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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外貿易擴大給世界各國帶來了諸多益處。中國物美價廉的商品輸往世界各地,使中國制造的標簽貼遍全世界,由此看來,中國已經是國際貿易中不可或缺的一員。
然而,驚人的經濟增速背后,卻引發了一系列深刻問題,中國貿易量雖然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持續增長,甚至超過日本成為美國和德國之后第三個世界貿易大國,但是,外貿增加帶來的僅僅只是GDP的增量,卻基本沒有帶來產業的升級換代。
不能不說,這是一種很危險的信號,因為從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這種靠外商直接投資,國內企業代工生產以擴大出口從而拉動中國GDP增長的模式,缺乏可持續性,其脆弱性和依賴性已經越來越顯現,由此可以看出,擁有自主品牌,從而占據GVC高端對于一國的可持續發展而言是多么重要。
過去GVC下的代加工模式優劣分析。
中國改革開放進行了30年,進出口貿易量、經濟總量、國民收入都得到很大的提高,尤其是長三角、珠三角等外向型經濟發展區域。沿海區域帶發展的主要動力就是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引進外資進行加工貿易,或積極主動地接受發達國家企業的外包訂單,為其進行代加工生產。
論文關鍵詞:服務;服務業;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服務貿易競爭優勢
當今世界經濟正向服務型經濟轉型,經濟全球化開始向服務業全球化發展,服務業發達程度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發達程度的重要標志,并已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改善服務貿易結構,是提高我國參與國際分工和競爭能力、切實轉變外貿增長方式、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從數量型貿易大國轉向服務型貿易強國的有效途徑。
一、中國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的現狀與問題
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指一國在服務業國際市場上的出口能力和對外直接投資能力,決定這兩種能力的因素將直接決定著一國服務貿易競爭力的大小。 分析一國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主要分析兩方面:一是服務貿易出口能力分析,主要通過服務顯性比較優勢指數RCA①和服務出口市場占有率②兩個指標以及服務出口行業構成與進出口差額行業構成來評價分析,二是服務業對外投資能力分析,主要通過服務業對外投資國際市場占有率③和服務業對外投資相對優勢指數(ICA)⑤(見下頁注釋⑤)兩指標來解釋分析。
(一)中國服務業出口能力現狀
1.中國服務業顯性比較優勢指數(RCA)評價 中國服務顯性比較優勢指數的國際比較分析,上頁表1和表2是中國RCA的國際比較和中國歷年的RCA。從中看出,英國、西班牙RCA自1998年以來一直在1.3以上,表現出極強的服務出口能力,美國、法國、意大利、荷蘭的RCA基本在1.0左右或以上,表明它們一定的服務出口優勢。 同為發展中國家的印度,其RCA一直在1.0以上,2000年以來達1.4以上,表現出極強的服務出口能力,巴西也逐漸追趕于2003年RCA超過0.8,表現出一定的服務出口優勢,而中國10年來RCA沒有什么改變,一直低于0.8,并呈現下降趨勢,表明在全球服務貿易加速發展的今天,我國服務貿易出口能力明顯偏低。
2.中國服務業出口國際市場占有率 2006年,按照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排名,中國是進入前10名的發展中國家,印度出口增勢更是迅猛。2006年,全球服務貿易出口額占貨物與服務貿易出口總額的比重為18.9%,中國服務出口占貿易出口總額的比重僅為8.6%,在12個經濟體中居末位,而英國、印度、愛爾蘭、西班牙服務出口占比分別為33.5%、37.8%、37.2%、32.7%,相當于中國的3-4倍。 2006年,中國服務貿易出口占全球服務貿易總出口的3.3%,位居第八,而美國占全球的比重為14.1%,是中國的4.2倍;英國、德國、日本、法國占比均高于中國,說明中國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國際服務出口市場份額仍與中國經濟發展速度和中國整體的貿易地位不相匹配。
3.中國服務業各行業出口能力 從各個具體行業上看,中國服務貿易進出口結構不平衡。只有旅游和其他商業服務的貿易保持順差狀態,具有一定的競爭力。近年來,旅游業的競爭力呈現出越來越強的態勢,成為中國服務貿易的支柱行業。
我國服務貿易出口增長比較迅速,但由于服務業發展水平低,滿足不了國內對服務的旺盛需求,我國的服務貿易進口增加更加迅猛,造成了服務貿易逆差不斷增加。1997年的服務貿易逆差為32.1億美元,而2006年高達89.1億美元,10年間增長了177%,參見表4。服務貿易逆差不斷增加,一方面反映出我國經濟增長對于服務的旺盛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國服務業提供能力與需求之間的差距在加大。 從下頁表5最后一欄看出,我國服務貿易逆差項目主要集中在運輸、保險、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項目。我國在屬于勞動密集型的運輸服務業逆差達133.5億美元,顯示出極強的比較劣勢。這是因為,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遠洋集裝箱運輸盛行,運輸服務越來越偏向于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方式轉變,而中國在資本、技術兩方面的基礎一向比較薄弱,越來越顯現出相對的比較劣勢。
2006年,前后恰好 是我國貨物貿易出口增長最快的階段,按照一般規律,一國貨物貿易出口增加必然會帶動本國運輸服務貿易出口的增長,而我國的情況正好相反,這反映出我國生產的發展遠遠跟不上貨物貿易的發展。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建筑服務的貿易競爭力有所改善,2006年實現順差7億美元。這主要是由于中國建筑行業勞動力資源豐富且勞動力成本低,使其具有了一定的比較優勢。2006年通信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出口是所有行業中增幅最快的,達60.8%,實現12.2億美元的順差。其優勢的獲得主要是靠國家政策性壟斷和服務外包的發展。在目前的市場機制下,如何將原有的壟斷優勢轉換為競爭優勢以提高其整體服務水平,是電信業面臨的最大問題。在保險、金融、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咨詢和電影音像等高附加值的服務貿易領域,出口能力也普遍偏弱,反映出中國資本和技術密集型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水平比較低,特別是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逆差高達64.3億美元,反映該行業對進口的依賴很大。
(二)中國服務業對外投資能力分析
1.中國服務業對外投資國際市場占有率 截至2002年,世界服務業對外投資(金融部分除外)存量為31 633.86億美元,中國則為232.79億美元。由此得出我國2002年服務業對外投資國際市場占有率僅為0.74%②。我國服務業對外投資能力明顯偏低。
2.中國服務業對外投資相對優勢指數(ICA) 截至2002年,中國服務業對外投資額占我國對外投資總額的比例為35.43%,世界服務業對外投資額占世界對外投資總額的比例為58.21%,而我國ICA為0.61,說明我國對外投資能力還很弱。
3.中國服務業對外投資的部門特征 2006年,中國服務業對外直接投資113.8億美元,占當年中國全部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53.8%。其中,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35.3億美元,占中國服務貿易領域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31%;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78.5億美元,其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對外投資45.2億美元,占比39.7%,同比下降8.5%;批發和零售業11.1億美元,占比9.8%,同比下降50.7%;住宿和餐飲業0.03億美元,占比甚微,降幅達66.9%;中國信息傳輸計算機和軟件業、房地產業、科研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幾大新興或現代服務業對外直接投資8.4億美元,占比7.4%,但增勢迅猛,同比增長157.7%③。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中國的服務貿易在勞動密集型部門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而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部門的出口競爭力極弱。 然而,由于服務產品的特殊性,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的考察比商品貿易競爭力的考察要復雜得多,不能完全依賴事后數據的分析,還要充分分析影響競爭力的構成要素,其中人員素質、服務企業品牌知名度、開展中介活動的能力、文化因素等交易前的“軟”因素是決定競爭力水平的主要因素。 服務業因其需求潛力大,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并具有吸納就業能力強等顯著特點,是世界經濟增長最快的部門。2006年,世界服務出口達2.76萬億美元,服務進口額達2.65萬億美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2%和11%④。近年來,服務外包為特征的服務業迅猛發展。
根據IDC⑤市場調研數據,預計2010年,全球服務外包的市場規模將達到1.2萬億美元。 目前,全球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NP)比重平均為67%,發達國家平均超過75%以上,發展中國家平均達52%;在服務業吸收勞動力就業方面,發達國家比重普遍在70%左右,少數國家達到80%以上。而2006年,我國服務業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僅為39.5%,勞動就業占全部就業比重僅為32.2%,我國服務業發展總體滯后,這種狀況與我國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中國應抓住新的產業革命和國際服務產業轉移的趨勢,大力發展服務貿易。要提高中國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就必須加強對這些問題的理論、政策、措施多方面研究。
