的提出,國內學者對于社會保障城鄉統籌問題的研究和討論如火如荼,從多個角度探討醫療保障的城鄉銜接和統籌發展問題。
1.從二元經濟社會角度出發,探討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的并軌與銜接問題。在二元社會經濟結構下,中國醫療保障制度表現為二元醫療保障體系,二元保障制度使其自身在運行過程中存在醫療資源分配嚴重不均衡的問題,醫療社會保險服務呈低效率狀態,難以體現國民醫療保障權益的公平性(鮑震字,王智廣,2007)。打破二元結構勢在必行,從而提出了城鄉保障制度銜接的目標模式——“從二元到三維”(王國軍,2005)。
2.四大板塊問的相互整合銜接的研究。在全民醫保這個大目標一致的前提下,專家們各抒己見,提出了不同的統籌整合路徑:“一個制度、多種標準”為醫保改革的突破15(劉繼同,2006);在“托低就高”的途徑下實現城鄉醫療保障整合管理(周壽祺2007);采取“三支柱”促進城鄉醫保一體化的實現(孫祁祥,2007);依托“新農合”編織全民醫保網;醫療保障制度要分層次(唐鈞2008);實現全民醫保需要配套改革(吳成,2008);三大公立醫療保險實現信息共享,可以實現醫療保障的城鄉一體化(顧昕2008)。同時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問題亦日益受到重視。農民工是一特殊群體,他們多數流動于城市和農村之問,他們面臨著兩種選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鑒于兩者的保障程度有限,近期不宜作出硬性規定,兩者的結合可以提高農民工醫療保障的程度(胡務,2006)。
3.城鄉醫保統籌發展過程中的道德風險問題的研究。醫療行業信息不對稱和技術壟斷,使得該領域供方的道德風險發生頻率高且規避難度大,導致了醫療費用的急劇攀升,進而損害了醫療保險制度的效率基礎(王保真,2007),并且是對誠信建設和信任系統的破壞(王建,2008)。應嚴控道德風險,重建信任機制。具體途徑:加快醫保覆蓋面,縮短其自費患者與參保患者之間的“雙軌制”與“價格差”;約束與限制不合理的醫藥行為,做到既能使患者看好病,又能促使與激勵供方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還能有效控制供方的不合理開支,形成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風險共擔的合作博弈機制(王保真,2007)。對醫療服務供給方、醫療服務消費者、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各種制度調整,在強化制度建設的基礎上,重建人們對制度的信任以及對專家的信任(王建,2008)。
三、各地城鄉醫療保障統籌發展的實踐研究方面
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總結和探索各地的模式,從中汲取經驗和教訓,對制度創新大有裨益。各地關于城鄉醫療保障統籌發展的制度創新和付諸實踐的模式探索日趨增多,例如全民醫保標向性探索的“石獅實驗”:石獅市五個試點村以整村的形式與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簽訂合約,試行新型全民醫療保險(尹海濤,2005);上海浦東城鄉醫療保障體系一體化的發展策略——城鄉階梯式醫療保障體系的構建(田文華,梁鴻,陳琰,曲大維,許非,2005);河南舞鋼市全民醫保的“破冰之舉”:舞鋼市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市居民合作醫療3種形式,初步形成了全覆蓋、無縫隙的全發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仇雨臨,2006;楊力勇等,2006);廈門市欲在全國率先實現“全民醫保”(郡芳卿,2006);湖南省石門縣在在進行醫療救助與新農合制度有效銜接時所采取的措施被稱為降低或取消新農合起付線模式,也稱為“零門檻”方案。湖南省石門縣為了搞好醫療救助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起付線和封頂線的有效銜接,除對五保對象的醫療救助不分病種和農村低保對象常見病和慢性病的醫療救助實行“零起付線”外,還對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實行了“零起付線”(李鋼,盛學慶,2006)。昆山市農村城鄉一體化醫保(金健宏,2006),全民醫保試點:安徽金寨縣的成功與其一系列財政改革措施,財政支出結構調整以及財政支出順序優化等密切相關(中國衛生產業,2007),珠海模式的試水:通過建立“大病統籌救助、中病醫療保險、小病治療免費”三道醫療保障防線,旨在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人人享有醫療保障”的目標(袁澤春,2008)。鎮江的成功經驗是把社區衛生服務與醫療保險相結合,實施一系列醫保社區創新配套政策,打造“l5分鐘社區基本醫療服務圈”,增強了居民的基本醫療服務可及性,其成功經驗值得借鑒(陳新中,2008)。浙江省和江蘇省在處理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的過程中,在解決兩個制度覆蓋人群的交叉問題上,地方政府的兩種主要解決方式;一是自主選擇,規定城鎮居民(包括參合農民)可自助選擇新農合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但不能重復參加,浙江省采用了該種方式;二是按居住地劃定覆蓋人群,規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主要覆蓋縣城以上城區內的城鎮人口,新農合覆蓋縣城以下的非農人口,江蘇省采用了該種方式。此外,在城鄉人民生活水平和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已無戶籍劃分的地區,部分地方政府也作出了將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統一納入城鄉合作醫療的探索(,汪早立,張西凡,程念,2008)。重慶市在進行醫療救助與新農合制度有效銜接時所采取的措施被稱為綜合補償模式,也稱“三明治”模式,“重慶模式”的核心是一個“三明治”式的政策組合版塊,在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中體現得更為突出。這塊“三明治”的夾心層是制度的中堅即“新農合”,底部和頂部的兩層是制度的輔佐即“醫療救助”(趙小艷,2008)。這些實踐探索為本研究提供了實證支持和對照樣本,增強了本研究的可行性和價值。
四、比較和借鑒國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的經驗教訓方面
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在比較和借鑒國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的經驗教訓基礎上,提出完善中國城鄉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思考和建議。宏觀層面的經驗借鑒主要有:烏日圖(2003)分析研究了西方國家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及改革措施;4Jr雨4~(2oo3)評述了針對醫療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醫療保險支出過度膨脹、醫療資源浪費嚴重和醫療服務質量低下等問題,世界各國采取了增加稅收和醫療保險費收入,增加病人自付醫療費用的比重,加強對醫療保險服務機構的監管,社會保險機構自己辦醫院等措施。這些對正在實施中的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孫浩(2006)、郭小沙(2007)、王雁菊(2007)分別介紹了澳大利亞、墨西哥、德國、英國的全民醫保制度,認為應建立適合中國基本國情、承認地區發展不平衡并逐步實現全民覆蓋的醫療保障體制;丁潤萍(2007)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城鄉醫療保障制度進行了比較分析。廖明(2008)評述了印度的全民醫療體系;李蓮花(2008)通過比較分析韓國和臺灣地區的全民醫保過程,總結他們的經驗和教訓,探討對我們全民醫保的啟示。李明強(2008)主要研究了泰國、新加坡和墨西哥等國家在醫療保障制度創新上的經驗。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討論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設計,以及實現醫療保障全民覆蓋的實施路徑。楊紅燕(2008)選擇了英國、德國、法國、日本、韓國、巴西和墨西哥等典型國家,采用國際比較的方法對實現全民醫保的經濟、社會、人口等條件進行了總結。認為強大的經濟基礎是實現全民醫保的前提,人口結構的變化是建立全民醫保的非決定性影響因素,政府關注與社會形勢是建立全民醫保的關鍵因素。并得出結論:中國目前還不具備實現全民醫療保險的條件;但中國可以利用職域保險、地域保險與商業保險相結合,公共衛生、預防保健與醫療救助相結合等多樣化的制度安排,在“全民醫療保障”的層次上實現“全民醫保”。
通過對這些文獻的整理,可以得出的經驗是,醫療保障要關注窮人和弱勢群體,城鄉一體化及普遍覆蓋,特別是印度農村的三級醫療保健網、泰國的全民健康保險計劃對于中國更具有啟示意義。
國外關于中國醫療保障體系城鄉統籌的研究較少,主要集中在對中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研究以及對農村合作醫制度建設的國際經驗研究上。
(一)對中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研究
首先是對新農合制度建設的必要性與改革目標研究方面,一個國家的衛生政策雖然不可能完全消除居民問的健康不公平現象,但國家有義務與責任減少這種不公平現象的擴大趨勢(Hossain,S.I,1997;Bogg,L,2002)。改革目標含糊不清和充滿歧義是中國衛生改革面臨的最大問題(WilliamHsiao,2000)。第二:在農民參合意愿影響因素研究方面,AliAsgary,KenWillis,AliAkbar,TaghvaeiandMojtabaRafeian(2004)等采用重復投標博弈法(iterativebiddinggametech.nique)問卷格式,使用伊朗全國2139個農戶數據,進行了農民醫療保險參加意愿的影響因素實證研究。B.古斯塔夫森(2005)從構建農村醫療保險制度視角,展開了居民醫療支出不公平性以及健康風險沖擊對農戶收入的影響研究。Cook等(1999)在對中國和亞洲國家的社會保障問題進行分析時,提出了依賴性——脆弱性——貧困的概念和分析框架。第三,對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中存在不公平現象的研究:RaviKanbu(2005)分析了中國不同區域,特別是城鄉之間衛生保健的不平等現象;BjornGustafsson,LiShi(2004)考察了中國農村衛生服務方面的支出和貧困之間的關系;OfraAn-son,Shi~ngSun(2004)以河北省為例,具體考察了中國農村存在的健康不平等現象;
GuyCarrin,AvivaRon和YangHui(1999)等根據14個試點縣的情況,分析了中國合作醫療制度改革對改善農村健康保障困境的影響以及有待解決的問題;YuanliLiu,WilliamHsiao和KarenEggleston(1999)著重分析了中國衛生體制變化帶來的城鄉在健康保障領域嚴重的不平等;ChristopherJ.Smith(1998)分析了當代中國的現代化和衛生服務體制,揭示了城鄉健康越來越大的不平等缺口。‘
(二)對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的國際經驗研究
