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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停車場(庫)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滿足停車需求,改善交通狀況,保障停車場(庫)經營者和停車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庫)的規劃、建設、使用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的停車場(庫)包括公共停車場(庫)、道路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庫)。
第三條(管理部門)
*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停車場(庫)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
*市陸上運輸管理處和區(縣)陸上運輸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陸上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停車場(庫)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市規劃、建設、市政工程、公安交通、房地資源、財政、價格等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四條(行業協會)
本市停車服務行業協會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并可以接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協助做好本市公共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鼓勵和推廣)
本市鼓勵多元化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庫),鼓勵專用停車場(庫)向社會開放,推廣應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庫)和道路停車場。
第二章停車場(庫)規劃與建設管理
第六條(規劃編制)
公共停車場(庫)專業系統規劃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布局結構和交通需求狀況,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編制,經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綜合平衡并報市政府審批后,納入全市總體規劃。
區(縣)政府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與公共停車場(庫)專業系統規劃相銜接。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批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七條(用地控制)
公共停車場(庫)專業系統規劃確定的停車場(庫)用地屬道路廣場用地,未經法定程序調整,不得改變用途。
第八條(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
公共停車場(庫)和專用停車場(庫)的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停車場(庫)的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
本市停車場(庫)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經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
第九條(配套建設)
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停車場(庫)的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庫)。
配套建設的停車場(庫)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條(補建)
下列公共建筑未按國家和本市停車場(庫)的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庫)的,應當在改建、擴建時補建:
(一)火車站、客運碼頭、機場、省際道路客運站以及公共交通與自用車輛換乘的樞紐站;
(二)體育(場)館、影(劇)院、圖書館、醫院、會展場所、旅游景點、商務辦公樓以及對外承辦行政事務的辦公場所;
(三)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旅館、餐飲、娛樂等經營性場所。
前款規定的公共建筑因客觀環境條件限制,無法補建停車場(庫)的,公共建筑所有人應當向市、區(縣)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有關專家技術論證報告。
第十一條(建設審查)
本市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公共停車場(庫)的建設進行審查。
市、區(縣)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查公共停車場(庫)建設工程的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方案時,應當征求市、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十二條(竣工驗收)
市、區(縣)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對公共停車場(庫)建設工程進行規劃驗收時,應當通知市、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第三章公共停車場(庫)經營管理
第十三條(經營登記備案)
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手續,并在工商登記后15日內,持有關材料向陸上運輸管理機構辦理備案手續。
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變更登記事項或者歇業的,應當按規定向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自變更、歇業之日起15日內向陸上運輸管理機構辦理備案手續,同時向社會公告。
第十四條(改變使用性質的審核)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建成的公共停車場(庫)挪作他用。
改變公共停車場(庫)使用性質的,應當經市、區(縣)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第十五條(停放車輛服務規范)
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服務規范:
(一)設置醒目、統一的停車場(庫)標志牌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停放車輛規則,公布監督電話;
(二)制定停放車輛、安全保衛、消防等管理制度;
(三)配置完備的照明設備、通訊設備、計時收費設備;
(四)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確保停車設施的正常運行;
(五)執行停車收費規定,在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六)工作人員佩戴服務牌證。
第十六條(駕駛員行為規范)
機動車駕駛員及其隨車人員在公共停車場(庫)停放車輛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停放車輛;
(二)不得損壞停車設施、設備;
(三)不得停放裝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
第四章道路停車場管理
第十七條(設置原則和方案)
道路停車場的設置應當嚴格實行總量控制。
道路停車場的設置方案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門、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原則編制:
(一)符合區域道路停車總量控制要求;
(二)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能力相適應;
(三)區別不同時段、不同用途的停車需求。
在本市外環線以內的公共停車場(庫)300米服務半徑內設立道路停車場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舉行聽證。
第十八條(管理者的確定)
道路停車場管理者確定的辦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計費方式)
道路停車可以采取按時或者按次方式計收停車費。
道路停車采取按時計費的,可以根據周邊地區的道路交通狀況,采取累進計費或者限時停車的辦法計費。
第二十條(收費方法)
道路停車場管理者可以采用電子儀表方法或者人工方法,收取停車費。
第二十一條(收費管理)
道路停車場收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全額上繳財政,支出由財政按批準的預算核撥。
第二十二條(撤除)
道路停車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經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意見后,應當及時予以撤除,并通知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門:
(一)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停車已影響車輛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邊的公共停車場(庫)已能滿足停車需求。
道路停車場撤除后,道路停車場管理者應當及時恢復道路設施原狀。
第二十三條(道路停車服務規范)
道路停車場管理者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五)、(六)項規定以及下列服務規范:
(一)在道路停車場劃設明顯的車位標志,配備必要的照明設施;
(二)不得擅自擴大占路面積;
(三)采用電子儀表收費方法的,在醒目位置明示電子儀表收費設施的使用說明,并加強對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設施整潔、完好。
第二十四條(道路停車行為規范)
機動車駕駛員在道路停車場停放車輛,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
(二)按照規定支付停車費;
(三)在限時停車的道路停車場不得超時停車。
機動車駕駛員在采用電子儀表收費方法的道路停車場停放車輛的,應當將交費憑據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內的明顯位置,以備查驗。
第五章其他相關管理
第二十五條(收費價格管理)
本市停車場(庫)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性質、不同類型,分別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
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庫),應當區別不同區域、不同停車時間,并按照同一區域道路停車高于路外停車的原則,確定停車收費標準。
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停車收費標準,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票據管理)
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收取停車費,應當使用由市地方稅務部門監制的統一發票。
道路停車場管理者收取停車費,應當使用由市財政部門監制的專用收費票據。
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或者道路停車場管理者不按規定開具統一發票、收費票據的,停車者可以拒付停車費。
第二十七條(信息化管理)
本市實行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管理。
*市陸上運輸管理處應當組織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建設,推廣應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庫)和道路停車場,并負責公共停車信息系統運行的監督管理。
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和道路停車場管理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
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聯網管理規定和有關標準,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八條(統計)
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和道路停車場管理者應當按照規定,向陸上運輸管理機構如實報送統計資料。
專用停車場(庫)的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申報停車場(庫)的泊位數。
申報專用停車場(庫)泊位數的辦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房地資源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專用停車場的調用和開放)
本市舉行重大活動期間,公共停車場(庫)不能滿足社會停車需求時,專用停車場(庫)的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應當按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滿足自身停車需求的條件下,向公眾開放。
在公共停車位不足的區域,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專用停車場(庫)向公眾開放。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行政處罰)
市、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道路停車場管理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二)、(三)、(四)、(六)項和第二十三條規定,可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責令改正,補繳停車費;對拒不繳納停車費或者超時停車的,可處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可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三)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道路停車場管理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可處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道路停車場管理者、專用停車場(庫)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可處以警告或者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劃、建設、價格、票據、道路、交通安全等管理規定的,由相關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三十一條(委托行政處罰)
市、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其所屬的陸上運輸管理機構實施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
第三十二條(妨礙公務的處理)
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要求)
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秉公執法。對、、、索賄受賄、枉法執行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臨時停車場管理)
利用閑置空地開設經營性臨時停車場,以及為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動臨時開設經營性機動車輛停放點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專用停車場的經營管理)
專用停車場(庫)向公眾提供經營性停車服務的,按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停車場(庫)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有關用語的含義)
本辦法有關用語的含義:
(一)公共停車場(庫):指根據規劃建造的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造的經營性機動車停放場所;
關鍵詞:系統;操作;超售策略
中圖分類號:TP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17-0369-01
目前,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居民收入不斷提高,使得社會上汽車數量急劇增多。由于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造成某些主要經濟城市(尤其是主要商業區)車輛集中從而很難找到停車位,停車問題逐漸凸顯出來。雖然就某個停車場來說,其規模不是很大,不會造成大的影響,但是整個行業的容量很大,對周圍地區商業活動具有一定的影響作用。同時,由停車場車位分配不當帶來的糾紛更是此起彼伏。
在我們的生活中,通常存在兩類停車方式,一類是在大型集體活動諸如會展時,所有車輛會在活動開始之前到達,而在結束之后幾乎同時離去,這時對車位的安排就比較簡單,可以通過提前預約進行車位的調度;另一類則更為普遍,諸如商業區的停車位,每一個車位在服務完一個顧客時,就可以為下一個顧客服務,只要停車場有空位就不能拒絕為顧客提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要求車位調度系統要有很強的實時性,能夠快捷的為用戶提供服務。本文針對第二類停車方式進行功能分析。
系統的最終用戶為系統管理員,系統操作員,會員用戶,非會員用戶。系統管理員對系統擁有較高的操作權限,根據系統后臺管理手冊對系統進行管理和維護。系統操作員僅對系統擁有操作權限,只需根據系統使用手冊對系統進行操作即可,主要的工作就是登記所需的用戶信息,然后進行車位分配。會員用戶和非會員用戶即車主,對系統有使用權限,無需任何操作指導。
系統功能包括以下內容:系統操作員登陸,入場管理,停車場車位管理,出場管理,臨時卡發放管理,收費管理,會員消費信息明細查看。
1 系統操作員登陸
1.1 系統登陸
