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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資源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人類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在創造巨大財富的同時卻忽略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導致了水源、土壤的污染、破壞了自然景觀和植被。我國在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的同時,應該注重對礦山開采所造成的環境問題進行整頓。要深入研究淺析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對改善地質環境和促進地方經濟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1.淺析礦山地質環境的主要問題
1.1開采淺析礦山所造成的環境問題
煤殲,石粉塵和易揮發性的氣體等污染物造成了嚴重的大氣污染,其中煤殲石給大氣帶來的污染最為嚴重,煤殲石不僅給當地的水土帶來危害煤殲石自燃、爆炸等現象很容易發生,而且會釋放出大量的有害氣體,直接對空氣造成嚴重的污染。不可理的開采對水資源的污染也是極其嚴重的、在開采過程中堆積了大量的廢渣,在降雨時廢棄物中大量的重金屬的酸水和一些微量元素順著雨水流入地下水,對地下水源和地表水造成危害極其嚴重。與此同時淺析礦山的抽排地下水,導致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區域水均衡遭破壞,地下水資源枯竭,地表井泉干涸,直接影響當地生產、生活用水。因為不科學的開采再加上以前礦山管理不夠規范,相對較薄弱,至使當地居民亂采亂挖,長期開采作業,使地表土壤、植被大面積毀壞,失去植被生長的天然基礎,造成大量水土流失,且面積大,治理難度大。所開采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多的廢石,如卵石、砂礫,覆蓋植被,影響植物生長,擠占了耕地或草場,同時礦山開采產生的廢石、尾礦含有害元素,經過風化淋濾使有害元素轉移到土壤中,造成了土壤質量下降和農作物的污染。
1.2開采淺析礦山所引發的地質問題
淺析礦山開發中礦石、煤矸石以及廢碴的大量堆積,地面塌陷及大規模山體開挖與工業廣場建設等,大量占用和破壞了土地資源。與此同時礦山地質環境的破壞可以誘發山體崩塌、泥石流、地面坍塌、滑坡等災害的發生,因為對礦產資源的開采的不合理造成了地下采空,或者對地表的開采影響斜坡的穩定造成了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發生,其中煤礦帶來的地質危害最為惡劣。所開采的區域一般為林地與耕地,礦山廢渣堆積、工業廣場,采面不僅影響景觀,并且對區內居民生活環境造成較大影響。在開采過程中破壞了原始的地形地貌,礦坑分布較散亂,大小及深淺不一,大部分積水,給當地牧民生產生活及放牧帶來嚴重不便和生命危害,據調查訪問經常有人畜掉進礦坑里,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及生命威脅。采礦活動中棄碴與礦石堆積、邊坡開挖等不僅破壞了原有地形地貌,毀壞了原有森林植被,也影響了區域景觀和道路周邊環境。大量的這些未治理的地質環境災害的問題,在人工和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有可能發展為更加嚴重的地質環境災害,存在增加人員安全和財產損失的風險,同時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處置任務繁重,技術力量薄弱,此外,地質災害防治保證金制度不完善,地質災害點多面廣,防治經費不足,難以落實到位。
2.淺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的具體措施
2.1保護環境的措施
我國針對我國生態環境的恢復狀況,將我國制備恢復率、土地復墾、水土流失的治理和地下水的污染治理列入了生態環境恢復的指標當中。對于礦山的生態環境的治理,應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機制建設,首先應在明確開發的前提下制定保防污染等治理問題,其次應明確對破壞環境的企業應根據其可恢復力度進行相應補償等問題的落實工作,為實現礦產資源的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同時也可以由企業負擔治理資金,政府可以輔助一些優惠政策鼓勵人們對環境治理的投資,通過投資誰就擁有使用權的原則來解決資金不足的狀況。應對河道局部淤塞處進行清理,由于河流改道河水沖刷岸出現滑塌處修建護堤或進行清理恢復其原有水流方向。在開采過程中出現了很多的滑坡體,應在滑坡體后緣修建截排水溝以減少滑床的地表水入滲量,在滑坡體上修建排水渠以排除滑坡體上的地表水,在滑坡體前緣修建擋土墻,在滑坡體上縮方減載并打抗滑樁。針對階地的墾復采取采場栽種小葉榕與杜鵑,同時在巖壁上下栽種常青藤,實現喬灌結合綠化,攀援植物遮擋效果。在居民區與農田附近修建漿砌石護堤加固,城區堤后設置綠化休閑帶,既提高了防洪,又打造出休閑場所。
2.2保護地質的措施
現如今我國已經進入工業化和城市化階段,生活速度的不斷加速使得對礦產資消耗也是與日俱增,因此加強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首先應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使礦山地質環境的監管有法可依。其次是針對其破壞方式及分布情況,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原則,將該礦區劃分為次重點防治區、一般防治區兩個區域,對于不同的防治區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針對礦山廢棄工業廣場、礦渣堆及塌陷破壞的土地,進行坡地梯級整治與漿砌石護坎支擋相結合的工程措施;整形平整后,覆耕植土,修建排灌設施,從而恢復土地資源。針對礦坑及尾礦廢石堆對地形地貌的破壞,采用推坑覆平的方法,對礦坑進行填埋,對尾礦廢石堆進行推平。而對于天池煤礦區 的礦山疏干影響破壞土地,宜采取水田改旱田,改變耕種條件與栽種作物 配合鄉鎮規劃等需要,最終選種耐旱的花椒樹,配套修建蓄水池及生產道路。對于無法耕種土地退耕還林,利用治理工程產生的土地,采取表層客土,種植水保涵養林等進行生態環境修復。同時政府也可以通過成立礦山地質保護基金會,通過對礦產產品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或者通過征收資源稅、補償稅、占地費用誰、排污費等形式,在或者可以從國家財政公公財政資金中拿出一部分資金成立基金會,來解決對礦山環境保護這方面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面對著不同的地質環境問題應該采取不同的措施進行保護和恢復。
3.結語
由于人來的過度開發和不妥善的治理使得淺析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不斷的惡化,這樣不僅造成了環境的破壞,同時使得人類賴以生存的資源,人類的生命財產都受到了損失,也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淺析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和破壞主要有地形地貌、人文景觀、土地資源、地下水環境等造成的嚴重破壞,同時加劇和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同時制約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矛盾日漸突出,因此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科]
【參考文獻】
[1]石忠林.景觀生態學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中的應用[J].大科技,2012.
