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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廣大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我國交通事業的不斷發展,汽車已進入廣大百姓家庭,但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也在不斷攀升,給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如何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是引人深思的話題。
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交通運輸業具有點多、線長、面廣、量大、流動分散、情況復雜的顯著特點,且隨著道路運輸車輛的大幅增加,駕駛員新手猛增,誘發交通事故的因素依然較多,道路交通事故仍將處在一個多發期。盡管國家出臺一系列的政策、采取種種措施來遏制這種局面,但在短期內難有大改觀,重大惡性事故屢見不鮮。城市快速路、城鄉結合部、偏遠農牧區的交通安全問題將更加凸顯,道路交通供需矛盾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系統性矛盾將更加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面臨的形勢也很嚴峻。
(一)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全社會對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艱巨性、長期性認識不足,甚至錯誤地認為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主要靠手氣、靠運氣,認識模糊,缺乏應有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看不到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部分駕駛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文明意識,普遍存在著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現象;行人乘車人存在違章穿行行車道、違章攔車扒車、違章跨越隔離欄、違章闖紅燈信號等不安全行為,缺乏交通安全法制意識、文明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不到位。雖然近年來持續開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活動,但所產生的實際效果不明顯,呈現出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投入不足,宣傳的力度不大,宣教工作的深度廣度不夠。
(三)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責任及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部分客運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觀念淡薄,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交通安全管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實不到位,客運車長期由私人承包經營,掛靠問題嚴重,一些客車雖然安裝了衛星定位裝置,但企業未落實運營全過程監控,衛星定位裝置都管控作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未能充分發揮。貨運車輛多為個體經營方式,無法從源頭進行管理,失控漏管現象尤為突出。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對策措施
(一)全面落實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組織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必要的投入,加強對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二是嚴格駕駛員的聘用和管理。定期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學習和培訓,強化其職業道德意識,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各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及時對違法駕駛員進行教育和處理。三是加強企業所屬車輛技術管理。建立完善和嚴格落實車輛日常安全檢查、維護保養制度,落實專人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對車輛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二級維護,并記入車輛技術檔案。
(二)強化駕駛員安全教育,著力提高道路交通參與人的安全行車意識及應急處置能力。一是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道路交通參與人尤其是駕駛人的安全、法制和文明意識。以提高駕駛人安全文明行車意識和知識為主題,廣泛、持久開展駕駛人再教育活動,采取多種渠道、場所和形式,靈活多樣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各族群眾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二是規范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嚴把許可準入關。在駕駛人管理方面,應突出強化對重點車輛駕駛人的管理,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駕駛人考試制度,突出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意識的養成,提高駕駛人在各類道路條件、各類自然環境和各種氣候條件下的駕駛技能,降低誘發道路交通事故的人為因素。三是創新機動車駕駛人管理辦法。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必須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的作用,廣泛動員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各行各業齊抓共管共教,方能見到實效。如可以施行對駕駛人采取分類管理的辦法,即:按照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程度劃分為一般駕駛人、重點駕駛人和重點車型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負有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對重點駕駛人和重點車型駕駛人實行重點管理。四是提高駕駛員應急處置能力。駕駛員應掌握緊急情況下的理論知識,掌握車輛的性能和局限,以及自身的能力和限制,及時作出正確的判斷,切實提高駕駛員應急操作水平。
(三)把好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嚴格履行“三把關、一監督”職責,把運輸經營者資質條件作為經營許可和企業經營資質評定的重要內容。對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業務的當事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審批或者核準。同時,加強日常監督考核,一旦發現經營者資質“縮水”,要立即下發整改令,督促企業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經營資質直至取消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四)切實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要進一步加大對運輸企業、車輛、駕駛人、道路等各個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對安全管理薄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實、事故多發的運輸企業,要督促其立即停業限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取消其營運資格。組織深入開展查處客車超員、查酒后駕車、查超速、查機動車涉牌涉證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重點突出客運企業、場站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充分依靠和發動各族群眾,加強對營運客車駕駛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監督,鼓勵、獎勵乘客及各族群眾舉報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及時依法認真查處,構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
“車禍猛如虎”!全社會應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切實把握好可掌控的因素:駕駛員、行人乘車人、車輛技術狀況、道路通行條件,從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方面入手,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方式、方法,逐步把高科技運用到行車安全中,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參考文獻:
為全面貫徹落實《XX省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百日會戰工作方案》,強化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方案并印發給你們: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百日會戰,持續推進我鎮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百日會戰”工作,實現交通事故指數明顯下降,力爭不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絕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保證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二、主要措施和任務分工
(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會戰”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集中全鎮力量開展為期三個多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會戰”。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完善工作和責任落實機制;全面排查渣土車、摩托車、校車、客貨運車輛、非法載客車輛、農用車等重點車輛監管,嚴厲打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拖拉機等非法載人行為;全面排查縣道和村級公路事故多發路段及危險路段,深入推進道路安全提升工程;強化道路交通監管執法,增派警力加強道路巡邏管控,嚴厲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無牌無證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二)強化車輛安全整治
1.道安辦、派出所、交警中隊要全面排查非法載人、非法改裝、已報廢、逾期未報廢、逾期未年檢或無牌無證、套牌假證等重點車輛,全面取締非法載人載客交通工具,集中強制切割、銷毀報廢和非法拼組裝車輛。
2.派出所、交警中隊要對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廢、注銷情況進行清查,落實逐一告知制度,對逾期未檢驗、報廢、注銷的客貨運車輛及時通報鎮道安辦,由鎮道安辦通過村(居)委會通知機動車所有人及時辦理車輛相關手續,并及時通報運輸企業、交通運輸部門,確保將所有機動車輛納入正常管理。
3.鎮道安辦牽頭派出所、交警中隊建立教育勸導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發生惡性校車交通事故。
(三)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
1.道安辦、派出所、交警中隊等部門要繼續深化“點對點”精細化管理服務,完善重點車輛“點對點”工作規范,強化重點車輛駕駛人的監管教育。持續開展客運安全隱患“四個一批”整治,對交通安全違法多、死亡事故多、隱患大的企業、路段,公安、交警、安辦等部門負責限期組織整治并定期予以公布。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部門要嚴格落實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制度。今年12月底前,交通部門調整完成客運企業客車發車時間,嚴禁長途班線客運車輛凌晨2至5時在城區內通行,做好標語、標志設置和客運車輛司機夜間落地休息提示的服務工作。嚴格落實駕駛時間管理制度,客運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公安部門做好夜間客運車輛至停車休息點或臨近客運站落地休息的調控引導工作,加強客運車輛夜間停車休息點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