系統操作員輸入系統分配的賬號和密碼登陸系統,并且提供密碼找回功能。密碼找回:密碼找回頁面用戶輸入操作員ID號,自動顯示出用戶注冊時填寫的找回密碼提示問題,答案由用戶填寫,完成后提交。若答案正確,顯示密碼,并由用戶選擇返回會員登錄頁面;若答案錯誤,提示錯誤,系統操作員可以直接提供身份證明聯系到服務器后臺管理找回密碼。
1.2 系統操作員基本信息查看及更新
系統操作員登陸系統后可以查看個人基本信息,可以更新信息內容。可修改的內容為密碼,聯系方式,家庭住址。點擊更新信息,彈出更新信息頁面,由操作員填寫更新內容,填寫完成后點擊提交,更新成功返回成功信息,并顯示更新后新的個人基本信息,若更新失敗返回失敗提示信息。
2 入場功能與操作說明
由系統操作員對來車輛進行檢測(檢測包括會員IC卡認證,臨時車輛的車型確認或者特殊車輛確認),檢測通過后PC顯示當前停車場使用情況,自動顯示當前車輛的可停車位置,由系統提供停車位號,并指示車主的行進路線,車輛入場。
2.1 會員用戶車輛入場
(1)入場臨時車輛檢測:如果是臨時車輛,由工作站操作員發放臨時IC卡,由車主刷卡確認,由操作員對該記錄進行記錄。
(2)IC卡有效性檢測:如果車主所持的IC卡因為某些原因損壞而IC機無法讀取可由操作員手動輸入車主ID號,輸入車主ID號后由車主輸入密碼,確認ID賬號的使用合法性。若車主輸入通過驗證顯示可以入場,如果輸入密碼錯誤,顯示密碼非法。由操作員提示車主輸入信息,并提供解決方法:一是提供超級身份驗證,另一種是發放臨時IC卡。
2.2 非會員用戶車輛入場
臨時卡發放。通過入場檢測,如果車輛是臨時車輛或者符合IC卡檢測失效車輛均滿足發放臨時卡的要求。臨時卡的發放需要用戶提供身份憑證(如駕照、身份證等),由系統操作員檢測用戶身份,根據規定的臨時車車型標準發放不同類型的臨時卡,并作入場記錄。
2.3 特殊車輛入場
特殊車輛說明:特殊車輛指上級視察車輛或者由系統后臺分配的具有特殊權限的車輛。此類車輛入場可以免除檢測,只需入場是說明并出示相關證件證明自己車輛的身份即可,對此類車輛不收費。
3 停車位管理
實時顯示當前車位使用情況,系統操作員可以查詢停車場的空位信息,然后對需要停車的用戶提供及時的服務,包括提供停車位號,指示車主的行進路線,車輛入場等,所有的信息均在最終的界面上顯示。
在停車場的車位分配問題上,綜合考慮停車時間、車型、以及停車場的形狀,然后給出合理的算法,以期最大限度的減少車輛出場時由車位分配不當帶來的不方便,同時提高停車場的收益。
在解決由車位分配不當帶來的不方便時采用虛擬內存的頁面調度策略,而解決提高停車場的收益的問題時采用超售策略,超售主要是為了減少預約臨時取消帶來的位置浪費,而同時又會帶來相應的風險。
4 出場管理
車主刷卡,確認出場。系統操作員檢測IC卡的有效性,如果有效則執行正常的出場流程:系統自動將出場時間添加到該車主對應的入場記錄中,計算停車時間,根據停車單價計算停車費用,并顯示在屏幕上,由系統操作員收取停車費用。并自動將停車費用一并添加到停車記錄中,同時為車主提供停車費用清單。
5 會員消費信息明細查詢
會員可以根據自己的IC卡號和密碼隨時查詢任何時間段的消費詳細記錄。用戶刷卡,系統檢測IC卡的有效性,如果IC卡沒有通過檢測則由系統操作員輸入會員ID號,再由會員輸入密碼和需要查詢信息的時間。
關鍵字:停車規劃布局;停車管理對策;停車場
1 引言
車輛停放是城市交通過程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于城市中車輛來說,有行駛也必有停放,每一次出行的起終點,都存在著車輛停放問題。由此可見,停車問題對一個城市交通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妥善處理停車問題,對解決道路交通擁擠,減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等均具有深遠的意義。
然而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大城市的汽車擁有量也以驚人的速度增長,由于城區停車設施供給的增加受到土地、資金等制約,城區停車資源全面告急,停車需求與供給矛盾異常尖銳,靜態交通設施規劃和建設滯后、管理手段效率低下等問題已經不同程度的影響著城市動態交通的正常運行。
解決好城市停車問題是加強城市交通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從微觀層面,應提高泊位供給能力,控制停車需求;從宏觀層面,停車問題涉及到政策法規、體制、管理、投融資等諸多方面。因此,為有效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處理好停車供給與需求的矛盾,應在加快停車場專項規劃的基礎上,結合停車場建設和發展現狀,提出停車場發展政策的相關建議,引導城市停車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2停車場規劃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各個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較為普遍,具有共性[1]。經分析,大致可列為以下各個問題。
(1)停車泊位缺口較大,供需失衡
在靜態交通基礎建設方面,停車場建設的歷史欠賬太多。長期以來,由于城市的機動化程度較低,對停車問題的認識滯后于車輛的發展速度,致使停車泊位的缺口不但沒有減小,反而在加大。以及配件停車場不足,公共停車設施缺乏,造成目前停車泊位短缺,供需失衡。
(2)停車泊位數與城市用地強度不相協調
城區用地強度大的區域停車泊位數相應較多,但一些局部區域停車泊位數與用地強度不協調的現象仍存在。如商業中心區內的停車泊位數在商業用地密集地區過少,而開發強度較弱的區域又有泊位剩余,造成資源的浪費和停車矛盾突出。
(3)大型公共場所停車位不足,占路停車問題突出,學校附近尤為嚴重
路邊停車的設置視局部路段的停車條件和需求而定,具有車輛停放方便、步行距離短的特點。停車泊位不足直接導致車輛路邊停放,如大型超市、市場、學校等場所,占路停車影響道路通行效率,以學校最為嚴重。以學校附近由于缺少停車泊位,在上下學時間段,車輛占路停車,導致道路交通接近癱瘓。
(4)公共停車場分布不盡合理,服務半徑太大
公共停車場不僅數量太少,而且缺少統一布置,分布不均勻,離服務對象太遠,不利于車輛的使用停放。一些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狀況差,停車時間過長,造成停車泊位長時間被一輛車占用,降低泊位的周轉率、利用率,不能滿足服務范圍內停車需求,也缺乏競爭力。
(5)停車場實施和監管不利,使用期間改變性質,挪作它用
停車場在投入使用后,擅自將大型建筑配建的停車場改變使用性質或挪作他用,致使停車壓力轉到周圍的綠化帶、人行道上,造成一些地段或單位門前停車秩序混亂,并導致停車難。因此要加大敦促監管力度,恢復原有停車場功能。
3濱海新區核心區停車探討
3.1濱海新區核心區停車場概述
據統計數據,截至2008年底,塘沽區擁有各類汽車69528輛,其中大型車8326輛,占總量的12%,小型車61202輛,占總量的88%。在小型車的增量中,私家車擁有量的增速尤為明顯,2008年全區每百戶城市居民家用汽車擁有量為13.5輛,是2004年的9倍。
針對汽車擁有量的快速增加和停車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區有關部門不斷加強停車場的規劃建設。自2004年來,共增加停車場110處,增加停車泊位1.5萬余個。目前,城區共有停車泊位3.3萬個,主要分為兩類:一是機動車停車場,201處,停車泊位約2萬個,包括公共停車場和企事業單位停車場;二是實施物業管理和居民小區的配建停車場,停車泊位約1.3萬個。
按照城市車輛與泊位1:1.2~1.5的比例,即一輛汽車應擁有一個基本泊位,外加20%~50%的周轉量的下限計算,濱海新區核心區應設停車泊位8.4萬個,按照上限計算,應設停車泊位10.5萬個。停車泊位缺口5.1~7.2萬個。
3.2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3.2.1規劃層面
(1)規劃未預留停車用地,增建停車場的難度較大
許多城市的中心區是在原老城區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濱海新區核心區也不例外。由于缺乏超前意識和追求短期效益,房地差開發等也集中在城區,致使中心區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建筑容積率較高。與此同時,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出現了用地緊張的現象,增建大型停車場已不盡可能。
(2)配建指標過低,自備停車泊位不足
自備配建停車泊位是停車供給的主體,由于對小汽車進入家庭的速度估計不足和缺乏對停車場重要性認識,開發項目配建停車泊位指標仍然按照1998年公安部、建設部聯合頒發的《停車場規劃設計規則》(試行)執行[2]。致使居民小區、公共建筑、商業場所等區域的停車泊位十分緊張。
(3)規劃停車場與客流來向不匹配
以解放路為例,解放路是濱海新區核心區商業聚集地,步行街之一。現狀停車場存在與車輛來向明顯不匹配的情況,從流量分析可以看出解放路西側的商業建筑多于東側,而停車場的布局西側和東側之比是1:2.5,在停車布局上西側應多開辟停車位。但是,由于解放路地區東西側開發強度的不同和用地現狀的制約西側已經難以開辟大型停車場地。
3.2.2管理層面
(1)缺乏統籌管理和有效制約的體制機制
停車場建設是城市系統化管理的重要環節,涉及到規劃、土地、建設、市政、市容、公安交管等多個職能部門,管理職權即交叉又分割,但目前尚無明確一個主管部門對靜態交通特別是對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管理總負責。
(3)缺少相應的鼓勵政策
首先公共停車場投資較大、運營成本高、匯報周期長,在缺少相關政策支持的情況下,建設投入與停車收入難成正比,造成社會資金建設公共停車場的積極性不高;其次相關部門沒有將城市停車當作產業來看待,缺乏有意識的停車產業政策,還未作為普通的開發項目來對待。
(3)管理方式落后,缺少先進管理技術
城市中經營性的停車場,除少數大型公建停車場外,其余都是由政府相關部門直接進行管理,管理模式多采用傳統的人工收費,人工填報登記備案,缺乏現代化、智能化的先進管理技術,影響已有資源的充分利用。
3.3相關對策建議
3.3.1發揮規劃先導的作用
