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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道路橋梁 ;監測技術 ;質量
我國市場經濟得到了深入發展,科學技術也隨之迅速發展,科學技術在現代工程質量監管中的應用不斷加深,工程質量是建筑工程的核心,也是企業的主要競爭力,但是近些年來,工程質量問題頻發,不僅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也影響了企業的社會效益,因此需要不斷的強化質量監督管理機制,這樣才能有效的促進行業的發展。
1 路橋工程質量監測行業現狀
路橋工程質量監測行業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建筑行業的進步興起的,距今已有二十余年,在這短十年內,路橋工程質量監測行業的得到了快速的發展,行業發展規模逐漸擴大,工作類型也逐漸豐富,成立了一大批的監測機構,這主要包括企業試驗室、監督檢測機構以及科研院校的監測機構,企業試驗室是對企業生產的建筑工程的相關產品進行檢測,保障企業產品的競爭能力,但是通常情況下,企業試驗室的可信程度較低,相關的設備有限,經濟實力以及監測能力處于劣勢,因此在監測市場上所占的市場份額較少;監督檢測機構是各級政府成立或者承認的檢測機構,其成立時間較短,但是由于自身的優勢,已經成為了市場的主流,受到各界的認可,目前已經處于壟斷優勢,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是其壟斷地位決定了他們的服務意識較差,適應市場的能力較差,技術水平有限,工作效率低下;隨著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不斷深入,科研院校加大了檢測的業務的投入,這些科研院校的設備先進,技術力量比較強,主要的技術來源于國家對于科研的投入,有著設備和技術的優勢,因此市場競爭能力較強,更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2 路橋工程質量監測行業存在的問題
2.1 政策風險
路橋工程質量監測行業的生產和發展都受政到了策影響,由于我國監測行業起步晚,因此受到傳統的計劃經濟的影響比較深,因此監測標準以及檢測規范以及執行都無法達到國際發達國家的標準,且差距較大,目前我國政府規定的建筑行業的監測標準和規范還是早年使用的標準,這些標準既不能滿足現在我國社會發展的需要,而無法與國際接軌,但是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很多的監測標準也在不斷的縮小與國際標準之間的距離,這種政策的變動需要改進或者更換原有的檢測設備、提高監測技術,給整個行業帶來了一定的沖擊。
2.2 立法的滯后性
我國現有的規范監測行業的立法比較少,目前現有的《路橋工程之間監測工作的規定》和《關于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若干意見》都不屬于法律層面,法律的空白制約了路橋工程檢測行業發展;建筑行業的發展中涉及的范圍比較廣,增加了立法的難度,加上建筑行業發展迅速,很多新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技術不斷的更新完善,難以預料,因此立法的預見性較差,現有的法規只能針對路橋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規范,因此法律具有嚴重的滯后性,自從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國際上很多先進的法律法規也傳入我國,我國相關的部門需要不斷的吸取相關的經驗,提高我國法律法規的預見性。
2.3 現行法律法規不完善
目前我國關于路橋工程質量檢測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和全面,目前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都涉及到了關于路橋工程質量的相關事項,但是這些法律法規的規定都很片面,缺少系統性,甚至有些地方彼此矛盾,例如路橋工程的驗收主要是由監督站負責,如果山品的購買人員對于路橋工程存在懷疑,申請重新審核時結果還是一樣的,這主要是由于驗收人員即是審核人員也是監督人員,現行的工程質量監督機制存在弊端,法律法規不完善,影響了質量檢測行業的發展。
3 如何提高路橋工程的健康監測
3.1 嚴格審核施工單位的資質
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是施工企業是否具有施工條件和施工能力的主要評價標準,因此在進行施工資質審核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施工標準進行,對于施工資質不夠的施工企業一律不發施工資質證明,沒有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允許進行施工,建筑施工監督部門對于施工的各個階段都要嚴格進行檢查,保障各個環節的有效運行,這樣才能有效的保障施工質量。
3.2 嚴格規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行為
目前我國的行政主管部門是主要的監督建筑工程質量的部門,因此想要提高建筑施工質量監督,最主要的是要強化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行為,規范監督流程,強化監督手段,嚴格項目的審批制度,同時還要明確職責,建立專項負責的制度,對于出現的質量事故既要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同時也要追究行政部門相關人員的責任;同時行政部門針對在建工程項目要進行定期的檢查,對于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的查處,杜絕犯罪行為的發生。
3.3 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隨著經濟的發展,建筑行業的進步面臨著各種各樣的沖擊,因此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規,保障建筑行業的發展,由于我國法律法規在建筑行業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因此需要不斷的健全和完善相關的法規,尤其是在質量監督領域,法律法規的制定,需要掌握市場的實際情況,對于建筑市場中存在的問題要進行詳細的了解,這樣制定的法律法規才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同時法律法規的制定還具有一定的預見性,避免法律法規的滯后性的問題,這樣才能提高法律的約束性,提高了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最終提升工程質量。
參考文獻:
[1]馮學麗.路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及對策[J].現代營銷,2012(08):185-185.
