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審計經濟論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環境績效審計的含義及其產生的客觀基礎
環境績效一般是指進行資源開發與利用、環境保護與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與無形收益。關于環境績效審計的含義目前還沒有一個比較統一的看法,張文華和錢鳳認為環境績效審計是指對政府部門的環境管理責任和企業應承擔的環境保護、環境治理責任及他們的工作績效進行的審計[1];陳正興認為環境績效審計是通過檢查被審計單位和項目的環境經濟活動,依照一定標準,評價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生態循環狀況和發展潛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對其效果與效率表示意見的行為[2].
1999年11月世界審計組織環境審計工作小組制定了“有關環境效益審計指南”,環境績效審計開始走向規范化道路。借鑒各種學者的看法,我們對環境績效審計做出如下的定義:環境績效審計是由獨立的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環境管理活動進行綜合的、系統的審查、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標準評定環境管理活動的現狀和潛力,對提高環境管理績效提出建議,促進其改善環境管理、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的一種審計活動。
審計客觀基礎是審計賴以產生和存續的某種存在于社會經濟環境中的需求,尤其是對審計活動所提供信息的需求。審計的客觀基礎決定著該類審計的目的、職能、主體和客體,不同類別的環境審計,有著不同的客觀基礎。具體到環境績效審計而言,其產生的客觀基礎應是檢查環境資源的管理和使用責任。環境資源包括兩部分:一是環境的天然存量資源,如物種、生態、大氣和水資源等;二是用于治理環境的各種資源,如資金、技術和設備等。所有權屬于國家和全民的環境資源通過法律委托授權于一定的政府機關或社會經濟組織管理、經營或使用,這些組織就承擔起經濟、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環境資源的責任,因而需要通過國家審計來檢查其受托管理、使用責任的履行情況。所有權屬于投資者個人的環境資源,則需要通過內部審計來檢查其是否經濟、有效地管理、經營和使用了這些環境資源。這種對環境資源管理、使用的經濟性、有效性的評價,屬于對環境管理系統各環節的“連續監控”,主要是指環境績效審計。
二、環境審計、績效審計與環境績效審計
(一)環境審計與環境績效審計
環境績效審計是環境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環境審計的基本特征,與環境財務審計、環境合規性審計共同構成完整的環境審計體系。
環境審計,也稱為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是審計學科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下開拓的一個審計新領域,是國家環境管理系統(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國,環境審計被定義為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和民間審計組織,依法對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環境管理系統以及在經濟活動中產生的環境問題和環境責任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并且揭示環境和資源保護中存在的違法行為,促進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加強環境管理。
環境審計包括環境財務審計、環境合規性審計和環境績效審計三部分。環境財務審計注重財務報表披露的環境資產和環境負債等信息的公允性;環境合規性審計側重于檢查各種環境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而環境績效審計更多的是考察、分析和評價組織所采取的各項環境措施和環境管理活動的績效狀況。在增加環保投入的同時應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環境政策的適當性,環境績效審計正逐步成為各國環境審計的發展重點。
(二)效益審計與環境績效審計
效益審計起初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稱呼,直到1977年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才在利馬會議上將其定義為“績效審計”(PerformanceAuditing)。最高審計機關國際和亞洲組織將績效審計定義為:績效審計是一種對被審計單位履行其職責過程中使用資源的經濟、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審計,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三E”審計,近年來,又提出“五E”審計,即在“三E”審計的基礎上又加上了公平性(Equity)和環境性(Environment)審計。效益審計的目的是為了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經濟活動的有效性進行監督和評價,以考核有關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并促使被審計單位提高效益。效益審計的開展是一個系統工程,從立法、內部制度、審計規范、人才、資源、技術等各方面都要進行建設,要把效益審計作為一項獨立的審計類型進行全面實踐和探索。
國際上審計已經向績效審計發展,環境問題也成為績效審計關注的內容之一。環境績效審計雖然隸屬于環境審計的體系范疇之內,但是又同時兼有績效審計的特點,對績效審計的探索有助于完善環境審計的方法,拓寬環境審計的范圍,豐富環境審計的內容,突出環境審計的建設性意義。我國的環境審計要跟上國際發展,必須在審計類型上從財務收支審計向績效審計拓展,從以環境經濟活動的合規性、合理性為主要審計對象逐步過渡到績效審計上。
三、環境績效審計的特點
(一)審計結果的建設性
環境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環境監督,但在環境績效審計中,更應強調其評價職能。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環境管理的各個方面進行細致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找出影響績效的各種因素,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以幫助被審計單位提高環境管理的效益。因此,監督并不是環境績效審計的根本目的,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以促進為主的建設性審計。
(二)審計標準的不確定性
一方面,環境績效審計屬于環境審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國家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已經頒布的包括ISO14000環境系列標準在內的各種環境標準,都是環境審計在審計依據方面不同于傳統審計的獨特之處。另一方面,績效審計的評價標準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績效審計的對象千差萬別,衡量審計對象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標準不可能相同,甚至是同一項目,有多種不同的衡量標準,得出的結論會截然不同。這使得每開展一項績效審計,審計人員都需要在現場審計開始前,就衡量績效的標準問題與被審計單位進行協商,或者尋求一種公認的、不存在異議的評價標準。評價標準的不確定性或需要協商確定是環境績效審計的一大特點。
(三)審計活動的綜合性
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以考核被審計單位環境管理活動為對象的綜合性審計,被審計單位的環境管理活動都與績效有關。因此,環境績效審計的對象和范圍應包括被審計單位的全部環境管理活動。不僅包括環境資金流轉的管理活動,保證環境資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包括非環境資金的環境管理活動,如環境規劃、環境政策的制定執行情況等,影響環境績效審計的因素多種多樣,因而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內容多、范圍廣、系統性強的綜合性審計。
四、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
環境績效審計的目標包括根本目標、具體目標和分項目標三個層次。其根本目標與環境財務審計、環境合規性審計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即:改善環境管理,實現可持續發展,只不過環境績效審計是從績效審計這個角度來實現這一目標的。具體目標可以概括為:對環境管理各步驟的績效情況進行審計評價,找出影響環境管理績效的消極因素,提出建設性的審計意見,從而促使環境管理工作的高效進
行。根據具體內容的不同,進一步地可以將具體目標分解為四類分項目標:(一)評價環境法規政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幫助法規政策制定部門制訂更加科學合理的環境法規與制度;(二)評價環境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其影響工作效率的消極因素,提出改進建議;(三)評價環境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制訂更加科學合理的環境規劃;(四)評價環境投資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為改善環境投資提出建設性意見。
五、環境績效審計的層次
環境績效審計可以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個層次。對政府的環境績效審計屬于宏觀層次,由國家審計機關來進行,主要對政府制訂的環境政策執行效果進行評價,看環境政策是否促進了環境和生態的改善,審查環境項目的實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環境污染,調查環保專項資金的投入使用情況,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標;對企業的環境績效審計屬于微觀層次,由內部審計或社會審計來承擔,重點審查監督企業對環保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并評價企業的環境內部控制系統以及企業在治理環境時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宏觀環境績效審計
1.政府環境政策的績效審計
該審計主要是對政府制訂的環境政策,包括對環境經濟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進行評價,評價時只需考慮政策的執行情況及效果,而不對政策本身進行過多地評價。評價時需遵循兩條原則:首先,環境政策的實施能否達到預期的目標;其次,在達到目標的前提下,看政策的實施費用能否達到最小。
2.政府環境保護資金的績效審計
