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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電施工企業 財務管理 內部控制
一、前言
本文針對水電施工企業加強財務管理從而完善內部控制中的一系列問題,做出相應的合理措施,進而確保水電施工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內部控制達到預期的目標。
二、企業內部控制在水電施工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
1、增強施工企業盈利
自從進入市場經濟以來,各個企業之間的競爭是越來越嚴峻。特別是現在許多企業施工的標段多采用了低價中標,更是導致盈利急劇降低。
現在很多水電施工企業都是完成一個工程之后輾轉到另一個地方,遺留下來的待處理的問題也就成為了一些不可預知風險。在如此的境況之下,水電施工企業只有擺正公司中的經營理念,從內部控制上下狠功夫,規避管理風險,降低施工成本,以此來提高自身的競爭實力,才會從競爭中成為佼佼者,增加企業的收益。
2、確保施工企業財務信息可靠性
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對內能夠向管理層提供經營管理的諸多信息,對外可以向投資者、債權人等提供用于投資等決策的信息,因此,內部控制在會計系統中的實施,主要是通過對會計主體所發生的各項能用貨幣計量的經濟業務進行記錄、歸集、分類、編報等進行的控制。水電施工企業加強內部控制后,可以提高企業財務信息可靠性。會計按照這些真實有效的信息作出來的賬務,才具有真實性。這樣才能夠確保施工企業財務信息的可靠性。
3、確保施工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方針貫徹執行
鑒于水電施工企業的項目點多人散,一直以來各項管理制度方針和措施執行較難,一個制度出臺以后到了一線施工現場根本沒有執行過。就是執行,那也是表面一套暗地一套。這樣的現象不采取一些措施制止,要想將企業的各項制度執行下去,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使公司結合自身特點,完善崗位責任制和規范崗位管理措施,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工作關系,就能夠降低這種不良的現象發生,水電施工企業制定的各種制度和措施才能貫徹落實。
4、確保施工企業成本的降低和經營目標的完成
水電施工本來就是一個耗資比較巨大的工程,在成本控制上稍微一放松就會多用出去很多的資金。過去經常都出現胡亂開支的現象,本來用極少的錢就可以搞定的事一定要花大筆錢。這種現象不僅僅是在水電施工企業出現,就是在其他的各個單位中都有。預算控制是內部控制的一個手段,其內容涵蓋了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通過預算控制,使得企業的經營目標轉化為各部門和項目部、各個崗位以至個人的具體行為目標,作為各責任企業的約束條件,能夠從根本上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才能有效的控制水電施工企業的成本,挖掘企業中資本的最大潛力。而且,通過內部控制還能夠將企業的財力、財力與物力進行合理安排,提高水電施工企業的服務質量,增強競爭的實力。
三、如何加強水電施工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內部控制
水電施工企業內部控制在財務管理方面作用比較重大,直接關系著企業中的革新,同時還能夠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但是到目前為止,如何才能夠提高水電施工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成為了一個棘手的問題。
1、建立逐步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無論什么企業,當一個新的制度或者措施出臺之后,在實施過程中總是會遇到許許多多的阻礙。國家內部控制制度出臺之后,自然也會遇到一連串的困難。因此,要能夠真正實施企業內部控制,就必須根據國家《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適合企業自身發展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加強制度的執行效益。
制定制度要根據水電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要認真研究《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合理推出行之有效的內控制度。而且,內部控制制度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完善的過程,它持續地流動于企業之中,并隨著企業經營管理的新情況、新要求適時改進。在企業財務管理方面,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相應進行規范財務管理,如不相容崗位制度的建立、預算的編制、財務風險的控制等。
2、增加內部控制制度培訓和宣傳力度
水電施工企業的內部控制執行收效甚微,其中一個主要問題還是企業的負責人對內部控制認識不清,認為可有可無。因為在一個制度執行的時候,沒有負責人堅定的態度作為后盾,勢必會產生出更大的難度。為此,必須要糾正水電施工企業負責人等管理層人員的觀點,一般采用如下一些方面去引導。
其一,從內部控制作用入手。要從內部控制制度入手,確認其具有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要讓企業的負責人明白,只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才能夠加強會計信息質量,才能確保水電施工企業的資產完整性與安全性。
其二,要狠抓控制點,對于每一個環節都要加設補償制度。因為在內部控制中,一定要按照重點和非重點來控制,對水電施工企業影響重大的關鍵地方肯定是重點了,這些地方就要下狠功夫。
其三,在水電施工企業中建立互相監督機制。無論是企業中的領導還是內部控制執行人員,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隨時隨刻都能夠監督到位。因此,這就必須要求水電施工企業中人人參與,互相監督,讓大家都參與到內部控制的執行中來。
其四,利用舉辦培訓班、開設網絡課堂、編制專題資料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培訓,使企業員工全面掌握企業內部控制的各項制度。
3、實施績效考評,建立獎懲制度
將水電施工企業的內部控制執行下去,這不是一句話就能實現的,也不是一個人能夠實施下去。因此,建立企業激勵約束制度,將企業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和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對經評價、審計發現重大缺陷的責任單位及其負責人,要嚴肅處理。同時,建立一系列的獎懲制度。建立了獎懲制度之后,按照規定該獎勵的就獎勵,該懲罰的就懲罰,因為有一句說的好: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也只有這樣,才能夠在水電施工企業內部真正實施控制。
4、加強企業內部審計控制
對于水電施工企業來說,內部控制主要力量是其內部審計控制。所以,要想增強內部控制勢必要加強企業內部 審計控制。其實,很多水電施工企業都在強化內部審計的工作規范與力度,這么做的目的就是為了增強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為此,加強內部控制審計制度,就為水電施工企業實施內部控制打下了基礎。
四、結束語
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提高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水平,也只有這樣才能降低水電施工企業的財務風險,才能夠保證水電施工企業的各項經濟協調、持續、健康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宋海波,水電施工企業的內部控制,:中國人民出版社,2009年.
