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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開放在所難免
從中國政府的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商務部和人社部獲得相關數據,魯普報道認為,中國的經濟狀況仍然樂觀。世界經濟人士,幾乎無一例外地清晰記得,幾年前中國的數據是相當誘人的。從那時起,中國就在一步步躋身世界經濟圈,越來越接近國際標準。在另一方面,這些經濟數據又表明,中國經濟更重要的因素在于它更具有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它也反映出,正在扭轉中急速發展的國家。紡織服裝工業作為經濟的一部分,也不可避免,要更上臺階。
GDP一漲再漲
正如新華社披露的GDP增長為7.7%那樣,已達到56.88萬億(9.32萬億美元),這一數據甚至比政府的7.5%增長預期還好。而另一指標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更讓人樂觀。2.6% 的物價漲幅完全低于政府預計的3.5%目標。這表明,國際紡織服裝人士擔憂的中國通脹,其實是子虛烏有。而中國的國際貿易一直是經濟人士關注的焦點。中國的外貿出口增長為7.6%,達到4.16萬億美元,貿易順差達12.8%,為2597億美元,財政稅收增長為10.1%,達12.91萬億美元,增長率低于2012年的12.8%。 因此,擔憂中國因勞動力價格提升,服裝出口會失去競爭力的說法也不攻自破。
除此之外,中國的直接外國投資(FDI)也能反映出該國投資人的信心。2013年,中國的FDI增長了5.25%,達1176億美元。根據官方的統計數據,工業增加值產出增長達9.7%,固定投資達19.2%,為43.65萬億美元,消費品零售額增長達11.5%,為23.44萬億美元。
現金流與資金充裕度
讓人吃驚的,正當美國經濟捉襟見肘之時,中國的錢幾乎多得花不完,并且狹義貨幣供應資金流增長達9.3%,為33.73萬億元;另一方面,廣義貨幣資金供應增長達13.6%,為110.65萬億元。美元與人民幣的平均指數也存在巨大差異。自從去年中國政府決定改革貨幣流通體系以來,由人民銀行直接控制的貨幣流通體系正在放開,利率的管制也在放松。
大國的崛起
截至2013年年底中國人口問題也難以置信,已達13.6億,與2012年相比增長了668萬人。這樣的小幅增長得益于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另一方面,中國在向世界提供越來越多的年輕勞動力的同時;老年人也在增長,這對國內未來的市場是個積極的信號,同時對國際紡織服裝出口也是積極的信號。這表明紡織服裝出口大國擁有豐富的勞動力。中國另一現象是,隨著人口不斷向大城市聚集,鄉村人口增長卻在逐漸遞減。每年有近2.7億人在路途上奔波。
機會帶來新工作
擁有13.6億人口的中國,在2013年雇傭總數達到7.69億,包括3.82億的城市人口。其中城市新增工作機會達1310萬個。相比之下,歐洲的失業率卻很高,從奧地利的4.8%到希臘的27.4%不等。2013年10月美國的失業率已高達7.5%。而中國在去年年底統計的數據可以看出,中國都市失業率僅為4.05%,而都市人均產值增長率為7%,人均產值達2.69萬元,農村人口產值增長為9.3%,達2.6955元。人均收入增長達9.3%,為8896元人民幣。
世界未來看中國
關于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
馬列主義經典作家指出自然經濟是封建經濟的主要特征之一,這一理論原則一直為中國經濟史研究者所尊奉。人們對什么是自然經濟什么是商品經濟似乎也沒有深究。但中國戰國以后商業較發達,各類市場較活躍,是明顯的事實。這豈非與上述理論原則相左?新時期經濟史研究者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較多的探討,提出各種各樣不同的看法,依其解決問題的不同思路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種是試圖對原來的理論原則進行修正,認為封建經濟不一定都是自然經濟。代表人是經君健。他把自然經濟解釋為使用價值的自給自足,并根據馬克思對西歐中世紀莊園的論述,提出“自然經濟平衡律”,即一個單位內生產品和消費品品種和數量的一致,是為自然經濟的前提。中國地主制經濟下無論地主經濟或農民經濟,都存在使用價值形態收入的單一性和需求的多樣性的矛盾,不能滿足“自然經濟平衡律”的要求,而必須與外單位進行商品交換。他的結論是中國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有本質的聯系,實際上是把地主制經濟納入商品經濟的范疇。[1]
這與上述趙岡關于中國戰國以后已有市場經濟的觀點有某種相似之處,但前者認為當時的商品經濟尚處于簡單商品經濟階段,是為地主制經濟服務的;后者否認戰國以后社會封建地主制的性質。在三十年代關于中國社會性質的論戰中,有人主張戰國以后是商業資本主義社會。七十年代末傅筑夫提出“變態封建制”說,認為戰國西漢商品貨幣經濟的突出發展已產生了資本主義經濟成分,把各地區聯結成一個整體,形成“國民經濟體系”。這樣看來,傅氏實際上把封建地主制經濟看作商品經濟或市場經濟,故有人認為從中可以看到商業資本主義說的影子。但傅氏自己撰文否定這種說法,認為中國封建地主制經濟仍屬自然經濟。……
第二種,是對自然經濟作比較寬泛的理解,承認地主制經濟仍屬自然經濟范疇,但可包容較多的商品經濟成分。其中又有各種不同的側重和表述。吳承明對“自然經濟”作了“引申”,把農民家庭的自給性生產、為剝削者直接消費的生產、在地方小市場上的余缺調劑性的交換,廣而言之,凡以使用價值為目的的生產和交換,都包括在自然經濟的范疇中。在此思路指導下,他算出前糧食商品率為10%上下,未脫離自然經濟范疇。他又指出,馬克思和西方經濟學都談到歷史上市場體制轉變的時期,只有這個轉變完成了,才能稱之為市場經濟。中國十六世紀已有市場轉變的端倪,但起伏跌宕,至民國尚未完成轉變,或不能把中國歷史上的商業繁榮等同于市場經濟。[2] 李根蟠指出自然經濟有不同的歷史類型,并非西歐莊園經濟的單一模式。中國地主制經濟是一種“不完全的自然經濟”,其中包含了商品生產的成分,流通已成為物質資料再生產和生產關系再生產的必要環節,但仍未控制整個流通過程,價值規律作用有限,商品生產仍以自給生產為基礎和依托,仍受制于自然經濟的原則和機制。這是自然經濟中的一種類型,而不是意味著自然經濟的解體[3] 。林甘泉認為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是自給性生產,而不是“自給自足”。中國封建地主制經濟雖包含一些商品經濟成分但對各類經濟單位的分析表明,它在總體上仍屬自然經濟范疇。[4] 方行認為我國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結合,從總體看自然經濟仍占主要地位[5] 。信從這種觀點的學者不乏其人。持這類主張的學者,都認為封建地主制的形成發展以商品經濟的一定發展為前提,都重視對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研究。如李埏把地主階級和地主制的形成看作商品經濟沖毀了古老村社制的結果他認為封建地主制時代商品經濟經歷了戰國漢初和宋這兩個高峰而?i?i高漲,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因素[6] 。
第三種,認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屬“偽商品經濟”,自然經濟其實很強固。這以秦暉為代表。在他看來,自然經濟與其說是“自給自足”經濟,勿寧說是不自由的“自然人”經濟,就運行機制而言,則是“命令經濟”。中國封建時代的“商品經濟”,實際上不受或很少受價值規律的支配和調節,而只受或主要受人身依附關系中權力意志的支配與調節,這就是“偽商品經濟”。總的說,我國封建社會決不是商品經濟發達早于或興盛于西歐,而是相反,自然經濟、包括“命令經濟”及披著商業外衣的變種比西歐中世紀典型時期頑固得多[7] 。
秦氏的觀點未必能為學界所普遍接受,但中國封建時代的商品經濟中,價值規律并未能充分發揮作用,政治權力嚴重地干預以至遏制商品經濟的發展,則是不容否認的事實。不少學者從不同角度對此有所分析。例如郭正忠通過對唐宋茶葉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專賣對茶商資本的遏制的分析指出,在我國傳統社會中,類似“市場經濟”的某些因素只是在自由通商政策下出現,但這是局部的、短期的、表象的、偶然的。而基于專制政體強大和民間私有權發展不充分的專賣政策的推行則是全局的、本質的、絕對的。它構成中國傳統社會經濟結構的主要特色,而使市場經濟體系不可能有真正的發展[8] 。
關于傳統市場
與對封建社會商品經濟、自然經濟的不同認識相聯系,人們對中國傳統市場性質、特點和發展程度也有不同的估計。
吳承明考察了中國封建社會各級市場的基礎和內涵,提出了自己的市場史理論。他指出,經典作家以分工為市場的前提,質之歷史,卻不盡然。如地方小市場,即?村集市,是小生產者之間的品種調劑和余缺調劑,屬自然經濟范疇的交換;城市市場是貴族地主以其剝削收入換取消費品,是農村農副產品流入城市的“單向貿易”;區域市場則可視為自然經濟的延伸,真正有意義的是跨地區的長途販運,但宋以前主要是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的貿易,仍然不是基于社會分工之上的市場。他認為馬克思所說的作為市場基礎的分工,實際上是指“表現為交換價值的分工”。從這個意義上講,無論有多大市場,只要沒有專業戶,即沒有生產交換價值的分工,就不算本來意義上的商品經濟。他又指出,總的來說是生產決定經濟,但不能低估交換的作用,交換的積累也能引起分工和專業化,市場理論應建立在生產和交換這兩極上。根據這一理論,吳承明指出中國明中葉以后長途販運貿易才轉以民生日用品為主,即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在地區生產分工基礎上。但直到前,我國國內市場仍然是一種以糧食為基礎以布和鹽為主要對象的小生產者之間交換的市場結構[9] 。關于中國國內統一市場何時形成,學術界有西漢說、唐宋說、明清說等不同認識,有的學者甚至認為這種市場直到近代尚未形成。論者多著重商品流通自身規模,而吳承明則從生產的社會分工和與此相聯系的長途販運的內容進行考察,提供了一個嶄新的思路。吳氏這一理論頗有影響,如包偉民即以這一理論分析宋代的糧食貿易和區域市場。方行在這基礎上以明清為例分析了中國傳統市場的基本特征,指出傳統市場是商品經濟與自然經濟相互制約、相互補充的市場;封建社會發達的商品市場是一種以民生日用品為主要對象的小生產者之間交換的市場模式;要素市場,包括土地市場、勞動力市場和資金市場,也有某種程度的發育;農業中的土地勞力等資源的配置并不取決于市場,但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其作用大小視不同地區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而異[10] 。
有些學者對此持不同看法,如經君健不同意把地方小市場的交換歸入自然經濟范疇。他認為地方小市場是中國封建社會基本經濟細胞(地主經濟、佃農經濟、自耕農經濟)的生存需要(解決小生產產品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矛盾)所產生的,個體小農在市場上以小商品生產者身份出現,生產關系性質、生產目的性以及購買者目的性均不能改變商品交換的性質。地方小市場及在其基礎上形成的區域市場、區域間經濟聯系及城鎮商業形成不可分割的體系,這是以自然經濟為基本經濟單位的西歐看不到的現象[11] 。
