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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地少一直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再加上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的進步,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使得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當前,我國基礎設施建設日益加快,很多地區還存在土地資源的浪費現象,加上粗放式的經濟增長方式,更是加劇了土地供需方面的矛盾。因此,切實保護耕地,加快土地的節約集約化,從而走出一條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路子是關系國家利益以及國計民生的大事,也是科學發展觀的體現以及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客觀需求。
1 集約節約用地責任的落實與監管的必要性
土地集約節約的實施經過實踐,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與重視,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土地需求之間的矛盾也隨之尖銳,如何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強監管,從而更有效地實施土地的集約節約方針,是我們一直以來的的努力方向。
1.1 集約節約用地責任的落實與監管是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條件
從科學發展觀以及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角度出發,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是一項重要的措施,因此,要建立有效的責任與監管機制。土地資源是有限的,但是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城市建設的加快,又會占用大量的土地資源,因此,如何在科學發展的前提下更好地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是面臨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節約集約用地的落實,需要各級部門的努力,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這一政策,從而為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構建創造條件,加強監管是必不可少的選擇。
1.2 集約節約用地責任的落實與監管是解決工作中問題的有效手段
土地管理法的貫徹實施,以及在日常的清理整頓工作中出現的很多問題,都證明了加強集約節約用地責任的落實與監管是很必要的。從2003年之后,各級政府開始進行了各種清理整頓工作,加大力度對不合理的行為進行整治,有效地避免了很多的濫用土地現象,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的問題,據此可以看出,在有法可依的條件下,仍然會出現很多的問題,那么加強責任的落實以及監督與管理勢在必行。
1.3 集約節約用地責任的落實與監管是保證政府責任的有效方式
從政府部門的執行力度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僅僅依靠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就土地利用的規劃、計劃、指標、價格等作出管理規定外,還必須依靠嚴格的責任與監管制度作為保障。現有的規定看出,政府部門對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的各級部門的職責、考核以及監督等缺少具體明確的規定,缺乏有力的執行力度,很容易出現責任主體不清、執行力度不夠的情況,因此,土地集約節約政策的實行,需要責任的落實以及監管。
2 集約節約用地應堅持的原則
2.1 明確責任劃分
集約節約用地責任要堅持明確的責任以及職責的劃分,對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全過程進行規劃,這項個工作涉及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以及土地的規劃、計劃、農地轉征用和供地審批、價格等工作環節,其中起作用的是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因此,要根據政府部門的職責進行明確的責任劃分,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與措施。
2.2 嚴格監管制度
以嚴格的監管制度對土地管理工作進行落實,監管制度要根據國情并且要在保證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的前提下,對土地管理的工作進行嚴格的監管。土地節約集約政策的實行,應該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監管工作,保證政策的科學化、權威化的實施。
2.3 科學評價體系
根據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土地資源的利用狀況,并且經過科學的測算論證,從而形成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評價指標,作為有效監管的具體標準與衡量指標。
3 集約節約用地責任的落實與監管措施
3.1 嚴格規范土地的出讓制度
為了更好地保證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我國的土地利用一般是采用出讓、劃撥的方式的來進行。并且為了更好地對土地的流轉就行監管,建立節約集約的用地機制,還需要對土地的轉讓進行嚴格的規范與監管。對經營性用地,要求嚴格的按照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的出讓制度,對公共設施建設用地,在節約集約用地原則的基礎上,采用土地使用權劃撥的方式轉讓。首先,國土資源部要定期的對土地的開發以及了利用情況進行定期的評價,以嚴格完善土地的利用以及調控制度,更好地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政策,其次,可以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對土地的轉讓方式以及利用情況進行社會的監督,以更好地監督土地的使用,保證集約節約用地政策的實施。
3.2 落實節約集約用地責任制度
為貫徹土地節約集約政策的實施,各省市要對土地的規劃、計劃、指標以及價格管理等作出政策性的規定,實行嚴格的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的職責,做到責任清楚、職責明確。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節約集約用地的緊迫性,轉變傳統的用地觀念,增強責任感,從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優化結構,將節約節約用地政策落實到各項決策中。政府要從依法監督檢查、完善監管機制以及健全政府責任多個方面進行部署以及制度方面的創新,通過嚴格的責任制貫徹落實節約節約用地政策。
3.3 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
