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市級技術中心申報材料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第一條為加強對新化學物質的環境管理,防止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活動。
第三條國家對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實行生產前和進口前申報登記制度。
生產或者進口新化學物質的,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在生產前或者進口前進行新化學物質申報,申請領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
本辦法施行前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者進口的化學物質,不需要進行新化學物質申報。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新化學物質,是指在申報時,尚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者進口的化學物質。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收錄并適時公布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者進口的化學物質名單。
第五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制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六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設立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專家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負責對新化學物質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并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提交書面評估意見。
第七條從事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為新化學物質申報人(以下簡稱申報人)提交的材料保守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二章申報
第八條申報人應當在生產前或者進口前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中心)提交新化學物質申報表、測試數據報告和測試機構的資質證明等資料。
申報表的內容包括所申報化學物質的名稱、分子結構、測試方法、用途、年生產或進口量、物理-化學性質、毒理學和生態毒理學特性、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污染預防和消除方法、廢棄物處置措施等。
在中國境外完成測試數據的,完成測試數據的境外測試機構必須獲得所在國家主管機關的認可。
新化學物質的生態毒理學數據必須包括在中國境內用中國的供試生物完成的測試數據。
第九條申報人對其提交的申報材料中涉及商業秘密或者技術秘密要求保密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注明。
申報人對要求保密的內容予以公開時,應當書面告知登記中心。
第十條對分子結構相似、用途相同或者相近、測試數據相近的新化學物質,申報人可以提出系列申報,按每種新化學物質分別辦理登記證。
第十一條兩個以上申報人聯合申報同一新化學物質的,按每個申報人分別辦理登記證。
第十二條已經列入四個以上其他國家或者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新化學物質,申報時僅需提供申報表和在中國境內完成的生態毒理學測試報告。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免于申報手續:
(一)以科學研究為目的,每年生產或者進口新化學物質數量不超過100千克的;
(二)新化學物質單體含量低于2%的聚合物;
(三)為了進行工藝研究、開發而生產或者進口新化學物質數量不超過1000千克的,可以申請為期一年的免于申報,不予延續;
(四)為了在中國境內用中國的供試生物進行新化學物質生態毒理學測試而進口新化學物質測試樣品的。
申請辦理免于申報手續的申報人應當向登記中心提交免于申報的申請表和有關符合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證明材料,并保存該物質的科學研究、工藝研究與開發、生產或者進口的數量、客戶名稱等記錄。
第三章登記
第十四條登記中心自收到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之日起15日內,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報人;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報人。
登記中心發現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應當一次性書面通知申報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登記中心對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將申報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
第十五條評審委員會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60日內,按照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關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標準與技術規范的規定,對該化學物質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并將書面評估意見提交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第十六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自收到評審委員會的書面評估意見之日起30日內對申報材料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對予以登記的,簽發登記證;不予登記的,說明理由。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將決定通知登記中心,由登記中心將決定書面通知申報人。
第十七條對于辦理免于申報的,登記中心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提出處理建議,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核。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自收到申請材料和處理建議之日起15日內對免于申報的申請做出是否予以免于申報的決定,并將決定通知登記中心,由登記中心將決定書面通知申報人。
第十八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于根據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作出予以登記或者免于申報決定的,應當將決定和新化學物質環境影響監管通知單通知該新化學物質生產者或者進口者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將決定和新化學物質環境影響監管通知單通知該新化學物質生產者或者進口者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環境保護部門。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登記證持有人應當自每次實際生產、進口或者將新化學物質轉移到使用者之日起5日內,向生產者或者進口者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部門填報新化學物質生產、進口及流向情況備案表。
生產者或者進口者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部門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5日內報設區的市級環境保護部門,設區的市級環境保護部門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5日內報省級環境保護部門,省級環境保護部門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5日內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第二十條新化學物質轉移出生產或者進口地的,生產者或者進口者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部門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5日內,應當將新化學物質流向情況及該新化學物質的決定、環境影響監管通知單通知使用者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部門。
