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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F301.24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5.12.081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工業化、城市化水平顯著提高,對建設用地的需求量增大。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時期,未來15年城市化水平將保持年均8~10個百分點的增長速度,若繼續外延式的城鎮化發展模式,未來建設用地需求與城市用地供給間的矛盾會更加突出,這將阻礙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因此,必須改變粗放型的土地利用模式,走集約化發展之路。十報告提出,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并將“全面促進資源節約”作為主要任務。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明確,要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搞好城鎮宏觀和微觀布局,切實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化程度和用地效率。可以說,節約集約用地工作已經上升到資源利用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戰略高度。大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科學管理已成為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必然選擇[1]。
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是《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十二五”規劃》確定的重點工作,也是落實國家有關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的重要措施。繼2011年開展30個重點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工作后,國土資源部于2012年又部署開展了原平等20個小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榆樹市也位列其中[2]。當前,榆樹市正步入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加速發展階段,建設用地的巨大需求與可供土地的嚴重短缺矛盾日益突顯,同時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生態文明建設的任務也任重道遠,這就要求必須節約集約用地。本文以榆樹市為例,對其區域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進行評價,通過數據調查,對不同類型建設用地的集約水平評價、潛力規模測算以及開發時序研究,并提出建設用地規模挖潛、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的途徑及措施。
1 工作依據與技術路線
1.1 工作依據
(1)《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2)《國土資源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6號);(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原平等20個小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函〔2013〕438號);(4)《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吉政發〔2008〕12號);(5)《原平等20個小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操作手冊》;(6)《原平等20個小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數據庫標準》;(7)《原平等20個小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制圖規范》;(8)《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十二五”規劃》;(9)《榆樹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10)《榆樹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年)》;(11)《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規程》(TD/T 1018-2008);(12)《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07);(13)《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14)《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1993(2002版));(15)《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GB/T 18507-2001);(16)《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 18508-2001);(17)其他相關政策、法規、規劃和技術標準。
1.2 技術路線
榆樹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研究分為區域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利用評價及城市集約利用潛力測算三大部分,工作程序包括:準備工作;資料收集與整理;技術分析與評價;成果編制;成果驗收;成果歸檔等[3]。工作總體思路和技術路線見圖1。
2 評價結果與分析
2.1 區域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
2009年~2012年榆樹市常住城鎮人口增加幅度大于常住農村人口的減少幅度,從而使得榆樹市常住總人口逐年增加。隨著榆樹市城鎮化的不斷加速,一部分農村人口向城鎮遷移,造成常住農村人口的逐年下降和常住城鎮人口的逐年增加。近幾年,隨著榆樹市社會經濟的加速發展,導致大量外來人口向榆樹市城鎮遷移,從而使得榆樹市城鎮人口增加量大于農村人口減少量。與此同時,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城鎮工礦用地和村莊用地均呈逐年增加的趨勢。隨著城鎮化的加速,城鎮面積不斷擴張。榆樹市工業發展速度大幅增加,工業用地需求量巨大。部分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造成常住農村人口呈下降趨勢,然而村莊用地卻呈現增長趨勢,說明部分農村人口在村莊用地方面存在著一定的不合理因素。
從定量評價各指標值來看,增長耗地指數值最高,為89.60;其次為用地彈性指數,為85.70;建設用地利用強度指數和管理績效指數分數相近,分別為75.20和75.55。從各指標分值可以看出,增長耗地和用地彈性表現良好,而用地強度和管理績效與理想水平尚有一定差距。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總分值為79.14,可見,2012年榆樹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情況尚可,但并不理想。建議在未來的發展中,更加注重單位建設用地的利用效率,適當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的規模,同時加強對城市用地的管理,縮短經批次批準允許供應的城市土地供應轉化周期。
2.2 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狀況
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狀況評價對象范圍面積為15.37平方公里。共劃分出170個功能區,其中居住功能區69個,商業功能區12個,工業功能區12個,教育功能區7個,行政辦公功能區24個和特別功能區46個。除特別功能區、工業功能區外,城市建設用地的土地用地強度較高,特別是商業用地、教育用地和行政辦公用地,其基礎設施及生活設施比較完備,綜合容積率、建筑密度和基礎設施完備度、生活設施完備度等指標實現度較高。對于工業功能區而言,制約其集約利用水平的主要影響因素是土地利用強度和土地利用效益,受城市區位及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影響,榆樹市工業用地投入產出強度不高,主要體現在工業功能區的單位用地固定資產投資和單位用地工業產值等指標上,使得工業功能區整體集約利用水平偏低。對于教育功能區而言,由于中等職業學校主要位于市區中心,建筑密度較高,且單位用地服務學生數較大,造成榆樹市教育功能區多數呈過度利用的現狀。而特別功能區,主要受其用地構成的影響,用地強度是限制其集約利用水平的決定性因素。
2.3 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測算
截至評價時點,榆樹市評價范圍內基于全面挖潛的城市用地規模潛力為730.41公頃,占現狀占地面積60.91%;基于現實條件挖潛的的規模潛力為646.08公頃,占現狀占地面積53.88%。無論是基于全面挖潛還是基于現實條件挖潛,榆樹市城市用地規模潛力均較高,相當于整個榆樹市范圍內2012年新增建設用地供應面積(68.3295公頃)的10倍。
無論是基于全面挖潛還是基于現實條件挖潛,規模潛力總量和經濟潛力總量最高的均是居住功能區;基于全面挖潛的單位土地經濟潛力最高的為特別功能區;基于現實條件挖潛的空閑地、改造地單位土地經濟潛力最高的為商業區。
從空間分布上看,高規模潛力主要位于城區評價范圍的邊緣地區,主要為居住區和特別區;全面挖潛的城市建設用地高潛力區主要為特別功能區,主要位于城區邊緣,以農村住宅用地為主,居住功能區和工業功能區均不具有高潛力區;基于現實條件挖潛的城市建設用地高潛力區主要集中于華昌街道,多位于政府新區附近,低潛力區主要分布于城區最南部和最北部的邊緣地帶。
3 結語
隨著榆樹市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城鎮化的不斷加速,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城鎮工礦用地和村莊用地均呈逐年增加的趨勢。總體來說,評價現狀值與理想值差距明顯,榆樹市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長與常住人口的增長規模相差不大,造成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管理部門允許批準供應過多的城市土地,但實際供應的比例并不高,造成轉化效率不高。榆樹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狀況呈現出圈層式變化趨勢,即由中心城區向外城區呈現集約利用水平逐漸降低的趨勢。榆樹市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較高,功能分區明確,空間結構布局合理,具有一定的擴展潛力,可以滿足近期建設用地需求。通過現實條件改造,居住區和特別區土地經濟潛力普遍較高,商業功能區和居住功能區空閑地、改造地的單位經濟潛力普遍較高。未來應更加注重單位建設用地的利用效率,適當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的規模,加強對城市用地的管理。
參考文獻
[1] 林堅,張沛,劉詩毅.論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的技術體系與思路究[J].中國土地科學,2009,23(4):4-10.