對中國傳統市場發展的一些具體問題,認識也有歧異。如農村集市,許多學者追溯到唐宋或南朝的“草市”,也有學者提出,戰國時代已存在農村集市[12] 。明清時期農村集市的發育程度,有的認為它雖有從地方小市場向初級市場轉化的趨勢,但基本上仍是在狹小范圍內彼此獨立的一種市場;另一些人則認為它已經轉化為初級市場,成為整個市場網絡的一部分。還有的學者把以市鎮貿易和墟集貿易為主體的農村市場劃分為保障供給市場、商品集散市場和多功能全面發展市場等不同層次(類型)[13] 。
對宋以后特別是明清興起的市鎮,學者多強調它在促進城鄉、工農業交流、鄉村城市化和培育資本主義萌芽的作用。趙岡則認為是人口快速增加、人地比例變化、人均占有糧食數和余糧率下降所導致的城市人口向農村靠攏的?果是城市化的非正常道路[14] 。
注釋
[1] 經君健:試論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本質的聯系,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2期。
[2] 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與國內市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市場·近代化·經濟史理論》,云南大學出版社1996年
[3] 李根蟠:《自然經濟、商品經濟與封建地主制》,中國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3期。
[4] 林甘泉:《秦漢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中國經濟史研究1997年第1期。
[5] 方行:《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中國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1期。
[6] 李埏:《經濟史研究中的商品經濟問題》,經濟問題探索1988年第3期。
[7] 秦暉:《田園詩與狂想曲》,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8] 郭正忠:《從飛錢預購到納榷請引》,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年第2期。
[9] 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與國內市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市場·近代化·經濟史理論》,云南大學出版社1996年。
[10] 方行:《中國傳統市場的特點》,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年第2期。
[11] 經君健:試論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本質的聯系,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2期。
[12] 李根蟠:從《管子》看小農經濟與傳統市場,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年第三世界國家期。
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特殊階段,其商品生產也具有特殊性,它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把商品經濟生產的一般條件,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及其結合,資本及運行變成了極端的以雇傭勞動為特征的高度私有化,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生產的前提雇傭勞動,是生產資料與勞動者相分離,它的創立造就了大批的具有人身自由,卻不占有任何生產資料的勞動者,另一方面也造就了占有大量資本的資本所有者,資本的所有與勞動分離,必然出現資本的所有者購買生產的另一個要素勞動力的特別勞動形式,形成資本對勞動的剝削。
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是在封建社會末期小私有制商品生產者分化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資本主義商品經濟以資本家私有制和雇傭勞動為基礎,以價值增值為生產目的。資本主義商品經濟不僅是資本主義社會占統治地位的經濟形式,而且也是私有制商品經濟的最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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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法商品 經濟國際化
從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與商事立法的歷史事實來看,雖然經濟發展的階段不同,社會制度的不同,商品經濟形式有所不同,但在這種不同的歷史背景和經濟性質下,世界各國的商品經濟卻有著共同的規律。商法作為商品經濟的基本法,雖然帶有它的時代的特色和民族的特色的烙印,但它的目的總是為適應商品經濟發展而存在的。在不同的時代和民族下,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商法的內容總可以找到共性,這一表現我們稱之為商法的國際化。在現代,隨著商品經濟的全球化發展,我國對商法的國際化也最終予以肯認、確立。現代社會,各種經濟資源不僅要合理配置于國內市場,還要跨出國門,走向國際市場,在全球范圍內得到有效配置。因此,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商品經濟的國際化要求商法的國際化與之相適應,即各國民商法的內容在差異性上漸趨向零的極限。商法的國際化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商品經濟的全球化要求各國商法制度趨于一致
隨著商品經濟的全球化發展,調整相同或相似類型社會制度的商法法律規范在制度上的差距應越來越小,最終趨于一致。這種一致的范圍不僅包括社會制度相同的不同國家的國內法趨于一致,也包括國內法與國際法在制度上的一致。
1.在商品經濟帶來的商法的全球化的推動下, 商法統一實體規則從逐漸從國際走向國內,并向各國蔓延。從國際層面來看,商法的立法不斷被細化,包函范圍不斷拓寬,原本屬于國內法調整的事項逐漸被納入到了國際法的范疇,這就使商法的國內法逐步被國際層面法律制度所替代,為商法的國際化奠定了基礎。
2. 在商品經濟帶來的商法的全球化的推動下,商法統一程序規則正在逐步形成。在這方面最有特點的是商事仲裁領域的程序法。比較《紐約公約》與之前制定的《日內瓦公約》可以發現,在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方面的程序規則正在統一,《紐約公約》將這一程序適用范圍擴大,并且取消了部分互惠條件,同時對執行限制條件予以放寬,對請求執行的程序予以了簡化。這種統一程序規則得到各國的普遍接受,目前,近150個國家和地區已加入了該公約。
3. 在商品經濟帶來的商法的全球化的推動下,商法制度上的一致正在通過國內法的國際化方式實現。從世界各國來看成,這種實現方式主要有兩種:自愿效仿和殖民化推行。在商品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商法的國際化方式具有互動性,這種互動性的表現主要有:國內法與國內法之間,國內法與國際法之間。從國內法與國際法之間的互動來看,既有同一法系之間的互動,也有不同法系之間的,既有商法先行國之間,也有商法先行國與商法后行國之間的。
二、商品經濟的全球化要求淡化商法的邊界
商法是傳統意義上的私法,但是隨著商品經濟的全球化進程,商法的私法地們受到了挑戰,商法是私法還是公法這個問題越來越難回答,這種邊界在商法的國際法進程中逐漸模糊和淡化。商法邊界模糊化起源于私法的公法化,伴隨商品經濟的全球化,商法的私法地位不斷的帶來挑戰,商法開始了從純粹意義上的私法到商法的公法化再到商法國際化這樣一個逐步轉變的階段進程。這一進程具體來講,有著這樣一步步的轉化,在自由資本主義階段,由于國家對商品經濟實行的是自由放任的寬松經濟政策,在這一階段,商品的交換也是在小的范圍內進行,國家在商品經濟領域僅需充當“守夜人”的角色,商品經濟就可以有序的進行,因此,這一階段國家對經濟的調節是一元化,而與此相適應,商法是純粹的私法規則,這一制度設計主要是為了保護商人的私權利。這一時期,公法與私法的界限非常顯明。隨著壟斷的形成,市場的規模逐漸變大,市場競爭秩序的不斷惡化,市場需要國家的干預,國家不得不對市場經濟采取措施,于是國家開始以管理者的身份進入到私法領域,一元化逐步被二元化所取代。伴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和商品經濟的全球化,公法的滲透日益增強,并逐步規范,商法早已不是純粹意義上的私法了。商法的公法化也使得公法與私法的界限趨向模糊,公法、私法二分結構開始變的不明朗,同時,商法中的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邊界也逐漸淡化。
三、商品經濟的全球化要求賦予商法規范彈性
戰國秦漢以后中國進入封建地主制。我曾經提出,中國封建地主制經濟是由相互依存的小農經濟、地主經濟、國家經濟以及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和干預所組成的動態的體系;中國封建地主制經濟下商品經濟的發展,也可以從這樣一個體系去分析和理解,考察小農、地主、國家在商品經濟發展中各自擔任的角色,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首先,考察小農的市場角色。
地主制經濟體系下的主要產業部門是農業,基本生產單位是小農家庭。封建地主制下的小農和封建領主制下的農奴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規模狹小的個體小生產,生產目的主要是為了自給。但前者較之后者,人身依附關系減輕,經濟獨立性增強,在個體家庭生產單位之上沒有一個具有內部生產分工和共同經濟生活的封閉的經濟共同體,其再生產所不能完全自我滿足的部分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需要直接從市場上獲得補充。所以,地主制經濟下農民與市場發生較為密切的聯系,流通成為小農經濟再生產過程中的必要環節。戰國時代非常突出的兩種現象——集市的興起和商人插足小農再生產過程,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出現的。地主制經濟下的小農的這種經濟地位決定它必然是自給性生產與商品性生產的結合、農業與家庭手的結合。這是戰國以后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最深層的根源,考察中國封建地主制下的商品經濟,不能離開這樣一個基本的事實。
在地主制經濟下,不同時代、不同地區、不同階層的小農,其經濟中商品生產的成分或多或少,但一般而論這種商品生產都是以自給生產為基礎和依托的,其生產的主要目的是謀生,是取得使用價值。因此,小農的經濟行為并不完全按照價值行事,甚至主要不是按照價值規律行事。例如,農民種什么,不種什么,首先是根據自身消費和交納租賦的需要;他們經營的家庭副業往往視糧食生產的豐嗇為盈縮,而且是“不計工本”的;他們出售農產品的價格也往往低于其價值,等等。關于這個,學界已有較多的論述。