使用者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部門自收到新化學物質流向情況及該新化學物質的決定、環境影響監管通知單之日起5日內報設區的市級環境保護部門,設區的市級環境保護部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報省級環境保護部門。
第二十一條登記證持有人應當將新化學物質申報、生產或者進口、新化學物質影響等資料,保存至該化學物質公布之日。
第二十二條環境保護部門在審批生產新化學物質或者用進口的新化學物質從事生產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當將該項目是否取得登記證作為審查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新化學物質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新化學物質嚴重危害環境的,應當責令生產者、進口者或者使用者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消除危害,并將有關情況徑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同時報告上一級環境保護部門。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接到報告后,應當進行核查,并可以撤銷該新化學物質生產者或者進口者持有的登記證。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申報人在申領登記證的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公告其違規行為,記載其不良記錄,并在三年內不予受理其新化學物質申報。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并報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其違規行為,記載其不良記錄,并在三年內不予受理其新化學物質申報。
(一)拒絕環境保護部門現場檢查,或者在檢查時弄虛作假的;
(二)未按規定填報新化學物質生產、進口以及流向情況備案表的;
(三)未按規定保存新化學物質申報、生產或者進口、新化學物質影響等資料的;
(四)未申報或者未取得登記證生產或者進口新化學物質的。
第二十六條從事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或者泄露申報人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第二十七條下列文件的格式和內容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統一規定:
(一)新化學物質申報表;
(二)新化學物質免于申報申請表;
(三)新化學物質登記證;
(四)新化學物質環境影響監管通知單;
(五)新化學物質生產、進口及流向情況備案表。
根據《**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資助操作規程》(東經貿〔2007〕251號),為強化企業技術中心承擔產業結構調整任務和提升產業競爭力中的引導與示范作用,促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培育一批行業技術進步“領頭羊”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集團),我局將會同市財政局組織認定**市第二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市行政區范圍內的工商企業中建立并已正常運行一年以上的技術中心。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登記設立,在**市境內注冊的各種所有制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企業運作正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能為技術中心的建設、運行提供保障,特別是經費和人才上的保障。
(二)具備完成企業或行業賦予有關技術項目開發的能力,技術中心組織架構基本建立,技術創新業績顯著。
(三)企業總資產規模20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年度應繳納各項稅金(含減免稅和出口貨物免抵增值稅部分)占銷售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同行業中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四)建立較完善的研究開發機構與體系,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主導產品。年末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萬元,當年研究開發投入不低于150萬元,研發投入(R&D)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
(五)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技術人員隊伍結構合理,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企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高級職稱(博士學位)的人員不低于5%,中級職稱(碩士學位)人員不低于20%。
三、需要提交材料
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編寫《**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書》(附件1)、《**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與年度評價評估材料》(附件2)、《申報**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財務概況表》(附件3)以及有關附件。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政[]8號)、《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省試點工作市實施方案》(政[]43號),進一步促進我區科學技術進步和科技成果轉化,提升我區自主創新能力,區政府設立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創新資金”)。為加強創新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科技創新資金是用于支持和鼓勵我區開展技術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高技術創新能力的政府資金。創新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遵循誠實申請、擇優支持、科學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三條區人民政府負責創新資金的審批。區科技局具體負責創新資金項目的受理、組織評審、監督實施。區財政局設立科技創新資金專戶,具體負責創新資金的管理,對資金的運作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參與創新資金項目的驗收。
第二章創新資金的來源和用途
第四條科技創新資金由區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萬元,并逐年增加,其增幅不低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年度預算執行中,據實列支。
第五條創新資金的使用范圍
(一)高新技術產品研發、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二)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
(三)產學研合作和科技平臺建設
(四)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從事發明創造和科技成果申報
(五)引導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省、市科技項目
(六)獎勵自主創新企業和優秀科技人才。
第三章創新資金的支持條件與方式
第六條根據企事業單位、個人技術創新活動的不同內容和項目所處的不同階段,創新資金分別以無償資助和獎勵的方式予以支持。創新資金支持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區登記注冊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繳納稅款。
