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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綠色金融的定義及作用
1.綠色金融的定義
現階段在學術上沒有綠色金融的具體定義,從目前政策來看,綠色金融是指環保與投資融資政策相結合,通過限制企業資金來源促使企業整改,以實現良性發展的金融制度。
2.綠色金融的作用
(1)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綠色金融能推動綠色產業或新型綠色技術開發,促使傳統企業改革,優化政策,在經濟發展中能夠更高效地利用所有資源,加大新技術的開發力度,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綠色政策下的綠色信貸有利于高利用率低污染企業的融資,所以企業想獲得更多的資金以支持其發展,必須加大生產技術開發,更高效地利用資源,提高生產效率和資源利用率。
1.中小企業融資
我國中小企業基數龐大,其一般不會向銀行貸款,資本又達不到上市融資的條件,大多選擇在民間融資或者向他人借款,政府對這些企業的約束力低,不能很好地控制其規模。
2.企業污染評級標準
我國的企業污染評級制度不完善,缺乏合理有效的評級標準,導致不同人員對同一污染企業可能有多種評定等級,其中可操作性太強,不利于規范化管理,弱化了綠色金融的可信度。
3.信息數據庫不完整
綠色信貸在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而綠色信貸的實施需要一個健全的信息數據臁K淙晃夜自2007年開始就要求將企業的環保情況列入信用評級,但是用于監測企業污染的評級標準不規范,所擁有的環保征信信息范圍太狹窄,信息沒有及時更新。
4.市場不夠完善
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的推廣全依賴銀行的綠色信貸,而其他相關機構并未參與進來,導致那些高污染企業仍有資金來源渠道。
三、對綠色金融發展的建議
1.國家相關政策支持
綠色金融在國內的有效實施關系到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保護人民群眾的居住環境以及實現資源的合理利用迫在眉睫。國家應該加大對企業的監管,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金融機構落實綠色金融政策,對信貸企業實時監督,及時對企業的不良信息進行披露。
2.完善市場
健康的綠色金融市場應該不僅僅只有銀行的參與,其他金融機構(證券、保險、基金等)也有義不容辭的責任。首先要擴大綠色金融市場參與主體隊伍;其次是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時俱進,推陳出新;最后應建立良好的綠色金融市場秩序,調節市場,確保綠色金融市場的有效性。
3.建立及時準確的信息庫
數據庫要記錄國內所有融資、投資及貸款企業信息,實地考察相關企業,及時上傳企業動態信息。信息庫內信息可作為對企業進行信用評估的重點,根據相關信息確定企業的貸款利率。
4.大力推行綠色信貸政策
綠色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商業銀行的支持,實施綠色信貸政策重點是鼓勵循環經濟。采取“停貸治污”是治理污染企業的有效手段,按照企業環保評分采用不同的貸款利率;對有嚴重污染的企業停止貸款;對貸款之后才發現有環境污染問題的企業提前收回貸款;而對有良好環保記錄的普通企業則提供優惠貸款等。
綜上所述,綠色金融是可持續發展以及推動企業轉型的重要手段,因此,無論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還是從企業發展的角度,綠色金融對推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綠色經濟;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1)09-038-01
一、我國綠色經濟發展中的問題
(一)觀念意識問題
1、對末端治理的局限性認識不足。從目前來看,末端治理有很多局限性;末端治理是問題發生后的被動措施,不可能從根本上避免污染發生;末端治理隨著污染物減少而成本越來越高,它在相當程度上抵消了經濟增長帶來的收益;由末端治理而形成的環保市場產生虛假的和惡性的經濟效益;末端治理使得企業滿足于遵守環境法規而不是去投資開發污染少的生產方式。
2、狹義地理解綠色經濟。認為循環經濟只是保護環境、改善生態,沒有認識到這是在新世紀綠色文明背景下的一種新經濟形態,是一種追求經濟、環境、社會效益多贏的經濟發展模式。
3、認為發展綠色經濟為時尚早,這是將來的事,離現實還很遙遠。這是對當今世界綠色文明迅猛發展了解甚少所致。縱觀現實,綠色浪潮已席卷全球,特別是高新技術革命引發的社會加速變化,未來的趨勢可能在明天就成為普遍的現實。
(二)經濟發展與環保沖突
由于受到現實的技術和經濟條件的制約和對環境標準工作認識深度的限制,以及標準工作的復雜性和緊迫性的影響,在環境標準工作上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
1、是重環境標準的制定,在標準執行方面力度不足。
2、是對部分環境標準寬嚴度的掌握不夠準確,環境標準與經濟技術條件的結合不夠緊密。
