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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分包合同管理、合同審批、變更管理、索賠管理
Abstract:Taking this project as an example, mainly elaborated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necessity, sub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nagement, and analyze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management of future work, hope to have some help.
Key Words:Sub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approval; Change management; Claim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 TU723.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 引言
項目分包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它在項目管理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加強施工項目分包管理是新形勢下提高施工總承包企業經營管理能力,擴大市場份額,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要全面使用項目管理工具、提高項目管理能力,就必須建立完善的分包體系,因為一項分包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效果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2. 工程項目加強分包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1 完善的專業化分包體系是工程建設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工程建設市場競爭加劇,分工更趨專業化,利潤空間被不斷壓縮,以顧客為中心的市場需求和國家政策法規,促使專業化管理和專業化分包企業逐漸分化形成,大型的、具有一定實力的企業向專業管理型綜合承包商發展,一些小型的、專業較強的、勞務輸出性企業向專業化的分承包企業發展。
2.2 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
大型施工企業想要穩步發展,必將甩掉低端生產資源,專注于項目管理,壓縮企業規模,才能有效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企業市場占有力。
3. 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 合同概況
大同中央大道是集路基、雨污水管線、專業管線、路緣石、道板磚附屬結構等綜合市政工程,2011年7月5日大同開發區(業主)正式將此項目交與我方(承包商)施工,我項目主要負責技術和管理工作,施工任務交給專業分包隊伍完成,與12個專業施工分包隊伍簽訂了分包合同,其中7個路基、管線及附屬施工隊伍,1個攤鋪隊伍,2個基層混合料供應隊伍,1個瀝青混合料供應隊伍,1個粘透封層施工隊伍。合同工期均小于5個月,時間緊、要求高,而且年初局里開展了“合同管理規范年”活動,目的旨在規范分包合同內容,加強分包合同管理,降低經營風險,規避不必要的糾紛。為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證合同的順利執行,我方確定了公司監督指導,項目副經理親自掛帥,經營部牽頭,相關部門通力協作,層層負責,分工明確的管理模式。由于我項目行之有效的管理和對方積極主動的配合,在規定的時間內,雙方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實現了合同的預期目標。
3.2 簽約前的準備
3.2.1分包隊伍資質的審查
分包隊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是否能夠確保工程的質量和進度是我項目選擇隊伍的前提。我們按照公司要求,對分包商的注冊資料、人員和設備情況、分包工作相關業績以及分包工作的組織計劃等進行了全面審查核實,在確認其具備分包條件的基礎上,通過招標確定是否與其合作。
3.2.2合同的擬定和評審
項目部根據工程特點進行項目的前期經營策劃,制定分包工程計劃,確定分包模式。合同負責人根據分包工程計劃制定擬分包工程的單價分析表,上報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審批。審批合格后,認真研讀業主招標文件和主合同,以局合同范本為基礎,結合本工程的實際特點進行局部調整,制定出規范、嚴密的分包合同。一般我們采用單價合同發包方式,根據擬定單價和圖紙劃分段落暫估的工程量,計算合同額。合同中明確了工程范圍及內容、工期、工程造價、質量標準、進度要求、對人員、機械、材料的管理要求、資金管理、工程變更、索賠、結算支付、違約責任、考核與獎懲等內容。除此之外,還要與協作隊伍簽訂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協議、廉政合同、節能減排協議等以此來約束自身和隊伍的行為。并且嚴格進行項目領導、各部門會簽,完善修改后形成初稿,上傳至公司OA辦公系統,經公司各相關部門領導、法律專業人員審批后提出修改意見,返回項目經營部合同管理人員修改,才能與分包隊伍簽訂合同。
3.3 合同執行過程中的跟蹤管理
合同簽訂以后,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對設計的質量、進度、費用進行控制,保證合
同權利義務的全部實現,進而保證整個項目管理目標的實現,是設計分包合同管理的
最終目標。
3.3.1 施工分包合同交底
在施工分包合同簽訂以后,為了讓各分包隊伍完全掌握施工分包合同的內容和責任,項目合同負責人需要向項目經理及項目現場技術人員、各分包隊伍負責人進行必要的施工分包合同交底,全面陳述分包合同背景、工作范圍、目標、執行要點、重點工作技術方案、雙方責任和義務、計量支付、變更流程、潛在風險及防范風險措施,并解答人員提出的問題,做好交底記錄,然后下發給各執行人員,指導其施工分包合同管理活動。
3.3.2分包進度的管理
合同簽訂以后,分包工作的進度成為我們關注的焦點,我們從以下3個方面對分包進度進行管理。
(1)建立進度控制小組
在監理及業主的監督下,按照我方現場進度控制管理規定,我項目以及各個施工分包隊伍建立了完善的進度控制小組。上從項目經理部、下至各個施工分包隊伍的負責人、進度控制負責人及各個施工隊的隊長、各個班組的班組長,落實了各個層次的項目進度控制負責人,負責計劃的編制、跟蹤、檢查、調整及落實,為整個項目進度控制的執行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2)現場監督跟蹤計劃
為了準確掌握分包隊的工作進度,及時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我方派技術員到分包隊的工作現場,對進度進行跟蹤,對現場每天的資源配備和分包工作完成情況做相應的檢查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與對方協調解決,并隨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項目工程部,通知經營部及時對分包合同臺賬進行更新,隨時準確掌握合同執行的真實情況。
(3)實行有效的進度控制措施
本項目工期緊、任務重,現場同時施工的施工單位又多,作業交叉的現場時有發生。在施工過程中影響進度計劃執行的干擾因素較多,必須及時發現處理并采取有效處理措施。我項目在現場的施工控制中采取了一些有效控制措施,達到了很好的效果:①采用科學的技術方案。例如,對于工程中的重點或難點問題,我項目成立專門小組,集思廣益,通過各項指標對比,制定可行的最佳方案,盡量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②加大投入、增加作業班次。增加施工人力及機具,輪流上崗,加班加點,晝夜施工,利用盡可能的作業時間進行施工,爭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③采用激勵機制。我項目組成勞動競賽小組,每月各部門負責人都去現場檢查,其中就包括進度檢查,對排名靠前的分包隊給予獎勵,落后的分包隊給予罰款,極大地提高了大家的積極勝。
3.3.3分包質量的管理
項目必須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處處按規范、標準要求,消除質量通病,同時又以高于國家規范為標準,既強調內部質量,又突出感官效果,最終達到高標準的質量等級,打造業主滿意工程。①我們首先要對分包隊進場材料進行監督檢查,不合格材料堅決不讓進場,要求復檢的,應進行見證取樣送檢,經實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②我們現場質檢人員對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主要檢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圖施工、質量是否滿足現行標準、規范和圖紙要求,對重要的關鍵工序,如溝槽回填、混凝土澆筑等,我們還派人進行全過程的監控。對需要隱蔽的部位,在隱蔽前應進行驗收,并督促分包單位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在監督檢查過程中,若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應勒令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證將質量隱患消除在工序施工過程中。
③施工中人員、機械雖然經過了入場審查,但是為了更好的控制施工質量,我們還會在施工過程中定期、不定期對施工人員、機械進行監督檢查,特別是對要求持證上崗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3.4分包費用的管理
合同費用的控制,是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分包隊工程量簽認單需要先經過現場技術員仔細核對,對超圖紙的工程量,要看是否已進行變更或評審,無變更評審私自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結算,還需要質量負責人確認質量合格,項目各部門均無異議后才結算施工費用。并且分包合同中的工程清單項和數量多為暫定,如果合同執行中出現了合同外結算和超結算要及時的簽訂補充協議,以降低合同風險。施工隊完成施工合同,準備進行最終決算退場時,項目領導會簽退場單,提出最后遺留的問題,將分包隊的債權債務及所完工程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核查,最終決算完成后和施工隊伍簽訂最終結算協議,終止合同和補充協議,避免日后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3.3.5分包合同變更管理
工程變更指的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內容、數量、質量要求及標準等做出的變更。工程變更根據來源可分為業主的變更和承包商的變更兩類。工程變更的程序主要包括:工程變更的提出、審查工程變更、編制工程變更文件、程變更指令、確認工程變更的單價及實施工程變更等。
3.3.6分包合同索賠管理
索賠是當事人在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根據法律、合同規定及慣例,對不應由自己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合同的另一當事人提出給予賠償或者補償要求的行為。索賠根據事件的性質可以分類為:工程延誤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合同被迫終止索賠、工程加速索賠、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等。
圖3.3分包工程合同管理流程圖
4. 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建議
4.1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分包合同管理如此重要,但在實踐項目管理中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主要有以下問題。
(1)忽視分包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
簽訂一份有效、嚴密的合同并不能保證嚴格執行合同、萬分之百地完成合同。實際工作中,合同一經簽訂便束之高閣,施工企業認為降低成本才是提高利潤的唯一途徑,所以,施工現場有圖紙交底、技術交底,很容易忽視合同交底,合同中所載明的責任、義務由誰來負,難以落到具體的部門和人員,缺乏有效的合同控制。