[論文關鍵詞]我國消防 法律法規 公安消防機關 消防法律法規體系
前言
消防法律法規體系是我國法律體系中非常重要的有機組成之一,它的構建和進一步的健全完善,有利于我國公安消防機關有效依法履行其職責,有利于最大程度地避免重大災難性事故的發生,也有利于社會公共秩序的有效維護,更有利于對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和生命安全的有效有力保護。然而,與世界其他發達國家的消防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進行比較,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構建起步是比較晚的。與此同時,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得到確立和快速地發展,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和經濟發展水平也在持續地提高,也就使得目前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與時代的發展越來越不適應了。在這種國情下,為了能夠有效地促使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得到完善,筆者認為十分有必要加強對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進行仔細深入地分析研究,發現其中的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相應對策,從而推動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向前發展,最終得以完善。
一、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目前所存在的問題
(一)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仍然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
我國的憲法明確地規定,我國行政機關在行使相應的職權時必須絕對嚴格地按照我國的國家機關組織法的規定執行。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屬于公安消防特別行政法范疇,在所有的各個級別的國家行政機關中都對消防行為做了十分明確的規定。然而,到現在為止,在我國的國家機關組織法當中,并沒有出臺與國家機關的消防行為相關的組織法。如此這般,造成了消防法在具體的執行過程當中,出現了有的國家機關會因在國家機關組織法中沒有相應的消防法內容,而拒絕執行的情況。因此,出現這種情況時,消防法在那些國家機關面前就成了一紙空文。
(二)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相比較來看,顯得比較滯后
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較,他們很多能在很大程度上根據經濟的發展情況適時地修訂相關法律,而我國的法律法規體系的修訂就顯得相對滯后于經濟的發展。究其原因,就在于法律法規的立法在我國的程序較復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要經歷相對繁雜的手續,一般都要經歷數年才能完成。此外,制訂完成的法律法規在頒布后,在較長的時間內都不會發生變化。因此,致使我國有些法律法規相對滯后于國家經濟的發展。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作為我國法律法規體系中的組成部分之一,它的制定、頒布、實施以及修訂也是如此。比如,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高層建筑已成為現代城市中的主要建筑了,然而,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針對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施工等方面的內容比較不健全,造成了部分無法可依的現象。
(三)在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中執行能力低下
從總體上來分析,我國消防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不高的原因有以下幾種:1.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消防執法的任務量也日益猛增,現有的執法力量不足以滿足。以2012年鄭州市的消防狀況為實例,2012年市區人口為425萬,各類各級的企業事業單位總共有近十萬家,全年共發生火災近1300余起,全年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檢查了近萬家單位,然而全市的消防監督人員不過近百人,顯然消防執法人員不足。消防執法的任務量是十分巨大的,要有效完成如此巨大的執法量,需要大量的消防執法工作人員和執法機構的完善作為前提,當然,還必須要有完備的技術條件和足夠的物資條件以及大力的財力扶持。2.依然存在地方行政干預的問題。首先對于公安消防機構來說,它是由公安部直接領導的現役制的軍隊,但在具體執法時,它有時還存在人情網和地方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的干預。由于消防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所處的不同位置和所擔任的不同責任,就造成了他們在定位消防目標、消防思維方式以及具體的消防工作方法等等都有比較大的差別。另外還存在某些經營者、企事業單位與政府之間有著各種關系,造成了一些領導把消防執法與經濟發展相對立,對一些有悖消防法律法規并且還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不能及時做出關停、限期整改等等處罰。其次,還存在小部分執法者,由于本身的職務和地位,又深受封建特權觀念等思想的毒害,將自己凌駕在法律之上,做出一些篡改執法、歪曲法律等等事情,進而做不到公正執法,甚至縱容一些不法行為繼續進行。3.因執法手段的單一,造成難以實施強制性的行政措施。一方面,在當前的法律中,對于消防行政處罰執法權力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在《消防法》中,規定了諸如沒收違法所得、停產停業、扣留物品等強制性措施的執法主是公安機關或者是申請法院執行。這就造成了公安消防機構在面對當事人或單位拒絕執行時,由于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權力而不作為,而在很多時候法院也會由于種種原因而不受理這類強制執行的案件,使得難以根治部分安全隱患,長此以往,公安消防機構的執法力度和權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巨大的沖擊。另一方面,由于在申請法院執行時,其程序繁瑣,所耗的時間也較長,造成了行政效率較低。以一個行政處罰決定來說,從判決到執行完成,至少也需要好幾個月時間,而對于處罰對象來說,很多時候都是在發現有安全隱患又拒不整改的情況下,才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們仍在營業,相應的危險就在進行當中,一旦發生,就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形成了極大的威脅。
二、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的相應解決措施
(一)大力提升我國消防法律法規的有效執行力度
在我國,為了提升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有效執行力度,首先主管領導或部門必須加強其自身的政治思想自我教育,對消防法律法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位,嚴格要求自己依法辦事,決不將自身凌駕于消防法規法律之上。在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中,負責消防安全的必須是單位法人或者是主要責任人,以保證職責設定和法律責任設置能夠一致,以確保在發生違背消防法律法規時能夠有效地追究責任。
(二)大力提升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由于國家行政機關在行使相應職權時的依據主要是基于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法。所以,為了確保中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針對國家機關的執行力度,避免消防法律法規與國家機關發生沖突,以保證中國的消防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必須大力提升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和消防工作的特點,制定消防法律約束國家機關。在消防組織法中,必須將公安消防機構與各級黨政機關之間的關系加以明確,實現利用法律手段對國家機關有悖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加以有效地約束和限制。
(三)著力于健全和完善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
經歷了多年的探索,我國證券市場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壯大,有效的政府監管顯得越來越重要,由于我國證券市場起步晚,再加上經濟、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制約,在當前的證券市場政府監管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政府部門應當采取有效對策完善對證券市場的監管,這對加強證券市場運行的穩定性,促進證券市場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 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的意義
