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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公用事業;特許經營;他山之石
一、引言
對于特許經營制度,我們并不陌生,但將特許經營應用于政府公用事業,考慮到我國的特殊國情,在“他山之石”相對缺乏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怎樣來認識它呢?
(一)、特許經營制度的發展:特許經營最早起源于美國。1851年,singer縫紉機公司為了拓展業務,開始授予其經銷權,在美國各地開設加盟店。
19世紀末20世紀初,特許經營制度開始發揮作用。在19世紀末的美國,制造業迅速發展,許多廠商與零售商建立特許經營制度。到了20世紀20年代,特許經營制度開始從制造商-零售商相結合的形式發展為零售商彼此聯合的體系。二戰后,特許經營已經被廣泛采用,成為各大廠商占領市場、獲取高額盈利的重要手段。
我國特許經營制度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7年,肯德基第一家門面店在北京開設,1990年,麥當勞在深圳也開設分店,自此,特許經營的概念首次被帶入中國,在中國商業發展中具有里程碑作用。隨后,全聚德、華聯、意丹奴、馬蘭拉面等國內企業開始探索發展特許經營方式,中國迎來了特許經營快速成長局面。
(二)特許經營制度基本涵義:中國政府對特許經營的法律定義如下:特許經營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
特許經營按性質可以分為商業特許經營與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后者也可稱為行政特許經營。
我國國務院于2007年通過《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并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我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模式的發展
長久以來,我國一直把公用事業作為公益性事業來經營,堅持國家所有和國家投資運營。發展市政公用事業是政府的一項主要職責。然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市場競爭機制逐漸完善,相比之下政府管制經濟的拙劣日益顯著,其中最突出的是壟斷勢力的猖獗與成本效益原則的違背。西方國家經驗表明,公用事業市場化可以縮小政府規模,減輕財政負擔,降低投資成本,提高運營效率,改善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F今公用事業市場化已成為世界潮流,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在積極探索推進本國的公用事業市場化。
上世紀90年代,我國公用事業市場化開始起步,且形式較為多元,其中包括直接并購、民間獨資、合同承包以及特許經營等。特許經營得益于其獨特的經營模式和顯著的經營成果,受到廣泛關注。
我國政府為規范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加快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于2004年2月24日通過《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并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所稱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指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市政公用事業投資者或者經營者,明確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經營某項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或者提供某項服務的制度。其范圍涵蓋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行業。
三、我國各省市相關實踐情況
(一)深圳市-不斷完善制度建設:深圳在公用事業改革中充當著探索者的角色。2002年,深圳對5家大型國有獨資企業進行改革,引進戰略投資者,其中有3家屬于公用事業。
2003年,為提高公用事業的效率和服務質量,保障公眾利益及特許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用事業發展,深圳市制定并施行了《深圳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辦法》。深圳成為了國內首個進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改革的城市。但該辦法對于特許經營權的授權情況并沒有具體明確。
為完善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制度建設,2005年通過了《深圳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該條例對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專門列出一章作具體說明,“特許經營權的授權主體是市政府”、“ 市政府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的方式將某項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權通過頒發特許經營授權書的形式授予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不能確定經營者的,市政府也可以采取招募方式確定經營者?!?/p>
(二)、沈陽-公用事業市場化:沈陽市發改委2005年提出對自來水、供暖、煤氣等公用事業領域,在渾南、鐵西、農業高新區等開發區內,進行市場化試點。
在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領域,沈陽在中方控股、特許經營的原則下,擴大市場準入范圍,鼓勵非國有經濟參與相關國有企業的改組改造,加大城市供水、供暖、供氣、公交等公用事業改革和對外開放的力度。在依法經營的前提下,允許經營型社會事業單位獲得合法收益,收益可自主支配。
(三)、南京市-不斷突破各公共行業壟斷限制:南京在公用事業市場化方面的探索則在于通過引資、引制和引智的適當結合,突出穩健和治本的特色。
2005年,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正式宣布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競得南京江北地區天然氣特許經營權,標志南京開始率先試水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此次招標通過規模經營,整合各種資源,大大節約了市民開支,比如開戶費,使江北地區比江南地區便宜520元。
除了燃氣行業特許經營以外,南京在公交線路、自來水經營上也引入了“特許經營”模式,不搞終身制,真正打破壟斷。
四、小結
我國多年來都是國有企業壟斷公用事業,也因此導致其機構冗雜,效率低下,虧損嚴重、服務意識淡薄,也耗費了公共資源,導致財政拮據。而通過特許經營這一市場化措施,不僅縮減了政府規模,節省財政開支,其引入的市場機制使得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能否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同時企業間的相互競爭也使得企業必須降低經營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從而能夠保證其特許經營權。
盡管市場化是公用事業發展的大趨勢,但我們不能忽略其中存在的問題。較為突出的是公用事業的公益性和受權企業的營利性之間的沖突。可見,完善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制度依然是一個艱巨的任務,需要社會各部門全方位考量。
參考文獻
[1] 白艷娟.我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障礙及其對策分析,: 《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0年02期
關鍵詞:城市、燃氣企業、創新管理
中圖分類號:C29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城市燃氣在經濟建設的過程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隨著我國燃氣的需求不斷地增長,城市的燃氣企業不僅需要努力,更要在轉型期間積極實現創新的發展,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因此,城市燃氣企業應積極制定戰略規劃,集中開展節能環保技術創新,重視品牌建設,完善市場營銷,推動管理創新。
1、面臨問題
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天然氣企業的發展,城市燃氣企業承擔著城市燃氣的輸送、供給、維修、配送、設備安裝、調試、管理等任務,是保證城市居民生活和各個行業生產的重要公共事業,是保證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燃氣企業在發展中雖然取得了進步,但是與快速發展的社會經濟而言,依然存在許多問題,如成本較高、科技含量低、創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低等,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燃氣企業的發展,制約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因此。我國燃氣企業的改革與創新己經成為社會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2、城市燃氣企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從發展的機遇方面來看,我國正在提倡節能源的使用,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的工作,越來越多的地區開始實現天然氣的供給,根據《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頒布,使民間資本進入燃氣的領域,燃氣企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來源更為廣闊?!叭珖細獍l展規劃”的成功實施對協調行業內上中下游投資也具有重要意義。從發展挑戰來看,城市燃氣基礎設施建設仍存在滯后問題,基礎設施建設不足使天然氣供應呈現緊張局面。能源的階梯利用也是必然的發展趨勢,燃氣與電力行業分庭抗禮的觀念將失去主流地位。而且企業投資壓力雖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并未完全消除,今后通貨膨脹帶來的成本上升、大規?;A設施建設等產生的資金壓力對企業來說同樣是巨大的挑戰。
3、城市燃氣企業發展與創新的需求