國家撥付給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環保資金是用于治理環境的主要來源。環保資金在真實性、合規性審計的基礎上,還應對資金的撥付、使用是否達到預期的效果進行審計,因為真實合法并不等于使用的合理有效。所以環保資金的績效審計主要是對其撥付使用情況和使用效果進行監督。具體審查各級財政部門及各級主管部門是否及時將資金撥付給使用單位,有無少撥、不撥,或延遲撥付的現象,撥付給使用單位后,使用單位是否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資金,最后對資金使用后的環境效益進行評價,分析環保資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3.政府環境項目效益審計
政府環境項目效益審計屬于績效審計,進行項目效益審計首先要了解項目本身,如果項目被分解在不同地區、不同階段實施,還要了解項目分解情況。在了解了項目之后,還應清楚該項目的目標,在審計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應以是否實現項目目標為重點。如果不能實現目標,則審查不能實現的原因;如果達到了目標,則審查成本是否超過了預算,以達到使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項目效益。
(二)微觀環境績效審計
企業的環境績效審計內容一般包括在環境績效報告中,它進行環境績效審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政策法規執行的審計
首先要審查政策法規的具體規定。諸如排放標準、排污收費是否合理,可以根據邊際分析的原理,當制訂的排放標準或排放費只有使得企業治理污染的邊際成本等于污染的社會成本時,該排放標準或排放費才是有效的;其次,審查執行政策法規的情況有無偏差,對企業來說,每一項政策都有明確的目標,審計人員應考慮政策規定是否達到目標,總體效果如何,從而可以把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以提高政策法規的實施效果。
2.企業環境管理的內控系統的審計
首先,了解企業現行環境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測試和評價這些內部控制的設計和有效性,是否有利于預防和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其次,了解企業在內控系統下的環境目標以及一些污染指標的定量數據,如排放到空氣中、土壤中的廢棄物的數量是否超過了指標的上限;最后審查一些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能源消耗是否超過了一定標準等等。
3.企業環境管理效益的審計
對企業而言,環境保護的效益表現為兩種形式: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該項審計是指企業進行資源開發與利用、環境保護與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和無形收益。因此,該項目的審計是企業環境管理的綜合審計,其指標既有財務的、又有非財務的;既有綜合的、又有具體的指標。主要包括:(1)環保投資審計:主要是對企業自己投入環保設施及重要資產上資金的真實性、投資行為的持續性的審查核實,以促使有關單位與部門保證環保資金的落實與到位;(2)環境成本費用審計:審查企業在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投入到環境管理中的成本與費用指標;(3)環境損害費用審計:評價和審查企業由于對環境產生了破壞而受到的懲罰支出,該項目的金額越大,表現為企業環境管理的水平越低;(4)環境管理經濟收益審計:評價與審查企業由于產品的綠色化、環保產品、“三廢”再生品、資源替代品等帶來的經濟效益或者企業由于加強了環境保護導致環境損失的減少等內容;(5)環境管理綜合效益審計:企業加強環境管理不僅可以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而且可以實現企業所在的社區環境的改善,提高企業的社會形象和美譽度,環境管理綜合效益的審計包括對治理污染使空氣清新、水質變好、減少環境的再污染程度等非財務指標和軟指標的評價,也就是對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評價。
六、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
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從環境視角進行審計活動的指南》中列示的環境績效審計內容包括:對政府監督環境法規執行情況的審計、對政府環境項目的效益進行審計、對其他政府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審計、對環境管理系統的審計、對計劃的環境政策和環境項目進行評估等。
(一)對政府監督環境法規執行情況的審計。這是目前世界各國開展政府和公營機構績效審計最普遍的形式。具體地說,就是檢查政府環保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使用其法律授權和公共資源,督促社會公眾和組織遵守環境法規的效率和效果。
(二)對政府環境項目的效益審計。其主要對象是政府負責的保護或改善環境的項目以及政府簽署的國際協議。目前我國的法律規定,已授權審計機關對這些項目的“財政、財務收支的效益性”進行審計。實施該類審計時,審計機關應該注意對環境項目的選擇,考慮經營風險、重要性和可審計性等方面問題。
(三)對其他政府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審計。審計機關或者內部審計機構可以通過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或項目審計等方面工作的實施,檢查或確認政府、組織在緩解、削減環境影響方面的措施是否已經實施,并已經達到目標,有無造成過多成本等。
(四)對環境管理系統的審計。環境審計被看作對一個組織的環境管理系統的連續監控過程,環境審計中對環境管理機構的設置合理性和工作的有效性、環境管理制度(包括國家政策立法)的有效性和執行程度以及環境規劃決策的科學性的評價都屬于環境績效審計的范疇。
(五)對計劃的環境政策和環境項目進行評估。雖然我國的審計機關并無對政策制定進行審計的權限,但是可以反饋一些與政府規定本身的合理性有關的信息,例如排污費的計費范圍和收費標準的合理性等。事實上,經過反饋的審計信息也是國家有關部門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
七、當前我國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障礙與對策
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是國際上環境審計的發展趨勢,但是我國基本上還處于起步階段,現階段在我國開展環境審計存在一些體制上、觀念上和理論上的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必要性認識不足。目前對于加強環境管理的重要性人們已經達成了共識,但對于如何加強環境管理以及環境績效審計在環境管理中的作用等問題認識不夠深入,主要著眼點還是僅僅限于環境投入和環境法規政策的執行上,對于環境投入的效果以及投
入產出的對比狀況卻沒有更多的考慮,以達到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最大。因此開展環境績效審計首要的是提高對環境績效審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二)環境財務審計和合規性審計發展不充分。環境績效審計以環境財務審計和環境合規性審計為基礎,是一種綜合性的審計,在我國環境財務信息不真實和環境管理違規時有發生的情況下,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缺乏相應的基礎。大力發展環境財務審計和合規性審計,保證環境信息的真實可靠和環境工作的規范性才能為環境績效工作的展開提供基礎。
(三)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理論準備不足。環境績效審計作為一項實踐性的工作,只有具備一定的理論知識的儲備,才能為實際問題的解決提供理論準備。我國環境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尚處于萌芽階段,對于各種基本問題,如環境績效審計的主體、范圍、標準、方法等都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因此加強環境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對于環境績效審計的實踐開展意義重大。
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現狀分析
(一)上市公司與其關聯企業變相拆借資金的現象普遍表面上上市公司向集團收取資金占用費,可以增加盈利和解決母公司資金來源問題。但由于母公司資金獲得容易,揮霍浪費,任意拖欠,甚至形成“呆”賬、“死”賬,嚴重影響上市公司的發展,損害了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此外,上市公司與其關聯企業之間還存在大量巨額擔保行為,不僅形成銀行資金“黑洞”,誘發金融風險,有些上市公司還蓄意掩蓋,誤導投資者,一旦查明事實便會導致股價劇烈波動,甚至引起多米諾骨牌效應,產生股災。
(二)上市公司通過隨意調節費用及偽造交易等手段,為自己或關聯方謀取非法利益一些上市公司在購銷業務中以非正常的低價從關聯方買人原料,然后高價賣出其產品,借以制造高額賬面利潤。在信息披露上則含糊不清,模棱兩可,只披露交易數量而不披露交易價格和定價方法,也不披露關聯交易的次數及占同類購銷的比例,甚至蓄意不進行披露。在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相關費用上,以其利益為需要隨意調節利潤、轉嫁費用,誤導、欺騙投資者和監管部門。
(三)以各種方式進行資產重組,逃避有關部門監管如資產轉讓、租賃、抵債、委托或合作投資、托管經營、贈予等。由于我國新會計準則把關聯交易差價轉入資本公積,并且嚴格界定了關聯方和非關聯方交易的界限,此類活動形式變得更為隱蔽。上市公司利用關聯交易操縱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利潤包裝,不僅在財務報告中提供虛假信息,而且給廣大投資者造成嚴重損失。因此,企業必須在會計報表中披露關聯方交易信息,以使社會公眾能夠對該企業的經營業績作出合理評價。
二、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披露
(一)關聯交易披露要求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合并財務報表中披露企業集團成員之間的交易。企業財務報表不僅在個別財務報表附注中應披露有關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事項,還應在合并報表中分別按關聯方類別披露集團內部的關聯方關系及交易金額,屬多層投資控制關系的關聯關系及交易應披露到最低級企業。關聯交易按照重要性原則分情況處理:零星的關聯交易,如果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較小的或幾乎沒有影響的,可以不予披露;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影響的關聯方交易,如果屬于重大交易(主要指金額較大的,如銷售給關聯方產品的銷售收入占本企業銷售收入10%以上),應當分別關聯方以及交易類型披露,但以不影響會計報表閱讀者正確理解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為前提。無論是否發生關聯方交易,存在直接或間接控制關系的關聯方企業應當在報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的關系,包括關聯方企業的基本信息、主營業務、所持股權金額、直接或間接控制比例及其變化等信息,考慮到部分企業關聯關系的復雜性,企業至少應披露母公司、最終控制方、對外公開提供財務報表的最低中間控股公司。在企業與關聯方發生交易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關聯方關系的性質、交易類型及其交易要素。這些要素至少應包括:交易的金額;未結算項目的金額。在披露時要求披露至本期期未止的關聯方交易累計未結算的金額,不需要披露本期發生額;定價政策(包括沒有金額或沒有象征性金額的交易);關聯方之間簽訂的交易協議或合同的主要內容、交易總額以及當期的交易數量及金額。
