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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職學生是環境教育的重點對象,其環境素質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影響。高職環境教育在教育內容、教育形式、教育實踐方面與生態文明建設需要還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在加強環境教育立法、完善環境教育體系、規范環境教育內容、完善環境教育條件等方面開展更多工作。
關鍵詞:生態文明;高職;環境教育
18世紀產業革命后,隨著工業化的不斷發展,人類活動對環境的破壞日益嚴重,已經引起世界各國的警惕和反思。197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第比利斯宣言》中指出,“要有意識地將對環境的關心及相關活動與內容引入教育體系之中,并將此措施納入到教育政策之中”。從此,環境教育開始受到各國重視,環境教育研究和實踐也在世界各地逐步開展。199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為了可持續性的教育”,要求把環境教育與發展教育、人口教育等相融合,開始將環境教育轉向可持續發展方向。199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塞薩洛尼基會議中確定了環境教育“為了可持續性的教育”的理念。從最開始的環境保護教育,到現在的可持續發展環境教育觀,環境教育的內涵不斷拓展。關于環境教育的定義,盡管表述略有不同,但基本形成共識,可以概括為:環境教育是以人類與環境的關系為核心,強調人類和環境和諧發展,以解決環境問題與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目的開展的一種實踐教育活動,其主要內容包括環境知識、環境意識和環境參與能力。
1生態文明視域下高職環境教育的重要性
從2007年12月國家批準武漢城市圈和長株潭城市群為全國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到2016年6月通過《關于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選擇福建省、江西省和貴州省作為首批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標志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在生態文明建設的背景下,環境教育的重要性日益突顯。為了保證環境教育質量,國家和地方相繼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我國臺灣地區立法院于2010年通過《環境教育法》,寧夏回族自治區2011年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教育條例》,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環境教育條例》正式實施,之后,全國各省市紛紛開展環境教育立法工作,從法律和制度層面為環境教育提供保障。環境教育具有全民性、終身性、全球性和學際性的特點,高職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的是現代化建設進程中需要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高職學生將成為生產、建設、管理和服務第一線的技術型應用型人才,所從事的工作和環境關系極為密切。他們是否具備環境知識、環境意識和環境行為能力,對于促進綠色發展和環境保護都至關重要。高職學生作為具有較高素質的未來社會建設的骨干力量,是環境教育的重點對象。環境素質是高職學生重要的職業素質,其環境素質水平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影響。
2高職環境教育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1992年聯合國召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后,我國確定實行可持續發展戰略,并制定了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中國21世紀議程》中提出,在高等學校普遍開設發展與環境課程,設立相關專業等舉措。經過20年的發展,高職院校逐漸形成了以環境教育選修課、環境教育社團活動和環境教育社會實踐相結合的環境教育形式。環境教育的開展一般通過以下幾種途徑:一是學校團委、學生會和學生社團開展環境教育講座,學生通過對環境知識的學習,提高環境意識;二是通過學校團委、學生會和學生社團組織開展的環保活動,強化學生環境意識、環境行為能力;三是學生自主參加政府或社區組織的環境保護公益活動,提高環境意識和環境問題處理能力。通過以上幾種形式,高職學生的環境素養明顯提高,環境意識和環境問題處理能力得到培養,環境教育取得成效,但同時也暴露出高職環境教育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比如在環境教育內容、環境教育形式、環境教育實踐方面與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還存在一定差距。
