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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債券市場回顧發展
1對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回顧
1.1債券市場規模不大,各子市場發展不均衡,流通性有待提高
1999年末,我國發行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中央銀行融資券、企業債券的總余額為17985.33億元,占當年GDP的22%,仍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其中94%是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其他債券的發行規模很小,從二級市場來看,也是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的交易規模相對較大,其他債券的市場份額較小,且整個債券二級市場的交易規模不是很大。1999年滬深證交所和銀行間市場的債券交易總量占當年GDP的比重不到1/3。除了國債,其他各種債券的流通性仍然較差。
1.2債券市場的框架結構不完善
第一,場外形式的銀行間市場與場內形式的證交所市場在很大程度上相互隔離。后者以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企業等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為主,而前者的參與者主要是各類存款貨幣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暫時被排除在外,兩個市場的參與者交集構成主要是二、三十家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者種類的不同造成了資金流動在較大程度上被阻塞,兩個市場的表現差異很大:證交所市場交易活躍,規模相對較大;銀行間市場雖然集中托管了國內發行的大部分債券(1999年底銀行間市場托管的各類債券余額為13264.61億元,占債券總余額的74%),但市場流動性較低,交易規模相對較小(1999年交易量約占證交所國債交易量的1/4)。第二,零售市場沒有充分發育,且與批發市場相互隔離。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暫不對企業和個人開放,故與零售市場處于分割的狀態。而且,目前的零售市場基本上只局限于交易所市場內部。第三,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聯動性不夠。二級市場需要的短期債券品種很少,1999年底的余額只有260億元;企業短期融資券基本上年年發,但數量逐年減少,1999年累計發行55.6億元。此外,一級市場的債券發行利率與二級市場的收益率有時會存在較大差異。第四,債券市場的層次性不分明,尤其是場外市場的組織結構比較單一,中間交易商和中介服務機構還沒有充分培育。
1.3債券市場的定價機制和信息傳播機制不完善
一是做市商、商、經紀商制度在我國債券市場上還沒有得到普遍推廣和運用。其中,商制度和經紀商制度在證交所市場已經得到廣泛運用;部分銀行間市場參與者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試行融資行業務,但在實踐中還沒得到有效推廣;有部分銀行間市場參與者從1999年開始嘗試進行債券的買入和賣出雙邊報價,揭開了做市商的萌芽,但還很不成熟。二是債券一級市場發行機制和定價機制不盡完善,尤其是在中國目前金融機構之間實力差距十分懸殊的客觀條件下,如何制定合理的機制,盡可能減少少數幾家特大型銀行的壟斷影響,保證承銷團等其他金融機構的合理權益,從而維護市場的公平與效率,還很值得研究。
2對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展望
有鑒于此,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方向應該確定為:保證政府能夠有效控制其成本和風險,調整好政府的資產和債券發行工作的成功及二級市場的有效運作。最終形成一個高效運作且與國家貨幣政策目標相互協調發展的債券市場。
2.1財政部應繼續發行憑證式國債,以滿足具有儲蓄偏好的國債投資者
國債的發行目的,從國家角度,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發展經濟。從個人角度,是為滿足我國廣大個人投資者日益增加的對國債的需求。從目前的狀況看,大批的個人投資者是不直接在市場中運作的,也沒有精力和能力去運作,他們基本上是買了以后持有,到期兌付,所以國債的二級市場對他們意義不大。為滿足這一部分人的需求,財政部應該繼續發行憑證式國債。這種國債雖然不能上市,但可以提前兌取,并且可以避免市場風險,目前這一品種在我國國債市場上成了國債的發持主體,并且實踐證明效果很好。像歐美一些發達國家,至今仍然保留著儲蓄債券這種不上市的、完全對個人的品種。但憑證式國債畢竟是不上市的債券,它與世界各國國債券市場的發展趨勢不一致,不應作為國債發行的主體。因此,在我國為了保證個人投資者的需求,在繼續保留一定發行量的該品種的國債基礎上,應該積極探索個人投資者投資的可上市的國債品種。
2.2增發長期國債,有利于降低國債的籌資成本,有助于調整國債規模
長期以來,我國國債基本上是以3~5年期的中期國債為主,既沒有10年期以上的長期國債,又幾乎沒有1年期以內的短期國債,中期國債的期限結構比較單一,國債期限結構缺乏均衡合理的分布。這種單一的期限結構,使國債嚴重缺乏選擇性,不利于投資者進行選擇,很難滿足持有者對金融資產期限多樣化的需求,從而大大縮小了國債的發行范圍,而且也造成國債發行規模增加過快。由于國債期限不穩定,又呈逐年縮短的趨勢,再加上付息方式過于單調,大都是一次性還本付息,使得債務償付年度不均,導致國債集中到期,形成償債高峰。償債高峰又逼得財政增加借新還舊的比例,加重還本付息的負擔和壓力,從而大大加劇了償債年份中央財政支出的壓力,不利于財政收支的平衡。在我國目前通貨膨脹率不斷下降的情況下,抓住有利時機發行長期國債,符合降低國債發行成本的要求。以后若能每年發行一定數量的10年期以上的長期國債將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這類矛盾。
2.3積極探索個人投資者投資可上市的國債品種,培養投資于國債二級市場的個人投資者
我國20世紀50年代和80年行的國債都主要是對個人發行的,人們把購買國債看作是支援國家經濟建設的愛國行為。如今人們購買國債是從經濟的角度來考慮,隨著國債發行逐步走向市場化,為個人投資者購買國債提供方便,是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因為,一方面,居民投資是國債資金的主要來源,鼓勵群眾購買國債,可以充分發揮國債吸收社會閑散資金、變個人消費資金為國家生產建設資金的作用,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的金融意識增強,國債作為一種證券投資工具,將會成為廣大投資者的重要選擇。尤其是在個人投資渠道不足情況下,國債投資更是成為許多家庭除銀行之外第二個穩定的理財渠道。目前個人購買方式有紙化、非上市流通券的比較多,購買定價發行的多,而在二級市場上購買國債的人卻很少,這與人們對國債的了解不足,對國債交易提供的設施、信息較少有關。為便于個人投資者投資于國債二級市場,可采取在證券交易所掛牌分銷和在證券經營機構柜臺委托購買的方式向公眾公開發售,這種方式1996年以來發行過幾次,但今后要逐步增加這種形式的債種。因為這種方式有利于個人投資者認識國庫券作為金融資產的投資意義,有利于股票持有人把國庫券納入資產組合,投資者可以用同一證券帳戶進行國庫券和股票的買賣,這就為投資者進行國債和股票間的資產轉換提供了極大的便利。隨著這種方式發行的國庫的增多,債券的二級市場會更加活躍,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的相互影響也會更加明顯。