(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并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等規定及時編制會計報表,足額提取研發經費并開展研發活動。
(三)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無知識產權糾紛。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技術人員數占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0%,直接從事研發的科技人員數占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企業每年用于技術創新的研發經費不低于銷售額的5%(投產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六)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并有較強的創新意識。
(七)其他符合創新資金資助、獎勵條件的。
第七條無償資助項目
(一)對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項目中產品研發及中試階段給予必要的資助,創新產品和創新技術必須獲得省以上科技成果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項目總投資一般應在1000萬元以上,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鼓勵科技成果轉化,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到我區創辦企業進行成果轉化、企業引進科技成果進行開發且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定資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三)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鼓勵企業加大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研發投入和產業化實施,對具有核心技術的發明專利,其產品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定資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四)積極鼓勵專利實施及產業化,對我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獲得授權的專利申請費用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國內發明專利5000元/件;實用新型專利1200元/件;外觀設計專利800元/件;國外發明專利10000元/件。對企事業單位、個人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費用給予預付,標準為:2000元/件,預付款在專利權人獲得專利資助時比除。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2萬元、1萬元的補助。
(五)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省科技項目,對成功申報國家、省科技項目的,按項目批準額度的5%給予配套,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符合申報條件已被省、市批準上報但沒有被國家、省立項的項目,對項目編報費,給予每個項目5000元資助。
第八條獎勵項目
(一)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力度,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經復審重新獲得的不再給予獎勵)
(二)鼓勵企業開展新產品研發,對被認定為國家重點新產品的給予3萬元獎勵,被認定為高新技術產品的給予1萬元獎勵。
(三)鼓勵企業、科技人員申報科技成果,對獲得省以上成果的,視產業帶動效果,給予1-5萬元的獎勵。
(四)大力培育創新型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對新認定國家級創新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省級創新型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市級創新型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
(五)大力支持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省、市級工程建設中心的,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市級科技服務中心的,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業孵化器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批準為省、市級創新型園區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批準為省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給予10萬元獎勵。
(六)鼓勵企業主持制定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對獲得認可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七)積極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基地)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的獎勵。
(八)加大對科技創新的表彰力度,每兩年評選一次科學技術進步獎、突出貢獻獎。根據科技成果的技術水平和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授予區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由區政府頒發證書、獎狀和獎金。獎金分別為:10000元、6000元、3000元。其中一等獎不超過二項,二等獎不超過三項,三等獎不超過五項。
突出貢獻獎:對獲得國家、省、市級科技獎勵(獲國家科技成果、省科技成果獎三等獎以上、市科技成果一等獎)的單位(或個人),授予區科技進步突出貢獻獎,獎金10000元。
第四章創新資金的申報、審查與審批
第九條項目申報
(一)符合創新資金申報條件的單位,向區科技局提出申報。每個科技創新項目只能申報一次創新資金支持。
(二)創新資金的申報為每年的12月份進行。
(三)申請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區科技創新資金項目申請書
2、企事業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審計報告
3、可以說明項目技術創新情況的證明文件及與項目有關的其它有效參考材料(如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民營科技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國家重點新產品認定證書,技術報告、專利證書、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授權證書、技術合作協議等)。
第十條項目審查與審批
(一)區科技局在收到申報材料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審查,確定申報項目是否屬于申報范圍,是否滿足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完備,材料格式是否正確等。
(二)對初步確定的項目,區科技局在科技工作網等有關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扶持項目及資金安排計劃,報區人民政府批準。
(三)區科技局對通過立項審查的項目下達文件通知。并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創新資金項目合同書。
第十一條資金和項目的管理與監督
(一)符合獎勵資助條件的創新資金項目,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后,財政予以撥付。
(二)區財政局設立科技創新資金專戶,加強資金管理。
(三)創新資金項目由區科技局、財政局負責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督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及項目完成的質量情況。承擔項目的單位應按要求如實報送信息調查表。