二、打造中國鉆石—中國服務貿易競爭優勢模型 根據哈佛戰略管理學家邁克爾·波特的觀點,一國服務貿易的競爭優勢實際上就是服務業的競爭優勢問題,一國服務業的競爭優勢實際上是其服務企業的競爭優勢問題。服務企業往往通過尋求低成本、服務產品差異化、獨特的戰略意圖來獲得競爭優勢,而當服務企業的突出能力與產 業內取得成功的關鍵要素相匹配時就存在競爭優勢。下面形同“鉆石”的模型形象地勾畫出了影響一國服務貿易/服務業競爭優勢的基本因素,本文借助波特的“鉆石理論”來構建中國服務貿易競爭優勢模型,決定中國服務業競爭優勢的四個主要因素是,服務業要素、服務市場需求狀況、關聯和支撐產業、服務企業與服務行業的競爭狀況以及政府和機遇兩個輔助因素。這些競爭優勢的決定因素之間是一個互動的系統,形成“鉆石”體系。
(一)服務業要素狀況 服務業要素包括人力資源、自然資源、知識資源、資本資源、基礎設施等。當今世界服務業的競爭受自然資源、普通勞動力等初級要素的影響越來越小,而對知識、專業人、專業研究與教育機構、基于技術的通訊手段與交通設施等高級要素的依賴性越來越大。 我國目前服務業要素稟賦的現狀是:初級要素較充裕,各服務業都程度不同地缺乏高級要素。缺乏高級資源和才能要素是我國服務業競爭優勢獲取的一大障礙。 我國如果想通過生產要素建立起產業強大而又持久的優勢,就必須發展高級和專業生產要素,它們的可獲得性與精致程度決定了競爭優勢的質量。
(二)服務業需求狀況 國內成熟和苛刻的服務需求將有助于企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檔次,從而對服務業競爭優勢的獲取起著重大推動作用。本國需求的迅速增長將會刺激投資和更快地采用新技術和大型高效設備,當國內需求預示著國際需求時,也可使本地企業先于外國競爭者獲得某產業的地位優勢,當市場需求趨于飽和時,給企業一種向國際市場拓展和進行創新的壓力。可見市場需求狀況之間的相互作用產生了競爭優勢,特別是那些導致開始和持續刺激投資與革新的條件,以及導致在日益成熟的市場上不斷競爭的條件。
我國服務業的發展尚處于初期,所面臨的國內市場是不成熟的,服務需求意識較差,服務品種較少,如保險業的情況。 (三)相關和支撐產業 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供應商和關聯輔助行業將有利于主導產業獲得競爭優勢。構建價值鏈優化主導產業與供應商之間的協調關系,使得主導產業可以從支撐和關聯產業的成本、質量、信息交流共享優勢中獲得競爭優勢。 “產業集群”有利于主導產業獲得競爭優勢,傳統服務業的集聚主要是商業集群(如商業街、購物中心等),現代服務業集聚的形成高度依賴于城市經濟發展所締造的經濟基礎、社會結構、產業網絡、人才集聚等基礎條件。一國服務業就是一個大的關聯產業群。
如運輸業的發展將會推動旅游業的發展,電信業的發展更是金融、保險、咨詢業發展的基礎。我國大部分服務業發展水平低下,造成我國服務業整體國際競爭力缺乏。
(四)服務企業與競爭狀況 基于不同管理意識的服務企業戰略、結構等的構建以及國內競爭的激烈程度會給處于產業競爭中的企業造成競爭優勢或劣勢。對競爭優勢影響最大的是國內競爭的激烈程度、競爭對手的素質和較高的新企業出現率,激烈的競爭使產業保持生機并構成持續改進和創新的壓力,也會促使企業尋找國際市場,以支持其擴大的規模和研發投資。缺乏足夠的國內競爭會使本國公司產生自滿,并最終使之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 我國服務企業大部分管理意識封閉而落后,尚無實施跨國經營的企業機制和戰略,部分服務業由于國家壟斷而長期處于競爭不充分狀態下,如電信業、國有商業銀行服務,壟斷排除了競爭,沒有優勝劣汰的機制和價格下降的機制。
(五)機遇 機遇是可遇不可求并無法控制的,善于及時利用機遇并使之轉化為優勢的企業將獲得競爭優勢。目前,全球產業向服務業轉移,全球財富1 000強中95%的企業已經制定了其離岸服務外包戰略。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巨大市場潛力與快速發展,給中國服務業的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機遇。
(六)政府 政府,由于其多重身份,既是服務的消費者,又是各種標準、政策法規的制定者,還是商業活動的管理者,因而對競爭優勢的決定因素有極其重大的影響。 政府作為消費者,在政府采購中必須有嚴格的標準,扮演挑剔型的顧客,采購程序要有利于競爭和創新。政府可以通過增強本國具有競爭優勢產業的決定性因素,以提高本國企業的競爭地位。如政府直接投入企業無法行動的領域,也就是外部成本,如發展基礎設施、開放資本渠道、培養信息整合能力等。
三、提高中國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的措施
已有許多學者對如何提高中國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進行了有益的研討。本文從政府、產業、服務企業角度重點提 出以下建議: 政府舉措。我國商務部于2006年4月剛剛成立服務貿易司,對服務貿易的研究和管理尚缺乏經驗,為此,要借鑒國外政府的成功經驗,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同時,加強科學管理,構建中國的服務貿易競爭優勢。
1.制定服務貿易出口促進戰略與策略 我國應制定服務貿易出口發展戰略規劃,扶持重點行業,發展重點項目。如美國政府投資4 000億美元建立信息高速公路;印度政府投巨資為軟件企業和海外的研發機構、客戶提供高速可靠的數據通訊連接;日本政府投資24億日元用于文化無償援助資金。服務出口水平是衡量一個國家服務貿易競爭力的主要標志之一。發達國家十分注重制定各種戰略政策來促進服務出口。很多發達國家提出了“文化立國”的戰略。日本政府,將動畫片當作重要出口產品,更是把它作為一種文化形式來培養,基于文化出口立國制定的《年度知識產權推進計劃》把技術性、培養人才、加強業界結構、籌措資金、調整文化產業流通市場作為具體項目進行構思,對日本動畫片出口起了很大促進作用①。
2.建立發達的股務貿易促進機構體系 在這方面,美國的經驗值得借鑒。一是要建立咨詢、決策與協調體系。二是建立橫向服務體系,由負責具體事務的政府部分組成。美國的橫向服務體系涉及十幾個部門,如其商務部主要進行行業貿易分析,并創造良好的產業政策環境;美國貿易開發署和海外私人投資公司分別負責對外重大項目以及私企投資提供金融援助;美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小企業管理局為中小服務企業提供出口服務等。三是建立縱向服務體系,即由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服務貿易管理促進體系。例如,美國聯邦政府在各地設立“出口扶持中心”,幾乎覆蓋全美所有貿易城市,各州及重大城市政府設有出口促進機構,并在國外設有商務促進機構。
3.促進服務業要素高級化、優化 服務業要素高級化進程的關鍵是人力資本積累,未來服務業競爭優勢的較量實際就是人力資本優勢的競爭。為此,要加大對教育與研發方面的投資,建立多渠道多層次人才培養教育機構與體系。如日本為發展文化出口貿易,很重視文化人才的培養,許多大學和職業學校都開設與文化產業相關的專門學科,如形象造型學、尖端藝術表現、數碼藝術、情報設計研究學、媒體、動畫學等。
4.建立與完善服務貿易法規體系 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目前我國服務業的開放程度已近于發達國家。由于服務貿易的特殊性,國際服務貿易的管理并不通過征收關稅方式,而是通過一國國內立法所規定的種種復雜的非關稅措施來調整。服務貿易的發展,要求政府充當好管理者的角色,政府在產業發展中最重要的角色莫過于保證國內市場處于活潑的競爭狀態,制定競爭規范,避免托拉斯狀態。關鍵是提高政府服務效率,改革市場準入審批制度,健全外商投資審批和管理的全過程管理,加強正在維護市場秩序、創造公平競爭環境、提高監管水平三方面的能力。
我國應建立一個以服務貿易法為中心,各服務行業基本法規為主要內容,其他行業性行政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為支撐,依托市場寫作和競爭法領域的《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其他經濟法、行政法及刑法相關規定為輔助的服務貿易法規體系。 5.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統計體系,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我國服務貿易統計主要是根據IMF按照國際收支進行的BPM5②統計,這種統計體系存在的缺陷在于對占主要地位的服務貿易方式—商業存在沒有反映。為此,還應根據多個國際組織共同編制的《國際服務貿易統計手冊》進行FATS統計③。
從國外經驗來看,一是要完善各種形式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的貿易登記制度,并以法令形式加以規范,例如,美國的《國際投資和服務貿易調查法》,這將提高服務貿易信息反饋的數量和質量;二是擴大數據采集面,除政府統計所獲得的宏觀數據外,還應重視擴大統計范圍,西化統計項目,以獲得微觀服務活動數據;
三是加強數據的開發利用。例如,美國商務部每月公開服務貿易出口及相關統計數據。服務貿易統計數據不僅對政策制定、多雙邊談判有重要意義,更重要的是對服務企業開展市場調查和出口經營決策有重大影響。 產業舉措。如前所述,一國國際服務貿易競爭力實際上是一國服務業的競爭優勢問題,因而還要從產業層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增強我國服務業的競爭優勢。 1.大力發展行業中介組織 以中介服務機構組成的民間服務體系是服務貿易促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達國家和地區在發展服務業和擴大服務貿易出口方面,主要 依靠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進行。如美國的服務業聯盟,統一協調價格、制定行業標準、分享市場信息等。香港服務貿易民間體系包括香港服務業聯盟、香港總商會、香港物流協會等近百個組織。我國不但要大力發展相關的服務中介組織,還要大力發展民間統計機構,由于政府統計的局限性,服務貿易統計過程中,還需要借助非政府機構獲取大量有益的數據。
2.大力發展生產型服務業 制造業不僅僅只有制造環節,它還包含為制造服務的研發、物流、創新、品牌等服務環節。隨著專業化分工的深化和專業服務外部化趨勢的發展,制造業競爭力越來越依賴于設計策劃、技術研發、物流等商務服務業的支撐。生產是產品價值增值的主要源泉。從國際競爭的現實來看,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競爭優勢,對加工制造環節的依賴性在減少,生產活動越來越具有戰略環節的性質。
一個生產企業在世界市場上保持競爭地位的關鍵是保持上中下游三個階段服務的優勢。發達國家的技術密集型產品中這種軟性投入所產生的增值已占到總增加值的70%以上。附隨著制造業企業的價值鏈,生產業也分為上中下游三段:上游生產:產品研發、采購管理;中游生產:與生產本身結合的服務有質量控制、設備租賃、保養與維修等,與生產中游階段并行的服務有會計、人事管理、保險等;下游生產:產品發運及保險、廣告與市場營銷、售后服務等。 我國應積極培育生產市場與所需要的專門服務人才,使生產企業服務內在化不斷外在化,向企業價值鏈的高端發展從而形成競爭優勢。