2.4優化債券市場結構,大力發展企業債券,鼓勵非國有企業融資
長期以來,國債是債券市場的主體,而其他債種則停止不前。這樣,不僅財政每年到期的還本付息任務增大,而且,由于國家大量投資于固定資產建設,致使國家財政負擔過重,只好靠舉債過日子,雪球越滾越大,非常不利于國家的長遠發展。只有激活股市以及其他券種的市場(如企業債券),才能使財政卸下沉重的包袱,讓財政投資的建設項目轉為由社會投資來進行。從理論上講,發行企業債券具有防止出現控股、發行新債券手續簡單、利息可在納稅時予以剔除而降低籌資成本以及免受通脹影響等優點。正因為如此,企業債券市場應成為資本市場的發展重點。但就當前國情看,發行企業債券還不能成為國有企業籌資的主要途徑。因為,國有企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債務負擔沉重。不過,對非國有企業,卻應當鼓勵其進入債市融資。眾所周知,我國目前非國有企業對經濟的貢獻與其獲得的信貸支持嚴重地不對稱。在需要保持一定的經濟發展速度的前提下,應為非國有企業提供一個更加寬松、公平的競爭環境。因此,當前適當支持那些效益好、自身資本結構合理的非國有企業通過企業債券市場來融資。
2.5改進承購包銷辦法,實行招標方式發行,努力實現利率市場化
1991年第一次采取承購包銷的方式發行國債,實現了發行方式由行政分配任務和對個人、單位派購的方式向投資人自愿購買的市場方向轉變。1992年采取一級自營商在一級市場上認購國債方式,使一級市場進一步向市場化的方向發展,促進和提高了二級市場的流動性。但是在銀行利率尚沒有市場化以前,國債的票面利率仍然只能隨著存款利率的變動而變動。1996年我國曾嘗試通過招標方式發行了記帳式國債,但由于非常不規范,1997年又回到承購包銷方式,不過完全以招標方式發債券是國債的發展方向。目前,我國可采取分步走的策略:第一步,完善和發展一級自營組織,使自營商考慮國債長期包銷的收益而不計較一次包銷國債的得失,避免那種今年承購包銷,明年不干的短期行為。第二步,逐步實現招標方式和承購包銷方式相結合,可以對實行承購包銷國債的一部分實行招標,也可以先實行招標,然后再實行承購包銷。由于一級自營商也承擔一定的承銷義務,這樣有助于在過渡時期保證國債發行任務的完成。第三步,過渡到完全招標方式和直接向個人發售相結合的方式,這時國債市場的大宗國債以無券記賬形式通過招標方式發行,小規模國債的發行主要供個人投資者購買,這樣可以建立兩條籌集資金的渠道。
除此之外,發展債券衍生金融工具。成熟的債券市場需要發展債券和與金融變量相聯系的衍生工具。2001年全球金融衍生產品中,利率性衍生產品占到95%。發展債券期貨、期權、遠期等債券衍生金融工具,可以為投資者提供避險的手段這對于長期進行大量債券投資的機構投資者來說十分重要。
參考文獻
1戴根有.關于中國債券市場發展的一些問題[J].中國貨幣市場,2002(8)
今年初,證券監管部門兩次在較大范圍召集券商研討中小企業私募債問題。此后,中小企業私募債相關規則數易其稿,并上報決策層。
華南一家大型券商分管債券業務的副總透露,高層認為,中小企業私募債未能解決風險防范機制缺位和合格投資人不足的問題,因而這一品種遲遲不能推出。
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耿亮在今年“兩會”期間明確指出,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為高科技、創新型的小微企業。他并稱,中小企業私募債將對投資者進行適當性管理;且將建立償債基金,以防范未來可能發生的違約風險。
一位接近上交所的人士說,現在規則已經明確,中小企業私募債將采取備案制的發行制度,實行場外市場發行和交易。不過,各方分歧在于,是否允許個人投資者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以及如何解決債券的托管和發行人資產抵押登記等技術問題。
中國證監會市場部相關負責人透露,企業債的發行監管一直由國家發改委負責,不過,證監會已在中小企業債一事上取得發改委的支持。該負責人介紹,目前滬深交易所正在抓緊制定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相關規則,“甚至清明假期都在加班”。
摩根大通中國投資銀行首席執行官方方指出,高收益債券推出的前提一為能為自己投資行為負責的合格投資者;二為約束發行人進行充分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三為相對有效的清盤機制。
合格投資者不足
中小企業私募債本質是高收益債券,取此名實為證券監管部門的變通之舉。高收益債券也稱“非投資級債券”,在海外證券市場多俗稱為“垃圾債券”,即言其風險較高,亦隱含潛在收益可能較高之意。
與國際慣例類似,國內信用評級機構將信用級別低于BBB的非投資級債券,稱為高收益債券。長期以來,中國債券市場發行的各種企業類債券,信用級別基本均在A級以上,并無真正意義的高收益債券。
年初,分別由證監會債券辦公室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組織多家證券公司集中討論債券市場發展相關議題,中小企業私募債成為討論的重點。兩次會議確定了中小企業私募債將采取備案制的發行制度,實行場外市場發行和交易。但討論反映出,缺乏高風險偏好的機構投資者是中小企業私募債籌備小組一直無法逾越的難題。
目前,保險機構、基金等主要機構投資者的債券投資受到相關主管部門的嚴格限制,包括所投資債券的信用級別、品種類型等方面都有明確的限定。其中,根據監管部門的現行規定,保險機構、貨幣市場基金和社保基金均不能投資于信用級別在投資級以下的債券,即不能投資于高收益債券。
債券市場另一大投資主體,商業銀行投資信用債時,需要按照100%的風險權重計入風險加權資產并相應配置經濟資本。在資本充足率的限制下,商業銀行購買信用債的動力并不十分充足。其投資債券的大部分都持有到期,更多是為了滿足資產配置的要求,缺乏動態管理資產的動力,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低信用級別債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
此外,即便是債券型公募基金,通常只能投資于公開發行的各類證券,如果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還需要修改基金合同,這意味著,現有的存量基金不可能投資此類債券。
而在成熟市場國家,對此則有相對寬松的規定。美國SEC對投資高收益債券的合格機構投資者有明確的規定,合格機構投資者包括:在無條件的情況下持有/投資至少1億美元的投資者,以及在無條件的情況下持有/投資或代表合格機構投資者持有/投資至少1000 萬美元的交易商。
前述華南券商副總裁說,放開主要機構投資者的債券投資限制才是解決投資者不足的關鍵,這也符合債券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不過,他也認為此舉牽涉面太廣,無法在近期內取得所有監管部門的共識。
此外,各方對于個人投資者能不能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分歧明顯,造成最終方案不能落定。一種觀點認為,高凈值的個人投資者因具備較好的風險承受能力,可以進入這個市場。上海的一位券商人士以年化收益率在10%以上信托產品火爆的銷售舉例稱,大多數的此類信托產品個人投資者對中小企業私募債有投資需求。
不過監管部門內部亦有一種聲音認為,即便高凈值的個人有風險承受的能力,但與機構投資者相比,個人對高收益類債券的風險辨析能力要差許多,允許他們進入這個市場屬于典型的“將產品賣給不合適的投資者”。證監會市場部副主任霍達介紹,截至目前,個人投資者能不能進入這個市場仍未有定論。