土地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工作,應該形成上級對下級、監管部門參與的行政體系。政府的各項政策要想落到實處,就要實行嚴格的監管措施,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國土資源部要定期的對節約集約用地措施進行考核,及時的掌握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對那些閑置的土地以及利用不合理的土地進行嚴厲的懲罰,以增強監管力度,對土地集約利用成績優異、工作突出的部門,可以進行表彰。除此之外,還可以建立與社會監管結合在一起,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及時的對集約節約用地的信息進行公開,對地區性的土地節約集約用地指標以及具體的項目指標,定期進行,便于公開的查詢,從而實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透明性,接受社會的監督,以更好地完善監管體系。
4 結語:
明確的責任,嚴格的監管,將形成一道有力的屏障,保證集約節約工作的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這一工作的重要性,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促進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構建以及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肖勁松.堅持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J].國土資源導刊,2006(02)
[2]尹勝哲,何軍,劉旭偉.加強土地資源管理推進節約集約用地[J].科技致富向導,2011(13)
今天是第25個全國“土地日”,主題是“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推動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轉變”。這既是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現實要求,也深刻彰顯了中央資源節約的思想。面對新形勢新要求,大力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以資源利用方式轉變倒逼__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必須做到四個認清:
一是必須認清國土資源節約集約關乎全市發展全局,應當高度統籌增量和存量。在增量上,我們要通過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市開發邊界來控總量、優布局、調結構,要通過規模預核來堵住閑置低效源頭,要通過指標預算來發揮用地指標調控作用,堅決防止盲目鋪攤子、攤大餅。在存量上,要將土地清理推向縱深,研究存量盤活政策,堅決杜絕土地“睡大覺、曬太陽”。在礦產資源管理上,要嚴格執行礦山開采回采率等標準,嚴格落實年檢年報制度,嚴格開展礦山土地復墾審查,制定獎懲措施推進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綠色礦山建設。與之相對應,我們不僅要對各地的節約集約新模式、新技術及模范縣(市)創建活動給予激勵,更要對粗放浪費行為拿出重典問責的硬措施。
二是必須認清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既是資源問題也是經濟問題,應當綜合施策。全面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必須跳出國土行業局限,善于調動各類經濟手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決定作用。要大力推行“陽光地產”制度,綜合運用市場和政府之手,將有限資源盡可能多地交給實力名企來干,筑牢節地市場主體基礎。要完善落實劃撥用地最低價款制度,既要擴大有償使用范圍,又要確保供地率穩步提升。要在守住新建工業項目容積率不低于1.0底線基礎上,用規模預核逐步拉高容積率。要適應收費清單執行制度,推進開竣工由資金管理向合同管理、部門聯動管理轉變。要完善落實建設審批“兩個流程”,幫助企業在合法合規前提下快建快產。要總結推廣以地控稅、以稅節地等經驗,探索價格、稅收、租金和規費等多種經濟手段聯動的市場配置體系。
三是必須認清國土資源節約集約不是城區集約而是全市集約,應當市縣并軌。要推進節地政策市縣并軌,出讓合同履約部門要聯合監管,土地批(供)后要實現流程化管理,工業項目用地規模預核要作為項目指標安排、供地的前置,鼓勵企業利用閑置低效用地自建標準化廠房、有償收回閑置土地等政策要成為縣域閑置土地處置的關鍵之招,土地管理重點監管鄉鎮制度要成為鄉鎮土地管理的規范,土地出讓收支管理要成為全國審計舉一反三的重中之重。要推進節地制度市縣并軌,縣域要切實完善集體決策、節地考核、陽光地產、指標預算、規模預核、最低價款、履約保證、廠房多層、雙向約束、批供監管等制度機制。要以土地“三項清理”為抓手,進一步解決“三類土地”問題;以國土資源創模為抓手,進一步提升國土資源節約集約能力和水平。
四是必須認清國土資源節約集約需要全民共建,應當形成整體合力。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起領導之責,對國土部門的工作要多指導協調,努力為其創造更加有效的工作環境,尤其是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學習研究用地政策,把握依法合規、節約集約用地的方向;分管負責同志要組織國土等部門,針對當地實際,學習先進經驗,細化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要定期分析用地形勢和節地空間的動態變化情況,不斷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國土部門要切實擔起落實之責,抓好政策落實以及土地“三項清理”、國土資源創模等核心工作,加強國土資源政策尤其是節約集約用地、依法合規用地的培訓,提高各級領導意識和能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擔起聯動之責,特別是規劃、住建等相關部門更要與國土部門建立更加緊密的協作關系,在落實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形成合力。
關鍵詞 節約集約;規劃;管理
中圖分類號S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3)100-0131-02
敦化市地處長吉圖為開發開放先導區的中間地帶,是物流、商貿、交通和通信樞紐,全市轄4個街道、16個鄉鎮和1個經濟開發區,總人口48萬。近年來敦化市國土資源局以處進長吉圖發展為契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積極探索適應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初步形成城鄉同發展共繁榮的良好局面,還需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引導、調控,實現土地資源集約合理利用
1)盡快編制敦化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具有長期性和戰略性,因此,我們要加快規劃的修編工作,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長吉圖發展規劃綱要有機結合起來,尋求最佳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對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治理和保護進行統籌安排,確保規劃的實用性;