1月8日,在2007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高強指出新一輪醫改要建立四項基本制度: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和公立醫院管理制度。此四項基本制度初步勾勒出了衛生部醫改新方案的框架。
可以說,高強部長指出的醫改四項基本制度符合中國國情。該制度破除了城鄉差別,了所謂的“因地制宜”論,并通過建設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來保障百姓的大病治療問題。“因地制宜”即意味著不平等。老醫改不成功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因地制宜”。公務員有免費醫療保障,普通百姓沒有;城市居民大部分擁有繳費醫療保障,農村居民大部分沒有――這不都是“因地制宜”的結果嗎?農民和其他困難群體就醫難一直是醫改面臨的突出問題,實行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將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最大程度地實現公平,符合百姓期待,有利于社會和諧穩定。
目前,醫療問題的一個突出矛盾,就是醫商勾結,分割患者利益。醫商勾結包括醫院與藥廠的勾結、醫生與藥商的勾結、醫院管理人員與藥商藥廠的勾結等,但這些歸根結底都是藥品產供銷領域帶來的詬病。對本次提出的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高強解釋說,藥品的特殊屬性決定了藥品的生產、流通具有一定的社會公益性質,不能完全靠市場來調節。政府應該加強對藥品生產、采購、配送、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其主要內容是:國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價廉的原則,制定基本藥物目錄;政府招標,組織國家基本藥物的生產、采購和配送。這意味著,在基本醫療領域和公共衛生保健領域,政府既提供資金,也提供醫療服務,同時主導藥品來源。
可見,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實現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的前提。這實際上控制了藥品的生產及流通,將產生“醫藥暴利”的環節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可以有效地打擊“以藥養醫”。筆者的一位朋友曾做過醫藥代表,他說自己推銷給醫院的一種價值幾塊錢的藥品賣得很不好,而將該藥品提價到百元以上后銷量非常不錯。這說明,醫院應從“市場導向”回到“公益導向”上來。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即給出了基本藥品的清單,包括基本醫療服務、基本藥品、基本病。這樣,什么都透明了,誰還敢將幾塊錢的藥品提價至百元呢!得到實惠的是百姓,得到實惠的亦是國家,因為單從藥價上就節約了政府的開支,從而也保障了全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順利實施。
這一醫改思路的首度亮相著實讓人興奮!然而興奮之余,一些隱憂也隨之而來。醫療衛生制度關乎百姓民生,百姓期待新的醫改方案能夠切實改變看病難、看病貴的現實。好的制度要有好的執行,基本藥物制度由誰來制定、由誰來監督直接影響全民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順利實施。而全民享有的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劃定及監督管理也是醫改成敗的關鍵,切莫再出現“藥店里買日用品竟可刷醫保卡”的荒唐事件,否則“全民醫保”將成為“全民消費,政府埋單”,“全民醫保”也只能走向另一個僵局。(摘自2007年1月9日中國經濟網)
數據顯示,從1978年至1988年,我國職工人數上漲30%,而同期的醫療費用卻上漲414%;人均醫療費用上漲310%;1988年以來我國醫療費用每年以20%的速度遞增,大大超過同期國民收入的增長速度。但是1992年以來醫療費總額的增長明顯鈍化。自1991年至1994年職工的總醫療費增長分別為17%、18%、23%、21%。與工資總額同期增長率13%、19%、25%、35%相比,人均醫療費的增長1992年以后也低于人均工資的增長,1994年甚至低于消費價格指數25%的漲幅。北京、上海等一般被認為醫療費增長較快的地區,實際上醫療費增長也都低于工資增長,甚至天津、遼寧等國有企業集中的地區醫療費增長不足10%。
這種相對鈍化現象有多方面的原因,醫療事業總體投入不足、嘗試性改革抑制過渡消費、國企經營狀況的惡化導致的無力負擔、醫療消費的改革的敏感性相對較低。種種原因說明了一點事實——我國城鎮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沒有隨著經濟發展得到相應的提高。這種國民福利水平與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狀況,長此以往不利于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現實中,由于人口老齡化、科技進步、疾病譜的變化以及人們醫療需求提高等原因造成醫療費用的上升,所有這些都沖擊并推動著原有的醫療保障制度的變革。
二、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內容
國家進行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障改革嘗試自1994年開始,在九江和鎮江試點進行以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為基礎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1996年在全國57個城市擴大試點。1998年《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簡稱《決定》)以來,1999年、2000年,國務院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又陸續出臺了系列文件,進一步完善了醫療保險政策體系,已初步形成以《決定》為主體,以10多個密切相關配套政策為支撐的政策體系,這標志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這一政策體系為全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提供了統一的政策依據。
改革的目標是自1998年起用3-5年的時間,以建立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核心,在擴大覆蓋范圍、提高社會化服務水平、完善基礎管理的基礎上,建立多層次的城鎮醫療保險體系,根據人口和經濟特征,通過多種形式解決醫療風險,滿足不同人群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首先,全國城市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本著“基本水平、廣泛覆蓋、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的基本原則,實現三個轉變,即由福利型轉變為保險型,由包攬型轉變為分擔型,由自保型轉變為互濟型。
其次,以自愿的原則,發展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于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醫療保險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相結合的辦法是由我國的國情、國力決定的,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人口多、底子薄、財政困難、企業效率不高,所以為了使醫療保險既能發揮保障生活和安定社會的作用,又能適應不同經濟條件下的具體需要,宜實行多種保障模式。
三、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深層次影響
醫療保險的性質是國家和社會為社會成員提供的用于患病、受傷、年老的治療費用、服務和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的非盈利性的社會事業。它作為社會經濟正常運行的穩定器,無論對于體制的順利轉軌,還是作為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組成部分,都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
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而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又是建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戰略性舉措之一,是我國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基本目標之一。因此,對于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這項涉及方方面面關系和億萬職工利益的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盡力做好。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到1999年,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率為81%,失業保險為72%,而基本醫療保險不到10%。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例,從1998年全國醫療保險改革方案出臺至去年上半年,職工基本醫療參保人數僅有1396萬人,而此時全國的失業人口就達1120萬人,其中95%以上的職工都不能得到基本醫療保險。同時,我國城市貧困人口總數也達到1176萬人。如果這部分人群的就醫難問題得不到很好解決或缺乏正確的處理和引導,容易引發社會不滿情緒的滋長和蔓延。所有這些要求各地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必須分散決策、因地制宜,也要求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
四、 改革中存在的難點及主要操作策略
【關 鍵 詞】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單一性弊端/多層次體系
【 正 文 】
中圖分類號:F840.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448(2000)01-0050-04
一
現行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一方面缺乏對醫院和個人的有效約束機制,造成醫療資源的大量浪費,國家和企業負擔加重;另一方面,又沒有覆蓋到非公有制單位的職工,使非公有制職工無法享受到醫療保險待遇,滿足不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的需要。這些制度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使得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難以為繼,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那么,到底用什么樣的制度來替代50年代建立起來的單一的、高保障、低覆蓋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勞保醫療制度呢?是用另一項單一的醫療保險制度來代替,還是用一個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來代替?很顯然,建立多層次的城鎮醫療保障體系應該是醫療保險改革的唯一出路。