2,趙大剛,水電施工企業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中華現代企業管理雜志,2007年
4,周旭高,完善施工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思考,中華現代企業管理雜志,2009年
一、某市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主要做法
1.成立專業化風險管理團隊,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控制中樞
大企業經營范圍廣泛,涉稅事項復雜,對稅收管理與服務的要求高。某市通過遴選的方式,在全市國稅系統選調12名人員,組建市風險監控中心,負責任務的整合、分發,起到風險管理中樞的作用。成立情報管理、風險分析識別和風險應對管理三個緊密型團隊,明確各團隊的崗位職責,在縣局把情報管理、風險識別、風險應對管理由征管科扎口管理。
2.成立專業化風險應對分局,構建大企業風險應對系統
大企業作為重點稅源戶的典型部分,其稅務風險天然地與其他重點稅源戶有著很大的相似性和關聯性,某市設立風險應對實施分局,專門負責專業化風險管理團隊下發的典型戶應對、行業解剖性應對和重大風險應對,形成典型案例分析報告和行業性應對指南,并承擔重點稅源戶的應對實施管理。在縣局通過職責調整,組建2個專業化應對分局,分別負責重點稅源企業和中小企業的風險應對;在市區分局組建3-4個稅源專業化應對科,以此形成網狀結構系統,全方位鎖定大企業稅務風險。
3.成立重點稅源管理機構,扁平化實施大企業風險管理
在屬地管理模式下,總局、省局、市局、縣(分)局均對大企業實施風險管理,業務邊界不清,效率低下且很容易影響納稅人的遵從度。某市國稅局由國際稅收管理處上收原先分散于各地管理的大企業風險管理事項,承擔全市列名所有大企業的稅收服務、風險分析與識別、評定審計和反避稅為主的風險應對實施職責。市局大企業和國際稅收管理處和省局大國處對口,對下級風險應對分局具有指導職能。明確各級大企業管理機構業務邊界后,市局直接實施管理的大企業占全市稅源總量60%以上。
二、大企業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從5年來某市對大企業風險管理的探索過程來看,筆者認為在實際管理中還存在亟待思考解決的問題。
1.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對大企業管理的基礎薄弱
某市國稅系統目前有在職干部1015人,比1994年僅增加169人,而管轄的納稅人有近70000戶,比1994年增加53400戶,特別是“營改增”實施以來納稅人增加7694戶,大企業的戶數也是連年增加,采取以往“人盯戶”“以票管稅”的方法越來越管不了,大企業的隱藏在巨大業務量下的細微風險很難被及時發現。
2.大企業風險管理的要求日趨提高
大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大,業務復雜,資產重組、股權投資活動頻繁,產業結構呈現多層級、跨行業等特點,基層干部風險管理能力與這些大企業財務人員及其稅務中介機構的財務水平差距很大,也就很難實施有效的管理,“以弱對強”越來越不好管。
3.稅企雙方層級管理及信息不對稱
對于越來越多的大型企業,尤其是跨地區經營集團企業、股份公司、跨國稅源等,不同層級的稅務機關在大企業管理過程中很難取得全面的信息和類比分析數據,尤其是在對大企業分支機構實施稅源管理時,基層主管稅務機關普遍存在“管得著看不見、看得見管不著”現象。
三、進一步優化大企業稅務管理的思考
目前,稅務機關對于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探索還處于起步階段,大力推進以風險管理、信息管稅等為主要內容的稅源專業化管理是強化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前進方向,以下幾點建議,可供參考:
1.轉換工作重點,建立平等互信合作的新型稅企關系
將過去事后的監督檢查為主的管理模式,逐步向預防和及時發現事前事中風險延伸,做到最大力度地預防風險發生,最快速地發現潛在的遵從風險,最大限度地以共贏方式解決已出現的稅務風險。大企業一般內控較強、財務核算健全,納稅遵從能力較高,稅務機關應依據大企業的上述特點,促進其主動提升納稅遵從度,以求從一定程度上走出稅務管理人員“人少事多”的管理困境。
2.優化人力資源配置,縱向推進內部職能調整
堅持以解決大企業復雜問題為突破口,提升大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區別于中小企業的顯著特點是涉稅問題的復雜性,集中體現在大企業跨國交易、稅收籌劃和內部交易等方面,因此建議壓縮管理層級、上升管理重心、優化職能配置,合理劃分大企業風險管理職能,進一步實現大企業管理的扁平化。成立針對大企業復雜問題管理的專業化應對團隊,上收管理下級重點納稅人的重大復雜涉稅事項。同時分級組建大企業風險管理團隊,專門負責大企業的風險應對,以及時有效地預防、化解大企業稅務風險。
關鍵詞 基層 國稅部門 稅收專業化
中圖分類號:F812 文獻標識碼:A
一、濱湖稅務所在稅收專業化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2009年以來,我局形成了以東風稅務所為汽車行業專業化管理所,濱湖所實行“行業+事務”專業化管理,軍山所實行管理員制度的基層稅收管理格局。濱湖稅務所在實行專業化管理試點工作中,結合自身實際,在探索中不斷總結前進,積累一定的試點管理經驗,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一)明確一個思路。
濱湖稅務所的試點改革思路是:“建立以分類管理為基礎,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信息共享為支撐,管事與管片相結合,強化管理,優化服務的稅源專業化管理新模式”。
(二)實行“兩大行業”和“五大分類”。
將稅源戶管進行分類。依照兩條標準,將納稅人大體分為重點稅源和一般稅源兩類:一是稅源規模標準,將繳納國稅500萬元以上各類納稅人作為重點稅源企業,其他作為一般稅源企業。二是行業標準,結合區域經濟特色,選取重點行業作為重點稅源。將部分機電、家電、食品、現代制造業按行業管理作為重點稅源;重點稅源以外的其他納稅人作為一般稅源。再者是將稅收管理員管理事項進行分類。
(三)堅持二項原則。
屬地管理與分類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濱湖稅務所將其管轄范圍劃分為八個片區,結合重點稅源企業在各片區分布特點對各行業實行分類集中專業化管理,從而形成縱向從管理事項劃分業務流程、橫向從屬地劃分管轄范圍的縱橫結合的分類管理格局,實現“戶戶有人管,事事有人做”的高效管理模式。管理標準與流程規范相結合的原則。分工是稅收專業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標準化則是分工專業化的必然保證。
(四)取得的成效。
初步實現了經驗型評估向制度型評估轉變。濱湖稅務所通過專業化改革,建立了風險評估工作機制,從全員評估向專業評估轉變,從隨機評估向制度化評估轉變,從“普遍撒網”向“精確定位”轉變。截止2012年,共開展評估54戶次,通過評估補繳稅款1800萬多元。初步實現了由個別分散服務向專崗集中服務的轉變。濱湖稅務所將納稅人發起的工作事項集中到專設的稅源管理崗受理,通過內部流轉整合辦事程序、通過團隊協作保障服務效能,減少了辦稅環節,融洽了征納關系。據統計,集中服務以來,平均辦稅時間縮短了三分之一,一次辦結率達到了95%以上。
二、基層國稅部門稅源專業化管理的現狀
基層國稅機關以往以管戶為主的稅源管理模式存在諸多弊端,制約了稅源管理。一是包戶到人,各事統管的傳統模式弊端凸顯。推行稅源專業化管理之前,原先實行的是屬地管戶的稅源管理方式,稅管員“一人進戶、各事統管”,在工作中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隨著經濟的增長,稅管員人均管理企業越來越多,而且還要承擔稅收宣傳輔導、信息采集、日常巡查、納稅評估、調查審批等40余項日常性工作及臨時性工作任務,稅管員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被用于催報催繳、資料整理等案頭工作,不僅使納稅服務作為核心征管業務的地位不突出,而且容易滋生“稅權尋租”的腐敗行為。這種保姆式的稅收管理模式,使人少事多的矛盾愈顯突出,稅管員常常感到疲于應付。二是監控手段落后引發稅收執法風險加大。從之前稅源監控管理的狀況分析,多側重于對事后靜態信息的分析與評價,普遍缺乏對納稅人經營活動全部信息的掌握和對事前、事中動態監督分析。三是隨著企業核算的電子化、團隊化、稅收專業化不斷提高,稅源管理的復雜性、艱巨性、風險性也隨之不斷加大。總之,傳統的稅源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納稅人數量越來越多、經濟成分越來越復雜、經營方式越來越多樣化的要求,在對稅源實行分類管理前提條件下,加強稅收專業化管理,但是,基層稅務部門稅收專業化管理還存在幾個問題。
(一)專業化機構設置和人力資源配置問題。
從我局機構設置和人員現狀來看,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時必須做好基層機構設置,稅源專業化管理后,如何在特定的有限機構職數內設立專業化機構,并進行職能分解需要深入研究。做好人力資源配置工作。我局職工108人,稅收管理員33人,占到全局人數的30%,其中:濱湖稅務所19人(管戶最多);東風稅務所11人;軍山稅務所局3人,一線稅源管理人員相對較少,如何推進稅源管理專業化,包括業務如何重組,崗位如何設置,專業化管理的要求如何實現是一大難題。干部隊伍結構,包括年齡結構、知識結構、能力結構。從年齡上看,我局干部平均年齡已達44歲;從知識和能力上看,大專以上學歷占全局比例100%,中級職稱以上占全局比例12%,其中稅收管理人員中40歲以上人員占到全部稅收管理員的60.4%,稅收管理員年齡偏大,距專業化要求的高素質的稅收管理專業人才隊伍尚有一定差距。
(二)稅收風險管理的問題。
武經區國稅局征管納稅人在2012年4月突破5000戶,總體平均戶管量不大,但作為戶管量最大的濱湖稅務所,人均戶管卻超過150戶。2011年,我局實現稅收收入163.3億元,2012年實現稅收183.42億元。對濱湖稅務所而言,稅源專業化管理的一個突出特征是將風險管理理念貫穿稅源管理全過程,通過優化征管資源配置,把有限的征管資源優先用于風險大的納稅人。做好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不僅是增強稅收管理科學性、針對性,提高納稅遵從度和稅收征管效率的需要,也是減少稅收執法風險,保護稅務干部的需要。
(三)信息管稅問題。