2)強化和突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權威性。我市城市總體規劃、村鎮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的編制和制定做到了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在開發和利用的過程中嚴格落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通過規劃的調控作用,不但保證長吉圖規劃中重點項目用地指標,而且科學確定了城市和村鎮發展規模,實現了“企業向工業區集中、土地向規模集中、農民向城鎮集中”,發揮了土地資源集聚利用效益,提高了城鎮品位;
3)地方政府嚴把土地供應閘門。需進一步采取措施,完善政策,強化管理,堅決杜絕土地違法違規的供地情況發生。合理控制工業用地的盲目擴張,《禁止供地目錄》、《限制供地目錄》中的項目做到不供或少供地。同時充分發揮土地督察機構的作用,擴大宣傳力度并加大懲處土地違法行為;
4)合理分配建設用地指標。合理調控土地利用方式和規模,建立和健全用地機制。一是實行地方首長負責制。二是實行問責制度。三是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調整城市建設用地審批方式。
2完善土地調控的手段、方式和機制,節約集約用地
1)嘗試擴大有償使用范圍,提倡招標、拍賣和掛牌出讓土地。應該控制用地規模,從嚴管理基礎設施建設供地,逐步縮小劃撥用地范圍和數量;加快盤活低效土地,抓緊處理閑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的利用集約度;保持調控政策不放松,繼續執行從緊的土地調控政策,鞏固調控成果。2009年后敦化市對已劃撥的國家機關辦公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產業)、城市基礎設施以及各類社會事業用地開始逐步推行有償使用;
2)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實施“四大節地工程”、推行“節地舉措”,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節約集約用地的倒逼約束機制、政策激勵機制、考核獎懲機制和共同責任機制,以用地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以用地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提升土地利用的效率和集約化水平。
3充分盤活全市存量土地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整合存量的國有建設用地
一是由政府牽頭,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土地轉讓、改變土地用途、土地置換等合理方式,走規模經營的路子。在建設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上轉變思維拓寬視野,給予優惠用地政策。二是經依法批準利用原有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開發建設的,按照市場價補繳土地價款。三是借助“城中村改造、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三個改造項目,合理調整城市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積極配合城鄉統籌發展政策和產業政策,通過規劃、計劃、審批、供應、執法等手段,引導社會投資向產業集聚區、高新技術產業和民生項目傾斜,優化資源在空間上和產業間的配置,以供地結構調整和利用方式轉變來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土地利用價值,提升區域經濟綜合實力。
2)協調處理好閑置土地
按照“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無償收回的,重新安排使用。”等相關土地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批而未用土地調整盤活力度。對依法批準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因城市建設規劃調整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批準地塊不能使用、原地類狀況未發生改變的土地,要盡快調整用地區位,切實解決當前用地不足的矛盾。
4 加強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
1)強化農村村莊建設管理。按照統籌規劃、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結合我省新農村建設要求,堅決貫徹執行“一戶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農村新增宅基地要優先使用村內空閑地、廢舊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新曾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我省規定的標準330平方米。凡村莊內有空閑地、廢舊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不批準新增宅基地占用農用地;
2)全面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整治工作。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我們在部分鄉鎮開展實施了土地整理項目,實現田、水、路、林、村“五位一體化“的綜合治理,改善了農村土地利用環境,提高農村土地節約集約水平。
5 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節約集約用地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1)建立健全規章知制度
依舊《中化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出臺《敦化市工業用地預審制度》,促進了我市節約集約用地。
2)完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管理
為了及時向社會公開土地利用動態信息,我們實行每周五錄入制,將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出讓公告、土地供應結果和轉讓、出租、抵押等二級市場交易的宗地數據,包括位置、出讓日期、面積、來源、用途、供應方式、出讓年限、土地使用權人、出讓價款等指標錄入中國土地市場網,接受社會的監督,達到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目的。
3)切實加強對建設用地的監督管理
各類建設用地嚴格必須按照批準的建設用途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擅自改變用途的,一經發現,依法從嚴查處。
4)嚴格執行批后驗收收制度
項目竣工投產時,對項目建設規定的投資強度、容積率等規劃條件各項指標進行檢查驗收。凡投資強度、規劃建設條件未達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通過項目竣工驗收。
總之敦化市節約集約用地一些做法和經驗,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要求,也符合長吉圖規劃綱要實施需要,今后我們將節約集約用地步伐,努力提高敦化市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一、嚴格土地管理,做到依法用地,合理用地
