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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擔保創新;會員制擔保;再擔保;專利權質押
一、引言
我國于1992年開始出現擔保業,綿陽科技城擔保行業發端于2000年。隨著綿陽科技城建設的不斷推進,尤其是自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發生以來,重災區之一的綿陽市在努力重建,積極發展經濟,綿陽市擔保行業迅猛發展,截止2009年底,在綿陽市中小企業局備案登記擔保機構達50家(其中省級擔保公司分支機構9家),從業人員448人。與此對應的是截止于2009年綿陽市中小企業數量已達13416家,占全市企業總數的絕大多數。而同期全國中小企業數量已經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5%。經過研究者的調查,綿陽市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依然嚴重,這勢必影響中小企業的產業升級、技術創新以及維持生存。擔保行業發展過程中已經出現的不規范問題也日益顯露。不論如何,創新才是出路。本研究以綿陽市的擔保創新為突破口,通過實地調查法、文獻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以研究綿陽市的經驗達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為研究目的。
二、綿陽市擔保行業的現狀及分析
馬克思認為,“每一個資本,都是生產資料的或大或小的積聚, 并且相應地指揮著一支或大或小的勞動軍” [1]。資本在產業鏈中占據著重要作用,而且資本的逐利性也使得擔保行業發展起來。馬克思精辟地這樣論述道:“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利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2]所以,資本的運作時由風險的,而規避風險就需要擔保。銀行是資本鏈上萬能的贏家,是生息資本的最大受益者,馬克思認為,“在生息資本上,資本關系取得了最表面,最富有拜物教性質的形式。在這里,我們看到的是G-G′,是沒有在兩極間起中介作用的過程而自行增殖的價值。”[3]
擔保還是有效對抗不對稱信息的手段。1970年,喬治.阿克洛夫撰文《“檸檬“市場:質量部確定性和市場機制》說明了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后果和應對不對稱信息的一些機制,并且認為能有效消除不對稱信息的機制之一就是擔保。[4]除了信息不對稱理論外,還有交易成本理論、逆向選擇擔保理論、資信評價與信號傳遞擔保理論。巴羅將擔保與利率聯系起來,得出了信貸融資擔保的交易理論。[5]斯蒂格利茨以及韋易在分析非對稱信貸市場特征的基礎上提出了逆向選擇擔保理論。[6]詹和卡納塔斯則提出了資信評價與信號傳遞擔保理論:如果在使用擔保過程中沒有交易成本,那么最優擔保水平將于債務相等;如果有擔保成本,那么一般結果為貸款中只是部分擔保。[7]
經過十年的發展,綿陽市擔保機構由一家發展到了50家。綿陽市第一家擔保公司是綿陽市政府全額出資的綿陽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于2001年6月26日成立。而現在綿陽市備案登記的擔保機構從組織模式上和資本構成上,可分為如下四大類型:第一類為政策性擔保機構,即政府財政出資或控股的擔保機構,共有8家,注冊資本總量為5.58億元;第二類是商業性擔保公司,即法人或自然人出資的擔保機構,共有28家,注冊資本總量11.75億元;第三類型為互助式會員制擔保機構,即相互信任共同出資,主要為會員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的機構,全市共有5家,注冊資本1.26億元,實收資本0.96億元;第四類是省級擔保公司駐綿分支機構,共有9家(7家分公司,2家辦事處),注冊資本為13.71億元。擔保品種不斷創新,擔保領域不斷拓展。同時,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依然存在。在“麥克米倫缺欠”現象中,中小企業作為資金的需求者因存在融資壁壘,資金的供給者沒有將資金有效配置到資金需求者的手上,供給與需求沒有得到協調,這樣,也就沒有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8]
其中,會員制擔保模式是綿陽市擔保行業的一大創新。本文以綿陽隆興擔保有限公司和綿陽鼎力擔保公司為例來研究會員制擔保模式。綿陽隆興擔保有限公司走互助型擔保之路。互擔保是一種新型的封閉式、非營利性擔保。綿陽隆興擔保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開展擔保業務,目前立足鋼鐵貿易行業的互擔保,在擔保對象上只針對在“閩興鋼材市場”內注冊的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業務,簡化了融資手續,降低了企業融資成本,有效地解決了企業貸款難、擔保難的問題。綿陽隆興擔保有限公司在短短的半年多里,共為54家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擔保106筆,擔保總額達6.54億元,2010年2月底在保余額4.86億元(占綿陽市中小企業擔保總額的38.4%),未出現一筆擔保代償損失。
該會員制擔保機構之所以取得驕人的業績,是因為它得益于七個優勢:一是公司的股東本身具有行業從業背景,是以綿陽閩興鋼材交易市場內鋼材貿易商為主而構成。二是服務對象具有行業性、單一性,它只針對入駐鋼材交易市場的鋼材貿易商。三是公司確定擔保貸款的資金在行業內封閉循環,避免更大的經營風險。而擔保業務服務對象的獨特性和擔保公司股東的行業背景又為擔保業務的風險控制提供雙重保險。四是擔保公司的定位于非盈利性為主要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決企業的融資難題,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因急功近利而引發的擔保風險。五是公司堅持以信用為立足之本。作為一個整體,信用擔保機構的核心競爭力是“信用”。擔保公司必須要有雄厚的資本實力,但是資本本身不會帶來信用,只有講信用的人才會帶來信用。雄厚的資本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講信用的人的信用程度。該公司的股東們都講信用,所以公司才能在短短的時間里取得巨大成績。六是信息對稱。客戶的選擇是公司防范經營風險的首要環節。七是公司設立嚴格的反擔保措施。公司要求有足夠擔保實力的企業及個人提供反擔保,由四位以上股東自然人組成聯保小組提供無限責任連帶反擔保,并輔以貨物質押,有效地控制了風險。
綿陽市會員制擔保公司共有6家,在2010年1-2月實現擔保額57558萬元,占綿陽市中小企業擔保總額50%以上。而綿陽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在擔保總額中比例達到了69%,比以往同期增加了20個百分點。
會員制擔保的興起,使得擔保業馬太效應更加明顯,強者愈強,弱者愈弱。政策性擔保機構普遍資金充裕,在市場競爭中占據著明顯的優勢,但是在信息方面略顯不足。而民營擔保公司則由于資金問題呈現弱勢,在高風險的擔保行業里它要考慮擔保費收入與機會成本的大小問題,從而做出抉擇。會員制擔保具有信息對稱、風險共擔的優勢,所以發展迅猛。如果根據摩斯科定理打破沙鍋問到底,那么可以看清擔保市場上的信息萬象。
在信用擔保過程中,銀行扮演著核心作用。一方面,由于我國利率管制的影響銀行更加傾向于資信良好的大客戶發放貸款,而對抵御風險能力偏弱的中小企業“惜貸”,甚至不貸。另一方面,受國家政策的規定,銀行又不得不完成扶持中小企業的資金任務。所以,銀行普遍成立了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以中國建設銀行四川省分行為例,該行提供了速貸通和成長之路兩種金融產品。速貸通是建行針對迫切需求信貸而又沒有銀行授信額度但提供了足額有效擔保的小企業用于企業生產經營資金周轉。成長之路業務是建行對于信息充分、信用記錄良好、可持續發展能力強的成長性小企業通過評級授信進行信貸的一種金融業務。人民銀行綿陽支行作為銀行的管理部門,承擔起管理擔保機構信息,規范銀企合作的職責。該行征信僅有37家,說明一些擔保機構的信息未被納入監管。人行打造信用園區的目的還是為了為中小企業信貸提供融資輔導和融資拓展的作用。銀監局則對銀行的資金運營狀況作監督管理。
專利權質押貸款是綿陽市擔保業的又一創新。光友薯業公司曾經利用商標權貸款1000萬元,到北京辦手續就花了近兩個月時間,融資成本高,比普通信貸所花費用上浮了30%至40%。此后,光友薯業再沒有利用商標權貸款,隨著其資產的膨脹,銀行強化了對它的信任度,也認可光友的品牌效應,所以,現在多是銀行貸款。這里,根據蘑菇定律,或叫萌發定律,要跑到貸款必須要經歷必要的苦難,光友薯業作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其成長型十分明顯。關于專利權質押,綿陽市2008年969件,2009年1307件,居四川省第二位。德陽市2009年達到了914件,比2008年上升了162%。創新性不足,無煙工業還比較少,而大型科研單位和企業則擁有比較優勢,科技型中小企業就相形見拙了。
政府部門職責也是推動中小企業擔保的動力。綿陽市也成立了中小企業局,現已改稱經濟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局的確為搭建融資平臺起到了樞紐作用。擔保機構不僅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還必須在中小企業局進行備案。只在工商部門注冊,而不在中小企業局備案的擔保機構往往由于游離于部門監管之外,其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更有嚴重的騙取保費等非法行為產生。國家兩委三部一行一局于2010年3月8日了《2010年第3號令》,其內容是公布《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3號令的宗旨是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融資性擔保行為,防范化解融資性擔保業風險,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當前擔保業已經進入規范階段。中小企業局聯合銀行、人行、銀監局、工商局、國土局、林業局及各擔保機構舉行跨部門聯席會議,規范擔保行為,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平臺。
三、對策
依據阿什法則,承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這樣就不難拿出創新的對策了。綿陽科技城的定位有利于國家的大力扶持,以及災后重建都為綿陽的擔保業提供了巨大的機遇期。根據綿陽擔保業的現狀與問題,不難得出下列對策。
(一)加大征信力度,防范金融風險
信用是每個企業賴以生存的根基,是金融市場上的行為準則。正如有的學者所說的那樣“可以考慮由政府出面,在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配合下投資建立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并與各金融機構聯網實現資源共享。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9]
(二)大力發展會員制擔保機構,強化再擔保機制
