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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年國慶即將來臨,為確保節日期間社會安定穩定,切實抓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全鎮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全的節日,根據上級有關文件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經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為指導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牢固樹立“保一方平安”的責任意識,切實抓好安全生產,認真組織布署,做好責任明確、人員到位、措施有力,確保節日期間社會安定穩定,保證全鎮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全的節日。
二、齊抓共管,切實抓好安全生產
1、加強建筑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對安全防范措施不合格的施工企業一律要責令停止施工,立即整改,進一步強化施工企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遏止傷亡事故的發生,加大對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整治力度。責任單位:經委、村建站;責任領導:楊國添、余獻清;責任人:顏寧壽、林洪新。
2、關閉非法開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礦山,防止突擊生產和違章作業,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安全有序。嚴厲整治非法取土、取沙等行為。責任單位:經委、土地所;責任領導:楊國添、余獻清;責任人:林洪新、孫挺華。
3、煙花爆竹、易燃易爆品、液化汽供銷點、文化娛樂場所、賓館旅社、集貿市場安全、公共娛樂場所等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好存在問題,落實以消防安全為重點的各項責任制,防止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運輸、經營、儲存和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特別對劇、易燃易爆品和液體化學品、液化汽等儲運和經營環節更要嚴格監督管理,嚴禁非法生產、經銷危險化學品,取締無證非法煙花爆竹小作坊以及非法經銷點,嚴肅查處藏匿炸藥和爆炸品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派出所、邊防所、工商分局、供銷社、安辦;責任領導:蔡啟鵬;責任人:黃作松、袁文平、肖碧霞、彭亦清、林洪新。
4、水陸交通安全管理及客貨運輸安全、客運嚴重超載及無牌無證運輸經營等問題。加強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對運輸設備、設施檢查和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禁止違規改裝客車上路運營,杜絕交通運輸工具帶病運行和超載、超速、駕駛員疲勞駕駛等違規現象,嚴格查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乘坐交通工具,確保運輸安全。加大對柴三機、農用車運輸的整治力度,同時,進一步做好海上、水上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堅決取締“三無”船舶,防止超載濫載,確保運輸有序、安全,不出重大事故。責任單位:交警中隊、邊防所、運管所、水技站;責任領導:蔡啟鵬、黃則錦、楊愛丹;責任人:林興壽、袁文平、林堯輝、阮芳鏗。
5、水利生產生活用電安全。加強變壓器設備的安全防范,嚴厲查處私設電網。責任單位:水利站、供電所;責任領導:林朱發;責任人:林建生、周永堡。
6、落實山林防火安全工作。責任單位:林業站;責任領導:陳克輝;責任人:林斌。
7、加強鍋爐、壓力容器的檢查,對不合格的及時上報技監局。建議予以取締,對操作不規范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責任單位:經委;責任領導:余獻清;責任人:林洪新。
8、學區、四中要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學校要組織好假期學生返家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安全,不出事故。責任單位:四中、學區;責任領導:楊愛丹;責任人:陳海明、陳作亨。
9、加強對飲水、食品衛生進行全面檢查,保證節日期間的飲食。責任單位:經委、衛生院、工商局;責任領導:楊愛丹;責任人:林洪淅、蘭明輝、肖碧霞。
三、落實責任制
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及“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鎮黨委、政府各項工作的分管領導、及各單位負責任人、責任單位負責人,各責任人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責任制,周密部署,加強監控,確保節日期間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對發現工作不力所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教育,發動群眾查隱患
利用廣播電視等渠道,大力宣傳清理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確把握輿論導向,發動群眾查隱患,舉報、投訴,鎮里舉報電話: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省、市、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就是保障民生、保障效益、保障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全面提升安全生產和政府安全監管水平,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盡量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全鄉安全生產形勢全面好轉。
二、活動主題
突出預防、落實責任、集中整治、防范事故、保障平安。
三、活動目標
一是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二是健全以“一崗雙責”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三是鞏固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果,形成長效機制;四是強化源頭管理,深化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五是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實現全鄉安全生產工作穩步推進。
四、總體要求
(一)深刻吸取“6.3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按照中、省、市、區以及7月1日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結合我鄉安全生產特點和規律,認真分析和查找本轄區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針對性、實效性、操作性強的辦法和措施,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抓緊抓細抓實抓好。
(二)突出抓好“兩個重點、三個關鍵”(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關鍵企業、關鍵部門、關鍵崗位),鞏固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種設備、食品衛生、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成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五、活動安排
全鄉“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從年7月8日起至10月31日止。
(一)宣傳動員階段(年7月8日—15日)。各村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好形勢分析會和動員部署會議,認真分析本村本部門(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訂符合自身行業特點的“百日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活動”方案,并報鄉安辦,要以會議、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五進”活動,及時將“百日安全生產整治活動”安排部署傳達到村組和具體崗位人員,形成人人知曉、人人參與“百日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活動”的良好氛圍。
(二)全面排查摸底調查階段(年7月16日—31日)。
各村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本村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仔細排查,認真梳理,分類建檔。各村委會對本地排查的安全隱患和相關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上報,制定方案、落實措施、明確責任和治理時限,并將整治方案于7月24日前報鄉安全生產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年8月1日—9月15日)