以信息化為依托,大力實施信息管稅是做好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基礎。但面對稅源專業化管理的新形勢、新內涵和新要求,信息管稅任務仍然很重。具體來說:一是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較為突出:涉稅數據信息采集渠道較為狹窄,主要渠道還是辦理登記和納稅申報;信息采集不規范、不完整、不全面,尤其是涉稅第三方信息、集團化企業經營信息,以及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信息;發票相關信息采集不到位,機打發票開具監控不到位,大型商場稅控裝置推廣應用進展滯緩。
(四)專業化納稅服務問題。
機構改革前,稅務局只管收稅,沒有服務一稅,稅務局干部是官老爺,手中大權在握,企業和納稅人都得聽我的。機構改革后,自上而上都重視和強化了納稅服務工作,武漢市國稅局設立了納稅服務處,我局設立辦稅服務廳。但稅務干部頭腦中的官老爺思想是根深葉茂,要低下官老爺高貴的頭為老百姓服務,為納稅人服務,還需要漫長的時間。
三、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稅源分類管理。
在具體方法上,市、區局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納稅戶的分布情況和稅源管理人員狀況,靈活選擇采取“行業+規模+事務”為主要模式的稅源分類方法。既可以在以行業分類為主,在行業分類之下,再按規模科學分類;也可以規模分類為主,在規模分類之下,再按行業和事務分類管理。或者選擇采取行業分類、規模、事務分類并存的模式進行稅源分類。即在區局先將重點行業分類之后,其他稅源再按規模分類的方式。
(二)加強機構、職能和人員重組工作。
機構設置和職能分配原則:按照科學化和有利于落實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實施機構重組,在保持現有機構的職數、名稱不變情形下,根據稅源專業化管理的要求,調整、完善相應的稅源管理機構和職能,搞好機構、職能和人員的重組。對武經區國稅局機關:可根據稅源專業化管理的需要,上收部分高風險稅源管理職能和事項,直接參與稅源管理,進入實體化運作。著手強化配套措施。要將征管、稅政、計統、信息中心等部門納入專業化管理工作范疇,形成大專業化管理格局,增強整體合力。對基層稅務所:對稅源職能分解,各所可根據稅收征管實際和稅源專業化管理的需要,采取“統分”或“內分”方式因地制宜地將重點稅源、一般稅源和個體稅源的管理職能合理地分解到相應的征管機構之中,實施分類管理。其中:相對集中的重點稅源,如重點企業稅源、重點行業稅源,以及涉外稅源,實行“統分”,由區局指定稅務所專類分組管理;其他重點稅源、一般稅源實行“內分”,可繼續堅持稅務所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稅務所實行分類分組管理;個體稅源可實行屬地原則下“統內結合”的方式。
(三)加強稅收風險管理。
第一,要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將風險管理理念貫穿稅源管理全過程,將加強稅收風險管理作為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導向。第二,要建立稅收風險管理機制。在此必須首先明確各級稅務機關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任務,需要加強調查研究,積極開展納稅評估模型和風險特征庫建設。第三,強化納稅評估工作。要抓住納稅評估這個稅源專業化管理的關鍵環節,積極有效地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對納稅評估,區局要積極作為,進一步完善的納稅評估軟件,為基層稅務所提供一個實用、有效的納稅評估支撐平臺。
(四)加強稅源信息管理。
一、以“五清”為目標,提高稅收責任區管理質量。
稅情清是稅收管理責任區的首要職責,稅情不清,稅收管理責任區就抓不住重點,陷入盲人摸象的怪圈。××區國稅局現有企業800戶,管理責任區管理人員36人,人均管理22戶。基于這個實際,××區國稅局采取了人盯人的戰術。
首先是合理分類,確定人盯人的重點目標。將800戶企業劃分為兩類,一類為重點企業,一類為一般企業。重點企業按下列條件確定,總戶數不得低于現有企業總數的20%。
1、企業銷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
2、年納稅在20萬元以上的;
3、被認定為D類企業的一般納稅人;
4、上年度稅收負擔率連續3個月為零或連續三個月負申報的一般納稅人;
5、用廢、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
6、分局確定的其他企業。
重點企業按月組織巡查,一般企業按季組織巡查。據計算,稅收管理員每月對重點企業的巡查任務在4戶左右,對一般企業的巡查任務在6戶左右,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完成。通過分類巡查,使稅收管理員清晰了管理思路、掌握了稅收管理的主動權,清理了“背街小巷”的管理死角,部分企業長期沒有稅務人員實施稅收管理的現象得到了根除。
其次是依托《戶籍管理手冊》,確定人盯人的具體方法。《戶籍管理手冊》是稅收管理責任區管理員采集納稅人信息的書面載體,既包括從征管軟件、一戶式中采集的納稅人基本登記信息、納稅申報、發票使用等,也包括稅收管理員下戶巡查采集的基本登記信息變動情況、申報稽核、物耗、能耗等信息。
再次是以“五清”為目標,確定人盯人的基本技能。五清即:管戶及相應行業基本情況清,納稅人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和資金運行狀況清,納稅人申報納稅及欠稅情況清,稅人發票領購使用情況清,納稅人適用稅收政策情況清。具體包括:一、管戶及相應行業基本情況清。即對責任區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以上戶、起征點以下戶的數量、地址、經營范圍、法人代表、辦稅人員、電話、分支機構、是否承包、承租經營等情況清;二是納稅人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和資金運行狀況清。即對企業生產工序、內部流程管理、主要原材料種類、產品種類、耗用的燃料、電力、運費指標、主要設備月生產能力、職工人數、工資、銀行帳號、貨幣資金總額、應收、應付款項總額,設置的總賬、明細賬種類、核算水平、四小票管理巡查等情況清;三是納稅人申報納稅及欠稅情況清。即對責任區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以上戶當期、歷史同期申報稅款、稅收負擔率、欠稅數額、認證稅額、抄稅金額、停歇業等情況清;四是納稅人發票領購使用情況清。即對納稅人領用發票的種類、數量、保管措施、填開人員、填開質量、填開金額、繳銷時間等情況清;五是納稅人適用稅收政策情況清。即對責任區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以上戶適用的稅種、稅目、稅率、優惠政策、信譽等級、稅務違法行為處理等情況清;
二、以“四度”為目標,強化稅收責任區考核。
強化稅收責任區考核,是稅收責任區工作質量得到提高的保證。如何考核、考核什么,是稅收責任區考核的關鍵。××區局出臺了圍繞貫徹落實上級稅收管理員制度、稅收管理員“五清”為基本內容,“四度”為目標的考核辦法。“四度”為目標,即:戶籍管理的廣度,稅源管理深度,進機信息準確度和納稅人滿意度。
考核內容分扣分和加分兩部分內容。扣分內容主要包括:
1、達到“五清”工作目標。
2、依照規定,對納稅人分別實施全面監控、綜合監控和重點監控。
3、未經批準,稅收管理員直接承辦征收稅款、審核減免緩稅、進行涉稅處罰等事務的。
4、未按規定做好交辦、日常管理、巡查和日常檢查工作的。
5、未按規定填寫《戶籍管理手冊》的。
6、未按規定開展日常評估分析的,對應移送納稅評估或稅務稽查而未移送的。
7、對經核實與征管軟件中電子信息不符的信息,凡未按規定填寫《××區國稅局異常信息傳遞單》反饋給相關崗位進行維護或作相應處理的。
8、機內信息與納稅人實際信息不一致,且已經超出法定變更期限的;
9、納稅人滿意程度;
10、未依照納稅評估與稅收管理員工作聯系制度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將調查了解的情況反饋給納稅評估部門的;
11、未按規定實行責任區管理員工作計劃制度的;
12、責任區內納稅人有稅收違法行為,責任區管理員未發現的;
加分內容包括:
1、經巡查或日常檢查,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納稅人按照要求已經改正的。
2、經巡查或日常檢查,發現納稅人發票違法行為,依照規定做出處理的。
3、經巡查或日常檢查,發現納稅人未按規定賬簿、財務核算不健全,依照規定做出處理的。
4、經巡查或日常檢查,發現騙取稅收優惠資格,依照規定做出處理的。
5、經初步評估分析,納稅人自查補稅在1萬元以上的。
6、經初步評估分析、巡查、或日常檢查,移送納稅評估、稅務稽查,補稅罰款在1萬元以上的。
實行稅收管理員考核考評辦法以來,對31人次進行了批評教育,對31人次實行了扣發獎金,總額為4200元;分局通過按月考核,對9人次實行扣發1265元。
三、以“一評”為目標,強化日常稅源監控。
“一評”就是一年對所有企業評估一遍。“疏于管理”的中心問題就是因指導思想的錯誤,稅務人員一般不下企業,對企業實施的稅務管理頻率上低,質量上差,進而導致稅務監控網絡漏洞百出,企業做假帳、偷逃稅。“一評”就是××區局重新編織企業稅務監控網絡的第一步。
一、兩級評估實施。結合××區局實際機構設置和納稅人結構,××區局實行了兩級評估。兩級評估就是納稅評估分為專業評估和簡易評估。專業評估由專業評估機構第一稅務分局承擔。簡易評估由承擔管理職責的稅務分局承擔。
二、實施分類評估。分類管理是科學管理的一部分,是管理行為具有針對性的前提,既保證了管理的效率,也保證了管理的質量。實施分類評估,就是第一稅務分局主要負責本系統區局級重點稅源戶、重點監控戶、重點行業和上級確定評估對象的納稅評估工作。承擔管理職責的稅務分局負責其他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第一稅務分局按月公布評估計劃,其他分局不得重復評估。