既然會員制擔保公司具有信息對稱、責任共擔的優勢,那么就應該鼓勵大力發展會員制擔保機構。除了鋼材市場等材料行業可以這樣做,民間商會在發展會員制擔保公司方面也是可以大有作為的。“充分利用民間商會的信息優勢,由民間商會牽頭成立互助擔保公司并運作發展,不僅可以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程度,有效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并加強在外企業與銀行之間的關系,提高銀行信貸投放效率;同時也有助于進一步促進擔保市場的多元化,推進我國信用制度的改革和發展。[10鑒于綿陽本地再擔保機制尚未形成,所以要考慮建立基金之類或成立擔保協會組織之類的再擔保機構,并且最好融入組建好的全國性擔保機構。“方曉霞(2004)、肖楊清(2008)建議,應該在現行再擔保模式下,建立全國性的再擔保機構,政府作為最后擔保人,真正放大擔保倍數,分擔擔保風險,完善擔保機制,提高擔保效益。”[11]
(三)深化政府部門職能,夯實資金扶持工作
擔保作為高風險行業,擔保企業在實現盈利最大化與風險最小化之間搖擺。有的擔保公司負責人認為擔保業似刀尖上舔血,足見高風險性。但是,資本追逐利潤的本性決定了很多人要去努力一搏。而風險無處不在。據綿陽市銀監局的統計結果顯示,2009年綿陽市不良貸款總額達到104.50億元,居四川省第二位;全市不良貸款占比14.88%,高于四川省銀行業平均水平(5.62%)9.21%。不良貸款總體實現“雙降”,分別比年初下降29.49億元和14.05%,主要是因為貸款總額達到了702.29億元,分別比年初凈增239.07億元和51.61%。不良貸款的出現于積累,會加大銀行的“惜貸”和“拒貸”頻率。政策性擔保公司是擔保市場的主流,是由于其政府出資,微利經營的性質決定的。陳順根認為,“商業性擔保公司純粹以盈利為目的,容易誘發“資金緊缺――高成本融資――利潤下降――資金短缺”的惡性循環,風險較大,且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12]國際上,建立中小企業基金是長遠發展的大計。有了基金的后盾支持,會員企業就能輕松解決資金瓶頸。“可以借鑒日本”自有錢柜”的經驗,鼓勵中小企業加入金融互助基金,繳納一定入會費,就可申請得到數倍于會費的貸款額。”[13]
四、結語
綿陽市的擔保業進行了一些創新實踐,它為綿陽科技城建設提供了資金支持,也為產業升級、產業轉換提供了更多的后盾保障作用,對于剛剛步入百萬人口大城市的綿陽來說,擔保業的創新還面臨很多制約因素和一些棘手的問題。但是,以會員制擔保作為突破口,是綿陽擔保業創新的方向所在,同時大力推動政策性擔保公司的業務創新,銀行的金融產品創新以及再擔保機制的創新,將把綿陽擔保業提升到更優化更具活力的狀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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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業擔保機構評級體系構建
國際上常用的信用風險評定方法是由擔保客戶的歷史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來確定貸款資產的預期損失率和非預期損失的,由于我國擔保機構的數據統計數據較少,所以對于中小企業擔保評級的確定應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來設計指標體系,本文結合擔保公司實際,提出用財務指標體系和非財務指標體系對擔保公司進行評級,最后再使用限制性指標體系對評級等級進行修正調整,本文設財務數據的權重占60%,非財務指標占40%,以下是具體指標的表述:
(一)財務指標體系 本文構建財務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
(二)非財務指標體系 本文構建非財務指標體系如表2所示。
(三)限制性指標體系 除了前面的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本文還制訂以下限制性指標對前面所述指標進行調整:(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該頂為A級或A級以下:截止評級基準日擔保余額與凈資產比超過10倍的;擔保資金不足1000萬元人民幣的擔保機構。(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定為BBB級或BBB級以下:在與合作銀行約定的代償寬限期到期30天以內仍未足額履行代償義務的;股東連續兩年占用擔保機構資本金70%以上的;惡意壓低擔保收費,進行不正當競爭的;擅自挪用客戶保證金的;不進行風險預控和保后監控的;貨幣資金小于注冊資金10%的;近三年來代償總額超過凈資產的30%,或代償總額超過凈資產20%、追償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10%的;未設置反擔保措施或反擔保措施實施不到位、反擔保比率不足擔保責任余額60%的;近兩年未發生擔保業務或未取得擔保業務收入的擔保機構;擔保資金實際放大倍數超過15倍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定為BB級或BB級以下:無正當理由和依據,拖延、逃避、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違規撤保或變相撤保的;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持否定意見的;在與合作銀行約定的代償寬限期到期后60天以內仍未足額履行代償義務;擔保資金實際放大倍數超過20倍的。(4)有下列情形的應定為B級或B級以下:投資收益沒有在表內反映并存在偷逃稅行為的;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代償責任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定為CCC級或CCC級以下:擅自挪用客戶保證金并不能按期歸還客戶保證金的;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拒絕發表意見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定為CC級或CC級以下:擔保機構與客戶合謀騙取銀行貸款的;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股東虛假注資或抽逃注冊資本金的。
(四)等級劃分 在缺乏中小企業外部評級的情況下,擔保公司應該聯合銀行對擔保企業進行評級評級標準如表3所示:
對于指標維度的評判標準:最高10,最低0,財務指標評判標準經過大量的調查確定分值和數值對應范圍,非財務指標體系經過專家進行模糊評定給出,兩者加和評定出結果。
二、算法演練
(一)權重計算 確定VAR風險價值需要較多的歷史數據來支撐,由于擔保項目內在和外在因素的復雜性,缺乏數據是制約我們合理估計風險關鍵問題,但是擔保項目和債券具有某種相似性。所以我們在此采用債券的數據來對擔保項目進行風險估值,對于一組資產組合的風險敞口可以用每一個資產的風險敞口簡單加和來計算。
三、結論
準確擔保機構評級體系,是有效評估擔保業務的風險水平的根本。本文建立的評級體系在得到擔保機構的真實財務數據和對擔保機構進行現場調研的情況下,可以較準確地對擔保機構進行評級,同時限制性指標體系也可以比較好對一些偏差進行修正,達到合理評級的效果,基于VAR的等級違約轉移也能較好的預測擔保機構的總擔保項目的風險價值。該評級體系有助于疏通銀行、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政府、投資者等之間的關系,真正實現信息的相對對稱,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擔保公司地位低,銀行授信少等問題,從而促進中小企業能夠更快獲得資金。
參考文獻:
會議指出,“鼓勵各地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說,由于中小企業單筆借款數額小、筆數多,且手續繁瑣,對銀行的收益貢獻不大,而且部分中小企業不同程度存在財務報表不規范、數據失真、資料不全、不良貸款多等現象,銀行因此不大愿意給中小企業貸款。
中國農業銀行小企業金融部負責人表示,建立風險補償基金表明政府越來越重視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對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有積極的政策導向功能和杠桿效應。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山東、安徽、江蘇、浙江和河南等多個省市已經出臺針對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補償辦法,用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企業的貸款風險補償。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小額信貸研究室主任孫同全表示,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具有一定的贏利性,又非純商業性質,政府通過“適度補助”的方式,與金融機構共同承擔為小企業提供貸款的責任。
中國建設銀行小企業金融服務部總經理靳彥民表示,應盡快出臺相應細則,從技術上明確風險補償的額度、使用規則、受益范圍和管理方法。
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監管
銀行監管部門此前曾陸續出臺了多項小企業金融服務方面的差別化監管政策,提出了致力于解決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六項機制——利率的風險定價機制、獨立核算機制、高效的貸款審批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專業化的人員培訓機制以及違約信息通報機制。此外,銀監會要求大中型銀行成立服務中小企業融資的專營機構等。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田勇認為,政府和監管部門通過提供一定的補償機制,對商業銀行實行差異化監管,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積極性會得到加強。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下一步將繼續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監管,并使相關政策進一步落實到位。
創業板市場建設提速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加快創業板市場建設,增加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規模”。對此,郭田勇表示,雖然能夠上創業板的中小企業數量會有限,但中小企業在創業板上市有多重效應,中小企業上市創業板會吸引眾多的發起人投資,中小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后可吸引公眾投資。通過吸引公眾投資后,中小企業的資金實力會加強,進而得到銀行投資。
據了解,7月26日證監會受理創業板上市申請時,有108家企業遞交申報材料,其中105家企業通過上市初審。8月14日,第一屆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成立,預計9月召開首次發審會,這意味著創業板發行工作即將正式啟動。
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指出,創業板有利于推動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鏈條,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形成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良性互動的格局。