(2)缺乏懂得法律、合同的專業人才和專業職能部門。
一般的施工企業沒有設立專門的部門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尤其是一些小型施工企業只注重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合同管理,遇到工程簽約便臨時抽調人員以便應付,這也是合同糾紛較多的原因所在。
(3)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的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
4.2解決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建議
(1)有針對性地開展事前、事中、事后審計,加強分包合同管理。
事前審計,主要是對分包商選用和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及合同的經濟性等方面進行審查。事中審計,主要是對分包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審計。主要審查分包商是否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履約保證金,是否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生產,是否對分包隊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作出合理有效的反應和控制,是否按規定扣取保證金,是否按合同單價對分包商計價,是否按合同約定為分包隊辦理工程竣工及工程結算等。事后審計,主要就是考核、檢查、評價分包合同的執行結果,核實是否有違約行為,以便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建立專業職能部門。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學習,對其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他們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專業合同管理職能部門,由專業的團隊進行管理。
(3)建立以計算機和互聯網為主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統。
在現代社會中,缺乏信息的管理是沒有效率的管理。信息是管理的基礎。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工程建設規模的擴大,合同涉及的內容、條款越來越復雜,僅僅依靠傳統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無法滿足現代合同管理的需要。因此借助現代信息技術和信息管理方法為合同管理提供信息支持,成為合同管理工作發展的必然,能夠隨時掌握合同的簽訂、履約情況,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和動態管理。
目前,我公司投入使用了OA辦公系統,其中一個板塊就是合同管理,可以上傳分包隊伍資質、信譽評價、進行合同審批、合同會簽,也可以通過結算支付錄入獲悉合同履約情況,還可以對合同進行存檔,為各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平臺,達到強化合同意識,規范合同審批程序,加強合同監督和控制,規避經營風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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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水電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A
1.在水利水電建設施工中做好勞務分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對于水利水電建筑施工而言,勞務分包合同是其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發揮著十分關鍵作用。該合同對承包方、分包方進行了明確的權責劃分,為合同所涉及的諸多活動提供了實施依據。僅有嚴謹的勞務分包合同是遠遠不夠的,還應對其展開科學的管理,如此一來,才能督促分包雙方重視該合同,并全面而嚴格地履行己方的義務,這對于工程建設目標(一、質量目標;二、造價目標;三、進度目標[1])的實現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長期以來,在水利水電建設施工活動中,該合同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因而勞務糾紛問題屢見報端,給分包工程各項建設目標的實現造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現階段,在諸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中,勞務分包工程是一個關鍵而重要的組成部分,作為施工方應意識到這一點,既要重視,又應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如對勞務分包合同進行科學管理。這將會此類工程的正常建設、高效建設產生十分積極的影響。
2.勞務分包合同的管理內容
勞務分包合同通常涉及以下幾項內容:一、項目概況;二、合同范圍;三、承包方式;四、合同價格;五、雙方權利與義務;六、施工輔助設施;七、材料供應;八、施工設備;九、質量要求;十、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等[2]。對該合同的實施進行管理時,不僅要做好工期控制,而且要做好質量控制,還應做好造價控制,另外,還應做好安全控制。
3.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常見問題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涉及諸多方面和內容,因而極為復雜,這一性決定勞務分包合同管理的復雜性以及特殊性。現階段,我國建設市場尚處于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還遠遠不夠完善,所以,相關交易行為中可能存在各種各樣的不合理或者不規范現象。在此背景下,水利水電建設施工也不能獨善其身,其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中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
3.1隊伍選擇存在局限性
在長期的水利水電建設活動中,某些協作隊伍始終跟著同一個施工企業流轉作業,時間一長,便產生一種相互信任、彼此依賴的共生關系[3]。在選擇隊伍的過程中,工程項目部通常會優先選擇那些有著長期合作關系的伙伴,這樣做,既接受了該隊伍優勢,也承擔了該隊伍的劣勢。對那些合作不多的分包隊伍,往往存在不夠充分信任的問題。受此影響,在選擇隊伍的過程中,施工企業的選擇面并不寬,因而很難有機會尋求到真正優秀的合作隊伍。部分分包隊伍本身不具備相應工程項目的施工資質,但為了順利拿下承包工程,往往打起了“價格戰”,以低價格來加大被選擇的機會[4]。如此一來,在工程項目的施工環節,往往刻意壓低投入,甚至克扣工人工資,造成工程項目進度緩慢,甚至存有主觀拖延等不良現象。當這些情況發生時,而項目管理卻恰恰缺乏相應的管理與控制,那么將會對施工進度、施工質量以及施工安全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3.2分包隊伍內部缺乏穩定性
分包隊伍內部缺乏穩定性,將會對分包項目的持續進行、穩定進行產生不利的影響。對于外協隊伍而言,承包工程是其生存和發展的主要工作,然而隊伍人員的素質普遍偏低,甚至出現這樣一種情況:“老板”先通過一定的手段承包到工程,然后再通過東拼西湊的方式聚集人手,組建成一個臨時的施工隊伍。這樣一支隊伍,其紀律性以及約束性存在嚴重的缺陷,在工程施工環節,受季節因素或者農忙因素的影響,部分人員頻繁“離隊”,對分包工程的持續進行,還有穩定進行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響[5]。
3.3特殊關系隊伍問題
在諸多協作分包隊伍中,往往存在個別隊伍通過一定的特殊關系參與到工程的施工中去。此類隊伍自認為背景深厚,在施工過程中常常暴露出各種問題,如對技術人員或者現場管理的指導或者命令充耳不聞,甚至不服從項目部班子的指揮調動,如此一來,在一個特定的小環境制造了相當嚴重的負面影響,繼而引發了一系列本可避免的糾紛事件。
4.分包合同的實施對策
在水利水電建設施工中,為實現對勞務分包合同的科學管理、有效管理,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4.1對分包隊伍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把好合同簽定關
在選擇分包協作隊伍的過程中,應對其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對分包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規模大小進行有效控制,從而解決現階段所面臨的過度競爭問題,同時維持供求關系的平衡,從而徹底地將資質不全的隊伍拒之門外。在正式簽訂合同之前,應對前來投標的分包隊伍進行嚴格考查,考查內容包括資質、實力以及信譽等軟硬性條件,并從中擇優錄用。
在簽訂合同的之前,作為施工單位應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深入研究,并以相關合同范本為參考制定符合自身需要的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從而保證合同起草及審查等工作環節的效率與質量,同時有效規避那些不必要的合同風險。
現階段,絕大部分的勞務分包合同采用了制式化的合同樣板,所以,在擬定環節及簽訂環節,合同雙方都有可能出現考慮不周,過于草率的問題,通常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對工程未來發展走向沒有給出合理的預判;二、沒有保證合同的嚴密性;三、違約部分的條款不夠明確、不夠具體;四、分包方合同法律意識不強。受上述不良因素的影響,一旦出現糾紛,合同雙方往往會各持已見、互相推諉,卻又無法從合同中找出明確的處理依據,無法判定違約方,也無法判定違約責任的大小。為解決上述問題,合同雙方應對勞務分包合同給予絕對的重視,并嚴格履行所應承擔責任和義務,同時正確行使自身的權力,如此一來,才能保證合同中一系列內容得以有效落實,最終保證水利水電建設施工得以保質保量的完成[6]。
4.2對已經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展開嚴格的、定期的監督與管理
總承包商應關注勞務分包合同的實際實施情況,并安排人員對其進行全天候的監督及控制,以此確保各勞務分包合同得到了有效落實,最終保證總承包合同得以有效實施。在此環節,工作重點在于對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展開必要的跟蹤與分析,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診斷。合同診斷工作涉及諸多內容,主要包括三點,一是對合同執行差異的具體原因展開細致而深入地分析,二是對合同差異責任展開認真的研究與劃分,三是對合同實施的未來走勢進行大致的推測。在合同診斷工作中,一旦發現偏差,應立即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種:一、組織措施;二、技術措施;三、經濟措施;四、合同措施等。針對合同展開相應的跟蹤工作時,應重點查看工程質量、工程造價以及工程進度有無變化,是否需要調整,另外,還應對水利水電建設的整體施工秩序進行嚴格控制。
與此同時,項目部應重視并落實對分包隊伍的監督工作及管理工作,一旦發現違規行為,應立即指出,并要求其改正,從而營造一個健康的、安全的、積極的工程建設環境,如此一來,不僅有助于施工質量的提高,而且有助于施工成本的下降,還有助于施工安全系數的提高。
4.3按合同落實結算及支付工作
總包單位應按合同落實結算及支付工作,這樣有助于和分包單位之間建立起一種良好的信任關系。對于總包單位而言,一方面要做到嚴格管理,另一方面要做到誠信守約。所謂嚴格管理指的是,項目部建立健全相應的制度,不僅要明確指出分包單位的工作職責,而且要列出詳細的結算程序,以保證結款工作的公開化、透明化,不可對分包單位采取超量結算、超價結算或者超前結算的做法。所謂誠信守約指的是,以合同為依據來辦事,客觀、公正、真實地做好工程款結算工作。結算過程中,應根據勞務分包合同上的有關規定,及時支付、足額支付[7]。
5.結束語
對勞務分包合同進行科學管理、有效管理,不僅有助于施工質量的提高,而且有助于施工進度的加快,還有助于施工成本的降低,所以,在水利水電建設施工中,應將勞務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落到實處,為優質工程的打造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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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U45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4)6-0149-02