三、細化簡易評估辦法。納稅評估工作有著嚴格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法。考慮到評估的工作量,××區局本著專業評估專業化,一般評估簡易化的原則開展評估工作。專業評估專業化,就是第一稅務分局承擔的評估工作必須嚴格依照納稅評估工作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法進行。一般評估簡易化就是減并評估的程序和復雜的計算過程,依托《戶籍管理手冊》進行評估。為指導簡易評估的開展,制定了《××區國家稅務局納稅簡易評估辦法(試行)》。規定:責任區管理人員根據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資料,每月將監控企業的情況在《戶籍管理手冊》的《企業經營情況監控表》中載明差異原因,在《月度管理情況綜合分析》表中載明戶籍巡查、發票巡查、財務核算、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稅負等涉稅指標,得出初步評估結論。對初步評估結論為異常的,確定為納稅建議評估對象,制作《納稅評估對象清冊》,經分局長批準后,移交評估分析崗位。評估分析崗位對初步評估結論驗證后,即可進行約談和實地核查。除規定必須移送稅務稽查外,直接做出評定處理。對分析、取證復雜的評估對象,移送第一稅務分局實行專業評估,以保證評估的最終質量。
今年以來,××區局共組織專業評估110戶次,企業補申報稅款83萬元,加收滯納金0.5萬元。5月份實行簡易評估以來,共對366戶企業進行了簡易評估,其中轉一分局專業評估21戶,轉專業稽查1戶,企業補申報稅款83萬元,加收滯納金0.5萬元。評估面占企業數的76%。
四、以“兩查”為目標,建立良好的稅收秩序
所謂“兩查”,就是兩年對所有企業檢查一遍。“兩查”就是××區局重新編織企業稅務監控網絡的第二步。隨著所有制結構的逐步調整,納稅主體呈日益多元化的趨勢,伴隨產生的偷稅與反偷稅的斗爭也日趨激烈。在認清這個規律的基礎上,稅務機關必然要將主要精力轉移到這場斗爭中來。反觀前幾年稅務機關強調“重點稽查”30字指導方針,致使基層稅務機關陷入了“一級稽查”的誤區,不敢查,查案少已經成為普遍現象。據統計,2000年以來,××區局每年立案稽查案件始終徘徊在50戶左右,僅占企業總數的6%左右。因稽查選案突出重點稅源、重點企業,又造成大企業每年都要接受稽查,絕大部分其他企業長期無人檢查的局面。可以想象,這部分企業會如何納稅。在治稅思想加了“強化管理”四個字以后,給××區局走出“一級稽查”的誤區,尋找重點稽查和強化管理的最佳結合點帶來了春天。“兩查”就是××區局尋求這個結合點的產物。××區局的做法是:
一、合理確定檢查職責。稽查局主要負責查處涉及偷逃騙抗案件、涉嫌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發票違法犯罪行為的企業,簡稱專項檢查;行使管理職責的分局負責其他企業查處,簡稱日常檢查。稽查局年初向管理分局傳遞年度日常稽查計劃,按月通報專項稽查計劃,隨時通報上級交辦、舉報案件計劃,管理分局根據稽查局年度計劃,按照兩年查一遍的目標,制定本單位年度檢查計劃,根據稽查局傳遞的月度計劃和臨時計劃,調整年度檢查計劃。明確征管部門負責稽查局和管理分局的協調職能,確保計劃不打架。
論文關鍵詞:福利企業設立日常管理退稅審批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設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對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是由縣、市(州)、省三級的民政、國稅、地稅審批,一共要蓋九個公章,才能批準一戶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有的省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和省級民政部門審批,蓋五個公章就可以設立福利企業。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把福利企業的設立環節納人稅收管理是不適當的,為此,建議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改現行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審批的有關規定,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權授予縣級民政部門即可,稅務機關不介人設立審批。
思考之二: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稅務機關應把重點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納人了稅務管理的范圍,這給我們造成了一種錯覺,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業的設立關,稅務機關就萬事大吉了,結果稅務機關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和退稅審批。其實,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日常稅收監管和嚴格退稅審批,才是稅務機關管理的重點。稅務機關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包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之后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務檢查等環節以及退稅審批環節的管理。
(一)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結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推行,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要求稅收管理員應當經常深人社會福利企業,了解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了解殘疾人員的安置及上崗情況,輔導福利企業健全帳務,真實記帳,并寫出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的月度報告。月度報告是主管稅務機關審批社會福利企業能否退稅的主要依據。因此,稅收管理員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細致不細致,了解企業的情況是否真實有效,對稅務機關退稅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稅收管理員肩負著稅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財務核算的管理與監督。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健全財務制度,規范財務核算。按規定設置“應交稅金”明細帳,準確核算收人、成本、稅金、利潤等科目,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三)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嚴格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必須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對未按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稅款的,事后被稅務機關查補的稅款,不得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待遇;對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發票管理。社會福利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必須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購進貨物應當取得進項發票的,必須按規定取得,對應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作出處理;對取得的進項發票必須按期到稅務機關認證,沒有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五)加強稅務稽查。社會福利企業由于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發票的取得和填開、稅款的繳納等諸環節上可能存在管理的薄弱環節,甚至漏洞;稅務機關也因為社會福利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有放松稅收監管的思想。為此,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克服管理松懈的思想,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鐵拳作用,加強對福利企業用工情況、貨物購銷情況、以及發票的取得、領購開具等情況的檢查,督促福利企業嚴格財務核算,嚴格依法納稅。
(六)嚴格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審批。根據財政部《關子稅制改革后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后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預199455號)規定,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應報省國稅局核準批復。雖然,報經省國稅局核批增加了審批環節,有損行政效率,但是在稅收管理信息化、網絡化發達的今天,由省國稅局審批社會福利企業退稅是可以做到的。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減輕省級國稅局核批福利企業退稅的工作量,建議對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實行分級審批。比如對月(筆)退稅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由縣(市、區)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10—50萬元(含)的,報由市、州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報由省局審批。同時,社會福利企業申請退還已繳增值稅應當向縣級國稅局提供退稅申請報告、退稅申請審批表、已繳稅款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殘疾人員上崗情況及工資發放表以及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縣級國稅局根據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申請及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稅收管理員寫出的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月度報告嚴格審核,并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對經審核符合退稅條件的,縣(市、區)國稅局開具“收人退還書”,由國庫部門按退稅稅種的預算級次分別從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中退付。