地主制經濟下小農的市場行為還有一些十分重要的特點,例如,小農一方面向市場提供農產品和手工業品,另一方面向市場購買商品,在他們向市場購買的商品中,不但有他們所不能生產的手工業產品(如鐵農具、食鹽等),而且有它們能夠生產的農產品(如糧食、種子等),這就是說,他們既是農產品的供應者,又是農產品的需求者;小農經濟再生產的產品進入市場流通的部分,往往遠遠超過其按勞動生產率自給有余的部分或商品生產的部分。《管子》曾經說過,農民的生產是“年有余而月不足”。這是因為農業生產的基礎是再生產,它是以年為周期的。收獲季節有富余,播種季節和青黃不接時緊缺。這就導致在同一生產年度的不同生產季節中,農民與市場存在著不同的供求關系。中國又是一個自然災害發生比較頻繁的國家,豐歉無常,因此,在不同地區和不同年份中,農民與市場也存在不同的供求關系。同時,農民不但是生產者,而且是備受地主、商人和國家租賦、債利剝削的被壓迫者,這種情況大大加劇了農民與市場供求關系的不平衡。在收獲季節或豐收年份,農民為了完納租賦、清償債務,往往不得不賤價出售包括部分必要產品的糧食和其他農產品(這也和儲藏手段不足有關),在播種、青黃不接季節或歉收年份又不得不高價買進必須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為此,他們又要賤價出售其手工業產品,以至高息舉債。在這一進一出中,進入流通領域的商品量大為增加,但它卻不能反映勞動生產率商品生產率的真實水平。這就是說,在地主制經濟下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商品經濟,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并不是完全對應的,在某種意義上說,甚至是脫節的。我們說封建地主制下的商品經濟包含某種虛假的成分,主要就是指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在某種程度的脫節。這種脫節導致一些“悖論”現象的發生:農業生產的發展,農民的相對富足有時并沒有導致農民市場行為的增加,而是相反;貧苦農民比之富裕農民對市場的依賴程度似乎更大些;在一些封建王朝的后期,一方面是農業生產的萎縮,另一方面卻出現商業的畸形繁榮,等等。學術界對中國封建地主制時期農業商品率有不同的估計,有的高達50—60%,有的只有10—20%左右,重要原因之一是口徑和不同:前者一般是按農戶實際買進賣出在農戶總收支中所占的比例計算的,后者則往往是按農業生產能供養多少非糧食生產人口計算的。兩者都有根據的,后者更符合按勞動生產率計算的商品經濟發展的實際水平,而它們的差額正可視為商品經濟中的虛假成分所占的比重。
其次,考察地主的市場角色。
小農生產規模狹小,他們對商品的需求有限,難以單獨創造出大的市場。事實上,在封建地主制下,除了市場基本上是為農民的再生產服務以外,其他的各級市場基本上是為地主階級的消費服務的。封建地主制下的“大市場”或“大流通”是以地主階級的消費需求和消費欲望為基礎和動力的。因此,需要考察封建下地主的消費需求和消費欲望與封建領主制下的貴族領主有什么不同。
封建領主制下實行勞役地租,農民不但要在領主的“公田”上耕作,而且要提供其他各種勞役服務。“公田”和“私田”有固定的比例,各級領主貴族擁有“公田”(祿田)的數量由他所處等級所決定。這樣,各級領主的收入是相對固定的,由此決定的消費也是相對固定的,并且受到“禮”的種種制約;有人稱之為“凝固性”的消費制度。領主的領地是自給自足的封閉的共同體,一般的消費可以自身獲得滿足。較高級的領主也豢養一些為他們服務的商人,主要是遠途販運一些當地不能生產的珍奇物品,所謂“奇怪時來,珍異物聚”(《管子小匡》語)。
封建地主制下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地主主要收取實物地租,實物地租主要是谷物,這就產生了經君健先生所說的“使用價值形態收入的單一(少樣)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需要出售部分租谷來換取其他物資。在封建地主制下,不但貴族官僚可以占有土地,庶民也可以占有土地,占有土地的數量并沒有嚴格的等級限制,與此相應的地主階級的消費實際上也是不受限制的,起碼是沒有嚴格限制的。《鹽鐵論散不足》突出反映了封建地主制下各階層,尤其是富人消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欲望的膨脹,完全突破了領主制等級消費的限制。在實行比較單一的實物地租的條件下,地主階級的消費資料,相當大一部分要從市場上取得。《史記貨殖列傳》描繪了一幅商品熙熙攘攘的繁榮圖景,他把欲望(主要是消費欲望)視作經濟的根本動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正是地主階級的消費欲望促進了戰國秦漢市場的繁榮。
在封建地主制下,地主是市場活動的積極參與者,不但一般要出售部分租谷,以換取所需的其他物資,而且往往直接從事的贏利活動。這種市場活動是建立在對農民剝削的基礎之上的。地主在市場上出售的租谷是農民為地主的需要而生產的,本質上是一種自給性生產;地主出售它實際上是把自給性產品轉化為商品。地主賤買貴賣的對象是個體小農,是地租剝削以外的商業剝削。
地主的市場角色還表現在它與商人的關系上。封建地主制打破了領主制下“工商食官”、商人完全依附于貴族領主的格局,出現了私人工商業者。不過商人與地主實際上是“通家”。新興地主階級的基礎是庶民地主,庶民地主是土地已經私有化、作為國家編戶齊民的自耕農分化的產物,首先是從商人兼并自耕農土地中產生的。商人地主是漢代豪民地主的主體。從戰國秦漢的材料看,工商業者往往經營土地,地主也熱衷于商業活動,庶民地主是這樣(仲長統有典型的描述),身份性地主也不例外(晉代江統的話可以作證)。甚至可以說,地主、商人、官僚早就三位一體了。把秦漢封建政權稱之為“商人地主政權”,是有一定道理的。
秦漢時代農村集市已經普遍存在,城市市場十分繁榮,區域內和區域間的商業粗具規模,在一定意義上說,區域性市場和全國性市場亦已形成。但我同意唐文基的說法,這是一種“非統一的全國市場”。重要的一點是各地區的物價(尤其是糧價)相差懸殊,反映了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地區之間經濟聯系水平的低下。在戰國秦漢的封建市場中,糧食和其他農產品是最重要的商品之一。由于糧食在商品市場上的重要性,對年成豐歉的預測成為當時商人進行商情預測的基礎;而政府亦有以平抑糧價為中心的“平糶”政策的出臺。不過由于運輸成本太高,戰國秦漢糧食還很少進入長途販運。長途販運的商品以各地的土特產品為主;其中既有供統治階級奢侈消費的珍異之物,也有作為“養生送死之具”的民生日用品,這和封建領主制時期的長途販運商業是有所不同的。
封建地主制下的商業是為封建統治者和地主階級服務的,帶有嚴重的封建性。這種商業雖然也有維持小農再生產的一定功能,但同時又利用小農的弱點和農業再生產的特點買賤賣貴,無情吮吸小農的膏血,獲取幾乎不受限制的高額利潤,從而加速了農民的貧困破產和“棄本逐末”。這就是說,在封建地主制下,商人與農民、商業與農業,自始就存在著矛盾,這種矛盾,是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矛盾的一種表現。
復次,考察國家的市場角色。
封建國家直接經營某些生產事業、直接參預市場活動,并負擔著某種經濟職能,這是封建地主制經濟的重要特點之一。以前我們對國家管理和干預經濟的活動,對國家的市場行為和市場角色,對國家財政政策對市場和流通的等不夠,近來一些學者著重在這方面進行了很有意義的論述,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探討的問題。
有的學者認為,中國戰國以后的流通是由市場的流通和全國性物資流通組成的,而后者則是由統一國家的財政所組織的物資流通及由此誘發的遠距離流通中形成的,因而可稱之為“財政性物資流通”。這一觀點十分新穎,它提醒我們應該主意國家財政在封建商品經濟中的作用,不過似乎把國家財政的作用夸大了。因為第一,中央集權的統一封建國家的建立雖然對全國性流通的發展有著重大的促進作用,但從根本上說,不是中央集權統一封建國家創造了全國性的流通,而是某種程度上打破了地區局限的“全國性流通”的一定程度的發展為中央集權統一封建國家的建立創造了必要的條件。例如,在荀子時代,由于商品經濟的發展,“北海”、“南海”、“東海”、“西海”的土特產品,中原地區“可得而有之”。又如由于各地區之間商品流通的發展,各地區的金屬鑄幣已經出現“相通”或“趨同”的趨勢,秦始皇統一貨幣只是順應了這種趨勢。第二,在統一國家的財政收入中,直接進入流通領域的部分是很小的,它拉動流通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賦稅,賦稅的主要負擔者是農民,它是地租的再分配,農民所交的賦稅本質上是農民為了國家的需要而生產的自給性產品。國家的賦稅收入主要是滿足統治者的直接消費,支付皇室消費、官俸、軍餉和其它各項開支。貢賦進入流通領域的只是一小部分。例如實行“平糶”法或“常平”法時,以部分租谷為底本,視市場上糧食或其他商品的豐嗇而拋售或購進,用以平抑物價。又如實行均輸法時,將各郡國運往京師的貢物的一部分折合為當地土特產品就地交給均輸官,再由均輸官運到價高地區出售,實際上是把部分貢納轉化為官營商業經營的物資。不過這部分在貢賦中所占的比例是有限的,貢賦的絕大部分是直接消費而不進入市場。貢賦對市場的作用還表現在它迫使農民為了完納貢賦而把更多的產品投放市場,西漢貢賦中貨幣稅占的比重很大,這種情形就更為明顯,甚至可以說西漢商品經濟相當大程度上是賦稅拉動的。不過,西漢賦稅貨幣化的政策雖然在一定時期內增加了商品經濟表面繁榮的程度,但由于它超出了以自給性生產為主的小農經濟的負荷能力,到東漢中期以后就難以為繼了。 因此,從總體上看,我們不能說中央政府的財政創造了一個全國性的流通或全國性的市場。中央政府的財政確實促進了全國性的物資流動,如各地貢賦和漕糧向中央的調運,京都或各地的糧食和其他物資向邊防地區或受災地區的調運等,但這些都是依靠行政調撥,基本上不通過市場進行。一些日本學者喜歡用“物流”這個詞,如果用它來表示封建社會中不同于市場流通的物資流動,這倒是一個比較貼切和有用的概念。“物流”對商品流通會有所帶動,但作用不宜夸大。
封建國家直接經營的生產事業基本上也是自給性的生產,如屯田收入主要是為了供應邊防軍的需要,官營紡織業主要是為了滿足宮廷和百官的消費。鹽鐵等的官營情況與此有別,除國家機器自給部分外,主要是供應民間的,這就是所謂“專賣經濟”,它主要屬于國家對經濟的控管的范疇。專賣經濟的確不同于自由市場經濟,國家權力起主導作用,價值的作用是微弱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弊端。不過,不同時期不同部門專賣經濟的作用,還需作具體。如《鹽鐵論》對漢代的鹽鐵官營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御史大夫和文學賢良各執一詞,或褒或貶,但從西漢中期實行鹽鐵官營以后耦犂獲得推廣,牛耕從此普及看,它的作用恐怕不完全是負面的。