[2] 國土資源部關于部署開展全國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工作的通知[EB/OL]..
[3] 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規程[S].國土資源部,TD/
近年來,浙江省為緩解土地供需矛盾,綜合利用經濟、法律、行政、技術等手段,積極探索節約集約用地的有效途徑和措施。
5月28日召開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于節約集約用地情況的報告。為確保這項工作取得實效,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渭山帶隊,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赴寧波、嘉興、紹興、金華、衢州、臺州等6市12縣進行調研。
2008年以來,浙江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從實際出發,全面開展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節約集約用地工作成效明顯。至“十一五”末,全省保有耕地2975萬畝,超過國家下達浙江2891萬畝的保護目標,2011年萬元生產總值耗地量、萬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新增建設用地耗地量分別為37.5平方米、15.3平方米,比2007年末下降了30.4%、68.4%。
實施“365”用地行動計劃
2008年,浙江省正式啟動“365”節約集約用地行動計劃,提出節約集約用地三大目標,推進六大工程,建立五大保障體系,同時,建立“365”節約集約用地行動計劃目標責任體系和考核辦法,每年對各市(縣)政府進行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三大戰略目標,勾勒出全省節約集約用地的宏偉藍圖——5年內確保國家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以及省政府確定的標準農田面積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降低,全省實現耕地占補平衡;5年內科學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盤活存量建設用地50萬畝,不斷提高土地資源保障發展的能力;5年內節約集約用地的量化目標與2007年相比,單位GDP與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的新增建設用地消耗量分別減少20%、15%,土地利用強度提高15%左右。
與此同時,省政府還逐步完善了以規劃與標準控制為前提、政策約束與激勵為導向、監管與評價考核為保障、有償使用與市場配置為基礎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管理機制,有力保障了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有效推進了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促進了全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創新制度存量挖潛
在土地供應上,按照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加大對產業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重點保障省級產業集聚區用地,不向淘汰類工業項目供地,以土地供應政策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節約集約用地。在項目準入上,推行項目節約集約水平決策咨詢機制,更新工業、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各類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體系,尤其是提高產業集聚區項目準入標準,項目用地容積率、單位面積投資強度及產出指標值均按高于國家和省級開發區標準執行。在土地出讓上,在全國率先實施工業用地招拍掛方式公開出讓,2011年,我省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工業用地占同期工業用地供應總量的95.7%,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不斷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推進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供地試點,2011年底,全省土地有償使用率上升到56.1%。在批后監管上,建立建設用地供應動態監測系統,推行建設項目合同履約管理,實行建設項目巡查制度、項目竣工用地復核驗收制度和土地供應、開發利用情況通報制度,對項目建設用地“批、供、用、補、查”進行綜合監管。
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通過落實項目供應一批、異地置換盤活一批、完善手續辦理一批、查清情況核銷一批等方式,加快已批準農轉用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的消化供應。2008年以來,全省累計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達到82.7萬畝。開展閑置土地清理處置,重點整頓房地產行業違法閑置土地行為,依法征收閑置費,2008年以來,全省共依法處置閑置土地9.3萬畝,2006年以來的現狀閑置土地處置率達到80%。對低效用地進行“二次開發”,鼓勵企業開展節地挖潛活動,通過廠房加層等辦法適當提高建筑容積率和建設密度,通過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協商收回等多種途徑進行處置利用。2008年以來,全省共盤活存量建設用地24.8萬畝,占同期土地供應總量的17.3%。
粗放低效用地亟待改變
通過調研,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也發現,從總體上看,我省土地資源粗放低效利用的局面還未根本扭轉,土地閑置浪費的現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發展需求與土地資源緊缺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方面,我省土地資源本身緊缺,人均耕地僅有0.5畝,為全國平均水平的40%左右,另一方面,新一輪發展對土地資源的需求仍然很大,據估計,“十二五”時期,我省新增建設用地需求約為260萬畝,供需缺口約在140萬畝以上,土地資源已成為制約我省今后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用地緊張的情況下,粗放低效用地現象仍較為普遍。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建筑存在重復建設、超標建設等現象;工業用地低效利用現象突出,大量早期建設的中小微企業布局分散無序,畝均投入產出效率低;批而未供、閑置土地大量存在,截至2011年底,全省批而未供土地總面積76.5萬畝,閑置土地2.2萬畝,國家規定閑置二年以上無償收回的政策難以執行;農村農民“建新不拆舊”、進城后“購新不棄舊”導致“一戶多宅”和“空心村”、“空心住宅”增多。
同時,土地出讓仍然受到低價招攬項目的影響。工業用地在供應及價格形成過程中受到過多行政干預,招拍掛出讓方式離市場配置的實質性突破還有距離,2011年,占全省土地供應總量約36%的工業用地出讓價格一般只略高于最低限價,遠低于二級市場轉讓的交易價。同時,占土地供應總量約32.8%的基礎設施用地仍以劃撥為主。
調研組認為,從長遠看,地方政府要樹立正確的發展理念,改變粗放型發展模式。不能過于依賴土地資源獲取城市建設資本和吸引工商投資,以土地換取GDP增長和城市建設政績。
另外,我省經濟發展以民營經濟起步,傳統型小微企業占了很大比例,“低小散”的發展模式也造成土地無序開發和消耗過快,而部分基層政府長期以來對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不予重視,又一定程度上導致土地高消耗和中低端產業盲目擴張的粗放增長模式長期難以改變。
相關鏈接
節約集約用地 各地各顯神通
如何節約集約用地,浙江的一些地方在實踐中創造了創造了許多成功的經驗和做法,為全省節約集約用地起到了推動和示范作用。
義烏:工業用地分階段出讓
義烏市針對工業用地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的實際,創造性實行工業用地分階段出讓的辦法,有效防止粗放低效用地現象。工業用地中標者分兩個階段簽訂出讓合同,第一階段出讓年限一般不超過8年,用地者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投資總額到位、項目建筑工程完成、主要生產設備安裝完畢,經復核驗收合格,簽訂第二階段合同,復核驗收不合格則收回土地使用權。
紹興:“畝產論英雄”
2007年,紹興縣在全國率先提出“畝產論英雄”理念,即用計算單位土地畝均效益的辦法來進一步引導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其核心就是以最小的投入實現產出的最大化。如今,“畝產論英雄”的理念已成為我省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一張金名片。
慈溪:“零增地”技改