從城市燃氣企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來看,企業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創新是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首先,“十二五”期間,我國天然氣總用氣量的增長需要燃氣企業進一步擴大業務規模,加強對配氣管網的投資。從國外燃氣發展的經驗來看,我國城市燃氣企業也應在高速發展時期為今后做好戰略打算。隨著新技術、新能源的涌現,城市燃氣企業需要面臨激烈的競爭挑戰,企業不僅要完成基本的燃氣供應任務,更要及時建立起能源服務領域的競爭優勢。這就需要企業制定科學的戰略發展規劃,從根本上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其次,盡管城市燃氣使用已經日臻成熟,燃氣安全知識在社會范圍內得到普及,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燃氣事故的發生率仍然較高。隨著燃氣供應規模的增長,燃氣企業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也必須及時跟上步伐,樹立嶄新的服務理念。最后,城市燃氣企業在我國新時期的轉型過程中需要積極應對市場挑戰,主動走向市場,所以企業急需更新觀念,樹立市場和品牌意識。
4、城市燃氣企業發展與創新管理的舉措
城市燃氣關系到人們的生活和企業的生產,在社會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與社會進步,經濟發展有非常密切的關系,為實現創新的發展,城市燃氣企業應積極制定戰略規劃,集中開展節能環保技術創新,重視品牌建設,完善市場營銷,推動管理創新。
4.1戰略規劃
為推動創新發展,城市燃氣企業首先應立足長遠,制定科學的戰略規劃,對未來的投資建設進行系統的布局,重視積累競爭優勢。首先,城市天然氣供應量的增加必須與基礎設施建設相匹配,同時考慮到基礎建設投資規模較大,燃氣企業應當統一規劃所轄地區的管網建設,避免設施重復建設、選址不科學等因素帶來的投資壓力,使管網與用戶之間形成良性增長關系。其次,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業內資源整合也需要企業給予足夠的重視。城市燃氣企業為拓展覆蓋輻射范圍,應在理性分析投資能力的基礎上,開展與其他企業的戰略合作,或是采取兼并收購的左式,提高能源供應能力,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最后,企業還應積極部署專業人才隊伍,集中發展技術改造和服務創新。
4.2節能環保
“十二五”,.期間,企業技術升級換代與節能環保建設將是一項重要任務,城市燃氣企業應注重推動技術革新,開展新型節能環保項目。企業技術創新對于增強燃氣供應能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務具有重要意義。新時期燃氣企業應關注行業技術的發展,學習國際先進經驗,加強技術研發,適時開展技術升級,通過引入新技術、新設備,實現能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的目標。企業還應從技術合作創新的角度,善于開發新的合作項目。例如,在循環經濟建設中,城市燃氣企業可發揮自身的優勢,創建新型能源系統,與發電企業開展項目合作等。
4.3提高安全管理與預警知識
企業必須為燃氣供給提供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這不僅是城市燃氣企業的基本職責與目標,更是廣大城市居民的期盼,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還是城市燃氣企業最終實現科學管理與發展的目標。隨著城市環境的變化,城市節能減排工作不斷擴大,城市燃氣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也不斷增加。這不僅增加了城市燃氣企業的壓力,對燃氣企業的監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城市燃氣企業需要借鑒國外先進的燃氣管理經驗,結合城市和企業的具體情況,認真學習并制定一套完整的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強化風險防范措施。
4.4提高客戶服務質量
城市燃氣雖然沒有較大的市場競爭壓力,其主要客戶就是城市居民和城市企業,但燃氣企業仍然不能忽視服務水平??蛻舻脑u價可以從側面反映燃氣企業發展的不足,所以企業應該不斷創新客戶服務質量,通過有效地培訓和管理,全面提高解決業務受理、投訴、意見反饋、客戶需求與糾紛等方面的問題,不斷贏得客戶和社會的認可,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整體水平。
4.5品牌建設
新時期燃氣企業己經不僅僅是能源的提供者,更是優質服務的提供者和先進技術的研發者。因此,企業必須及時轉變觀念,樹立品牌意識,深化品牌建設。隨著市場需求多樣化,城市燃氣企業經營業務多元化以及未來供區多向化,企業應根據對象的差異性、品牌認知度以及企業可支配資源,建立合理的品牌組合與構架,營造自身的品牌特色。一方面企業要注重品牌外部形象建設,如統一的標識、字樣、顏色、著裝、企業宣傳語等拉近與客戶的距離,展現企業的文化內涵;另一方面,企業品牌建設必須通過深化服務贏得客戶的認可,企業應針對不同類型客戶群體,制定相應的品牌服務,以提高服務質量,塑造品牌聲譽。
4.6市場營銷
在新形勢下,城市燃氣企業的市場營銷工作至關重要無論是投資建設還是兼并合作,以及技術升級企業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注人,而企業目前業已存在一定的資金壓力。所以企業必須從市場營銷領域展開創新,在爭取政策支持的同時,努力挖掘潛在客戶,開辟新的融資渠道,例如加大對大中型工商業客戶的市場開發力度,在新的領域增加市場份額。企業應在中長期戰略的指導下,針對不同目標市場采取相應的營銷策略,廣泛吸引社會投資。
結束語:
城市燃氣是人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穩定的發展關系整個城市的發展建設及穩定,所以加快燃氣企業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是當前燃氣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雖然當前城市燃氣管理還存在很多不足,但是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城市燃氣管理將邁入一個新的臺階,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燃氣使用環境。
參考文獻:
羅書權2010年6月25日從重慶市綦江縣財政局長任上履新云陽,分管該縣工業經濟。他稱上任伊始就十分重視工業經濟要素的保障,其中包括天然氣。
但“百密一疏”。10月13日,針對重慶眾源天然氣有限公司非法經營這一信息,他對時代周報記者連呼“不知情”。
此前的9月9日,重慶云陽縣工商局已對重慶眾源公司發出整改通知書,稱該公司“無燃氣經營許可證供氣,構成了無照經營行為”。
重慶眾源2008年12月17日登記成立,隨即在位于三峽庫區的云陽縣江口鎮、高陽鎮、南溪鎮三地開始經營民用天然氣項目,但至今尚未按規定在重慶市經信委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
“非法經營”
重慶眾源公司的《營業執照》上標明的經營范圍為:燃氣器具、五金交電、建材(除油漆)、燈飾銷售;水力發電(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不得經營;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而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事實上,這是一家云陽縣境內以發展民用天然氣銷售及經營管理的專業化公司。但以上執照經營范圍里并無天然氣經營?!皢尉瓦@一項,其行為屬于超范圍經營。”云陽縣工商局企業注冊登記科負責人表示。
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我國城鎮天然氣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從事城鎮天然氣經營活動的企業須取得天然氣經營許可證,憑該許可證完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后,方可開展城鎮天然氣經營活動。
云陽縣經信委環資科提供的信息稱,2011年2月重慶市經信委才授予重慶眾源公司城鎮天然氣經營資格,目前眾源公司正在向其申請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證”。
重慶市經信委環資處亦向時代周報確認,至今他們還尚未向重慶眾源公司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
“燃氣經營許可前置于工商登記,工商登記前置于稅務登記?!痹脐柨h工商局企業注冊登記科負責人說,目前眾源公司燃氣經營許可證辦不下來,工商部門就無法為其變更工商登記。
上述負責人說對眾源公司無照經營行為早就注意到了,但考慮到是縣里的招商項目,直到2011年9月9日才向眾源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
重慶眾源公司總投資已達2000多萬元,在以上三鎮鋪設的天然氣管道共計80多公里。據云陽縣審計局的審計報告,2009-2010年,該公司收入共計1400萬余元。
云陽縣工商局企業注冊登記科負責人坦承,眾源公司的無照經營行為,已構成了長達兩年多的非法經營。重慶律師張志軍指出,眾源公司這種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25條的規定,構成非法經營罪,應追究公司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10月13日下午,時代周報記者奔赴云陽江口鎮重慶眾源公司,要求就非法經營一事采訪公司董事長劉明玉,他避而不見。最后,一位自稱該公司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的中年男人出面受訪,堅稱“眾源公司是合法企業,所有證照齊全”,但他以“涉及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向記者出示“燃氣經營許可證”和工商執照。
眾源公司非法經營震驚了云陽縣副縣長羅書權。他直言去年6月他才接管全縣工業,對眾源公司的天然氣經營的資質、證照問題“確實不知情”。
“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涉及到庫區數萬人的安全用氣。”羅書權10月13日下午已責令當地經信委和工商部門即刻啟動對重慶眾源天然氣經營資質、證照的核查。
股東自曝“原罪”
2008年,重慶眾源公司進入重慶云陽燃氣市場。然而,據眾源公司股東晏清、李昌純講述:該公司從發起到成立,每一步都造假而充滿“原罪”。
李昌純和劉明玉既是云陽老鄉亦是戰友。2002年,兩人都從石油公司買斷工齡下海,和另一位同鄉晏清到四川渠縣幫別人組建經營了一家天然氣公司。后發現城鎮燃氣行業效益好、發展空間大,三人遂決定也搞個公司經營天然氣。
但天然氣屬特種行業,必須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才能經營。劉明玉找到他的老戰友―重慶科銳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向貴權幫忙―重慶科銳注冊資金2000萬,擁有天然氣開發及技術咨詢服務的資質。
經過協商,雙方決定在重慶云陽縣組建天然氣公司,并約定劉明玉、李昌純、晏清各出10萬作前期費用(劉明玉實際出資5萬),科銳出資質。
2008年9月,云陽縣政府以招商名義,與重慶科銳公司簽訂投資協議:由重慶科銳取得該縣南溪、江口、高陽三鎮天然氣經營權。隨后的12月17日,重慶科銳以全額出資的名義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成立重慶眾源天然氣公司,注冊資金300萬元。
重慶科銳只是形式上的出資人,實際出資仍需劉明玉、李昌純、晏清等人籌集。當時籌資實在困難,劉明玉等人只得委托一家中介公司代辦工商注冊,虛假出資300萬元。
