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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覺加強理論學習,提高個人素質
1、自覺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黨性修養。我局將政治學習制度常態化規范化,要求全局同志認真踐行中央精神,這種濃厚的政治學習氛圍深深的影響著我的一言一行,使我們思想工作作風與中央保持一致。
2、在業務學習方面,我虛心向身邊的同事領導請教,通過理論學習和動手實踐,已基本上手新業務。
二、努力學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在過去一年中,通過領導和同事們的耐心指導,我獲得了巨大的提升,期間我從外經科調動到監督(法規)科,具體參與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每季度向省廳報送金融企業快報。每季度向全市所有農商銀行收集季度金融數據,匯總并報送省廳;
2、配合科長做好全市融資相關工作。半年多的時間,共參與新區建設融資、城區瓶頸路、體育公園等市政重點項目融資工作;
3、配合其他同事完成日常撥款工作;
4、組織配合市國、地稅局做好市直非營利組織申報審核工作;
5、組織做好我市稅政調研工作;
6、開展我局送法下基層等日常法制宣傳工作;
7、起草我局自由裁量權規定、審核我局內控制度;
8、做好我局行政復議相關工作;
9、配合做好監督檢查等工作。
三、一年來,我在學習和工作中逐步成長、成熟,但還需要加強專業學習,繼續提高自身政治修養,強化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名優秀的國家公務員。
在思想上,我深刻地認識到,物流行業是一個很好的鍛煉和提升自己各方面能力的機會。在工作初期,我認真了解了公司的發展概況,集團通過B2B鋼服電商平臺打造鋼鐵服務“+互聯網”,成立了“鋼小二”中國優特鋼服務平臺,以及“路小二”大宗商品物流服務平臺等,與全球知名供應鏈軟件SAP對接,共同打造集團供應鏈信息化。
在工作上,我主要從事的是物流方面的日常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有路小二輸單,查軌跡,結算,SAP預制發票,整理鏡像發票、回單、代收代付給客戶回款等工作。面對繁雜瑣碎的大量事務性工作,我強化工作意識,注意加快工作節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靜辦理各項事務,力求周全、準確、適度,避免疏漏和差錯。
半年的時間轉瞬即逝,我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
1、初到公司,無論從工作能力,還是從思想上都存在許多的不足,感覺上是每天疲于應付工作。盡管如此,但是我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公司領導、部門領導的正確引導和幫助,所以我在較短的時間內適應了新的工作。
2、缺乏創新精神。不能積極主動地發揮自身聰明才智,而是被動消極地適應工作需要。領導交辦的事情基本上都能完成,但自己不會主動牽著工作走,很被動。缺乏認真鉆研、開拓進取的精神,忙碌于日常小事,工作沒有上升到一定高度。
3、工作不很扎實,不能與時俱進。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東西不夠。自身也存在眼高手低、懶于動手的毛病,不能專注于工作學習,很多知識雖然了解但卻不精。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及記三等功工作提示》精神,我辦結合實際,嚴格按照考核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對13名公務員進行了年度考核,現將考核情況匯報如下:
一、公務員情況
目前,我辦現有公務員19名,縣處級以上領導5名,省委組織部選調生1名,列為此次考核的公務員13名。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準確評價我辦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切實加強隊伍的管理,提高素質,辦領導對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視,就考核工作召開了專題會議,認真學習工作要求,并對我辦考核工作進行研究部署,組建辦2021年度考核委員會,加強考核工作領導,確??己斯ぷ黜樌行?。
(二)組織嚴密,嚴格考核程序。年度考核中,我辦嚴密規范考核程序,在注重平時考核與年度個人工作總結相結合的基礎上,開展了年度述職和民主測評,正確評價每一名同志,使每一個人都能考核出真實有效的成績。
(三)發揚民主,確保透明公開。考核過程中,接受全體機關事業工作人員監督,整個考核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密組織民主測評,確保充分發揮民主,按照德、能、勤、績、廉五個部分評分,測評結果統計在全體干部職工的監督下進行,現場宣布測評結果,最后經辦黨組會研究年度考核結果。對考核為優秀的3名公務員進行公示,透明公開的考核流程確??己私Y果更加公平公正。
三、考核結果
辦2021年度公務員考核嚴格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共評出優秀公務員3名,稱職(合格)公務員10名。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員考核是指我市除機關領導成員及其相當職務人員以外的公務員的考核。對由上級黨委(黨組)管理人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務員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考核內容與標準
第四條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機關應結合實際,對德、能、勤、績、廉進行細化分解,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要素及標準,提高考核質量。
第五條公務員的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第六條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高;
(二)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四)工作實績突出;
(五)清正廉潔。
第七條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二)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四)能完成本職工作;
(五)廉潔自律。
第八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二)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三)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五)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九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二)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明顯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五)存在較為嚴重的不廉潔問題。
第十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掌握在本機關實際參加考核公務員總人數的15%以內,并在不同層次人員中合理確定。