在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交通管理規劃中,統籌協調停車場的專業規劃,使其布局合理,用地預留充分,配建滿足需求。
(1)確定合理的停車泊位規模。居住地停車泊位規模主要是由小汽車擁有量決定的,而其他區域的停車泊位規模與交通出行方式和特征有很大關系,因此應當根據城市未來車輛擁有量確定居住地停車泊位供應水平,根據道路容量確定其他區域停車泊位供應水平。
(2)分區域應用不同配建標準。同一城市中,由于土地存在性質、功能、區位上的不同特點,使得各區域在停車需求的強度方面有所不同[3]。因此,應修改原配建標準中“一刀切”的規定,采取分區域不同配建標準的方法,根據土地開發強度的不同而作不同的調整。
3.3.2健全完善管理機制
加強城區停車場管理不僅可以規劃控制城區停車建設用地規模、合理布局停車場位置、調節城市停車需求分布,還可以疏導城區的車流量,保持城區交通運轉順暢。因此,根據停車場建設、管理相關影響因素,制定合理的停車場管理政策是解決停車問題的關鍵。
(1)研究制定促進停車產業化發展政策;
(2)制定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在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統一政令的前提下,規范停車場建設、使用、經營和管理。
3.3.3加強停車設施建設
(1)采取有償服務的方式面對現有停車資源加以整合利用,鼓勵企事業單位建設停車設施,并在節假日和夜間錯時向周邊居民開放,公建配建停車場向社會車輛開放。
(2)建設投資少、見效快的停車場建設項目,將一些閑置的空地、廠房設置為簡易公共停車場。
(3)在繁華地區、大型公建、學校醫院周邊地塊設置用地少、效率高的機械化立體車庫或地下車庫,考慮幾個建筑物共建或合建停車場。
(4)運用先進技術,建設停車誘導系統、停車收費管理系統。
3.3.4強化停車秩序管理
(1)嚴格控制停車占路的區域。主干道和交通流量大的市區道路盡量不設置占路停車場,少量次干道路可設置限時的臨時停車場,支路和里巷道路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條件下可設置一定比例的停車場[5]。
(2)加強小區停車管理。針對城區已建成居民區,由于前期規劃車位不足、周邊可利用空間有限造成亂停車、占道停車等問題,應通過增設臨時停車位,將周邊夜間車流量小的支路設置為夜間臨時占路停車場;開發立體停車位提高單位面積停車效率、利用居民區與企事業單位提供車需求時段的差異,與周邊企事業單位車位共享等方式緩解小區地面停車問題。
第一條為了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規范車輛停放的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機動車輛停放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銀川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應當根據本市車輛增長和停車場發展的情況,加強對公共停車場建設的投入。
鼓勵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開辦停車場。
第四條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車輛停放和停車場的管理工作。
永寧縣、*縣、靈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車輛停放和停車場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規劃、建設、工商、價格、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停車場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停車場的建設實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第二章停車場的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等有關部門根據銀川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停車場的規劃,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組織實施。
第七條市規劃部門組織編制新建區域、居住區及舊城改造規劃時,應當按城市規劃標準規劃停車場。
第八條市政府應當根據機動車停放需求狀況,在停車狀況緊張的區域和公共交通與自用車輛換乘的地段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
第九條市規劃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組織編制建筑物配建停車泊位標準,并應當征求市建設、公安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條新建、改建或者擴建公共建筑物應當按標準配建停車場。
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建筑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新建、改建或者擴建公共建筑物,因城市規劃的原因,配建、增建停車場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應當就近補建或者補足停車泊位。
建筑物改變功能的,已配建的停車場不得挪作他用;已配建停車場達不到改變功能后的配建停車泊位標準的,應當按改變功能后的標準配建停車場或者停車泊位。
第十一條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準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
有條件劃定停車泊位的舊住宅區,沒有停車場或者停車泊位不足時,經征得與擬劃定停車泊位相鄰業主同意,并經業主大會通過,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劃定停車泊位。未經同意,不得在舊住宅區內劃定停車泊位。
停車場或者停車泊位不得占用綠化用地和消防通道,不得妨礙居民正常生活,不得阻礙交通。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配建專用停車場: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場所、體育場(館)、影(劇)院、展覽館、圖書館、醫院、旅游景點、車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或者場所;
(二)建筑面積在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商場、酒店、倉庫、餐飲娛樂等經營性場所。
本條前款規定的公共建筑、經營性場所,在本條例實施前未配建停車場或者配建停車場達不到標準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補建停車場或補足停車泊位。
第十三條停車場的設計方案應當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并經規劃部門審核后,建設部門方可辦理施工手續。未經規劃部門同意和未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意見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停車場的設計方案。
第十四條土地管理部門可以將政府儲備的土地,用于設立臨時經營性停車場;設立臨時經營性停車場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
單位和個人可利用自有空閑土地,按規定申辦臨時經營性停車場,但學校、幼兒園除外。
第三章停車場的管理
第十五條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類停車場需要具備的設施條件和運營管理制度制定具體規范。
第十六條開辦經營性停車場的,應當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停車場設施和經營管理設施及配備與停車場管理業務相適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并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已建成的停車場的功能或者將停車泊位挪作他用。
第十八條停車場管理者應當保持停車場照明、排水、通風、消防、防盜等設施的正常運轉和環境整潔,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停車場可以由停車場產權人自行管理,也可以出租等方式委托管理。委托管理的其維修責任由雙方約定。
經營性停車場的管理人員應當參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業務培訓,上崗時佩戴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統一標志。
第二十條停車場的管理者提供車輛停放有償服務時,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停車場標志、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停車場管理責任和管理制度;
(二)執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停車場管理規定;
(三)負責進出車輛的查驗、登記;
(四)維護場內車輛停放和行駛秩序;
(五)按照核定或者約定的標準收費,使用稅務統一發票;
(六)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七)協助疏導停車場出入口的交通。
