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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敏感事件 軍校學員 思想引導 長效機制
當前,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進入“深水區”,各種影響國家安全穩定的敏感事件頻發。這些事件會隨著新聞媒體的爆炸式報道和互聯網的即時性傳播,迅速傳播至軍校學員這一特殊群體。而軍校學員具有軍人與大學生的雙重身份,是維護黨的領導和國家的安全穩定的軍隊后備骨干力量,同時也是境內外敵對勢力搞和平演變、實行意識形態滲透的重要對象,絕對不能產生思想動搖。面對這一嚴峻的形勢,我們必須科學有效地做好學員面對敏感事件時的思想引導工作,逐步在軍校內部建立和完善對學員思想引導的長效機制。
一、信息收集機制
信息收集機制是指在敏感事件發生后,各級部門和思想政治教育者要積極關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舉行各種會議,與學員開展談心活動,及時了解和掌握有關敏感事件和學員思想動態的最新進展。收集的信息通過分析判斷,去偽存真,最后制作成簡報,及時準確地向上級部門反饋敏感事件和學員的思想波動,為上級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軍校內部要建立一個多層次、多渠道、多觸角的信息收集網絡,保證信息渠道暢通無阻。首先,積極探索網絡信息的收集機制,創新收集手段。學校安全部門要注意信息收集,和地方網監部門定期溝通,發現問題后及時傳輸到學校有關部門。其次,要建立多層次、覆蓋整個校園的情報信息網絡系統。在軍校管理的各個層面廣泛發展信息員,培養對他們對敏感事件的敏銳性。再次,要健全不穩定因素排查制度,通過加強基層思想引導工作,使防范重心下移。各基層單位,都應當制定定期的排查制度,在敏感時期集中力量對不安定因素進行排查。
二、影響預警機制
影響預警機制是指在應對敏感事件的具體過程中,要對事態的發展和學員可能出現的思想問題及時做出前瞻性預測,主動出擊,將問題解決在萌芽中。
影響預警機制,是在對學員各樣思想信息的分析、檢測和評估的基礎上,對偏離思想政治要求的思想趨勢以及偏離的程度所作出的早期預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使錯誤的思想消除在萌芽狀態中。比如社會上存在的對敏感事件片面的思想認識,錯誤的輿論和宣傳,低落的思想情緒,有害的社會思潮等等,以及它們可能對學員產生的思想沖擊。歸結于一點,就是針對學員的思想現狀及不良發展趨勢進行的預警。一旦發生敏感事件,思想引導要及時介入,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引導每個人從個人與他人、個人與集體、個人與社會的關系角度認識敏感事件,統一學員的認識。
三、應對處理機制
軍校如果要對敏感事件迅速而及時地做出反應,這就需要建立健全一套反應靈敏、快速高效的應對機制。
一要制定完整的工作預案。預案要明確應對學員思想引導的指導思想、組織機構、職能分工、實施步驟,確保敏感事件爆發后,能夠按照預案的要求迅速展開工作,避免面臨敏感事件時各職能部門缺乏思想準備,指揮不靈,工作無序,各自為政。
二要努力擴大軍校思想政治教育隊伍,樹立大政工觀念。應對敏感事件,需要大量的思想政治教育者,僅僅依靠軍校的各級干部、教員、黨員是不夠的,必須積極引導學員思想的進步,使經過教育的廣大學員從思想引導的受體轉化為思想引導的主體。
三要充分利用宣傳的主渠道。學校有關部門要搶在學員群體意見形成前在思想政治教育網站、綜合信息網站、校園BBS,對敏感事件進行報道,通過事實情況的“第一時間”報道來實現對輿論發展的導向能力。
四、效果評估機制
效果評估機制是指敏感事件結束后,細致分析思想引導工作以及其他工作應對學員思想波動的全過程,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減少和避免同類敏感事件對學員的沖擊。
只有做到認真總結經驗,才能把應對敏感事件常規化,也才能夠真正提高針對敏感事件做好學員思想引導的能力和效果。要認真反思,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并采取切實的措施加以改進;要認真檢討應急預案是否科學、合理,對存在缺陷的地方加以修改、完善;要以事件為活生生的“教材”,培養學員對敏感事件的防范意識,提高學員應對敏感事件的能力。
例如因涉及國家和問題引發的結束后,軍校要緊密結合國際國內形勢,在全校學員中開展形式政策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將學員關心時政、愛國的精神引導到搞好學習和工作上來,激發學員實現中國夢、強軍夢的熱情和斗志。
總之,如果在廣大軍校內部建立起針對敏感事件對學員思想引導的長效機制,就可以及時有效地消除敏感事件帶來的負面影響,化“敏感事件”為“轉機”,化“敏感事件”為“契機”,極大地增強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針對性和穩固性,促進學員思想穩定和校園和諧。
【參考文獻】
[1]謝立鵬,楊堅毅.高校突發敏感事件輿情應對探究[J].寧波工程學院學報,2007.