美國高收益債券市場發展歷史或許能為此問題的解決提供啟發。1989年底,美國保險公司、共同基金和養老基金這三類機構投資持有高收益債券的占比達到四分之三,個人投資者僅僅持有5%。到1997年,儲貸機構、個人和公司幾乎已經退出了高收益債券市場的投資。
北京的一位券商人士說,國內其實也存在一些潛在的機構投資者,如陽光私募基金、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等,都可以成為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主體。
風險化解缺位
缺乏清晰的風險化解機制,是中小企業私募債遲遲沒有推出的另一主因。“兩會”期間,上交所理事長耿亮首次提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將建立償債基金用于防范未來可能發生的違約風險。
所謂償債基金是指,為確保債券能在到期日有足夠的現金償還債權人的本金,發行公司在債券未到期前就預先按期提存一部分基金,從而將還款壓力分散至若干年內。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提出了償債基金的資金來源于發債主體和上交所。根據過往經驗,由交易所出資建設償債基金較為少見。
上海的一位券商人士說,由具有監管者色彩的交易所出資建立償債基金,容易被投資者理解為政府部門為發行的債券背書,隱藏了巨大的道德風險。他認為,既然是一種風險防范的機制就應該采用市場化的手段,淡化行政色彩。
對于償債基金這一機制,發行人亦表現出了謹慎態度。一家有意向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企業曾向券商表示,初步設想中,發行此類債券的規模在1億元至2億元,如果再從中提取資金作為償債基金之用,實際變相提高了債券的發行利率,而債券發行利率本身應該已經體現了高風險的溢價。
《破產法》的執行難度大,也是中小企業私募債風險化解機制難以確立的一個原因。中國在2006年頒布并在次年實施了《破產法》,但由于破產會帶來巨大的社會問題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和信用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在實際操作中,不利于保護債權人的相關權利,一旦高收益債券的發行企業出現無法還本付息的情況,投資者很可能無法通過破產清算來彌補損失。
北京一家投行的債券業務負責人直言,“中國的企業破產首先要解決好職工的安置,維持社會的穩定,其次才是債權人的權益,這對于高收益高風險的債券發展而言非常致命?!?/p>
投資者真正經歷的一次債券信用風險事件,是2006年發生的福禧投資短期融資券償付風險事件。2006年3月,福禧投資貼現發行了一年期、發行收益率為3.6%的10億元短期融資券。7月,有關部門查出該公司曾違規拆借32億元上海社?;?,用于購買滬杭高速上海段30年的收費經營權。隨后,福禧投資的主要財產遭遇法院凍結,福禧短融券陷入可能無法償付的信用風險之中。
最終由于福禧事件的特殊性,以及主管部門較快地對資產進行了處置和重組,并未啟動實質性的法律訴訟程序,該短期融資券得以按期足額償付。而今后如何妥善處理好第一例債券違約的情況,對于監管部門而言仍是一個挑戰。
上述北京投行人士介紹,除了償債基金之外,為了降低投資者面臨的違約風險,可以考慮通過在債券契約中對發行人進行某些方面的約定或限制。例如,限制發行人支付給股東的股息不得高于其收益的一定比例;限制發行人將資產抵押給其他債權人等等。
霍達亦表示,私募債不會很快全面推開,初期會考慮在江浙等中小企業比較集中的地方進行試點。他并稱,發行利率將設在同期貸款利率3倍以內。
承銷商謹慎
“2月份集中討論之后再沒有新進展的通知,規則沒有明確,我們的方案也無從下手?!币晃粡氖聜l行工作的券商人士告訴《財經》記者。
上海的券商人士介紹,目前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尚未進入項目儲備階段,只是跟有意向發行的企業有過接觸,我們正在做向企業推廣這類產品的工作。
目前業界普遍對中小企業私募債抱有謹慎的態度。由于該類債券將采用私募發行的方式,且又是高風險的資產,流動性低是必然的。一旦市況不好,承銷商做市的風險會比較大,前述華南券商副總坦言。
此外,債券承銷費率較低也是券商不積極的原因。一般而言,債券承銷必須有一定的規模才有賺錢效應。業界預計,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單筆融資規模在1億元至2億元之間,按照1%的承銷費率計算,每一單的收入在100萬元至200萬元之間。
其實,在個人資產配置上,每個人都應該配置一些風險相對較小的投資品種。指數基金教父、美國先鋒集團創始人伯格在其著作《伯格談共同基金》中曾經指出:如果你想找到一條簡單的資產配置原則,下面的原則可能有用:你全部的投資組合中,債券比例應該大致與你的年齡相同,其余資金應該投資股票。如果你30歲,你應該維持70%的股票比例、30%的債券比例;到了50歲,你的投資組合的分配應該是50:50。面對股市的大幅震蕩,尋求避險的資金也開始投入資金“避風港”:銀行理財產品和債券基金。
然而如何選擇債券型基金?基本上可以給出三個標準:
一是能不能參與新股投資,能打新股的基金收益可能更好,當然,風險一定會有所提高;
二是能否參與可轉換投資,同樣,投資可轉換債券可能也會提高基金的收益和風險;
三是債券投資的范圍和品種限制,如果限制不太嚴格,不利于提高收益,但放寬限制在提高潛在收益的同時也會使風險程度有所上升。
目前“打新”債券的優勢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更高的資金利用率,二是更高的中簽率和寬松的時間限定。按新規定打新債券基金的股票倉位不能高于基金資產的20%,這對申購新股在資金量上是一個限制。但在操作中,必要時債券基金可以利用債券回購進行融資,與股票基金和純現金理財產品相比,債券基金申購新股的資金利用率高一些;因此,去年打新債券基金的投資回報總體收益高于普通債券。但同樣是打新債券基金,去年不同基金公司的債券基金收益還是有明顯差異的,這種差距主要源于打新中簽的股票組合中的存留期的不同,選擇保留什么股票以及在什么時候賣出,是影響基金收益的主要方面,這就有賴于基金經理的水平了。
一、美國金融資產稅收體系概況
在當前美國資本市場上,可供投資者投資的金融資產主要有股票、債券和共同基金。金融資產的投資所得主要為利息所得(來源于所投資品種的分紅收益)和資本利息所得(來源于所投資品種的價差收益)。在明確以上分類的基礎上,下面分別對美國股票、債券和共同基金的稅收規定作一介紹。
(一)美國股票投資的相關稅收規定。
在證券交易過程中,針對買賣證券的行為所征收的稅均屬與證券交易有關的稅收設置,這一稅制的設置主要是為了調整證券市場資本的流動情況。美國在證券市場發展初期,曾對股票交易行為征收證券交易稅,但是近來考慮到證券交易稅的征收不利于資本流動,于是在1986年稅改法案中取消了該稅種。
對于個人股票投資所獲得的現金紅利所得屬于“任何來源的所得”范圍,列入個人所得稅毛所得內。在計算凈所得時允許扣除借款利息,即為投資股票而借款的利息。對個人股利所得的優惠主要是“股息不予計列法”,允許股東收到股息的第一個200美元不列入總所得。
對于股票投資的資本利得所得,美國從一開始就對其征稅。在美國變現的資本利得最初是作為普通所得來完稅的,并且從1921年稅法開始,它們就適用于優惠的低稅率。從1942一1986年,僅僅對持有期長于6個月或一年以上資產的資本利得的一部分(1942-1978年為50%,1979-1986年為40%)計入應稅所得。在此期間的大部分時間,這類資本利得稅的稅率被限制在25%以內。在1986年稅改法案中刪除了資本利得和普通所得的差別,從1988年開始,全部變現的資本利得都將作為普通所得納
稅,資本利得的最高稅率定在28%。
(二)基金投資的相關稅收規定。