(四)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執法
1.派出所、交警中隊要在轄區道路的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點時段增派警力上路執勤,加大路面巡查密度,落實每月10日、20日、30日開展24小時統一行動。加強交通安全執法巡邏管控,加大客運、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吸毒后駕駛、貨車違法占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嚴禁三輪車、低速貨車和拖拉機等車輛非法載人。
2.派出所、交警中隊要組織開展客貨運車輛、危貨車輛、校車、渣土車等重點車輛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和打擊無牌無證、套牌假證、超速、超限、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道路交通運輸企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的長春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百日會戰”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長春鎮道安辦,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綜合整治情況,研究部署重點工作,制定實施方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為確保自己在以后行車過程中的交通安全,為創造有序、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按照交通安全法的基本要求,作為機動車駕駛員我保證做到:
一、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確保交通安全萬無一失。
二、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出行時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的相關通告,做到文明行車、安全駕駛。
三、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車況良好,車輛有故障絕不上路行駛,堅持出車要“三檢”,確保不出機械事故。
四、絕對不酒后開車、疲勞駕駛、強行超車和超速行駛等嚴重違法現象。做到不開故障車,不開霸道車,服從交通指揮,確保安全不發生任何交通違法行為。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屬地管理、各負其責、協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則,進一步增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車管理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管力度,規范全市校車管理模式,增強廣大師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全市學生交通安全,努力實現全市校車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長效化。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車道路交通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清理整頓接送學生的營運校車,強化宣傳引導,增強師生、家長自覺抵制非法營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嚴厲打擊超員超載超速行駛、無牌無證駕駛、酒后駕駛、假牌假證、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以及亂停亂放車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學生乘車安全。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市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車管理工作的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張軼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校車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四、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一)市教育局:負責督促全市學校(幼兒園)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的考核內容。督促學校(幼兒園)做到“四定”:定人、定時、定車、定點,“五有”:有管理人員、有管理制度、有接送合同、有應急預案、有管理臺賬(包括車輛信息登記、學生分組登記、乘車點名記錄、安全教育記錄等),同時加強與市公安交警和交通運輸部門的聯系,做好校車運輸過程的監管工作。
(二)市公安局:負責加強校車的道路交通巡邏管控和上學、放學高峰時段的重點值守,嚴格加強對過往學生接送車和集中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檢查力度,依法從嚴查處超員載客、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貨車、拖拉機、非法營運客車運載學生。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校車及運載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未經審批而非法營業的無證無牌車輛的打擊懲治力度,確保我市校車有序運營。
(三)市交通運輸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第406號令)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加強對已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客運企業的監管。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提供校車服務的,必須按規定配備標準車輛,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校車質量和安全技術標準的營運車輛運送學生、嚴禁使用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營運車輛運載學生;督促從事校車服務的營運車輛按規定在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進行維修和保養。嚴禁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條件或安全管理基礎薄弱、安全記錄不良的客運企業從事學生運載服務。
(四)市安監局:負責加強對學生運載車輛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各職能部門加大對學生運載車輛安全的排查,對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要督促整改到位,并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
(五)市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組織廣播、電視等媒體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宣傳教育,信息,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氛圍。
(六)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推進解決校車管理各項工作的落實,建立健全督辦和問責機制。
(七)市物價局:負責對校車進行成本核算,核定收費標準。
(八)各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校車安全負總責,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認真研究解決因學校布局調整、學生集中住校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配合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校車標準審定、交通標志、??空军c及行駛線路的設置和維護工作,落實校車管理制度,依法嚴厲打擊校車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校車安全宣傳教育
1.加強校車法規教育宣傳及培訓工作。市教育局要經常開展校車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做到宣傳教育培訓有內容、有記載,并每年組織一次考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要定期組織開展校車單位的業務培訓,強化校車運營者的安全責任意識。
2.樹立正確的社會輿論導向。市新聞宣傳部門和相關責任單位要加大校車安全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關注學生交通安全、理解和支持校車安全管理的正確輿論導向。學校(幼兒園)要通過家長會、交通安全知識講座等多種形式強化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要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反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校車申請入戶管理程序
校車必須符合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在取得校車行政許可后,方可向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申辦校車入戶登記手續。
1.提出校車使用申請。由車輛所有人填寫《市校車申請表》、《市校車駕駛員申請表》后到教育部門辦理校車申請。車輛所有人不屬于學校的,應提供學校租賃該車的相關證明。市教育局對學校(幼兒園)的辦學條件、辦學資質、資產評估報告、服務范圍輻射區域進行評估,對使用校車的必要性、可行性實行聽證會制度(不批準的,由校車管理部門說明理由),然后提交公安交警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征求意見,并及時向市教育局反饋,待市教育局提出審查意見后報市政府審批。
2.駕駛人資質審查。車輛所有人應到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詢駕駛人具體情況。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校車駕駛資格。對租賃車輛作為校車使用的,該學校要掌握駕駛人基本情況,并與車輛所有人、駕駛人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納入源頭化管理。車輛所有人持《市校車申請表》、《市校車駕駛員申請表》及辦理的校車注冊登記資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資料、錄入信息、簽章、建立檔案。
4.確定校車性質。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在審查車輛所有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憑證時,應審查《市校車申請表》、《市校車駕駛員申請表》及相關校車許可材料,根據車輛使用性質確定專用校車或非專用校車以及幼兒校車、小學生校車或其他校車,并存入本地機動車管理檔案。
5.核發校車標牌。經審核符合校車許可條件的,由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對已配備校車安全設備,在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時一并核發校車標牌。
(三)建立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校車和運載學生車輛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讓校車和運載學生車輛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學生乘用車輛的運營和管理工作真正規范化、制度化、市場化。教育、交通運輸、公安、物價、宣傳等部門要加強協作與監管,確保校車單位在正常情況下有序經營,不得隨意抬高營運價格。教育和公安部門要建立健全校車、運載學生車輛和駕駛員管理臺帳。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校車運營者的監管。公安交警部門要根據《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校車及運載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嚴厲打擊超載、無證、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對所有學生乘用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上限進行處罰。確保我市校車和運載學生車輛的有序運營。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就我州農業行業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相關工作通知如下,請各縣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著力解決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機制,嚴格執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健全落實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排查治理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治重大交通違法行為,使源頭管理進一步加強,駕駛人安全責任意識明顯提高,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內容