(二)關聯方交易信息披露對策首先,完善關聯交易披露的會計準則,尤其是對定價政策信息披露的規定:要求企業在財務報表中詳細披露關聯交易定價的基本要素,包括價格制定的方法、成本或市價、凈利潤或毛利潤,選擇該方法的理由,與公平市價的差異及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等信息,并提供由獨立財務顧問簽發的關于關聯交易是否公正的聲明。對于重大的關聯交易,規定應有股東大會批準,并披露將要發生的交易的詳細信息,在進行成本效益權衡后,認為披露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披露豁免。但如果關聯交易顯失公平且對企業的經營成果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則不得豁免。要強制有關公司增添披露涉及關聯交易的提示性說明,如披露關聯交易在收入和成本中的比例,關聯交易產生的利潤在利潤總額中的比例,披露公司章程對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的規定以及董事和監事對關聯交易公平、公正性的意見。對準則中表述的“重大影響”、“控制權”等專業術語,不能給會計人員抽象、模糊的認識,要力求具體規范,合理界定。其次,加大對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違規公司的處罰力度。對于故意隱瞞重大關聯交易,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證券監管機構等有關部門應給予嚴厲處罰,并鼓勵投資者對其提訟,追究民事及刑事責任。針對關聯交易中各種可能出現的非公平公正和弄虛作假等情況,制訂出詳細可操作的處罰條例細則,從而對企圖利用關聯交易達到不正當目的的公司和個人起到威懾作用。再次,對企業經營業績或經營發展存在重大影響的關聯交易,不僅應對這些交易予以披露,而且必須披露其影響程度。如對資產、股權的轉讓應披露轉讓理由、對交易雙方當前生產經營及長遠發展的影響、定價原則、生產的效益占公司凈利潤的比重等。
三、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審計
(一)關聯交易審計特點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有以下特點:(1)審計風險大。關聯方企業間往往存在著控制與被控制關系,或者一方能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進行交易時,雖然可以節約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但也存在不利的方面,即與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不完全吻合。關聯交易在保障大股東權益的條件下,造成對少數股東權益的侵犯。也正是由于相關聯的經濟業務滲入,其動機很可能不同于正常的營業關系,從而加大了審計人員的審計風險。這種審計風險表現在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上:從固有風險看,由于我國部分上市公司沒有建立關聯方交易的約束機制,而現有的法律、法規除對關聯方及其交易要求披露之外,未作其他規定,造成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固有風險較大;從控制風險看,由于局部利益的驅使,關聯方交易存在相互轉移收入和費用的行為,并利用價格調節利潤,使資金使用不遵循有償原則等,造成了關聯方及其交易的控制風險加大;從檢查風險看,由于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關聯方交易進行盈余操縱,使關聯方交易量大且復雜,給注冊會計師設置了障礙,加大了獲取審計證據的難度,提高了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的檢查風險。(2)審計難度大。目前由于我國集團公司的大量出現,企業間關聯方關系已大量存在。隨著經濟的發展,審計工作將會越來越普遍、越來越復雜,從而造成審計難度增大。關聯方審計的難點在于關聯方的認定和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確定關聯交易是否進行了非關聯化,關鍵是查清交易中的“關鍵控制人”。有時候“關鍵控制人”并不一定是“終極股東”,而是名義上沒有控制但實際有控制權的法人和自然人,如國有股股東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和炒作上市公司的“莊家”。如某上市公司與一家公司進行交易,表面上兩者無關聯關系,但實際上同屬一個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在主管部門的行政干預下上市公司才不得不與那家公司進行交易,其公允性則有待考查。審計中若發現交易的獲利水平明顯與市場情況不符,則一定要請公司配合查清對方的主管部門。再如兩家上市公司進行交易,表面上也發現不了兩者的關聯關系,但實際上兩家公司的股票都受同一“莊家”控制,“莊家”同時操縱著這兩家公司,進行此項交易的目的只是為了方便“莊家”的炒作。杜絕非公允關聯交易,應與打擊莊家操縱并舉。另外,未予披露的關聯方交易也使審計難度加大。在上市公司中實際存在著無償的關聯方交易、不易察覺的關聯方交易與難以識別的關聯方交易發生,這種一方面存在關聯交易另一方面既不披露又不易察覺,從關聯各方來看,無非是為了達到隱瞞利潤,偷逃稅收的目的,這給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增加了極大的難度。
1、審閱法
審閱的書面資料一般包括單位管理制度、重要事項會議紀要、項目實施計劃、采購招投標材料、合同、各重大事項的申請與批復、財務報表賬冊等,審計人員需要對其中相關、有用的部分進行取證。
2、實地調研法
通過實地察看建設現場,審計人員可以判斷建設進度、財產物資的真實性、相關管理的有效性;與當地工作人員或周邊群眾交談,可以獲得最感性、真實的答案,有時還能從他們口中獲得線索或靈感。實地調研過程中,審計人員可以采取錄音、錄像、拍照、索取筆錄和簽名等方式來取得審計證據。
3、訪談法
訪談法包括召開座談會和進行個別訪談兩種方式。訪談對象包括被審計單位相關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監督單位的人員、受益群眾或周邊企業等項目利益相關者等。應注意訪談內容須形成書面記錄才能作為審計證據,最好還能夠有當事人簽名確認。運用訪談法時,可以采取一些技巧。如,審計人員對需要了解的問題先設想好幾個可能的答案,然后在談話中根據對方回答的符合程度去評估可靠性和疑點;使用恰當的談話語氣以降低對方的心理防御,獲得對方的信任感,從而獲得更多真實、有用的信息;審計人員也可以互相配合采用黑白臉的戰術,給對方施加一定壓力,又避免讓對方有對抗情緒。
4、問卷調查法
調查問卷應注意標準化,對同一類型對象的問卷內容應該統一,才能有效統計結果。問卷的問題應以客觀選擇題為主,設置代表不同程度的選擇答案,要求被調查者作出具體、明確的選擇。發放的調查問卷應注意要批量化,達到一定數量的結果才具有代表性,確保充分回收,才能保證調查質量。
5、網絡信息檢索法
網絡信息檢索法是指通過互聯網、圖書館網絡、專業數據庫等平臺查閱相關信息的一種方法。采用此方法時,應注意網絡信息來源的可靠性,選取權威平臺檢索信息。
6、專家咨詢法
針對審計人員知識面所不能覆蓋的某一領域,需要聘請專家利用其專業知識、實踐經驗和分析判斷能力對指定事項進行檢測、分析、判斷并作出結論。環境項目通常都涉及一些專業性較強的評價,例如,水質檢測、空氣檢測、廢氣檢測等等都需要專業的檢測設備和分析技術,不是普通審計人員可以掌握的。實際工作中,可靈活多樣的采用各種技術方法,組合應用、相輔相成,以求達到審計目標。
二、環境績效審計的分析方法
1、統計分析法
統計分析法是指運用數學方式將收集的各種數據和資料進行整理統計和分析,最后形成定量結論的方法。常用的有:簡單線性回歸、多重線性回歸、聚類分析等。尤其是環境績效審計中問卷調查的結果,必須通過統計和分析才能得出定性、定量的結論。
2、比較分析法
比較分析法是指相互聯系的兩個指標數據進行比較,從而認識事物的本質和發展規律的一種方法。在實際應用時,可以將實際發生數據與計劃數據進行比較得出目前實現程度,將同一主體不同時期或不同空間的指標數據進行比較得出發展規律和趨勢,將同類型的不同主體的指標數據進行比較得出被審計主體所處的水平,將實際實施情況與政策法規要求進行比較得出規范程度等。
3、因果分析法
因果分析法是指分析問題的根本原因和其他原因,并通過因果圖直觀、條理分明地表現出來的方法。先將有可能影響結果的因素都列出來,然后通過審計證實哪些因素確實導致了問題的產生,并分析這些因素中,哪些是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和其他原因等,最后用因果圖清晰表現出來。除了上述三種方法,還可以根據審計實際情況需要,適當運用一些管理學、經濟學上的方法,例如投入產出模型法、杜邦分析法、凈現值法、量本利分析法、數據分布分析法等。
三、實務應用案例
本文選取一個政府投資的環境項目———廣東某城市環境項目作為案例(案例數據經過技術處理),綜合闡述績效審計證據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的應用。
1、項目背景
該項目立項的宗旨是改進和調整區域環保設施服務,從而協助解決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地區和南中國海的環境問題。項目總投資估算為人民幣30.8億元,建設期為6年,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污水處理廠和污水處理系統建設、有害廢棄物管理中心建設及有害廢棄物管理政策研究、城市間環境治理區域合作、水質監測與數據共享等。
2、績效評價過程
在完成調查準備、構建三級評價指標體系、設定各項指標的評分權重、設定評分標準等環節后,審計組進入績效評價過程。該項目的一級評價指標包括相關性、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可持續性、安全性等六大方面。本文分別從評價指標體系中,選取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指標中的一個三級指標來舉例說明。
(1)經濟性分析
經濟性分析主要從資金經濟性和管理經濟性兩方面(二級指標)開展,反映資源的節約程度。其中,以三級指標“招標采購合同預算節約率”為例。對該項指標的分析主要采取審閱法和分類統計分析的方法。首先,查閱項目評估文件、年度實施計劃、歷年審計檔案、招標采購合同等資料,分類統計出所有進行招標采購的合同信息。其次,對不同類別的合同分別對其預算成本與實際成本作出比較。其中有一些設備采購是項目評估文件和項目實施計劃中均有詳細的資金預算的,例如水質監測與數據共享子項中的“通風、溫度控制系統”,在項目實施計劃中的成本預算為140萬元人民幣,實際簽訂一個合同,合同金額為129萬元人民幣,比成本預算節約了7.86%的資金。還有一些項目內容的預算沒這么具體,例如有害廢棄物管理子項中的“現場作業、進場公路土建工程”預算成本為7970萬元,實際建設過程中通過招標簽訂了5個此類合同,金額合計7990萬元,比預算成本高了20萬元,沒有實現節約。按照此方法,對所有招標采購合同進行比較、統計后,得出,264個招標采購合同中,有102個合同(占合同個數總數的38.64%)實現了節約,預算節約率為7.32%,但是其余162個合同(占合同個數總數的61.36%)的實際結算都等于或超過了原計劃金額,超出預算8.48%。審計組對該項評價指標的評價等級為中,評分為該指標的滿分分值的70%。