慈溪市積極開展“零增地”技改,每年安排2000多萬元,對符合產業導向的重大裝備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和傳統優勢產業改造升級等技改項目進行重點扶持,對不占用新增建設用地、原地提升實施“零增地”技改的實行追加獎勵,引導企業集約型內涵式發展。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嚴格保護耕地為前提,以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為核心,以合理安排和布局建設用地為重點,以促進工業化、城鎮化、新農村建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全力做好縣、鄉兩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切實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合理性、指導性和前瞻性。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用地支撐和服務,促進全縣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規劃修編的目標任務
此次縣、鄉兩級土地利用規劃的修編,要實現耕地保用量和建設用地總量“雙控”,突出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穩定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增量,防止盲目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強化節約和集約用地觀念,重點對建設用地的結構、布局進行調整和整合;統籌、合理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促進土地開發利用和生態建設。
三、規劃修編必須堅持的原則
1、嚴格保護耕地原則。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堅持建設占用耕地與補充耕地相平衡。
2、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實行最嚴格的節約和集約用地制度,堅持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設資源集約型社會。
3、統籌協調原則。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統籌各行業均衡發展,科學合理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
4、建設生態文明原則。堅持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生態文明。
四、規劃修編的工作步驟
1、啟動階段。從5月初開始,至5月底前完成相關規劃資料提交、規劃修編專業隊伍的確定、規劃修編合同的簽訂、規劃修編經費的落實等工作。
2、初步修編階段。從6月初開始,到7月底前完成各專題研究、規劃主要指標測算和規劃大綱編制等工作,10月底前完成規劃修編初稿。
3、評審修編修改上報階段。從11月初開始,到11月底前完成規劃論證、修改評審和上報工作。
4、審批階段。12月初完成報市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上報省人民政府,爭取12月中旬前獲得省政府批準。
五、主要成果及經費預算
縣、鄉兩級規劃修編主要成果有:1、文字成果。2、專題研究報告。3、圖件成果。4、規劃數據庫建設。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要求,所需經費由縣政府納入財政預算,在本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中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為確保我縣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的順利進行,縣人民政府要成立縣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另行文通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由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縣國土資源局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確保工作有分管領導負責,專人主抓,責任靠實,按期、保質完成規劃修編工作。
(二)強化宣傳。要采取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方針政策,提高全社會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和按規劃用地意識,使廣大群眾積極配合,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1.強化規劃控制作用。工業項目用地選址要符合各區、各鎮工業集中區規劃和產業集聚規劃,與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開發區、高新區落戶的項目投資總額不得低于5000萬元,其他工業集中區落戶的項目投資總額不得低于2000萬元,對達不到投資總額要求的項目統一進標準廠房。對無行業特殊要求的新建工業項目用地,不得規劃建設單層廠房。各區、各鎮人民政府要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基礎設施,集中安排行政管理用地,合理布置公益性和服務性設施,提高區域性社會資源的共享程度。
⒉大力推進標準廠房建設。鼓勵各區、各鎮人民政府、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符合規劃的區域建設多層標準廠房,落實配套設施,積極開展招商引資,使中小企業落戶標準廠房。鼓勵企業利用閑置土地建設標準廠房,標準廠房建設原則上不低于三層。凡工業標準廠房,有新企業落戶或上新項目的,允許整體或分層轉讓、出租,允許土地證分割。
⒊實行項目用地預審機制。前移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關口,工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前,由縣項目辦牽頭,會同國土、住建、環保等相關部門聯合會審,根據項目投資協議、注冊資本、投資強度、產出效益等,科學確定用地規模。在建設項目規劃編制、審批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和前期方案審批階段,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對不符合用地控制指標要求的建設項目,縣發改委不得核準或備案。
⒋嚴控建設用地規模。嚴格執行工業項目產業政策及用地標準。用地單位在規劃設計時,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密度等方面必須符合《省建設用地指標(年)》的規定。根據產業門類逐個項目核定相應指標。一般來說,容積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50%,綠化率一般不高于15%,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比例不得超過7%。
二、嚴格執行產業供地政策
1.建立項目供地聯審制度。工業用地組織掛牌出讓前,縣國土局根據縣項目辦核定的面積組織土地報征、掛牌出讓。對有稅收、投資資金到位期限等相關招商引資特別要求的具體工業項目,所在區、鎮提出具體意見報縣項目辦,土地成交后由縣項目辦和所在區、鎮負責監督實施。分期建設的工業項目,經縣發改、國土、規劃等部門集體認定并報經縣政府批準,可以一次性規劃,總量控制,分期出讓,根據實際到賬注冊資金和生產建設進度分期供地,不得先供待用。
2.工業項目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工業用地擅自改變為經營性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縣政府一律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
3.強化建設用地跟蹤管理。將建設項目投資額、開竣工時間、規劃條件、價款、違約責任等內容寫入土地出讓合同。項目建成后由企業申請,縣發改委牽頭,國土、規劃、環保等部門參加竣工驗收。項目未達到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土地利用指標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整改到位的,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的約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全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1.鼓勵建設用地二次開發利用。工業項目達到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投資強度等指標,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對地上地下空間同步規劃、同步利用,通過建設用地的二次開發,提高容積率與建筑密度,增加投資強度。積極鼓勵企業對現有工業項目加大投資力度,提升生產技術水平。對原出讓的存量工業用地,在符合城市規劃、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經依法批準在原用地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業項目,且其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等指標符合有關規定的,其增加建筑面積部分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同時免繳城市配套費。鼓勵企業以地招商、運用先進設備和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2.加大閑置土地查處力度。對供地后超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時間不滿1年的,責令按規定使用土地;對超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期限1年不滿2年的閑置土地,按出讓價款的20%向用地單位收取土地閑置費;閑置土地滿2年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進行市場配置。