(一)強化路面監管,依法從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各縣農業部門要迅速行動,組織人力和裝備,積極配合安監、交警等部門投入一線,開展路檢路查,嚴厲打擊拖拉機黑車非駕和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
(二)加強源頭監管,落實監管責任
切實加強源頭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駕駛人的管理,著力提高駕駛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識和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要針對駕駛人的駕駛資格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對多次違法的駕駛人要強制進行培訓,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其從業資格證。
(三)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全面排查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危險因素和管理漏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隱患。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跟蹤督查,督促及時整改,努力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決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發生。
(四)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
嚴格按照省、州安委會和我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及進一步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集中開展回頭看活動相關文件精神,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重點檢查無牌行駛、無證駕駛、未檢驗作業、違規發放牌證和瞞報謊報事故等情況,尤其是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對上道路行駛拖拉機的安全檢查。
三、時間安排
采取州上督查、各縣自查的方式進行,從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
第一階段: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20日,宣傳動員階段。各縣要廣泛宣傳,細化整治方案。
第二階段: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3月20日,排查整治階段。全面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第三階段: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31日,總結提高階段。各縣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縣要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作為穩定安全生產總體形勢的大事來抓,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抓,制定整治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扎實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二)強化宣傳,嚴格監督
專項整治期間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及手機短信等形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常識,提示廣大駕駛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
(三)突出重點,狠抓整治
一、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機構、運行機制建立情況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組織實施情況
(一)建立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的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機構
評價內容:
1.成立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
2.有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3.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成立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工作小組,并配備專人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落實行政村兼職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機構分級表(略)
(二)縣(市、區)人民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運作機制
評價內容:
1.完善縣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2.督促有關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
3.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認真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
4.每月召開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分析聯席會議,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要問題。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運作機制分級表(略)
(三)建立縣、鄉兩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
評價內容:
1.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制度,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體系完善。
3.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政府考核內容,落實責任,兌現獎懲。
4.縣(市、區)、鄉(鎮)、街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臺賬。
5.對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負有監督、管理和領導責任的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級表(略)
(四)制定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
評價內容:
1.道路交通安全現狀及事故成因、規律、特點及趨勢分析全面、準確、科學。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標明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有力。
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內容全面,各階段工作任務明確,重點突出。
4.工作規劃通過專家評審,并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制定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分級表(略)
(五)扶持農村客運發展
評價內容:
1.制定城鄉公共客運交通發展計劃。
2.制定扶持農村公共交通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5扶持農村客運發展分級表(略)
(六)建立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評價內容:
1.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單位。
2.每年7月10日前向上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本地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3.每年1月15日前向上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本地上一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4.連續兩年突破道路交通安全年度死亡人數控制指標或超過當年死亡人數控制指標30%以上,以及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縣(市、區)人民政府在一個月內向州(市)人民政府上報檢查報告。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6建立和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分級表(略)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七)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評價內容:
1.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有關部門宣傳教育職責落實。
2.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以及互聯網上固定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欄目,并通過發送手機短信等形式,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普及交通安全常識,強化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3.落實交通安全宣傳經費。
4.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大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5.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7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分級表(略)
(八)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
評價內容:
1.以社區居委會為基礎,街道辦事處、物業、治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交通安全社區建設活動機構,專(兼)職交通安全員不少于5人。
2.健全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并將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張榜上墻。
3.在社區顯要位置設立4條以上固定宣傳標語;交通安全宣傳櫥窗不少于2平方米,宣傳內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建立交通安全活動固定場所,有較齊全的交通安全讀物。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每季度組織社區居民開展一次宣傳教育活動,并通過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盤、發放宣傳材料、懸掛宣傳標語和橫幅、張貼宣傳圖片、舉行文藝表演等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5.組織對外來務工人員的交通安全知識學習。
