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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馬爾代夫;旅游模式;三沙海島;啟示
中圖分類號:F5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3)12-0081-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12.18
一、三沙與馬爾代夫的相似性
(一)地理位置以及陸地面積相似
馬爾代夫共和國位于印度南部約600公里,斯里蘭卡西南部約750公里處,由26組自然環礁、1190個珊瑚島組成,分布在9萬平方公里的印度洋海域內,陸地面積約為300平方公里。
三沙市位于中國南海,是目前最年輕的地級市,下轄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海域面積達260多萬平方公里。雖然三沙露出水面島嶼僅幾十個,陸地面積只有13平方公里左右,但三沙的“干出礁”①和“覆水領土”②面積之大卻超出我們的想象。比如中沙的黃巖島,時僅有一塊3平方米的石頭露出海面,低潮時卻有150平方公里的礁盤露出,南沙的永暑礁等礁盤也都是如此。算上“干出礁”及“覆水領土”,三沙島嶼面積與馬爾代夫便不相上下,如果開發三沙,這些“干出礁”和“覆水領土”也是一種珍稀資源,正如同馬爾代夫那些備受稱贊的水上屋,也就是建在這種覆水的礁盤上的。
(二)氣候環境以及生態資源相似
馬爾代夫位于赤道附近,具有明顯的熱帶氣候特征,無四季之分,年平均氣溫為28℃。馬爾代夫海島風光秀麗、氣候宜人、生態環境優美,擁有蔚藍、淺綠、翡翠般的、透明度極高的海水,銀白色的細軟沙灘,各種熱帶魚類、海龜、袱帽和珊瑚、貝殼等豐富的海洋生物,以及以高大的椰子樹為代表的綠色植被。
三沙市所轄海域同屬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終年高溫多雨,各群島年平均氣溫都在25℃以上。三沙沙灘潔白細軟,海水的水色和透明度也絲毫不比馬爾代夫差。同時,三沙海域魚類品種繁多,約有2000種,其中經濟價值較大的有200多種,居我國四大海區之首。在陸地總面積不過13平方公里的島嶼上,還生長著200多種高等植物。
(三)馬累島與永興島位置、面積相似
馬爾代夫首都馬累島位于馬爾代夫群島中心,距斯里蘭卡675公里。其長1.5公里,寬1公里,面積近2平方公里,現有人口約十萬。距馬累島外兩公里處,是建有馬爾代夫國際機場的機場島。
三沙市行政中心永興島,位于西沙群島中部,是整個南海諸島中的最大島嶼,距海南島東南部約600公里,面積為2.3平方公里,但現有人口還不足1000人。同馬累島相似,在永興島外7公里處,有著由7個島礁座落在巨大環礁上而組成的七連嶼。
二、三沙與馬爾代夫存在的差異
(一)產業結構的差異比較
1.馬爾代夫旅游產業是國民經濟支柱。旅游業、船運業和漁業是馬爾代夫經濟的三大支柱。從1972年開始,馬爾代夫開始發展海島旅游業,實行小規模開放型經濟政策,經過30多年的快速發展,目前旅游業已超過漁業、船運業,成為馬爾代夫第一大經濟產業。旅游收入對GDP直接貢獻率多年保持在30%左右,間接貢獻率更是達到60-70%左右。根據2012年馬爾代夫國內實際生產總值年度報告提供的數據,2012年該國旅游業收入達35.58億拉菲亞,占GDP的30.3%,旅游業占GDP比例也逐年增長。
2.三沙產業結構單一,經濟發展主要以漁業捕撈為主。三沙海洋經濟產業結構單一,海洋意識不強,海洋經濟第一產業比重過高,隨著漁業資源的逐漸枯竭,第一產業無法滿足海洋經濟發展的需求,缺乏第二、三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特色經濟。
(二)政策支持與管理體制存在的差別
1.馬爾代夫實行寬松的政策支持,嚴格的管理體制。一是政策支持方面。馬爾代夫對外國投資者一律實行國民待遇,酒店建筑風格、經營方式等全部由投資者決定,政府不參與或干擾;對旅游業投資者只收取租金和旅游稅;對游客實行落地簽證或免簽證;政府投資建設島上國際機場、公路交通、碼頭等公共設施,交通工具主要有快艇、水上飛機等;免費提供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旅游服務質量。二是旅游管理體制方面。馬爾代夫政府部門通過立法,對海島環境資源保護、交通運輸等作出明確規定。馬爾代夫旅游部既能代表國家對出租海島進行審核批準,也可以對現有和新建度假村的開發和運營實施嚴格監控,對不達標準、違反有關規范的度假村實行重罰或者關閉,以維護良好的海島旅游信譽和秩序。
2.三沙旅游產業缺乏政策支持,管理體制不夠完善。一是缺乏規范海島開發的法律依據,對于無人島嶼的開發、遠洋旅游業的發展缺乏政策支持,三沙基礎措施落后,目前通往三沙的交通運輸工具只有船舶,航空運輸未開通,同時除了永興島有港口碼頭外,其余島嶼均未建設航運碼頭。二是旅游管理體制不順。三沙旅游的開發涉及海洋旅游管理的部門眾多,除海監、漁政、海事、海關和海警等五個海洋管理部門外,還有旅游、交通運輸、國土環資、保護區等多個部門,管理條塊分割,職能交叉并且存在管理空白,統籌協調難度大。
(三)海島旅游統籌規劃的差異性
1.馬爾代夫實行高標準的設計規劃,推行整島招標租賃開發模式。馬爾代夫根據不同島嶼的情況制定不同的發展規劃,國家旅游委員會經過科學論證后出具建議書遞交國家旅游部,由旅游部門決定是否批準開發島礁。對擬開發的海島實行國際招標,采取整島開發模式,推行“四個一”規劃理念,即一個經濟主體投資公司租賃一座海島,以一座海島建設一個酒店,突出一種建筑風格和文化內涵,配備一套功能齊全的休閑娛樂設施和后勤服務,如供水、供電、污水、廢物處理系統、船塢以及其他娛樂設施,形成一個完整、獨立的度假區[2]。