短期融資券和集合債券穩步擴大
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時指出,“穩步擴大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和集合債券的發行規模”。
據了解,今年4月28日,大連市中小企業集合發債在深交所正式上市交易,這是商業銀行停止為企業債券提供擔保后發行的唯一中小企業集合債。
業內人士認為,集合債的發行,可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再局限于銀行貸款和中小板IPO融資渠道。
截至今年7月,中國銀行業市場交易商協會共接受8家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注冊,注冊額度3.52億元。6家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為2.1億元。
不過,6家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試點啟動后,這類品種就在二級市場頻遭冷遇,交割量小,市場影響不大。究其原因,業內人士認為,一方面是由于盡管一些中小企業財務能力很強、經濟狀況也不錯,但規模太小市場不認可;另一方面則是由于評級機構對中小企業評級相對較低。
對此,郭田勇表示,未來應考慮通過金融創新的方式,為中小企業的信用增級。同時,銀行間債券市場要進一步引進各種投資主體,增加風險偏好者。
組建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指出,“設立包括中央、地方財政出資和企業聯合組建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我國擔保行業存在的問題是:骨干擔保機構擔保放大倍數已達極限,一般商業擔保機構參與中小企業融資支持的動力不足,擔保機構的自我循環能力不強,很多擔保機構已處滿負荷運行。
對此,專家表示,應形成有效的補償機制。資金補償一方面通過擔保公司的盈利來補充,這部分規模較小;另一方面則需依靠政府對擔保公司資本金的增加和補償,以增強擔保能力。
業內人士認為,融資困難的中小企業不僅迫切需要更多的擔保機構支持,同時也需要政府成立信用度較高的再擔保機構,調動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規模的積極性。
一、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基本情況
2008年,隨著國家陸續出臺刺激經濟發展政策,湖南省委省政府同時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截止2009年8月末,湖南中小企業貸款余額達2830.9億元,占全部企業貸款的50.6%,1-8月新增中小企業貸款512.4億元,占企業新增貸款的45.6%;1-8月全省人行系統累計發放再貸款45.9億元,有效滿足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1-7月全省中小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占其申請金額的近70%。
一是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根據省政府要求,人民銀行會同金證辦、財政、經委、銀監等部門,擬定了支持中小企業融資20條意見,并以湘政發(2009)10號文件下發全省;接著省財政牽頭、人民銀行等部門參與,制定了《關于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若干意見》,提出了18條具體措施,并以湘財企(2009)12號文件聯合下發。
二是貸款增加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長沙銀行作為地方性金融機構,積極服務中小企業,8月末該行中小企業貸款余額達138.7億元,占全部對公貸款的80%以上,中小企業貼現余額達34.1億元,占全部貼現的77%;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戶發展的經營性個貸占全部個人貸款的33.14%。以支持工商企業發展為重點的省工行系統,1-8月累計發放中小企業貸款390.5億元,占全部累放額的50%以上,新增中小企業貸款100多億元,占全部新增貸款的43.1%。省農村信用聯社以服務“三農”為主,滿足了縣域及其下70%有信貸需求的1.2萬家中小企業,1-8月累計發放中小企業貸款895億元,近60%新增貸款投向了中小企業。招商銀行歷來重視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發展,早在2004年招行總行印發了《促進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發展指引》,招行長沙分行2009年8月末中小企業授信戶達326戶,授信余額147.2億元。
三是制度改善了中小企業信貸服務。金融機構基本建立了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機構或部門,專營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建立了中小企業貸款專項考核機制,鼓勵加大對中小企業信貸投入,工行、中行、交行、浦發、長沙銀行等建立了中小企業風險定價機制、成本利潤核算、信貸審批、激勵約束、風險分類管理、損失撥備等制度;建立了中小企業貸款盡職免責機制,適度擴大風險容忍度,長沙銀行規定貸款不良率在2%以內,對支行和客戶經理免責;改善貸款審批流程,工商銀行對小企業專營機構,全額下放了500-1000萬元小企業信貸業務審批權,推行評級、授信、押品評估及信貸審查“四合一”審批模式,出臺了對中小企業業務和專職客戶經理的考核辦法;縣級農村信用聯社貸款審批權限最少設定為300萬元,經營狀況達3A-5B和2A-2B的縣級聯社信貸業務最小審批和用信權限均為500萬元,而1A-1B的可自主審批授信用信業務;提高授信效率,有的行推行了獨立審批人制度,實行雙人雙簽審批,目前各家銀行中小企業貸款審批周期最短為5天;招行等8家銀行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另有5家銀行制定了適應中小企業的分類評級和信貸準入標準。
四是產品創新滿足了中小企業資金需要。長沙銀行、工商銀行、農信社等推出了應收帳款、國內保理、動產抵押、倉單、訂單、發票等質押、買方信貸、專利權質押以及土地承包權流轉、大型農用設備、荒地水域使用權抵押擔保等多種融資業務,浦發行開辦了中小企業“1+N”保理模式和應收帳款質押貸款,農信社推出了油茶林抵押貸款。針對中小企業抵押不足和缺乏有效抵押的問題,建行推出了“速貸通”和“成長之路”等信貸品牌業務,長沙銀行發展核心企業擔保貸款,浦發銀行推出了擔保公司擔保和聯保聯貸業務,中行推出了第三方擔保、信用擔保、存貨擔保等多種方式,農信社、村鎮銀行推出“專業戶聯保+示范村+小額信貸”、中小企業聯保貸款業務。
二、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困境
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所面臨的困難較多,既有企業自身管理不規范、財務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抵押擔保等問題,也有銀行信貸服務效率不高的問題,比如:瀏陽市創意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反映,商業銀行貸款審批時間太長、審批程序復雜,尤其是中小企業貸款具有金額小、時效快、期限短的特點,等貸款批下來,又錯過了企業發展良機,因此企業寧愿發生民間借貸。還有政府財政支持不夠、尚未建立融資風險分攤補償機制,以及一些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抵押、評估、審計、驗資、登記、過戶等中介機構服務質量不高,據調查,目前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反擔保評估費率為0.4%,擔保費率在3%以上,房產評估費率0.5%,抵押登記手續費率0.3%,土地抵押登記收費為500-3000元每宗,房產土地抵押登記需要5個工作日,收費偏高、服務周期長,使中小企業難以接受。湖南通程建筑裝飾工程公司進行了測算,申請一筆500萬元貸款,除去各種費用成本,實際到位資金為350萬元,可見貸款成本高達30%。目前全省122家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有一半與銀行合作提供擔保,而擔保公司資本金規模較小和保證金短缺成為限制中小企業擔保的主要原因,授信放大倍數在5倍內,另外少數擔保公司存在放高利貸現象。目前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仍然單一,主要依靠間接融資解決資金困難,據人行長沙中支調查,銀行貸款占企業全部融資的80%以上,民間借貸占17%,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少。
三、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對策
為了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促進企業發展壯大,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1、當地政府要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要成立省政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中小企業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各地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2009年9月22日,國務院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文件,各級政府要督促貫徹落實,要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務外包制度,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多的參與機會。當地政府要主導擔保公司,建立財政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資本金的注入、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獎勵補助等多種長效機制,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時,落實好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準備金提取和代償損失稅前扣除的政策,應在一定期限內或一定資本規模內免除擔保公司所得稅征繳;要盡快出臺全省統一的中介收費管理辦法,降低收費標準,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建議政府相關部門牽頭,推動私募股權基金發展,制定管理辦法,出臺扶持政策,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拓寬中小企業融資途徑。