礦山的開發,不僅帶來了巨大的生產效益,也造成了生態環境破壞與環境污染。它不僅產生大量三廢,而且破壞原有地形、地貌和地質結構,引起一系列嚴重的礦山環境問題。根據甘孜藏族自治州環境監測站歷年來對全州區域內的礦山企業監測數據顯示,目前甘孜藏族自治州主要存在的礦山環境問題主要有資源破壞、礦山災害及環境污染三類。
(一)資源破壞礦山開采是以礦山地質條件為背景的,以礦產開發為誘發因素,受礦區構造特征及與之相關的區域地殼穩定性和人類經濟活動等因素控制。礦山開采由于采礦回采率低、貧化率高和選礦回收率低;綜合利用率低,許多共生、伴生礦產資源白白流失無回收;亂采亂挖現象嚴重存在,破壞礦產資源的埋藏條件,使許多礦山的開采壽命急劇縮短等原因,礦產資源流失現象相當嚴重,使許多礦山迅速貧化枯竭,導致環境的嚴重破壞和資源的流失。同時,礦山資源開采導致土壤結構以及地表植被的完全破壞,并且其造成的土壤環境破壞幾乎不可恢復。由此而引發的水土流失加劇,淤塞污染水體,增加揚塵,導致植被破壞、地質遺跡破壞、自然景觀及人文景觀影響破壞等,嚴重破壞生態環境資源。
(二)礦山災害無論是地下采礦還是露天開采,都要剝離覆蓋巖層,開掘大量的井巷,將會產出大量的廢石、排土和尾砂(露天開采一噸礦石通常削離5-10噸覆蓋的巖土),堆存它們將需占用大量的地表面積。因此,礦山的長時間開采,累計開采厚度的增大,廢石和尾礦的堆存不當和礦山開采不當極易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水土流失、尾礦庫潰壩、礦井突水等災害,更有可能因為堆存不善,治理措施不合理而導致土地荒漠化的危險。如地下開采常引發地表沉陷,其主要特征是地表下沉、產生附加坡度和裂縫等,導致地下水被疏干,地表水漏失;高潛水位礦區常常由于地表下沉引起土地鹽漬化和沼澤化,導致土地喪失耕種能力。
(三)環境污染由于生產技術水平的限制,礦山開采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三廢”,會對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植被和大氣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礦山的固體廢棄物(尤其采礦的圍巖廢石和選礦的尾砂尾礦)由于經營管理以及生產地理位置的限制,廢石的堆場和尾礦壩選址的不合理,會經過滲濾、揚塵等途徑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大氣環境;同時,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粉塵、煙塵和SO2、CO、氮氧化物等廢氣,如不經過很好的處理以達標排放,會對礦區造成嚴重的大氣污染;采、選、冶生產過程產生含懸浮物、鹽類或礦業廢水中的COD、懸浮物、化學鹽類油類物質、氰化物、砷、汞、鉛、鎘、六價鉻等有毒、有害物質,如不經處理,任意排放,會對礦區周邊水、土壤造成嚴重污染,危害礦區周邊的農牧業生產。
防治對策
礦山環境問題的不斷加劇,不但成為制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是誘發礦山企業與當地群眾矛盾的主要原因,嚴重影響了礦區的安定團結和可持續發展。礦山環境的脆弱性和礦業活動的持續性決定了礦山環境問題必然長期存在。因此,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來防治礦山環境問題的進一步惡化。
(一)加強礦山環境保護立法建設要建立環境保護和資源保護之間的有機聯系,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實行礦山主管部門和本地區政府嚴格的礦山環境保護責任制,績效考核與問題責任追究制;健全礦山環境保護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許可證制度、三同時制度、礦山生態環境恢復的標準制度等,加大礦山環境保護力度,以堅持從源頭上防治破壞礦山環境和扭轉礦山生態惡化的趨勢。
(二)完善礦山環境保護監管機制合理有效的礦山環境監管機制是礦山環境恢復的基礎和保證[4],通過對環境監管機制的探索與研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明確礦山環境監管工作模式、職能分工,以確保礦山環境保護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在嚴格審查礦山開采方案的同時,注重對礦山環境影響報告、環境保護和恢復工程計劃的審查,有效控制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對因審批不當,造成的礦山環境污染和破壞,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嚴重損失和惡劣影響的,追究有關人員的民事、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三)促進建立企業自身的環境保護機制,增強礦山企業的社會責任督促礦業開發公司建立環境管理系統,把對礦山環境管理的承諾落實到組織戰略和日常規劃的運作中,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在礦山企業內部建立環境目標評估程序和決策模式,鼓勵企業發揚主人翁精神,對自身的環境保護行為進行評價和反思,優化資源配置,積極治理礦山環境,恢復礦山環境生態系統。大力提倡清潔的投入,清潔的生產過程和清潔的產出,注重綠色科技在環保和資源開發中的作用,從根本上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5]。
關鍵詞:礦山地質 環境影響評價 治理
一、礦山環境評價重要意義
環境影響評價是當今世界各國加強環境保護的一項成功經驗,也是我國嚴格控制環境污染與破壞,加強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措施。環境影響評價是根據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規律,或某一項目的建設計劃,全面科學地來預斷該地區將來的環境質量變化,從而制定出預防保護環境的措施。這對于確保將來環境質量不致下降,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有著重要意義。礦山環境評價同樣是為了預防和避免礦產資源開發中產生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存在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危害、發展趨勢等進行重點評價,提出防止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的措施和方案。
二、礦山地質環境評價的重點內容
(一)礦業活動引發的水資源、水環境變化,包括地表水漏失、地下水資源枯竭、區域水均衡破壞、水質污染等。
(二)礦業活動對土地資源、土石環境的影響和破壞,包括改變土地利用現狀、地面變形、土地荒漠化、土石污染等。
(三)礦業活動引發地面隆起、沉降變形、山體開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情況。
(四)礦業活動對重要工程設施、房屋、廠礦和自然景觀的影響和破壞情況。
(五)礦山建設工程和設施可能遭受的地質災害及其危害程度。
(六)為避免和消除各種不良影響擬采取的防治對策和工程技術措施,以及礦山土地復墾的方案。
三、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價
在充分查明評價前礦區存在的各類地質環境問題,包括地下水資源枯竭、地表水漏失、土地資源破壞、土石環境污染、崩塌、滑坡等,在規模、發育程度、危害對象和生產原因的基礎上,對其影響和危害程度進行評價。
(一)充分掌握評價區氣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地震、地下水、工程地質等基礎條件,查明評價區存在的地質環境問題的種類、規模、特征、發育程度,查明與相鄰礦山礦業活動的相互影響特征與程度。
(二)針對各種地質因素在不同局部區域的差異性和復雜性,要做到較為精確的評價,需將整個評價區域劃分成若干個評價單元,統一評價單元在地質環境條件方面具有一致性,而不同的評價單元之間應具有可比性。根據各個小區域的具體地質環境條件,分別賦予所選定的評價指標以不同的屬性,然后在根據這些屬性進行區域評價。可采用三角形剖分法、正方形網格劃分法和不規則多邊形網格劃分法。
(三)依據具有針對性、簡明性、普適性、數據易取性、指標可量化和動態與靜態相結合的原則對評價區基礎條件基本指標進行選取及數據標準化處理,確定地質環境評價指標權重。
(四)建立數學模型(指數模型、概率統計模型、模糊數學模型和灰色系統模型)選用評價區各種礦山地質環境要素的各種質量參數和定量化指標,定量評價環境質量的優劣以及預測人類活動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根據數學模型的評價結果對評價區進行現狀評價影響程度分區。
(五)評價現狀條件下評價區的地質環境質量情況、地質環境抗干擾的能力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難度。
四、礦山地質環境預測評價
在現狀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礦山類型和礦山開發利用方案確定的開采范圍、深度、規模和采、選、冶方法,廢棄物處置等,結合評價區地質環境條件及變化特征,預測新一輪礦業活動可能產生、加劇的地質環境問題和礦山建設發生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并對其發展趨勢、危害對象、影響程度和恢復治理難度進行評價。主要包括預測礦業活動可能引發和加劇的地質環境問題的種類、規模和原因以及其危害對象和危害程度,并對在本輪礦業活動結束時總體地質環境質量情況進行評價,對礦業活動引發的各種地質環境問題做出恢復治理難度分析。