關鍵詞: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 計劃經濟 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 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 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活動形式的是一個客觀的“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 。“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結構的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 “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 。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 。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 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此基礎上,列寧對“計劃”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在主義經濟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經常的、自覺保持的比例性也許確實是計劃性”[10] 。這被認為是對“計劃經濟”經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表明“計劃經濟”的內涵在本質上就是要經常的、自覺的保持社會各個生產部門發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計劃經濟工作上,列寧更是強調對計劃“應該根據實際經驗和更詳細的研究來修正它”,否則“我們就會盲目行動”[11] 。他堅決反對用主觀計劃來代替實際工作,并且明確地告誡說:“完整的、無所不包的、真正的計劃=‘官僚主義的空想’。不要追求這種空想”,如果把國家經濟計劃官僚主義化了,“這是莫大的危險”[12] 。這對我們重新認識和正確理解“計劃經濟”,為計劃經濟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我們從經典作家對計劃經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他們所主張的“計劃經濟”是建立在符合客觀實際,并且根據實際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的、意義上的計劃經濟,為的是達到合理、充分地調節社會經濟資源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目的。這表明,計劃經濟應該建立在客觀經濟的基礎上,并且反映經濟規律的要求。因此“計劃經濟”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要求,社會(國家)從具體情況出發,預先擬定經濟的發展方案,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地進行修正,從而對社會經濟活動實行“自覺”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它是自覺運用經濟規律的主觀表達形式。這就不難看出,“計劃經濟”實際上就是依靠“社會的理智”通過事先的計劃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計劃經濟”=宏觀調控,宏觀調控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這應該是計劃經濟的本來含意。它與“市場經濟”一樣,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表現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和自發的“市場經濟’制度相對立,是自覺地按經濟規律組織和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表現形式;作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它表現為一只“看得見的手”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以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的開發和利用。
提要:當我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現了一種全盤否定“計劃經濟”的思潮。究竟應該如何認識“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這是一個經濟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理論問題。本文從的角度論證了二者是“主客觀”之間的關系,他們既存在著誰是第一性的問題,也存在著同一性的問題。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應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結果,這是計劃經濟思想的本意。所謂“宏觀調控”實質上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
關鍵詞: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 計劃經濟 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的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在我國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 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 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客觀形態的每一個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 。“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 “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 。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 。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從和揭示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及其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 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關鍵詞]商品經濟學;生產和分配;人生存和發展;人的發展經濟學;經濟學革命
一、社會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
(一)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是人類經濟活動的根本原因
關于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似乎沒有什么值得研究的了,其實不然。在經濟學史中,有過非商品經濟的思想,這一點在經典文獻中是可以找到的,也可以在一些國家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的教科書中找到已經建立但并不完善的理論。然而,由于西方商品經濟學的堅持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放棄,當前的經濟學幾乎可以說是清一色的商品經濟學了。在經濟學史中,還有一個問題被中國的很多經濟學學者(也包括非經濟學學者)忽略,那就是在對經濟學的分類中,西方經濟學其實是資本主義經濟學的簡稱。非商品經濟的思想源于人們認為解決人的生存和發展問題可以不通過商品經濟的辦法,而商品經濟學則認為經濟學只能是研究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科學。正因為這樣,現實經濟發展的原因被經濟學的目的搞混了,在指導經濟發展實踐的時候,不同的國家會有不同的目標指向。中國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后,經濟發展的目標指向因生產效率、GDP、資本的利潤率和政府財政收入的強烈動機所掩蓋,生存和發展的需要這一人類經濟活動的根本原因在經濟發展的實踐中被淡忘了,以至于我們今天不得不認真討論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這一古老而又現實的經濟學問題。
筆者在《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一書中曾經提出過“解決人的生活需求是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這個觀點已經包含了“人的生活需求是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的命題。而在對觀點的進一步闡述中,經濟發展的目的被分解為“解決好我們人的生活需求”和“解決好人的發展”兩個方面。“人的生存”問題應該說是可以與“人的生活需求”問題相對應的。但“人的生存”條件的保障與“人的生活需求”條件的保障不同,前者包含了后者,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然而,令人失望的是,這樣一個涉及經濟學研究出發點的問題,并未引起學術界的關注,筆者所批評的經濟學家撇開經濟目的讓經濟學研究脫離現實的狀況至今沒有得到多大的改變。更值得關注的是,如果經濟學的研究仍然遵循商品經濟學的思路,那就將永遠也走不出分析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局限,也就意味著經濟學的研究永遠也就別希望走到以人的生存和發展為中心中來。這就是說,商品經濟學不能使經濟學理論的指導與人生存和發展的需求不一致。因此,經濟學的研究要回到經濟活動的本源,即回到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中來,使經濟學真正成為研究經濟發展與人生存和發展緊密聯系的學問。事實上,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是人類經濟活動的根本原因,作為一個事實、一種常識,并不需要經濟學來做什么證明。經濟學需要關注、或者說經濟學要表明自身存在的科學性,得說明清楚為什么只局限于對商品經濟運行的研究,而不去研究商品經濟運行的社會思想基礎、不研究商品經濟為什么這樣運行而不是那樣運行?特別是它為什么可以不關心社會中每一個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都應該獲得保障?換句話說,經濟學必須回答經濟學研究關注不關注入的經濟活動與經濟活動的目的相一致的問題。
(二)社會經濟活動中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