(四)承擔創新資金項目的單位如有嚴重違約行為,如擅自改變使用范圍、利用虛假材料和憑證騙取資金、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區財政局、科技局將根據合同有關條款中止合同,并收回全部專項資金。同時,取消該其三年內申請創新資金支持的資格,并終止其它財政資金支持。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今年以來,縣科協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三創四建”活動的目標任務,作為“三創四建”科技創新牽頭單位,會同發改、工信、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成立了由政府副縣長任組長的“大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專項工作小組”,研究制定了《推進“三創四建”活動,大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實施方案》,進行層層分解,深入推進。
二、加快發展高新技術企業
2020年,繼續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大力引導和發掘潛力企業,截至目前,正在申報的高新技術企業有2家:羊絨制品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這兩家企業專利已獲授權,目前正在積極組織材料,力爭趕在上半年國家第一批申報成功。同時,引導有限公司、制造有限公司、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食品產業園等5家企業申報專利。
三、培育壯大科技型中小企業
大力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計劃,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同階段的成長需求,進行梯度培育、差異扶持,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和質量雙提升,實現2020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40家以上,總數達到300家以上。截至目前,實際完成對省科技廳申報的有14家,等待省廳審核批準。下一步,再陸續篩選出50-70家企業進行引導和動員,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四、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建設
目前,我縣已建成1個農業方面省級眾創空間,和、兩個市級眾創空間及雙橋創新創業孵化基地,今年將引導申報省級眾創空間,引導牧業申報省級農業星創天地,目前兩個省級申報項目已完成企業對接,4月份邀請市專家組進行輔導,并按省廳申報時間節點進行申報。
五、企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一個是引導液壓汽配有限公司申報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目前已通過專家實地論證,正在進行申報材料的組織工作,確保5月20日前完成全部申報工作。
二是繼續發揮產業技術研究院和產業戰略聯盟平臺作用,開展“產、學、研、用”綜合服務,推動產業上檔升級。
一、基本條件
申請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項目單位,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項目單位為依法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經營地址在**市行政區域范圍,不分所有制性質;
(二)項目單位財務管理規范,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經營業績良好;
(三)項目確屬20**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扶持范圍,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
二、引導資金的導向和要求
市級服務業引導資金,主要用于對我市服務業發展中的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新興行業以及處于發展起步階段但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比較明顯的服務業項目的補助、貸款貼息或獎勵,以鼓勵和引導企業和社會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服務業的投入。20**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體現下列導向和要求:
(一)促進現代物流、綜合技術服務等生產業發展。
(二)大力推進功能創新、交易方式先進和專業性強的大中型批發市場建設,增強市場輻射力,進一步做大做強專業市場。
(三)加強流通業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傳統商業,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特別是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
(四)鼓勵創造服務業自主品牌,推進和培育服務業品牌建設。
三、引導資金使用范圍
(一)商業基礎設施及大中型市場建設。商業基礎設施建設指為提升城市商業內涵,構建多層次、多功能的商業流通格局,進行商業特色街及商業中心區的改造、建設項目。申報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
大中型市場建設指大中型專業市場、農村專業市場和市區農貿市場建設。市場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城市和縣(區)、鄉鎮建設規劃要求。其中:大中型專業市場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農村專業市場項目總投資在2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農貿市場建設指市場的新建、遷建以及“農改超”項目建設,項目總投資在300萬元以上,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
(二)物流配送。指具備運輸、儲存保管、包裝、裝卸搬運等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項目及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正在建設的物流園區、配送中心、倉儲加工基地、物流信息網絡平臺等。申報物流配送建設項目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
(三)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指涉及“菜藍子”工程及“綠色食品”供應,與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及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聯系緊密、社會影響較大的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申報項目總投資在3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已建成的連鎖網點達5個以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是指鼓勵有實力的連鎖企業參與社區商業建設,到城市社區設立超市、便利店、餐飲店、洗衣店等各類便民、利民的網點,并逐步搭載便民服務功能,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個性化的消費需求。申報項目已建成的連鎖網點需達5個以上,20**年新增網點2個以上。
(四)綜合技術服務。指為生產服務的生產(技術)中心、技術交易中心、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及技術推廣、技術咨詢等科技服務機構。申報綜合技術服務項目單位20**年技術服務收入在80萬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長20%以上。
(五)服務品牌建設。20**年新認定的服務業國家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安徽省著名商標、安徽省名牌產品。
四、項目申報審批程序、要求及資金拔付
(一)20**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分貼息、補助和獎勵三種方式,其中: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服務品牌建設。
(二)申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的項目單位于20**年1月底,將下列材料一式二份報送**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三產辦和**市財政局經濟建設處,逾期申報不予受理。(聯系電話:3538420、3532**8)
1、申報項目單位基本情況文字材料(企業基本概況;申報引導資金項目建設情況;項目建成后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情況;20**年項目單位繳納稅收、銀行貸款、資產負債情況;企業發展規劃)。申報貼息、投資補助、獎勵哪一類扶持應在申報材料中注明。
