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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微企業在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從小微企業自身特點、傳統金融機構缺位和新型金融機構制度約束三個角度分析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有針對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 :小微企業;融資困境;對策
一、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一)融資渠道單一。目前我國小微企業滿足資金需要的主要渠道是內源性融資,所謂內源性融資,就是指企業通過逐步積累未分配利潤,將積累起來的資金作為企業融資的渠道。從外源性融資看,可以分為債務融資與權益融資,鑒于我國的資本市場現狀,外源性融資中,主要采取債務融資的手段,在債務融資中,非正規的民間借貸形式占了企業債務融資的大部分。
(二)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居高不下。我國小微企業數量眾多,由于其融資渠道狹窄,使得在小微企業融資市場上,資金供求缺口較大。資金的供求矛盾,導致小微企業在獲得外部債務性資金時,必須擔負高額的成本。根據理財搜索平臺“融360”的研究報告,2014 年我國62%的小微企業貸款產品月利率達2%以上,其年化利率達到了24%,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我國當前小微企業面臨的高額融資成本。
二、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一)小微企業自身特性是其融資難的內因。首先,小微企業之所以稱之為小微企業,就在于其規模相對較小,一方面使企業對融入資金的償還能力相對較低,而抗風險能力也較低,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在甄別企業融資時,主要關注企業的償還能力和抗風險能力,這導致了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很難得到滿足。此外,從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上看,由于規模經濟,小微企業客戶相對于大企業來講,也增加了金融機構的融資成本,致使金融機構主觀上不愿意滿足小微企業融資需求。
其次,我國小微企業普遍尚未建立起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這一方面有利于企業的靈活經營,另外一方面也導企業財務制度不夠規范,加之我國沒有規定小微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致使小微企業的信息披露質量較差,而信息是利益相關者了解企業狀況的主要手段。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不利于小微企業從外部的金融市場獲得資金。
(二)傳統金融機構的缺位是導致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外因。商業銀行,作為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組織,其經營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安全性、盈利性與償還性。按此原則,結合前面的分析,小微企業的高風險、低償付能力的現實,加上信息披露的質量低,這與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相違,不利于商業銀行控制風險。小微企業的小額貸款也不利于商業銀行的規模經營,會增加其經營成本,從而使商業銀行面臨小微企業貸款需要時,避而遠之。
目前商業銀行發放企業貸款主要是以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為主,小微企業的性質決定了其自身很難拿得出符合商業銀行需要的抵押品,這就很難從商業銀行獲得外部融資。
(三)新型金融供給主體難以發揮有效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創新活動層出不窮,如P2P模式、眾籌模式、小額貸款公司等,這都為滿足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提供了便利。尤其是小額貸款公司,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小額貸款公司這一新型金融機構,是為緩解農村和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而設立。
但在實踐中,小額貸款公司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首先是資金來源受限,導致小額貸款公司能夠提供的資金規模有限。根據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渠道主要為實收資本、捐贈資金和銀行貸款,銀行貸款不能超過資本凈額的50%,這導致小額貸款公司普遍存在資金不足現象,阻礙其進一步服務小微企業。其次,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貸款利率偏高,制約了小微企業的貸款意愿?!吨笇б庖姟穼π☆~貸款公司提供貸款的利率波動區間限定為同期同檔次利率的0.9 倍至4倍,在具體操作中,由借貸雙方自由協商。從實踐來看,受制于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渠道和小微企業的經營風險較大,小微企業從小額貸款公司獲得貸款的利率一直居高不下。
三、促進小微企業擺脫融資困境的意見
(一)加強小微企業內涵建設,是小微企業擺脫融資困境的關鍵所在。首先,小微企業在日常經營時,要重視維護自己的企業信用。小微企業的自身規模決定了在市場競爭中必然處于劣勢,誠信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不但可以是小微企業贏得客戶的信任,同時也是金融機構考慮是否發放貸款的重要因素。其次,小微企業規范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一方面可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另一方面高質量的財務信息,是金融機構做出是否同意融資決策的依據。第三,小微企業要不斷創新,只有創新,才可以使小微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與對手不對稱的競爭優勢,為企業提供了無限的發展潛力,良好的發展潛力,代表了良好的現金流,這也為能夠正常履行還款義務,提供了可能,從而有利于企業獲得外部融資。
(二)各級政府應采取各種措施,鼓勵傳統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面向小微企業的貸款業務,增加傳統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的融資規模。可以采取直接補貼的形式,如浙江省規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小企業貸款同比凈增額的0.5%給予風險補償”、“對涉農與小微企業貸款小額貸款公司進行貸款風險補償”等。也可以采取政府直接設立政策性擔保公司為小微企業的融資提供幫助,或通過補貼擔保公司的形式間接為小微企業的融資提供幫助,如對一些從事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給予稅收優惠。
(三)政府采取切實措施,在注重控制風險的基礎上,放松對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主體的管制,使新型金融市場融資機構更好的服務于小微企業。仍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例,保持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不變,放松對其具體的融資渠道和融資規模的限制,從而增加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供給能力。在政策制定層面,加強與外資銀行的合作,允許外資銀行入資小額貸款公司,從而增加資金供給主體??傊?,政府要采取多種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鼓勵創新型的金融主體更好的為小微企業的融資提供服務。
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在我國當前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本文僅僅從小微企業本身、傳統金融供給主體和新型金融供給主體三個角度進行了淺顯的分析。要想使小微企業徹底擺脫融資難的困境,仍還有很多的問題要解決。這要求我國的相關研究者繼續深入研究、探討,從而提出更好的解決措施,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實踐活動提供指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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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務院2011年12月31日的“工業轉型升級規劃中”的最近報道,“全國各類中小企業達4400萬戶(含個體工商戶),完成全國50%的稅收,創造了60%的國內生產總值,提供了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又根據工信部2010年測算表明,“中小企業提供了全國約65%的發明專利、75%以上的企業技術創新和80%以上的新產品看法”??梢姡行∥⑵髽I已成為我國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尤其在當前形勢下,支持促進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對我國保持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二、中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一)中小微企業發展指數持續走低 據銀監會統計,截至2012年5月末,全國用于中小微企業的貸款余額28萬億元,占全部貸款的44.9%,其中用于小微企業的貸款余額13.19萬億元(含小微企業貸款、小微企業主貸款、個體工商戶貸款)。另外,中央財政近6年累計安排擔保專項資金45.38億元,已累計為28.7萬戶/次中小企業提供1.24萬億貸款擔保服務。14個省建立了省級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中小微企業的整個融資環境已經有所改善。但是2011年中小微企業發展指數總體走低,呈現下行曲線走勢,高點出現在一季度。持續走低的指數說明2011年我國中小微企業面臨嚴峻的發展形勢,國內外環境復雜。我國中小微企業發展指數持續走低,除一、二季度指數分別達104.1和100.2外,三四季度的指數均未破百,說明我國中小微企業面臨嚴峻的發展形勢。
(二)中小微企業融資較難 由于中小微企業數量大、覆蓋面廣、情況又復雜,再加上我國市場化的金融體系不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導致了我國中小微企業融資長期困難,具體成因分析如下:一是信貸融資方式不健全。為了防范金融危機,國有商業銀行強化內控機制,采取以抵押為主的信貸策略以保證穩健經營,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產生的結果是中小微企業往往達不到銀行的授信準入標準,不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與此同時,貸款擔保體系也限制了銀行對中小微企業的貸款投放。另外,中小微企業的授信業務多體現為單戶貸款金額小、頻率高,期限短,單戶貸款收益低,業務風險大,故銀行更愿意貸款給大客戶,造成銀行對中小微企業的“慎貸”。二是我國缺乏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與我國經濟建設和發展階段相差甚遠,融資難問題解決更是難以離開資本市場的發展。三是金融監管不到位。2011年以來,由于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中小微企業借貸渠道減少,高利貸成為救命稻草,加之地方政府不能很好地的監督民間借貸,高利貸泛濫,企業資金鏈斷裂,溫州等地的民營企業“跑路”、跳樓狀況頻繁見諸報端。這些“溫州現象”折射出中國金融改革不到位,錢進入實體企業的力度還不夠。四是信用體系不健全。銀企雙方信息不對稱。中小微企業自身財務不規范,信用記錄缺失,銀行通過第三方獲得中小微企業的信用數據周期長且成本高。
三、中小微企業融資創新模式
目前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關鍵在于創新,針對當前融資模式的新問題提出新的解決路徑。對于專精特新、成長型、高成長型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模式是解決資金缺乏的重要渠道;而對于發展平穩、承擔眾多就業崗位的制造型中小企業仍以間接融資為主,應重在提高其貸款覆蓋率和滿足率,通過培養相應的區域中小金融機構和創新金融產品,改善他們的融資環境;對于大量個體小微企業,重在發揮小額貸款公司信托典當等各類機構的作用,探索擔保等增信方式,拓寬質押范圍,創新信用貸款手段。
(一)完善“新三板”市場發展機制 加快發展高新技術企業是提升國家競爭力、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國家戰略。我國大多數高新技術企業都為中小型企業,由于自身規模小、項目風險高等因素,融資難仍然是制約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瓶頸問題?,F有的中小板、創業板和集合債等融資方式由于門檻高、覆蓋面小等因素,難以滿足數百萬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需求。“新三板”市場是指產業園區類非上市企業的融資市場,服務于國家級高新技術園區企業,定位于“高科技”、“創新型”企業。2006年1月,我國首先在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試點“新三板”市場?!靶氯濉弊鳛槿谫Y創新模式,寬松的市場條件、掛牌時間段、融資效率高,這與創業板差別顯著,詳見表1。