第二十一條停放服務費收費標準由市價格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機動車所有人已取得停車泊位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其停車泊位的管理服務費由停車場管理者與停車泊位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約定。
第二十二條經營性停車場的管理者對進入停車場停放的車輛應當發放停放憑證,并在車輛離開停車場時查驗收回停放憑證;對無停放憑證或者與交驗停放憑證不符的車輛,應當限制其離開停車場或者按照停車場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放行。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駕車進入停車場應當遵守停車場的管理規定,按劃定的停車泊位或者準許停放的地點依次停放。進入經營性停車場的,應當領取停放憑證,并按規定交納停放服務費。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做好車輛防盜的必要安全措施,妥善保管停放憑證。
第二十四條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的停車場應當允許在工作時間前來辦理事務的車輛免費停放。
第二十五條大型客貨車不得進入住宅區停放。但為清運垃圾、為住宅區內的住戶或者商戶提供運輸服務的車輛需要臨時出入的除外。
進入住宅區的機動車不得在發動機運轉情況下停放。
第二十六條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放在公安部門指定的地點。
(一)裝載各類有毒化學制品和有毒工業原料的;
(二)裝載石油、天然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三)裝載其它對人體有害、嚴重污染環境的危險品的。
第四章道路臨時停放
第二十七條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道路交通專業規劃,編制道路臨時停放方案。道路臨時停放方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該區域缺少機動車停放場所;
(三)方便市民停車。
第二十八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道路臨時停放方案,設置機動車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臨時停車泊位每年至少評估一次,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況,減少已有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提出增加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建議。
道路臨時停放路段在交通繁忙時應當禁止停放車輛。車輛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放不得超過規定時限。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收費。
第二十九條下列區域,不得設置臨時停車泊位:
(一)占用消防通道、盲道;
(二)已建成能夠提供充足停車泊位的停車場服務半徑三百米以內;
(三)道路交叉口和學校、幼兒園出入口、公共交通站點附近五十米范圍內;
(四)市區主、次干道、交通流量大的市區微循環道路;
(五)其他不宜設置的路段。
第三十條需設置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施劃。交通情況發生變化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撤除臨時停車泊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或撤除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影響臨時停車泊位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臨時停車泊位使用、變更前,將設置地點、停車種類、允許停放的時限及其他規定事項進行公告,并在該路段設置明顯標志。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大型活動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的需要對臨時停車泊位進行臨時調整的,應當將調整情況以顯著標志予以告知。
對于嚴重影響機動車正常行駛的臨時停車泊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撤銷。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停放的車輛阻礙交通或者妨礙執行其他緊急任務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將車輛移至指定地點,并以適當方式告知機動車駕駛人。
第三十三條經營性停車場的管理者因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因不符合停車場管理規范而造成停車場內的車輛受到損毀或者丟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因車輛駕駛人的過錯造成停車場設施或者其他車輛損毀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有關停車場規劃、建設、收費規定的,由市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配建停車場或者配建停車場達不到標準的,由市規劃部門依法處罰,責令其補建。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改變停車場功能或者擅自將停車泊位挪作他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從停用或者改變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5元處以罰款,并責令限期恢復。
擅自設置或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或者設置障礙影響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處以500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視其情節輕重,對停車場管理者或者相關責任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配置停車場設施或者已配置設施不完善的;
(二)明知車輛裝載危險品而允許其進入停車場或者未及時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的;
(三)未按規定劃定停車泊位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根據停車場管理者或者住宅區管理者的請求責令其立即駛離;拒不駛離或者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有權將其車輛拖離停放地,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并可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停放車輛或者在機動車發動機運轉狀態停放的;
(二)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阻礙停車場交通的。
“茵悅之生花園”智能小區依山傍水,景色怡人,環境優美,是高品位的田園山莊式居住區。作為這樣一處高檔居住小區,在設計中對居住小區的智能化系統也有非常高的要求。因此,我們以先進、可靠、經濟、實用為宗旨,本著合理運用建設單位資金為原則,進行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的設計。
為了這個目標的達成,我們將聯合設備供應商、系統分包商盡所能發揮在綜合電子信息系統建設方面的資源和優勢,包括人才、技術、資金、經驗等方面優勢,以至在尖端科技開發應用、國際信息交流、專業廠商配合等方面的優勢。共同努力把“茵悅之生花園”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成現代化樣板工程。
本設計方案就“茵悅之生花園”居住小區的停車場系統進行全面的描述。
工程概況
“茵悅之生花園”位于深圳市布吉區,建筑占地面積6萬平方米,建筑總面積1O萬平方米。該小區包括多層住宅47棟,每棟6層,548戶:小高層住宅7棟,每棟18層,714戶;會所4層,一層商鋪和售樓大廳,二層超市,三四層會所。
針對“茵悅之生花園”智能小區的實際情況,依據建設部《關于全國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示范工程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中的二星級標準,對該小區智能化系統進行設計。
停車場管理系統
1、概述
IGK2000-3.0系列感應式IC卡系統是目前國際上先進的電腦收費管理系統,具有方便快捷、收費準確可靠、保密性好、靈敏度高、使用壽命長、形式靈活、功能強大等眾多優點,是磁卡、接觸式IC卡所不能比擬的。
IGK2000-3.0系列感應式IC卡電腦收費管理系統主要優點為:
嚴格收費管理:使用IC卡收費系統車場的收費都經電腦確認和統計,杜絕了現金流失和作弊,保障了車場投資者的利益,樹立全新的物業管理形象。
安全管理:一卡一車,資料存檔,電腦隨時揭示并提出警告,不得離場,保證車場停放車輛的安全。
防偽性高:IC卡保密性極高,不容易仿造。
耐用可靠:本系統采用的IC卡為無源的非接觸式IC卡,卡內有線圈作數據傳遞和接收能源用,全部密封,所以防塵防水。又因為不用磁頭讀寫,不存在磨損磁帶或受干擾,或因磁頭積塵而失效。非接觸式IC卡能使用10萬次以上,在耐用、可靠程度和經濟上遠優于磁卡。
2、系統設計
總體設計