首先,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是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滿足城鎮職工不同層次的醫療保險需求的保證。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識的增強,人們對醫療的需求也逐漸增多。不僅有治療疾病的需要,而且有強身健體、購買各種保健營養藥品的需要。因此,必須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來滿足人們不同的醫療需要。如果企圖由一項醫療保險制度來滿足包括保健在內的所有醫療需求,一方面過高的醫療費用政府和企業無法承擔,另一方面加大了醫療費用控制和管理的難度,更易造成醫療資源的嚴重浪費,使得有的人醫療消費滿足過度,有些人的疾病又得不到治療的現象更為突出。這不僅不能消除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的弊端,反而使其“雪上加霜”,更無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這與醫療保險改革的方向是相背離的。另一方面,由于人的健康狀況各不相同,患病的概率也各不一樣,有些患大病、重病的人確實需要花費大量的醫療費用;有的人群更容易患病,如退休職工。如果強行用一種單一的保障水平低的制度來代替另一種保障程度高的制度,勢必會導致一些有客觀需要的人群的醫療得不到保障,給醫療保險體制轉換帶來困難。老年人由于身體不斷衰老,抵抗力下降,除了生病的概率大之外,一旦得了病,病情多比較重,所需的醫療費用也較高。大多數老年人都是因疾病在醫療搶救無效的情況下辭世的。因此,老年人身體狀況,決定其醫療需求更加迫切、廣泛和特殊。這些都要求我們應針對老年人口這一特殊的醫療消費群體給予更多的關注,提供多層次的適合他們特點的醫療保障措施。對于現在的退休職工來說,還不僅僅如此,由于在傳統醫療保險體制中,政府或企業把職工醫療的費用都包下來了,因而,發給職工的工資中就不包括這部分資金,同時職工也沒有為自己將來看病積攢醫療費的意識。如今要在這種無積累、無準備的情況下過渡到新的醫療保險制度,他們在經濟上和心理上都很難適應。因此必須根據各個群體的客觀需要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即用一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來代替單一的“全包型”的醫療保險制度。
其次,建 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是由醫療需求本身難預測、高風險的特點決定的。與其他需求相比,醫療需求更具有事前的不確定性。人們對自己何時患病是難以預測的,不可能像購買其他商品那樣,對購買時間、數量、品種都可以事先作出安排。但是一旦疾病發生,患者就無法加以選擇,哪個時候看病、作哪些檢查、吃哪些藥、進行怎樣的治療都只能由醫生根據病情來確定。這些特點使得醫療保險的提供既有必要,又帶有很大的風險。由于人們對疾病一般無法預測,在平時身體好的時候很少想到自己會生病,在自己年富力強的時候人們也很難自覺地為滿足自己將來年老的醫療需求而儲備足夠的資金。這就需要外力的推動,一方面,強化人們對疾病的認識,另一方面,在醫療資金上給予幫助。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正是將人們不自覺的醫療資金籌集行為用制度的形式規范起來,同時,企業和社會也承擔起相應的職責。此外,也正是醫療需求事先的不確定性和事后的無法選擇性,使醫療保險風險尤其是老年人的醫療保險風險巨大。任何一種單一的保險制度都無法承擔這一風險。因此,為了分散醫療保險的風險,也只能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最近,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也是社會醫療保險本身的性質和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社會醫療保險不僅具有強制性,而且具有普遍性,即要對符合條件的所有人口普遍實行醫療保險。同時,由于目前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生產力水平不高,綜合經濟實力不強,各地經濟發展、居民收入也不平衡,不少企業效益欠佳,職工收入偏低,企業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還在不斷深化,我們還不具備向所有城鎮勞動者提供完全醫療保障的能力。也就是說,在目前生產力水平不太發達的情況下,我國的社會醫療保險只能解決大多數人普遍出現的疾患,保障大多數人的基本醫療。而對發生概率相對較小的疾病,以及特殊人群的不同層次的醫療需要,社會醫療保險是無法解決的,只能通過其它醫療保險途徑來解決。這樣既能調動其他保險主體的積極性,又能減輕政府的壓力,同時還可以滿足人們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的其他醫療需求。
二
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是與我國政府醫療保險改革思路相吻合的。1998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雖然在《決定》中沒有明確提出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但仔細分析可以看出,《決定》所涉及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城鎮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建立除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其它的醫療保障制度實際上是落實《決定》的配套措施。如果沒有其他醫療保障制度的配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很難建立和有效地運作的。同時,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障也是不健全和不完備的。
1998年12月國務院頒發的《決定》是在總結1994年國務院4部委下發的《關于職工醫療制度改革的試點意見》(即九江、鎮江試點方案),1996年國務院4部委下發的《關于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意見》(即50多個城市的擴大試點方案)的經驗,考慮我國經濟不太發達的國情的基礎上形成的。1998年新的醫改方案的基本走向是:社會醫療保險只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即使在基本醫療中也強調了個人的責任,至于其它的醫療需求只能由另外的醫療保障制度來滿足。據此,在方案設計上,它一方面沿襲了前兩個試點方案中“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基本改革框架,建立了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的籌資機制。另一方面,更進一步強調“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強調社會醫療保險的有限責任。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降低了醫療保險金的籌集比例。根據目前企業效益不佳的現狀,為了減輕企業的負擔,新方案的籌資比例與1994年九江、鎮江兩個試點城市的醫改方案相比明顯降低。“兩江”試點時的籌資比例是工資總額的11%(其中個人交納1%),而新方案將籌資比例降到了8%(其中個人交納2%)。這意味著醫療費用的支付標準要相應降低,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也要相應降低,個人負擔比例提高。
2.嚴格劃定了“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的支出范圍。在近幾年的醫療改革試點中,各地探索了多種“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簡稱“統賬結合”)的模式。其中,最有特色的是“直通式”、“兩立式”。“直通式”是指不分大小病和門診住院,醫療費用都先從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用后,超支到一定數額(比如個人年工資的5%),再由社會統籌基金報銷,但個人仍須自負一部分。這種“三段相通”的運作模式,保障水平較高,但激勵和約束作用發揮不夠,不利于統籌基金的平衡。“兩立式”是指將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完全劃斷,劃定各自的支出范圍。個人賬戶主要支付小額醫療費用和門診醫療費用,超額自負;統籌基金主要支付大額醫療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個人仍要自負一定比例。這種方案增加了個人責任,約束力也明顯增強 。1994年九江、鎮江醫療保險試點時采用的是“直通式”,但最后使得兩地的統籌基金難以平衡。所以,在國務院1998年頒布的《決定》中規定:“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相互擠占”。這實際上表明,新的醫改方案采用的是“兩立式”。這種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個人醫療賬戶的合理使用,減輕了統籌基金的支付壓力,但另一方面,不可否認對于一些身體素質較差、大病小病不斷的人來說,醫療費用自負的比重就較大,如果沒有其他的醫療保險制度的支持,個人恐怕很難負擔。
[關鍵詞]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構建;路徑
一、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難,看病貴”是當今最受關注,也是最棘手、最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牽涉多個領域,構成因素糾葛復雜。雖然對其改革路向眾說紛紜,但一致的觀點認為,醫療保障體系是解決此問題的關鍵所在,形成一個覆蓋面廣的醫療保障體系是解開看病貴難題的第一把鑰匙。
