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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九部委的要求,為了規范貨物運輸市場,杜絕貨車超限超載,治理車輛“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減少因超限超載對公路的損害,防止因超限超載造成的安全隱患,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繼續認真貫徹九部委治超文件精神,對超限超載從嚴從重治理。望貨運業主及駕駛員做到以下事項:
一、裝載貨物的車輛必須規范貨物裝載,嚴禁灑、掉、拋、冒、漏、滴等行為。
二、嚴格按川交發[2005]63號超限卸載認定標準實施強制卸載:二軸車輛其車貨總重不能超過24噸;三軸車輛其車貨總重不能超過36噸;四軸車輛其車貨總重不能超過48噸;五軸圾五軸以上車輛其車貨總重不能超過55噸。
三、車貨總重超限率在20%以上至50%以下的,每超1%處50元罰款;車貨總重超限率在50%以上至100%以下的,每超1%處65元罰款;車貨總重超限率在100%以上至150%以下的,每超1%處80元罰款;車貨總重超限率在150%以上的或拒絕接受檢測阻礙執法的,每超1%處100元罰款;超限運輸造成公路路產嚴重損壞或嚴重影響公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處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一條: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不得使用報廢的,擅自改造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
五、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機動車運載超限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運載超限不可解體的物品,并應當步進的規定執行。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扣3分,處200-500元罰款,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超過30%以上的扣6分,處500-2000元罰款。
關鍵字:經濟法學;公路法學;超限超載;法律責任
1.車輛超限運輸法律責任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公路運輸超載超限成為一個嚴重危害公路運輸秩序的頑癥,被稱為頭號"公路殺手"和"事故元兇",設計在2 0年壽命的公路,通常不到4年就耍重新翻修,嚴重擾亂,公開、公平、競爭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還損害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為此我國高度重視對超載超限車輛的治理工作,全國各地也開展了多次反超限超載專項治理斗爭,并已經取得一定成效。而當前的治超形勢依然嚴峻,仍需要我們長期不懈的堅持F去。
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的法律責任問題是在完善《公路法》和制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立法呼聲高漲的情勢下提出來的,明確車輛超限超載的法律責任是完善公路法體系的內在要求,也是公路安全發展的必然規律。只有在明確車輛超限法律責任的基礎上,才能更好地構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體系及其具體規則,也才能指導道路交通安全的執法和司法活動。由此可見,明確車輛超限超載法律責任問題是制定交通產業法所必須明確的理論問題。
2.車輛超限運輸法律責任問題之學理分析
車輛超限超載法律責任的研究,從不同的學理角度分析其法律責任,對于從理論上構建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責任意義重大。
2.1從法律責任構成視角分析車輛超限超載運輸
研究車輛超載超限的法律責任構成對明確法律責任的承擔有重要意義。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的責任主體沒有特定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論與駕駛員存在雇傭關系、朋友關系還是親屬關系,均不影響其依法承擔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行駛了公路安全條例中規定的違法行為如第六十五條未按照指定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的。第六十六條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第六十七條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檢測站點通行車道、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等方式擾亂超限檢測秩序的;采取短途駁載等方式逃避超限檢測的。第六十八條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對公路、公路秩序或公路安全造成損害。主要以故意過錯為其心理狀態。
2.2從法律責任歸責學理分析車輛超限超載運輸
車輛超限超載法律責任的歸責原則是責任承擔的緣由和方式。法律責任的認定與歸結的原則主要包括責任法定原則;因果聯系原則;責任與處罰相當原則;責任自負原則。《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出臺也體現了以上的歸責原則的合法使用。如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責任法定原則,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的因果關系、責任與處罰相當的原則以及責任自負原則。
2.3從法律責任承擔學理分析車輛超限超載運輸
只有明確車輛超限超載的責任承擔問題,才能更好地做到法律責任承擔的方式懲罰。這里的責任承擔方式主要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違憲制裁。在《安全保護條例》中也有其體現:違反《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的車輛超限超載條例規定的按其程度或有關規定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違法主體承擔行政處罰,如: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公路上行駛的車輛,車貨總體的外廓尺寸、軸荷或者總質量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汽車渡船限定標準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但是,同樣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規定如: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非法生產、銷售外廓尺寸、軸荷、總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質量限值等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的。對這類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處罰。如該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并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違法行為,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此,對這類行為有三種處理情況:首先,合法的機動車生產企業生產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時,沒有執行國家有關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質量限值等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導致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出廠銷售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等條款規定,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車輛,并處違法生產車輛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等。其次,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有關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質量限值等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同時又屬于不符合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應當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并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再次,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對于生產不符合不符合國家有關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質量限值等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或者銷售明知是上述車輛,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完善車輛超限運輸法律規定之思考
3.1法律責任構成方面
法律責任的認定構成是法律責任的本質。嚴格依據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構成要件判定行為是否屬于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的違法行為,把握違法主體的主觀過錯,排除意外事件等。同時,仔細核準違法行為與行為結果的因果關系,從而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法律責任的的構成要求的是其中的要素,而非全部。
3.2法律責任的歸責方面
車輛超限超載的法律責任應以責任法定為主要歸責原則,同時結合因果聯系原則、責任自負原則責任與處罰相當原則。做到法律責任的大小、處罰的輕重與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的輕重相適應,做到罪責均衡、罰當其罪。通過不同程度的懲罰發揮法律責任的積極功能,教育違法者和其他社會成員從而有利于預防違法行為的發生。
3.3法律責任的承擔方面
車輛超限超載法律責任的承擔應該按照罪責罰相適應,按其社會破壞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違反有關規定對公路造成損害的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車輛超限超載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治超檢測站執法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一律取消其行政執法資格,調離執法崗位,同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或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執法人員執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總之,治理超限超載運輸足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需要不斷的摸索和創新,只有各部門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并且常抓不懈,才能穩定路況,保障公路完好暢通,促進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王志江.'公路路政管理與行政執法實用全書》[M].吉林:延邊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出版.
[2]洪秀敏.'公路超限運輸的危害》[J].'中國公路》2002年第1 5期.
[3] 劉智勇、喬云、何輝.'內蒙古治超的措施與成果》[J】.'中國公路》2003年第7期.