1.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情況。教職員工是否及時到崗,學生是否按時返校。
2.落實學生資助政策情況。是否積極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是否出現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實驗室及實習、實訓保障情況。高校實驗室、實習場所及其設施設備配置是否符合教學需要,運行維護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職業院校落實《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情況以及校內實訓基地和校外實習基地條件是否滿足教學計劃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雙師型”教師是否滿足教育教學需要。
4.后勤保障情況。學校網絡、多媒體設備、教學終端等各種教學設施設備及生活設施設備是否經過檢修維護,飲食、住宿、水電暖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寄宿制學校是否實現一人一床。
5.經費保障機制落實情況。是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并落實資金,是否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是否落實高職生均撥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財政撥款標準不低于12000元。
6.開學主題教育活動情況。是否認真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7年修訂)》,做到上墻、入屏,并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和節糧、節水、節電“三節”教育活動以及安全防范主題教育活動。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和心理危機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隱患排查情況。是否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年檢制度,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將排查信息錄入全國中小學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統,消除所有D級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舊房屋排查整治臺賬,對D級危房是否及時封存并落實拆除措施。
三、食品飲水安全與衛生防疫管理
8.食品與飲水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加強食品安全和衛生防疫工作,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環境。學校食堂食品采購環節、運輸環節、儲存環節、加工環節等是否存在衛生和安全隱患。自備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飲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潔、消毒,是否進行水質檢測。
四、校車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是否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省級校車服務方案,校車管理機構及協調工作機制是否健全。
10.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是否按照要求設置校車站點,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要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門口道路是否設置警示牌、減震帶。是否針對不同季節交通安全特點,完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開展事故逃生演練和應急處置演練。
五、校園安全管理
11.學校“三防”建設落實情況。學校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保衛人員情況是否報縣(區)教育、公安部門備案,是否建立完善門衛管理制度。學校是否設置圍墻或其他實體屏障,實行封閉式管理。學校是否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及學校大門外一定區域內是否安裝視頻圖像采集裝置,寄宿制校園是否設專職宿舍管理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2.重點領域治理情況。是否按照要求切實加強學生預防溺水事故的宣傳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園擁擠踩踏事故,維持好高峰時段學生上下樓秩序。是否強化校園消防安全防控,進行電器火災綜合治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組織開展消防演練和應急疏散演練。
13.高校校園安全穩定情況。是否落實反恐怖工作責任制要求,強化反恐防范知識宣傳教育,全面清繳恐怖音視頻,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預案,強化應急處突工作準備,加強網絡安全和輿情引導,確保高校安全穩定。是否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構建由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組成的三級聯動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實驗室全生產周期安全運行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開展實驗室重大危險源專項定期檢查,開展實驗室安全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實驗室安全年度報告制度等,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園導致學生傷亡情況。