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土地執法,做到依法用地,合理用地,尤其在村民建房、新農村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用地上實施強力引導,盡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搞建設。農村村民建住宅審批過程中,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到“三到場”。 即:宅基用地申請受理后,要到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宅基地經依法批準后,要到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農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位置和面積使用土地。
二、嚴格規劃管理,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土地管理中的龍頭作用
近年來,國土資源部門積極參與政府的宏觀調控,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龍頭”作用。在制訂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過程中做到合理劃定建設用地和耕地保護區,確保城市國有土地集約合理利用,使耕地占用數量得到有效保護,為盤活存量土地,控制新增用地,確保土地利用走內涵挖潛之路。
三、強化執法監察
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用地,開展清理閑置和浪費土地資源的專項行動,盤活建設用地存量,提高土地使用率,做到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從而減少在總量上對耕地和土地資源的占用,以實現耕地總量不減少的保護目標。
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占、邊批邊建的違法用地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對未批先建的,要發現一起拆除一起,通過嚴格執法整肅農村用地秩序;實行“一戶一宅”制度,防止以分戶名義的“一戶多宅”。
四、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
根據城鎮化建設目標,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制定舊村莊改造和零散住宅整理歸并的總體方案,并按計劃、分年度組織實施;要實行“建新退舊”制度,經批準新建住宅后,建房戶必須將原舊宅基地退出,逐步消滅散、亂、差的“空心村”。積極探索舊村改造、零散住宅整理歸并的途徑和方式,推廣成功經驗。
五、嚴格土地使用標準,促進各項建設節約集約用地
強化建設項目用地管理。堅持“以項目定用地、以投資額定用地量”的方針;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時,應增加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土地置換實施方案。提高工業項目用地的投入產出率和集約利用水平。實行單位面積土地最低投資限額,工業項目單位面積土地的投資額不得低于規定的最低限額。鼓勵投資建設多層標準廠房,嚴格限制單層建筑物,提高土地容積率。以合同形式明確集約用地各項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上一年度供地率達不到70%的,不能申請辦理新報批手續。土地利用集約度不高、未達標的,不得擴大現有建設用地規模。推進土地市場化配置,建立節約集約用地的內在機制。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允許以轉讓、出租、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流轉,也可以設定抵押。嚴禁私自將集體農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變為建設用地。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租賃宅基地。不符合村鎮建設規劃的農民集體建設用地,不得以流轉方式,再行確定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不得改建、重建、擴建。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應依法簽訂合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年限由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同類用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
集體建設用地在流轉中的收益歸集體土地所有者或轉讓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應專項用于農民集體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
六、加強監督檢查,全面落實節約集約用地責任
勢在必行
盡管資源節約被確定為我國的基本國策和優先戰略,但我國土地資源粗放利用的現狀長期以來并沒有得到根本轉變。據統計,目前我國城鎮低效用地占到40%以上,農村空閑住它用地達lO%~15%。處于低效利用狀態的城鎮工礦建設用地約5000平方公里,占全國城市建成區的11%。
為從更大范圍、更寬領域和更深層次推進節約集約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證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健康發展,有必要制定專門規章,從用地的各個環節進一步加以規范,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亮點呈現
《規定》指出,堅持改革創新的原則,探索土地管理新機制,創新節約集約用地新模式。從長遠來看,節地評價制度、節地模式和技術創新是推動節約集約用地不可或缺的環節。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關鍵,就是如何在土地資源利用和配置上降耗增效。《規定》從規模引導到監管考評等多方面形成了系統性配套措施,勢必對國土空間資源利用和管理產生深遠影響。
《規定》中明確指出,禁止以土地換項目、先征后返、補貼、獎勵等形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價款。在政府出讓土地的過程中,要求必須通過有償方式來配置,同時要求按照實際的土地出讓金數額付款,禁止抵扣或變相減免,此舉主要是約束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的土地出讓行為,增加土地的市場交易成本,從而達到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目的。
《規定》首次明確了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方面的法律責任,約束了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首次從標準控制、市場配置、盤活利用等方面,規定了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參與節約集約用地管理中的法定義務和責任方式,使其既不失職又不越權,既有所作為又不胡作為,能有效保障節約集約用地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全民參與
關鍵詞:土地 節約集約 利用 科學發展
中圖分類號:TE0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中華民族生存和長遠發展。土地作為經濟發展中的重要資源,它的利用程度精細化的高低,直接影響著經濟發展的質量和后勁,代表著經濟的發展水平。實現土地利用由粗放向精細化轉變,深挖潛力,節約集約用地,是當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當務之急。