社會經濟活動的主要行為有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其中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的生存和發展最為密切,在沒有商品交換即物物交換時,人類就依靠生產和分配的行為來解決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問題。換句話說,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自商品經濟學產生以來,商品生產、商品分配、商品交換和商品消費就作為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內容,生產和分配的行為與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漸行漸遠,商品生產的效率、資本的利潤、生產要素的分配和商品消費與商品生產的關系成為商品經濟學研究的重要方面,從而使商品經濟學成為忠實服務于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顯學。然而,社會發展對人生存和發展條件保障的需要并不因商品經濟學對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忽視而減少,它反而要求經濟學對自身的理論進行反思,特別是要對現實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作出解釋。但是,由于商品經濟學在一開始就忽略了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這樣一個重要的經濟學問題,它有意回避生產和分配行為需要對每一個個人的生存和發展條件負責的問題,用“看不見的手”的理論來說明商品經濟活動以追求資本收益最大化的合理,即認為商品經濟活動在追求資本收益最大化的過程里無形中也使社會福利得到增加、就業有所保障。商品經濟學對資本利潤最大化的獲得需要以犧牲一部分或大部分人甚至未來人的發展條件為代價的事實視而不見,實際上也是不認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這樣一個事實。
二、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需要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來保障
(一)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必要前提
由于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是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的,那么,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就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必要前提,即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產生就是為了要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所謂生產行為,指的是人用自身的勞動與生產資料結合并生產出生存和發展必需品的過程,亦即人創造并保障自身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一種行為。生產行為有三個要素:人、生產資料和人的勞動。生產行為的目的是創造并保障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所謂的分配行為,指的是按照生產條件和生產目的對生產出來的產品(或產品的價值形式)進行分配并使人生存和發展條件得以具備的行為。由此可見,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是為人的生存和發展服務的。值得注意的是,這里說的人的生存和發展是社會中每一個個人的生存和發展,而不是商品經濟學因資本收益最大化而獲得的生存和發展。在商品經濟學里,因資本收益最大化而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每一個人不一樣,一些人(主要是資本家及其聘用的管理人員)會得到很多,一些人
(主要是雇傭工人)勉強維持生存和獲得一定的發展,一些人(失業者、待業者和無業人員)被作為自由市場競爭的條件而大量“儲備”起來,要靠社會救助或靠別人供養。
(二)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給人造就一定的生存和發展條件
從商品經濟學理論指導下產生的經濟行為對人的生存和發展所造成不同后果我們不難看出,在不同的社會思想下產生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其給人所造就的生存和發展條件是不一樣的。這一點是經濟學不能忽略的。不幸的是,現有的經濟學,特別是商品經濟學,并沒有把這一點當作其研究的重要方面。即便是在研究人的發展經濟學問題的學者中,能夠這樣看的也不多,更不用說深入研究了。
我們這里講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給人造就一定的生存和發展條件,就是要我們的經濟學研究特別關注“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是一定社會思想影響下人的行為,帶有主觀色彩,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商品經濟學把生產和分配行為定義在資本主義社會上,非商品經濟思想把生產和分配行為定義在社會主義社會上,這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事實。這就是說,資本主義經濟學指導下的生產和分配行為造就資本主義社會的生存和發展條件,社會主義經濟學指導下的生產和分配行為造就社會主義社會的生存和發展條件。可是,一些經濟學者卻在不遺余力地宣稱經濟學與意識形態無關,并有意回避自由市場經濟的資本主義性質,希望用資本主義的生產和分配行為來造就社會主義社會中人的生存和發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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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取決于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
從上文的論述我們不難看出,人的“一定的生存和發展條件”需要在一定的社會思想影響下的生產和分配行為來保障,即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取決于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這就是說,人生存和發展條件保障得好壞,取決于人對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選擇。好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才能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得到真正保障;不好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將導致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受到破壞,人將得不到好的生活,更談不上全面自由地發展。反過來,我們也可以從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是否得到好的保障來判斷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好壞,從而判定經濟發展方式的好壞。現實社會中許許多多的事實已經告訴我們,經濟發展不等同于人的發展,而判定人是否得到好的發展似乎找不到一個客觀標準。因此,長期以來人們無法很好地評判經濟發展方式的好壞,當然也就不能及時認識到經濟發展方式的偏差,更談不上糾正。其實,這是商品經濟學理論誤導的緣故。商品經濟學把人們評判經濟發展方式的好壞放在商品經濟活動收益的最大化上,資本收益的好壞、GDP的增加的快慢和財政收入的增加速度等一系列經濟指標被理所當然地認為是經濟發展好壞的標準,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已經被掩藏在這些指標背后,讓人錯誤地認為資本收益最大化的實現、GDP的增加、財政收入的增長也等同于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獲得了保障。不可否認,沒有經濟的發展,是不可能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獲得保障的,經濟發展是人生存和發展得到好保障的前提。但是,從經濟發展是為了保障人生存和發展這樣的本質要求出發,在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取決于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思想指導下,把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能否很好地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得到保障作為衡量經濟發展方式好壞的標準是有必要的,也是堅持以人為本發展經濟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三、以商品為中心的商品經濟學傳統是使人生存和發展條件與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相脫離的原因
(一)以商品和資本利潤為中心的生產和分配行為是商品經濟學錯誤導引的結果
以商品和資本利潤為中心是商品經濟學的顯著特征,與人們認為經濟學只能是研究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科學有關。筆者認為,把經濟學定義為是研究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科學,這是西方經濟學因要服務于資本主義所產生的偏見,由于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在中國的泛濫,它又轉變為中國經濟學界的一個偏見。這個經濟學偏見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出現是正常的,在社會主義中國出現就很不正常了。社會主義國家把適用于資本主義國家的商品經濟學當作顯學、作為主流學科,用于指導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實踐,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而不管它是通過什么辦法做到這一點的。
毫無疑問,在以商品和資本利潤為中心的經濟學影響下產生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必然要以(不擇手段、不顧資源浪費、不斷增加無效消費和大量耗費社會資源)獲取商品最大價值和資本最大利潤為目標,因而使生產和分配行為嚴重背離其要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初衷。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需要相脫離,完全是商品經濟學錯誤導引的結果。關于這一點,馬克思早在150年前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草稿)》中就已經有所揭示。馬克思的《資本論》對資本主義生產行為如何為獲取資本的最大利潤而犧牲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分析就更加透徹了。