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輿情信息分析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排查化解聯動處置機制和工作責任制,是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隊伍建設,是否定期開展安全應急演練工作,是否經常性對師生開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15.校園欺凌和暴力治理情況。是否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是否建立學校安全風險預防、管控與處置制度和工作機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聯動處置機制,形成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園周邊綜合防控工作開展情況。警校聯動機制是否建立,校園周邊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護學崗”和群防群治機制是否健全,校園周邊警務室民警是否經常到校溝通聯系、指導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是否經常協調有關部門對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和重點隱患進行專項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網吧、娛樂場所、危險玩具銷售整治,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司法局部署開展“以實干論英雄”主題活動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行動職能,緊緊圍繞五大專項工作,通過“三比三看”,堅持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凝心聚力,攻堅克難,確保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
二、總體目標
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升干部整體素質;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優化法律服務經濟發展環境;深化爭先創優活動,實現整體向前移位。通過此次活動,使全局干部職工進一步增強宗旨意識、發展意識和服務意識,立足本位,轉變作風,突出實干,促使全局精神面貌大改觀、干部作風大轉變、服務效能大提升和發展環境大改善。此次活動將圍繞局年度重點工作開展五大專項活動,做好服務經濟發展、服務保障民生、維護社會穩定、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努力為實現“三個率先”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三、活動內容
第一階段:學習動員、統一思想(5月初)
召開全局“以實干論英雄”主題活動動員大會,進行部署安排,打好思想基礎和群眾基礎。學習貫徹市委書記“再鼓實勁、再抓落實”工作推進大會講話精神,依托普法網、宣傳欄、媒體等載體,及時刊發活動信息,營造濃厚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討論獻策、查找差距(5月至6月)
各科室(所)要結合實際,緊扣大局,開展討論活動。組織黨員干部開展自查自糾,找準思想、作風、服務、紀律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將行動落實到“三比三看”中。一是“比實勁,看激情”,各級干部緊緊圍繞“轉作風、優服務、破難題、促發展”這一主線,通過互學、互比、互幫,始終保持實干興業的工作態度;二是“比實招,看能力”,圍繞各項考核指標和專項工作目標,廣泛發動各級黨員干部通過比實招來增強執行力,確保一批事關全局的重點難點工作迅速啟動,保證實效;三是“比實績,看排名”。在全局開展比學趕超、敢爭上游的工作競賽活動,與排前的單位比,與設定的目標比,看超額完成多少,向前移位多少,差距縮短多少。
第三階段:整改提高、具體實施(6月至12月)
各科室(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要及時梳理各方建議,及時制定改進措施,明確整改重點,落實責任。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狠抓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重點,努力破解難題,爭取更大成效。
(一)開展法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行動
牽頭科室:基層工作管理科、法律服務管理科
參與科室:相關科室(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
完成時間:全年
主要任務:緊扣區委區政府工作中心,發揮職能優勢,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具體措施:
一是做好重大戰略項目的法律服務保障工作。圍繞重大產業投資、重點項目建設、重大前期報批和招商引資等四項工作,做好各項經濟活動前期法律論證和后期法律服務保障。圍繞我區實施“十二五”規劃、實現“四個翻番”目標、推進“三個率先”等戰略部署,深入開展專項法律服務活動,預防和化解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的各類法律風險。
二是構建多元化法律服務體系。深化企業法律顧問建設,完善推廣“法律體檢”、“四個百”法律服務工程等成功做法,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每年下基層服務不少于2次。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實現規模以上企業法律顧問全覆蓋。全區村、社區法律顧問覆蓋率達到90%以上。健全完善三級援助網絡體系,組織開展“促民生、促和諧,法律援助大行動”,提高“12348”法律咨詢專線對接平臺服務質量,認真貫徹落實新《刑事訴訟法》,進一步加強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力爭辦理1000件援助案件。加強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臨街一樓接待窗口接待和服務能力。公證服務向經濟轉型和海洋經濟發展等新領域深入,做好海洋開發、海洋漁業、海洋貿易、涉海基礎設施建設、涉海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公證事項。