經過長期的探索,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目前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已從城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及退休人員逐步擴展到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截至2007年底,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7983萬人,其中參保農民工人數為3131萬人。一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醫療保障能力和職工的健康水平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各項工作的扎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制度框架及運行機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國開展新農合的縣(市、區)達到2448個,占全國總縣(市、區)的85.53%,參加合作醫療人口7.3億,占全國農業人口的85.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總額為220億元,累計受益2.6億人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現象的發生,對統籌城鄉發展、促進農村穩定、保障廣大農民權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從總體來講,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經日臻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順利實施。但是也應該看到,包括中小學生在內的城鎮其他非從業居民尚未被納入社會醫療保險范圍。隨著社會轉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風險的困擾和經濟體制改革過程帶來的分配不均等,廣大城鎮居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國務院專門頒布了《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就開展試點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主要政策及組織實施辦法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截至2007年底,我國共有城鎮人口5.94億,占全國總人口的44.9%,其中就業人口2.94億,非就業人口3億。城鎮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約2.21億人(其中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有4068萬人),占全體城鎮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萬人①。盡管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我們也清楚地看到,許多城鎮居民仍然徘徊在醫療保障體制之外。因此,構建健全完善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在實踐中推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的健康發展,就成了當前的應勢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現實問題。
二、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在實現全民醫保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受到了廣大群眾的肯定和歡迎。但也應該看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畢竟還處于試點時期,難免會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在實踐當中不斷加以完善。
1.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的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作為一項惠民工程,許多群眾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都持歡迎的態度,但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許多試點地區并沒有實現全覆蓋,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之外。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許多已經參保的居民對城鎮居民醫保的真正內涵和一些具體細節也缺乏了解。部分群眾對報銷補償費用期望過高,對設立的起付線不了解,對醫療費分段計算補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對報銷程序還不是完全清楚。這就有待于各試點地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把工作做實、做細,使廣大群眾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基礎上,積極踴躍地支持和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工作。
2.統籌層次低,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在局部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一般為縣、市級統籌。統籌層次低,不僅不利于進一步分散風險,也不利于資金在全國范圍內調劑和發揮更大的互助共濟作用。從保障水平來看,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許多試點地區還是以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為主,最高報銷上限也有待進一步提高。今后,各試點地區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加大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財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門診大病風險的同時,要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探索統籌解決城鎮居民門診費用問題的辦法。
3.監督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健全
從試點地區的情況來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監督和管理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個別定點醫療機構仍有開大處方、開用藥目錄之外的藥和不合理的大型檢查等情況,導致部分群眾獲得的補償金額降低,也導致了參保居民對醫保制度的誤解和不信任。個別定點醫療機構把門診病人轉化為住院病人,誘導病人過度消費醫療資源,造成參保居民住院費用增長。有的醫院審查不嚴,個別患者冒名頂替套取資金,嚴重侵害了參保居民的權益。在醫療保險基金的給付方面,也沒有建立包括基金運行分析制度、運行情況通報制度和常規基金運行監督檢查制度在內的基金的收支監測預測預警系統,還沒有形成包括組織監督、民主監督、制度監督、行政監督、業務監督、審計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在內的內外部雙重監督體制[1]。
4.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完善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近年來,各地醫療保障服務體系無論是在硬件建設和軟件建設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也應該看到,這與廣大城鎮居民的醫療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許多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醫療人員的業務素質還頗有微詞;就醫環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鎮社區醫療服務機構還很薄弱,亟待加強。
當然,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今后,要加進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務體系,為廣大群眾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務。
三、新時期健全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路徑選擇
被譽為“國民保健服務之父”的貝弗里奇曾經說過:病人因沒錢而拒絕醫療,這是任何文明社會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個公民病有所醫,享受基本的醫療保障是每一個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總體來看,我國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應該認識到,這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工作,是一項復雜系統的工程,需要我們以民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實踐當中不斷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1.加快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立法工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完備的法律框架
近年來,盡管我國城鎮居民的醫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視,但畢竟還處于試點階段,許多措施和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開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會保障法是關系國家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就沒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會保障制度。筆者認為,我國應制定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法》,并以此為依據制定相應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實施辦法,規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將之嚴格納入到我國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之中,明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體系
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構建與完善顯得尤為重要。在政策設計上必須考慮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籌集多渠道、費用繳納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樣化、保險服務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籌集機制