現將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法律法規宣傳
我大隊認真按照依法管理、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按“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重點來抓,在縣境內大力開展《公路法》、《省路政管理條例》及《路政管理規定》等法規的宣傳工作,此月,利用上路巡查的機會,在各鄉鎮人口集中的地段散發宣傳資料30多份,在S307線(衛城鎮至梅雨鎮路段)針對巡查發現的違法非公路標志,向餐館經營戶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知識,針對沿線擺攤設點者,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知識。通過努力,該月我縣公路無安全事故發生。
二、積極落實本職工作
(一)該月,我大隊加強了路政執法巡查工作,巡邏路程共600多公里,巡查45人次;巡邏率100%,投訴率為0。
三、聯合各部門落實相關工作
(一)繼續積極與各鄉鎮配合對違法建筑的排查。清理違法涉路行為。主要包括: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傾倒垃圾、設置障礙、挖溝引水、打場曬糧、種植作物、放養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業、焚燒物品、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物或者進行其它損壞、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行為;損壞、擅自移動、涂改、遮擋公路附屬設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屬設施懸掛物品的行為,或者是公路兩側其它“臟、亂、差”的現象。整治違法涉路設施。主要包括:違法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的管道、電纜等設施;違法利用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構筑物或埋設的管道、電纜等設施;違法在公路和公路用地內設置的非公路標志、標牌及超過許可期限或擅自改變許可性質的非公路標志;違法在公路上增設、改變使用性質或者改造、擴建的平面交叉道口。
(二)九月,我大隊與縣交警隊、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縣農機局一起,繼續對S307線(金河至梅雨鎮路段)進行了交通綜合整治,共同處理了超限運輸貨車1輛,卸載0.5噸砂石、礦石等。對未蓋篷布的4輛砂石運輸火車進行了規范,及時排除公路妨害,保障了公路的安全暢通。
(三)對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非公路標志、擺攤設點行為進行了清理,有效規范了路域環境。
嚴厲打擊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強行沖卡等突出違法行為,有效預防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為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貨車違法治理工作計劃,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貨車違法治理工作計劃范文一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健全完善交通運輸和公安部門治超執法聯動機制,統一超限超載執法標準,嚴厲打擊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強行沖卡等突出違法行為,有效預防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為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二、整治內容
(一)貨車的車貨總重超過規定限值的行為。
(二)貨車闖卡、拒檢、借故堵塞車道、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
三、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從__年8月18日開始至__年8月31日結束,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__年8月18日至9月20日)。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健全完善聯動機制,做好前期準備和動員部署,加強輿論宣傳,為專項行動平穩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重點整治階段(__年9月21日至__年7月31日)。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根據實施方案和統一部署,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
(三)總結完善階段(__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全面梳理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系統總結有關經驗做法,研究提出相關建議,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統一車貨總重限值認定標準。自__年9月21日起,對于公路貨運車輛,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并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詳見附件),其中,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
(二)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依托超限檢測站,以三軸及以上貨車為重點,開展路面聯合執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實施稱重。對經檢測確認違法超限超載的車輛,由公路管理機構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公路管理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依法進行罰款、記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進行罰款、記分處罰時,應以附件所列標準計算超載比例。
(三)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監管。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礦山、水泥廠、港口、物流園區等貨物集散地排查,確定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報地方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引導貨運源頭單位安裝使用稱重設備,采取執法人員駐點、巡查、視頻監控等方式,加強重點貨運源頭單位貨物裝載工作的監管,從源頭杜絕超限超載車輛上路行駛。清理取締公路沿線的非法煤場、砂石料場及其他貨物分裝站場,杜絕貨車中途加載。
(四)嚴格實施“一超四罰”。各地公路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實施處罰后,要將有關信息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和貨運車輛駕駛人、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實施處罰,并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對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同時,將車輛及企業違法信息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
(五)加強高速公路入口檢測管理。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部署下,積極會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及有關部門,制定落實加強高速公路入口檢測管理工作方案,對擬進入高速公路的貨車全面實施重量檢測,并實行檢測數據和收費站入口發卡系統聯動管理,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要積極爭取創造條件,逐步完善檢測設備,同步實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檢測。
(六)嚴查沖闖公路站點等違法行為。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有關單位,對本地區公路站點近期發生的車輛闖卡、拒檢、借故堵塞車道、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違法行為登記臺賬。在此基礎上,要會同公安部門研究制定針對性整治方案,從嚴查處和打擊;對暴力抗法、毆打工作人員、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嚴重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依法及時追究處理;涉及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迅速成立由有關負責同志牽頭,公路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相關警種負責同志參加的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配合事項和工作流程,迅速開展專項整治。已經開展整治的地區,可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根據本方案進一步調整完善本地整治方案,繼續鞏固并不斷擴大整治成果。
(二)嚴格規范執法,加強檢查督導。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和統一執法標準,嚴格規范執法程序,堅決杜絕隨意增加或降低治超執法標準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只罰款不卸載、內外勾結、徇私枉法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檢查督導,及時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約談、通報,責令限期整改。對媒體曝光和群眾投訴、舉報的違法違規執法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固化協作措施,完善長效機制。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結合本次專項行動實踐情況,進一步深化兩部門路警聯勤聯動機制,健全完善貨車超限超載治理長效機制,推動聯合執法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不斷加強和創新公路執法管理,著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務水平。
(四)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精心策劃,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及微博、微信等多種媒體和形式進行集中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重點宣傳超限超載的危害,加強統一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解讀,充分認識調整和規范治超標準的重要意義。要利用通報典型事故案例,廣泛開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嚴重超限超載突出違法行為。深入貨運企業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引導貨運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員、貨車駕駛人,切實增強安全意識、法治意識、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自覺做到依法裝載、安全運輸。
各省(區、市)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關注本地區工作進展,出現重大情況,應及時向政府報告予以解決,并將有關情況抄報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專項行動期間,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分別向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專項行動結束后,各地務必于__年9月10日前分別向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報送工作總結。
貨車違法治理工作計劃范文二
一、工作目標