1 EPC工程總承包的概念及特點
在工程建設中所謂EPC工程總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業主的委托,然后對工程承包合同中關于工程的設計。所需材料采購以及施工全過程的承包。它是一種以向業主交付最終產品和服務為目的,對整個工程項目實行整體構思、全面安排、協調運行、前后銜接緊密的承包體系。與傳統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設計、設備采購、項目施工和開車等環節的相互脫節現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質量、工期、投資。
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參與方涉及到業主、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們均以合同關系為紐帶相互協作,使得工程總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點:
1.1 合同管理任務的雙重性
總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強與項目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發包人的身份,加強對分包項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這使得工程總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雙重性。
1.2 合同參與方多,管理的風險大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受資質與能力的限制,總承商需將自身資質與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給其它單位來實施,這就增加了項目的參與方,過多的參與方增加了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可控性,使項目的管理風險也明顯提高。
1.3 合同的管理過程復雜
從總包項目合同的談判簽約到合同的履行結束,要經歷許多過程。除需加強對總包合同的管理外,還需要進行設計、采購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簽訂、實施與管理。
2 EPC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重點
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總承包商為保證總承包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并獲得相應的經濟效益,必加強總承包項目的合同管理。EPC總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工作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關于合同的簽約管理工作,二是關于合同的履行工作。三是,關于合同的收尾管理工作。
2.1 關于合同的簽約管理工作
在EPC總承包合同的管理中,關于合同的簽約管理首先要做到簽訂合同時文字要嚴謹,這主要是因為,在合同簽訂時如果文字不嚴謹很容易造成合同出現誤解,進面影響了合同該履行的義務,引起不必要的爭議。所以,這就要求在簽訂合同時,文字一定要嚴謹,要依照法律規定來訂立有效的合同,以此來體現合同雙方的真實意圖。其次,對于合同中列到的條款一定要清晰完整,以此避免簽訂合同后出現合同不全面、不完整的現象,特別應注意各分包合同的接口關系,如設計、采購和施工合同的接口。在設備采購合同中應明確設備基礎圖提交設計的時間和設備交貨的時間。這樣設計不但能根據安排及時出具施工圖,而且施工合同條件也能與之對應,避免提前或延期交貨對工程的費用與進度產生影響。另外,供貨商是否提供設備的備品備件,以及提供的數量及規格類別,都應在合同中加以約定。
最后應合理選擇合同的計價模式。合同的計價模式分為單價合同、總價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單價與總合同又可分為固定價與可調價合同。不同的計價模式有不同的特點,合同中所面臨的風險也不盡相同。固定總價合同把變更的風險從發包方轉移到了承包方,承包方在合同報價時應合理的考慮圖紙變更等風險因素,合同中應含有相應的風險費。固定單價合同中承包方承擔了價格的風險,而發包方則承擔了工程量的風險。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發包方則承擔合部的風險。對于可調價格合同,承包方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少。
2.2 合同的履約管理
在合同簽訂后,安排合同的執行人把關于合同中提到的要求進行閱讀,然后,把整理好的合同讓項目部的所有人員都作一個了解,熟悉合同中的內容和要求,并根據合同要求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另外,項目部還應根據合同要求制作工程管理流程,將合同中提到了共同目標進一步細化,分階段進行落實。重點做好如下工作:
2.2.1 合同的工作范圍與責任劃分管理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為了避免發生對工程工作范圍的誤解,在工程建設前,合同雙方一定要將合同在進行明確,將合同中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然后將之貫穿在整個合同中,這一過程對于工程完工后的結算及工程的順利進行有著很大的作用,所以,在合同建立時一定要進行科學。合理的規范管理,保證合同的真實與完整。
①關于工程總承包合同。是指合同的總承包范圍,其總承包合同一般是指總價合同,對于合同中的額度一般是對應工作中的每項內容,這就要求在總承包合同中關于工作的范圍標準一定要明確,然后,將每項的價格表都要做好。另外,在工程項目施工前,工程合同的管理人員要與業主做好交流與溝通工作,以此來明確合同中的范圍,以此讓雙方在工程建設中能夠有效的履行合同中的要求及相關約定,以免因合同不完善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于業主提出的要求,要及時與業主做好溝通工作,然后對于要求做成書面形式的文字記錄,在規定的時間內請業主簽字確認要。對于合同范圍外的大額工作,可以與業主簽定協議后以書面的形式對合同進行變更。
②關于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一般出現在大型的總承包項目中,其在項目建設前,往往要進行多個的分包過程,在分包完成后,然后在進行合同的簽訂,比如,工程的設計、施工、咨詢等方面,由于這些分包在合同簽訂時,在時間和空間上都是相互聯系的,這也進一步形成了分包合同管理的問題,加大了其管理的難點,比如,在土建工程中對于安裝中基礎建設的移交。保管等工作.范圍和責任的劃分應與預算定額相對應,這樣有利于工程費用的核算.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經常會發生交叉施工的現象,交叉施工的現象造成了合同在分包方責任發生分歧的重要因素,這就要求在合同簽訂以后,工程項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員要同分包方一起進行合同的交底工作,然后明確合同中的范圍及工程責任的劃分,比如,在施工過程中,由主要單位來負責工程中處理垃圾的問題。然后,對于合同中存在遺漏問題要及時做好變更工作。
③關于采購合同。關于采購合同,它是工程項目建設中最重要的合同項目,其主要特點是合同數目多。合同類型多,管理工作量大等。在采購合同范圍管理中設備配件及設備間的接口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果在合同簽訂中沒有對項目的價格表進行計列,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供應商拒絕提供配件的現象,造成了在施工中緊急采購的現象,同時也直接影響了工程工期的質量和期限。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對于這種問題一定要注意在合同簽訂時的范圍制定,由其要做好設備的接口問題。
2.2.2 關于合同的工期管理工作
在總承包合同中,一般要對施工過程進行節點的控制,然后對完成的狀況再進行申請支付,,在支付完成后,相趕緊向業主申報相關證書。并作為總包進度款支付申請的直接依據。對于分包合同,應及時記錄工程各節點的完成時間。當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出現時,承包方應組織相關方面的專家對其進行書面形式的確認,對于那些在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記錄要加以保存,對于施工中發生的一些問題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并作好保存工作,以免影響工程費用的結算管理。
2.2.3 關于合同費用管理工作
項目部要做好施工中費用的控制問題,這就要求項目部在工程施工中,一定要按期去結算總包款,形成進度款支付要以周期為節點,對于施工中的工作量要進行定期的核算,在核算的過程中一要注意不能讓進度款發生超付款現象,對于施工中的材料要進行定期的整理和歸檔,方便以后結算。
2.2.4 關于合同變更管理工作
在總承包施工過程中,關于合同會經常出現變更問題,這主要是因為合同簽訂的設計深度和管理水平所造成另外,在合同變更的過程中,一定要在一定的條件之下進行變更,這樣才能有法律效力,關于合同的變更問題一般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約定變更,二是法定變更兩種。其主要容易發生變更內容是工程的范圍。工程質量的要求以及工程性能的要求等,而對分包合同而言其變更的主要內容有工程范圍。工程質量的標準以及工程項目中的單價;此外,在合同進行變更時,一定要按照相關程序和規定進行更改,以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2.2.5 關于合同違約索賠管理的工作
在工程建設往往建設時間比較長、施工過程比較復雜,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發生違約現象,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合同簽訂時一定要做好關于違約索賠及爭議處理的問題。總包單位在發生違約事件時,應立即收集相關證據,證據要以書面或圖片等形式為主,并盡量留有業主或在于監理簽審的關于合同違約事實的相關意見。然后對其違約證據包括違約的時間、數量、費用等進行詳細的記錄,以此來承擔相應的責任,違約索賠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處理,要其時效性。
3 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兩個方面,即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
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包括文檔的收集、分類、整理、儲存、使用和移交等環節。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檔案管理和項目驗收備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規范和文檔管理規范的要求。在總承包項目結束時,要按有關規定向有關單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指合同執行完畢后對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以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項目部全員參與的活動,應重點對合同的分包方式、簽訂、相關方的責任劃分及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對合同的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評審,并將評審中總結出的改進經驗運用到下一個項目的管理工作中。
4 結 語