6.社區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曉率達到90%。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8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分級表(略)
(九)交通安全宣傳進單位
評價內容:
1.成立交通安全組織,配備專(兼)職交通安全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與本單位工作同計劃、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同評比。
2.建立本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和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依法履行對單位工作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義務。
3.在本單位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宣傳櫥窗,宣傳內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通過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盤、發放宣傳材料、懸掛宣傳標語和橫幅、張貼宣傳圖片、舉辦交通安全知識競賽、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本單位所屬人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95%,駕駛人受教育率達到98%。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9交通安全宣傳進單位分級表(略)
(十)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
評價內容:
1.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內容,將中小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情況納入學生成績綜合評定范圍。
2.長期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櫥窗,定期更新宣傳內容。
3.針對學生特點,通過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盤、開設交通安全法制課、舉辦交通安全知識競賽和演講、舉行文藝表演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每學期不少于一次。
4.幼兒園要利用幼兒交通安全讀物、掛圖、招貼畫等,做好對學齡前兒童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5.大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98%。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0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分級表(略)
(十一)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
評價內容:
1.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健全、任務明確、責任落實。
2.公路沿線的每個村寨有2塊以上交通安全標牌、板(墻)報,有2條以上永久通安全宣傳標語;公路沿線以外的每個村寨有1塊以上交通安全標牌、板(墻)報,有1條以上永久通安全宣傳標語;村莊周邊公路兩側適當位置刷寫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和警句。
3.結合農村特點,充分運用農村現有資源,采取農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每季度組織村民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4.農村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教育率達到85%。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1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分級表(略)
(十二)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
評價內容:
1.運用電視、報紙、廣播、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設固定專欄,制作專題節目,曝光典型事例,廣泛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活動。
2.每年對每個家庭發放交通安全宣傳材料數量不少于2份。
3.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進家庭面城市達到90%以上,農村達到80%以上。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2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分級表(略)
(十三)執法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評價內容:
1.定期將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匯集成交通安全宣傳材料,提供給當地黨委、政府、學校及相關單位。
2.在車管所(站)和駕駛人考試場(站)張貼、懸掛宣傳掛圖,播放宣傳教育片。
3.在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窗口張貼、宣傳掛圖,播放宣傳教育片。
4.在有條件的交警執勤崗(點)、交通安全服務檢查點,張貼、懸掛宣傳掛圖或發放宣傳材料。
5.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列入普法教育計劃。
6.及時報道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相關責任追究情況,對事故多發、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的客貨運企業進行曝光。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3執法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分級表(略)
(十四)交通參與者守法率
評價內容:交通參與者遵章守法程度。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14交通參與者守法率分級表(略)
三、道路通行管理和執法
(十五)縣、鄉道路管控能力
評價內容:
1.鄉(鎮)人民政府配備專(兼)職交通安全協管員,建立駕駛人和車輛管理臺賬,協助維護農村公路交通秩序,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對農村“五小”車輛及其駕駛人列管率達到80%以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網絡較為完善。
2.強化對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項措施,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務制度,在趕集天、民俗活動以及重要節假日期間等車流、人流集中的時段,組織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隊、運政管理所、農機監理站等人員加強對車輛違法行為的查糾和處罰,低速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酒后駕車、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3.鄉(鎮)人民政府每年與各行政村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各行政村與本村駕駛人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4.鄉(鎮)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隊、農機監理站對低速貨車、拖拉機實施“戶籍化”管理制度。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5縣、鄉道路管控能力分級表(略)
(十六)公路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
評價內容:
1.無牌無證率。
2.機動車輛超速率。
3.客運車輛超員率。
4.貨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率。
5.摩托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率。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16公路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分級表(略)
(十七)重點路段管控能力
評價內容:在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交通擁堵路段設置執勤點,嚴格查糾交通違法行為。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17重點路段管控能力分級表(略)
(十八)貨車超限超載治理能力
評價內容:
1.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治超站點,嚴格查處超限超載車輛。
2.治超站點交通組織科學,無嚴重交通堵塞現象。
3.公安民警進駐治超站點,各司其職,合作密切。
4.治超經費得到保障和落實。
5.對超載貨車駕駛人實行嚴格記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8貨車超限超載治理能力分級表(略)
(十九)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
評價內容:
1.交通部門按規定受理、審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車輛和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
2.對運輸危險化學品槽罐等容器的檢驗率達到100%。
3.公安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的審批率達到100%。
4.公安部門加強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車輛的監督檢查,嚴格查處超載危險化學品車輛。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19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分級表(略)
(二十)城區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情況
評價內容:酒后駕車、機動車不按標志標線規定通行、駕乘兩輪摩托車不帶頭盔、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信號燈、不按標志標線通行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所占比例情況。
單位:%
指標類型:調查指標
表20城區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情況分級表(略)
(二十一)城區交通監控設備安裝情況
評價內容:
1.重點路口安裝闖紅燈監視設備。
2.重點路口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安裝測速設備。
3.測速設備安裝路段上設置測速提示標志。
4.安裝闖禁行監視設備等交通監控設備。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1城區交通監控設備安裝情況分級表(略)
(二十二)城區路網交通流組織情況
評價內容:
1.制定城區路網交通流組織方案。
2.路網交通流量分布均衡。
3.建立靜態交通管理制度和機制,停車場站建設和管理到位。
4.統一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審批工作。
5.非法占道得到清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2城區路網交通流組織分級表(略)
(二十三)交通信息渠道
評價內容:
1.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多種媒體定時交通信息。
2.利用可變情報板,實時動態交通信息。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3交通信息渠道分級表(略)
(二十四)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
評價內容: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絡,對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救治實行“綠色通道”。
2.建立危重傷員醫療專家應急救援預案。