2.三沙缺乏系統科學的規劃。目前,三沙海洋旅游產業開發基本處于初級階段,對海島開發缺乏宏觀規范指導,總體規劃滯后,整體協調度低。在處理海島開發與環境保護、人與自然、經濟發展和軍力建設之間的關系缺乏協調統籌規范。有些海島不能按照海島的自然資源、環境狀況和地理位置進行開發功能或者開發方向的定位,開發的隨意性、盲目性較大,整體資源效益低下。
(四)生態環境保護機制
1.馬爾代夫以開發促保護。為控制容量和保護海島生態環境,馬爾代夫開發實行“建筑層低、容量利用低、密度開發低、綠化率高”的三低一高開發原則,明確規定任何一個珊瑚島的開發面積不能超過島嶼總面積的20%。并嚴禁來島游客出口任何種類珊瑚或擅自收集沙灘和海中貝殼,明確禁止私自在島上釣魚、捕魚、采摘或踐踏珊瑚甚至是巖石,禁止商店展覽和銷售海龜和烏龜的標本以及整塊出售海龜殼、烏龜殼、黑色珊瑚,否則遭致高額罰款,很好的保持了島上生態系統及旅游資源的平衡和完整。同時為了控制島上游客容量,減少海島的承受力,海島度假區實行封閉式管理,非旅游人士不得上島。馬爾代夫政府在審查度假區規劃設計并實地考察的基礎上,確定海島酒店床位數,并登記入冊,酒店不得隨意更改,達到控制海島人流量的目的,節約海島資源。
2.三沙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性差。由于環保措施不力,以及民眾環保意識淺薄,南海海域環境均不同程度遭到破壞。《2012年南海區海洋環境質量公報》數據顯示,南海海面漂浮中小塊漂浮垃圾平均數量密度為1083個/平方公里,大塊和特大塊漂浮垃圾的平均數量密度為22個/平方公里,主要是塑料瓶、塑料袋、聚苯乙烯泡沫和木片(塊)等;海底垃圾數量密度為967個/平方公里①,海底垃圾主要為塑料類和木制品。除了主島永興島外,西沙群島其他島嶼都不同程度遭遇大量海洋垃圾困擾。如七連嶼海灘,抬腳與落腳之間,都會觸碰到垃圾,海洋垃圾數量巨大;趙述島上貝殼殘骸、酒瓶、礦泉水瓶、廢棄漁網、塑料泡沫箱碎片等隨處可見,外海飄來的垃圾與島內新生產垃圾交集匯總,對海島脆弱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威脅。同時島嶼地下水污染嚴重,生活用水主要依靠船舶補給及收集雨水;原生態植被遭到破壞;漁民掠奪式的捕撈導致漁業資源瀕臨枯竭等問題,海島處于處于粗放型發展狀態,資源環境遭到人為破壞嚴重。隨著海洋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在過去15年中,三沙島礁、西沙海域珊瑚覆蓋率從60%以上降至約20%,導致近礁海岸線受海水侵蝕嚴重。
(五)海洋旅游服務特色品牌存在的差距
1.旅游服務產品與當地特色文化融為一體。目前,馬爾代夫已開發成具有101種風格的101個旅游度假區,每家度假酒店的建筑風格各具特色,有用椰子干做柱,用樹皮、樹葉編輯成席子蓋房頂;有用珊瑚、碎石砌墻;也有用磚、瓦和珊瑚石建造的房屋;有的充分利用海洋資源建造獨具特色的水上屋,但客房內的設施一應俱全。每年平均吸引世界各地游客76萬人次,均來自世界各地的高檔消費群體,從少量游客身上獲取最大利益。
2.三沙缺乏特色旅游品牌,旅游資源開發不足。2012年成立的三沙市下轄西沙、中沙、南沙諸群島。在西沙群島主要以游輪觀光為主,缺乏特色海洋旅游產品和高端海洋旅游度假產品,對于高端消費游客難以形成吸引力。其首府所在地永興島是西沙群島也是整個南海諸島中最大的島嶼,除了機場能充分利用海洋資源外,其余建筑物、海港都僅利用海島現有的土地資源,其他島嶼均處于未開發的“處女島”。三沙市人群結構單一,主要有漁民、駐扎少量部隊和少量政府工作人員,漁民善于利用珊瑚石建造房屋,保持本土風格,但略顯破舊、雜亂,整個三沙市人口僅有1000多人,目前依然是一個經濟發展落后的小城鎮。
三、建議
(一)調整三沙經濟產業結構,加快海島旅游發展,以發展促保護
以我國建設海洋強國戰略為契機,依托新成立的三沙市南海戰略調整,加快推進三沙海洋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大海洋旅游業發展,促進經濟與國防相融合,結合海島的自然環境,以點到面的方式逐步發展遠洋旅游業。改變三沙單一的經濟模式,在發展中維權,以發展促保護,促進海洋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二)深入開展三沙群島資源調查,科學制定三沙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首先,通過對三沙所有島嶼進行科學系統地調查,準確掌握每個礁島及其周邊海域的具體情況,包括海島地理位置、面積、地質地貌、氣候、植被及其他生物資源的狀況,為海島開發規劃打下基礎。其次,結合海島整體規劃以及旅游業發展需求對交通措施進行整合規劃,以更合適的方式發展三沙,如將機場建在七連嶼以便留出更寬廣的發展空間,永興島填海造陸建設海港,充分利用現有的土地資源以及海洋資源,將永興島建設成為三沙旅游的中轉站。最后,任何一座島嶼開發建設之前,對開發島嶼進行路網、電網、可飲用水水網、污水排水網絡系統進行有可預見性的規劃設計,并根據規劃設計進行提前建設,在以上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后再開發建設,最終做到基礎設施建設一次定型,規避出現多次重建的局面,進而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三)完善海島開發法律法規,加快三沙基礎措施配套建設