首先要完善籌集機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應堅持“低繳費、廣覆蓋”的原則,在繳費能力與醫療待遇之間找到個平衡點。在實踐當中,一方面應加大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宣傳的力度,提高廣大居民參保繳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穩定的配套資金保障體制,將各級配套補助資金固定下來,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財政支持。同時,中央、省級要加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城鎮居民的財政補助力度,以實際行動促進和保證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其次要積極拓寬籌集渠道。在將政府財政撥款和救助以及城鎮居民繳費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的同時,應不斷在實踐中拓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積極引導社區經濟、企業、慈善機構、外資機構及個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斷充實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體制
應建立健全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嚴謹長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進高效的管理網絡,構成科學簡約、調控靈敏的醫療保障管理體系,以實現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調控靈敏、服務周到的管理目標。在組織管理方面,受經濟條件限制,我國廣大縣級城市可以借鑒河南舞鋼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借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個現實性的制度體系進行監督和管理。較大的城市和條件具備的地區,應該建立起相對獨立的、專門的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同時加強對制度運行的社會監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范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2]。
(3)規范運行機制
首先要合理確定參保范圍,明確保障重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主要是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中的廣大城鎮居民。在保障的重點方面,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應因地制宜,確定不同層次和級別的保障標準。其次要科學制定費用支付標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科學合理的醫療費用支付方式,以確保支付待遇與繳費水平相適應,做到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穩運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學的醫療保障評價系統。針對醫療保障的運行特點確定一套全面、科學的評價指標,對參保情況、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醫療機構的服務、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等進行深度研究和評價,以便為制度的進一步實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鎮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要按照管理社會化、服務人性化的原則,建立功能齊全、結構合理、運轉有效、簡捷方便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3]。積極發揮社區醫療保障制度平臺的作用,依托社區平臺,建立醫保機構同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聯系制度,為廣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要加快社區醫療體制的創新,形成社區醫療服務、專業醫療服務和綜合性醫療服務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協作的醫療服務網絡[4]。通過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調整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的結構、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要想健康發展,在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政策的同時,還要積極推動醫療衛生、藥品流動體制改革。這三個方面同時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更關系到今后我國衛生事業的長遠發展,它們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缺一不可。在醫療服務市場上,要把供需雙方由“信息不對稱”變為“信息對稱”,增強患者對醫療服務質量與數量進行事先判斷的能力,提高其選擇的主動性;通過建立醫藥專營制度,逐步實行醫、藥經營分離,減少藥品流通環節;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打破醫藥不分的壟斷體制,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水平。
5.建立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加強衛生扶貧工作
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制度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踐當中,要把對城鎮特別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作為促進城鎮居民衛生保健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把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合理結合起來。在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專項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基金,交由當地民政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過成立基金會,由專門機構負責進行運營。通過此項基金,對符合醫療救助的對象進行適當救助,以使比較困難的城鎮居民獲得基本的醫療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繳費參保、減免醫療費用、建立社會福利醫院及實行定額補助等辦法解決。同時,要根據醫療救助對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辦法[5]。總之,要把醫療救助計劃與整個醫療保障體系有機結合起來,防止城鎮困難居民群體因病返困、因病致窮,避免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促進社會的和諧、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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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醫療保障 全民免費醫療 全民醫療保障 比較 論文下載
醫療保障是關系到全體國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建立一個覆蓋全體國民的醫療保障體制,不僅能夠使人人都能享有基本醫療服務,而且對于風險分擔和經濟發展也有著重大的意義。正因為如此,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逐漸成為我國政府民生保障建設的重要內容。理論上,我國的醫療保障有兩種可選擇的路徑——全民免費醫療與全民醫療保障。全民免費醫療通過稅收籌資,為全體國民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醫療服務; 全民醫療保障( 以下簡稱“全民醫保”,注) 則主要通過征收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制度、輔之以其他制度的方式提供醫療保障。這兩種體制各具特色,各有利弊。正因為如此,中國究竟應采用何種形式,一直存在廣泛的爭論。
本文結合我國醫療保障發展的制度環境,從比較分析的角度,指出中國醫療保障發展的正確道路是建立一個公平、普惠、多層次的全民醫保體系,而不是建立全民免費醫療體系; 事實上,經過多年的探索,我國的醫療保障體制正在朝這一方向發展,但是,從全民醫療保障的角度與要求來看,目前的醫療保障體制在資金籌集、制度整合、保障水平、覆蓋面、公平性、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還存在著諸多問題與難點,這使得我國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文章針對這些問題與難點進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解決這些問題與難點,完善公平、普惠、多層次全民醫保體制的對策建議。
全民免費醫療與全民醫保之比較和區別
一般而言,全民免費醫療是指免除繳費義務,通過稅收籌資,由公立的、或者簽約的私立衛生服務提供者向全體國民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醫療衛生服務。全民免費醫療使所有人能夠根據治病的需要而非經濟支付能力來獲得醫療服務。最典型的代表是英國的“國家衛生服務制度”( NationalHealth Service,NHS) ,該制度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服務范圍涵蓋了從預防到康復、從孕檢到臨終護理、從頭疼感冒的小病到心臟搭橋等大病的各類醫療保健服務,一度被英國標榜為“西方最完善的醫療服務體系”。而全民醫保則是一種覆蓋全體國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全民醫保不僅包括以收入為基礎、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的社會醫療保險這一主體構架,還包括針對少數弱勢群體的社會醫療救助制度以及為滿足多層次醫療需求的補充性商業醫療保險制度。到目前為止,全世界已有近三十個國家通過構建以社會醫療保險為主體的制度達到全民醫保,其中典型的代表國家有德國、澳大利亞、法國等。
