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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執行、經濟責任審計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一直以來都是一項審計重點。近年來,審計機關在日常審計工作,結合清產核資工作,更加重視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審計,進一步發揮了審計在促進行政事業單位規范國有資產管理、鞏固清產核資成果方面的積極作用。雖然近年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已有一定改善,被審計單位也逐漸對此重視起來,但是對于一些占有大量國有資產的單位、一些群團單位,審計依然發現在出租、管理和核算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一、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性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保障政權運轉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基礎,是黨和政府執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利于完善資產管理體制,促進服務型、節約型政府建設。2015年12月,財政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著力構建更加符合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特點和國有資產管理規律、從“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系;2016年1月,財政部印發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了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力度,進一步規范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計中的常見問題
(一)出租環節
部分單位利用閑置或多余的固定資產出租,存在規范、不完善的地方。一是未經批準出租物業及土地;二是在物業及土地出租過程中,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并通過拍賣、招投標等公開進場交易方式招租;三是低價甚至免租金出租物業,如有些單位無償將物業提供給一些經濟實體使用,或以低于市場價租金出租;四是合同管理工作不規范,如出租物業不簽訂合同,或合同的期限超過了5年,由于以租金偏低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不充分,糾正租金流失問題難度大。
(二)管理環節
近年來,隨著計算機審計技術的發展,特別是大數據的支持,在資產的管理環節,審計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在管理環節,審計也發現了不規范、不完善的地方。一是賬外資產。審計人員通過從房管部門房屋管理系統中取得的房產數據,與被審計單位財務賬、資產管理臺賬的數據進行比對,發現部分單位的房產沒有在其財務賬、資產管理臺賬中登記,部分房產被他人無償占用,個別單位的房產由屬下單位對外出租并收取租金等問題。二是資產賬賬不符。通過比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賬、資產管理臺賬中固定資產期末余額,發現個別單位存在賬賬不符的問題。三是資產賬實不符。通過監盤,發現被審計單位資產盤盈、盤虧的情況比較普遍。四是超標準配置資產。通過將被審計單位資產管理臺賬的資產數量除以實有編制人數、內設機構數,發現部分公用設施配置超標準的問題。
(三)核算環節
部分單位房屋未登記固定資產賬,新建的辦公用房、業務用房等房屋完工后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使用多年后仍掛在基建賬上;部分單位的資產報廢、毀損以及變賣等處置,沒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核銷處理,仍長期掛在賬上;部分單位未及時辦理資產的產權轉移和賬務處理手續。由于資產長期不清理、不對賬,造成資產賬實不符。
三、原因分析
(一)尋租行為的主觀性
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在國有資產處置過程中,沒有按規定報批,也沒有進行資產評估,低價甚至免租金出租物業,這些行為不排除是單位、個人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但事實上很大一部分是屬于單位、個人的主觀的尋租行為。這些單位、個人利用國有資產尋租,收受賄賂,造成了國有資產大量、長期流失。由于這些行為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和隱蔽性,除非是接受專項檢查或審計,否則很難被發現及糾正。
(二)管理體制不完善
長期以來,許多行政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一直沒有很好地解決誰負責管理、怎么管理、按照什么原則管理等問題,形成了多頭管理卻沒有具體人員負責的局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會計賬簿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但實際上,部分單位既沒有建立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也沒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盤點、對賬,或者盤點、對賬工作流于形式,走過場,就算發現賬賬不符、賬實不符,也不進行處理。
(三)管理人員不專業
許多單位沒有專門的資產管理部門或專職資產管理人員,財務管理與資產管理權限不清。部分財務人員不熟悉會計制度,為了省事擅自簡化會計核算程序,導致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的實際情況;不熟悉基本建設會計制度,新建的辦公用房、業務用房等房屋完工后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使用多年仍掛在基建賬上,未在固定資產賬上登記。部分資產管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未系統學習資產管理有關制度,責任心不強,甚至出現侵吞國有資產的問題。
四、對策建議
(一)明確資產管理的責任
要充分認識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單位內部要形成完整的資產管理體系,以切實解決國有資產管理弱化的問題。主要負責人作為資產管理的全面責任人,要真正承擔起資產管理的責任;資產管理人員作為資產管理的主要責任人,要履行好管理的職責;資產使用人員作為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保管義務。
(二)規范出租環節的手續
一是嚴格執行資產出租報批和公開招租的規定。有關單位要自行清理出租物業,按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向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物業出租審核、審批手續,嚴格執行公開招租等規定。二是切實維護國有資產收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堅決糾正免收租金、低價出租物業的行為,避免國有資產收益繼續流失;對于已流失的國有資產收益,應采取措施進行追索。加大對國有資產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保障國有資產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三是嚴格規范合同管理工作。資產出租要及時簽訂合同,并嚴格按照資產租賃合同期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完善管理環節的制度
黨委、政府要將國有資產管理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納入工作目標,督促各行政事業單位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和規定,克服一直以來存在的“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思想,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各行政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資產清查核實制度,建立定期清查、重點抽查和離任核查制度,加強資產管理,鞏固清產核資成果。要定期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的資產,分析原因,厘清責任,按規定及時處理;對資產數量和結構進行分析,盤活存量資產,及時處理報廢資產,防止資產閑置;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要依據資產管理資料、會計核算資料,定期對資產進行抽查、核對,確保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四)做好核算環節的工作
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取得資產后必須及時登記入賬;資產報廢、毀損以及變賣等處置后,及時進行核銷處理;資產的產權在轉移后,要及時辦理賬務處理手續。
(五)強化監督檢查的職責
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檢查,有利于強化使用管理、規范處置管理、完善收入管理。有關部門要形成監督合力: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占有、使用、運營情況的監管;審計部門要結合日常審計,努力推進對國有資產的審計全覆蓋;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對違法違紀處理國有資產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要給予紀律處分,形成有力、有效的外部監督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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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司治理;內部審計;國有企業
中圖分類號:F239.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0-0096-02
隨著現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內部審計不僅是公司的內部控制方法之一,更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董事會、公司管理層、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內部審計已經成為有效公司治理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國有企業中,由于股東主體的人格虛擬化、預算軟約束等問題,國有企業的成本更高,更需要建立健全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內部審計可以在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的現狀
在改革開放之后,中國國有企業先后經歷了一系列巨大的制度性變革,大部分國有企業都實行了股份制改造,并取得了比較好的成績。但由于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一些問題,如政企不分、職責不清和一股獨大等問題,導致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機制普遍比較薄弱,大多數國有企業都存在多種多樣的公司治理問題,這些問題對內部審計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一)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公司治理普遍存在缺陷