3.積極盤活存量用地。加快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的盤活利用。對批而未征的土地,必須自省國土資源廳征收批文下發后6個月內辦結土地征收手續,對征而未供的土地自省國土資源廳征收批文下發后1年內辦結供地手續,逾期調整給其他項目使用;對用而未盡的土地限期追加投入或自主招商,逾期仍達不到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條件,取消其招商落戶時的優惠政策,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對企業歇業、停產、破產、粗放使用的土地,采取收回、調整等方式挖掘空閑土地潛力。盤活前已辦理出讓手續的,收回重新出讓后,不再統籌土地出讓收益金和廉租房保障基金。對地點偏遠又難于開發建設的土地,采取退耕還田、納入掛鉤試點等措施加以盤活利用。
四、全面落實節約集約用地責任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要把節約集約用地放在工作的首位,合理安排各類建設用地,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招商引資洽談的項目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需使用增量建設用地的,必須對照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要求安排指標,不得粗放用地。強化土地供應和利用監督管理,對上年度批次轉征用后供地率必須達80%以上,當年批次轉征用后供地率必須達60%以上。依法處置閑置土地,對供而未用的土地要督促企業限期動工建設;對用而未盡、投資強度未按合同約定要求到位的,督促企業限期追加投資或自主招商。
縣發改委要依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國家產業政策,嚴把建設項目審核關,并牽頭組織工業項目竣工驗收。對達不到投資強度的企業,不得通過竣工驗收,不得享受招商引資的獎勵優惠政策,同意延長建設期限的不得超過一年,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限期追加投入后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縣住建局要按照集約用地要求把好規劃審查關,在編制規劃設計要點和核定土地出讓紅線圖及審查規劃平面圖時,按照《省建設用地指標》要求和項目用地預審的規模,明確控制指標和定額指標,并對核定的規劃指標進行跟蹤督查。
縣國稅局、地稅局要加大土地使用稅的征收力度,特別對用而未盡、供而未用、未批先用的土地要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稅,通過稅收手段,督促企業盡快開發利用土地,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縣國土局要組織開展存量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的普查工作,研究制定存量土地使用管理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加強建設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管理,對不符合集約用地要求和定額標準的建設項目不予供地。對申請增資擴建用地的,必須優先使用已有的建設用地,并將已有的建設用地與新申請用地數量一并計算用地規模。對同一企業有多處用地,部分土地尚未建設或用而未盡的,項目已建成或在建但投資強度未達到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安排新的用地。堅持土地預登記制度,確定項目建設周期和土地預登記期限為2~3年,并在土地使用證記事欄載明,待項目竣工申報驗收后核定土地使用證有效期。重點查處未經縣發改委項目辦牽頭會審的項目用地,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確保集約利用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縣各金融部門要加大對工業項目融資的支持,對在現有工業用地上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項目,以及開發利用空閑、廢棄、閑置土地的項目,應優先予以支持。
五、建立考核評價機制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對節約集約用地工作負總責,土地集約利用程度不高或工作不力的鎮(區),工作把關不嚴、督查不到位的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不得評先評優。
為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和經濟轉型升級,根據《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8〕80號)等文件精神,就加強我市工業用地轉讓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工業用地“退低進高”,堅持新興產業培育和傳統產業提升并舉,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減少低效產能用地,推動傳統產業向先進制造業提升,切實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規劃管控原則。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現狀,按照城鎮規劃、開發區和鎮街道工業功能區規劃定位,科學合理推進工業用地“二次開發”,規范有序轉讓工業用地。
(二)高效利用原則。尊重歷史事實并兼顧土地管理政策,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積極穩妥推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快土地投入和產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勵工業用地向集約高效利用產業項目轉讓,杜絕新的低效用地行為。
(三)政府聯審原則。依據相關政策,鼓勵和引導工業建設用地原使用權人及相關權利人不斷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切實加強工業用地轉讓監管,實行政府相關部門聯審備案制度,確保規范有序推進。
三、加強工業用地轉讓管理
工業用地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工業用途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一)工業用地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滯納金、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并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2.不改變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設規劃條件等。對于受讓人擬改變原工業用途中不同行業類別的,應取得規劃建設、經信等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根據有關政策相應調整土地出讓合同;屬于特殊行業的,還須征得安監、環保、消防等部門同意。
3.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外,投資額已達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且實際開發建設建筑面積已達到合同約定開發建筑總面積25%以上。
4.土地權屬無爭議、無違法用地(或違法用地已處理完畢)、無違章建(構)筑物、未設定抵押(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除外)或他項權利登記。
5.工業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轉讓,如分割轉讓的,須經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安監、消防等部門批準。
6.受讓方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工業投資項目須符合我市工業投資項目準入評價要求。
7.已達到出讓合同約定的其他轉讓前提條件。
(二)工業用地轉讓程序
1.轉讓、受讓雙方向所在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如實申報轉讓價格,申請轉讓方提供原土地出讓合同和原立項文件或項目投資協議,受讓方提交擬投資項目可行性報告等資料。