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①加強證券市場運行的穩定性:在政府的監管下,證券市場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能夠給證券市場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對證券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有著積極的意義;②有效實現證券市場的功能:政府監管能夠保證證券市場的健康與活力,從而實現證券市場資本供求雙方的橋梁與媒介的作用,同時在健康、公平的環境下,證券市場能夠充分優化資源、配合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③保證投資者權益:如果沒有政府監管任由證券市場自由發展,則會出現市場混亂的現象,導致價格扭曲、投機過度等一系列問題,這對投資者不利,政府監管能夠實現對證券市場的正規化、合理化的管理,有效保證了投資者的權益;④防范和化解風險:證券市場由于證券產品的波動性是存在風險的,相較于一般商品市場,證券市場的投機性和風險性較高,政府監管能夠及時的發現風險、防范風險,同時還能夠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避免了市場危機的發生。
二、 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 監管觀念滯后
對于證券市場來說,政府的監管必不可少,但政府監管也要針對證券市場的特點遵循“松緊適度”的原則,要保證政府監管的有效性和推動作用,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政府監管觀念滯后,缺乏正確的管理理念。許多國家都以保證投資者的根本利益為主要的監管理念,這是符合證券市場內在發展規律的,但我國的證券市場監管帶有比較濃重的行政色彩,長期以來,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的主要目的是為國企保駕護航,以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這種監管觀念是不正確的。
(二) 監管制度不健全
①政府干預過多:證券市場的政府監管應當保持一個合適的“度”,但當前我國政府對于證券市場發展的干預過多,這就會給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帶來了一定影響,政府的干預幾乎涵蓋了市場運行的各個環節,政府應當更多地關注市場秩序和規范,而不能過多干預市場漲跌;②自律組織、輿論督察與制衡機制不完善:自律組織、輿論督察與制衡機制在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作用并不明顯,自律組織建設不完善、輿論督察官僚主義、制衡機制缺乏公正性與客觀性是當前政府監管的主要問題[1]。
(三) 監管強度過大
我國證券市場的政府監管是高強度的,對于分業管理以及行業準入的管理過于嚴格,由于銀行不準許加入證券市場,致使許多證券公司只能通過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資金進行融資,當前對于入市的管制已經有了松動跡象,但審批制度依然嚴格,證監會的權力過大,致使整個政府監管的強度過大。這樣會導致市場運行效率過低、守法成本增加、業務種類缺乏多樣性和創新性等市場問題。
(四)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當前證券市場政府監管中存在法律法規不健全的問題,法規之間的協調配合程度較低,這就使得一些投機者以及企業鉆法律的空子來謀取自身利益,同時擾亂了證券市場的運行秩序。法律法規的不完善還會使得證券監管部門無法對于一些違法違規的行為進行定性以及裁決。我國1998年雖然出臺了《證券法》,但與之相配合的相關法規卻沒有及時跟進,這樣就使得政府監管的力度在無形中下降,同時當前的法律法規過于注重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對于賠償責任則有些失衡,不能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三、 完善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的主要對策
(一) 樹立正確的政府監管理念
投資者是保證我國證券市場保持活力的關鍵所在,一些中小投資者是我國證券市場的未來,因此政府監管應當積極轉變觀念,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切身利益,這樣才能在投資者心中樹立信心,才能保證證券市場的資金流入,政府監管應當以保證市場公平環境為根本目的,以保證投資者根本利益為核心,樹立符合時代要求的證券市場政府管理觀念,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證券市場的穩定,才能推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 提高政府監管的有效性
①加大對監管者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于監管人員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等行為要嚴加打擊,追究其法律責任,從監管人員入手,提升政府監管的有效性;②管辦分離:在政府監管的過程中,市場的監管和發展要分開,設立兩個單獨的部門分別主抓監管和主抓發展,這樣才能既保證市場活力又保證市場秩序;③建立相關監管制度:在政府監管過程中可以建立問責制度,防止權力失控,同時可以建立相關司法監督程序對于監管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三) 完善市場機制加強
①要強化自律監管:相較于政府部門的監管而言,自律組織的監管更加貼近市場,能夠得到市場主體的大部分認同,且靈活性較高,一旦政府部門監管出現問題,自律監管能夠有效的輔助政府監管,維持證券市場的運行秩序[2];②合理把握監管深度以及廣度:政府監管應當主要以宏觀調控為主,不要過多干預市場的正常運行,控制適度的監管范圍,應當從宏觀上制定監管政策,此外市場監管應當突出重點,對于嚴重擾亂市場的個人和行為嚴厲打擊,突出監管的深度。
(四) 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
政府監管應當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對國外先進的完善的立法范例進行借鑒和學習,適應世界市場的發展需求,同時要注重我國自身的證券市場發展特點,建立完善符合中國特色的、符合世界證券市場需求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同時要加強各個法律法規之間的聯系性,對于《證券法》、《公司法》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建設要盡快完善,及時填補法制空白,解決法律法規體系中的缺陷和問題。
一、加強種子法律法規的的宣傳,強化種子質量管理。
1、加強種子法律法規的宣傳
種子法律法規在我縣已連續宣傳了幾年,起到了一定效果。XX年上半年,為了更廣泛宣傳種子法律法規,讓廣大人民群眾掌握并運用種子法律法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對種子法律法規加大了宣傳力度,提高了社會各界對種子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營造了依法治種的社會環境,為加強種子生產、經營管理,促進種子產業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加強種子質量監督管理
XX年上半年,我站對全縣種子市場的種子質量進行了抽檢,對有質量問題的種子及時上報處理,確保了我縣農業生產順利進行。
二、積極爭取種子工程項目
XX年,我站爭取到重慶市備荒救災種子貼息項目和國家備荒救災種子貼息項目,貼息資金15萬元,并認真組織實施。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成立了項目實施小組。
2、積極籌集資金,調進合格種子入庫。
3、加大投入,更新了儲備設備,改善了種子越夏條件。
4、制定嚴格種子越夏儲備方案,確保種子安全越夏。
三、認真搞好農作物新品種試驗、示范工作。
XX年,我站承擔了《重慶市小麥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并圓滿完成了試驗任務,對我市培育(引進)的小麥新品系(組合)進行豐產性、抗逆性和適應性鑒定,為實現我市小麥新品種區域優化布局,促進我市小麥生產持續穩定增長和小麥新品種的審定、推廣和利用提供科學可靠的依據。
四、組織人員參加檢驗培訓,增加檢驗人員素質,提高檢驗水平。
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加強站內建設和管理,強化職工思想政治素質,創造出依法管理、各盡其力、節約出效益的新局面。
2、加強種子管理特別是種子質量監督管理,我站將在XX年下半年,對全縣種子市場,特別是批發市場進行種子質量抽檢,對檢驗結果及時上報市種子管理站和縣農業局,對種子有質量問題的交農業局行政綜合執法大隊處理,切實保護農戶利益,促進農業增產,農戶增收。
【關鍵詞】公用事業;民營化
1.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我國公用事業在民營化改革中確實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但由于公用事業民營化的形式的多樣性,以及長期以來政府的市政管理理念等多方面的原因,在現今的民營化改革中, 仍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
1.1公共責任缺失
在我國公用事業民營化改革的實踐中,隨著政府部分公共服務職能向私營部門的轉移,原本應當由政府來承擔的公共責任, 在一定程度上遭到了的喪失。然而,由于民營化改革仍處在“摸著石頭過河”的階段, 改革的理論并不完善,所以在此過程中也存在著管理上的漏洞, 導致了私人部門可以逃避對上級的責任。正是由于公共服務民營化過程中的責任關系的不明確, 從而導致政府和私人部門相互推卸公共責任,造成了公民權利、公平等公共責任在政府部門與私人部門的相互推諉中流失。
1.2公用事業民營化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一直沒有一個完整的法律方面的規定為民營化提供制度保障,具體表現在:(1)政出多門。相關規定從多個部門出臺,如國家計委、建設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有些地方都對之做出一些規定。(2)內容陳舊過時。以往建立法規體系已經遠遠趕不上實踐的需要,一些舊有條款已明顯不適應甚至背離改革發展的趨勢,還有許多新的市場行為亟待法規的調整和規范。
1.3對民營化的監督機制不完善
無論是政府還是民眾都無法確切地對民營化進行監督,這是因為對于政府來說,政府是不可能深入到每一個細節對其每一個環節過程都進行有效地監督,導致許多監督流于形式。而對于民眾來說往往是想監督卻沒有途徑、缺乏資源與手段。
1.4民營化程序不公開,缺乏公平性
由于目前中國并無一部統一的行政程序法,這使得許多行政機關在行使規制權力時沒有程序性限制,因而不同程度地侵害了公民和企業的聽證權、知情權及參與權。這樣的現實使行政機關可以不顧相對人的利益而濫用規制權力,而公民、企業面對隨心所欲的政府規制權力無可奈何。
2.政府在民營化過程中的地位與責任
公用事業的民營化并不意味著政府完全退出公用事業領域, 而是政府的角色定位發生了改變,由原先公用事業的直接管理者變為監管者。那么政府應該有怎樣的地位與責任呢?