獲得市級及以上綜合性表彰的機關,年度考核評優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標管理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機關,評優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標管理考核中被評為“不合格”的機關,評優比例降低5%。依據全市機關作風和效能評議結果,適當提高和降低部分機關的評優比例。優秀等次比例最高不超過20%。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條公務員考核由所在機關負責組織實施,機關領導班子要加強對考核工作領導,也可根據需要成立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工作小組,承擔具體考核工作。
第十二條公務員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為年度考核提供依據。各機關可根據職責特點,結合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制定公務員年度職責要求和工作目標,作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據。應結合實際,積極探索簡便有效、規范合理的公務員平時考核方法,督促公務員認真履行職責。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進行,在翌年3月底前完成。
第十三條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要求,總結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德才表現,并進行自我評價,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附件1);
(二)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機關全體人員會議上述職,并依據《公務員考核民主測評參考表》(附件2)進行民主測評。其他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述職和測評由各機關根據實際確定;
(三)主管領導根據被考核公務員平時考核、個人總結或民主測評等情況,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四)機關領導班子或考核委員會(考核工作小組)根據主管領導意見、民主測評和優秀等次名額等情況,綜合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五)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六)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或由公務員本人在填寫考核等次的《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被考核公務員拒不簽字認可考核結果的,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在其《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上注明有關情況,考核結果有效。
不進行考核或本人拒絕參加考核的公務員,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注明有關情況。
第十四條公務員對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考核結果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所在機關申請復核,所在機關在三十日內做出復核決定后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復核,自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年度考核結束時,應將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總結和《年度考核結果審核表》(附件3)、《被考核公務員簡明情況登記表》(附件4),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分別報送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審核??h、區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送市人事局備案。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備案后,各機關方可公布考核結果,并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第四章相關問題處理
第十六條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第十七條調任或者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任或者轉任的現機關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任或者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機關(單位)提供。
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到機關擔任公務員的,由轉業后的所在機關考核,其轉業前情況可參閱干部轉業時的鑒定,一般當年確定為稱職等次。
掛職鍛煉的公務員,在本市掛職鍛煉時間為半年以上的,由掛職機關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不占掛職機關評優名額。掛職結束的當年、掛職時間不足半年或在本市以外掛職的,由掛職機關(單位)提供有關情況,派出機關進行考核。
機關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由派出機關進行考核,其學習、培訓表現相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非機關派出但經機關批準請假外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請假時間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不進行考核。
第十八條病假超過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過考核年度3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
第十九條受黨紀處分的公務員,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因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確定為不稱職等次;因其他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三)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職務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等次;
(四)受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受一年處分的第二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受二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五)受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第二十條受行政處分公務員的考核,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第二十一條考核年度內,受黨紀處分同時又受行政處分的,按受黨紀處分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經查實無違法違紀問題的,給予補定等次;有錯誤但免予處分或給予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第二十三條對確屬被錯誤處分的,可以根據本人表現補定考核等次,錯誤處分期間直接計算為考核年限。