(二)在商品經濟學中人被作為生產資料或生產要素,甚至淪為商品
商品經濟學把手段當目的,就是把發展經濟從而得到財富這一創造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手段,當成了發展經濟的目的——即以獲得財富為目的。這一點,亞當·斯密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起因的研究》(又名《國富論》)體現得非常充分,它探討的就是財富怎樣增加得更快的問題。在商品經濟學里,由于把追求財富當目的,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問題就被擱置不管了。人作為生產的主體變成了僅僅是生產工具(當然不是全部,資本持有人和他的人是生產和分配行為的主體,另外的人只能是生產工具或稍好一些——即生產要素),人的需要就必須服從于利潤的需要了。在這個情況下,勞動者的勞動力,這一創造價值的唯一源泉,成為資本持有人爭奪和充分利用來增加利潤的對象,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變成對利潤源泉的保護,把勞動力按質論價、當成商品就是其有的保護,即便是這種特有的保護,也只出現在能夠為資本帶來最大化收益的少數人身上。
(三)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是商品經濟學理論的必然產物
由于人類的經濟活動與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因此,要尋找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的原因,得從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結合情況來判定。我們必須承認,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不是從來就有的。在遠古社會,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結合是非常緊密的,人們是因直接的生活需要而進行生產和分配。那個時候,由于生產力水平的低下,人們幾乎不可能擺脫依靠直接的生產勞動來解決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問題。應該承認,出現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
相脫離的情形是在生產力水平較高的近現代社會中,特別是在工業革命之后,才具備有只為了追求財富增加而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存在。但是,即便是在現代,人類社會也曾經出現過直接按照社會中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需要來有計劃地開展的社會生產和分配活動,社會主義國家計劃經濟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就是其中最為典型的例子。已經堅持了50年以上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朝鮮、古巴,其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就基本上能夠與保障本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現實相結合。與朝鮮和古巴的情況不同,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目前出現的嚴重貧富差距、“新三座大山”等情況,就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沒有能夠與保障本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很好地結合起來的結果。實際上,出現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相脫離情況的國家,主要是實行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國家,而在資本主義國家中每一個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得到較好保障的如北歐的幾個國家,都對商品經濟運行的方式進行了較大改革。這樣看來,以資本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生產和分配行為,是商品經濟學理論指導下必然出現的結果,也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相脫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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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的發展經濟學研究要關注社會生產和分配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
(一)人的發展經濟學應該擔當起糾正商品經濟學偏差的責任
從上面的闡述我們不難看出,經濟學應該把以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為中心的研究與以商品分析為核心的研究相分開,即把經濟學區分為人的發展經濟學和商品經濟學。由于商品經濟學會誤導經濟發展的實踐脫離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或者說商品經濟學會使經濟發展的實踐脫離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意愿,人的發展經濟學應該擔當起糾正商品經濟學偏差的責任,引導經濟學回歸到能夠指導經濟發展為社會中每一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都得到保障的服務上來。鑒于商品經濟學思想已經在社會中造成深刻的影響,許多領域已經被其徹底滲透,為清理和消除商品經濟學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做到經濟學指導經濟實踐時真正能夠保障好人的生存和發展,用人的發展經濟學糾正商品經濟學的偏差很有可能會引起一次經濟學的革命。筆者認為,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特別是隨著以人為目的發展經濟的呼聲不斷高漲,經濟學革命的到來是遲早的事。對于中國而言,經濟學對經濟社會的影響,人們感受得更深刻,也更有經濟學變革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二)人的發展經濟學需要把研究的視角從商品分析轉向社會生產和分配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
由于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好壞直接決定經濟活動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好壞,因此,經濟學的研究、特別是人的發展經濟學的研究需要從傳統經濟學以商品分析的視角轉移到以分析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上來。前文已經指出,經濟學要表明其自身的科學性,必須說明經濟學為什么只限于對商品經濟運行的研究而無需研究商品經濟運行的社會思想基礎?必須回答經濟學為什么不關心社會中每一個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都應該獲得保障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是經濟學不能回避的,因為經濟學首先是研究與人的生存和發展有關的學問,離開了人的生存和發展,經濟學就不成其為與人關系密切的科學了。由于經濟學首先是人的經濟學,那么,經濟學的研究必須解決人的經濟活動怎樣與經濟活動的目的相一致問題。而要解決好經濟活動與經濟活動的目的相一致問題,除了研究怎樣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才能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得到真正保障,應該不會有更好的辦法。這就是說,以促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為己任的人的發展經濟學,需要把研究的視角確定在社會生產和分配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上。
注釋:
①筆者了解的主要是中國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的經濟理論。本文作者對蘇聯及東歐、蒙古、印支三國社會主義時期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理論的了解,僅限于書本介紹;對目前仍然在實踐著的朝鮮、古巴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理論,則知之甚少。此處講非商品經濟理論的不完善,是鑒于世界上絕大多數社會主義國家先后放棄了計劃經濟而言的。同時也表明,本文所講的人的發展經濟學,與經濟學史中出現過的非商品經濟學不同,也不同于現有的商品經濟學。
②在筆者看來,以研究商品生產、商品交換和商品消費為主的經濟學理論,都屬于商品經濟學的范疇,中國目前正在試驗并冠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經濟理論被包括在其中,西方經濟學是商品經濟學的典型代表。
③參見《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線裝書局2007年第1版第198至199頁。
④原本的表述是:“把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這個問題提出來,是要說明,我們的經濟活動、我們要使經濟運行良好,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解決好我們人的生活需求、解決好人的發展問題。”參見《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線裝書局2007年第1版第199頁1至3行。
⑤筆者對經濟學研究脫離現實的批評,原話是:“在一些經濟學家那里,經濟學不管經濟的目的似乎是天經地義的,經濟學研究的技術化傾向也表明這一點。而經濟學撇開經濟目的不管,只研究經濟的手段、技巧、過程,最終就會變成技術表演,探求純粹原理,與現實的經濟運行脫離得越來越遠。實際上,正是經濟學的這種脫離現實的傾向,使我們忘了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是解決人的生活需求。”參見《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線裝書局2007年第1版第198頁最后一段。