1.投資共同基金收入的納稅與投資其它證券收入的納稅方法一樣。共同基金投資于股票和債券,并將獲得的紅利和利息轉給共同基金的持有者,持有者根據收到的紅利和利息進行報稅。同樣,共同基金的資本利得也以同樣的方式轉給它的持有者,由持有者按資本利得規定來報稅。共同基金本身并不需要根據它收到的紅利。利息以及實現的資本利得未繳稅。
2.美國共同基金投資收益的三種計算方法。如果基金投資者賣掉其持有的所有基金單位,從賣掉所有基金單位的資本利得或資本損失中減去成本就得到應稅金額。如果投資者只賣掉部分所持有的基金單位則比較難計算繳稅的金額,因為很難判斷是哪一部分的基金單位被賣掉了。美國聯邦稅務局因此也規定最先買進的股份最先賣掉,即通常所說的先進先出法則。如果投資者的基金單位價格上漲了,則先進先出法則會產生較大的資本利得和較大的應繳稅額。另外,基金投資者還可以通過計算所持有基金股份的平均成本來計算資本利得或損失。平均成本方法可導致較大的資本利得和較高的賦稅比率。還有一種更加復雜的方法是具體指出哪些基金股份被賣掉了,這樣投資者就可以賣掉最高成本的股份,從而導致最小的資本利得和最低的稅率。
(三)債券投資的相關稅收規定。
當前美國有一個發達的債券市場,債券市場的品種也相當多。從發行主體來看,有聯邦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等。按發行方式來進行細分,有原始發行折扣債券、市價折扣債券等。不同類別的債券在稅收處理時也稍有差別。
1.聯邦政府債券的稅收處理措施。投資于美國聯邦政府債券的利息所得只需向美國聯邦政府繳稅,而不需向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繳稅。因此持有美國國債會明顯減少個人所得稅。正因為投資國債可減少繳稅和投資國債的安全性,國債的利率比企業債券要低。
2.地方政府債券的稅收處理措施。投資地方政府債券資本利得的納稅辦法同投資股票一樣,但以溢價購買地方政府債券的投資損失則不能以資本利得或其它收入來沖抵。
3.原始發行折扣債券的稅收處理措施。原始發行折扣債券是指在首次發行時以面值的折扣價出售的債券,如果持有到期,則發行人一次性將等于面值的價值支付給投資者。此類債券的持有者需每年將計算所得的利息作為通常收入的一部分來賦稅,而不是等持有到期才一次性賦稅。對于1982年7月1日之后發行的此類企業債券,每年根據單利來計算所得利息。
美國聯邦稅務局還規定如果原始發行折扣債券以發行折扣價加上估計的利息來出售,則可認為無資本利得或損失,因此不需要繳納資
本利得稅。但如果出售價超過發行折扣價加上估計的利息,則需要按照資本利息得來賦稅或按照普通個人所得來賦稅。
4.市價折扣債券的稅收處理措施。市價折扣債券是指投資者在二級市場上以某一價格購買某債券,通常該債券的到期贖回價格會高于此購買價格,這兩個價格之差即是市價折扣量。投資市價折扣債券的賦稅與原始發行折扣債券賦稅一樣,都是將折扣部分當作普通利息收入來納稅。但是投資市價折扣債券在沒有實現利潤——市價折扣量前不需要賦稅。如果市價折扣量小于市價折扣債券到期贖回價的0.25%,則不需要納稅,即該市價折扣量在報稅時可當作零來處理。
5.可轉換債券的稅收處理措施。通??赊D換債券轉換成同一發行人股票的交易不需要繳稅,但轉換成不同發行人股票的交易則需要繳稅。任何沒有應計的原始發行折扣不再被確認,但在轉換時的市價折扣需要在轉換成的股票被處理(出售或贈與)后確認。
(四)資本損失彌補的相關規定。
美國聯邦稅法對資本損失是否能一次性從資本得利中扣除有具體規定。投資者的資本損失(長期和短期)可從資本利得中扣除,如資本損失超過資本利得,則還可以以投資者的通常收入(如工資收入)3000美元來相抵,但不得超過3000美元,即該投資者的通常收入的納稅額最多可減少3000美元;其余的資本損失則可帶到下一年度再申報。二、我國現行金融資產稅收體系概況
我國證券市場經過數十年的發展,無論從上市公司家數,還是從交易硬件設施建設來看,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證券市場上可供投資者投資的品種也日益多元化,投資者結構也日益優化,但由于證券市場稅收政策的調整一直被認為實質性的“利好”或“利空”,從而使我國金融資產方面的稅收體系建設一直處于停滯狀態。目前我國金融資產方面的稅收規定僅有以下幾方面:
(-)股票投資方面的稅收規定。
向股票交易的買賣雙方各征收4‰的證券交易印花稅,沒有證券交易資本利得方面的稅收規定,也沒有關于資本損失扣除的相關規定。即無論投資者盈虧狀況如何,只要有股票交易,就必須交納一比例不低的印花稅。在上市公司有分紅時,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繳分紅數額20%的個人所得稅。
(二)共同基金投資方面的稅收規定。
由于我國規范化的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較短,管理層出于培育機構投資者的目的,對其發展采取了一定的扶持政策,包括稅收方面的一些優惠措施。投資者在投資于共同基金時,可免交證券交易印花稅,在收到基金的分紅時,要交納一分紅數額20%的個人所得稅。
(三)債券投資方面的稅收規定。
目前我國的債券市場相對于股票市場而言權不發達,可供投資者投資的債券品種僅限于中央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發行方式上一般采用“按面值發售,年末付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方式,這樣我國債券投資方面的稅收規定就相對很簡單。投資于中央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免交個人所得稅,投資于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要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稅。
三、我國金融資產稅收體系建設思路探討
借鑒美國金融資產稅收體系建設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證券交易的硬件環境和稅務機關的征管水平,我國金融資產稅收體系的構建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股票投資稅收體系建設。
1.改變印花稅的征收環節,放在發行環節征收。將現行的印花稅并入到證券交易稅存在的前提下單獨設置項目,這樣一可以還印花稅的本來面目;二可以解決一級市場稅收調控真空的問題;三可以避免新的重復征稅。2.開征證券交易稅。在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運用證券交易稅對于抑制市場過度投機,保證市場的平穩運行是很有必要的。結合我國現狀,證券交易稅有必要僅對“賣方”征收,稅率為4-6‰左右,在具體措施上要明確持股時間長短與稅率差別的數量關系。這樣一方面可以吸引資金,達到鼓勵中長期投資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可以抑制過度投機,達到穩定股市的目的。3.開征證券交易資本利得稅。證券交易資本利得是投資者因買賣證券而取得的價差收入。我國現行稅制對證券交易的價差收入缺乏應有的稅收調節,對這部分所得應不應征稅,在國外是逐漸增多的,如國庫券、企業債券、股票、投資基金等,其中尤以股票的交易最為活躍。盡管證券交易是一種風險性極強的投資行為,但這種行為畢竟引發了企業財富的再分配,造成新的社會分配不公。因此,我國應開征此稅,對過高的價差收入作適當的調節。目前比較簡單和可行的構想如下:1.對正常交易所得不征稅,但被認定為營業易(投機)的證券利得予以課稅。2.對營業易的判定標準是:以一個股東賬戶為基準,該賬戶在一個公歷年度交易次數超過30筆或轉讓股票票面總價值超過某個數量指標,即判定為營業易。同時結合不同的納稅人(投資基金、機構、自然人等)設定不同的差別稅率;按不同的證券持有期限規定一系列的減免稅措施。
(二)基金投資稅收體系建設。