3.整合相關服務業產業價值鏈 任何一項服務業都不是單向發展的,例如,日本《皮卡丘》的經濟效應,從游戲軟件發行到電影、漫畫、音樂的流行,在文化產業價值鏈上各環節都占有自己的位置。我國應該整合相關產業價值鏈,從價值鏈的相關環節尋求價值增值。充分發展各種業態與模式,那么旅游業的發展必然會帶動相關運輸業、餐飲業、住宿業、金融業、通訊業等服務部門的發展,從而帶動其競爭力的提高。 企業舉措: 服務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必須全面地考慮7S要素,包括戰略(Strategy)、組織結構(Structure)、制度(Systems)、風格(Style)、人才(Staff)、技能(Skills)。 共同價值觀(Shared Values)。其中,戰略、結構和制度被認為是企業成功的“硬件”,風格、人才、技能和共同價值觀被認為是企業成功經營的“軟件”。 硬件要素構建: 結構(Structure),一個企業的組織結構會影響其戰略規劃及變革能力。一個企業的組織結構要以顧客為中心來設計。戰略(strategy),構建戰略意圖是獲得競爭優勢的一個重要途徑,服務業尤其要高度重視品牌戰略。
一個企業要針對或預期其外部環境、顧客或競爭對手所發生的變化,確定需要采取的行動。制度(Systems),在制定戰略時,管理層必須擁有關于其運營、顧客及競爭對手的詳細數據以判斷形勢的嚴重性,這就使得企業的管理會計系統、市場研究和銷售跟蹤系統和競爭情報系統成為必不可少。而在戰略實施過程中,則應制定與戰略思想相一致的制度體系。 軟件要素構建: 風格(Style),服務企業應形成良好的企業文化,形成自己高效獨特的管理風格,形成自己的品牌風格與文化。
共同的價值觀(Shared Values),一個企業要確定自己的首要目標,明確自己的使命,而不能盲目發展。人員(Staff),指的是人力資源系統,包括員工評審、培訓、工資體系的構建以及諸如動機、士氣、態度等無形精神因素。實踐證明,人才是戰略實施的關鍵。技能(Skills),是公司獨特的能力與才干。要通過嚴格、系統的培訓,使員工掌握一定的技能。松下幸之助認為,每個人都要經過嚴格的訓練,才能成為優秀的人才。 當一個服務企業所有的S要素很好地溝通和協調一致運行時,這個企業就會成為一個強有力的競爭者,從而獲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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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貿易;貿易定律;經濟距離;經濟總量
一引言
自亞當•斯密提出絕對利益說,國際貿易理論的研究成果越來越豐富。有李嘉圖的比較利益說,俄林-赫克歇爾的資源稟賦說等經典理論,還有技術差距說、人力資本說、偏好相似說、產業生命周期說、產業內貿易論、國家競爭優勢說等一些國際貿易新理論(佟家棟,2000;薛榮久,2006;陳憲,2004;陶濤,2005),楊小凱等學者則試圖從內生交易費用和市場組織的角度解釋國際貿易(陳銘,2001)。這些理論都各自從一些重要方面對國際貿易的原因和發展作出了理論解釋。
但是,現有的貿易理論均不能定量應用。究其原因,我們不難發現,強調經濟的差異是他們的一個共同特點。比如絕對優勢論和相對比較優勢論假設兩個經濟的生產成本不同,資源稟賦論假設兩個經濟的資源稟賦不同,競爭優勢論認為兩個經濟的競爭力不同。這些差異當然是兩個經濟之間發生貿易的原因,但卻忽視了一個重要事實,即一個國家內部各種要素的差異要小得多,而國內貿易卻要頻繁得多。顯然,國際貿易理論不僅應該能夠說明國際貿易,同時還應該能夠說明國內貿易。否則,不僅會經常遇到“里昂惕夫之謎”之類的矛盾,而且也無法解決定量應用的問題。
本文認為,貿易的實質就是商品交換,它可以發生在國家之間,也可以發生在一個國家內部。發生貿易最根本的原因是生產,或者說是勞動分工。貿易額與產量之間應該存在一定的數量關系。從這個觀點出發,本文提出“通用”貿易定律,給出了產量與貿易額之間的數量關系。該定律既適用于國內貿易,又適用于國際貿易。其具體含義是,任何兩個經濟之間的貿易額與他們的產出量成正比,與他們之間的經濟距離的平方成反比。以中國對外貿易數據進行驗證,表明該定律是有效的。
二、通用貿易定律
什么是貿易?貿易就是商品在不同經濟之間的交換。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貿易首先是發生在一個較小的區域,范圍逐漸由小到大,直至擴大到國外,形成國際貿易。
有效的生產要求恰當的勞動分工。勞動分工決定了生產者之間要進行貿易。距離越近,生產者之間的合作越密切,也就是貿易越頻繁,這是國內貿易或國際貿易的微觀基礎。不難理解,哪里有生產,哪里就有市場,哪里就有貿易。產量越大,需要進行的貿易量就越大。據此可以預期,生產和交換(貿易)之間應該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系。即一定數量的生產,應該與一定數量的交換相對應。
根據上述認識,這里提出一個設想:任何兩個地區之間的貿易額與這兩個地區的經濟總量成正比,與這兩個地區之間的經濟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這一假說的數學表達形式為:
X=G(Y1Y2)/C2(1)
這里,X是在一定時期內兩個地區之間的貿易總額。Y1和Y2分別代表兩個地區的經濟總量,C是兩個地區之間商品的經濟距離,G是一個常數,可以稱為貿易常數。
經濟距離可以定義為商品在兩個經濟之間移動的成本。因為兩個經濟之間要實現商品交換,就必須把商品從一方移動到另一方。根據經驗,決定商品的移動成本的主要因素是運輸費用,包括陸運、海運、空運甚至裝卸費用。當然,諸如促銷、公關、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等因素也會影響商品的移動成本。但相對于運費而言,這些因素的影響較小。在精確度要求不高時,完全可以運費作為經濟距離。
如果式(1)得到證實,就可以稱為貿易定律。稱其為“定律”的依據:一是它與事實一致,二是它與牛頓萬有引力定律具有相同的形式(萬有引力定律認為兩個物體之間的引力與這兩個物體的質量成正比,與這兩個物體之間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萬有引力公式考察的是宏觀物理規律,它不能用于計算分子、原子等微觀粒子之間的相互作用。貿易定律也是宏觀定律,它考察兩個經濟之間的貿易,不能用于計算企業之間或老板與工人之間的交易。
三、貿易定律的驗證
式(1)適用于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考慮到一般國家對國內不同地區之間的貿易量缺乏統計,我們只能采用國家之間的貿易數據來驗證貿易定律。
這里以中國對外貿易為例,選擇了20個與中國的貿易額較大的國家進行考察。選擇較大的國家的意義在于大國的經濟運行較為穩定,數據較為可靠。
考慮到目前國際貿易中廣泛采用集裝箱運輸,并且集裝箱運費與散貨運費相比較為穩定,也便于計算,這里以某公司從廣州到世界各地的集裝箱海運報價為基礎來計算運費。由于競爭的關系,其他公司和其他港口的海運價格相差不是很大,因此預計不會對分析結論產生太大影響。
假設一個20″集裝箱的海運費為F1,在出口國的陸運費為F2,在進口國的陸運費為F3,一個集裝箱貨物的平均運量單位為V,總運費為F,則商品的移動成本可以寫為:
C=(F1+F2+F3)/V(2)
由式(1)和式(2)可以得到:
GV2=X•[F1+F2+F3]2/(Y1•Y2)(3)
貨物的運量V可以體積計算,也可以重量計算。為了不失一般性,我們暫時避免選擇具體的計量單位,將G和V整體考察,并將G′=GV2′稱為準貿易常數由于本文使用集裝箱體積作為計量運費的運量單位,為了方便,把貿易常數與體積平方的乘積稱為“準貿易常數”,因為集裝箱體積也是一個常數。“準”的基本含義是指變化后的參數與原參數的意義相同。
表1是相關數據及計算結果。其中:F1是依據海運公司的報價;Y2是依據世界銀行公布的各國2003年GDP的數據;Y1是中國2004年的GDP,為1.65×1012美元;X是依據2003年的中國統計年鑒公布的中國與其它國家的貿易額;F2=$500,是估計值;F3是經驗估計值,一般國土面積較大的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內陸運費較高。
從表1可以看到,中國對外貿易的準貿易常數大約在3×10-12與10×10-12美元•年•集裝箱2之間用其它年份的數據檢驗貿易定律也得到了相似的結果。值得注意的是,準確地刻畫相關變量的量綱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應用意義。物理學的進步在某種程度上得益于量綱的準確使用。由于各種原因,經濟學家常常忽視了量綱的準確使用。這也是許多經濟學理論難以在實踐中應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進一步討論
不難理解,貿易定律可以解釋國際貿易中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額顯著高于發展中國家之間貿易額的事實(薛榮久,2003;陳憲,2004),也可以解釋相鄰國家之間貿易額較高的事實(McPherson,etal.,2001)。最重要的是,貿易定律能夠計算出任何兩個經濟之間的貿易額。
由表1可以看到,用不同國家的數據計算所得到的準貿易常數并不完全一致,但這些數值誤差不超過一個數量級。考慮到各國經濟活動的波動性、影響貿易額的因素極多以及統計工作本身的誤差等因素,可以認為貿易定律是有效的。
比如,式(1)中的運費不可能精確。一國國內不同地區通過不同的港口進出貨物,對外貿易的平均運費難以準確計算。
就式(1)中的貿易額而言,一般統計數字只考慮直接貿易,均沒有考慮間接貿易、服務貿易、技術貿易等。
由于不同國家采用不同的貨幣,經過換算的GDP值也不可能很精確。匯率的影響以及實際購買力因素使得GDP只具有參考意義。
在這么多不利因素的情況下得到的貿易常數誤差不超過一個數量級,這個結果應該是相當理想了。
根據表1的計算結果,準貿易常數的加權平均值G′約為5.494×10-10美元•年•集裝箱2。
考慮到一個集裝箱的體積是20立方米,如果以體積計算貿易量,則可以得到G=G′/V2=1.373×10-12美元•年•米-6。
如果以重量計算貿易量,每個集裝箱的運量大約15公噸,則可以得到貿易常數G=G′/V2為2.442×10-12美元•年•公噸-2。
從式(1)不難看出,貿易定律支持貿易自由化思想,因為經濟總量與貿易額成正比,任何不利于貿易的壁壘必然也會阻礙經濟總量的增長。
貿易的實質是交換,這是經濟活動本身的需要,任何具有一定規模的經濟,只要有生產,就必然要與其他經濟發生貿易。
貿易定律認為,任意兩個經濟之間的貿易額與二者的經濟總量成正比,與二者之間的經濟距離的平方成反比,這個定律同時適用于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
從中國對外貿易的情況看,貿易定律是成立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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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濤.2005.國際經濟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70-109.