一是加快我國海島開發立法步伐,制定遠洋海島旅游發展政策。加強對海島開發的規范和管理,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盡快制定出《海南省三沙市開發建設管理規劃》,并針對三沙市廣闊海域中各群島的島、礁、沙、灘及其附近海域的資源狀況和開發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出嚴格的規劃細節和技術標準,同時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嚴格進行管理和執行。二是優先建立污水處理機制。建立常態化以西沙、中沙、南沙群島以及一切海上資源開發平臺附近海域的水污染防治監測評價制度,以地方政府為主的海域污染治理責任機制。三是加快公共設施建設。堅持“陸海統籌、綜合開發”的總原則,建立海洋旅游公共基礎設施,積極發展高檔次游客交通船和飛機,增加客運能力,有效改善三沙海洋旅游的交通條件,完善配套服務,加強三沙海洋旅游后方基礎設施和補給的建設。
(四)以科學觀為指導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保護為先,因島制宜
開發三沙旅游,要嚴格遵守“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構建可持續發展機制,重視旅游業與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使資源利用在可持續的范圍內達到最大化,而不能只注重島嶼開發,而忽視了海域的開發利用,顧此失彼。對于無居民島嶼,由于其本身生態系統脆弱等特點,在開發時應以高檔旅游市場為目標,實施浮島建設項目,實現一島一酒店,突出特色[1-2]。
嚴格控制旅游人數,切實保護好當地的脆弱生態環境,使三沙成為中國的馬爾代夫。
(五)挖掘特色文化元素,著力打造三沙海洋旅游精品
根據不同海島的特點,選擇旅游發展較為超前的海島作為旅游中心,組成特色的旅游區域[3]。依托三沙獨特旅游資源優勢,探索海洋旅游與文化結合的模式,實現“一島一主題”,將高端熱帶海島度假、郵輪、游艇、遠洋探險、海上運動、海底潛游、荒島生存體驗等受高端市場青睞的特色旅游項目與海洋生態旅游、休閑漁業旅游、海洋文化旅游等海洋旅游相結合,并注入海上絲綢之路、南海水下文物、疍家文化、漁家文化等本土海洋文化遺產,不斷豐富海洋旅游的文化內涵,提高三沙海洋旅游對國際、國內高端游客的吸引力和在國際、國內的競爭力,爭取高端市場客源[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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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物入侵;防治對策
外來入侵物種是指從自然分布區通過有意或無意的人為活動而被引入、在當地的自然或半自然生態系統中形成了自我再生能力、給當地的生態系統或景觀造成明顯的損害或影響的物種。
這些入侵物種瘋長成災,侵入草場、林地和荒地,很快形成單種優勢群落,導致原有植物群落的衰退。外來入侵種在當地定植、擴展并產生一定影響的過程或現象稱為生物入侵。它關系到經濟、社會發展,影響人類健康、農業潛力、生態系統平衡、生物多樣性保護,并且隨著全球性貿易的發展、對外開放、全球變化以及土地使用模式的改變會愈發嚴重。
1.外來生物入侵現狀
據統計,美國每年因生物入侵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1500億美元,印度每年的損失為1300億美元,南非為800億美元。這些外來生物的入侵給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和社會經濟造成巨大危害,僅對我國農林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每年就高達574億元。而生物入侵的危害又是多方面的。
我國一直是深受外來有害生物危害的國家。棉花枯黃萎病20世紀40年代初從美國入侵我國,現已發生266.67萬hm2,每年至少損失皮棉10萬t。近20年來,隨著國際交往的不斷增加,已難以準確回答到底有多少外來物種傳入我國,有多少已建立種群并帶來危害。我國對外來入侵種類的調查始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依據文獻資料對農田、牧場、水域等生境的植物進行了初步統計,發現至少有58種外來植物對我國農林業帶來了危害。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外來人侵動植物危害日益猖獗,我國加緊了防治工作。對外來害蟲松材線蟲、濕地松粉蚧、美國白蛾、稻水象甲和美洲斑潛蠅以及外來有害植物水花生、水葫蘆、脈草和紫莖澤蘭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但由于目前國家針對外來人侵種沒有制訂具體的預防、控制和管理條例,各地在防治這些入侵物種時缺乏必要的技術指導和統一協調,雖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資金,但有的防效并不理想。已傳人的入侵物種繼續擴散危害,新的危險性入侵物種不斷出現并構成潛在威脅。
1.1生物入侵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生物入侵倍受各國政府關注的首要原因是它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光肩星天牛是原產于亞洲的極具破壞性的林木蛀干害蟲.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該種害蟲隨木質包裝材料進入美國.到1998年8月,它已在加利福尼亞、佛羅里達、紐約、華盛頓等14個州的倉庫中校發現,在芝加哥、紐約等地的野外也發現了該物種.光肩星天牛在美國沒有已知天敵,會對美國遍地種植的楓樹和果樹造成危害.如果它在美國得以長期繁衍,造成的經濟損失將高達1380億美元。僅美國每年因外來種入侵造成的經濟損失就近1370億美元.