各村各部門要根據排查的隱患和問題,及時組織開展集中治,堅持做到隱患整治不徹底不放松,突出問題沒得到妥善解決不放手,安全違法行為沒得到處罰不罷手,特別要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要突出整治作業環境隱患,加強道路危險路段、多發點段安全隱患整治和完善防護措施、警示標牌等安全設施設備設置;在隱患整治過程堅持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做到“排查、治理、銷號”閉環和動態管理。力爭通過集中整治,各單位安全隱患明顯減少,突出問題有效解決,安全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秩序明顯好轉。
(四)鞏固提高階段(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各部門要在前三個階段的基礎上,進行認真總結,于年10月15日前向鄉政府報送書面總結材料。各村各單位要通過“百日安全生產”活動,進一步建立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制度體系和監管體系,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鄉政府成立“百日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由鄉政府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鄉長副組長,安辦、派出所、村建、國土、財政、水保、農機、學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鄉安辦,辦公室主任由副鄉長兼任,具體負責全鄉“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日常工作。各村,鄉屬各部門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制度,推動各項工作深入開展。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指導,以“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認真貫徹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強化各單位屬地管理責任、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干部職工、具體操作人員的直接責任,認真排查安全生產工作上存在的漏洞和生產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采取果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切實維護好全場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的良好態勢。
二、工作內容和重點
1、森林防火專項整治
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范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森林資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全穩定。林場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即森林防火撲救預案,配齊配全森林防火撲救專業人員及各項撲火工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全面落實森林防火領導負責制。在森林防火緊要期,要組織護林員進行上山巡邏,排查潛在的森林火患,抓好防范工作。
2、棚改、危改、新農村建設各項工程安全問題專項整治
綜合辦要對國有棚戶區改造和危房改造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大排查。要進一步強化對立面改造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監督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程招標確定的技術標準,消除安全施工隱患,保證工程質量。新農村建設活動中,要加強對農林水建設工程和農工自建房的安全監管,重點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
3、對各租賃企業、廠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綜合辦要負責對各租賃企業生產廠房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排檢查和抽查,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要督促租賃企業業主限期整改,做到防范于未然。
4、居民生活區安全專項整治
綜合辦和敦厚生活區要對本轄區居民生活區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對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嚴重存在火災隱患的現象進行整治,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居民生活區穩定和諧,營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環境。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單位全面排查階段(6月8日—6月19日)
各單位要立即制定方案、召開會議,認真動員部署,立即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各單位要深入實地和生產一線,對本轄區內、本行業內企業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項安全措施逐項進行地毯式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并將隱患排查結果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抓隱患整改階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本單位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并將整改后的情況及時上報至安全生產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回頭看”督查階段(7月1日至7月5日)
各單位對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進行“回頭看”督查,以防死灰復燃,特別是森林火患、建設工程等重點領域。
四、工作要求
安全生產應常抓不懈,各單位要時刻緊繃安全生產這根弦,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要做到“三個堅持”,一是堅決避免僥幸心理;二是堅決防止麻弊思想;三是堅決克服消極態度。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視。各單位要立足維護全場穩定發展大局,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認真研究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迅速召開專題會議部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共同維護好全場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的良好態勢。
(二)強化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地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要對本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研究,認真分析形勢,查找問題,落實責任。各單位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活動中,要嚴格履責,認真落實。要強化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各生產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落實到車間、落實到崗位、落實到每個操作人員。各單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個環節狠抓落實,對重點和突出問題,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要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創新漁業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努力實現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2008年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目標是: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力壓降漁業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堅決遏制和減少重大事故,杜絕特大事故,全年漁業船舶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40人以內,漁業安全生產狀況繼續有所改善。