堅持“立足源頭、標本兼治、依法嚴管、長效治理”的原則,通過專項行動,統一超限超載執法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1 X 2”治超工作體系,深化交通運輸和公安部門治超執法聯動機制,鞏固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成果,構建長效機制,有效預防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為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二、整治重點
(一)貨車的車貨總重超過規定限值的行為。
(二)貨車闖卡、拒檢、借故堵塞車道、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
(三)貨運源頭違規放行違法超限超載貨車上路的行為。
三、整治內容及安排
(一)統一車貨總重限值認定和執法標準
1.自__年9月21日起,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嚴格按照《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__)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并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詳見附件),其中,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
2.營運高速公路公司負責于__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入口計重檢測設備超限超載認定參數的調整工作,參數標準為: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超過18000千克;三軸貨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超過27000千克;四軸貨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超過36000千克;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超過43000千克;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超過49000千克。
(二)進一步加強高速公路入口管理
3.營運高速公路公司負責對進入高速公路的貨車進行入口計重檢測,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要積極爭取創造條件,逐步完善檢測設備,同步實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檢測。
4.專項行動期間,如有必要,高速公路入口可采取24小時聯勤聯動管控,其中,省管高速公路省界和成都主線收費站由高速交警、高速公路交通執法機構和營運高速公路公司負責;其他高速公路入口由地方人民政府牽頭,所在地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及營運高速公路公司負責。
(三)進一步健全聯合執法機制
5.專項行動期間,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托超限檢測站,以三軸及以上貨車為重點,開展路面聯合執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實施稱重。對經檢測確認違法超限超載的車輛,公路管理機構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公路管理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依法進行罰款、記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進行罰款、記分處罰時,應以附件所列標準計算超載比例。
6.各地可結合地區實際,組織開展流動聯合治超,試點推進非現場執法,構建普通公路網格化治超格局,深入推進普通公路治超工作。
(四)加強重點道路貨運源頭裝載管理
7.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省道路貨運源頭管理相關規定,健全完善“1 X 2”治超模式和責任體系,切實加強礦山、水泥廠、港口、物流園區等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的監管,從源頭上杜絕違法超限超載車輛上路行駛。
8.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公路沿線貨物裝載(分裝)站場的監管,清理取締非法煤場、砂石料場及其他貨物分裝站場,杜絕貨車中途加載。
(五)嚴格實施違法超限超載處罰和懲戒
9.公路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實施處罰后,要將相關信息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的規定,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和貨運車輛駕駛人、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實施處罰,并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對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實施處罰。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實施處罰后,要將交通違法行為及處罰等相關信息記入重點車輛及駕駛人信息共享平臺。
11.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將企業、車輛及駕駛員違法信息納入道路運輸違法行為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
(六)從嚴查處和打擊沖闖公路站點等違法行為
12.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近期公路站點發生的車輛闖卡、拒檢、借故堵塞車道、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違法行為登記臺賬,研究制定針對性整治方案,從嚴查處和打擊;對暴力抗法、毆打工作人員、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嚴重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依法及時追究處理;涉及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切實將專項行動作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年行動的重要內容,特別要結合全國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進一步細化實施專項行動方案,繼續鞏固并不斷擴大整治成果。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按照預算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健全交通運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嚴禁將罰沒收入同部門經費保障掛鉤。
(二)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精心策劃,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及微博、微信等多種媒體和形式進行集中宣傳,重點宣傳調整和規范治超標準、實施“全國一盤棋”的重要意義,引導貨運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員、貨車駕駛人以及貨運源頭企業相關人員切實增強安全意識、法治意識、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自覺做到依法裝載、安全運輸。
(三)嚴格規范執法,加強監督考核。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調整后的執法標準,規范執法程序,堅決杜絕隨意增加或降低治超執法標準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只罰款不卸載、內外勾結、徇私枉法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檢查督導,對整治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約談、通報和考核;對媒體曝光和群眾投訴、舉報的違法違規執法問題,要認真調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及時固化成果,構建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1 X 2”治超工作體系,繼續堅持高速公路入口管控模式和“一路四方”協調機制,及時固化普通公路聯勤聯動和聯合執法機制以及非現場執法工作模式,強化落實貨運源頭治超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推動貨車超限超載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不斷構建長效機制,著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完善應急機制,加強信息報送。各地要針對可能發生的運輸緊張、聚眾鬧事等突發事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建立靈活的應急機制,正確處理好治超工作與保通保暢的關系,防止出現路面阻塞。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關注治超新標準實施工作進展,出現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同級政府解決,并將相關情況抄報交通運輸廳、公安廳。專項行動期間,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每月底向交通運輸廳、公安廳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貨車違法治理工作計劃范文三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為指引,結合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實際,著力解決當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不斷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機制,提高道路運輸綜合服務水平和綜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貨運車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重中型貨運車輛通行秩序,嚴厲打擊貨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營造集中整治強大聲勢,提高貨運車輛駕駛人安全守法意識,推進貨運車輛違法問題的源頭整改,有效預防和減少重中型貨運車輛因交通違法行為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向社會公告此次貨運車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內容、措施、要求和意義,使專項整治行動廣為人知。
(二)開展集中整治(__年3月1日-10月30日)。
1.集中整治貨運車輛改變技術參數的違法行為。私自增加貨箱高度、增加彈簧片數、加長等,貨運車輛擅自改變外廓尺寸和其他登記技術參數的,一律視為非法改裝,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依法進行處罰。
2.集中整治貨運車輛涉牌涉證的違法行為。上道路行駛的大型貨車未懸掛、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駕駛證、行駛證,駛拼裝或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行駛的,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進行處罰。
3.集中整治貨運車輛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駕駛員無從業資格證上路行駛違法行為。對于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集中整治貨運車輛超載運輸違法行為。對于超載違法行為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進行處罰,對超限運輸貨物的由交通部門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依法卸載、處罰后放行。
5.集中整治施工車輛帶泥上路行駛、液體和散裝貨物運輸車輛遺灑、不按規定加蓋苫布等違法行為。對于運輸液體、散裝貨物不做密封、包扎、覆蓋,造成泄露、遺灑的由城管部門依據《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依法進行處罰,并責令糾正;對于施工車輛帶泥上路行駛的由城管部門依據《吉林省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依法處罰。同時,交通部門依據交通部《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其相應的經營范圍。
(三)整治措施。
1.成立聯合執法小組。為加大整治力度,由公安、交通、城管、國土和住建等部門共同成立聯合執法小組,落實24小時執法制度,在市區主要出入口對過往的貨運車輛逐一檢查,從嚴管控。
2.成立流動執法小組。由交警、運管、城管等部門組成市區流動執法小組,深入市區街路開展流動執法,對貨車各類違法行為從嚴查處。