五、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與保護
(一)礦山廢棄物處理——地質環境治理基礎
礦山廢渣、廢石、棄土對于礦山地質環境有著重要的影響,廢棄物的堆積造成礦山周邊占壓土地、植被破壞,影響了原有地貌環境以及水文環境。其中還有重金屬的廢棄物長期受陽光、雨水、空氣的析出,對礦山周邊環境造成的影響等。合理利用廢棄礦物進行礦坑回填可以極大的降低礦坑回填資金使用。通過廢棄礦石與砂石的合理配比進行回填,一方面減少了回填使用材料帶來的資金與物質浪費,另一方面也對廢棄礦物有了很好的處理。并且這樣的回填在壓實度、以及地質原有情況復原上也有著一定幫助。
(二)礦山地質災害治理
由于傳統礦山開采很少進行礦坑回填,造成地質塌陷等情況極易發生。按照礦山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快慢可將其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突變性地質災害,如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流失等。另一類為緩變性地質災害,如沙漠化、荒漠化、地面沉降等。由于礦山開采對于礦山周邊水資源的污染影響了植被的生長,造成礦山地質出現松散,為滑坡、崩塌、泥石流的發生創造了條件。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地下巖石的應力發生改變,以前的巖石應力均衡被破壞,以及礦石廢渣的亂堆亂放,易造成邊坡的不穩固,在外力誘發下,極易產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災害。針對這樣的情況,礦山地質治理首先要從水資源治理開始,加快礦山礦物制備過程中水處理設備的投入,將污水進行處理后再行排放。同時加快礦山植被的恢復,通過樹木種植、草皮移植等方式恢復礦山植被,防止滑坡、泥石流的發生。土地荒漠化也可以算礦山地質環境的一種,由于礦山生產運行中地下水的過度開采,造成水資源的減少,河流的干涸,植被的消失是其產生的主要原因,但礦山的不合理開采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某些礦山由于排水,疏干了附近的地表水,淺層地下水長期得不到補充恢復,影響植物生長,破壞了周圍的生態環境,最終使礦區土地石化和沙化。這種情況的治理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通過上面論述的水資源治理、植被治理等方式,慢慢恢復礦山周邊土壤水分以及植被,恢復土地含水量是治理礦山土地荒漠化的唯一方式。
(三)加強礦業地質環境保護制度建設,推進我國礦山環境保護
為了更好的推進我國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進行,首先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通過對礦山環境保護制度的建設,促進我國礦山化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環境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通過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監督職能、國土資源部具體環保工作的實施共同來履行我國地質環境保護與監督的工作,促進我國礦業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實施。同時加強有關法規與制度的建設,從法律立法的角度,強化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
(四)加快我國礦業開發與環境保護人才培養,促進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推進
礦山環境治理必須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來實施。加強科學技術在礦山環境保護中的應用,特別是要加強對礦山的綜合利用和尾礦、煤矸石、礦渣等開發利用的科研投入和生產開發研究工作。這樣既可減少環境地質問題,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又可以避免資源浪費。另外還要通過高等教育專業人才培養以及對在職人員的再培訓等方式加快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人才培養,促進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實施。
(五)加快礦業“三廢”回收利用技術的應用,促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實施
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對于“三廢”的回收、利用,對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有著重要意義。通過采用先進的采選技術和加工技術,提高礦山資源利用率,對于加快我國礦山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小型露天礦山 邊坡安全 治理措施
0 引言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對礦山的開采力度也不斷的加強,在此過程中,礦山的邊坡安全問題也越來越突出。近年來,在國內小型露天礦山中,發生了很多因為邊坡滑坡、坍塌以及滾石下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嚴重影響了露天礦山的生產發展。
1 小型露天礦山邊坡穩定性基本信息
小型露天礦山的邊坡穩定性主要與邊坡角度的大小、邊坡巖土工程力學性質、相關地質條件及后期的管理有關。工程邊坡傾斜程度與壓礦量的多少、露天礦山的開采的經濟效益直接相關。邊坡的傾斜角度增加或是減少,將對邊坡的穩定性以及礦山邊坡的維護費用都會產生影響[1]。
2 影響邊坡穩定的因素分析
2.1 自然地理因素
自然地理因素主要是指巖石本身性質、邊坡所處位置的地形地勢以及氣候條件。這些因素對邊坡的穩定性影響很大[2]。邊坡所處位置的自然環境、降水等因素,有時甚至會對邊坡的穩定起決定性作用。
2.2 地質因素
地質因素主要是指巖體的軟弱結構以及地下水等內容。軟弱結構包含軟弱結構面、巖層層理面、節理裂隙面以及斷層面。其結構的發育程度、含水狀況以及空間關系將影響著邊坡的穩定性。
2.3 爆破及工程因素
工程因素主要是指邊坡所在的礦山進行開采時所使用的工程技術對邊坡的影響,具體有:露天礦山的開采深度、階段高度、各種平臺寬度、形成的工程邊坡角以及采場的幾何形狀等。爆破時產生的震動會有次生裂隙產生或者加重原生裂隙。礦山開采深度增加以后,礦山邊坡的自重應力將相應增加,使得邊坡的穩定性變差。工程邊坡在長期風化作用下,巖石本身的風化裂隙會增加,強度將減低,對邊坡的穩定性也會產生一定影響。
2.4 日常管理維護因素
礦山邊坡的日常管理維護非常重要。據不完全統計,80%露天礦山的邊坡事故是后期管理維護不到位造成的(如浮石處理不及時、不按設計施工、檢查監測不認真等)。
3、小型露天礦山邊坡的安全現狀
3.1 我國小型露天礦山的邊坡破壞情況十分嚴重,不容樂觀。筆者對部分的小型露天礦山進行調查發現:對邊坡進行勘察、研究的占總數的48%;對邊坡的變形以及地下水情況進行監測的礦山占44%;礦山邊坡出現過變形的占42%;對礦山邊坡進行登記評價的占75%。由以上數據可知,大部分礦山對邊坡安全不夠重視,對邊坡的安全穩定缺乏監測,存在許多的邊坡安全隱患[3]。
3.2 礦山在不斷開采中造成小型露天礦山的邊坡高度相對較大,隨開采深度的不斷加大,出現了大量高陡邊坡、一面坡和開采階段并段不合理的現象,使得邊坡的穩定性以及維護的難度加大。
3.3 由于管理缺失,邊坡的穩定性越來越受到威脅,邊坡的坍塌、滑坡以及滾石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傷害的情況時有發生。露天礦山的邊坡穩定性情況對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以及經濟效益都帶來一定的影響[4]。不僅如此,礦山的生產過程中還會破壞大量的山地、荒地、林地、甚至農田,其中的有害物質還將對污染周邊的環境,最終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4 邊坡安全治理建議及措施
4.1 露天開采應遵循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分臺階開采,并堅持“采剝并舉,剝離先行”的原則。設計保留的礦(巖)柱、掛幫礦體,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經技術論證不應開采或破壞。
4.2 采剝和排土作業,不應對深部開采或鄰近礦山造成水害和其他潛在安全隱患。露天礦山,尤其是深凹露天礦山,應設置專用的防洪、排洪設施。
4.3露天礦邊界應設可靠的圍欄或醒目的警示標志,防止無關人員誤入。露天礦邊界一定范圍內,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樹木及其他植物、不穩固材料和巖石等,應予清除。露天礦邊界上覆蓋的松散巖土層厚度超過2m時,其傾角應小于自然安息角。
4.4 因遇大霧、炮煙、塵霧和照明不良而影響能見度,或因暴風雨、雪或有雷擊危險不能堅持正常生產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威脅人身安全時,人員應轉移到安全地點。