在我國醫療保障體制的選擇上,人們之所以聚焦于在全民免費醫療與全民醫保之間取舍,主要是因為二者都滿足我國醫療保障體制的最初構想。無論是全民免費醫療還是全民醫保都是為了滿足公民的醫療保障權利而做出的制度安排,具有非營利的性質,二者的目的如出一轍: 微觀上,都是為了解決全體國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改善人民群眾享有醫療衛生服務的條件; 宏觀上,醫療衛生是民生大事,免費醫療和全民醫保都是為了逐步解決醫療保障問題,彰顯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從而讓全體國民共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從制度屬性來看,免費醫療和全民醫保同屬于強制性醫療保障,主要依靠國家權威,由政府集中領導和主辦,理論上要求將制度規定的人群全部納入醫療保障的體制之內。區別于自愿性醫療保障制度,二者的保障范圍比較廣,不僅保大病,而且保小病; 對參保條件沒有健康上的特殊規定,無論是健康的人還是患病的人都可以參與; 支付方式一般都是按照個人醫療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償。縱觀世界各國的醫療保障體制,以全民免費醫療或全民醫保為代表的強制性醫療保障占有主體性地位,可以有效避免自愿性醫保制度因保險費負擔過重或個人保險意識缺乏而造成的醫療保障缺失。
然而,全民免費醫療與全民醫保各具特色,將二者進行比較,其差別也是顯而易見的:
從體系特征來看: 第一,兩種體系下的制度類型不同。實施全民免費醫療的國家,醫療衛生制度單一,往往通過建立統一的醫療體系來提供醫療保障服務; 而以社會保險為主的全民醫保往往通過建立多樣化的保障制度來滿足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如,日本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按照不同職業將居民分別納入到不同的醫療保險組織,整個國家的醫療保險由雇員保險、國民健康保險和老人保健三大部分構成; 德國的醫療保險體系除了包含法定的社會醫療保險以外,還包括私人醫療保險和特殊人群的醫療保險。第二,在發展的不同階段,兩種體系的覆蓋范圍不同。全民免費醫療體系從制度設計之初便覆蓋了全體國民,所有基于國民身份的人群,無論是 60 歲以上的老人、兒童,還是低收入人群、農村地區人群一律享受免費醫療; 而全民醫保的制度設計不可能一開始便覆蓋到全體國民,其覆蓋范圍有一個不斷擴展的發展過程,通常由某一類群體逐步擴大到不同人群,最終隨著體系的完善才能實現全面覆蓋。第三,公平性程度不同。全民免費醫療的獲得與個體收入無關,只依據醫療需求為國民提供全套建立在公共基金之上的醫療服務,公平性程度高; 而全民醫保的主體性制度即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主要依據是否參保來決定醫療服務的提供與否,再加上區域差異、行業差異、收入差異的存在,在進行具體制度設計之時不可避免地會造成制度之間的差距,從而使其公平性程度較低。
從實現條件來看,二者亦有明顯的區別。總體上全民免費醫療要求有更為成熟的實現條件。第一,要以雄厚的財政實力為基礎。全民免費醫療意味著由國家來提供醫療保障的全部費用,這些費用包括建設醫院、引進醫療設施和技術、擴充醫療資源、負擔醫務人員工資以及全國所有患者的就醫費用等,這就要求國家必須有足夠的稅收以保證全民免費醫療制度的運作。第二,要以良好的醫療衛生條件為保障。全民免費醫療易導致醫療服務與醫療技術缺乏競爭性,為保證良好的醫療服務質量,需要各級公立醫院、或簽約的私立醫院都要具備良好的醫療衛生資源,特別要求作為第一層次的社區診所擁有為國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能力。第三,要以平衡的國民經濟和醫療衛生發展現狀為依托。國民經濟發展不平衡,貧富差距過大,地區醫療衛生資源分配不合理,醫療待遇差距明顯等都是全民免費醫療發展的壁壘。比較而言,全民醫保也有其特殊的實現條件。第一,全民醫保的主體性制度,即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需要由“多方買單”,所有具有支付能力的個人和單位都有繳費的義務,從而將國家的財政負擔分散到單位和個人。第二,全民醫保需要通過多層次的醫療保險制度來實現,風險的分擔可以在不同階層、不同地區、不同群體之間進行,以避免醫療保障職能的缺位。第三,在多樣化的制度設計上,既要求根據不同的保障人群而有所區別,又要在整體上相互配合,相互補充,有進一步整合的空間。當然,具體的繳費和支付水平應與當地的經濟發展和居民的收入相關。
從保障水平來看,根據各國的實踐經驗,全民免費醫療覆蓋面廣,公平性高,并且其保障水平整體通常高于全民醫保的保障水平。這是因為實行全民免費醫療的多數是發達國家或者福利國家,強大的經濟基礎和較高的工業化、城鎮化水平是其實現全民醫療保險的前提與必要保障。歐洲發達國家如英國、瑞典、瑞士、丹麥等都實行全民免費醫療,2009 年,上述國家的醫療費用支出占GDP 的比重分別為 9. 3% 、10% 、11. 4% 、11. 5% ,可見,發達國家有能力提供一個保障水平普遍較高的醫療衛生制度。與之相比,由于全民醫保體系的子制度比較多,各項具體制度的保障水平差距較大( 例如我國的公費醫療制度的報銷額度在95% 以上,而新農合的報銷額度只有 30% -40% ) ,具體制度之間的差異使得全民醫保難以達成一個相對統一保障水平。但可以肯定的是,全民醫保經過一定程度的發展之后,其整體的保障水平一定會不斷提高。
我國醫療保障的發展之道——“全民醫保”
全民免費醫療在諸多國家和地區實行,這使得許多國人對其心向往之。究其原因,“全民免費醫療”天生就具有對社會大眾的“吸引力”———人人都希望國家能夠為自己提供免費的醫療服務。然而,世界上并沒有“免費的午餐”; 事實上,根本不存在完全免費的醫療制度,所謂的“全民免費”是相對的。
一方面,免費醫療與其他醫療體制相比,最主要的區別在于醫療費用的來源上。全民免費醫療的資金全部來源于國家及地方的財政,這些主要依靠公民納稅的財政資金說到底還是參保人自己繳的錢。因此,可以說,免費醫療的資金是將醫療保險中參保人繳費換成納稅人納稅。另一方面,免費醫療并非意味著公民不花錢即可獲得免費治療。根據《2010 中國衛生統計年鑒》的數據,在全球 193 個國家的衛生費用支出中,個人衛生支出為零的國家一個也沒有。那些通常被認為向民眾提供免費醫療的國家,如英國、瑞士、瑞典、加拿大、巴西等,2007 年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例 分 別 為 18. 3%、40. 7%、18. 3%、30%、58. 4% ,免費的只是基本醫療服務,保險目錄以外的諸如門診處方、牙科門診費以及較高檔次的醫療服務仍需自行付費。
除此之外,國內少數地區實行的“全民免費醫療”( 以陜西神木模式為典型代表) 也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全民免費醫療制度”。真正的全民免費醫療體制不用參保,所有戶籍擁有者或者所有居民都可以自動享有免費醫療。而根據《神木縣全民免費醫療實施辦法( 試行) 》,“未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予享受免費醫療。”另外,神木模式也有各種費用控制方式,門診服務只有在繳納合作醫療保險費后才能免費享受。住院費設有起付線,也有自費的項目,起付線以下費用由患者自付。事實上,“神木模式”只是一種保障水平較高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鑒于絕對的“全民免費醫療”根本不存在,充分考慮到現階段的宏觀社會經濟條件,我國于2009 年頒布的“新醫改方案”最終摒棄了全民免費醫療的發展路線,選擇了走向全民醫保的戰略方向。我們認為,這是結合多方經驗與現實國情而做出的正確選擇。
首先,全民醫保更加符合我國的財政現狀。一般來講,實行全民免費醫療的國家,政府預算衛生支出在衛生總費用中的比重要高于社會保險制的國家,以英國為例,近年來英國醫療開支占GDP 的 9% 以上,用于 NHS 的預算高達 1000 億英鎊( 人均 1980 英鎊),可見,全民免費醫療需要依靠雄厚的財政能力為支撐。就目前的國情來看,我國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雖然國民經濟已經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但是覆蓋 13 億人口的全民免費醫療體系如此龐大,必將造成沉重的稅收負擔,就像西班牙等部分發達國家一樣,易出現財政負擔過重,財政赤字高漲,免費醫療體制難以為繼的情況。所以說,我國并不具備英、美那樣的經濟實力,“多方負擔”的全民醫保體系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想在全社會盡可能做到公平的分配,使醫療服務可持續發展,只能通過向用人單位和個人征繳社會保險費的基礎上,發展多層次的全民醫療保障,從而滿足公民基本醫療權利的實現。
其次,全民醫保更容易把效率和公平有效地結合起來。按照薩繆爾森的“公共支出純理論”,如果把全部醫療衛生服務都劃歸為公共產品由政府提供,那么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搭便車”、高成本、低效率等現象。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實行全民免費醫療看似公平性提高了,但是醫療效率問題已然成為醫療保障建設中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個人不付任何費用,肯定會形成大量的資源浪費與低效率,典型的例子是: 英國的醫療服務出現的排長隊現象,等待免費住院的患者不斷增加,特別是外科病人及慢性病人,有的地區要等待幾個月、甚至幾年,這引起了廣大民眾的強烈不滿。除此之外,看病不花錢還可能造成小病大養,重復醫療,重病患者得不到及時醫治,住院率上升等醫療資源浪費的現象,最終導致醫療體系疲憊不堪。比較而言,全民醫保通過多層次的制度設計,將各類人群的醫療保障具體化、明確化,可以更好地把效率和公平兩者統一起來、平衡起來,以最大限度的發揮各類醫療保障制度的作用。全民醫保有利于在實現公平性的基礎上,提高醫療效率,完善醫療服務質量,使醫療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再次,全民醫保更加適應各類人群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城鄉差距過大、收入差距明顯、兩極分化嚴重等現象,使得我們不能像英國那樣有較為統一的制度環境為社會保險稅的征收提供支持。全民免費醫療差異小、層次少,勉強實行很可能會導致兩種結果:一是財政負擔過重,二是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普遍偏低,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因此,我國在建立醫療保障體系的過程中,必須設計多樣化的保障制度來適應全社會各類人群多層次醫療保障需求。全民醫保在發展過程中允許多種制度的同時存在,即公費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能夠各自保障對應的人群。此外,全民醫保靈活性較強,各地區在貫徹執行中央總的方針政策的前提下還可以制定符合自身發展情況的制度和政策。事實上,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部分有能力的地區已經直接建立了“二元制”的城鄉醫療保障制度,也有些地區在醫療保險制度以外針對特定人群適當發展醫療救助制度或補充性商業醫療保險。
全民醫保發展面臨的問題與難題
近年來,在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可以說,全民醫保的發展方向在我國已經基本確立,我們也正沿著“人人都能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道路不斷探索。盡管如此,我國目前仍處于體制發展初期,經驗不足,現階段的全民醫保仍然是不完善的全民醫保體制。這是因為我國所要實現的全民醫保是一個公平、普惠、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制,其真正的內涵不僅在于要無條件地滿足全體國民的醫療保障權利,而且要保證醫保費的繳納以及醫療費用的支付只與參保者的支付能力有關,更重要的是基本醫療服務的提供應當主要與病人的基本醫療需求掛鉤,以此來實現醫療保障在醫療籌資和服務利用方面的公平性。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現有的體制離真正意義上的全民醫保目標還相差甚遠,全民醫保在進一步發展中仍然面臨著多方面的問題和難題。