第二十四條公務員不服從所在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安排參加培訓的,或參加培訓后考試、考核不合格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二十五條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等次。
第五章考核結果使用
第二十六條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應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三)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給予嘉獎、記三等功的,按照《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八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由機關領導成員或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九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在三個月內作出。降職后,職務、級別工資按有關規定調整;無職可降的,其級別工資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第三十條公務員不參加考核或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第三十一條對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的公務員,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要針對其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按崗位(職位)職責要求進行基本素質培訓。
第六章考核管理與監督
為做好廳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有關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除省管干部外的全體機關公務員。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
1.考核以公務員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2.考核標準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工作實績突出;
(5)清正廉潔。
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2)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3)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4)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5)廉潔自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5)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5)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3.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原則上占實際參加考核總人數的15%。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總結履行職責情況和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及本人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既要肯定成績,也要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自報考核等次,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群眾評議,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2.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限內如對優秀等次的人員有異議,可向廳人事處反映。
3.報經省考核委員會審核后,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由本人簽署意見。
4.被考核人對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核和申訴。
5.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后,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2)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3)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4)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5)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2)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4)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
(2)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五、相關事宜
1.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2.調任或者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任或者轉任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任或者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掛職鍛煉的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
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確定等次。其學習、培訓的相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
3.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
4.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5.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2)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6.不進行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7.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等次。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中組發]2號)、《市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試行)》(滬人[]119號)文的規定和區人事局工作安排,結合信息委實際,我委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圍、對象
1、非領導成員公務員,全體事業人員。
2、新錄用在試用期內的人員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