三、整治重點
㈠切實加強漁船監管工作,確保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和維護漁區社會穩定。嚴格漁船檢驗制度,督促船主修理漁船和配備、更換安全設備,對重要的安全設備要參照相關規定強制配備。各級漁船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檢驗規范對漁船進行檢驗,切實提高漁船的檢驗質量,對檢驗不合格的漁船,船檢機構不得發放檢驗證書,漁業無線電管理機構不得發放船舶電臺執照,漁政監督機構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漁港監督機構不得簽證讓其離港。落實漁船編組生產制度和漁船“定人聯船”制度,特別要落實10人以上生產漁船的監管工作,對異地生產作業的漁船要實行跟蹤服務。船檢機構要及時將適航狀況不佳的漁船通報所屬地方政府和港閘管理部門,齊抓共管,多方采取措施,阻止其出海。
㈡大力改善漁港基礎建設,強化漁港安全管理。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制定漁港建設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漁港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特別是對漁港消防和引航等安全設施的投入。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要與工商、消防、邊防等部門合作,對停泊港內的漁船加強監督,整頓漁港停船秩序,建立消防值班制度,嚴格管理港內流動供油船和流動電焊船,確保漁船停泊的安全。
㈢加強素質培訓,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繼續做好漁民職業技能培訓,強化對漁民的安全管理。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要制定好船員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活動計劃及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漁船職務船員的持證率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前漁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職務船員繼續教育工作,使船員適應當前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
㈣實施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建立良好的漁業生產秩序。繼續開展以查處非法捕撈為重點的“護漁2008”專項行動,采取海上和港口同步檢查的方式,重點打擊“三無”漁船和未持有有效漁業捕撈許可證書、漁業船舶登記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船舶電臺執照、職務船員證書的非法捕撈漁船,以及從事電、毒、炸魚等違法作業的漁船,堅決查處并取締外省(市)非法跨界生產漁船,通過實施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在沿海建立起良好的漁業生產秩序。長江、湖泊及內河的捕撈漁船同步按規范進行監管。積極配合海事部門做好長江及海上交通運輸專項整治工作。
㈤加強技術創新,積極推進海洋漁業安全通信及救援指揮保障體系建設。各地要加強我省近海漁業安全救助網遙控基站建設,年內要完成10座超高頻遙控基站的建設,確保各個臺站的順利建成運行。要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漁業無線電臺值班站建設,建立健全氣象信息的和接收體系,保證漁船在水上能接收到氣象信息和安全指示。進一步完善各級水上漁業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對預案的演練工作。同時,各地要結合實際,開拓思路,積極開展漁業安全生產技術創新試點工作,努力增強漁船抵御風險的能力,切實加強漁港、航標、警示標志等漁業安全生產設施的建設和養護,保證助航設施隨時處于良好狀態,創造安全的航行條件。
㈥全面落實責任,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落實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各項工作要求,在2007年開展全省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級漁業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重點漁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漁業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⒈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各級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協調與有關部門的合作,檢查、督查專項整治的開展,務求實效。各市要圍繞全年控制指標的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和船頭。對于各類事故調查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安全生產氛圍。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方式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大力普及漁業安全生產知識。組織開展學習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活動,提高各級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知識水平。積極組織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伏季休漁期間,在漁區就地舉辦各類船員培訓班和漁業安全生產講座。繼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深入漁區、漁港開展漁業安全知識的宣傳,以*富多彩的活動,營造出良好的漁業安全生產氛圍。
⒊加強生產組織,不斷完善漁船事故救助機制。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財政對安全生產的投入。按照自救、互救與援救相結合的漁業事故救助原則,加強對漁民組織漁船編隊生產的引導,積極開展漁民海上自救技能培訓。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漁民群眾通過建立漁民社團、互助組織等方式,提高漁船編隊生產的組織化程度,提高漁船相互救助的能力。要將海上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列入漁民職業安全技能培訓的內容。盡可能減少漁船在海上遭遇危險時因信息不通、救助不及時而導致的安全事故。要加強漁業行政執法船的應急救助能力建設。加強對漁政執法人員和漁業行政執法船船員有關水上救助技能的培訓。漁業行政執法船要配備必要的救助裝備和醫療救生藥品,完善安全值班和備航制度,明確崗位職責。要加大漁船船東互保工作力度,在穩定漁船船員人身平安互保工作的同時,努力開拓漁船保險工作,為海洋漁業生產提供安全保障。
⒋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大力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通過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并及時加以整改,減少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好轉。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堅持主要領導帶班制度,保持通信聯絡暢通。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故必須及時處理和上報,并跟蹤掌握事態進展情況,隨時續報,不得遲報、漏報,堅決杜絕瞞報、謊報。
五、時間安排
㈠組織部署階段(3月下旬至4月30日)。各地完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結合當地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㈡集中整治階段(5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要按照專項整治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項抓好落實。不定期地組織自查、互查,對安全隱患多,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長期監控,進行重點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清除隱患,我局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聯合督查。
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打非治違”活動,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2013年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目標是:進一步貫徹漁業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進一步治理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從事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遏制漁業生產事故發生,完成市農業局和縣政府下達我縣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任務。