(2)效率性分析
效率性分析主要從項目建設執行效率和項目運營效率兩方面(二級指標)開展,反映產出與資源的關系。其中,以三級指標“項目征用土地效率”評價指標為例。對該項指標的分析主要采取審閱法、訪談法以及因果分析法。首先,通過查閱歷年審計報告,得知污水處理子項和有害廢棄物管理子項均遇到征地困難的問題。然后采取面訪負責項目征地相關人員、查閱征地過程形成的文件(如會議紀要、問題匯報、協議)等方法,詳細了解征地困難的原因、征地拖延的時長、征地困難造成的后果等。經審計得知,其中污水處理子項在2006年開始征地,正值土地與房屋價格上漲之時,其中一個村莊的居民集體要求更高的補償金額才愿意搬離。賠償問題的商議嚴重拖延了該子項的進度,原本預計4個月內完成,但實際上花了超過1年半的時間。另外,有害廢棄物管理子項中,前期對安全填埋場的可行性研究不夠充分,未能準確判斷所選建造地點的地形特征,而后在項目具體設計階段經過更為詳細的測算,土地需求從原來的20公頃增加為33公頃,增加了65%。由于征地規模的增加,一方面增加了征地審批和賠償商議的難度和時間,另一方面需要當地政府增加配套資金,而這部分資金又未能及時到位,致使此填埋場的征地效率非常低,也是導致有害廢棄物管理子項延遲了1年才開工以及項目最終延期2年才完成的原因之一。可見,項目征用土地效率不理想。審計組對該項評價指標的評價等級為差,評分為該指標的滿分分值的40%。
(3)效果性分析
1.1護理人員專業水平不足
由于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對精神疾病認識不足,精神衛生知識缺乏,在精神病院工作的醫護人員得不到社會的理解與支持,部分精神科護理工作者認為精神科護理就是簡單的看管,不認真履行職責。護士隊伍中大多數以往所受的教育往往只是如何做一個好護士,對如何實質性的滿足病人的需要了解較少。有些護士具有豐富的護理經驗,但缺乏有效的溝通技能,而忽視了患者心理變化與需要,缺少與患者的溝通,從而影響了護理的效果。
1.2病人與醫護人員關系不融洽融洽的醫護關系能更有效的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有的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缺乏自知力,容易發生緊張,情緒不穩定,甚至情緒失控。而醫護人員這時對患者的關心不夠,沒有及時動態掌握患者的心理狀態,適當予以心理干預,導致患者與醫護人員不能有效溝通,而使之間的關系不是十分融洽。護士必須尊重患者,才能得到患者的尊重,使用文明禮貌的語言,既能得到患者的尊重,收到以禮服人的效果,又能滿足患者希望受到尊重的心理需求,這是護患心理溝通的首要環節
2.防范措施
2.1加強護理人員安全素質教育精神科護理人員不僅要熟悉精神癥狀學理論,還要了解各種癥狀的具體表現和發展規律,練掌握各種癥狀的護理技術并具備觀察力和高度的責任心。對新進人員及時進行崗前精神衛生問題日益突出,培訓,普及精神衛生知識;同時開展醫德醫風,護理倫理學的學習。全體護士充分認識到在社會迅速發展的今天,已逐步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明確了精神衛生工作者所處的地位和肩負的責任。適當心理護理十分重要,醫護人員應督促患者按時檢查,把精神疾病的發生原因、病情發展、對身體的危害、病情的轉歸及其預防措施等及時向病人及家屬說明,克服麻痹心理,求得病人及家屬對觀察治療及緊急處理的配合。對于患者家庭及工作方面引起的心理狀態變化,要做好耐心的勸導,以解脫心理上的壓力。對于出現緊張、焦慮或沖動攻擊暴力行為的病人,護理人員應以溫和、坦誠、尊重、接納、冷靜的態度對待患者,主動與其建立良好護患關系,觀察、了解患者沖動的相關因素,盡早給予干涉。把病情發展情況及時反饋,使病人明白精神疾病并不可怕,用嫻熟的技術,沉著、穩重的舉止消除患者的心理焦慮,給患者以安全、信任感。
(一)對環境審計本質的再認識
1.環境審計研究范疇更廣。傳統企業理論是將企業本質界定為完備的經濟性契約網絡,這就決定傳統企業從事單純的經濟活動,企業追求股東價值最大化,該企業理論承襲主流經濟學理論假設,即完全低層次需求假設,抽象了不同需求層次之間差異。既然是完備性經濟性契約網絡,那么就無需外部審計方來對企業產權糾紛進行再界定、再保護。后來隨著傳統企業理論本身拓展,企業由完備性經濟性契約網絡拓展為非完備性經濟性契約網絡,將審計方的功能納入到企業委托方產權束內,形成了“單向三方審計關系”的審計模式。此時,環境審計方也將隨著環境性資源被經濟性資源所拓展的過程中納入到非完備性經濟性契約網絡范疇之中,進而形成了“單向三方環境審計關系”的環境審計模式,它將對此類環境性資源交易與配置進行環境資源產權再界定、再保護。從某種意義來講,所謂環境審計仍然屬于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合規性審計和績效審計范疇之內,借此所形成的環境審計的理論體系建設就等于隔靴搔癢,其實務操作也將陷于被動。隨著社會進步,人們對企業本質的認識也在逐步加深。目前國內外很多學者從社會價值視角透視企業本質,并對傳統企業理論進行變革,將企業本質視為非完備性的社會性契約網絡、經濟性契約網絡與環境性契約網絡的綜合契約網絡。盡管它對主流經濟學理論假設有所突破:被“俘獲”的不同層次需求假設,強調了企業利益相關者對社會綜合價值的追求,但這種企業本質的界定卻漠視企業社會性資源、經濟性資源以及環境性資源相互之間的轉化與耦合。這種漠視給環境審計主體的構成以及環境審計方對企業環境資源產權的再界定、再保護帶來了邏輯上的教條與混亂,這也造成環境審計理論與實踐相脫離的問題。顯然,基于超契約的企業本質來構建環境審計理論體系在理論上是能夠解決上述問題的。2.環境審計主體構成更科學。如果定義企業本質為完備性經濟契約,企業內部審計則是確保獲得企業經濟性契約完備的條件。如果定義企業本質為非完備性經濟契約,要彌補企業經濟性契約非完備部分,就需要企業由內部環境審計向外部審計發展,尤其將部分環境資源納入企業經濟范疇,更需要企業外部的環境審計通過環境資源產權再界定、再報告等對原屬于環境契約非完備部分進行彌補。然而傳統的環境審計理論僅僅把環境審計看作企業委托方的產權延伸部分或衍生產物來解釋環境審計主體產生,顯然,這個環境審計主體與傳統審計主體沒有本質區別,也就是民間審計主體。目前,盡管有人把企業本質界定為非完備性的社會性契約網絡、經濟性契約網絡與環境性契約網絡的綜合契約網絡,對于其中環境性契約網絡所約束的環境源資功能屬性決定了將企業外部的相關環境方面的專家、政府機構以及民間團體等均可納入原先的民間審計主體之中,但環境資源功能屬性的差異性也就決定了環境審計主體構成存在一定的隨機性。譬如,在完備性的綜合契約網絡理論預設下,只能作為政府機構內部環境審計的主體構成的,往往從環境資源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因此,只有真正理解在遵循企業不同屬性資源之間耦合規律的基礎上所結網的超契約企業本質,才能獲得符合環境性資源與社會性資源、經濟性資源之間相互轉化耦合規律的環境審計主體。3.環境審計主體獨立性更強。基于上述不同特征的企業本質:完備經濟性契約網絡、非完備性經濟性契約網絡、非完備性綜合契約網絡,直至目前,人們仍然都從企業受托契約網絡不完備的視角來探索作為企業委托方產權的延伸部分或衍生產物的“單向三方審計關系”來探索彌補其契約網絡的不完備部分,此時人們僅從結合自律性的審計職業標準和審計職業道德以及他律性的審計職業法律和社會道德來確保審計在精神上具有“超然獨立”,但這種“超然獨立”很難約束企業委托方對決定審計方生存與發展的物質誘惑。在雙方利益博弈中,審計受托方利用被虛置的投資者利益購買能夠維護審計方與被審計方所獲合謀利益的“審計意見”,這一現象已是屢見不鮮。況且,造成企業契約網絡不完備也有可能是企業委托契約網絡不完備所引起的。因此,本文根據不完備超契約的企業本質,在公平交易審計市場規則下探索“雙向四方環境審計關系”的環境審計模式,只有這種環境審計模式,才能從物質與精神的兩方面確保環境審計主體具有真正的獨立性。因此,環境審計本質是指補全超契約中環境性契約網絡非完備部分的契約本質。由此環境審計本質可推論出解釋環境審計產生的基本理論應該由外部性理論與環境質量公共物品經濟分析理論[14]、可持續發展理論[15]、大循環成本理論[16]、經濟的外部性理論和資源價值理論[17]的理論集成,而不是某一種理論。因此,一個集自然、經濟、社會等系統的諸多問題于一體的復雜系統,其中牽涉了深刻的產權關系,僅僅“單向三方審計關系”的模式很難駕馭這種復雜產權關系,這必將為環境審計方與經濟性、社會性以及環境性的契約各個締約方所構建“雙向四方環境審計關系”的模式帶來契機。
(二)對環境審計目標的再認識
隨著社會、經濟以及環境的發展變化,締結超契約的環境資源產權主體地位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因此我們借鑒企業的“超契約圖”(圖1)來闡述約束審計主體的環境審計目標的演化。根據圖1所示,A為企業純經濟性契約網絡域,隨著企業生產率水平提高,企業經濟活動范圍不僅拓展到環境資源及其產權交易與配置活動的Ⅲ契約域和社會資源及其產權交易與配置活動的Ⅰ契約域,而且拓展到具有環境資源和社會資源的雙重性資源產權交易與配置活動的Ⅱ契約域。根據持“零嵌入性”立場的經濟性契約網絡企業本質,由環境審計方受締結Ⅲ契約和Ⅱ契約的環境審計委托方委托對環境受托方的受托權審計,這樣形成了“單向三方環境審計關系”的受托環境責任經濟性契約網絡目標決定了目前主流環境審計目標仍是現代審計目標的外延。無論是“一元目標論”還是并無本質區別的所謂“二元目標論”、“三元目標論”,它們都是圍繞對受托環境經濟責任的公允性、環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產權評價、鑒定、監管與保護。然而上海審計學會環境審計課題組對環境審計一般目標的界定,似乎超越經濟性契約網絡,好像將“自然狀態”環境性契約網絡(C+Ⅲ+Ⅱ+Ⅳ)融入到社會性契約網絡(B+Ⅱ+Ⅳ+Ⅰ)之中,盡管他們都意識到環境保護對可持續性經濟發展的作用,但仍然承襲受托環境責任來設計環境審計目標。單向環境審計關系將很難全面把握反映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狀態及發展的內在要求的環境審計目標。因此,根據“雙向現代四方審計關系”的研究范式來分析形成環境審計目標的“雙向現代四方環境審計關系”的契約的形成。對于企業由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所形成由委托方與受托方締結的委托經濟性契約網絡已成為主流經濟學的共識。然而“企業目的必然存在于企業自身之外,存在于社會之中”。我們從社會價值的視角來審視企業本質,企業是社會網絡一部分,因此企業享受社會賦予權力的同時,社會委托方通過各種授權方式也將社會責任“轉嫁”給經濟性契約網絡的企業委托與受托雙方。一般情況下經濟性契約網絡的企業委托方將社會責任部分或全部再轉嫁到經濟性契約網絡的企業受托方去落實,這樣就自動形成了自然的三方:單元社會屬性的社會委托方、雙重經濟、社會屬性的企業委托方與企業受托方。從全球視野來看,生態環境是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天然依托,這必將注定通過人與自然以默認方式締結的環境性契約網絡,并自動地“卷入”到經濟性契約網絡與社會性契約網絡之中,基于上述討論的“三方”也自然成為環境契約的三方主體。當然對于社會組織來說,環境契約的主體自然只能依托社會組織的委托與受托雙方。因此在審計市場中,根據公平交易市場規則確立環境審計方接受環境委托方對環境受托方的受托權審計,同時也接受環境受托方對環境委托方的委托權審計。在自律性的審計職業標準和審計職業道德以及他律性的審計職業法律和社會道德約束下,確保審計方在精神上的“超然獨立”,形成了經濟性組織的“雙向現代四方環境審計關系,或社會性組織的“雙向現代三方環境審計關系”。由此關系所形成的環境審計目標將是在環境審計四方共同締結超契約(A+B+C+Ⅰ+Ⅱ+Ⅲ+Ⅳ)或環境三方共同締結超契約(B+C+Ⅳ)約束下開展環境審計所期望達到或應該達到的目標,它是對三重資源屬性或雙重資源屬性的組織各種資源產權交易與配置的合法規性、效益性、公允性、可持續性的評價、鑒定、監督和保護。