2、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年項目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原件。
4、申報項目開工建設的有關許可文件;項目總投資及20**年當年完成投資的相關證明材料。
5、申報貼息項目需提供貸款協議(合同)、貸款入賬憑證及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際支付利息憑證復印件;申報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項目需提供連鎖網點的有關證明材料;申報服務品牌建設項目獎勵需提供有關部門批準文件。
6、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行業重點支持、優先發展項目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三)已連續三年享受過市三產引導資金扶持的項目,不再申報。
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科技創新戰略要求,大力推進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和創新創業環境建設,強化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不斷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全面保增長、全面達小康提供科技支撐。
二、主要目標
1.全縣高新技術產業投資30億元,同比增長30%;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確保185億元,力爭200億元,同比增長25%,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全縣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28%。
2.培植認定高新技術企業3家;申報認定民營科技企業30家,累計達到190家,實現年技工貿總收入250億,同比增長23%;培植認定省以上高新技術產品15個。
3.培植專利大戶5家,申請專利超1000件,授權專利400件,開展專利培訓500人次。
4.申報國家、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不少于100項,獲準立項不少于40項,爭取上級科技撥款不少于600萬元,科技專項貸款9000萬元。
5.開展“百家企業高校行”和縣級產學研合作活動不少于8次,引進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30項,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2項,吸引柔性科技人才300名。
6.力爭新建20家市級、5家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7.申報省、市級科技進步獎15項,評定縣級科技進步獎25項。
8.培植認定市以上農業科技企業3家,開展星火技術培訓1500人。
9.建立省級院士工作站1家,新增科技孵化器面積力爭達10萬平方米。
10.全縣科技服務業收入達到2億元。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創新載體建設
1.推進創新企業建設。對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企業提高技術含量和市場競爭能力,主動搶占產業鏈的高端增值環節,走高效集約發展道路。圍繞高新技術新興產業領域,重點在太陽能光伏、風電裝備、半導體照明、汽車電子等領域著力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活躍、技術水平和規模效益位于行業領先水平的科技成長型企業。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技術開發、人才引進、科技投入等問題,努力使企業盡快成為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中堅力量。通過精心培育,確保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增幅不低于25%,高新技術產值占規模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28%以上。爭取全縣新認定高新技術產品15個,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3家。
2.推進研發機構建設。按照“有科技人員、有研發經費和設備、有研發課題、有技術依托單位、有激勵措施”的“五有”要求,引導全縣所有企業建立健全研發機構,使研發機構成為科技要素聚集與科技成果開發的平臺、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努力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性技術瓶頸,擺脫束縛產業發展的技術障礙,增強產品研發能力,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規?;?。確保全縣年銷售億元以上制造業企業全部建立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爭取新增省級工程技術中心5家。
3.推進創新平臺建設。加快科技創業園和科技孵化器建設,努力使科技創業園成為區域創新的技術源、輻射源和動力源,使科技孵化器成為高科技企業成長和新興產業培育的搖籃。年內新建成一個科技創業園,孵化面積10萬平方米。加快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整合集成科技資源,培育扶持機械電子、風電裝備、精細化工三大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增強骨干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加快農業(海洋)科技園區建設,強化農業技術創新,以優勢資源開發為重點,培育和壯大科技型企業。加強各類農業(海洋)科技計劃的集成,積極組織星火培訓,示范實施農業信息化項目。加快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充分發揮生產力促進中心等一批科技中介機構的作用,積極開展咨詢服務、技術交易等工作,加快做大科技服務業。大力推進服務農業科技創新的科技服務超市和便利店建設,年內建成3家。
(二)增強產業競爭實力
4.提升產業發展層次。要按照“傳統產業品牌化、優勢產業高端化、新興產業規?;钡囊?,著力推進高新技術改造紡織服裝、食品加工等傳統產業,提升產品檔次,增強市場競爭力;著力加快石油機械等制造業優勢產業的發展,加強核心部件、關鍵材料的研發制造,推動其不斷向規模和高端攀升;著力推動汽車電子、太陽能光伏、風電裝備、半導體照明等新興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逐步形成規模優勢,不斷提高貢獻份額。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重點加快金融、現代物流、科技、信息等生產服務業發展,著力培育和引進一批服務外包企業,不斷提高服務業在GDP中的占比。大力發展現代農(漁)業,加強現代農(漁)業示范區、優質糧食產業基地的建設,大力發展設施農業,形成一批規模大、水平高、帶動力強的高效農業基地,逐步形成“一鎮一品”的農業優勢特色產業。
5.提升項目實施水平。重點圍繞國家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全縣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確立的發展領域,積極實施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通過政府科學技術資金的引導投入,進一步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投入機制,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推進高新技術重點產品群、產業鏈的形成和壯大,促進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傳統產業高新技術化的發展步伐。積極做好擬申報項目的標準制訂、產品檢測、專利申請、科技查新、成果鑒定等前期基礎性工作,認真編制項目申報材料,確保項目申報材料質量。圍繞省科技廳“工程”組織項目申報,全年申報各級各類項目不少于100項、立項不少于40項,爭取上級科技撥款不少于600萬元、科技專項貸款9000萬元。要以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為龍頭,提升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的層次,優化產業結構。通過實施一批民生科技項目,建立科技引導和推動社會事業發展的示范體系,促進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協調發展,使科技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