3、是環境標準的分類指導性不強。我國現行環境標準大多為全國統一性標準和綜合性標準,沒有考慮不同地域、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以及不同接納地的環境容量和環境功能的區別,都按照同樣的標準去要求。
(三)經濟增長模式
我國經濟發展一直走的是粗放型發展的道路,這與我國國情又密切關系,但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這一傳統經濟增長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實際情況的需要,“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積極轉變經濟發展模式,改變傳統經濟發展的的各種問題。
在傳統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下,企業大量占有和利用自然資源,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最大化地促進經濟增長是其基本特征,認為自然環境與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之間彼此不能兼容,環境問題是經濟與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現象,社會展、經濟繁榮必然要以犧牲自然環境為代價,最終導致經濟發展的不可持續性。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改變觀念,發展低碳經濟
改變觀念,發展低炭經濟,首先要加強環境教育及相關領域的研究工作,建立相應研究機構,盡快形成具有我國特色的環境教育體系。全面、廣泛地宣傳國際環保公約和國際環境標準等法規,特別是由于日益增多的國際環保公約、協議、標準是各國行使綠色國際貿易壁壘的法律依據,具有相當的復雜性和多變性,更應著重宣傳。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綠色國際貿易壁壘的危機感和緊迫感,提倡綠色生活方式,讓綠色概念深入人心,把環保導入企業經營決策中,增強企業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其次要切實將綠色經濟的理念融入綜合決策。要利用我國正在開展的“十二五”規劃前期研究的有利時機,多部門密切合作,加快制定綠色發展的規劃,并將綠色經濟理念融入到各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推動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全面綠色化。積極倡導綠色消費。發展綠色經濟,必須建立起綠色的生產體系和綠色的消費體系,兩者不可偏重。近期,由中國環境標志產品平臺為抓手,引導公眾自覺地選擇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低碳排放型的綠色消費模式。
(二)經濟發展與環保并重
我國發展經濟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應該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要注重環保問題,做到經濟發展與環保并重。發展綠色經濟不是簡單的與國際接軌的問題,發展綠色經濟對中國來講是有過程的。很多國家都在講中國的排放第一,這給國內很多人制造了很多壓力,大家在心里就認為中國應該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應該承擔減排義務。實際上,發展低碳經濟是未來必然要走的路,但是如何發展,發展的可能和發展的方式應該引起深刻的思考。
(三)積極改變經濟增長模式
綠色經濟是一種融合了人類的現代文明,以高新技術為支撐,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能夠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是市場化和生態化有機結合的經濟,也是一種充分體現自然資源價值和生態價值的經濟。
綠色經濟模式是以可持續發展觀為基礎所形成的新型經濟發展方式,它以自然生態規律為基礎,通過政府主導和市場導向,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引導社會經濟發展符合生態系統規律的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制度安排,引導、推動、保障社會產業活動各個環節的綠色化,減少或消除污染。
三、總結
縱上所述,我國應適應綠色經濟發展的潮流,通過體制轉變、制度創新、強化管理等措施來解決綠色經濟發展中的問題,努力達到各種技術、安全、衛生、環境標準,突破綠色貿易壁壘,迅速扭轉我國在經濟發展中的被動局面。努力消除國外不利因素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最終促進我國經濟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1]王夢奎.新階段的可持續發展[R].內部報告,2007.(1).
[2]盛浩.發展中國家的競爭政策――背景、現狀與問題[J].中國流通經濟,2007,(1).