4.5 鄰近最終邊坡作業,應采用控制爆破減震;應按設計確定的寬度預留安全平臺、清掃平臺、運輸平臺;應保持臺階的安全坡面角,不應超挖坡底。
4.6 局部邊坡發生坍塌時,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每個臺階采掘結束,均應及時清理平臺上的疏松巖土和坡面上的浮石,并組織驗收。
4.7 對采場工作幫應每季度檢查一次,高陡邊幫應每月檢查一次,不穩定區段在暴雨過后應及時檢查,發現異常應立即處理。
4.8 對運輸和行人的非工作幫,應定期進行安全穩定性檢查(雨季應加強),發現坍塌或滑落征兆,應立即停止采剝作業,撤出人員和設備,查明原因,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報告。
4.9 當巖層內傾于采場,且設計邊坡角大于巖層傾角;當有多組節理、裂隙空間組合結構面內傾采場;當有較大軟弱結構面切割邊坡、構成不穩定的潛在滑坡體的邊坡;應事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進行處理。
4.10 露天采場各作業水平上、下臺階之間的超前距離應滿足設計規定。不應從下部不分臺階掏采。采剝工作面不應形成傘檐、空洞等。
4.11 邊坡浮石清除完畢之前,其下方不應生產。人員和設備不應在邊坡底部停留。
4.12 在境界外鄰近地區堆卸廢石時,應遵守設計規定,保證邊坡的穩固,防止滾石、滑塌的危害。并且廢石場不應成為作用于邊坡的附加荷載。
4.13 邊坡監測系統,應根據最終邊坡的穩定類型、分區特點確定各區監測級別。對邊坡應進行定點定期觀測,包括坡體表面和內部位移觀測、地下水位動態觀測、爆破震動觀測等。
4.14 為降低小型露天礦山的邊坡安全問題,應該制定一套以礦長為第一責任人的礦山邊坡管理制度,堅持“安全生產無小事”的思想理念,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露天礦山生產中的各個方面進行嚴格的安全管理。在進行安全管理時,監督人員應該帶著“顯微鏡”進入生產一線進行檢查,堅決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方。此外,礦山企業應該對員工進行安全施工的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施工的意識。
5 結語
近年來,國內外頻頻出現小型露天礦山的邊坡發生坍塌、滑坡以及滾石等安全問題,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并對企業與社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有關部門應該加強對小型露天礦山的監督與管理。筆者闡述了小型露天礦山的邊坡的基本信息,對影響礦山邊坡穩定性的因素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小型露天礦山的邊坡安全問題以及可能產生的危害,并提出相應的措施對礦山邊坡進行整治,希望能對相關企業或監督部門的工作起到一定的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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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陸修儉.露天礦邊坡滑坡影響因素及防治[J].現代礦業.2011(06)
我國的地形復雜性造成了我國中部、東部以及西部地區有著明顯的差異,各個區域的生態環境、地理條件以及經濟發展都有明顯區別。我國礦山的種類多種多樣,一般不同地區的礦山種類也不相同,再加上不同地區的環境對礦山開采所造成的影響不相同,在開發礦山的過程中,一些如廢渣、粉塵、尾礦、廢氣、廢水等污染會破壞礦山所在地方的環境,而且也會對礦山的地形產生影響,使得其地質松動,從而破壞地表,造成泥石流、裂縫等自然災害,更有甚者會威脅到人們的生命安全。由此可見,礦山地質環境的破壞可以直接影響到人們的經濟以及社會發展,因此,在保護和治理我國的礦山地質環境過程中一定要對礦山進行觀察分析。為了更好的適應時代的發展,對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有了新的要求,因此,保護和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難度相應的有所加大。由于我國不同區域的礦山地質環境所面臨的問題不同,需要按照不同的區域,不同的礦山類型分別對其地質環境進行分析,然后再制定與區域相符合的標準以及規范,之后根據實際環境問題進行系統性的分析,制定出最好的治理方案。這種分區分類分級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方法可以使我們的工作更加清晰、明理,在開展治理工作過程中可以更好的對各部門的職責進行劃分,同時更明了地進行各方面的統計工作,非常有利于工作的開展。
2分級別、分類型、分區域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原則
對礦山的地質環境進行保護必須要制定一定的管理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環境保護與治理順利進行。由于地質環境的破壞往往是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產生,因此,地質環境保護制度的建立需要圍繞開發礦產資源來進行。為了能夠更好地加強對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與治理,我們可以根據礦山種類不同采取不同措施,具體原則如下。
2.1不同類型礦山的保護治理措施
由于礦山的類型不同,在開采時所采取的方式也相同,這就導致其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也不相同,因此,在研究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過程中需要根據礦山的類型不同研究出不同的方案。根據對礦山的研究,可以從3個層次來對礦山進行分類,首先,可以將礦山分為金屬、能源、非金屬、水汽礦山四大類;第二在第一次基礎上,還可以對每一大類礦山根據礦山的具體特征進行細分,在第二次基礎上,我們需要根據各個礦山治理的特征進行劃分。下圖就是我國礦山地質圖的種類劃分。根據礦山種類的不同對礦山進行劃分更利于我們采取正確的措施,制定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標準。
2.2不同區域礦山的保護治理措施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的經濟也在不斷提升,然而,由于地區的限制使得我國各區域經濟發展不均。對于我國的區域也可以從3個層次,進行劃分,首先,第一個層次,我們可以從地區的發達程度進行劃分,一般可以分為較為發達、中等發達、欠發達三個部分,這種劃分的標準與我國中部、東部、西部的劃分大體相同;在第一層基礎上,可以根據不同地區氣候的不同,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不同對其進行劃分,一般可以分為南方以及北方兩個部分;在第二層次基礎上,可以按照不同地區流域環境以及地形單元的具體特征對其進行第三層次的劃分。在制定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方案過程中可以分不同區域來進行。不同地區具有著不同的地質條件以及分布規律,而且不同地區人類的社會經濟也有很大不同。為了解決各個地區不同特征的地質環境,必須保證地區內的環境大體相同,地區間的環境有較為差異明顯,因此,在劃分區域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嚴格按照區間相異,區內相似的原則來進行。為了制定出不同環境下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措施,我們必須要對我國的自然規律進行研究;同時,由于地區經濟發展存在差異性,因此,需要進一步對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進行研究,找到適合各個區域的不同保護與治理措施。
2.3不同級別礦山的保護治理措施
在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過程中一定要嚴格按照經濟規律來進行,同時在采取措施過程中要加入科學的管理方式。一直以來,我們在規定礦山的環境標準時采用的都是統一的規范,對于好壞、優劣的劃分并不明確,這也使得治理效率大大下降。由于很多礦山在開發的過程中并沒有結合其自身的特征,都是采用統一模式進行開采,使得礦山開采后存在很多地質環境問題。為了避免這種問題,在進行開采的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到開采對環境以及地區的不利影響,找到適合的保護與治理措施,針對不同礦山,采取不同技術,如此一來,對礦山保護與治理的效果會有較大提升。
3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有效措施
3.1對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進行科學的等級劃分
由于礦山的地理環境不同,在保護與治理的時候需要進行不同等級劃分,最好的方法就是通過對自然規律以及經濟規律進行研究,找到符合規律的方式,再結合國家所制定的礦山整合措施研究出可以循環使用的開采方式。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礦山的基本情況,根據礦山的地貌、所處地理環境、礦山的規模、礦山的種類以及開采方式的不同,對礦山進行劃分,然后對不同級別的礦山采取不同的保護與治理方法;其次,需要了解礦山地質環境遭到破壞的程度,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的等級劃分。一般情況相下可以將其分為一般、比較嚴重、嚴重、特別嚴重4個等級,針對不同等級的礦山環境制定不同的治理恢復措施。制定相應的等級劃分指南,以此來對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與治理進行指導。
