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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村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為核心,堅持依法依規按政策辦事的原則,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弄清村級經濟實力,理順財務關系,明確村干部的經濟責任迎接村級換屆,保持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健康發展。
二、審計的范圍和方法
村級財務審計的范圍,主要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重點是審計**年村委會換屆以來(審計期限:**年換屆之日起——**年8月31日止),村級財務活動情況和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問題,可追查到以往年度,立案逐項進行審計。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進行審計,做到五個結合:審計查賬與走訪群眾相結合,審計查賬與核查實物相結合,審計與化解村級債務相結合,審計與處理問題相結合,審計與建帳建制相結合,確保審計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三、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審查村級各項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點查明收入是否及時入帳,有無被侵占、挪用;非生產性開支是否嚴格控制,有無揮霍浪費;村內各項工程的決算情況;未入帳的費用情況;村公益事業資金、土地補償費收入和政府有關部門下撥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村財務收支是否按時如實上墻公開;民主理財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集體資產、資源、資金及專業項目管理情況。審查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帳款、帳物、帳帳是否相符,集體資產、資源和專業項目的承包標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經集體經濟討論決定,標的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標機制,承包或租賃者是否按合同及時繳納承包款或租金,有無因管理不善造成集體資產和資源的損失浪費。
(三)村級債權、債務情況。查清債權、債務增減變化及拖欠占用情況,摸清帳外債權、債務情況。重點審查有無借款舉債用于違背政策規定的非生產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級債務,有無存在盲目舉債情況,有無將集體資金擅自借給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有無擅自為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提供擔保或抵押等。
(四)村級民主決策情況。審查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是否由村民代表會議或村集體班子會議討論決定,有無“個人說了算”的情況存在。
(五)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問題。如村干部任期內的經濟活動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村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等群眾要求審計的問題。
四、審計的基本程序
開展村級財務審計工作,要嚴格按照《湖北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規定的基本程序和方法進行,確保審計工作質量。
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依法行使農村審計監督的職能,具體承擔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審計事項的范圍和內容、審計方式和方法、人員配置和分工、具體工作步驟和要求等。在審計期間,要通過宣傳發動、設立舉報箱等形式廣泛收集意見和村民反映的問題,確保審計工作有效進行。
財務審計工作結束后,應形成審計報告,并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報審計結果,同時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政策進行處理。審計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資源和資金必須如數退還給集體;涉及村干部違法違紀的,要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對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的村,要提出具體整改意見,組織力量幫助整頓,制定規范化管理制度。
審計結果要作為村級組織候選人的必備條件之一。審計出的問題未退賠處理以前,不能作為村級組織候選人。
五、財務審計的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為確保財務審計工作順利進行,收到實效,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按照組建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文件、宣傳發動、培訓骨干、逐村實施審計、規范管理等步驟,集中領導、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開展財務審計工作。總的要求是:村委會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審計面要達到100%,整個審計工作必須在9月25日前結束,并提交審計報告。10月上旬,市組織專班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進行專項檢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要追究責任,重新審計。
六、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是村委會換屆選舉前的一項準備工作,各級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一部署,集中時間,切實抓緊抓好。
(一)強化領導。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鄉鎮為單位進行。市成立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李進新同志任組長,市委常委、副市長盧斌、市長助理袁道海任副組長,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市經管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經管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相應的村級財務審計領導小組和審計專班,集中動員部署,培訓骨干,統一組織力量,逐村開展審計工作。
成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作為項目法人全面負責項目建設工作。統籌協調相關單位,成立了項目規劃實施辦公室和項目督查辦公室,負責工程規劃、組織施工、建設監理招標等。通過競爭立項,將黃臘鄉糧食主產區確定為項目區,具體分為龍潭、青魚塘、孔隴黃臘4個片區。項目工程建設期間,由西秀區水利局、財政局、黃臘鄉政府聯合組成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對項目建設的全過程進行監管。工程建成后,由黃臘鄉政府和各村村委會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工程后續管護組織,由各村村委會統一管理,明確具體管理人員,確保工程充分發揮效益。
二、規范施工管理,確保工程安全