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新三板”市場經過六年的發展,目前擁有八十多家掛牌公司,總股本約30億股,融資規模達11億元。調查顯示,“新三板”市場試點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如何擴大覆蓋范圍。目前國家級高新區正在向著100家發展,再加上幾百家的省級高新區,“新三板”的擴容名額還遠遠滿足不了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巨大的資金需求,發展相對較慢。二是如何促進“新三板”市場企業轉板。要維持“新三板”的持續健康發展,在目前階段建立“新三板”與創業板、中小板和主板之間的轉板機制非常必要,這樣既增加了A股市場的新鮮血液供給,也加強了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間的聯系;三是如何完善管理體系?,F有“新三板”市場的進入、管理和退出機制還不健全,隨著“新三板”市場在國內各高新開發區的推廣應用,在監管手段、運營效率等方面將面臨新挑戰。
為了在全國各地的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園區內推廣與發展“新三板”市場,提出如下對策建議:(1)定位明確,突出優勢。首先應明確“新三板”市場的定位――廣大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的全國性的場外交易市場。扎實推進注冊制、發揮掛牌程序簡潔和掛牌時間段的優勢,突出融資功能強的特點,促進其迅速發展,形成與中小板、創業板、中小企業集合債相互補充的融資體系。(2)推行做市商制度,活躍市場。我國可以借鑒NASDQ市場的交易機制做市商制度,利用該制度的核心功能――估值,通過對“新三板”市場企業的價值和股票價格進行專業評估和報價,既能避免股價的非理性波動,也能保護掛牌企業和投資者的利益。同時,發展做市商制度也能吸引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使交易更加活躍,強化“新三板”的融資能力。(3)完善配套政策,逐步解決擴容問題。細化“新三板”市場的發行、持有、交易、轉板等環節的配套政策。完善“新三板”市場中企業的動態管理機制、風險防范機制、信息披露機制、資金使用監督機制、轉板機制、退出機制等,才能為“新三板”擴大容量提供制度保障。(4)完善轉板機制,支持“新三板”掛牌公司做大做強。在“新三板”和創業板、中小板及主板之間建立起暢通的轉板渠道。通過“新三板”和各項優惠政策促進掛牌公司的發展。如果掛牌企業滿足掛牌交易時間要求并且達到了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上市條件,可優先考慮其上市。這將大大促進“新三板”的快速發展。(5)提高管理水平,完善上市后服務。提升監督管理方法的靈活性,引導廣大高新科技企業逐步適應資本市場的環境。提高公司上市后服務,圍繞企業上市后的發展需要,幫助解決高新科技企業發展中面臨的人才、研發、用地、后續融資等問題,提升其持續創新能力。
(二)發展“市場推動型”中小企業集合債 中小企業集合債是企業信用聯合的典型應用,通過“捆綁發債”的運營模式,使用共同的債券名稱和統一的發行額度而發行的企業債券。它是一種新型債券融資,各個企業可以根據資本市場狀況和自身經營、財務情況等因素協商確定在集合債中的份額,它是由銀行或者證券機構承銷,擔保機構進行擔保,會計事務所和評級機構的共同參與的新融資模式。中小企業集合債運行機制如圖1所示。
(1)中小企業集合債融資模式功能。中小企業集合發行企業債券是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里程碑,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方面開辟了新途徑,探索了新模式。中小企業集合債是對已有存量信用資源的挖掘利用,整合了原有寶貴的信用資原,實現了信用聚集效應;中小企業集合債為中小企業巨大的資金需求與大量的民間資本提供了新的對接渠道;中小企業集合債增加了發債談判中的信息對稱性,降低了交易雙方的成本和風險,優化了整體利益。
(2)中小企業集合債融資模式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我國的中小企業集合債融資模式開始于2007年,運行時間短,規模相對有限,主要存在的問題有:集合債的發行門檻還是較高,制約著我國中小企業集合債的發展;融資擔保體系仍不健全且擔保難和費用高;融資成本較高。短期內,通過各種政策的協調,發揮出其在集合債初期階段的促進作用。從長期發展來看,應從全局和長遠角度解決中小企業集合債發展中的各種制約因素,構建系統的政策支持體系,為其深入發展創造條件。一是合理擴大發債主體。中小企業集合債的門檻過高很難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門檻過低又會使中小企業集群承擔高風險。因此應在適當弱化量化指標的同時強化企業的發展潛力因素。在中小企業集合債主體選擇時要堅持集群內的企業的行業聯系性、地域協作性、資產規模和盈利能力的共性,這樣既方便資信評級,也提高了發行的針對性。二是構建創新激勵體系。實施針對發債企業和擔保機構等參與主體的帶有創新激勵性質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鼓勵各方對中小企業結合債融資模式進行創新。具體建議包括:在集合債發行有效期內,允許發債企業擴大稅前扣除項目的范圍和標準,允許不違反現行法規的其他利息支出在稅前列支;發債企業產生的虧損在沖減當年利潤后的剩余部分,允許其在結合債發行有效期內進行分批結轉,提高發債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建議降低集合債發行期內的中小企業所得稅率;建立“創新基金”,給中小企業集合債運營過程中的創新行為提供支持。三是建立對集合債中的中小企業的動態管理體系。動態管理體系是在中小企業集合債發行期內,把經營狀況欠佳或者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從集合債中剝離出去,是一套能進能出的體系,這樣能夠及時化解潛在風險,提高集合債的安全性。四是完善信用增級制度。完善中小企業集合債的多層次融資擔保體系,首先要完善政府牽頭由多家企業組成的聯合擔保機制和中小企業再次擔保的再擔保機制。其次對于擔保難的問題,可以向給中小企業集合債提供擔保的企業給予擔保費補助和風險準備金補助,或者直接進行獎勵。同時,要重視擔保風險的控制,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代償損失核銷制度,防止某些企業借擔保之名套取信貸資金,向財政轉嫁風險。最后對于費用高的問題,建議把一段時期內的一個區域內的集合債的中間費用整體打包,通過專項“中小企業集合債發展基金”直接支付,簡化程序,降低協調成本。
(三)創新與完善小額貸款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是經過工商登記注冊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從2008年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文《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試點小額貸款公司開始,小額貸款公司在全國迅速發展,截至2012年1月初,我國已有4282家小額貸款公司。我國的小額貸款公司具有組織發展快、吸引民間資本效率高、貸款時間短周轉快、小微企業融資比例高等優勢,因此應繼續創新完善機制,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使之成為破解我國小微企業融資難的主力軍。
(1)小額貸款公司給小微企業提供資金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一是法律地位不明確。目前關于小額貸款公司的專門立法只有《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小額貸款公司法律定位模糊。二是后續資金短缺。由于小額貸款公司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主要依靠自有資金,另外受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最高限額的限制和銀行貸款利率過高等因素的影響,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已出現了資金短缺的窘境。三是風險控制力弱。由于小額貸款機構剛剛建立,其快速發展的時候往往會忽視對風險的防范。四是稅收負擔過重。由于小額貸款公司不屬于金融機構,必須按照工商企業來納稅,繳納5.56%的營業稅及附加和25%的企業所得稅,而財政部門給予中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補償、獎勵和金融業支農的優惠政策,小額貸款公司均無法獲得,這加重了小額貸款公司的稅收負擔。
(2)小額貸款公司發展中問題完善對策。一是健全法律法規,保障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隨著小額貸款公司數量和規模的擴大,銀監會和人民銀行應盡快為小額貸款公司進入市場、退出市場和監管環節提供統一規范。二是拓寬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拓寬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是保障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舉措??梢越梃b浙江省政府出臺的《關于深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擴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資比例,小額貸款公司可自主選擇若干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鼓勵已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注冊資本不再設上限”,也可以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嘗試建立小額信貸基金,這些基金負責批發資金給小額貸款公司。三是完善風險防范機制。銀監會、人民銀行可以參考銀行機構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立適合小額貸款機構的內部控制體系。同時要聯合地方金融辦和工商部門加強引導、在完善風險防范機制的同時重在使其落到實處。四是加大政策扶持。給予小額貸款機構與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相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另外,設立小額貸款公司人才培訓機構或委托職業技術學校定期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員工進行業務培訓,并給予財政支持,為其人才培養和企業發展建立長效機制。
參考文獻:
【關鍵詞】京東白條 法律風險 消費金融 風險防控
一、“京東白條”的法律關系分析
艾瑞咨詢《2016年京東消費金融研究報告》指出,“白條”業務根據其適用場景的不同,其業務性質在法律定性上有所區別:用于京東商城的“白條”屬于賒購服務,而用于京東商城外消費場景的“白條”則屬于消費貸款。下文將對這兩類業務模式的法律關系進行梳理,以明確不同主體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一種,針對京東商城內自營的商品或服務,京東采取信用賒購的業務模式。即京東與商品、服務消費者之間通過賒購行為形成了債權債務的法律關系。京東作為債權人,而消費者作為債務人。
第二種,針對非京東自營的商品或服務,即在京東商城、京東金融以及其他歸屬于京東的消費平臺上推送的非京東自營的商品或服務,京東通過自建小額貸款公司或者引入第三方放款機構開展在相關領域的京東白條業務。在此領域的京東白條業務中,京東的小額貸款公司1與第三方放款機構2和消費者之間亦形成債權債務的法律關系。
二、“京東白條”的法律風險分析及其防控現狀
“京東白條”作為消費信貸業務在互聯網領域的創新模式,其獨特的發展路徑與豐富的消費場景為“白條”業務的高速發展奠定了基礎,但同時也為“白條”業務的長期發展留下了隱患。本文僅對“白條”業務的法律風險進行分析,至于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操作風險等不在此贅述。
法律風險,在通常意義上是指沒有任何法律調整,或者使用現有法律不明確造成的風險3。鑒于我國在消費金融領域的立法較少且大量以政策精神傳達,故“白條”業務的法律風險宜界定為:“白條”業務開展過程中因相關法律規定缺失或不明確而產生的風險。基于對我國相關法律及政策的分析,筆者總結“白條”業務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第一,主體資格遭受質疑;第二,業務模式合規性存疑;第三,非法交易活動監管乏力;第四,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缺失。
(一)主體資格遭受質疑
消費金融業務是傳統信貸業務在消費領域中的創新產物?;谖覈鴮鹑跇I嚴格監管的態勢,消費金融業務應當由經銀監會審批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消費金融公司依法開展并接受銀監會的監管。未經銀監會審批取得消費金融公司主體資格、被行政許可開展消費金融業務的市場主體,是否有資格開展消費金融業務,是懸掛于“白條”業務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鑒于金融體系的脆弱性,相對于其他領域,我國對金融領域實施了更為嚴格的監管。在市場準入方面,我國實行金融牌照制度。根據1994年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第六條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實行許可證制度。對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 2007年7月3日中國銀監會在《中國銀監會關于制定、修改、廢止、不適用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公告》中宣布,銀行業監管機構在履行監管職責和行使監管職權時,不再適用前述《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筆者認為,這是銀監會對原本“無牌照,不經營”絕對的市場準入制度的適度松綁,為了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為金融創新留出足夠的空間。但這樣的“適度松綁”是否能夠為以京東白條為代表的非消費金融公司從事消費金融業務提供充分的適法性依據,仍值得我們進一步觀察與關注。
(二)業務模式適法性存疑
對于“白條”業務是否具備適法性的判斷應基于對“白條”業務范圍的界定與業務性質的明確。隨著“白條”業務的不斷延伸,其適用范圍已超出京東商城自營商品的范疇。如前所述,在京東商城自營商品的界限內,京東白條的適用可以被視為商業賒購行為。但是當京東白條的業務已經拓展到京東商城的非自營商品,如旅游、租房、裝修等服務時,甚至包括房屋抵押貸款和車貸等非傳統消費金融領域的范疇時,此時的“京東白條”已然超越了《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本辦法所稱消費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向借款人發放的以消費(不包括購買房屋和汽車)為目的的貸款”對消費金融業務的界定,而是一種更廣泛意義上的消費信貸業務。