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不高的主要原因
1、管理者不能以科學發展觀來統領工作。不能牢固樹立“只有節約集約用地,才能保障發展用地”的新觀念,沒有真正使節約集約用地和經濟發展統一起來,實現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思想觀念的落后直接導致工作思路的滯后。
2、盤活存量土地困難大。存量土地在銀行抵押的多、土地利用率低、私下交易嚴重,企業對閑置土地有較高的預期等問題,加之個別企業把原劃拔取得的土地擅自出租、轉讓、聯營聯建,既擾亂了土地市場。
3、管理力度不夠有力。建設項目預審不能完全發揮作用。集體建設項目管理不到位,私下交易頻繁,管理現狀不理想。
4、缺乏有力的政策扶持。缺少相應扶持和鼓勵的優惠政策措施,對經濟利益的平衡關系、運作空間的處理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不能充分調動企業,尤其是農村集體組織轉變土地利用方式的積極性。
5、土地市場機制不夠完善,土地資源市場配置水平低,土地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和覆蓋面有待加強,還不能起到先頭開路的作用,監督監察的力度不夠,缺乏制約。
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主要對策
1、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促進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科學發展觀是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利用的科學發展觀,是當前社會經濟轉型中必須遵循的科學理念,是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達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目標的指導思想。因此,我們在國土資源管理和創新中,要始終牢牢把握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增強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緊迫感、責任感,把科學發展觀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堅持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產出、高質量、高水平的發展路子,提高單位土地面積的投入產出水平,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強化園區用地的管理利用。企業向園區集中是節約用地的趨勢,是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以節約集約用地為目的,達到“產業集聚、布局集中”。
3、盤活存量土地。通過土地調查,在全面掌握存量土地數量的同時,“濃縮”原有用地,擠出“水分”,積極盤活存量土地資源。
4、強化農地、廢棄地整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必須堅持開源與節流并舉。不斷加大投資力度,積極爭取省及國家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既為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打下了堅實基礎,也為經濟建設爭取更多的占補平衡指標做出了積極貢獻。充分利用相對豐富的土地后備資源,注重政策扶持、示范引路。一是堅持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二是堅持開發者優先并優惠承包的原則;三是加強資金支持,根據不同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補助。示范引路則根據不同地域特點進行不同形式的開發、復墾和整理,對鹽堿地、洼澇地采取
一洼一臺方式,即下挖成養殖水面,抬高地面壓堿種植水稻等糧經作物。
5、搞好企業內部挖潛。著眼內部挖潛,在精細上做文章,通過應用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利用經濟手段提高市場化配置土地資源的能力,政策鼓勵引導企業利用存量土地等舉措,充分調動企業走內部挖潛,增產不增地的積極性。
6、完善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法規政策。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對違反國家規定違法亂占濫用土地的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積極組織開展清理閑置土地專項行動,加大對閑置、空閑和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行為的處罰力度,針對不同情況采取停止辦理用地手續、停止供地、停發土地證、高額罰款、收回土地等措施。對閑置、空閑和低效用地較大的地區,相應調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扣減農地轉用指標,暫緩辦理土地審批,避免土地的再次閑置與浪費。
7、提高用地準入門檻。對過去很多已經建成的工業項目普遍存在多占少用,用地粗放,建設容積率和規模不達標的情況,也應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通過經濟和法律手段,鼓勵其提高土地利用率,確實難以達標的要督促其讓出多余用地。同時,對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還要大力促進集約用地措施從單一的投資強度控制轉到既看投資強度,又看產出效益相結合的多目標控制體系的逐步完善。
8、建立建設用地集約利用考核制度。要像保護耕地一樣,建立集約用地評價考核制度,對集約用地實行量化的評價考核,將集約用地目標任務納入年度重大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和領導干部任期目標考核內容,明確目標,明確責任,嚴格考核,把考核結果與建設用地指標和農地轉用、征收相掛鉤,從機制上促使地方政府加大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力度。建立集約用地考核制度,將土地集約利用評價與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結合起來。對土地利用集約度較高的地區,適當增加和優先安排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優先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手續。土地利用集約度不高、未達到考核標準的地區,不得擴大現有建設用地規模,暫停辦理該地區新的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手續,從機制上促使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提高現有建設用地利用率。
記者近日在上海、重慶、浙江等多個省區市調研了解到,受到發展水平的限制和“GDP至上”的政績觀影響,一些地方節約集約用地的主動性不夠強,尤其作為用地主體的企業,節約用地動力不足。一些地方的建設用地已逼近耕地紅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底線面臨挑戰。
土地開發已經到了“喉嚨口”