(三)對環境審計假設的再認識
環境審計假設是根據已獲得的環境審計經驗和已檢測的環境事實,依據生態環境循環理論,對產生環境審計事物的原因及其環境審計事物背后的運行規律作出推測性的解釋。直至目前,環境審計事物所產生的原因及其運行規律仍根植于傳統的“單向三方審計關系”之中,無論是王學龍的環境審計假設[21]、張以寬的六大環境審計假設[22],還是楊智慧的四項環境審計假設[23]。盡管將與組織利益相關的環境資源產權配置與交易活動納入經濟性或社會性契約網絡之中而拓展傳統審計假設體系的范圍,但仍承襲經濟控制論或經濟監督論的“單向三方審計關系”的審計本質。在莫茨和夏拉夫的“八條審計假設”、湯姆·李的“三類十三條審計假設”、尚德爾的“五條審計假設”以及費林特的“七條審計假設”中,盡管它們均局限于彌補受托責任方的經濟性契約網絡非完備部分,但其中湯姆·李的“會計信息缺乏足夠的可信性”假設與費林特的“受托經濟責任關系或公共責任關系是審計存在的首要前提”假設,已然涉及審計產生的真正根源:“信息非對稱”、“契約不完備”。因此,借此“真正根源”所形成彌補超契約非完備部分的環境審計契約本質及其所培育出的環境審計目標指導的下,科學猜想或設想“雙向現代環境審計關系”的環境假設如下:1.環境信息非對稱假設根據超契約圖,企業環境的委托與受托雙方直接締結非完備性Ⅲ契約與間接以承擔因自然災害方式所締結部分非完備性C契約、環境審計三方直接締結非完備性Ⅱ契約與間接承擔環境社會方以“轉嫁”方式締結非完備性Ⅳ契約和部分非完備性C契約。這些契約非完備性如果由事前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那么需要環境審計方讓被審計方提供各自真實信息(讓人說真話);如果由事后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那么需要環境審計方讓被審計方履行各自責任(讓人不偷懶)。這一假設主要解決環境審計應該做什么的問題。2.環境信息可驗證假設這是指反映私有環境資源產權行為的財務收支與公共環境資源產權行為的財政收支及有關環境管理活動的定量或定性信息是可以驗證的。隨著人們改造環境、征服環境能力的不斷提高,一些公認的環境管理原則及環境技術計量與檢測技術不斷地被人們發現與應用,致使人們普遍接受環境信息可驗證假設。根據環境信息可驗證假設可推導出環境審計標準、環境審計證據、合理環境保證、環境審計風險的四個環境審計概念。這一假設主要解決環境審計怎樣做的問題。3.環境信息重要性假設這是指因超契約性質決定環境信息與經濟信息、社會信息的內涵、側重要點不同,提煉信息標準的差異,在環境審計過程中環境審計信息是驗證環境信息的真實、可靠、公允的根本保證。超契約造成了被審計單位不可避免地享有經濟、社會、環境所賦予的權力的同時也負有經濟、社會、環境的責任,又因環境是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決定必須有這樣的環境審計假設。4.超契約非完備性假設環境市場信息非對稱是造成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所含環境契約非完備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據資源依賴理論,由于技術方面原因,對環境資源價值很難確認計量進而造成環境資源所決定權利難以量化配置,最終釀成環境性契約網絡不完備。這一假設主要解決如何借鑒環境技術計量與監測結果作為環境審計業務的超前發展與環境審計理論規范滯后所造成的環境會計準則出臺、會計計量方法無法滿足審計需求的被動局面的一種補救措施。5.環境審計市場主體權利與義務(責任)對等性假設環境審計市場上的公平交易規則是對環境審計市場主體的權利與義務(責任)對等性一致性認可,也是履行契約的基本條件,這一假設主要解決為什么需要環境審計。6.環境審計市場資源產權配置與交易的有效性假設計劃與市場是資源產權配置的兩種基本方式。引入環境審計方對計劃與市場的兩種環境資源產權配置方式進行環境審計,最大限度地促使超契約所束縛的環境資源在組織內部能夠有效性配置與組織外部有效易,減少甚至排除錯誤與舞弊事項的發生。7.環境審計市場主體理性假設如何確保環境審計市場主體的權利與義務(責任)對等性的實現,要求環境審計市場主體必須具備理性的素質,這也是實現環境審計超然獨立的根本條件之一。這一假設主要解決環境審計能夠做什么的問題。8.環境審計主體獨立性假設這一假設認為,正因為超契約締結了環境與經濟、社會耦合的復雜性,客觀上需要一個與超契約沒有任何利益沖突的獨立“第三方”來理清環境審計各方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對各自資源產權再界定、再監督、再保護來履行審計職責。根據這一審計假設,推導出環境審計具有的自身特征:委托環境審計。9.環境證據力差別假設環境證據力差別假設:越接近環境資源產權配置與交易的事項本身,其獲得環境證據的可靠性越高;越及時的環境證據越可靠;客觀性程度越高的環境證據越可靠。也就是具有相互印證的審計證據,可提高審計證據可靠性。這一假設為環境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必要的基礎。10.認同一貫性假設從環境發展視角來看,環境性契約網絡是環境與經濟、社會的關系聚結,在根植生態環境自身可持續發展的規律上,借助經濟與社會的發展規律來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因此認同一貫假設是指如果沒有確鑿的反證,被認為被審計單位的環境資源產權配置與交易的環境事項遵從環境經濟與環境社會及其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規律。這一假設旨在解決組織資源配置與交易的連續性與環境審計行為的階段性之間的矛盾,并為環境審計主體理清環境審計責任提供了一個合理的界定標準。綜合上述“雙向現代環境審計關系”的十條環境假設,可以得出環境假設體系是對產生環境審計前提、環境審計主體依存環境以及環境審計主體與客體關系進行的科學猜想與假定。
(四)對環境審計概念的再認識
直至目前為止,大部分文獻把環境審計看成是一種環境管理工具。Tomlinson等[24]對七種類型環境審計的定義進行了探討,總結出環境審計是環境管理系統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一種自我評估程序;環境審計是對企業環境影響的系統分析[25]。從上述學者定義來看,環境審計的范圍呈拓展趨勢。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INTOSAI)第15屆大會(1995年)在《開羅宣言》中制定了一個框架,認為:1.環境審計與政府審計存在根本性區別;2.環境審計主要包括財務審計、合規性審計和績效審計;3.可持續發展概念不應在環境審計定義中起獨立作用。而國際商會(ICC)對環境審計概念的陳述則為:環境審計是一種管理工具,通過簡化環境管理、評定活動對環境組織、環境管理是否發揮作用進行系統的、文化的、定期的和客觀的評價。國內絕大多環境審計學者是在借鑒國外相關定義(如IIA、ICC、EPA、INTOSAI對環境審計的界定)的基礎上提出環境審計的概念[18]。不過,也有一些學者從審計的監督職能入手來定義環境審計。因此綜合上述國內外學者或機構團體提出的環境審計定義,他們均是將環境資源的產權配置與交易活動(Ⅱ+Ⅲ)作為企業經濟活動范圍的延伸部分,仍然承襲“單向三方審計關系”傳統模式。基于彌補超契約非完備部分,筆者認為環境審計為環境審計主體自愿地接受締結超契約各方授權對各自締約對方的環境產權再界定、再監督、再評價、再保護,最終促進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和諧發展。環境審計不僅包括對超契約受托方的受托權進行財務/財政環境審計、合法/合規環境審計和生態績效環境審計,而且包括對超契約委托方的委托權進行問責制環境審計。
(五)對環境審計準則的再認識
與環境審計直接相關且較權威準則有:1.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ISO14010環境審核通用原則、ISO14011環境審核程序以及ISO14012環境審核指南(審核員資格要求);2.最高審計機關國際(INTOSAI)(1995)發表的對政府審計組織進行環境審計具有指導作用的《在國際環境協議審計方面進行合作的指南》和《從環境視角進行審計活動指南(草案)》;3.國際注冊環境審計師委員會(BEAC)(1999)的《注冊環境審計師實務準則》。國內學者對建立環境審計準則及指南持兩種相反的觀點。一部分學者認為,現在開展的各項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準則可以作為環境審計準則,而無需另起爐灶[27];另一部學者則認為,環境審計應該有自己的準則,因為它內容涵蓋廣、針對范圍大,而且使用對象多、審計主體復雜[28]。對于環境審計準則的制定,有的是從環境審計主體資格及其行為角度來規范環境審計準則[23],也有的選擇以政府環境審計準則為突破口來研究環境審計準則。縱觀國內外對制定環境審計準則的研究,仍然沿襲傳統“單向三方審計關系”的審計準則,似乎以自律性的審計職業標準和審計職業道德以及他律性的審計職業法律和社會道德保證審計方能在精神狀態上保持“超然獨立”,然而現實中審計方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利益卻是息息相關的。這樣單邊性環境審計準則有悖環境審計市場的公平交易規則。因此,我們應該根據超契約規約的“責權利”,并結合環境審計市場的公平交易規則來制定環境審計準則。環境審計準則是關于環境審計主體資格、行為以及與環境審計委托方、環境審計受托方之間均衡的“責權利”關系的專業化規范。當然根據環境性契約網絡與經濟性契約網絡、社會性契約網絡的耦合層次不同,按照環境審計準則劃分為環境審計基本準則、環境審計具體準則以及環境審計執業指南三個層次;按照契約性質劃分為環境性契約網絡與經濟性契約網絡、社會性契約網絡;按照每個契約域內不同的業務類型劃分為不同契約域的環境財務/財政審計準則、環境合規/合法性審計準則和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績效審計準則等。
(六)對環境審計程序和方法的再認識