6.提升科技招商實效。縣“四大載體”是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要積極其發揮在招商引資方面的優勢,將科技工作與招商工作有機結合,大力引進技術含量高、投資規模大、帶動作用強的高新技術人才、項目和企業,努力建設創新型園區,成為自主知識產權、自有品牌的集聚區。全縣力爭新引進科技項目占新引進項目總數的29%以上。
(三)培育科技創新源頭
7.加強產學研合作。有針對性地征集、一批層次高、有前瞻性的技術需求項目和科技成果信息。要圍繞全縣優勢產業,繼續組織企業開展“科技取經萬里行”活動,組織企業到中西部地區、高校院所、部隊院校尋找重大科技成果,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組織國內著名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專家來舉辦科技論壇、科技成果信息會,開展科技服務。要開拓新的產學研合作渠道,擴大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建立更多高層面的產學研合作聯合體。力爭全年組織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30項,吸引柔性科技人才300名,并建成縣科技成果轉化中心1個。要積極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加大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組織力度,充分發揮國際科技合作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引導作用,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2項。
8.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要以創建省知識產權區域示范縣為契機,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認真開展科技計劃項目的專利申請、科技成果鑒定和科技進步獎申報工作,尊重科技人員的勞動成果。力爭專利申請量超1000件、授權量超400件,發明專利申請量占專利申請總量比達25%。繼續抓好專利示范企業、專利規模企業和專利大戶企業的培育和服務工作,培植專利大戶5家、專利示范企業10家。實施專利申請資助政策,不斷提升企業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促進專利成果項目的轉化、實施和產業化。
9.加強創新人才培養。大力培養面向產業的高素質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使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既出成果、又出人才。采取企業、學校、委托培養、外出進修培訓等多種渠道和形式,重點培養全縣優勢產業、新興產業的技術創新緊缺型人才,在全縣建設好具有較強創新意識和創新管理水平的企業家隊伍、具有較強科技研發能力的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和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技術工人隊伍。全年培訓創新管理人才5批、500名。要不拘一格引進人才,千方百計引進有科技成果、有創新能力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加大申報省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的組織力度,力爭有2人(或團隊)以上獲省資助。建立多種形式的“人才驛站”,更多的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以全職、兼職或短期工作的方式,參與全縣重要項目的開發。建立“企業院士工作站”,力爭重點引進1名院士,5名海內外博士及創新團隊。
(四)優化科技創新環境
10.強化科技工作組織。要以國家科技進步縣考核為抓手,繼續開展科技興縣功臣評選以及鎮、區“創新杯”競賽活動,堅持實行正常的科教興縣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科技工作會議、季度工作例會、重點工作推進會、科技統計月報等制度,及時通報情況,交流工作,加強溝通,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和科技網站、刊物的作用,大力宣傳科技政策、信息和先進典型,努力營造濃厚的科技創新氛圍。
一、開展行政權力清理情況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推行市級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照通知要求,成立領導小組,全面部署、分步推進,認真開展清理規范工作,切實做好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的各項工作。該項行政權力清理工作由局法規股牽頭,各行政執法部門共同配合,建立多項行政權力運行配套制度。目前,我局已完成對現有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清理工作,此次梳理共保留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36項,并對已納入目錄的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條件、辦理環節、申報材料和辦理時限等要素進行了簡化。
二、履行行政職權
我局要緊緊圍繞職能轉變“接、放、管”要求,堅持依法行政,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逐步向效能型、責任型、服務型政府部門的轉變。
(一)規范行政審批運行機制
1、做好取消下放審批事項落實和承接工作。對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我局應依法停止審批。對于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取消和下放的審批事項,我局要主動與承接單位銜接協調,做好落實和承接工作,制定承接方案,明確權限責任,規范管理措施。通過明確審批單位、統一審批標準、規范審批流程、加強監督檢查等措施,確保取消的事項不再實施,下放的事項承接到位。(責任部門: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2、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對繼續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要進一步精簡審批環節,根據審批事項的性質、特點和復雜程度,制定具體的操作規程。嚴格界定行政審批過程中受理、審查、決定、公告、發證等審批環節的崗位職責、審批權限、時限要求。對技術性和專業性強的審批事項,制定詳細的審批流程和技術要求。對許可事項實行案件化管理,建立許可事項文書檔案,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對審批事項進行審查,嚴格規范行政審批自由載量權,嚴禁隨意擴大或縮小審批權限、變更審批標準。(責任部門: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3、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制度。將保留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辦理,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審批,由窗口統一收件、受理、補件、答疑、辦結、發證,不讓群眾、企業兩頭跑。實施行政審批項目時,實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全部辦理要求和所需的文書資料等制度。即辦件當場辦結,承諾件由窗口受理后,對提交的申請事項分別組織人員進行調研、實地勘驗,經集體審批討論決定;對不符合申請規定的,依法按照程序要求和申請條件,給予及時解釋和糾正,堅持“五辦承諾”,即:資料齊全馬上辦、資料不全指導辦、緊急項目加班辦、特殊項目跟蹤辦、重大項目協調辦,不斷完善審批規程,推進交通行業審改工作,提升交通行政服務整體形象,服務“四個交通”建設。(責任部門: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4、積極創建文明窗口。交通運輸局是代表政府行使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的職能部門,作風的好壞直接影響著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也是影響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決定性的因素。我局要以審批規范化、便利化、透明化為目標,進一步規范和提高窗口人員工作職責、辦事流程、服務標準。窗口人員要熱心、熱情地接待每一名服務對象,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著力塑造四個形象,即:和諧可親的形象、務實高效的形象、規范行政的形象、勇爭一流的形象。在辦件中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解釋全面、百問不厭,讓所有客戶高興而來、滿意而歸;在服務對象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時,始終保持歡迎、謙虛、誠懇的態度,耐心聽講,不爭辯,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當服務對象出現誤解、出言不遜時,不爭吵、不斗氣,及時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始終保持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在許可服務過程中,堅持做到“三不”,即:許可手續再繁,不煩辦件者;許可環節再難,不難辦件者;許可時間再長,不長辦件者。把快審、快辦、快結作為提高服務水平的主攻方向,主動加強與部門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做好服務協調工作,努力暢通辦事渠道。(責任部門: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二)減少申報材料。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申報材料,一律不得要求業主單位提供。雖有法律法規規定,但屬于以下情況的申報材料,原則上不要求業主單位再次提供。