1、以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2、公務員的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事業人員的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1、考核機構。成立由陳大進同志為組長,周金林、周列群、沈寶良為組員的信息委年度考核領導小組,由委辦公室負責考核的具體工作。
2、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1)被考核人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3)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4)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考核小組)確定考核等次;
(5)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員,并由本人簽署意見。
3、對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不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申訴。
4、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和《事業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同時將本機關年度考核情況報送區人事局。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職務、級別、工資以及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2、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2)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3)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4)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一次;
(5)獲得嘉獎的,發給一次性獎金800元;記三等功的,發給一次性獎金1500元。
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2)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4)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
(2)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五、相關事宜
1、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等次。
2、對在考核過程中有、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一、全面推行工商所工作績效考評制度
(一)明確考評內容,量化考評標準。將系統內全部工商所(隊)列為考評對象,依據工商所職責,確定考評內容為登記注冊,綜合巡查監管,監管信息錄入,執法辦案,消保維權,規范化建設,服務發展和各項臨時性工作等。為便于操作,將以上內容量化為百分績效考評標準,使工商所人員明確該干什么、怎么干、要達到什么樣的工作標準。
(二)實行“五個結合”,體現五項效應。
*、實行季考評與隨機考評相結合,體現動態管理。一是實行季考評。每季度末最后一周,由工商所(隊)依據考評標準、本季度承擔的巡查辦案、專項整治等工作任務,對本季各項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詳細總結,填寫績效評估表,上報縣局目標辦。評估報告要盡量細化、量化,用數字反映工作進展情況,并做到實事求是,客觀準確。負責考評人員依據本方案確定的考評標準,客觀公正地進行評估,每次評估結果要在全局范圍進行公示,并存檔備年底綜合評定和上級檢查。二是對臨時性工作實行隨機考評。各項臨時階段性工作結束后,由縣(區)局有關牽頭單位負責,對工商所(隊)工作完成情況和工作成效及時進行檢查驗收,評估打分。負責考評單位用*市局統一印制的“目標考核三聯單”記載考評情況,并將考評結果及時報縣(區)局目標辦??荚u成績計入季度工作得分。
*、實行書面審核與實地核查相結合,體現考評實效性。考評以書面審核評估為主,同時根據考核標準要求,采取到轄區檢查、查閱案卷、查看巡查記錄和監管信息錄入等多種考評辦法。需要到轄區實地核實的工作,由縣(區)局目標辦負責抽調人員深入實地進行核查驗證,對轄區監管情況進行準確的核查剖析,拿出評估意見,并能夠從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指導意見,達到以評估促進基層所工作提高的目的。
*、實行縣局考評與市局抽查相結合,體現目標管理體系化。各縣(市)區局負責對所屬工商所(隊)進行績效考評,市局目標辦每半年抽查一次,建立起上下聯動的目標管理體系。
*、實行加減分和“一票否決”相結合,體現考評彈性約束機制。一是將鼓勵工作創新、爭先創優列為加分因素。對成效明顯的創新做法,支持服務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突出,有全局性指導示范作用的工作和獲得各級榮譽表彰的,給予加分。二是將受到各級部門通報批評列為減分因素。三是將違法違紀和受到問責處分等九種情形列為績效考核“一票否決”內容。以上年終由所屬局考核領導小組統一認定,由縣(區)局目標辦一次性計算得分。
*、實行考評結果和評先選優獎懲相結合,體現目標激勵作用。年終按工商所(隊)工作業績優劣兌現獎懲。對年度考評成績排在前*名的工商所(隊)評為縣(區)局先進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并適當給予物質獎勵。年度考評結果低于*分的,由所屬局黨組對該所(隊)長進行誡勉談話。工商所(隊)年度考評成績為所(隊)長個人年度考評成績。受到表彰的工商所(隊),其所(隊)長優先評為年度優秀公務員,優先提拔使用;被誡勉談話的的工商所(隊)長,不能評為年度優秀公務員,兩年內不能提職。考評成績連續兩年低于*分的,所(隊)長調離現崗位。
二、全面推行工商所等級管理員考評制度
(一)明確崗位職責,做好“五定”工作。按照國家總局新“三定”方案的規定,首先做好工商所定職責、定崗位、定任務、定目標、定人員工作,以職責定崗位,以崗位、任務、目標需要定人,為全面實施等級化考評管理做好前提準備。
(二)量化考評標準,實施等級管理。依據每個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將綜合巡查監管、執法辦案等工作按百分量化到人頭,實施績效考評,年終按管理人員業績優劣劃分為a、b、c、d四個等次,實行等級管理員制度。
(三)明確考評要求,實施分級考評。
*、實行月考評制度。每月考評一次,全年考評十二次。每月*日前由個人對上月工作進行總結,依據崗位職責分工和本人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客觀準地確填寫績效評估表,做到細化、量化,用數字反映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考評人員依據考評標準,客觀公正地進行評估打分。每次評估結果在所內進行公示,并存檔備年底綜合評定和上級檢查。
*、實行逐級考評制度。一般管理人員由工商所(隊)班子負責考評;副所(隊)長由所(隊)長負責考評,分管人員的平均成績為副所(隊)長的考評成績;所(隊)長由所屬局目標考評領導小組依據《*市工商系統工商所工作績效考核方案》統一進行考評,工商所(隊)考評成績即為所(隊)長個人考評成績。
具體考評辦法,采取書面評估、實地核查、隨機考評等相結合的辦法。
(四)將等級管理員考評結果與年度公務員考核獎懲掛鉤。
全年考核得分在*分以下(含*分)的人員,確定為d級管理員,評為不稱職公務員等次;得分在*—*分的人員,確定為c級管理員,評為基本稱職公務員等次;得分在*分以上(含*分)的人員,確定為b級管理員,評為稱職公務員等次;得分在*分以上(含*分)的人員,確定為a級管理員,具備評為優秀公務員資格。優秀公務員人數掌握在本所實際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總人數的*%。依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從而起到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作用。