項目施工過程注重管理規范和管理方式創新,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管理程序,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西秀區小型農田水利項目管理制度,明確項目法人、技術負責人、主管單位職責,與工程建設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和廉政責任書,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實行事前備案、公示,事中事后監督、審計制度,同時,注重信息公開,及時將項目工程規劃、“民辦公助”政策、項目建設過程和建設成果等情況在安順日報、貴州1日報、貴州電視臺等媒體上進行公示,構建了政府負責、社會監督、企業保證的質量管理和監督體系,為工程建設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確保了工程安全。
具體包括:稅收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國有資產及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政府自籌收入、政府債務、招商引資制定的優惠政策及上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下達到鎮街區的財政資金等。
二、強化支出管理,規范支出行為
(一)對行政運轉經費實行上限控制。行政運轉經費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出境費、公務接待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食堂補助、贊助捐助、各種獎勵、福利費及其他。依據鎮街區規模、財力狀況及工作量大小,參考2013年市委市政府年度責任目標對鎮街區考核分組辦法,分檔核定人均行政運轉經費上限數,其中:一檔鎮街區包括開發區、高新區、度假區、諸由觀、東萊等鎮街區,人均不得突破5萬元;二檔鎮街區包括等鎮街區,人均不得突破4萬元。
(二)對重大支出事項要實行黨委、政府集體研究制度。對基本建設、大宗物資購置、大型修繕及一次性支出在5萬元以上的項目,要經黨委、政府集體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存檔。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建設、大型修繕建設等要有工程預算方案和決算審計報告,并進行投資評審和公開招標。采購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三)鎮街區對自行出臺的各類普惠式優待政策要認真進行梳理,量力而行,做到可持續。對超過自身支付能力、不切合實際的普惠式優待政策要立即糾正,避免相互攀比。對今后擬出臺普惠式優待政策,提前要做好論證工作,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同時對村級出臺的普惠式政策,鎮街區也要嚴格把關,加強指導。
三、實行項目審核報批制度
(一)項目報批范圍。從本意見下發之日起,以下項目實行審核報批制度,需上報包鎮的市領導審批后,報市財政局備案。
1.單價或一次性購置總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購置;
2.單項投資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建設、生產性投入、土地征購、房屋購置及大型修繕等;
3.鎮街區制定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包括鎮街區同村委簽訂的用地租賃合同、同企業或村委簽訂的土地補償合同、鎮街區出臺的用地稅收返還政策及用地財政補助政策等;
4.行政運轉經費超限額部分;
5.出臺普惠式優待政策;
6.其他應該報批的項目。
(二)項目報批辦法。
1.對納入報批范圍的項目,經鎮街區黨委、政府集體研究后,由財政所(局)填寫市政府統一印制的項目審批表,一式二聯,連同書面的申請材料一并報包鎮的市領導審批。
2.對基本建設項目,要同時上報項目預算方案。工程完工后,還要上報結算審計報告。
3.招商引資制定的優惠政策,由鎮街區以正式文件上報包鎮的市領導審批,文件內容包括:擬出臺的優惠政策及政策依據、出臺的原因、受益的單位或個人、資金來源等。
4.行政運轉經費超過規定限額的部分需在每月15日至20日上報,待批復后財政所(局)才可以付款、入賬。
5.出臺普惠式優待政策,由鎮街區以正式文件報市政府審批,文件內容包括:擬出臺的優待政策、出臺的原因、受益的單位或個人、資金來源等。
(三)項目審核依據。
1.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
2.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規定;
3.項目可行性;
4.項目資金來源是否有保障;
5.鎮街區負債情況。
四、切實抓好鎮級政府性債務的管理
鎮級政府性債務包括:帳內債務和帳外債務。帳內債務包括金融機構借款、財政部門借款、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應付工程款等。帳外債務包括:用地租賃費、土地補償款、用地稅收返成及用地財政補助、鎮辦企業轉嫁到政府負擔的債務及政府為單位或個人提供借款擔保形成的債務等。
各鎮街區要嚴格執行《關于堅決制止發生新的鄉村債務有關問題的通知》([]39號),按照“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要求,進一步規范約束政府行為,從源頭上防止發生新的政府性債務。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舉債的鎮街區,不論數額大小,都必須上報市政府分管財政領導批準后,報市財政局備案。
對文件下發之前已形成的債務,各鎮街區要組織人員全面清查、核實,按債務來源和用途,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臺賬并報市財政局。
市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定期對鎮街區債務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鎮街區每年都要爭取拿出部分財力專門用來化解歷史遺留債務,每年底要將債務化解情況報市財政局。
五、落實責任,嚴格執行規定
各鎮街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格執行本意見,認真履行報批制度。不準先建后批、先買后批或對超限額部分支出先付款后報批,不準采取化整為零等變通手段規避審批,不準政府出錢以企業、村莊等其他單位及個人名義進行大宗物資購置,原則上不準突破核定的行政運轉經費上限。
各鎮街區要建立健全財務報告制度,按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資產負債表》、《收入明細表》、《支出明細表》及收支分析報告等財務資料,并確保上報數據準確、內容真實。
市財政局要認真履行職責,提高效率;要做好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及時了解鎮街區對本細則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市級領導匯報;要指導鎮街區抓好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做到“職責明確、制度健全、操作規范、運轉高效”。
對未按規定報批項目的鎮街區,市財政局要按未報批數額扣減鎮街區財力;對未經批準擅自出臺土地優惠、用地優惠及稅收返還等政策的鎮街區,要追究鎮街區主要負責人責任,并按政府兌現上述出臺政策所承擔的費用扣減鎮街區財力。
六、本意見下發前,在2013年1月1日后已發生的屬于報批范圍內的項目,由各鎮街區于10月31日前報市財政局備案。
一、抓住一個關鍵點,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上狠下功夫
抓好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領導重視是關鍵,規范運作是重點。領導干部的認識程度,決定著抓工作的力度。近年來,為全面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該區利用多種形式教育引導各級干部尤其是農村干部,從維護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發展、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去認識和把握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思路,健全機制,深入扎實地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專門成立了由區長任組長,分管副書記、副區長任副組長,區直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進一步明確了紀檢監察牽頭協調,民政部門負總責,財政、農業、經管、司法、計生等部門負責具體業務指導的工作職責。各鎮(街)、村也都成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責任,落實人員,形成了區、鄉鎮、村三級聯動,職能部門協調配合,上下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運行機制。