3.2制定相應的礦產權,加強對礦山開發的開采管理
目前,隨著我國的社會在不斷發展,經濟在不斷增長,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斷提升,而為這一切做出最大貢獻的就是我國的礦產資源,這也是衡量一個國家發展實力最有力的證明之一。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我國的經濟水平也在不斷提升,加上人口以及工業的不斷增長使得人們對礦產資源的需求量越來越大。礦質產品的不斷增多使得我國礦業的發展越來越迅速,特別是我國一直堅持科學發展觀的道路,這也使得我國對礦產原材料的需求量越來越大。然而,一直以來我國對于礦產資源的開發過程一直是先農業后礦業最后到荒蕪的路線,這就使得人們在大量開采礦物資源的過程中忽略了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保護的工作,從而極大程度破壞了礦山的地質環境以及生態平衡。目前,我國有很多礦山由于種種原因而閉坑或者是廢棄,然而在棄坑的時候給礦山的地質環境留下很大的問題,為了改善這種情況,在2009年的5月1日開始實施相應的環境保護法,比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然而,這些法律的頒布并不能阻止人們對礦山地質環境的破壞,在一些生產型的礦山中還是存在很多的環境問題。為了避免礦山地質環境繼續惡化,我們將各個礦山進行整合,使得礦山的地質環境治理有一定效果,然而,在對礦山的開采過程中所造成的污染一般都比較廣,量比較大,因此,綜合考慮,對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效果并不明顯。
1 分級別、分類型、分區域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必要性
我國的地形復雜性造成了我國中部、東部以及西部地區有著明顯的差異,各個區域的生態環境、地理條件以及經濟發展都有明顯區別。我國礦山的種類多種多樣,一般不同地區的礦山種類也不相同,再加上不同地區的環境對礦山開采所造成的影響不相同,在開發礦山的過程中,一些如廢渣、粉塵、尾礦、廢氣、廢水等污染會破壞礦山所在地方的環境,而且也會對礦山的地形產生影響,使得其地質松動,從而破壞地表,造成泥石流、裂縫等自然災害,更有甚者會威脅到人們的生命安全。由此可見,礦山地質環境的破壞可以直接影響到人們的經濟以及社會發展,因此,在保護和治理我國的礦山地質環境過程中一定要對礦山進行觀察分析。
為了更好的適應時代的發展,對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有了新的要求,因此,保護和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難度相應的有所加大。由于我國不同區域的礦山地質環境所面臨的問題不同,需要按照不同的區域,不同的礦山類型分別對其地質環境進行分析,然后再制定與區域相符合的標準以及規范,之后根據實際環境問題進行系統性的分析,制定出最好的治理方案。這種分區分類分級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方法可以使我們的工作更加清晰、明理,在開展治理工作過程中可以更好的對各部門的職責進行劃分,同時更明了地進行各方面的統計工作,非常有利于工作的開展。
2 分級別、分類型、分區域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原則
對礦山的地質環境進行保護必須要制定一定的管理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環境保護與治理順利進行。由于地質環境的破壞往往是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產生,因此,地質環境保護制度的建立需要圍繞開發礦產資源來進行。為了能夠更好地加強對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與治理,我們可以根據礦山種類不同采取不同措施,具體原則如下。
2.1 不同類型礦山的保護治理措施
由于礦山的類型不同,在開采時所采取的方式也相同,這就導致其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也不相同,因此,在研究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過程中需要根據礦山的類型不同研究出不同的方案。根據對礦山的研究,可以從3個層次來對礦山進行分類,首先,可以將礦山分為金屬、能源、非金屬、水汽礦山四大類;第二在第一次基礎上,還可以對每一大類礦山根據礦山的具體特征進行細分,在第二次基礎上,我們需要根據各個礦山治理的特征進行劃分。下圖就是我國礦山地質圖的種類劃分。
根據礦山種類的不同對礦山進行劃分更利于我們采取正確的措施,制定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標準。
2.2 不同區域礦山的保護治理措施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的經濟也在不斷提升,然而,由于地區的限制使得我國各區域經濟發展不均。對于我國的區域也可以從3個層次,進行劃分,首先,第一個層次,我們可以從地區的發達程度進行劃分,一般可以分為較為發達、中等發達、欠發達三個部分,這種劃分的標準與我國中部、東部、西部的劃分大體相同;在第一層基礎上,可以根據不同地區氣候的不同,對礦山地質環境的影響不同對其進行劃分,一般可以分為南方以及北方兩個部分;在第二層次基礎上,可以按照不同地區流域環境以及地形單元的具體特征對其進行第三層次的劃分。在制定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方案過程中可以分不同區域來進行。不同地區具有著不同的地質條件以及分布規律,而且不同地區人類的社會經濟也有很大不同。為了解決各個地區不同特征的地質環境,必須保證地區內的環境大體相同,地區間的環境有較為差異明顯,因此,在劃分區域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嚴格按照區間相異,區內相似的原則來進行。為了制定出不同環境下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措施,我們必須要對我國的自然規律進行研究;同時,由于地區經濟發展存在差異性,因此,需要進一步對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進行研究,找到適合各個區域的不同保護與治理措施。
2.3 不同級別礦山的保護治理措施
在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過程中一定要嚴格按照經濟規律來進行,同時在采取措施過程中要加入科學的管理方式。一直以來,我們在規定礦山的環境標準時采用的都是統一的規范,對于好壞、優劣的劃分并不明確,這也使得治理效率大大下降。由于很多礦山在開發的過程中并沒有結合其自身的特征,都是采用統一模式進行開采,使得礦山開采后存在很多地質環境問題。為了避免這種問題,在進行開采的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到開采對環境以及地區的不利影響,找到適合的保護與治理措施,針對不同礦山,采取不同技術,如此一來,對礦山保護與治理的效果會有較大提升。
3 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的有效措施
3.1 對保護與治理礦山地質環境進行科學的等級劃分
由于礦山的地理環境不同,在保護與治理的時候需要進行不同等級劃分,最好的方法就是通過對自然規律以及經濟規律進行研究,找到符合規律的方式,再結合國家所制定的礦山整合措施研究出可以循環使用的開采方式。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礦山的基本情況,根據礦山的地貌、所處地理環境、礦山的規模、礦山的種類以及開采方式的不同,對礦山進行劃分,然后對不同級別的礦山采取不同的保護與治理方法;其次,需要了解礦山地質環境遭到破壞的程度,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的等級劃分。一般情況相下可以將其分為一般、比較嚴重、嚴重、特別嚴重4個等級,針對不同等級的礦山環境制定不同的治理恢復措施。制定相應的等級劃分指南,以此來對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與治理進行指導。
生態脆弱性地區的開采活動改變的不僅是該采礦區域的生態環境,還引發了周圍的生態環境系統的破壞。受當地自然和社會條件的限制,這些破壞需要經過很長時間才能恢復,而且很難恢復到原有的環境狀態。這也對當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產生了嚴重阻礙。因此,脆弱性露天礦區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我們必須要有強有力的措施,無論是技術理論研究還是政策投入上都要有所突破,有針對性地治理脆弱性露天礦區生態環境保護問題。
1.脆弱性礦區生態環境現狀分析
自然地理位置對礦山的生態環境影響很大,加之復雜的自然環境條件,不可避免會對礦區周圍的生態環境,尤其是地質環境造成破壞。