國外關于環境審計程序,即環境審計計劃的步驟及其內容有學者作了具體探索,也有學者進行相關比較研究。國內有關環境審計程序的研究也各有千秋。福建省審計學會課題組提出環境審計程序4步驟,而楊俊將環境審計的程序確定為6個步驟。基于審計程序所采取的環境審計方法學者們持兩種相反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環境審計方法不需要一套新的審計技術和方法;另一種則認為應建立另一套的環境審計方法,如魏順澤主要從獨立審計和聯合審計角度考慮審計方法、上海市審計學會課題組主要采用相互聯系審計方法組合方式[19];還有學者引進其它學科方法建立新環境審計方法,如辛金國,杜巨玲將成本效益分析法引入審計方法中、李兆東等將能質流分析方法應用到生產型企業對環境審計影響分析中。綜觀國內外有關環境審計程序研究,仍然是沿襲傳統“單向三方審計關系”的脈絡來設計環境審計程序,其目的是如何完成對環境委托方授予環境審計方的受托環境責任審計。然而環境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礎,環境性契約網絡將天然地嵌入到經濟性契約網絡和社會性契約網絡之中,人類在考慮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時必先考慮到環境的保護。因此,根據超契約圖,研究“雙向現代四方環境審計關系”或“雙向現代三方環境審計關系”的環境審計工作的前期鋪墊。環境審計方根據如下四個要素不同設定來確定初步環境審計策略:1.對超契約域內不同契約域的環境性契約網絡了解的程度;2.對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的環境性契約網絡風險的計劃估計水平;3.評價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的環境性契約網絡風險時必須執行的環境產權制度配置有效程度測試;4.為使環境審計風險降低到合理水平而將要執行的實質性程序。對于上述各要素的不同設定(詳細、一般以及最低),可采用不依賴被審計單位的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的環境產權制度配置有效程度的主要實證法,或采取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的環境產權制度配置有效程度測試與環境審計實質性程序并存的較低環境性契約網絡風險估計水平法。為了確定被審計單位的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圖1)的環境資源產權交易與配置信息的可信度、環境審計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以及將有關提升環境產權制度配置有效性的管理建議向被審計單位提出,環境審計方可以在計劃環境審計期間或其中工作期間執行主要實證法下的“同步環境產權制度配置有效程度測試”、“額外環境產權制度配置有效程度測試”與較低環境性契約網絡風險估計水平法下的“計劃環境產權制度配置有效程度測試”。針對“雙向現代四方環境審計關系”或“雙向現代三方環境審計關系”的環境審計工作,環境審計方極力彌補被審計單位的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的環境契約不完備部分,即針對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的環境產權界定、環境產權交易與配置的類別、過程、結果的測試以及環境信息的系統分析,環境審計方將考慮環境審計程序的時間、性質與范圍對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的環境性契約網絡所表達的“責權利”制衡狀況進行審查,搜集充分、適當的環境審計證據,借以提高被審計單位的相關利益方所締結不同環境性契約網絡的可信賴程度,從而提出恰當公允的審計意見。由于環境資源與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所“束縛”不同屬性資源耦合,這就決定了與之關聯的其他學科的方法可以應用于環境審計中,當然日新月異的環境技術也不斷創新環境審計方法。
(七)環境審計報告的再認識
對環境審計報告的研究并不多,國內外學者主要基于超契約內的契約域Ⅱ和Ⅲ范疇研究環境審計報告內容。Thomson等認為,環境審計報告內容包括循環審計、環境管理系統審計、交易審計、以及處理、儲存和處置設備審計、環境負債審計、污染防范審計、產品審計等內容。可喜的是,目前國內外學者將環境審計范疇向契約域C和Ⅳ拓展。英國工業聯盟認為環境審計報告的內容應包括:環境檢查、監督和監視;新開發項目環境影響評估;環境管理系統審計;新建企業環境全面調查研究;生態審計和ISO14000認證;環境信息的獨立鑒證等方面。雖然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是很多國內外學者將環境審計結論體現于一般的常規審計報告中,而不必出具專門的環境審計報告,專項環境審計除外。直至目前環境財務收支審計、環境合規性審計和環境績效審計作為環境審計三大類報告,但這樣環境審計報告與傳統審計報告并沒有根本上的區別。根據超契約圖,環境審計報告應該是對環境審計方對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所涉及環境性契約網絡不完備部分進行彌補的實際狀況進行客觀展示。由于環境性契約網絡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性契約網絡、部分社會性契約網絡存在契約屬性的差異,這將決定出具專門環境審計報告勢在必行。因此根據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的環境與經濟、社會之間演繹著內涵變化不同的“雙向現代四方環境審計關系”或“雙向現代三方環境審計關系”,出具雙向型環境審計報告,并根據超契約內不同契約域進行環境審計報告細化與分類。
二、結論
[關鍵詞] 技工學校 語文教育 人文精神 培育 途徑
技工學校是培養具有一定知識和技能結構,具有一定職業能力和跨職業、跨崗位的關鍵能力,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級技術型或技藝型人才。技工學校培養對象應該具備的關鍵能力主要包括方法能力和社會能力。技工學校教育一定要注重學生的人文精神的培育,而語文是基礎性的人文學科,人文精神是語文的靈魂,技工學校語文在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和人文素養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技工學校語文在學生的人文精神培育方面的現狀卻不容樂觀。一方面,從學生人文精神的現狀看,其情況令人擔憂。技工學校學生,學習基礎較差,心理不健康,社會觀念淡漠,缺乏關愛他人的理念,意志薄弱,自暴自棄,行為偏激,走上極端。在語文學習的過程中,這些學生由于缺少人文精神的體認,他們對課文的閱讀、理解常常不得要領,作文立意不高,思想幼稚,甚至偏頗。另一方面,技工學校語文教育沿襲傳統思路,過分強調語文工具性,淡化人文精神的培育,同時還要強調語文要為專業服務,技工學校學生的現狀、素質教育的需要在呼喚語文教育不僅要教給學生以語文知識和語文能力,更要承擔起對學生進行人文精神教育的重任。結合語文教學聽說讀寫的能力訓練和學生的實際,技工學校語文教育實施人文精神的培育可從五個方面著手。
一、教材要體現人文精神
教材是教學的抓手,課文是學生閱讀訓練的重要平臺。技工學校語文要搞好人文精神的教育,就要注重教材建設。語文教材所選篇目,既要體現語文知識的系統性,又能充分體現人文精神,有利于教師借此對學生進行人文精神的教育。在這方面,我國古代的蒙學教育實踐和臺灣國民中學的《國文》教材的選編思路可資借鑒。以《三字經》為例,開首便說:“人之初,性本善。”把向善思想深深扎根于人心之中,同時鮮明地提出“首孝悌,次見聞”的價值標準,又借典故加以強化:“香九齡,能溫席,孝于親,所當執。融四歲,能讓梨,弟于長,宜先知。”《三字經》把“幼而學,壯而行,上致君,下澤民。揚名聲,顯父母,光于前,裕于后。”這一段話作為整個為學過程的目的放在了文章的最后,以顯示讀書做官對于社稷、家族及父母的重大意義。《三字經》還體現了為了實現理想,必須珍惜韶華,克盡求學之苦的精神:“昔仲尼,師項橐,古圣賢,尚勤學。披蒲編,削竹簡,彼無書,且知勉。頭懸梁,錐刺股,彼不教,自勤苦。如囊螢,如映雪,家雖貧,學不輟。如負薪,如掛角,身雖勞,猶若卓。蘇老泉,二十七,始發憤,讀書籍。彼即老,猶悔遲,爾小生,宜早思。”
同樣臺灣國民中學的《國文》教材選材也注重傳統倫理道德對青年一代的熏陶,把培養學生愛祖國、愛家鄉、立高遠之志、孝敬父母、學會感恩、勸學惜時、勤學好問放在重要地位,讓學生從小在飄揚的中華傳統美德的旗幟下成長,長大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國文》教材《王冕的少年時代》課文說的是一個窮人家的孩子王冕的故事。王冕為減輕父母的負擔,到鄰家放牛,主家如果將臘肉、熏魚給他吃,他便拿塊荷葉包回家孝敬母親,他節省每日的點心錢,到學堂買書自學,還利用放牛的時間每日勤奮的畫畫。這些文章,文情并茂,深入淺出,闡釋了為人盡孝的道理,弘揚了人文精神的一個重要層面。
現行的各種技工學校語文教材基本脫胎于部編普通高中的語文教材,突出人文精神培育的篇目有限,應該增選人文精神濃郁的文學作品等名家名篇。
二、寫日記體隨筆自覺呵護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的培養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我們不僅要經常性對學生曉之以理,更要不停地引導學生進行經驗的解釋和喚醒。荀子日:“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已,則知明而行無過矣。”古人就是用每天對自己言行反復的省察、反思來實現精神上的自我完善的。因此,我們也應該要求學生每天審視一下自己,自己的所作所為是不是符合社會公認的道德規范,是否有利于個人的健康成長,并且把內省的結果,寫成日記體隨筆。這樣做至少有兩大作用:第一,學生養成了內省的習慣,有利于良好情操的培養,可以不斷修正自己的人身軌跡,使自己得以健康成長。“內省”也就是“道德長跑”(教育家魏書生曾將寫日記稱作為“道德長跑”),可以不斷引導學生用高尚的人文精神約束、鞭策自己。老師用的方法是日積月累式的“滴灌法”,而不是“漫灌法”,學生可以在自己的心田上自覺的守護那一棵人文精神的幼苗,并使之茁壯成長,完善自我。第二,可以提高表達能力。每天將自己的思考結果用五百字左右的隨筆表達出來,一個月可以練筆一萬五千字,一年下來也有十八萬字左右。熟能生巧,堅持練筆,學生的寫作水平自然會大大提高。
對學生的隨筆,老師可以定期查閱,發現談得較好的佳作,可以讓學生宣讀交流,這樣學生之間思想上可以互相影響,其實學生思想感情的相互影響比老師說教好得多;語言表達也可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大家不能保守,也不要有什么顧忌,應該放手去寫,放膽去寫,有不同意見,可以討論,可以爭論,最終達到共同進步的目標。
語文學家、教育學家黎錦熙曾經說過“日札優于作文”,當代教育家朱永新在他的新教育實驗的六大行動中就大力提倡師生共寫隨筆。事實確實如此,作文訓練量畢竟有限,而且有種種限制,“日札”則隨時隨地都可以寫,不必一本正經。這種道德長跑式的“日札”在人文精神的自覺呵護中有特殊的作用,能堅持不懈,持之以恒的長跑下去,其思想境界和作文水平都會得到極大的提高。
三、課前演講培養人文精神
為了訓練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許多語文教師都要讓學生進行課前演講。我認為,這種演講也是對學生進行人文精神教育的良機,應加以充分利用。
筆者在指導學生演講的過程中,對學生演講的內容作了導向,使之有利于人文精神的弘揚。為了選擇合適的內容,平時注意收集一些在思想品德、行為習慣、思維素質等方面有啟發教育意義的材料(主要是剪報),讓學生在演講前隨機抽取,準備一段時間,然后圍繞所給材料演講,其他學生聽后可以評述,老師再相機點撥,效果較好。比如,一個學生抽到一個故事:一個科研小組在原始森林迷了路,大家疲備不堪,尤其令人沮喪的是老教授身染重病,奄奄一息。彌留之際,老教授托付給眾人一個小木箱說:“這是我一生的心血,你們一定要走出去,把他交給院領導!但誰也不許在交給領導前將其打開。”眾人掩埋了老教授,化悲痛為力量,終于走出了原始森森,那盛滿老教授“一生心血”的小木箱被打開,但里面只有一些石塊。經過思索,同學悟出這樣一個道理:老人的目的是給眾人一個任務,一個美麗的向往,走出大森林,不只是為了活命,更有老教授臨終囑托。科研小組的成員就是在這一美麗而神圣目標感召下,才產生力量,最后走出困境的,因此,一個人必須要有遠大的目標,美麗的向往,目標和向往是生命的聚焦處,是力量的源泉。最后,經過評述、點撥,大家達成共識:一個人立志高遠,有了奮斗目標,才能激發生命的潛能,才能產生奮斗的力量和信心。一則故事或一段材料,可以演繹一個道理。通過演講,學生們體驗了寬容忍讓、自尊自愛、自強不等人生哲理。
四、作文訓練感悟人文精神
文如其人,人做得好,作文才有底蘊,寫的文章,才能感人。很難設想,一個心浮氣躁,不近人情的學生能寫出感人肺腑的佳作。高考作文得高分者通常都是文意與文采俱佳者,也就是對人文精神感悟較深者。頭腦沒有那一份感悟,你就不能體察文題和材料中的思想。
要學生感悟材料中的人文思想,首先要在他們的思想武庫中裝備這種思想,腦海中從來就沒有感受過這種思想,作文時怎么能憑空產生這種感悟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你要洞察題目和材料中的“仁”(主旨),你首先必須是一個“仁者”,我們語文老師有責任把學生培養成為一個用人文精神武裝的“仁者”。結合學生的實際和作文立意的需要,可以讓學生著重掌握以下四組“大道理”,每一大道理再分解為若干“小道理”逐一訓練。