整個停車場的管理系統實行中央電腦集中監控,并采用感應式IC卡控制進出車輛,使停車場的管理建成方便、安全、高效的控制體系。針對停車場的實際情況,由具有一個出入口的停車場電腦收費管理系統組成。整個收費管理系統包括入口部分、出口部分、收費管理處三大部分。
IGK2000-3.2月租型感應式IC卡電腦收費管理系統使用感應卡讀卡器來分辨此停車場的用戶,因本停車場的用戶可用特定的感應卡進出此停車場,而且系統用視窗操作,使用者能輕易掌握此系統的操作。
本停車場只對月租卡車輛進行收費管理,不準外來臨時車輛進入。本停車場月租卡的發售、收費均由收費管理處電腦及臺式讀寫器完成。
IGK2000-3.3時租型感應式IC卡電腦收費管理系統可對月租卡車輛、時租卡車輛進行收費管理。
系統組成
安裝在車場入口車道上的基本設備主要有滿位顯示燈箱、入口彩色攝像機、入口票箱、入口電動路閘、車輛感應檢測器、地感線圈。它主要完成IC卡的讀/寫、顯示、入場圖像信息的采集、自動路閘的起落控制并保持與收費主機的實時通訊。
安裝在車場出口車道上的基本設備主要有出口票箱、出口電動路閘、車輛感應檢測器、地感線圈。主要完成IC卡的讀/寫、顯示、自動路閘的起落控制并保持與收費主機的實時通訊。
在車場出口收費管理處設置一套管理設備,主要包括收費管理機、報表打印機、臺式發/讀卡器、收費顯示屏、對講主機等,其功能主要是與出入口車道設備保持實時通訊,監視并控制車道設備的工作,完成收費管理系統各種參數的設置,發售IC卡,掛失處理及數據收集、統計、匯總。
3、系統功能
自動路閘功能
接受手動輸入信號,便于調試安裝。
接受IC卡控制終端輸出的TTL電平操作信號。
電閘帶RS485通信接口,可接受收費管理電腦的直接控制。
可感知車輛通過,自動落閘。
落閘時,感知欄桿下有車誤入時,自動停閘,具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欄桿砸車情況發生。
可緩沖接受兩條抬閘指令,使可連續過車,而不必每過一輛車都要動作一次。
延時、欠壓、過壓自動保護。
出入口票箱功能
感知車輛有無,無車不讀卡。
讀卡有效、無效判別,無效則燈光報警。
系統隨時識讀進入票箱感應區內經過合法授權的IC卡、一次性讀取卡上的卡類、卡號、掛失標志、進出場標志,有效期等數據項,送CPU處理后,一次性寫入相關標志與數據,然后根據卡類進入相應的處理程序,并顯示卡號及卡狀態。
月租卡顯示有效期及卡狀態(有效、過期、掛失、進出場狀態)。
控制板能非實時聯網運行,所有有效操作均在內存內建庫存檔,并可保存5000個以上記錄。記錄數據可隨時被收費管理電腦訪問及卸載。
用戶月卡丟失,應及時到管理處登記。
收費處設備功能
完成月租卡收費、超時補交費及掛失處理。
控制出、入口設備的設定功能。
可調校出入口處時鐘日期,卸載掛失黑名單。
采集出入口IC卡讀寫器內保存的記錄,并整理建庫。
生成各類統計報表。
指揮并控制出、入口各設定功能及進行系統動態控制。
系統軟件功能
三級操作員制
軟件系統分操作員級、主管級、經理級三個不同級別。不同級別對應著進入軟件系統的不同密碼,故軟件系統具有良好的保密性與可靠性。
不同等級的操作人員進入軟件系統后,能實現不同的功能。操作員級只能實現基本功能;主管級能實現包括操作員在內的其他一些功能,且能修改操作員密碼;經理級是最高等級的操作人員,能實現包括操作級、主管級在內的所有功能,并可修改全部操作人員密碼。
軟件系統具有良好兼容性及資料保護性。
月租卡管理
車主購買月租卡,按設立的收費標準計算應收金額,并確定有效期限(可精確到分、
秒),在確認的時限內可隨意進出車場,否則不能進入車場,月卡資料包括卡號、車號、金額、有效時間等。
特殊卡管理
根據車場需要,可向某輛入場車發放特殊卡,并將記錄自動記入電腦檔案(也可打印出來),以便統計與查詢。
錄入資料
可由主管級以上操作人員錄入各種相關資料。例如月卡車資料的錄入,不同車種的車位數量、免費時間、優惠時間、超時特惠時間、離場時限的錄入、免費資料清單的錄入、鎖定與解鎖月卡、銷月卡等。
查詢、更改資料
查詢各種相關資料。例如月卡資料清單、被鎖月卡清單,操作人員密碼清單、免費資料清單等。
在場月租卡車清單、已付款未離場時租車清單、某卡號車當前或一個月內進出場時間。
主管級以上操作人員可改相關資料。例如更改月卡車的相關資料、更改月租卡可否重復使用的狀態、更改車場車位數量、更改操作人員密碼,更改系統時間等。
資料打印
執行操作過程中,可即時打印出實施該項操作的人員代碼以及操作內容。
在執行更改月票資料、鎖定或解鎖月租卡、取消月租卡時,打印機打印出操作人員的代碼,執行前的月租卡資料以入執行后的月租卡資料。
可選打印報表
執行指定打印的功能時,打印機會打印出所需求的資料。
打印出當前在車場內的月租卡車資料。
打印出現有月租卡資料清單。
打印出以往記錄(車輛的進出日期、時間及繳費情況)。
打印出總結報表。
已離場不同車種的月租車進場日期、時間。
全部軟件操作為中文WINDOWS界面,圖文操作模擬提示。
4、系統設備特點
自動路閘
自動路閘與出入口票箱控制電路連動,也能以收費電腦鍵盤方式啟動和停止,完成功能時間小于等于3秒,也可以人工手動提升。
采用線與結構。以便可以同時掛接多臺IC卡控制終端,一臺電閘可掛接一左一右的IC卡讀寫控制終端,以便于左、右摯方向盤司機都能方便操作。
控制輸入和輸出部分分別采用了光電耦合和電磁繼電器,阻斷了外部信號對設備的電沖擊。
閘桿起降速度快。
具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欄桿砸車情況發生。
出入口票箱
使用設計良好的開關電源有效地防止從電源線進入的高頻噪聲和沖擊對系統運行的干擾,內部控制板帶看門狗電路,可以讓程序運行異常的復位系統重新開始工作。
控制輸入和輸出部分采用了光電耦合,阻斷了外部信號對主機的電沖擊。
在抗干擾、防雷、防塵和防水方面加以考慮。加強了設備的可靠性。
具有非接觸式使用的特點,無需插入讀寫器,只需在票箱感應區15公分距離內掠過即可(可放置在錢包內使用)。
路閘欄桿
路閘欄桿采用鋁合金方條,并在底部設置膠條,其結構設計耐用可靠。
Ic卡讀寫器
讀寫器無機械動作,無摩擦,IC卡與讀寫卡設備使用壽命近乎永久使用。
讀寫速度快,操作簡便。
讀寫器不需要卡座,完全密封在盒子內。
使用時沒有方向性,也可以以任意方向掠過讀寫器表面,即可完成讀寫工作。
讀寫器與IC卡以天線通訊聯系。
讀寫器與IC卡實施雙向密碼鑒別制。
感應式IC卡數據儲存量大,且具防強磁、防水、防靜電等功能,加之其芯片隱藏于卡內,比接觸式IC卡具有更好的防污損功能,數據保持可達十年以上。
感應式IC卡絕不能仿冒,加之本軟件設置完善、周密,可以更為有效地防止資金流失和確保車輛安全。
收費、管理電腦
滿足系統功能要求。
使用界面良好。
運行可靠,數據準確一致,不丟失。運行出錯后,能迅速、準確地恢復。
為了加強本市道路停車場的管理,規范道路停車場管理者的確定與監管行為,根據《**市停車場(庫)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停車場管理者的確定和相關監督管理活動。
本規定所稱的道路停車場是指根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編制的道路停車場設置方案設立的,并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管理的機動車停放場所。
第三條(責任部門)
**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運輸管理處)負責組織、指導本市道路停車場監督管理工作。
實行城市交通運政、執法一級管理區域,由市運輸管理處承擔道路停車場的具體管理責任,并可委托相關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轄區內的道路停車場具體管理責任。
實行城市交通兩級管理區域,區(縣)城市交通運輸管理所(署)(以下簡稱區(縣)運輸管理所(署))在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領導下承擔本行政轄區內道路停車場的具體管理責任。
第四條(協管單位的確定)
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受委托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所(署)可以通過招標方式或者直接委托方式確定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要求的單位(以下簡稱協管單位)協助其承擔道路停車場的具體管理工作。
每個區(縣)原則上確定一個協管單位。
第五條(協管單位的基本要求)
協管單位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有三年以上停車場(庫)管理經驗;
(三)有相應的專職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六條(委托管理協議)
市運輸管理處或受委托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所(署)應當與協管單位簽訂《道路停車場委托管理協議》,受委托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陸上運輸管理所(署)所簽協議應報市運輸管理處備案。
《道路停車場委托管理協議》應當載明委托管理的標的、管理職責、管理要求、委托管理期限、監督管理措施、管理費用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道路停車場委托管理協議》格式文本由市運輸管理處統一制定。
第七條(協管單位的職責)
協管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招聘道路停車場協管員,管理與監督協管員履行職責;
(二)按規定征收及解繳道路停車費;
(三)執行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撤除道路停車場的決定;
(四)按規定報送統計資料和數據;
(五)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道路停車場管理的事項。
第八條(協管員的基本條件)
道路停車場協管員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本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