三是提升法律服務隊伍的整體水平。加大律師業發展的扶持力度。注重律師事務所規模化、品牌化、專業化建設。實現已報結案件和顧問單位回訪抽查滿意度100%。加強對青年律師的培養,爭取完成十二五規劃末期律師萬人比達到2.5的目標任務,大力促進律師隊伍發展。
(二)開展平安建設專項行動
牽頭科室:基層工作管理科、社區矯正管理科
參與科室:相關科室(所)
完成時間:全年
主要任務:緊扣區委、區政府的“平安”建設,加大對社會重點人員的管控,發揮人民調解維穩功能,深化基層基礎建設,突出做好社會政治穩定、社會治安穩定、公共安全等工作。
具體措施:
一是加大對社會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務。全面構建“教育、管理、服務”三位一體管控模式,實現2名以上社區矯正人員的行政村村級矯正站全覆蓋。加強社區矯正基礎設施建設,落實經費保障。以開展社區矯正“規范執法示范所”建設為契機,促進社區矯正執法工作的規范化建設。開展“社區矯正信息化建設年”活動,推廣指紋報道系統和人臉識別系統,設置“電子圍墻”,實現科技化管控。堅持和完善社區矯正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書制度。制定《社區矯正人員行為規范》,規范社區矯正人員的日常行為。加強安置幫教工作,推進城市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推動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幫扶政策。力爭建立1家以上全區性的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基地,全年社區矯正對象重新犯罪率和脫管失控率分別控制在0.4%和1.3%內,歸正人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內。
二是切實發揮人民調解維穩功能。緊緊圍繞征地拆遷、勞資糾紛、交通事故、非法集資、大型集貿市場等重點領域,加強行業性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鞏固完善“人和調解中心”建設。實現全區人民調解“五調聯動”組織網絡全覆蓋。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深入推進“人民調解質量工程”,堅持落實補助經費和“以獎代補”激勵保障機制。建立人民調解協會,努力提升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能力,認真部署重大不穩定問題摸排化解活動。一般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到95%以上,醫患、交通等行業性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到80%以上。
三是夯實平安建設的司法行政基層網絡。強化基層基礎建設,積極開展“星級規范化司法所”創建活動,以點帶面,典型示范,整體提高,全面提升司法所的綜治能力。今年全區爭取實現1個五星級司法所,2個四星級司法所的建設目標。強化“瘦身強基”工作,機關人員向基層流動,財政資源向基層傾斜,推進司法行政工作和網絡向鄉鎮、社區延伸,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形成司法行政“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的格局。
四是認真做好輿情分析及輿論引導。完善網絡輿情的日常監測、收集、研判,制定完善工作預案,妥善處置突發性輿情事件。做好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等季度輿情分析。健全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有效疏導公眾情緒。加強司法行政系統所屬網站、微博、報刊的管理,嚴格內容審查和保密審查,做大正面宣傳流量,放大主流輿論聲音。
(三)開展法律服務“三改一拆”專項行動
牽頭科室:基層工作管理科、法律服務管理科
參與科室:相關科室(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
完成時間:全年
主要任務: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開展的“三改一拆”專項行動,同時通過法制宣傳、法律咨詢等專業服務引導群眾理解和支持,預防、減少和調處社會矛盾,協助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好法律問題和法律關系,運用法治手段開展“三改一拆”行動。
具體措施:
一是加強政策引導與宣傳工作。圍繞“三改一拆”,開展《行政處罰法》、《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省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省城市道路管理辦法》等為重點內容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配合各部門深入群眾,開展不同層面、不同形式的宣傳解釋和說服教育,營造“依法改拆”的社會氛圍。
二是推進法律維權與保障工作。成立專項律師顧問團,提供專家型服務,對各項工作進行法律評估,特別是對宅基地管理、違章建筑拆除等矛盾易發領域的法律問題進行梳理,提出法律風險防范方案。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和項目企業做好應訴工作。開展“三改一拆”公證服務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明確業務范圍、工作流程、工作要求。重點辦理違法建筑過程中的財產清點保全證據類和自行拆除過程中當事人認為應申辦公證的事項。
三是做好拆遷過程維穩工作。及時收集在活動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和群眾關注程度較高的法律問題,做好群眾咨詢服務,防止出現因群眾對政策、法律理解不全面或錯解出現的社會矛盾。發揮人民調解基礎作用及大調解網絡體系優勢,依托基層司法所、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積極開展拆遷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組織調解員和法律服務人員深入拆遷戶開展調解工作,調動各方積極性,堅持聯動、聯控、聯調,及時做好化解工作,防止拆遷過程發生、民轉刑事件。
(四)開展法治環境創建專項行動
牽頭科室:法律服務管理科
參與科室:相關科室(所)
完成時間:全年
主要任務:開展法治環境創建專項行動,有力推進全區各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具體措施:
一是強化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和機制。開展非人大常委會任命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試點工作,繼續組織開展領導干部年度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確保中心組每年集中學法不少于2次。開展“深化‘法律六進’、推進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化“法治文化進校園”工作。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隊伍和機制建設,城鎮學校法制副校長的聘任率要達到100%,切實構建完善學校、家庭和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格局。深入開展“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工作,努力提升村(社區)依法自治達標率。重點加強農村“兩委”干部、黨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等對象的法制培訓。推廣“法治新農村”工作機制,實現每個行政村配備一名法律顧問。實施“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倒摘牌機制。大力開展“誠信守法企業”、“法治文化基地”等基層法治創建活動,推進法治區創建活動。
二是全面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貫徹落實《省“法律六進”工作指導標準》。開展“深化‘法律六進’、推進依法治國”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精心組織“法制宣傳月”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主題活動,打造法治文化主題活動品牌。充分利用農村黨員現代遠程教育等宣傳平臺,進一步深化“百萬農民學法維權”活動。
(五)開展作風整治專項行動
牽頭科室:政工科
參與科室:全局各科室(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
完成時間:全年
主要任務:緊扣正風肅紀專項行動,重點整治“庸、懶、塞、散、貪、賭”等7類違紀行為,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率。
具體措施:
一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等紀律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28條規定”、“六個嚴禁”,大力推進司法行政系統的黨風、政風、行風建設,改進作風、文風、話風,樹立司法行政機關和司法行政隊伍的良好形象。堅持從嚴治警的方針,把各級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成為堅定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善于領導科學發展的堅強集體。切實履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著力加強隊伍的日常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禁令,以鐵的紀律帶出一支作風過硬的隊伍。
二是深入開展“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的群眾路線教育。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調研工作,通過個別走訪、實地考察、座談交流、問卷調查和征求意見等途徑進行廣泛調研。繼續深入開展黨員干部“進村入企”和“雙服務”活動。完善領導干部基層聯系點制度、基層調研制度,察實情、聽實話、辦實事,總結經驗、引領示范、推廣鋪開。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權力運行體系。圍繞行政權力的配置、運行和行使結果三個關鍵環節,從人、財、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部位入手,抓住清理權力、編制職權目錄、繪制流程圖、完善公開運行制度和監督機制等工作重點,全面開展規范權力運行工作。大力加強司法行政系統反腐倡廉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健全完善懲防體系,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第四階段:督查推進,評議總結(11月至12月)
詳細分解全年工作目標任務、以目標倒逼責任、用時間倒逼進度。在各專項活動、重點工作上落實具體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完成時限,全過程參與,全方位落實,千方百計完成目標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局“以實干論英雄”主題活動工作領導小組,以局長為組長,其他局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所)、中心、處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政工科。各科室(所)、中心、處和有關人員要各司其職,認真謀劃、周密部署,重抓落實,確保各項專項行動取得成效。
【關鍵詞】石油企業;維穩;長效機制
企業穩定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頭緒繁雜、待定因素眾多的工作。對于有著40多年歷史傳統的石油企業,這一工作的復雜性更為突出。特別是在企業深化改革,社會矛盾層出凸顯,各方面利益格局調整,各類矛盾復雜交織,都可能成為激化矛盾的因素。我們必須以對社會、對企業和對職工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研究形成做好穩定工作的方法體系,為職工群眾創造一個健康、和諧、穩定的外部環境。因此,如何做好維護企業穩定工作,并建立健全這一工作的長效機制,來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已經成了企業的經營、發展進程中的首要問題。
一、提高思想認識,深刻理解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性質