據統計,在我國960萬平方公里的陸地國土上,適宜進行大規模、高度工業化開發的國土面積只有約180萬平方公里。與此同時,我國城鎮化每年將保持1個百分點左右增長,每年新增城鎮人口在1400萬左右,按人均100平方米建設用地計算,每年需要新增1400平方公里城市建設用地。特殊的資源國情和特定的發展階段已經決定了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是我國面臨的現實選擇。
在土地資源約束加大和土地需求持續擴張的雙重壓力下,許多地方的建設用地已逼近極值。地處東部的上海市是建設用地資源最為緊缺的地區之一。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局長莊少勤介紹,全市所有地方的土地都已經到了“喉嚨口”了,未來還有11400公頃可用,如果按以前每年新增建設用地4500公頃來計算,兩三年就用完了。
在中部地區,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國土資源分局副局長何立林說:“從赫山區目前建設用地儲備資源看,按現在每年200公頃新增建設用地計算,還能干五六年就要逼近耕地紅線了。”
情況也不樂觀。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全區到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預期達到162.28萬公頃,而到2013年底實際已達156.58萬公頃,剩余空間5.7萬公頃。按每年需求量3萬公頃計算,2015年后將無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可用。
與此同時,我國土地資源粗放利用的狀況尚未根本轉變。據測算,中國的國土經濟密度(每平方公里土地上承載的GDP)約為美國的1/2,日本的1/18。
節約集約用地呈現三大特點
一是東部緊、中西部松。記者走訪發現,由于土地資源約束趨緊、供需矛盾較為緊張,東部地區的土地節約集約意識普遍較強,對于土地利用的要求更為嚴格。例如,上海已經規定,從現在到2020年,城市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3226平方公里內;2020年以后,將實現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零增長”。與之相比,中西部地區雖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但總體而言主動性還不強,在執行相關規定時“手也偏松”。2012年度國家級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顯示,中、西部地區的工業用地產出強度僅為東部地區的一半。記者在一些中西部省份采訪時,不少基層干部也表示:“土地在中西部還不是那么緊張,可以騰挪建設的空間很大,而且現在正處于建設發展時期,還顧不上談節約集約用地的問題。”
二是政府熱、企業冷。從2008年至今,國務院和國土部已先后出臺《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單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的新增建設用地消耗考核辦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等多個文件,明確了各級國土部門在節約集約用地方面的具體職責。但作為主要用地主體的企業,節約集約用地的主動性還不夠強。一些已經開始想辦法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的工業企業承認,如果不是當地用地實在緊張,又不能搬到中西部去,企業可能也不會考慮集約用地的問題。
三是標準嚴、監管弱。以工業用地出讓為例,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用地投資產出強度、容積率、建筑密度等都有嚴格標準。但記者調研發現,在實際的土地利用中仍有不少地方達不到規定標準。究其原因,有的是考慮到招商引資需要而“不想管”,有的是缺乏供后土地利用的具體數據而“管不了”,甚至在明知存在土地閑置的情況下,也因為種種原因而難以收回。
深層癥結制約用地思路轉變
受到發展水平的限制和“GDP至上”的政績觀影響,一些地區在招商引資時放松了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記者在湖南、重慶等中西部地區采訪時,一些基層干部甚至表示,決不能因為沒有達到土地集約標準這種“小事”,就耽誤了招商引資的“大事”。
部分地方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也不利于提高節約集約用地的水平。原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曾在一次會議上談到,土地財政是一個客觀事實,但目前我國的土地財政主要依賴擴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通過土地出讓來獲取收益,地方政府主要的建設資金來源于土地出讓收入,這樣客觀上促使了多賣地、快賣地、早賣地、賤賣地,犧牲了子孫后代的利益。
我國是一個地廣物博,資源豐富的國家,國家領土總面積排在世界第三位。但在現代社會大力發展建設的進程中,土地資源卻越發緊張,甚至出現了嚴重短缺的局面。造成這一現象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沒有真正落實開展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工作。以下本文筆者就在對我國土地資源利用管理現狀的研究基礎上,對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探討,并就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
一、當前我國土地集約節約利用中存在的問題
從我國城市與鄉鎮農村的土地資源利用情況來看,土地資源的利用現狀不容樂觀。這主要體現在城市土地規劃不合理,土地資源緊缺加劇。農村耕地面積不斷減少,閑置土地較多等諸多問題。具體來講,其中所存在的問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方面:
1、縣級以下的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低下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我國縣級及其以下生活的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55%左右,但縣級及以下所占的土地面積卻是全國土地總面積的94%,可以看出,在縣域范圍內的土地資源是非常豐富的,但其利用效率卻極其低下,浪費了大量的土地資源。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是縣級政府沒有做好土地資源利用規劃,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大搞開發建設,忽視了合理規劃利用土地的重要性,諸如此類的政府職能欠缺是造成縣域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
2、閑置土地較多,耕地林地逐漸減少
土地閑置現象在我國城鄉中普遍存在,表現在城市中主要是指城市的很多舊城區或舊工業區并未得到合理的改造與規劃,使得很多土地都未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甚至有些地方是處于荒廢的狀態。而對于農村來講,農村人口大批涌進城市打工,使得農村房屋閑置數量較多,很多耕地荒廢,林地面積銳減,再加上農村要發展經濟需要開發更多建設,這也會占據較多的農村耕地,從而使保護農耕與發展農村經濟之間的矛盾加劇。
3、土地資源利用較為粗放,缺乏有效的集約節約利用