完成注冊后,眾源公司再通過虛開3張建筑業統一發票,列支工程款212萬,以實現抽逃出資。股東李昌純透露,該行為后被云陽縣審計局審計發現,處以了5萬元罰款。
2009年4月2日,云陽縣政府、重慶科銳、眾源公司三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重慶科銳的天然氣經營權等權利和義務由眾源承接,并特別約定眾源“不得轉讓所有權和股份”。
而早在此前的2009年3月30日,重慶科銳已將眾源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劉明玉、李昌純、晏清等6個自然人,重慶科銳退出眾源。
隨后,劉明玉等人到工商部門對眾源公司進行變更登記時,云陽縣工商局竟陷入左右為難的境地。
云陽縣工商局2009年4月7日向縣政府提交書面報告稱,眾源是依據《公司法》設立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其不僅享有法人財產權,而且可以依法進行股權轉讓;《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亦未對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的投資主體或股東的變更進行限定。
“若我局核準登記,一旦產生法律糾紛,勢必形成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從而嚴重影響我縣的經濟社會秩序;但如果不核準,顯然屬于行政不作為。”報告說。
2009年4月11日,云陽縣原縣長滕英明批示提交縣長碰頭會議定,4月13日縣長碰頭會決定由工商局變更登記。4月14日工商局準予變更。
云陽縣政府特意作出的約定,就這樣被自己否定。至此,短短4個月,眾源從重慶科銳處成功倒手,騰挪到了劉明玉6人名下,代價是劉明玉等人支付重慶科銳140萬元。
然而,這筆資金并未如約按期支付,這也導致重慶科銳與劉明玉等人的關系破裂。股東晏清、李昌純均透露,當眾源在重慶市經信委、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辦理天然氣經營權、用氣指標的過戶手續時,劉明玉曾私刻、使用“重慶科銳建設有限公司”假章。
重慶科銳董事長向貴權10月17日向時代周報確認了以上“假章”事實,并稱將保留追訴權利。
“綁架”政府?
重慶眾源在云陽的燃氣項目概算總投資3000萬元左右。據時代周報調查,盡管涉嫌非法經營,但除了工商這次發出整改通知書外,此前尚無任何部門前去查處過重慶眾源。
重慶市經信委在授予重慶眾源公司城鎮天然氣經營資格時劃定的供氣區域為云陽縣高陽、南溪、江口三鎮。但據時代周報調查,該企業目前正在將供氣業務向該縣路陽鎮擴張,這在特許經營中屬于典型“越界”行為。
“作為監管部門,云陽縣經信委卻聽之任之?!惫蓶|晏清表示,一年多來,就眾源公司的眾多問題,多名股東在不同場合用不同方式,提供具體線索,向當地政府部門多次反映和舉報,可是所有的投訴都石沉大海。
股東們稱,他們敢于自曝公司黑幕,在于董事長劉明玉的“獨斷專行”―“公司的大小事務,均由他隨意確定”。
他們指出,眾源公司成立以來,至今只召開了一次股東大會,無一份經全體股東一致認可的公司章程,亦未形成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決議;經營行為極度混亂,沒有基本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他們更是直指董事長劉明玉涉嫌巨額職務侵占,“在這個暴利行業,我們三位股東兩年來未獲得任何股權分紅和工資收入,公司已完全淪入劉明玉掌控”。
2011年1月24日起,云陽縣審計局就開始對重慶眾源開始2009―2010年度的經營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發現該公司賬目繁亂,僅收集整理發票、手工錄入電腦,10名審計人員就整整耗時3個多月,涉及收入支出資金5164萬元,其中3700萬流出資金中,李昌純等人提出的爭議資金就達2500萬元。
審計還發現重慶眾源存在大量賬外運行資金。云陽縣審計局的審計報告顯示,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劉明玉曾將眾源公司資金共計219萬余元轉入個人賬戶,其中手段包括:在公司收入中少計天然氣開戶費私存;以發放工資、支付人工費等名義轉出公司資金至個人賬戶;熱水器銷售款不納入公司法定賬目核算而轉入私人賬戶等。
為此,李昌純、晏清、王方卿三人去年10月就劉明玉侵占抽逃公司資金,向云陽縣紀檢、公安部門進行了舉報,至今無果?!肮矙C關曾準備立案,但在縣領導干預下放棄了?!崩畈兎Q。
云陽副縣長羅書權確認此事稱:“為什么不立案?我們的考慮是,眾源公司在幾個片區已供氣,涉及幾千戶城鎮居民的安全用氣問題。”在他看來,天然氣行業關乎民生和穩定,是民生、經濟問題,甚至是政治問題。
當地觀察人士認為,這實際是對非法經營的眾源公司的縱容,“這家公司‘綁架’了當地政府?!?/p>
讓當地百姓擔憂的是,重慶眾源的“非法經營”掩藏著安全隱患。據時代周報調查,該公司的天然氣高壓管線,從云陽江口鎮穿城而過,長達兩公里,按規定這屬于嚴重違規,是被禁止的。當地居民反映,這讓全鎮四五萬居民像坐在火藥桶上,整天提心吊膽。
現將《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試行)》(以下簡稱《基本要求》)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基本要求》是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最低標準,各物業管理企業向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不得低于此標準。
二、市及區縣房地局、小區辦自1999年7月1日起,依《基本要求》對物業管理企業進行檢查、考核。對所提供服務達不到《基本要求》的,應要求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基本要求》的,由市、區縣房地局根據《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號)第十九條之規定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千元至3萬元罰款;警告三個月后,企業無明顯改進的,報經市房地局核準后注銷其《北京市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
三、物業管理委員會、產權人及使用人可按照《基本要求》對物業管理企業進行考評,并以此作為對物業管理企業服務要求的依據。
四、辦公樓、商廈的物業管理服務可參照此標準執行。
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試行)
全文一、服務宗旨與原則
以“業主和住戶至上、服務第一”為宗旨,堅持方便業主和住戶、文明服務原則。
二、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
24小時受理住戶報修;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有回訪記錄。
房屋及設備小修和電梯、供水供電設施、共用電視天線的管理應達到《房屋及其設備小修服務標準》(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號)。
房屋的大中修執行《北京市城鎮房屋修繕范圍和標準》(京房修字〔1994〕第521號)。
定期以及冬、雨季和天氣異常時對房屋和公共設施設備、道路、綠地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安排搶修;對質量較差,易出問題的部位,應及時記錄備案,重點檢查;每年年底或年初對上述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對完損程度做出評價,列出年度養護維修計劃。
檢查和大、中、小修要有記錄。
三、保潔服務
居住區內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雜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四、保安服務
24小時有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視;涉及人身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并有防范措施。
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置預案,發生時要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對居住區內違法現象,積極與派出所等配合進行處理。
五、綠化管理
綠地無雜物,無侵占現象,基本無裸露土地;花草、樹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死杈及病蟲害現象,樹木基本無釘栓捆綁現象。
六、消防管理
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基本消防技能;消防設施設備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放置合理,定期巡視、檢修。
七、車輛管理
車輛應停放有序。
收取車輛管理費的,應有專人負責看管;機動車應指定專用停車場、劃定專用停車位,非機動車應存放在專用停車場所。
八、裝修管理
監督業主和住戶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
九、代收代繳服務
如代為收取水費、電費、燃氣費、房租、電話費等費用,應按照有關規定收費,計數準確,并提供憑據。
十、檔案資料管理
有比較完整的房屋及其設施設備的基礎資料、房屋產權產籍資料和物業管理經營管理資料;及時變更記錄,保證檔案資料帳實相符。
房屋及設施設備基礎資料要求有房屋總平面圖、地下管網圖、規劃批準文件,竣工和接管驗收檔案資料(要有驗收證明、竣工驗收單及土建、水暖、電氣、人防、設備竣工圖紙等)、公共設備設施的設計安裝圖紙資料。1996年后新建小區應有六圖二書,即1/1000比例尺的現狀圖、規劃總平面圖、道路規劃圖、豎向規劃圖、市政設施管網綜合規劃圖、綠地規劃圖以及居住小區的詳細規劃說明書和環境預評價書。
關鍵詞:目標成本管理;經濟效益;實現途徑
一、前言
“目標成本”是20世紀50年代出現的,目標成本是指企業根據市場可接受的價格(預測價)及獲利要求預測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它是目標管理思想在成本管理工作中的應用的產物。明確的目標可以起到激勵的作用,迫使主管人員更好地計劃自己的工作,選擇更有效的實現目標的方法,更合理地組織人力和物質資源。迫使主管人員弄清楚組織的結構、任務和權責關系,鼓勵人們致力于實現他們的目標,有助于開展有效的控制工作。
二、目標成本的構成
石油企業目標成本管理的控制指標是目標成本,而目標成本測定的依據是產品的銷售價格和企業的目標利潤。在石油、天然氣的價格和銷售量是相對穩定的情況下,石油企業可以采取倒算法來確定目標成本,即以油氣產品的銷售收入減去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和目標利潤來測定目標成本,具體內容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預測單位成本=預測價(1-稅率-銷售利潤率目標)
油氣目標總成本=油氣銷售收入-稅金及附加-目標利潤,
油氣單位目標成本=油氣單位(1-產品稅率)-油氣單位銷售量的目標利潤
在上述公式中,價格、產量基本上是固定不變的,目標利潤是決定目標成本的關鍵,兩者成反比例關系,企業的目標利潤越高,目標成本就越低,企業降低成本的任務就越重。
三、目標成本管理的實現途徑
(一)轉變思想,樹立經濟產量觀念,實行實物型管理向價值型管理轉變,使生產從“數量”中脫離出來,用經濟產量的觀念指導生產。石油經濟產量是指在一定的技術經濟條件下,能夠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目標的油氣產量,即油田所生產原油的完全成本(包括勘探成本、開發成本)加上企業目標利潤和稅金,不高于油氣銷售收入。企業要生存、要發展,必須按照經濟產量的標準,合理配產,以實現利潤的最大化。