3.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搶救聯動機制。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4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分級表(略)
四、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
(二十五)完善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制度
評價內容:
1.對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給予處罰的同時,進行記分管理。
2.對違法記分滿12分的,通知參加教育考試率達到100%。
3.不參加教育考試的,駕駛證停止使用公告率達到100%。
4.將所有違法記分的信息(含異地違法、肇事駕駛人的記分信息)、考試信息錄入機動車駕駛證計算機管理系統。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5完善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制度分級表(略)
(二十六)對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
評價內容:
1.按規定受理、審核運輸企業市場準入申請,嚴格運輸企業準入資格管理。
2.按規定受理、審核運輸企業駕駛人等從業人員資格。
3.建立健全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監督制度。
4.建立健全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5.督促客運和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投保承運人責任強制保險。
6.依法查處6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死亡3人以上負主要及以上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運輸企業。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6對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分級表(略)
(二十七)對運輸企業駕駛人和營運車輛管理
評價內容:
1.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從業人員,駕駛人交通違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檔案齊全完備。
2.運輸企業營運車輛定期檢驗率達到100%,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3.運輸企業對營運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全部安裝并有效使用行駛記錄儀或GPS車載終端。
4.對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一年內累計2次超員20%或1次超員50%以上的客運車輛,運輸企業視情節嚴重情況對駕駛人或車主進行再教育、調離崗位、解聘等處理。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7對運輸企業駕駛人和營運車輛管理分級表(略)
(二十八)對客運班線夜間通行管理
評價內容:客運企業制定并落實夜間通行管理規定,無在夜間通行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的客運班線。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8客運班線夜間通行管理分級表(略)
(二十九)對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
評價內容:
1.建立校車和學校、幼兒園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制度,對校車實行“戶籍化”管理,對校車行駛路線等信息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校車駕駛人管理數據庫,定期通報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2.建立學校、幼兒園聘用駕駛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制度,完善校車和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的管理制度。
3.建立校車許可制度,統一校車外觀標識,規范車內安全防護設施。
4.校車和承租車輛依法登記注冊,定期檢驗,車況保持完好。
5.校車和承租車輛無超員現象。
6.沒有將無牌無證車輛、低速貨車、三輪汽車作為校車的現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29對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分級表(略)
(三十)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況
評價內容:
1.公安部門及時將車輛、駕駛人及交通違法、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報有關部門。
2.農業(農機)部門建立完善拖拉機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公安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3.公安部門及時將事故多發路段的相關情況通報交通、安全監管部門。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0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況分級表(略)
五、道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三十一)加強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整治
評價內容:
1.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組織一次公路危險路段排查,列出事故隱患,向社會公布,掛牌整改。
2.每年的公路危險路段整治率達到60%以上。
3.國省道干線上的主要交叉路口、學校周邊標志標線設置率達到90%以上。
4.各縣(市、區)每年在公路危險路段安裝1000米以上的波形防護欄(墻、墩),設置20塊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標志牌。
5.以國道、省道和主干公路為重點,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養護要求,規范設置公路路口,關閉不合理開口,清除不符合公路建設標準的路口建筑物以及影響行車安全視距的障礙物,在道路的交叉口、急彎路段設置減速設施。
6.通過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數據,全面、準確地評價公路危險路段整治效果。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1加強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整治分級表(略)
(三十二)城區道路交通標志設置情況
評價內容:行政區域內城區主干道、次干道上(雙向)平均每公里合理設置交通標志的數量。
單位:塊/公里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2城市道路交通標志設置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三)城區路口燈控設置率
評價內容:建成區內信號燈控交叉口數量占應設信號燈的交叉路口總數的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3城區路口燈控設置率分級表(略)
(三十四)城區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情況
評價內容:
1.交通隔離設施設置規范、合理。
2.行人過街設施設置科學、合理,滿足實際需求。
3.學校周邊過街設施、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及相關的交通標志設置率為100%。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4城區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情況分級表(略)
六、道路交通安全狀況
(三十五)道路交通事故數據統計與分析情況
評價內容:
1.對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如實統計、歸檔匯總,并及時上報。
2.每季度分析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交通死亡事故情況,研究事故發生的規律,并形成分析報告。
3.每季度向社會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情況,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5道路交通事故數據統計與分析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六)發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評價內容:一次死亡3人—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數。
單位: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6發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七)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評價內容: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數。
單位:次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7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分級表(略)
(三十八)無證駕車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無證駕車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8無證駕車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三十九)涉及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涉及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39涉及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死亡事故次數下降
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涉及摩托車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涉及摩托車的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0涉及摩托車的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一)涉及拖拉機、貨車違法載人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涉及拖拉機、貨車違法載人的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1涉及拖拉機、貨車違法載人的死亡事故次數
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二)超速行駛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超速行駛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2超速行駛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三)酒后駕車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評價內容:酒后駕車死亡事故次數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3酒后駕車死亡事故次數下降比例分級表(略)
(四十四)低駕齡駕駛人事故率
評價內容:本行政區域3年以內駕齡的機動車駕駛人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數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比例。
單位:%
指標類型:核查指標
表44低駕齡駕駛人事故率分級表(略)
(四十五)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
評價內容:行政區域內偵破的致人傷亡或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數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總數的比例。
單位:%