首先,正確分析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復雜性。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影響企業穩定的因素具有明顯的不確定性。集體有償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工資改革、保險調整、福利變化、“家屬工”、“五七工”、待業子女等涉及個人利益的問題,都可能成為“群體”上訪的誘因,引發不穩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瓶頸”。
其次,清醒看到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艱巨性。企業穩定的工作對象,有的是企業職工子女,有的是企業離退休職工、還有的是企業隨礦家屬,在企業參加過集體勞動,這些人大部分曾經是企業建設者,對企業有親情有感情,并為企業改革、發展做出過貢獻。他們為了個人利益而群集上訪,問題處理不當,容易形成慣性和連鎖反應。
再次,深刻認識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特殊性。由于大型石油企業所處地位和歷史作用,影響力大、敏感度高、波及面廣,引起方方面面乃至國際關注,使企業穩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企業穩定不能保證,企業改革、發展不能拓展,勢必造成無可彌補的政治影響和經濟損失,最終損害的是企業的形象和職工群眾的根本利益。
還有,深切認知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嚴峻性。由于企業改制,為了實現長期戰略目標,長慶油田企業職工由生產輔助單位向一線生產單位轉崗分流成為不爭的事實,這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轉崗人員多,無疑潛伏著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可能,失去穩定就會給企業帶來沉重代價。沒有穩定環境,則將一事無成。
由此可見,企業面臨的矛盾錯綜復雜,穩定任務十分艱巨,形勢異常嚴峻,維護穩定尤為重要。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站在踐行“三個代表”的高度,把維護企業穩定作為首要的政治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抓好做實。
二、注重矛盾化解,提高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針對性
矛盾存在,是影響企業穩定的根源,必須緊密結合企業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的實際,著力解決各類矛盾和問題。實踐證明,企業應做好以下幾點:
一是解決職工就業問題
就業是民生之本,也是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近年來,由于石油單位近幾年的快速穩步發展,給企業職工子女就業帶來了機遇,每年通過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大力支持,基本上能夠解決回油田就業的大中專職工子女。另一方面,在集團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下,為有償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接續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并利用油田職工生產生活基地調整的機遇,使得符合條件的有再就業意愿的有償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實現了100%再就業,為企業穩定夯實了基礎。
二是發展成果惠及弱勢群體
群眾利益無小事,多年來,從油田公司領導到基層單位,都密切關注油田在持續發展過程中員工群眾需求的問題,特別是如何把發展成果惠及弱勢群體的問題。每年,油田都能在原來幫扶解困政策全面落實的基礎上,根據調研結果和政策實際,及時建議調整和督辦落實,將有償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再就業勞動報酬和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勞動家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員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健康療養費和節日慰問費標準,職教、幼教退休人員待遇,獨生子女保健費等進行適時調整或跟進。
三是落實政策,增強職工歸屬感
各項優惠政策是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依據和法則。針對長期以來礦區家屬反映的醫療和養老參保問題,我們積極向集團公司反映情況,并在陜甘寧三省區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按屬地制定了家屬參保實施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召集座談會解答勞動家屬訴求問題,協調落實家屬參保費用等有關政策問題。經過努力,目前油田家屬醫療保險參保2.7萬人,養老保險參保近1.6萬人。油田家屬醫療養老問題的解決,讓困難群體切實感受到組織的關懷和石油大家庭的溫暖,增強了員工家屬的企業歸屬感。
四是規范工作,依法辦事
在各類群體中,一些人由于政策法律意識淡薄,信“鬧”不信“法”,甚至片面認為 “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不善于運用法律武器尋求保護,往往抱有“法不責眾”的觀念,為達到目的,采取“鬧訪”、“纏訪”、“群訪”,影響穩定。并有個別人,為了達到目的,制造聲勢,雇傭社會閑散人員,借機制造事端,惡意煽動鬧事。對此,一方面,要規范行為,引導其反映問題逐步走上法律和理性的軌道。對于應該按政策落實的問題,積極按政策予以落實。另一方面,對于人的無理要求,妄圖通過鬧訪等違法違規行為來達到目的的,要堅決依法予以懲處。
三、健全工作機制,增強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有效性
一、指導思想
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總體要求,通過規范管理,依法整治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切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務水平,為“兩城”建設和“三城”創建工作營造一流的交通環境。
二、工作原則
黨委領導、政府牽頭、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整體推進、分步實施、務求實效。
三、工作目標