首先,國有企業董事會的職責不清,監事會的機制不健全,公司管理者的形成機制不科學。由于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一股獨大問題,國有企業的董事會往往被國有股東所控制,其他中小股東對國有企業公司董事會的影響有限,國有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往往被大股東所控制。而國有企業的監事會往往也形同虛設,很難對大股東所控制的董事會形成有效監督。同時,在國有企業中,公司董事長和公司總經理往往由同一個人擔任,導致董事會對公司管理層的監督功能弱化,使得國有企業普遍存在內部人控制的問題,導致國有企業的內部監督機制失靈。另外,國有企業公司管理者的形成機制也不科學,很多國有企業公司管理層都由政府機構直接任命,導致公司管理的政府化和官僚化,對國有企業的經營績效產生了不良影響,同時也阻礙了職業經理人市場的形成和作用發揮。
(二)國有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機制不健全,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限
國有企業在內部審計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制度建設和職責范圍等方面都存在諸多問題,使得內部審計的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首先,很多國有企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不足,往往認為內部審計是一項可有可無的工作,甚至部分國有企業領導者還認為內部審計是對其工作的一種阻礙。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機構設置不合理,人員配備不充分,使得內部審計很難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和功能。其次,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職責范圍狹小,工作內容單一。當前很多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往往還只是局限于事后審計和事后評價,其結果往往是針對出現的問題去查明原因,而不能做到同步審計、事前預防,使得內部審計的作用比較有限。同時,內部審計在業務范圍上往往也僅局限于財務收支審計,特別是往往只局限于合法合規審計,目的只是查錯防弊,還無法提升到為國有企業創造價值的高度。另外,國有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二、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和公司治理的互相關系及作用機理
(一)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處于極其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首先,內部審計是實現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關鍵環節。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五要素中比較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內部控制的一種特殊方式,一方面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起著再控制的作用。內部審計通過對內部控制進行審查和評價,發現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風險點與薄弱點,分析原因,評估影響,從而協助公(下轉100頁)(上接96頁)司管理層不斷健全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其次,內部審計是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機制的重要基礎。內部審計在加強內部控制和內部監督的同時,還可以彌補注冊會計師審計在實現公司治理功能方面的不足,同時也是公司創造價值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公司治理機制對內部審計的影響
在不同的公司治理結構下,內部審計的管理模式是不一樣的,對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審計效果都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在目前中國國有企業的現實情況下,將內部審計置于董事會和總經理的雙重領導下的管理模式,相對而言是比較好的,一方面可以較好地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另一方面可以較好地提高內部審計的效率。
三、加強內部審計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機制的對策和建議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不斷完善,加強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完善公司治理機制是提高國有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具體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組織設置和人員配備
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的組織機構是國有企業公司治理體系的有力屏障,內部審計的管理模式及職權設置要符合國有企業的結構要求。首先,要建立具有一定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內部審計機構,在內部審計機構的隸屬關系上,最好是在董事會下設專業的審計委員會,由審計委員會對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和協調。其次,要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選聘和任用,并要不斷推進內部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本文通過對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現狀、方法及內容的分析,提出了完善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建議。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中規定: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本文所指的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國有企業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的審計。國有企業作為整個國民經濟的支柱,不僅數量眾多,規模較大,關系國民經濟命脈,還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要推動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發展,在國有企業內實施內部控制審計是一個重要步驟。
一、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方法與內容。
(一)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方法。目前,國際上對內部控制的審計方法主要有三種:內部控制模糊評價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法以及自上而下審計法。
內部控制模糊評價法的原理是把模糊數學的綜合評價模型應用于內部控制活動的評價中。它通過建立科學的內部控制活動因素集,然后分配這些內部控制點的權重,對這些內部控制點分別進行評價,最后利用模糊矩陣對其進行內部控制活動的綜合評價,得出評價結果。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法是指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自己及所屬子公司的內部控制系統進行評價,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實施的效率效果,以期能更好地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
我國五部委聯合的《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中的審計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實施審計工作。自上而下的方法是注冊會計師識別風險、選擇擬測試控制的基本思路。就是要求審計師首先將注意力集中于公司層面的控制,然后是重大賬戶,最后關注過程中、交易或應用層次的具體控制。在實施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時,常用的方法主要有詢問適當人員、觀察經營活動、檢查相關文件、穿行測試和重新執行等方法。但是詢問本身并不足以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應結合其他內部控制審計方法一并進行。
(二)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基本內容就是要對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健全性進行評價。有效性是指企業的內部控制的設計和執行是否有效;健全性是指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全面、完整。從現代內部控制的構成要素來看,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應主要包括:審查與評價控制環境;審查與評價風險評估過程;審查與評價控制活動;審查與評價信息與溝通;審查與評價內部監督等內容。
1.審查與評價國有企業的控制環境。控制環境是內部控制體系的基礎,是有效實施內部控制的保障,控制環境設定了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基調,影響員工對內部控制的認識和態度,控制環境的優劣直接決定著企業的各項控制措施能否執行及執行的效果。國有企業有其特殊的控制環境,具有規模大、產權結構復雜、主體多元化、布局分散化等特點,這些控制環境對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影響是巨大的,主要包括治理結構、組織架構、人力資源管理、文化論文"target="_blank">企業文化等。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該把握國有企業控制環境的特點,以確定控制環境的審計重點。
2.審查與評價國有企業的風險評估過程。風險評估是企業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的過程,是風險管理的基礎。我國推行國有企業改革已有30多年的歷史,在這一過程中,國有企業的監管和經營環境會產生變化,國有企業也會進行重組,生產過程中也會運用新的技術,國資委、財政部、證監會也會頒布針對國有企業的相關規定等等,這些情況均會帶來風險。注冊會計師在審查和評價國有企業的風險評估過程時,就必須針對國有企業的這些情況,檢查國有企業是否建立了相關的風險評估程序。
3.審查與評價國有企業的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確保管理層關于風險應對方案得以貫徹執行的政策和程序,控制活動存在于公司所有級別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包括授權、批準、報告、內部審計、經營業績評價和資產保全措施等活動。國有企業大部分是大中型企業,具有財務決策多層次化、關聯交易經常化、經營多元化、主體多元化等特點,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審查與評價國有企業的控制活動時,應重點關注對控股子公司、關聯交易、重大投資、對外擔保以及募集資金使用等活動的內部控制。