三、組織機構
成立縣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四、時間安排
“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從2013年6月11日起到2013年9月20日止,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結合當地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動”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項抓好落實。不定期地組織自查、互查,對安全隱患多,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長期監控,進行重點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三)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鄉(鎮)開展總結工作;9月10日前,由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將“整治百日行動”書面總結上報縣漁政大隊。
五、整治重點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
六、整治措施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對船舶經營者處以罰款。
(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作業,限期申報檢驗;逾期仍不申報檢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暫扣漁業船舶檢驗證書。
(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船長或直接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的,按《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炸魚、毒魚、電魚的,在內陸水域處5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在內陸水域使用小于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處100元至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船舶所有者或經營者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其在離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罰款1000元對船舶經營者予以處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整治百日行動”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各級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各地要圍繞全年控制指標的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和船頭。對于各類事故調查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二)切實提升漁船質量。各地要嚴格漁船檢驗制度,督促船主按標準船型修理、更新漁船,對重要的安全設施要參照相關規定強制配備。要嚴格按照檢驗規范對漁船進行檢驗,全面開展漁船質量大檢查,切實提高漁船的檢驗質量,對檢驗不合格的漁船,不得發放檢驗證書,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不得從事漁業生產。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實操技能。扎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突出抓好漁業船舶船員資格培訓工作,切實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常識,提高持證上崗率,打牢漁業安全生產基礎,做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各地要根據當前漁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及時制定方案,及時組織轄區原有職務船員開展內河職務船員的考試換證工作,確保船員持證上崗;在年內要對所有水上作業人員組織完成一次緊急情況下船員穿戴救生衣和緊急逃生等應急處置能力培訓。
(四)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非法漁業生產行為。重點打擊“三證不齊”、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安全生產設施配備不齊以及從事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作業的漁船;對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從事漁業生產、漁船違規載客載貨等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查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確保安全發展為目標,認真落實全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年”活動各項工作,圍繞“治理隱患、杜絕事故、保障安全”的主題,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自查和督察行動、重點領域安全整治“三項行動”,嚴格落實各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全面推進基礎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堅決遏制和減少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確保全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圍繞“治理隱患、杜絕事故、保障安全”這個主題,扎實開展局系統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穩步推進關于局系統安全生產年活動各項工作的順利展開,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促進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進一步落實,強化安全生產力度,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念,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糧食行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推進局系統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不斷強化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杜絕安全事故,進一步促進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三、重點對象、范圍和主要任務
(一)系統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范圍是:直屬各糧庫、各糧油購銷企業、糧食加工企業及賓館、零售糧店、主食廚房和出租場所,主要包括:電器設備、用電線路、鍋爐、電梯、消防設施、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車輛管理、操作人員安全培訓和安全警示牌設置等。
(二)加大安全生產自查和督察力度。杜絕下列行為出現,必要時配合安全執法部門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的;
4、瞞報事故的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5、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6、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7、其它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的行為。
(三)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對下列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安全生產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儲存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以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和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7、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8、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企業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通報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四、方法步驟