關鍵詞:公安機關 治安秩序 警察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是國家賦予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的重要的治安行政職責,是國家機器民主職能的體現。
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職責
治安穩定的外部表現形式為穩定、安寧、有規則、協調的狀態。社會治安問題就是打破社會治安秩序的現象,表現為治安不穩定,由違法犯罪,造成國家和社會大量的經濟損失、人身傷亡以及正常的社會秩序的破壞。而且那些來自政治的、經濟的、思想的、群眾生活的多種危害社會穩定的因素,其危害性也通過社會治安秩序問題表現出來。因此,需要人民警察按國家意志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職責的具體內容
1、依法實施治安行政管理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6條第的12項具體規定,行管理職責包括: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戶政、國籍、入出境、邊防、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特種行業、道路交通、消防監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安全警衛等管理工作。
2、嚴厲打擊危害治安行政管理的違法行為
打擊一切危害治安行政管理的違法行為,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警察機關及警察人員通過嚴厲懲處違反警察行政法律法規的違法人員,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有效地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維護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
1、維護公共場所管理的職責
警察機關管理公共場所的基本職責要求是:依法查處公共場所內各種違法犯罪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督促指導公共場所搞好治安防范,保障場所內國家、集體和公民的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保障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具體要求是:嚴格依法審批發證或對其變更、注銷進行備案登記;指導場所及其負責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協助、督促場所維護自身秩序,預防影響秩序的行為和事件的發生,監督、檢查危險物品的保管、使用和運輸的安全,查禁場所內的違禁物品;對場所內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人進行依法審查;對在場所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和災害事故進行現場處置;協助有關部門查緝罪犯、堵截逃犯,偵破一般刑事案件;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等。
2、公共娛樂場所的條件和范圍
公共娛樂場所的條件和范圍: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消費者自娛自樂的營業性歌舞、游藝等場所”。納入公安機關治安管理的娛樂場所,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向公眾開放的營業性場所。娛樂業的經營主體,是必須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和注冊的單位或者公民。
公共娛樂場所管理范圍包括:演出、放映場所,如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歌舞娛樂場所,如舞廳、卡拉OK廳等,以及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游藝、游樂場所,如電子游戲廳、臺球室等;專業性健身、休閑場所,如保齡球館、汗冰場、桑拿浴室等。
四、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的職責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條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h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個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2、道路交通安全法適用范圍和原則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則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遵守本法。”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
(1)糾正交通違法,處罰交通違章。
(2)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處理交通事故,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和懲處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者。
五、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的職責
1、消防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主體和原則
消防監督管理是公安消防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消防法規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責令改正,并依法實施處罰的一種行政執法行為。消防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主體是指依法有權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組織。
2、消防監督管理行的內容
(1)對火災的預防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
(2)滅火救援。滅火救援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受理火警。 3、火災撲救交通優先權和火災事故調查
(1)火災撲救交通優先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35條規定:“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行火災撲救任務或者執行其它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任務時,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必須讓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2)火災事故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39條規定:“火災撲滅后,公安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對于特大火災事故,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組織調查,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按照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p>
(3)消防管理和監督的執法要求
根據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大整治活動全力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知》(*交安[2009]5號)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大整治活動的通知》(*市交安[2009]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4月20日至5月1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大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活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決定成立市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大整治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楊小妹任組長,市長助理朱建軍,市*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黃鋒常任副組長,市安監局、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隊、市教育局、市農機局、市旅游局、市質監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交警大隊,由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肖季欣副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二、檢查整治重點
一是客運車輛。主要內容包括:客運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是否落實,相關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到位;跨省、市、縣客運車輛是否按規定安裝使用道路運輸GPS安全服務系統和車載終端;客運車輛及駕駛人是否符合規定等。(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二是工程建設大貨車。主要內容包括:牌證是否齊全并按規定參加年度檢驗;是否對車輛進行改型;是否存在報廢車、拼(組)裝車從事工程運輸。(責任單位:市*交警大隊)
三是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主要內容包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發貨和裝載的查驗、登記、核準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行為。(責任單位:市安監局)
四是集中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是否具有駕駛校車資格;車輛是否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第2號修改單規定的標準;是否存在報廢車輛接送學生現象。(責任單位:市*交警大隊、教育局)
三、檢查整治原則
檢查工作要做到不漏一個客運企業、一輛客運車輛、一個客運駕駛人,按照邊查邊改的原則,對于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安全隱患的客運企業、客運車輛、旅游客運車輛,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業整頓,對相關領導和人員追究責任。
四、責任措施及職責
(一)*交通管理部門
一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強化路面管控。要采取流動巡邏與固定執勤、區域聯勤相結合的方式,加大路面巡邏檢查的力度,堅決查處客車超員、超速、疲勞駕駛、違法超車等重點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特別要針對當前旅游旺季和“五一”勞動節前后等重要時期,加大對重要旅游干線、通往旅游熱點景區的路面管控力度。
二要按照春運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熟的管理措施,在黃沙省際檢查服務站,設置臨時檢查點,對7座以上客車、危險化學品車輛逐車登記、檢查。對客運車輛超員20%以上的,要嚴格按照“四個一律”(即:一律卸客轉運、一律扣留車輛、一律按上限罰款、一律拘留)措施嚴肅處理,對同一客運單位的車輛有2次以上超員違法行為的,要按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扣留車輛。對檢查發現的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行為,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依法處罰;對沒有資質運輸劇毒化學品的車輛,要及時通報并移交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三要加大超速違法行為治理力度,特別是要突出國省道的超速整治,將所有測速等執法裝備投入路面,對超速20%以上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處罰,對超速50%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一律吊銷駕駛證,對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行為記錄的客運駕駛人,一律抄告客運企業,并督請客運企業解聘。