(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男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四)身體健康,適應工作崗位需要;
(五)無勞教、刑事違法犯罪記錄。
第九條(協管員配備數量)
市運輸管理處或受委托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所(署)應當根據道路停車場的泊位數量、泊位使用效率、服務時間以及收費方法確定協管員人數,原則上10到15個泊位每班配1名協管員。具體配備數量應當在《道路停車場委托管理協議》中載明。
第十條(協管員的培訓和考核)
道路停車場協管員應當參加業務培訓,并經市運輸管理處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一條(協管員的服務規范)
道路停車場協管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統一著裝,儀表端正,佩戴服務牌證;
(二)維護道路停車場停車秩序;
(三)嚴格遵守收費管理規定;
(四)保持電子儀表收費設備的清潔,指導駕駛員正確使用電子儀表收費設備,發現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當及時報修;
(五)對違反道路停車場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和制止,對不聽勸阻和制止的,應當及時報告**市城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以下簡稱市交通執法總隊)或者區(縣)城市交通行政執法機構。
第十二條(收費方法)
協管單位應當按照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確定的電子儀表或者人工方法收取停車費,不得擅自變更。
第十三條(道路停車費的收繳)
道路停車場協管員應當每天將所收取停車費上繳至協管單位,協管單位應當在次日內上繳指定的財政帳戶。
受委托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所(署)應當于每月10日之前將上月的停車費收入報表報送市運輸管理處。
第十四條(協管單位管理費用核撥)
市運輸管理處或受委托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所(署)應當根據《道路停車場委托管理協議》中約定的管理費用編制預算,報財政部門批準后核撥。
第十五條(投訴處理)
市運輸管理處、受委托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區(縣)運輸管理所(署)和協管單位應當建立投拆受理制度,公布投拆電話,接受對違反道路停車場管理規定行為和服務質量的投訴。
第十六條(執法檢查)
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城市交通行政執法機構應當認真履行道路停車場檢查職責,加強對轄區內道路停車場的巡視,對違反道路停車場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城市交通行政執法機構接到道路停車場協管員發現違反道路停車管理規定行為的報告后,應當及時趕赴現場處理。
第十七條(對協管單位的監督)
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城市交通行政執法機構應當加強對協管單位的監督,對違反道路停車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應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市運輸管理處、受委托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區(縣)運輸管理所(署)應當加強對協管單位的監督,對違反《道路停車場委托管理協議》的,應當追究違約責任。
關鍵詞:軟件工程;傳統方法學;結構化分析和設計;停車場管理系統
0 引言
軟件工程課程中有兩種常用的方法學,即傳統方法學和面向對象方法學。傳統方法學采用結構化的思想進行分析、設計和實現;面向對象方法學采用對象、類、繼承、通信這幾個主要概念對目標系統進行分析設計和實現。目前面向對象方法學在軟件開發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現實中有多種UML語言開發的工具軟件,這些工具軟件也體現了企業本身的軟件開發工程特征,如IBM Rational Suite(包含有Rational Rose UML建模工具)。Sparx Systems的Enterprise Architect(EA)、Sybase的PowerDesigner、楚凡科技的Trufun Plato等等。
傳統方法學現在雖然沒有得到全面和廣泛的應用,但是結構化設計思想卻無處不在,面向對象方法學中的行為構造仍然需要結構化的思想,某些更接近硬件的底層開發需要使用c語言甚至匯編語言,這也更適合采用傳統方法學。所以結構化的分析設計仍然是軟件工程課程教學的一個主要內容。
為了更形象地表達結構化分析設計的方法,在此我們選擇了常見的且工作流程較為典型的停車場管理系統作為案例。
1 停車場管理系統的系統流程
停車場管理的入口和出口如圖1所示。
1.1系統運行流程的描述
圖1的上邊為出口,下邊為入口。系統流程為:在入口處設在車道下的地感感應系統能檢測到過往車輛,入口處主機集成的發卡機提示司機按鍵取卡,司機取臨時卡,同時完成讀卡過程,系統自動記錄該卡信息。如果司機是預付費卡用戶,則系統直接在入口主機完成讀卡操作。同時啟動入口攝像機的截圖功能,截取一幅該車輛圖像,并依據相應卡號,存入收費管理處的計算機中。用戶取卡/讀卡后,道閘機起欄放行車輛,當道閘機下面的地感感應到車輛通過后道閘機自動放下欄桿。
當臨時卡用戶出停車場時,在出口主機的讀卡器上讀卡,攝像機對該用戶車輛截圖,同時軟件系統彈出臨時卡收費窗口,上面顯示出該用戶進出該車場時間、收費金額、出入車場時的操作員以及進出車場的照片對比。操作員應依據以上信息對該用戶進行收費,記錄將自動存入收費管理處的計算機中。收費員收費后,按確認鍵,出口道閘機欄桿升起放該車輛通行。當道閘機下面的地感感應到車輛通過后道閘機自動放下欄桿。
當預付費卡車輛出停車場時,用戶把預付費卡在出口處的讀卡器上讀卡,讀卡器將讀出的信息送到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訴操作員,由操作員判斷該卡是否有效。若有效則點擊確定,由出口道閘機升起欄桿放行;若無效則點擊取消不允許放行。放行后,記錄自動被保存到計算機中。
1.2系統流程圖的表達
入口處的系統流程如圖2所示。出口處的系統流程圖如圖3所示。
2 停車場管理系統的功能模型
在結構化需求分析中,功能模型的主要內容是數據流圖,數據流圖不僅表達了數據處理的流程,而且表達了系統的功能需求。數據流圖的依據是上面工作的結果,也就是系統流程圖。
圖4是頂層數據流圖。
圖5是停車場入口的數據流圖。
圖6是停車場出口的數據流圖。
在數據流圖中的單箭頭實線或者雙箭頭實線代表數據流,中空三角的線代表控制信號,圓形代表系統中需要完成的功能(力工/處理)。在圖5和圖6中,主要包括的功能有:入口主機/出口主機接收線圈感應信號;讀取IC卡并傳輸卡信息到計算機;彈出IC卡并傳輸卡信息到計算機;啟動拍照和保存照片;記錄車輛信息;查詢車輛信息;對比入場和出場的時間和照片;查詢收費標準;修改收費記錄;傳輸備份記錄數據;生成收費單;打印收費票據;計算機驅動開啟道閘;感應線圈驅動道閘關閉。
其他系統功能,如操作人員的帳戶管理和權限管理,因為教學中不是作為主要業務流程,因此忽略。數據流、數據存儲需要用數據字典做單獨定義,圖中的處理需要用IPO圖做單獨定義,實體之間的關系需要用實體關系圖表達,以方便進一步細化數據存儲的結構并評估數據庫的規模。但為了不干擾整體分析的思路,本案例省略。
3 結構化概要設計
對上述數據流圖確定變換中心或者事務中心,并劃分邊界,系統中的入口主機和出口主機是重要的事務中心,計算機的處理是另一個重要的變換中心,從而導出系統的模塊結構圖。
圖7是頂層和一層的管理控制模塊結構。
圖8是入口處理部分模塊結構。
圖9是出口處理部分模塊結構。
在數據流圖中劃分邊界并轉換模塊結構圖的方式見仁見智,沒有絕對的標準,看哪種方式更優化,控制結構更清晰。一般的方法是按輸入、處理、輸出分為三大控制結構,再進行細化。本案例按入口處理和出口處理分為二大控制結構,并進行細化。在此的模塊結構圖中含有控制流和數據流的表達,但是數據存儲的操作在此并沒有被表達出來,因為這應該屬于計算機處理下級的模塊功能,應該在模塊IPO定義中表達。
4 結束語
通過對停車場管理系統的工作流程的分析,可以得到系統的數據流圖,這是系統主要的邏輯模型,也是系統的功能模型。在數據流圖中進行變換分析和事務分析,把數據流圖映射成系統結構,就得到了系統的模塊結構。系統結構在這里既包括軟件的構成也包括硬件構成。按照常用的軟件生命周期理論,概要設計完成后,就可以劃分模塊的實現任務并進行詳細設計,然后是編碼和單元測試、集成測試、確認測試、使用和維護等各階段的任務。
結構化分析和設計的軟件工程方法仍然是教學中的重要內容。停車場管理系統是常見的、具有典型操作流程的軟硬件管理系統,通過對停車場管理系統的結構化分析和設計,能身臨其境地體驗到結構化分析和設計的主要方法、特征、思路和流程,可以進一步提升軟件工程分析和設計的能力和素質。
參考文獻:
[1]張海藩,倪寧軟件工程(第3版)[M].人民郵電出版社,2010.
[2]狄國強,楊小平,杜賓.件工程實驗[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
[3]方俊,谷冰冰.基于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的停車場管理系統設計[J].計算技術與自動化,2010.29(3):92~95.
[4]深圳市捷順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捷順智能卡停車場管理系統設計方案[J].數字社區&智能家居,2008.5:110~11.
[5]董加敏.停車場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優化[J].河南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7.35(1):190~193.