目前,有的省份為簡化社會福利企業退稅審批程序,對福利企業的退稅均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當然,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的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為此,建議財政部將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的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稅務機關;縣級以上稅務機關主要行使對下級稅務機關的行政監督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具體事務。
(七)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對下級稅務機關實施監督的權力。在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上,應當經常采取調查、檢查等形式了解主管稅務機關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糾正執法中的偏差,為加強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
論文摘要:加強社會福利企業枕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稅務機關必須明確稅收管理的范圍和重點,著重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枕務檢查等環節的日常管理與監督,認真把好稅款退還的審批關。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設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對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是由縣、市(州)、省三級的民政、國稅、地稅審批,一共要蓋九個公章,才能批準一戶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有的省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和省級民政部門審批,蓋五個公章就可以設立福利企業。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把福利企業的設立環節納人稅收管理是不適當的,為此,建議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改現行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審批的有關規定,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權授予縣級民政部門即可,稅務機關不介人設立審批。
思考之二: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稅務機關應把重點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納人了稅務管理的范圍,這給我們造成了一種錯覺,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業的設立關,稅務機關就萬事大吉了,結果稅務機關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和退稅審批。其實,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日常稅收監管和嚴格退稅審批,才是稅務機關管理的重點。稅務機關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包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之后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務檢查等環節以及退稅審批環節的管理。
(一)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結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推行,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要求稅收管理員應當經常深人社會福利企業,了解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了解殘疾人員的安置及上崗情況,輔導福利企業健全帳務,真實記帳,并寫出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的月度報告。月度報告是主管稅務機關審批社會福利企業能否退稅的主要依據。因此,稅收管理員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細致不細致,了解企業的情況是否真實有效,對稅務機關退稅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稅收管理員肩負著稅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財務核算的管理與監督。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健全財務制度,規范財務核算。按規定設置“應交稅金”明細帳,準確核算收人、成本、稅金、利潤等科目,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三)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嚴格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必須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對未按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稅款的,事后被稅務機關查補的稅款,不得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待遇;對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發票管理。社會福利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必須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購進貨物應當取得進項發票的,必須按規定取得,對應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作出處理;對取得的進項發票必須按期到稅務機關認證,沒有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五)加強稅務稽查。社會福利企業由于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發票的取得和填開、稅款的繳納等諸環節上可能存在管理的薄弱環節,甚至漏洞;稅務機關也因為社會福利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有放松稅收監管的思想。為此,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克服管理松懈的思想,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鐵拳作用,加強對福利企業用工情況、貨物購銷情況、以及發票的取得、領購開具等情況的檢查,督促福利企業嚴格財務核算,嚴格依法納稅。
(六)嚴格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審批。根據財政部《關子稅制改革后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后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預199455號)規定,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應報省國稅局核準批復。雖然,報經省國稅局核批增加了審批環節,有損行政效率,但是在稅收管理信息化、網絡化發達的今天,由省國稅局審批社會福利企業退稅是可以做到的。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減輕省級國稅局核批福利企業退稅的工作量,建議對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實行分級審批。比如對月(筆)退稅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由縣(市、區)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10—50萬元(含)的,報由市、州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報由省局審批。同時,社會福利企業申請退還已繳增值稅應當向縣級國稅局提供退稅申請報告、退稅申請審批表、已繳稅款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殘疾人員上崗情況及工資發放表以及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縣級國稅局根據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申請及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稅收管理員寫出的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月度報告嚴格審核,并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對經審核符合退稅條件的,縣(市、區)國稅局開具“收人退還書”,由國庫部門按退稅稅種的預算級次分別從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中退付。