自1979年中美經貿關系正常化以來,發生了許多影響中美經貿關系的大事。分階段看,從1979到1989年,中美兩國戰略合作關系良好,詳細內容請看下文試論國際貿易中的風險防范。
貿易爭端主要集中在個別商品貿易領域;1990到2001年,美國出于政治需要,對華的貿易保護不僅有商品貿易領域,還涉及知識產權保護、最惠國待遇等制度層面,但這些年中國經濟實力不斷加強,貿易上的自我保護能力也有所提高;從2002年至今,中美在貿易爭端解決方式上,由原來的雙邊磋商變為利用爭端解決機制。
中美經貿關系恢復正常化當年,美政府單方宣布對中國輸美七大類紡織品實行限額,美對華貿易保護從此開始。其特點有:保護手段多樣化,貿易爭端發生頻率高,貿易爭端領域擴大化和顯著的歧視性。
美國是我國輪胎產品出口最大的海外市場之一。數據顯示,我國2008年共向美出口4600萬條輪胎,占出口總產量63.8%。對此,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于2009年4月20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遞交議案,要求對中國輪胎進行特保調查。4月29日ITC正式啟動調查,并于6月29日以中國輪胎擾亂美國市場為由,建議美國在現行進口關稅(3.4%-4.0%)基礎上,今后連續3年對中國輸美乘用車與輕型卡車輪胎分別加征55%、45%、35%的從價特別關稅。
對這起輪胎特保案,中方認為其輸美輪胎未出現連續快速增長,與美國國產輪胎不存在直接競爭關系,中國輪胎出口不是導致美國輪胎廠工人失業的直接原因。此案是奧巴馬時代美對華首起特保案,也是奧巴馬對華貿易政策的風向標,可能導致其他國家和地區抵制中國產品。
近些年我國環境破壞已經危機到外貿及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環境貿易壁壘極大的影響著我國的外貿出口,如何跨越國際貿易領域中環境貿易壁壘這個障礙,確保我國外貿持續、穩定發展,須探討有效的對策和措施,減少以環保為借口的環境貿易壁壘所帶來的影響。
2.國際貿易中的環保問題。
隨著資源短缺、生態破壞等全球化環境問題的不斷出現,印證了環境污染無國界的說法,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人類共同關注的焦點。許多國際組織及社會團體發起了國際性環保運動,制定了各種規章、制度、標準,成立了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來推動國際范圍內的環保。
國際上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最初是在關貿總協定時達成的決議,全球各國不同的環境標準存在的區域差異性導致了環境與貿易間的矛盾。環境與貿易矛盾在社會分工產生與交換活動伊始便存在,表現為具有增長機制的貿易活動對自然資源需求的無限性和具有穩定性機制的生態環境對資源供給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且在國際貿易活動的強化和環境與資源問題的惡化中被激化起來。各國為環保執行的限制或禁止出口的環境貿易措施直接影響國際貿易的正常發展,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影響更甚。
3.環境貿易壁壘。
3.1產生背景。
近年來,出于對生態環境的重視,各國政府進行環境立法,實施環保措施,倡導綠色消費,制定了分門別類的環境貿易壁壘,特別是發達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環境綠色法規法律,使得環境貿易壁壘在國際貿易中開始發揮其作用[1]。
環境貿易壁壘作為一種新型的非關稅壁壘形成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國禁止進口墨西哥的金槍魚及其制品,其理由是為了保護海豚的生存。自此后許多國家開始仿效,環境貿易壁壘作為一種國際貿易手段正向法規化和國際化同步邁進[2]。
3.2概念及特征。
環境貿易壁壘又稱綠色壁壘,是一種新的非關稅貿易壁壘,是國際貿易中某些國家借保護有限資源、環境和人類健康所制定的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國際公認或絕大多數國家的環保標準,限制或禁止外國商品的進口,以達到貿易保護目的。
環境貿易壁壘具有如下特征:(1)表現內容的合理性和表現形式的合法性;(2)涉及范圍的廣泛性和實施中的傳遞性;(3)保護方式的隱蔽性;(4)實施效果的歧視性[3]。
3.3內容和形式。
3.3.1環境技術標準。
發達國家科技水平較高,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均以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較少或者基本不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因此對發展中國家而言是難以企及的,進而輕易地將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排斥在發達國家市場之外。
3.3.2環境標志。
環境標志也稱綠色標志或生態標志,是指認證機構依據一定的環保標準、指標或規定,且符合要求的一種特定標志,以向消費者證明該產品從研制、開發、生產、消費、回收處理的各個環節符合環保要求,對環境或健康的危害極小。環境標志易構成潛在的貿易歧視和現實的貿易沖突,能夠起到誘導消費者選擇的作用,且對出口產品的市場份額起到貿易壁壘作用。
3.3.3綠色包裝制度。
綠色包裝制度是指規范商品包裝(物),包裝材料要符合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易于回收使用或自然分解、不違反環境要求的有關包裝方面的法律、規章。
3.3.4綠色補貼。
指一些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財稅上補貼出口企業,或在出口產品成本中補貼保護環境與資源消耗的成本,或在國際貿易中實行較低的環境標準,以使產品明顯低于進口國同類產品價格,影響進口國同類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招致進口國采取反綠色補貼的措施。
3.3.5衛生檢驗制度。
《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措施協議》中規定的有關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檢疫的國際標準,其中規定成員國人畜事務為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劑影響,確保人類健康免遭動植物攜帶疾病的傷害,有權采取相應的管制措施。
3.3.6綠色關稅和市場準入。
綠色關稅指進口國以環保和人類健康為由,對其認定的污染環境、危害健康的進口產品,除了繳納正常的關稅外,格外加征的環境進口附加稅。市場準入指進口國以污染環境、危害人類健康以及違反有關的國際環境公約或國內環境法律、規章而采取的限制外國產品進口措施。
3.3.7環境貿易制裁。
指對違反國際環保、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保護公約等,而導致環境污染、野生動植物多樣性缺失的行為所采取的一種貿易制裁措施。
4.環境貿易壁壘對我國外貿的影響。
4.1對我國產品出口市場的影響。
我國外貿出口市場集中在歐美發達國家與韓國等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其出口份額約占80%,這些國家和地區多數是世界貿易組織與環境委員會成員,現已從環保立法階段轉向了環保執法階段。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環境技術標準比較高,如針對發展中國家實行苛刻的環境標準,這將使我國產品出口市場范圍面臨著縮小的危險。
4.2對我國產品出口增長速度的影響。
國際上針對工業品貿易、農產品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品和投資等提出了環境方面的規范,而這些貿易為我國外貿中比重較大的出口貿易,若發達國家對這些類的產品進口執行嚴格的環保標準,其產生的環境貿易壁壘,將嚴重影響我國產品出口的增長速度。
4.3對我國出口產品成本和企業效益的影響。
環境貿易壁壘的制定影響著產品從生產到銷售乃至報廢處理整個產品生命周期的各個環節,要求其過程為無公害、無污染的環境管理體系。我國企業缺乏資金,環保技術落后,為了達到進口國家的環境標準,不得不增加有關環保的檢驗、測試、認證和簽訂等手續并支付相關費用,還需對產品外觀裝潢、出口標簽和商品廣告做大幅度的調整,這勢必將增加出口產品的各種中間費用及附加費,導致我國出口產品的生產成本提高,使出口產品的企業的經濟效益受到影響。
4.4對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的影響。
發達國家以環保為名而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來限制外國產品的進口,由此引發的雙邊與多邊貿易摩擦日益增多,其中以低于區域環境標準為由抵制來自于區域以外的產品案例甚多,這樣便形成了只有發達國家存在的區域性經濟組織的自由貿易區,使我國無法介入。
4.5實例。
4.5.1包裝行業。
2006年1月開始執行的環境包裝制品的回收率要達到85%以上這條標準,對發展中國家的包裝行業沖擊很大。我國的一次性餐具因沒有綠色標準而被禁止出口歐美市場,許多商品出口歐美還要支付高額的包裝廢棄物處理費用等。
4.5.2家電行業。
國際貿易中我國家電產品進口關稅被削減,國內產品的價格優勢降低,國外品牌在質量上的優勢添補了價格上的差異,從而對我國家電產品構成了一定的威脅。受環境貿易壁壘影響,上海2006年8月份小家電出口歐盟呈明顯下降趨勢,在歐盟實施《廢舊電子電氣設備回收指令》后,上海小家電出口量降低到當年的最低水平。又如歐盟實施的《生態設計指令》的技術壁壘,進而對電氣電子產品設計、原材料采購到回收利用整個產品的生命周期突出了嚴格的環保要求,這也將對我國相關產品出口構成較大的影響。
4.5.3紡織服裝工業。
紡織服裝工業是我國出口創匯的支柱性產業,也是外向依存度較高的行業,我國加入WTO后,該行業受惠較大,但受環境貿易壁壘的影響,我國紡織行業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據案例了解,因服裝沒有達到生態紡織品標準而被處以罰款或被迫回銷等情況常有發生。例如歐盟有關國家通過的OKO-TES100紡織品環保標準,就對進口服裝的甲醛、重金屬、防腐劑等100多種有害物質含量進行限制,這些規定對中國服裝出口形成了技術性的環境貿易壁壘。
4.5.4農業。
我國是農業大國,受環境貿易壁壘影響較大的也是農業,我國農產品出口現存問題很多,主要是國內動植物疫情、農畜藥殘留問題。近些年來,我國發生的涉及到植物及植物產品的技術貿易壁壘有40多項,其中涉及出口問題的有17項,80%的出口企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日本是中國農產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場,日本政府實施了肯定列表制后,我國對日農產品出口量大幅下滑,因該項檢測食品中農業化學品殘留的制度涵蓋了302種食品、799種農業化學品以及54 782個限量標準。而各項標準大約是現行全部規定的3~5倍,且限量指標更為嚴格。這份名單涵蓋了大部分我國的輸日農產品。
4.5.5化學工業。
國際貿易中對化學工業中的化學產品與醫藥產品的出口有較嚴格的規定,此類產品的出口主要受到對危險化學品分類管理、嚴格的化學品管理、對進口新化學品的管理、對農藥的管理、對合成洗滌劑的管理等規定的影響。例如美國在很早就開始限制和禁止中草藥的進口,進口藥品到美國必須經過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檢查,而我國國內單項品種能通過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檢查的生產廠家僅有20多個企業,直接影響了該行業產品出口。