3.設置治超站點。
(1)洮瓦路北大橋治超站:
負責人:王晏 農村公路管理中心主任
洮瓦公路2公里處(北大橋南側),由交通部門負責安排臨時執法站(或移動房屋),負責移動檢測設備的配備,公安交警、交通部門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執法人員白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運管2人。夜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運管2人。
2.洮突路治超站:
負責人:任承棟 交通管理大隊副大隊長
洮突公路5公里處(公安交警洮府中隊處),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安排臨時執法站(或移動房屋),交通路政部門負責移動檢測設備的配備,公安交警、交通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執法人員白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運管2人;夜班:公安交警2人,交通路政2人,交通運管2人。
四、組織領導及部門分工
(一)成立領導小組。
為確保此次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市政府決定成立貨運車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張國棟兼任,辦公室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信息綜合、情況反饋等工作任務。
(二)部門責任分工。
1.市貨運車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此次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協調等工作,推進全市貨運車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2.市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協調交通、城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設置洮突路治超站,并組織實施好治超站點的執法工作,從嚴查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負責對疑似違法車輛進行攔截、初檢,有交通違法行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證件、牌照齊全的車輛引導至執法站進行稱重;負責對超出欄板高度的貨運車輛,按照規定責令其恢復,對拒不恢復消除違法行為的,強制恢復后按法律規定做出相應處罰。
3.市交通局負責組織路政、運管等單位同公安交警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設置洮瓦路北大橋治超站,組織實施好治超站點的執法工作;交通路政部門負責查處營運證照不全、從業資格證照不全等違規運營行為,安排設置稱重設備,對疑似超載貨運車輛進行稱重,對超載、超限的車輛進行處罰并負責卸貨轉運工作。
4.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負責會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市區路面檢查工作,對建筑工地車輛加強源頭管理,嚴格對運輸車輛的監管,嚴厲查處帶泥上路、不覆蓋、遺灑等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行為。
5.市國土局負責對轄區內沙石廠礦企業進行安全教育和排查摸底,做好宣傳告知等工作,嚴格禁止沙石廠礦企業在銷售沙石時超載、超限裝載,從源頭整治貨運車輛超載超限營運行為。
6.市住建局負責對建筑施工工地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嚴格禁止超載車輛、不加蓋苫布車輛參與建筑材料的運輸。同時,負責督促建筑工地配備高壓水槍,對駛出工地車輛輪胎進行清洗,確保輪胎清潔后上路行駛。
7.市監察局和檢察院負責對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公職人員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8.市宣傳部門負責對貨運車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宣傳,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提高認識。此次貨運車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涉及部門多、持續時間長、整治任務重,整治成果事關城市形象提升,事關百姓出行環境,事關貨運市場營運秩序,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以身作則,建立包保制度,將此次整治行動落到實處。
(二)細化措施、落實責任。各相關部門要認真按照全市貨運車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目標,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治的良好格局。
(三)文明執勤、規范執法。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開展執法,執法過程中采用執法記錄儀攝錄取證,充分利用執法終端設備,將貨運車輛號牌、貨箱尺寸等相關信息核對到位,做到執法規范、查處公平。
評查內容:規范性文件制定及備案情況;交通行政執法案卷(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辦理情況;是否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情況;“96196”交通服務熱線行政執法投訴辦理情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開展情況;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情況;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說理式”文書執行情況;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知識水平情況。
評查辦法:(3-5月份)監督規范行政執法情況;檢查“五項執法行動”開展情況;測試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基礎情況;評查交通行政執法案卷質量情況。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規研究學習
檢查內容:《行政強制法》頒布實施后,交通運輸各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的清理、行政強制主體認定情況,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情況,網上執法程序、執法文書修改情況,宣傳教育培訓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重點檢查《行政強制法》貫徹實施情況。同時,檢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執行情況;運輸管理處從今年4月1日實施的新版《省道路運輸條例》宣傳貫徹情況。
檢查辦法:(8月份)檢查交通運輸各行政執法單位的相關臺帳資料,并對行政執法案卷進行抽查。
三、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
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行政執法基礎知識、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和交通行政執法文書制作。
培訓時間:(4-6月份)各單位要自行組織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更新培訓、考試,迎接省交通運輸廳開展的“交通行政執法技能大比武”活動。
四、推進交通行政執法結果公開
公開內容:涉及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等案件辦理結果。
公開程序:交通運輸各行政執法單位在每月的3日前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結果報局政策法規科備案后集中上報市政府法制辦予以公開。
五、確保行權網運及時公開透明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道路運輸;十二五
Abstract: this year is "1025" period of the important link, and also a year of road transport business realize the leaping development of important years. Analyze seriously study the new situation and new tasks, and further enhance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and the sense of urgency, fulfill their duties, forge ahead, crucial gram difficult, never negligent, advancing our road transport management to realize the new span.
Keyword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oad transport; 1025
中圖分類號:U4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2012年整體工作思路及總體目標
2012年賈汪運管所全面貫徹落實全區交通運輸工作會議和全市運管工作會議精神,以加快轉變運輸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科學發展觀、轉變觀念、穩中求進、依法行政、深化監管、優化服務、提升形象的整體工作思路,突出“六個更加注重、兩個著力加強”。即更加注重城市公交優先發展,更加注重出租汽車行業穩定,更加注重城鄉客運一體化,更加注重運輸業轉型升級,更加注重行業節能減排,更加注重技術管理創新,著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著力加強行業安全監管,全面提升道路運輸行業監管、服務和保障能力,努力推進賈汪運管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務
(一)統籌城鄉客運發展,大力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
1、貫徹落實《江蘇省鎮村公交發展實施辦法》、《2012年全市鎮村公交發展實施方案》,實施我區鎮村公交發展規劃,積極爭取政府支持和有關部門的大力配合,落實鎮村公交發展扶持政策,完成紫莊鎮、耿集辦、賈汪鎮開通鎮村公交。在大吳鎮建設客運站亭4-6座,優化大吳、青山泉鎮中心鎮客運班線布局。優化調整部分農村客運班線,確保農村行政村班車通達率和城鄉客車一體化率均達100%。
2、爭取政府的支持,有關部門的大力配合,加快城市公交發展,開通新城區公交線路1條,投入車輛6臺;深入線路進行調研,爭取市交通運輸局、市公交集團的支持,在徐賈快速通道通車后開通賈汪-徐州高鐵站-徐州市區快速公交線路1條,投入車輛20臺;開通徐州東站-茱萸寺-臺兒莊精品旅游線路;調整賈汪至權臺線路走向,開通賈汪-潘安湖旅游線路。
3、加快客運站場建設,確保塔山客運站投入使用,在賈汪鎮開工建設賈汪鎮客運站,將賈汪鎮客運站建成不僅具有農村客運站標準,而且具有賈汪新城區東部公交首末站功能,同時在城鄉一體化線路上新建客運站亭10座。
4、以市場為導向,加快出租汽車經營模式和管理模式轉變,關注試點出租汽車實行“公車公營” 和清洗網點建設。與有關單位進行協調,配合有關單位在新城區、工業園區設立出租車臨時停靠站6―8個。
(二)加快推進運輸產業轉型升級,提升道路運輸服務保障能力
1、推進貨運轉型。圍繞網絡化、快速化、信息化,提升貨運業的核心競爭力,培育和發展一批專業化、集約化水平較高的物流企業。重點扶持和發展快遞運輸、城市配送、城鄉配送等服務,發展“江蘇快貨”線路2條。加快推進貨運車輛結構優化,引導購置廂式、罐式、集裝箱、多軸重型等新技術環保車輛,實現貨運車輛重型化和專業化。
2、進一步調整運力結構,推進節能減排。推動客運車輛結構升級,在高速直達客運中加大高級客車推廣使用力度;在國省道干線客運中發展中高級客車;在農村支線客運中發展適合農村市場的經濟型客車。加快貨運運力結構調整,推進廂式運輸、甩掛運輸、集裝箱運輸方式,提升運輸綜合效率,促進節能減排。
3、推行機動車維修專業化、連鎖化。一是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專業化經營、連鎖經營和品牌經營。二是加強機動車維修市場正規化、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維修行業信息化監控功能。三是堅持鼓勵一類、控制二類、限制三類的原則,建立高速、干線、鄉村道路三級維修救援網絡,并不斷的擴展服務功能,提高維修服務水平。擬新建一類修理廠一家,培育“汽車快修”一家,繼續推進“江蘇快修”品牌建設。
4、提升駕駛員職業培訓能力。貫徹實施今年3月1日施行的《江蘇省機動車駕駛人培訓管理辦法》和4月1日施行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深入開展駕培行業“提高年”活動,從提高駕校校長管理水平,提高初學駕駛員培訓質量,提高教練員隊伍整體素質,提高駕培行業的社會美譽度入手,通過嚴格實施結業證制度,聯合公安等部門開展清理黑駕校、黑教練車、非法培訓點及掛靠車輛,開展駕培機構培訓質量信譽考核、星級教練員評選、教練員再教育、教練車營運證辦理等措施和活動,將我區的駕培市場提高到一個更新更高的水平。