2.1提供制度保障:制定相應的法律和法規
事實上, 我國目前已出臺了一些相關法律法規鼓勵民營經濟在內的各種形式資本的進入, 這在一定程度上給民營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因為在加快推進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 引入競爭機制, 建立政府特許經營制度, 鼓勵社會資金、外國資本等多種形式的創新中都需要法律法規的制度保障。
2.2提供政策導向: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政府在對公共服務民營化進行必要的制度約束的同時, 還應該對其進行激勵和引導, 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將公共服務民營化納入良性的發展軌道。由于公共服務具有公益性和價格機制不靈活等特點, 所以政府應在價格、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私營部門優惠和補助, 同時應在公共事業的市場準入方面給予私營部門公平機會以吸引私營部門的廣泛競爭和參與。
2.3建立監管體系:維護并保障公共利益
政府應該從維護公共利益出發, 對公共服務民營化進行監督。(1)由于私營部門趨利性和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存在, 可能會產生漫天要價、服務質量下降、環境污染、壟斷等損害公眾利益的外部經濟問題, 所以政府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服務質量和數量標準對私營部門進行定期監督。(2)在公共服務民營化的過程中, 政府和私營部門廣泛接觸, 容易為權力腐敗提供機會, 使得尋租行為發生的機會增大, 所以政府應該從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入手, 對公共服務民營化中的政府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監督, 促使政府依法行政, 實現政府行為的法制化。
3.進一步推進公用事業民營化的對策
為保證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民營化進程的順利進行,最終促進我國公用事業的良性發展和公共利益最大限度的實現。綜合已有的研究,應采取以下對策,來消除我國城市公用事業民營化進程中的有關障礙。具體有:
3.1建立起完善的防腐敗機制,嚴格規范政府行為
一方面,在民營化過程中需嚴格依循標準程序操作,減少行政自由裁量權的運用,即隨意變更其規則。另一方面,通過信息公開等機制,確保民營化全過程的透明公正。
3.2加快推進公共事業民營化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
法律法規是公用事業民營化的重要依據,只有依據法律法規,才能協調各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避免可能發生的爭端,使民營化順利進行。除了加快新法規的訂立,還要注重對那些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又或者不規范的法律法規進行整合與修改,對監管體制、市場準入、價格監管及質量監管等內容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確。
3.3完善政府對公共事業民營化的監督機制
由于公用事業的公共性,在保證民營化高效運作的同時,政府應保證公眾的利益不因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趨利性而受到侵害,具體應做到:
(1)健全市場準入制度。既保持適度競爭,又要維護各個時期各類競爭者的公平權益。
(2)立法規定控制權。通過法律形式規定國家在某些特定的關鍵性的基礎設施領域保持絕對控股地位或相對控股地位以及必要的決策權或否決權。
(3)建立公共服務定價機制。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和公眾可承受能力,通過專家論證、召開價格聽證會等形式,吸引利益相關方共同參與對公共服務的合理定價,并進行嚴格監督執行。
(4)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務民營化的績效評估制度。通過設立公共服務質量投訴機構和利用社會中介組織,定期地對民營化所表現的績效進行科學評估并公布于眾,采取獎優罰劣的形式對民營化中出現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進行整改。
3.4強調公眾積極參與,保障民營化程序公正
一、營銷道德失范問題表現
在市場經濟中,遵守一定的道德規范是保障企業和整個市場長遠發展的基礎,西方國家在市場經濟的長期探索中也逐漸證實了道德規范的重要性,并且眾多企業也養成了自覺遵守道德規范的習慣[1]。市場經濟在我國發展的時間并不長,還并不是很成熟,從市場經濟發展中所存在的一些問題來看,企業在市場營銷中道德失范問題就是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對于企業而言,道德失范會降低企業的可信任度和品牌形象,近年來出現的一些企業進行虛假廣告宣傳的事件也是營銷道德失范問題的一個重要體現。在市場營銷中,一些企業為了獲取短期利益,不惜以犧牲企業誠信和品牌形象為代價,打破市場營銷的道德規范,這一行為雖然在短期內能夠給企業帶來一定的收益,但是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是極為不利的。對于市場經濟的發展來說,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問題也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并且會影響市場環境,甚至可能會帶動一批企業加入到道德失范的大軍中來。這就會對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造成極大的不利影響,從這一角度來看,道德失范問題的影響還會產生輻射效應,往往在這種輻射效應的影響下會形成一些不規范的“行規”,給消費者也會帶來巨大的損失。
二、營銷道德失范成因分析
造成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來說也可以分為企業外部因素和企業內部因素,本文分別從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情況、相關法律法規建設以及企業內部文化建設方面分析營銷道德失范成因。
三、市場經濟發展尚不成熟
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起自于改革開放,從上世紀90年代起才開始快速發展,雖然至今已經取得了巨大的發展成績,但是從發展情況來看還并不成熟,在市場經濟秩序方面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因而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成熟問題就給企業營銷道德失范現象提供了土壤,這一問題便是企業道德失范的外部影響因素。在我國當前的市場經濟中,還沒有完全開放,存在一些保護區域,而且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獲得GDP增長對于區域內存在營銷道德失范問題的企業缺乏有效的監管,甚至“睜一只眼閉一只眼”[2]。同時,一些企業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還沒有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識,只注重企業利益而忽略了道德,各種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另一方面,由于在當前的市場經濟中,缺乏完善的信息共享機制,使得市場上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消費者無法及時辨別企業營銷信息的準確性,而一些企業也利用這一點大肆進行虛假宣傳。由此可以看出,市場經濟發展尚不成熟問題是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問題的一個重要外部環境因素,其影響范圍也是巨大的。
四、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在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問題的成因方面,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問題也是企業外部環境中的一個重要因素,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使得一些企業既使存在營銷道德失范問題也很難得以相應的懲罰。特別是一些虛假營銷的灰色地帶,由于我國相關法律在這一方面還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使得一些企業大打擦邊球,給消費者造成一種誤導[3]。同時,這一問題還體現在相關監管機制的缺失方面,對于企業影響規范,當前尚無一個完善的監管機制,也就無法對企業的營銷行為進行有效監督,這種監督缺失問題就進一步增強了企業營銷道德失范的動機,也降低了企業的營銷道德失范成本。反觀西方國家的企業在營銷道德失范問題方面所面臨的處罰程度較大,而且由于監管措施較為完善,企業在營銷道德失范方面的成本也較大。從效果上來看,這種完善的監管機制和較大的懲罰力度給企業在營銷道德失范方面造成了巨大的警示作用,使得一些企業不敢去觸犯道德規范底線。這對于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和企業道德失范問題來說就有著很大的啟示,較西方國家的市場經濟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來看,我國還有著較大差距。
五、企業文化建設缺失