4.6可持續發展戰略。
可持續發展戰略在全球的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國際貿易中的可持續發展,一是經濟發展,因環境問題是在經濟發展中產生,也只有在其中方可解決;二是經濟發展過程必須考慮到來自環境與生態資源的支持與發展,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主要是在于謀求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環境與貿易的關系本質上就是環境與發展的關系,只有良好的貿易和環境政策才可促使環境資源有效的配置,使環境與貿易互惠互利。
5.對策與建議。
5.1提高環保意識,完善環保立法。
5.1.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環保意識,樹立綠色觀念。
環境貿易壁壘多由發達國家制定,作用于發展中國家,這種行為能夠保證全球經濟良性的持續發展。為了我國外貿事業與整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需對全民進行生態知識和環保的普及宣傳,使其認識到環境質量與自身的利益密切相關,從而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積極地推進環保事業。
此外,我國應樹立正確的綠色觀念,引導大眾的綠色消費,為我國綠色產業發展開拓空間。尤其是我國的企業應投身到環保潮流中,積極自我完善,加強環境方面的技術研發,以在環保產業領域占據優勢,增強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力,打破環境貿易壁壘的局限[5]。
5.1.2加強環保立法完善環境法制體系。
我國近年頒布了一系列的環保法律、與環境有關的資源法律及多項環保法規和標準,基本上形成了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構成的法規體系。隨著環保問題的升溫及國際貿易形勢復雜化,我國應加強環保立法與環境法制體系的修改和完善,并加大執法力度,為外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5.1.3加強國際環保法規的研究和環保領域的國際合作。
國際貿易的環境貿易壁壘種類繁多,涉及環保立法分門別類,我國應建立專門的研究機構和外貿環境技術標準的信息系統,了解主要貿易國的環保法規、技術與標準,維護自己的利益,避免貿易中的摩擦產生。
此外,作為WTO的成員,我國應積極參與到多邊貿易協定和多邊貿易體制中去,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并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協作,有利于我國突破各種形式的環境貿易壁壘[6]。
5.2積極推進環保產業的發展,并將環保納入外貿發展戰略。
環保產業的發展能夠提高我國企業的污染防治能力,為其產品能夠沖破環境貿易壁壘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并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此外,還應制定適應形勢的技術標準與規定,將管理納入法律規程,并開展消除環境貿易壁壘影響的戰略謀劃,改變傳統的發展模式,推行以生態環境為中心的綠色增長模式,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5.3促進環境成本內在化,推行企業清潔生產。
環境成本包括開發、生產、運輸、使用、回收和處理商品及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資源浪費所需費用,為減少與企業經營有關的影響,外貿企業可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市場價格之內,使環境資源成本內部化,這樣可實現貿易比較成本優勢的產品生產和出口,有利于環保和公平競爭,并消除了環境所造成的貿易障礙,使企業從根本上能夠逾越環境貿易壁壘。
清潔生產有利于克服企業管理中生產與環保相脫離的問題,促使企業的技改具有針對性,即成為實施環境管理體系重要的基礎。通過實施清潔生產,在資源利用上提高市場競爭力,接軌國際以便適應新的發展形勢,為突破環境貿易壁壘創造條件。
5.4加強與環境有關的認證工作。
國際環境管理體系系列標準的認證等對企業是非強制性的,但其具有公正性的特點,企業申請認證有利于企業利益和效率的提高,應重視并加強此類的認證。
5.5嚴禁洋垃圾的流入。
因經濟利益的驅動和道德法制觀念的缺乏,我國曾發生多起進口工業垃圾和有害物質的事情,這嚴重的違背了《巴塞爾公約》等規定,還嚴重影響著生態環境,我國應提高警惕,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此類產品入境。
5.6充分發揮綠色營銷作用。
環保意識與市場營銷觀念共同形成了綠色市場營銷觀念,消費者對綠色產品的傾向,使綠色營銷成為企業競爭力的體現。綠色營銷在營銷策略上講究綠色化的組合,在產品策略、促銷策略、渠道策略和價格策略方面都體現了很強的綠色特性。我國綠色營銷發展具有極大的潛質,我國出口企業應借鑒國際綠色營銷戰略,以開辟增強競爭力的新途徑,從而打破環境貿易壁壘。
5.7注意國際動態,打破環境貿易壁壘。
時刻注意國際貿易壁壘的動態,把握發展趨勢和特點,采取有效的措施,打破環境貿易壁壘,擴大我國的出口創匯。需研究國外環境貿易壁壘,提高產品的質量,總結近年受阻經驗,根據相關要求,制定有效對策,使我國產品順利打入國際市場。
20世紀末至今,伴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發展,人類生活方式發生了深刻變革,企業的國際貿易模式也隨之優化進步,利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實現市場交換的全過程已成為現實。同時,電子商務的應用也為國際貿易中法律規制提出挑戰,電子數據交換(EDI)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自動、及時的信息交流、數據交換和處理,開創了無紙貿易的新時代,使傳統理論中要約承諾的形式、生效時間地點、安全性、能否撤銷等規定受到質疑,值得探究。
一、傳統承諾理論的規定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按照要約人所指定的方式,對要約的內容表示同意的一種意思表示,在國際貿易中,也稱接受或收盤。被要約人一旦表示承諾,則表明要約人、被要約人之間以達成協議,合同即宣告成立。《聯合國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第18條第2款規定:接受發價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達發價人時生效。如果表示同意的通知在發價人所規定的時間內,如未規定時間,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內,未曾送達發價人,接受就成為無效,但須當適地考慮到交易的情況,包括發價人所使用的通訊方法的迅速程度。對口頭發價必須立即接受,但情況有別者不在此限。傳統理論中,關于承諾生效的時間,存在投郵主義和到達主義兩種不同理論。
英美法系采用投郵主義,即在以書信、電報作出承諾時,承諾的通知一經交付郵局投郵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即使是由于郵局的疏忽致使承諾的通知在作踐耽擱或丟失,風險仍由要約人承擔,而與受要約人無關,且不影響合同的成立。英美法系采用投郵主義的目的在于縮短要約人能夠撤銷要約的時間,從而改善受要約人在交易中的被動地位。但在要約人收不到受要約人承諾時,以投郵主義而強加給要約人的合同成立其不合理性也是顯而易見的。
與之不同,大陸法系采用到達主義,如《德國民法典》第130條規定:對于相對人所做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發生效力。我國亦采用到達主義,即遵循《合同法》第26條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關于承諾的撤回,除當面表示承諾和采用投郵主義立法的國家不存在外,采用到達主義的國家規定了承諾撤回問題。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第22條,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應生效之前或同時,送達發價人。我國《合同法》規定與之相同。
二、E時代國際貿易的新形勢及問題
E時代,最初用來指電子(electronic)時代,電腦網絡出現后Email以其快速、簡便、多功能等在很短的時間內顛覆了傳統的手寫郵寄信件。電子商務合同,是指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當事人通過數據輸入進行要約、承諾,以網絡傳輸進行送達。
傳統的書面合同要求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原件上手書簽名、蓋章或按指紋,以表明當事人對該書面合同內容正確性的確認。而在EDI合同中,手書簽章被電子簽名所代替,即由符號及代碼組成,經由鍵盤輸入并存儲于計算機磁盤中。
在電子商務合同的簽訂過程中,要約與承諾的意思表示由當事人通過計算機互聯網以電子方式實現瞬間傳遞的,因而由其所依賴的技術和其運作方式的獨特性,產生許多新問題。
國家戰略貿易政策實質是將市場經濟體制中的競爭主體和利益主體由企業擴展到國家,將企業競爭力提升到國家競爭力,將企業競爭策略上升到國家經濟政策,借助政府的力量和國家公共財力來應對國際化經營中的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效應。根據Brander&Spencer的戰略性出口貿易政策,這種“增進本國福利”的主要來源是它把寡頭行業利潤從外國企業轉移到本國企業,即貿易政策的利潤轉移效應(Profit-ShiftingEffects)。
目前,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在借鑒和運用戰略貿易政策。筆者認為,發展中國家在對戰略貿易政策的理解和運用上存在誤區,因為經濟發展水平和原發性自主創新能力決定產業政策和貿易政策,戰略貿易政策形成的基礎和定位的基點是在高新技術產業具有強大技術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發達國家,由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階段和發展水平上存在很大差距,合作創新和模仿創新是發展中國家科技進步的主要方式。因此,發達國家的戰略貿易政策對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并不適用。以下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應采取的戰略貿易政策進行研究和對比分析。
一、國家戰略貿易政策的導向
發達國家的戰略貿易政策導向是:通過國家支持和政府介入,綜合運用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幫助企業率先進入和開發新產業,構筑先發優勢和規模經濟,通過成本領先優勢搶占市場份額,扼殺潛在的和成長中的競爭對手,形成國家資助下的高新技術產業創新優勢,借助國家競爭力確立本國大企業在新興產業開發方面的國際領先和主導地位,搶占世界高科技領域的制高點。例如,美國自90年代初就開始制定和推出“國家出口發展戰略”,其內容包括財政和金融措施、產業部門支持、特定市場準入、技術性支持等各個方面,而確定為優先支持的領域均為美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其目的正如美國貿易代表佐立克所說:“是保持美國在世界貿易自由化進程中的領導地位”。