1.修身之道:立志高遠,愛國情懷,奉獻社會,助人為樂,孝敬長輩,知恩報恩,遵守公德,誠實正直,虛懷若谷,寬容大度,勇于改過,節儉樸素,嚴于律己。
2.成人之道:勤奮學習,嚴謹治學,磨煉意志,不畏挫折,自信自強,把握時機,善于借鑒,勇于創新。
3.生活之道:遵紀守法,反對迷信,保護環境,結交良友,學習有方,心理健康,瀟灑幽默,盡心盡責,惜時守信。
4.思辨之道:實事求是,有的放矢,周密思考,由表及里,提綱挈領,因小見大,相輔相成,物極必反,新陳代謝。
每次作文,圍繞其中一點,體察感悟,抒寫真情實感,絕對不能空發議論。只有聯系生活實際,有感而發,這些思想才能內化為自己的思想。與寫日記和演講相比,用作文訓練的形式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可控性強且系統有序。
五、文學審美體驗人文精神
語文學習的過程也是審美教育的實施過程,語文教育應發揮學科優勢,滿足學生的審美需求。語文教育進行審美教育的途徑就是文學教學,培養學生的文學鑒賞能力。
在語文學教學中,不僅要讓學生懂得一些文學基本常識,更要引導、點撥學生感悟作品。學生通過閱讀(誦讀、默讀,進而涵養、浸潤)文學作品與作者對話,從而獲得人生、人情、人性的深刻把握和體驗。作家王蒙受聘擔任南京大學兼職教授,在授職儀式后的演講中,他指出:“一個懂文學的人比不懂文學的人感情世界要更為豐富多彩,心理結構亦更加完善,通過文學閱讀,人們可以為自己建立一個獨立的精神世界,更好地調節自我的心理素質。”語文教育的實踐和王蒙的話都表明了閱讀文學作品對培育人文精神有著獨特的、巨大的,無法替代的作用。我們這個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語文老師就是要在文學教育中培養學生的“美的眼睛”,提高學生審美能力,讓學生發現美,欣賞美,培養美的情操。語文教師都應該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美的使者”,帶領學生走向美的世界。
人文精神和人文素養也是一種歷史的積淀,是長期形成的文化傳統,有它的民族特色、甚至地方特色。一方水土養一方人,我們應該以大語文的眼光審視我們周邊的人文資源,拿來為我所用。比如筆者所在的學校就地處六朝古都,其中有極其豐富的文化旅游資源,我們就帶領學生開展調研考察活動,古都南京,歷史名城。南城舊事、明代遺韻、民國風雨都在這座古都留下了深深的印痕,浸染出濃濃的意蘊。玄武湖舒展,雞鳴寺空靈,秦淮河的槳聲燈影,父子廟的熱鬧繁華,無不讓人留連往返。走進我們所處的人文環境,讓學生在實踐活動中發現美,體驗美,接受美的熏陶,從而提高帶有地域特點的人文素質。
當然,技工學校語文培育人文精神和人文素養的途徑還有很多,作為技工學校的語文老師,可以利用沒有類似高考緊箍咒等制約的有利條件,大膽創新,在課堂教學、學習評價、語文實踐等方面積極開拓人文精神培育的新途徑。
參考文獻:
[1]潘慶玉.中國傳統語文教育人文精神初探[J].山東師大學報(社科版),2000,(03).
[2]王蒙.人文精神問題偶感[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
1.會計審計工作影響企業會計信息的準確性
企業發展建設最重要的就是資金,資金管理決定著企業的發展情況。提高會計審計工作的精確性,有助于找到財務工作中的漏洞,避免信息失真現象,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幫助企業實現正確決策。
2.會計審計工作影響企業資金的利用效率
審計工作是對企業資金管理狀況實施的審核,通過有效的審計能夠為企業提供準確的數據,幫助企業領導者明確企業建設實際,從而根據審計數據做出準確的決策,減少浪費,提升資金的利用效率。3.會計審計工作影響企業的整體實力會計審計工作是經濟監管的重要環節,能夠有效彌補企業財務工作存在的漏洞,完善管理措施。隨著企業形式的不斷豐富以及企業經濟行為的多樣化發展,其經濟活動涉及的內容越來越多,加強審計效率能夠從企業采購、生產、經營等各個環節入手,為企業決策提供科學數據,從而最大限度的降低經濟損失,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二、加強會計審計工作精確性的有效對策
在上述內容中,我們已經清晰直觀的看到了企業的會計審計工作對經濟效益的重要影響,它對企業經濟管理以及資金有效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面我們就來簡單闡述一下,如何通過切實可行的對策加強會計審計工作的有效性,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1.提高企業職工對會計審計工作的認識
想要從根本上提高會計審計工作的精確性,就要完善企業全體職工對審計工作的認識。具體而言,企業要加大宣傳力度,幫助企業職工了解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及其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做好教育。企業領導者更是要積極了解審計工作的情況,做好上行下效的工作,讓企業所有人員對審計行為和會計行為進行監督,發揮全體員工的功效。
2.拓寬會計審計工作的工作范圍
由于企業工作內容的逐步增多以及管理事項的多樣性,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需要管理的項目愈加多樣,以往的會計審計工作不夠全面,審計內容不健全。對此,企業審計部門一定要不斷擴寬審計工作的內容,完善監管環節,細化審計的各個方面,從而細化責任制,提高工作效率。3.加大資金投入,構建單獨的審計部門眾所周知,審計工作是企業經濟管理最重要的環節之一,是約束企業經濟行為的主要手段。為了切實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企業一定要加大資金投入數量,建立單獨的會計審計部門,不能將審計工作與財務管理工作分開進行,形成嚴格的監管。與此同時,企業還要完善設備建設情況,加大資金投入,引進現代化的審計設施,發揮科學審計。
4.提升會計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會計審計職工是提高企業審計精確性,減少資金浪費的基礎。企業一定要做好員工選拔工作,選取具有較好審計能力的職工進入企業,制定完善的審計工作體系,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培訓,加強他們的職業素養和技術能力,能夠利用現代化手段實施監管。在此基礎上,企業還要做好會計審計人員道德的培訓,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對崗位的熱愛之情,為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作保障。
三、結束語
1.信息不對稱以及誠信環境缺乏
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是指在信息化的環境下,在相關會計信息方面,相關的經營管理者處于一種較為有利的地位,而使相關的所有者處于一種較為劣勢的地位。隨著現階段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內部經營權以及所有權的分析,使得在會計審計過程中,信息不對稱的現象時有發生,進而引發相關經營者選擇不符合企業自身的發展情況。再加上缺乏良好的誠信環境,以及利益的驅使,使得會計審計中造假問題時有發生,而且一些會計人員由于道德缺失,使得相應的舞弊行為發生的概率不斷上升。
2.會計制度不完善
近些年來,科學技術不斷發展,市場經濟不斷提升,企業會計操作已經發生了十分大的變化。我國目前所實施的會計制度較為落后,致使會計審計誠信在操作過程中出現很多問題。在傳統的會計制度下,要求相應的會計審計人員只需要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而對于其道德規范要求不多,使得會計審計誠信難以在相應的規范下進行有效的管理,在新的信息環境下會,計審計誠信問題的不斷涌現,企業管理水平難以得到有效的提高,企業整體道德缺失。
3.相應作業人員操作失誤致使數據失真
隨著會計信息化的普及,對企業會計人員自身的素質以及專業勝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應的會計工作人員不僅需要掌握豐富的會計專業技術知識,還應當熟練的操作相應的會計軟件。但是現階段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財務人員缺乏系統的專業培訓,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作業人員自身素質較差,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的產生。
4.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體系
除了上述的三點外,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體系,也是信息化環境下會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在當前的會計審計作業中,由于種種原因,我國會計監督體系不夠健全,缺乏相應的科學性以及合理性。除此之外,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體系,會計審計人員在從事相應的財務工作時,舞弊現象會時有發生,進而產生一系列的誠信問題。
二、信息化環境下會計審計誠信問題的相關建議
1.實施相應的會計委派制度
實施相應的會計委派制度,從而解決會計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也是信息化環境下會計審計誠信問題的解決方案之一。在信息化的環境下,企業會計審計過程中,實施委派制度能夠走出以往那種依附于相關單位負責人的模式,從而提供一些虛假的會計信息,使企業內部所有者能夠更好的獲取相應的會計信息,達到企業會計信息對稱的目的。除此之外,還應當不斷地完善企業會計審計誠信環境,建立健全相應會計審計法律法規,促使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不斷完善,會計審計工作人員道德意識的不斷提升,增強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2.完善相應的會計制度完善
相應的會計制度,是解決信息化環境下會計審計誠信問題的重要舉措之一。而要想完善相應的會計制度,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展開相關的論述。首先,在現階段信息化的環境下,建立一個相對完善的信用檔案,并據此建立一個較為科學完整的信息化的信用管理體系,不斷加大獎懲力度,提高企業會計審計中的誠信意識,以及企業會計審計中整體的道德水平,促使企業整體管理水平能夠不斷的提升,使企業在未來社會中更好的發展。其次,應當建立一個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公司管理機構,并且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完善企業內部的會計準則,使企業內部從事會計審計的工作人員能夠依據企業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工作,嚴格執行相應的規范,提升自身的職業素質以及道德水平,提高企業內部控制管理水平,提升企業整體工作人員的誠信意識,促使企業在未來社會中能夠得到更好的發展。
3.提高會計審計人員的職業素質
隨著現今社會會計信息化不斷加深,我國企業在會計審計信息化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我國企業會計審計一直處于理論階段,在相應的研究開發以及實際應用中還未達到相應的標準與要求,主要原因就是我國企業中會計審計人員職業素質較低所致,因此應當提高會計審計人員的職業素質。在信息化環境下,對會計中相應的電子數據進行科學的、合理的審計和檢查,加大企業會計審計軟件的改善,對企業會計審計中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企業內部會計人員相應專業知識的同時,不斷提高企業會計審計工作人員的財務軟件的操作水平,促使企業內部相關會計審計人員素質不斷提升。