對于企業營銷道德失范來說,企業自身的自律文化建設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也是企業內部因素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很多企業之所以頻頻出現營銷道德失范問題,正是由于在其企業內部還沒有形成良好的自律企業文化,也沒有樹立起誠信經營的理念。從近年來出現的一些企業道德失范現象來看,企業內部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由于缺乏長遠的戰略眼光,只注重眼前利益,缺乏完善的企業文化作為支撐[4]。企業文化是企業道德規范的一種綜合體現,從企業文化中也可以看出企業的核心經營理念,因而在營銷道德失范方面,企業文化的影響也是體現在多個方面的。例如,如果企業文化中缺失了誠信、道德等相關內容,那么在企業經營中就很可能出現營銷道德失范問題,企業文化建設的缺失從這一角度來講也反映了企業在經營理念上出現了偏差。
六、針對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問題的對策
在分析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原因之后,分別從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加強企業自律文化建設方面提出了以下幾點對策。
七、規范市場經濟秩序
首先,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應當建立起更加嚴格、更加規范的市場經濟秩序化,這是市場經濟良好發展的基礎,也是解決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在其滋生土壤上進行根本性的治理。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需要相關政府部門和企業的共同參與,作為相關政府部門,應當積極承擔起在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的責任,對于企業形成一種較好的引導作用。同時,對于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企業應當采取更加嚴厲的打擊措施,必要時可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通過這種嚴格的懲罰措施來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是較好的途徑之一。作為企業,也應當承擔起自己應有的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到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中來,企業應當認識到,在當前的市場形勢下,唯有誠信經營才能獲得市場和消費者的信賴。在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中,針對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問題可以采取一些更加有針對性的策略,加強企業的道德建設,加大宣傳力度,讓企業了解市場經濟道德規范的重要性,更要讓企業了解遵守道德規范對于企業發展的益處。
八、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建設
針對我國在當前市場經濟發展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的問題,應當盡快出臺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彌補這一空白,以更加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保障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在解決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問題方面,可以針對一些市場營銷的灰色地帶進行更加明確的規定,對于不同行業領域企業制定相應的行業標準,如產品質量標準、售后服務標準、營銷宣傳標準等等。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改善企業影響道德失范問題的作用是顯著的,因而也應當建立起一個更加完善的監督機制,能夠對企業的各種營銷行為形成良好的監督。在監督機制中,可以將一些相關的部門都納入進來,例如工商部門、稅務部門、檢查部門、公安部門等等,形成聯合執法監督隊伍,這是提高監督機制效率的有效途徑。同時,可以設立形式多樣的舉辦途徑,例如利用網絡開展網絡舉報,對于消費者舉報的一些不法營銷行為要及時處理,并且將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真正讓消費者在消費中購買放心商品[5]。
九、加強企業自律文化建設
企業自身文化建設是在市場營銷中的一種自律行為,因而針對企業的營銷道德失范問題,應當加強企業的自律文化建設,在企業內部形成中一種自律的文化氛圍,從而杜絕營銷道德失范問題的發生。在加強企業自律文化建設中,企業的管理層應當具備長遠的發展眼光,不能只注重眼前利益,要為企業的長遠發展負責,制定出相關的發展戰略。在經營理念上,以誠信經營為核心,樹立起良好的道德觀念,加強企業自身的道德文化建設,這是防范企業營銷道德失范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同時,企業在自律文化建設中可以較好的借鑒一些國外成功企業的經驗,針對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加以改變,以促進在企業資料文化建設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地質勘查企業對于推動我國地質勘查項目進程發展,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地質勘查工作,具有一定的戰略性意義,在進行地質勘查企業管理時,主要是在勘查項目上的管理,包括對地質勘查企業在項目策劃、生產施工、職責、施工計劃、項目檢查等多個方面的管理。另外,地質勘查企業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地質勘查企業所頒發的一系列管理辦法為依據,進行企業的合法施工,安全施工,做好勘查工程,促進礦產勘查工作穩步進行。本文就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的相關管理辦法進行簡要闡述和探討。
關鍵詞:
地質勘查;企業;管理辦法;項目管理
我國地質礦產資源十分豐富,近年來,從事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的企業也越來越多,對于我國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都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地質礦產勘查企業,一般是從事地質礦產勘查的生產和經營工作,以各種技術手段和工作方式,探明礦產資源及其周圍相關地質環境,形成產業化生產。一般而言,關于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的項目,需要由我國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統一化、規范化的管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力改革,地質礦產勘查行業的相關法律和規范也正在不斷完善和適應社會經濟體制的發展。在以往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管理模式已經不能滿足行業發展需求,要求打破地質礦產管理部門獨立和封閉的局面,實現跨部門多手段管理,明確管理職責劃分。在新的經濟形勢下,還應該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體制深化改革,體現出地質礦產勘查工作實際發展的需求。
一、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管理規范發展
地質礦產勘查企業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經濟體制下有著不同的管理規范,包括管理內容上、管理方式上、管理職能和任務上都不盡相同。在以往計劃經濟體制之下,地質勘查行業主要的組織形式是事業單位,地質勘查事業單位的相關工作和項目管理包括規劃以及生產經營的整個過程,是以計劃為主的生產經營形式。隨著改革開放的到來和不斷深入,我國地質勘查行業發展十分迅速,以往的計劃經濟體制已經不能滿足行業的發展需求,對行業發展存在限制性效果。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完善,地質礦產行業開始實行政企分開的管理方法,并對行業內部管理的職責和管理內容進一步明確化,逐漸形成規范化的管理辦法。在如今的地質礦產勘查行業中,呈現出了新的發展走向,在管理部門方面,逐漸出現了中介性質的行業管理單位,并逐漸取代了更多的政府管理職能。在以往的管理中,主要是實行政府行業管理和協會行業管理,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管理方面逐漸呈現出以市場為導向的特征,并且在管理的技術規劃、質量規范等方面實現標準化管理,同時,相關法律法規也在不斷的完善當中,為地質礦產勘查企業規范性、標準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二、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管理措施