本文概述了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官辦官營”是中國風險資本運作體制的致命缺陷;融資渠道窄且資金利用率不高;缺乏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風險投資公司的管理水平不高;資本退出渠道門檻較高;風險投資行業區域發展不平衡。分析展望了中國風險投資未來前景:政府發揮作用的方式將發生改變;養老基金和社會保險資金有望進入風險投資領域;民間資本將在風險投資中發揮重要作用;風險投資將重點傾向綠色科技項目。并提出了相關對策。
【關鍵詞】
風險投資;現狀;前景;對策
一、風險投資的發展現狀及問題
作為金融市場的一部分,風險投資的成長過程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金融市場的發展和波動。和整個金融市場一樣,風險投資的發展并不是一帆風順的,同樣伴隨著起起落落,與低谷交替。
1、風險投資發展的基本狀況
綜觀世界風險投資發展歷史和現狀,我們可以將所有國家分為三類水平。美國、歐洲和以色列長期處于風險投資的第一梯隊,不僅風險投資歷史悠久,而且風險投資額巨大。另外一些發達國家處于第二梯隊,風險投資歷史也較長,但風險投資在金融市場中的比重很小。而對于諸多處于第三梯隊的發展中國家來說,風險投資是一個新生事物,歷史很短。
2、風險投資在我國發展存在的問題
(1)“官辦官營”是中國風險資本運作體制的致命缺陷。由于體制和觀念上的原因,中國的風險投資機構從一開始就采用了“官辦官營”的模式,即由各級政府出資助建投資公司,按照國有企業的模式進行運作,名為企業,實為機構。實踐證明,這種模式不能適應風險投資的特點和動作規律。在國有獨資公司的模式下,無論設計怎樣周密的監督人方案,總將難以解決所有者虛置和預算軟約束問題,也無法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2)融資渠道窄且資金利用率有待提高。近幾年來,中國發展風險投資的“入口”――投資主體問題仍沒有解決好。在目前中國的風險籌資過程中并沒有充分利用包括個人、企業、金融或非金融機構等具有投資潛力的力量來共同構筑一個有機的風險投資網絡。投資的風險集中于國家身上而無更多分擔投資風險的渠道,這在政府財力有限的前提下是無法形成良性循環和發展的。
(3)缺乏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風險投資業需要大量懂得技術、管理、營銷、金融等多方面知識的高素質的綜合性人才。風險投資家素質的高低是直接決定風險投資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因素。然而,目前中國的風險投資家嚴重匱乏,真正懂得風險投資基金運作的專家并不多,專家隊伍建設需要一個過程。
(4)風險投資公司的管理水平不高。主要表現在風險投資的組織形式不規范,隨意性大。中國已有的風險投資公司,大多在政府協助的基礎之上組建,沒有形成良好的對風險投資家的激勵措施和約束措施,也沒有形成良好的保護投資人的利益機制。在確定投資對象時缺乏系統、細致的挑選,確定投資對象后,僅僅實行股權投資,在參與經營管理方面還有許多欠缺。
(5)資本退出渠道門檻較高阻礙風險資本的退出。中國風險投資業的資金退出渠道不夠暢通。一般來說,風險投資主要選擇IPO作為退出方式。但是,目前中國的證券市場尚不具備這種“出口”條件。主板市場對上市公司的資格作了許多規定,不適合高技術風險企業在建立初期的財務狀況要求;第二板(中國創業板)市場雖然已經推出,但相對于風險資本支持的中小企業而言,條件仍然較高,無法實現風險資金的順暢退出。另一條退出途徑――股權轉讓,真正實施起來也并非易事
(6)風險投資的發展環境存在問題。從體制和政策環境看,中國長期實行科研開發經驗由政府的財政或行政主管部門層層分配的管理體制,科研與生產尤其與商品化生產相脫節;從市場環境看,“需求拉動”是高科技產業化的根本動力。通過政府采購為高科技的產業化開辟初期市場,對于促進風險投資和高科技產業化的發展是十分必要的;從稅收制度來看,中國現行的稅收制度不利于吸引境外風險資本。中國在吸引外資方面更注重國外企業資本,對于機構投資者(如養老金)重視不夠,而后者卻是國際資本市場上的主力軍,也是國外風險資本的主要來源。[1
(7)風險投資行業區域發展不平衡。由于風險投資與高科技產業之間具有相互促進的作用,因此,某些地區吸引風險投資的先發優勢一旦形成,就會具有自我強化和完善的趨勢,從而使該地區風險投資的發展產生循環積累擴散效應,拉大地區間風險投資發展的差距。從而,風險投資的區域不平衡既是生產力發展不平衡的表現,也進一步加重了生產力的不平衡發展。[2
二、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前景
1、我國風險投資仍存在較大發展空間