目前,有的省份為簡化社會福利企業退稅審批程序,對福利企業的退稅均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當然,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的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為此,建議財政部將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的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稅務機關;縣級以上稅務機關主要行使對下級稅務機關的行政監督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具體事務。
(七)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對下級稅務機關實施監督的權力。在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上,應當經常采取調查、檢查等形式了解主管稅務機關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糾正執法中的偏差,為加強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
摘 要 對所得稅進行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均是企業開展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環節,也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的產物,已經逐漸成為企業管理人員高度重視的問題。目前對于兩者之間關系的研究并不是非常深入,還處在研究的初級階段,并且針對兩者之間的關系不需要局限在同時屬于財務管理工作,應該從不同方向進行分析,但是總的來說其實質還是殊途同歸的。
關鍵詞 所得稅 稅務籌劃 盈余管理
在財務管理中所得稅的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的作用對象非常相似,但是因為其他因素的存在,導致兩種管理方式所取得的經濟效果不一致,也就是提高企業效益,謀求長遠的發展。并且兩種管理方式之間的差異經常會影響企業管理工作的展開。所以,一定要對這兩種管理方式進行對比分析,發現共同點、找出不同點,尋求兩者之間最優的結合點,進而提高企業財務管理的工作效益。
一、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之間的共同點
(一)總體目標一致
在所得稅管理中稅務籌劃的目的就是利用相應合法手段降低企業當期的納稅所得額,進而達到開展企業財務管理的目的。由此可以看出,稅務籌劃就是盡可能降低企業財務的支出,減少企業費用,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環節,其總體目標就是企業財務目標。而盈余管理指的就是在特定的范圍,利用相關的會計政策使企業效益得到最優化發展的一種管理方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盈余管理也是利用相關財務活動調整企業報表情況,進而實現企業經營效益的最優化,由此可以看出,盈余管理也是企業財務管理中比較重要的組成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而言,其總體目標也就是企業財務目標。
(二)性質相似,均具有一定的法律邊緣性
對于稅務籌劃而言,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從不同的角度展開,主要有:成本費用分攤、計提準備、折舊方法確定、存貨計價方法等。無論是那一種方法均不會受到國家稅法的相關約束,除此之外,無論是從哪一個角度均有相應的發揮空間。合法范圍內的相關稅務操作均可以稱之為稅務籌劃,但是如果要是超過了法律界限,那么就已經構成了偷稅行為。對于盈余管理而言也是一樣的,除了有計提準備、存貨計價等方法之外,還含有資產重組、關聯方交易等經營方式。但是無論是那一種方法均會受到國家各種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盈余管理一直是在合法和不合法之間游離。因此,無論是稅務籌劃還是盈余管理均具有著一定的法律邊緣性。
二、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之間的不同點
(一)具體目標不一致
稅務籌劃展開的原因十分簡單,即降低稅負。針對稅務籌劃來說,通常情況下均是從計稅稅率與依據方面著手,也就是說,在合法的基礎上,盡可能減少計稅依據,利用稅率的不同或者相關優惠政策,實現少繳或者延遲繳稅的目標。由此可以看出,稅務籌劃的具體目標就是稅收負擔最優化。與稅務籌劃比較,盈余管理開展的原因就相對比較復雜了。其原因主要有管理層的薪酬規劃、稅收、企業形象等,不同的原因所造成的管理目標也是有著一定差異的,針對薪酬規劃而言,管理層希望利用相關不健全的會計政策與管理方法增加企業的效益;針對稅收而言,管理層希望盡可能降低稅前的收益。與稅務籌劃相比,盈余管理除了更加注重利益之外,還具有非常遠大的發展目標。由此可以看出,盡管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均是屬于企業財務管理范疇之內,但是它們發展的具體目標是不一致的。
(二)經濟效益沖突
任何經濟活動都是為了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對于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而言也是一樣的。稅務籌劃就是降低了財務報告稅前的利潤,這樣的情況就會產生相應的經濟效益。針對上市企業而言,頻繁的開展稅務籌劃非常容易引起國家相關部門的關注,而一旦對企業進行相關的核查,不僅會影響企業形象,還會對債務籌資產生一定的影響,同時也就對企業經營情況產生影響,最終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由此可以看出,頻繁的開展稅務籌劃追求稅負降低,進而忽視企業的綜合效益,是非常危險的。而盈余管理注重的是企業利益,對于利益要求非常多樣化。就以上市企業為例,盈余管理強調的是利益平滑,結合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了解會計政策變更,并且充分利用資產重組、關聯方交易等方式,采取相關的措施,以此來增加企業能夠取得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兩者取得的經濟效益是不同的,甚至會發生一定的沖突。
三、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之間的結合點
(一)加強對“度”的掌握
從一定程度上而言,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均是管理行為,與其他管理方式之間的不同點就是兩者都具有一定的法律邊緣性,這是因為這個特點,才引起了人們對于偷稅與避稅之間關系的爭論。由此也可以看出,對于這兩種管理方式而言,政府是不會支持任何一種的,畢竟稅收是政府主要的財政收入。所以,對于這兩種管理方式的應用而言,必須要掌握好一個“度”,不要超出法律的界限,導致相關管理無法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二)結合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利用兩種管理方式的優勢
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的結合應用還要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企業不同階段的不同發展情況而定。結合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明確開展管理工作的重點,或者是以稅務籌劃為主,或者是以盈余管理為主,針對兩者的應用情況開展適當的管理。除此之外,這兩種管理方式的側重點都是各不相同的,但是這兩種管理方式都各具優勢,具有一定的兼容性。因此,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可以適當結合兩種管理方式的優勢,以此來取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結束語:
總而言之,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都是財務管理中比較重要的環節,在各自的應用中都有著一定的優勢,同時兩者之間也存在著一定的差異。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為了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在財務管理方面一定要進行相應的改進,有效的結合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的優勢,使其更好的為企業發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參考文獻:
[1]錢桂萍.對所得稅稅務籌劃與盈余管理的辯證思考.會計之友.2005(15).
【關鍵詞】稅務機關;項目管理;意義方法
一、重點投資項目的概念、分類
重點建設項目是指經省、市和區(縣)級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備案、核準、立項的固定資產建設項目以及稅務機關認為有必要納入重點項目管理的其他項目。