基于京東白條在本質上是一種消費信貸業務的判斷,那么前述并不具備消費金融公司主體資格的京東(包括與之關聯的各個公司,下同)是否存在在現行法律范圍內開展消費金融業務的適法途徑呢?“白條”業務的實質是京東憑借其經營電商平臺所積累的巨量客戶數據對其消費者的信用狀況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對消費者的后續消費行為(不限于其自有商品)進行商業授信。其行為本質即是京東對個人或中小企業(京東金采業務)的信用賒購行為。
京東金融自2013年10月獨立運營以來,已建立七大業務板塊,分別是供應鏈金融、消費金融、眾籌、財富管理、支付、保險、證券,并未涉足銀行類金融領域。京東在北京、上海、重慶等地先后設立了多家小額貸款公司。根據《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可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這完全契合消費金融業務的要求。但小額貸款公司在開展業務時存在著“小額貸款公司業務范圍為發放貸款及相關的咨詢活動,必須在所在區(縣)經營”的法律限制。
其次是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和股權結構。根據《指導意見》的要求:“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融入資金余額不超過資本凈額的50%。”《指導意見》還要求“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京東通過自設小貸公司發放消費貸款的模式雖然可以通過引入其他投資者分擔資金壓力。但限于小貸公司自身所能承載的放貸限度,難以滿足京東白條業務發展的規模需要,且小貸公司相對分散的股權結構亦可能產生小貸公司控制權糾紛。
(三)非法交易活動監管乏力
“白條”業務運行過程中存在著傳統信貸業務或信用卡業務中存在的借款人欺詐以及套現等問題。鑒于借款人的欺詐行為宜歸于信用風險,故此處僅對“白條”業務中的套現行為進行分析。
京東白條作為與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相類似的消費信貸產品,其亦存在著困擾信用卡業務的套現漏洞。京東白條業務中的套現模式主要表現為以下兩類:基礎的套現模式是套取資金方作為買家與從事套現服務的賣家經協商一致,由買家在京東商城等平臺上購入賣方出售的某類虛構商品,然后選擇使用京東白條付款。賣家在收到貨款后,將相應貨款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續費”返還給買家,從而實現利用京東白條的套現。
由于套現市場上信息的不對稱,以及為了逃避京東方面對套現行為的規制,套現雙方往往通過套現中介完成套現交易,由此衍生出結構更為復雜的套現模式。
套現交易鏈條的延伸,加劇了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對稱,從而為欺詐行為的產生提供了溫床。發生于套現交易中的欺詐行為主要包括套現中介在收到套現款后不再返還給買方而是直接私吞或是擅自提高中介提成以及套現中介與賣方合謀,指示買方在購買高價商品時將收貨地址留成中介要求的地址,而賣方在收到貨款后不予以返還等。
套現交易以及由套現交易引發的欺詐行為不利于消費金融市場長期的健康有序發展,而且由于套現引發的制度套利還會損害市場上原有的公平競爭,既違背了發展消費金融的初衷,又增大市場上的信用風險。故應加強對消費金融市場的套現監管與控制。
京東白條作為一款基于京東網上商城的網絡信貸產品,其信用的發放、使用以及商品的購銷、遞送都會在系統中留下痕跡。因此,雖然京東白條業務中的套現交易多數是利用互聯網絡的“虛擬性”和“匿名性”來實施非法套現甚至是欺詐行為,但在看似虛無縹緲的互聯網世界中,任何蛛絲馬跡都有跡可循。正如京東金融風險管理部總監肖波所言,借助于平臺的數據分析和特殊的技術手段,套現交易以及與之相關的欺詐行為是能夠得到有效的識別和規制的。
伴隨著消費金融業務與互聯網結合的行業趨勢愈發明顯,互聯網的虛擬性和匿名性被惡意利用。但隨著監測技術、監控手段的不斷升級與完善,筆者認為,借助于互聯網而實施的以非法套現為代表的非法交易行為能夠得到有效的監控與遏制。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缺失
消費金融業務在為廣大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為消費者的權益安全埋下隱患。在消費金融市場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消費者作為推動市場前進的根本力量,只有充分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才能充分激發他們的消費熱情,推動市場進一步發展并反向倒逼服務提供商不斷優化服務質量、豐富服務種類并促進市場內各項機制逐步走向完善。因此,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當得到充分有力的保障,但這恰恰正是我國現階段消費金融市場發展中最易被忽視、也是最為薄弱的一個環節。
以京東白條為例,就目前階段來看,消費者權益可能遭受的損害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其一是消費金融賬戶盜刷的問題;其二是個人身份及征信信息的泄露問題。
2015年11月23日的《中國經營報》就曾報道過京東白條用戶遭遇白條賬戶被盜刷的問題4。文章指出用戶的白條賬戶在被盜刷后,相關用戶往往沒有收到消費的短信提醒,也不能在發現被盜刷時及時取消未完成的交易,且在用戶個人界面無法查詢到盜刷者的個人信息和收貨地址。多次發生的盜刷事件引起消費者對京東金融賬戶的安全性以及風險甄別能力的質疑。而盜刷事件發生后,遭受侵害的消費者往往求助無門,甚至有部分被盜刷的消費者因難以證明是被盜刷還是惡意套現而遭遇被京東金融方面催促還款的尷尬境地。而消費者的權益保護
對于白條賬戶被盜刷的問題,京東金融風險管理部總監肖波表示:對于白條賬戶的盜刷和惡意套現,普通人難以區分,但公司通過后臺的數據分析和相關的技術手段完全可以有效區分。不過,對于如何區分盜刷和惡意套現的標準,京東方面表示有詳細的流程,但是不方便透露。
關于消費者個人身份信息與征信信息的保護,由于涉及個人隱私權,在信息采集和信息使用過程中應堅持適度性原則,避免過度使用造成對消費者隱私權的侵犯。除此之外,還應著重關注對客戶信息的儲存與保護,避免因儲存不善而導致消費者身份信息與征信信息的泄露。
注:
1、如北京京匯小額貸款公司、上海京匯小額貸款公司等。
2、如麗茲行的房屋抵押貸款、易車車貸等。
關鍵詞:P2P;網絡借貸;思考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9月16日
一、引言
2013年開啟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新時代,其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網絡借貸、大數據、眾籌、金融機構互聯網化等,這對傳統金融沖擊很大。第三方支付的牌照更加規范第三方市場。大數據模式下的阿里金融設立小額貸款公司以及民營銀行發放貸款,更是采用電商模式開啟貸款時代。供應鏈金融利用核心企業的信用鏈接上下游企業為其提供便利,眾籌平臺的騰空出世讓創業者看到了希望?;ヂ摼W化的金融機構不斷創新自己的產品,利用互聯網積極實現O2O模式經營。而P2P網絡借貸是一種新型的針對中小企業的互聯網小額貸款模式。究竟P2P網絡借貸給中小企業甚至是國家經濟帶來什么影響,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本文就P2P網絡借貸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探究P2P網絡借貸的發展。
二、我國P2P網絡借貸現狀
世界第一家Zopa網貸平臺的出現開始了互聯網化的小額貸款歷程,我國P2P網絡借貸借鑒國外P2P平臺模式應運而生。我國P2P網絡借貸經歷了試水到蓬勃發展的階段。
(一)P2P網絡借貸業務模式。我國從2007年正式開啟了P2P網絡借貸時代,主要的業務模式有純中介、債權轉讓和擔保三大模式。純中介模式是真正的互聯網化借貸,也是未來的發展趨勢。目前拍拍貸出借的資金主要是用于個人消費和企業經營,占比達到80%以上。拍拍貸的發展受網絡借貸信用的限制,因而拍拍貸不再是純粹的線上模式。在經營過程中引入社會因素審核客戶,也會采用與一些機構合作發放貸款。人人貸的線上線下結合模式中實地認證標高達80%以上,比信用認證標多近75%的比例。債權轉讓的宜信模式讓P2P網絡借貸走上一個新的臺階。債權期限和金額的拆分給予投資者更多的選擇,分散風險。同時P2P網絡借貸平臺也吸引更多的客戶,銷售難度降低許多。然而投資者的風險有所減少,但平臺跑路事件的頻發,讓投資者心慌。第三方擔保和平臺擔保模式的出現實現了P2P網絡借貸的3.0時代。陸金所屬于平安集團旗下的P2P網絡借貸平臺,平安集團旗下擔保公司給予投資者全額或部分擔保。紅嶺創投則利用自身的平臺資金為投資者擔保。
(二)P2P網絡借貸發展現狀。截至2014年底,我國P2P網絡借貸平臺高達1,575家。廣東因地區優勢以349家平臺位居榜首。其貸款余額更是比2013年增長了287%,其中陸金所以貸款額95.1億元排名第一。2014年全年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總成交量2,528億元,相比總成交量3,829億元來說,2014年P2P網絡借貸平臺呈現爆發式增長的局面。據統計,P2P網絡借貸的人均借款金額是40.12萬元,借款金額最少3,000元。且大多數借款人集中在20~40歲之間。這可看出我國P2P網絡借款主要服務人員是中低收入者。網絡平臺受歡迎在于低門檻、高效率、利率自定、平臺中介、風險分散等特點。如2015年我國銀行存款利率幾度下調,活期存款利率為0.35%,兩年期定期存款也只有2.35%。如某投資者擁有10萬元,銀行一年期定期投資回報額為1,750元,而P2P網絡借貸年化收益率按10%算,投資回報額可達10,000元。通常此類平臺的年化收益率基本都在12%~18%之間,可見P2P網絡借貸市場的前景巨大。
三、我國P2P網絡借貸存在的問題
P2P網絡借貸讓中小企業看到了光明,融資難得到很大的改善。但2014年的野蠻式增長也暴露出很多問題,讓人深思P2P網絡平臺是否是資金池,資金能否有保障。
(一)法律法規制度的缺失。最初P2P網絡借貸平臺歸屬中國小額信貸聯盟管理,可該部門有自己需要管制的小額信貸機構。小額信貸機構填補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空白,對其的合理管制十分重要。小額信貸機構與P2P網絡借貸都是小額貸款,但平臺發展模式完全不一樣。中國小額信貸聯盟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管理有所欠缺。國家相繼出臺政策規范P2P的發展,更是在2015年明確規定其歸屬銀監會管理。銀監會規定P2P網絡借貸平臺的中介性,明確不得擔保和做資金池以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更有人提議P2P網絡借貸平臺應該和第三方支付平臺一樣頒發牌照經營。各地方政府也紛紛出臺相關政策規范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2015年政府又相繼出臺了兩項意見,可見政府對P2P網絡借貸發展的重視,但同時也可發現P2P的問題數量仍不少。且監管細則并未出臺,行業協會的自律性也不強,政府亟須出臺具體規定。
(二)貸款利率高。借款人和出借人均可通過P2P網站平臺相關消息滿足自身需求。很多人會認為線上的推廣可節省相當大一部分成本,貸款利率相比線下的銀行或是小額貸款公司應該要低。實際上,P2P網貸平臺的利率高。平臺的貸款利率平均在10%左右,但線上活動需承擔擔保,會收取管理費和擔保費用。借款人的綜合成本高達24%~30%,信用類貸款更是可能達到48%。2015年司法對民間借貸利率規定了24%和36%兩個分界點。不超過24%利率,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利率,超過36%的年化利率部分的利息屬于無效,中間部分法院不做判決。這也無疑可以看出政府對P2P網絡借貸高利率的認可。但中小微企業不能出現經營任何的不善,否則易有違約現象。目前部分P2P網貸平臺的信用貸款的逾期率高達20%左右,小微信用貸款逾期率可能達到15%以上。
(三)風險問題多。2014年問題平臺數達275家,占總平臺的17.5%。其中有80家平臺運營時間少于3個月,眾貸網更是只存活了24天。問題平臺常以高收益率、高額現金獎勵、秒標等方式吸引投資者。然而,秒標或競標的方式其實是一些平臺變相的吸收儲蓄來周轉資金,或是做資金池備不時之需,亦或是企業自融。卷款跑路或資金挪用現象時有發生。例如,2014年紅嶺創投的1億元壞賬體現了平臺貸款過于集中、追求大單、調查疏忽、抵押流于形式等問題。同時P2P網絡借貸在運營過程中使用第三方支付保障資金安全,可有人套用信用卡做投資,第三方支付平臺無法辨別資金的來源,央行明確禁止也得不到有效實施。P2P平臺虛假借款標,并采取借新還舊的旁氏騙局模式很難辨別。即使采用第三方支付平臺和引入機構擔保雙保障制度,也難以避免跑路事件的發生。財迷中國由環迅支付做第三方支付,貴僑小貸公司做擔保,2014年財迷中國平臺逾期金額達1,793萬元,他最大的問題就是存在自融,關聯擔保人冒充借款人自融??梢奝2P網絡借貸平臺常有中間賬戶真空的流動性風險,期限和金額錯配的流動性風險,非法集資的法律風險和自融的信用風險。
四、我國P2P網絡借貸發展對策
在互聯網金融沖擊下,商業銀行也開始不斷創新產品爭取小額信貸市場,P2P網絡借貸是未來發展的趨勢??纱嬖诘膯栴}同樣太多。如何讓借款人按時還款,出借人信賴此市場和P2P平臺穩健發展,這需要從以下幾個途徑做改善:
(一)政府制度的細化。雖然2015年政府針對互聯網金融模式出臺三大政策,但也只是針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歸屬,其四條紅線和經營原則以及司法的一些解釋。規則相對比較寬泛,銀監會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具體實施規則并未出臺。目前的P2P網絡借貸在四條紅線內經營,但還是存在一些灰色地帶。且各地方政府對民間借貸的約束不一樣,各地方銀監局應有針對性地出臺一些制度。此外,可向第三方支付學習,發放牌照經營。
(二)個人征信的完善。P2P網絡借貸大多因信用而發展,也因信用存在很大風險。目前,我國的征信系統對接的是傳統的商業銀行和部分小額貸款公司。P2P網絡借貸平臺對客戶的審核可依據銀行的信用,加入社會性元素。例如,阿里小貸依據淘寶網巨大的客戶數據貸款額不斷增加,且加入螞蟻金服和芝麻信用評估客戶。政府可在個人征信系統方面引入原本參考貸款額、期限、還款速度、收入等因素的基礎之上加入個人學歷證明、社會圈的微信、QQ、微薄等社交因素。
(三)P2P平臺的規范。P2P網絡借貸平臺暴露的問題非常多,平臺需加強風險管理。我國目前的P2P網絡借貸平臺適合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審核方式,多重審核可確保借款人的信用以及投資人的資金安全。同時,合理規范收費,針對不同產品設置不同的管理費用。在保證資金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基礎上提高平臺的盈利能力用以維持平臺發展的需要和風險平臺的建設。
主要參考文獻:
[1]張正平,胡夏露.P2P網絡借貸:國際發展與中國實踐[J].北京工商大學學報,2013.3.