1.2生物入侵造成嚴重的生態破壞和生物污染
大部分外來物種成功入侵后大爆發,生長難以控制,造成嚴重的生物污染,對生態系統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比如,原產南美洲的水葫蘆現已遍布華北、華東、華中、華南的河湖水塘,瘋長成災,嚴重破壞水生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導致大量水生動植物的死亡。更可怕的是許多入侵物種,在新的環境中可能出現基因突變,造成嚴重的生物污染。
1.3生物入侵直接威脅到人類的健康與安全
如1991年美洲爆發的霍亂,很可能是由于外來船只受到污染的水傾倒在秘魯港所引起的。這次霍亂使100多萬人受到感染,約1萬人死亡;脈草、三裂葉脈草現已分布在我國東北、華北、華東和華中的15個省市,它的花粉就是引起人類花粉過敏的主要病原物;“瘋牛病”最早于1986年在英國發現。科學家推測,可能是病牛或病羊的尸體被加工成了動物飼料,從而引起疾病大規模傳播。1996年3月,英國政府正式承認瘋牛病有可能傳染給人。
1.4生物入侵導致生物多樣性的喪失
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和化學污染引起的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引起了各國科學家的重視,但最近幾年生物入侵對多樣性的影響又成為一個主要的問題。入侵物種破壞了復雜的生態系統,降低了生物多樣性,使瀕危動植物受到侵害,外來物種中的動植物與本地種雜交,改變了當地的遺傳多樣性與完整性。參加第五屆生物多樣化公約締約國大會的專家們警告說,外來物種給生物多樣化造成的破壞,其嚴重程度僅次于生物生存環境的縮小和喪失。比如,原產中美洲的紫莖澤蘭已遍布我國西南大部分地區,原有植物群落迅速衰退、消失。另外,生物入侵導致生態災害頻繁爆發,對農林業造成嚴重損害。近年來,松材線蟲、濕地松粉階、美國白蛾等森林入侵害蟲嚴重發生與危害的面積,每年達150萬hm2;稻水象甲、非洲大蝸牛、美洲斑潛蠅等農業入侵害蟲每年超過140萬hm2;脈草、飛機草、水葫蘆、大米草等肆意蔓延,對本地生物多樣性和農業生產造成了巨大威脅,已經到了難以控制的局面。
2生物入侵危害產生的原因
2.1盲目引種
并不是所有的物種遷移或引入都會產生危害,而且許多新品種的引入確實解決了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例如:1859-1900年間,澳大利亞筆尾松鼠被引入新西蘭,就成為了新西蘭毛皮業的財富之源;然而,大多數的引種在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卻給人類帶來了更大的災難。例如,20世紀50年代我國引入水葫蘆,主要是為豬提供飼料的。隨著飼料工業的發展和生豬喂養方式的改變,再采用含水量高、食用成分少的水葫蘆飼料,其投入與產出已經不成正比,于是昔日人人爭搶的水葫蘆,如今便異化成了避之不及的環境公害。專家認為盲目引種是造成生物入侵的最主要的原因。
2.2海洋業
一是海洋垃圾:隨廢棄的塑料和其他人造垃圾漂浮的海洋生物每天都在向南極洲和一些熱帶島嶼進犯,并對當地的物種造成威脅。據海洋生物學家表示,軟體動物、蛀船蟲、珊瑚蟲這些寄居類動物如今正附著在漂浮的垃圾上漂進新的地區,對那些地區的物種造成危害,并開始改變那里脆弱的生態系統。海洋生物學家巴恩斯表示,能使海水結冰的溫度可能是阻擋外來物種入侵南極洲的主要屏障,而如果全球氣候變暖削弱了阻擋外來生物的天然海水屏障,情況就將更加嚴重。二是海洋壓艙水的排放:20世紀初,壓艙水代替了固體壓艙物,這無意中為水生生物在世界范圍內的散布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輪船變成了一個滿載各種微型生物的“水族箱”,它們在世界范圍內輸送貨物時,不斷地運輸和儲存這些水生生物。由于一些尚不清楚的原因,越來越多的與壓艙水直接相關的異地種侵入事件在20世紀的最近幾十年里時有發生。
2.3旅游業
很多的物種入侵是由于旅游者的攜帶而引起的,游客從全球各地帶來各種的物種,其中就包括有異地的植物、動物、微生物。這些物種被游客有意無意地留在當地的生存環境中,對當地的生物入侵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2.4國際貿易
最近10余年來,隨著全球貿易額的不斷增加、國際運輸的集裝箱化和車船飛機的速度加快及大型化,促進了鮮活植物產品貿易,也最大程度地增加了有害生物存活的可能性,從而提高了有害生物在國際間傳播入侵的機會。例如美國白娥入侵亞洲,就是由于在二戰后,日本木材奇缺,美國原木大量傾銷日本,美國白蛾也就由此進入亞洲,進入中國;松材線蟲傳人中國、光肩星天牛(ALB)傳人美國等都是由于國際貿易而引起的。同時種苗產業國際化與國際交流頻繁更加快了病蟲的入侵與擴散。
3防治生物入侵的技術措施
3.1清除
當某一物種初到新地時,試圖全面根除是可能的。這種手段雖然極端,但已經被南非的很多國家采用了。例如世界范圍內的鼠害,到目前為止,世界上有80多個島嶼已經清除了老鼠。但大多數情況下,試圖清除是行不通的。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國家建立了有效的早期預告系統來報告入侵物種的到來,很少有相應的專門小組執行有效的根除計劃。而且,沒有一個國家建立了完整的數據系統來確定是否新引進了某一物種,并且這一物種是否有侵略性。然而,我們都知道,只有在發現及時,立即采用有效手段和全面參與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根除入侵物種。所以這種措施在實施時有很大的局限性。