(二)加強成本管理,建立相互制約的成本管理制度。資金預算、財務結算、會計核算是石油企業加強成本管理的三個關鍵環節,在這三個相互制約的環節建立起相應的成本管理制度,是石油企業提高成本管理效果的有力手段。對成本的日常管理,要從制度上加以保證,建立歸口分級的責任制,明確責權關系,以有效的方法解決具體問題,并借助于計算機網絡,全面搜集和反饋成本控制信息,使成本管理步入科學化、現代化的軌道。
(三)加強投資決策,投資效益控制管理。抓好投資管理。建立科學的投資決策程序,強化項目優先和技術經濟論證工作。制定出投資的最低回收率標準。每一項投資事前都應通過市場調查、分析、論證、優選投資方案,壓縮高成本、高風險地區的勘探開發活動,確保所選項目有較大的經濟效益。對投入效率的控制應進行全面的、全過程的控制。切實加強全施工過程及項目竣工審計和評估工作的組織管理,建立起有效的投資控制、質量和工期保障體系。
(四)強化資金管理,降低資金成本。由于不同的融資方式,其使用成本是不同的。所以應加強籌融資方式研究,改變單一的貸款融資方式,采取多種融資形式,分散投資風險,降低籌資成本;同時加強資金運營管理,利用貸款利息、金融政策調整的有利時機,進行債務重組,利用時差、利差和長短差降低資金成本。
(五)搞好產業接替,分流主業人員,降低人工成本。資源性企業的特殊性決定了發展接替產業的必要性,開發進入中后期的油田,必須加快多元化開發的步伐,建成一批接替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使主業由于逐漸下降而減少的收入,要由接替產業收入來平衡,由于產量下降而減下的人員要由接替產業來接納。建議公司將接替產業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擠出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以建立“接替產業基金”,使接替產業的發展有一下量的突破、質的飛躍。
(六)推行以利潤為中心的目標成本責任制及考核體系。建立成本效益責任中心,以提高效益為目標的政策和經濟雙重激勵機制,實行目標成本和責任中心、員工利潤直接聯系的分配機制。將成本責任逐級分解,確保全體職工在責任體系中都承擔相應的責任,各級責任中心能否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主要取決于成本效益中心負責制及目標成本管理的落實。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以“內部利潤”為硬指標,無論油田或采油廠,都應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為根本目標。
(七)重視技術、優化科技結構
技術進步是降低成本最重要的途徑,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的經營管理辦法轉變為現實生產力是企業發展的核心問題。充分利用現有人才資源,做好科技生產工作,穩定科研隊伍,充分調動其積極性。調整、優化裝備技術結構。引進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對可挖潛的裝置、設備進行改造,增強技術功能。
關鍵詞:干式氣柜,成本控制,質量成本,工期成本
中圖分類號:F045.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項目背景
鞍山市的主要城鎮燃氣氣源為焦爐氣,主要由鞍山鋼鐵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鞍鋼)提供。雖然焦爐氣與天然氣相比,具有熱值低、對燃氣供氣管道腐蝕性大等缺點,但由于其供應穩定、產氣量大、價格低廉等優勢,作為為鞍山市不可替代的主體燃氣氣源。鞍鋼主要通過焦爐將配合煤干餾獲得焦爐氣。近幾年,隨著鞍山經濟的發展,居民和工商業用戶增加迅速,燃氣需求量猛增;因此,安裝新的氣柜對于鞍山市是必要的。相對于濕式氣柜,干式氣柜在技術上存在一定的優勢,包括以下:干式氣柜具有小型水槽,容量小,基體結構是圓環形的,故而投資成本較低;干式氣柜不會接觸水,因為罐內獨有稀油密封機構裝置,形成了內壁油膜保護層,所以防腐壽命長,成本偏低,使用年限上達到了50年以上;系統工作原理是:由活塞升降推動,和濕式氣柜靠比較就會體現出原有系統工作的不足,即不再靠活動塔節升降維持。綜上所述,干式氣柜比較適合鞍山市以焦爐氣為主體的燃氣氣源結構;比較適合鞍山四季分明,冬季溫度較低的自然氣候。因此,根據鞍山市居民和工商業用戶的構成及以往燃氣調峰規律,利用不均勻系數法,確定干式儲氣柜的儲氣容積為5萬立方米。該儲罐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可以極大的緩解鞍山市燃氣供需矛盾,并為城市發展奠定能源基礎。
工程特點
本工程有大量的加工構件需在廠內制作后運輸到現場,為確保制造和安裝質量,需采用專用的模具、吊具、腳手架、機具等20多種。氣柜施工多為露天作業,受天氣影響因素較多。結構件較多,高空作業多。我們根據自身能力,承諾按要求工期內完工。
本工程煤氣柜屬于非標設備,不是普通鋼結構,與鋼結構相比,施工難點表現在:精度要求“高”;質量控制“嚴”;關鍵部位“多”;施工組織“難”。
研究意義
實際意義:低壓干式儲氣柜的建設項目是鞍山燃氣公司實現固定資產投資的載體,項目投資大、工期長、結構功能復雜且又具一次性等獨特性質。再加上工程運作過程中各利益主體之間相互作用的不協調,致使在項目進行過程中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存在一定的難度。因此研究工程項目成本控制對實現順利供氣,提高施工效率和合理安排施工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成本控制的理論意義:成本管理是指將成本支出限制在一定范圍內的一種管理方法。目標成本和初步計劃作為成本管理的宗旨,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實際成本進行時刻監視和計量,并對之前的成本計劃和實際發生的成本之間的差異進行對比分析,挖掘形成差異的原因,并采取措施使差異盡量在可接受、可控制的范圍內波動,使項目成本盡量在預算中進行。對于經營管理的提升和成本管理制度的完善有降低管理成本、實現高額利潤、創造優異經濟效益的效果。
成本控制必要性
建設施工項目的成本控制可以理解為項目成本形成的過程中,對生產經營所消耗的各種資源進行指導、監督、調節和限制,在出現偏差時及時發現,并為合理控制偏差波動范圍,采取一系列措施,盡可能將各項生產費用波動的范圍控制在可接受、可預測的范圍之內,最終完成該工程項目的成本目標。項目成本管理通常是有針對性和單一性,它只針對一個工程項目,并且隨著項目建設的完成而結束。因此,為了確保項目的盈利性,成本控制是非常有其必要性的。
成本控制影響因素分析
對于成本、質量、工期三者之間的關系研究已經很充分,多數研究學者均認為成本、質量、工期是項目管理的三大要素和重要目標,且三者之間是互相影響和牽制的。就本文所依據的案例企業而言,該項目實施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善鞍山市居民和工商用戶的燃氣使用短缺的現狀,在保證企業實現經濟利益的前提下,要兼顧不污染環境的原則。項目的成本控制目標一般是成本最小化、利潤最大化,但不能一味的壓縮成本,而忽略其他的相關項目要素。為了平衡項目質量、項目工期等要素,必要的成本支出是不可避免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為了盡量控制成本,可能就無法保證項目的質量。而質量在本文的案例企業中是至關重要的一個關鍵要素,因此要保證質量至少在一定標準之上。因此,本項目就會選擇同時兼顧項目的質量和成本。至此,我們發現,項目成本控制雖是項目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但同時也不可忽略對其他項目要素的關注,要保證項目的最終實施目的得以實現,就需在項目管理的各個要素上保持均衡統一。
項目成本控制對策
建立責、權、利界定明晰的成本管理體制。對成本管理體系中的各個部門、各個職位的工作職責和權利范圍進行明確的界定,確保切實有效地履行職責,并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權利。完善成本管理辦法。任何一個工程項目都有其自身的特點,針對于不同工程項目的特點,要有針對性的、操作性和較強的項目成本管理方法和實施方案,并且要將責任落實到每個人、保證切實可行,這樣才會使項目成本控制科學,有效。落實技術組織措施。一般情況下,在開工以前應該根據工程各項情況,制訂項目技術組織措施計劃,列入施工組織設計,使之成為降低成本計劃的內容之一。月度財務收支報告。該工程建設項目的持續時間較長,在此期間,進行月度財務收支報告能夠實時監控項目的成本管理工作進展,檢查在本月內項目的實際成本支出與項目建設期的成本預算是否一致。一旦出現偏差,該報告將提醒項目管理者及時調整項目成本預算,并對可能造成成本支出差異的問題進行檢討,以實現全員參與、全員控制。合理的項目成本審批流程與權責分配。完善的項目管理體系中一般對各部門的權責利劃分是很明確的,對項目成本管理也有相應的組織流程。當在項目成本管理過程中,需要建立嚴格的合理的項目成本審批流程,如在出現小額費用時,一般由財務部門進行審批即可;當出現超過一定數額的成本支出時,則需要首先向項目管理者請示通過方可批準。以保證項目的成本審批做到更快捷、更合理。產值、資源消耗與成本支出同步控制。產值指的是項目進行至某一時間點的產出,即已完成的工作量;資源消耗指的是項目實施各時間段內的材料、人員等的投入。保持產值、資源消耗和成本支出同步,能夠有效監督項目的收支狀態是否平衡,使之出現成本控制最小化。
結論
本文主要從成本控制角度,把干式氣柜這種高技術、高密度的儀器在鞍山市燃氣供應系統中的引用過程和實施方案進行成本控制分析。把干式氣柜使用過程中的成本控制影響因素一一列舉,通過成本的預算,執行情況,變更程序,最終目的詳細的說明。而影響因素的分析在質量,工期,管理這三個方面進行了大分類,這樣成本控制就能夠將抽象的管理和改進落實到每個職位與每個部門。對于干式氣柜的使用所需要注意的事項通過成本控制對策來體現,對于已經使用的干式氣柜儀器已經說不上預防策略高于使用控制策略這樣的說辭。也就是在不斷的使用過程中各個環節對于成本的控制在過程中要時時的有這樣的概念,從各個方面來注意,責任、權益、利潤是循序漸進的,只有在最基本的地方做好控制才能達到成本最次,利潤最好。通過對質量、產品制作、施工過程、檢驗、服務的控制才會在考核中取得好的績效。高效的績效是成體系的,所以干式氣柜工程的時時項目質量控制體系就生產了。
成功的項目成本控制能夠提高企業以及相關單位和部門的利益,鞍山市干式氣柜項目的成本控制主要從成本控制流程的源頭開始控制,從時間和空間的大局而出發。從材料,技術,人員和部門各個方面形成規范和制度,這樣項目的質量就能夠保證,同時受益也在無形中增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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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經濟;水價;探討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作用。水利工程供的水也是一種資源,就是水資源。它的價格如何確定,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是我們水利經濟和經營管理工作中一直研究的問題。現根據個人在實際工作中所了解的情況,提出一些粗淺的意見,和大家共同探討。
一、水利行業的特點
1.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
