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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法律法規缺失。目前我國沒有專門的土壤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分散在《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復墾條例》、《農藥安全使用標準》等不同法律法規中,對土壤污染防治的規定不系統,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細則和有威懾力的責任追究條款。
二是監測水平滯后。多數地區缺乏土壤監測必備的儀器和人員,尤其是基本農田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重點區域存在監測站點布置過少、監測項目少、監測數據流通信息不暢、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等諸多問題。
三是修復技術不成熟。我國現有的土壤污染修復技術大多數仍處于實驗階段,有些還只僅適用于實驗室的小規模實驗,與工程的實際推廣尚有一定的差距。同時,現有修復技術成本較高,修復設備與藥劑大部分仍然依賴進口。
四是防治資金短缺。土壤污染防治對資金的需求量很大,目前主要由政府買單。而政府財力的相對有限性使防治資金的來源受到很大局限。尤其對于無主的污染場地,由于其大多數位置偏遠,開發利用價值不大,地方政府配套資金積極性不高,中央資金的杠桿作用難以有效發揮。同時,目前我國土壤治理修復的商業模式尚未形成,社會資金進入相對困難。
二、發達國家的經驗借鑒和相關建議
自上個世紀以來,美國、丹麥、英國、德國、日本等國家圍繞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檢測、治理、防控、資金、懲治等諸多環節,建章立制、標本兼治,逐步形成了較為完整和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如美國設立了污染場地管理與修復基金即“超級基金”,并以這一基金為核心,制定了全面有效的污染土地管理框架。針對責任方建立了“嚴格、連帶和具有追溯力”的法律責任,即不論潛在責任方是否實際參與或造成了場地污染,也不論污染行為發生時是否合法,潛在責任方都必須為場地污染負責。丹麥在2000年就頒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并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土壤污染數據庫,實現資源共享。同時設立了土壤檢測點,對土壤進行長期實時監測,進行動態管理。英國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建立了污染土壤暴露風險評估導則,制定了詳細的土壤污染指導性標準,并逐步形成和完善了基于風險的污染地塊管理框架體系,有效地保證了土壤污染防治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針對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現狀,建議:
1.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制定專門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并相應配套各類法規細則,構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為土壤污染防治和治理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2.全面開展土壤環境質量普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土壤環境質量普查,摸清底數,并建立全國土壤環境質量數據庫,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3.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和實施計劃。在全面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和實施計劃,明確各級政府和機構土壤污染治理責任,并根據不同區域土壤環境狀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規劃,分步實施。
4.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將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列為常規環境監測內容,建立起完善的土壤監測網絡,制定科學的定期監測制度,長期、動態、實時地對土壤及其生態環境進行監測,并定期公布全國和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5.拓寬防治資金投入渠道。一是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對土壤污染實行永久性的污染責任追溯制度,土壤污染者除了要承擔受害者的賠償責任外,還應承擔土壤修復費用。二是建立專門的土壤污染資金保障機制,成立類似美國“超級基金”的“土壤污染治理基金”,主要用于解決找不到責任者或責任者沒有實施修復能力的土壤污染的管理和修復,保證土壤污染防治資金來源的穩定。另外,政府還應進一步加大對土壤污染治理的科研開發、企業的清潔生產、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資金扶持力度。三是完善市場機制,引入社會資金進行土壤治理修復。
6.加強防治技術人才支撐。一是制定土壤修復企業準入制度,引導行業有序規范發展。二是加快相關人才培養和設備研發。一方面在各大高校增設土壤修復等方面的專業,加大專業土壤防治人才的培養力度;另一方面相關科研部門要加快土壤污染治理設備、原料等研發的步伐。
【英文關鍵詞】 Soil Pollution; Hazard; prevention and cure
【正文】
一、我國土壤污染現狀及危害
(一)我國土壤污染現狀土壤污染大致可分為:重金屬污染、農藥和有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多種類型。據報道,目前我國受鎘、砷、鉻、鉛等重金屬污染的耕地面積近12000萬公頃,約占總耕地面積的1/5;其中工業'三廢'污染耕地1000萬公頃,污水灌溉的農田面積已達330多萬公頃。 污水灌溉等廢棄物對農田已造成大面積的土壤污染。如沈陽張士灌區用污水灌溉20多年后,污染耕地2500多公頃,造成了嚴重的鎘污染,稻田含鎘5-7mg/kg.天津近郊因污水灌溉導致2.3萬公頃農田受到污染物。廣州近郊因為污水灌溉而污染農田2700公頃,因施用含污染物的底泥造成1333公頃的土壤被污染,污染面積占郊區耕地面積的46%.80年代中期對北京某污灌區進行的抽樣調查表明,大約60%的土壤和36%的糙米存在污染問題。另一方面,全國有1300-1600萬公頃耕地受到農藥的污染。除耕地污染之外,我國的工礦區、城市也還存在土壤(或土地)污染問題。
(二)土壤污染的危害 1.土壤污染導致嚴重的直接經濟損失對于各種土壤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目前尚缺乏系統的調查資料。僅以土壤重金屬污染為例,全國每年就因重金屬污染而減產糧食1000多萬t,另外被重金屬污染的糧食每年也多達1200萬t,合計經濟損失至少200億元。對于農藥和有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類型的土壤污染所導致的經濟損失,目前尚難以估計。 2.土壤污染導致食物品質不斷下降我國大多數城市近郊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許多地方糧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鎘、鉻、砷、鉛等重金屬含量超標或接近臨界值。 3.土壤污染危害人體健康土壤污染會使污染物在植(作)物體中積累,并通過食物鏈富集到人體和動物體中,危害人畜健康,引發癌癥和其他疾病等。 4.土壤污染導致其他環境問題土地受到污染后,含重金屬濃度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風力和水力的作用下分別進入到大氣和水體中,導致大氣污染、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生態系統退化等其他生態問題。
二、土壤污染的特點土壤污染具有明顯的隱蔽性、滯后性、累積性和不可逆轉性等特點,土壤一旦受到污染,則需要很長的治理周期和較高的投資成本,造成的危害也比其他污染更難消除。 土地污染具有隱蔽性和滯后性。它往往要通過對土壤樣品化驗和農作物的殘留檢測,其嚴重后果僅能通過食物給動物和人類健康造成危害,因而不易被人們察覺;因此,從產生污染到出現問題通常會滯后很長的時間。土壤污染具有累積性,污染物質在土壤中不容易遷移、擴散和稀釋,因此容易在土壤中不斷積累而超標。土壤污染具有不可逆轉性,重金屬對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個不可逆轉的過程,許多有機化學物質的污染也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降解;土壤污染很難治理,積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難降解污染物很難靠稀釋作用和自凈化作用來消除。因此,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較高、治理周期較長。
三、我國現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及其存在的問題目前,我國涉及土壤保護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水土保持法》《土地復墾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法》《農藥安全使用標準》《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及大氣、水、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等。另外,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防止土壤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我國于1995年制定了《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 15618—1995)。盡管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少,但大多針對經濟利用、土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規劃及土地權屬問題方面,對土壤污染防治的規定分散而不系統,缺乏具可操作性的細則和有威懾力的責任追究條款我國現有的土壤保護法律法規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