4.審查與評價國有企業的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是指公司經營管理所需的信息被識別、獲取并以一定形式及時傳遞,以便員工履行職責。信息與溝通是企業應對情況改變、保證控制有效的“神經系統”,關鍵是保證信息真實與溝通及時。國有企業大部分是大中型企業,其不僅具有規模大、業務復雜的特點,還需接受國資委、證監會、銀監會等機構的監督和檢查,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審查和評價國有企業的信息與溝通時,需要關注其會計記錄是否實行電算化,是否存在管理層篡改會計信息的情況,企業內部各部門是否能夠有效溝通,是否按照證監會等部門的要求及時進行信息披露等。
5.審查與評價國有企業的內部監督活動。內部監督是指企業評價內部控制在一段時間內運行有效性的過程,該過程包括及時評價控制的設計和運行,以及根據情況的變化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內部審計部門是進行企業內部監督活動的主要部門,而目前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普遍存在機構獨立性差、內審人員的綜合素質不高、企業領導對內審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等問題,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審查和評價國有企業的內部監督活動時,應重點關注內部審計部門是否發揮了其應有的作用。
二、完善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建議。
由于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尚處于起步階段,發展時間較短,許多方面還不成熟,因此在實施內部控制審計時,應當參照以下建議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
(一)借鑒國外先進的內部控制審計經驗。美國2002年頒布的《薩班斯法案》要求建立上市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簡稱PCAOB),并要求美國的上市公司必須實施財務報表與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雙重審計。該法案經過近十年的發展已日趨完善。加拿大、日本等國家也已經仿效美國開始實施類似的制度,歐盟的大部分成員國也修改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尚處于起步階段,在實施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時,可以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
(二)成立專門的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美國要求內部控制審計的主體是由專門機構認證的獨立審計師,而我國尚未成立專門的內部控制審計機構,也就無法由專門的機構進行認證,所以還是由注冊會計師在對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同時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并且注冊會計師長期進行審計業務,相對其他人員來說,具備更專業的知識及技能。但是當內部控制審計發展到一定階段,要完善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甚至是所有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還是應該成立專門的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三)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能力。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能力直接影響到內部控制審計的效果。由于內部控制涉及到公司的財務、人事、生產、經營、技術、質量、信息系統等多個方面控制管理,審計人員在執行內部控制審計時需要全方面了解公司的相關情況,根據被評價單位的具體情況設計評價方案、執行控制測試、與管理層溝通、出具審計報告。這一過程要求審計人員要有較強的專業判斷能力,應擁有在充分了解內部控制基礎上,合理評價和全盤把握內部控制的能力,并能夠為公司內部控制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關鍵詞:內部審計;風險;公司運營;借鑒
一、引言
我國內部審計開始越來越受人重視,還要從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的的作用下蓬勃發展。然而科技的頻繁創新,企業的生存環境也越來越復雜和困難,面對這樣的困難條件,企業在經濟市場中危機四伏。然而內部審計主要作用于單位內部管理機制的營運成果,更由于經濟發展的這些年來,風險對企業的作用漸漸成為企業能否良性運行的關鍵,風險管控儼然成了當前行業最重要的話題。而從內部審計中選取一定的風險管控方式方法,對管控企業生產經營模式中做的不好的地方加以監督,把單位內部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二、風險管控視覺下的內部審計概述
1.風險管控內部審計的基本內容。在風險管控視覺下的內部審計目的是為了控制國有企業在實際運營的過程中發生的各項風險,給企業增加一定的經濟收入,避免一定的經濟損失,提高本單位業務經營的確定性,形成良好的經濟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的審計成員要把各項風險按嚴重程度劃分,著重監督風險度高,承擔責任重的項目。并且與其他審計人員進行探討,最終給予應對風險的決策和方案。預防企業的事前各項風險,最終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2.風險管控視覺下的內部審計的特點。
2.1監督并解決問題。現代我國國有企業內部審計不僅僅是將發現的風險問題向上級單位報告那么簡單了,更加重點推測對企業未來發展的趨勢是否良性展開研究,在在企業的運營盈利過程中內部審計作業中給予準確的審計結論并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和可行的建議。
2.2提升企業增值。我國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管控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企業自身的盈利和增值。這是整個審計活動展開的最終目標,內部審計可以通過風險管控的方案來降低企業的審計成本和風險程度。增加企業的生產經營中的獲利機遇。提出有效建議的過程中,完成為企業自身盈利增利的任務。
3.風險管控視覺下內部審計的關系。
3.1內部審計是風險管控中的保障。最新由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修訂的方案里著重說明了內部審計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是對風險管控的有效手段。然而怎么針對風險管控,有效的使企業良性發展,是內部審計人員需要慢慢研究和探討展開的。
3.2內部審計支持風險管控的實現。在現代企業的經營中內部審計部門要支持風險管控的工作實現,由于企業經營規模逐漸擴大,避免企業的經營風險和制定風險規避的方案、補償風險等一切都與企業的內部審計行為掛鉤,客觀上需要內部審計部門深入細致的對各項風險的認知,內部審計上要有效的控制風險。
三、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在風險管控中存在的問題
1.內部審計的實施缺乏法律法規的引導。當今社會,我國的內部審計在風險管控這一方面缺少系統的界限和概述,然而產生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我國的經濟法律體系不完善。缺少了實施相關工作中的實際規范引導。內部審計對企業的良性運作以及對企業增利和提升價值空間一直沒有作用。另一方面的增值作用也一直沒有深入透徹,使得大部分國有企業在以內部審計作為風險管控的手段的存在缺乏實際操作的空間。
2.內部審計在風險管控中沒發揮最大化運作。當前,我國大部分國有企業仍有依舊把內部審計做為傳統審計業務,沒有完善審計機構實施和制定條規規范,更沒有科學有效的指導內部審計對風險管控的審計方法。這造成了很多企業的管理者并不知道風險管控的重要性,內部審計可以真實有效的傳達企業內部的運行不良現象,推動集中一個企業風險信息庫。然而由于沒有完整的風險管控機制導致風險管控的信息無法傳達給管理層,內部審計的作用削弱使內部審計在企業中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內部審計建設人員對風險意識薄弱。我國國有審計人員在掌握強大的風險管控的知識外,還應該足夠熟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于我國企業中很多審計人員都掌握財務會計的相關專業背景,但是并沒有系統的學習過內部審計對風險管控的專業知識,導致審計隊伍的建設人員都風險管控的作用相當模糊,對風險的預測評估,控制規劃等都無所適從,審計隊伍的建設相對與企業的管理經營風險的管控還相對落后。
4.國有企業管理層對內部審計應用不關心。因為我國大部分國有企業的管理層單位負責人對內部審計是風險管控的重要工具這方面的認識不足,沒有公允評價過內部審計的作用,對內部審計效果也沒有完善的機構體系和考核標準,尤其是內部審計與企業自身的盈利發展也沒有科學的評價,這一方面來嚴重阻礙了內部審計的風險管控作用的發展。
四、強化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建設風險管控的提議
1.加強內部風險意識。加強單位的所有者以及內部審計隊伍人員充分意識到這是一種經常性的常規程序,內部審計人員要接觸風險的頻率和接受風險的機遇都要高于其他工作人員。因此要加強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和強化風險管控的意識,樹立企業內部風險管控有效實施的管理機構,持續督促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有風險意識才能使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的過程中能夠持續發展。
2.樹立企業風險管理的規模。由于內部審計是構成企業風險管控機制的重要媒介,在內部審計隊伍運行過程中和參與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和風險監管流程的實施,是確保企業的生產經營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重點升級企業風險管控的主要機構,保證內部審計隊伍對風險管控的實施要詳細有效。支持企業風險管控的建設機構能夠順利運作,并且提供更加全面的內部升級,擴大整個企業的內部風險管理的規模。
3.加快風險管控創新。由于內部審計是風險管控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各種風險因素的識別,改進交流方式等區別功能,加快風險管控的創新勢在必行,國有企業內不的審計管理機構也要進行一定的升級管理和完善,提出一定的改善建議。加快企業風險管控建設的樹立。不僅使企業的管理者能能夠充分的看到自身管理的缺陷和不足,更能詳細真是的反映出企業實際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狀況,從而使內部審計風險管控人員能夠有針對性的提出對企業的合理評價和建議。同時制定出適當的制定風險控制的方案,保障企業的風險管控方案呢能夠為企業的未來增值盈利提供效率。
4.提高風險管控人員專業認知。通過提高內部審計監督風險管控人員的專業知識,不斷的加強深入風險管理人員的知識背景和專業技巧,以相牽制的原則進行企業風險管控,優化組織使對企業運營狀況的進一步的監督和管理,更加深入的剖析企業內部的管理漏洞和風險因素的業務人員和部門。力有成效的發現企業的內部風險時,對其存在的結構和進行調整和分析。
五、結語
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對風險管控方面時需要漫長的過程的,不管是什么規模的企業,但是其建立內部審計隊伍的根本原因還是為了企業自身能夠有良性的運作和提升增值的空間,當然在風險管控方面我國內部審計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當時隨著國有企業的不斷發展,國有企業要擺脫陳舊的理念,順應先進的生產水平所經歷的風險也越來越大。所以國有企業必然順應時勢建設風險管控機制,內部審計的風險管控必然為企業的價值而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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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琦.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風險成因與對策分析[J].知識經濟,2015,(11):128.