四要嚴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管理、審核、發放工作,并根據相關信息通報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巡查,加大對無證運輸和不按規定運輸劇毒化學品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五要科學調整基層*交通管理部門的勤務,并最大限度地向農村道路延伸,加大對農村道路的巡邏管控力度,加大對農村地區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二)交通部門
一要按照《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要求,認真履行好“三關一監督”(即:嚴把道路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人從業資格關,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營運客車出站安全檢查職責),依法查處道路運輸經營者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運輸經營行為,對違規問題突出、屢發客運事故和發生公路客運特大事故負主要責任的,要依法取消其相應的經營許可。
二要督促運輸企業進一步落實GPS服務平臺的管理措施,對運行車輛實行全程監控;要統一設定客運車輛的限速閥值,客運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限速閥值為90公里/小時,普通公路上行駛限速閥值為70公里/小時;要定期讀取分析營運車輛GPS車載終端數據,及時糾正和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人。
三要督促運輸企業對客車駕駛人進行一次資格審查,凡3年內發生重大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連續兩次超員20%以上或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行為記錄的客車駕駛人,一律調離其崗位或解聘。
四要督促轄區客運企業、客運業主對7座以上客車的實際安全狀況逐車進行檢查登記,凡安全技術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車輛一律不得參加營運。
五要督促旅游客運企業強化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對所屬駕駛人員實施嚴格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嚴禁旅游汽車駕駛人員違反《旅游包車運輸合同》運行,私自更改線路;嚴格對車輛按期進行維護和檢測,嚴把車輛技術狀況關,確保旅游客運車輛技術狀況達到運輸市場準入標準。
六要強化對駕校的監督、檢查。定期對駕駛員考試情況進行分析,及時發現駕校培訓中存在的問題,督促進行整改。加強對教練車、教練員和學員的管理,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對教學質量低下、弄虛作假的駕校堅決采取停辦措施。
七要加強行業監管,督促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單位落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強城市公交車輛從事公路客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要求城市公交車輛駛出城市規劃區的,嚴格按照公路客運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配備車輛、核定載客數,不得超員。
(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一要深入轄區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發貨和裝載的查驗、登記、核準等制度,嚴禁生產、經營單位擅自將危險化學品貨物交由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個人運輸。
二要會同交通運管部門對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資質進行一次審驗,重點檢查運輸劇毒、爆炸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管理狀況。
三要加強事前的監督管理,要深入道路客運企業、旅游客運企業,依法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措施;對多次發生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或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所屬車輛存在重大隱患的運輸企業及其負責人,嚴格依法追究責任,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四)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要積極配合*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做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督促旅行社以交通安全為重點,制定旅游團隊安全運營管理制度,將交通安全基本常識和交通事故現場自我救護知識納入導游教育培訓之中,進一步提高導游的交通安全意識。要充分發揮導游“交通安全宣傳員和監督員”的作用,通過導游在旅途中的宣傳講解和監督提醒,進一步提高廣大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識,共同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監督和提醒,規范駕駛員的駕駛行為。
(五)教育行政部門
一要與學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督促學校加強集中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落實安全責任。
二要會同*交通管理部門認真做好校車及駕駛人的清理整頓工作,對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或3年內任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的,或駕駛校車超載、超速被查獲2次以上的駕駛人,要堅決取消其駕駛校車資格。要對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第2號修改單規定的標準,組織學校對校車集中進行一次檢驗,對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立即進行整改;對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非法改裝的,立即停運;對達到報廢標準的,立即報廢。
三要督促學校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學生回家返校、外出途中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
(六)農機部門
要加強對掛農機號牌車輛的安全監督管理,對轄區農機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駕駛的宣傳教育,督促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禁非法載客。
(七)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
要強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管理,制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加大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群眾反映較多的檢驗機構,要不定期組織對其檢驗設備進行抽檢;發現未嚴格執行檢驗標準或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要對檢驗機構及其責任人予以查處;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其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各單位要充分認清當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嚴峻形勢,堅決把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為當前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具體體現,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重要內容,充分認識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結合實際,對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進行一次深入分析研判,切實找準影響交通安全的問題和隱患,明確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思路和重點,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明確職責,各司其責。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對照“大檢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一項一項抓好落實,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面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強化源頭管理,加強路面管控,廣泛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近年來,雖然道路運輸行業一直把安全生產列入行業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就像“一道高壓線”,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部提出“三關一監督”,“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工作任務。并逐步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基礎保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產監督機制。在抓安全管理上,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而且從上到下花了較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加大監管力度,通過不懈的努力,取得了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管理的可喜成績。但是,交通事故仍然不斷發生,給人們生命和財產帶來了嚴重的損害和后果。就拿我市方城縣第二運輸公司年“3.1”交通事故來說,縣內短途客車嚴重超員,造成翻車事故死亡8人,傷20人的嚴重后果,這起重大事故是值得我們反思的,教訓也是深刻的。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具體到道路運輸行業在哪些環節容易出現不安全因素和管理問題,又如何來提升道路運輸運輸行業安全管理水平,應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對策與措施,這是本文試圖探尋的主要內容。
一、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
1、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是運輸業發展的命脈,必須放在至關重要的位置。近年來,一些企業和個人雖然也狠重視做好安全工作,制定一系列安全制度和措施,但我認為仍然只是流于形式,尤其是制度落實不夠到位,具體表現在:一是對司乘人員教育管理不到位,一些司乘人員不能嚴格遵守行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不準超員超載,可你上有政策,他下有對策,例如:一些司乘人員,他在站內不超員,在站外超員;二是制訂建立了各種安全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發放懸掛安全明示卡和制訂各種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宣傳貫徹落實上不夠到位;三是企業客運站更換司乘人員不能嚴格履行資格審查手續,嚴把資格審查關,在我們進行安全檢查中,多次發現個別司乘人員不能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和上崗證,甚至個別臨時更換的司乘人員根本就沒有從業資格證,特別是縣內的短途客車不能做到100%持證上崗等不安全因素。
2、受利益的驅動,唯利是圖。由于一些企業或司乘人員存在唯利試圖的思想,在站內管理中,能嚴格遵守站內不超員超載的管理規定,但在行駛途中,承包車主和司乘人員,為了個人的經濟利益,只管讓旅客上。就拿“3.1”事故暴露的情況來說,該車起始點上只有3名旅客、但路途中不斷上人,最終超載一倍,造成嚴重超員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嚴重后果。