( 一) 財政投入不足,保障水平低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 2011》,2009 年我國醫療衛生總費用占 GDP 的比重僅為 5. 15%。其中政府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 27. 2%,醫療費用的個人支付比例自 1978 年以來由 20% 左右提高到 50%左右,政府的醫療衛生財政支出無論是從比重上還是從絕對數上都低于社會和個人的衛生投入。而在歐洲發達國家,醫療衛生費用約占GDP 的 10% 左右,其中的 80% - 90% 由政府負擔,可見中國衛生總費用中的公共支出部分在國際上處于較低水平。不僅如此,由于我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籌資水平、報銷比例都偏低,使得我國相當一部分居民看病就醫的個人負擔水平仍然較重。個人支付比例過高,醫療保障水平較低是導致民眾“看病貴”的主要原因,嚴重的影響了居民對醫療衛生服務的可獲得性。
( 二) 制度“碎片化”,既有損效率,又有失公平
盡管多層次的醫療保障是必要的,但是醫療保險這一主體性制度之下的多種子制度最終應隨著制度的完善而走向整合,形成統一、高效的醫療保險體系。單就這一方面來看,我國各地都有至少四種不同的醫療保險制度,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及公務員免費醫療制度,不同醫保人群之間差距明顯,固化了城鄉二元結構和社會階層結構。再加上醫保統籌層次目前主要還停留在縣市級,每一個統籌區域內的醫療保險制度“各自為政”,其具體的政策規定、特別是權利和義務關系都有較大的差異。可以說,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是一種“碎片化”的體系,不僅有損醫療保障的效率,而且將造成統一勞動力市場的障礙,阻礙社會融合,有悖于“公平性”原則。
( 三) 補償模式與補償機制設計不合理
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除了常見的報銷比例過低,參保人自付比例較高之外,在補償范圍和補償方式上也存在著弊端。一般而言,常見病的發病率遠遠高于重大疾病,以“大病統籌”為主要補償范圍的制度設計,不僅對門診的報銷相對較少,而且弱化了對常見病預防和治療的重視,最終會加重醫療體系的治療負擔。后付制的補償方式對中低收入群體來說,尤其是在患大病、需長期住院的時候,墊付醫療費用成為一個難題。不僅如此,后付制的補償方式還會引起報銷時手續麻煩,補償限制過多的問題。具體來說,起付線過高使得報銷門檻過高,部分基本醫療風險得不到分擔;封頂線使得大部分窮人在患大病時醫療負擔仍然過重; 報銷藥品的目錄范圍較窄使得多層次的醫療需要得不到滿足; 對于異地就醫的人群來說,報銷程序的復雜更是阻礙了醫保的轉移支付。種種補償機制設計上的不合理使得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受益面窄,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 四) 對醫療弱勢群體的保護不足
一般而言,收入越低,社會保險的參加率也越低。基于醫療保障制度最初形成的原因和現在遇到的困難,存在著一類“醫療弱勢群體”,主要包括: 失業人員、殘疾人、孤寡老人、農民工,以及被排除在“醫療體制”之外的人( 即那些從來沒有在“單位”工作過,靠打零工、擺小攤養家糊口的人)和較早退休的“體制內”人員。這部分醫療弱勢群體大多是位于極端貧困人口之上的大量邊緣貧困人口和相對貧困人口,他們在遇到較大的疾病風險時,由于經濟能力的限制,很容易陷入極端困難和貧困的境地。我國的醫保制度尚不完善,醫療衛生制度建設的目標與方式存在某種程度的偏差,本應最需要醫療保障的“醫療弱勢群體”得到的保護卻十分有限,這就造成了風險保護的錯配。較典型的是農民工群體,一方面新農合的制度設計針對農民工保護不足,在該制度下農民工通常要承擔高額的自負費用,且必須向籍貫所在地的縣級政府申請補助,不但補助金額很低,而且補助申領程序耗時很長; 另一方面,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易造成漏保,且流動性差,部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非正規就業農民工被排除在制度之外,致使其基本醫療權利得不到保障。
( 五) 城鄉二元分割致使醫保缺乏公平性
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醫療衛生資源分配不公平。長期以來,醫療資源過度集中在發達地區的城市,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十分薄弱,醫護人員、藥品供應處于短缺狀態,管理手段落后,導致農民醫療的可及性遠比城鎮居民差。把有限的醫療資源優先滿足少數優勢群體的需求,這顯然是不公平的。第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不公平。據統計,2008 年我國醫療衛生總費用為 14535. 4 億元,其中城市醫療衛生費用為11255. 02 億元,占總費用的 77. 4% ,農村醫療衛生費用為 3280. 38 億元,占總費用的 22. 6%,農村居民在人均醫療費用籌資標準、參保人數和報銷比例上遠低于城鎮居民。從收入分配的角度看,農村醫療保障待遇太低,使得很多參保人群在遇到疾病風險時仍不敢就醫,這就導致了社會保險中的逆向收入分配。
完善我國全民醫保體系的對策建議
全民醫保是一個巨大的系統工程,要想最終實現多層次、高水平、廣覆蓋的全民醫保,不僅需要加強政府、醫院、用人單位以及個人等多方主體的支持與配合,還需要從整體上完善全民醫保的制度設計。根據目前的形勢和相關情況,結合上文分析的問題與難點,我們分別從覆蓋面、制度整合、政府責任、醫療衛生體制以及多層次的醫療保障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議。
( 一) 堅持強制性原則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繼續擴大醫療保障覆蓋面
由于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自愿參保”原則,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部分因經濟貧困而無力參保的人,或者因繳費年限不夠,制度體制漏洞而被排除在醫療保險的體制以外的人群,這使得全民醫保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覆蓋。我們要把諸如廣大非正式就業人口、破產困難企業的退休職工、老知青以及農村低收入農民等“醫療弱勢群體”作為醫療保障擴面工作的突破口,促使政府積極地發揮醫療保障責任主體的作用,不僅要從政策層面上規定所有人群都要強制性參加醫療保障制度,還要有針對性地對低收入人群進行補貼,這樣才能有效地解決目前存在的逆向財政補貼問題。總之,要將全體國民都無條件地納入到相應的社會醫療保障中去,這在目前階段是可行且必要的。
( 二) 加快制度整合,走漸進的全民醫療保險之路
城鄉分割、地區分割、人群分割嚴重阻礙了我國全民醫保的發展,醫療保險逐步從“多元制”或“三元制”過渡到“二元制”,最終實現“一元制”已經勢在必行。我國應該選擇漸進式全民醫保道路,對于城鄉經濟差距不太大的地區,應優先考慮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這兩種制度合并,然后逐漸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接軌;對于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目前則要認真考慮不同制度間的銜接問題,待條件成熟后,再將不同制度合并。具體做法是: 首先消除制度間存在的明顯不平等; 然后通過完善制度設計,實現醫療籌資和服務利用方面的公平; 最后要逐漸提高醫療保障水平,促進全體國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增進國民福祉。為此,需要中央出臺相關政策,完善頂層制度設計,鼓勵條件成熟或基本成熟的地區( 最好是以地市為單位,條件合適時也可以以省市為單位) 進行醫保制度整合及醫保共同體建設的試點。我們認為,廣東省的珠三角地區,江蘇省的蘇南地區,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等地區可以成為第一批試點地區。這種試點,可以是醫保共同體建設的試點,即建立在區內“無障礙”參保與就醫的體系; 也可以是制度整合的試點,即將三種制度進行合并,或只先行合并其中的兩項制度。總的來說,醫保共同體建設的難度相對較少,可以較大范圍的開展試點,并不斷擴大和聯通這些共同體,最終實現全國的統一。目前,國內的不少地區已開展了相關的工作,并取得了不錯的進展,但是,還沒有形成全國的聯動態勢。
( 三) 政府承擔主要責任,為弱勢群體提供基本醫療保障
全民醫保并不是說所有的人都必須付出一定費用,事實上,對于家庭收入水平很低、確實沒有能力付費的人群,國家應該破除按照市場經濟效率先行原則的做法,大力發展醫療救助制度。立足于讓所有社會群體公平地享受醫療保障,甚至是優先解決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政府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以低價格輔助貧弱人群獲得醫療衛生服務。此外,還可以通過財政制度安排,開辦醫療救助醫院和福利醫院,把醫療弱勢群體一次性納入醫療保障體系之中。總結國外的成功經驗,像美國這樣的資本主義國家,政府的醫療衛生財政開支集中在關注貧困和老年人口等弱勢群體的保障上,而讓一般的人群通過商業保險等多種機制得到保障; 法國也專門推出了公共財政共同分擔貧困人口的醫療費用的計劃,明顯減少了專家服務偏向富人的傾向。我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更應重視對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建議國家對一定收入標準以下的人群設置較低的起付線和較高的共付比例,減輕他們的負擔,減少和防止有病不愿看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發生。
( 四)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可持續的運行機制
醫療保障是一項涉及多種關系、多個部門、多方主體的系統工程,科學合理的醫藥衛生體制有利于醫療保障效率的發揮,是全民醫保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因此,在全民醫保的發展過程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也是不容忽視的重點問題。按照中央的決策,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突出“三個重點”: 即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簡單地說就是健全醫保、規范醫藥、創新醫療。從這個角度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問題: 關于“健全醫保”,要注意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基金籌集、支付與管理制度,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這樣才能在未來建立起國家統一的全民的醫療保障制度; 關于“規范醫療”,一方面要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確保所有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能免費或低價向病患提供“基本藥物”; 消除醫療衛生機構開具“大處方”的誘因; 改善招標過程,以取得性價比更高的藥品; 另一方面,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推進醫藥分業,促使基層醫療機構由逐利性轉到公益性的運行軌道; 關于“創新醫療”,要繼續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拓展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大力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 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全面開展便民惠民服務。