3.2防治對策
3.2.1實行全面檢疫,阻止外來種的偶然入侵
檢疫是為防止危險性有害生物傳出或傳人某個國家或地區所采取的預防性措施.14世紀中葉,歐洲的威尼斯共和國為阻止黑死病、霍亂、黃熱病等疫病傳人本國,對要求人境的外來船舶和人員采取了進港前一律在錨地停滯、隔離40d的防范措施,后來逐漸運用到阻止動植物外來種傳播方面,出現了動植物檢疫.1994年烏拉圭回合貿易談判最終達成的(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議),已成為一部國際檢疫法。1999年在昆明舉辦世界園藝博覽會期間,我國共檢疫國內外參展植物763批次、683140株,草坪165279m2,肥料8100kg,木包裝7件.截獲有害生物162批次,發現有害生物160多種,并進行了及時的處置。
3.2.2采取全面的生態評估和監測,防范引進品種的入侵
美國夏威夷為了消滅害蟲,從非洲南部引進了一種玫瑰色蝸牛,誰知55年后,它競將15—20種土生土長的蝸牛伙伴消滅得干干凈凈。為了改善牧草的營養結構,美國西部引進了纖維含量較高的胡枝于,結果它瘋狂地繁殖、蔓延,致使原本能養活9萬頭奶牛的牧場寸草不生,最后被荒棄不用。在中國的海南、廣西和云南南部大面積種植的巴西橡膠林,種植面積最大時達到1億株,40多萬公頃。大面積的天然林被毀,代之以巴西橡膠占絕對優勢、土壤板結、物種多樣性匠乏的生態系統。
所以這些出于良好愿望導致的災難性后果提示人們,在進行人為引種前必須認真作好全面的生態評估,并進行引種后的跟蹤監測。
3.2.1化學防治
對外來物種的化學防治(包括誘餌、驅趕劑和毒藥)通常被認為不可取,因為眾所周知的廣譜殺蟲劑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影響。但據美國國會透露,有一些新型化學殺蟲劑只對某一種或幾種害蟲起作用,不會影響人類健康。但是,這些化學殺蟲劑非常貴,而且需要反復使用,易使害蟲產生抗藥性。所以化學防治也只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才有效可取。
3.2.2機械防治
機械防治有些時候是可行的。例如,在佛羅里達,手工除蝸牛就是根除非洲大蝸牛時使用的方法。然而,大多數外來物種無法用機械防治(如小昆蟲和地穴動物),而且,機械設備的成本很高,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不可想象。
3.2.3生物防治
無論是從生態角度還是經濟角度,生物防治被認為是繼化學防治和機械防治之后最有吸引力的方法。現在我國泛濫的水葫蘆,生物學家也找到了一種水葫蘆的天敵——象甲。專家在實驗室中發現:被放置了象甲的水葫蘆,植株明顯變小、葉子變小、莖干變細、分支減少,水葫蘆的整個生長過程受到抑制。但象甲吃完水葫蘆后,是否還會去吃其他的植物,是否會造成再次“引狠人室”?然而,生物防治確實是目前生物學家想到的最合理的方法,當然它的很多方面仍然需要做進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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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污染轉移;環境規制;環境標準;環境稅
中圖分類號:DF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5981(2011)05-0046-04
自Walter和Uge]ow提出“污染避難所假說”以來,國內外學者圍繞污染轉移作了很多理論和實證研究。一般認為,污染轉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了自身利益(主要是經濟利益),將廢物、污染產品和技術以及污染密集產業等轉移到其他地方的行為。與普通污染相比,污染轉移使得污染范圍更廣。危害速度更快,治理難度更大。并且,污染轉移大都對弱勢者的環境利益和經濟利益造成巨大損害,因此污染轉移是非正義的。
由于污染轉移具有突出的危害和非正義性,國內外傾向于對污染轉移進行法律規制。我國作為一個經濟發展極不平衡的發展中大國,飽嘗發達國家污染入侵之害,污染已由東部地區向中西部地區、由城市向農村轉移和發展。因而,理解和把握國外污染轉移法律規制情況,合理借鑒,從而完善我國的污染轉移法律規制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一、跨國污染轉移的國際法規制
國際環境規制主要包括兩大體系,即以國際環保組織倡導與簽署的多邊協定為基礎所形成的有關規則和W'I'O所涉及的有關多邊環境規則。就國與國之間的污染轉移規制而言,由于缺乏超國家規制主體,有關國際環境協議的設計和實施十分關鍵。