(一)《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羅列的污染種類的滯后性,該法第20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鹽漬化、貧瘠化、沼澤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種源滅絕以及其他生態失調現象的發生和發展,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及植物生長激素。”該法于1989年頒布,但是對于所處的社會發展狀況而言,以上的羅列已經基本概括了所可能發生的污染種類,而這不發放置今日,就存在著些許的滯后性,無法窮盡污染種類,致使污染發生之時,無追究污染著責任的法律依據,其應當包括有放射性物質和化學物質的污染、亂堆放生產廢物和消費廢物,以及包括生物性污染在內的污染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地退化的不良(有害)影響;
(二)《土地管理法》 1.調整對象的局限性《土地管理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對于防治土壤污染,該法也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即在第35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維護排灌工程設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鹽漬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這條規定是在《土地管理法》第4章,耕地保護當中提出的,而并非在總則當中對此問題加以表述,這就導致了這部法在調整土壤污染問題時,調整對象存在著明顯的局限性; 2.土壤污染防治意識的缺乏性該法第43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字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除外。該法第36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可以看出的是,該法對于基本農田的用途有著嚴格的規定,對于其他耕地的利用范圍則放寬限制,而興建鄉鎮企業則又放寬了農用地轉化為建設用地的條件,而鄉鎮企業產生排放的“三廢”物質,則是導致農村土壤污染的最大元兇,而對于鄉鎮企業和基本農田土地布局和使用規劃的缺失,又是導致鄉鎮企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耕地污染嚴重的原因。
去年5月份,國務院頒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拉開了土壤修復的大幕。同年11月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初步確定了預防和保護、管控和修復等制度設計。今年3月份,農業部印發落實“土十條”的實施意見,部署加強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系列文件的出臺讓人們對土壤修復產業給予了極大的關注。
防控修復誰為先
在很多人眼中,污染土壤修復是環保行業的一塊大蛋糕,不少業內人士曾估計其帶動的產業規模會達幾萬億元。隨著“土十條”及其配套文件陸續出臺,人們發現,產業要達到目標規模尚需時日。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土壤污染修復產業產值,尚不及環保產業總產值的1%。環保部有關負責人在解讀文件時也表示,文件將推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估、治理修復和裝備藥劑生產等相關產業發展。到2020年,預計可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4500億元。
大面積的土壤治理是個世界性難題,其復雜性和投入遠大于空氣和水。治理越難就越凸顯防控的重要性。在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研究員陳能場看來,一系列文件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理念的轉變,從“一刀切”的指標控制轉向強調預防為主、風險控制的綜合防控。發達國家土壤污染治理經驗顯示,污染預防、風險管控、治理修復的投入比例大致為1∶10∶100。他認為,土壤污染防治的本質是在保護土壤的基礎上,分類合理利用土地。單純的土壤修復是最末端和不得已的防治方式。
土壤污染不能上來就“治病”,得先“號脈”,“藥方”也不只土壤修復這一劑。按照農業部的規劃,要在耕地土壤污染詳查和監測基礎上,將耕地環境質量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三個類別,實施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優先保護未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輕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這意味著,對于污染輕微的耕地,可以調整種植結構,種植不吸附重金屬的林木;對于污染特別嚴重的,可以實行風險管控,休耕退耕或生態移民等,而不是“一刀切”的土壤修復。
目前,中央政設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修復治理等工作。農業部先后在天津、廣西、湖南等地開展農產品產地重金屬污染治理修復試點,啟動9個污染區的污染修復示范項目。針對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將建設耕地污染綜合治理與修復示范區,2020年年底前,受污染耕地開展治理與修復1000萬畝。
修復資金哪里來
廣西河池市是“土十條”確定的全國6個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之一。16年前,一場特大暴雨使該市環江縣一處尾礦庫潰壩,沿岸上萬畝耕地受到重金屬污染。為了修復耕地,農民曾采取撒石灰的原始方法,但收效甚微。針對當地特點,2005年,中科院地理資源所研發了超富集植物與經濟植物間作修復技術。政府向村民們免費發放蜈蚣草苗、東南景天苗、桑樹苗,指導村民種植。蜈蚣草和東南景天是超富集植物,對重金屬有很強的吸收能力,通過把重金屬富集在莖葉中,從而帶走土壤中的重金屬。
技術成熟后,在2450萬元中央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下,環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于2010年啟動,這是廣西首個農田土壤修復工程。項目以“地方政府主導、科研單位技術支撐、農民主動參與”的模式,共計修復污染農田1280畝。5年后,治理區域農產品產量達到當地正常水平的90%以上,農產品重金屬合格率達到95%,工程通過驗收。昔日顆粒無收的耕地,如今已是郁郁蔥蔥的桑園。
土壤污染成因復雜,治理難度大、周期長,需要巨大的資金支持。數據顯示,2007年至2015年,國內總投入約90億元的316個土壤修復項目中,來源于財政資金、自籌資金、財政與自籌資金組合的金額分別為63%、14%和21%。“修復資金多來源于財政,難以形成合理的盈利模式,制約著土壤修復產業的發展。必須加快探索土壤污染修復市場化發展之路。”中國農科院農業資源區劃所副所長徐明崗建議,應加大社會化治理,可采取治理效果與收費相掛鉤的承諾式治理方式。
“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本身就是要創新,不管是PPP還是第三方治理,都要有可以預期的回報。”河池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在現有PPP模式探索試點的基礎上,以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價值為橋梁,將污染場地修復與建設用地開發、污染農田修復與種植業發展相融合,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政府和企業共同治理土壤污染,共享土地開發利用收益。
治土良法何處尋
“我國開展土壤修復技術研發比歐美發達國家約晚20年,在修復技術、裝備及應用上,還存在較大差距,制約了國內土壤修復技術的產業化發展。”湖南永清環保集團董事長劉正軍表示,目前我國相當部分修復技術與設備從國外引進,購置價格昂貴,設備維護成本高,經濟性差。由于土壤類型、污染程度的差異,導致這些技術設備出現“水土不服”。這需要國內企業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適合我國污染土壤特點的實用修復技術與裝備。
徐明崗介紹,國內外對土壤重金屬污染的治理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活化手段,即增加重金屬的溶解性和遷移性,通過土壤淋洗把土壤固相中的重金屬轉移到土壤液相中去,再回收處理富含重金屬的廢水,這也是目前城市土地重金屬治理采用的主要方法。二是鈍化手段,即改變重金屬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態,通過降低重金屬的生物有效性,從而降低農作物對重金屬的吸收量。從農業生產的角度看,鈍化手段比較符合現階段我國農業的發展水平,經濟可靠且易于農民掌握,有利于大面積推廣。
[關鍵詞]土壤污染,農產品安全,管理現狀
中圖分類號:X5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5-0219-01
1農田土壤質量現狀
1.1土壤污染的概念
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美麗中國建設,保護好土壤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內容。
土壤污染物大致可分為無機污染物和有機污染物兩大類。
無機污染物主要包括酸、堿、重金屬,鹽類、放射性元素銫、鍶的化合物、含砷、硒、氟的化合物等。
有機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機農藥、酚類、氰化物、石油、合成洗滌劑、3,4-苯并芘以及由城市污水、污泥及廄肥帶來的有害微生物等。
1.2農田土壤污染現狀
目前,我國土壤污染的總體形勢嚴峻,部分地區土壤污染嚴重,在重污染企業或工業密集區、工礦開采區及周邊地區、城市和城郊地區出現了土壤重污染區和高風險區。土壤污染類型多樣,呈現出新老污染物并存、無機有機復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徑多,原因復雜,控制難度大。土壤環境監督管理體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全社會防治意識不強。由土壤污染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和群體性事件逐年增多,成為影響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我國農田土壤遭受有機物、重金屬和化肥等污染物質的污染較為嚴重。據調查,我國農田受有機污染物(農藥、多環芳烴等)污染的面積已達3600萬hm2,其中農藥污染面積約1600萬hm2。農藥是毒性高、環境釋放率大、影響面廣的有機污染物,在有效防治病蟲草危害的同時也污染環境和農產品。農藥在土壤環境中的行為歸宿,主要是遷移、滯留、轉化。化學農藥施于農田后,約有40%-60%落入土壤中。