發展中國家應采取的戰略貿易政策導向是:充分利用經濟全球化和發達國家在高新技術產業實施“空心化”戰略(研發機構在本國,生產向海外勞動力價廉的地區轉移)帶來的有利發展機遇,通過政府介入和國家財政支持,形成最有利于國際加工業集聚和發展的戰略“凹地”,吸引發達國家的資金、技術等各種生產要素流入“凹地”,融入高新技術產業鏈中勞動密集度相對較高的環節,通過國際化生產的外溢效應,帶動當地經濟的發展,分享當代科技創新的成果和擴散效應。
這種政策目標的確定是因為發展中國家在新產業開發和技術創新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處于“不對稱競爭”的地位:由于缺乏高新技術領域的國際競爭力,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很少,產業發展主要沿襲產業技術梯度轉移的模式,技術發展也是以跟蹤、引進、模仿為主,無論在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還是在新產業開發研究領域都滯后于發達國家十幾年到幾十年,本國獨立完整的高新技術產品開發體系尚未形成。在這種非對稱競爭的情況下,即使發展中國家仿效發達國家資助本國企業進行R&D投資,也很難從創新能力和新產業開發能力上擊敗發達國家的競爭對手。因此,只能將戰略貿易政策的目標定位由“競爭”轉向“合作”,借助跨國公司的力量,進入全球配套市場,在較短的時間內,縮小在高新技術領域與發達國家的差距以往的國際經驗證明:大量引進國際資本是發展中國家實現產業技術升級最迅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
以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情況為例實證分析:據外經貿部統計,2000年我國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出口298.22億美元,比上年增長58.9%,占全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由上年的76%攀升到80.51%.這說明我國在高新技術領域的自主開發能力相當薄弱,外商投資企業是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主要力量,而且從其增長軌跡看,90年代以來,一直保持高于全國外貿出口平均增幅的發展態勢。2001年,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464.6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5.4%,高于全國平均出口增幅18.6個百分點,在全國新增出口總量中,高新技術產品占55.5%.如果離開“外資”,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不足現有規模的1/5而技術貿易逆差將高達500億美元。從企業的創新能力來看,據外經貿部調查統計,外商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的專利數占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申請數的2/3以上。再從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構成分析,2001年,計算機和電子、通信技術類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約占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90%,而這類產品絕大部分是由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的。由此可見,我國的戰略貿易政策導向(尤其在高新技術產品貿易領域)只能是“合作”。經濟的“融合度”決定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度”,只有不斷提升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融合度”才能逐步縮小與世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
二、戰略貿易政策的實施
從發達國家情況分析,在生產力諸要素構成中,資本要素相對充裕,因此發達國家資本的邊際生產力低于發展中國家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在資本可以自由流動的情況下,發達國家存在輸出資本,使資本的邊際生產力趨向均等化的傾向。根據聯合國貿發組織的估計,2000年發展中國家接受外國直接投資金額高達2400億美元,2001年,受世界經濟增長放緩和“9.11”事件對投資者信心打擊的影響,降至2250億美元,但仍占全球外國直接投資總額的25%.例如,美國的國家貿易政策中非常注重“全球資源的置換效應”,即用美國的投資、知識產權、技術裝備與世界其他地區的生產要素進行置換和組合,以實現美國經濟從“后工業化經濟”向“智能和創造型”經濟演進。這種以全球資源置換為內核的對外投資方式績效十分顯著,1998年,美國海外分支機構的銷售額高達2.4萬億美元,是美國同期外貿出口的25倍。
發展中國家戰略貿易政策實施的關鍵是通過國家財力和政府的經貿政策,改善本國的投資軟硬環境,營造一個有利于國際生產要素流人的戰略“凹地”,吸引發達國家處于成熟期的加工業或高新技術產業鏈中勞動密集度相對較高的“環節”,形成國際化生產加工基地。并通過不斷改善加工貿易條件,拓展加工貿易業務,最終成為跨國公司國際化生產體系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加工鏈”。據《商業周刊》最近統計,全球5.3萬家跨國公司內部和相互貿易占世界貿易總額的60%以上。因此,融入跨國公司的國際生產體系,大力發展產業內加工貿易應成為我國對外貿易今后發展的基本取向。從我國的經濟增長和對外貿易方式分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保持著年均8%的增長速度,已連續9年成為世界上吸收國際直接投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平均每年都有400億美元以上的國際資金流入。作為“世界工廠”,加工貿易逐步成長為我國對外貿易的主要方式。2001年,我國加工貿易出口1474.5億美元,占外貿出口總額的55.4%,加工貿易進口939.8億美元,占外貿進口總額的38.6%,其中高新技術產品的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裝配貿易約占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90%.這表明我國出口產品的生產方式仍以加工裝配為主,對外貿易規模的擴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與國際分工合作的程度和自身的加工水平,加工貿易是現階段以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主要方式。我國沿海地區制造業發達、人才集中、勞動力素質較高、技資環境較好,如何構建和形成這樣一個戰略“凹地”,主動吸納國際生產要素的流入,應成為我國制定和實施戰略貿易政策的切入點。
發展中國家戰略貿易政策實施的首要前提是如何構建對國際加工業最具吸引力的戰略“凹地”,而戰略“凹地”的構成要素取決于外國公司選擇海外投資的標準和主要促成因素,以及各國在吸引國際投資方面的相對優勢。從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近年來經濟政策的導向看,各國日益意識到吸引外國直接投資對發展本國經濟的重要性,在吸引外資的政策取向上更加趨向促進投資、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放寬對投資領域的限制以及放松外匯管制,各國都在致力于為投資者創造更加有利、更具吸引力的政策環境。因此,作為國際化的加工貿易戰略“凹地”一定要具備國際大環境中的政策優勢和環境優勢,要為吸引國際直接投資創造優越的政策條件和投資環境。各國的實踐表明,只有當一個國家致力于不斷改善基礎設施、教育體系,提供透明的、可預見性的政策、法律環境,并且中央政府與地方當局之間能夠政令暢通、協調一致、高效運作,才能對國際投資形成強大的集聚效應。
三、對策措施
外商選擇來華投資的最主要決定因素首先是成本,其次是市場,第三是環境。以下就這三個核心因素以及我國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應采取的對策措施進行分析和探討。
1.成本因素
在產品成本構成要素中,我國最具競爭力(也是外商最看中)的是勞動力成本。勞動力競爭優勢包括三層含義:
一是,在可用性基礎上的勞動力資源充裕和價格低廉,即較容易雇傭到大批熟練的產業工人;
二是,具備一大批比較優秀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其薪水與國際同類人員相比又非常低;
三是,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勞動力的可塑性很強,表現在文化基礎知識較好,渴望學習、刻苦鉆研,而且吃苦耐勞、便于管理。
但另一方面,我國勞動力資源的整體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而在未來的國際貿易中,人力資源要素將逐步取代自然資源要素的主導地位,成為構成貿易條件的決定性因素。因此,我國的人力資源優勢絕不能僅僅建立在價廉的基礎上,因為勞動力的絕對成本優勢終將隨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喪失,而勞動力的相對成本優勢(勞動力創造的價值與其成本的比較)是我國可以長期依托的支點。我國應加快普及高等教育的步伐,加大教育投資的力度,為現代加工貿易的運作提供厚實的智力支撐,主動迎合國際跨國公司目前正在積極推行的人才本土化戰略。同時要加強人力資源的國際合作,通過國外高技術勞務的引進,與國內低成本的勞動力相結合,形成人力資源方面的組合效應和互補優勢。
2.市場因素
市場是構成外商來華投資的第二大要素。目前,外商最大的不滿在于市場體系的發育程度不完善:
一是,在某些市場的準入方面存在明顯的經濟成分歧視,限制和排斥外資企業,即使對外商部分開放的領域,還存在地域、企業數量和股權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二是,市場約束機制不完善,外商普遍感到中國法律的聚焦點是大公司、大企業,而對小企業缺乏約束力。如對小企業侵犯知識產權、盜用國際名牌商標、偷稅漏稅等行為很少有人問津,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公平的地位;
三是,市場供給體系不完善,外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進口受高關稅的約束,影響了產品成本和在世界市場的競爭力;