⑥據筆者所了解,意識到人自由全面發展的條件是人的發展經濟學研究的核心問題的,除了筆者本人,還有中國人民大學胡鈞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許建康教授和廣西民族大學陸壹東。但把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的生存和發展條件結合起來并作為人的發展經濟學的重要內容進行研究的,目前只有筆者本人。
⑦關于中國1978年甚或更準確一點是自20世紀90年代中葉開始以來的改革開放的理論指導,中國的新自由主義學派經濟學家會得意洋洋地認為是來源于資本主義國家的自由主義經濟學,一些學者則堅決不認同,認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學理論在指導中國的經濟實踐。筆者認為,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明顯受到具有商品經濟學顯著特點的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影響,它不同于純粹自由主義經濟學行為的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的社會基礎為社會主義社會,因此,它不可能象在資本主義國家那樣“自由”,但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脫節,存在較大問題,“新三座大山”在中國的出現就是最有力的證明。
⑧為了弄清資本積累的問題,馬克思分析了不以財富僅以需要為目的那個年代的生產。“我們在古代人中間,根本找不到有誰去研究哪一種土地所有制形態是最生產的,是能創造最大財富的。雖然伽圖曾經很詳細地研究過哪一種耕地方法可以取得最大的收獲量,甚至于布魯圖(Brutus)還曾研究過把他的金錢怎么樣貸放出去才能弄到頂多的利息,但并沒有把財富看作生產底目的……所以在古代,盡管處在那樣狹隘的民族、宗教、政治境界里,畢竟還是把人看作生產底目的;這種看法就顯出比現代世界高明得多,因為現代世界總是把生產看成人底目的,又把財富看成生產底目的。”(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蘋稿)》(第三分冊),劉瀟然譯,人民出版社1963年6月第1版第104頁。)——參見巫文強《論以人為目的發展經濟及新時期經濟學的使命》,《改革與戰略》2008年第12期第4頁。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堅信,市場經濟和商品經濟雖有聯系,但它們二者之間有著質的區別:
市場經濟反映的是社會的經濟本質,它與生產資料私有制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如資本主義經濟就是市場經濟;而商品經濟則是以交換為目的的經濟形式,它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經濟時代,如簡單商品經濟和發達商品經濟,它可以存在于截然不同的經濟制度下,如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如此等等。后來,隨著觀念的轉變和認識的深化,人們逐漸放棄了傳統的觀點,認為市場經濟并不反映社會的本質屬性,資本主義可以搞市場經濟,社會主義同樣也可以搞市場經濟,市場經濟是中國走向繁榮富強的必由之路;而且認識到,市場經濟與商品經濟不同,它是國際通用的經濟學術語。但是,在觀念更新的同時,人們又苦苦地追尋著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之間的某種區別,苦苦追尋著嶄新的市場經濟理論與傳統經濟理論的某種聯系,他們引經據典,留戀著自己過去的某些研究成果。他們在原有理論的基礎__七,提出了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只有到了商品經濟高度發達,高度社會化時才成為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和商品經濟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前者是經濟運行的內容,而后者則是經濟運行形式,即內容和形式的關系,等等。我們的觀點是:
第一,商品經濟就是市場經濟。商品經濟是以交換為目的的經濟,在這里交換的客體是各種各樣的商品,交換的目的或者是為了使用價值以滿換主體的某一方面的需要,或者是為了價值形式本身,即增加了的價值額。在貨幣產生以后,貨幣代表著商品價值,一般等價物,除了在極端落后和封閉的地區進行物物交換(W一W)以外,任何交換都是貨幣為媒介的交換(W一G一W);更重要的是,任何交換都是在市場上進行的。因為,市場不單純是商品交換的場所這一空間概念,市場也是商品交換關系的總和,是聯結商品的買者和賣者,生產者和消費者場來解決,等等,這些都需要由宏觀經濟管理來進行矯正云(l)建立公平的市場環境,制定嚴格的市場競爭規則,這是市場機制得以正常運行的基本經濟前提;(2)政府著力于解決外部不經濟間題,迫使市場參與主體在追求最大限度利潤的同時也照顧到社會利益;(3)確定社會發展廣目標,使經濟長期穩定增長,同時嚴格控制貨幣發行量,有效地運用財政、稅收、利率、信貸等經濟杠桿調節市場經濟活動;(4)搞好國防建設、塞礎教育、生態平衡等,以保證社會穩定,環境優化,以及全民素質的不斷提高;實現社會公平和收入均等化,建立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福利制度。
第二,宏觀管理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要求,也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社會化大生產要求各部門、各行業、各地區以及再生產各環節經常保持平衡,而單純地依靠市場的作用是無法做到的;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也要求加強宏觀管理,這是因為,社會主義經濟的主導成分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它在現階段主要采取國家所有制形式。這里的“國家”,實際上指的是政府(包括各級地方政府),這樣國家所有制實際上就變成了政府所有制.由此,這時的政府就具有了雙重的身份:一方面,它是經濟調控和宏觀經濟管理的主體;另一方面,它又是經濟活動的主體,直接參與市場經濟活動.這就決定社會主義國家的宏觀經濟管理不只是浮在經濟活動的表面,它已經深入到經濟活動的內部。‘這種管理在促使整個經濟協調運行的同時,也要維護生產資料公有產權,維護社會主義制度本身。
三、深化改革是市場經濟體制形成的前提和保障
我國經濟改革的目標取向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改革伊始,我們雖然未明確提出這一目標,但實際上也是在進行市場取向的改革。改革一開始,我們便放開部分計劃管制的,范圍,使一部分商品進入市場自由交換和自由定價,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縱觀14年改革,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不管那時我們承認市場經濟與否,但我們所走的道路就是逐步縮小計劃調節的范圍,從而擴大市場交換的范圍,使市場機制更加充分有效地發揮作用。但是,向市場經濟過渡,確立一種嶄新的經濟體制畢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經過長期艱苦的努力才能形成。這樣現階段就正處在新舊體制的轉軌時期,經濟運行的特征是新舊兩種體制同時并存,一方面是日漸消亡的舊體制,另一方面則是富有旺盛生命力的市場經濟新體制。兩種經濟體制的同時并存和起作用,使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關系變得更加紛繁復雜.由于舊的集中命令型經濟體制還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臺,它還在不斷地滲透到市場經濟活動和各種市場關系中,再加上向市場經濟過渡所需要的一些基礎保障設施不健全,因而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了種種矛盾和摩擦,諸如通貨膨漲嚴重、經濟秩序紊亂、權力與貨幣交換等現象,如何看待這些問題,以及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是我們目前所面臨的重大抉擇之一。
第一,首先應當明確各種間題的存在決不是搞市場經濟造成的.當前各種向題的存在,究其原因有二:其一是由于舊體制運行的慣性,使現實經濟運行往往偏離正常的軌道。如在舊體制中,政府對于經濟活動實行指令性控制,后來,通過簡政放權和縮減指令性計劃,政府在經濟生活中的權限大大縮小,這時政府對于經濟活動主要施以指導性計劃調節。但是,由于指導性計劃涵義不清,而且缺乏具體實施辦法,在實際執行中,“指導”變成了各級政府部門干預市贊場經營的借口。由于政府(人格化為各級政府官員)的某些行為不規范,在經濟調節中出現隨意性,用不負責任的長官意志代替市場經濟規律的作用。由此看來,舊體制雖然打破了,但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新體制還很脆弱,舊體制的慣性,舊的習慣勢力隨時都威脅甚至絞殺著新體制;其二,在新體制形成的過程中沒有形成各種配套機制和各種保障措施,致使市場機制難以正常運軌。市場機制本身是一種“殘酷”的機制,它優勝劣汰,通過保證最有效率的生產者來保證社權會經濟活動,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和福利制度,就不能把我國經濟的主體國有大中型企業推向市場參與竟爭。而我國目前之所以出現各種社會經濟病癥,其深刻原因就在于各種措施不配套導致市場法則無法貫徹。由此可見,由于市場中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規則,那么,各種利益,各種勢力的碰撞和摩擦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第二,既然存在各種矛盾和問題的癥結在于兩種體制和兩種規則同時起作用,那么解決問題的辦法就只能是迅速地實現單一經濟體制和經濟運行規則。在這里,如果實行體制復歸,恢復到以前的集中計劃型體制,那是沒有出路的,這樣,我們就只有向前走,就是徹底地變舊體制為新體制,運用各種行之有效的辦法促使舊體制迅速死亡,并使之徹底退出歷史舞臺,從而過渡到單一的市場經濟新體制中。關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專家、學者們一致認為有四大支柱:(l)自主的企業制度,徹底割斷與政府的行政隸屬關系;(2)完善的市場體系,包括商品市場和要素市場;(3)有效的宏觀調控機制,包括科學的調控體系和靈活的調控手段;(4)開放的經濟聯系方式,發展統一的國內市場,適應國際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擴大國際經濟合作與交流。
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關鍵問題,一是徹底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理順產權關系,劃清產權界限;二是培育生產要素市場,完善商品市場,理順價格關系,三是深化分配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四是加快政府職能轉換。