2、銀行要加強和改善中小企業服務。金融機構要切實貫徹落實已出臺的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措施,盡快建立中小企業信貸服務體系,調整客戶結構,確立投入重點,把中小企業作為主要營銷對象,實行差別化信貸服務,對信用評級高的企業適當發放信用貸款,對還款記錄優的企業允許在授信額度內辦理信用卡透支;研究制定適應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特點的授信審批管理辦法,合理確定放大倍數和授信額度;適當給予金融機構基層網點主任貸款審批發放權,向縣支行合理下放短期信用業務品種審批權,擴大對中小客戶授信面;研究推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中心、擔保公司、中介機構合署辦公模式,為中小企業提供“一站通”信貸服務運作模式;加快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因為這些金融機構吸收的存款可以最大限度地用于當地經濟發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而不象股份制商業銀行吸收存款后就“上收”、“上存”,極少用于當地經濟發展。
3、中小企業要提高自身管理和經營素質。尤其是企業領導者要提高決策和管理能力,誠實守信,規范和完善財務、成本制度,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加快技術改造,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樹立長效經營理念。
寧波是典型的港口城市,開放型經濟在本市經濟發展中處于主導地位,中小微外貿企業眾多、民營經濟發達是本市經濟發展的主要特色。2014年1~11月寧波市外貿進出口總值5871.3億元,同比增長4.2%。民營企業進出口快速領跑全市外貿,外商投資企業有所下降。然而多數外貿企業特別是中小微外貿企業,輕資產和抵押品少,在融資方面難于其他企業。
二、導致寧波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影響因素
1.中小微企業內在原因
(1)中小微企業管理不規范,持續經營能力弱。以民營經營為主的中小微企業缺乏管理經驗,體制上雖是企業法人,但一般多為家庭或家族模式,在具體管理中的問題是財務管理不規范,表現在對現金的管理缺失、應收賬款管理不合理、存貨的控制薄弱以及管理人員素質較低。中小微企業由于自身缺陷沒有進行科學合理的財務預測,缺乏戰略眼光,不考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極易造成企業關停或破產。
(2)部分中小微企業缺乏誠信經營意識,財務賬表不能如實反映企業經營情況,虛假報表與中介機構評估真實性偏離度較大,嚴重影響金融機構為企業信用評級授信。一些小企業自身條件弱面對不了市場激烈競爭,但是為了獲取難得的市場機會,簽約了與未能履約的合同而獲得更多的資金,必然出現違約現象,一些中小微企業便成為逃避金融債務的釘子戶。
(3)中小微企業缺乏有效抵押物,獲得擔保難。中小微企業尤其是外貿企業,缺乏有效的資產為貸款擔保,導致貸款難。同時,寧波地區擔保公司規模小,償債能力有限,即使達成合作協議,企業還要支付20%的保證金以及2%~4%的擔保費,大大提升了資金成本,令中小微企業望而卻步。
2.金融機構外在原因
行業政策和風險偏好影響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國有銀行執行的是上級行的信貸政策,其總行從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方面考慮,對一些領域的信貸投放掌控較嚴或進行限制。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是在銀行傳統的信用評級方法和抵質押與擔保標準下,大量中小微企業的財務狀況、信用記錄、擔保、抵質押等很難達到銀行的安全標準。中小微企業遇到了這些問題,它們自身信用評級無法支持信用貸款,抵押保證難以滿足銀行要求,第三方保證徒增融資成本,相互擔保增大風險。如果國家政策與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做出硬性的小微信貸比例規定,商業銀行為了完成任務被迫降低審批標準,又會產生大量不良貸款。因此,在傳統的商業模式下,小企業融資難始終是一個無法解開的死結。寧波市很多中小微企業集中在外貿企業,如部分銀行資金撤出這些行業,中小微企業的生存就會受到很大影響。
3.政策性因素
(1)中小微企業融資缺乏有效的國家法律保護
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并不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一旦出現信用危機,法律制度出現管理空白導致無法杜絕中小微企業逃避金融債務的現象,因此中小微企業再次在銀行進行貸款遭遇歧視,門檻變高使得融資難問題突出。
在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上國家和地方都采取了一系列辦法,頒布了許多扶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而現實是大部分的信貸資金仍然流向大企業,未成形的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體系還是不足以解決融資難問題。
(2)針對中小微企業擔保體系仍然不夠完善
擔保體系中有許多問題,而針對中小微企業來說這些問題是融資難的嚴重阻礙。擔保機構自身內部有局限性,影響民間資本進入,制約資金擴充。由于擔保公司實力有限,銀行并不把高信貸風險寄托于承擔較低風險責任的擔保公司。中介機構服務過程中手續過于繁瑣,收費繁重。雖然出臺了一些政策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但是從擔保功能實際情況出發,亦是重大問題。
三、解決寧波市港口城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措施和建議
多年的寧波外貿企業融資幫扶工作實踐證明,要解決量大面廣的中小微外貿企業的融資難問題,筆者一方面從中小微企業自身情況出發,從信用建設、提升財務管理水平、改善企業財務情況等各方面提高企業融資能力,另一方面從外部環境入手改善融資環境,完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改進各類經濟政策稅收機制,發展管理社會中介機構拓展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等。
1.企業本身
(1)信用建設非常重要,以誠為本可以使企業贏得市場。中小微企業的信用危機是銀行對此“惜貸”“拒貸”的重要性原因,由于眾多浙江民營企業老板貸款跑路的事件層出不群,中小微企業面臨的貸款問題更是尤為嚴峻。中小微企業只有樹立信用理念,加強誠信管理才能樹立良好融資信譽,才能拓展融資渠道謀求長遠發展。
(2)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對寧波市家族民營企業融資管理尤為重要,以民營經營為主的小微企業缺乏管理經驗,家庭或家族模式的企業模式使得企業資金的籌集,投放和分配很不規范,企業預計融資是資金籌集的一種方法,而多數中小微企業并沒有做出合理的融資計劃及財務分析。首先必須強化資金管理這一認識,經營者需明確管理資金不只是財務的職責,在供應、生產、銷售等經營環節各部門都參與了資金的循環運作,需層層落實。其次在資金周轉過程中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因此需要適合的分配資金計劃及合理的預測資金使用情況。最后管理者應加強對資產的控制,健全企業的內控制度,做到權責分離,在合規制度下對日常經營活動進行定時監督管理,對存貨和應收賬款的重點管理,寧波很多外貿企業因為流動資金周轉不開而陷入困境,故要壓縮存貨避免資金呆滯,并且完善收款制度定期核對應收賬款,對賒銷客戶進行信用評定,對死賬呆賬在確認證據后及時做出會計處理。
(3)改善中小微企業財務狀況需要從兩方面著手,一方面從根本上關注中小微企業的技術進步及結構調整。不斷創新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等,重視創建輕工、紡織行業等自主品牌。鼓勵中小微企業與大型成熟企業進行合作經濟,建立資金循環過程中的多方面協作,同時也鼓勵中小微企業要善于利用專業服務等機構,在能源管理、節能設備等方面滿足自身需求而降低成本,更是順應循環經濟這一大潮流。
2.外部環境
(1)政府方面
政府部門應該專門建立建設為中小微企業服務的機構,由于有充裕的民間資金未得到恰當的利用,而且民間借貸具有信息優勢,彌補正規金融機構借貸信息不對稱缺陷,政府要完善對于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明確民間借貸合法性,加強監管使風險降低。在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中信用危機需更多重視,我國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正在逐步發展,從體制上必須健全盡量滿足供求平衡。
(2)金融機構方面
寧波市針對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出臺了一些短頻急的貸款產品,金融如何服務實體經濟,如何通過金融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在寧波調研了解到,“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這種由政府、銀行、保險多方合作解決中小企業抵押擔保不足的融資模式,已經成為當地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有效途徑,各方面都加大了對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開展業務創新針對明白區域經濟的特點和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的實際狀況,在產品模式和管理機制上多維度推動中小微企業融資創新,發掘出適合中小微企業金融需求和風險特征的新道路。
《數字財富》:請問趙行長,擔保公司立于企業與銀行之間,并在某種程度上與銀行分利,這種模式的意義何在?
趙瑞安:銀行運用的主要是別人的錢而不是自己的錢,保證存款人資金安全是銀行的第一要務,這一本質特性決定了,銀行自身吸收風險的能力是有限的(不超過銀行資本)。
然而,企業發展一般要經歷初創、成長、成熟、衰退四個階段。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其融資的風險是不同的。在初創時期,企業融資的風險十分高,這種融資的風險只有創業者本人承擔或者由與其關系密切的親戚朋友分擔。到了成長時期,企業融資的風險也是比較高的,但是由于企業前景看好,風險資本樂于為企業成長提供權益資本。同樣,與風險資本運作有相似之處的信用擔保機構,也會在企業成長期和成熟期為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這便使低信用的企業獲得銀行信貸資金成為了可能。
可見,信用擔保機構的出現,擴大了銀行可以貸款的對象范圍。實際上,銀行是將自身無法承擔的那部分風險轉移給了信用擔保機構。
《數字財富》:擔保公司的出現,是否相當于將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業務外包呢?
趙瑞安:這不屬于外包。我認為,風險管理是銀行的生命線。信貸風險管理是銀行賴以生存的核心技能,銀行無法將其核心業務外包給擔保公司。
花旗銀行前總裁華特?瑞斯頓在總結20世紀90年代銀行業的特點時指出:“事實上,銀行家主要從事風險管理。簡單地說,這就是銀行業務。”金融業是一個以經營管理風險并從中獲取收益為主要特征的行業。其中,銀行業通過承擔其能夠承受的風險來獲取利息收入,擔保公司則是通過承擔其能夠吸收的風險來獲取擔保收入。二者并非競爭關系,而是合作互補的關系。
目前,全國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銀行貸款金額已達2000億元,這就意味著,在銀行業20多萬億元的信貸資產里面,已經有超過1%的信貸風險轉移到了銀行系統之外,即轉移給了擔保業。
《數字財富》:擔保業的作用體現在哪些方面?