四是,資本市場的發育很不成熟。風險投資的發展依賴于證券市場的發展,高科技與風險投資是一對“孿生子”,缺少風險投資的孵化,高科技產業就很難成長和擴張。從我國情況看,由于受各項政策法規的限制,一方面我國風險投資尚未完全對外資開放,尤其是國內二板市場尚末啟動,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國內上市很困難,運用證券市場資本運作實現高科技企業戰略擴張的策略難以實施,再加上風險投資成功后的退出機制很不流暢等因素的影響,嚴重制約了國際風險資本的進入;另一方面,國內私人資本市場一直處于“地下運作”。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調查報告顯示,僅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就有3600多家公司從事私人資金運作,這類公司控制的資金高達7000多億元,其主要功能是從事股票市場的投機。如何清除金融限制方面的政策法規障礙,使龐大的私人資本合法地“浮出水面”,同時,加快出臺和完善風險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公司運作的法律法規,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風險投資管理體系,加快二板市場的出臺,吸引國外風險資本,清除影響風險投資進入和退出的體制障礙,引導國際資本投向我國高科技產業,對培育資本市場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將會產生巨大影響。
3.環境因素
在投資硬環境方面,外商認為我國東部地區在硬件設施(運輸、通訊、電力等)方面已有重大改善,目前最突出的問題是工業整體配套能力很差,上下游產業和相關產業的配套能力均很弱,缺乏支撐現代加工業發展的完善的工業整體環境,即使沿海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跨國公司在當地的平均采購水平僅20%左右。從目前吸引外資的新動態分析,外商在投資地區的選擇上越來越注重產品價值鏈的銜接和增值,即投資區的整體工業配套水平,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資源配套,以及同行企業和相關企業的集聚效應,在我國沿海部分工業整體配套水平較高的地區已出現大規模的區域性外資集聚現象。例如,緊鄰上海的蘇州市吸引外資約占江蘇全省利用外資總量的一半。
因此,在改善投資硬環境方面不僅要具有能承載現代化加工業的一流的基礎設施,還要具備高速便捷、立體化的大交通網絡,覆蓋面廣的數字化、寬帶化、智能化的信息高速傳輸平臺。在國家建設資金短缺的情況下,更應加大基礎設施領域與國際跨國公司的戰略性合作,擴大BOT、項目融資、基礎設施經營權轉讓等方式的利用外資,加快出臺相應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同時,要注重不斷提高加工水平,增強配套能力,支持國內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發展配套產業,在較小的協作半徑內形成很強的產品乃至產業配套功能。此外,要創建高品位的文化生活環境,注重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協調。在吸引外資過程中許多地方重視生產環境建設,忽視生活環境建設,這是東西方文化差異的一個表現:東方人強調“艱苦創業”,而西方人非常注重生活環境和質量。例如,在長江三角洲利用外資較多的地方,經常會出現外企白領階層“江浙上班,回滬住宿”這種東方人很難理解的現象。因此,在構建國際化加工貿易戰略“凹地”過程中要注重生活和生態環境建設,如休閑娛樂設施的建設,國際學校和國際醫院的建設,注重防治污染,加強水資源、山體資源的保護,擴大綠化覆蓋面,提高生活環境的質量和品位。
國際投資對軟環境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一國有穩定的政治、發達的經濟發展水平(或快速、持續的經濟增長條件)、完善的法律體系以及沒有地理文化上的進入障礙。外商對中國的投資軟環境總體評價較好,認為我國在投資軟環境方面的國際競爭優勢主要表現在經濟高增長、低通貨膨脹、人民幣幣值穩定;優惠的稅收政策(所得稅減免、進口技術設備減免稅、境內技術轉讓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等等);投資成本低,特別是土地使用費低和建設費用低;當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政治經濟環境的相對穩定。在投資軟環境方面外商反映的突出問題:一是,法制不健全,經濟糾紛的執法難度很大;二是,經濟貿易政策方面存在隨意性、復雜性,尤其是不可預見性,使外商很難了解和把握;三是,我國稅收政策與國際不接軌,仍存在較大差異和一些不合理因素。如我國企業所得稅率和個人所得稅率與國際相比都很高,出口退稅不到位,依然采用國際上僅少數落后國家采用的生產型增值稅(購進的固定資產不能抵扣稅,制約投資),以及在稅收政策上重稅率、輕稅基等等;四是,政府部門辦事程序復雜,環節多、效率低。
在改善投資軟環境方面,要注意創造以下條件:
1.具備完善的與國際接軌的法律框架和經濟貿易管理體制
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外貿管理體制變化的最主要特征是從政策性管理轉向法律框架下的規范化和可預見性管理。加入世貿組織就要求政府在管理經濟貿易的法律制度方面符合WTO的各項規則,從自主制定各項規則向逐步采取世貿規則轉變,使涉外經濟貿易政策和法規簡潔、統一、連貫和透明。只有在穩定的、與國際一致的法律框架下才有可能吸引國際跨國公司的中長期戰略性投資。
在經濟和貿易管理體制上與國際接軌,一是,要更新行政管理的觀念和方式,逐步轉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調整行政管理的職能,減少部門之間的職能交叉,上下之間的職能重疊,壓縮政府對經濟領域的管理面和干預面;三是,調整和壓縮行政管理權限,減化繁瑣的管理程序和制約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各類審批手續,積極推進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化。
2.建立國際化的高速物流通道
國際加工貿易區的三個基本要廣素是加工水平、通關速度和貨物集散能力。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發展,跨國公司越來越注重選擇全球最有利的地區進行研究開發、生產制造和產品銷售。隨著加工貿易供應鏈的拉長,對貨物在國際間穿梭的時間限制將更趨嚴格,以適應制造業向零庫存生產演進。只有具備高速、便捷、流暢的物流通道和覆蓋面廣的供應鏈體系,才能為構筑國際化的生產加工基地創造基本條件。因此,要大力發展與大交通、大流通、電子商務有效結合的現代物流業和開放型的物流網絡體系,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的物流企業,建設以港口為依托的現代化、智能化的物流基地,開發BtoB(企業到企業)和BtoC(企業到消費者)的第三方物流,以集裝箱等“組合包裝”、“門到門”的多式聯運,以及以EDI為先導的現代交易方式。海關、商檢、外管、稅務、銀行等單位要簡化辦事程序,加強彼此間的協作、協調和配合,構筑現代化的物流交易平臺。
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及對國際貿易人才需求的調查通過預調查和正式問卷調查兩種方式進行調查。
1預調查預調查通過對100家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網站瀏覽方式展開,預調查的目的是了解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國際化經營狀況。通過調查發現25家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且存在以下特點:①以參加或召開國際性研討會方式開展對外交流、尋求合作;②以參加國內外各種展會方式,開拓國際市場;③非標產品比重較大。
2問卷調查在預調查的基礎上,我們向25家企業發放了調查問卷,對國際貿易人才需求的特點,尤其是要掌握企業對國際貿易人才在知識、技能與職業素養上的需求。
2.1中小型科技企業外貿崗位需求情況分析中小型科技企業對跟單員、報關報檢員、貨代專員的需求比例明顯偏低,尤其是跟單員崗兩類企業相差較大,但對業務員的需求比例則高于傳統外貿行業。
2.2中小型科技企業對外貿人才素質要求基本素質指標為敬業愛崗、英文能力、專業技能、人際交往能力、辦公自動化使用技能、信息獲取及篩選能力、應變創新能力和商務禮儀知識。
二天津市高職院校國際貿易人才培養狀況的調查
通過走訪天津市高職院校,就國際貿易專業人才培養狀況開展調查,從而掌握各院校在學生知識、技能與職業素養方面的培養目標與培養方式。天津市共有高職院校26所,其中9家院校開設有國際貿易實務專業或類似專業,其中2家院校開設的是國際貿易實務專業,6家院校開設的國際商務專業。其課程設置和培養目標以單證員、外銷員為主。在培養目標上基本都是將立足于天津和環渤海地區,面向各類中小型外貿企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具有較扎實的對外貿易理論基礎,較強的外語溝通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能夠勝任外銷、單證、跟單、配載與貨代等崗位工作的優秀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職業崗位(群)也高度近似:外銷崗、跟單崗、配載與貨代崗、單證崗。知識培養目標基本集中在:了解進出口業務流程;掌握有關國際貿易實務的基本知識與相關合同條款內容;熟悉相關的國際貿易慣例。能力培養目標多強調以下方面:①市場調研能力;②語言表達能力;③履行合同能力;④外貿制單能力;⑤計算機應用能力。素質培養目標大體包括:①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愛崗敬業、踏實肯干、與人合作的精神;②恪守合同的職業道德與職業習慣;③自覺維護企業利益的意識。在人才培養模式上,各校均不同程度地提出突出崗位技能訓練,力爭實現“教學做一體化”的教學模式改革。同時結合“工學結合”課程體系改革,各院校也在專業核心課程上,根據其在現有課程體系中的作用和定位進行了整體教學設計,創新教學方法,引導學生開展實訓,真正做到“做中學,做中教”,以保證學生畢業后與就業崗位做到“零距離”。
三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人才需求與高職院校人才培養之間同步性分析
1對比企業人才需求與高職院校人才培養之間存在的異同之處通過以上表格的對比,我們不難發現,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與企業對于員工素質要求之間明顯存在不同。關鍵點在于辦公自動化使用技能、信息獲取及篩選能力、應變創新能力三個方面。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在此存在著嚴重不足、甚至缺位。
2影響和制約天津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與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同步性發展的關鍵因素分析從微觀層面看,眾多的調查研究表明,影響和制約企業發展與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同步性發展的關鍵因素,首先是課程體系問題,其次是師資力量不足,再次是與企業聯系不夠密切。
3對策與建議
3.1在課程體系上,應對傳統的“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核心課”的模式進行改革,讓課程設置在既立足于崗位需求的同時,又按照學生的認知規律,積極探索建立國際貿易認知-單項能力訓練-綜合素質提升的階梯式遞進的模式。
3.2高職院校應切實通過制定和實施有關政策,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等各種方式,提升現有師資力量。
[關鍵詞]FCR運輸單據信用證對比分析風險防范
一、FCR單證的含義