各單位要統籌各項工作,把“三項行動”與局系統“安全生產年”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突出重點,科學地組織本單位開展好貫徹落實。
(一)制定行動方案,開展自查自糾(6月30日前完成)
各單位要按照市局“安全生產年”活動的要求,結合20*年“隱患排查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制定本單位“三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注意抓好思想發動,提高認識,認真組織自查自糾,并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訂出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各單位“三項行動”實施方案必須于6月25日前報送市局人事保衛處。
(二)加強督促檢查,推進工作落實(7月1日至9月底)。
1、各單位要繼續深入開展對安全隱患的治理工作,主要對象是各糧、油庫、批發零售企業、加工企業及所屬的賓館、糧店、主食廚房、出租場所和車輛管理部門,嚴格落實整改目標,明確監管責任和排查治理責任。
2、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電等安全措施,嚴密防范因大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3、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切實發揮板報、專欄等宣傳載體作用,廣泛宣傳這次“三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切實抓好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
4、加大培訓工作力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國慶節前,市局將組織對全系統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第二階段安全整治督察,為國慶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月至11月底)。
1、進一步完善措施,提高效能,堅決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和超員、超載、超速、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天然氣泄露、防自然災害以及道路交通運輸安全防范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各單位要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組織檢查和總結,并于11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將總結報送市局人事保衛處。同時市局將結合安全生產年活動組織開展綜合督察。
五、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三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周密計劃,確保“三項行動”的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環節,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持把“三項行動”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時時刻刻抓住不放,積極強化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尤其是對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要抓住不放,扎實進行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確保“三項行動”取得實效,促進全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抓好協調籌劃,保證整體推進。一是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同時對安全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上報,盡快解決;二是要積極探索掌握安全生產規律,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推動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不斷完善;三是“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監管,務求實效。
一、工作目標
深刻吸取近期幾次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各類安全隱患,進一步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深入、持續開展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夯實非煤礦山安全基礎,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確保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檢查時間
從2013年6月20日至9月30日止。其中:6月20日至7月1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7月11日至8月31日為整改階段;9月1日至30日為驗收階段。
三、檢查范圍
全縣所有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
四、檢查方式、方法
1、企業自查。即日起,所有非煤礦山企業都要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成立檢查組,由主要負責人帶隊,對照礦山及尾礦庫的設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認真開展全面的自查自糾。
2、縣安監局檢查。縣安監局對照工作實施方案,采取深入生產現場和查看管理資料等方式,按照露天礦山、地下礦山和尾礦庫100%檢查檢查,對轄區內的非煤礦山和尾礦庫開展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上報縣安委辦。
3、鄉鎮人民政府檢查。按照縣人民政府本次大檢查總體要求,對所管轄非煤礦山大檢查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對所有非煤礦山進行了無一遺漏的排查摸底;對排查摸底中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
,并加強日常監管督促隱患治理到位;按規定向縣安委辦報送材料。
4、縣安委會督查。縣安委會對安監局檢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方式為聽匯報、抽查礦山企業現場。
五、檢點內容
(一)共性內容。
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證照有效性情況、企業投資人和主要負責人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和本次大檢查部署情況、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制
定和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落實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開展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企業自查自糾工作開展及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
(二)分類檢點內容。
1、露天礦山。重點檢查是否按批準的設計進行生產建設,爆破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機械錘二次破碎,是否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是否存在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等
違規開采行為,邊坡是否穩定,臺階高度、工作臺階坡面角、采礦最終邊坡角、最小工作平臺寬度、運輸道路坡度、臨時排土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等。
2、地下礦山。重點檢查是否按批準的設計進行生產建設,采掘施工圖紙及時填繪情況,提升、運輸、通風、排水、供配電等系統是否符合規定,生產現場是否安全,礦山地表開采移動范圍內建(構)筑
物是否實施搬遷,專職技術負責人制度落實情況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立及使用情況,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采空區及廢棄礦井專項治理及防炮煙窒息中毒專項整治等。
3、尾礦庫。重點檢查是否按批準的設計進行排尾或取砂,尾礦壩及排洪系統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尾礦筑壩的安全超高和干灘長度是否符合規定,防洪度汛應急物資儲備是否充足,是否按規定建立了監測
監控系統,停用尾礦庫安全度、安全管理責任單位或部門落實情況等。
4、職業病。嚴格落實非煤礦山職業衛生“六查”措施(用人單位未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和職業健康監護制度;未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