露天采礦區大部分位于干旱、半干旱的生態脆弱區,海拔較高,氣候干燥,氣溫年較差、日較差大,多大風天氣。地形地貌復雜多樣,其生態環境的基本特征是:干旱少雨,水資源短缺,森林稀少,植被覆蓋率低;沙漠戈壁面積大,土壤貧瘠,大部分土地難以利用;水土流失嚴重,土地沙溴化、鹽堿化加劇。惡劣的自然條件使露天采礦業始終面臨著一些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
缺少了優越的自然條件為物質基礎,社會經濟發展緩慢。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比較原始,人口素質及生產技術相對落后,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等等一系列現狀。還處于掠奪式發展模式中,植被的亂采亂伐,過度放牧,資源的無節制開采,加劇了自然條件的惡化。
2.礦區生態環境保護存在問題分析
2.1 脆弱性礦區生態環境破壞的不可逆性
露采礦山在開發過程中,實施露天表土剝離、廢石堆放、交通運輸等都將破壞原始地貌、毀壞植被、改變地表和地下水均衡,污染空氣。引發露天礦區生態環境的惡化,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減少,主要表現:一是植被的退化,采礦區和排土場的使用以及地面生產系統的建立必定會造成該區域地表植被的破壞。隨著生產規模不斷擴大,生產區域的植被破壞越來越嚴重,甚至造成原生植被的消失。二是水土流失加劇,基建期地基開挖及臨時堆放棄土、采場的土層剝離、生產排土作業等擾動地表造成表土疏松裸露,造成水土流失,甚至因此所引起的自然災害頻發。三是污染物的排放,由于爆破、采掘、運輸形成的粉塵較大,各種藥劑的使用等都會污染原有的生態環境。
脆弱性地區露天礦開采帶來的生物物種的減少甚至滅絕、植被的減少或是消失、水土流失加劇甚至因此所引起的自然災害頻發,以及各種廢棄物對礦區生態環境所帶來的污染負效應,破壞了原有的自然生態系統。也不可避免地引發周邊生態系統的破壞。受自然條件限制,加之政策投入的不到位,這種破壞需要經過很長時間才能恢復,甚至很難恢復到原有的環境狀態。造成了脆弱性露天礦區生態環境恢復的不可逆性。
2.2 環境保護意識及管理體制相對落后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自然資源人均占有量相對較少,正處于經濟髙速發展期,而環境保護工作起步比較晚,管理手段也較為薄弱。環境保護意識還處于進一步提髙的轉軌時期,遠遠沒有跟上經濟高速發展的步伐。
目前我國的環境監管是“由國務院統一領導、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管、各部門分工負責、地方政府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并逐步形成了“五級管理”“四級機構”的組織體系。該體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也存在著不少的弊端,部門分散、地方分割、條塊分離的現象比較嚴重。人員充足、技術設備好,對環境監管的執法能力比較強比較集中髙層的管理機構,而地方機構人員越缺乏,技術設備越差,環境監管的執法能力也越弱。因為環境本身具有外溢性和跨區域性等特點,各地區對于環境保護的態度就比較復雜,有些地區重視環保工作,有些偏重于局部、眼前的經濟發展。由于環境的特殊性,很難全面衡量各地區治理環境的業績,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流于形式。
2.3 脆弱性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資金缺乏和技術落后
資金和技術是脆弱性礦山生態環境恢復的主要瓶頸。生態性脆弱的地區的露天礦山生態環境恢復問題,包括采掘區、排土區、尾礦等生態恢復需要大量資金。一方面由于早些時候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淡薄,環境監管體系不完善,也沒有建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基金賬戶,致使一些歷史遺留的礦山生態環境問題也需要現在治理。另一方面從企業角度講,在沒有監管或者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下,企業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還是會以犧牲環境利益為代價,不會積極主動地投入大量資金到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中。所以,及時有效解決資金問題,是促進我國脆弱性露天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因素。
脆弱性礦區的露天采坑、排土場和閉庫后的礦山尾礦庫好似小沙漠,隨時會引發各種環境問題及地質災害。在原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的條件下,生態環境恢復不僅需要大量資金,還需要實用可行的技術措施。雖然社會上的環境保護評價和恢復治理專業技術參與到礦山企業的生態環境治理中,也提出了一些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措施,但有些技術措施并不符合當地實際情況,受地區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的限制,有些技術措施因為實施成本過高也只能停留在文字上面,不能落到實處。脆弱性礦山生態環境問題因其地域、礦種和開采方式等方面的不同,所造成的生態環境問題及恢復措施也各有不相同。針對不同地區的生態環境污染與破環問題,在恢復治理方式和技術要點等方面要有不同的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
3.脆弱性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措施
3.1 建立健全礦山環境管理的體制
在目前經濟髙速發展期且對環境治理投入有限的情況下,加強礦山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建設,依法規范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行為,是控制礦山環境破壞的有效途徑。目前有關礦山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比較分散,且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為使操作性更強,可以制定相關的細則和技術規范與標準,使礦山生態環境防治工作處處有法可依。
建立健全完善的礦山環境管理結構也是管理體制中的重要部分。包括政府部門和礦山企業內部均應建立專門的礦山環境管理機構,并配備有專業責任的管理人員。政府要充分利用其行政執法職能加大對礦山環境管理的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后監督、責任追究和執法檢査等。借鑒國外先進管理模式,在礦山企業內部建立環境目標評估程序和決策模式,鼓勵企業發揚主人翁精神,對企業自身的環境保護行為進行管理和反思,落實責任人對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的各項承諾,切實履行企業應盡的義務。此外,還應在管理機構及企業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確保礦山生態環境防治工作科學開展。
3.2 脆弱性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技術和方法
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的技術方法一直以來是國內外專家學者研究的重大課題。目前較為成熟并被普遍采用的技術方法,如實施清潔生產工藝、土地復墾技術等,還有一些技術方法在實踐中逐漸完善。針對脆弱性礦區生態環境問題,我們必須從源頭開始控制污染與破壞,在礦產資源開發時,應使用清潔生產技術工藝,資源綜合利用,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和減輕對環境的破壞。采用一些對環境影響較小的綠色技術,比如采空區綜合利用技術、原位浸出開采技術、無尾礦選礦技術、礦山土地復墾和生態重建技術等。
在脆弱性露天礦區土地復墾和生態重建技術的合理使用尤為重要。土地復墾和生態重建技術是針對破壞地表生態環境、水土流失、破壞地貌景觀的環境問題所采取的植樹、種草等措施恢復和改善礦山生態環境。它的顯著特點是成本低、易操作、效果好,也是國內外治理礦山環境普遍采用的措施。在采取土地復墾和生態重建技術的同時,應結合所產生的環境問題,采用多種措施進行綜合治理。
3.3 多元化資金籌措渠道
脆弱性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是一個持續攻堅克難的巨大工程,也是一個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方面廣、治理難度大。為此,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的資金成為關鍵的問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對于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所需要的經費,按照“誰破壞誰治理,誰受益誰治理”的原則,我們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式進行籌集。