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IATADocument)貨運人收訖貨物證明,是國際貨物運輸協會聯合會(以下簡稱FIATA)給其組織內部國際貨運人推薦使用的單據。這是FIATA制定的關于國際貨運收到發運給指定收貨人的貨物的標準憑證。國際貨運收到貨物后,立即將其收貨憑證交與發貨人,作為對貨物負有責任的正式確認書。該收貨憑證為非轉讓單據,且只可以簽發一份正本。
二、出現FCR單證的原因
除了正式的海運提單B/L外,為便于貿易操作,現在出現了一些外觀類似、也能作為提貨依據,但不具備物權證明的提單變形。比如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TBL(FORWARDERSTHROGHBILLSOFLADING)等。嚴格說來,這些單據只屬于“承運人收據”,即貨運人證明已經從發貨人手中接收了貨物。操作上與貨代提單沒什么差別,但卻有實質上不同。出現這種單據的原因,主要是買家于出口地采購數量大,或者有商采購,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單采購的時候,貨物集中運送,除可以節省運送時間外,又能夠節省運費,因此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應商將貨物交給承運人,由承運人預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貨柜,而后由承運人負責裝柜,待貨物運抵卸貨港或目的地時,再由承運人負責領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區的收貨人,如此將可以節省不少時間和費用。在這種方式下,跟船公司簽定運輸契約的是承運人而不是托運人或發貨人(SHIPPER),因此托運人或發貨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以后,得到的單據是承運人收據而不是海運提單。目前,許多國際超市買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這種方式。
三、FCR的幾個特點
(1)FCR一般只出現在FOB條款下;(2)FCR只是收據,而非提單這樣的物權證明;(3)FCR如同CargoReceipt似的,誰都可以開具;(4)進口商不需要FCR就能夠提貨;(5)表面上的風險承擔方是承運方
四、FCR單證與海運提單的區別
FCR是國際貨物運輸協會聯合會(以下簡稱FIATA)給其組織內部國際貨運人推薦使用的單據,從其字面含義看,該單據僅是貨運人收到貨物后出具的收據而不是運輸單證,但根據FIATA出具的FCR樣本和FCR的使用情況,貨運人均在FCR正面顯著位置記載:“我們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將貨物置于收貨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貨人。”在FCR僅記載“將貨物置于收貨人控制之下”時,貨運人和收貨人之間屬委托合同法律關系,貨運人根據收貨人的指示為收貨人收集貨物、進行拼箱、租船訂艙等,此時FCR僅具有貨物收據的功能,不是海上貨物運輸單證,與提單的區別顯而易見。但當FCR記載“將貨物交予收貨人”。即貨運人承諾按照FCR記載的運輸要求“運送”貨物至目的地時,則貨運人實際上處于無船承運人的法律地位。其簽發的FCR應視為運輸單證,系運輸合同的證明,受我國海商法的調整。應屬于“提單以外的單證”。我國海商法第八十條規定:承運人簽發提單以外的單證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承運人接收該單證中所列貨物的初步證據。由此可見,貨運人簽發的FCR和提單有相同之處,均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和承運人接收貨物的收據。兩者至少存在以下幾點區別:
(一)FCR與提單的法律效力不同。提單是物權憑證,誰擁有提單,誰就擁有對貨物的所有權。提單的轉移代表貨物所有權的轉移。而FCR不是物權憑證,不代表貨物所有權,它僅僅說明貨運人接收貨物的承運,是簽發給托運人的貨物收據。
(二)FCR與提單的交付貨物約束性不同。提單是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而FCR不具有該項特點。我國海商法明確規定,提單中載明向記名人交付貨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貨物,或者向提單持有人交付貨物的條款,構成承運人據以交付貨物的保證。因此,如果是記名提單,承運人應向記名的收貨人交付貨物,如果是指示提單,承運人應按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貨物,如果是不記名提單,承運人應將貨物交給提單持有人。如果承運人未憑提單交付貨物則應對根據提單有權提貨的人因此遭受的損失負賠償責任。而我國海商法未規定FCR等提單以外的單證也是承運人據以交付貨物的保證,因此承運人不憑FCR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不違反法律的規定。FCR一般都在正面顯著位置明確記載“貨物將直接發送收貨人”,只要托運人接受了該單據,即應受該項約定的約束。因此承運人不憑FCR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也不違反運輸合同的約定,可見在用FCR代替提單的運輸方式下,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交付貨物既不違法也不違約,無須對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FCR與提單的采用前提不同。FCR一般只出現在FOB價格條款和EXW(工廠交貨)價格條款下,提單的使用則無此局限。在FCR運輸方式下,貨物買方多為著名的國際超市或大型建筑項目的采購商,這些客戶的訂單一般具有量大、周期長的特點,一份訂單很可能分多次運輸,買方為節省時間和運費,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常常要求采用FOB價格條款或EXW價格條款,畢竟船公司給大買家的運費要比給普通客戶的運費低得多。在上述價格條款下,貨物運輸由買方控制,買方往往指定賣方將貨物交給貨運人,由貨運人預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貨柜,而后由貨運人負責裝柜,待貨物運抵目的地時,再由貨運人在目的地的人負責領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區的收貨人。從上述業務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和船公司簽訂海上運輸合同的是貨運人而不是托運人,因此托運人將貨物交給貨運人以后得到的單據是FCR而不是海運提單,除非托運人在簽訂買賣合同時不同意用FCR代替海運提單。而提單的適用一般與買賣合同約定的價格條款無關,只要買賣合同約定憑提單結匯,則貨物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后,只要托運人提出要求,承運人就應當簽發提單。
(四)FCR與提單被銀行接受的條件不同。銀行接受提單和FCR的條件有所不同。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1924條規定:無論是什么樣的運輸單據,必須表明承運人名稱,并由下列人員簽署:承運人或其具名人,或者船長或其具名人。承運人,船長或人的任何簽字必須標明其承運人,船長或人的身份。人的任何簽字心須標明其系代表承運人還是船長簽字。提單作為承運人簽發的運輸單據,系物權憑證,屬于UCP600接受的運輸單據的范疇。而FCR的簽發人為貨運人,FCR只具有貨物收據的作用,僅表明貨運人將根據約定將貨物發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權,不具有“通過將紙面單據(PAPERDOCUMENT)交給另一方就將在途貨物的權利轉移給另一方”的功能,所以通常該運輸單據不被銀行所接受,除非開證人在信用證中明示“FCR是可接受的”。
(五)FCR與提單的可轉讓性不同。依據我國海商法的規定,除記名提單外,指示提單和不記名提單均可轉讓,可轉讓性意味著提單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過提交單證來獲得貨物所有權,而不論此時的提單持有人是否是和貨物托運人簽訂買賣合同的買方。FCR與提單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貨物并不依賴FCR的轉遞,原因在于FCR不具有與交付相關的固有屬性即可轉讓性,FCR是不可轉讓的單證,貨物只能交給FCR記名的收貨人。
五、使用FCR單證的風險以及防范
與信用證提單結算方式對比,FCR單證結算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
(一)若客戶直接要求使用FCR單證結算,非信用證方式結算。這種情況主要是發生在賣方或發貨人的貨運是買方指定的,并且該貨代是國際貨物運輸協會聯合會的內部會員時,由貨運簽發給發貨人FCR單證,賣方可以直接憑此單證向銀行結算貨款,無需買方開立信用證。這種情況下,買方省去了開立信用證的費用,并且可以及時通過貨代提貨。但是對于賣方風險較大,有可能是發貨了,而銀行不予以結匯,買方卻可以先行提貨。這顯然與信用證結算相比,賣方承擔較大風險,有可能會貨款兩空。
(二)若信用證中規定使用的不是B/L,而是FCR時,這種條款下,雖然是信用證結算,但沒有使用正式的海運提單,客戶可能通過與貨運公司勾結,先行提貨。如果是信用證提單結算的話,賣方持提單通過信用證方式結算貨款,買方首先要開立信用證,提單才通過銀行傳遞到買方,買方不付款是不可能提貨的,提單就代表貨物的所有權,買方付款獲得提單后,才擁有對貨物的所有權。所以,使用FCR的風險仍然由賣方承擔。
(三)若采用FCR結算的進口商為信譽良好的著名的國際超市買家時,出口廠商和銀行也普遍接受這一條款。因為,在FCR條件下,對廠家來說,往往做FOB比做CFR價格要劃算些,畢竟船公司給大買家的運費,要比給普通廠商的低得多(歐基港幾乎低1/3,且不受季節波動影響),這對廠商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且,買家所選擇的承運
人都是具實力且關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會有什么問題。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實際上還是由出口廠商承擔風險的。因為超市買家的訂單,一般都有量大、周期長的特點,一張訂單很可能會分許多次出
貨,一年多才出完也很常見。在這個過程中,一旦出現什么問題,買家就會掌握主動權,利用FCR的特點,先行提貨,不影響自己的銷售,同時隨便找個什么理由暫時不贖單不給錢,給出口廠商帶來資金周轉壓力。除非出口廠商與買家撕破臉打官司,但這種情況顯然不太可能,勞神費力花錢不說,還有剩下的貨物交還是不交?特別是某些產品季節性強,資金占用多,專為某個買家生產的貨物,轉賣他人往往損失頗大。各項因素考慮下來,出口廠家多半會選擇吃點虧,息事寧人。
因此,對于FCR要相當謹慎。特別對于那些容易出問題的單,如原料緊張,價格波動大、訂單下得太晚等等的,寧愿承擔運費波動風險,也要堅持做CFR或CIF以及信用證提單結算。因為,信用證提單結算在上述情況下的風險都遠遠低于FCR單證結算,大大保護了賣方的利益。
(四)FCR還有一個常見的法律訴訟風險那就是當賣方結匯失敗時,賣方就有可能將買方的貨物運輸人當作承運人來告。因為通常物流公司有很多服務產品,包括性質相反的人服務和無船承運人服務,如果不注意服務產品風險管理.就有可能被法官認定為承運人.從而產生可能的法律訴訟風險。那么.如何防范FCR下的法律訴訟風險?我認為要從兩方面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