2農產品質量安全現狀
2.1農產品的化學污染嚴重
近幾年來我國蔬菜污染問題嚴重,其中化學農藥、重金屬、化肥和硝酸鹽的污染最為突出。
2.1.1化學農藥污染
在蔬菜生產過程中,通過使用化學農藥防治病蟲害,保證蔬菜的高產和穩產。但與此同時,蔬菜產品遭受著嚴重的化學農藥污染。目前,化學農藥污染問題在我國受到廣泛的關注和重視。
2.1.2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污染
我國污水灌溉農田面積超過330萬hm2。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含有氮、磷、鉀等許多植物所需要的養分,所以合理地使用污水灌溉農田,有增產效果。未經處理或未達到排放標準的工業污水中含有重金屬、酚、氰化物等許多有毒有害的物質,會將污水中有毒有害的物質帶至農田,在灌溉渠系兩側形成污染帶。
2.1.3化肥與硝酸鹽污染
化肥對蔬菜生產影響最大的是氮肥,氮肥施用過多造成蔬菜的品質和耐貯性下降。氮肥分解過程中產生的硝酸鹽、亞硝酸鹽等致病、致癌物質,在蔬菜中積累并通過食物鏈影響人體健康。由一些文獻報道可知,我國大部分地區蔬菜中化肥與硝酸鹽污染已相當嚴重。無論是沿海地區還是內陸,葉菜類和根菜類蔬菜中硝酸鹽含量超標最嚴重,廈門、廣東省6個典型地區、長沙、哈爾濱四地區葉菜類蔬菜中硝酸鹽含量分別已達1019mg/kg、3180mg/kg、3130mg/kg、3432mg/kg,根菜類蔬菜中硝酸鹽含量于廈門、長沙、哈爾濱三城市分別為669mg/kg、1682mg/kg、2107mg/kg。
2.2農產品質量安全與管理現狀分析
2.2.1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依據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在國外發達國家,無公害農產品已成為最基本的要求和最低的限制性標準。我國國家農業部、省、市、自治區針對日益增多的食品中毒問題,制定了一系列蔬菜質量安全標準,對蔬菜安全生產起了積極作用。最近幾年,通過對蔬菜安全生產的逐步重視,蔬菜質量標準得到了進一步的規范。
目前,國家農業部已頒布了13蔬菜產品標準,其中白菜類蔬菜、茄果類蔬菜和甘藍類蔬菜,其余是單個蔬菜如韭菜、芹菜、黃瓜等標準。另外,還制定了無公害蔬菜產地環境質量標準及農藥安全使用標準。我國各個省、市、自治區根據當地情況,在參照國家標準的基礎上出臺了一些標準,如浙江省和天津市制定的無公害蔬菜系列標準包括產地環境質量標準、生產技術規程和產品質量標準。不同行業也制定了自己的行業標準,一般而言,先實行行業標準,其次是省、市、自治區標準,最后才考慮國家標準。
2.2.2農產品質量安全現狀分析
隨著生活質量和健康意識的提高,消費者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關注程度日益增強。為減輕農產品生產中可能遭受到的工業“三廢”以及化肥、農藥等化學投入品的污染,提高安全農產品的供給水平,中國于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開始,在開展全國農畜產品藥物殘留調查的基礎上,于1990年開始發展綠色食品產業,2001年啟動“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2005年4月1日起實施有機食品的國家標準,穩步推進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農產品產業發展。
截止到2007年底,中國認證無公害農產品28600個,認證面積達到2107萬公頃;認證綠色農產品14339個,認證產地面積達到1000萬公頃;認證有機農產品2647個,認證面積達到311萬公頃(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07)。
3建議與展望
3.1建議
3.3.1加強檢測能力建設
農產品是人們飲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其質量安全問題已成為當今人們談論的主要話題。因而必須采取科學的、現代化的檢測手段,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對農產品質量進行檢測。
首先,對農產品產地環境進行監測和檢測,以保證種植地的環境達標,進而保證消費者食用的是健康安全農產品。其監測與檢測項目具體包括:⑴環境空氣質量,主要監測和檢測空氣中的有害成分,如二氧化硫、氟化物、一氧化碳等;⑵灌溉水質量,重點檢測pH、氰化物、重金屬;⑶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和檢測,重點為重金屬。
其次,監測和檢測農業投入品,即要對化肥和農藥種類進行控制,必須嚴格按照標準中規定的限量、種類進行控制。
除此之外,還要對農產品產品質量進行檢測。其檢測內容有農藥殘留、化肥殘留、重金屬、衛生指標等。
3.2從源頭防范
我國農田土壤和農產品污染日益嚴重,對這方面的相關研究報道較多。針對此種情況,建議今后應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⑴結合農業土壤污染特點,采取科學、有效的防治治理措施以改善受污染的土壤。
(2)積極選育、引進和推廣新品種。產前要挑選遺傳品質好、遺傳性狀穩定、適合本地環境的品種進行種植或飼養。依照規定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依照規定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
⑶加快對長效肥、緩效肥等低污染、低消耗肥料的研究開發、加大在生物農藥研究方面的科技投入。
⑷繼續推廣建立農產品安全質量追溯系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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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鎘大米凸顯土壤重金屬污染危機
2013年5月16日,中國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網站公布了第一季度餐飲食品抽驗結果,其中一項結果顯示:44.4%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檢產品發現重金屬“鎘”超標。在食品安全辦公室抽檢的31個批次不合格大米中,顯示有14個批次來自于中國湖南省,鎘含量從每公斤0.26毫克到0.93毫克不等(中國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大米的鎘限量不大于0.2mg/kg)。此抽檢報告一經披露,便令素有“魚米之鄉”美譽的中國湖南省陷入了鎘米危機。
受鎘米事件影響,湖南大米滯銷嚴重,米廠出現停工潮。據業界分析,湖南部分地區大米銷量急降六成,米價也開始下跌。對于上述情況,當地許多農民及米廠老板表示實在不理解。“鎘是什么?我都沒聽說過。”一位當地農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這樣說道。劉湘驥是湖南省攸縣大同橋鎮一家大米廠的老板。他告訴記者,他的大米廠從收谷、脫殼、碾米、拋光到包裝所有程序都是物理性操作,不存在添加或產生鎘等重金屬污染的可能,污染物究竟從何而來,他也不得而知。
謎團:大米緣何會含鎘
5月21日,鎘大米來源地湖南攸縣官方通報了不合格大米的鎘含量范圍,披露原稻主要收自當地農戶,涉事米廠手續齊全,不存在生產環節重金屬污染問題。
既然生產環節無污染、原稻來源也沒有問題,那么,污染大米的鎘又源自哪里?對此,更多業內專家表示這是一場遲早要來的危機。
南京農業大學農業資源與生態環境研究所教授潘根興說,這些重金屬的確不應該存在于農田,因為它們原本來自礦山。早在2007年,潘根興和他的研究團隊,在全國華東、東北、華中、西南、華南和華北六個地區的縣級以上市場中,隨機采購大米樣品91個,結果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鎘超標。研究還表明,中國稻米重金屬污染以南方秈米為主,尤以湖南、江西等省份最為嚴重。潘根興表示,大米鎘超標的關鍵在環境污染,“這取決于兩個因素:土壤和品種。”
鎘原本與人類沒有親密接觸,但由于人在焙燒礦石及濕法取礦時,鎘被釋放到廢水廢渣中,并通過水源進入土壤和農田。自此,鎘與人類形成了“剪不清,理還亂”的復雜關系,稻米成為其中的重要介質。有研究表明,水稻是對鎘吸收最強的大宗谷類作物,其籽粒中鎘含量僅次于生菜。
有關鎘米的危害,最早于上世紀60年代在日本被發現。日本由于開礦致使鎘嚴重污染農田,農民長期食用污染土壤上生長的稻米而導致鎘中毒,患者骨頭有針扎般劇痛,鎘中毒因此被稱為“痛痛病”,情況最嚴重的患者身上曾同時出現100多處骨折。
醫學研究表明,鎘主要在肝、腎部積累,并不會自然消失,經過數年甚至數十年慢性積累后,人會出現鎘中毒癥狀。鎘的拿手絕招是先損壞人體的腎功能,讓骨骼生長代謝發生障礙,進而使骨骼出現各種病變,像骨痛病、軟骨病、骨質疏松。
“鎘污染大部分來自開礦。工廠排放廢氣中含有鎘,可能會通過大氣沉降影響較遠的地方。”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所長高吉喜表示,“即使冶煉廠距離遠,其排放的廢氣擴散后也可能隨降雨落到農田中。除此之外,農業投入品濫用、外源性污染、養殖業污染等,也使得土壤重金屬污染趨勢日益加劇。
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
華中農業大學環境資源學院教授黃巧云是中國國內最早從事土壤重金屬污染研究的學者之一,他認為:“鎘米危機凸顯了治理土壤污染的重要性與緊迫性。”據黃巧云介紹,污染土壤的重金屬主要包括汞、鎘、鉛、鉻和類金屬砷等生物毒性顯著的元素,以及有一定毒性的鋅、銅、鎳等元素。這些重金屬污染物在土壤中移動性很小,既不易隨水淋濾,也不為微生物降解,治理起來難度極大,更何況目前已經出現大面積的污染范圍。
中國水稻研究所與農業部稻米及制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于2010年的《中國稻米質量安全現狀及發展對策研究》稱,中國已有1/5的耕地受到重金屬污染,其中受到鎘污染的耕地涉及11個省25個地區。在湖南、江西等長江以南地帶,這一問題更加突出。南方省份土壤中由于重金屬底值偏高,加之多年來經濟結構偏重于重化工業,大量工業“三廢”的排放加劇了土壤重金屬污染形成。目前,華南部分城市約有一半的耕地已遭受鎘、砷、汞等有毒重金屬和石油類有機物污染。
“不僅污染加重,而且還在轉移擴散。”潘根興告訴記者,當前土壤污染還出現了有毒化工和重金屬污染由工業向農業轉移、由城區向農村轉移、由地表向地下轉移、由上游向下游轉移、由水土污染向食品鏈轉移的趨勢,逐步積累的污染正在演變成污染事故的頻繁爆發。僅2008年以來,全國已發生百余起重大污染事故,包括砷、鎘、鉛等重金屬污染事故達30多起。
專家建議:換著產地吃大米
鎘超標大米的消息持續刺激著公眾敏感的神經,在飲食習慣上,專家建議不要長期食用一個地方出產的糧食,盡可能分散化,降低風險。