趙瑞安:首先,擔保業的出現和發展有利于銀行業長期穩健發展,有利于增強金融體系的安全性。
資本是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之一,在發展中國家,資本也是最稀缺的經濟資源。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都面臨資金短缺。到了成熟階段,企業可以利用銀行貸款,還可以通過資本市場發行債券或者股票。
企業處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需要不同的金融機構為之服務,也需要采取不同的金融工具融資。然而,對于這一基本融資規律,卻一直被國內銀行業忽視了,并錯誤地認為,對于企業從出生到死亡不同階段的融資需求,銀行應一包到底。
實際上,銀行是包不了這么多的。該分出去的風險,銀行一定要分出去。目前,銀行業積累的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多數都是由一般企業所擔保的貸款。擔保機構的出現以及擔保業的發展,對于提高銀行貸款的擔保質量,提高貸款第二還款來源的可靠性,防范新的信貸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其次,擔保業通過提高市場交易主體的信用水平,擴大了借貸交易對象的范圍,增加了借貸交易規模,促進了風險的合理配置,從而增加了社會總財富。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交易的一方在不損害交易對手利益、也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所進行的改變自身處境或福利狀況的交易,都會帶來社會總財富或總效用的增加。如果沒有擔保機構,當需要資金的企業的信用水平較低時,它和希望貸出資金的銀行可能就無法達成借貸交易,這只能形成一種潛在的交易。而擔保機構的出現,可使這種潛在的交易轉化為現實的交易。
對于需要資金的個人或企業來說,缺乏資金的痛苦或損失,可能是難以用貨幣來衡量的。例如,對于一個因繳不起學費而面臨失學的大學生來說,3000元錢能夠改變他一生的命運。但是,是否應讓他等到自己掙到3000元后再去上大學呢?
金融業的功能就是滿足社會成員在時間上合理配置資金的需求。因此,擔保業的社會價值及其創造社會財富的功能是不容置疑的。
2. 有風險就有賺錢的機會
《數字財富》:擔保公司的商業模式是什么?它靠什么來盈利?
趙瑞安:擔保公司的商業模式是:通過承擔風險來獲得收益。凡是有風險的地方,就有擔保公司開展業務的機會。
擔保公司的盈利是:從被擔保人那里收取的擔保費收入超過其所承受的風險的那部分。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一般為擔保金額的0.5%~5%。擔保費率的高低取決于擔保風險的高低、擔保期限的長短以及反擔保措施等多種因素。
目前,擔保公司的核心業務為融資擔保業務。具體又區分為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擔保和對個人貸款的擔保。
截止2002年底,我國共成立了848家以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為主業的各類擔保機構,共為28717家企業提供了51983筆貸款擔保服務,累計擔保金額598.2億元。另據建設部統計,截止2003年底,除、重慶以外,全國已經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立了93家個人住房置業擔保機構,累計擔保金額超過650億元。
除此以外,一些擔保公司的擔保業務已經擴展到了許多新的領域。概括起來說,這些新的擔保業務可以分為合同擔保和其它金融產品擔保。合同擔保包括投標擔保、履約擔保、付款擔保、維修擔保;其它金融產品擔保是指除貸款以外的其它金融產品的擔保,其中包括保本基金、企業債券、信托產品。例如,2003年下半年由中關村科技擔保公司提供本息償還保證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集合信托計劃,一面市就受到了廣大投資者的追捧。究其熱銷的原因在于投資者對中關村科技擔保公司信用的認可。
今后,擔保公司還可以在被擔保人范圍、擔保內容、擔保方式、擔保期限等方面進一步進行創新。例如,對城市個體工商戶、對農村農戶、對大學生、對自農村新移居城市生活的新居民等提供各種信用擔保。這些市場的空間應該說是非常巨大。
《數字財富》:擔保公司的運作機制與銀行是否相似?
趙瑞安:是與銀行有相似之處。包括風險分散化、風險識別(客戶資信調查)及風險控制(反擔保措施)在內的一整套風險管理技能,都是擔保公司賴以生存的基礎。
擔保公司在提供擔保的過程中,首先就是要對客戶違約的可能性做出判斷,然后要對信用風險進行定價,即應向被擔保人索要多高的擔保費率。信用風險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給債權人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它以損失的期望值來衡量。例如,損失發生的可能性是1%,擔保金額是100萬元,那么損失的期望值為1萬元。擔保公司向被擔保人收取的擔保費率可能就是2%,即擔保費用為2萬元,那么擔保公司的經濟利潤為1萬元。
風險有一個特點,就是可以分散。擔保公司是通過對為數眾多的企業和個人提供擔保來分散風險的。即通過大面積的收取擔保費來彌補小面積的損失。風險的分散則包括:行業分散、地域分散、客戶分散、金額分散、時期分散等等。
中小擔保公司更應該采取分散化的策略,而且越分散越好。我個人建議,擔保公司不要為了一時賺大錢而承擔超過自身承受能力的風險。因為一旦出現巨額代償情況,就可能危機擔保公司的生存。
3. 銀行不伸手,更有利可圖
《數字財富》:既然擔保公司可以從這些有風險的業務中獲利,銀行為什么很少涉足這些業務?
趙瑞安:實際上很久以來,無論是國外銀行還是國內銀行,都在經營擔保業務。但是,銀行擔保業務與擔保公司的擔保業務,在擔保性質、擔保金額等方面都是有區別的。
銀行擔保屬于銀行信用,擔保公司擔保則屬于公司信用。一般而言,銀行信用較擔保公司信用高。當對擔保人信用要求比較高時,一般采用銀行擔保。例如,國內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擔保一般是由銀行提供;國際投標擔保一般也是銀行提供。
銀行現在為什么很少涉足擔保公司所從事的擔保業務?我認為,要從二者從事此類業務的比較優勢來分析:
一般來說,擔保公司都是專門做一種類型的擔保,業務可以做到非常精細,實行程序化操作,能夠對特定行業、特定地區、特定企業的風險信息有更深刻的把握,可以采取對被擔保人進行量身定制的反擔保措施。
銀行主要經營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因此與擔保公司相比,銀行在從事對中小企業及個人的小額擔保方面并不具有更多的優勢或更高的效率。
就像我們自己一樣,我們的主要工作是銀行經營管理,我們可以自己親自去買機票,也可以讓票務公司送票上門。我們自己去買票要花費時間和交通費,算起來可能要幾十元錢;讓票務公司送票不過幾塊錢,我們何必親為呢?
《數字財富》:如果對風險的經營管理完全和銀行一樣,擔保業就很難有生存空間。在這方面,擔保公司和銀行的差別是什么?
趙瑞安:銀行作為一類特殊的機構,受《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限制很多,比如,銀行不能持有公司股票。但是擔保公司則不受此限制。在代替被擔保的企業償還銀行貸款后,擔保公司可以根據反擔保合同的有關約定,直接獲得公司股權,甚至可以控制該公司直至改組公司管理層。
再如,在反擔保措施上,擔保公司的做法更靈活,控制力度更大。擔保公司目前已經采用了將法人機構信用與自然人信用相結合的方式。在現實中,中小企業老板擁有屬于自用的房產、車輛等私人財產,擔保公司不僅要求將公司財產設置為反擔保保障,而且還可以要求公司老板把自用私人財產也設置為反擔保保障,還可在法人機構不守信用的情況下,直接追究自然人的無限連帶責任。如此一來,法人機構的違約成本就高多了,逃債的動力也就下降了。
當然擔保公司還可以在風險管理和控制方面繼續進行創新。這就使得擔保公司的擔保產品差別化于銀行擔保產品。而產品的差異化,則構成了擔保公司的相對競爭優勢。
《數字財富》:企業有了貸款需求時,它們一般是先找銀行,還是先找擔保公司呢?
趙瑞安:兩種情形都有。一般情況下是企業先找銀行申請貸款。銀行經審查,如果認為企業資信水平不高,還款保證不符合條件,會建議企業尋找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支持。也有一部分企業先找到擔保公司申請擔保支持,擔保公司會建議企業利用其業務合作銀行的貸款。
目前,銀行與擔保公司一般都簽訂了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實行了包括相互推薦客戶、平行開展客戶信用調查、風險分擔、信息共享、見保即貸等內容的以便利企業融資為目的的業務流程。
所謂見保即貸就是建立了長期穩定、相互信任關系的銀行與擔保公司,在擔保公司同意提供擔保的情況下,銀行簡化貸款調查手續和貸款審批程序,在較短時間內向客戶發放貸款的業務做法。見保即貸業務金額一般比較小,期限比較短,企業信用比較好。
《數字財富》:銀行在選擇擔保公司的時候,怎么選擇呢?