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先后制發了《**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意見》,區紀檢、組織、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也都下發專門文件,指導和規范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健康開展。區村務公開民主管理領導小組還建立了聯系會議制度,每月通報一次情況,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每半年進行小結,年底進行考核總評,切實加強協調和指導。三是健全督查機制。在督查范圍上,實行點面結合,每月15日前每個鎮(街)隨機抽查三分之一的村,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普查,推動村務公開全面開展;在督查方式上,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普查時,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明查,抽查時,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預約、不用基層人員陪同,督查人員直接進村入戶暗訪的方式,保證了督查工作情況真實可靠;在工作力量上,堅持專兼職相結合,除從區紀檢、組織、民政等部門抽調專門督查人員外,還從社會上聘請了30余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兼職督查員,實行劃片管理、交叉督查。四是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區委、區政府建立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目標責任制,區級領導、區直部門、鎮街干部與鄉村幫包聯系點,同目標、同責任、同獎懲,實行黨的建設、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計劃生育等捆綁式幫包、一體化考核。同時,還建立實施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出現嚴重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鎮、村集體當年不予評先樹優,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當年不予提拔重用,直接責任人進行誡勉或免職,進一步增強了各級干部抓好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責任意識。
二、抓住一個根本點,在公開到位、提高群眾滿意度上狠下功夫
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是農村一項長期的工作。為此,該區始終堅持與時俱進,不斷豐富內容,改進形式,拓寬渠道,確保做到全公開、真公開、群眾滿意,有力地推動了村務公開工作向縱深發展。
首先,在公開內容上,由側重財務公開向政務、事務、財務、計劃生育和村民點題“五位一體”拓展。政務公開內容主要是農村政策落實情況、社會救助情況以及宅基地審批情況;事務公開內容主要是工作安排情況、村干部管理情況以及集體資產管理情況;財務公開內容統一按省農業廳制發的財務公開表格內容公開;計劃生育公開內容按計生部門規定的統一格式公開;村民點題公開指公開欄未涉及到或村民要求公開的其他內容。其次,在公開方式上,按照“統一時間、統一版面、統一格式”的要求,由公開辦事結果向公開辦事全過程拓展。本著節省、實用的原則,在村部及群眾居住集中、醒目的地方統一設置固定、永久的公開欄。為使村務公開真正成為“陽光工程”,還要求各村把政策依據、規章制度、辦事方式、審核程序及辦事結果等內容如實告知群眾,把村務公開由事后公開調整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第三,在公開范圍上,由單純村級公開向鄉鎮(街)、村、戶三級聯動公開拓展。除規定必須對群眾普遍關注的飲水、用電、宅基地審批、計生指標、道路建設等10余項內容定期公開外,還印制了村務公開表,由村填報,鎮(街)審核。村務公開表鎮(街)、村各1份,公開內容“一表定死”。村級公開的同時,鎮(街)同步公開,使群眾不論是從鄉鎮(街)了解到的,還是村委會了解到的內容都一樣真實可靠。區、鄉鎮(街)根據村務公開表的內容定期抽查或普查,發現內容不實的,及時予以通報整改,避免了公開內容不真實、假公開、不公開現象的發生。同時,針對行政村規模調整后村級規模較大的實際,選取了部分村實行入戶公開試點。即在公開欄公開村務的同時,村干部把村務公開表直接送到各自然村的村民代表、駐村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里,由這些同志入戶進行講解宣傳,讓廣大群眾即便坐在家里也能及時了解到村務公開的情況。
三、抓住一個切入點,在完善決策、擴大民主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
為落實好群眾對村務工作的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區結合第六屆村(居)委會換屆后建章立制的機會,重點規范了三項制度,有效提高了民主管理質量。一是規范村級重大事務決策制度。按照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規范了村黨支部的決策組織權,發揮核心作用,保證決策活動的正確方向;規范了村民會議的決策表決權,使表決結果充分體現全體村民的意志;規范了村委會決策執行權,維護村委會在村民自治中的法律地位;規范了村民議事組織的決策監督權,讓群眾參與決策的整個過程。同時,在鎮、村兩級推行了重大事務民主聽證制。對產業結構調整、重點項目建設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召開由黨員代表、群眾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的民主聽證會,廣泛征求意見,增加工作透明度,減少或避免決策失誤。二是規范財務管理制度。村級財務收支情況是農民群眾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也是村級管理的一個難點。為此,該區建立健全了村級財務“雙代管”和民主理財制度。村級財務“雙代管”即將村級財務、帳務全部納入鎮(街)代管,各村不再單獨設立財務帳目。民主理財即村里的每筆支出單據,都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和經辦人的簽名方可支出;所有支出單據,必須由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后才能入帳。通過強化監督管理,有效地堵住了村級財務管理上的漏洞。三是規范監督制度。建立健全了民主評議制度和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民主評議制度。即:每年對村班子、村干部進行一次評議,評議時,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班子成員都要作述職報告,并接受黨員、群眾的質詢,由評議者評出稱職或不稱職,由鎮(街)黨委、政府考核認定。兩次被評為不稱職的村黨支部班子成員和村委會班子成員,要進行組織調整或通過法定程序進行罷免。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每年底由各鎮街抽調經管站、審計站、財政所的同志,對全區107個行政村、18個居委會進行交叉審計,形成審計報告,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發展的環境下,為保證國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審計監督的重要性顯得更為突出。寧波審計直面傳統審計機制存在的問題,轉變審計理念,探索開放式審計,在審計實踐中顯示出強大的創新活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效。近幾年來,寧波市審計局多維度多層次的開展了開放式審計。開展的小區物業運行與管理審計調查、財政資金轉移支付的審計調查、出租車管理及運營情況的審計調查、城區內河治理的審計調查、水資源和城市供水情況審計調查等一批項目中,獲得審計署“全國地方優秀審計項目”有5個、“全國地方表彰審計項目”有4個,獲獎審計項目數量和等次在全國同類城市中名列前茅。寧波開放式審計的主要做法有:
(一)集思廣益,開放搞立項。為保證審計立項的科學性和社會性,寧波審計開放式進行審計需求調查。一是通過發送《審計立項征求意見函》征求黨政領導和社會各方對審計重點的意見和建議,調查黨委政府的審計需要;二是利用網絡平臺,開通局長信箱,廣泛征求廣大網民的意見和建議,了解社會各界的需要審計;三是“沉下去”,走訪有關單位和普通群眾,面對面征求立項建議和意見。如我們每年堅持走訪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城市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及時了解人大對審計工作的要求,聽取人大對審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走訪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經濟發展中心,征集審計立項意見建議;通過與普通百姓的走訪交談,了解百姓心里在想什么,他們急需解決的問題有哪些,這其中哪些是與審計工作相關的,是可以通過審計有所作為的;通過走訪新聞媒體了解群眾呼聲,哪些老百姓反映最強烈、矛盾最突出的問題可以作為審計項目。
(二)廣開言路,問計于民。確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后,利用網站等媒體的覆蓋面和影響力,通過新聞媒體和市審計局網站公布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并在局網站上滾動公布正在審計和即將審計的項目,公開審計熱線電話和電子郵箱,向廣大民眾征求“審什么”,“怎么審”。每年都能收到很多來電、來信和來函,從中吸取到了許多有益的意見和建議。
(三)內外合一共同打造重點項目。在審計局內部探索審計項目招投標管理方式,每年選取幾個重點審計項目,審計組長在全局范圍內公開招標選拔,審計組成員實行雙向選擇,強化了局內審計資源的協調配合和整體效能發揮。重點項目的審計方案需提請局專家組討論,有的需召集外部專家咨詢會共同商討,確保重點項目目標明確、突出重點。審計實施中、審計報告形成前,一般都需召開內外專家咨詢會,問診審計發現的問題,把握審計重點,確保審計目標實現。開放式審計孕育了審計干部發散性思維,拓寬了審計人員的視野,審計不再是單純就財務論財務,不再局限于被審計單位的單一財務會計數據。審計人員樹立了業務數據與會計數據的比對、與相關單位的關聯數據的比對等多維分析,甚至利用網絡“搜索引擎”工具從互聯網上搜集相關信息等發散性的審計思維,極大豐富了審計的內涵。如:對法院財政收支審計--暫收的執行款審核中,除了審核其執行款的真實、完整性,還采集法院的執行文件、案卷等資料,利用開發的計算機審計小軟件,將業務數據與財務執行款進行比對;又如審計社保局管理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情況,與公安、民政部門管理的居民及死亡人員情況進行比對,分析是否存在已死亡人員還在領取養老金的問題。
(四)審計為民是開放式審計的立足點。“審計為民”是國家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寧波審計局逐步樹立起“審計為民”、“審計維民”和“審計靠民”的思想,在審計工作中努力做到“問審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審計工作始終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開展,得到了群眾的支持和理解。如小區物業運行與管理審計調查、寧波市出租車管理及運營情況的審計調查、寧波市城區內河治理的審計調查、寧波市水資源和城市供水情況審計調查、寧波市公共停車情況審計調查等一批項目就體現了審計為民的理念。同時,在審計類型的選擇上,大力推進審計調查、績效審計、跟蹤審計等類型,實踐證明,這些審計類型的運用為開放式審計錦上添花。
(五)廣而告之,公開信息。一是實行審前公告制度,在審計組進點之前在被審計單位張貼審計公告,告知審計時間、范圍、內容和重點、審計紀律以及舉報電話等。二是實行審計結果公開。通過報刊、網站等渠道公開審計結果報告,也適時召開審計情況通報會,如召開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門審計情況通報會,將審計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通報,促進了有關部門的整改落實,同時也使部門單位的領導以及有關人員提高了規范管理的意識,法制觀念得到了加強。
為進一步鞏固提升脫貧攻堅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促進脫貧戶、監測對象產業發展,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總體部署,以脫貧戶、脫貧人口、監測戶、監測人口為工作重點對象,著力改善發展條件,為全面致富奔小康提供強有力的保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項目建設背景
XXXXXX共有XXX戶XXX人,其中建檔立卡脫貧人口XXX戶XXX人。近年來,XXX大力發展果樹、茶葉、稻藥輪作等特色產業,現有柑橘XXX畝,茶葉XXX畝、水稻3XXXX畝、澤瀉3XXX0畝。XXX村依托自身產業優勢,于2020年成功創建了區級現代農業園區。
由于園區道路等基礎設施薄弱,導致脫貧產業無法連片發展,沿線農戶產業發展受限,周邊389戶農戶生產生活也極為不便,道路、溝渠等建設迫在眉睫,急需解決。
二、項目建設基本概況
(一)項目名稱
XXXXXX現代農業園區產業路及渠堰新建項目
(二)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
1.硬化XXX米寬生產道路520米,修建護坡及邊溝;
2.硬化XXX米寬生產道路740米,修建護坡及邊溝;
3.溝渠整治XXX米、田型整治XXX畝;
(三)項目建設標準
1.硬化2.5米寬生產道路520米為混凝土硬化,厚度為15厘米;修建護坡及邊溝100米;
2.開挖路基740米,4米寬,硬化3.5米寬生產道路740米為混凝土硬化,厚度為20厘米;修建護坡及邊溝340米;
3.田型及溝渠整治能有效提高稻田作業宜機話程度,降低暴雨天氣對稻田的影響,實現旱澇保收。
(四)項目建設期限
項目建設期為4個月:XXX年8月至2022年2月20日。
(五)項目預期效益
項目的建成將極大改善園區核心區(1、2、6組)生產、生活道路狀況,一定程度上解決1組、2組和6組產業發展受限難題,鞏固提升脫貧人口、監測人口的脫貧成效,實現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
三、項目建設進度
(一)2021年8月,科學規劃階段。對點位進行現場勘察、設計,開展評審、招標等前期工作。
(二)2021年9月—2021年12月,實施階段。完成道路開挖和溝渠整治、道路硬化等工作。
(三)2022年1月底,待“澤瀉”中藥材收割后將田型改造整治完畢。
(四)2022年2月底,驗收總結階段。開展項目驗收及資金撥付。
四、項目造價及資金來源
農業園區建設項目造價概算為107萬元,工程設計費、監理費、管理費、評審費、竣工決算、審計等費用除外。
五、項目建設及責任分工
(一)項目建設方式
1.XXX人民政府監督指導XXXX委員會實施項目建設。
2.XXX村民委員會嚴格按照工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規定和程序確定施工、設計、監理單位。
3.按照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規定進行項目建設,建設資金必須進行結算審計,工程最終造價以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為準。
(二)責任分工
一是項目建設用地按照 “土地自調、林木自移、矛盾自消、手續自辦”的原則,由XXX村委會負責協調。二是XXXX村民委員會負責項目的財評、進度、安全、自查、竣工決算、檔案資料等工作。
六、項目監督管理
(一)嚴格執行扶貧資金管理制度。按照四川省財政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堅持銜接項目資金緊跟項目工程建設進度,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嚴格執行項目報帳和檢查驗收制度。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規劃實施,按照設計組織施工,按照項目質量規定組織竣工驗收。
1 農村財務管理的涵義
農村財務管理是對直接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種資產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是要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是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還是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建設的制度需要。
2 農村財務管理的有效模式--村級會計委托