[2]王家卓,徐紅偉.2014年中國網絡借貸行業藍皮書[D].清華大學出版社,2015.
〔關鍵詞〕影子銀行;銀信合作;風險控制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096(2013)05003404
2013年4月9日,繼惠譽國際降低我國償還長期本幣債務評級后,4月16日穆迪也下調了我國信用評級。穆迪指出,我國快速增長的影子銀行信貸給金融系統穩定性帶來潛在風險。早在美國次貸危機發生前,影子銀行體系已獲得發展但并未引起關注,美國次貸危機的爆發使得影子銀行發展問題提上議程,在我國亦是如此。近幾年來,我國影子銀行呈現迅猛發展之勢,隨著銀行理財產品風波、民間借貸風波等問題的出現,影子銀行風險問題逐漸被引入公眾視線。2012年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全球金融穩定報告》中指出,IMF對我國的影子銀行的潛在危險表示擔憂。時任中國銀行董事長的肖鋼撰文指出:“目前銀行發行的以‘資金池’運作的理財產品,本質上是‘龐氏騙局’?!敝袊y行業協會2012年的《中國銀行家調查報告(2012)》稱,“大部分銀行家認為影子銀行帶來的負面影響大于積極作用,加強對影子銀行的監管力度顯得尤為必要。”目前,我國影子銀行成為各方普遍關注而且爭議較大的問題。基于此,本文首先從我國影子銀行發展的背景入手,分析影子銀行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與消極影響,進而提出趨利避害的規范與監管對策。
一、概念界定
影子銀行一詞最早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前執行董事麥考林于2007 年提出,用以指代所有具備杠桿作用的非銀行投資渠道、工具和組織。2008 年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后,國際組織、各國政府和學術界開始廣泛使用影子銀行這一概念。但由于各國金融體系和監管框架存在巨大差異,影子銀行目前尚無統一定義,紐約聯邦儲備銀行和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的概念較有代表性。紐約聯邦儲備銀行將影子銀行定義為從事期限、信用及流動性轉換,但不能獲得中央銀行流動性支持或公共部門信貸擔保的信用中介,包括財務公司、資產支持商業票據發行方、有限目的財務公司、結構化投資實體、信用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共同基金、融券機構和政府特許機構等。FSB 將影子銀行廣義地描述為,由正規銀行體系之外的機構和業務構成的信用中介體系,狹義的影子銀行則指正規銀行體系之外,可能因期限流動性轉換、杠桿和有缺陷的信用轉換而引發系統性風險和存在監管套利等問題的機構和業務構成的信用中介體系,主要集中在貨幣市場基金、資產證券化、融資融券和回購交易等領域[1]。
我國的影子銀行并不等同于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影子銀行,銀監會在2011年的年報中將其廣義定義為,在傳統銀行體系之外涉及信用中介的活動和機構。按照這個定義,我國的影子銀行應包含兩部分,一部分主要包括銀行業內不受監管的證券化活動,以銀信合作為主要代表,還包括委托貸款、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進行的儲蓄轉投資業務;另一部分為民間金融市場,主要包括地下錢莊、民間借貸和典當行等[2]。
二、我國影子銀行的發展
近年來,我國影子銀行迅猛發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數據,傳統銀行貸款業務占社會融資規模之比已從2002年的92%降至2012年的58%,下降比重中相當部分被影子銀行所填充。對于“中國式” 影子銀行的規模到底有多大,截至目前尚沒有權威的官方統計,各機構的統計數據也存在分歧。澳新銀行報告認為中國影子銀行規模為15萬億—17萬億元,宏源證券研究報告認為中國影子銀行規模約為21萬億元,廣發證券則認為中國影子銀行總規模為30萬億元左右。
總體而言,目前我國影子銀行的資產規模大約在15萬億元—30萬億元之間[3]。同期,我國商業銀行總資產94萬億元,影子銀行資產規模占商業銀行資產規模的比重為16%—27%。近年來影子銀行的發展速度極快、規模龐大、亟待監管已成業界共識,其產生有深刻的背景條件。
1金融改革的不斷推進
隨著我國經濟與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逐漸形成了中國人民銀行領導下的多元化銀行體系,包括國有專業銀行與股份制商業銀行。與此同時,一些其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也開始涌現,例如證券公司、財務公司、信托公司以及租賃公司等。因此,可以說這一時期我國的影子銀行已經出現。雖然,改革開放打破了“大一統”的銀行體制,形成了多元化的金融體系,但是作為吸收就業的主力軍的中小企業和作為事關全國人民吃飯問題的農業生產活動的融資難問題卻一直未得到很好地解決。1998年以來我國逐步出臺多項政策改善以上融資困難的狀況,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由此發展起來。中國人民銀行在2008年第二季度的《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建議,加快推進擔保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采取多種形式促進擔保機構發展,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的地方擔保體系及改善社會信用環境。2009年擔保公司出現了井噴式增長,根據銀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全國融資性擔保公司已經增至8 402家,同比增長39%。其中,國有控股1 568家,民營及外資控股6 834家[4]。民間借貸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企業和個人財富逐步積累、產業資本向金融資本轉化、而正規金融又不能有效滿足社會需求時的必然產物。民間借貸在中外各國均長期存在。它的存在與發展,既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金融體系結構有關,也與其自身所固有的、正規金融機構融資無法比擬的競爭優勢有關。2008年8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在《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對民間借貸的作用加以肯定,指出在進一步發展正規金融的同時,針對民間借貸的特點、作用及潛在問題,應著手為其提供更好的法制環境,形成民間借貸與正規金融和諧共生的環境,完善多層次融資體系,并有效防范相關風險。2008年5月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出臺后,小額貸款公司如雨后春筍一般迅速大量產生。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數據顯示,小額貸款公司從2008年底的不到500家迅速增加到2012年底的6 080家,貸款余額5 921億元,全年新增貸款2 005億元[5]。20世紀90年代末到21世紀初,大量的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涌入我國,在外資創富效應的帶動下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下,國內的人民幣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迅速,數量和規模不斷擴大。
由上可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金融改革的不斷推進和金融改革措施的出臺都在不同程度上促進了傳統銀行以外的影子銀行的形成與發展。
2金融管制的存在
盡管經歷了三十多年的金融體制改革,但我國金融體系仍與自由市場機制相差很遠。如存貸款基準利率仍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政府仍然對資金分配施加影響、監管機構要求商業銀行貸存比不超過75%、中國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經常采用貸款規模管理等。與此同時,由于金融管制的存在使得大量實體經濟在銀行體系中無法獲得資金,導致這些融資受限制的企業只能通過其他融資渠道滿足需求,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近幾年影子銀行的爆發式增長。目前,
我國尚處于利率市場化進程中,存款利率受到中國人民銀行的嚴格管制。近年來,扣除物價上漲后的實際利率接近于零利率,甚至有的年份是負利率,在此背景下,資金所有者為實現資金的保值與增值而將銀行存款轉向承諾給予高回報率的影子銀行。
3金融脫媒的加劇
所謂金融脫媒是指資金儲蓄者和資金短缺者不通過銀行等金融中介而直接進行資金交易的行為。金融脫媒較早發生在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的美國,在銀行利率管制情況下,投資者發現投資其他非儲蓄金融產品獲利更高,于是銀行儲蓄發生分流,金融業出現了脫媒現象。在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改革與開放的不斷深入,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各種金融創新工具的不斷推出使得越來越多的資金從儲蓄分流出去。政府引導擴大市場直接融資以逐漸分散銀行業的金融風險,債券市場與股票市場的建立與不斷擴大,企業直接融資比重逐年上升,使得社會經濟體對銀行提供資金的依賴性逐步降低。目前,我國銀行業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市場經營環境的劇變,尤其受近年來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銀行業金融脫媒態勢加劇,對傳統銀行業務產生較大沖擊,促使銀行業極力轉變經營模式,大力進行金融創新并開拓表外業務,從而使得近兩年銀行理財產品規模呈現出爆炸式增長態勢。普益財富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理財產品規模增速分別為3062%和3688%,而城市商業銀行的發行規模同比增速卻高達8287%。年報顯示,許多城商行2012年年末理財產品余額同比增長數倍[4]。
綜上所述,我國影子銀行的產生和發展是金融體制改革與金融市場自身不斷演化的結果。
三、影子銀行的發展對我國經濟的影響
1積極影響
第一,彌補傳統銀行體系的不足,滿足社會各方面的融資需求。
我國傳統銀行體系對中小企業融資條件的種種限制使得中小企業在信貨市場中一直處于劣勢地位。長期以來,傳統銀行體系不能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而影子銀行的發展彌補了傳統銀行體系的不足,在一定程度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第二,改變傳統銀行的經營模式,促進銀行業的金融創新。
傳統銀行經營模式主要表現為商業銀行向個人、公司等客戶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傳統借貸方式,以存貸款來實現銀行與社會經濟體的債權債務關系。而現階段,證券化融資、理財產品等的出現使傳統銀行信貸模式由單一傳統借貸轉變為多種模式的信貸,傳統銀行為了滿足社會經濟體日益擴大的需求,適應金融市場的激烈競爭,紛紛加強銀行產品和銀行服務的創新,向社會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產品與服務以更好地適應實體經濟發展對金融的需求。
第三,促進金融機構的多元化,改變銀行業壟斷地位,增強競爭活力。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處于高度的壟斷地位,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社會融資規模數據顯示,2002年人民幣貸款所占比重高達92%,隨著直接融資市場以及影子銀行的發展,信托公司、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和民間借貸等的出現,促進了金融機構的多元化,銀行業人民幣貸款所占比重下降至2012年的58%,銀行業的壟斷地位顯著下降。可以說,多元化格局能夠增強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活力,促進金融業的創新與發展。
第四,促進儲蓄向投資轉化效率的提高。
儲蓄是一國資本財富的積累,是投資資金的來源與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一國經濟增長不僅與儲蓄和投資總量高度相關,更與儲蓄向投資的轉化效率相聯系。我國儲蓄率雖在世界范圍內名列前茅,然而,我國傳統銀行對信貸市場的壟斷使得居民儲蓄的投資轉化效率較低。影子銀行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融資過度依賴傳統銀行體系的情況, 滿足了實體經濟的部分融資需求, 尤其是中小企業與農戶的融資需求,豐富和拓寬了居民和企業的投融資渠道。影子銀行的活動還提高了整個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和活躍性,有利于提升金融市場價格發現功能,提高投融資效率。
2消極影響
第一,影子銀行向傳統銀行體系傳遞風險。
影子銀行的資金來源和業務與傳統金融體系盤根錯節,一旦缺乏有效防火墻,會導致風險跨行業、跨市場風險傳遞。一些企業同時從商業銀行和影子銀行獲得資金支持,可能使用銀行信貸資金償還對影子銀行的債務。銀信合作是我國影子銀行表現的主要形式之一,指傳統銀行通過信托理財產品的方式隱蔽地為企業提供貸款,對我國的商業銀行有直接影響。如果由于經濟不景氣、產業過剩或受到嚴格的調控,例如房地產行業等,則企業所借的信托貸款違約增加必然導致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的上升。一些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由于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薄弱,部分機構存在短期逐利行為。一些機構違規經營現象較為突出,甚至參與非法騙貸、非法集資,擾亂正常金融秩序的行為,在個別地區引發了風險事件??傊?,影子銀行的資金來源和業務運作與傳統銀行體系之間盤根錯節,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等風險,將向傳統的銀行體系傳遞。