1.本部門已發放的證照批文作為本部門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申報材料。(責任部門: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2.本部門前置審批事項中已要求項目單位提供并經審核通過的勘驗、測繪、設計等圖紙的書面或電子申報資料和其他部門發放的證明材料。(責任部門: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三、創新服務方式
1.實行提前介入制度。各審批窗口要在項目可研、環評等文件編制初期和相關審批材料準備過程中主動提前介入,指導業主做好前期準備工作。(責任部門:工程站、質監站)
2.實行預約申請服務。項目需要在非工作時間申請辦理的,實行預約服務,照常受理;根據重點項目需要,指定專人負責,隨時提供上門服務,及時辦理。(責任部門: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3.擴大告知承諾制范圍。對基本條件具備、申報材料要件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和手續有欠缺的項目,允許先缺件通過,并一次性告知需補正材料的時限,業主要在承諾期內補齊材料。(責任部門: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4.建立“三清四通”制度。“三清”即審批表格一次性給清,辦理程序一次性講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及圖紙一次性說清。“四通”即對符合法律法規的項目確保暢通,對前期需向上級有關部門請示協調的項目加強疏通,對需提前介入的項目用足政策靈活處理,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保持溝通。(責任部門: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5.建立跟蹤回訪機制。安排專人對每個項目的審批進展情況進行跟蹤回訪,了解審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掌握項目審批動態。同時,建立跟蹤服務臺賬,掌握項目審批進展情況,對出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責任部門: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
四、加強監督管理
1.強化項目源頭監管。我局屬于審批類的所有項目由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窗口收件并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需退件的,須當場答復服務對象。
2.建立健全監督機制。要建立審批事項提速措施落實責任制,由張新權副局長牽頭負責,政策法規股和各相關審批職能股、站長人具體負責,確保各項審批提速和服務創新措施落實到位。局紀檢組要建立經常性、動態性、長效性的監督機制,定期、不定期地對審批工作進行督導,根據督查情況,對審批服務質量、辦事效率進行評估并對有關問題進行督促落實。同時,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審批責任追究制,加大對行政審批違規行為和不作為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
3.提高思想認識。對照優化我市經濟發展環境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班子帶頭,層層促動,從思想上挖根子,從作風上堵漏子,從行動上找靶子,提高了全局干部職工優化發展環境的思想認識和責任感。
一、2011年工作總結
(一)積極爭創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推動科技工作上水平
五月份,接到省科技廳關于申報2009-2010年度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考評通知,我局立即組織落實。各科室按照考評細則要求,收集兩年來的工作實績材料,經過一個多月的認真工作,申報材料匯總裝訂成冊,報省科技廳并通過考核,待國家科技部審批。
(二)優化服務,科技項目建設取得新進展
1、積極開展科技政策宣傳工作。不斷加大科技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科技網等給類媒體,及時轉發省廳和市局的文件,引導企業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持深入企業宣傳科技政策,鼓勵企業進行自主創新,提升產品核心競爭力;邀請省市專家對我縣企業負責人進行培訓,引導企業轉型升級,發展高精尖產品,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減少能源消耗。
2、著力做好科技項目申報工作。積極爭取國家、省、市科技項目,扶持企業發展,深入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園、龍塘工業園等企業集聚地開展項目申報工作。指導豐華、中南光電等4家企業申報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燕之坊的天然高鈣及五谷益生等專用雜糧粉加工與產業化示范項目列入省2011年度科技計劃;華星、環瑞等8家企業申報了高新技術企業。并推薦燕之坊、景坤、華星等10家企業申報市爆發性增長企業,推薦的中南光電、鴻匯、景坤新能源等10家企業成功申報了市高新技術企業。
3、努力打造企業研發平臺。積極申報各級各類企業研究中心,搭建企業研發平臺,加強與高校聯系,提升企業研發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薦凱利、特立潔、華星3家企業申報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推薦美菱太陽能等8家企業參加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培育,其中鴻匯、海源2家企業成功申報市級技術研發中心,獲得10萬元獎勵。
(三)精心組織,科技下鄉及技術服務呈現新氣象
1、廣泛而深入地開展了“科技活動周”活動。5月15日上午,我縣在一中舉行科普知識講座,拉開了科技活動周的序幕?;顒又芷陂g,利用縣電臺、電視臺、報、科技網等宣傳媒介大力宣傳省市《科技進步條例》、市政府《市承接產業轉移進一步推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措施(施行)》合政[2011]54號文件、縣委、縣政府《關于加快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的實施方案》東發[2011]1號文件、《縣科技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等文件;在縣城主要街道路口懸掛條幅,展示宣傳畫板40多塊,介紹我縣科技成果、科技進步工作;并與縣科協、衛生局等縣直單位合作開展送科技下鄉、科普趕集活動,接受群眾咨詢達2000多人次,散發宣傳材料3000多份,宣傳了環保、防震減災、安全自救、農業技術、知識產權保護、申報專利、節能減排等相關知識,活動的開展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熱烈歡迎。
2、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知識產權培訓等活動。根據“知識產權助推經濟轉型”活動主題,在科技活動周期間,我局組織了華信知識產權機構的技術人員深入凱利、佳寶、亞龍化工等多家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專題培訓宣傳活動,向企業通報了2010年及“十一·五”期間市及我縣知識產權事業取得的成就。
(四)嚴格管理,知識產權工作取得新成績