2.1環境教育內容簡單,知識的科學性和系統性不強
調查發現,高職學生環境意識、環境理念和環境知識掌握情況參差不齊。究其原因在于,一是學校普遍沒有開設正規的、穩定的環境教育選修課,學生對環境知識的學多來自學生社團組織的公益講座,無論是環境知識的科學性、系統性,還是授課教師的專業性、穩定性都無法得到保障,從而導致學生環境認知混亂,包括環境意識滯后、環境知識陳舊等;二是環境教育學習資料不足,缺乏科學的以最新環境教育理念為引導、包含最新環境教育知識、適用于非環境專業學生的環境教育讀本,學生自學時更多地依賴于網絡上雜亂的環境教育資料,無法保證學習內容的科學性和系統性。
2.2環境教育形式單一,學生參與度和興趣較低
目前,高職環境教育在管理方面還處于自發狀態。由于環境教育組織者自身條件的限制。能夠采用的教育形式較少,一般以講座、活動兩種形式為主。講座內容枯燥、手段單一,環境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環境教育活動形式單一,可選范圍較小,由于組織者活動組織能力較差,往往調動不了學生參與積極性,或者脫離環境教育的初衷,演變為普通的學生集體活動。
2.3環境教育實踐性差,環境認知和實踐脫節
高職環境教育應該是環境認識能力和環境行為能力的有機結合。但當前高職環境教育中既存在環境知識學習薄弱的情況,還存在環境行為能力培養空白的情況。學生通常參加社團組織的社會實踐和政府部門與社區組織的公益活動。這些活動在提高學生環境意識方面具有一定效果,但其形式意義往往大于實際意義,在學生環境行為能力培養方面效果不佳。高職環境教育還缺乏更多的類似于環境教育基地類的可以兼顧環境認識和環境行為能力培養的形式。
3對策
在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背景下,高職環境教育需要進一步加強,在環境教育立法、環境教育體系、環境教育內容、環境教育條件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3.1加強環境教育立法
環境教育已經得到社會廣泛關注。盡管從2010年之后國內部分省區已經開始起草和實施環境教育條例,但目前還沒有普遍實現環境教育法律的實施,很多省區只是開始了環境教育立法的研究和探討。比如2015年,廣東省政協委員提出《關于盡快啟動〈廣東省環境教育條例〉立法工作的提案》,2016年,10名委員又提出《關于加快〈廣東省環境教育條例〉立法進程,夯實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基礎的提案》,等等。環境教育立法是環境教育實現全民性、終身性和學際性的保障。通過立法規范學校環境教育、社會環境教育,促進高職環境教育體系化、科學化和系統化,提高環境教育質量。
3.2完善環境教育體系
我國環境教育體系包括基礎環境教育、專業環境教育、在職環境教育、社會環境教育4部分。高職環境教育屬于基礎環境教育,但同時也屬于社會環境教育的一個部分。從基礎環境教育角度來看,高職院校需要完善環境教育的制度建設、機制保障、課程建設、師資配備、條件建設等。通過制定完善的環境教育制度,使環境教育融入高職院校課程體系;通過機制建設,保證環境教育健康穩定發展;通過課程建設,提高環境教育的科學性和系統性;通過完善師資配備,保障環境教育的質量提升;通過條件建設,在經費、環境等方面為環境教育從認識培養走向行為能力培養提供保障。
3.3規范環境教育內容
高職環境教育內容包含環境意識、環境知識、環境技能、環境態度和環境參與等方面。環境意識包括環境憂患意識、環境道德意識、環境參與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意識;環境知識包括環境醫學、環境化學、環境生物學、環境法學、環境污染及預防、自然保護、衛生保健、美化綠化等與環境有關的知識;環境技能包括環境監測、防污治廢、美化綠化凈化方法與實驗等;環境態度主要指對待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環境問題的處理方式;環境參與是指直接或間接的環境建設行為。高職院校要從開設環境教育課程、舉辦知識講座、開展實踐活動等方面,實現對環境教育內容的選取、組織和融合。通過不同環境教育形式,形成科學、系統、理論與實踐結合的環境教育體系。可以采取多學科滲透模式,將環境教育內容滲透到各專業課程教學中;也可以采用跨學科模式,選取有關環境科學的概念、內容等,并將其融合,組成一門獨立課程;或者將兩種模式有機結合,彌補多學科模式環境教育內容分散、綜合評價較難、教育效果不理想的不足和跨學科模式人力、物力投入大,學習者負擔重的不足。
3.4完善環境教育條件
高職環境教育最困難的是環境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和學生環境行為能力的提高。環境認知與環境行為是環境教育必須包含的兩個部分。前者可以在校內通過課堂學習和社團活動完成,后者必須在校外完成。也就是說,高職環境教育要實現基礎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教育的融合。因此,高職院校要與政府部門、社會環保團體、社區密切聯系,形成環境教育整體,通過參與環境實踐活動、策劃環境公益活動、參加環境公益組織等形式,讓學生從單純的參加實踐活動轉變為策劃和組織實踐活動,在這個過程中實現環境意識、環境知識和環境能力的提升。生態文明視閾下高職環境教育有助于學生樹立生態文明的價值觀,增強環境意識,提高環境素質,促進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作者:許憲國 單位: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