“換著產地吃大米”,專家的建議放到現實中,委實是退而求其次的無奈之舉。不過建議仍回避不了兩個問題:一、倘若鎘大米的根源在于土壤污染,普通百姓又如何能確保自己所吃的大米是產自沒有污染過的土壤?事實上,廣州在此次抽檢中發現“鎘超標率達44.4%”,從而將矛頭直指湖南。后經調查顯示,受重金屬污染的土地遠非湖南一省。二、以“鴕鳥心態”(明知問題即將發生而不去想對策的逃避心理)來防范鎘大米,也不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上上之策。無奈的民眾最終只能倚賴政府盡快給出明確的調查結果與防治措施,但是鑒于各種原因,某項調查結果遲而未宣,防治措施也由于污染狀況復雜不能在一朝一夕內完成。
2006年7月18日,一場官方宣稱耗資十億元的土壤污染摸底戰役在全中國悄然拉開,這項調查也是中國首次對土壤污染狀況所做的綜合性調查,由環保總局、國土資源部聯合啟動,直至2010年調查終于完成,但是縱然媒體和公眾不斷呼吁和追尋,調查數據和結果迄今未曾公布。對此,環保部在相關告知書中表示,此舉系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4條,對“屬于國家秘密”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不予公開。
這場歷時三年半的土壤污染調查,范圍覆蓋了除港澳臺以外的所有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全部陸地。依照預期,各地的調查結果將繪成一張巨幅的中國土壤污染圖譜。其意義不言而喻:土壤污染調查數據是所有后續治理工作的基礎。
對于政府給出的保密解釋,多名受訪專家表示理解保密的苦衷,“在沒有切實的處理辦法和法規出臺前,全國污染土壤狀況一旦公布,將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擔憂和經濟損失。”
但是,無論最終調查數據如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已是不容忽視。2012年10月的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曾透露這次歷時六年的普查的整體結論,“全國土壤環境狀況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工礦業、農業等人為活動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既然如此,公眾也只有企盼政府盡快出臺相應的土壤防治法規及處理辦法,唯有此土壤污染調查數據才有望公開,后續的治理工作才能隨之有序進行。
土壤“排毒”
迫在眉睫
長期以來,比之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所受到的重視程度似乎不如前兩者。大氣污染和水污染更有可視性、可感性,而土壤污染缺少直觀的感受,問題的暴露也不在于一時,因此被稱作“看不見的污染”。
鑒于近年來因土壤污染而造成的事故頻頻被曝出,外界對受重金屬污染的土壤進行修復的呼聲也逐漸高漲。不過,對此種說法“潑涼水”的人也不在少數。農業部環境保護科研監測所研究員、土壤學專家侯彥林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對受污染的土壤治理不過是一種末端策略和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他預計,基于土壤修復的技術、經濟、社會等層面的原因,除尾礦開發外,土壤重金屬修復在未來10到20年內很難形成產業。根治土壤污染的當務之急不是修復,而是國家下大力氣控制好污染源。
嚴控污染源
在侯彥林看來,土壤污染修復不論是算經濟賬,還是生態賬,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均很有限。他甚至斷言,相比大氣和水污染的治理,土壤污染很難得到有效治理。
他舉例指出,土壤修復的方法大概有如下幾項,一是換土法。二是利用生物和植物修復。三是向土壤中加入石灰性物質等其它物質來改良土壤性能的鈍化法。在他看來,以上三種方式的可操作性均有限。
就換土而言,侯彥林認為,撇開換土的成本不談,“在某些污染地區就沒有好土,怎么換?不像花盆換土,大田污染往往是少則幾十萬畝。”而如果要采取將上層的受污染土壤換到下層的方式,則如果放任污染源繼續污染,那新土再過幾年也同樣會被污染。
土壤修復中“換土法”不可行,那植物吸收法和向土壤中加中和物質的鈍化處理法又是否可行呢?侯彥林表示,當土壤中的有色金屬含量過高時,植物可能根本就無法生長。植物修復法只適合于輕度土壤污染的情況,通過種植一些對重金屬吸附性大的植物,達到修復土地的效果。而對于鈍化處理法,侯彥林則認為,因土壤本身具有緩沖性,無論你放多少中和物質,放一年兩年有效,三年后可能又回到原來狀態。因此,所付出的經濟成本是長期且不可估量的,而且加入的物質極有可能會對土壤造成新的危害。
“當前最重要的不是探討如何修復受污染的土壤,而是如何去找出污染源,杜絕污染源。”侯彥林指出,只有在杜絕污染源的基礎上進行的修復工作才能真正產生效果。對于輕度污染的土壤可采取上述幾種修復方法,而對于中度和重度的土壤污染,則可通過調整產業結構的方法,比如,不以農業為主,通過種植一些非食用作物,如花草、樹木等,或在城市郊區修建物流中心、公園、娛樂場所等,以改變土地的利用方式。
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除此之外,盡快摸清土壤污染“家底”,也是進行土壤后續修復工作的重要前提。中國地質大學地球科學院教授李長安認為,眼下最重要的是盡快啟動中國“帶病”土壤現狀調查,掌握土壤“致病”原因,分類而治。同時,國家要盡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像大氣和地表水一樣,建立土壤土質的污染監測站點,嚴厲打擊污染土壤的行為,嚴懲肇事者。
土壤環境保護立法研究專家組組長、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王樹義提出,應該為污染的土壤建立“污染檔案”,保障公民對土壤環境的知情權;另外,還要建立土壤污染控制區,確定什么樣的土地適合種植,什么樣的土地適合居住。如果某個區域的土壤受到污染比較嚴重,就應該把它設為管制區,如果污染非常嚴重,就要完全禁止經濟活動。
中科院武漢水生所副所長徐旭東則建議,可以采用立體治污的辦法推動產業升級,阻止污染繼續惡化。同時,嚴格保護糧食主產區的土壤環境,將保護重點放在遏制外源污染和侵蝕上,杜絕工業廢物向糧食主產區排放。
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日前也了消息,決定全面會診土壤重金屬污染現狀,繪制土壤重金屬“人類污染圖”。按照設想,該項目將在全國建立涵蓋81個化學指標(含78種元素)的地球化學基準網:以120萬圖幅為基準網格單元,每一個網格都布設采樣點位,每個點位都采集一個深層土壤樣品和一個表層土壤樣品。用表層含量減去深層含量,即能得出重金屬元素的“人類污染圖”。
此次國家繪制土壤重金屬污染圖,好比給一個病人繪出的病情圖,知道病情后,才能有的放矢,由此可知此項調查的重要意義。但是,此番舉動是否會如2006年啟動的土壤污染調查一般沒有下文,公眾也不得而知,唯有期待不會再是一場空等。
Warning of Soil Pollution
Reported by Duan Ying Translated by Zhu Luqi and Guo Qi
Recently, the “Cadmium Rice” scandals in several southern provinces of China have been in the spotlight and made public opinion seething with indignation. This event not only touches Chinese people’s sensitive nerves for food security, but also arouses wide concern about the issue of soil pollution. Facing the grim situation of soil pollution in China,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says that they will conduct a sampling survey all over China and make a map of soil pollution in China, in order to measure the degree of soil pollution by heavy metals caused by human activities. But it remains uncertain whether the detailed schedule for this survey will be announced. On one hand, it is the seriously contaminated soil; on the other hand, it is the ambiguous actions of governments. Who can save the people who suffer from soil contamination? At present, it seems an intractable problem still.
“Cadmium Rice” Reflects the
Crisis of Soil Pollution by Heavy
The market of rice produced in Hunan Province was also affected by the cadmium crisis. Many rice factories were in the condition of shutdown. According to the industrial analysis, the sales volume in Hunan Province was reduced by 60%, and the rice price started to decrease. Most of the farmers and factory directors were very confused, because they could hardly understand the situation they were facing. One of the local farmers told the reporter that “what is cadmium on earth? I’ve never heard about it.” Liu Xiangji was the director of a rice factory in Datongqiao Town, You County, Hunan Province, and he told the reporter from Xinhua News Agency that his factory had always followed the rules of physical operation in every process: collecting, shelling, milling, polishing, and packing. There was no chance or possibility of cadmium pollution in the producing process, and he didn’t know where the pollution source came from.