業病危害的材料,未按照規定提供中文說明書;未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和工傷保險制度;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時,未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生產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有機溶劑),重點是檢查
粉塵危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部署、深入貫徹落實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把本次安全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措施,確
保安全大檢查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二)細化工作方案。各責任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非煤礦山安全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大檢查實施方案的各項內容、措施,確保安全大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檢查整改、驗收。各責任單位對大檢查工作要依據檢查實施方案、深入全面開展檢查、立足安全隱患整改、確保安全生產效果。非煤礦山企業深入、全面開展大檢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安排整改,對企業技術力量不足的技術性要求高的設備、場所,要聘請專家幫助檢查和落實整改,確保檢查和整改的效果。縣安監局以非煤礦山監管重點及安全隱患為重點,做到檢查程序規范、檢查
內容全面、檢查記錄和執法文書填寫規范、對查出問題的處理意見明確。對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礦山,要責令立即停產停工,并按規定限期進行整改和跟蹤銷號,對不按規定整改并經驗收合格而擅
自復產復工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各鄉鎮要對轄區內非煤礦礦山企業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精心組織,繼續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依法打擊或取締關閉非法生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尾礦庫)。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按期延期換證、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以及存在重大隱患的非煤礦山(尾礦庫)
,要依法查處,并采取責令停產、限期整改等強力措施。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的地區,省局將予以通報、約談,推動“打非治違”工作真正取得實效。
(四)嚴肅工作紀律。本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按照屬地監管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檢查責任制,保證隱患整改到位,按要求驗收,確保檢查工作全面、有效。檢查結束,相關
一、整治的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和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深入開展,促進“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的落實,促進“兩個主體、兩個負責制”的落實,推進安全生產“雙基”建設和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立,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為全縣經濟社會的健康、快速、協調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的內容、范圍
(一)整治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開展落實情況;
4、企業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實情況;
7、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8、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9、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貫徹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二)整治范圍
全縣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經營戶)。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城市燃氣、液化氣;非煤礦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運輸、水上交通;漁業、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2、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公園、賓館、飯店、醫院、網吧、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
3、特種設備、電力設施和工業企業等。
三、職責分工
1、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工作;
2、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民爆公司、非煤礦山企業由安監部門負責牽頭組織排查治理;
3、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道路交通、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專業爆破公司、民爆物品生產、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安全由公安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4、建筑施工、城市燃氣由建設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5、公園、公共娛樂場所、液化氣及城市公共設施安全由城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排查治理;
6、道路橋梁、交通運輸企業、水上渡運由交通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7、勞動密集型企業、加工制造企業、電力設施保護、電信移動等信息產業由工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8、水利設施由水利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9、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非法經營行為由工商部門負責查處取締;
10、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游樂設備由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牽頭組織排查治理;
11、商(市)場、賓館、飯店、商貿企業由商務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2、農用機械由農機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3、漁業由畜牧水產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4、網吧、歌吧等娛樂場所及文化企業由文化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5、校園安全由教育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6、醫院安全隱患由衛生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17、礦產資源的非法開采、地質災害隱患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排查治理。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要召開專門會議,認真研究部署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認真抓好落實。
(二)自查階段(**年1月1日—1月31日)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結合實際,認真開展自查,特別是企業更要抓好自查工作。各企業負責人要親自負責此項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及隱患排查治理、監控措施,對查出的隱患要建立臺帳,并嚴格落實整改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消除到位。