村級會計委托形象地說就是會計在鄉(鎮)里,出納在村里。 2009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鄉鎮成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免費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記賬,實行村級財務和資金委托的管理方式,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以筆者所在的縣為例,全縣統一模式,鄉鎮掛牌設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按照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方式開展委托工作。村級財務在堅持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按照民主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對村級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由村集體和鄉鎮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將會計核算、資金管理委托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代管,中心以村為主體分設賬套、獨立會計核算,取消村會計和出納,設立村報賬員。制定了縣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具體規定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票據管理、集體資產臺賬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財務審批、財務結報、民主理財及財務公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務審計、會計檔案管理等十制度、明確規定中心主任、會計、出納、審核、微機檔案員和村報賬員崗位職責等六職責,明晰賬務處理流程和報賬流程兩流程。做到全縣統一模式制度上墻,統一配備財務軟件及相關設備,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了基礎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縣代管村集體資產4660萬余元,其中貨幣資金1883萬余元、固定資產及林木資產2688萬元,2015年度代管村級收入3419萬余元,支出2081萬余元。
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8年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別是長期以來村級缺乏專業會計人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債權、債務不清等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有效解決了村集體賬務不健全的問題,結束了過去那種農村財務白條抵賬、回憶賬、多頭賬、包包賬的歷史,使村級賬務由糊涂賬變成明白賬。
3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3.1 村級會計委托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 機構不健全
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是在整合鄉鎮農經站現有人員基礎上設立的,但鄉鎮機構改革撤消了鄉鎮農經站,中心不再單獨掛牌,致使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在管理體制上存在著主管部門、單位性質不明確的問題,導致工作中經常出現扯皮推諉現象,直接影響著村級會計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3.1.2 人員素質不高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直接影響農村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效果。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沒有專門的人員編制,工作人員基本是農經員兼職且部分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造成工作人員不穩定,且難以適應村級財務工作質和量上的要求,如一個有33個村包含5個社區的鎮,村級會計服務中心只有3名兼職工作人員,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只有2人,目前全縣中心工作人員33人,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只有17人,僅占51.51%。
3.2 村級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3.2.1 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村集體雖然簽訂了委托記賬協議,但沒有將全部財務收支交服務中心核算和管理,由村直接收取的資金如房屋租金、山林承包款、捐贈收入等未進入服務中心統一開設的銀行存款賬戶,以村干部個人名義儲存。資金收支管理、使用混亂,形成賬外掛賬,村級資金安全完整得不到保障。
3.2.2 資金收支缺乏有效監管。實行委托加強了核算職能,但對各村的經濟活動內容不掌握,只能以賬論賬。村開支隨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錢,人人管錢,形成誰收錢,誰花錢,再加上審批手續不健全,個別村干部管錢、花錢、批錢自己一人負責,會計核算成了記賬員,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報賬不及時,白條列支現象普遍存在。
3.3 村級財務公開不規范
3.3.1 公開存在走過場,搞形式的問題。村級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在公開內容上輕描淡寫,沒有涉及實質性的問題,甚至出現內容與形式不一致的情況。部分村的財務公開就是直接復印幾張賬頁粘貼在公示欄,財務公開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
3.3.2 無監督,不透明。有些村賬務一年或幾年不與群眾見面,使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管理制度成為一紙空文,使村級財務管理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和約束力。
3.4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3.4.1 制度不健全,無章可行。有的村在財務管理方面沒有制度,財務管理無章可循。
3.4.2 執行不嚴,有章不循。雖然制定了相關制度,財務人員卻聽之任之,財務手續混亂,內部制約失控。村報賬員未按結報制度及時報賬,報賬手續不全,部分村大量列支會議費,但無相關會議記錄材料;部分工程建設未進行公開競價或招標,未簽訂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沒有結算,支付款項未按規定取得合規的票據等。
3.4.3 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管理缺乏統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產核資工作滯后,臺賬不清,資產處置不報告、對外發包不向群眾公布。
3.4.4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捐資管理制度不完善,籌資捐資管理工作難于規范。在一事一議 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籌資捐資管理中,村、組對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交會計委托中心管理有顧慮,給資金管理及工作帶來了困難。
3.5 各方監督不到位
3.5.1 重核算、輕監管。村級會計委托工作中只注重核算,缺乏行使村級財務監督職能的積極性。
3.5.2 村級報賬員缺乏財務知識,對村財務監督不夠,管理不嚴。
3.5.3 村財務公開制度形同虛設。村集體對財務公開隨意性很大,什么時間公開,公開什么內容,怎樣公開很大程度取決于村干部對財務工作和民主監督的認識,村民難以監督。
3.5.4 村務監督委員監督不到位、不完全。從監督內容來看,主要是對村支出的監督,對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進行審核,但是對收入是否入賬并不能加以有效監督,另外由于村務監督委員缺乏財務知識,要想監督到位是很難的。
3.5.5 審計監督缺失。會計委托中心工作人員基本上由鄉鎮農經員兼職,農經人員對村集體進行審計形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審計監督弱化。