工程總承包是工程發承包的一種管理模式,其合同管理的實踐與探索對提升總承商的項目管理水平和實現總承包商的管理目標具有重要的意義。總承包商只有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合同簽訂前制定好相應的管理措施,只有這樣才能管理好總承包項目中的眾多合同,順利的實現項目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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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路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從我國公路建設的現狀來看,施工技術的更新已經成為了一種大的趨勢,與此同時,公路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也被列為了該領域極為重要的一個方面。隨著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的持續推進,各個施工企業之間的良性競爭成為了公路施工企業獲得市場份額的主要途徑,而這種制度也使企業可持續發展目標穩步有序推進,使整個公路工程的實施更為高效科學。
1工程分包管理的優、劣勢及重要作用
1.1工程分包管理的優勢
工程分包管理的主要優勢主要包括:(1)此方式使整個施工隊伍的施工水平獲得了顯著的提升,而整個施工團隊也因此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施工效果。(2)工程分包的實施為統一的工程管理提供了切實的保障,如此,整個工程的運行成本也因此大幅節約,與此同時,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以及應有的經濟效益也獲得了穩固的保障。工程分包管理是一種高效的處理方式,為公路工程施工提供了足夠的資源,同時使主體結構的施工更為便捷,從而為整個工程的科學有序實施提供了堅實的保障[1]。
1.2工程分包管理的劣勢
工程分包管理的劣勢包括:(1)由于分包管理制度的實施,使整個公路施工的難度大幅增加,無形之中也增加了整個公路工程的管理工作量。(2)公路承包單位往往以自身經濟利益為重,將分包價格壓得過低,并選購一些價格便宜而質量低劣的建筑材料,以從中謀取高額的利潤,給公路工程的質量埋下了隱患。(3)施工單位不夠重視甚至忽視工程分包合同中諸多細節性的分包項目,使公路工程的施工質量嚴重低于預期。
1.3項目分包管理的重要作用
有效的項目分包管理能夠切實增強工程管理團隊的核心競爭力,并有效提升中小型施工企業的專業化水平,更為高效地促進施工企業的穩定科學發展。而對于專業分包隊伍而言,分包管理則有助于其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與此同時,在現代化機械設備的使用和專業技術的操作方面也會更為嫻熟,推動施工企業獲得長效穩定的發展。
2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現狀
2.1缺少分包管理的認知
當前我國大多數施工企業仍然以自身的經濟效益為出發點分析工程的分包管理,不能切實發揮分包管理的長效優勢。分包管理所體現的是以一種合力和尖端技術的聯合保障相關工作的科學實施,因而如果企業依舊以短期經濟效益為基點,分包管理的優勢將不能得以充分發揮。
2.2不重視公路工程審計和計價工作
從當前我國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的執行狀況看,執行力度的不足和關注度不夠都是亟待改善的重要方面。與此同時,分包項目的審計工作也存在疏漏,尤其是施工過程中和竣工后的審計工作,未能從實質上起到推進作用。分包管理人員對工程計價的計算始終重視度不夠,導致企業經濟效益下滑。另外,未能有效地對工程計價實施科學精準的結算和審核,最終導致經費超支的情況出現[2]。
2.3未嚴格控制工程材料質量
企業大多是以全包的方式執行公路工程的分包管理,但相關的材料人員未能就材料的質量做出嚴格縝密的審核,同時,對材料市場的行情也是知之甚少。如此,在購置材料的過程中就會出現材料質量不達標或價格過高的情況。分包合同中未能明確具體的細節材料,使各個分包單位只顧各自利益而選用價格便宜但質量低下的材料,影響公路工程的施工質量。
3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的有效途徑
3.1完善公路工程分包招標管理制度
(1)組建專業的招標管理團隊,其中包含有專業的技術人員和預算控制人員以及材料選購人員等,使其有效地完成工程施工設計圖紙的審核、工程成本預算和工程推進等相關的工作,保障各方面工作高效精準。(2)制定適宜的分包工程招標文件,與此同時,確保分包單位具備相關工程施工的資質,確保相關工作穩定有序實施。需要注意的是,在確定好中標的分包單位之后,招標管理團隊應盡快按照公路管理制度和公路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和簽訂相關的工程分包合同,并監督分包單位嚴格按照合同所制定的細節內容進行施工[3]。
3.2重視審計和計價結算分包工作
(1)為防范可能出現的分包工程計價重復和虛報工程量的情況,計價工作人員應以工程設計的圖紙為準嚴格審查遞交的工程計價數目和實際的工作量。與此同時,確保工程計價工作以公司設定的審查制度為準實施,并在不斷推進的過程中有效促進其管理水平的提升。確認審計合格之后即應立即放款,切不可出現超支的情況。(2)在具體結算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合同內的項目實施,如存在新增的項目,應反復審查確認之后再結算。審計工作關乎工程的整體質量以及最終能夠獲得的經濟效益,應予以高度重視,對施工工程的成本和原材料的質量都做到嚴格的控制,為分包管理工作的高效科學的推進提供切實的保障。
3.3完善分包合同細節項目
公路工程企業應嚴格按照既定的原則實施分包,即先簽署項目合同再具體施工。為避免出現合同糾紛,合同應以書面的形式簽訂。合同的內容應與工程的具體情況一致,包括具體的施工技術、施工工期以及施工管理等各個細節。另外,應請公司相關人員就合同的相關內容實施審核并確定合同標準,以上工作達標之后方可簽訂合同[4-5]。
3.4提升分包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
(1)完善人員培訓制度和獎懲制度,定期開展培訓工作,并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激勵工作人員,提升其業務水平。(2)加強理論聯系實際的具體實施,持續推進施工技術的改進和革新,并逐步推進各類新技術和新工藝的推廣和普及,以更為科學地推進分包管理工作。
關鍵詞:建筑施工;合同簽訂;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7 文獻標識碼: A
建筑工程項目部是工程建筑項目施工管理的機構,是施工建設的過程中主導,代表施工企業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項目部自施工合同簽訂時成立,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終止。建筑工程管理的水平,直接關系到該企業的效益和形象。但是很多施工企業在項目的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尤其是法律意識淡薄,對施工的法律意識淺,因而最終導致糾紛產生,給施工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通過對我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常見問題的分析和研究,就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方法與措施,提高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促進建筑工程的健康發展。
1、法律意識淺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簽訂的合同中要求不夠明確導致多種問題的出現。現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的時候,為了躲避業主的義務,不采用正規的合同,采取自制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定。通過自我的條件,對工程風險進行轉嫁。等到工程竣工后,再進行簽合的簽訂,這時的合同根本沒有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為了獲取高的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而內容不一致樣的合同,等到工程實施起來,只要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導致建筑工程嚴重經濟糾紛和事故的發生。
建筑工程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忽視了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的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實際上簽訂合同的雙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首,違背了合同的條款。因而導致工程經濟糾紛.觸及雙方權利、不平等的現象。現今的合同多數條款是發包方制定,更多的是承包方的義務,忽視了業主的職責,缺乏對業主違約、賠償上有效的處罰條例。這是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原因。由于建筑界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很多施工隊伍的嚴重失衡,業主將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偷工減料、非法轉包等方式,給工程建設帶來風險。
對策:建筑工程合同應該由有資深的專業人士在場,不能隨意修改或變合同協議。工程合同是甲、乙雙方出具的關于工程中認證的項目,合同涉及的內容多,合同相關人士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等知識。要設置建設項目管理機構,培養專業人士去管理合同,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事務性的工作。深刻認識到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和專業人員的支援會導致很嚴重的后果。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的中心。也就是說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歸入合同管理中去。合同管理可以作為其它工作的指導,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引導的作用。在我國現代工程中,往往沒有合同意識,工程的整體目標不明確,項目的總體管理不易控制,難以實現項目的最終目標。合同管理作為項目部管理的重要的部分,必須融合于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須對全部項目、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項目的所有工程活動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2、勞務分包主體不合法
施工單位與勞務單位簽訂了一份勞務分包合同,合同規定了勞務分包中的安全事故由勞務隊負責。但施工過程中,因為勞務單位的管理不善,導致的工傷事故。依據合同約定,應該由勞務隊去承擔賠償等相應的責任,合同明顯寫出這與總承包單位沒關系。但是當打官司,法院會因為勞務隊沒勞務分包資質,而確認雙方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無效。根據合同的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無效的合同、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法律的約束力。合同無效,因此合同中約定的內容都無效。因此在勞務合同中約定出現的安全事故由勞務隊承擔責任的簽訂也無效。按照法律規定,總承包單位對承包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施工現場,負有全部安全管理責任。法院判決,最終由總承包單位承擔民工傷死的賠償及其他責任。當然,這也是有理可依的,工程項目也只得認可其最終的決議,總承包人對建筑工程的所有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由此可見簽證很多合同在建設工程行業中是無效的合同,及合同無效以后將產生的法律后果,因此對于建筑企業正確的處理合同糾紛,預測風險的發生尤為重要。
對策: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是整個項目管理的主導,施工單位和業主利益關系,都主要體現在合同上。對于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及風險控制很重要。加強施工過程中合同的管理,擁有風險意識,即使發現合同雙方發生的分歧,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從房地產項目簽訂的施工合同出發,積極分析和管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風險控制。
3、分包合同條款不全面
(1)承包人沒有取得工程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等級.