1、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進專利申請工作。為促進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深入開展,縣科技局把知識產權服務作為工作的重點。我局邀請華信知識產權有限公司配合我局工作人員到企業幫助申請專利,截止9月底,全縣專利申請353件,專利授權501件。對所到企業負責人、技術人員就省、市、縣專利申報獎勵的有關內容進行了說明,并就申請事宜進行了講解。4月15日,在我縣岱山湖召開了全市縣區知識產權工作會議。
2、積極組織兌現《縣專利資助辦法》的相關規定。為貫徹《市承接產業轉移進一步推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合政[2011]54號)文件精神,提高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根據《關于印發縣專利申請補助暫行辦法》(東政[2008]42號)的相關規定,我局積極開展專利申請補助的兌現工作,已向20家企業及個人兌現專利申請補助費36.49萬元。
3、繼續開展打擊侵犯專利權和假冒專利專項行動。自2011年3月,國務院和省先后召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以來,我局迅速啟動了“雙打”專項行動,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行動方案,確定目標、任務,通過開展宣傳、舉辦培訓班和執法檢查活動,重點打擊“群體侵權”和“假冒專利”行為。
(五)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提高防震減災能力
1、加強鄉鎮防震減災助理員建設。在各鄉鎮的積極支持下,我縣于4月底完成了18個鄉鎮、2個開發區的防震減災助理員的選配工作。
2、加強抗震設防監管。一是嚴格審批,按照程序,上半年依法核準了50個單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二是嚴格執法,我局組織人員對重點工程進行了執法檢查。
3、加快白馬山地震監測中心建設步伐。我局于5月份2次向縣政府上報《關于要求解決地震監測中心建設用地的請示》,經李向陽副縣長、宋琪副縣長批示,國土局已安排建設用地,目前正在進行規劃設計。
二、2012年工作安排
1、進一步加強科技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力度。利用一切輿論宣傳工具,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大力宣傳科技進步法等科技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
2、集中力量組織科技攻關。繼續做好自主知識產權工作,進一步激發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引導企業轉型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抓好科技項目申報工作,爭取國家、省、市科技資金,扶持企業進一步發展
3、進一步加強技術市場管理職能。做好服務工作,引導具有科技潛質的私營企業,申請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壯大民營科技企業和民間科技組織隊伍,形成一支振興經濟的主力軍。
4、加強農科教工作。進一步做好科技進村入戶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民的技術培訓,大力普及和推廣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積極引進科技人才,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的作用,發揮政府資金的扶持和引導作用,利用農科教統籌協調職能,促進我縣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進一步完善農科教示范基地的建設。
第一條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制定和完善中小企業在財稅扶持、技術研發、發展環境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真正使政策效力惠及中小企業。
第二條不斷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每年從財政收入中安排一定資金扶持對稅源經濟有突出貢獻、帶動就業作用明顯的科技型、外向型、配套型、服務型中小企業發展。
第三條鼓勵投資者到我區投資創業。對符合引進內外資獎勵標準的中小企業及個人,及時按照《區引進內外資獎勵實施意見》兌現獎勵。
第四條完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嚴格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轄區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進一步規范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融資,逐步拓寬民間資本的投融資渠道;加強中小企業擔保體系建設,鼓勵各類民間投資者參與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按照《區人民政府關于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工作的意見》,加強對擬上市中小企業的培育和指導,支持中小企業上市融資。
第五條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將在我區注冊納稅的中小企業生產的市級以上名牌產品納入《區政府采購目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
第六條引導中小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對企業新創的各級名牌產品(服務)和著名商標,及時按照市政府品牌建設有關文件規定兌現獎勵。
第七條搭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原則,積極推進創業輔導、人才培養、技術創新、信息服務等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
第八條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區行政服務大廳“一站式”和“一條龍”服務體系,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條嚴格依法行政。對于,違法違規行政,干擾中小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影響政府形象的單位和當事人,嚴格按照《區干部問責暫行辦法》進行處置。
第十條建立限時辦結工作制度。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簡化審批手續,縮短審批時限。凡企業申報材料齊全,能夠現場辦結的,現場辦結。對于企業申報材料不齊的,做到一次告知,二次辦結。
第十一條建立行政執法檢查審批制度。行政執法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企業進行的常規性檢查,每年年初要制定計劃,到區法制辦進行登記備案。對企業進行臨時性檢查,必須提供檢查依據,填寫《區行政執法檢查申報表》,經分管區領導批準后,到區法制辦領取《區行政執法檢查通知單》方能進行,檢查結果要向分管區領導進行匯報。未經批準,任何單位不得組織企業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第十二條規范行政執法檢查行為。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執法檢查,應當遵循統籌安排、保證質量、注重效率、避免重復的原則。執法人員到企業進行檢查時必須出示《行政執法檢查通知單》和《省行政執法證》。到企業進行檢查,一律不得接受企業的宴請和饋贈。
第十三條嚴格治理“三亂”。區監察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24小時受理“三亂”舉報,除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規定之外的任何收費行為,一經舉報并查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條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對技術先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成長型中小企業,由區級領導重點聯系,各部門重點跟蹤服務,隨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和項目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區政府各部門、駐區各有關單位要從自身職能出發,在項目報批、貸款融資、法律咨詢、人事、職稱評定、戶口遷移、子女上學等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本站为第三方开放式学习交流平台,所有内容均为用户上传,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不实请联系在线客服删除,服务时间: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