第二,影子銀行增加了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
影子銀行的發展一方面增加了金融體系的競爭活力;另一方面,影子銀行對傳統銀行形成了強有力的競爭。傳統銀行為了在競爭中不落敗,不得不進行大膽的金融創新,如與信托公司、證券公司等合作開發出各種各樣的高風險、結構復雜的金融衍生品,以獲得高回報來吸引投資者,但有些產品使民眾遭受了巨額虧損而引發抗議。另外,新聞報道中頻頻爆出的銀行與信托合作的理財產品到期不能向投資者兌付而引發不滿,或民間借貸資金斷裂,中小企業主因背負巨額高利貸出逃,嚴重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影響金融市場與社會的穩定。
第三,影子銀行的發展使貨幣政策調控難度加大。
當中國人民銀行為控制貨幣供給過多而采取政策手段控制銀行的信貸規模時,由于影子銀行不受監管或少受監管,經濟體便轉向影子銀行來獲得資金。同時,商業銀行也繞過中國人民銀行對其放貸額度的控制,通過發行信托理財產品等方式募集資金并向企業貸款。一些影子銀行將資金投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房地產業、“兩高一?!?行業和領域,干擾了宏觀調控, 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即影子銀行會對中國人民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產生影響。
四、規范我國影子銀行發展的建議
影子銀行是金融創新的一種形式,金融創新從來都是與金融風險相伴而生的,我們不能因為影子銀行的問題,采取扼殺或阻止影子銀行發展的方法,而應權衡影子銀行的利與弊,規范影子銀行的發展,趨利避害,更好地發揮金融促進實體經濟穩健增長的作用。
第一,建立健全影子銀行有關法律法規,完善影子銀行法律體系。
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及銀監會已經加強了對影子銀行的監管,但社會中暴露出來的一系列影子銀行風險問題說明了我國目前對影子銀行的監管力度不夠,亟需加強監管力度。一方面要出臺與之相應的法律法規,彌補監管盲區,明確界定合法與不合法行為;另一方面要嚴厲打擊影子銀行的各種違法行為,營造良好的金融市場環境。
第二,完善影子銀行公開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我國影子銀行信息披露較為缺乏,監管機構應該制定披露信息規章制度。一方面要規范信息披露的內容、范圍和方式等,使影子銀行信息披露規范化;另一方面要明確負責督促影子銀行體系信息披露義務的主體即監管者,建立統一的信息披露和共享平臺,使各監管機構定時市場數據,讓公眾能夠充分了解相關信息,做到有針對性地披露,從而提高公眾對影子銀行體系所披露信息的評價能力,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
第三,改革金融監管模式。
我國目前實行的“一行三會” 機構監管模式與國際上普遍采用的功能監管模式不同,但影子銀行的發展使得銀行業、證券業等不同行業之間呈現混業經營的狀態。傳統的機構監管模式不能有針對性地對混業經營進行監管,因此,我國需要改革傳統單一的機構監管模式,引入功能監管模式。除此之外,監管部門要設置特別監管機構,針對影子銀行相關產品采取產品審核與準入制度,確保影子銀行相關產品適應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且風險可控,從而降低影子銀行潛在風險,提高監管效率。
第四,建立傳統銀行與影子銀行之間的防火墻。
混業經營使得傳統銀行與影子銀行業務密切,因此,要建立傳統銀行與影子銀行之間的防火墻,防止影子銀行風險傳導至傳統銀行體系。一方面要加強對傳統銀行資金流向的監管,嚴格防范傳統銀行資金大量流向影子銀行;另一方面要建立懲罰機制,嚴防傳統銀行的機構與人員參與影子銀行風險活動,防范影子銀行風險滲透到傳統銀行。
第五,加快推進我國利率市場化。
由于我國仍然實行利率管制,實行利率雙軌制,傳統銀行體系的利率水平遠低于市場利率水平,從而產生了較大的套利空間。一些影子銀行從傳統銀行套取資金,然后向中小企業提供高息貸款來獲利,過高的融資成本使中小企業經營十分困難,完全違背了我國發展非銀行多種金融機構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初衷。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應消除套利機制,促使影子銀行規范運作,消除其違規操作所引發的金融風險。因此,應加快推進我國利率市場化,引導影子銀行依法依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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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貸資金;新農村建設;農村金融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鼓勵和吸引各類資金向農村地區流動,推動農村區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推動城鄉協調可持續發展是金融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在當前農村地區相對落后的生產、生活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性改變、經濟基礎薄弱、產業化程度低、金融發展環境欠佳的情況下,金融部門應積極開展金融創新,協同有關部門完善資金投入的基礎條件,支持新農村建設。本文擬通過對健全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完善運作機制,升級技術手段,優化發展環境等方面的思考和闡述,旨在提出加大金融支農資金投入、推動金融支農可持續發展的思路和措施。
一、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組織體系和競爭機制,建立資金投入的組織支撐
目前,多數國有金融機構收縮了縣域網點和業務,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地區一枝獨秀。農村金融市場主體缺失、體系殘缺,直接影響著農村地區貸款的投放。而作為農村金融市場上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受管理體制和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影響,縣域貸款受控,資金逐漸向大城市和大項目集中,資金“農轉非”問題日益突出,支農力度明顯減弱。由于金融供給減少,農村金融服務真空地帶逐漸增多,民間金融便適時而入。農村發展巨大的資金需求更促進了民間金融的發展和壯大,成為了支持農村經濟發展事實上的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據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研究報告顯示,中國農民來自非正規市場的貸款約為正規機構的4倍。民間金融是以熟悉和信任為前提,其發展具有深厚且久遠的社會基礎,因此,尊重和正視民間金融的存在,規范和引導其健康發展,努力促使其合法化,將是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同時,健全農村金融市場體系,要注重現有市場主體的建設。在進一步明確和強化政策性銀行支農導向功能,農村信用社支農主力軍和農業銀行支農骨干和支柱作用,以及郵政儲蓄機構和其他商業銀行支農補充作用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開放農村金融市場。逐步放寬市場準入限制,賦予相應的財政及稅收扶持政策,努力培育適應農村特點的新型金融機構,為激活市場、拓寬各類資金向農村地區的流入創造條件。2005年,人民銀行在5個?。▍^)開展了“只貸不存”小額信貸組織試點工作;2006年,銀監會放寬了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準入政策,鼓勵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并在6個?。▍^)進行試點,2007年10月,試點省份擴大到全國31個?。ㄊ?、區)。隨著農村金融市場準入政策的調整和準入門檻的降低,農村新型金融機構將不斷增加,特別是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以農村地區人脈、地脈等客觀條件為依托建立起來的社區型、互助型金融機構,將極大地豐富和充實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加快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民營金融多種形式并存、定位明確、功能互補、產權明晰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形成,為競爭性多元化農村金融市場的建立奠定基礎。
二、健全農村金融保障體系和風險分擔機制,建立資金投入的安全支撐
當前,風險防范和損失補償制度欠缺,嚴重地制約著農村金融的發展。完善相關政策設計,探索積極有效的金融風險規避和補償機制,是維護金融資產安全、增加涉農投放的有力保證。
針對農村經濟實體可抵押資產少的現狀,大力發展多層次、多元化的涉農貸款擔保體系,改進擔保機制,努力緩解農村地區貸款難和擔保難問題。一是加強各級政府擔保機構建設,積極開展符合農村經濟特點的擔保業務。二是制定政策,積極鼓勵和支持民營涉農擔保機構的建立和發展。吸引民間資本成立專門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公司,在信任和互惠的基礎上,組織農戶或企業成立建立互質擔保公司。三是完善擔保運作機制,在不斷探索動產、權益抵(質)押擔保方式的基礎上,通過聯保、互保及龍頭企業或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為下游企業或農戶提供擔保等形式支持三農發展貸款需求。
加強農業保險體系建設,加快機制創新,推動銀保雙方協作、共贏式發展。一是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二是對農業保險予以政策扶持,通過財政補貼、稅費減免、放寬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限制等形式,鼓勵各種類型保險機構進入農村地區,豐富和完善農村保險市場。三是積極探索“銀財”合作模式,努力實現“農銀財”三方風險共擔、合作共贏。四是建立再保險制度,降低農村保險機構的經營風險,確保農險業務的可持續發展。五是盡快啟動農業保險立法工作,為農業保險參與各方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據。
建立涉農金融風險補償機制,降低三農弱質性帶來的風險損失。建立風險補償基金,對銀行、保險、擔保業涉農投入給予貼息或補償。建立以各級財政資金為主、受益主體或其他社會資金為輔的資金來源渠道,多方籌集風險補償基金。采取“地方管理、商業運作”模式,對補償基金進行管理;建立嚴格的監督支付制度,保證資金??顚S谩?/p>
三、加快金融產品的研發與服務手段的升級,建立資金投入的技術支撐
長期以來,農村金融基礎設施落后,網點少,ATM機和POS機等現代化設施配置少,網絡建設緩慢;電子化程度低,管理手段陳舊;涉農金融產品單一,以及金融業與農村經濟主體溝通交流渠道不暢等問題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響著涉農資金的投入和資金運轉效率的提高。因此強化金融創新,適時推出符合農村特點的產品和服務,也是加大資金投入,滿足三農發展多層次、多樣化金融需求的重要基礎條件。
加強信貸管理方式和產品的創新。改進信貸授權管理,適當下放審批權限,實行限時限期審批制度,升級信貸管理網絡系統,不斷提高貸款審、放、收工作的效率。切實落實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完善小額貸款運作機制,積極開展面向農戶、農村工商戶和農村小企業的小額貸款業務。繼續大力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擴大范圍,不斷探索工商戶聯保和小企業聯保貸款業務。積極推進“公司+基地+農戶”的貸款模式。擴大抵質押財產范圍,積極探索林權、承包權及收費權質押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對企事業抵質押貸款采取一次性授信、周轉使用的政策,支持發展前景好的成長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資金需要。
加快農村金融電子化、網絡化建設,積極發展電子銀行業務,穩步推進銀行卡、支票等現代支付工具的運用,暢通結算渠道,加速農村資金的周轉。大力發展中間業務,積極開辦理財、代收代付、保險等業務,滿足農村客戶多樣化的金融需求。
研發適合農村市場的保險品種。細分市場,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及產業特點,積極開發適銷對路的財險和壽險品種。結合農村實際購買力普遍較弱、交費困難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發一些保費低廉、保障適度、方便購買的保險產品;探索小額保險業務,為低收入農民雪中送炭。
加強各類平臺建設,為促進政府、金融、企業、居民、媒體等方面的溝通與交流提供幫助。通過各類平臺宣傳推廣金融新業務和新產品,宣講政策,普及金融知識,逐步提高農村市場主體的金融意識和金融素質,努力創建良好的金融與客戶間協調互動關系,推動農村經濟金融協調發展。
四、改進農村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社會信用環境,建立資金投入的環境支撐
經濟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而經濟又是金融發展的基礎,二者互為保障,缺一不可。因此,在加強農村金融創新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的基礎上,應大力推進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轉變農村發展模式,促進產業化發展,采取有力措施,創建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等,創造條件,推動農村經濟金融協調健康發展。