一、推行公務員績效考核的現實意義
(一)有利于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務員,激勵公務員提升工作業績
在推行公務員績效考核中,運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特別是工作業績作出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公務員的獎懲、升降和工資待遇等,一方面,可以檢查公務員工作是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激勵公務員提升工作業績;另一方面,可以使公務員的工作業績得到社會的承認與尊重,從而滿足公務員對榮譽的追求,有利于提高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
(二)有利于加強公務員的管理和監督,確保科學合理用人用才
實行科學有效的績效考核,讓群眾參與評議,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有利于完善公務員的制度管理體系,如職位分類、職務任免、考核、培訓、交流、回避、工資福利、辭職辭退等。績效考核作為公務員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它是行政機關依法對公務員實行管理的基礎,它通過對公務員的政治表現、專業知識、工作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的具體考察,進而對其作出公正評價,以此形成對該公務員進行培訓、獎懲、升降、工資增減等的客觀依據。實行科學有效的考核能夠從源頭上糾正公務員管理上的諸多不良傾向,實現科學合理用人用才的目標。
(三)有利于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建立健全科學的公務員績效考核制度,能夠促使公務員按照黨和政府以及所在職位的要求,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行政能力,規范服務行為,從而促使廣大公務員整體素質不斷提高。考核結果客觀、公平、公正,有助于發現干才,確保德才兼備、能干事、會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公務員得到留用、提拔和褒獎,不稱職公務員得以降免或清退,保證公務員隊伍的良性運轉。同時,公務員能力、素質的提高和服務、敬業精神的增強直接關系到行政工作績效的提高。建立科學的公務員績效考核體系,能清晰劃分責任,做到定崗定責。責任清晰,任務確定,落實到人,就能夠極大地促進行政工作績效的提高,促進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形成,從而優化機關廉政建設、提高公共社會服務質量和效益。
二、當前公務員績效考核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考核標準籠統,針對性不強
現行的績效考核主要內容有德、能、勤、績、廉五項。其考核內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極大的包容性,但這種概括性和包容性的另一方面就是考核標準過于籠統,缺乏具體的明確的可操作的指標。沒有把公務員績效考核與公務員所在的職位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結合起來??己酥笜四:磺?,難以量化。主體的自由裁量權過大,這無形之中增加了考核的主觀性甚至是隨意性,考核結果難以客觀、公正、真實地反映公務員的工作績效。此外,考核標準過于籠統還導致考核針對性不強,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職務基本上都統一套用德、能、勤、績、廉五項指標,不做具體區分,難以反映每一個個體的真實素質和水平。
(二)考核方法單一,量化方法運用不足
在考核過程中,一些地方和單位不重視考核方法的選擇和把握,仍采取過去單一的方法,如撰寫總結、填寫考評表、測評簡單排序、領導批語等,而公務員績效考核技術性的量化方法運用甚少、信息化程度不夠、深度不夠,難以保證考核的客觀性??己私Y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過于籠統,層級過少,定性有余,定量不足。一些單位和部門,不愿花費太多的精力對多種考核要素進行量化細化,制定內涵明確、標準具體的考核指標體系,停留在定性的基礎上,缺乏可操作性。
(三)考核結果認定平均化,結果使用不當
一些單位和部門為了避免激化矛盾,在考核結果認定上,往往采取平均主義。其一,大家輪流做“優秀”,考核結果失真,造成公務員心理上的平均主義傾向,考核的結果無法激勵公務員的積極性;其二,由于考核規定優秀比例一般不能超過15%,而真正不稱職的也是極少數的,所以絕大多數人都集中在稱職的等次上,難以起到獎優罰劣的激勵作用;其三,由于按部門人數多少核定優秀名額,以致不分部門工作優劣,評出的優秀比例是一樣的,既影響公務員考核工作的權威性,又影響公務員的積極性。在對考核結果的使用上,沒有拉開優秀與稱職公務員的獎勵距離。職務晉升、晉級增資和獎金發放等方面沒有多少差別,不利于激勵作用的發揮。
(四)考核程序不規范,監督不力
進行年度考核時經個人總結、群眾評議、主管領導評議、考核委員會審核、最后確定考核等次、反饋個人等步驟,而對于日??己藳]有統一的、具體的程序。在考核過程中,一些單位只注重考核結果的收集匯總,對考核程序和具體工作缺少相應的監督,極大地影響了績效考核程序的規范性和準確性,造成一些單位考核程序不嚴格、不規范,流于形式,弱化了群眾評議監督作用,從而影響了考核工作的準確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三、深化公務員績效考核的思考
一、規范公務員考錄工作
(一)做好年公務員公開招考工作。根據省的統一部署,嚴格按照“考錄1+3文件”周密組織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面試和體檢等工作。
(二)大力加強面試考官建設。會同市考試中心開展面試考官的培訓,優化考官隊伍的結構,提高考官的整體素質。
(三)會同市委組織部做好從基層考錄公務員工作。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報考基層公務員職位,切實解決基層公務員短缺問題。會同市委組織部做好從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在農村工作的人員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優化基層公務員隊伍的結構。
(四)妥善完成綜合執法機構人員考錄后的人員的分流安置工作。在完成交通、國土、城市管理等綜合執法機構人員考錄工作后,對綜合執法機構中不符合考試資格條件的人員進行梳理,提出具體的分流安置意見,聽取相關部門意見后,妥善完成分流安置工作。
二、規范公務員日常管理工作
(一)貫徹執行好國家和省的公務員管理配套法規。結合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即將就公務員轉任、回避、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出臺相關配套文件,以及省廳即將就公務員調任、非領導職務管理出臺相關辦法,我市將進一步完善公務員轉任、調任、回避和職務管理。重點對照檢查執行公務員回避規定的情況,制定執行回避規定的具體措施,督促有關單位認真執行公務員回避規定。同時,根據省的統一部署,及時開展我市科級非領導職務設置工作。
(二)完善公務員日常的管理,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充分發揮數字人事綜合業務管理系統的數據管理功能,規范公務員個人信息和業務信息的管理,逐步推行網上審批制度,完善公務員登記、減員、任職備案、考核備案和職數管理,提升我市公務員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做好公務員統計工作。根據省廳的統一部署,加強與相關科室的溝通合作,完成好公務員統計工作。
(四)做好市政府提請人大決定任免事項和市政府任免人員的呈報任免的常規工作。
三、完善考核辦法,做好公務員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