(2)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來承包管理工程。
(3)在進行招標時,未中標的建設工程是無效的。
對策:所以在沒有勞務資質的施工單位簽訂勞務合同是不被法律認可的,因此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以包工頭的名義簽訂簽的勞務分包合同就沒有作用、無效的。假如該施工隊伍有勞務資質,那么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就屬于有效的,當然他是不能用包工頭的名義來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現今很多企業都違背了這點,忽視了合同的主體應該是有資質的施工隊,卻不是包工頭個體。
結論
建筑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資金的合同,施工合同具有合同的各條屬性,平等自愿原則、誠實信用原則等。建筑施工合同未關系到的問題,應該參照合同法原則進行分析處理。對涉及工程造價的下列事項的約定要尤為重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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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國林;;加強建筑施工現場設備管理的思考[J];沿海企業與科技;2007年09期
關鍵詞:煤礦建設項目;合同管控;建設周期
煤礦建設項目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有其特殊性,但從企業的本質屬性來看,仍然是將各種生產要素投入者聯系在一起的具有法人資格和地位的契約關系網絡。因此,煤礦建設項目的經營管理仍然是對特殊主體下契約關系的管理。在所有契約關系的管理中,除了健全“兩權分離”的法人治理結構外,我認為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生產經營中的合同管理尤為重要。本文通過對我國煤礦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現狀調查分析,探求如何通過加強合同管理控制煤礦建設項目經營風險的方法。煤礦建設的安全管理不同于生產煤礦及地面建筑的安全管理。煤礦建設是龐大的綜合性工程,工程大多處于復雜多變的地質條件下,施工現場通常會有巖層松軟、富水、含瓦斯等情況,由于情況未知,遭遇水害、冒頂、瓦斯超限等的危險性很高。加之施工空間狹小、施工工具不完善、施工環境復雜、工作強度較高、工程涉及爆破等高危作業,同時此類工程參與主體多,因此安全管理的難度更高。
一、煤礦建設項目的概述
煤礦建設是實現煤炭工業固定資產擴大再生產的經濟活動,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建筑和安裝,即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建筑工程和機械設備的安裝工程,固定資產的購置;其他建設工作,即與固定資產的建筑、安裝、購置相關的一系列工作,如勘察設計工作、土地征購、培訓、大型臨時設施、生產籌備、試生產等。
二、合同管控在煤礦建設項目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合同管控是項目的核心
施工項目合同管理是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或所涉及的一切經濟、技術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索賠、解除、解決爭議、終止與評價的全過程進行的管理工作。
1.企業的合同管理
企業設立專職合同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理授權范圍內負責制定合同管理的制度,組織全企業所有施工項目的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編寫本企業施工項目分包、材料供應統一合同文本,參與重大施工項目的投標、談判、簽約工作;定期匯總合同的執行情況,向經理匯報、提出建議;負責基層上報企業的有關合同的審批、檢查、監督工作并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幫助。
2.施工項目經理部的合同管理
(1)項目經理為項目總合同、分合同的直接執行者和管理者。在談判簽約階段,預選的項目經理應參加項目合同的談判工作,經授權的項目經理可以代表企業法人簽約;項目經理還應親自參與或組織本項目有關合同及分包合同的談判和簽署工作。
(2)項目經理部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人員,負責本部所有合同的報批、保管和歸檔工作;參與選擇分包商工作,在項目經理授權后負責分包合同起草、洽談,制定分包的工作程序,以及總合同、變更合同的洽談和資料的收集,定期檢查合同的履約工作;負責須經企業經理簽字方能生效的重大施工合同的上報審批手續等工作;監督分包商履行合同工作,以及向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單位發送涉及合同問題的備忘錄、索賠單等文件。
(二)合同管控是施工雙方的基礎
當前建筑施工期間出現很多問題,為此雙方爭執不休,影響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現代社會追求契約精神,一切以契約為準。合同作為契約的一種形式,在合同中將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約定,可以大大降低風險,且在爭議出現的時候可以迅速解決,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合同管控已經成為當前施工雙方開展合作的基礎。
三、煤礦建設項目合同管控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合同簽訂階段的合同是非常多的,主要是指承包人在經過相應的發包人的同意或按照合同的約定,將承包的項目中一些非主體工程和一些非關鍵性的項目分包到具備一定資質的分包人來完成,從而與其訂立相應的分包合同。項目經理部必須從施工項目的施工準備、施工、竣工至維修期結束的全過程中,認真地去完成合同所要求的約定條件,對于合同要進行動態的管理,對合同進行跟蹤、收集、分析并整理合同中的相關信息,及時對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進行調整。另外,對于合同在實際履行的過程進行及時的預測,能夠及時并且快速地解決對合同的實施的問題,以此來減少或避免相應的風險。還應對合同履行進行預測,及早提出和解決影響合同履行的問題,以避免或減少風險。
1.目前煤礦建設合同關于分包的文件組成及文件的先后順序如下。
(1)項目協議書。
(2)標書。
(3)項目報價書。
(4)合同文本。
(5)發包人提供的具有標準、規范的圖紙和列有標價的相關工程量清單。
(6)承包人提供的報價單或施工圖的預算書。
2.履行項目的分包合同應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須約定承包人的義務責任,承包人的主要義務就是在分包項目的施工現場派駐一些監理人員或管理人員,確保合同的有效實施。分包合同的履行應當是承包人對發包人負責,分包人則對承包人負責。當然此類的合同是分包人與承包人存在直接的關系,而與發包人并不存在相應的直接的合同關系。
(2)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所約定的,實施并完成所分包的工程,修補工程的缺陷,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監督、勞務、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提供履約擔保、進度計劃,不得將分包工程進行轉讓或再分包。
(3)分包人應檔遵循分包合同中所約定的承包人的工作時間及相關設備原料方面的制度。承包人的義務就是為分包人提供一定的現場和管道進行施工;分包人必須同意監理、承包方在時間規定內對分包施工地進行檢查并為此提供便利。
(4)分包人延長竣工的時間應符合一定的條件:分包人按照承包人總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竣工時間延長;承包人自身去請示將工程的竣工時間延長;承包方違背了合同的約定。但是,前提是分包人必須將延長竣工時間的情況提前14天告訴承包方,并且出具相應的文書證明。
(5)如果分包人出現增補、變更或刪減分包工程,應該根據下列的指示:監理工程師按照總發包合同所發出的指示,然后承包人應當將此作為指示及時通知給分包人;承包人自己所作出的指示。
(6)分包工程價款應該是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進行結算。發包人在沒有經過承包人同意的情況下,禁止以各種名義向相應的分包人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7)由于分包人的過失、疏忽、安全事故或違約導致分包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問題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二)合同履行階段的問題
施工項目合同履行的主體是項目經理和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部必須從施工項目的施工準備、施工、竣工至維修期結束的全過程中,認真履行施工合同,把控好全過程的合同,在履行中及時進行管理,避免糾紛的產生。
1.項目經理等實施施工合同約定應當遵守的有關規定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規定,尤其是關于合同方面應該履行原則和履行規則。
(2)在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堅持全面履行的原則。全面履行包括實際履行(標的的履行)和適當履行(按照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等的履行)。
(3)項目經理是由進行建設的企業授權的,在施工過程中負責組織人員來對施工合同進行履行,同時根據有關法律對合同的規定,與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在打交道的過程中,進行合同履行過程中變轉讓、索賠、變更和終止等工作。
(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情況等因素造成出現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后,應當及時的向有關的相應企業進行報告,并且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對合同進行處置。
(5)嚴格遵循對約定的不明條款、價格變化等情況的履約規則,以及合同抗辯權、撤銷權擔保和代位權的履行規則。
(6)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去約定分包人所應當承擔的分包工程,并且與相應的分包單位協商簽訂了分包合同。因此,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7)根據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承包人承包工程以后,禁止將其所承包的全部的工程一并轉手給他人,由他人承包;也不能將其全部的工程進行肢解,在肢解后再以分包的名義對外轉包給其他人。以上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所謂工程轉包就是指承包人不行使承包人應有的管理職能和相應的技術經濟責任,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是將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再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或將工程的主體部分或群體工程的半數以上的單位工程倒手轉給其他施工單位;以及分包人將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從中提取回扣的行為。
2.項目經理部履行施工合同應做如下工作。
(1)應在施工合同履行前,針對工程的承包范圍、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力,工程款的結算、支付方式與條件,合同變更、不可抗力影響、物價上漲、工程中止、第三方損害等問題產生時的處理原則和責任承擔,爭議的解決方法等重要問題進行合同分析,并且對合同的內容、應有的風險、關鍵或重點的問題進行特別的指示和說明,也要向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交代底細,將合同確定的施工目標落實完成,也要根據合同對項目進行管理并指導項目的實施。
(2)組織施工力量;簽訂分包合同;研究熟悉設計圖紙及有關文件資料;多方籌集足夠的流動資金;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工程結算付款計劃等,做好施工準備,按時進入現場,按期開工。
(3)制訂科學周密的材料、設備采購計劃,采購符合質量標準、價格低廉的材料、設備,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進人現場,搞好供應和管理工作,保證順利施工。
(4)按設計圖紙、技術規范和規程組織施工;做好施工記錄,按時報送各類報表;進行各種有關的現場或實驗室抽檢測試,保存好原始資料;制定各種有效措施,采取先進的管理方法,全面保證施工質量達到合同要求。