Mystery: How Come Rice Contains Cadmium
On May 21, Authorities in You County, Hunan Province announced the amount range of cadmium in rice. They also disclosed that the crop was mainly collected from the local farmers, and the formalities of rice factories involved were all complete, which meant the heavy metal pollution was not from the producing process.
Given that there was no pollution in the producing process, and the crop was all clean, where was the source of the cadmium? Responding to this situation, many experts believed that this was a crisis that would come sooner or later.
Pan Genxing, Professor from the 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told us that the heavy metals should not have been in rice field, because they were supposed to exist only in mines. Earlier in 2007, Pan Genxing and his research team conducted a sampling inspection by selecting 91 samples in the above-county-level markets in East, Northeast, and Central, Southwest, South and North areas of China. The result showed that about 10% of the rice commercially available was with cadmium exceeding the official limit. The research also showed that the heavy metal pollutions were mainly found in long-shaped rice produced in South China, especially in the Provinces of Hunan and Jiangxi. Pan Genxing also told us that the key of excessive cadmium in rice lies i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t is up to two factors: soil and variety.”
Cadmium does not have such a close connection with mankind. However, in the processes of roasting ore and wet-method reclaiming, cadmium is released in sewage and waste residue, and then blended in soil and rice field. After that, cadmium and mankind start a complicated relation, with rice crop working as an important medium. There are studies showing that rice is highly capable of absorbing cadmium, and the cadmium amount in its seeds is only less than in lettuce.
The harm brought by “cadmium rice” was first found at 1960s in Japan. At that time, many rice fields were polluted by cadmium because of mining, and the farmers constantly fed by the polluted rice were cadmium poisoned. Those patients suffered huge pain in the bones, so cadmium poisoning was also known as “itai-itai”. The most serious patient even had more than 100 bone fractures at one time.
Medical research shows that cadmium is mainly accumulated in the liver and kidney, and it will not disappear by itself. After several years or decades of accumulation, people will have the symptoms of cadmium poisoning. The cadmium usually first destroys the functioning of kidney, which will lead to an impediment in the growth and metabolism of bones. The bones will gradually have various pathological changes like itai-itai disease, rickets, and osteoporosis.
“Cadmium pollution is mainly caused by mining. The gas emitted by factories contains cadmium, and can affect more areas because of atmospheric sedimentation”, said Gao Jixi, the Director of Nanjing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ven if a smelting plant was moved to some place more far away, the exhaust would still drop along the rains in rice field. Apart from that, the abuse of farm chemical, exogenic pollution, and livestock and poultry pollution, have also made the heavy metal pollution worse. ”
Serious Heavy Mental Pollution of Soil
Huang Qiaoyun, Professor of the College of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Central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is one of the earliest scholars who study on soil heavy metal pollution. He thinks “cadmium rice crisis highlights the significance and urgency of the soil pollution management”. He told us that heavy mentals that cause soil pollution includes mercury, cadmium, lead, chromium and elements with significant toxicity like metalloid arsenic, as well as elements with certain toxicity such as zinc, copper and nickel. Those heavy metals’ mobility in the soil is very small. They can neither be water leached nor degraded by microorganism, which means the control of pollution is very difficult, not to mention the pollution is already widespread now.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Chinese Rice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Strategies published by China National Rice Research Institute and Rice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esting Center of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n 2010 claimed that 1/5 of arable land in China has been polluted by heavy metals, among which cadmium pollution involves 11 provinces and 25 areas. In Hunan Province, Jiangxi Province and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this problem has been prominent. The soil of southern provinces was naturally higher in heavy metals. Due to the development of heavy and chemical industry, a large amount of “three industrial wastes” was emitted to soil and made the pollution more serious. At present, about half of the arable land in South China has been polluted by cadmium, arsenic, mercury and other toxic heavy metals and petroleum organics.
“The pollution is not only getting worse, but also in a trend of transfer-diffusion.” Pan Xinggen told the reporter that the contaminants in soil pollution also have trends of transferring from industry to agriculture, urban areas to countries, ground surface to underground, upper reaches to lower reaches, and water and soil to the food chain. The accumulated pollution is happening frequently and turning into incidents. In 2008 only, there were more than 100 pollution incidents in China, including more than 30 pollution incidents of arsenic, cadmium, lead and other heavy metals.
Experts’ Recommendation: Try Different Rice Products
The information about cadmium rice continues to stimulate the sensitive nerves of the public. In terms of food habit, experts suggest that we had better not stick to rice produced in one place. Variety in places of production can lower the risks.
The recommendation of “try different rice products” from experts is actually one of few options available. However, two questions are still unavoidable: First, if the source of cadmium rice is in the soil, how can we ordinary people make sure the rice we eat is unpolluted? In fact, the sampling inspection conducted in Guangdong shows that “44.4% of the products are with exceeding cadmium”, which means the spearhead of attack is aimed directly at Hunan Province. The afterward inspection shows that soil that has been severely polluted by heavy metals is not confined to Hunan Province. Second, the “ostrich policy” (a psychology of escaping to avoid the upcoming event) cannot help solve the problem of cadmium rice, and is certainly not the best strategy in guaranteeing food security. People cannot but to rely on governments’ inspections and prophylactic-therapeutic measures. But because of various reasons, the inspection result has remained a secret and the prophylactic-therapeutic measures cannot be come up with overnight.
On July 18, 2006, a war of soil pollution inspection, whose cost was 1 billion dollars according to the official claim, started quietly in China. This inspection was the first comprehensive inspection towards the condition of soil pollution. It was organized jointly b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and MLR, and finished in 2010. Although media and the public continue to ask for the result of the inspection, the relevant data and results haven’t been released yet. 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aid in a notice that, according to Article 14 in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national soil pollution condition belongs to “national secrets” and should not be published.
This three-and-a-half-year inspect covers the entire land of China, except for Hong Kong, Marco, and Taiwan. The inspection results were supposed to be gathered and illustrated in the form of an atlas. It is self-evident: The inspection data of soil pollution is the foundation for control and management afterward.
The explanation of “keeping a national secret” provided by the governments is not satisfying, but many experts told us they can understand the governments’ worries: “Without practical measures and feasible regulations, the release of soil pollution conditions is likely to cause unnecessary worries and economic losses.”
Nevertheless, no matter what the inspection data look like, we can no longer afford to ignore the pollution of soil. An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in October 2012 revealed some information about the inspection result. “The soil environment in our country is worth our high attention, and human activity including mine industry and agriculture are the main causes.” Given the situation, the only thing people can do is to look forward to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measures for dealing with soil pollution. Only with these can the inspection data be released and further control work be done.
Elimination of
Soil’s Toxicants is
Extremely Urgent
For a long time, there is no much attention paid to the soil contamination issue, compared to air pollution and water pollution, which are more visible and sensible, while soil contamination lacking intuitive knowledge and immediate exposure. Soil contamination is so called “invisible pollution.”
Seeing that accidents caused by soil contamination have become more frequent in recent years, the public voices have become higher for remediation of heavy metal contaminated soil. But there are also many opponents. Yanlin Hou, pedologist and researcher of Agr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stitute i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told the reporter that it is a compelled and end strategy to treat contaminated soil. He anticipated that, except for utilization of tailing, remediation of heavy metal contaminated soil is less likely to become industrialized in a couple decades based on remediation technology, economic and social limitations. The top priority in treating soil contamination radically for China is to make great effort to control the source of contamination, instead of remediation.
Strict Control of Contamination Source
In Hou’s view, the feasibility and effectiveness of contaminated soil remediation is rather limited either economically or ecologically. Even more, he asserts that soil contamination is unlikely to be controlled effectively, comparing to control of air and water pollution.
He listed several ways of soil remediation. The first is replacement method, the second is remediation with creature and plant, and the third is deactivation by adding calcareous substances into soil to improve soil quality. In his opinion, the three methods listed above are all limited in practicability.
As for replacement method, Hou said, “There is no good soil at all in some contaminated areas. How can we do the replacement? Not like replacing the soil in a flower-pot, the contaminated field is of at least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acres,” not to mention the cost of replacement. And if we replace the contaminated soil on surface layer with deep later soil, new replaced soil will be as well contaminated as long as the contamination source is still let alone.