2.所在鎮街道負責初審轉讓方用地是否符合工業用地轉讓條件,受讓方是否符合開發區(工業功能區)規劃、鎮街道產業布局規劃、產業準入條件、用地及建設要求等。對轉讓方用地須經相關中介評估機構對已投資狀況進行評估,根據原土地出讓合同,對履約狀況進行評價認定。
3.初審并通過評估符合轉讓條件的,轉讓方案報送市行政服務中心國土資源窗口,窗口審核受理后將受讓項目可行性報告等相關資料提交市工業項目準入評價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組織準入評審。通過評審的,憑評審意見書先辦理轉讓房屋所有權過戶,然后再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
(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原合同及《產業用地投資建設協議》的約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全部轉讓后,原土地出讓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的除外。
(四)完善轉讓項目竣工復核驗收制度
對于未經復核驗收而急需轉讓工業用地,轉讓合同應進一步明確相關控制指標及要求。對于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原土地出讓合同有明確要求的按原要求執行,無明確要求的,按市現行有關標準重新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項目竣工后,須經復核驗收,并辦理土地重次登記。到期未通過復核驗收的,按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及有關約定追究相應違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工業用地轉讓管理,是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優化資源要素配置的客觀要求,是有效破解發展中要素瓶頸、拓寬發展空間的迫切需要,對于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土地市場的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轉讓行為,法院、公安、監察、規劃建設、工商、稅務等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維護土地市場的正常秩序。法院在公開處置工業用地資產時,應明確地塊產業項目類別、投資強度等相關準入標準,并將此作為公開處置的前置條件。
近日,在湖南省政府召開的新聞會上,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方先知透露,因為供地率不達標,長沙、株洲已經暫停新增建設用地審批。近兩年來,“供地率”頻繁出現在公眾視野里,作為土地集約利用評價考核體系的核心指標,這一專業名詞的神秘面紗正在慢慢揭開。
供地率考核成為促節約“殺手锏”
土地是一個帶有全局性、戰略性、根本性的重大問題。土地供應直接關系到城市建設、房地產市場建設乃至社會經濟的穩定運行。自2003年土地參與宏觀調控以來,土地供應在調整產業布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供地率,即供地面積與批準面積的比率,是衡量地方政府土地供應效率、集約節約用地程度的一項關鍵性約束指標。”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地產管理處處長王寬蘇為記者做了“名詞解釋”。他說,國土資源部2008年下發《關于部署運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284號),明確了對各地供地率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未按規定及時上報信息或發現虛報、瞞報的,將暫停受理該省用地預審和用地申報。省政府也分別于2007年、2008年、2011年下文對供地率提出要求。201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節約集約用地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實行批地與供地掛鉤”的考核政策,對前三年及當年土地供應率未分別達到80%、60%、40%、20%的市州、縣市,暫停受理其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申請,并相應扣減其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而在前不久召開的2014年湖南全省地產管理工作會議上,供地率考核內容進一步具化,考核年期為2010、2011、2012、2013年,達標率分別為90%、80%、60%、40%。會議還強調,對批而未取、批而未征、批而未供、批而未用、未按期開竣工土地面積較多的縣市進行實地督辦和通報。
此外,從2011年開始,供地率考核就納入了湖南各級政府績效評估范圍。在上述提到的新聞會上,方先知介紹說,對各個市州土地利用情況進行績效考核,達不到供地率的,影響負責人當年的績效考核,實行扣分制度,并停批建設用地。
供地率低下成因錯綜復雜
目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市化中期,各項建設對土地資源的需求旺盛,每年建設占用耕地達幾百萬畝,這為耕地保護工作帶來很大壓力。同時,我國土地資源利用效率還較為低下,粗放利用甚至閑置浪費現象比較嚴重。
“針對這一情況,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指明了以節約集約用地來破解保護耕地和保障發展這一矛盾的出路。”國家土地督察沈陽局局長崔巖在研究供地效率分析及對策時撰文指出,“土地批后供應是影響土地利用效率的關鍵環節,土地審批供應及時、土地資源及時配置到用地者手中,必然會加快土地利用速度,反之就會造成閑置浪費。”
實際上,造成供地率低下即批而未用問題的原因有不同方面和多個層次,比較復雜。綜合湖南、東北三省等地調研報告發現原因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
一是土地審批環節多,程序繁雜,時間過長。一般建設項目從初步意向到正式立項,從選址到征地和供地,需通過發改、建設、規劃、環保、林業等多個部門,審批手續多,工業項目環評、立項等手續辦理時間長,導致土地成交后遲遲不能簽訂出讓合同;經營性用地需采取招拍掛方式,供地周期較長。
二是部分項目征地難度大、周期長。主要是一些舊城改造項目和城中村改造項目征地拆遷補償不到位,造成供地困難。部分區域被征地農民攀比情況嚴重及征地拆遷歷史遺留矛盾多等原因,有的建設用地項目征地難度大、周期長,導致供地遲遲無法進行。
三是城市規劃調整,影響供地手續完成。由于地方年初預測年度用地時間緊、難度大,未對擬用地地塊進行勘測定界,造成實際用地時與國家批準的面積、位置、地類、權屬存在誤差。同時,由于與相關部門的報批前期溝通不夠,用地審批時間過長,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及實施方案批準后,部分區塊因相關規劃調整和用地條件發生變化,無法供地,造成計劃指標浪費。個別地方還存在政府換屆后,對城市發展方向進行調整,導致土地利用空間布局發生改變,影響項目供地。
四是項目資金不到位,征地拆遷進度緩慢導致供地率低。土地征收和農轉用手續報批后,因項目資金短缺或沒有及時到位,導致沒法啟動征地拆遷工作或征地拆遷進度緩慢。在未供地項目中,因該原因造成的征地率、供地率低的項目也較多。
此外,對已批已用土地網上錄入不及時也影響了供地率的提高。
供地率提高促推集約用地
據了解,在近幾年國土資源部的用地審查中,供地率信息是審批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的重要參考,不得不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針對供地率不高的現狀,湖南自2011年開始重點抓批而未用土地的整改清理工作。
一是加快批而未用土地處置,強化定期通報制度。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督促各地按照節約集約用地、保重點保民生的要求,采取“調整區位或改變用途盤活一批、完善手續補辦一批、嚴格執法查處和收回一批”的處置思路,落實整改措施和盤活利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是科學制定供地計劃,加強計劃實施管理,協調批次報批的時間和供地的時序。做好城市用地的統一規劃、統一開發、統一供應,優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將經營性用地統征儲備和重點項目“點供”結合,加快土地征收、前期開發和供地速度,促進土地及時供應。
三是各地加強工業用地前期項目預公告、資料準備、資格審查等工作,在“先定地”的基礎上引進好的項目,使批次報批提前,從而提高供地率。對因城市規劃調整、意向用地者無法落實投資等原因造成土地無法利用的,按照規定的范圍、條件和要求進行區位調整或改變土地用途。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推進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建設,將保障個人、集體、國家三者的權益有機結合。
四是各地加強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將土地供應作為重要閘門,對招拍掛公開獲得的土地不需再進行項目立項和規劃選址審批,將配套的服務設施建設與土地供應同步規劃、同步推進。
關鍵詞:城市規劃;城市建設;節約集約用地;對策
中圖分類號: R126 文獻標識碼: A
一、強化規劃宏觀調控,優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結構