一、內部審計調查的統計結果
(一)內部審計部門成立時間長,所在公司資產規模大,經營業務復雜 內部審計部門成立于20世紀80年代的占被調查企業的76.19%,其所在企業的資產規模都在5億元以上,擁有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數量最多達到17家。
(二)內部審計人員結構不合理 內部審計部門雖然成立時間長,但審計人員數量少,內審人員最多為8人,最少為1人,平均人數為3人,人員配備數量與企業資產規模、分支機構數量明顯不配比;從年齡構成來看,30―40歲的審計人員比例不足40%;從專業結構來看,有財務會計背景的人員比例達到67.86%,說明知識結構比較單一;從學歷程度來看,學歷水平整體偏低,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比例不足30%,高素質人才缺乏,幾乎沒有持有CPA或CIA資格證的內審人員。
(三)內部審計的日常業務范圍有限 被調查企業內部審計的日常業務主要以財務合規性審計和專項審計為主,沒有或很少提供內部控制系統評估和咨詢服務。而且,約40%的內部審計部門表示存在內審外包現象。可以說,現階段內部審計還停留在傳統內部審計的查錯糾弊階段,以事后審計為主。
(四)內部審計制度不健全 被調查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雖然每年都要制定內部審計計劃,但近一半的企業沒有制定詳細的業務執行手冊,沒有或很少為內審人員制定后續培訓計劃。這種狀況的存在反映了內部審計工作缺乏明確詳盡的業務指導、監督和復核,也沒有制定相關的業務質量控制制度;內部審計人員知識更新速度趕不上企業發展需要,甚至缺乏主動學習的動力,難以保證內部審計實施效果。
(五)內部審計管理多為總經理或財務總監管理模式 審計報告的上級主管部門都為高級管理層(總經理或財務總監),在這種管理模式下,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沒有或很少參加公司涉及投融資、戰略發展等重要決策的高層會議,說明內部審計的組織地位不高,沒有話語權,高管層對其重視程度不夠。
(六)內部審計實施效果不佳 雖然內部審計部門普遍認為被審計單位比較或非常配合審計工作,但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被采納情況不夠理想或發現的不合規事件得以落實的不多。而且,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沒有或很少利用內部審計的工作,這從一個側面說明內部審計工作還沒有得到注冊會計師的認同,內部審計質量不容樂觀。
二、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現狀的制度環境分析
(一)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公司治理結構難以發揮實效 我國從1986年開始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1994年進行現代企業制度的試點,目前,國有企業已經建立了公司治理結構,企業的各項制度也日趨完善,但要真正讓各項治理機制之間形成相互依賴、相互制衡的關系,尚需時日。國有資本最終所有者是全體公民,中央和地方分別成立國資委作為國有資本出資人代表執行財產管理權,扮演的是股東的角色,但并不是國有資本的真正所有者,他們只是人。這些人在目標函數、行為方式等方面與真正所有者不一致或者不完全一致,大股東參與公司經營或監督的作用無法發揮,形成人缺位。國有企業實際控制人是管理層,與所有者之間存在利益函數的差異、信息不對稱等問題。雖然國資委根據有關規定對國有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但實際收效甚微,難以發揮必要的監督作用。國有企業大股東人格主體虛位,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合一以及內部人控制問題,使得公司內部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國有企業的這種治理現狀也成為阻礙內部審計發展的環境障礙。內部審計機制的建立一直存在是所有權監督還是管理層監督的爭論。從委托的角度看,引發對內部審計職能需求的終極原因是初始委托人(所有者)而不是人(經理人)。但在實際操作中,內部審計工作直接受制于總經理或財務總監,實施的是管理層監督的內容。即在多層委托關系下,內部審計沒有對第一層關系即所有者和經理人之間的關系進行監督,而是對高級經理人與下級經理人之間的關系實施監督控制,其服務的主體是高管層,而不是所有者。
(二)外部監管層對內部審計的認識不充分,監管力度有待加強 國有企業內部審計機制從建立到發展一直都在接受外部監管層的指導,如1985年、1995年和2003年審計署的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若干規定、1999年新修訂的《會計法》、2006年新修訂的《審計法》等。縱覽相關法律法規對內部審計的規定,不難發現,這些規定呈現出兩個特征:其一原則性強,但缺乏可操作性;其二對內部審計機制缺乏系統、全面的認識。如對內部審計組織地位的界定模糊,審計署的規定只要求“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權力機構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確定的內部審計職責范圍僅限于財務審計和專項審計,沒有明確內部審計的咨詢職能,沒有強調內部審計對企業的價值增值,也沒有強調內部審計人員應與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股東進行有效溝通,不符合目前內部審計發展的國際趨勢;對內部審計人員的配置條件、內部審計報告的簽署資格沒有明確的規定。法律法規的缺憾使得企業高管層對內部審計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內部審計組織地位不高,沒有話語權;缺乏對內審人才的選聘機制、激勵機制和后續教育機制,留不住人才;把內部審計定位于防錯糾弊、事后審計,即使有人才也沒有用武之地;內部審計部門形同虛設。
另外,我國內部審計協會雖然成立時間早,但直到2003年才開始借鑒國際內部審計經驗,加強對內部審計行業的自律管理,并陸續出臺《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內部審計實務指南以及具體準則,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內部審計的發展。
三、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對策研究
(一)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強化內部審計法制建設 制度環境的改善是改變內部審計現狀的根本。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
看,國有企業治理結構的不斷優化是一個漫長的、充滿了各種矛盾和利益沖突的制度選擇和優化的復雜過程。就內部審計的外部監管而言,首先,應該對內部審計法律法規進行健全和完善,包括明確內部審計的隸屬關系和組織地位;擴展內部審計的職責范圍,強調其增值功能;對內部審計報告簽字人的簽署資格在從業年限、職稱或資格等方面進行確定;對內部審計機制的設立條件在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師的配置等方面進行嚴格規范。盡快制定《內部審計法》,讓內部審計走上依法審計的道路。其次,進一步加強內審協會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行業監管,除了繼續完善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還應該定期或不定期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成立內部審計技術專家小組,對內部審計業務進行指導。
關鍵詞: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問題;應對策略
一、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現存的若干問題
1.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組織層次偏多
雖然由于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很多國有企業形式上是公司,但是并沒有從真正意義上進行公司制的改造,國有企業內部缺乏完善的治理結構,嚴重影響了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實施。國有企業的出資人是國家但是實際的權限掌握在管理當局手中,大部分的國有企業都是從形式上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但是仍舊存在著各種的問題,甚至有些國有企業都沒有設立董事會、監事會等權利制衡機構,管理當局的權限被無限放大。另外,由于國有企業背景的復雜性,導致了國有企業的層次偏多,對于市場的反應較慢,組織決策的效率較低。由于國有企業的組織層次多,相應的決策鏈和信息鏈都會延長,甚至決策鏈和信息鏈脫節,這樣企業的決策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就會明顯的降低。目前一些國有企業盲目擴張,一些大型國有集團企業中的個別企業部分上市,致使大型國有企業的控制結構更加復雜。