農村地區居住分散、經濟社會發展落后,公眾素質普遍較低,與市場經濟集約化、現代化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農村小生產與社會大市場矛盾突出。發展合作社經濟,將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應是我國農村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道路。2007年《農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與實施正是順應時展要求的產物。各級政府部門應以此部法律的出臺為契機,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和引導,采取措施積極推動農村合作組織的發展,推動農民、個體工商戶等農村經濟主體的聯合,不斷發展和壯大聯合體,提高農村資金的運行效率和效益,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不斷壯大農村地區的經濟實力。
良好的信用環境是金融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條件。農村各級政府部門應加強與金融部門的合作與配合,以信用村鎮創建工作為基礎,以人民銀行企業與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建設為依托,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改善農村信用環境。要大力發展農村信用中介服務體系,完善中小企業和農戶信用評級管理,努力將信用評級工作逐步擴大至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經濟合作組織和社團組織等各個領域,不斷豐富和充實信用數據庫系統。堅決打擊惡意逃廢銀行(信用社)債務行為,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倡導“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為金融資源配置向農村傾斜和社會資金向農村的聚集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2011年中國實體經濟情況回顧
從專業的角度講,“實體經濟”并不是一個專用術語。一直到今天,國內外學術界也沒有給出一個準確的、為大家所廣泛認同的關于實體經濟的概念。一般來講,“實體經濟”是用于描述物質資料生產、銷售以及直接為此提供勞務所形成的經濟活動的概念。它主要包括農業、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建筑業、郵電業等產業部門。而與實體經濟相對的是虛擬經濟,是用于描述以票券方式持有權益并交易權益所形成的經濟活動的概念。
近幾年來,關于中國實體經濟發展的相關專家評論和政府表態可以說非常之多。而2011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專門關于實體經濟的關注,將實體經濟的地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為什么2011年從民間到官方均對實體經濟表達了如此高度的關注?中國在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之間到底出現了哪些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在其的《中國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2011~2012)》中指出,在國際金融危機后,國內經濟泡沫化和資金對實體經濟投資意愿下降的三大表現:
1.金融資源大量流向房地產、期貨市場以及其他類投資品市場,導致資產價格大幅上升,泡沫化現象嚴重
2009年和2010年我國分別新增信貸9.62萬億和7.95萬億,直接導致流動性出現大幅度上漲,其中2009年底M2增速創10年的新高,達到29.74%。而這些流動性并不是在各個領域進行平均增長,而是向房地產市場、期貨市場以及其他類投資品市場大幅度偏向性流動,這種偏向流動直接導致2009和2010年全國平均房地產價格飆升50%左右,期貨交易額增加3倍多,而價格的飆升又進一步引發資金從實體領域向虛擬領域轉移。其中最為明顯的標志就是2009年房地產資金來源增長了69.5%,比同期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來源和M2增速高30.3個百分點和39.7個百分點。資金泡沫化和資金虛擬化是目前固定資產投資和實體經濟領域資金缺乏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核心原因。
圖表53:流動性增長與資金偏向性投放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
圖表54:商品期貨交易額2009~2010年大幅度增長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
2.貴金屬和珠寶價格上揚,保值增值需求和投機需求擠占居民的正常消費,居民消費支出結構發生變換
2009年底金銀珠寶的價格指數快速上揚,從89.8快速上升到114.9,國內批發零售總額增速從年初的0上升到2009年年底的11.6%,然后直線上升到2010年初期的58.8%。這種購買加速與價格上揚是投資性需求與投機需求共同推動的產物。這種泡沫現象向消費領域的蔓延,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居民進行消費結構的調整,擠占其他消費開支。在2007年時,金銀珠寶開支僅占總體消費開支的1.7%左右;但到2010~2011年,平均達到2.3%,最高達到3.3%。這種消費擠占是目前消費實際增速回落的原因之一。
圖表55:金銀珠寶類的銷售和價格飆升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
圖表56:金銀珠寶類支出占比在消費泡沫的推動下快速上升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
3.2011的負利率現象出現,導致大量的居民儲蓄存款進入其他套利領域,進一步削弱了對實體經濟的投資意愿
自2010年1月開始,中國開始步入“負利率時代”,負利率水平隨著通貨膨脹的提高而加大。到2011年11月為止,一年期實際存款利率為-2.6%。該水平直接導致居民存款意愿下降,開始尋找其他融資渠道。2011年9月,居民儲蓄存款同比增加7259億元,儲蓄存款占所有存款的比重從2010年同期的43.4%下降到目前的41.6%,下降幅度達到1.8個百分點。這些儲蓄存款搬家并不是用于投資,而是大規模進入到其他套利領域。
圖表57:2009年以來我國的名義利率和實際利率情況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統計局。
首先,銀行理財產品需求量大幅增長。數據顯示,2011年1月到11月份理財產品總數已達18777款,余額達3.3萬億元,而2010年全年為10779款,余額為1.9萬億元。無論從數量還是規模,都超出了近1倍。
其次,大量銀行表內業務被轉移至表外,表外資產增長迅猛,以逃離于金融監管之外,獲得相對多的收益。統計顯示,2011年1~9月中國委托貸款增長10700億,比2010年同期多增長5625億,同比增長90.2%,銀行表外貸款占總貸款的比重從2010年26.9%上升到2011年的27.4%。信托業協會的數據顯示,到2011年11月,信托公司銀信合作業務余額達到了1.67萬億元,大量銀信合作業務的存在提供了大量的游離于銀行傳統表內業務和監管之外的變相貸款。
圖表58:銀行表內與表外貸款結構發生巨大變化
數據來源: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
再次,信托產品、小額貸款、擔保公司、典當行和其他非正規金融公司業務大增,高利貸等民間融資泛濫,“銀子銀行”大行其道。野村證券的一份研究報告稱,2010年中國“影子銀行”放款規模達到8.5萬億元,為銀行貸款總量的18%。央行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上半年人民幣貸款以外的融資規模占到整個社會融資規模的46.3%,地下錢莊、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其他非銀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中金公司的研究顯示,2011年,各類影子銀行貸款總額可達到11.5萬億,其中委托貸款占到34%,民間融資占到33%,貸款信托占到15%,信貸擔保公司占11%,融資租賃公司占到4%,小額貸款公司占到3%。這些貸款占全部貸款的20%左右。
圖表59:各類影子銀行貸款占比
數據來源:中金公司《中國民間借貸分析》。
再次,金融體系的資金套利模式大幅度擴散,致使大量上市公司、大型國有企業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其中,成為“新型影子銀行”。據統計,截至2011年10月中旬,深市、滬市已有139份關于“委托貸款”的公告,涉及79家上市公司和國有企業,累計資金量達到200億元。這直接使上市公司和資金雄厚的大型國有企業轉變為融資平臺,實施與銀行一樣的融資功能。這種“新型影子銀行”進一步弱化了流動性對實體經濟的滲透力。
最后,通過各種非傳統、非規范渠道獲得的資金大量用于“經濟泡沫”領域,以維持這些投機領域資金正常運轉。例如相當比重的委托貸款都是由房地產企業發起的,2010年全年新增房地產信托貸款2864億元,截至目前,房地產信托融資總額在7000多億,占全部信托貸款的40.5%左右。又例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調查組的調研,溫州1100億的民間資金有20%用于炒房地產,40%用于中間進一步介入借出,5%用于其他投資。
在上述資金大量流向投機領域的影響下,國內資金對于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大幅度下降,民間對于實業經濟投資意愿低落,更加嚴重的是,在政府對房地產調控不放松和國外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國內投資領域出現泡沫破裂的現象,金融風險上升。
2011年5月的《中國企業家生存環境調查(2010年)》顯示,五成(50%)的企業家表示想投資房地產,三成(31%)企業家想投入股票市場,炒樓炒股成為企業家投資的最愛。此外,有兩成(19.5)企業家想投資基金,而像藝術品(14.3%)、理財產品(11.9%)、黃金珠寶(9.5%)等投資領域也受到部分企業家的青睞。
無獨有偶,零點研究咨詢集團對參加2010年《頭腦風暴》節目的約100名企業家的訪問調查顯示:未來一年,企業家們將主要在房地產、股票和基金領域進行投資。具體數據表明,超過三成(32.8%)的企業家表示會增加個人投資,房地產(27.8%)成為企業家們的首選投資渠道。其次,股票(23.6%)與基金(20.8%)等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渠道同樣受企業家們歡迎。
另一方面,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9月末,小企業貸款余額較2010年同期增長24.3%,比全部貸款平均增速高8.4個百分點,連續3年實現“兩個不低于”目標,小企業貸款余額10.1萬億元,占企業貸款余額的29.5%,占全部貸款余額的19.1%。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事實上,中小企業并不是融資難,而是將大量的資金投入到虛擬經濟領域,借助貨幣政策大環境和利息差來套取更多的利益。這種現象在2011年溫州的民間借貸危機和鄂爾多斯的房地產崩盤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
央行溫州中心支行2011年上半年進行的一次調查顯示,溫州民間借貸市場規模達到1100億元,有89%的家庭或個人、59.67%的企業參與。當地民間借貸規模占民間資本總量1/6左右,且相當于溫州全市銀行貸款的1/5。其資金來源主要是民營企業和普通家庭的閑置資金。這些錢當中,用于一般生產經營的僅占35%,用于房地產的占20%,停留在民間借貸市場上的資金規模高達40%(440億元)。
《民間資本與房地產業發展研究報告》顯示,在溫州、鄂爾多斯、陜北等地,借貸市場異常發達,鄂爾多斯已經達到全民放貸的地步,月利率高達2%~5%。通過借貸將零散的民間資金聚攏,再投入房地產等高利潤行業,民間資本被不斷放大。
2011年年初,溫州一些企業主開始“消失”,9月,“跳樓”、“跑路”已成為溫州的流行名詞,因高利貸引發的暴力討債、非法拘禁、惡意逃債和哄搶企業財物等和民事糾紛日益增多。企業家“跑路”以及擔保公司的倒閉,使得各種案件集聚發生。據溫州中級人民法院統計,截至2011年8月底,全市累計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數同比增長25.73%,比一季度高出8.7百分點;涉案金額50多億元,同比增長71%,其中8月份涉案金額達10.7億,是1月份的2.69倍。截至2011年9月20日,溫州“跑路”的32家企業所涉金額達11.7億元;當地金融機構也因民間借貸受到影響,如溫州龍灣農村合作銀行涉農貸款占比60%左右,其中30%左右的貸款都參與了民間借貸。各類有問題企業信貸資金貸款余額15.86億元,票據(敞口)9.06億元。
根據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參與完成的鄂爾多斯《中國民間資本投資研究報告》,截至2011年2月底,鄂爾多斯銀行系統房地產開發貸款余額為59.7億元。在360.7億元的投資規模中,僅占到不到16.55%。在鄂爾多斯,房地產開發資金主要來自于民間借貸。據報道,鄂爾多斯民間融資成本大約在月息2.5%左右,而借貸成本一般則在月息3%,最高甚至可達月息5%。2011年下半年以來,鄂爾多斯市發生多起高利貸崩盤事件,多名涉足高利貸者因資金鏈斷裂而逃跑甚至自殺。
4.實體企業經營成本上漲,繁重的稅費負擔又進一步攤薄了企業的利潤
整理部分地區2010年國稅地稅系統全年總收入,計算其與地方生產總值之間的比重,可以看到,比重最高的上海、北京都超過了40%;而2010年GDP最大的四個地區――廣東、江蘇、山東和浙江,各項稅收占GDP的比重也均在13%~25%之間。不僅如此,企業的稅外負擔也比較重。根據《2011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調研報告》,目前向中小企業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部門共有18個,收費項目有69個大類,子項目則有上千個。