趙瑞安:銀行選擇擔保公司的標準主要是看擔保公司的資信水平。借款人是第一還款來源,擔保人是第二還款來源。借款人及擔保人的信用級別越高,還款的保障度就越大。
衡量擔保公司資信水平時,通常采取公司信用評級的方法。西方銀行一般從以下10個方面進行分析和評價。
1. 公司所有權結構;
2. 資本充足性(資本總額、擔保總額與總資本比率);
3. 擔保資產質量(資產總額、資產風險度、分散程度、損失準備、擔保資產增長速度);
4.公司管理水平(專業與經驗);
5. 財務報告(會計報表的全面性、真實性);
6. 業績;
7. 流動性;
8. 同業比較;
9. 外部支持的可能性;
10. 外部環境(經濟、法律、監管、政策)。
首先,不能簡單地從業務規模來判斷擔保公司的資信水平。目前,擔保業尚處于發展初期,擔保業總體的擔保資本比率還不高,即擔保業超能力擔保的情況還不明顯。但是,今后這一問題會逐步顯現出來。業內一般認為,擔保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與擔保公司資本總額的比率以10/1~12/1為適宜。調查顯示,部分住房置業擔保機構的擔保總額已經超過資本總額的30倍。其中包括一些擔保業務規模達到數億元的擔保機構。這些擔保機構所承擔的風險已經超出其承受能力。
其次,也不能簡單地以所有制性質來判斷擔保公司的資信水平。因為市場經濟是交換經濟、信用經濟、法制經濟,等價交換、格守信用、侵權賠償是市場經濟基本的規則。無論是國有制的,還是股份制、民營、私人性質的擔保公司,只要它公平交易、守信、履約,它就是一個受市場尊重的好企業。
4. 中小銀行與擔保公司相依相伴
《數字財富》:目前我們看到中小型股份制銀行、地區性城市商業銀行都對擔保貸款比較積極,北商行在這方面的情況如何?
趙瑞安:北京市商業銀行在北京金融市場上的擔保貸款業務處于領先地位。在本行企業貸款中,中小企業貸款占到50%以上,其中由擔保公司擔保的中小企業貸款約占4%。
北商行以中小企業作為主要的金融服務對象,在北京市38萬戶中小企業中,北商行已為其中的13萬戶中小企業提供了金融服務,占有1/3的市場份額。北商行與政府部門、擔保公司等合作開展了一系列便利中小企業融資的業務創新。
再從擔保貸款的質量來看,我行擔保貸款的逾期率和代償率都很低,在1%之內。所以,北商行把擔保公司擔保貸款作為一項盈利前景看好、風險分散度高、可以重點發展的貸款業務。我想,這也是其它中小型股份制銀行、地區性城市商業銀行對擔保貸款比較積極的原因吧。
擔保公司擔保貸款是為中小企業特別量身訂制的一種貸款。銀行和擔保公司需要配置專門的人員、設備、營業場所,需要在銀行、擔保公司、中小企業之間建立溝通平臺和信息渠道,才能實現多贏的結局。
現在,大銀行主要以服務大客戶為主,而大公司信用級別高,不需要擔保公司擔保就可以貸款,所以大銀行開展中小企業擔保貸款業務較少。當然,如果大銀行也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時間,我認為大銀行也可以做好對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業務。
關鍵詞:擔保公司 風險控制 構建
隨著最近幾年金融改革的深入,各種小額信貸公司、擔保公司等新型的金融機構不斷地涌現出來,融資渠道越來越廣。雖然擔保公司已經發展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是在風險控制上依然存在諸多問題。
一、擔保公司風險控制體系的重要性
擔保公司主要是依靠經營“或有負債”生存和發展,進行風險控制的實質就在于將擔保公司的或有負債風險進行化解,才是擔保公司的一穩健、持續經營的重要基礎。由于“高風險、低收益”的特點,擔保公司的業務經營想要得到持續的經營,就應當將擔保代償賠付盡量減少到最低,以此來提升擔保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和內部管理能力。為了擴大擔保規模,就需要建立一套適合自身發展的管理風險控制機制,才能夠將負債風險降至最低。有效地風險控制能力,才能夠提升擔保公司的市場核心競爭力,這對規范的擔保公司風險控制體系尤其重要。
二、擔保公司風險的主要特點
(一)復雜性
在融資市場中,擔保公司是最主要的經濟主體,幾乎是涵蓋了所有的內外部風險;正是因為內外部都可能存在的不確定性因素,就可能對擔保公司的利益行為產生影響,從而呈現出復雜多樣性。如有關利益主體的微小市場變化都有可能經過融資市場產生一種放大效應,同時也放大了風險,而這就是一種客觀的、不可分散的系統性風險。此外,由于擔保公司對于自身客戶的“三查”不到位,沒有進行充足的市場調研、風險管理技術相對落后等因素都可能影響到決策的正確性;并且由于擔保公司的經營管理能力、擔保項目的投資方向、企業管理層的風險偏好等也可能導致效益出現回落現象,影響到資金的正常運轉,出現無力還貸的局面,最終引發非系統性的風險出現。
(二)自擔性
擔保公司的資產主要是以擔保的或有資產的形態存在,對于現金的流入方面則是相對微小的擔保費用。相比保險行業,擔保公司可以根據大數法則的統計方法,將風險損失概率相對精確的計算出來,從而通過保費率覆蓋風險損失率,從而對風險損失以及經營成本進行有效的彌補,最終獲取利潤,將風險分散到客戶之間。對于擔保公司風險的轉移或者是分散的實質決定,擔保公司對于風險只能夠通過組合、識別策略進行選擇性的承擔,將風險盡可能低分散,但是卻不能夠有效規避風險,風險只能夠承擔,如果無法承擔,就只有停止業務或者是申請破產處理。
三、擔保公司風險產生的具體原因
(一)外部風險
1、不具備確定性的地方政府政策。對于擔保公司而言,因為地方政府政策之間的差異,也會存在一定程度的區別,地方性、條條管轄烙印具有鮮明特色。在辦理擔保公司業務時,如果政策方面出現了較大的爭議,政府的各個業務主管部門就會根據自身的立場來給予不同的解決方案,導致在擔保公司處理業務時,會面臨難以處理的問題,結果往往會加大不確定性風險,甚至會導致業務項目的失敗。
2、不健全的法律制度。在大多數地方的主管部門都能夠認識到擔保公司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而且也有部分擔保公司建立,但是由于針對擔保體系,國家沒有制定出相應的法律體系,導致擔保公司本身的地位不夠明確,難以界定出其性質。在現實中,就可能導致公司資本籌集出現不穩定性,難以得到商業銀行的認可,面臨經營實施難等方面的困難,最終出現了法律風險。
3、不穩定的外部市場。擔保公司的主要任務是為了對中小經營實體的成長加以支持,打破融資瓶頸。由于中小經營實體本身抵抗風險的能力較弱,加之國際政治、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以及地區經濟產業的變化等,給中小經營實體造成了巨大的打擊,一旦中小經營實體受到了影響,就會加重擔保公司的業務經辦風險。
4、缺少社會信用。對于擔保公司而言,信用風險是公司所面臨的最主要風險,由于國內整體的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健全,導致信用意識不強,信用方面的法律規定更是罕見。因此,對于擔保公司而言,這樣的環境就相當于一道危險的信譽門檻。
(二)內部風險
1、內部經營制度約束機制的缺失。擔保公司在經營方面主要是依靠良好的信譽和聲望的支撐,而在具體的辦理中,由于各種擔保業務的不確定性,促使管理層需要根據公司的本身,建立一套符合企業內部經營風險的管理制度。由于擔保公司所在的行業屬于新生事物,內部經營管理制度還有待發展。雖然部分老的行業制度可以克服部分的缺失,并且少部分制度也可以根據擔保公司風險失敗的案例來針對性的控制,但是只有等待風險損失遭受了重創之后,才能夠發現隱藏制度。
2、人員道德素質偏低。擔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以及業務人員自身的良好業務素質、品德素質是擔保公司經營的良好信譽和聲望的保障。如果擔保公司的內部人員都不遵守行業規定,那么擔保公司自身就可能面臨不可預計的道德風險,在業務經營上也會面臨巨大的損失。
3、擔保業務經辦人員缺乏輪換。由于擔保公司存在部分常年的業務客戶,就可能存在負責具體經辦人員的不輪換風險。雖然業務經辦人員長期與老客戶打交道,有了一定的基礎,對于熟練程度和效率都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是卻可能存在經辦人員思維套路化,對于可能存在的風險缺少應有的警覺性,就算客戶的財務狀況出現了嚴重下滑,本來應當對擔保數額作出一定的壓縮的,但是由于都是老熟悉,也不好撕破臉皮,依然保持數額不減。如果客戶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很可能就會給擔保公司帶來巨大的損失。
4、擔保業務量盲目的擴大。第一,擔保公司的主打業務時擔保,企業的強弱可以通過擔保的金額來進行判斷;第二,實收的資本金的存款收益,隨著公司資本金的增加,也會出現一定的增大趨勢;第三,地方政府投入的財政補貼資金,在一定時間段內,法律規定的財政補貼資金也會充當風險準備金,供擔保公司使用,但是不能作為其他的用途。如果已經過了凍結期,擔保公司在以財政補貼資金為應納稅所得額,交納稅后,可用作公司的實收資本。由于擔保行業經營的高度具有不確定性的特點,導致擔保公司過于盲目地追求擴大業務資金量,這樣也會將擔保公司經營風險放大幾倍。
四、擔保公司風險控制機制構建的有效途徑
(一)做好擔保公司內部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
1、內控機制與業務制衡機制的完善。通過廉潔、嚴謹的制度,擔保公司可以建立出對內部風險防控的制衡機制建立,對于風險的管理,根據前中后三個階段可以設置出三個部門:擔保業務部門作為開拓業務的部門;風險管理部則是進行審查業務臺規、審核合同文本的部門;綜合管理部則是檔案管理、章證管理部門。部門與部門之間需要按照“審保分離”的原則,明確分工,做好相互之間的制衡。對于項目審批決策程序、代償追償、保后監管等程序也需要加以完善,并且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內部管理制度,落實程序規范。
2、科學的建立擔保風險評價體系。在風險評價體系方面,可以參考銀行方面的客戶評價體系,盡量減少人為性誤差的存在,也可以根據客戶群的業務開拓需求以及特色來建立風險評價體系。當然,對于風險的把握也需要將定量與定性、普通評價與特殊評價相互集合。擔保公司應當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模型化的項目評估系統,以此來提升對于擔保項目的風險評估審查;注重管理客戶關系,以此來建立長期的,具有良好穩定性的客戶群體,做好客戶資料的積累與完善;強化內部監督控制力度,避免道德風險的出現。