( 五) 鼓勵商業醫療保險的介入,建立多層次的保障體系
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會議召開后,已有79個城市作為流動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并計劃在近幾年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這是建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農村建立合作醫療制度之后又一重大舉措,是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經之路。國務院下發的《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要充分發揮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寬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功能。加強社區服務平臺建設,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和社區醫保是社區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
一、城鎮居民醫療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社區衛生服務模式社區衛生服務是隨著現代醫療需求而產生的一種全新的衛生服務模式,在推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的過程中
由于參保人員大多為老人、小孩、并軌轉制企業的弱勢群體、失業或無業人員,因此社區醫療服務便上升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但是眼下大多數社區衛生服務仍然不能滿足居民的各種需求,呈現處“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場面。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較多的患者對社區醫療服務能力缺乏信心。勝利街道居委會的xx主任告訴我們,居民們普遍認為社區醫療服務機構的醫生醫術不高,設備簡陋,生怕在社區就診“小病拖成大病,感冒治成肺炎”。尤其對全科醫生持懷疑態度。
第二,社區醫院的硬件水平堪憂。其中有不少用藥遭到患者非議。園林街道人大社區衛生服務站孟大夫稱,雖然現在社區醫院的醫療藥品范圍放開了許多,但還是沒法滿足患者要求,好多就診的大爺、大嬸們都要兩頭跑:在大醫院就診、看完病、拿著針劑藥品到社區醫院點滴。有些疾病需要作CT、彩超、X光片的。社區醫院不具備這些設備、患者只能先在大醫院就診。這也是大多數歲數比較大的患者怕麻煩不來社區醫院看病的重要原因。
第三,調研還發現,現在社區醫療衛生的定位非常籠統,大多是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沒有對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疾病治療和疾病防止加以區別,沒有細致考慮各地醫療資源現狀,發揮作用不夠、機械地按統一標準劃分社區衛生機構。
(二)社區醫保管理平臺建設滯后
職工的醫療保險平臺是單位,城鎮居民醫保的組織實施網絡則可以依賴社區。實際上,每一個街道、社區都已建立了勞動和社會保障站;但是省市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負責具體操作;社會保險部門又不能隔著鍋臺指導街道、社區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這一塊業務,這樣街道社區機構等于是聾子的耳朵——擺設。雖然,國家召開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會議,也有規劃。但是社會保險法規、醫療保障政策還不完善、需要細化,社會保險機構、醫療保障難以操作、街道社區無法律依據,對參加養老保險、登記繳費、審核、監察、責任的追究沒有章程、缺乏措施、政策法律建設不健全,難以震懾和阻止違法行為、處罰乏力,難以維護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人員編制、經費保障、監察辦案機構等等存在很多問題,嚴重地影響了社會保險、醫療保障的工作效益。街道社區醫療保障管理平臺目前是硬件不硬、軟件太軟。
二、街道社區醫療保險工作的對策思考.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的推開,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邁向全民醫保、完善目標關鍵性的一步。但勿庸諱言、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醫療保險制度,加緊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擴面專項行動,按照“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的構思、根據城鎮居民的特點和醫療需求、以及街道社區的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在開展養老保險擴面的基礎上,同步推進居民醫療保險擴面行動,避免城鎮居民因大病造成的養老和健康風險,為城鎮居民穩定構筑雙保險機制。
(一)城鎮居民醫保試點基本原則
第一是低水平起步原則。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實際國情出發,根據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保障標準。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住院和門診的大病醫療需求,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逐步試行醫療費用統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擴大醫療保險的受益面,確保醫療保險的長足發展。第二是確保自愿原則。國務院決定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市、選定2—3個城市啟動試點,明確確定地方進行試點的自愿性,充分尊重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廣泛宣傳和重點宣傳相結合,城鎮居民可自愿繳費、參加醫療保險,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和選擇,政府作為后盾、建立財政輔助制度、引導和幫助居民參加醫療保險。
第三,屬地化管理原則。明確國家、省、市、縣的責任,國家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確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統籌層次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以有利于發揮現有管理體系的優勢。社會保險機構醫療保險的工作職能,貼近基層、和諧社會,從長遠考慮要積極探索適合城鎮居民特點的醫療保險辦法,大力實施“低費率、保大病”的政策,鼓勵居民參加醫療保險進而社會保險,將城鎮居民完全納入社會保障范圍。
第四,統籌協調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做好醫療保障相關工作基本政策、基本標準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保證城鎮居民保險試點的順利進行和醫療保障各類制度的協調推進。
(二)構筑預警、監管、處理三大網絡體系
1.建立欠費監控預警網絡體系。建立居民參保繳費監控預警體系,由街道(鎮)、村、社區、勞動或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機關對欠費居民實行直接監控,每月對轄區居民繳納保費情況進排查,督促參保居民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醫療保險費。
2.按經濟情況對參保居民建立分類監管網絡體系。對老、幼、轉制、合并病殘居民家庭的經濟收入進行深入細致、客觀的綜合性等級排隊評價;對經濟收入比較穩定家庭居民的繳費情況進行重點監控,存在欠費的要限期補交、不按規定繳費的要降低其信用等級。
3.完善參保關系監察、爭議調處網絡體系。健全完善市、(縣)鎮、街道、社區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機構專兼職人員到位,實現定人、定崗、定責,條件好的可以聘請為社會保險聯絡員、成立街道(社區)調解組織,形成四級監控、爭議調處網絡,實行網絡式管理,隨時掌握轄區內的舉報投訴、爭議情況,維護參保居民合法權益,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及萌芽狀態。對參保當事人及時、滿意答復,確保不出現惡性有爭議案件或群體性突發事件。
(三)建立執法、維權機制。
1.加強與工會、民政、工商、稅務、公檢法、銀行等部門的互動、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形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特別是對惡意欠費群眾,嚴重違反醫療保障法規的團體、機構,加大聯合處罰力度,取消其信貸款、社保、民政,勞保優惠政策享受資格等,該強制執行的從速處理,該依法處理的決不手軟,并在新聞媒體上、社區街道及時曝光,使一些違反醫療保障法規的機構或居民受到嚴重處罰。
2.建立突發性應急機制。專門編制醫療保障關系專項應急預案、有效應對因醫療保障關系、醫患矛盾而引發的突發性,明確應急的工作組織體系、機構設置、人員分工預警機制、信息、應急保障等內容、全面提升事件處理的應急反應能力,將突發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3.完善醫療保障應急周轉金機制。建立市、縣、鎮三級應急周轉金制度,對短期內無法按正常途徑解決醫療保險基金影響醫療保險聲譽的,先由街道、社區專項資金墊付,當街道社區無力支付時,啟動市、縣級應急周轉金,確保社會秩序持續穩定。
(四)強化基礎設施,提高服務能力
1.全面推進基層平臺建設。在基層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建設中,要有醫療保障工作責任,按照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服務建設,在村(社區)建立醫療保障服務站;梳理醫療保障工作各項管理和服務職能,確保醫療保障管理與服務職能的下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