受政治、經濟以及文化風俗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國的土地資源利用長期以來都是以粗放用地的形式進行利用,使得各地的土地使用結構不合理,土地資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某些地方為了能夠擴大招商引資,而不惜以租代征、違法占有或先建再批等諸多手段來利用土地,這些問題都嚴重影響了我國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工作的開展實施。
4、土地利用監管力度不夠
國土資源管理局作為地方土地資源管理的主要政府部門,其對于當地土地資源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也是阻礙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工作開展的重要影響因素。監管機制不夠健全,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意識不強,建設用地批復調查不及時,對違法占地用地現象的治理不嚴等,都是其工作不負責的主要體現。
二、關于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的對策建議
為了能夠緩解當前社會發展進程中的土地資源緊張問題,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就必須要不斷推進土地集約節約化發展,大力實施土地資源的合理規劃,確保各類土地資源都能得到充分利用。在此筆者提出了一些關于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的建議,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科學規劃用地,從源頭嚴格把關
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嚴格確定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標,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大力提倡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不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實際狀況的用地項目一律不批,從源頭制止浪費土地現象;
2、充分利用閑置土地,積極盤活存量土地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定期開展存量建設用地資源普查,制定鼓勵盤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樹立土地長效的集約利用觀念,對建設用地與耕地進行合理布局,優化配置,方便經營生產,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優化土地利用結構,發揮建設用地作用,促進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減少耕地的占有量,保證耕地紅線。
3、加強對農用耕地的控制力度
建立農用耕地保護區,加大力度建設農田基礎設施,治理中、低產量耕地,根據耕地的現狀還采取不同的措施,推廣優良高產品種,用科技手段來提高產量,間接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從而達到農業生產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增強農民居住地,鄉鎮企業用地的集約利用。
4、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意識,加強監督檢查。
政府部門可以運用價格機制調控土地,通過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各種稅收,增強土地集約利用的動力。牢固樹立節約集約用地和嚴格保護耕地的意識;執法監察工作要遵循“預防為主,事前防范與事后查處相結合”的方針,加強日常動態巡查,建立節約集約用地責任機制,批前、批中、批后要全面跟蹤監督檢查,實施全程監管。
5、創新機制,集約節約利用土地
5.1 強化土地用途管制。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與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嚴格控制耕地轉用總量,保證耕地的總量;嚴格控制增量,農用地轉用和征地規模與農民向二、三產業轉移的建設相適應,并與開發建設的速度相適應,樹立保護耕地集約利用土地的經營理念。
5.2 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法規,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一是制定從嚴審批政策,從嚴管理政策。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不同地區,不同層次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二是制定土地利用的監督檢查制度,依據相關制度對建設用地進行監督檢查,打擊投機倒把,防止批而不建,跟蹤監督土地利用環節,及時制止違法行為發生。
5.3 發揮地價的調控作用,促進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的提高.在土地資源管理中發揮地價的調控作用。以地價為杠桿,實現對土地經營監管調控,不同區位不同地價,不同用途不同地價。地價管理從有利于規劃建設發展的方向調整,促進土地資源優化配置和集約利用,有利于地方經濟的發展。
三、結語
總之,在我國人口不斷增多,基礎設施建設大力實施,土地資源需求量加大的形勢下,我們需要不斷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宣傳,切實保護耕地,加強土地管理,大力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土地利用新途徑,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用地;利用;問題對策
在嚴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政策下,新增建設用地的供給十分緊張。而目前全市建設用地粗放利用、農村建設用地利用效率較低現象較為普遍。如何進一步挖潛建設用地潛力,大力實施節約集約用地戰略,為科學管理和合理利用建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供支持,成為我市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
一、現狀與問題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產業結構升級調整和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不斷加大,建設用地將在相當長時期內有較高需求。在嚴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政策下,新增建設用地的供給十分緊張。而目前全市建設用地粗放利用現象普遍,人均城鎮工礦建設用地超標嚴重,農村建設用地利用效率較低,“空心村”、“一戶多宅”現象較為普遍。近年來,我市所轄各縣(市)國土資源局逐步將土地利用管理的重心轉向內部挖潛、盤活存量、走節約集約用地之路,通過強化土地利用的規劃管理,控制不合理用地,加快舊城改造,加大村莊整合、老宅基地復墾、農田整理力度,建設用地集約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城鎮建設用地重外延擴大,輕內部挖潛