4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4.1 強化委托中心機構建設,完善工作機制
村級會計委托是實現村級資金、資產、資源規范管理,促進農村穩定和諧發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發揮,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首先要從明確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管理體制入手,明確縣級管理機構、細化責任、強化措施,規范對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適當增加人員編制,相對穩定工作人員,從體制和管理上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其次是在工作人員調配上引入競爭機制,對現有人員難以滿足工作需求的適當考慮政府購買服務,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再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積極配合,廣大群眾的監督認可。形成思想認識統一、機構人員到位、工作措施具體有力、責任明確的村級財務管理體系,為農村財務健康運行提供強大的機制保證。
4.2 建立健全制度,規范財務行為
4.2.1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各級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農業部門對所制定的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和報賬流程等規定中,已不適應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定、條款,進行全面梳理完善,鄉鎮要結合實際對各項具體實施辦法和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完善,推進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4.2.2 完善村級資金管理制度。明晰村級資金撥付流程,強化資金支出審批,從源頭上治理賬外賬和小金庫問題,對不按資金管理程序撥付資金,造成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混亂和流失的,明確追究其責任相關規定,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全部納入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2.3 完善村級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制度。建立完善一事一議管理制度,規范議事、籌資、建設等程序,財政、農業部門做好事前引導、事中指導、事后審計,保證一事一議制度執行中的公開透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4.2.4 完善村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規范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行為,使集體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完善村級資產臺賬,所有資產上報委托中心登記管理,三年一屆的村兩委換屆工作中,要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進行資產產權登記規范管理。
4.3 健全財務監督管理機制
4.3.1 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機構,規范村務監督委員的職責、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的作用,貫徹落實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的民主權利,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4.3.2 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監督機制。建立中心工作考核責任制,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業績突出的,按《會計法》規定給予一定獎勵。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委托中心的監督職能,加強對村集體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監督。
4.3.3 主管部門和鄉鎮配備專職或兼職財務審計人員或審計小組,切實履行財務審計監督職責,對農村財務進行常規性審計和村干部離任審計,必要時由縣審計部門直接進行審計。
4.3.4 堅持村級財務一年一審,村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按規定進行審計。審計工作結束,形成書面審計報告,由審計負責人簽名后,報縣、鄉經管部門備案,審計結論在財務公開欄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公開。
(一)虛增資產收入
為了達到上市目的,A公司2007年上市的招股書表明,至2007年6月30日,A公司的固定資產凈額為506635萬元,A公司購買的馬龍縣舊縣村委會土地960畝,金額為955萬元,共計900多萬元虛增資產,購買的馬龍縣土地累計3500度畝,實際價值為170多萬,但虛增3000多萬元,“馬鳴基地”圍墻作價6869萬元,但根據數據計算圍墻每米的作價高達1200度元,顯然不符合市場價值。A公司對于存貨也存在虛增,根據A公司上市時的招股書表明,公司存貨18億元,主要為各種樹木。
但是調查表明,某樹木市場價格約50元,但A公司賬面價格約250元。除了對于資產的虛增,A公司為了達到上市標準,采用偽造合同,偽造發票等手段虛構交易業務,上市前虛增營業收入296億元,上市后虛增營業收入251億元。A公司使用虛構交易的方式虛增收入,公司首先以土地款,灌溉等工程名義匯出資金,比如工程款成本為1000萬,但A公司賬面支出1億,再利用相關的法人賬戶以銷售名義將9000萬轉回A公司。這樣就會有9000萬現金轉回A公司,公司資產,收入,利潤都可以有所增加。
(二)頻繁更改事務所
在上市的三年中,A公司頻繁更換事務所,2008年前,A公司結束了合作7年的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A公司更換了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但中審亞太出具了保留審計意見,隨后2011年A公司再次更換到中準會計師事務所,但是中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審計意見,最后2011年年度審計,山東正源和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對A公司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且在不斷變換事務所的同時,審計費用也逐漸增長。由之前的30萬,最后增長到了60萬。
(三)玩弄現金流
A公司在2010年第一季度的現金流量更正表中,將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三項更正為0,變動率100%,上億資金消失。現金流再次無法正確反映A公司資金運動的真實情況,而是成為A公司偽裝自己的手段。總資產調整前為1046446712,調整后為806167434,調整幅度達2296%,負債總額調整前為497749590,調整后為486720782,調整幅度145%,所有者權益總額調整前為566062531,調整后為318849316,調整幅度4367%,營業利潤調整前22200735,調整后26543469,調整幅度1956%。
2010年第一季度現金流量表報告更正,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更正前為1566826525,差異達-1566826525,變動率為100%,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更正前1566826525,變動率為100%,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更正前為614452694,變動率為100%,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更正前53728128,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小計更正前為11272966443,更正后6428185099,變動率-43%。