《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承認人們享有足夠生活質量的權利。《斯德哥爾摩宣言>對上述規定有進一步說明。其原則一宣稱:人類享有自由、平等以及擁有足夠生存條件和舒適的環境質量的基本權利,并應承擔為現在和未來人類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莊嚴責任。其序言第二條指出:保護人類環境是人類生活得更好的前提和“所有政府的責任”。20世紀80年代后期,國際環境組織積極推動普遍環境權在更大范圍內得到認可。例如,世界環境和發展委員會(WCED)承認“人人享有在足夠健康和舒適的環境中生活的基本權利”。1988年海牙宣言包含承認國家“保護生態系統”的基本義務和所有人有“在適宜的地球環境中尊嚴地生活”的權利的條款。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中就污染轉移受害者的訴訟權利作了較多規定。國際法委員會在國際水道非航運使用法中確立的“明顯的損害”原則具有進步因素――給承受低于TRAIL冶煉廠案中嚴重損害標準的環境損害的鄰國以權。有關危險廢物轉移的責任和賠償的巴塞爾議定書規定了有限的嚴格賠償責任。另外,國際法中還注意保護民眾免受外來污染的侵害,賦予其索賠的權利。
此外,國際社會已認識到環境標準差異對污染轉移的重要影響。各國竟相降低環境標準會導致競爭惡化,對經濟發展和環境都不利,導致“污染避難所”的不斷產生。由于環境規制水平與污染轉移聯系緊密,多邊環境規制主要通過對各締約方環境標準差異的調整來影響比較競爭優勢。于是,國際社會主張協調各國環境標準,要求各國遵守最低環境標準。然而,由于各國經濟、文化、資源稟賦相差較大,實施統一的環境標準有困難。因此,國際環境法的原則和規則都有一定的靈活性。例如。GATr常為不發達國家規定特殊和不同的規則。衛生和植物檢疫的規則允許成員國采取超過最低國際標準的善意健康、安全或環境標準。并禁止惡意的非關稅貿易壁壘。
二、主要發達國家污染轉移的法律規制
(一)美國的“自由主義”污染轉移規制
美國“自由主義”污染轉移規制強調的是以權利來制約污染轉移。美國在法律中確認人民享有廣泛的環境權利,并運用公共信托原則和公益訴訟制度來保護這些權利。最激進的新環境主義者還主張捍衛動物、河流、巖石、生態系統和地球的權利。
1,環境正義推動立法
美國對越界污染和污染轉移關注較早。
NAFTA環境貿易機制是在美國主導下形成的。其重要目的是解決國家間環境污染問題。NAFrA認可“每個國家有確立其國內環保水平的權利”,沒有規定統一的環境標準。自1994年以來,NAFTA在許多領域嘗試和開展了一系列活動,包括控制污染源、鼓勵公眾參與、實施環境法規、調和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協調特定的標準以及預防爭議的發生,其環境成效是十分明顯的。
美國是現代環境正義運動的起始地。環境正義運動可被看作是民權運動和環境運動的融合。此運動主要關注污染的分布影響,特別是對低收人群體和有色人社區的影響。在環境正義運動的推動下,種族歧視日益受到重視,美國污染轉移規制也側重關注對有色人和窮人的保護。1991年在美國華盛頓召開的有色人種環境高峰討論通過了17項“環境正義原則”。
1993年4月20日,阿肯色州國民大會和州參議院通過了,該法的目的是禁止使社區成為強影響固體廢物處理設施的不自愿接受者。199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1993年平等環境權利法》,該法確認“環境狀況惡劣”的社區可提出禁止修建廢棄物處理設施的請求。并規定了相應的行政機關聽證制度。1994年,克林頓頒布了名為“聯邦政府針對少數民族與低收人人民的環境正義議題之行動”的行政命令(“12898號執行命令”),將環境正義作為全國的施政重點。美國國家環保署還頒發了《關于把環境公正納入環境影響和環境評估的指南》、《公民利用聯邦法律實現環境公正的指南》,以幫助公民維護環境公正。
2,環保經濟措施的應用
市場手段已成為執行環境法和政策的方法之一。美國特別注重采用排污交易等經濟措施使污染者付費。美國是世界上最早采用排污交易制度的國家。另外,美國還積極運用環境稅、環境基金和補貼來引導企業。不過,與傳統管制措施相比,由于環保經濟措施的采用具有復雜性,因此,至今尚未成為主流。
理想的排污交易制度會促使排污者提高技術,以便將節
余的額度出售。排污交易提倡者認為,排污交易使得減排具有靈活性,且不會增加污染減排的成本。但是,當交易的污染物導致地方性的有損健康時,這種方法是失敗的,且會導致引起疾病和傷害的污染凈增長。《清潔空氣法》和州環境法為環境主義者和環境正義提倡者批評這些交易和交易系統提供了靶子,最大的問題是排污交易會嚴重影響有色人稠密地區。美國氣候變化政策的政治不確定性也讓自愿性碳交易市場變得可有可無。由于在自愿市場獲得的交易收益已經變得越來越微薄,許多參與者都在考慮退出,碳金融工具的價格也一降再降。另外,根據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的數據。自2003年交易開始以來,其成員總共減少的碳排放十分有限。
3,重視弱勢地區環境的保護和恢復
1976年,美國國會制定和頒布了《資源保護和恢復法》,該法標題c下為危險廢棄物的處理、儲存確立了一個“從搖籃到墳墓”的綜合調整方案。1980年頒布、1986年在《最高基金修正與再授權法》中被修改的《綜合性環境反應、賠償與責任法》主要目的是清理危險廢物處置場地的滲漏。它規定設立。危險物質信托基金”,在找不到責任者或確定責任耗時過長時,可用信托基金支付遷移和補償費用。根據該法,責任者要承擔嚴格、連帶和溯及既往的責任。當普通法對某種損害行為不能提供充分的救濟時,當事人便可尋求以禁制令來進行補救。美國修改后的農業法包括了土地保護計劃的有關條款。農業部農場服務局土地保護計劃是一個自愿計劃,目的是幫助農民保護對環境有影響的耕地。
(二)歐盟污染轉移的法律規制