從水利本身的實際情況看,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已被大家所共識、它不但承擔著為國民經濟發展防洪保安全的任務,而且為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提供用水和電力,還有養殖、航運等,是為國民經濟發展各個部門服務的,它的建設應是超前的。
2.水利工程供水的特點
水利工程供水,是由所修建的工程設施,通過蓄、引、提將水送給用水戶。水利工程供的水是花費了物化勞動和活勞動,通過交換的方式,將水賣給用水戶,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商品,已逐步被大家所認識。但是它又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商品,它的交換范圍受到限制,它不像其他商品那樣,到處都可以交換。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基本生產和生活資料,它的生產不同于一般原材料的生產,主要是由大氣降水而形成的。在我國由于降雨時空分布不均,產水量的多少和來水時間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受天氣的影響,年際間變化很大。你想多蓄水,天然不來水就蓄不到水;不想多蓄水,來水多了就要棄掉,造成水資源流失。
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水利工程供水水價的制定
1.制定水利工程供水水價
國務院的《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水費辦法》)中提出的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目前仍然適用。即“水費標準應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和當地水資源情況,對各類用水分別核定”。水利既然是國民經濟基礎產業,它是為國民經濟發展各部門服務的,當然這種服務應是有償的。它的產品是水利工程供的水,是不可替代的壟斷產品,它的價格制定,應像電力、城市自來水、天燃氣等那樣,由國家制定。
2.對不同用水部門應制定不同的水價
水利工程供的水是非常重要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在各個部門創造的價值是不同的。因此,在制定水價時,也應分別制定。
(1)供農業用水水價。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在國民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前我國農業生產水平還很低,且農產品價格也比較低。當時修建水利工程時農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這種情況,對農業用水的水價應按不完全成本收費,比較合理。
目前,我們國家工業還不太發達,是一個農業國,農業用水的費用全部由國家負擔是不可能的,沒有這種經濟力量。我國大、中型水利工程的修建主要是國家投資,小型工程是國家補助資金農民出工修建的。工程建成后農民受益了,用水就應交水費,水管單位通過收水費。維持工程的簡單再生產。
目前我國農產品的利潤很低,供農業用水按不完全成本收費,有利于農業的發展。若水價比較高(成本加利潤),農民一算帳,用水灌溉所增加的收入還不夠所交水費的,農民就不用了,影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不利于農業的發展。
(2)對工業用水所定水價,應成本加利潤。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商品水,它的價格制定,應按商品定價的基本理論制定,即P=C+V+M,成本加利潤。水利工程供的水是工業生產用的生產資料,水利又是基礎產業,它的價格制定應從整體考慮。成本部分可根據單位產品的消耗計算出來,利潤部分應按社會平均資金利潤率或投資利潤率計算比較合適。
另外,還要考慮到我國水資源分布不均,在水資源緊缺地區,其資金利潤率還可高于社會平均值,利用價格這個經濟杠桿,促使節約用水。
利用貸款或集資修建的供水工程,在制定水價時,就不一定用社會平均資金利潤率計算盈利部分。而應根據貸款或集資的條件(如利率、寬限期、償還年限等),通過分析計算求出所需的資金利潤率,計算出水價。
(3)城鎮居民生活用水的水價。對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應分兩種情況考慮。
第一種:水庫供水給自來水廠,然后由自來水廠經過加工處理后,再售給居民,供這種用水戶,在定水源水的水價時,要和自來水通盤考慮,兩者利潤要一致。否則利潤大多都被自來水公司拿去,形成社會分配不公,影響供水的積極性。
第二種:水庫供水由水源一直供到居民家中,制定水價時,要分別考慮。
①自有資金建的供水系統工程,所定的水價要和該城市自來水公司定的價格一致。新晨
②水管單位利用貸款建的工程,其定價原則和方法應和前面講的供工業用水一樣。工程未建之前,進行評估和可行性研究階段,就應將水價算出,向當地政府或用水戶講清,最好訂下供用水合同,明確水價。
三、水利工程供水要制定浮動價格
上面談到的幾類用水水價的制定方法和原則,是指在正常情況下要考慮的。由于水利工程供水隨機性比較大,來水量的多少,是受氣候影響。有時來水量大于所需的供水量,受工程條件的限制,不能全部蓄起來,需要棄水。這時的水價就要下浮,使用水戶盡量利用自己的設施,將水蓄起來,免得將水棄掉。當來量很少時,可供的水量遠小于所需水量,此時的水價就要上浮,利用價格杠桿限制用水、節約用水,使有限的水資源合理配置。
四、水利工程供水要按時定額配給,超額加價
一、市政公用行業改革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1.改革的現狀。我國的公用事業長期采用區域性垂直一體化結構,地方公用事業管理部門壟斷本地區公用事業的所有環節,服務效率低。進入上世紀90年代以后,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對公用產品和服務提出了巨大的需求,原有公用事業單位的能力滿足不了市場需求,而政府一時又拿不出多少財力進行新的投資和建設,供需矛盾急劇惡化。為解決這個矛盾,廣東、上海、浙江等地開始探索公用事業民營化改革。中央政府也開始重視公用事業的改革,建設部于2002年12月了《 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各地也相應出臺了一系列的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從2003年開始對各類資本全面開放公用事業行業,改革的步伐日漸加快。
在近幾年的市政公用企業的市場化改革中,各地對現有項目主要通過增量招商、存量轉讓的方式進行產權多元化的改革,而對新建項目主要采用BOT、TOT、BT、OBO等融資方式進行操作,合作經營期限一般在20―30年。建設部對部分省市的統計表明,大多數省份40%以上的公交企業、50%以上的水廠、60%以上的污水行業、80%的燃氣企業國有的股權產權都以各種形式出售。分析這幾年的產權為什么賣得這么快,部分專家認為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中央有政策。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了“加快推進鐵道、郵政和城市公用事業等改革,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的要求,市場化改革自然成為了各地追求的目標;二是地方有需要。城市發展很快,老賬尚未還清,新一輪更為快速的發展使資金緊缺的矛盾更為突出,盤活存量,引進投資者成為不少地方政府的首選;三是企業有要求。市政公用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也急于改變目前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狀況,嘗試產權多元化,引入競爭機制的呼聲頗為強烈。
2.存在的問題。由于前一段各地市場化改革大部沿襲了高成本、高風險的融資方式,忽視了公用行業服務對象大眾化和一直處于高度壟斷的特征,在具體實踐中暴露出不少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部分資產權屬尚有爭議,產權有待明晰
由于我國法制建設的滯后性和歷史上其他的原因,許多市政公用企業占用的一些資產權屬尚未明晰,主要有小區內的各種管網、泵站、調壓站等資產。另外,由于初期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短缺,各地紛紛出臺了各種名目的收費政策,如向用戶收取的開戶費、初裝費、管道建設費等等,按“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其產權歸屬還有待界定。在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中這是必然要面臨的問題,現在各地的做法不盡相同,有些地方通過某種形式直接確權給企業,而有些地方則通過剝離的方式留在企業外部。然而第一種方式將會引起日后產權的糾紛,第二種方式則對其日后的管理維護產生糾紛。
(2)相關配套政策不到位,日后監管難度加大
市政公用行業不同社會上一般的競爭性行業,市場化改革要有長期的穩定性。但回顧現有的政策往往是建立在原國有企業管理思維的基礎上,對市場化之后的考慮還不夠充分和全面。北京公交、沈陽水務等在實施產權多元化改革后,因經營和管理等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最后不得已以高出當時幾倍的價格實施產權回購。上海浦東水務建設投資的糾紛也屬類似情況。所謂相關配套政策不到位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市政公用企業的產品政府定價及承擔政府部分社會化職能等公益性特征與當前的公共財政補虧體制仍有所脫節,公共財政的價格補償機制尚未確立,行業投資回報水平比較低;二是市政公用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原來一直在國有體制下運行,與之相關的投資計劃、基礎建設、資金投入、產品調價以及產品質量標準等一系列的事項主要由政府相關部門決策。隨著市場化的改革,社會投資者的引入,這些問題還沒有進行明確和規范,加大了日后監管難度,增加了日后的糾紛。三是2004年建設部正式頒布了《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各地也相應制訂了《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但在實際操作上還存在不少難題,真正有序競爭的市場格局難于形成。
(3)產權轉讓定價難、風險大
首先,由于市政公用行業的資產規模通常比較大,許多項目在多元化改革時當地政府與投資者往往就今后的價格調整、特許經營、投資建設等方面有不同形式上的約定,投資者對產權價格的判斷主要是建立在預期目標上面,而目前在實際操作中資產評估的主要方法又是重置定價法,缺乏科學合理性。其次,市政公用行業生產的是大眾日常必須的服務產品,關系到國家經濟安全與社會穩定,在產權轉讓中防止其控制力的轉移往往是政府考慮的重要因素。特許經營在實踐中操作中與預期還有差距。再次,為推進市政公用行業的市場化改革,確立有序競爭的市場格局,提升服務與效率,2004年3月,建設部以第126號令正式頒布了《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明確今后凡屬市政公用事業的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行業,都依法實施特許經營。因此,新的投資者一旦進入,在今后漫長的特許經營期限內實際上還是一種排他性的壟斷經營,意味著政府要等幾十年后才有再次選擇經營者的機會,從經濟激勵理論來講,這種特許體制是缺乏效率的,這與通過特許經營,深化經營權層面改革的初衷是有差距的。
二、推進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必須考慮的幾個問題