二、A公司與D公司比率對比分析
D公司,1992年成立,于2009年在中小板上市。主營業務設計,施工,苗木,養護運營,生態與一體的,全產業鏈發展的城市景觀生態系統企業。D公司經營模式與A公司類似,因此將二者相比較。A公司與D公司比率分析,A公司流動比率2011年為113,速動比率06,資產負債率,2011年為6832,存貨周轉率2011年為069,應收賬款周轉率2011年為214,總資產周轉率2011年為03,銷售毛利率中2011年為1678,銷售凈利率-18%,凈資產收益率為-1629,總資產增長率為778,人均銷售收入為8042,人均凈利潤為1425,人均資產總額為281。
D公司流動比率2011年為184,速動比率2011年為106,資產負債率2011年為523,存貨周轉率2011年為148,應收賬款周轉率位332,總資產周轉率為099,銷售毛利率位3703,銷售凈利率-18%,凈利潤增長率為-37124,總資產增長率10555,總資產增長率10555,凈利潤增長率7431,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1002,人均銷售收入183,人均凈利潤283,人均資產總額249。
A公司短期償債能力,長期償債能力明顯不足,通過流動性可以算出營業周期,可得2011年A公司的營業周期為690天,而D公司僅為352天。應收賬款周轉率發幅度下降,又表明未按合同約定收款期限收款的長期應收款較大,轉入應收賬款,則發生壞賬的可能性較高。表明A公司經營管理能力,資金運用能力較弱。由成長性和收益性,可以得出A公司資金短缺,融資渠道破裂,尤其是銷售毛利率和銷售凈利率之間的巨大差異,得出企業盈利能力差且整體下降。總體而言,A公司經營效率,資金管理,運用能力都明顯較差。
三、啟示與思考
(一)控制環境
著眼于A公司,上市三年,高管全部經歷大換班,三位監事全部換人,當年參與上市的高管早已離職,財務總監也換過兩任。董事長何學葵又以自我膨脹,孤僻,做事獨斷專行的個性把控著公司,這無疑給企業帶來極大的風險。
(二)風險評估
對A公司,2010年才改變業務結構,由之前的綠化苗木生產為主,綠化工程設計施工為輔,調整至在現有的苗木生產經營的基礎上大力發展綠化工程業務。因為苗木生產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大,企業需要及時分散風險。但是這一改變來的太晚,并且由于客戶拖延支付貨款,導致綠化工程無法正常推進,導致應收賬款發生壞賬損失的風險加大。
(三)控制活動
A公司內部控制的重點是采購與存貨管理,但是最后問題恰恰發生在公司存貨的增加導致流動資金短缺,存貨積壓造成資金流短缺,農產品又極易受天氣自然條件的影響,需要合理的計提減值準備,公司在2009年虧損高達15億也說明企業未能對存貨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四)信息與溝通
但A公司卻在2010年頻繁出現信息披露滯后,說明A公司管理層水平偏低,無法做到與投資者及時有效溝通。
(五)內部監督
A公司盡管已經上市,但整個管理層還依然采用家族史管理,從各個環節都沒有有效的監督和檢查,充滿著隨意性。因此要強化監事會的功能,完善企業內部審計體系,充分發揮相關監督部門的作用,完善監督體制,形成監督屏障,確保企業健康、穩定發展。
四、結論
本文對第三部門對中國扶貧開發事業的主要貢獻進行了總結,以廣西財政扶貧項目參與式管理試點項目的實踐為例,分析了第三部門對扶貧機制創新的作用方式與效果,提出了第三部門促進扶貧機制創新的相關建議。本研究對于新階段扶貧開發按照黨的十七大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第三部門在扶貧開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第三部門對中國扶貧開發的主要貢獻
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事業是在中國實施改革開放政策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起來的。1979年中國政府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正式簽訂了雙方之間的合作協定,拉開了中國開始接受國際多邊組織提供的經濟技術援助的序幕。20世紀80年代期間國外民間組織開始進入中國。從80年代中期開始,國內的民間組織也逐步發展起來,大多與國際民間組織合作實施了大量的扶貧項目,不僅增加了資金投入,而且引進和探索了新的扶貧方法,為中國大規模減貧成效的取得做出了積極貢獻。
總體來看,第三部門在中國扶貧開發事業中的主要作用體現在:
1 提供了一系列新型的扶貧開發模式。各國政府、各國際機構在反貧困的斗爭中發揮了主導作用。民間組織在扶貧過程中最大的優勢是制度創新、扶貧模式的建立。例如參與性鄉村評估(PRA)在扶貧領域中的應用并取得了不少成功的案例。小額信貸理念在中國西部農村的實施,數百萬的農民通過小額信貸的方式擺脫了貧困。
2 引進了一大批國際先進的項目管理經驗。國際民間組織的項目一般資金額度有限,但管理程序和管理方法均建立在確保資金直接到戶、貧困人口能夠參與并直接受益基礎目標上;項目管理從設計到立項、實施、監督、評估均采取國際通行的做法,利用有限的資源而達到最大的效果和效益;以建立在以社區為基礎的綜合發展模式,資源有效配置。
3 培養了一批從事國際合作的扶貧專業機構和人才。國際民間組織合作項目特別強調機構建設和人才的培養。多年以來,國際民間組織在中國的活動,逐步培養了一批既懂國際慣例、項目管理又了解中國國情并能吃苦耐勞的高素質的項目管理專業人員。尤其是通過民間組織援助的項目的實施,為基層(縣一級)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開辟了一條新的渠道,進一步開闊了當地干部和群眾的視野,培養和鍛煉了一批執行國際民間組織合作項目的管理人才。
4 提高了多數中國民間扶貧組織的規范化經營程度。近年來,不少基金會和非營利機構開始出版機構的年度報告和審計報告,公開機構透明的管理制度,扶貧的民間機構愿意接受社會的監督等。這一變化都與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事業分不開的。不少國際民間組織都旨在促進中國民間組織的規范化,實現規范化經營的中國民間組織已成為人們的希望和努力目標。從現在趨勢看,從事扶貧活動的中國民間組織將逐步步入國際化軌道,能夠自主獨立、自主經營、自主制約和自主發展。
二、從廣西財政扶貧項目參與式管理試點項目看第三部門對扶貧機制創新的作用
(一)項目背景
參與式農村發展的理念和方法,作為在許多發展中國家被驗證有效的扶貧方式,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被一些國際援助和發展機構引入中國,并且在各地的實踐中創造了許多成功的模式。進入21世紀,在新時期扶貧開發過程中,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推動下,全國各地開始大規模地開展參與式村級扶貧規劃,得到了貧困地區群眾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建立了以貧困農戶需求為導向的項目庫,為政府扶貧資源更系統和有針對性的投入奠定了基礎。但是如何將參與式發展理念和方法滲透到政府扶貧開發的方方面面,仍面臨許多挑戰。
從2002年開始,廣西外資扶貧項目管理中心與香港樂施會合作投入185萬元無償資金,在全州縣開展參與式財政扶貧資金使用與管理試點。經過3年多時間的實踐和探索,全州縣扶貧辦初步建立起縣、鄉、村(屯)不同層面財政扶貧項目參與式管理的新模式,為參與性理念和方法在政府扶貧開發中的具體應用找到了新的突破口,為政府扶貧資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貧困社區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新的、可操作的經驗借鑒。
(二)財政扶貧資金參與式管理試點的設計與實踐
1 試點縣基本情況
全州縣位于廣西東北部,與湖南省西南地區相接。全縣76萬多人口,轄區總面積4021.74平方公里。全縣有重點貧困村30個,貧困農戶7760戶,貧困人口48442人,2001—2005年的財政扶貧資金投入為2900萬元。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在桂林市所轄縣區中處中等水平。
2 財政扶貧資金使用與管理的現狀分析
根據對全州縣政府執行財政扶貧項目管理現狀的觀察與分析,財政扶貧項目的管理有如下的特點:(1)政府扶貧項目中對項目最切身利益的相關者——貧困村的廣大群眾在項目中的地位、權益和責任的定位不夠清晰和明確;(2)財政扶貧項目的管理依照原有的行政體系運行,但就如何保證扶貧資源使用的有效性,缺乏扶貧系統內部細致的工作要求以及保證外部參與和監督的機制。
3 全州縣參與式財政扶貧資金使用與管理試點的實踐