從美國共同基金的稅收規定來看,盡管美國共同基金的組織形態大多為公司型,但為了避免在共同基金和基金持有人之間的雙重征稅,一般在基金環節都是免稅的,共同基金將獲得的紅利和利息轉給共同基金的持有者時,由持有者根據收到的紅利和利息進行報稅。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的規定和美國差別不大,但對于目前投資者交易基金單位是否應免交證券交易印花稅就值得探討。在目前僅為封閉式基金的情況下,基金單位的價格也是由二級市場基金單位的供求狀況決定的,稅收對基金單位交易的活躍程度影響并不是太大,而對交易基金單位不征收證券交易稅,不符合稅制建設的公平性原則。建議在這方面應對投資者交易基金單位適用證券交易稅,稅率上可與股票交易的稅率相當。對于投資者交易開放式基金單位而言,稅率可適當調低一些。
(三)債券投資稅收體系建設。
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相對于股票市場而言極不發達,這種狀況的出現與我國債券市場大發展的外部環境仍不成熟不無關系,但債券市場作為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促進其發展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尤其要大力促進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當然,債券市場大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在于外部環境的創新,在相關稅收政策選擇上,可提供一定的扶持措施,目前可適當降低企業債券投資利息收入所適用的稅率,結合我國債券市場的中長期發展戰略,針對不同的債券品種,適用不同的稅收規定。
一、美國市政債券稅收減免制度安排
免稅(tax-exemption)是美國市政債券(Municipal Bond)區別于其他債券的重要特征,自1913年美國所得稅法實施以來,已經執行100多年。免稅的實質是聯邦政府對州和地方政府發行的市政債券予以間接的財政補貼,是市政債券吸引投資者參與、降低地方政府融資成本的重要制度安排。
(一)市政債券稅收減免政策的層次
市政債券利息收入稅收規定較復雜,聯邦層面主要是《國內稅收法典》(IRC)的103、141-150條款,每個州也有各自關于市政債券稅收的規定。市政債券發行文件(如官方陳述或備忘錄)一般包含有關債券是否免稅的信息,投資者可從美國國家稅務局的官網(irs.gov)上獲得關于市政債券免稅的詳細規定[1]。
1.聯邦政府的市政債券利息免稅規定。市政債券免稅,主要是指聯邦政府對投資者從市政債券獲得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稅。市政債券籌集資金主要用于地方的公共服務支出,償債資金來源主要來自地方政府的稅收或特定公共項目的收費,如果對市政債券的利息收入征收所得稅,實際上相當于對地方政府征稅。美國1913年所得稅法將納稅人因持有州及附屬行政部門債權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排除在應稅所得之外。1988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南加利福尼亞VS. Baker案中判定,市政債券利息收入免稅規定受憲法第十修正案以及“政府間稅收豁免”保障。聯邦政府的市政債券免稅政策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享受免稅的市政債券類型,IRC103規定了三種例外情況;二是享受免稅的投資者,市政債券免稅優惠主要傾向于個人投資者,《1986年稅收改革法案》限制了對商業銀行的此類稅收優惠。市政債券利息免稅具體需要滿足《國內稅收法典》103條款(IRC103)、141-150條款以及國家稅務局(IRS)有關管理規定。一般地,市政債券發行的官方陳述中通常有關于市政債券免稅情況詳細信息的聲明,以及債券顧問(bond counsel)對該債券聯邦所得稅免稅情況的意見。
2.“建設美國債券”的稅收政策。本輪國際金融危機期間,為創造就業機會和刺激經濟,美國在2009年推出《復蘇和再投資法案》,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舉措是發行“建設美國債券”。“建設美國債券”的目的是通過降低州和地方政府新項目借貸成本,為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融資,資金投向包括公共建筑、法院、學校、公路、交通設施、公立醫院、公共基礎設施、水利工程、環境工程、能源工程、政府住房工程等。從2009年4月至2012年12月31日,建設美國債券共發行1810億美元,債券持有人主要為保險公司、共同基金、外國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以及個人投資者[2]。建設美國債券作為應稅債券,但債券持有人和債券發行人享有稅收抵免和聯邦政府補貼,實際上是變相的免稅待遇。根據稅收減免或抵補方式的不同,建設美國債券可以分為稅收抵免債券和直接支付債券,其中稅收抵免債券向債券持有人支付35%的聯邦政府補貼。
3.州政府市政債券稅收政策。一些州政府也對市政債券利息免征州所得稅。不過,不同州的這種稅收待遇條件差異較大。在一些州,本州居民投資于本州政府或其他市政債券發行人發行的市政債券才享受免稅,對其他州發行的市政債券利息不免稅。例如猶他州的59-10-114(1)(e)法規以及R865-9I-50規則規定,本州居民購買持有其他州發行的市政債券的利息所得需征稅,不過,如果發行市政債券的所在州也未對猶他州發行的市政債券利息收入征稅,那么猶他州也對其市政債券利息免稅。州之間有這種相互豁免的稅收優惠安排,與猶他州相互稅收豁免的州包括阿拉斯加、哥倫比亞、佛羅里達、印第安納、內華達、北達科他、南達科他、德克薩斯、華盛頓以及懷俄明州。
(二)聯邦所得稅減免的例外情況
市政債券利息免稅的規定非常繁瑣,根據《國內稅收法典》第103、141-150條款的規定,三種情況下,州和地方政府市政債券利息不享受稅收豁免待遇。
1.私營性質市政債券(Private activity bond)例外。根據《國內稅收法典》第141條,所謂私營性質市政債券是指那些債券收入為私營企業所用或為私營企業帶來利益的債券。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地方政府為了繁榮地方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發行了許多名義“為公”、實際“為私”的“經濟發展債券”,為企業提供通道融資(conduit financing)。為此,《1968收入和支出控制法案》(The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Control Act of 1968)對免稅市政債券的發行規模和使用范圍進行了限制,從市政債券中區分出了“工業發展債券”(industrial development bond),即后來的“私營性質市政債券”?!?986年稅收改革法案》進一步明確區分了基本市政債券和私營性質市政債券,如果10%以上債券收入由非政府企業使用或10%以上的本息由非政府所有財產擔保,即為私營性質市政債券;為體育設施、會議中心、空氣和水凈化設施、工業園區、私有基礎設施等項目發行的市政債券不享受免稅待遇。
2.“差價債券”(Arbitrage bond)例外。《國內稅收法典》148條規定了“差價債券”(Arbitrage bond)情況。市政債券和企業債券的最大區別就是前者享受免稅待遇,在風險、期限等相同的情況下,市政債券可以以相對較低的利息率從市場融資。一些地方政府利用這種差價,通過發行“發展債券”為名的市政債券,然后用籌得資金在資本市場投資牟利,這種利用免稅優惠牟利的市政債券被稱為“差價債券”。為了限制差價債券,美國《1969年稅務改革法案》和《1986年稅收改革法案》相繼對其進 行了限定,其中《1986年稅收改革法案》明確指出差價債券是對免息優惠的錯誤使用,因而對其采取強硬措施,杜絕套利行為。