我國稅費收入2011年突破10萬億元,增速在20%左右;央企在2011年1~11月實現利潤8317.9億元,加上商業銀行將近1萬億元以上利潤,稅費、央企、商業銀行3項拿走將近12億元蛋糕,占GDP總量的29%。留給民營企業、中小微型企業的蛋糕小得不能再小了。
2011年11月的《2011?中國企業經營者問卷跟蹤調查報告》顯示,關于當前企業經營發展中遇到的最主要困難,調查結果顯示,選擇“人工成本上升”和“能源、原材料成本上升”的企業經營者分別占79%和57.7%,排在所有20個選項的前兩位。在成本上升的同時,企業經營者普遍反映當前稅費負擔也較重。調查結果顯示,關于對“企業的稅收負擔情況”的評價,認為“很重”或“較重”的企業經營者占80.6%。關于企業一年來向各級政府交納國家規定以外的收費、集資、攤派占企業銷售收入的比重,調查結果顯示,選擇“5%以上”的企業經營占3.7%,選擇“1%~5%”的占17.2%,兩者合計比重比2010年提高了4.6個百分點,比2009年提高了9.4個百分點;選擇“0.1%~1%”的占37.6%;選擇“0%~0.1%”的占30.3%,選擇“0%”的占11.2%,均低于2009年和2010年。
圖表61:部分地區2011年稅收總收入占GDP比重
數據來源:IUD數據中心。
2012年實體經濟發展形勢展望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牢牢把握發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努力營造鼓勵腳踏實地、勤勞創業、實業致富的社會氛圍。顯然,近幾年來中國經濟泡沫化的趨勢和民間對于實業投資意愿下降的現象已經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關注。展望2012年,我們對中國實體經濟的發展做以下預測:
1.負利率的逐漸回歸將促使居民儲蓄意愿得到一定的回升,一部分股市及理財投資資金將逐漸回流銀行系統
一方面,隨著2012年由于中國宏觀經濟的持續放緩、全球經濟復蘇的持續回冷,物價水平將出現回落,“通貨膨脹”也將全面回落。而中央作出的“積極財政政策和穩健貨幣政策”的安排,也不會對2012年的整體貨幣市場流動性造成大的沖擊。在貨幣政策微調的基調下,預計央行不會對金融機構利率作出大的下調安排。因此,通脹的回落將促使國內負利率現象得到一定的緩解。
另一方面,鑒于2011年國內股市的“悲慘”表現,在股市中虧損的部分股民會選擇謹慎投資策略,讓資金回歸銀行賺取穩定的利息收益。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股市成為A股4年來的第二個熊市年,也成為“A股史上第三大熊市”。這一年,1.25億股民的財富平均每天蒸發286億元左右,全年市值縮水7萬億元,超過14個省市GDP總量。《財商》調查顯示:2011年有90.68%的投資者虧損;73.34%的投資者2011年的虧損超過30%;12.12%的投資者虧損在20%左右;5.22%的投資者虧損在10%左右;3.91%的投資者基本持平。
最后,2011年打著抗通脹旗號的銀行理財產品也并不能令所有投資者滿意。數據顯示,在5254只今年內到期的人民幣理財產品中,只有4只產品的實際收益率超過10%。而全部到期產品中實際收益率在4.2%(含)以上的有2288只,占比只有43.5%,不足半數。若與全年CPI維持在5%以上運行的水平相比,只有821只產品實際收益率能達到5%(含)以上,占比更降至15.6%。據分析師預測,2012年很大的可能性是央行不會降息,但將繼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對銀行理財產品的直接影響將是規模和收益雙降。
2.對中小企業的財政和金融支持政策陸續出臺,將有利于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
繼2011年5月中國銀監會《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后,10月,銀監會又了《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該通知公布了涉及對發行金融債所對應的單戶50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貸款,存貸比要求將適度放寬,不良貸款容忍度也將提高等內容。
2011年10月,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措施。會議研究確定了一系列金融、財稅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了對加大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以及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的一系列支持政策。
2011年11月,財政部發通知稱,為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從2012年1月1日起,決定對小型微型企業暫免征收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12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通知,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同時強調30%以上政府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在2012年1月6日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總理提出做好新時期的金融工作,必須把握好五項原則。其中,“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被放在了第一位。溫總理指出,金融發展的根基是實體經濟,離開了實體經濟,金融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我們要牢牢把握發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從多方面采取措施,確保資金投向實體經濟,有效解決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堅決抑制社會資本脫實向虛、以錢炒錢,防止虛擬經濟過度自我循環和膨脹,防止出現產業空心化現象。各類金融機構都必須牢固樹立服務實體經濟的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水平,實現金融與實體經濟的共生共榮。此外,總理在講話中明確指出,要重點支持經濟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自主創新,特別要加快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小型微型企業融資難問題。
顯然,總理的上述表態是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對實體經濟重視程度的很好注解,服務實體經濟也將作為未來中國金融改革和發展的最基本原則推行。同時,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在小微企業金融支持方面,銀監會將積極推進機構準入、存貸比考核、資本計量以及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方面的差異化監管政策“落地”;在“三農”金融服務方面,將強化涉農金融業務的差別化監管政策,鼓勵完善涉農金融服務體制機制,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三農”。我們認為,作為中國金融改革和中國經濟“穩中求進”的2012年,相關金融扶持實體經濟及中小企業及“三農”政策會陸續出臺。
2012年2月7日,工業與信息化部總工程師朱宏任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2012年中央預算內投資繼續安排150億元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資金,30億元將集中使用于中小企業。朱宏任指出,由于小微企業沒有一個確切的分類,其他資金中也有相當一部分可以劃入到中小企業的范圍之內。在支持的方向上,工信部更多的是通過公共服務這樣一種形式來實施對小微企業的支持。朱宏任表示,在對小微企業的支持中,工信部將對創新型、創業型、勞動密集型的小微企業給予更多的關注。
綜上,這些措施的出臺,將進一步改善中國中小企業在財稅負擔和資金需求方面遇到的困難。另外,我們注意到各地也在積極出臺各種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相信這些政策的出臺對于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緩解企業目前面臨的諸多發展困難具有重要的作用。
關鍵詞:農村信貸產品;創新;擔保;改革
中圖分類號:F830.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09)04-0030-03
一、山西省農村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現狀
(一)以信用為基礎的農村信貸產品蓬勃發展
1.依托信用卡開辦的農村小額信貸創新產品,主要是“農戶通”和“商戶通”?!稗r戶通”在臨汾市堯都區聯社、曲沃縣聯社試點;“商戶通”在候馬市聯社進行試點。這兩種業務都是農戶(商戶)在核定的授信額度內,利用臨汾市堯都區信用社發行的“天河卡”結算方式,隨用隨借、隨有隨還、一次授信、循環使用。對于使用“農戶通”的農戶,一般生產、生活授信額度為3萬元(含)以下;農戶種植、養殖、加工、運輸,且初具規模的授信額度在10萬元以下?!吧虘敉ā?授信貸款的用途為商業批發、零售,餐飲、加工等項目的流動資金,授信額度在5萬-30萬元之間。
2.“小額信貸一卡通”模式?!耙豢ㄍā笔怯砷L治市農村信用社在轄區開辦的,通過對授權授信戶的評選,確定授信額度和發放“農戶貸款便捷卡”。持卡農戶在有資金需要時,就可憑卡到信用社辦理核定限額內的貸款。它有效地解決了農戶貸款中擔保難、抵押難、手續繁、審批環節多等問題,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3.“五新”貸款模式。大同市農村信用聯社推出的信貸產品。一是農戶“新家園”住房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向借款農戶發放的用于購建自用住房并按借款合同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二是農戶“新起點”創業貸款,它是對農戶開辦小型個體私營企業、聯營小型開放項目、經商、農產品加工、菜園子工程等的貸款。三是農戶“新生活”生產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對用于農業生產發展中購買農機具的開發配套、農產品深加工、貯藏的中小型設備的購進等農戶、聯合戶生產項目的質押、抵押、擔保貸款。四是中小企業“新通道”融資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縣聯社對優秀客戶遇特殊情況后建立的“特事特辦”快速審批機制。五是生源地“新夢想”助學貸款,是指信用社發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法定被監護人接受非義務教育學習,用以幫助受教育人完成學業的助學貸款。
4.現金流保障貸款?,F金流保障貸款是指在掌握企業真實現金流的基礎上核清其利潤率,根據現金流(主要指主營業務銷售收入及占比較大的其他收入)核定貸款額度,按照生產經營周期確定貸款期限和還款計劃,并依托基本賬戶進行客戶現金流管理,主要靠預期現金流來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主要由山西省農業銀行在全省推行。
(二)以擔保為基礎的農村信貸產品正在興起
1.“公司+農戶”模式。這種模式是眾多涉農金融機構普遍采用的一種支農信貸方式,也是發展較為成熟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有效解決了農戶養殖貸款擔保難的問題,節省了農戶貸款閑置時的利息支出,擴大了農戶養殖規模,增加了農民收入。由于有公司擔保轉移了農戶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信用社的貸款質量有了保證。
2.“訂單農業+信貸”模式。訂單農業是指農產品訂購合同、協議,也叫合同農業或契約農業。簽約的一方為企業或中介組織,包括經紀人和運銷戶,另一方為農民或農民群體代表。訂單農業具有市場性、契約性、預期性、風險性的特點。目前,長治黎城縣和潞城市兩家農村信用社開展這項業務。
3.“倉單質押貸款”模式。臨汾候馬市聯社借助山西方略保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這一平臺開展了倉單質押貸款。它是信用社與出質人、保管人簽訂合作協議,以保管人填發給出質人的存貨倉單為質押,為貸款人辦理的短期銀行信用業務。這里所指的短期信用業務包括短期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及保函等短期信貸品種。
4.農戶聯保透支業務。農戶聯保透支業務是農行忻州分行推出的新的信貸品種,解決臨時性的流動資金需求,期限60天,不得用于固定資產投資。其聯保方式是:按照行業類型組成聯保小組,農戶戶數一般不超過10戶,不低于5戶。聯保小組每次發生透支戶為1戶,其余為聯保戶,聯保戶不得交叉。其透支限額的規定為:根據每個行業特點以及聯保戶的還款能力確定,單戶最高限額為5萬元。透支范圍是:在農村從事種養殖、農副產品加工、個體商業等。
5.原材料保有量+個人房地產捆綁抵押擔保模式。這種模式是農業銀行忻州分行推出的以定襄法蘭企業試點的信貸創新品種。針對法蘭企業大部分位于農村,征用集體土地不能抵押,而采用庫存原材料抵押的實際,為防范信貸風險,在出貸方式上,由企業庫存原材料做抵押的同時,將企業法人代表及其他股東的個人房產一起進行捆綁抵押。
6.其他擔保模式。主要有:運城市農發行推出的林權質押擔保模式;忻州農業發展銀行開辦了五臺山旅游景區收費權質押貸款;山西省農業銀行推行的采礦權抵押貸款方式等。這些擔保模式運用范圍還比較狹窄,但極大地豐富了山西省農村金融創新產品。
(三)保險與信貸相結合的農村信貸產品正式起步
1.“安貸寶”。山西省農村信用聯社與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合作的新業務品種。它是為向信用社申請貸款的農戶、企業主,以及消費、助學、創業等貸款借款人提供的同步意外傷害保險。如果借款人不幸發生意外,貸款由保險公司償還,免除或減輕家人的還貸負擔。其具體做法是:借款人按貸款額的2.8-3.5‰的比例入保,農村信用社按保費的8-12%收取手續費,借款人在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手續就可直接辦投保手續。