1.擴大“限摩規電”管制區域范圍,進一步鞏固區城區“限摩規電”工作成果。
2.嚴格查處摩托車和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在管制區行駛和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杜絕摩托車和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在管制區行駛、停放。
3.有效遏制城區摩托車及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車、助力車交通事故的發生。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四、擴大限摩規電的區域范圍
(一)限行車輛類型
限行的摩托車為二、三輪摩托車(含輕便摩托車),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助力車(簡稱“超標”電動車)。
(二)擴大的區域范圍
1.大道:東起大道珠江橋東側,西至大道與郴江路交叉路口。
2.青年大道:東起青年大道與濱河路交叉路口(西河橋),西至青年大道與郴江路交叉路口。
3.鎖石路。
4.根據城市發展和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在大道和青年大道沿線及相關區域路段逐步開展“限摩規電”工作。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區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區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吳文明任組長,區政府副區長袁大忠任常務副組長,區政府副區長歐陽海波,區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分局局長肖松柏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鄧滿成,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樊忠明,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田國海,城管行政執法支隊常務副支隊長彭文斌,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愛民,以及市交警三大隊、區綜治辦、區監察局、區法制辦、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工商分局、區商務局、區國稅局、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嶺街道辦事處、南塔街道辦事處、白鹿洞街道辦事處、觀山洞街道辦事處、王仙嶺街道辦事處、望仙鎮、坳上鎮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維穩組、宣傳摸底組、源頭整治工作組、聯合行動組、督查組。
(一)辦公室:由區政府辦副主任鄧滿成兼任辦公室主任,從相關成員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負責對“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信息反饋和考核評價等。其他成員單位各明確一名聯絡員與辦公室聯系。
(二)維穩組:由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田國海任組長,具體負責“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實施工作期間的矛盾化解和社會穩定工作。
(三)宣傳摸底組:由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樊忠明任組長,白鹿洞街道辦事處、嶺街道辦事處、觀山洞街道辦事處、王仙嶺街道辦事處、望仙鎮、坳上鎮各明確一名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統籌開展“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及大道沿線鄉鎮(街道)的宣傳摸底排查工作。
(四)源頭整治組:由工商分局局長何建民任組長,此次擴大區域內各鄉鎮(街道)、村組(社區)等按照屬地原則,由分管領導擔任轄區“限摩規電”組長,實行行政區域“限摩規電”責任包干。區綜治、經信、工商、城管和行政執法、稅務、商務等部門聯合開展非法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車的集中整治行動,整治銷售源頭和占道經營。
(五)聯合行動組:由區政府辦副主任鄧滿成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田國海,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愛民,市交警三大隊教導員張永忠,城管行政執法支隊常務副支隊長彭文斌,區運管所所長邵小輝,王仙嶺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鄧劍清、白鹿洞街道辦事處主任蔣艷飛,觀山洞街道辦事處主任林才橋、嶺街道辦事處主任鄧生華,南塔街道辦事處主任高靜任副組長,具體負責組織路面查扣及日常“限摩規電”規范管理工作。
(六)督查組:由區監察局副局長羅高明任組長,牽頭組織區政府督查室及相關部門人員,對區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六、整治步驟
(一)宣傳教育階段:從2012年5月28日開始。通過調查摸底、印發《通告》、開展宣傳教育等,宣傳擴大城區“限摩規電”區域范圍的相關政策、規定、意義,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
(二)工作實施階段:2012年6月6日后。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深入推進“限摩規電”各項措施的落實。
(三)整章建制階段:工作實施與規范管理機制同步進行。
七、工作措施
本次“限摩規電”管制工作的重點區域在嶺街道辦事處、白鹿洞街道辦事處、觀山洞街道辦事處、王仙嶺街道辦事處、望仙鎮、坳上鎮,關鍵在基層,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加強配合、協調、策應。
(一)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由維穩組負責,主要任務:
1.在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工作中出現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時,負責組織公安分局出警,及時將違法人員帶離現場,嚴格處理。