關于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的管理辦法,既要滿足于我國實際發展需求,又要吻合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模式。在新的經濟環境下,政府對于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的限制管理只會不斷弱化,甚至最終退出對地質礦產勘查行業的管理,但是地質礦產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為了正確引導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的發展方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管理:
1.完善有關法律法規
在地質礦產勘查方面,我國的許多法律法規已經比較老舊,許多規范都是建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一些法律法規已經與實際發展需要不相適應了,亟需得到更新和完善。除此之外,在地質礦產勘查企業方面,現有的法律法規仍然存在一些漏洞,有可能會使得一些不規范的企業有機可乘。因此,在新的經濟環境下,為了更進一步促進地質勘查行業的有序發展,還需要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據。對于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而言,要嚴格進行這方面的工作,積極進行實地考察,了解當前經濟形勢新的要求,了解當前地質礦產勘查行業的基本實情,制定出符合國家基本利益,符合現行經濟體制,符合礦產勘查行業實際的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2.編制地質礦產產業規劃
在新的經濟環境下,地質礦產勘查企業要想獲得穩步有序發展,加強產業規劃是必不可少的。要以行業發展、企業發展的基本戰略目標為方向,對其具體的措施和相關目標進行詳細的規劃和組織。可以依照行業發展實際,制定短期、中期以及長期的發展規劃和計劃。這方面需要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積極的引導,是政府對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盡心規范性管理的重要內容。通常,地質礦產勘查企業投入的生產項目規模較大,耗費較多,如果生產經營目標和計劃不合理,很可能導致整個項目的失敗,繼而也就導致企業一蹶不振,難以穩定健康發展。
3.研究開發引導政策
國家對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的管理,需要開展積極性、引導性的管理,其中,要不斷進行相關產業政策的研發,以鼓勵和規范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的發展。產業政策的制定要以相關法律法規為基本依據,在企業稅費、投資融資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措施,促進企業的發展。除此之外,還要注意對環境的保護,加強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制定,引導企業正確發展。
4.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政府對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的重要管理內容之一,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整個過程中的依法監督。一方面,維護企業正常進行地質礦產相關生產活動,另一方面,在監督中保障企業的正常性生產,防止企業從事不合法的生產經營行為,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地質礦產勘查企業管理模式也正在面臨新的改革,逐漸實現政企分離的管理方式。在新時期,政府相關主管部門仍然要加強對地質礦產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并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我國地質礦產企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最終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的增長。
參考文獻
[1]李文雅.關于地質勘查企業管理的實踐和思考[J].企業技術開發,2014,(31):100-102.
[2]王智慧.試對地質勘查企業項目成本控制的探討[J].財經界(學術版),2015,(20):147.
[3]安紅居.各類地質勘查企業管理經營方向探析[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12,(17):37-38.
【關鍵詞】網絡團購;法律缺失;上當受騙;法制建設
【正文】
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為社會各界帶來了巨大的網絡商機,網絡團購是繼B2B、B2C、C2C之后的一種新型電子商務模式,被稱為C2B模式。2010年我國出現首家團購網站,隨后網絡團購市場迅速升溫、達至高峰。伴隨著網絡團購的興起,其中存在的問題也不曾間斷。商品質量的優劣、售后服務質量、上當受騙后的救濟途徑等問題已成為網絡團購中不可避免的風險。近年來,關于網絡團購的投訴也越來越多,據2011年3·15 消費電子投訴網統計,僅2011年2月一個月,關于網絡團購的投訴將近四百條。網絡團購中出現的法律問題逐漸了引起國內外學者的廣泛關注。
一、第三方網絡團購的現狀與問題
第三方網絡團購是指某些團體或個體通過互聯網的信息交換平臺與有相同購買意向的消費者聯合起來,通過信息交換平臺向供應商進行大批量的商品訂購,以低于平均市場價格獲得產品或服務的采購行為。[1]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團購是指一定數量規模的消費者通過一定的形式集合起來,與商家就消費合同進行談判協商、訂立并履行合同的行為。[2]與傳統的消費模式相比,網絡團購拓寬了商家的銷售途徑,同時也使消費者獲得了價格更為低廉的商品或服務,更加方便快捷的獲得了其所需商品或者服務。2009年美國Groupon團購網的出現,在我國掀起了團購狂潮,由此開始我國團購市場開始迅速繁榮了起來。據有關資料顯示,截止2011年3月,全國團購網站達3000多家,參與團購的人數有2億,全國平均每天會新增11家團購網站。在繁榮的團購市場巨大商機和利益的背后是上當的風險,隨著團購市場的迅速走紅,其中暴露出的問題也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注意。
據調查,參與網絡團購的39%的人認為團購商品質量沒有保障。當今市場上團購網站如此之多,魚龍混雜,商品種類更是不計其數,使得消費者難以區分各個網站商品的質量;55.4%的人認為收到的實際商品與網站描述有差異,網站為吸引顧客往往會對產品或服務夸大宣傳,致使消費者收到的商品可能會與網站描述相差甚遠,甚至是假貨;44.6%的人認為售后無保障,團購的實質就是大量顧客同時向某一商家購買同種或者同類商品,客人的數量往往會影響服務質量,如此多的顧客可能會使得商家無暇顧及售后服務;此外,還有40%的人認為退貨不方便,購買商品時往往是商家負擔郵費,但是退貨時,不僅需要顧客自己承擔郵費,而且退貨的費用往往難以全部返還,一般是存在賬戶上以便下次使用,這就使得購買者非常被動。
二、現行法律制度的規制
有學者認為網絡團購涉及的交易金額一般較小,即使上當受騙也不會造成太大的損失,相關法律問題并不嚴重,所以對團購受騙問題重視度不高。還有學者稱,網絡團購受騙的主要原因是消費者自己的失誤、貪圖小便宜,商家只是誠信問題,并未構成對消費者法律權利的侵害。此外,即使存在欺詐的情形,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侵權行為法》等法律法規也足以達到治理的效果,因此有些人認為沒有必要制定專門的法律。
在實踐中,網絡團購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商品質量問題,其結果侵害的是公民的合法權益——財產權。隨著網絡團購市場的繁榮,其中暴露的問題必定會越來越多,如果不通過法律規定來規制團購市場秩序,不僅消費者權益永遠不到保障,而且還會主張此種風氣的盛行。雖然我國現階段也有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對消費者的權益予以保護,但對于網絡團購這個新型市場并沒有針對性,筆者認為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首先,調整第三方網絡團購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相關部門分工不明確,致使出現侵權行為時消費者無法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面對網絡團購這種新型的電子商務,面對其新穎、獨特的電子商務特點,我國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必要的審查體制,對其管理力度不強。同時,相關部門缺少一部共同的具有針對性的管理法規,相關部門分工不明確,可能會出現互相推諉的現象,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個具體的法律部門對網絡團購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相關法律監督的缺失為某些網站或商家提供了侵權的溫床,他們可能會利用法律的漏洞而做出不利于市場公平競爭甚至是侵權的行為,出現了消費者“求助無門”的現象。
其次,消費者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程度很低。我國現行的《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對網絡購物具有一定的規制作用,但是非法學專業人士很少知道此《辦法》的存在,它的普及面極小,這對一部施行中的法律來說是遠遠不夠的。試想,如果消費者連法律的存在都不知道,又如何期待他們運用它來維權呢?