3.未合規登記注冊例外。未按照《國內稅收法典》149條有關規定進行登記的市政債券不免稅。在實際運作中,一個發行之初確定為免稅的市政債券,如果發行人最后實際上未能滿足聯邦稅收規則的規定,也會轉變為應稅市政債券。此外,一些市政債券支付的利息在最初計算聯邦所得稅收入時被免除,但仍會受替代性最低稅負(Alternative Minimum Tax Bonds, AMT)規定約束而被征稅,市政債券的官方陳述應明確該債券受替代性最低稅負約束。
二、美國市政債券免稅的具體成效
市政債券免稅政策在美國已有100多年歷史,是促進市政債券市場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截至2012年末,美國市政債券余額3.7萬億美元,其中長期、免稅市政債券占絕對多數,因而市政債券通常被統稱為免稅債券。市政債券免稅的作用體現在幾個方面。
(一)免稅市政債券促進公共投資,是地方政府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
市政債券免稅的前提是其公共用途特征,其免稅條款鼓勵投資者將資金用于購買市政債券,起到良好的資源配置作用。2003—2012年,美國州和地方政府用于新基礎設施投資的市政債發行額達到1.65萬億美元,其中8020億美元用于學校和醫院建設,4360億美元用于水、地下管道以及公路項目建設。2012年,美國共發行了6600只免稅市政債券,籌資金額超過1790億美元,為地方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大量資金。
(二)市政債券免稅是隱性的補貼,有效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融資成本
目前“AAA”評級的10年期市政債券融資成本為2.65%,“A”評級的為3.44%。通常免稅債券利率比應稅債券利率低2個百分點,幫助地方政府以較低的利率融資。根據美國郡縣協會的測算,如果沒有免稅政策支持,2003—2012年美國的州和州以下地方政府將為其所發行的市政債券多支出4953億美元的利息。其中位居前三的加利福尼亞、德克薩斯和紐約分別節約融資成本698億美元、580億美元和449億美元。
(三)免稅債券是市政債券的核心組成部分,為公共目的市政項目提供了穩定的融資平臺
從各年新發行市政債券看,長期、免稅市政債券占市政債券總量的比重達90%左右。2009年和2010年,受建設美國債券(表現為應稅債券)發行增長影響,免稅市政債券占比從2008年的89%下降到82%和78%,不過隨著建設美國債券項目的結束,2011年免稅市政債券發行占比回升到90.2%的水平。免稅市政債券市場的發達,為地方政府保持財政自主性創造了條件,進而有助于鞏固財政聯邦制。
(四)市政債券免稅向個人投資者傾斜,吸引個人投資者廣泛參與
1986年稅收改革法案頒布之前,商業銀行是市政債券的主要投資人;1986年稅收改革法案減少了對商業銀行購買市政債的稅收減免,商業銀行在市政債券投資人中的占比從1971年的51%下降到2011年的7.6%。與此相對應的,個人投資者占比上升至50%以上,加上個人通過共同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以及封閉式基金等渠道持有的市政債券,這一比例超過75%[3]。
市政債券免稅政策的積極作用顯而易見。不過這一政策在過去100年中一直存在爭議。對市政債券免稅的主要批評在于,免稅導致聯邦政府財政收入減少,加大財政收支壓力;富裕階層傾向于通過購買免稅市政債券避稅,稅收減免收益分配不均。為此,奧巴馬政府于2013年4月在2014財年預算法案中提出調整市政債券免稅政策。這一政策調整傾向遭到了州和地方政府的強烈反對,理由是:提高地方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成本,州和地方政府為彌補融資成本上升需要,不得不提高稅收或基礎設施的使用者費用;如果州和地方政府選擇不增稅費,只能縮減基礎設施建設的范圍和規模。
三、對我國市政債券稅收制度安排的啟示
我國擬推進的市政債券尚不明晰,是統一還是地方政府自主發行,一般責任債券還是項目收益債券,債券市場交易還是柜臺交易,一系列問題需要深入研究。不過,無論采取那種形式,市政債券的免稅制度安排是避不開的重要問題。
(一)我國市政債券免稅制度安排的必要性
我國分稅制財政體制與美國的財政聯邦制有很大差別,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財權事權方面雖有分工,但地方政府不存在破產問題,因而對地方政府發債的約束機制不同。從必要性來看,市政債券免稅體現在幾個方面:一是稅收平等需要。我國地方政府市(下轉第40頁)
(上接第27頁)政債券將從有一定收益的公益項目開始,公益性和公共產品屬性決定了其與當前的地方政府債券差別不大。鑒于我國對于個人和企業從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稅,市政債券免稅是應有之意。二是提高市政債券吸引力的需要。市政債券是債券市場的新產品,市場接受度仍待驗證,免稅待遇可以提高市政債券的吸引力,從而發揮其為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的作用。三是降低地方政府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成本的需要。
為了有利于證券投資基金制度的建立,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對中國證監會新批準設立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稅收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營業稅問題
1、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營業稅。
2、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0年底以前暫免征收營業稅。
3、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買賣基金的差價收入征收營業稅;個人和非金融機構買賣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征收營業稅。
二、關于印花稅問題
1、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4‰的稅率征收印花稅。
2、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企業,下同)買賣基金單位,在1999年底前暫不征收印花稅。
三、關于所得稅問題
1、對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2、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3、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以及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利息時,不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4、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國債利息、儲蓄存款利息以及買賣股票價差收入,在國債利息收入、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個人買賣股票差價收入未恢復征收所得稅以前,暫不征收所得稅。