1、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和土地供應總量。科學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合理的城鎮用地規模,增強公共設施的共享程度。相關的行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要嚴格控制工業用地,禁止“以租代征”;加強村鎮規劃,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逐步調整鄉村結構,優化布局。
2、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合理控制城鎮基礎設施、社會各項事業建設和行政辦公用地規模,嚴格控制大型商業設施和高檔商品房用地。適度提高各類建筑密度和容積率,推廣節能省地建筑技術,大力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要打破行政區域界限,改變分散布局工業區的模式,做到高起點規劃、高標準投入、高效益產出。
3、開展城鄉建設用地整理。按照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原則,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統籌安排,合理調整空間布局。摸清家底、挖掘潛力。克服“重平面擴張、輕內部挖潛”現象,鼓勵遷村并點的土地整理和舊村改造,大力推廣江蘇省華西村“多占天,少占地”、“向空中地下要土地”的農田整理成功經驗。
二、立足內涵挖潛,優先盤活利用存量土地
1、建立土地集約利用評價考核制度。全面掌握城鎮和開發區存量土地面積、類型、用途、權屬與分布等狀況,開展城市及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制定盤活存量土地的實施方案和積極穩妥的政策措施,促進存量土地的開發利用。
2、鼓勵利用存量土地。凡利用城鎮存量土地進行開發建設的,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制訂減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等鼓勵政策。鼓勵增資擴建,凡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收取或調整土地有償使用費。
3、開展城鄉建設用地置換。通過“易主”、“易位”,促進零星分散土地的有效盤活利用。經省級政府批準,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和國有建設用地可以置換;經縣級政府批準,農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之間可以置換;農用地、未利用土地不得置換為建設用地。權屬有爭議、已設定抵押的土地,不得置換。
三、推行新型農村宅基地制度,制止亂占濫用土地
1、編制或完善規劃。按照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的總體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總原則,合理編制村莊規劃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做好兩項規劃之間的銜接。未編制村莊規劃或者已編制村莊規劃但需要修改的,要抓緊組織編制或修改。規劃要合理確定農村居民點的數量、布局、范圍和用地規模。
2、加強住宅建設用地的規劃與計劃管理。農民建房涉及農用地轉用的,應當上報省級國土資源廳備案;涉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的,按照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工作的意見》辦理,上報規劃修改方案需附具村鎮建設規劃圖。
3、嚴格執行住宅建設用地的優惠政策和收費規定。對農村住宅小區建設用地,以及對利用空地、荒雜地和存量土地建設住宅的,應按優惠政策給予鼓勵和扶持。對農村住宅小區建設,所在村委會支付農用地轉用與土地征收所發生的補償安置等費用有困難的,可以由所在地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從土地收購儲備專項資金中予以墊付,待向建房戶辦理供地手續時按照每戶應分攤的金額收回所墊付的資金。
4、強化執法監察。城管行政執法局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占、邊批邊建的違法用地行為,堅決依法查處和拆除。對未批先建的,要發現一座拆除一座,通過嚴格執法整肅農村用地秩序;實行“一戶一宅”制度,防止以分戶名義的“一戶多宅”;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依法嚴肅追究違反者的法律責任。
5、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根據城鎮化建設目標,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制定舊村莊改造和零散住宅整理歸并的總體方案,并按計劃、分年度組織實施;要實行“建新退舊”制度,經批準新建住宅后,建房戶必須將原舊宅基地退出,逐步消滅散、亂、差的“空心村”。積極探索舊村改造、零散住宅整理歸并的途徑和方式,總結、推廣成功經驗。
四、嚴格土地使用標準,促進各項建設節約集約用地
1、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各地不得批準新建禁止類項目,要從嚴控制區域內限制類項目的數量、布局和用地規模,嚴格限制占用農用地。停止高檔別墅類房地產、高爾夫球場、花園式工廠、寬馬路和大廣場等用地的審批。防止開發商圈地炒地。
2、強化建設項目用地管理。堅持“以項目定用地、以投資額定用地量”的方針;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應增加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內容。凡設計用地超出規定用地指標的,要進行論證,說明理由;沒有相應用地指標的項目用地,可比照現有標準和設計規范確定用地規模,并作出詳細說明。要加強分期實施的大型工業項目預留規劃用地的管理,對規劃預留用地,必須根據實際到資情況和生產建設進度,分期分批確定供地數量。
3、提高工業項目用地的投入產出率和集約利用水平。實行單位面積土地最低投資限額,工業項目單位面積土地的投資額不得低于規定的最低限額。鼓勵企業投資建設多層標準廠房,嚴格限制單層建筑物。
五、推進土地市場化配置,建立節約集約用地的內在機制
1、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高速公路、民用機場、發電廠、煤炭設施、石油天然氣設施等用地,及《劃撥用地目錄》以外的用地,必須以有償方式供地。
2、推行工業用地和經營性用地(商業、旅游、娛樂等)的“招、拍、掛”制度。土地供應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工用地有兩個以上企業申請使用的,都必須以“招、拍、掛”方式供應,完善出讓程序,規范出讓行為,強化出讓監督。協議出讓土地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以及政府的限價標準。
3、建立健全土地儲備制度,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合理確定土地儲備規模,優先儲備存量土地,依法對土地權利人給予合理補償。政府供應土地的前期開發,要引入市場機制,招標出讓。加強儲備資金的管理,要從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儲備土地。土地儲備機構可以儲備土地作為抵押,申請貸款。
4、建立土地供應公示制度。除涉及軍事秘密外,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出讓、租賃或劃撥的土地以及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土地位置、用途、面積、土地使用條件、價格等在當地政務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方可簽訂國有土地使用合同;出讓結果也要向社會公開。
六、規范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促進集體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