(三)深化市場監管,著力推進文明、誠信體系建設
1、結合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加大對運輸市場的整頓力度,增強道路運輸市場整頓的實效性。一是繼續抓好班線客車、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和市場清理整頓。重點解決服務質量低,欺客、宰客、甩客、亂收費、不按站點停靠等違規經營的問題,集中打擊非法經營、欺行霸市的行為。二是加強對汽車維修企業的監管,建立定期信譽考核、資質審查和退出機制,對達不到省維修企業開業標準的企業予以吊銷或降級。杜絕只收費不維護等違規現象的發生,為營運車輛的強制二級維護質量提供保障。繼續抓好三類維修市場整頓,今年將重點清理、取締非法經營三類維修企業和路邊店。三是進一步完善駕駛員培訓監督制度,確保培訓內容、時間的落實,保證培訓的質量。加強對駕駛員的誠信考核,促進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規范經營。四是繼續推進貨運企業誠信建設,在3月下旬開始,通過企業自查、上門抽查、外部調查的方法,對運輸企業的基本情況、經營行為、安全情況、服務質量情況、社會責任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4月底完成初評,5月初上報市處。
2、以打擊無證經營為重點,優化道路運輸市場環境。進一步加大打擊“黑車”非法營運工作力度,充分發揮群眾作用,暢通舉報投訴熱線,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民參與打擊“黑車”意識;加強與公安部門的配合,采取集中整治和長效管理相結合、領導帶隊和分片包干相結合的方式,對車站、醫院、賓館、市場周邊地區、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無證經營的車輛進行重點打擊,有力維護合法經營者的權益,促進道路運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3、強力推進源頭治超工作向縱深發展。
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從源頭上遏制超載超限運輸行為的發生,及時匯總源頭治理超限超載數據,建立“黑名單”制度。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道路運輸企業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對一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吊銷其車輛營運證。
①認真核查,摸清底數。我所結合路面治超反饋信息,專門抽調人員對全區年貨物運輸發送量5萬噸以上的貨源企業開展重新排查認定工作。此次排點對原沒有列入重點巡查,路面治超查到反饋的企業。對超限超載企業采取了解、上門走訪、實地勘察等方式,逐一摸底調查,摸清源頭單位的主要經營者和承運單位,運輸所經路段、節點和頻次。建立超限治理源頭企業排查臺帳,全面掌握全區貨運市場大宗貨源單位的第一手資料,為進一步做好源頭治超工作做好準備。
②認真總結,周密布署。為了把2012年的源頭治超工作做得更好,計劃 4月份,召開治超工作專門會議,制定《賈汪區運管所源頭治超實施方案》,構建長效機制。結合鄉鎮交管所機構改革對源頭治超工作重新分工,責任到人,進一步強化源頭治超監管力度,督導檢查力度,宣傳力度。
③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加強與治超成員單位的相互配合和信息交流。我們積極主動地和公路、公安、工商、質監、城管等部門積極配合互通信息。加強和路面治超小組的銜接,互通信息,建立源頭治超“黑名單”制度,凡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和個人,我們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不給超限超載留下可乘之機。
4、規范道路貨運許可,健全基礎管理檔案,完善預警機制。
一是對運輸經營許可檔案進行進一步規范,計劃在6月底完成對車輛檔案的整理。二是對超過半年未經營的業戶,實行上門調查,對已經不具備運輸經營條件的運輸經營企業,借助“賈汪運政網”和“賈汪新聞報”實行注銷公示。三是加強運輸管理基礎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對普通貨物運輸行政許可所需資料和辦事程序進行公示,并指定專人對許可事項在賈汪區權力陽光行政許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操作運行,真正實現網上、網下同步辦理,增加透明度,提高辦事效率。
(四)切實抓好“兩個建設”,強化“兩個主體責任”落實,推動安全監管和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方面切實抓好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嚴格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另一方面切實抓好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安全監管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監管程序,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一是在“三關一監督”上下功夫,在科技手段上作文章,在駐站監督上用心思。繼續加快營運車輛安全GPS監控系統的推廣和使用,使客運站、客運車輛、危貨車輛得到有效監管。二是認真落實道路運輸行車事故統計制度,嚴禁事故瞞報、漏報、遲報現象。三是認真落實交通運輸部《汽車客運站安全管理規范》,加強駐站管理,建立和完善汽車客運站安全管理規范。四是推進安全事故倒查制,加強責任追究,五是針對客運和危險品運輸兩個重點行業,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演練活動,把預案變成預演,將預演作為實戰,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六是依托骨干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和緊急運輸運力儲備機制,進一步完善應急運輸預案,建立信息暢通、反應迅速、保障有力的道路應急運輸指揮系統,全面提高應急運輸保障能力。
(五) 加強運政執法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樹立運管系統的良好形象。
1、穩定隊伍,保持良好心態,實現良性轉軌。
為保持運管隊伍旺盛的戰斗力,保證改革后運管工作順利推進和正常開展,我們將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教育,及時糾正部分干部和職工松懈、散漫等不良心態。加強運管人員的考核,推行競爭上崗、定期輪崗制度。引導干部職工繼續保持高度的使命感、責任感,兢兢業業、一絲不茍地做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全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做好轄區道路運輸行業穩控工作,全面排查苗頭性問題和不穩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確保“兩會”和“十”期間安全穩定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2、深入貫徹落實交通部《行政執法五項規范》,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廉政建設。一是繼續推進交通行政執法“查處分離、罰繳分離、重大案件集體研究、政務公開”制度,從而使我所在交通行政執法工作中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公開透明的良好運行機制;二是認真落實黨內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制,把建設廉政運管同整頓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優化發展環境、行政執法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三是進一步完善和健全單位內部日常管理制度,以制度來管理人、約束人,提高工作主動性和實效性;四是加強糾風工作。對出現違規違紀者,嚴肅處理,決不姑息;五是積極開展面向全員,形式多樣,持續推進的教育培訓。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的高素質運政管理隊伍。
3、進一步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大力開展 “創一流服務、讓出行滿意、為黨旗增輝”、創先爭優” 、“兩個習慣”、 “作風整頓提高年”、“三治三提”和文明誠信服務 “窗口”評選等活動,切實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職工教育和行業文明創建全過程,提高行業文明程度。一是加強運管服務大廳建設,調整和優化運管業務辦理程序,推行運管業務“一條龍”作業、“一站式”服務;二是嚴格首問負責、限時辦結和責任追究制度,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三是加強機關政風和效能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使我們的運管工作讓業戶滿意,讓政府滿意,讓社會滿意。四是繼續開展道路運輸文明客運班線、文明客車、文明駕駛員等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創建活動和多種形式的優質服務競賽活動。五是利用報刊、電臺、電視臺、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道路運輸行業的新人新事新風尚和先進典型,弘揚主旋律,打好主動仗,全年組織宣傳報道稿件上國家級媒體不少于2篇、上省級媒體不少于6篇、上市級媒體不少于20篇、江蘇交通報不少于8篇,為賈汪道路運輸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一、強化部門聯動,推進“平安交通”創建活動
2014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創建活動重點突破、全面推進階段。進一步強化“平安交通”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根據“平安交通”創建活動方案,有步驟、分階段的有序推進“平安交通”創建活動,并納入年度重要工作日程。突出“平安交通、人人有責”的主題,搞好協調,統籌推進。
二、探索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
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等一系列指示精神,層層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各行業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安全生產相關行政許可和審批,同時加強對許可后生產經營過程的監督管理,把“一崗雙責”落到實處。
交通運輸企業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等規定,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切實把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積極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化
進一步推進營運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和營運客車3G視頻監控系統的安裝使用工作,發揮好危險品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平臺對交通運輸事故風險的監測預警和預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業監管、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水平。
四、強制建立完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
一是建立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定期對現行各類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開展安全重大風險評估。針對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和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泄露、火災、爆炸等事故,詳細分析存在的主要風險源,為下一步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應急機制建立、處置方案制定等奠定基礎。三是加強應急演練。針對重點行業領域易發的事故,認真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指導,確保事故險情發生時,應急預案執行順暢、高效有序。
五、扎實推進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按照交通運輸部和省廳關于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在完成客運、危化品運輸企業達標定級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其他類型交通運輸企業的達標考評工作。