塞韋索有毒廢料失蹤案引起了歐洲人對污染轉移的關注。1982年,歐共體部長理事會通過了關于防止某些工業活動重大事故的第82/501/EEC號指令,即“塞韋索指令”。歐洲議會成立了―個調查委員會調查有害廢棄物的跨國運輸。歐委會因未能嚴格履行監督共同體法實施的責任而受到批評。此事件最終導致1984年12月部長理事會通過《關于危險廢物跨境運輸的指令》,該指令對監督和控制有害廢棄物在國家之間跨境運輸作了規定。
1987年歐共體草擬完成了一份有關EEC進口或由EEC出口危險化學品的提案,以期對被禁用或受嚴格管制使用的毒害心智物質建立共同的告知與資訊交流程序。歐洲共同體接受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有關有害物質越界控制的決定(建議)的第90/170號決定,要求成員國采取措施,禁止向任何實行禁令的國家出口有害廢棄物。
一般來說,歐盟立法采用指令或條例形式。成員國可以采用比歐盟立法更嚴格或更具保護性的環境法律,只要它們與條約相符。在與環境有關的法律和原則的形成過程中,歐洲法院也充分顯示了其造法功能。在“瓦隆廢棄物”案中。歐洲法院認為出于保護環境的迫切需要。可以對垃圾的跨國界運輸有所限制,并通過判決確立了“首先在發生地處理廢棄物”的原則,這一原則一直沿用至今。
第259/93號條例規定了監督和控制廢棄物的運輸。1996年一些歐洲國家簽署了《防止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和處置污染地中海的議定書>。2003年1月,歐盟了‘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目的是預防電子和電器廢棄物的產生,促進再利用、循環和其他形式的回收,以減少這些廢棄物的產生量,直至消除。為達到歐盟于2003年5月簽署的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關于污染排放與轉移登記的議定書》的要求。2004年歐盟建立歐洲污染排放與轉移登記制度(PR-TR)。
成員國實施和執行歐盟環境法和政策的水平差別很大。一些國家采用嚴格的環境法和嚴格執行歐盟要求,而有些國家采用寬松的環境法和零星地執行歐盟要求,從而吸引要避免遵守環境標準的高成本的企業。為了協調各國間環境和貿易的關系,歐盟引入了“適當性原則”,即環境措施的實施應使“環境效益”至少等價于“貿易損失”。歐盟在協調區域內的環境標準時則堅持靈活性與多樣性的原則。
歐盟及其成員國的立法者,象美國的同行一樣,正減少對命令和控制管理的依賴而更多使用經濟手段來保護環境。雖然歐盟的管理機構極力鼓勵成員國使用經濟措施,但一般它們不會要求成員國采用這些措施。歐洲目前采用的經濟工具類型包括:環境稅、貿易許可、補貼、環境標志或認證計劃、知情權要求和自愿協議。
(三)日本污染轉移的法律規制
日本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水質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了嚴格的賠償責任制。《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強調既要降低廢棄物的產生,也要提高廢棄物的循環利用,還要對無法再利用的廢棄物進行安全處置。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日本政府分別針對大氣、水質等制定“環境標準”。最近,有些地方公共團體依據條例設定了高于國家環境標準的嚴格的環境標準,或者對新的環境項目設定了獨自的標準。日本對企業廢氣、廢水的排放原則上采取“濃度限制”,在某些產業集中區域兼采“濃度限制”和“總量控制”;對甲基汞化合物等的排放標準設定為“不得檢測出來”。對違反排放標準者可立即科以刑罰。如果事業者遵守排放標準排污造成了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損害,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為保持良好的環境,防止區域公害發生,日本除了強化對各個公害發生源的排放控制外,還對企業的選址進行限制,制定關于防止公害的方策的計劃。各市町村與轄區內企業簽定“防公害協議”,促使逐步形成企業必須遵守的社會公約。對于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日本視情況通過各種法律和經濟措施解決,要求工廠減少排放,否則處以罰款,并對工廠在環保科研、設備方面的投入給以一定的補貼。根據公害防止事業費事業者負擔法,事業者負擔金由公害防止事業執行者單方面賦課,必須交納。日本《家電資源回收法》明確規定制造商回收利用廢舊家電的付費方法等,日本消費者丟棄廢舊家電時要購買“回收處理券”。1997年日本政府正式出臺垃圾分類法,對垃圾回收、垃圾分類等作了詳細規定。另外,政府在市場上推行綠色環境標志制度,鼓勵消費者購買環保產品,而沒有綠色環境保護標志的產品,就得不到市民的認可。為了加強對農產品的檢驗,日本積極施行肯定列表制度(我國農產品曾受此影響,出口急劇下降)。