剛才,*同志作了一個很好的工作報告,總結了去年以來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分析了當前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對今年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這些意見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認真抓好落實。兩個縣市作了典型發言,從不同側面介紹了經驗做法,很有借鑒意義。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依法行政,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20*年,我市國土資源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努力實現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與保障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統一,保護資源與保障需求的統一,嚴格執法與優化發展環境的統一。在國家實行宏觀調控、繼續收緊土地和信貸兩個閘門、土地執法監察力度不斷加大的形勢下,全市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系統廣大干部職工開拓創新,真抓實干,取得了顯著成績。一是嚴格執法,維護了良好的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秩序。強化了國土資源執法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長效機制建設,加大了動態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了一批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特別是通過開展三項土地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和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規范工作,查處了一批重點典型案件,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和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順利通過了國家和省的檢查驗收,維護了良好的國土資源開發秩序,確保全市沒有發生大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二是高效服務,保障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求。按照“區別對待、有保有壓、保障重點、從嚴從緊”的要求,嚴把土地‘‘閘門”,強化用地審批,大力推進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扎實開展了掛鉤試點和城鄉建設用地置換工作,千方百計保障建設用地需求。去年省里分配給我市6200畝建設用地指標,通過國土資源部門積極做工作,我市去年實際報批用地1.4萬畝,可以說,全市沒有因為土地問題而影響項目落地。三是創新機制,實現了國土資源管理的規范化。全面實行國土資源有償使用,重點推進工業用地招拍掛出讓,國土資源收益取得新突破,20*年全市實現政府國土資源收益24.8億元。規范完善了國土資源政務大廳的行政審批程序,特別是通過政務大廳有效規范土地一、二級市場的交易,防止了有關稅費的流失,20*年政務大廳實現各種政府收費14.2億元,契稅收繳6761萬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整合扎實推進,全市礦業權布局進一步合理,泰山石保護綜合整治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礦業權市場建設進一步深化。
這些成績,體現了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系統高度的大局意識和堅強的執行能力,體現了國土資源部門的服務意識和以人為本觀念。同志們付出了努力,經受了考驗。借此機會,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誠摯的慰問和衷心的感謝!
二、創新思路,著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
今年市政府確定了全市生產總值增長14%,地方財政收入增長16%的目標,這些目標的實現需要一些工業項目、旅游服務項目的發展作支撐,而工業項目、旅游服務項目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同時,今年各縣市區也有一些大項目、好項目需要落地。而今年國土繼續實行從嚴從緊的土地政策,國家下達省里的建設用地指標核減了1.8萬畝,我市的建設用地指標也更加緊張,保證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求,必須大力實行節約集約用地、挖潛盤活存量用地。一是要轉變思想觀念。在全社會樹立節約集約用地意識,徹底扭轉用地單位“寬打寬用、大手大腳”的觀念和土地利用方式。各級政府在籌劃本地區建設用地時,必須堅持眼睛向內、眼睛向下,在思路上從主要“盯住指標、擴大增量”向依靠“節約挖潛、盤活存量”轉變。二是要明確工作重點。我市節約集約用地潛力很大,空間很廣。要在“城中村”、“空心村”、工礦廢棄地整理復墾,充分利用企業閑置土地,提高開發區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大盤活挖潛力度特別是加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盤活挖潛,通過調查測算,我市現有農村空閑地15.63萬畝,占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17%,主要是農村空閑宅基地、學校、辦公場所、廢棄磚瓦窯廠及停產破產鄉村企業用地。對這部分閑置低效用地,一方面通過掛鉤試點和建設用地置換政策進行整合利用,對閑置用地進行拆除復耕,置換出有效的建設用地指標安排到相關項目上。另一方面,對于一些面積較大、位置較好、能直接利用的舊村委辦公用地、破產企業用地、學校用地,依法辦理用地手續重新安排項目。三是要創新推進機制。要管住供地總量,形成節約集約的“倒逼機制”,充分發揮土地規劃和產業政策的控制引導作用,強化指標約束和投資強度標準約束,實行定額管理。今年要把新一輪土地規劃修編作為工作重點,加快修編進度,提高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年內基本完成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任務,全面啟動縣、鄉規劃修編。規劃修編任務繁重,涉及方方面面,各縣市區政府要統籌協調,特別是在修編經費上要給予保障。要強化經濟手段,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全面落實工業及四類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制度,完善土地市場體系。要加強批后監管,建立閑置和低效用地退出機制,嚴厲打擊囤地炒地行為,對供而不用或少用、低效粗放利用、擅自改變規劃開發強度等行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予以收回。要嚴格落實好國家、省的建設用地標準,進一步制定完善節約集約用地評價考核機制,強化對節約集約用地的考核。
三、嚴格執法,維護全市發展大局
去年以來,我市通過開展三項土地執法專項行動,糾正了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土地違法違規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促進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但也要清醒看到,土地違法違規形勢依然嚴峻。要認真總結經驗,繼續推進國土與公安、監察等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加大查處力度。要堅持“預防為主”方針,切實加強國土資源法制宣傳。同時進一步強化動態巡查,推動執法關口前移,不斷加強土地執法監察的制度化建設。
最近,國土資源部部署了第八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我市涉及泰山區、岱岳區、市高新區和泰山管委。這次衛片執法檢查的結果將為土地違法處分、實行問責制提供基礎數據和重要依據。三區和泰山管委一定要充分認識這次衛片執法檢查的嚴肅性和重要性,把這次執法檢查作為今年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監察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嚴格核實底數,依法處理到位。要按照部、省文件要求,抓緊開展內外業核查匯總,逐宗建檔,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國土資源、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建設、規劃等部門聯合辦案機制,對衛片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及時立案查處。對此次執法檢查,三區和泰山管委的分管領導要靠上抓,全過程組織處理,主要領導要全面掌握情況,對有關重大問題要直接介入處理。要支持國土資源等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幫助排除干擾和阻力。本次沒有被納入衛片檢查的縣、市,也要未雨綢繆,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同是要高度重視工作,進一步加大國土資源調處力度,著力解決土地征收征用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
要進一步加大礦產資源監管力度,以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規范“回頭看”行動為總抓手,一是推進礦產資源開發的整合,改變礦山“多小散”的局面,使礦山的開局趨于合理。二是與安監部門密切配合抓好礦山安全管理,特別是對歷史遺留的安全隱患要進行深入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個建立臺帳,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明確整改期限。三是積極預防地質災害,高度重視極端天氣對地質和礦業生產的影響,健全地質災害預防預報機制,完善防災預案和應急預案,做好地質災害危險點居民的搬遷避讓,最大限度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四、增強責任意識,提高駕馭國土資源工作能力