六、繼續開展“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專項活動
繼續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專項行動,加大聯合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道路、水路運輸無證經營和超許可范圍經營活動。以危險貨物運輸、長途客運、旅游客運、城市客運、浮橋、“雙超”治理、公路安保、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局屬單位消防等為重點,繼續強化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實行動態跟蹤管理。
七、強化道路運輸和水路交通安全管理
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以長途客運、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為重點,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規定,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繼續開展“安全帶—生命帶工程”,落實營運客車出入庫檢查、“三品”檢查、安全告知、安全承諾、夜間禁行、途中休息、惡劣天氣行駛和GPS系統監控等安全生產措施。深化旅游包車安全整治成果,加強異地營運車輛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城市公交安全管理的指導。強化水路交通安全監管,強化對浮橋的安全管理,認真做好港航消防工作。
八、強化工程建設施工和公路橋梁設施安全管理
強化施工一線安全生產基層班組建設,杜絕“三違”行為。加強項目業主“施工許可”批準(備案)文件、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件、“三類人員”考核合格證件和特殊工種從業資格證件的監督檢查,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開工,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人員參加項目施工。
以農村公路,尤其是縣級道路為重點,繼續抓好“公路安保”、“危橋改造”、“危險路段整治”三項工程建設。認真落實《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加強路政管理,加大公路養護力度,完善標志標線設置,強化出行信息,提升保通保暢能力。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做好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建立完善“路警聯合”機制。
九、保障重點時段的安全生產
針對“兩會”等重點政治節點,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春節等重大節假日,汛期、臺風期、春運、暑運、惡劣天氣等特殊時期安全生產的規律和特點,提前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周密制定安全生產保障工作方案。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加強應急值守,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強化應急救援準備。嚴把車輛安全狀況關、從業人員適任關、場站源頭安全監管關、公路安全暢通關等安全生產關口,防范事故發生,保障了人民群眾平安出行。
十、深入安全生產法規制度落實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安全和應急技術規范,并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好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追究、安全生產“黑名單”等實施辦法。
十一、加強安全生產設施和裝備建設
重點加強農村公路安保、危橋改造等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公路與水路安全監管裝備器材的配置,為安全監管部門和人員配齊配強裝備和防護器材,提高安全監管裝備水平。
十二、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加強企業新進人員、轉崗人員的技能教育;加強應急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應急操作能力。
十三、進一步加強系統各單位安全工作
以消防安全、治安保衛為重點,落實人員責任,搞好全員教育,確保設施設備性能良好,實現人防和機防相結合、專業管理和群防群控相結合,切實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一、工商機關涉及到的服務領域的監管范圍
從服務業的發展過程看,服務業的范圍是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發展而發展擴大的,其范圍極其寬泛。但工商機關對服務領域的監管并不是無所不包,法律法規對其有一定的限定。下面就工商機關對服務領域的監管范圍作一簡單的分析。
(一)旅游
國家旅游局是國務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屬機構,其職能是“組織擬定旅游業的法規、規章及標準并監督實施”、“監督、檢查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游者投訴,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制訂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并監督實施”等。這些監管職能主要是由質量規范與管理司來承擔,執行的法規主要有《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等;國家旅游局相應制定了一系列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按照標準的一般劃分,這些標準分為基礎標準、設施標準、服務標準、產品標準和方法標準5大類:按照旅游業構成要素的劃分。這些標準分為食、住、行、游、購、娛和綜合7大類,涉及到旅游領域的方方面面。
在《旅行社管理條例》中,第17至26條等條款對與旅游者權益直接相關的事項進行了規定,并制定了分別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各自承擔的相應罰則,同時還明確了“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第23條規定的投訴,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應當根據旅游者的實際損失,責令旅行社予以賠償:旅行社拒不承擔或者無力承擔賠償責任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從該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中劃撥。”
筆者認為,就旅游服務質量而言,旅游服務質量的監管部門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有監管職責,這一點與生產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管工作有些相似。生產領域商品質量由質檢部門監管,經營主體、商標、廣告、不正當競爭等則由工商部門監管。同樣,除旅游服務質量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旅游領域有著廣泛的監管職責。例如,旅游商品、主體資格、廣告宣傳、競爭行為、使用商標等等。
(二)電子通信
信息產業部是主管信息產業的國家行政機構。按照信息產業部的“三定”方案,該部主要負責“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實行監管,維護公平競爭,保障普遍服務,保護國家和用戶利益:負責審批和發放通信與信息服務的經營許可證:負責服務質量監督與價格監管”,執行的法規主要有《電信條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無線電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等。
《電信條例》第43條明確規定了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電信服務質量和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信息產業部配套的《電信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對電信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作了具體規定,對電信業務項目及其服務質量指標和通信質量指標網作了進一步細化,加大了對電信服務質量的監管力度。
筆者認為,電信服務質量的監管部門是信息產業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有監管權,但可以根據自身的職能對申訴進行調解;《電信條例》規定的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中的三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權限在信息產業部門,除此之外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根據《電信條例》第77條的規定,對獲得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后降低產品質量和性能的行為進行處罰。
(三)郵政
2006年實行政企分開后,國家郵政局是國家郵政監管機構,作為信息產業部的組成部分,繼續行使政府對郵政監督管理職能,其職責為“起草郵政行業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草案:依法監管郵政市場,保障公平競爭:負責郵政市場準入:保障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研究提出郵政服務價格政策和基本郵政業務價格建議,并監督執行;制訂郵政服務標準,監督郵政服務質量:推進郵政普遍服務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執行的法律法規主要有《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等。
《郵政法》第32―34條規定了郵政企業對用戶進行賠償的情形,并明確了賠償的辦法、金額和補救措施,同時規定用戶因損失賠償同郵政企業發生爭議的,可以要求郵政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筆者認為,國家郵政局承擔著對郵政服務質量的監管,不管其對服務質量的監管工作開展的如何,在實際的監管中存在著多少問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依據《電信條例》開展調解工作。并按《郵政法》第40條規定“經營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將收寄的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及收取的資費退還寄件人。處以罰款”,但沒有監管郵政服務質量的職能。
(四)航空運輸
民航總局對全國民用航空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職責是“負責擬定航空客貨運輸規則、標準,維護航空運輸消費者權益,管理消費者投訴工作”。2003年8月。民航總局成立消費者事務處。制定法規標準,處理重大投訴事件,維護消費者權益。
從2003年第四季度開始,民航總局每季度向社會公布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行李/貨物運輸差錯率、旅客投訴率的“三率”情況統計,以供消費者在選擇航空公司時進行參考。從2004年2月開始按月在行業內消費者投訴情況通報,督促航空公司努力提高改進服務工作質量。從2004年初,民航總局開始在行業內全面推行“顧客服務承諾制”,向各運輸航空公司推薦了7項服務承諾參考清單,包括客票變更、簽轉和退款時的服務承諾,航班不正常包括代碼共享航班不正常時的服務承諾,托運行李無法正常交付或行李遺失后辦理賠償時的服務承諾,以折扣價格出售客票時的承諾等,這7項內容可以說都是民航服務的軟肋和消費者投訴的焦點。針對航班不正常的問題,民航總局專門成立了“航班正常與延誤處置機制項目小組”,對航班正常管理與延誤處置機制提出了存在的問題和改進的建議措施。
目前,民航總局制定的航空運輸服務質量標準仍然主要側重于航空器的適航性、操作人員的資格、貨物
集裝設備的要求等,其核心是以確保安全為主,是國家對承運人的縱向管理要求,對于涉及承運人與其服務對象橫向的管理要求規定較少。
筆者認為,航空運輸領域的服務質量的監管職責屬于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工商機關在航空運輸領域的監管主要集中在主體準入、不正當競爭、廣告宣傳等領域。
(五)鐵路運輸
鐵道部是主管鐵路工作的國家機構,其監管職責是“擬定鐵路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國家鐵路統一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擬定鐵路行業的技術政策、標準和管理法規”等:執行的法律法規主要有:《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鐵道部相應制定了一系列的關于促進鐵路建設、安全行車、行業發展的部門規章、文件,主要有:《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鐵路貨物運輸規程》、《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鐵路貨物運價規則》、《鐵路旅客人身傷害及自帶行李損失事故處理辦法》等。從鐵道部制定的這些規章文件來看,涉及旅客權益保護的范圍過于狹窄,規定比較簡單,賠償額度非常低。