2.國有企業缺乏完善的風險控制機制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由于國有企業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的相互影響,導致了國有企業面臨著多重的風險。比起一般的企業,國有企業對于自身存在的風險缺乏正確的認識。沒有建立完善的對風險進行預警、分析、評價以及處理的系統,導致了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無法有效的進行。與此同時,我國也沒有開展對國有企業的風險進行評估的相關工作,無法對國有企業潛在的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即使有,也是在國有企業的各個部門中進行單獨的風險評估,并沒有將風險的評估涵蓋到整個國有企業的層面,沒有形成各個部門之間的風險信息的共享。并且國有企業內部沒有安排專門的人員進行風險的評價和管理活動,進行的風險控制活動僅僅局限于某些部門和某些階段,沒有系統、全面的風險控制機制。
3.國有企業內部的監督機制不完善
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部門的獨立性往往是較差的,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國有企業內部的隸屬關系,業績評價體系和報酬體系的不完善等,使得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僅有形式,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并且國有企業內部沒有與內部監督管理相結合的績效考核系統,導致了員工對于實行內部審計的積極性不高,不能形成有效的舉報制度和調查處理制度。另外,國有企業總部對于下屬機構的檢查更多的是側重于財務上的檢查,而對于內部控制的檢查往往是被忽略的。一些國有企業的領導沒有充分認識到內部監督機制的重要性,導致了在一些國有企業內部根本就不設置內審機構,或者內審機構直接隸屬于財務部之下;有些國有企業雖然設置了內部審計機構,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加之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低下等因素,導致了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進行。
4.國有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混亂
人力資源的管理和控制是國有企業進行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方面,但是目前一些國有企業的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的現狀令人堪憂。國有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的結構并不均衡,存在普通的員工冗余,高科技、綜合性強的人才十分的缺乏的現象,甚至出現了專業性的人才求之不得的狀況。人力資源聘用上存在人才進出機制不暢,人浮于事的現象是非常普遍的。國有企業在人力資源的管理上也是相當混亂的,缺乏完善的員工績效的考核機制,以致于制定的考核指標不合理或者流于形式。國有企業內部沒有完善的員工獎懲制度,員工的薪資趨于平均化,一些國有企業甚至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人才激勵機制的不到位,直接導致了員工缺乏工作的積極性和責任感,薪酬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員工對于國有企業沒有依存感,或者僅是抱有得過且過的態度,沒有職業生涯規劃,消極怠工。
二、應對企業內部控制現存問題的若干對策
1.優化國有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
要進行國有企業內部治理結構的優化,最重要的是要解決企業和其他的利益相關者之間責任、權利分配的問題,股東要授權給國有企業管理當局,并且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管理當局能夠從股東的利益出發來進行企業管理。管理當局要對國有企業的管理成果進行業績評價分析,判斷股東的期望是否能夠得到實現。在管理當局做出一些損害股東權益行動的時候,應當采取一定的措施進行管制。管理當局應當將本身承擔的職責在企業各個部門之間進行有效的分配。在權利分配的過程中應當設置董事會、監事會等,明確相應的內部控制的目標,使國有企業內部各個部門承擔自己相應的責任。國有企業應當合理的進行管理層級別的設置,一般要控制在三層之內,來加強管理力度,以促進員工工作效率的提高。對于國有大型集團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設,更應當重視集中化和標準化管理,至上而下的制定集團公司的內部控制的制度和流程,明確集團公司和下屬單位之間內部控制的職責權限的定位,界定內部控制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的權限的。
2.完善國有企業的風險控制機制
國有企業的管理當局應當充分認識到風險控制的重要性,根據國有企業自身經營發展的現狀、面臨的市場環境等情況,制定有效的國有企業的風險控制機制,將風險評估涵蓋到整個公司的范疇內,使得風險評估機制更加的完整化和系統化。通過風險評估體系來審查國有企業內部所有的業務流程,利用各種的風險評估技術,及時的識別業務中所潛在的風險,并且采取相應的方式來降低企業所面臨的風險。不斷完善國有企業重要業務流程的風險數據庫,使得風險評估體系更加的科學化,對于國有企業內部的風險點進行全面的監控,對于發生風險可能性較高、影響范圍較大、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風險點,進行重點的防范和控制,使得內部控制能夠更加有效的進行。
3.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機制
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門就是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是國有企業進行內部控制的重要方式,健全的內部審計機制能夠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國有企業的經營運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國有企業潛在的風險,避免貪污舞弊現象的產生,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國有企業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并且加大對內部審計的支持力度,完善內部審計體制。應當配備有專門的內部審計人員,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財務、監管等部門結合起來,對于國有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能夠及時的發現和解決。并且隨著企業改革的逐步深入,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能也應當進一步的提升,除了原有的財務審計之余,還有對于內部管理和控制做出分析、評價和提出建議。以此同時,國有企業還應當構建外部的監督管理系統,通過稅務、注冊會計師、審計、證券等部門的力量,不斷使得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更加完善。
4.完善國有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
國有企業首先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人力資源的需求計劃,可以采用外部招聘、內部培訓等方式,對于國有企業內部崗位緊缺的人才進行填充。外部招聘應當綜合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和道德素質等等。對于在職員工的內部培訓,可以針對崗位需要制定培訓計劃,確保在職員工的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能夠滿足崗位的要求。第二,國有企業應當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在職員工的崗位責任,企業要根據崗位設置的情況并且和實際開展工作的情況定期制定人力資源的需求計劃,便于人員的更替和補充。第三,完善國有企業內部的員工考核制度,對于員工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公正的評價。不同的崗位應當制定不同的考核標準。這些考核的結果應當作為員工薪酬和晉升的依據。定期對于員工的專業知識、技能進行考察,便于為員工進行后期的規劃和培訓。第四,完善國有企業的職工薪酬體制,對于優秀的員工應當適當的給予精神上或者物質上的鼓勵。通過不同的薪酬標準來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能讓員工不斷的尋求自我完善。此外,對于國有企業的獎懲制度也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更改和修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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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
一、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分析
第一,國有企業財務收支狀況。對國有企業財務收支狀況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依據我國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準則以及相關的經濟法律法規,在必要的審計程序監視下,對國有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的企業財務收支管理進行嚴格的審計: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賬表與實際之間的相符程度;企業會計核算的合理性以及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問題的解決程度等。