第四、思想障礙是向市場經濟過渡的深層障礙
市場經濟是一種社會經濟的組織形式和組織制度。但我們認為,更為重要的是,市場經濟還是一種人類長期以來形成的獨特的文化觀念和歷史傳統,它有共同的價值觀念、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它要求人們突破傳統的思維方式和樹立一種嶄新的哲學觀念。
市場經濟不是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只有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國才能繁榮富強,中國的經濟也才能有活力.這一點已成為人們的共識。故此,經濟界才放開膽子大搞市場經濟,理論界才放開膽子大談市場經濟。但這決不意味著,人們在一夜之間就放棄他們格守多年的信條而改信市場經濟。事實上,由于習慣勢力的作祟,有相當多的人雖然公開不反對搞市場經濟;但是,他們帶著有色眼鏡,用傳統的不合時宜的觀點來衡量市場經濟現象,用嫉妒和猜疑的眼光打量著周圍所發生的事情,這是阻礙向市場經濟過渡的一股逆流。它大體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在經濟活動的執行管理部門中有一部分人,傳統的經濟理論對他們影響至深,他們習慣于計劃經濟下的某些做法,包括下達指示、命令、規定硬性任務等等,并對此駕輕就熟,因而在廢除舊體制和建立新體制的過程中,他們仍然沿用行政的辦法來管理經濟。試分析一下近年來我國經濟生活中的“白條”現象吧。迄今,人們在分析“白條”現象時,都認為,“白條”的產生系由于收購副產品時資金短缺以及國家當年撥付的農副產品收購資金被一些久嘴挪用、擠占所致。然而,我們卻認為,“白條”的產生有兩個探層背景:其一,是忽視市場經濟規律所致。就是說,在市場經濟下,交換的雙方都必須承認并尊重對方的所有權,按等價的原則進行交換,而打“白條”正是對于廣大農民的產品所有權進而是對其財產所有權的蔑視和對市場經濟原則的踐踏。其二,在我國長期以來存在著“官貴民賤”的封建遺毒,因而在與農民交換中,不以平等(經濟上和政治上)作為雙方交換的基礎,而是在交換中滲進許多超經濟的因素。這樣,“白條”的產生就成為不可避免的了。所以,要消滅“白條”,除了要剔除一系列制度和體制上積弊,實現制度和體制上的創新以外,還要使市場經濟的平等原則、所有權制度深入人心。
第二種情況,在經濟學界,有相當多的人長期以來學習和接受傳統的經濟理論,而對新的市場經濟形勢,他們無所適從,無力或者從情感上不愿意吸收當今經濟發展的新成果和放棄自己的陳舊理論,不愿意承認自己所學的知識過時了。制度主義大師加爾布雷恩教授有一段絕妙的分析:經濟學家們之所以不愿意放棄陳舊的理論,這是因為知識分子之擁有知識恰如手工業者之擁有技巧和企業家擁有機器一樣,他們都以此為憑借,都怕它過時。但手工業者的技巧和企業家的機器都是有形的和客觀的,而知識分子的知識是看不見的和摸不著的,所以,他們更容易否認自己所學知識的過時。正因為這樣,許多以傳統經濟理論所著名的經濟學工作者面對新形勢憤世嫉俗,懷古傷今,經常自覺不自覺地貶斥和低毀市場經濟,把許多社會不良現象統統歸罪于市場經濟,而這部分人本身又是很有影響力的。
所以,在向市場經濟的過渡中,必須徹底地更新我們的觀念,最最重要的是用新的思維方式和新的價值觀念去培養適合于市場經濟需要的一代新人,這是市場經濟最終確立并且深入人心的關鍵一步。
[關鍵詞]明朝 社會開放 原因
[中圖分類號]K24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5)12-0038-02
一、明朝中后期社會開放概況
(一)政治表現
明朝中后期朝廷中黨派林立。萬歷后期,朝廷中形成了很多派系,主要分為浙黨、齊黨、楚黨、宣黨和昆黨。這些派系致力于爭權奪利,互相攻訐,在政治方面并沒有什么作為。東林黨的創始人顧憲成與同志高樊龍以“致君澤民”為宗旨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得到了在野士大夫和部分在朝官員的應和,形成了影響很大的東林黨議,隨之形成了風靡一時的東林黨,并在天啟改元后受到重用,盛極一時。然而在此時,宦官魏忠賢為了掌握大權,謀取更多的利益,與熹宗乳母客氏勾結,形成了客魏集團,而東林黨的反對派也和客魏集團狼狽為奸,形成了臭名遠揚的閹黨集團。他們在政治上黨同伐異,排擠東林黨人。在天啟四年,東林黨人楊漣上疏彈劾魏忠賢24條“大奸惡”,群臣響應,一時間彈章紛紛而來。從此,閹黨對東林黨人恨之入骨,對東林黨人進行血腥的鎮壓,兩黨紛爭由此也發展為了黨爭,一直持續了二十多年才結束。
(二)經濟生活表現
明朝中后期,雖然自然經濟仍居統治地位,但隨著生產水平的提高,社會分工的逐漸擴大,商品經濟發展起來并且日益繁榮。明朝中后期,白銀在社會生活中逐漸取得法幣地位,商人和商業資本也十分活躍,形成了許多地域性的商業集團,其中最著名的為徽商、晉商。他們資本雄厚,人數多,經營范圍廣,是全國最大的商業集團,如徽商“藏鏹有至百萬者,其他二三十萬則中賈耳”。商人的活動溝通了南北各地商品經濟的流通,繁榮了市場,也推動著小商品生產的增加。商品經濟的繁榮也促進了市場與城市經濟的繁榮,形成了許多都會,如北京、南京、蘇州等。北京“四方財貨片駢集于五都之市”,南京則“天下南北商賈爭赴”,蘇州自“閶門至楓橋,列市二十里”,城市經濟的發展表現出了不同區域的特色,新興的市鎮如雨后春筍般出現,以區域中心城市為核心,形成了區域性商品經濟體系。商品經濟的發展也促進了資本主義的萌芽的產生。
(三)思想文化表現
思想文化發展上出現了很多的哲學家。王守仁,浙江紹興府余姚縣(今屬寧波余姚)人,是我國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和軍事家。他自號陽明子,是陸王心學之集大成者,精通儒、道、佛三家,被學者尊稱為陽明先生。明朝初年,程朱理學作為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受到了社會上層的大力提倡,成為維護其統治的理論基礎與思想武器。雖然程朱理學在歷史上發揮過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明清時期日益走向繁瑣和僵化,束縛著人們的思想。在這樣的情況下,強調自我,否定權威的王陽明心學的出世,在思想界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它有利于人們思想的解放,受到了廣泛傳播。王陽明思想的形成有兩個重要的因素,一是先秦思孟學派與佛教禪宗對他造成的深刻的影響,二是他繼承發展了陸九淵的“心學”。在這兩個基礎上,王陽明自身的哲學思想體系――陽明心學形成了。“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這三大部分是陽明心學的思想精髓。他提出“心無外物”的哲學命題,認為人心是一切事物的本源,“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即“心即理”,“心外無理”的本體論思想。另外,他認為人生來就具有“良知”,“天理”不是社會的產物而是人的本性,是“良知”的本質,是“不假外求”。
二、明朝中后期社會開放的原因
(一)明朝中后期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是社會變化的總根源
明朝中后期,在農業上生產工具日臻完善,耕作技術日益進步,耕作經驗越來越豐富, 因而生產效率大大提高;在手工業上,工匠人身依附關系的松弛, 促進了民間手工業的高速發展。在此基礎上,明朝中后期的商品經濟飛速發展,商業也日益繁榮,資本主義萌芽也隨之產生。商品經濟的發展沖擊著中國傳統的自然經濟,也對傳統重農抑商觀念造成了影響,商人和商業資本活躍起來,形成了不少地域性的商業集團,其中徽商、晉商人數最多,資本最為雄厚。商人的社會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出現了經商熱潮,不僅商人和手工業者追求盈利,連農民也得“變谷以為錢,又變錢以為服飾日用之需”,那些往日自謂“清高”的士大夫們也競相追逐金錢,貪圖財力。人們的傳統價值觀在商品經濟的沖擊下發生了轉變,開始變得重利重商,社會風氣也不復明初的節儉淳樸,奢侈之風盛行,人們逐利拜金。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業的繁榮,城市經濟的發展,市民階層登上了歷史的舞臺,市民文化得到發展,出現了大量倡導自由的文學作品,新的觀念也隨之產生,陽明心學被廣泛的傳播,女性的社會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提升。由此可見,商品經濟的發展對明朝中后期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是明朝中后期社會產生變化的總根源。
(二)西學東漸的影響
明朝中后期,天主教會大批教士來中國傳教,他們以某些方面較為先進的科學知識為手段, 向皇室或地方官吏貢獻一些西洋之奇巧物件,受到了中央或地方當局的賞識,敲開了中國上層社會的大門。這些傳教士在宣傳天主教教義的同時,自己或與其他人也合作翻譯一些書籍,介紹西方的文化和自然科學,如利瑪竇的《幾何原本》《同人算指》《測量法義》《句股義》, 湯若望的《西洋測日歷》《遠鏡說》, 應用科學方面如龍華民的《地震解》,熊三拔的《泰西水法》等。傳教士所帶來的西方的文化、自然科學等為晚明的有識之士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他們積極與西方傳教士進行交流,吸收他們帶來的西方文化和自然科學,了解其他國家的發展狀況,希望從中尋求挽救社會危機的辦法,這也打破了“中國獨居天下之中,東西南北皆夷狄”的傳統觀念。
西方宗教文化和自然科學的傳入沖擊了人們的傳統觀念,開闊了人們的視野,對人們的世界觀和人生觀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使他們開始接受新的事物、新的思想觀念和新的科學技術,豐富了中國的文化,促進了中國科學的發展,有利于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
(三)王陽明思想的廣泛傳播
明朝中后期,商品經濟快速發展,商業逐漸繁榮起來,城市經濟也隨之發展起來,市民階層登上歷史舞臺,外來文化帶來的沖擊,人們的傳統觀念發生了變化,這一切都在要求一個新的社會思潮的出現來解開傳統思想對人們的束縛,王陽明的思想應運而生,并且風靡一時,被廣泛的傳播。王陽明死后,他的弟子繼承了他的衣缽,發展成為王門后學,逐漸形成晚明的學術主流,動搖著程朱理學的地位。王陽明的思想對晚明社會的各個方面都造成了深遠的影響,他的新的四民觀念的確立,對商業的繁榮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成為工商皆本的先聲。王門后學所強調的追求個性自由,解放人們的思想,促進了人們思想觀念和社會風氣的轉變,同時,也對市民文化和小說的興起產生了推動作用。
三、明朝中后期社會開放的影響
明朝中后期商品經濟的繁榮,西學東漸出現,王陽明思想的廣泛傳播,使明朝中后期的社會發生了令人矚目的變化:政治上,朝廷中政派林立,官員諫言之風盛行,士人公開議論朝政;經濟上,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思想文化上,王陽明思想的廣泛傳播,文學小說的興起和西方天主教在中國的傳播;傳統價值觀方面,價值觀念逐漸向重利、重商方向轉變;社會風氣方面,奢侈之風盛行,人們逐利拜金。這一切都說明明朝中后期社會的開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