Since the replacement method is not feasible, how about the plant absorption method and the deactivation method by adding neutralizing substance? Hou said that plants may even not be able to grow when nonferrous metal content in soil is too high. The plant remediation method is only applicable to mild soil contamination through some plants which have high absorbability of heavy metal elements. And as for the deactivation method, Hou thinks that because soil has buffer action itself, no matter how much neutralizing substance is used, it may be effective in a couple years but will resume the original condition after three years. Therefore, the economic costs are immeasurable in long term, plus the new-added substance might cause additional harm towards soil.
市生態環境局市分局堅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部署要求,堅持以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為指導思想,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監管職責,扎實推進轄區環境保護各項工作深入開展,現將市生態環境局市分局2021年工作計劃匯報如下:
(一)繼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抓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加強重點時段、重點行業的VOCs排放管控。加大對汽修行業、涉VOCs重點排放企業的監察,嚴控工業企業氮氧化物排放,深化機動車污染排放控制,強化油氣回收治理和油品監管,嚴查黑加油車及黑加油站點,加大生活源VOCs污染防控力度。二是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加大對散亂污企業的摸排,防治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對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加大打擊力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三是狠抓重型車輛的管控,加強和交通、交警部門的聯合執法,加大路檢和停放地重型柴油車的抽檢力度,減少重型柴油車的污染。同時做好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管控。配合市做好非道路移動機械噴碼、安裝定位裝置等工作。持續開展摸排工作,確保非道路移動機械全面納入,同時做好抽檢工作。四是科學治污、精準治污。充分發揮大氣綜合治理第三方團隊的作用,每天對核心區進行監測,提供數據分析和綜合研判,及時提出管控措施建議,全面提升專業化、科技化水平。
(二)繼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大環境監察力度。加強對主要河流沿線的巡視工作,通過利用監測、監察等手段,及時動態掌握河流水質情況,督促主要涉水企業在推進提標改造的同時要做好達標排放。二是提升污染治理能力。繼續實施氟化物提升治理項目,以確保紅旗渠、油坊橋氟化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繼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落實各項土壤環境管理要求,嚴控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建立污染隱患排查制度,開展土壤與地下水自行監測。二是做好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現有“存量地塊”清理完畢后,由自然資源局在發放規劃許可證前完成用途變更的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工信部門要繼續梳理轄區內的疑似污染地塊并開展調查,確保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三是狠抓責任落實。進一步強化部門責任和職責,加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管力度,落實固廢產生企業(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責任制度。四是深入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嚴格檢點行業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深入排查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環境安全和監管隱患,對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運輸、利用、貯存等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推進固廢防治法的貫徹實施。
(四)繼續做好生態工作。一是推進秸稈禁燒工作。強化秸稈禁燒管控,嚴格落實各鎮街秸稈禁燒主體責任。重點區域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階段加大監管力度,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加大對鐵路、河道、主要交通干線兩側重點村的巡查力度,對發現的火點及時處理、對黑斑及時翻耕,確保禁燒措施落到實處。抓好宣傳發動。通過新聞媒體、宣傳車、懸掛橫幅、張貼通告等方式,講清楚秸稈禁燒的科學道理、法律責任,扎實做好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宣傳教育和氛圍營造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二是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積極配合住建局推進全域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督促各鎮街加強對采取分散處理就地利用方式的已驗收行政村巡查,制定專門的定期巡查制度,成立專門的巡查隊伍,并形成現場巡查記錄。強化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負責鎮級污水處理站的運行管理和村級污水處理站的運行管理,按職能分工進行日常監督,各鎮(街)主責抓落實,開展日常巡查,確保各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同時,強化運行監管和執法,我局按照“雙隨機”要求,將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納入到監管范圍,重點開展農村污水處理站專項及檢查,全方位確保污水處理達標排放。
當前我國農產品質量與安全問題,越來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引發農產品質量不良的因素,包括自然與人為兩個方面,其中生態環境,即水、土、氣、生等方面的污染,是導致農產品品質不良的重要根源。以往人們關注的是“藍天、碧水”,認為只要天藍,水碧,就能保證農業環境及其產品質量安全。豈不知,除了“藍天、碧水”外,更重要的是保證土壤質量的安全,只有保證了“凈土”、才能保證“潔食”,才能保證人類生命的健康與安全,最終才能保障整個社會的穩定與發展。相反,如果沒有“凈土”,土壤中的有害氣體將影響大氣,土壤中的有毒物質也會影響到水體,致使天不再藍,水不再碧,即使天藍、水碧,也會有毒害物質飄在空中,溶在水中,或進入土中。因此,對農產品質量安全而言,“凈土、潔食”比“藍天、碧水”更加重要,都是同等重要的戰略性安全問題。
土壤污染是農產品不安全的源頭
不潔凈的土壤是指遭受不良物質污染的土壤。土壤污染包括重金屬污染、農藥和持久性有機化合物污染、化肥施用污染等多方面。
隨著人口增加及經濟發展,我國面臨的土壤環境安全問題越加突出。據統計,我國重金屬污染的土壤面積達2000萬公頃,占總耕地面積的1/6。因工業“三廢”污染的農田近700萬公頃,使糧食每年減產100億公斤。其中,在一些污灌區土壤鎘的污染超標面積,近20年來增加了14.6%,在東南地區,汞、砷、銅、鋅等元素的超標面積占污染總面積的45.5%。有資料報道,華南地區有的城市有50%的農地遭受鎘、砷、汞等有毒重金屬和石油類的污染。長江三角洲地區有的城市有萬畝連片農田受鎘、鉛、砷、銅、鋅等多種重金屬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喪失生產力,也曾發生千畝稻田受銅污染及水稻中毒事件,一些主要蔬菜基地土壤鎘污染普遍,其中有的市郊大型設施蔬菜園藝場中,土壤中鋅含量高達517毫克/千克,超標5倍之多。
其次,我國農藥總施用量達131.2萬噸(成藥),平均每畝施用931.3克,比發達國家高出一倍。特別是隨著種植結構的改制,蔬菜和瓜果的播種面積大幅度增長,這些作物的農藥用量可超過100公斤/公頃,甚至高達219公斤/公頃,較糧食作物高出1~2倍。農藥施用后在土壤中的殘留量為50%~60%,已經長期停用的六六
六、滴滴涕目前在土壤中的可檢出率仍然很高。據調查,一些名特優農副產品中,有機磷檢出率100%,六六六檢出率95%,超標2.4%。另在全國16個省的檢查結果,蔬菜、水果中農藥總檢出率為20%~60%,總超標率為20%~45%;因蔬菜、水果農藥殘留引起人畜中毒死亡事件時有發生。據不完全統計,華南地區的中心城市自1997年至2001年共發生因蔬菜農藥殘留引發的食物中毒事件28起,中毒415人,個別地市高毒、高殘留農藥每年造成急性中毒5~7宗,受害人數約300人。類似的急性中毒事故在長江三角洲地區也有發生。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沿海大部分地區的大田耕地土壤中持久性毒害物質大量積累,2000年太湖流域農田土壤中,15種多氯聯苯同系物檢出率為100%,六六
六、滴滴涕超標率為28%和24%。令人不安的是,許多低濃度有毒污染物的影響是慢性的和長期的,可能長達數十年乃至數代人。