5、對個人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企業債券差價收入,應按稅法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基金在分配時依法代扣代繳;對企業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債券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關鍵詞】債券市場;中美比較;經驗教訓
我國的債券市場近些年來發展迅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同發達國家相比,仍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其規模、品種,還是債券市場的發育程度等諸多方面都存在著巨大的差距。
一、中美債券市場的比較分析
(一)債券市場的發行規模比較分析
在美國資本市場上,債券市場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債券品種發展也比較成熟。其規模也遠遠大于股票市場。美國每年發行國債的數額占GDP的比例為100%。且市場可流通的債券品種豐富,既有國債,市政債券,也有公司債券,聯邦機構債券等。
我國的債券和美國相比差距較大。每年發行總量也不過占GDP的15%左右,且品種比較單一。主要有國債、中央銀行債、政策性銀行債等為數不多的幾種。
(二)債券市場投資品種比較分析
美國的債券市場主要是以工商企業和政府發行的短期債券為主。政府短期債券占政府發行量的40%。除此之外,不少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機構也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些債券被譽為安全性僅次于“金邊債券”的一種債券。工商企業發行的債券產品更是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且種類繁多。
在我國債券市場中,政府債券占相當大的比重。其中國庫券和央行票據占債券市場的比重達到近70%,且大部分為5-10年的中長期債券。企業債券占的比重非常小,而且地方政府不允許發行債券。
(三)債券的流通市場比較分析
美國的債券流通是以場外交易為主的交易市場。同時,電子化交易系統的普遍應用也大大促進了流通市場的活躍。債券市場的日交易量是紐約股票交易所日交易股票數量的13倍之多。政府債券及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的債券十分活躍。
在我國債券流通以滬深證券交易市場、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經營機構柜臺交易市場為主。交易量比較小,整體換手率也僅是美國債券市場的1/10。
(四)投資者結構比較分析
美國國內債券投資者主要以銀行、基金、個人、保險公司、國外和國際機構投資者等為主,各類投資者持有債券比例比較平衡。而我國債券市場投資結構不盡合理。主要有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機構等。市場參與度數量雖然眾多,但債券持有比例極不均等,外資機構參與度較低。
二、對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幾點啟示
(一)積極擴大債券市場規模,促進債券市場品種的多樣化
從中美兩國債券市場的比較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與美國債券市場的規模相比存在著巨大的發展空間。美國的證券化產品在金融市場中超過80%,我國還不到10%;債券余額,美國相當于GDP的二倍,我國也僅接近30%。因此積極擴大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是滿足金融市場的發展和促進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還要積極促進債券市場品種的多樣化,滿足不同發行主體的融資需要。諸如積極發展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擴大和引導發行企業債券;增加短期債券及短期回購品種;建立基準國債及衍生產品等。
(二)完善做市商制度,促進市場的流通性
從國外的經驗看,做市商制度能夠活躍證券交易,保證市場有較高的流動性,這已被許多成熟證券市場廣泛采用,在發達證券市場已有較好的市場基礎。我國銀行間市場雖然已經開始推行雙邊報價商制度,但是目前批準成為做市商機構的均為商業銀行,而商業銀行資產結構相近,對市場走勢預期趨同,導致雙邊報價偏離市場價格較遠、價差較大,難以對市場價格起到穩定作用,更何況其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意愿不強,導致這些雙邊報價商的市場份額存在下降的趨勢,遠沒有發揮促進增強市場流動性和滿足市場需求的作用。
因此,在大力推行雙邊報價商制度時,必須采取核準制雙邊報價商資格,擴大雙邊報價商范圍、允許有實力的保險公司如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機構成為雙邊報價商,以解決目前雙邊報價商投資偏好趨同的問題。在推動做市商制度的同時,在債券市場上推行經紀商制度,以進一步促進債券市場的發展。經紀商信息發達、靈通,可以有效集中市場需求信息,溝通債券買賣雙方,提高成交效率。
目前交易所新推出的降低債市現券和回購交易手續費的政策也將大大降低從事債券套利交易者的成本,提高市場的流通性,鼓勵了中小投資者介入債市,有利于改善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和投資機構投資者博弈的格局。
(三)促進投資者結構合理化
我國債券持有者主要集中商業銀行,特別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他機構和個人債券持有量很少。我國應進一步擴大債券市場的投資群體,增加金融機構之外的企業及事業單位以及外國機構投資者購買、持有債券的比重;增加參與柜臺交易的成員,除商業銀行外可以增加證券商成員;增加柜臺市場的可交易品種,活躍柜臺交易,提高市場流動性;也可廣泛吸引其他廣大的投資群體。
另外還可以逐漸引導社?;稹⑼赓Y機構、中外合作基金、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外資參股保險公司、外資銀行、三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儲蓄存款分流等資金進入債券市場。這些資金進入債市將有利于擴大債券市場需求量,也可平衡投資者債券持有比例。通過多方面、大范圍地促進投資者多元化,依靠國債市場巨大的流動性,可以充分發揮機構投資者發現國債價的格功能,也可最終建立起一條穩定與可靠的國債收益率曲線。
(四)加快債券市場統一化建設步伐
隨著國債發行規模不斷擴大,市場分割問題解決已經顯得迫不及待??梢杂胁襟E、有計劃地允許可流通國債既可在銀行間市場流通轉讓,又可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同時允許部分資信較好,實力較強的金融機構在兩個市場之間進行套利活動,以促進市場的流通性,發現債券市場價格,為全面統一所有債券市場作準備。
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目標是成為全國統一、面向所有金融機構及企業法人和個人投資者的開放的,公開的市場以及一個品種多元化、流動性充分化和功能健全化的中國債券市場。
【參考文獻】
[1]唐震斌,我國證券監管現狀及改進措施[J],金融教學與研究,2006,(3).