(5)按期竣工,試運行,通過質量檢驗,交付業主,收回工程價款。
(6)按合同規定,做好責任期內的維修、保修和質量回訪工作。對屬于承包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應負責無償修理。
(7)履行合同中關于接受監理工程師監督的規定,如有關計劃、建議須經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有些工序須監理工程師監督執行,所做記錄或報表要得到其簽字確認;根據監理工程師要求報送各類報表、辦理各類手續;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接受一定范圍內的工程變更要求等。承包商在履行合同中還要自覺地接受公證機關、銀行的監督。
(8)項目經理在履行合同的時候,應當注意收集和記錄一些對方違反合同約定的證據,即對發包方或業主履行合同進行監督,作為索賠的依據。
四、建設企業應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合同管控的意識
實行崗位負責制度,主要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人人定崗,人人負責,分工明確,明確每個人的責、利和權。同時實行競爭機制,對于對企業有貢獻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一定的獎勵。通過以上的途徑,提升企業相應管理人員的基本素質,如思想、法制、文字和業務等相關素質的水平,達到全面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監控合同不同階段
合同變更是指依法對原有的合同進行一定的修改和補充。在履行相應合同項目的過程中,因為一些實施條件或相關因素的變化,使得其不得不對原有合同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訂正、刪除和補充。合同變更一旦成立,原有合同的相應條款就應當解除。合同變更是在條件改變時對雙方利益和義務的調整,適當及時的合同變更可以彌補原合同條款的不足。
在合同履行階段要注意合同出現的問題,尤其是煤礦建設合同,在出現合同變更的時候要做到遵循相應的原則,避免糾紛的出現。例如,在變更的時候要遵循合同的變更程序和相關的規定,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是不得單獨變更合同條款的;變更要由相應的專家進行論證和合同雙方的協商,從而使合同具有可行性,所引起的相應的工程費用和進度要得到雙方的共同確認才可以實施;合同變更應當以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共同簽訂的變更確認才可以作為工程造價的依據。另外,合同變更將會造成的損失,除了法律所免除的責任外,由于設計方面的錯誤與實際施工所不符合導致施工出現錯誤或者遺漏的,應該由相應責任方來負責。
五、結語
由于煤礦建設項目的特殊性,所以面臨此類項目時,應當以合同精益化為管理的重點,以標準化、科學化、規范化和信息化管理為途徑,從提高風險意識、注重前期策劃、嚴格合同簽訂、抓好在建合同履約等方面。從做好合同進度結算、變更索賠管理、加快資金回收等方面降低企業資金連風險,從抓好分包合同管理、促進企業和諧發展、降低企業社會風險等方面加強合同風險管控。煤礦建設項目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有其特殊性。但從企業的本質屬性來看,仍然是將各種生產要素投入者聯系在一起的具有法人資格和地位的契約關系網絡。因此,煤礦建設項目的經營管理仍然是對特殊主體下契約關系的管理。在所有契約關系的管理中,除了健全“兩權分離”的法人治理結構外,我認為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生產經營中的合同管理尤為重要。本文通過對我國煤礦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現狀調查分析,探求如何通過加強合同管理控制煤礦建設項目經營風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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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建筑工程分包是國際慣例,但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復雜性,協調各行業工程分包管理的難度很大。為合理有效地利用資源,在當今的工程建設市場上工程項目分包的方案被越來越多的運用,其中在水利工程的建設中更是被廣泛運用。目前,水利工程分包管理是現代企業必須具備擁有的,分包管理的執行完成度與效果,都將直接影響到本企業的形象和利益。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中至關重要的環節。有學者提出,要想處理好工程分包管理,首先要單位重視,其次是要有高素質、高效率的管理隊伍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盡管這些措施已被采取,但工程分包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如分包量過大,分包隊伍選擇不規范,分包合同條款不完備,分包結算程序不嚴格等。為此,有些建設管理層面在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往往回避“工程分包”,就造成水電工程建設管理面臨很難克服和解決的矛盾。筆者認為,在工程建筑管理中只要能正確認識工程分包并加強分包管理,在分包過程中嚴格遵循以下幾點原則,達到水利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目的并不難實現。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必須貫徹以下幾點原則:①承包人必須依法依規開展施工分包,嚴禁轉包、層層分包、違規分包和以包代管。②專業分包商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主、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勞務分包商。專業分包商和勞務分包商需持有營業執照,具有法人資格及其專業資質,經濟方面具備獨立核算,具有相應的施工企業資質,并與承包商通過合同構成承發包關系。③專業分包工程總價不得超出施工合同總價的30%,否則視為違規分包。④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商的選定必須嚴格依照各項審批手續來執行。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商必須由承包商聯系各職能部門審批同意后,由施工承包人項目部向監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監理機構審核批復后,報天池公司批準并備案。⑤承包商對承包合同規定范圍內的施工安全負總責,并依據分包合同及安全協議對分包商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管。分包商依據分包合同及安全協議負責承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作業,并必須遵守、服從施工承包商、監理單位和業主的安全生產監管。承包商和分包商對分包工程的安全問題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2業主單位管理職責
業主負責審批施工承包人申報的工程項目分包計劃及分包申請,嚴格控制、監管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工程范圍;嚴格審查分包商的過往施工能力、業績與是否具有相關的施工資質;對工程項目分包情況進行備案,定期上報分析工程分包的相關信息;定期針對工程項目分包進行審查;監督檢查施工承包商對其分包商的安全措施保障與監管;負責對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分包管理的評估考核。監理機構根據合同對工程項目分包情況的說明進行相應的程監督和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監理體制;審查評估工程項目分包計劃申請;報送工程項目各部分的分包情況;審查分包資質、業績并進行現場評估;同時采用文件審查、安全檢查簽證、旁站和巡視等方法對分包商進行監督管理,以此確保分包部分的安全監理;動態核查進場分包商的人員技術與配備、施工機具質量與配備、技術管理等施工操作能力,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監督其整改把問題解決在萌芽。施工承包人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責任負責人,其負責對分包工程的施工全程進行監管,確保分包的安全作業處于受控狀態。承包商必須建立、健全、完善所有分包商的項目安全管理體制;建立分包商資質審查、現場準入、教育培訓、動態考核、資信評價等管理制度。
3分包商準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必須選用合格的分包單位,嚴禁與施工資質和能力不符合要求的隊伍、非法人單位或個人簽訂分包合同。對分包商的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合同簽約前進行。審查的重點是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施工技術保障、施工安全措施與質量保障能力,以及分包商在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和質量事故的分包商,將予以更換不得繼續使用。施工承包商應與分包商建立長期穩定、和諧的合作關系,避免人員頻繁變動。分包商資質審查內容包括: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分包商施工簡歷、近三年安全、質量施工記錄;確保安全、質量的施工技術素質(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施工管理機構、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及其人員配備;保證施工安全和質量的機械、工器具、計量器具、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安全文明施工和質量管理制度。工程項目的分包計劃嚴格執行審批手續。在工程項目開工之前,由承包商向監理機構提出關于擬分包內容和類別的分包計劃申請書,經監理機構審批后,報業主審批備案。承包商工程項目部及下屬的專業工地不得越權自行招用分包商。承包商應對擬選用分包商的資質文件和擬簽訂的分包合同、安全協議報監理機構審查,業主批準。合同、安全協議審查內容主要包括分包工程項目、工作內容、工程量及分包合同價格,工期及施工進度計劃,分包工程項目質量與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4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人在工程分包項目開工前,應與業主批準的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須明確分包范圍與性質(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主體工程范圍內的施工分包只能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在簽訂合同的同時,根據分包性質與范圍,結合現場實際簽訂分包安全協議。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的發、承包雙方必須是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獨立法人單位,簽字人必須是發、承包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嚴禁與不能有效代表分包單位的人員簽訂分包合同。必須確保分包合同中分包范圍與方式、分包安全責任、分包費用約定與支付等關鍵條款的內容與公司規定一致,嚴禁簽訂含有專業分包內容的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機械租賃和主要材料采購內容,不得出現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指導性文件的條款。承包商與分包商簽訂的合同、安全協議必須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滿足承包合同中的技術、經濟條款,應明確發、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分包商只能在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簽訂后才能進場施工。嚴禁在沒有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的情況下進行施工。簽訂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協議應報監理單位和天池公司備案。施工承包商應及時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勞務費用;承包商要督促分包商不拖欠施工人員工資,避免在分包過程中因費用等方面的糾紛影響分包安全。施工承包商應履行自身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對合同確定的目標進行嚴格監督和動態管理,及時預測和分析合同執行中存在的風險和偏差,提前采取預防控制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風險。