第二,任期期間資產質量的審計。對于國有企業新的負責人而言,前一任負責人遺留下來的經濟問題就會被擱置。這就是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新官不理舊賬的情況。因此,在進行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時,應對前后任期期間資產質量的情況進行清楚的劃分。通過對企業的會計信息進行有效地查實,來真是的反應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的實際質量情況。對于任職期間資產質量的審計重點是對負責人任職期間資產質量變動情況進行審計。
第三,任職期間經營成果的審計。在國有企業的經濟管理中,經營成果不是的現象十分的普遍。因此,為杜絕上述情況更深程度的惡化,就應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內容――經營成果進行有效地審計。對于國有企業任期內的經營成果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在財務收支審計與資產質量審計的基礎上,基于對企業負責人任期期間的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等財務定量評價指標進行深入的分析與審計。
第四,任職期間國有企業經營合法性審計。新時期,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強調的重點之一就是對任職期間國有企業的重大經營活動以及經營決策進行審計,主要是對其的合法性、合規性,如有無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資金賬外循環;是否存在違規越權炒作股票、期貨等高風險金融品種等進行審計,注重的是對企業實施的績效審計。
二、新時期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第一,對于開展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一是干部管理的權屬復雜,對于審計的對象確定存在一定的難度。對于國有企業而言,在改制、兼并以及重組資本時,就會產生十分復雜的權屬成分。二是被審人任期的職責難以確定。由于沒有一個完整的、詳盡的履職規范文件進行約束,在界定被審人的經濟責任方面就會產生較大的難度。
第二,經濟責任審計貫徹受限,增加了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經濟責任審計在貫徹中受到限制,主要表現在:一是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復雜性。由于缺乏具體可行的操作標準,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復雜性,就造成在規避審計風險的過程中產生一定的困難。二是審計手段存在局限性。對于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對外部資料的取得是非常困難的,這就給企業的資產質量以及完整性的確認等,造成了一系列的不確定的因素。三是“先審后離”的原則在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很難貫徹執行。現實的情況是基本上是人已經提拔、調任,內審部才接受組織部門的委托進行積極責任審計,這樣就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比較的被動,查處的難度比較大,給國有經濟的審計就會產生較大的壓力與風險。
第三,經濟責任審計類別單一,審計成果難以有效的轉化。當前,由于國有企業集團的干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考核措施不夠完善,就會造成內部審計對用度干部的人用幾乎沒有發言權。盡管有關企業的治理以及干部的任用與管理依舊處于一個不斷完善的進程之中,但是卻沒有一種制度和機制,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直接用于干部的任用與監督進行明確的規定。這樣,就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無法在國有企業的管理中發揮真正的實際效果。
三、新時期構筑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措施
第一,完善國有資產外部監管機制,加強重要崗位人事監管。做好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最關鍵的就是獲得完善的國有資產外部監管機制的支持。這樣,對于國有企業就能夠開展更為公正客觀、實事求是的評價。一是要構建完善三的企業外部監督機制。審計部門應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對國有企業進行共同的監督,這樣在形成監督合力的情況下,對社會審計組織以及內部審計機構存在的有效工作成果,形成實現國有企業經濟責任監管的防線。二是加強國有企業重要崗位上的人事監管,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以及監管的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有效地權力運行機制,提高權利運行的透明度,完善對國有企業的權力制約以及監督機制。
第二,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監管的內部控制制度,發揮審計的內部監管效能。對于日益現代化的國有企業而言,更應在日常的經濟管理中強化自身的內部控制制度管理。尤其是要在健全審計監督制度下,不斷地提高經營與管理的效率,從企業的內部著手杜絕各種不法行為的產生。首先建立以防為主的監控防線。即國有企業在全過程的管理中注重各部門職員之間的相互監督與相互制衡;其次基于現有的審計與紀檢監察部門,成立一個獨立與審計對象的審計委員會,對會計部門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以便于在管理的過程中及時的發現問題,對企業的經營風險以及會計管理風險進行化解。
第三,做好管理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加強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溝通。要強化經濟責任審計,首先在審計前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有關資料數據;其次要做好與干部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臨時性較強的審計項目,往往與年初安排的常規審計發生沖突,就很容易產生審計前的準備工作不充分。針對這一特點,應針對本年度需要審計的領導干部,及早期的干部管理部門進行協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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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地方審計機關;企業審計;選題思考
理論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選題考慮的因素有:一是,被選擇的審計項目預期的效果;二是,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資金規模;三是,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管理風險;四是,被審項目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影響,公眾關注的程度;五是,審計成本和可操作性。
1 加強企業審計的必要性
雖然企業審計隨著地方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審計對象發生了重要變化,國有企業的總體數量大幅度減少,但是這不能成為弱化企業審計的理由。目前企業審計必須強化,理由有三個方面:
首先,是依法履職的需要。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審計監督是《審計法》賦予審計機關的職責,是審計機關審計內容的組成部分。
其次,是防控風險的需要。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是各級黨政機關和國企經營者的共同責任。新形勢下國有企業的經營發生了重大變化,已不是原來單純的生產經營,而是涉足如資本、金融、房地產、風險投資等多行業、多領域,對國有資本投資的安全性監督尤為重要,這也對審計機關加強企業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
最后,是社會關注的需要。一些國有企業肩負著政府的職能,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這些企業使用了大量的財政資金,承擔了大量的社會公共項目,社會影響很大,自然應該是審計機關關注的重點。
2 企業審計題材的選擇
一方面是,法律授權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專題審計調查等方式,拓展至其他所有制類型的企業。
2.1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審計
2.1.1 確定審計對象
對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進行國有產權登記的企業進行梳理,哪些可以確定為審計對象,哪些不是,在此基礎上將企業進行歸類,作為每年安排企業審計計劃的依據。