(二)對于擔保風險進行綜合評價
擔保公司可以通過各種內部控制流程的制定,例如:獨立調查、交叉檢驗、獨立審核等方面的措施來避免出現業務執行上的風險。再以此作為基礎,采取集體審核的方式,對于擔保風險進行綜合化評價,并且提出相應的組織安排來保障擔保執行過程中的關鍵環節以及保后監督。
(三)擔保貸款方式的創新
考慮到擔保公司主要的客戶群體是中小企業,就可以根據客戶互保、分期還款等方式來拓展業務范圍。由于小額貨款客戶還款能力相對欠缺,就可以制定分期還款的措施來降低風險的可能性,這樣不僅可以提前收取到款項,也可以對客戶可能存在的財務問題進行應對處理。對于反擔保缺乏的客戶,互保也是一種有效的措施。
(四)風險預警
建立嚴格的貸后監測制度,對于客戶是否根據貨款合同所規定的使用資金進行持續性跟蹤,這樣也能夠及時地發展當中可能存在的錯誤,提前預警,才能夠采取針對性的措施來應對可能面臨的風險。
(五)考核激勵
制定合理的客戶經理獎罰制度,將其收入與放貸金額 、客戶數量及客戶逾期情況掛鉤,以調動其積極性、主動性和責任心。
(六)信息化手段
(一)融資渠道過窄
我國資本市場對以民營為主的中小企業在政策上有歧視,其融資困難重重:一是由于中小企業自有資金少,經營風險較大,抵押財產有限;二是我國的銀行以國有獨資銀行為主,由于利率沒有市場化并且中小企業貸款額小且分散,造成單位貸款資金管理成本高,有悖利益最大化原則;三是國家沒有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政策支持,由于國家對利率的限制及對交易費用、監督費用的限制使得大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動力不足,雖然人行規定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可在規定的利率基礎上浮動30%,農村信用合作社等收取的利率可比基本利率高50%以上,但現行的利率浮動范圍并不足以為貸款的風險提供足夠的補償。從我國這幾年金融機構的信貸數據看,總量上私營及個體企業貸款的絕對量在逐年增加,但對他們的貸款占貸款總額的比例最高不到1%,2002年甚至還有下降趨勢。
(二)貸款擔保體系不健全
銀行為避免風險,要求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但中小企業卻無法提供有效、足額的擔保物或擔保人。從抵押貸款看,大多數中小企業的廠房、設備等因地處偏遠、價值低、可轉讓性差,很難成為符合銀行要求的有效抵押物;一些高科技企業資產中無形資產所占比例較高,可作為抵押品的不動產比例較低,這些企業也難以得到銀行貸款。從擔保貸款看,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中央有關政策扶持下各地陸續建了一些貸款擔保公司,但是擔保公司資金籌措難、規模偏小,不能滿足數量龐大的中小企業的擔保需求。
(三)中小企業自身素質的局限性
(1)中小企業中大多數是家族企業,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水平低下,有多套報表,財務信息嚴重失真,給金融機構的貸款前的盡職調查和信用評價帶來了很大困難。
(2)有的中小企業欠息嚴重,資產負債率高,企業盈利能力差,這樣銀行不可能貸款給他。
(3)有的中小企業信用觀念不強,為了擺脫困境,利用改制或其他手段逃廢金融債務,嚴重破壞了企業的整體信譽。
(4)中小企業產品技術含量普遍較低,客觀上處在為大型企業配套的地位上,市場前景不明朗,對于貸款尤其是長期貸款來說風險性很大。
二、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啟示
(一)建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1、設立創業板市場
股票主板市場進入門檻高,主要為大型企業提供融資,中小企業很難進入。在我國現在的有關制度層面無法跟進且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又日益增加的形勢下,為了避免因設立創業板造成我國資本市場的動蕩,對上市條件進行小幅調整并且設立中小企業板塊,但是其融資門檻依然很高。國家在這方面已經作了謹慎的努力,中小企業板塊的推出是為將來推出創業板積累經驗,并最終過渡到創業板。
2、企業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方式。應積極培育和發展企業債券市場,理順企業債券發行審核體制,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基本上被大企業壟斷,應逐步放松規模限制,擴大發行額度。要完善債券擔保和信用評級制度,積極支持經營效益好、償還能力強的中小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融資。此外還可適當放開債券利率、豐富債券品種,讓企業以其可承受的利率獲得生產發展所需的資金。
3、鼓勵企業海外創業板上市
我國一些優秀的民營企業已經到美國納斯達克、香港及新加坡創業板上市并且數量已達相當規模,據不完全統計,在納斯達克、香港、新加坡三大證券市場中,以境內資產作為其核心資產的上市公司已有近100家,上市公司中既有新浪、搜狐、網易、裕興電腦、金蝶國際、佳杰科技、藍點軟件、迪斯數碼、中華網等高科技IT企業,又有恒安國際、鷹牌陶瓷、蒙牛乳業、維達紙業、華晨汽車、光宇國際、歐亞農業、格林柯爾和僑興電子等一大批從事傳統制造業甚至農業開發的企業。并且地方政府和民間部門也在經常舉辦海外上市推介會,為具備較強綜合發展實力的中小企業提供一個與國際證券機構、金融投資機構、著名金融投資專家進行面對面交流的機會,旨在向民營企業宣傳、介紹海外證券市場;加強民營企業與銀行、投資機構的了解與合作;拓寬民營企業資本運作與發展的視野和思路;增強民營企業按國際化標準規范管理的意識;協助民營企業走向國際市場,同國際接軌。
(二)建立主要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地方性中小商業銀行
今年來,我國中小企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但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銀行數量太少,無法滿足其融資需求。發展地方性中小銀行,使其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是一種有效的制度安排,這首先是因為大銀行和中小企業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中小企業分散在各地,大銀行獲取其經營和信用狀況的成本較高,貸款風險大,因此大金融機構一般不愿為中小企業貸款,其次是因為大型企業貸款效益好、安全性強,因而國有大商業銀行經營重點轉向大中城市和大企業,減少了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最后,中小金融機構分散在各地,對當地中小企業的資信和經營情況比較了解,信息費用不高,較愿意為中小企業服務。為了使地方性中小商業銀行更好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國家應規定他們給中小銀行所貸的款占總貸款金額的最低比例。在發展地方性中小商業銀行時,可采取股份集資的方法,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銀行,使地下金融浮出水面,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三)建立多層次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
由于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大,資金籌措能力低,是市場經濟中的弱者,因此,我國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財政出資的政策性擔保機構,以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第二層是鼓勵民間資金投入,設立商業性擔保公司;第三層是由加入行業協會的中小企業會員自行出資建立企業互助型融資擔保機構,解決會員融資擔保問題。
(四)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們應該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其渠道有三種:一是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的專項資金;二是通過證券市場發行債券,向社會直接籌資;三是中小企業互助基金。同時應該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范企業發展基金的發展,為基金的發展創造好的環境。
(五)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估體系
中國地方政府的財政實力在經濟發展的帶動下得到很大提高,但同時隨著發展需求提升,地方政府支出規模也不斷增大,資金壓力日益顯現。城投債,作為一種新的融資模式,卻日益成為地方城司乃至地方政府的新寵。最新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國有3800多家地方融資機構,管理總資產8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的負債已達5萬億元;另一方面,2009年,全國各地城投債共發行了114支,地方城投類債券發行額度共計2087.33億元。而2008年全年發行城投債24支,發行總額為406億元,2009 年一年的發行總額為上年的5倍。同時,在發債規模增長的同時,中小城市城司的發債比例不斷增加,在井噴式的發行規模下,投資者不禁對城投債所蘊含的風險捏一把汗,地方城司有沒有能力承擔日益加重的債務負擔?如何對城投債進行風險定價,如何降低違約風險呢?
