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土地流轉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探析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近年來,國家對于農村土地的管理更加關注,目前農業的發展逐漸走向了現代化,這也意味著我國農村土地的管理需要運用新型策略,實現土地的集約化管理,促進農村經濟的新發展,而土地流轉就是一種科學的土地發展模式。本文基于土地新政視角,研究土地流轉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
關鍵詞:土地新政;土地流轉;農村經濟;影響
1土地新政及土地流轉概述
2019年,國家對于土地的政策有了新的改觀,一方面還是以原有的中央土地新政為基礎,另一方面在此基礎上貫徹近幾年的政策指導,在維護相關主體利益的前提下,進行農村土地流轉的新發展。2018年,國家開放了土地可以作為一種獨特的商品的政策,這進一步促進了有效土地的快速流轉,促進了土地的利用,避免了資源配置和利用不足的問題。
2土地新政視角下土地流轉發展現狀
2.1形式多元化
土地流轉的對象是具體的物質即土地,其過程就是將特定的土地經營權當作特殊的商品在市場上銷售,在此基礎之上獲得相應的利潤。具體來看,當下社會發展過程中,土地流轉的形式也隨著經濟與時代的發展變得更加的多樣化,一是出租,這也是占比最大的一種流轉形式;二是轉讓;三是互換。此外,還包括股份合作等形式。
2.2總量擴大化
相關數據表明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土地流轉的速度也逐漸加快,在21世紀初,參與流轉形式的農民不超過10%,后期緩慢增加。就土地的自然優勢來看,長江中下游憑借著其得天獨厚的優勢,土地利用效率比較高,而且流轉率也比較比較高,達到13%左右,在后期的不斷發展中,數值一直呈現出上漲的趨勢。
3土地新政視角下土地流轉對農業經濟發展的影響
3.1積極影響
在經濟的拉動下,土地的流轉逐漸加快,不僅有利于實現對于土地資源的使用,也有利于實現市場的快速發展,推動社會要素的流動,為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與能量。而且隨著技術手段的不斷完善與支持,農業的發展也逐漸實現了集中化的發展,提高了農業的生產效率,避免了過多閑置土地存在的局面[1]。同時,促使農業市場的發展實現規模化,在促進農民積極性的同時,實現農業在新時代的新發展,實現其功能與模式的轉型。
3.2消極影響
1)土地流轉周期過短,影響生產性承包投資。目前土地在流轉過程中面臨的重要問題是周期短,一方面不利于吸引投資者,另一方面不利于實現土地的長期效益,這也造成了當下土地流轉過程中過高的不確定因素的存在,不僅不利于效益的實現,也不利于對土地質量的有效保護,無法實現土地的長期發展[2]。2)土地流轉方式過于分散,影響農業規模化發展。當下國家倡導的土地流轉一方面是為了促進經濟的增長,另一方面是為了促進農業發展的轉型,即實現其在新時代的規模化發展。雖然目前社會中存在了多種多樣的流轉方式,但是科學化的流轉方式所占比重很小,大部分還是以私下的交易為主,無法實現科學化、規模化的農業發展[3]。3)形式單一,影響土地優化配置效率。農村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意識與觀念不足,在流轉方式上往往比較單一,缺乏科學性與多樣化,都不利于實現土地流轉的功能與作用。農民的土地流轉缺乏制度政策的規范與指導,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低,農民經濟發展模式落后。
4土地新政視角下土地流轉對策
4.1地方政府推行政策縮短土地周轉周期,建立精準扶貧長效機制
通過穩定承包權進一步實現經營權的快速發展。首先要靠本地的工商企業來進行投資與拉動。其次要積極地響應精準扶貧政策,通過農業的高效發展來實現產業扶貧的實現。靠創新的思維方式謀劃新的發展出路,并通過不同主體的協調合作,實現農業經濟的快速轉型。貫徹共享的指導理念,促進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構建[4]。
4.2建立土地交易流轉平臺,創新土地流轉機制
為了提高土地流轉的質量和效率,重要的舉措就是通過相關的平臺建設,為其提供科學的流程支持與機制保障。這些平臺就是在流轉過程中的媒介,通過將不同的主體進行信息的匹配與連接,實現流轉的科學化發展。在此基礎上通過政府的支持與監督實現平臺有秩序的快速運轉。
4.3整合土地流轉規模,消除土地細碎化生產成本
農村的土地生產現狀還是以傳統的分散經營為主,這也是當下實現農業系統化、規模化發展的一大阻礙。一方面,分散化的土地不利于實現土地的快速流轉,難以吸引有效的投資進入;另一方面,不利于實現管理的快速完善,增加了工作難度,加大了工作內容。因此,政府要進行主導,改善當下土地的細碎化、分散化局面,為農業發展的系統化和現代化提供穩固基礎。
參考文獻:
[1]楊宏力,李宏盼.農村土地流轉的內涵、效應、現實困境及破解路徑[J].聊城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3):113-121.
[2]賈學軍.新農村建設中強化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的思考[J].農民致富之友,2019(15):235.
[3]王秀珍.試論土地流轉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J].新農業,2017(11):52-53.
作者:王葛娣 單位:淮安市淮安區淮城街道辦事處農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