(三)檢查階段(**年2月1日—2月28日)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方案要求,成立檢查組認真對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進行檢查。檢查組要由主要領導帶隊,抽調相關專家參加,按照方案所列內容進行認真細致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反饋,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要按照“誰檢查、誰負責”原則,檢查情況由檢查組全體人員簽字后送縣安委會辦公室。
(四)督查階段(**年3月1日—3月31日)
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和部分專家組成若干督查組,對各鄉鎮及相關部門、單位進行督查。主要督查各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落實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銷號情況、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建立情況等。各督查組要認真負責,嚴格督查,對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明顯的部門和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專項整治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流于形式的部門和單位通報批評,并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范圍。督查情況由督查組簽字后報送縣政府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從“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此次專項行動的重大意義,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百日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工作,并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此項工作不走過場,切實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依法整治,落實監管主體責任。
安全生產百日專項整治行動以開發區管委會、鄉鎮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為主體,要按照市政府《關于開展冬季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活動的通知》(**政明電〔**〕33號)要求,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鄉鎮政府、各相關部門、單位要督促企業認真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實施限期整改或停產、停業整頓。無視安全監管監察指令,違規違法生產經營的,要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要報請縣政府掛牌督辦,協調解決。
(三)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此次專項行動實行政府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分類組織,分級負責。縣政府安委會對專項整治工作負總責,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縣直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要求,負責相關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綜合指導協調,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強化責任,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隱患,切實推動隱患排查工作的深入進行。
為認真貫徹文件和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商務系統安全生產形勢好轉,決定在全系統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工作精神和各項工作要求,在前期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上,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繼續全面排查治理商貿流通領域和加油站(點)事故隱患,深化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我區商貿流通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區商務局成立商貿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對全區商貿流通行業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行統一領導、統一安排、統一部署。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薛宗高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商貿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安排,了解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王剛同志為信息員,負責收集、匯總、梳理、通報、上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三、整治的內容、范圍
(一)整治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開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的落實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8、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9、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各項要求執行情況;
10、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二)整治范圍
大型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糧食企業和成品油市場等商貿流通行業企業、從業人員、經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4月1日一10日)。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此項工作,督促本單位認真抓好落實。
(二)自查階段(2014年4月11日—4月20日)。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開展自查。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負責此項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和隱患監控措施,對查出的隱患要建立臺帳,積極進行整改,并及時向區商務局報告隱患治理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
(三)檢查階段(2014年4月21日—4月30日)。各檢查組要根據方案要求,組織檢查組認真對有關單位進行檢查。檢查組由分管局長帶隊,抽調相關科室人員參加,按照方案所列內容進行檢查,以督促指導各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
(四)整改階段(2014年5月1日—5月15日)。區商務局組成專項督查組到各單位進行督查。主要檢查各單位工作開展落實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建立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情況,以考評各單位專項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單位要從“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此次行動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各單位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小組,確保此項工作不走過場,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千方百計地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依法整治,不留后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堅持隨查隨治和專項整治相結合的原則。對查出容易整改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對當場無法整改的隱患,要定時整改;對重大隱患,要一患一案,專項整治,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在制定整治方案、監控預案、落實責任的基礎上,掛牌監督整改,做到徹底整治,不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