最后,我們不得不承認商家的信譽問題確實很難用法律規制,就因為缺少合理而合法的制止商家夸大宣傳的法律法規,才放縱了網站、商家敢肆意夸大商品質量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行為。法律能做的就是對于構成欺詐的商家或網站經營者予以嚴厲懲治,同時加大向商家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的力度,這樣既可以挽回消費者的損失,也可以警示其他團購網站。
三、構建網絡團購法律體系的必要性
網絡團購市場中出現商品質量問題和欺詐行為已是司空見慣,就相關投訴的數量來看,不管是質量問題,還是售后服務,或是夸大宣傳的欺詐行為,種種現象表明網絡團購侵權現象已非常嚴重。這不僅侵害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是對公平市場經濟體制的破壞,針對我國網絡團購中出現的諸多問題,我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一個良好的網絡購物環境。法律制度是根據國情需求而建立的,其本應當具有一定的預防性,預防性的規制相關人員的行為,使得國民可以很好的預知自己行為的合法性。但是立法者的認識能力有限,不可能預知所有的侵權甚至是犯罪情形,這是法律滯后性的體現。但是與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相比,現實中滯后出現的法律法規有時也能為公民解決實際問題。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為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我國有必要建立相關法律體系,因為國民需要這種法律對某種行為加以規制。筆者認為,既然社會需要規范網絡團購的法律制度,立法者應當根據國情、根據團購背后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新浪網曾經做過一個關于網絡團購的統計,其中47.27%的網友曾在團購過程中和商家發生過糾紛,最重要的是其中43.39%的人都想用法律維權,但是卻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不知道具體的維權程序。這種“投訴無門”的現象不得不令我們深思,我們國家千萬條法律法規卻不能幫助公民解決團購問題,這種法律的缺失或者說管理部門的不明確不得不說是我國法律體系的重大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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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構建網絡團購法律體系的建議
既然網絡團購存在如此大的風險,我國現階段又沒有有效地風險防范機制,那么網路團購發展的未來是否會因此而變的曲折呢?為使人們更好地利用網絡團購,同時為團購市場以后的發展道路提供更好的平臺,國內外學者對此進行了深入研究,紛紛發表自己的見解。筆者學習了解了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成果,集合學者的各方觀點,將針對網絡團購中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希望可以對網絡團購現象帶來一些微小幫助:
第一,規范團購網站市場,提高市場準入。其實網絡團購過程主要涉及三方,即消費者、網站和提品的商家。它的實質是網站向消費者承諾,只要參與網站所組織的團購活動,商家就以網站標明的較低價格向消費者提品或服務。用法律的角度來看,就是網站代替商家與消費者簽訂合同,網站與商家存在合同關系,也就說完成一次團購活動實際上是存在兩個合同的。我們可以看到消費者簽訂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是團購網站,而不是產品背后的真正提供者。網站是一個虛擬的空間,消費者所面對的僅僅是一個服務器而已。這樣我們不難理解售后服務差、消費者退貨麻煩的原因了,面對這樣的虛擬當事方,我們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
目前,我國有上千家團購網站,背后包含各種大大小小的企業,良莠不齊,使得消費者根本無發辨別網站背后的商家的信譽。針對這樣的三方法律關系,相關部門能做的只是規范團購網站的準入行為。在我國,一套團購網站系統(基本照搬Groupon)的售價最低只要4000元左右,加上支付系統、企業信箱、短信服務等,創建一個團購網站成本在1萬元以內。[3] 進入市場的門坎太低以至國內團購網站層出不窮。筆者認為相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限制團購網站的設立,比如可借鑒企業登記的方式,可以規定新設團購網站必須在工商管理部門予以登記備案,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將注冊定定位設立團購網站的前提條件。另外,鑒于網絡的虛擬性,我們必須提高對團購網站設立者的要求,必要時可以對設立者進行考察審核,要求其提供詳細的個人信息,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才可以設立團購網站。筆者認為將團購網站的設立門檻調高,可以有效過濾一部分非法網站的設立。
第二,制定相關法律制度,加強法律監督。第三方網絡團購在我國是一種新型的電子商務,它的出現所伴隨的問題令我國立法者措手不及。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隨著網絡團購涉及面的推廣,團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也越來越多,針對這些電子商務出現的新問題,我國急需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規范和制約,包括對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宣傳廣告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售后服務情況等方面。
筆者認為在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加強對網站和商家信譽監督的同時。對于商品質量糾紛可以建立專門的糾紛解決機制,專門針對團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調解,確立一種投訴舉報的方式,使有關部門及時發現、處理侵權或者是犯罪行為。在售后服務方面,可以建立一個官方的關于團購網站評價的服務平臺,所有參與團購的網民都可以自由發言,使得網站服務質量公開化。這些信息不僅可以監督網站及商家的產品、服務質量,還可以給其他人在選擇團購網站時一個可靠的參考。此外,對于夸大宣傳甚至是欺詐的行為,必須予以嚴厲制裁,同時在此官網上對其公開批評,此種影響聲譽的懲罰對于一個購物網站來說應該是致命的。還可以警示其他網站,引以為戒。
第三,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在我們大力宣傳法治、弘揚法治精神的同時,仍有一部分人根本沒有運用法律來維權的意識,他們總覺得此時的法律距離自己太遙遠。法律意識較強的人有時也想維權、投訴或是起訴,但卻不知道應該使用何種法律法規,這種行為就放任了行為人的侵權行為,使他們更加肆無忌憚的進行不法侵害。我國應進一步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鼓勵民眾學習法律、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消費者應提高自身素質,加強風險防范意識,不要輕易入“團”,挑選團購網站時,可以考慮別人的評價,選擇信譽較好的網站和商家。