2.1.2 明確審計重點
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開展審計,首要的是體現在對企業資產負債真實合法效益審計上。針對不同類型的企業,還應有區別地明確差異化的審計重點。個人把企業類型分為三類:
1)經營型企業,是指直接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和企業集團。對國有經營型企業,要著重關注兩方面內容:一是,企業的收益分配。目前,國有企業收益的分配、收繳沒有完善的制度體系,企業的利潤分配比較隨意,很少有分紅,收益的收繳也是采用協商的辦法,很難體現國有資本的投資收益。通過審計,使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也體現了國有企業對地方財政的貢獻份額。二是,企業的發展愿景。要關注國有企業的轉型升級,提升后續發展的能力,這是國有資本是否有可持續收益的關鍵。
2)管理型企業,是指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只以持股運作方式從事國有資產營運和管理的企業。對這類企業,要著重關注兩方面內容:一是,投資方向的準確性,即投資方向是否符合國家、地方鼓勵與扶持的產業定位,是否列入政府布置的重點工程建設任務。二是,投資資金的安全性,即要以國有資產的安全與保值為前提,特別是對帶有風險性的投資企業,要著重關注其內部風險控制是否有效運行。
3)服務型企業,是指肩負政府職能,為社會提供公共性和惠民的企業。對這類企業,要著重關注兩方面內容:一是,成本費用的核算與控制,是否厲行節約提高效能;二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內部管理的高效性。
2.2 專題審計調查
2.2.1 圍繞財政專項資金
根據審計法釋義,經政府委托,對各類企業中與財政資金有關的經濟活動,國家審計都有權進行調查和監督。圍繞財政專項資金,主要是延伸調查被扶持企業的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扶持項目的完成情況以及效果情況。
2.2.2 關注政策的落實、實施效果情況
國家在擴大內需、調整產業結構等方面,制定了很多的經濟政策,如去年試點的營改增。可以圍繞這些政策的實施對地方經濟的發展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進行調研。
2.2.3 關注職工權益
延伸調查企業應該為職工承擔的如社會養老保險等各類社會保障費用的交納情況,是否全面、按時、足額交納,以及在這方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企業切實保障職工合法利益,減少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3 目前企業審計的難點
3.1 企業審計盲區比較突出
一方面,對于地方審計機關而言,金融、電信、電力、煙草等很多大型國企是國家或省屬單位,受審計管理體制的限制,往往處于上面來不及審、下面不能審的局面,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監督盲區,降低了國家審計的威懾力。另一方面,民營企業的會計信息真實性不容樂觀,生存因素導致中介機構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受到限制,一旦民企會計信息失真嚴重,必將影響地方政府的正確決策。
3.2 企業審計對象嚴重萎縮
以江蘇蘇南某地級市為例,隨著提升經濟效率為目標的國退民進改制工作的推進,市級審計機關監督的企業對象,包括國有工商企業、供銷社系統企業和國有控股三資企業在內,從上世紀九十年代的300多家,下降到了目前不足50家,下降比例在80%以上。
3.3 企業審計力量大幅削弱
一方面,隨著審計工作重點逐步由企業審計向財政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等方面轉移,地方審計機關企業審計的力量已今非昔比。另一方面,由于業務量的大幅減少導致平時缺少練兵,加上知識結構更新較慢,審計人員在企業審計方面的業務能力有待提升。
4 做好企業審計的建議
一是,鞏固審計對象。要加強與國資、財政等相關部門聯系,建立信息定向溝通交流機制,及時掌握國有產權登記的動態變化情況。建立企業審計資料數據庫,記錄歷年來企業被審計有關情況,并對基礎資料數據實施動態調整。圍繞各類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積極策劃審計選題,延伸調查其他所有制類型企業的財政扶持資金使用、項目完成和建設成效情況開展績效審計或調查。
二是,把握政策方向。圍繞政策的調整,結合地方實際及時調整審計選題方向,是更好發揮審計服務中心、服務大局職能的有效途徑。審計機關應時刻掌握國家政策的方向性變化,特別是財稅方面的政策變化對地方經濟發展的影響,圍繞地方經濟轉型目標,跟蹤政策調整思路,精心選擇調查內容,主動開展專項調研,提出對策建議,為地方政府進行經濟社會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三是,探索改革思路。審計工作不是被動的,應該積極地適應宏觀改革思路。審計機關沒有管理職能,和其他單位沒有利益關系,這是審計機關獨立性的基礎。通過企業審計,不僅能夠實現對企業的監督,同時也強化了對企業管理部門的再監督。為此,審計機關應大膽探索,不斷豐富工作內涵,通過審計掌握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掌握規律,提出建議。對地方審計機關而言,當前應積極探索下放審計權限,對省部屬企業要主動申請授權審計或將“一條鞭”企業審計項目長期化、制度化。
四是,強化業務培訓。要落實審計人員的政治理論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審計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要加強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培訓,針對新形勢下審計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積極組織審計人員參加的各類業務培訓班和研討交流活動,通過重點專業培訓,加強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中急需的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要注重在實戰中鍛煉審計人員,以審代訓加強對年輕同志的鍛煉。要實行績效工資考核,充分發揮正向激勵機制的作用,有效提高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內部審計;組織模式;趨勢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國有企業推行股份制改造,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轉換企業經營機制,以及大量企業海外上市,資產市場上的投資者越來越關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能力,關注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執行中的監督作用,加之,企業之間競爭日益激烈,市場穩定性較差,加強企業內部審計已成為關系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十分重要的因素。
國際上對現代內部審計理論也在不斷發展,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定義的重塑,提出了“風險管理審計,內部控制審計,治理程序審計”,明確了現代內部審計未來發展的方向,而其中提出的“增加價值,咨詢服務”等觀點,奠定了內部審計發展的基礎;COSO的“《內部控制――整體架構》”的研究報告的推出,提出了內部控制五大要素,成為我國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指引,作為企業內部控制重要組成部分的內部審計受到了企業高管層的重視,成為推動企業發展的重要元素。在這樣的背景下,內部審計實踐開始走上了快速發展的軌道。
一、內部審計機構組織模式的比較與選擇
我國國有企業基本都設有內部審計機構并不斷發展內部審計職能。就調查結果看,內審機構在組織中存在以下六種主要形式。
1.隸屬于高管層
這種模式主要通過總裁或總經理主管、副總裁或副總經理協管內部審計的方式進行。
這種隸屬關系可以使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中處于較高層次的地位,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可以使審計工作與日常控制相結合,及時發現問題并糾正。
不足之處在于內部審計難以審查高級管理層,難以對其經濟責任進行獨立的監督和評價。
對于投資者與經營者合二為一的企業來說,這種組織模式還是比較適用的。
2.隸屬于財務部門
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大多數企業選擇了這種組織模式,這種模式的不足顯而易見,就是審計機構設在財務部門之下嚴重影響其獨立性,所以一般情況下企業盡量不要選擇這種模式。
3.與紀檢監察合署辦公
紀檢是黨的辦事機構,監察是行政監察機構,它們與內部審計的職能各不相同,因此合署辦公易造成黨政不分,政企不分的職能混亂,使內審的鑒證、評價和服務職能作用難以發揮。然而,這種定位將內審當作紀檢監察部門辦案和監察工作的延伸和補充,強化了審計的監督職能,在一些把內審作為監督評價職能的大型企事業單位,普遍存在并使用這種模式。建議企業應該將審計與紀檢監察分屬辦公,如果紀檢監察部門需要審計協作的話,審計可以給予適度的幫助。
4.通過審計委員會由董事會和高管層雙重領導