二、城投債,準市政債?
城司一般為地方政府發起設立的地方性公共事業,如市政建設、公路、橋梁、水務、公交、天然氣等公用事業和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融資平臺,一般較大的城市根據公用事務的分類有多家城司,中小城市一般只有一到兩家城司。城司的注冊資本來源是地方發改委或者地方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且其董事會成員大多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在職人員。城司的設立為地方政府公用事業建設和投融資提供了一個合法的、有章可循的執行主體。城投債是指城司所發行的企業債券,是否城司的信用就相當于當地政府的信用,城投債就相當于市政債呢?筆者認為不能完全這么認定,地方政府作為城司的發起人,和城投債當然有不可割舍的緊密聯系,但城司屬于企業,要遵守《公司法》的各項規定,而政府屬于執政機構,而我國《預算法》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能發行企業債。性質上的不同決定了城司獨特的地位,城司的信用水平除了作為一個普通企業的償債能力考量之外,還需要評價地方政府對其的支持力度,而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又要依靠當地的經濟水平和財政實力。更長期來看,最大的可能性是地方政府直接發債和對外融資的法規和框架將會建立,使目前的城投債可以逐步轉移成為正式的地方政府債,使其融資活動可以持續發展和滾動,但這需要建立較為完善的政府信用評價體系、政府償債機制、有效的監督機制以及提升政府的財政透明度,具體的時間和模式尚存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城司的主要運營模式程序為:
第一,市政府授權公司承擔城市項目建設;
第二,公司根據建設項目獲取土地,對市政府批準的城建項目做出投資概算,根據投資概算向市政府提出用地申請,經政府核準后由市國土局向投資公司發放土地權屬證書;
第三,公司利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后辦理抵押貸款或通過其他融資渠道獲得項目的部分資金;
第四,募集資金用于城市建設項目;
第五,公司對取得的土地進行前期開發,由生地變為熟地,然后將整理的土地進入土地交易市場通過招拍掛方式進行交易出讓(其中成交價一定在保護底價以上。土地交易保護底價應為土地征地費用、前期開發成本費用及適量的地租,一般是上述費用的10-25%;
第六,土地交易中心會同財政、國土部門進行收益確認后,將資金撥付給公司。
三、風險究竟在哪兒?
不言而喻,城投債的融資成本和其風險程度、信用水平息息相關,拿2009年12月第二周銀行間市場成交額前2、3名的09興蓉債、09伊城投債為例,兩者均為城投債,09興蓉債發行規模為10億元,主體信用等級為AA,債項等級為AAA,其發行的票面利率為3.98%,而09伊城投債發行規模為12億元,主體信用等級為A+,債項等級為AA-,主體和債項的信用等級均較09興蓉債低兩個子級,而其票面利率卻高達7.05%。如按照10億的發行規模來說,后者的發行主體每年要比前者多付三千多萬的利息。而這部分利息對于地方性城司來說無疑是一項不菲的支出。
第一,城司自身盈利性不強。由于地方性城司往往承擔了當地大量非盈利性的公共項目,從其自身的財務數據來看,現金流狀況和盈利性指標都偏弱,有的城司單憑自身力量無法正常運轉,甚至有些城司的主營業務收入為零。為確保公共項目的順利完成,地方政府會給予城司諸如資產注入、政府補貼、支持政策等措施來支持其發展運作,所以,對城投債風險大小的衡量主要取決于地方政府的信用實力和對城司的支持意愿和力度的持續性。以2009年3月發債的杭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例,其2007年報顯示資產和凈資產分別為506.82億元和227.57億元,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利潤分別為57.16億元和-5.46億元。當年政府補貼了近10億元,公司才有超過5億的凈利潤。
第二,資產規模的提升存在不合理操作。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發行債券總規模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0%,以至于城司的資產規模大小直接影響了其發行規模,同時,資產規模也是債券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因素。地方政府為了增大城司發債規模并提升信用級別,一般情況下會向城司注入更多的資產,主要包括一些土地、公共事業公司等等。注入資產的過程中,往往存在一些潛在的風險,如注入土地時評估的土地價值虛高、注入公司時往往有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規的事情發生,如把一些尚未辦理產權變更的公司也合并入報表,另外有一些注入的公司經營虧損,只能簡單地增加城司的資產規模,但事實上并不能使城司的償債能力有實質性的提升等等。09岳城建債就涉嫌子公司營業收入造假,在業內引起了對城投債的廣泛質疑。城司注入資產的實際價值和對其償債能力的提升度值得投資者高度關注。
第三,債券期限很可能跨越兩屆政府。從城投債的償還期限來看,地方公債須在3年內償還,城投債等其他形式的政府負債大部分期限為5-10年的長期債務。這就是說,城投債的償還期很容易出現跨越兩屆地方政府,這容易導致地方政府的超前融資與負債。如果債券到期時,發債城司不具備按時償債的能力,則對地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將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給我國經濟帶來不可預知的風險。
四、城投債的評級體系和增信措施
城投債的信用級別有主體級別和債項級別之分,如果設計了有效的增信措施,債項級別一般比主體級別更高,評級公司在評定城司的主體級別時,一般將當地政府的信用水平和城司的信用水平以及地方政府對發債主體公司的支持力度結合起來考評。而評定城投債的債項級別時,需要在主體級別的基礎上考量債項增信措施的增信效果。
隨著刺激經濟政策的實施和債券市場的進一步開放,更多的城司發行債券,舉債規模日益擴大,并且債務品種多元化,債務主體的范圍也逐漸拓展。相對而言,處于經濟比較發達、政府財政收入規模較大以及政治地位較高地區的城司違約風險較低,同時在債券市場上認可度較高。而經濟欠發達的縣級城市的城司相應承擔了較高的風險,相應的發行利率也較高。為了提高所發行債券的信用等級和在市場上的認可度,大多數城司采取了一系列增信措施。到目前為止,城投債的增信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幾種:第三方擔保、資產抵押質押、設立償債基金、流動性支持。
第三方擔保是指由發債主體公司的關聯公司或者專業擔保公司對債券提供的連帶責任擔保,這種方式相對易于操作,市場認可度較高。關聯公司主要為發債城司的合作伙伴或關聯企業,且通常與發債企業有互保關系。如果擔保方企業與發債企業關聯性過高,則同時違約的風險也較高,便弱化了增信的效果,因此,關聯企業擔保的增信效果,除了要看擔保方公司的實力以外,還要正確評估與發債企業的業務關聯度。專業擔保公司擔保增信效果取決于擔保公司的信用水平、對外擔保的額度等因素,但專業擔保公司的擔保費較高,以至于其發債成本要高于關聯公司擔保。
資產質押方式也是城投債的增信措施之一,但相對于第三方擔保來說,市場認可度更低,且債券的發行利率較高。質押擔保債券以質押權人(債權人)行使對質押物的優先受償權而降低債券違約后的損失率,從而降低了債券的預期損失,達到提高債項信用級別的效果。用于質押的資產包括股權、應收賬款和土地等。從股權質押方式來看,由于非上市公司股權價值難以評估,且上市公司股權價值波動太大,應用相對較少。而城司通常都有為政府代建的項目,與政府之間通常以BT形式簽訂協議,應收賬款質押的方式應用較多,易于操作,但有些政府代建項目屬于公益性投資,本身投資收益不高,此類應收賬款的償還最終還是需要依賴當地財政。土地是城司的主要資產,因此,用土地質押也是較為常見的模式。但土地質押的法律手續較為繁瑣,且處置時間較長,處置后價值也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一般來說,大多要求評估后的土地價值為債券本金的2倍以上。
設立償債基金是指發債主體在債券到期前分年提前向專項賬戶劃入一定的資金,專項賬戶的基金賬戶接受監控直至到期用于償還債券。這種方式與資產抵質押相比,易操作,效率較高,且對債券的保障能力較高,市場認可度也較高。設立償債基金的增信效果要看償債基金的資金來源的額度和穩定性。由于這種方式沉淀了發債企業的資金,融資成本較高,且基金賬戶也需要有效的監管措施。
流動性支持分為政府流動性支持和銀行流動性支持兩種,是指通過政府或者銀行出具承諾或協議當債券本息未能償付時,給予發債主體流動性支持用于臨時資金周轉。這種方法需要考量政府和銀行的實力及流動性支持力度,市場上對這種方法的看法不一,一般需要與其他增信措施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