隨著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在城鎮建設中存在單位土地面積建筑密度低、容積率低的現象;建設用地外延擴張的同時,城鎮內部仍然存在一定數量的土地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問題。石家莊市2009-2011年新增建設用地49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城鎮和獨立工礦建設。而城鎮用地面積的擴大,基本上是靠征用城鎮近郊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有相當一部分是征用土地后利用率不高或長期閑置不用的土地,現有城區尚未填滿,就把觸角伸向郊區,不斷向外擴張,形成“攤大餅”式的發展。
(二)農村居民點用地布局分散,土地浪費較為嚴重
全市農村居民點用地占城鄉總用地面積的70.2%,占地面積大。受傳統農業生產方式和地理條件的影響,全市農村居民點普遍存在著農村居民點用地中空閑地多;農村居民的居住建筑中多為平房,樓房少,利用率較低,通過對贊皇縣、行唐縣、平山縣的調查,農村居民點用地的建筑容積率平均為0.4;農村居民宅基地超標準多,“空心村”現象嚴重,這些都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
(三)存在明顯的地區差異
受區位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石家莊市的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呈東南高西北低,階梯狀分布的特點。西部地區受自然條件和經濟因素的限制,建設用地效益偏低。如位于西部的平山縣、井陘縣、贊皇縣等縣比位于東南部的辛集市、晉州市、趙縣等縣(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增長消耗新增建設用地高出2.1倍。
(四)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截至2011年年底,通過以往的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地籍調查等工作,初步了解了全市城鎮土地規模及其變化情況,但對城鎮土地集約利用程度和利用潛力并不清楚,土地價值難以更好地顯現。而目前相關節約集約用地的簡單的易于操作的定量考核標準及節約集約制度績效評價缺失,不利于轉變土地利用方式、改變城鎮土地粗放利用的現狀、提高城鎮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水平。
二、對策與建議
通過調研,認為我市建設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工作,應在借鑒和學習上海、杭州等市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著重加強土地管理制度建設,創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石家莊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模式。
(一)科學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切實落實建設用地集約利用要求
落實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盤活存量土地的重要前提,只有控制住總量,把握住土地供應的源頭,才能盤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的質量。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已經完成,各類涉及土地利用的規劃協調,必須以節約集約用地為前提。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狀況較好的嚴格執行規劃下達任務,切實落實建設用地集約利用要求。各縣(市)建設用地利用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在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基礎設施用地的同時,確保建設用地總規模、新增建設用地不突破上級規劃下達指標;工礦企業布局也要以規劃為指導,在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上,合理有序擴展;同時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非法占用基本農田及重要生態用地,避免基礎設施的重復建設,盡量實現區域間的共享,防止城鄉建設用地盲目外延擴張。
(二)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提高建設用地利用效率
從產業用地集約程度出發,優先發展那些市場競爭力較強,經濟效益較好,占用建設用地少的第三產業,實行“退二進三”。根據不同產業情況,設置產業用地標準,使全市的產業結構向有利于土地集約利用的方向調整,鼓勵發展電子計算機、商業、金融業和軟件服務業等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相對較高的行業,積極支持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利用現有土地升級轉產。同時,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機制,認真開展低效利用土地和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用地清查和處理工作,對占用土地面積較大,綜合生產效益較差的產業用地進行限制,及時做好關停企業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回工作。其次,對工業企業“二次開發”和產業布局進行總體規劃,加大工業用地結構調整政策支持力度。產業集群不僅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也有利于減少資源和土地的浪費,提高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圍繞實施“中部率先隆起,東部整體突破,西部加快發展”的區域經濟協調互動發展戰略,加強山區星火產業帶、高端優勢產業帶建設,加大國家、省級各類開發區(園區、聚集區)的建設力度,積極引入孵化器、研發服務等各類創新創業載體,構筑全國一流的產業集聚和發展平臺。
(三)嚴格執行用地標準,嚴把用地關口
嚴格執行省會《工業項目用地標準》、《各類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及產業供地政策。嚴把土地用地預審、轉征審批、土地供應三個關口,實行按照標準審核項目用地制度。對產能過剩行業、未經發改部門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受理預審申請;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的項目,一律不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對高耗能、高排放、淘汰類工業項目以及高爾夫球場等禁止用地項目,一律不予供地。
(四)積極推進內部挖潛,盤活存量用地
建設用地內涵挖潛是提高用地集約利用水平的一種有效手段,通過明確建設用地模規模和潛力類型,重點對閑置、低效用地進行挖潛,減緩建設用地擴張速度,提高用地集約利用水平。對石家莊西部地區而言,要加大存量土地的二次開發,推進山地工業、坡地城鎮建設,對排列凌亂的建筑,狹小、斷頭道路進行整理,提高建設用地效益;同時,東部平原地區要提高建設用地容積率及建筑密度,拓展建設用地空間,實現城鎮的多維立體空間效益,充分發揮建設用地承載力;對于存量建設用地,要積極盤活,進行重新規劃和建設,在有條件的地區還可進行復合利用,推進節約和集約用地。此外,各縣(市)還可以通過建設用地整理挖掘建設用地潛力,優化建設用地結構,整合建設用地布局,實現建設用地經濟、社會、生態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