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歸高級管理層和董事會雙重管理,實行向高管層和董事會雙重報告的制度。國資委頒布的《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獨立的審計委員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也要求上市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不足之處在于董事會對企業財產擁有法人所有權,并不具體行使管理職能,因此難以應付業務隨時變化的需要,不利于加強對內審的領導。所以我們建議上市公司應該選擇這種組織模式以便今后快速與國際接軌;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必須選擇這種模式;對于準備上市的公司來說,則要先優化企業治理結構,而后才能確定是否選擇這種模式。
5.高管層與監事會雙重領導
內審機構歸高級管理層和監事會雙重管理,實行向高管層和監事會雙重報告的制度。
雙重領導下的內審機構能最大限度地體現內審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有利于保證內審職能作用的發揮,對管理層進行獨立的評價和監督,提高管理層的效益。但是隸屬于監事會的內審機構容易混淆監事會和內審的職責。
建議如果選擇這種模式,必須要在組織制度中明確內審和監事會的監督分工,監事會主要監督高管層及董事會履行職責的情況及重大決策行為,內審重點審計高管層以下的經營和管理活動,并負責向監事會報告。
6.垂直管理
垂直管理是指在企業總公司設置內審機構,由其對下屬分公司進行審計。為了便于工作,在分公司設立內審機構分支或派駐小組,該分支機構直接歸總公司的審計機構管理,不受分公司領導,具有一定獨立性。但這種模式由于分公司無權干預內審,故可能會把這種內審當作外部審計來看,提供虛假信息以避免總公司責難,因此出現了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博弈,從而增加了內部管理成本。
建議選擇這種模式的企業最好是設有分公司的總公司,并同時要有相應的管理制度約束可能出現的虛假信息問題。
二、大力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內部審計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我國國有企業培育了大量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內部審計人員,但在現階段,內部審計人員還存在不足。
第一,專職人員比例仍顯不足,調查結果表明,國有企業中,專職兼職人員比為2.27:1,兼職人員普通存在審計獨立性不強的問題。
第二,審計人員的專業構成主要涉及會計學、經濟學(含管理學)、審計學和工程學四個主要部分。但財務審計人員偏多、工程審計及其他專業審計人員不足。國際審計師協會頒發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要求內審人員應該具備這樣的能力:精通財務會計、熟悉經濟學理論、理解管理學知識,掌握計算機技術。對照而言,我國國有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尚存在結構上的差異和不均衡。
第三,內部審計人員以大專生、本科生為主,高學歷人員少,央企及大中型企業好于地方企業和小型企業。具有大專以上的學歷,基本可以滿足一般內部審計工作要求,但是,高學歷者,其理論功底和研究能力都比較強,適應能力和可持續發展基礎都比較好,現實的內部審計發展迅速,變化萬千,儲備高學歷、高學位專業人才十分必要。
所以,在新形勢下,國有企業應注意配備合格的專職審計人才,培養懂財會、管理、計算機知識及工程學知識的復合型人才。隨著現在國際經濟的交流和發展,很多企業實現了跨國經營,因此審計人員還應掌握一定的外語知識。還應注意引進一些高學歷,研發能力強的專業審計人才,努力使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構成合理,同時還需強化職業道德意識,加強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三、現代內部審計趨勢
1.在審計內容上重心轉向管理審計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6年至2010年工作規劃》中確立了今后五年工作的總目標,其中將大力推進內部審計工作從以真實性、合規性為導向的財務審計為主,向以真實性、合規性為導向的財務審計和以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審計并重的全面轉型與發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傳統內部審計的目標是查錯糾弊,發揮保護性制約性作用,因而其工作重點放在財務審計上。以財務審計為重點的內部審計并不能直接協助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競爭能力。資源稀缺程度日益嚴重和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所帶來的嚴峻經營環境挑戰,推動了內部審計向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的管理審計方向發展。
內部審計部門應逐步將工作內容從以前的財務審計轉向富有建設性的管理審計,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以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管理當局的新要求。
2.在審計策略上,采取參與、合作的方式
參與式審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審計開始時,就對被審計部門抱著信任態度,與他們討論審計目標、審計內容、計劃采取某些審計程序和方法的理由,以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
(2)征求被審計部門的意見,尋求他們的合作;
(3)及時與當事人討論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共同分析改進的必要性,并探討改進的可行措施;
(4)向被審計部門報告期中審計結果,期中審計報告可以是口頭的非正式的,以便及時解決和改正存在的問題,避免發生更大的損失;
(5)提出最終審計報告時,采用建設性語調,重點放在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影響,改進的可能性和改進措施上。
3.從審計方法看
從傳統的帳薄基礎審計轉向以內部控制和風險為基礎的審計;從傳統的手工賬冊審計向計算機輔助審計轉變,并逐步走向信息系統審計。
隨著經濟的發展,法律的變化、經濟管理手段電算化和審計目的擴大,現代審計主要是從測評內部控制,實施判斷抽樣和擴大風險評估范圍,引進重要性原則,進行統計抽樣兩個方面進行審計。到目前為止,內部控制基礎審計方法已經取得了較大發展:取證范圍從會計數據處理領域擴展到會計數據處理的控制領域;取證規模從全部證賬縮減到部分證賬;提出審計可靠性模式。同時,風險基礎審計方法也在審計取證范圍和取證規模等方面有所發展。審計取證范圍從賬務處理控制擴大到業務和環境與內控環境領域;審計取證規模從減少各賬戶余額取證規模到以分析性檢查取代非重要性賬戶余額抽樣審計,進一步減少重要性賬戶取證規模;以控制檢查風險為中心,引進重要性原則,運用數學、數理統計方法,從量化審計計劃工作要求到量化審計執行和報告工作要求。
隨著信息化技術的推進,審計方式還有可能發生更大的革命性的變化。社會信息化的快速發展推進了計算機審計,計算機審計的發展又推進各級審計機關對審計工作理念、思維模式、法規體系、工作方式、組織結構進行調整。開展遠程審計、聯網審計的探索和實踐,建立適應聯網審計的數據儲存、數據分析平臺,逐步提高計算機審計數據采集與分析處理的能力;加快推進“AO”和“OA”的交互,強化審計質量管理和現場管理;在加強對計算機審計經驗進行總結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專家經驗庫。
現代企業制度下公司治理結構要求加強內部審計,特別在國有資本的控股地位的企業中,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將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企業內部審計來完成。而國際國內內部審計理論的發展也為企業內部審計指明了發展方向和提供了理論基礎:包括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定義的重塑;COSO的“內部控制整體框架”的提出;SOX法案的推動;我國新頒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也將內部審計提高到重要的地位,制訂了詳細的規范……而目前國企業內部審計的總體發展狀況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發展的要求,這就要求企業加強治理結構,選擇好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模式;加強審計的獨立性和效率性;加強內審人員在專業能力和職業道德方面的培訓;企業內部審計向以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審計轉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使內部審計業務活動向制度化、規范化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時 現 毛 勇:《08中國國有企業審計研究報告》,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8.
[2]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編譯:《內部審計實務標準――專業框架》,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