資金大量流入債市
近兩個月,債市整體呈現小幅上漲之勢。根據中國債券信息網顯示,9月份,中債-新綜合凈價指數從101.1191點上漲至101.2253點,漲幅0.11%;10月份,中債-新綜合凈價指數從101.2253點上漲至101.9921點,漲幅0.76%。
其中,政府債更是呈現“井噴”。資料顯示,繼2015年上半年財政部下達了5000億元一般政府債券、1000億元專項債券和2萬億元地方政府置換存量債務,8月底財政部再次增加1.2萬億元地方政府置換存量債務。在此推動下,今年三季度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延續了二季度以來的高速發展,發行期數和發行規模分別達到501期和15846.27億元,環比增幅分別超過200%和80%,同比增幅更加明顯。
對于債券市場今年以來牛市的原因,分析人士表示,自6月以來股市出現大幅振蕩,市場避險情緒升溫,資金似乎無處可去,債券市場成為不得已之下的最佳投資策略。于是,以銀行理財資金為首的機構資金開始涌入債市,推高了債市情緒。
債券牛市根基不改
記者了解到,目前基金經理對債市仍比較樂觀。由于貨幣寬松,而傳統經濟面臨轉型,銀行貸款無處可去,只能大量配置債券。與此同時,中國經濟增速下行,也支持無風險利率的繼續下降。資金面以及基本面的支撐,使得債券收益率曲線不斷下移。
“債券還是牛市?!眰袠I從業20多年的一位基金經理告訴記者,如果經濟走出困境,債市的牛市會在某個時候結束?!安贿^目前經濟還沒有企穩跡象,債市短期恐怕不會扭轉?!?/p>
國泰君安債券分析師徐寒飛表示,目前資金從股市回流債市的趨勢并未結束,央行貨幣政策放松的概率在大幅上升,利率債長端仍有下行空間,目前的最優策略或許就是買入10年利率債。
廣發集利基金經理代宇認為,通縮風險仍存,經濟基本面變化不大,債市走勢更多取決于政策面和資金面。從政策面來看,在需求不振的前提下,貨幣政策有望保持一貫性,債市仍將處于牛市中。
局部風險值得警惕
然而,也有部分市場人士表示,信用債違約風險以及公司債杠桿風險在增高,未來局部性風險釋放值得關注,而部分基金經理也開始擔憂IPO重啟對于資金面造成的沖擊。
興業證券分析報告顯示,從短期來看,之前打新基金的錢多數來自銀行理財,在股災后轉投了固收產品,這次IPO重啟后資金可能先從固收產品中撤出來以備打新之需。加之28只新股按照舊規則發行,仍會凍結資金,而此前轉移至貨幣基金和債券基金的打新基金可能會遭遇贖回轉向打新,這些不確定性可能導致債市短期出現調整。
華商基金分析人士亦對記者表示,從短期看,IPO重啟有可能增大債市短期波動。一方面,IPO重啟后部分資金可能從貨基轉為網上打新或新的打新基金,在轉換過程中,貨基贖回導致短端收益率出現波動;另一方面,28家公司還是按老辦法在年內發行,仍然存在資金占用問題,對資金面帶來擾動。
個人如何參與債市投資
目前國內的三大債券市場是銀行柜臺市場、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前兩者都是場外市場而后者是利用兩大證券交易所系統的場內市場。
銀行柜臺市場成交不活躍,而銀行間債券市場是個人投資者幾乎無法參與的,所以都跟老百姓的直接關聯程度不大。交易所市場既可以開展債券大宗交易,同時也是普通投資者可以方便參與的債券市場,交易的安全性和成交效率都很高。所以,交易所市場是一般債券投資者可以重點關注的市場。另外,個人投資者還可購買各種債券型產品,包括債券基金、銀行理財類產品等進行投資參與。
記者了解到,投資者只要在證券公司營業部開立A股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即可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債券發行和交易。而在交易所內交易的債券品種都實行T+1交易結算,一般還可以做T+0回轉交易,即當天賣出債券所得的資金可以當天就買成其他債券品種,可以極大地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
投資指南
滬深交易所公司債
目前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滬深兩市發行的公司債。公司債的投資門檻與基金一致,大致在千元左右。投資者需要先在證券公司開通賬戶,像購買股票一樣,通過證券公司的交易軟件進行申購和交易。交易所公司債和股票流動性一致,需要在9時30分-11時30分、13時-15時的連續競價時間才能購買。
公司債的收益來源主要有兩種,除了可以在固定的時間獲得利息和本金,還可以通過滬深交易所市場逢高賣出,通過低買高賣來鎖定收益。目前公司債收益率多在4%-10%之間,根據債券評級以及公司本身償還能力的不同,收益率也不同,如果想獲得更高收益,也需要承擔高風險。
需要注意的是,自去年以來,出現多只債券違約情況,國企、央企同樣未能幸免,投資者購買公司債時需要注意信用風險,防止中雷。另外,挑選公司債也需要挑選好行業,目前過剩行業容易出現違約情況。
收益: 流動性: 門檻:
儲蓄國債
儲蓄國債是政府(財政部)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不可流通記名國債品種,也被稱為“金邊債券”。一直以來,深受老年投資者的青睞。由于目前處于降息通道,儲蓄國債的收益率也在繼續下降,10月發行的新一期儲蓄國債,3年期票面年利率4.25%,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5基點;5年期票面年利率4.67%,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4基點。不過目前儲蓄國債的利率仍比同期限定存高,也比商業銀行柜臺政策性銀行債更高。
在門檻方面,儲蓄國債門檻為1000元,比國開債門檻高,與交易所信用債門檻相當。在流動性方面,儲蓄國債變現不靈活,流動性差。目前我國儲蓄國債不可流通轉讓,投資者未到期國債變現方式主要有提前兌付和辦理國債質押貸款兩種。選擇提前兌付國債要損失利息收益,而辦理國債質押貸款不僅操作限制較多,手續也較為繁瑣。
收益: 流動性: 門檻:
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債
自2014年4月以來,國開債、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債開始入駐商業銀行柜臺市場,普通投資者可以通過商業銀行柜臺市場認購債券。不過相比公司債,國開債的利率并不高。比如工行于7月1日-3日、7月6日發行的今年第四只柜臺國開債,票面利率僅為2.64%。從門檻上說,政策性銀行債屬于低門檻,只需100元就能購買,比儲蓄國債以及公司債門檻更低。
與歐美等國的垃圾債發行主體相區別,本次擬推出高收益債發行主體企業的資信評級為BBB至AA-。從評級公司的定義來講,BBB是投資級,BBB以下從BB開始是投機級,投資級和投機級的違約率有實質區別。因此實際上本次推出的高收益債不等于垃圾債。
目前,債券市場收益率水平在8%~9%的債券比比皆是。例如近期發行的主體評級AA、5年期的11超日債(112061.SZ)發行票面利率達到8.98%。那么,資信評級為BBB至AA-的高收益債,收益率水平究竟會落在一個什么區間呢?
現在可以明確的是,高收益債在打開信用債評級下限的同時,也將打開信用債收益率不準超過“140%”的上限。目前國內沒有很好的定價標準,現階段市場只能“摸著石頭過河”。
根據現有的信用債定價推算,BBB級的債券收益率應該達到10%~12%左右。高收益債實際上介于現有債券和垃圾債之間,根據現在信托收益率減去流動性溢價的辦法來推算,預計收益率在9%~12%――沒有這個收益率,無法吸引到足夠的投資者。
12%的收益率,從債券投資的角度看,不算低。但從現有的制度安排來看,普通個人投資者恐怕還無緣參與。
當前,監管層和業界對備案制以及私募發行已達成共識,盡管對于發行對象數量的界定還存在分歧,但監管部門對合格投資主體的界定還是相對比較謹慎。
除了高收益必然帶來高風險之外,“評級虛高”也是難以回避的問題:BBB作為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準入門檻,如果評級機構把投機級的企業高估進投資級,就把風險引入到市場中,增加了市場的風險度。
當然,市場完全不出現違約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出現違約對于投資者的成熟和債券市場發展都有一定幫助。高收益債的出現意味著此前中國債券市場旱澇保收的情況不復存在,違約將不再新鮮,“閉眼買債”的時代或將結束。這也是監管機構試圖對高收益債券參與者進行限制的原因。
一個明顯的變化是,高收益債的投資主體將以具有風險識別能力、風險承受能力和低流動性承受能力的投資者構成。券商、信托、理財和私募基金將是主要投資者,券商的自營和資產管理、銀行的理財戶可能會相對活躍一些。公募基金和個人散戶由于種種原因,暫時將被擋在門外,基金由于需要修訂基金章程較難,所以目前很難參與。受高門檻限制,而且采用私募發行,普通散戶基本不可能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