第三,過量施用化肥也會造成土壤污染。90年代,全世界氮肥使用量為8000萬噸氮,其中我國用量達1726噸氮,占世界用量的21.6%。我國耕地平均施用化肥氮量為224.8公斤/公頃,其中有17個省的平均施用量超過了國際公認的上限225公斤/公頃,有4個省達到了400公斤/公頃。據31個省、市、自治區的調查,目前在農業結構改制后的蔬菜、瓜果地里,單季作物化肥(折合純養分)用量通常可達569~2000公斤/公頃以上,如一些蔬果種植大縣的化肥平均用量已達1146公斤/公頃;滇池區蔬菜花卉基地,一季作物氮磷肥用量(純養分)達687公斤/公頃,最高可達3300公斤/公頃;其化肥用量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390公斤/公頃),較之世界用化肥首戶的荷蘭還高出一倍多;每年農田使用化肥氮進入環境的氮素達1000萬噸左右,有些地區飲用水及農產品中,硝態氮和亞硝態氮的含量均明顯超標。2000年下半年,華南地區有的城市監測到菜地土壤硝酸鹽含量超標率為33.1%;據中國農科院對某地32種主要蔬菜調查,蔬菜硝酸鹽含量比80年代初增加了1~4倍,其中有17種蔬菜硝酸鹽含量超過歐盟提出的最低量標準;2001年長江三角洲的個別省份農產品出口由于監測不合格而損失數億美元。
綜上所述,近年來我國的土壤污染正在向不同尺度的區域性發展,并對各種農產品品質產生嚴重影響。特別是我國東南沿海經濟快速發展地區,土壤及環境污染問題嚴重。主要表現為:1.持久性微量毒害污染物已成為新的、長期潛在的區域性土、水環境污染問題;2.大氣中有害氣體細粒子和痕量毒害污染物構成了土壤與大氣的復合污染,城市光化學煙霧頻繁并加重;3.農田與菜地土壤受農藥/重金屬等污染突出,硝酸鹽積累顯著,已嚴重影響農產品安全質量及其市場競爭力;4.珠江三角洲和太湖流域土壤和沉積物中有機氯農藥殘留普遍,已發現一些多環芳烴和多氯聯苯等有害污染物的潛在高風險區。
造成如此嚴重的污染,除了自然原因外,人為活動是產生土壤與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尤其是近20年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農業集約化的快速發展,人們對農業資源高強度的開發利用,使大量未經處理的固體廢棄物向農田轉移,過量的化肥與農藥大量在土壤與水體中殘留,造成我國大面積農田土壤環境發生顯性或潛性污染,成為影響我國農業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嚴重問題。
應當指出,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潛伏性和長期性,其嚴重后果僅能通過食物給動物和人類健康造成危害,因而不易被人們察覺。因此,改善生態環境,保護土壤質量,控制與修復土壤污染,才能實現農業安全,保證人畜健康。
值得商榷的幾種認識
針對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社會上有各種提法。如建立“無公害農業”、“綠色農業”、“有機農業”、“綠色食品”、“生態農業”等。的確,21世紀的農業應該建立以“生態農業”為標志的現代化農業,但生態農業并不等于或不能完全保證農產品是安全的。如果不能從本質上實施生態農業的基本原則,杜絕有害物質的介入,不能通過整個農業生產體系與全程質量控制來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則上述的這些提法均是無濟于事的。下面就相關問題進行商榷。
1.“有機”不能替代“無機”,有機肥并非是最“潔凈”的
人們一般認為有機肥培肥土壤是最安全的。這種認識是不全面的。第一,農業增產的實踐證明,1公斤化肥,可增產5公斤~10公斤糧食。我國糧食的增產,有30%~35%是靠施用化肥取得的,化肥的貢獻不容忽視。正確地說,化肥和有機肥的配合施用才是最有效的增產措施。第二,從對環境的污染看,無論是化肥還是有機肥,只要施用不當,均會出現污染。過量施用化肥是有害的,但有機肥若用量過大,腐熟不全,施用季節不當,也會對水圈、生物圈與大氣圈產生污染。特別應注意的是,當前農村中的有機肥有不少是來自含化學激素或重金屬等飼料飼養的畜禽排泄物,不少企業制造的商品有機肥的原料也不純凈。因此,有機肥也會變成引發土壤污染的根源。第三,目前社會上提出的“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以及A級、AA級“綠色食品”等,是以不使用或少用化學合成物質(化肥、農藥、食品添加劑等)為主要標準的,其中以有機食品為最高等級。然而,這些標準還有待于國家對土壤與農產品質量標準與監測體系全面建立和完善后才能真正做到。對此,我們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
2.“無土栽培”不能代替“凈土”種植
隨著農業經濟的不斷發展,各地已廣泛建立了農業科技示范園或基地,并以高度集約的方式,進行無土栽培,取得了可喜的成績,解決了部分城市的蔬菜、瓜果供給,獲得了很好的經濟、社會效益。但從國家的糧食總體需求來看,至少在近階段(幾十年甚至幾個世紀)仍然不能取代廣闊的農業耕地。因此,必須在發展無土栽培蔬菜、瓜果的同時,繼續強化全國耕地土壤肥力的培育與土壤污染防治,用“凈土”生產糧食,造福于人民。
3.目前的“生態農業”并非等于安全農業
所謂“生態農業”是以生態理論為基礎,以現代生態農業技術為手段,以農業可持續發展為核心,通過農業與環境,生態與經濟的平衡,達到農業安全與人類健康的最終目標。在建設生態農業過程中,必須注意貫徹生態學原理,做到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保持系統功能的穩定性與持續性;將農業安全與人類健康列為首位,建立多層次的持續高效的農業生態系統,并按區域特點建立生態區域模式。從而使現代生態農業在促進地區與國家經濟發展方面起重要推動作用。生態農業是綜合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與國家及地區的農業現代化建設相結合,核心是農業安全與人類健康。其中土壤與環境質量是農業生態工程的重要內容。這是一項需要投入實力,堅持不懈,科學實施的宏大工程。而目前多數地方多只是停留在口號和概念上,尤其不注意農業安全與人類健康。大家應對此有清醒認識。
4.“凈土”不等于“潔食”
的確,潔凈的土壤只是生產質量安全農產品的基本保證。事實上,潔凈基地生產出的清潔農產品,還需經過儲存、運輸、深加工、市場流通直至餐桌等諸多過程。只有經過了這些全過程質量控制,最后到達餐桌仍是清潔的,才算農產品的真正安全。因此,在農業安全生產中,除了從防治土壤污染這個源頭抓起外,還必須注意防治產地環境、生產過程、流通環節中所產生的污染問題,并通過建立與制定國家與地方一系列的農產品規范,完善質量認證、監測、管理、法制等體系建設,嚴格控制農產品的“全程清潔”生產,才能使農業安全得到可靠保障。
保護和治理土壤與環境質量的建議
1.開展全國土壤質量本底調查,建立全國土壤質量監測網絡,為實現農產品的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我國土壤資源豐富,土壤類型復雜多樣,不同利用方式、不同投入水平、不同管理模式均對土壤質量產生影響。雖然已經進行過兩次全國性的土壤普查,但最近的一次已經過去了20多年,當時所獲得的有關土壤環境質量的信息甚少,不能滿足當今農業生產,特別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的需要。如最近在太湖地區進行的土壤質量調查,其結果表明土壤質量的空間變異很大,環境質量狀況令人擔憂。如果不全面摸清各地土壤質量本底情況,針對不同質量土壤進行農業清潔生產,就根本不能保障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因此,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土壤質量的本底調查十分緊迫。
目前,國家有關部門也正在推動全國性的與土壤質量有關的調查,如國土資源部的農業環境地球化學調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土壤污染調查;農業部的耕地質量調查與評價以及中國科學院的土壤質量研究等。但從目前的進展來看,各部門的側重點均有所不同,缺乏必要的統一與整合,造成工作重復和資源浪費。因此,建議國務院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加強資源和技術的整合,逐步、分區、分階段地開展基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全國性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與評價工作,并建立長期的動態監測體系。
2.盡快修訂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加強土壤有機與激素類污染物質的監測和研究,并盡快與國際接軌
目前,就農業生產中污染物而言,FAO(聯合國糧農組織)迄今已公布了相關限制標準共2522項,美國則多達4000多項,其它發達國家的控制標準達數百項甚至上千項,而我國農產品質量標準中僅涉及62種化學污染物,所頒布的無公害農產品標準中,也僅規定了農藥殘留、重金屬和硝酸鹽含量控制標準,這與發達國家的限制標準不相適應。此外,美國、德國、英國、荷蘭等西方國家對PCBs(多氯聯苯)、PAHs(多環芳烴)、PCDD/PCDFs(二惡英類)等與人體健康威脅最大的有機污染物(環境激素)也制訂了有關的質量控制標準。而我國新近頒布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仍是引用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且重金屬僅限5種,農藥僅限六六六和滴滴涕,其它有機污染物未涉及。因此,建議加強土壤中環境激素類物質的監測和研究,盡快修訂有關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和農產品質量標準,盡快與國際接軌。
3.大力開展農業清潔生產,加強土地質量保護和修復的研究
開展農業清潔生產是解決農產品品質的根本措施。據江蘇的經驗,必須在摸清土壤與環境質量本底,抓好“凈土”這個源頭的基礎上,選好主要農產品,明確技術規程,通過試驗示范抓好并建立五大體系,即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技術規范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監測與認證體系;質量安全農產品管理與市場信息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與執法體系。
對大面積遭受污染的土壤,必須開發行之有效的污染土壤修復技術,并對有關環境技術基礎與原理,如土壤污染形成機制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措施;持久性微量毒害物的環境行為、生態毒理及人體健康危害;污染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環境生物修復;農業面源污染及水體富營養化的修復過程與機理;痕量氣體污染、細粒子污染及酸雨的形成、危害機制與防治等進行深入研究,以恢復和提高其土壤與環境質量水平。與此同時,應發展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環保技術與產業。此外,應將生態環境資產損失計入生產成本,以綠色GDP指標來衡量和考核地區經濟發展成就。
4.制訂土地質量修復和保護規劃,加強規模化和標準化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的建設