三、國外污染轉移法律規制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近年來十分關注國際國內污染轉移問題,加入了《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禁止傾倒廢物和其他物質污染海洋公約》和《巴塞爾條約》等一系列國際條約,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于污染環境的固體廢物轉移,規定了排除危害、賠償損失和恢復環境原狀責任。1996年,我國了《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及其補充規定。1999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禁止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水、領海轉移危險廢物。2002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中有三條規定了“洋垃圾”問題。細細歸納。我國已積極運用排污交易、補貼和稅收制度來推行污染者付費原則。然而,與美國、日本等發達國
家比較,我國還面臨外來污染入侵和國內污染轉移增多的局勢。因而,我國有必要借鑒國外污染轉移規制的成功經驗,少走彎路。筆者認為,國外污染轉移法律規制發展對我國污染轉移法律規制體系構建有以下幾點啟示。
(一)健全法律和環境標準
發達國家立法先進,環境標準很高,注重從源頭控制污染轉移。對于污染者,發達國家主張嚴厲懲治。相較而言,我國既缺乏有關的立法,現有規定也不足以震懾轉移污染者。我國憲法雖有環境權的模糊規定,但在《環境保護法》及其他法律中并未有具體規定,導致民眾環境權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在污染轉移受害者的權利保障方面,我國還沒有明確的規定。法官一般只能適用環境侵權的有關規定來處理污染轉移案件,對于民眾的健康損失和生態環境損失無法彌補。筆者認為,我國應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形成我們自己的綠色防線,將國外的不符合環保標準的產品、設備、產業拒之門外;我國可在《環境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環境污染轉移的內涵和表現,并對國內污染轉移作出明確規定,加重污染轉移的法律責任;我國還應完善《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的相關規定,重構我國農村環境保護的制度,發揮其控制污染轉移的作用。
近年來,我國不斷出臺和完善國家環境標準、地方環境標準和行業環境標準,使得污染轉移有所減少。然而,我國環境標準體系還存在標準寬嚴把握不準、環境保護標準不普及、標準評價機制缺乏、標準之間協調性差等缺陷。完善環境標準,有助于從源頭上控制污染轉移。我國應學習、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實施國際環境標準等相關制度,沒有環境標準的要盡快制定新標準;已有標準的,要逐步提高要求并完善。
(二)合理采用環保經濟措施
要從源頭上預防污染轉移,就應讓污染者承擔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的合理成本,消除污染轉移的可能經濟利益。美國注重采用排污交易、環境稅等經濟措施使污染者付費。歐盟及其成員國的立法者,正減少對命令和控制管理的依賴而更多使用經濟手段來保護環境。然而,環保經濟措施對規制污染轉移的作用具有復雜性,仍需要深入研究和實踐。例如,美國有比較成熟的排污交易制度,但排污交易不可避免會導致污染轉移,這就可能引起不正義的結果。最近有調查表明,歐洲傳統的環保措施已不公平地加劇了低收入群體居住區的污染,以經濟為基礎的環境措施只會加速這一趨勢。保障因素,如自由獲取信息要求、技術援助規定、公眾參與的機會和司法救濟,能限制經濟措施的不同影響。保障因素的缺乏會增加經濟手段加速環境非正義問題的可能性。政府可以在環保經濟措施中加入應對一些市場失靈的條款,否則將導致對低收入群體污染分布不公。
我國雖已開展生態補償,并推行排污交易,正積極準備開征環境稅,但還有很多不足。環保經濟措施的不足是國外污染人內和國內污染轉移猖獗的重要原因,還導致低收入群體承受環境和經濟的雙重不利。就當前我國面臨的污染轉移形勢來看,對轉移的污染合理征收環境稅和健全生態環境補償十分重要。
境外污染物入境處置、進口污染產品的消費以及引進的污染企業在國內生產過程中將消耗一定的環境資源,因此有必要對污染物入境處置、進口污染產品和入境污染企業征收環境稅。如果能確定合適的環境稅稅率,使排污者帶來的外部成本內部化,對于國內污染轉移也能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
污染轉移可看作強勢者對弱勢者利益的侵犯。我國落后地區或農村向發達地區或城市輸送資源和初級產品,自身卻不公平地承受了環境損害的苦果。合理利用稅收和補貼則可以使污染者付費,使外部性內化,從而阻止污染轉移。生態補償重點關注對因公共利益(生態保護)的需要而受到損失或者付出經濟代價的人給予公正的補償,這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且有利于消除污染轉移帶來的利益失衡。首先,推行生態補償,要求污染轉移者付費,可避免污染者將治污成本轉移。如果污染轉移已經發生或將在一定范圍內持續,則生態補償對受損者十分重要。承接轉移污染者得到補償,從而發展起來,有益于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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