5監督管理
業主按審查批準的分包計劃和資質報審文件,動態核查分包安全管理情況,按規定定期組織開展分包檢查,及時糾正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對管理水平低、人員素質差、不服從管理的分包商及違反本規定的施工單位,必須依據有關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責令其整改或停工整頓,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違約的相關責任。對無資質或資質不合格的隊伍采用資質借用、掛靠等手段取得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應堅決取締。監理機構應嚴格審核施工承包商所報送的關于分包工程的各類報審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員、機械、工器具等資源配備是否與入場驗證相符,每月將分包管理情況報天池公司備案。監理單位本部按季度定期檢查所屬各項目監理部的分包安全監理工作。施工承包商負責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內的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方案。分包作業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要立即按預定的應急處置方案有效處置,并按規定及時進行報告。分包商必須嚴格落實分包作業現場管理和安全防護要求,嚴禁工作負責人不在現場或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的情況下開展施工。必須依據分包合同約定組織進行分包施工,嚴禁未簽訂分包合同先行施工或超范圍施工。必須在分包作業前進行全員安全技術交底,嚴禁不按批準的方案進行施工分包作業。
6分包培訓
施工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分包教育培訓制度,保證分包培訓資金投入,建立分包人員學習培訓的長效機制。將分包單位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技術人員、質量人員、安全人員和主要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納入本企業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范圍,督促分包單位對所有進場作業人員按要求開展安全教育。分包商必須使用合格的分包作業人員,嚴禁未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分包人員、無證的分包特種作業人員進場作業。項目實施中,施工承包人項目部要為分包人員提供業余學習場所,采取集中學習、授課、播放影視片等形式,開展分包人員安全施工常識、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質量通病防治、施工技術與方法、事故應急處置和信息報送等方面的培訓。
7結論
(中國水利水電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寧 810007)
(China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Fourth Engineering Bureau Co. Ltd.,Xining 810007,China)
摘要: 我國的法律規定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而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且不能進行再次分包。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分包現象普遍存在,如何在合法的情景下進行分包,對分包商如何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目標的實現至關重要。本文首先探討了水利水電分包管理的基本原則,從業主單位管理職責、分包商市場準入、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商監督管理和分包培訓等方面對水利水電工程分包進行了探討,為我國水利水電工程分包商管理提供指導。
Abstract: The law of our country stipulates that the winning bid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or by the consent of the tenderee, can subcontract the winning project and non-critical work to others to complete. The subcontractors shall have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s and cannot subcontract it again. In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ing is a common phenomenon. How to carry out the subcontract in legal situation and manage the subcontractors is crucial to the goal of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This paper firstly discusses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subcontract management, then carries on the discussion from the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owner, market access of subcontractors, subcontract management, the subcontractor supervision management and subcontracting training, providing guidance for the subcontractor management of the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關鍵詞 : 水利水電工程;分包;業主;合同;監督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subcontract;the owners;the contract;supervision
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5)06-0091-03
0 引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允許合法的分包,但是在分包過程中必須從業主、監理、總包商等各個方面做好對分包商的管理。
1 水利水電工程分包管理基本原則
盡管建筑工程分包是國際慣例,但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復雜性,協調各行業工程分包管理的難度很大[1]。為合理有效地利用資源,在當今的工程建設市場上工程項目分包的方案被越來越多的運用,其中在水利工程的建設中更是被廣泛運用。目前,水利工程分包管理是現代企業必須具備擁有的,分包管理的執行完成度與效果,都將直接影響到本企業的形象和利益[2]。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中至關重要的環節。有學者提出,要想處理好工程分包管理,首先要單位重視,其次是要有高素質、高效率的管理隊伍和完善的管理制度[3]。盡管這些措施已被采取,但工程分包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如分包量過大,分包隊伍選擇不規范,分包合同條款不完備,分包結算程序不嚴格等[4]。為此,有些建設管理層面在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往往回避“工程分包”,就造成水電工程建設管理面臨很難克服和解決的矛盾[5]。筆者認為,在工程建筑管理中只要能正確認識工程分包并加強分包管理,在分包過程中嚴格遵循以下幾點原則,達到水利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目的并不難實現。
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必須貫徹以下幾點原則:
①承包人必須依法依規開展施工分包,嚴禁轉包、層層分包、違規分包和以包代管。②專業分包商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主、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勞務分包商。專業分包商和勞務分包商需持有營業執照,具有法人資格及其專業資質,經濟方面具備獨立核算,具有相應的施工企業資質,并與承包商通過合同構成承發包關系。③專業分包工程總價不得超出施工合同總價的30%,否則視為違規分包。④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商的選定必須嚴格依照各項審批手續來執行。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商必須由承包商聯系各職能部門審批同意后,由施工承包人項目部向監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監理機構審核批復后,報天池公司批準并備案。⑤承包商對承包合同規定范圍內的施工安全負總責,并依據分包合同及安全協議對分包商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管。分包商依據分包合同及安全協議負責承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作業,并必須遵守、服從施工承包商、監理單位和業主的安全生產監管。承包商和分包商對分包工程的安全問題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2 業主單位管理職責
業主負責審批施工承包人申報的工程項目分包計劃及分包申請,嚴格控制、監管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工程范圍;嚴格審查分包商的過往施工能力、業績與是否具有相關的施工資質;對工程項目分包情況進行備案,定期上報分析工程分包的相關信息;定期針對工程項目分包進行審查;監督檢查施工承包商對其分包商的安全措施保障與監管;負責對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分包管理的評估考核。
監理機構根據合同對工程項目分包情況的說明進行相應的程監督和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監理體制;審查評估工程項目分包計劃申請;報送工程項目各部分的分包情況;審查分包資質、業績并進行現場評估;同時采用文件審查、安全檢查簽證、旁站和巡視等方法對分包商進行監督管理,以此確保分包部分的安全監理;動態核查進場分包商的人員技術與配備、施工機具質量與配備、技術管理等施工操作能力,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監督其整改把問題解決在萌芽。
施工承包人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責任負責人,其負責對分包工程的施工全程進行監管,確保分包的安全作業處于受控狀態。承包商必須建立、健全、完善所有分包商的項目安全管理體制;建立分包商資質審查、現場準入、教育培訓、動態考核、資信評價等管理制度。
3 分包商準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必須選用合格的分包單位,嚴禁與施工資質和能力不符合要求的隊伍、非法人單位或個人簽訂分包合同。對分包商的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合同簽約前進行。審查的重點是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施工技術保障、施工安全措施與質量保障能力,以及分包商在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和質量事故的分包商,將予以更換不得繼續使用。施工承包商應與分包商建立長期穩定、和諧的合作關系,避免人員頻繁變動。
分包商資質審查內容包括: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分包商施工簡歷、近三年安全、質量施工記錄;確保安全、質量的施工技術素質(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施工管理機構、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及其人員配備;保證施工安全和質量的機械、工器具、計量器具、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安全文明施工和質量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的分包計劃嚴格執行審批手續。在工程項目開工之前,由承包商向監理機構提出關于擬分包內容和類別的分包計劃申請書,經監理機構審批后,報業主審批備案。承包商工程項目部及下屬的專業工地不得越權自行招用分包商。