第四,道德與法律并用實施。在依法治國的今天,我們不能忘記使用道德來約束人的行為,這種約束是發自內心的服從,我們應當提倡誠實信用的重要性,倡導公平交易。商家信譽不高的根本原因還是商家自己的不自覺,沒有一種公共意識,道德約束力不強。對此,一方面可以借鑒美國的信用評級制度,采用“全國認可的統計評級機構”資質認定制度對信用評級業實施監管,用誠信評價機制來約束網站行為。另一方面可以鼓勵成立團購網站行業協會,類似于消費者保護協會這樣的有針對性的“網購保護協會”,可以制定一些協會規則。它不一定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卻可以在道德方面約束網站和商家的行為,促使其自覺遵守行業合法的誠實信用規則。
第三方網絡團購是高科技的產物,它一方面繁榮了網絡經濟市場,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極大便利,提高了市場交易效率。另一方面,我們應清醒的認識到它所帶來的各種隱患,可能存在的各種侵權行為給消費者帶來的不安。而我國現階段相關法律的缺失為對消費者的維權行為來說極為不利,急需制定相關法律制度。法律所起的作用就是在懲罰不法分子的同時保障公民合法利益,為其減少或是消除不法行為所帶來的損失,預防可能發生的侵權行為。針對網絡團購而言,在保證消費者獲得物美價廉商品、方便快捷購物的同時,降低其所承擔的交易風險,這才是法律應當達到的效果。第三方網絡團購在我國發展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長的,不僅需要相關部門的管制,更需要我們所有人的自覺與誠信。
【注釋】
[1]王家亮,張馳,《淺談校園網絡團購》,載《商場現代化》,2009年10月,總第589期。
關鍵詞:企業會計;監督機制;現狀;具體措施
企業會計監督就是指針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一切經濟活動進行的財務管理與監督,其目的就在于實現企業自身經濟成效的最大化。但是,近幾年企業的會計監督機制中也出現了諸多問題,如果繼續放任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有可能在企業的長久發展中滋生出許多不利的影響因素。所以,企業會計監督機制的進一步規范和健全必將成為影響企業未來發展的關鍵一步。
1.我國企業會計監督機制中現存的問題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企業開始過分追求規模和發展速度,雖然使企業獲得較大的短期效益,但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卻已經遠遠落后于企業發展的速度,由此企業的會計監督機制在運行過程中逐漸出現了許多阻礙企業發展腳步的漏洞及問題。
1.1 企業會計監督機制不夠健全
在我國企業的生產經營及管理過程中,企業的會計監督機制設立并不健全,其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 在建立企業會計監督機制的過程中,企業忽視了相關法律在會計監督工作中的作用和影響,這在很大程度上就會阻礙會計監督職能的發揮,從而導致企業的經營管理出現漏洞;第二,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具有十分復雜化、多樣化的變化和革新,企業在瞬息萬變的發展環境中總是不能及時捕捉到準確的信息,這樣就會使企業無法根據實際的發展特點去調整和健全自身的會計監督機制,企業自身的發展也會因此受到一定的影響;第三,在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中,企業的財務管理總是無法與企業的會計監督機制相協調,而且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也不完善,對財務會計人員的管理力度也不夠,這樣整個企業的經營管理就很容易陷入一片混亂的局面。
1.2 企業會計監督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
在我國企業的生產經營及管理過程中,企業會計監督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目前針對企業會計監督制定的法律法規比較少,不能保證一切會計監督工作都有法可依,而且最典型的《會計法》對于會計監督的實際操作也缺乏詳盡具體的規定;第二,我國企業會計監督人員的法律意識普遍薄弱,所以在監督工作中總會出現紕漏,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第三,企業的會計監督機制在運行中往往會出現形式化的監督,監督工作無法落實,這樣往往導致會計監督機制失去其應有的作用和職能。
1.3 企業會計監督人員的素質不高
在我國企業的生產經營及管理過程中,企業的會計監督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第一,我國仍有部分企業的會計監督人員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而這些會計監督人員的工作也達不到專業水準;第二,目前許多企業都沒有為會計監督人員提供良好的培訓學習的機會,企業的會計監督人員無法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從而使得企業會計監督工作的質量與水平停滯不前;第三,我國企業的部分會計監督人員嚴重缺乏會計職業道德,所以企業會計人員的日常工作中賬目弄虛作假的情況也層出不窮。
2.建立健全企業會計監督機制的具體措施
2.1 建立健全企業的會計監督機制
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的會計監督機制就必須要把企業的外部監督和內部的控制結合起來,一方面,要努力加強企業的外部監督。政府、社會在這一環節中都是參與者,政府要針對當下的企業發展特點要制定和規范相應的會計制度、會計法律法規,而社會層面上的注冊會計事務所也要根據相應的法律嚴格審核企業的會計報告;另一方面,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自身的內部控制也要不斷加強。企業內部會計人員的任用、會計監督工作中相關票據的審查、會計監督具體事務相關責任的明確,這些內部控制的具體措施都將影響著企業會計監督機制的順利運行。
2.2 建立健全企業會計監督的法律法規
在企業會計監督機制中,建立健全企業會計監督的法律法規必須要有國家的助力和支持,尤其是國家在制定企業會計監督的相應法律法規的同時也應該將會計監督活動中實際操作的細則凸現出來,這樣更有利于企業會計監督工作的有序進行。除此之外,政府監管部門要明確自身的權責,落實對企業會計事務的監察和懲罰力度。
2.3 努力提高企業會計監督人員的素質
在企業會計監督機制中,努力提高企業會計監督人員素質的具體措施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企業應該在會計監督人員的錄用上嚴格把關,對于沒有行業準入證或不具備專業會計事務處理能力的人員應該堅決不予錄用;另一方面,企業應該為會計人員提供更多地專業進修和培訓學習的機會,而企業的會計監督工作人員應積極參與培訓和學習,通過不斷地努力學習來提升自己的業務操作能力和職業道德修養。
結語
綜合上述關于建立健全企業會計監督機制的思考與分析,我們可以了解到,目前我國企業的發展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大背景下正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因此,企業也必須適應市場經濟不斷地發展和變化,并根據實際的變化情況制定一整套系統的、科學的、合理的會計監督機制。目前,在我國企業的會計監督機制仍然存在許多的問題和弊端,所以企業和國家都需要為此付出更多的努力,企業健全企業會計監督機制,努力提高企業會計監督人員的素質,國家規范企業會計監督的相關法律法規,而這些努力都將促進我國企業會計監督機制的不斷完善,最終促進我國企業在今后的更好更快發展。
參考文獻:
[1]范小波.淺談企業會計監督的問題及思考[J].時代報告(學術版),2012(0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