上述表明,鑒于市政公用行業的特點在現階段以資產轉讓或購并的方式引入競爭機制,實施市場化運作難度很大,操作不當還有可能造成得不償失得結果。那么市政公用行業的改革,究竟路在何方?近來有的地方和部門唱起了市政公用行業不適應市場化改革的調,甚至將公用行業的運行實體簡單確定為公益性企業,完全依賴財政補貼來過日子,這相對提高市政公用行業的運行效率和總體發展是非常不利的。下面我們就探索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新模式與大家作一商榷。
1.要明確市場化改革的基本目標。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的目標應同時兼顧幾個方面:一是解決資金投入的不足,改變供需矛盾突出的局面,特別是與保護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密切相關的設施嚴重不足的狀況;二是改善供給,提高效率,改善經營管理機制,使具有壟斷特性的市政公用行業具備競爭和激勵機制,不斷滿足社會進步對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不斷提高的要求,確保社會經濟的穩定、健康、持續地發展。
2.要體現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能。市政公用行業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公共利益,不論具體的各項服務由誰提供,政府要對能否長期地、連續地、安全地、有效地提供價格合理的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承擔監管責任,甚至承擔最終責任。在“2007年中國城市水業戰略論壇”上,有些專家認為,在推動城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時候,產權問題輕易不要動,公用事業投資還是要以政府為主體,說得明確一點,就是政府要拿錢。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群眾對公共產品、公共服務日益增強的需求,政府更應該加強這方面的投入。
3.要遵循積極穩妥的改革思路。目前情況下,推進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的難度還很大,面臨的制約因素不少,一是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還需進一步轉變觀念和認識;二是與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相配套的法律制度還需加快建設和完善;三是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秩序。所有這些因素在總體上決定了我國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應該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我們要吸取前一段大范圍地出售國有公用企業產權,并相應授予長期特許經營權所帶來經濟風險的教訓,積極穩妥地推進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
4.要進一步完善各項配套的政策法規。近來,有一些經濟和法律界的專家呼吁,市政公用行業的改革要“規制先行”,這不無道理。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門不顧價格調整、基礎建設、投資回報、服務質量和資產移交等今后不可回避的實際問題,在與投資方簽署相關合同時做出超乎權力范圍和缺乏科學態度的約定或承諾,給市政公用行業的長遠發展留下了隱患,因此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行業改革的各項配套政策法規,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環節。
5.要注重規劃和引導,確保可持續發展?,F在各地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的實踐模式千差萬別,操作方式也差異很大,在許多環節的處理還不夠規范,不利于今后國家的宏觀調控,也不利經濟的統籌協調發展。在國家和地方層面上有必要進行規劃和引導,進一步明確市場化改革的目的和意義,對改革進程中相關問題的解決提供指導意見,確保行業可持續發展。
三、積極探索資產所有權與業務經營權分離的改革新模式
結合市政公用行業特點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其資產屬性、競爭形式以及職能定位與一般性的競爭性行業有所不同。首先,鑒于公用行業的公益性特征,城市基礎性設施譬如城市道路、河道、各類管網等資產,在金融工具不斷創新的環境下,由政府長期持有和投入是可以考慮的;其次,城市公用行業具有自然壟斷性,這不是由誰投資決定的,無論是水、電、氣,城市都只能有一個統一的管網,由此分析市政公用行業的改革應考慮資產所有權與業務經營權分離,實施業務經營權市場化改革的路子。
1.以提高運行效率為目標,推進公用行業經營權層面的市場化改革。所謂資產所有權與業務經營權分離,是一個總體的概念,就是要對現有的市政公用行業分層次進行市場化改革。市政公用企業擁有的資產大體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基礎性的資產,主要以固定資產的形式存在,包括管網、調壓站、泵站、場站、填埋場、土地等等;另一類是除上述以外的資產,暫且定義為營運性資產,主要包括直接用于生產的設備,服務設施等固定資產,以及生產服務用的流動資產,如公交車輛、制水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垃圾中轉站、各類生產物資營業網點等等。基礎性資產應保持其國有性質,資產權屬不轉移,由政府直接或通過授權的形式對其進行投資、管理、處置、融資以及日常維護,而營運性資產及其業務經營權則應通過市場和特許經營的方式公開選擇經營主體,在引入競爭機制的同時引入先進的管理理念,加速提高市政公用行業的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
2.建立國有產權不變,經營權公開競爭的市場化運作模式。在具體操作上,可在現有市政公用企業的基礎上組建一家國有獨資的行業資產管理公司,持有市政公用行業的基礎性資產,行使資產所有人的權利;有條件的公用企業也可以與社會投資者共同成立專業的管理公司,積極參與經營權的市場競爭,使其在業務經營層面上成為有序競爭的市場主體。其框架如圖:
上述框架圖中,項目公司是由專業管理公司參與競爭取得業務經營權后,通過受讓前面所定義的營運性資產(包括特許經營權)而成立的,負責公用產品和服務的生產供應以及受托對基礎設施性資產的日常維護、管理和保值增值。專業管理公司的競爭主要應放在特許經營權的競爭上,是服務質量、運營水平與產品或服務價格的綜合競爭,而對受讓營運性資產可作為特許經營權取得的一項前提條件。資產轉讓可按資產的重置評估價確定,不作溢價考慮,合作年限期滿,在重新選擇市場經營主體時,資產的轉讓同樣按資產的重置評估價確定,防止投資者在資產溢價上獲取投機利益,讓專業管理公司獲利的主要動因放在日常的生產經營與管理上,真正激發管理效率的提升,同時有利于二次競爭操作的可行性,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與保值。
第一條為了規范燃氣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燃氣用戶和燃氣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燃氣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燃氣的規劃、工程建設、經營、使用和燃氣器具的銷售、安裝、維修,以及有關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發展燃氣事業,應當遵循統一規劃、配套建設的原則。
燃氣的經營和使用,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保障供應、規范服務、方便用戶。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逐步普及燃氣使用,優先發展管道燃氣,加強燃氣安全使用教育,提高燃氣管理水平。
第五條省、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燃氣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消防、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工商、價格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燃氣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燃氣專業規劃,經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組織實施。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鄉統籌、布局合理的原則,按照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對瓶裝燃氣供應站點進行城鄉統一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七條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應當按照燃氣專業規劃,配套建設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預留的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未經法定程序批準不得改變用途。
在管道燃氣供氣規劃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工程和居民住宅等,應當配套建設管道燃氣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
第八條燃氣工程的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并按照建設項目管理權限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燃氣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評價,配套建設相應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九條燃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必須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達到國家和省規定規模標準的燃氣工程,應當依法實行招投標。
第十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驗收,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燃氣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收集、整理燃氣工程建設項目的文件資料,建立燃氣工程建設項目檔案,并及時向所在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第十一條燃氣工程的建設資金可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采取企業投資、國內外貸款、發行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