承包商應對擬選用分包商的資質文件和擬簽訂的分包合同、安全協議報監理機構審查,業主批準。合同、安全協議審查內容主要包括分包工程項目、工作內容、工程量及分包合同價格,工期及施工進度計劃,分包工程項目質量與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4 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人在工程分包項目開工前,應與業主批準的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須明確分包范圍與性質(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主體工程范圍內的施工分包只能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在簽訂合同的同時,根據分包性質與范圍,結合現場實際簽訂分包安全協議。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的發、承包雙方必須是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獨立法人單位,簽字人必須是發、承包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嚴禁與不能有效代表分包單位的人員簽訂分包合同。必須確保分包合同中分包范圍與方式、分包安全責任、分包費用約定與支付等關鍵條款的內容與公司規定一致,嚴禁簽訂含有專業分包內容的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機械租賃和主要材料采購內容,不得出現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指導性文件的條款。承包商與分包商簽訂的合同、安全協議必須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滿足承包合同中的技術、經濟條款,應明確發、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分包商只能在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簽訂后才能進場施工。嚴禁在沒有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的情況下進行施工。簽訂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協議應報監理單位和天池公司備案。施工承包商應及時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勞務費用;承包商要督促分包商不拖欠施工人員工資,避免在分包過程中因費用等方面的糾紛影響分包安全。施工承包商應履行自身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對合同確定的目標進行嚴格監督和動態管理,及時預測和分析合同執行中存在的風險和偏差,提前采取預防控制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風險。
5 監督管理
業主按審查批準的分包計劃和資質報審文件,動態核查分包安全管理情況,按規定定期組織開展分包檢查,及時糾正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對管理水平低、人員素質差、不服從管理的分包商及違反本規定的施工單位,必須依據有關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責令其整改或停工整頓,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違約的相關責任。對無資質或資質不合格的隊伍采用資質借用、掛靠等手段取得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應堅決取締。
監理機構應嚴格審核施工承包商所報送的關于分包工程的各類報審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員、機械、工器具等資源配備是否與入場驗證相符,每月將分包管理情況報天池公司備案。監理單位本部按季度定期檢查所屬各項目監理部的分包安全監理工作。
施工承包商負責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內的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方案。分包作業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要立即按預定的應急處置方案有效處置,并按規定及時進行報告。
分包商必須嚴格落實分包作業現場管理和安全防護要求,嚴禁工作負責人不在現場或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的情況下開展施工。必須依據分包合同約定組織進行分包施工,嚴禁未簽訂分包合同先行施工或超范圍施工。必須在分包作業前進行全員安全技術交底,嚴禁不按批準的方案進行施工分包作業。
6 分包培訓
施工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分包教育培訓制度,保證分包培訓資金投入,建立分包人員學習培訓的長效機制。將分包單位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技術人員、質量人員、安全人員和主要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納入本企業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范圍,督促分包單位對所有進場作業人員按要求開展安全教育。分包商必須使用合格的分包作業人員,嚴禁未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分包人員、無證的分包特種作業人員進場作業。
項目實施中,施工承包人項目部要為分包人員提供業余學習場所,采取集中學習、授課、播放影視片等形式,開展分包人員安全施工常識、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質量通病防治、施工技術與方法、事故應急處置和信息報送等方面的培訓。
7 結論
我國法律規定,工程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分解后轉讓給他人。中標人還要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才能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而接受分包的人應該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分包現象普遍存在,如何在合法的情景下進行分包,對分包商如何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目標的實現至關重要。本文首先探討了水利水電分包管理的基本原則,從業主單位管理職責、分包商市場準入、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商監督管理和分包培訓等方面對水利水電工程分包進行了探討,為我國水利水電工程分包商管理提供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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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分包合同 管理
一、分包概念及分類
分包是我國在嘗試建設市場經濟過程中參照國外相關法律及實務管理經驗探索出來的一種分工模式。分包能夠充分利用分包單位的專業優勢、勞務優勢,在合作分工的基礎上能夠總體提升社會建設效率,迅速實現最優的資源配置。建設分包,是總包單位或勘察、設計、總施工單位經過一定的法定程序,在發包人同意下將其承攬工程的若干非關鍵、非核心工作發包給有一定資質的施工、勘察、設計單位完成的行為。分包又可以分為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兩種。
專業分包,又稱作專業工程分包,是發包商同意下,總施工單位把所承攬工程的非主體分部分項工程或總包商把工程的勘察、設計服務項目委托給資質條件能承擔本工程其他法律主體的活動。值得注意的是,勘察、設計專業分包可以由總包把整個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發包給一個或若干個專業單位,但施工專業分包的工作僅限于建設主體的次要工作或專業性強的其他工作,但是工程主體必須由總包親自完成。比如某建筑單項工程中,有樁基資質的分包商可以分包該單位工程的所有樁基分項工程,但其不得超出資質范圍承攬其他分部分項工程。而作為單項工程主體的承重墻卻是不允許專業分包的部分。
勞務分包特指施工總包單位或施工專業分包單位把其所承攬建設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勞務作業交由具有一定資質的專業勞務分包單位完成的活動。勞務企業主要特色就是提供勞務為主,是近年來國家規范“包工頭”現象的結果。勘察、設計單位無勞務分包的問題,因其工作性質是以腦力勞動為主,而非密集勞務集成的結果。
二、分包合同的管理
(一)認真確定分包項目
一般而言,分包項目應該是總項目中非主體工程或者非關鍵工作,同時簽訂分包合同時必須得到業務單位的同意。因此,施工項目在結合項目總承包合同的各種要求,從實際情況出發,在項目開始之前,確定分包項目。在確定分包項目后,需要上報公司申請立項,在公司審批之后進行分包招標。
(二)嚴格選擇分包商
在確定分包項目之后,總施工單位面臨著選擇分包商的問題。在選擇分包商時,總施工單位要堅持一定的原則,確保選擇的分包商有利于幫助總施工單位保質保量的完成全部工程。一般來說,總施工單位需要堅持三方面的原則。
互惠互利的選擇原則。總施工單位之后選擇分包商,是為了讓分包商幫助自身更好的完成工程。承包方與分包方具有共同的目標,保質保量完成全部工程。因此,承包方與分包方必須堅持互惠互利的原則,才有利于推動雙方合作的效率。具體說來,總施工單位在確定分包價格時,不能為了節約成本,而過分壓低分包價格。否則,分包商在低價格承包合同之后,為了確保自身的利潤,會出現偷工減料的現象,從而導致分工工程的質量缺乏保障,對總體工程的質量也會造成消極的影響。總施工單位在于分包商簽訂合同時,在確保分包商在認真執行分包合同仍有一定盈利空間的同時,可以對分包商制定一定的獎勵條款。比如分包商如果能夠在保障分包工程質量的基礎上,能夠對材料的使用量做到較好的控制。承包方可以給予分包方一定金額的獎勵。這樣能達到雙贏的效果。承包方雖然支付了一定金額的獎金給分包商,但依然減少了總體工程的成本。分包商在在保障工程質量的基礎上,減少了工程材料的損耗,也獲得了額外的獎勵。
優勢互補原則。承包方在選擇分包商不能僅僅從節約成本的角度出發,而是要選擇那些具備良好信譽,也具備較強實力的分包商。選擇優勢互補的分包商。有利總承包方更好的控制整個施工項目的成本和進度。有利于承包方按時高效的完成整個施工項目。
競爭性原則。承包方在選擇分包商時,通常都會采用公開招標的競爭性方式。這種充滿競爭性原則的競爭方式,有利于選擇出于承包商最需要的分包商。承包商引入競爭性原則,并不意味著出價最低的分包商會中標,總包單位對分包商的選擇要從多方面因素展開,例如分包商的資質、報價、信用等因素。
(三)加強對分包商資質、資信水平的審核
在簽訂合同之前,承包方應該對分包單位的資質、資信水平進行嚴格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是否達標,是否持有承包工程所需的有效證件,同時分包商需要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約能力。如果承包方對分包方的資質和資信水平缺乏嚴格的把關,導致分包的工程被不具備相應能力和資質的分包商承包了相應的工程,導致最后的工程質量缺乏保障。一旦分包工程出現質量出現問題,承包方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不僅如此,承包方還要注意核對分包商的真實身份,避免分包商詐騙現象的發生。
(四)規范分包合同的簽訂流程
在簽訂分包合同之前,需要規范合同簽訂流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通過規范合同的簽訂流程,有利于提升合同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具體而言,在擬定項目分包合同時,先由項目部預算員起草擬定,然后結合項目工程的實際情況對合同中的條款進行仔細審核推敲,確保合同的合理性和準確性。在初步擬定項目分包合同之后,承包方需要召集相應的工作人員對合同進行共同討論,對合同中潛在的風險進行會審,對合同存在的不合理的條款,提出改正的建議。通過會議討論之后的分包合同,應當避免各種常見的合同風險。除此之外,承包方要對合同的審查執行會簽制度,項目部和公司都應該意識到合同行文規范的重要性,注重對合同內容的審核,同時公司各項目部及各部門對最終的合同進行會審、簽字,完成合同簽訂的審批流程。
分包合同一旦簽訂,承包方和分包方具有密切的關系,分包方如果能夠及時高效的完成分包合同,有利于承包方更好的完成全部項目。分包方如果不能及時履行分包合同,將會影響到最終工程的進度和質量,也會對承包方的信譽產生消極的影響。因此,承包方要注重對分包合同的管理,充分意識到分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
[1]丁曉欣,宿輝.建設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