全州縣參與式財政扶貧資金使用與管理試點從2003年4月開始,第一階段歷時3年。2003年,在蕉江瑤族鄉大丫自然村和東山瑤族鄉紫貝沖自然村開展社區綜合發展項目的實施。通過項目實施,縣扶貧辦奠定了對參與性理念、工作手法以及綜合社區發展的理解。2004年,在財政扶貧的基礎設施項目(屯級路修建)中開始嘗試使用參與性的工作手法,得到了村干、村民歡迎和肯定。同時,也初步探索出村民參與財政扶貧項目管理的原則、程序和方法。2005年9月,全州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出臺“關于印發財政扶貧項目參與式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試點項目區覆蓋4個貧困行政村。試點工作進展順利,項目在縣扶貧辦、鄉政府對參與性理念的接受和工作思路轉變,社區自我組織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以及財政扶貧資源的監管和使用效率的提高上都取得了積極的效果。
(三)財政扶貧項目參與式管理的基本模式
全州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通過正式文件,明確規定和規范了各級項目執行機構的角色和作用:縣扶貧辦既是項目的管理者、監督者,又是項目協作和引導者;試點鄉鎮和村委是政策的執行者,又是項目的協作者;項目區群眾是項目實施的主體,對項目擁有知情權、決策權、所有權。
財政扶貧項目參與式管理實施的過程在原有的項目計劃、項目組織實施、項目監測、項目驗收四個階段的基礎上細化和添加成以下六個環節:
1 宣傳發動。由縣扶貧辦召集試點鄉/鎮政府、村委和村民代表,介紹政府的扶貧政策和方針,試點的緣由、意義。大概要經歷的階段,所采用的方法。
2 項目申報。(1)由試點鄉/鎮人民政府、村委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會議,回顧十年規劃項目庫內的項目并進行選擇排序,初步決定年度要上報和要做的項目。村民代表和組長會后向村民反饋會議內容,征求群眾意見;再次召開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會議,集中群眾意見,確定申報的項目。(2)鄉/鎮人民政府引導、協助村委就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項目按照既定統一格式填報項目規劃申報表,并送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立項。(3)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就試點鄉/鎮申報的項目,依照上級扶貧系統的要求予以審查。并及時上報爭取立項。
3 項目公示。(1)所申報的項目一經批復,縣扶貧辦即將項目批復情況以文件形式下發到試點鄉/鎮,并用協議的形式將項目移交給村委,協議明確村委與縣扶貧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角色定位、責任以及行為/工作范圍。(2)由村委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會議,通報項目批復情況。同時將項目直接交給項目覆蓋區,并要求村委與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組長將項目名稱、規模、資金、實施和驗收時間按既定格式張榜公布,同時以口頭形式傳達到群眾,以保障群眾的知情權。 4 項目實施。(1)村委組織覆蓋區群眾召開會議討論(會員人數、標準、婦女比例等)選舉產生相應的項目實施小組、監督小組,定職責、進行人員分工。(2)組織進行理念培訓:由縣扶貧辦協助試點鄉/鎮、村組織項目覆蓋區實施小組、監督小組和群眾進行培訓。(3)項目鄉/鎮、村委協助項目實施小組組織召開群眾大會討論、決定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實施計劃、辦法、糾紛處理、山林水利關系協調、投工投勞等,制定物資保管、財務、會議、監督制度。(4)項目實施小組按照制定的方案、制度組織群眾實施項目,群眾、監督小組既參與實施又監督實施,縣扶貧辦、試點鄉/鎮政府、村委引導協助項目實施。(5)資金使用堅持社區支配,合理使用,公開透明,民主監督的原則。項目公示后,由村委協助項目實施小組組織群眾討論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向社區公布,報鄉/鎮政府和縣扶貧辦備案。項目啟動后,由項目實施小組按照資金使用計劃申請資金,資金下撥實施小組約定的帳戶,在監督小組、村委鄉/鎮政府的監督下使用。監督小組定期或按工程進度公布資金使用情況(要求到具體細目)。報賬憑據須經過項目實施小組、監督小組長簽字,村委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方可報賬。(6)項目結束前,試點鄉/鎮政府、村委協助,項目實施小組組織項目覆蓋區群眾討論、產生后續管理辦法。
5 項目評估、驗收。(1)村委協助,項目實施小組負責匯總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的書面匯報,申請縣扶貧辦、鄉/鎮政府進行階段性評估驗收,驗收結果作為報賬依據。(2)實施小組組織村民進行自我評估,準備書面材料,申請終期評估。(3)終期評估驗收組由縣扶貧辦、業務部門、鄉/鎮政府、村委、項目實施小組、監督小組、群眾代表組成。評估指標包括項目實施質量、資金使用透明度和效率、群眾參與和滿意程度、弱勢的關注程度、群眾自我發展意識和能力的變化、后續管理等方面,方法包括現場勘察、走訪群眾。(4)項目終期評估在最后一次申請報賬之前進行。評估不過關,項目不能通過驗收。
6 后續管理。項目覆蓋區群眾、實施小組在縣扶貧辦和鄉/鎮政府的監測下按照討論產生的項目后續辦法進行后續管理。
(四)財政扶貧項目參與式管理試點的效果和影響
1 試點的直接效果體現在:一是項目在改善貧困村的生產生活條件的同時,提高了貧困村自我組織、實施和管理項目的意識和能力。二是提高了扶貧資源的使用效率。大大減少了資金中轉環節被擠占和挪用的空間。村民對項目的擁有感也使村民投入支持配套項目和負起相應的監督職責,在保障了政府扶貧資源的使用效率的同時,節省了政府的投入。而且,對項目后續管理的重視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政府在未來的重復投入。
2 試點的間接效果主要是:(1)新的制度保證了村民參與財政扶貧項目的知情權、發言權和決策權,使整個項目的資金使用和管理過程“民主、公平、公開”,使項目資源使用到位和高效,充分體現了村民的意愿,因此得到了村民積極的擁護,也就改善了村民和干部之間的關系。(2)縣鄉扶貧人員工作能力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3 試點項目產生了較好的影響,體現在:(1)本試點是對財政扶貧項目管理制度的創新和完善,為村民參與財政扶貧項目的決策、管理和實施提供了制度空間。(2)縣扶貧辦的工作人員實現了態度和行為的三大轉變:一是從不了解參與性的理念和方法到自覺地應用;二是從只關注項目結果到關注項目的過程、結果和可持續性并重;三是從只關注項目建成和質量到關注項目過程中對村民自我管理和發展能力的建設。(3)全州縣財政扶貧項目參與式管理的模式,無論在提高了扶貧資源的使用效率,還是在實踐“新農村”發展建設中的“民主管理”的要求,都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見解。全州的模式得到了桂林市扶貧辦的充分肯定,桂林市在自治區的支持下,已決定在全市更多縣的貧困村內進行推廣,為創新和完善全市的扶貧開發機制提供借鑒。
三、第三部門促進扶貧機制創新的思考與建議
(一)第三部門促進扶貧機制創新的機遇
根據黨的十七大的部署和對扶貧開發提出的新要求,未來的10多年,中國的扶貧事業將會繼續有一個新的發展。在新階段扶貧開發事業發展中。主體依然是政府,國際組織也會繼續充當配角,而民間組織將充當拾遺補缺的作用。主要原因是建立在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還有一個相當長的磨合期,因此民間組織在扶貧開發事業中需要分析自己的作用和角色。
1 效率優先。民間組織從事扶貧不需要龐大的政府系統和極其復雜的協調機構,而可直接達到村莊和鄉鎮,直接到戶,這中間無形之中降低了成本,減少了周轉機構,可直接參與扶貧工作。民間組織的參與將有助于中國政府實現減貧目標。而民間組織的高效工作將深得基層百姓的歡迎。
2 社區為基礎的參與方式將進一步被接受和推廣。民間組織所倡導的社區綜合發展具有巨大的潛力。由政府大包大攬的做法將逐步改變,如何發揮社區的力量,還有待深入的研究和實踐。
3 制度創新。民間組織來自百姓,而真正的創新機制又依靠了民間組織來自“船小易調頭”的特點。民間組織將有能力、有機會創造出政府部門和國際機構所不能辦到的機制。
4 國際化的比較優勢。這一點仍然是國際民間組織合作的優勢,例如小額信貸的成功經驗是建立在引進孟加拉GB模式的基礎上。而國際上不少成功的經驗,我們應大力提倡,當然需要經過先試點再推廣,以減少社會消費成本。
(二)第三部門促進扶貧機制創新的政策建議
1 政府應為從事扶貧活動的第三部門的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環境。作為從事扶貧開發為宗旨的民間組織、社會團體,政府應從稅收、登記、管理和監督方面應有明確規定。一方面促進此類民間組織的發展,另一方面應加強其監督功能和手段,從社會上籌集的資金應明確用途,公開透明,以確保扶貧到村,資金到戶,受益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