3、人的因素也是造成不安全隱患的主要原因。發生交通事故,人是主要因素,因此,我們以五種人,六種行為來歸納這些不安全的因素和主要隱患。一是五種人:①安全意識不強,事故苗頭或違章現象較多的人員;②性格急躁,愛開賭氣的人員;③愛開超速車和搶超搶會車的人員;④夜生活活躍的人;⑤家庭矛盾突出或有嚴重后顧之憂造成精力分散,情緒不穩的人員。二是六種行為:超速、超載、搶超、槍會、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車輛帶病行駛等這些都是造成不安全隱患的主要因素。
4、車輛技術狀況好壞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車輛技術性能的好壞,是直接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現在:①車輛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要求和標準,未能及時進行二級維護和檢修。②未能及時按要求對車輛的制動系統、電器等主要部件進行檢修,造成失靈。③車輛超載、超高、超寬、改型、貨物裝載不牢固。④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時不能嚴格按照維修項目進行作業,該維修的不維修。在手續不齊全、維修不到位的情況下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更有甚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對車輛進行維修。⑤對道路環境不適應。表現在對道路不熟悉,突遇窄橋、險橋。加之公路沿途兩邊群眾的交通意識差,堆放障礙物給車輛正常運行帶來不安全隱患或交通道路復雜、交通信息的影響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等所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二、提升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管理水平的對策和措施
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管理,關系到公眾的安危,影響到行業形象,波及到企業生存,如何創新安全管理理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已成為我們行業管理部門推進傳統道路運輸業向現代道路運輸業發展進程中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戰略任務,因此,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拿出對策和措施,來提升道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一)把“三關一監督”落到實處
1、嚴把經營單位市場準入關。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是道路運輸市場準入制度落實的關鍵,關鍵嚴把市場準入關。在經營資格的審定過程中,加強對客、貨、維、駕培四大市場的管理,要把運輸經營者的安全生產條件作為市場準入和確定經營范圍的重要依據。確保
所承包轄區內運輸經營者經營資格全部達到規定條件,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制度,并按規定安裝gps和配備滅火器。簽訂安全合同,核發經營許可證和營運手續。
2、嚴把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標準關。嚴格落實執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制度和營運車輛定期維護綜合性能檢測制度,強化二級維護,并要求維修企業對維修車輛按合同要求建立單車維護檔案
,特別是客運車輛,做到一車一檔案,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減少車輛因技術故障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3、嚴把從業人員資格審查關。嚴格落實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制度,運管部門要不斷的督促檢查運輸企業,落實營運駕駛員和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確保營運駕駛員100%持證上崗。同時對臨時更換司乘人員要嚴把資格審查關,決不能留死角,確保安全駕駛。
4、搞好道路運輸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首先嚴格監督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安全,從源頭抓安全,認真落實客運駐站管理規定,履行駐站的管理職責,把“三關一監督”落到實處。其次,認真督查運輸企業、汽車客運站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交通部提出的“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的通知要求,把“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管理落到實處。同時要大力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立法治本、源頭治本、政策治本力度,著力推進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5、嚴格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和事故報告制度。對于承包轄區發生的事故,要按照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對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和交通事故認真調查并形成處理意見,并總結出發生事故的原因、經驗和教訓。
(二)加強全員業務學習,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道路運輸行業的運管部門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主要的主要職責是做好行業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因此,我們首先加強對安全管理人員和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和崗位業務培訓,要想把此項工作做好,就必須每年要進行一次系統的業務學習,在學習中要把行業管理部門對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系統的學習,并熟練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和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預防措施。通過培訓合格人員頒發從業人員上崗證。對持證人員每年也要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培訓合格后加蓋年審合格章,這項工作可結合一年一度的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同步進行。其次,要求各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三是加強對行業安全管理和從業人員安全宣傳教育。認真組織學習。行業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學習安全管理知識,對企業每季度實行安全例會制度,把在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方法進行座談分析,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和消除方法。通過不斷的學習使人人提高業務水平,人人講安全,處處想安全的安全氛圍。
(三)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
安全管理重在于教育,特別是企業要經常性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要充分利用墻報、板報標語和各個時期出現的各類重特大交通事故,進行宣傳和警示教育,企業每月最少要召開一次由司機,承包車主(包括家屬)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學習中要理論聯系實際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同時要把國家制定的安全方針、政策、交通法規、安全常識,規章制度等貫穿于教育之中,也可以由行業管理部門每季度到企業進行季度性的安全管理和學習,使之強化全員的安全意識。
(四)強化監督管理
要抓好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須強化行業監管和加大對企業的監督檢查。首先要遵循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圍繞“三關一監督”,實行企業責任主體,政府監管主體的管理體制,建立制度明確、制度完善、考核嚴謹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機制,強化監管力度,明確企業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和工作人員實行“一崗雙責”制度(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把目標管理納入制度化,做到企業法人每年向屬地行業管理部門簽訂年度安全責任書(狀),自上而下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強化安全目標管理,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使安全管理安全責任明細化。也可以按照省廳提出安全“四項機制”分片、分包、分口的管理模式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使其層層分解,責任到人,形成上下結合,左右配合,齊抓共管的安全氛圍和安全體系。其次,開展經常性的執法督查檢查,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限期整改,落實責任,明確人員督辦一抓到底。其三,要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督檢查,行業管理部門要做到每年不少于四次的安全檢查,重大活動、春運、“五一”、“十一”要加大檢查督查力度,做到安全生產著重一個“防”、落實一個“督”,強化一個“嚴”。
(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企業性質合理設置安全管理崗位制訂安全管理制度,這項工作牽扯到行業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須建立客、貨、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管理檔案,如:1、安全生產責任制;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3、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從業人員(客運)管理制度;5、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6、道路運輸安全應急預案;7、車輛安檢人員管理制度;8、駕駛員行車安全管理制度;9、安全例會學習制度;10、車輛外聘駕駛員管理制度;11、查堵“三品”工作制度;12、考核評比制度、獎懲制度等。這些都需要根據單位的實際,建立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體系。
(六)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
按照《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對營運車輛進行安全例行檢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查或漏檢的車輛出站運行,主要應從如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制定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準,并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二是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臺及必要的儀器、設備;三是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經安檢人員簽字,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后,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通知單”24小時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后才能準予報班。同時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營運。設立出站口,對出站口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運輸證、從業資格證、駕駛證、客運標志牌和實載人數。檢查合格后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并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七)落實“四項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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