(一)強化政府責任。各級政府是落實國土資源管理目標的責任主體,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希望各位分管負責同志切實樹立責任意識,加強對國土資源工作的研究和學習,進一步增強對國土資源工作的駕馭能力和決策水平。省委省政府已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列為對各市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考核內容,我市也將參照省里的要求制定對縣市區的具體考核辦法,各縣市區要進一步細化和分解,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政府問責制度,既要問責耕地保護總量,也要問責違法用地個案,還要問責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做到違法必問責。
(二)強化部門責任。要適應國土資源綜合性、全局性增強的特點,研究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相互配合的國土資源監管新機制,解決耕地保護中“一家管、大家用”的問題。國土資源部門要更加主動地密切與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關鍵詞: 杜絕土地資源浪費; 城鄉統籌發展; 十二五規劃
中圖分類號: F323.21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2)01-0031-02
“十五”期間,我國每年人口遞增一千多萬,耕地每年遞減一千八百四十八萬畝。人多地少,耕地資源稀缺的問題一直在困擾著每一個人。近年來,建設用地矛盾突出。群眾搶建用房、亂占濫用耕地現象嚴重,珍惜土地,節約集約用地意識非常薄弱。針對資源消耗,浪費大的問題,2007年7月國務院發出了《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通知》2008年1月《國務院關于節約用地的通知》明確規定節約集約用地的措施,使我國這一嚴重問題得以緩解。
一、杜絕土地資源浪費對城鄉統籌建設的意義
杜絕土地資源浪費,是要從根本上加強國民的土地節約集約使用思想,防止土地的浪費和粗放用地;使每宗用地必須提高投入產出的強度和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要合理安排土地投到數量和節奏,改善建設用地結構、布局,挖掘用地潛力。
而“城鄉統籌”字面上解釋是“城”、“鄉”,在一定的時代背景中,互動發展,以實現“城”、“鄉”發展雙贏為目的發展格局。充分發揮工業對農業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城鄉統籌就是要改變和擯棄過去那種重城市、輕農村,“城鄉分治”的觀念和做法,通過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削弱并逐步清除城鄉之間的樊籬,在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確定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重大經濟政策的時候,把解決好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放在優先位置,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然而對農業保護的首要問題就是耕地的合理利用問題,杜絕的土地資源的浪費對城鄉統籌建設影響深遠。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人口大國,土地問題是現代化進程中一個帶有全局性、戰略性的重大問題。我國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載著世界22%的人口。不僅人均耕地面積只有不足1.4畝,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耕地后備資源也十分有限,60%以上分布在水源缺乏或水土流失、沙化、鹽堿化嚴重的地區,挖潛難度巨大。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人地矛盾將更加突出。我們既要考慮滿足當代人的需要,也要為子孫后代留下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唯一的出路就是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護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二、杜絕土地浪費對城鄉一體化的作用
“十二五”期間最迫切需要推進三方面的土地制度改革:
一是要進一步明晰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允許農民用土地承包權抵押交易。其中,要特別賦予農民宅基地以充分的排他性產權,允許宅基地的依法買賣和流轉,讓農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對住宅處置同等的權利。個人認為,宅基地的買賣和流轉要在必要使用和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的前提下,保證土地資源的集約節約利用。
二是要進一步強化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建設,從嚴控制非農建設用地,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要按照“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的要求,結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
三是改革征地制度,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制度。要認真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對依法取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要堅持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護好農民的土地權益,為農民享受現代化成果創造條件。
開展城鄉建設用地整理。按照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原則,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統籌安排,合理調整空間布局。摸清家底、挖掘潛力。克服“重平面擴張、輕內部挖潛”現象,鼓勵遷村并點的土地整理和舊村改造,大力推廣江蘇省華西村“多占天,少占地”、“向空中地下要土地”的農田整理成功經驗;無錫市蠡湖地區把農民的拆遷安置房建成多層和公寓式農民住宅小區。深圳對2000多個舊村實行改造,向中心村鎮集聚,杜絕零星建房,改造后的崗廈村和大沖村變成30多層高樓群,該住宅小區既美觀實用,又與自然和諧。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有效地促進了城鄉一體化的發展。
要鼓勵農民去城市買房,或者在農村建高樓房。節約的宅基地指標可用作小城鎮發展的建設用地指標。對于集中建房或進城購房農戶的原宅基地復耕或依法轉讓的,可視為占補平衡。嚴格控制分散建房,嚴禁以小城鎮建設為名建“路邊店”。嚴格控制建單門獨院住宅,提倡建高層住宅樓,從而杜絕土地資源浪費,縮小城鄉一體化差距。
強化建設項目用地管理。堅持“以項目定用地、以投資額定用地量”的方針;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應增加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內容。凡設計用地超出規定用地指標的,要進行論證,說明理由;沒有相應用地指標的項目用地,可比照現有標準和設計規范確定用地規模,并作出詳細說明。要加強分期實施的大型工業項目預留規劃用地的管理,對規劃預留用地,必須根據實際到資情況和生產建設進度,分期分批確定供地數量。申請增資擴建的,要優先使用已有的建設用地,在核定供地面積時,要將已使用土地與新申請的用地數量一并計算。完善建設用地定額指標管理制度。全面修訂完善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定額指標。
三、杜絕土地資源浪費對城鄉統籌建設的思考
我省土地面積為18.74萬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積553.78萬公頃,占全省土地面積的28.98%;人均耕地0.21公頃,是全國平均的2.18倍。可是我省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加速擴大。吉林省城鄉居民收入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呈不斷擴大的趨勢,在收入絕對差方面,二零零五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八千六百多元,農民人均純收入只有三千二百六十四元。兩者差距為五千多元,倍數關系為2.66倍,均高于遼寧黑龍江兩省。
結合我省實際情況,要加強城鄉統籌建設,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一是要加強城鎮規劃建設,完善各類建設項目設計規范,充分發揮其對農業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對農村的帶動作用。二是要加強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土地資源的集約節約化利用,要做到“灌不占田,田不防路,路可通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