4.建立健全的會計監督管理體系
現在,會計監督并沒有被絕大數人所人同,在當前的現實生活過程中,所制定的會計監督制度執行的也不盡人意。因此,應當依據相應的法規制度,建立完善的會計審計監督管理體系,加大企業會計審計執行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盡可能的提升企業會計審計信息質量,解決企業會計審計誠信問題。對企業內部的會計審計工作人員實行相應的考核體系,要求相應的會計審計制度能夠嚴格的執行,盡可能的提高企業內部會計審計工作人員整體的素質。
三、結束語
(一)對云服務提供商依賴性強企業在采用云服務(包括共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之后,云服務提供商會針對云技術使用者采用專用工具編寫軟件,并在特定的解決方案架構上運行,數據存儲的結構等也與專用服務軟件或架構等相適應,而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使用的其他相關軟件中數據的存儲結構等不一定與云技術中軟件的數據存儲結構一致,當企業需要將云端獲取的數據與其他數據相結合進行加工時,必然使云解決方案中的軟硬件及數據結構不便與其他軟件等兼容。此外,云服務使用企業選定了云服務提供商之后,由于云服務提供商掌控著企業所需的軟硬件及相關資源,并且云技術使用企業建立的組織機構與相關業務流程等也是在云解決方案的基礎上進行的,企業更換云服務提供商的成本會非常高。因此,云技術使用者一旦選定了云技術服務,便對云服務提供商產生了一定的依賴性,這種依賴性越強,云服務使用者更換云服務提供商的可能性就越低,成本與風險就越高。
(二)企業對于云技術系統中的數據等資源缺乏主控能力一方面,多租戶云環境的本質決定了云數據存儲會存在“地點盲區”,即如果云服務使用企業的數據是存放在私有云之外的云端,那么企業無法獲取數據的現存地點或者是曾經存放的地點。另一方面,企業在采用云技術服務時,數據都是存儲在不受企業自身直接控制的外部硬件上,而硬件都是云服務提供商控制的。因此無論云服務使用者采用哪種具體的云解決方案,他們可能都無法獲取或檢查系統的網絡運行和安全事件日志。這些都使得企業對于云技術系統中的數據等資源缺乏主控能力,存在不同程度的風險。
(三)云技術系統中的數據安全性面臨極大挑戰在云計算技術環境下,雖然企業可以隨時憑借密碼等方式查詢相關數據,但是卻無法直接有效地確認數據有沒有被損壞、刪除或修改,或者有沒有被云服務提供商從一個服務器遷移到另一個服務器上。此外,在共有云與混合云的部署方式下,為了滿足多租戶應用操作的需求,各租戶的敏感信息一般都是以明文的形式儲存在云端,非完全可信的云服務提供商可能會監守自盜,租戶的敏感數據面臨極大的泄露風險。同時,當存儲于同一云端的多用戶數據中的其中任何一個用戶的敏感數據成為黑客攻擊對象時,云服務使用企業的數據極有可能會面臨連帶的泄露風險。
二、基于云計算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辨析
風險導向審計的基本思路是以審計風險的分析評估為基礎制定審計程序,確定會計資料的審點和抽樣規模,以驗證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公允。其最大的特點便是審計所面臨的風險是注冊會計師決策編制審計程序的依據,注冊會計師通過對審計風險的量化和控制確定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因此,審計風險分析是風險導向審計實施的重要前提和保證。
(一)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辨析在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下,審計風險主要來源于幾個方面。首先,審計風險會受到企業的固有風險因素的影響,即被審計單位經營過程中所固有的風險,比如管理人員的品行和能力、企業所處社會經濟環境等導致的風險。其次,審計風險受到內部控制風險因素的影響,即賬戶余額或各類交易存在錯誤,但內部控制未能控制或發現而存在的風險。第三,審計風險受到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程序而仍未能發現賬戶余額或各類交易存在錯報風險的影響。
(二)基于云計算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辨析如上所述,接受云技術服務的企業所面臨的風險產生了巨大的變化,審計對象相關風險的變化必將影響到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因此,作為審計人員應該能夠識別云計算給企業帶來的風險演化為審計風險的可能性,辨識不確定性因素以及隱藏其中的風險,在評估風險時采取針對性的措施。1.在評估審計風險時,應擴大固有風險評估的范圍在云計算的商業應用中,除了部分的私有云之外,其他絕大多數云解決方案都使得企業對云解決方案中涉及的軟硬件以及數據缺乏直接的管控。因此,在評估審計風險的固有風險時,除了要針對傳統的固有風險的影響因素進行評估之外,必須要將云技術服務引發的風險作為評估的固有風險之一。首先,對企業所采用的云服務交付模式進行風險評估。一般來講,企業采用的云服務模式不同,其自身的控制權就不同,從而企業的固有風險也不同,它們之間的關系如圖1所示。在基于私有云的IaaS模式下,企業自身保留的控制程度相對較高,其固有風險相對較小。反之,在基于公共云的SaaS模式下,企業自身的控制程度較低,從而其固有風險較高。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對企業的固有風險進行評估時,需要對企業采用的云服務交付模式進行風險評估,確定固有風險。其次,增加對簽約云服務提供商以及共同租戶的風險評估。一是要對簽約云服務提供商可能引發的對企業的連帶風險進行評估,包括簽約云服務提供商對云技術的掌控程度、其控制環境的穩定性、對數據存儲控制的安全性和合規性等方面。二是要對處于同一云計算技術系統中的其他租戶隱含的可能會關聯本企業的風險進行評估,包括其他租戶云技術使用的穩定性、敏感數據被攻擊的可能性等。第三,對采用云技術服務的企業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的云技術相關知識與能力進行風險評估。企業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在整個云計算技術的營運過程中起著關鍵性的主導作用,如果企業管理人員及相關實施人員對云技術毫無所知或者對云技術的使用非常抵觸,那么云技術使用企業的固有風險必然隨之增加。因此,在評估采用云技術服務企業的固有風險時,應增加對管理人員評估的內容,采取問卷調查法、座談法等對管理人員及相關實施人員對采用云計算技術的態度以及對云技術相關知識的掌握,尤其是云技術產生的風險及對風險的識別與控制能力進行詳細了解,確定其人員方面的固有風險。2.對被審計單位基于云計算環境的內部控制風險進行評估筆者認為,云技術的使用會影響到注冊會計師在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風險的評估,包括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監督五個方面。(1)云技術的使用使得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發生了變化。傳統的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評估一般包括對員工職業道德和勝任能力、董事會及監事會的參與、管理理念與經營作風、組織機構、權力和責任的規定等方面的評估,企業采用云技術之后,注冊會計師評估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環境時需要增加對云技術應用引起的內部控制環境新變化可能帶來的風險進行評估。一是應增加對員工在云技術應用與風險控制方面的勝任能力的風險評估;二是增加對云技術應用引起的組織機構變化方面的風險評估,比如企業不需要單獨的IT部門與相關的運行軟硬件,數據計算與存儲的軟硬件以及數據集中在云端由云服務提供商進行維護、管理;三是權力和責任的規定方面應增加對企業與云服務提供商之間在云服務協議中規定的各種權力和責任可能引起的風險進行評估。(2)注冊會計師應針對云計算環境下企業對內部控制的風險評估進行再評估。風險評估即確定什么地方可能出錯,會有什么影響。通常認為風險來自經營環境的變化、采用新的信息系統、新技術的應用等。云計算技術的應用帶來了企業經營環境的重大變化,并且對企業的組織機構設置、業務流程、人員的權責分工等多個方面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因此,注冊會計師應合理評估企業在采用云計算新技術后有無合理針對云計算技術帶來的變化進行有效的內部控制,并基于云技術風險對這些內部控制措施的全面性、有效性等進行風險評估。(3)在控制活動方面,應增加對企業針對云技術應用引起的風險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動方面的風險評估。包括針對云技術應用加強人員對于云技術知識的培訓與風險識別能力的培訓;針對云技術應用的新模式重組業務流程以控制云技術應用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對于存儲在云端的數據有合理有效的保密、安全措施;與云服務提供商之間責權明確,能有效控制云服務提供商對本企業數據計算與存儲的安全。(4)加強對企業人員與云技術服務提供商之間的信息溝通的風險評估。在云計算環境下,企業所處的信息化環境有別于傳統的信息化環境,即企業的軟硬件以及數據都存儲在云系統中,由云技術服務提供商管理,因此,企業人員能夠及時與云技術服務提供商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并將獲取的信息及時與企業內部其他部門和人員進行溝通將是影響云技術應用企業內部控制風險的一個重要因素,從而注冊會計師能否正確評估被審計單位在云技術服務過程中的信息溝通風險成為影響審計風險評估的重要因素。(5)加強對企業云計算環境下內部控制監督措施的風險評估。采用云技術服務的企業由于其對云技術服務商的依賴以及云計算技術自身存在諸多潛在的不易發現的風險,企業對云計算環境下的內部控制措施的有效監督是內部控制實施的必要條件,是影響內部控制風險的重要因素。因此,注冊會計師必須對企業云計算環境下內部控制監督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風險評估。包括企業對基于云計算技術應用風險的內部控制有沒有合理有效的監督措施,這些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實施。3.對被審計單位在云計算環境下實施的審計程序進行風險評估審計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中可能采用的,用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從而用以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的程序,而云計算技術的應用使得傳統的審計程序無法充分、適當地在云計算環境中獲取審計證據。因此,在云計算環境下,注冊會計師能否針對云技術實施有效的審計程序,以及從云技術服務提供商的云系統中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是影響審計風險的新生因素。注冊會計師必須針對云計算應用技術構建或是改進審計程序:一是基于云技術調整審計程序的具體實施步驟;二是針對云計算技術環境改進審計程序中的個別環節,比如內部控制測評、運用審計方法獲取審計證據、實質性測試所需的審計技術與方法等。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