筆者認為,對旅客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的保護職責屬于鐵道部,但是隨著鐵路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反壟斷的進一步推進,鐵路運輸中旅客權益的保護職責需要進一步界定。
(六)公路、水路運輸
交通部是主管公路、水路運輸工作的國家行政部門,其監管職責是“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制定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范”等方面。執行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公路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海商法》、《道路運輸條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公路管理條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航道管理條例》等。
筆者認為,交通部承擔著公路、水路旅客人身、財產等權益保護的標準制定、具體的實施工作以及維護交通行業競爭秩序,其他部門沒有這方面的職能。
(七)供水、燃氣、熱力
建設部是城鎮供水、燃氣、熱力的國家主管部門,其職責主要是“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市容和環衛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等。執行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城市規劃法》、《城市供水條例》等。建設部相應制定了《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建設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管理規定》等。
筆者認為,建設部承擔著城市和村鎮供水、燃氣、熱力服務質量的監管職責,工商機關則可對其主體準入、合同、不正當競爭等進行監管。
(八)供電
電監會是全國供電運行的國家監管部門,其職責主要有“研究提出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建議。制定電力監管規章,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范電力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輸電、供電和非競爭性發電業務”等;執行的法律法規主要有:《電力法》、《電力監管條例》等。
按照《電力監管條例》規定,電監會對電力企業的公平競爭:供電服務質量進行監管,工商機關無須介入。
(九)房地產市場
建設部在房地產監管方面的職責主要有“研究擬定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筑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并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等,執行的法律主要有:《建筑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規劃法》等。
從法律規定以及“三定”方案可以看出,房地產質量的監管職能屬于建設部,工商機關有主體準入、廣告宣傳、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監管權限。
二、工商機關服務領域監管范圍的分類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服務領域的監管范圍,可以劃分以下兩大部分:
(一)特定服務行業的監管范圍
對特定服務行業在服務質量方面,工商機關沒有監管權能:但有的行業。可以從主體資格、廣告宣傳、競爭行為、反壟斷、使用商標、涉及商品、合同等方面介入到其中;有的行業,只能對主體資格、廣告宣傳、競爭行為、反壟斷、使用商標、涉及商品、合同中的若干項進行監管:有的行業,對申訴有調解的職能。因此,工商機關對服務行業的監管范圍,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一般服務領域的監管范圍
除特定服務行業的監管權限有規定的之外的其他服務領域,工商機關都具有監管的權限。這個范圍,屬于一個開放性,可以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增減。工商機關可以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具體階段設定工作重點。
三、工商機關對服務業進行監管的思路 (一)建立與有關部門的執法協作機制
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可以通過定期或者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加強與旅游、信息、郵政、航空、鐵路、公路、建設等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明確合作機制以及各自在服務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的相關職責,加強部門間監管信息的共享,同時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執法有力、工作到位。
(二)完善法律法規
在進一步修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礎上。根據服務行業特點規律和發展趨勢,加快服務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制建設,不斷完善服務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推動《服務質量法》盡快提上立法日程;明確服務行業、經營者、消費者的責任權利義務、民事責任賠償、懲罰性賠償制度、舉證責任的分擔(舉證責任倒置適用的范圍)、行政執法措施、行政處罰等問題;不斷制定和完善各行各業的服務消費國家標準,為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同時,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新領域,不斷補充法律法規和標準,以適應行政執法工作的需要。做到立法、執法和保護三者相連接。各地的立法、立規和服務標準建設必須同步進行。
(三)拓展服務領域的監管范圍和渠道
當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服務領域還未樹立應有的形象,因此,可以以服務領域中涉及商品(服務中提供的產品、使用的設備、設施、工具等)質量的監管為切入點,通過加強對服務領域涉及商品質量的監管,樹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服務領域的執法權威,在監督服務行業方面爭取更多的發言權。
加強服務維權渠道的建設,以建立多種投訴舉報渠道為推動,方便服務領域消費投訴。以12315行政執法網絡體系為依托,將12315網絡向商
場、市場、景區、交通站點、街道、居(村)民委員會及行業協會延伸,建立聯動服務站,鼓勵引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社會監督。
借助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通過對網絡反映出的服務領域的一些數據、問題等進行動態分析、總結、歸納,及時掌握服務消費投訴的動態和趨勢,掌握服務侵權行為的特點和規律,確定服務領域階段性工作重點,適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服務行業專項整治活動:向社會公布消費警示,強化服務消費市場預警功能:通過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宣傳服務消費常識來引導消費者提高服務消費水平,增強自身保護能力。
(四)發揮行業協會和經營者的自律作用
加強與服務業行業協會的聯系,積極推動行業規范和行業標準的建設工作,充分發揮服務行業協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的作用。以加強服務經營者法規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為核心,以建立服務行業自律機制為手段,以形成誠信經營的服務行業規范為基礎,以整體利益的一致性制約單個主體的違法違規行為,起到預防侵權行為發生的作用。
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信用管理機制,加強經營者自律。一方面,要求經營者及時、準確、公開披露相關信息。改善消費者在市場交易中信息不完全、不對稱、不透明的狀況,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另一方面,通過對服務領域經營者打擊和規范并舉等措施,強化經營者自律意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隨著服務市場國際化和開放程度的提高,服務消費方式、消費結構、消費理念的深刻變化,以及科技的不斷進步,導致服務消費關系日趨復雜,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能力和執法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商執法人員不僅需要熟悉了解相關法律法規。還需要具備經濟學、管理學、金融、貿易等多方面的知識,需要掌握電子網絡技術等多方面的技能,以及隨時了解服務市場發展的動態。因此,執法人員的自我學習和組織培訓就顯得極為迫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2009〕32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安委辦〔2009〕7號)文件和三亞市2009年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為切實開展全市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為依據,以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本兼治,遠近結合,突出重點,依法治理,夯實基礎,提高水平,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為我市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實施分類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由邢打勝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主要內容
(一)綜合內容
各鎮(區)、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對以下行為進行認真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以下簡稱“三違”)的;
9、有關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10、需要重點治理的行業(領域)及有關企業、單位的安全隱患。
(二)專項內容
非煤礦山:(1)治理違規開采;(2)治理違章爆破;(3)治理沒有安全出口;(4)治理采空區安全隱患;(5)治理排土場安全隱患;(6)治理安全標準化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問題。
尾礦庫:治理尾礦庫運行問題,按照設計要求組織生產運行,按規定編制年度尾礦庫排放作業計劃;整改危害尾礦庫安全的違規設計、超量儲存、超能力生產等問題,嚴格壩體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治理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的問題;治理“三違”現象;治理事故隱患;治理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治理建設項目違法違規行為;治理監控措施不足的問題;治理超許可范圍經營行為;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制度;治理加油(氣)站防火距離和檢測維修管理;強化充裝單位的裝載和防護工作。
煙花爆竹:治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落實問題;治理安全設施不到位、超量儲存等問題;治理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問題。
道路交通:查處超速、客車超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易導致群死群傷的交通違法行為;加強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車輛駕駛人從業資格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管,依法查處客運車輛掛靠經營、非客運車輛違法載客行為;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平安農機”等活動,加強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開展道路運輸企業安全評估;加大汽車行駛記錄儀GPS安裝使用和監控平臺建設的力度;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加強對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條件的安全監管。