(1)收取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對新建礦山可以適當收取環境治理保證金,使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有了第一筆保障基礎資金。在有效的監督管理體制下,要做到專款專用。
(2)提取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基金。礦山企業可以從礦產品銷售收入中逐次提取出部分資金,作為企業的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基金。礦山企業作為礦山生態環境破壞的直接制造者,必須對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負首要責任。企業在享受開發礦產資源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環境保護義務,如何在權利與義務中間權衡出最大的經濟效益,成為礦山企業發展的重要經濟技術指標。這也促使礦山企業在礦產資源開發初期就會努力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把環境恢復治理的資金從源頭上控制到最小范圍內。從這方面講,礦山企業提取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基金最有利于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3)收取礦山企業的排污費。這有利于督促礦山企業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如何將排污費真正投入到環境的恢復治理中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
(4)從企業繳納的資源稅、資源補償費等稅費中劃出一部分,建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基金。根據“誰受益誰治理”的原則,企業繳納的資源稅、資源補償費等稅費都是歸國家所有,國家獲得了資源稅、資源補償費等稅費實質性收入,國家必然要承擔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責任。按照收付對等原則,國家當然要支付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費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促進國家相應機構行使礦山環境治理監督權,從而有利于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
(5)市場化籌資治理礦山生態環境。可以將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作為資源進行開發,使其盡可能地產生經濟效益進行市場化治理,將需要治理的礦山生態環境區域承包給個人或其他組織來治理、種植和經營。這樣不但解決了礦山的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資金問題,還可以獲得可觀的經濟收入。
3.4 采取切實可行的治理措施
尊重自然、協調環境,充分利用自然資源。采礦業是以開采礦產資源為目的,在原始自然環境中進行的。因此在進行礦產開發時,必須尊重自然、保護自然,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擾動自然環境。發揮自然的生態調節功能與機制,充分發揮自然系統服務功能。
科學開發,邊開采邊治理,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在礦山開發過程中,根據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制定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提出治理計劃,及時落實,不留新的生態環境問題。
農業科技在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中的應用。在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過程中,因地制宜、發揮特色優勢,引用一些農業技術及科研成果,種植一些有經濟價值的農業作物。在治理生態環境的同時也提高了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4.結語
一、礦山地質災害的類型
礦山地質災害類型很多,若單從災害發生的速率加以區別,可分為突變型礦山地質災害,如礦坑突水、瓦斯爆炸、巖爆等,另一種就是緩發型礦山地質災害,如采空區的地面沉降,水體污染等。然而,在我們最常用的地質災害分類,常常是以地質災害的時空分布和成因關系來分類。這種分類方法有利于對地質災害的成因進行深入探究,才能根據各種地質災害類型制定相宜的防治措施。人為地質作用過程中不合理或者不科學改變地質環境,進而誘發的地質災害基本涵蓋了除火山噴發之外的所有地質災害類型。
二、礦山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礦山地質災害破壞了地質環境,造成了巨大生命和財產損失,因此,對礦山地質災害的防治十分重要,一按分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
(一)重點防治區防治措施。1、合理設計邊坡參數,加強邊坡監測,建議作擋墻穩固邊坡,開挖后如果出現開裂變形,建議做專門的工程地質勘察。 2、對于原有的災害點,做好邊坡加固和預防工作,盡量消除因礦山開采而誘發災害復發的隱患。 3、渣場棄渣嚴格作好方量及邊坡坡度的設計,作好擋墻設計,設置攔渣壩,防止泥石流的產生。并充分、合理利用渣場,嚴禁隨意棄渣。 4、對于坑道開采,在坑道內一定要作好支護,做到邊開采邊支護,防止因礦頂坍塌、冒頂等而產生的危害,尤其上方有住戶處要預防引起上部地面開裂。
(二)次重點防治區防治措施。在進場公路、礦山生活區建設中,會形成大量的邊坡和一定數量的棄渣,可能形成邊坡失穩,造成滑坡和塌方;沿途不合理的棄渣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可能形成坡面泥石流, 可能有滾石和飛石危害。1、科學黑的實際邊坡參數,并進行合理支護和加固,邊坡上應設置排水溝,做好地表排水措施。2、加強工地管理,合理堆放棄渣,嚴禁隨意棄渣,在險要地段建設攔擋滾石和飛石的設施。3、開采結束后,將棄渣場扒平覆土,植樹還林,恢復植被。
三、地質環境保護策略
(一)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和實施。嚴格的法律法規和完善的監督機制是實現礦山環境保護與環境問題防治的根本保障。加強法制和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使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各項管理納入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軌道。結合本地區礦山地質環境的特點,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制定礦山環境保護管理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技術規范,其立法和監督管理應該貫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過程,從礦產資源的勘察、規劃、項目設計、開采或加工直到礦山閉坑和生態恢復等各個階段,加強礦山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使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盡快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二)開發與保護并行。礦業發展為國民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是我國經濟建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同時也導致了嚴重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例如對水資源、土地資源、植被等的破壞,以及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等。因此,在進行礦產資源開發時,應本著開發與保護協調發展,即在開發前、開發中和開發后,同時進行環境保護。在開發前,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礦區及其周圍環境認真進行勘查,特別是地質條件的勘查工作;在開發過程中,應盡可能較少地占用和不占用已有的耕地、農田、植被區等,對開發中產生的廢棄物應遵照排污標準進行處理。在開發后,應及時采取措施對礦區周圍的環境,尤其是對已被破壞的土地資源、植被進行恢復,如土地復墾措施,可將采剝與復墾同時進行,既降低成本,又能使破壞區域及時恢復綠化。
(三)礦山開采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對于礦山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只有首先將工程治理措施和環境生物保護措施緊密的結合在一起,最終才能達到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的根本目標。在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的各種工程中,只要配置科學、合理,就能夠徹底根治地質環境災害,但是其中的缺點是投資范圍過大,然而當前的生物措施恰好能夠彌補環境工程治理的顯著缺點,摒棄其投資范圍相對比較小,能夠有效的改善礦山周邊的小氣候特點,最終使其可以廣泛地應用中礦山地質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中。