應利用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與評價的結果,制訂土地質量修復和保護規劃,包括質量安全農產品發展的生產基地布局、結構調整、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復、農業清潔生產規劃等,加強污染土地整治與修復的資金投入。同時在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膠東半島、京津塘和東北等地區進行規模化和標準化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建設,逐步在全國建成一批安全、優質(營養、保健)、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和出口創匯能力。
此外,應加強環保法規建設,健全管理體制和機制,制定更嚴格的環境標準。在保證國家現行環境法規的基礎上,制定區域性新法規。在控制農業和農村面源污染的工作中,重點應該包括制定合理的土壤質量保護條例、湖泊和近海養殖規劃,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和生態養殖,建設農村集中居住社區和污水廢物集中處理,合理使用有機肥,推廣使用綠色農藥,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等。重視土壤、水體和大氣持久性有毒物質及其長期危害效應的監測。
5.加強土壤與環境質量的宣傳與科普工作,進一步提高全民生態環保意識
中國地質調查局日前報告建議,針對我國耕地特點和復雜成因,應加強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另一方面,被稱為“土十條”的《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臺。分析人士指出,我國土壤污染日趨嚴重,國家也日益重視,目前我國土壤修復市場尚處于起步初期,未來空間巨大。
被稱為“土十條”的《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或在下半年出臺。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6月3日曾表示,以新環保法為龍頭建設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快推動“土十條”的制定,此前,其在今年3月份曾透露,“土十條”經過了幾十稿的修改完善,征求了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意見,在環保部已經走完相關審批程序,下一步修改完善后將提交國務院審議。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副司長劉志全前不久透露,“土十條”已由環保部提交至國務院審核。近日,有參與編制“土十條”的專家向《投資快報》記者透露,己經提交國務院審核的“土十條”, 包括劃定重金屬嚴重污染的區域、投入治理資金的數量、治理的具體措施等多項內容。預計在今年下半年便會下發。
關鍵詞:農村環境 現狀分析 防治對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發展,以實現小康社會為統領,以建設農村生態文明,改善農村環境質量,保障農民身體健康為出發點,進一步做好治理農村生活污水、農業工業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和完善農村環保工作,進行了農村環境保護調研,摸清農村環境現狀,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并進行了對策性思考。
一、自然環境和經濟社會概況
圖們市位于吉林省東部,圖們江下游,全境東西最長約57公里,南北最寬約37公里,總面積1142.65平方公里。地處長白山余脈低山丘陵區南崗山南北方向縱貫全境。地貌類型分為低山區、丘陵區、河谷平原區。圖們市轄區內有4個鎮,分別為涼水鎮、石峴鎮、月晴鎮、長安鎮。全市總人口12.66萬人,其中鄉村人口2.61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21%;農村人均純收入7017元;農業總產值25914元。
二一一年圖們市環境質量基本良好。環境空氣質量保持優良水平,各項指標均達到或優于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二級標準。主要河流水質狀況保持良好,水體污染主要指標高錳酸鹽指數基本達到其功能區水質要求,區域環境噪聲質量較好。
二、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現狀
1.飲用水安全
飲用水水源保護直接關系到飲用水安全問題,保障飲用水安全是農村環境整治首要任務。雖然對農村飲用水源地進行了一定保護,但是仍然缺乏完善的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4、7月份圖們市質控中心對鄉鎮飲用水監測結果看,氨氮等大部分指標都達到標準,但是糞大腸菌群,達不到標準。這主要是由于有的水源地周邊有民房,有的毗鄰公路,有的管理不善造成的。
2.農村工業污染防治
圖們市農村工業企業不多,但這些企業治理設施不完善,生產過程中廢水、廢氣、廢渣直接排入環境中,對農村環境帶來污染。特別是石峴地區工業企業環境污染較嚴重,重點工業企業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就處于鎮內區域內。該企業所排放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對石峴鎮的環境質量影響較大。
3.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3.1畜禽養殖業
2011年圖們市市規模化養殖場共有21家。2011年全市畜禽養殖排放COD總量為1352 噸、氨氮排放量為39 噸。目前我市尚未劃定禁養區、限養區,農村畜禽養殖大多為分散性,沒有污染防治設施,糞便綜合利用處理設施缺乏。
3.2 農田廢棄物污染治理
據調查圖們市各種農作物秸稈主要有稻草、麥秸、玉米稈等。由于歷史原因和傳統耕作方式的影響,秸稈一部分用來作牲畜飼料,大部分用于燒柴,對農村空氣質量造成一定影響。
2011年圖們市農膜使用量為107噸,農膜回收率很低。殘留農膜極難降解,降解過程中還溶出有毒物質,破壞土壤結構,導致土壤質量和作物產量的下降。
4.農村生活污染治理
圖們市市農村生活污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防,致使溪流、河道、池塘水環境功能下降。大多數鎮雖然建有生活垃圾統一收集、統一轉運設施,但是還不能做到統一處置,管理措施不夠完善,個別村存在垃圾亂倒的現象,導致農村生活環境受到污染。
4個鎮醫院和26個衛生所,所產生的醫療垃圾沒有統一處理,以焚燒的方式自行處理,自行處理率100%。
5.生態保護
生態示范創建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環境建設的基礎工程。近年來,我市在農村生態保護工作中大力開展“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創建活動,有效地促進了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圖們市市已創建國家級優美鄉鎮1 個(涼水鎮)。
三、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
1.主要問題
1.1農村飲用水源保護能力較弱,雖然對飲用水源地進行了一定保護,仍然缺乏完善保護措施和符合要求的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
1.2農村生活污染問題嚴峻。村民環保意識不強,生活垃圾亂倒現象嚴重,無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工程,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環境,導致環境污染。
1.3農村畜禽養殖業的發展也帶來污染。目前,我市尚未規劃集中養殖區,沒有污染防治設施,沒有糞便綜合利用處理設施,造成農村環境污染。
1.4鄉村工業企業污染呈加重趨勢。由于工業企業有從城區向鄉村轉移的趨向,造成鄉村污染呈加重態勢。
1.5大量使用化肥、農藥對地下水造成污染。
1.6使用農膜,造成白色污染。
1.7秸稈焚燒造成大氣污染。
2.薄弱環節
2.1農村環境監管極度薄弱。農村環保機構缺失,開展農村環保工作基礎條件差,不能及時發現和解決農村環境問題,使農村環保工作和污染防治困難重重。
2.2農村環境保護資金投入不足,造成農村治污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甚至沒有治污設施。
2.3法制建設滯后。針對農村環保的法律法規不健全,養殖業污染治理、化肥、農藥、農膜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存在無法可依的現象。
四、對策與建議
1.對策
農村環保工作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當前要重點抓好農村飲用水水源地飲用水水質衛生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農村工業污染防治、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農村生態保護。
1.1從源頭上嚴格控制。在經濟發展、產業布局、土地利用等規劃方面,做到城鄉統籌規劃,嚴格農業建設項目和畜禽養殖項目的審批,設立鎮鄉環境保護監督所,規范工業企業管理,加大對農村違法排污企業的執法力度。在飲用水劃定范圍,禁止審批新設排污口的項目。農業基地建設、畜禽養殖發展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
1.2全面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在政策上扶大控小,扶持規模養殖場,控制小規模養殖。加強對各村鎮畜禽養殖場(小區)的技術指導,鼓勵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采取全過程綜合治理技術。包括建設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采用干清糞方式收集分辨,污水厭氧處理,沼液經生化處理或多級氧化塘處理后農業利用或達標排放,糞渣和沼渣通過堆肥發酵制取有機肥或有機無機復合肥,實現農業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
1.3積極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建設。
1.4科學合理使用化肥、農藥。
1.5抓好鄉鎮工業污染源治理。
2.建議
2.1加強宣傳教育,增強環保意識,強化農村環境保護的科技創新能力。
2.2加快農村環境保護立法,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和監測體系,提高農村環境保護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