2.在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工作中,出現“限摩規電”工作對象鬧事、非法聚集、干擾辦公秩序等情況時,及時組織轄區派出所出警進行處置,并組織政法綜治部門跟進,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3.對涉及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工作的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及時接訪,防止越級上訪或擴大事態,并認真做好說服教育工作,落實息訪息訴工作措施。
4.組織制定處置工作預案,及時處置突發性和。
(二)嚴格開展源頭整治。由源頭整治組負責。大道沿線鄉鎮(街道)要普遍設立擴大“限摩規電”管制區域的宣傳櫥窗、宣傳欄或黑板報,持續深入開展《通告》的學習宣傳活動。要加強對轄區群眾的教育管理,登記擁有摩托車和超國家標準電動車、助力車的人員信息,及時化解不穩定因素。要組織鄉鎮(街道)、村組(社區)工作人員進行上門走訪、入戶調查,對轄區出租房屋進行清查,重點要做好租住在本轄區出租房的“限摩規電”工作對象的教育勸返工作;對擁有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車、助力車的轄區居民要責成其限時處理;對不聽從教育勸返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租人員,要及時向聯合行動組通報,果斷查處。
質監、工商、城管和行政執法等部門,要重點對電動自行車銷售源頭進行集中清理。對在“限摩規電”區域內銷售電動車的商家進行檢查,禁止在區轄區內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對違反規定的經銷商和商家要進行嚴格查處。對虛開增值稅發票、占道銷售電動車等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
(三)開展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聯合行動。由聯合行動組負責,根據各執法主體部門的工作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用好、用夠、用足法律法規,開展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聯合行動,主要工作任務: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及第二款之規定,對駕駛摩托車(含“超標”電動車)不聽勸阻強行進入交通管制區行為處罰款一千元,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之規定,對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含“超標”電動車)行為處罰款五百元,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對于拼裝的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之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依法處罰。
4.對無法提供有效合法證明、涉嫌盜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由公安機關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5.對于在城區從事非法營運行為的摩托車(含“超標”電動車),除由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處罰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6.對于在城區內不按規定亂停亂放的摩托車(含“超標”電動車),依據《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三十六條第六項,由區城管部門依法處理。
7.對于摩托車及“超標”電動車的駕駛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由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依法處理。
(四)落實配套管理措施。由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實施工作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主要工作任務:
1.對確屬生活困難的“限摩規電”工作對象,人社、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就業培訓、介紹就業和解決低保等優扶幫助措施,拓寬就業渠道,積極引導就業。
2.創新社會管理機制,改善城區交通出行結構,推廣低碳交通出行方式。
八、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全區上下必須統一思想,要將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工作提升到維護社會穩定、強化社會治安、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提高群眾安全感的政治高度來對待,牢固樹立“嚴管是盡職、寬管是失職、失管是瀆職”的理念,依法實施高標準管理。
(二)加強宣傳。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的深遠意義、管理規定和成效,搶占輿論制高點。各級各部門要創新宣傳教育模式,精心策劃,要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教育態勢。網絡新聞管理部門和網絡媒體要密切關注輿情動向,主動引導,疏通民意。確保宣傳不熄火、不斷線、不冷場,營造濃厚的整治宣傳氛圍。
(三)落實責任。要形成“限摩規電”嚴格管理的工作常態。各個工作組要制定具體的工作子方案(于2012年6月2日前,上報區擴大城區“限摩規電”管制區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圍繞工作目標、任務和要求,建立健全責任制,量化工作標準,落實工作責任。責任包干行政區域出現“限摩規電”工作對象沒有及時教育勸返的,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車、助力車沒有及時發現或沒有限時處理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