根據劃分標準的不同,重點建設項目可被劃分為不同類別。根據項目建設的不同內容,重點建設項目可以分為生產性建設項目和非生產性建設項目。生產性建設項目包括:1工業建設類(包括工業、國防和能源建設);2農業建設類(包括農、林、牧、漁和水利建設);3基礎設施類(包括交通、郵電、通信、電力、地質普查、勘探、建筑業等建設);4商業建設類(包括營銷、倉儲、金融、保險、綜合技術服務業等建設);5技術改造類更新、調整產業結構、產品更新換代,而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非生產性建設項目包括:1辦公用房建設類(包括各級國家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管理機關的辦公用房);2居住建筑建設類(包括住宅、公寓、別墅等);3公共建筑建設類(包括科學、教育、文化藝術、廣播電視、衛生、體育、社會福利事業、公用事業、咨詢服務、宗教等建設);4其他不屬于上述各類的其他非生產性建設。
以上劃分的意義在于, 生產型項目在投入使用后能繼續產生流轉稅稅收,也是重點稅源管理的重要對象,在稅收監管上有承續性。非生產性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后一般不會直接產生流轉稅稅收,只會依據其財產性質產生財產性稅收或享受減免稅待遇,不會當然地成為重點稅源管理對象,但仍是納稅服務的重點對象。
根據項目建設的不同階段,重點建設項目可以分為儲備項目、在建項目和已完工項目。儲備項目是指已經達成較為成熟的投資意向,得到相關部門部分或全部審批、備案、核準、立項手續,尚未進入實質建設施工階段的建設項目。在建項目是指已進入建設施工階段的建設項目,可以細分為當年新建項目和往年續建項目。已完工項目是指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已結束,竣工驗收已合格,尚在經營籌備期,尚未投入使用的建設項目。以上劃分的意義在于,不同建設階段的建設項目,稅務機關監管的重點不近相同,如儲備項目重點監控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在建項目重點監控營業稅、已完工項目重點監控企業所得稅。
二、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的意義
(一)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管理是保證稅收收入的必然要求。
稅收收入不僅來自于開門營業的企業、商戶,也來自于土地使用權變更、建筑施工、技術改造等環節。一項重點建設項目從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始,就幾乎涉及了地稅機關征管的全部主要稅種。投資方成立項目公司要開始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轉讓土地要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受讓土地要繳納契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進入施工階段支付各種款項,施工方要繳納建筑業營業稅、部分企業所得稅,設計方、監理方要繳納服務業營業稅。可以說, 一個重點項目拉動的稅收是巨大的,組織收入是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開展重點項目管理是實現稅源精細化管理的更高要求。
稅源精細化管理是稅收精細化管理的發展方向。稅源管理已經向分類管理、分行業管理、分級次管理方向化細分。重點建設項目雖未投入使用,但絕大多數都會成為重點稅源大戶。在項目建設之初就將其納入重點項目管理行列進行規范管理,是向地稅機關稅源精細化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
(三)開展重點項目管理是提升納稅服務盾量的迫切要求。
重點建設項目參與方多為重點稅源企業,內部管理水平較高,依法納稅意識和維權意識較強,他們的涉稅服務要求也有別于其他企業。為重點稅源企業提供差異化、個性化服務已成為納稅服務工作的新方向。目前,各地稅務機關均在探索在發票管理、納稅申報、涉稅審批、稅務檢查等方面,為重點建設項目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服務。在項目籌備階段,提前介入,按需服務;項目建設階段全程跟蹤,主動服務;項目投產后密切關注,幫扶服務。對特別重大的建設項目,可考慮派駐專門機構。
三、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監管的方法
重點建設項目管理已成為稅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各地陸續出臺了開展重點項目管理的辦法、方案。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管理,應遵循如下方法:
(一)責任體系確定
稅務機關應建立起三級監管責任體系。內部稅源管理部門作為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的組織管理部門負責信息采集、檢考核,主管稅務所負責征收管理、評估檢,主管稅收管理員是具體責任人,負責實地巡、具體管理。明晰的責任體系有助于監管工作的有序運轉。除此之外,也應要求項目投資方指定專人聯系,用雙向的責任體系保證重點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的有效開展。
(二)信息來源法定
重點建設項目的信息來源應有法定的渠道。稅源管理部門應同各級發改、經貿、國土資源、建設、規劃、招商、交通、水利、工商、統計部門建立固定的工作聯系,定期取得轄區內重點建設項目的審批、備案、核準、立項信息,作為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的信息來源。當然,從法定渠道獲取信息的同時,也要注意發揮其他渠道的重要作用。稅源管理工作要堅持眼界開闊,廣播電視、報紙雜志、媒體廣告、網絡傳媒等媒介,均可能是重點項目落戶開工的第一報道者。在二者的地位上,法定渠道是基礎,其他渠道是補充。交叉核對數據時,只有法定渠道獲得的數據才能作為依據,其他渠道獲得的數據只能作為參照。
(三)管理制度規范
重大建設項目稅收管理應當實現以項目管理軟件為依托,以項目為管理對象,稅務機關通過對采集錄入和納稅人自行申報的數據進行審核、分析比對和預警監督,達到對重點建設項目的實時動態監控。
1.全面監控制度。重點建設項目管理應以投資方為抓手,由投資方匯總上報參與項目建設全部單位的涉稅情況。在監控范圍上,對與項目有關的投資方、土地使用權或不動產轉讓方、設計方、建筑施工方、設備安裝方、裝飾裝修方、建筑監理方、銷售方等全部納入監控范圍;在監控稅種上,對轉讓土地或不動產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受讓土地的契稅、土地使用稅,施工方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設計監理方的營業稅,房產陸續投入使用的房產稅,投資方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各環節印花稅全面監控;在監控時間上,要對項目從立項、征地、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調試、裝飾裝修、竣工驗收直至試營業全程開展監控。
2.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重點建設項目管理必須依托功能強大,設計合理的專業軟件進行,實現自動批量統計、分析、比對、預警功能。另外,根據現行營業稅政策,建筑業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合同約定內容直接掛鉤,稅務機關可根據已掌握的合同情況,推斷出代開發票和稅款入庫時間,提前設置預警指標,科學預測入庫稅收。
3.以屬地管理為原則。對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管應以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為主。通過嚴格的稅務登記管理,將參與項目的所有單位集中于項目建設當地。同時,也要注意與省、市一級稅源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和與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的協作配合,保證重點建設項目監管不遺漏,不重復。
4.加強發票管理。發票管理,特別是建筑業代開發票管理是稅務機關監管重點建設項目施工方的重要手段。主管地稅機關應當在發票的取得、使用、代開、繳銷等環節加以控制、把關,實現以票管稅。代開發票部門對涉及重大建設項目代開的發票,”申請開具項目內容”應明細到項目名稱,同時設計專門臺賬,逐筆登記代開發票有關信息,錄入項目管理軟件,作為統計分析的基本數據。
5.堅持實地巡查。主管重點建設項目的責任人,根據稅收管理員制度的要求和重點項目監管的實際需要,應堅持并展定期巡工作。每月至少到項目現場實地進行巡一次,及時掌握重大建設項目的資金投入、施工進度、稅款繳納和發票使用情況,找稅收管理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實現動態監控。
6.開展專項評估。稅務機關應積極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納稅評估。以納稅評估發現的疑點為約談要點,與重大建設項目相關納稅人進行約談溝通、納稅提醒或納稅輔導,督促其及時履行納稅義務,提高納稅遵從度。在項目進行的不同階段,要科學確定不同的評估側重點,提高評估效果。
企業稅收成本由三部分組成:一是企業稅收負擔,即企業實際繳納的稅款;二是企業納稅成本,即企業執行和遵從稅法所負擔的管理成本;三是企業稅收效率成本,即稅制對企業選擇造成的扭曲。其中第三個部分的成本主要應由優化稅制來解決,本文不討論。本文主要討論前兩個部分。按照新古典經濟理論的基本理論假設,企業追求的目標是利潤函數極大化。因此,企業追求稅收成本極小化符合理性原則。企業有兩種途徑使其稅收成本最小化,一種是非法途徑,另一種是合法途徑。非法途徑包括偷稅、避稅、抗稅等形式,企業采取非法途徑一旦被稅務部門查處,必然受到法律制裁,故非法途徑的特點是可逆的。合法途徑是指企業通過稅務管理減少其稅收成本,其特點是不可逆的。需要指出的是,有的企業通過洗稅方式逃避稅務部門的監管,使其偷稅、避稅、騙稅所獲收益不可逆。