2、工作期間精神飽滿,姿態端正,動作規范,舉止文明;
3、當旅游車輛進入停車場時,引導人員要指揮車輛進入相應的停車區,黃牌照車輛停在大車區,藍牌照車輛停在小車區,指揮車輛依次停放;
4、如有游客停車詢問,要熱情周到,耐心解答,不可出現不理睬、語氣硬等不禮貌現象;
論文關鍵詞:軟件工程,傳統方法學,結構化分析和設計,停車場管理系統
0前言
軟件工程課程中有兩種常用的方法學,即傳統方法學和面向對象方法學,傳統方法學采用結構化的思想進行分析、設計和實現;面向對象方法學采用對象、類、繼承、通信這幾個主要概念對目標系統進行分析設計和實現。目前面向對象方法學在軟件開發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市面上有多種UML語言開發的工具軟件,這些工具軟件也體現了企業本身的軟件開發工程特征,如IBMRational Suite(包含有Rational Rose UML建模工具),Sparx Systems的Enterprise Architect(EA)、Sybase的PowerDesigner、楚凡科技的Trufun Plato等等。
傳統方法學現在雖然沒有得到完全的大量的應用,但是結構化分析設計的思想卻無處不在,面向對象方法學中的行為構造仍然需要結構化的思想,某些更接近硬件的底層開發需要C語言甚至匯編語言,也更適合采用傳統方法學。所以結構化的分析設計仍然是軟件工程課程教學的一個主要內容。
為了更形象地表達結構化的分析設計的方法,在此選擇了常見的軟件工程,工作流程較為典型的停車場管理系統作為案例。
1停車場管理系統的系統流程
停車場管理的入口和出口如圖1所示。
1.1 系統運行流程的描述
圖1的上邊為出口,下邊為入口。車輛在入口處設在車道下的地感檢測到車輛,入口處主機集成的發卡機提示司機按鍵取卡,司機取臨時卡,同時完成讀卡過程,系統自動記錄該卡信息。如果司機是預付費卡用戶,則直接在入口主機讀卡。同時啟動入口攝像機的截圖功能,截取一幅該車輛圖像,并依據相應卡號,存入收費管理處的計算機中。用戶取卡/讀卡后,道閘機起欄放行車輛,當道閘機下面的地感感應到車輛通過后道閘機自動放下欄桿。
圖1停車場一進一出示意圖
當臨時卡用戶出停車場時,在出口主機的讀卡器上讀卡,攝像機對該用戶車輛截圖,同時軟件系統彈出臨時卡收費窗口,上面顯示出該用戶進出該車場時間、收費金額、出入車場時的操作員以及進出車場的照片對比。操作員應依據以上信息對該用戶進行收費,記錄將自動存入收費管理處的計算機中。收費員收費后,按確認鍵,出口道閘機欄桿升起放該車輛通行。當道閘機下面的地感感應到車輛通過后道閘機自動放下欄桿。
當預付費卡車輛出停車場時,用戶把預付費卡在出口處的讀卡器上讀卡,讀卡器將讀出的信息送到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訴操作員,由操作員判斷該卡是否有效,有效則點擊確定,由出口道閘機升起欄桿放行;無效則點擊取消不允許放行。放行后記錄自動保存到計算機中。
1.2系統流程圖的表達
圖2是入口處的系統流程圖表達。
圖2 停車場系統流程圖(入口)
圖3是出口處的系統流程圖表達。
圖3 停車場系統流程圖(出口)
2 停車場管理系統的功能模型
在結構化需求分析中軟件工程,功能模型的主要內容是數據流圖,數據流圖不僅表達了數據處理的流程,而且表達了系統要完成的功能需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數據流圖的依據是上面工作的結果,也就是系統流程圖。
圖4是頂層數據流圖。
圖4 頂層數據流圖
圖5是停車場入口的數據流圖。
圖5 停車場入口的數據流圖
圖6是停車場出口的數據流圖。
圖6 停車場出口的數據流圖
在數據流圖中的單箭頭實線或者雙箭頭實線代表數據流,中空三角的線代表控制信號,圓形代表系統中需要完成的功能(加工/處理),在圖5和圖6中,主要包括的功能有:入口主機/出口主機接收線圈感應信號;讀取IC卡并傳輸卡信息到計算機;彈出IC卡并傳輸卡信息到計算機;啟動拍照和保存照片;記錄車輛信息;查詢車輛信息;對比入場和出場的時間和照片;查詢收費標準;修改收費記錄;傳輸備份記錄數據;生成收費單;打印收費票據;計算機驅動開啟道閘;感應線圈驅動道閘關閉。
其他系統功能,如操作人員的帳戶管理和權限管理,因為教學中不是作為主要業務流程,因此忽略。數據流、數據存儲需要用數據字典做單獨定義,圖中的處理需要用IPO圖做單獨定義,實體之間的關系需要用實體關系圖表達,以方便進一步細化數據存儲的結構并評估數據庫的規模。但為了不干擾整體分析的思路,本案例省略。
3 結構化概要設計
對上述數據流圖確定變換中心或者事務中心,并劃分邊界,系統中的入口主機和出口主機是重要的事務中心,計算機的處理是另一個重要的變換中心,從而導出系統的模塊結構圖。
圖7是頂層和一層的管理控制模塊結構。
圖7 頂層模塊結構圖
圖8是入口處理部分模塊結構。
圖8 入口處理模塊結構圖
圖9是出口處理部分模塊結構。
圖9 出口處理模塊結構圖
在數據流圖中劃分邊界并轉換模塊結構圖的方式見仁見智,沒有絕對的標準,看哪種方式更優化,控制結構更清晰。一般的方法是按輸入、處理、輸出分為三大控制結構,再進行細化。本案例按入口處理和出口處理分為二大控制結構,并進行細化。在此的模塊結構圖中含有控制流和數據流的表達軟件工程,但是數據存儲的操作并沒有表達出來,這應該是計算機處理下級的模塊功能,應該在模塊IPO定義中表達。
4總結
通過對停車場管理系統的工作流程的逐步分析,就可以得到系統的數據流圖,這是系統主要的邏輯模型,也是系統的功能模型。在數據流圖中進行變換分析和事務分析,把數據流圖映射成系統結構,就得到了系統的模塊結構。系統結構在這里既包括軟件的構成也包括硬件構成。按照常用的軟件生命周期,概要設計完成后,就可以劃分模塊的實現任務并進行詳細設計;然后是編碼和單元測試、集成測試、確認測試、使用和維護等各階段的任務。
結構化分析和設計的軟件工程方法仍然是教學中的重要內容,但是理論性強,抽象并難以運用。停車場管理系統是常見的、具有典型的操作流程的軟硬件管理系統,通過對停車場管理系統的結構化分析和設計,身臨其境地展現了結構化分析和設計的主要方法、特征、思路和流程,可以進一步提升軟件工程分析和設計的能力和素質。
參考文獻
[1]張海藩,倪寧.軟件工程(第3版)[M].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10.
[2]狄國強,楊小平,杜賓.軟件工程實驗[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
[3]方俊,谷冰冰.基于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的停車場管理系統設計[J]. 計算技術與自動化, 2010,29(3): 92-95.
[4]深圳市捷順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捷順智能卡停車場管理系統設計方案[J].數字社區&智能家居,2008,(5):110-111.
[5]董加敏.停車場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優化[J]. 河南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2007, 35(1):190-193.
[6]李海,沈丹.停車場管理系統[J].建筑設計管理,2008, (1):55-59.
[7]馬可,苗志全,張波.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的實現[J]. 華北科技學院學報, 2006,3(3):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