鼓勵國內外企業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投資建設燃氣工程。
第三章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燃氣企業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條件,經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燃氣經營權應當通過招標投標等公開、公平的方式取得。
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從事氣瓶充裝活動的,應當依法取得氣瓶充裝許可證。
第十三條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符合瓶裝燃氣供應站點布局規劃,并具備下列條件,經所在地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法取得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
(一)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燃氣設施;
(二)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管理人員、技術人員;
(三)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
(四)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燃氣汽車加氣站,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儲存、充裝設備。
第十四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20年,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4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燃氣經營的,持證企業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遵守有關服務標準和規范,公布并履行服務承諾。
第十六條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建立燃氣質量檢測制度,保證燃氣質量和供氣壓力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與用戶就燃氣質量和供氣壓力有特別約定的,從其約定。
瓶裝燃氣企業充裝燃氣時,應當先抽出燃氣鋼瓶的殘液后再行充裝,充裝的燃氣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誤差,并對充裝后的燃氣鋼瓶進行角閥塑封,標明充裝單位和投訴電話。燃氣鋼瓶的實際充裝重量低于額定充裝重量時,瓶裝燃氣企業應當明示實際充裝重量。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燃氣的質量和計量進行抽查,并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
第十七條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保證燃氣正常供應,不得擅自停止供氣、更換氣種或者遷移燃氣供應站點;確需停止供氣、更換氣種或者遷移燃氣供應站點的,應當報經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管道燃氣企業因燃氣工程施工、設施檢修等情況,需要降壓或者暫停供氣的,應當提前2日通知用戶并公告;因不可抗力或者供氣設施搶修等緊急情況,需要降壓或者暫停供氣的,應當及時通知用戶,同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引起停止供氣的原因消除后,管道燃氣企業應當盡快恢復供氣,并在恢復供氣之前及時通知用戶。恢復供氣應當在6時至20時之間進行。
第十八條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建立用戶檔案,設置用戶聯系、咨詢和搶修搶險電話,并向社會公布。搶修搶險電話應當有專人24小時值班。
第十九條燃氣價格及服務收費項目、標準的制定,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與調整燃氣價格及服務收費項目、標準,應當依法聽證。
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省以上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燃氣服務費,燃氣用戶有權拒付。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條管道燃氣企業應當履行普遍服務的義務。對提出使用管道燃氣并符合使用條件的用戶,管道燃氣企業應當與其簽訂供用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不得拒絕供氣。
第二十一條居民用戶戶內管道燃氣設施由管道燃氣企業負責維護和管理;非居民用戶與管道燃氣企業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用戶要求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管道燃氣設施的,應當經管道燃氣企業同意,由管道燃氣企業組織施工,所發生的工本費由用戶承擔。其他燃氣設施的改動,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并由燃氣企業向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規定的程序批準。
燃氣企業根據前款規定收取工本費的,應當向用戶出具工本費清單。
第二十二條管道燃氣的用氣量,應當以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的燃氣計量表的記錄為準。用戶對管道燃氣計量表準確度有異議的,可以委托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經檢定的管道燃氣計量表,其誤差在法定范圍內的,檢定費用由用戶支付;其誤差超過法定范圍的,檢定費用由管道燃氣企業支付,并由管道燃氣企業免費更換合格的燃氣計量表,退還多收取的燃氣費。
用戶對檢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第二十三條管道燃氣用戶應當按時交付燃氣費。逾期不交付的,管道燃氣用戶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經管道燃氣企業催告,在供用氣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仍不交付燃氣費和違約金的,管道燃氣企業在書面通知用戶5日后,可以暫時停止供氣。
用戶交付所欠燃氣費后,管道燃氣企業應當立即恢復供氣。
第二十四條管道燃氣用戶需要更名、過戶、銷戶的,應當向管道燃氣企業辦理變更或者銷戶手續,結清燃氣費。
第二十五條用戶有權就燃氣、燃氣器具及有關服務的質量、價格標準等事項向有關企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查詢,有關企業或者部門應當及時答復。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公開舉報和投訴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舉報或者投訴之日起7日內處理,并答復舉報、投訴者;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應當及時轉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并告知舉報、投訴者。
第五章燃氣器具管理
第二十六條燃氣器具應當附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說明書,并經法定檢驗機構對其氣源適配性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用戶購買其指定的燃氣器具。
第二十七條燃氣器具銷售企業應當在銷售地設立維修站點,向用戶提供維修服務,并明示服務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燃氣器具安裝、維修企業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燃氣器具的安裝、維修活動。
燃氣器具安裝、維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安裝、維修活動的作業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二十九條燃氣器具安裝、維修企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安裝、維修燃氣器具,材料和配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二)不得擅自移動燃氣計量表和公用燃氣設施;
(三)向用戶提供安裝、維修憑證;
(四)設定不低于1年的安裝保修期。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燃氣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企業生產安全全面負責。
燃氣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排除。
第三十一條燃氣企業應當向用戶提供服務手冊,宣傳安全使用燃氣的規則和常識,指導用戶安全使用燃氣。
第三十二條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城市規劃、公安消防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劃定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并由燃氣企業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
(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傾倒、排放腐蝕性物品;
(三)開挖溝渠、挖坑取土;
(四)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或者損壞燃氣設施的安全警示標志;
(五)擅自進行焊接、烘烤、爆破等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作業;
(六)在燃氣設施上牽掛電線、繩索或者晾曬衣物;
(七)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其他行為。
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確需進行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作業的,作業單位應當經燃氣企業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由于作業不當造成燃氣設施損壞的,作業單位應當協助燃氣企業進行搶修;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建設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當向燃氣企業或者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明地下燃氣設施的有關情況,燃氣企業或者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在接到查詢后3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與燃氣企業協商,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四條重型車輛或者大型施工機械需通過地下鋪設有燃氣管道的城市非機動車道時,應當事先征得燃氣企業的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過橋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護措施。