人們一般認為稅務管理屬于政府行為,實際上企業同樣需要稅務管理。企業稅務管理是指企業通過稅務決策、計劃、組織實施、控制和創新等環節使其稅收成本最小化的管理活動。傳統理論模糊企業稅務管理與企業稅務籌劃的界限,把兩者視為同一體。實際上企業稅務籌劃(tax Dlanning)只是企業稅務管理活動中的一個方面、一個組成部門、一個步驟。國際財政文獻局(IBFD)對稅務籌劃的定議為,稅務籌劃是納稅人通過經營和私人實務的安排以達到減輕納稅的活動。企業稅務籌劃側重于規劃如何使企業稅收負擔最小化,忽視或不重視企業稅務遵從成本。企業為減少其稅收成本僅僅停留在稅務籌劃階段是遠遠不夠的,企業還必須通過后續一系列的實施,實現其最終目標。一個好的稅務籌劃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執行和實施也無法使企業達到目的。古典管理理論認為,應該用科學的工作方法取代經驗工作方法,把計劃職能同執行職能分開,由專門的部門和組織承擔計劃職能,由另一部分人承擔執行職能。因此,傳統理念必須改變或糾正,企業應當從稅務籌劃上升到稅務管理這樣一個更高的層次來實現其稅務方面的目標。
企業稅務管理主要應關注稅務籌劃和組織環節,控制和創新環節與一般企業管理活動具有相同的性質。企業稅務籌劃應將企業成長與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結合考慮,企業稅務籌劃的最終目標是通過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使企業利潤極大化。依據彭羅斯的資源決定論,企業為依據一個管理框架結合在一起的資源聚合體,其邊界由管理協調范圍及權威溝通決定;企業成長的內部誘因主要來源于企業存在著剩余生產、資源和特別知識,企業成長的內部障礙主要是缺乏足夠的擴張所必需的專業化服務,尤其是缺乏規則,實施一個新項目所必須的管理能力與技術時,擴張就受到限制。企業稅務籌劃可以視為企業的一種特別知識,當它從企業的總體目標入手時,它能使企業獲得范圍經濟效果。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應分析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兩方面。外部因素主要分析稅制變化與動向、宏觀經濟形勢等。在稅制一定的條件下,企業使用方法可減輕稅收負擔,但如果稅制發生變化,這種方法不一定有效。比如,目前中國在企業所得稅制方面實行內外兩套不同稅制,按企業性質不同給予企業不同的稅收待遇,企業可以根據這種外部稅制環境,采取與外資合資成立中外合資企業獲取優于國有企業、私營企業的稅收優惠,但中國企業所得稅稅制未來的發展趨勢是內外兩套稅制合并。企業就必須考慮這種變化趨勢作出相應調整,從產業方面而不是從企業性質方面來進行稅務籌劃。內部分析主要包括企業自身競爭優勢、企業目前所處行業競爭狀況、企業發展前景、企業研發能力等因素。
此外,企業在稅務籌劃活動中還應該分清主次以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對工業企業、加工修理業企業、商業企業而言,其稅務籌劃的重點應放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上。
企業稅務管理組織是指企業在稅務管理活動中確定所要完成的任務、由誰完成任務以及如何管理和協調這些任務的過程。企業可以通過組織活動來實現稅制遵從或執行成本最小化。企業在組織環節主要考慮兩個方面的選擇。一是在企業組織內部是否單獨設立稅務管理部門負責企業稅務事宜。現在不少企業所有的稅務事宜全部交由財務部門負責,企業究竟采取哪種組織結構主要應根據企業自身資源而定。二是企業辦理稅務事項是否交由稅務中介組織辦理,如果由企業自己辦理,則又有多種選擇,比如是上門辦理納稅申報,還是郵寄申報納稅等等。
按照美國艾迪思的企業生命周期理論,企業生命周期包括成長階段、成熟階段和老化階段。與此相對應,企業稅務管理包括企業創立階段稅務管理、企業經營階段稅務管理和企業產權重組或清算階段稅務管理。企業稅務管理活動除使其稅收成本極小化以外,還有另一個目標就是如何使其稅收風險值降為零。依據行為經濟學提出的“損失規避”理論,相對于某一參照點,人們對損失的厭惡程度,要遠遠大于相同量的所得所帶來的高興程度。這一理論,與傳統的連續凹向原點的效用函數理論相比,更真實刻畫了人們對財富總量及其變化的心理感受。企業采取非法途徑減輕其稅收成本存在潛在稅收風險,一旦被查實,將面臨處罰,有的企業還因稅務問題破產。從長期看,企業應通過科學的稅務管理活動減少其稅收成本,同時又使其稅收風險值降為零。
企業稅務管理與政府稅務管理
一般認為稅務管理屬于政府或公共部門行為,與企業或私人部門行為無關。事實上,企業同樣存在稅務管理問題。從現實看,企業稅務管理由來已久,只不過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人們對它的重視程度不同而已。隨著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企業對稅務管理問題會越來越重視。企業利用非法途徑減輕其稅收負擔的做法,比如偷稅、騙稅、抗稅等,風險越來越大,有的企業因偷稅、騙稅被查處以后倒閉破產,企業只有依靠合法途徑減輕其稅務負擔。在西方發達國家,企業非常重視稅務管理活動,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稅務部門打擊偷稅力度大,企業一旦被發現存在偷稅行為,則將受到嚴厲處罰。另外,雖然從長期看,稅制簡單化,比如單一稅(the fqat tax)的提出,是未來世界稅制變遷的趨勢,但要經歷相當長的時期,在一定時期內,稅制仍然相當復雜,給企業理解稅制、遵從稅制和執行稅制帶來困難,不少企業不自覺地違反稅法,招致損失,這就必然使企業越來越重視稅務管理,比如,選擇稅務中介組織幫助其解決稅務問題。
企業稅務管理與政府稅務管理之間既存在區別又存在聯系。二者的區別在三個方面:一是主體不同。企業稅務管理的主體是企業,是私人部門;政府稅務管理的主體是政府,是公共部門;二是隸屬范圍不同。企業稅務管理與企業其他管理相銜接,隸屬企業管理范疇,而政府公共稅務管理隸屬于公共管理范疇;三是出發點不同。企業稅務管理的出發點是降低企業稅收負擔、降低企業遵從或執行成本、降低企業稅收風險,而政府稅務管理的出發點是在既定稅法或稅制框架內使稅收收入極大化、降低公共部門征稅成本,降低政府稅收風險。兩者的聯系在于:一是有效的政府稅務管理會對企業產生策略引導效應。如果政府稅務管理對企業偷稅、騙稅行為發現能力提高,控管能力增強,將促使企業轉向加強稅務管理。如果政府稅務管理混亂,稅源監控能力、稅務稽查能力差,稅務部門內部存在大量腐敗,則企業采取的策略是弱化稅務管理,轉向采取非法途徑降低其稅收成本。比如,在有的國家,一些企業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并最終通過洗稅使其所偷、所騙稅款脫離稅務部門控管范圍,同時,企業長期不申報納稅,不設置賬簿,其納稅成本也趨近于零;二是有效的政府稅務管理有利于企業降低稅收執行成本,有利于企業提高稅務管理檔次。如果政府部門稅務管理能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稅務人員業務素質、道德修養、文化素質好,稅收征管制度簡明、透明、公開,稅收征管手段技術含量高,則有利于企業降低稅務管理成本,提升其稅務管理檔次;三是有效的企業稅務管理對政府部門稅務管理效率的提高有刺激作用。企業稅務管理水平提高的一個直接后果是“逼迫”政府提高稅務管理水平,加強稅務人力資源管理。企業進行科學稅務管理的一個直接后果就是企業向政府有關部門指出政府稅務管理存在的問題,通過合理途徑要求政府部門改進稅務管理。比如,企業為了節約稅制遵從成本,會要求稅務部門提供多樣化的納稅申報方式,提供更多更好的納稅服務;四是有效的企業稅務管理有利于政府部門降低稅收管理成本。如果企業稅務管理水平高,企業不采取或較少采取非法手段減輕其納稅負擔,則稅務部門反偷稅、反避稅、反騙稅成本會相應降低,稅務管理部門將把重點轉向創新稅收管理制度,提高納稅服務質量,研發和利用稅務管理新技術。
企業稅務管理與政府態度
在傳統上,有的地方政府對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基本持否定態度,甚至持敵視態度,認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是鉆稅法空子,是非道德行為,應當反對或制止有的則對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持中立態度,既不贊成也不反對。企業稅務籌劃是企業稅務管理的主體,是企業稅務管理的核心構成要素。政府對企業稅務籌劃的否定或中立態度實質上是對企業稅務管理的否定,這兩種態度都應該摒棄,政府對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的態度應當改變,政府應鼓勵并引導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為企業進行稅務管理提供便利。
在一國范圍內,企業利益與政府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個國家的發展主要依靠企業的發展,企業發展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源泉和動力。從某種意義上看,沒有強大的企業就沒有強大的國家,企業成長狀況或經營水映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企業是國家或政府稅收來源的主體,雖然西方發達國家主要依靠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稅作為政府來源,但個人收入主要來自企業。所以企業經營狀況好就能為國家提供穩定可靠的稅源。作為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促進企業發展。企業經營績效的提高來自其科學的管理,而稅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這個角度看,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態度,鼓勵、支持并引導企業進行稅務管理,這應是納稅服務的重要內容。
在稅法存在一定漏洞的情況下,企業通過稅務管理(主要是稅務籌劃)鉆稅法空子,這不能成為政府反對或否定企業進行稅務管理或稅務籌劃的理由。最優稅制理論證明,在現實中不存在最優稅制。任何稅制都不可能盡善盡美,都不可能無懈可擊,也就是說,無論如何改進稅制,稅制總存在一定的漏洞,既然這是客觀事實,就應當允許企業鉆稅法空子,只要企業采取合法途徑。政府正確的做法是,不是否定或反對企業進行稅務管理或稅務籌劃,而是應當通過公共選擇程序不斷改進或優化稅制,盡量減少稅法漏洞。政府改進稅制需要有價值的信息,而要獲取有價值的信息可以搜集企業進行稅務管理或稅務籌劃鉆稅法漏洞的信息,從而有針對性的改進稅制。因此,從另一個側面看,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為政府改進稅制提供了一種信息獲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