水上交通:加強老舊船舶、非標準化船舶安全監管;開展砂石運輸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活動。
鐵路:加強旅客列車“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險品)檢查,落實站車防火防爆制度;推進道口設備設施和標志的設置、看守及監護人員標準化作業工作;查處違反《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非法建設建筑物和構筑物、采礦、采砂等行為;加強鐵路立交橋地段防護設施的設置和管理。
民航:落實空防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提高機組飛行準備質量,及時妥善處理飛機故障,整頓機坪秩序,嚴格危險品運輸管理。
建筑施工: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監管,制定和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鐵路、公路、水利和電力等工程建設措施,預防坍塌、高處墜落、起重機械事故,制定和落實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長大隧道、高大橋梁及地下暗挖高邊坡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實預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氣體中毒事故等措施。加強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和使用管理。
人員密集場所:建立及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明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強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加強演練。整改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產經營單位等重點場所的火災隱患,特別是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落實建筑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及消火栓系統運行正常。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密集場所在投入使用或營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
水利:加強在建水利工程建設特別是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中小型水庫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違規小水電站,組織開展農村水電建設、淤地壩、水文地質站、大型灌區節水改造、河道采砂的整治,嚴格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等的安全管理。
電力:加強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的預測預警,加強重要輸變電設施和發電廠主機設備管理,做好電力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加強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工作,加強電力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
農業機械:嚴格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年度檢驗,嚴格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申領、換發和審驗,加強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查處違法載客、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
漁業船舶:漁業船舶持船舶檢驗證、船舶登記證方可作業,漁業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號設施設備配備齊全,運行正常,漁業船舶實行進出港簽證,加強漁業船員職業技能培訓教育,漁業船員持證上崗,漁業船舶嚴格執行各項航行作業規則、規程等。
特種設備: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日常維修保養,嚴格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建檔、檢驗、檢測、安裝、租賃、維護、保養和使用,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按規定進行檢驗(校驗),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民爆器材:開展“四超”(即超員、超量、超產、超時)、“三違”專項整治,推進民爆企業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的本質安全措施落實,拆除舊生產線要制定停產、銷爆處置和銷爆處理方案,新建生產線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打擊民爆器材生產、經營企業非法建設、非法生產和非法經營,開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要求并監督所有民爆企業的所有涉爆場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規范加裝電子監控系統,實現24小時監控,并將相關數據保留3個月以上等。
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治理內容和工作方案。
五、進度安排
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要貫穿各鎮(區)、各行業(領域)、各單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始終,與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和同步總結,并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
(一)細化方案,自查自糾階段(5月20日前)。
1、各鎮(區)、各有關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和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制訂本鎮(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細化要求,強化措施。
2、各鎮(區)、各有關部門、各企業和單位要認真抓好組織發動工作,大力宣傳開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目的和意義,提高有關各方參與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并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的要求,全員、全過程、全方位開展自查自糾,針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到位。
(二)督促檢查,全面推進階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1、突出重點,嚴加整治。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貯存、運輸治理,煙花爆竹批發、零售治理,道路交通超員、超載、超速、超限治理、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以及建筑施工、森林防火、地質災害、中小學校、農機、特種設備、旅游設施等安全管理的專項治理,著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2、加強臺風季節安全檢查和應急管理。落實臺風季節的防洪、防坍塌、防潰壩、防泥石流等措施,嚴密防范因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3、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行動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情況,對本區域、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展情況進行專項抽查,對重大事故隱患和突出問題要掛牌督辦、逐項銷號,對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分析原因,研究對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鞏固成果階段(10月1日至12月底)。
1、針對四季度工作特點,深入治理“三違”現象,嚴肅處理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以及超員、超載、超速和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寒風大潮、防泄漏,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范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市政府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情況進行督查,開展隱患整改情況“回頭看”,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各鎮(區)和有關部門將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總結于12月上旬報市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楊歡,電話:88362592,傳真:88283723)。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是“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組織協調機構,明確職責。認真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任務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安排落實到每個基層單位,落實到每個崗位,并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要突出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運輸、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旅游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重點企業,以及近年來事故多發的企業和單位,同時要切實加強電力、民爆和通訊、漁業、農機、水利、特種設備、旅游、學校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治理,既要突出臺風季節、“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以及重大活動、重點部位、重要設施、關鍵裝備和關鍵崗位,也要注意日常檢查,兼顧其他作業場所和崗位,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開展治理行動,努力減少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通過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既要抓現場,反“三違”,治隱患,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努力把事故降下來,又要著力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安全標準化建設,提高企業安全基礎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鎮(區)、各有關部門、各企業和單位要把這次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與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結合起來,對重大隱患和問題,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和輿論曝光督促解決,相互促進,務求實效。
(五)嚴格考核,強化監督。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治理行動進展情況,建立健全信息統計報送工作制度,逐月統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和安全生產投入情況等。要采取各種方式,對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逐項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蹤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