2.“匯農通”、“創業通”、“宏業通”。這三項業務都是以信用評定為基礎,通過信用+保險(或聯保、抵押,或擔保)的形式,通過對信貸產品的分割、流程細化等綜合管理手段降低違約風險的支農信貸品種,一般采取“分級授信、審貸分離、擴張制約、余額控制”的方法。現正在晉中市農村信用社試點。
(四)針對弱勢群體開發的小額信貸項目
1.“四位一體”的生源地助學貸款模式。為了推動生源地農村貧困生助學貸款的開展,運城市農村信用社從2006年6月份起,創造性地實施了提供助學貸款、發動愛心捐助、重點幫扶脫貧、扶助勤工儉學“四位一體”的生源地助學貸款“圓夢工程”。其主要產品有:“助學貸款+項目幫扶”,對家庭貧困但有勞力的,在發放助學貸款的同時,還進行項目幫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對所有貧困大學生,在發放助學貸款的同時,還為其聯系勤工儉學崗位,引導學子靠自己的勞動來完成學業。
2.下崗失業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運城市農村信用社與市人民銀行、勞動局、財政局、財信信用擔保公司等部門聯系,并與有關部門簽訂合作協議,累計發放下崗失業人員貸款1483萬元,由財政部門給下崗失業人員提供貼息,信用社提供優惠利率,財信信用擔保公司向聯社交存擔保基金為貸款提供擔保,解決下崗失業人員擔保難問題,同時下崗失業人員貸款全部集中到各縣級聯社營業部專人辦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難點和問題
(一)與信貸創新產品相適應的金融服務措施尚不匹配
一是信貸產品創新的硬件建設落后,電子化程度較低。雖然部分農村信用社推出了信用卡業務,但是全省金融機構POS機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市,對農村的覆蓋率較低,遠不能滿足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客觀上阻礙了部分農村信貸產品的開發。二是結算體系不健全。目前接入現代化支付系統的農信社較少,小額支付系統在農村的運用范圍較窄。三是農村推廣抵押貸款難度較大,主要是抵押物處置變現較難,如林權抵押貸款,如需變現,除取得采伐權以外,每年也只能采伐抵押林的20%,還必須補種,影響林權質押業務的開展。四是政策扶持機制不靈活,如民族貿易貸款貼息扶持政策只針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農村信用社和已開始商業化運作的農業發展銀行卻不能享受此項優惠政策,影響其放貸積極性。五是農村產權不明現象普遍,農民房屋無房產證,土地不能轉讓,不能作貸款擔保條件,擔保物范圍狹窄。
(二)農村信用環境較差、農戶信用意識淡薄影響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進一步拓展
一是農戶信用意識淡薄。在調查中發現,很多農戶缺乏信用觀念,貸款之初就根本沒打算還款,往往把政府貼息的信用社貸款看作是一種扶貧救濟,或者是計劃安排。在這種思想主導下,逃廢債現象時有發生。二是個別地方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經營的行政化干預過多,導致部分企業惡意逃廢農村信用社的貸款。三是企業和個人征信管理系統不完備。2006年3月企業征信系統升級后,部分縣的系統出現異常,無法運行,目前全省僅有三分之一的縣能正常報送。個人征信系統2004年開始推廣,由于農村信用社農戶貸款個人戶數多,手工錄入工作太大等原因,至目前只有臨汾的個人數據通過接口軟件直接上報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
(三)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不足,制約了信貸產品創新的開展
由于沒有明確的承貸主體,涉農金融機構不愿意對農村基礎設施如水利工程、道路建設等進行信貸投入,在國家財政投入不足的情況下,往往形成農村基礎設施投入真空,許多好的農業項目由于沒有基礎設施的支撐不得不放棄。此外,目前國家在鼓勵涉農金融機構創新信貸品種的同時,相應的財政、稅收、資金支持等配套扶持政策和風險分擔機制不健全,使得農村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受到了制約。
(四)農村金融機構人員素質較低,難以推動農村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的創新
建立意識好、敏感性強、具備專業素質的創新人才隊伍,是信貸產品創新的前提和保障,目前,與農村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相關的業務人員素質偏低,尤其是缺乏即有實際操作經驗,又通曉金融創新理論,熟悉國際先進經驗的復合型人才。而且,基層涉農金融機構對創新人才的開發、培訓投入力度不足,進一步制約了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的開展。
三、政策建議
(一)繼續推動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增加對農村經濟的信貸投入
各級金融機構要逐步完善針對農村經濟的貸款管理機制,制定適合當地實際的市場準入標準,擴大授權額度,下放授信權限,調動基層行的積極性。完善風險評價體系,創新業務流程,簡化審批環節,建立綠色通道,強化約束激勵機制。針對農村經濟特點,擴大農村動產和不動產物權抵押擔保貸款范圍,開發銀團貸款業務,創新適合農村經濟實體的融資產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加大對農村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及時填補農村金融服務的缺失。
(二)加強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培育農民誠實守信觀念
一是加強農村金融信用基礎服務設施建設,將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范圍擴大到全省農村地區。二是培育農村信用意識,使農民恪守“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道德準則。改善司法環境,以法維護信用社的正當權益。實行“以正面引導為主,宣傳與制裁并重”的方針,對信用農戶實行貸款優先、簡化手續、額度放寬、服務優先、利率優惠;對有意逃廢金融債務的企業和個人實行通報、停貸等聯手制裁措施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加強農村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農村金融市場的融資功能
要大力宣傳金融市場知識,推薦有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加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參加市場融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積極支持和幫助山西省大型農業龍頭企業在證券市場融資或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發展農村地區證券和農產品期貨業務。
(四)積極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形成多種所有制并存和諧發展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一是要加快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各項內控制度,更新觀念,提高創新意識,從根本上增強農村信用社自我發展能力和服務“三農”的實力。二是充分發揮郵政儲蓄銀行的功能,鼓勵郵政儲蓄銀行資金回流農村,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三是支持農業銀行改革,增強其對農村區域的輻射帶動功能。四繼續發揮政策性金融對農村經濟支持作用,農業發展銀行要在繼續做好糧棉油收儲、加工、流通資金供應的同時,積極探索開展商業性貸款業務;國家開發銀行也要積極運用開發性金融產品,采取“以市帶縣”、“以縣帶鎮”等模式,加大對縣域城鎮基礎設施和社會發展瓶頸領域的貸款支持力度。五是大力推進小額貸款公司建設,引導其依照當地市場經濟發展水平和資金供求關系,合理確定貸款利率,以靈活的管理模式,一流的服務質量,支持“三農”經濟發展。六是加快農業保險和農村擔保機制的建設步伐,引導商業性保險公司到農村地區設立機構,通過財政補貼等政策優惠,鼓勵其拓展農業險種,拓寬保險渠道,建立和完善農村擔保機制,保障“三農”經濟穩健運行。
參考文獻:
[1]焦瑾璞、楊駿:《小額信貸和農村金融》,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
[2]謝平、徐忠、程恩江、沈明高:《建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框架――中國農村金融需求與供給研究》,亞洲開發銀行研究報告,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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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國人民銀行岳陽市中心支行課題組:《基于信貸資金供需模型框架下的農村金融環境研究》。
【關鍵詞】非法集資;單位犯罪;刑法;處罰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3-095-02
重視對最終使用資金單位的處罰,對于起幫組作用的民間金融中介機構的刑事責任卻幾無追究。而非法集資案件的犯罪主體其實多為單位,從單位犯罪角度研究非法集資犯罪,完善相應的處罰體系,對于規范民間集資行為,充分發揮民間資金機動靈活,為中小企業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務,補充和完善我國的金融體系,形成多層次的借貸體系,分擔了銀行等信貸機構的風險等作用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嚴酷的現實:民間借貸活動活躍,民間集資犯罪案件頻發
據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估算,2003年全國民間借貸總規模可達7405億~8164億元。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的調查結果顯示,當年全國民間融資規模達9500億元。2011年,民間借貸規模繼續擴張。中信證券研究報告認為,中國民間借貸市場總規模超過4萬億元,約為銀行表內貸款規模的10%~20%。在經濟景氣時期,由于房地產等行業的極度繁榮,民間借貸的風險并未暴露,但隨著國際經濟形勢及國家宏觀政策的變化,一些企業的資金鏈開始出現斷裂,出現了一些列諸如“溫州私營企業老板跑路”、“泗洪全民高利貸崩盤”、“鄂爾多斯民間借貸危機”等震驚全國的事件的曝光,民間借貸的亂象開始為全社會所矚目。
二、問題的提出:刑事制裁的不完善
(一)我國對非法集資案件的處理情況
我國刑法規定了四種非法集資犯罪,分別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這四種非法集資犯罪行為均可由單位實施的罪行。實踐中,非法集資案件的司法處理結果存在著兩方面的不足之處:
1 受到刑事處分的僅僅是集資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于涉案公司如何的刑事責任卻無從提及。雖然最高法院在《關于審理單位犯罪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有“個人為進行犯罪活動而設立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能以單位犯罪論處”的規定,但現實情況是許多企業原本就是正常設立,合法經營的企業,其集資行為是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而進行的,簡單將非法集資案件歸咎于單位主要負責人而不追究集資單位的作法,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和民眾的情緒,但在法理上明顯存在漏洞。
2 即使對涉案單位進行處罰,其處罰力度也明顯不足。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單位犯罪實行單罰制和雙罰制相結合的原則,對單位只能判處罰金刑(而且對單位判處罰金時采取了無限額的罰金制)。而且人民法院對單位判處罰金刑時,缺少相應的參考依據,審判人員只能根據犯罪單位的實際情況和自己的判案經驗來確定罰金數額,由于審判人員的執法寬嚴程度和各被判刑單位支付罰金能力的不同,必會導致處罰不平衡,與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相違背。
3 未對起幫助作用的融資中介機構進行懲處。融資中介機構深度介入民間集資行為是最近幾年非法集資案件的一個新特點,大量的中介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寄售行、擔保公司等,通將大量的民間資金聚集至涉案單位,對民間資金的聚集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但一旦企業的資金鏈斷裂,出資的民眾承受巨大的損失,中介機構卻能全身而退。
三、單位犯罪處罰制度的完善
(一)改革對單位適用的罰金刑
明確罰金刑的數額幅度,有利于提高司法上的可操作性。我國對犯罪單位的自然人的罰金處罰方式主要有三種,即定額罰金制、比例罰金制和無限額罰金制。而對單位的罰金處罰只有一種方式:無限額罰金。現有罰金刑制度使得人民法院對單位判處刑罰時,缺少相應的參考依據,審判人員只能根據犯罪單位的實際情況和自己的判案經驗來確定罰金數額,由于審判人員的執法寬嚴程度和各被判刑單位支付罰金能力的不同,必會導致處罰不平衡。
今后的立法可以在刑法總則中規定單位犯罪罰金數額與自然人犯罪罰金數額的比例關系,而在分則中明確規定對各種具體的自然人犯罪的罰金數額或罰金幅度,通過總則和分則相結合的立法方式來確定單位犯罪的罰金數額或罰金幅度。
(二)增設資格刑
為了遏制單位犯罪,僅僅有罰金刑是遠遠不夠的,單獨適用罰金刑并不能限制或者剝奪犯罪單位的其它權利,也不能有效阻止單位違法犯罪活動的再次進行。所以,必須采用對犯罪單位更具威懾力的刑罰措施,而資格刑正是這種對單位來說更具懲罰性的刑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