第三十五條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燃氣鋼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六條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檢測、維護,對達到使用年限的燃氣設施及時更新,保障燃氣設施安全運行。
管道燃氣企業對燃氣用戶設施每年至少檢查一次。燃氣企業工作人員檢查時,應當主動出示有效證件;發現用戶違反安全用氣規定的,應當予以勸告。
第三十七條瓶裝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用改裝、報廢、非法制造的燃氣鋼瓶和超期限未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燃氣鋼瓶充裝燃氣;
(二)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安全標準超量向燃氣鋼瓶充裝燃氣;
(三)不得用貯罐、槽車直接向燃氣鋼瓶充裝燃氣或者用燃氣鋼瓶相互灌裝燃氣;
(四)存放燃氣鋼瓶的場所與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建筑的距離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用戶應當配合燃氣企業進行燃氣安全檢查,嚴格遵守安全用氣的規定,并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加熱、摔砸、曝曬燃氣鋼瓶或者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二)自行傾倒燃氣鋼瓶殘液或者用燃氣鋼瓶相互灌裝燃氣;
(三)涂改燃氣鋼瓶檢驗標記;
(四)擅自拆卸、改裝燃氣鋼瓶瓶閥、附件;
(五)擅自安裝、改裝、拆卸室內管道燃氣設施或者進行危害室內管道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等活動;
(六)盜用或者轉供管道燃氣;
(七)實施危害燃氣使用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九條運輸燃氣應當使用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專用運輸車輛,并遵守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第四十條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燃氣企業進行燃氣安全監督檢查時,對于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等,應當暫時封存,并在15日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第四十一條縣(市)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建立燃氣安全應急救援聯動機制。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全省重大燃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燃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燃氣企業應當根據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企業燃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隱患時,有權向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或者所在地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報告。
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或者有關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
第四十三條發生燃氣事故,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建設、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督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處理緊急燃氣事故時,對影響搶險搶修的其他設施,燃氣企業可以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發生傷亡、嚴重環境污染等重大燃氣事故時,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修、救援。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燃氣工程的設計文件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或者燃氣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移交燃氣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停止供氣、更換氣種或者遷移燃氣供應站點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管道燃氣企業拒絕給供氣區域內符合供氣和用氣條件的用戶供氣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二)、(四)項規定,不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安裝、維修燃氣器具,材料和配件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或者擅自移動燃氣計量表和公用燃氣設施,或者設定安裝保修期低于1年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違法修建建筑物、構筑物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五)項規定,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傾倒、排放腐蝕性物品,或者擅自進行焊接、烘烤、爆破等危害燃氣設施安全作業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3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規定,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開挖溝渠、挖坑取土,或者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或者損壞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在燃氣設施上牽掛電線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居民用戶可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非居民用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一條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轉讓、出租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
(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
(三)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管道燃氣企業燃氣經營許可證被吊銷的,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應急措施,保證供氣。
第五十二條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違反燃氣價格和服務收費管理規定,或者供氣合同中存在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內容的,由價格、工商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五十三條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燃氣監督管理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燃氣工程設計文件審查批準的;
(二)未經招標或者不根據招標結果擇優確定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經營者的;
(三)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頒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
(四)對違反燃氣質量、安全、價格等規定的行為不依法查處的;
(五)對燃氣事故不依法、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的;
(六)從燃氣監督管理工作中謀取非法利益的;
(七)其他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燃氣,是指供給生產、生活使用的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天然氣等氣體燃料的總稱;
(二)燃氣企業,是指從事燃氣生產、儲存、輸配、供應的企業,包括管道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企業;
(三)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是指為用戶供氣的瓶組氣化站、瓶裝供應站(瓶裝燃氣換氣點)、燃氣汽車加氣站等;
(四)燃氣設施,是指專用于燃氣生產、儲存、輸配、供應的各種設施及其附屬設備,包括氣源廠、門站、氣化站、混氣站、儲配站、調壓站、計量站、供應站、加氣站、各種燃氣管網及其附屬設施的總稱,以及用戶戶內燃氣計量表、金屬管道和閥門等燃氣設施;
(五)燃氣工程,是指燃氣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六)燃氣器具,是指使用、充裝燃氣的爐具、取暖器、熱水器、沸水器、冷暖機、烘烤器、燃氣鋼瓶、調壓器等產品。
第五十五條企業、事業單位為生產、生活配套自建的燃氣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采用管道集中供應的沼氣、秸桿氣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