(四)為礦山環境治理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礦山環境治理往往要花費大量的資金,只有強有力的經濟支持才能有效降低礦產資源開發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因此,要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妥善解決款山環境保護與治理的資金問題,同時可以鼓勵社會捐助,積極爭取國際資金,擴大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的資金投入。
1.1礦區地質環境概述淮南礦區是我國重要的煤炭基地,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有礦井9座,截止2004年9月累計產煤5.262億噸,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淮南礦區位于淮河兩岸,地跨淮南市的五區一縣和阜陽市的穎上縣。礦區處于淮河沖積平原之上,地形平坦,地面標高一般在20~26m之間。區域內水系均屬淮河流域。天然河道流向一般沿區域地勢由西向東,由北向南注入淮河。礦區內除淮河以外,主要河流有西淝河及其支流濟河和港河、架河、泥河、黑河已經人工開挖的有高新河、永幸河、光輝河等。
礦區內淮河防洪與農田水利設施多,農田水系縱橫交錯,基本形成適宜農業耕作的水利網絡。絕大多數耕地夏季種稻,冬季種小麥。
淮南煤田煤層賦存于淮河及其沖積平原之下,第四系松散層厚20~483.5m,由東南向西北逐漸增厚。屬水體下開采的礦區。
礦區大氣降水及地表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年際分布不均,淺層地下水水質良好,水源充沛,補給條件較好,目前礦區利用地下水不致引起地面沉降。
礦區開發引起地表塌陷下沉,擾亂水系,損壞耕地、村莊、河道、提防及其它建筑物受到破壞。礦區開發對地質環境的影響主要為:地面塌陷、固體堆積占地與污染,農業生態環境變化等方面。
1.2地表塌陷淮南礦業集團所屬9座礦井、工業和生活居住等地面設施占地2624.2公頃(39363畝)。
9座礦井礦區總面積為301.12km2,截止2004年9月底開采塌陷面積達62.10km2,占礦區總面積20.59%。其中又有約17.7%為積水區,即積水累計總面積達10.97km2。積水范圍隨降雨量大小而變化。
隨著煤礦開采的延深和規模擴大,塌陷范圍逐漸擴大,據1997年以來的統計,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塌陷區增加了24.8km2,年增長率為5.15%。
開采塌陷區尚有15個村莊正在或有待搬遷。
開采塌陷區內,地形、地貌改變破壞了水系,影響河堤長度為15.1km,灌溉渠道5.9km,影響鐵路線長度7.41km。
1.3固體堆積物
1.3.1煤礦開采,每年要排放大量的煤矸石,選煤廠也有相當的矸石排放,電廠排放粉煤灰。造成固體堆積物占地和環境污染。
據初步統計,目前現存矸石山(場)23處,占地63.9公頃(906畝),固體堆積物總量為1898萬m3。
1.3.2淮河以南的礦區,煤層傾角較大,多煤層聯合開采,全部煤層開采后下沉量大,一般在10m以上,最大下沉量達18m。塌陷盆地積水深淺不一,農民進行粗放式養魚。可耕地的質量下降,造成農業減產減收。
淮河以北廣大礦區,煤層傾角平緩,基本屬單一煤層方式開采,回采后形成碟形塌陷區盆地,最大下沉量達4.5m,地下水埋深較淺。因此,盆地中間積水,積水范圍大小受降雨量控制,變化比較大,盆地的邊緣下沉量小呈緩坡地仍可耕種,但不宜種水稻,造成農業減產,盆地的邊緣帶與積水區之間,地面坡度大,水土易流失,基本上為棄耕絕收地帶。
1.4地質環境改變對工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的影響
1.4.1對大氣的影響煤礦生產過程中釋放出大量的瓦斯,瓦斯氣是一種有強烈溫室效應的氣體,瓦斯氣向大氣牌坊會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給空氣造成污染。
1.4.2對農業生態環境的影響煤礦開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矸石堆積導致耕地減少,土地質量下降,農業減產,造成農村搬遷。
1.4.3對城市環境的影響煤礦開采造成地表塌陷,矸石成山,導致市容臟亂差,影響市民生活,制約城市發展。
1.4.4對煤礦企業的影響為了減少村莊和城鎮搬遷,降低生產成本,煤礦企業不得不改變開拓布置方式,甚至放棄準備煤量,影響了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制約了企業自身發展。
2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原則
2.1以人為本、防災減災所有的地質災害,直接或間接的對礦山職工和礦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因此礦山環境治理首先要保證礦區免遭礦山開發誘發的各種地質災害的危害,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2.2因害設防、綜合治理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特點、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因地制宜、因害設防,采取攔、排、護、整、填、植等方面的綜合治理措施對礦山環境進行治理。
2.3注重效益、分期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應遵循生態社會效益優先的同時,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區別不同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時根據資金情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危害大小、輕重緩急,分期、分階段進行治理。
2.4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礦山環境治理只有將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緊密結合,才能達到礦山環境治理的最終目標。各種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質災害。但其缺點是投資過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彌補工程措施的缺點,其投資較小,能改善小氣候的特點,使其廣泛應用于礦山環境治理中。
3礦區地質環境治理的基本設想
淮南礦區地處華東,是富饒的淮河平原,是我國重要產糧基地,土地十分珍貴。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對地質環境的保護、生態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法規制約。因此,煤礦開采地質環境的恢復引起了各級部門和煤炭企業的重視。塌陷區回填復墾是煤炭企業、地方政府和礦區農民長期以來的共同愿望,不塌陷影響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的不良因素轉變為積極因素。淮南礦業集團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示范工程項目。
實施示范工程的指導思想:治理與開發相結合,變害為利,企業、地方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緊密合作,中和開發現代化生態企業,建設小康型農村。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基本國策。煤礦開采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和土地的破壞十分嚴重,是一個長期以來未能解決的問題,是一個共同關注的問題。
《環境保護法》、《土地法》和《礦產資源法》等國家法規,都要求礦山開采保護地質環境,實現治理恢復“占補平衡”的最終目標,這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
我們將吸收有關兄弟單位回填復墾試驗的成功經驗,結合淮南礦區的具體地質環境,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技術政策,實施示范工程項目。主要項目有:謝李示范工程,塌陷區回填后作為城市綠化地、改善生態和小氣候;張集示范工程,結合農村搬遷、小城鎮建設、改變農業結構相結合,由單純的種植,變為種植和水產養殖、農魚產品加工相結合的農業結構。
4結論
大部分采掘后遺留下來的廢棄地(如廢石場、尾礦壩等)通過治理與復墾,可再用于農業、林業或作其他護環境和保持自然生態平衡。土地整理和復墾。一方面使被破壞了的土地不要再增加。另一方面,對已經被破壞了的土地盡快地進行復墾造田、綠化植被、恢復生態平衡和保護自然環境,使已廢棄的土地重新恢復利用,發揮出更大的社會經濟效益。各個礦山由于礦石類型、賦存條件、開采方式、地質環境容量的不同,對礦山地質環境的破壞程度不同,因而治理方法、治理措施、治理思路應結合礦山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