科技的迅猛發展與科技成果產業化經費投入短缺之間的落差,留給了我國風險投資發揮潛力的巨大空間。我國科技創新日新月異,但真正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技術成果有限,多達80%的科技成果遭到“廢置”。在投入經費上,科研、成果轉化和生產三個階段上的投入比例僅為1:0.7:10,遠遠落后于其他國家1:10:100的投入。因此,風險投資在我國仍存在十分廣闊的發展空間。[3
2、我國風險投資發展前景預測
(1)政府發揮作用的方式將發生改變。政府將由主辦或主導風險投資的角色逐漸向引導與扶持的方向轉變,由直接參與向間接參與轉變。一方面,政府可以提供少量財政支持作為非正式資金的主要來源;另一方面,政府將主要發揮其公共管理職能,為風險投資營造一個健全的金融、法律氛圍,彌補市場所具有的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的缺陷。
(2)養老基金和社會保險資金有望進入風險投資領域。目前,社會保障養老基金規模不斷壯大,在時機成熟的條件下,允許養老金以一定的比例進入風險投資領域,擴展養老金的投資組合空間將是一種必然的選擇。
(3)民間資本將在風險投資中發揮重要作用。《中國統計年鑒2007年》顯示,1990到2006年,全國非國有經濟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由34.4%上升到了61.02%,對GDP增加值的貢獻率達63%;同時私募資金總額也超過公募資金。因此,我國民間資本將成為風險資本中最為活躍的一部分。
(4)風險投資將重點傾向綠色科技項目。“十一五”期間,在節能降耗政策的推動下,生物、新材料產業以及涉及各種潔凈能源開發技術的綠色科技項目將在一段時間內持續構成我國風險投資的重點行業。到2006年末,我國對綠色科技的風投總額達7400萬美元,與歐美等國還存在一定的差距。[4
關鍵詞:碳金融 地位 作用 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93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3-247-01
所謂低碳經濟。一般認為是具有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的特征,這是相對于過去高耗能、商污染、高排放的經濟模式來說的。我國在低碳產業和低碳技術上。特別是新能源產業,發展較為迅速,在世界上也有相當的影響力。但中國在低碳經營上就有很大的差距了.低碳經營有兩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一個是低碳產業。特剮是新能源、節能、環保.現在的第四次工業革命。第二是低碳金融,這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我國不抓住低碳金融的巨大機會,我國可能也很難在質量上、規模上、效益上、速度上取得低碳經濟更好的發展。不能更好地擠準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機會。中國應該發揮后發優勢,在中國逐漸喪失了人口紅利、出口紅利和資源環境紅利之后,應誼發揮后發優勢,充分利用碳市場.實現中國的資源優化配置,抓住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機會。只有這樣才能解決我國的能源、資源和環境客量瓶頸問題,也能夠促進我國的金融創新,特別是碳金融創新。
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大會上。總理向全世界宣告。中國2020年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到45%。這意味著,我國將以此作為約束性的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體現了一個大國對于國際社會責任的一種態度。因此。以節能減排、以開發新能源為標志的低碳時代已經到來。
碳市場有兩個最大的作用,第一是促進我國的新能源產業發展。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和能源結構優化;第二是能夠促進我國的金融創新,因為我國的金融改革滯后于我國的經濟改革。我國的金融創新-滯后于我國的產業創新。我國的金融經過30多年改革開放為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速一點舉世公認.但還可以做得更好,特別是碳金融上,應該作出更大的貢獻。
發展低碳經濟。必須金融服務要先行。而對于商業銀行來說,發展低碳金融所帶來的不僅是挑戰.更是可持續發展的機遇。農業銀行以打造低碳銀行作為戰略發展目標,主要舉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以自身行動建設低碳銀行。實現社會和企業的協調發展。農業銀行將致力于打造中國金融業的低碳銀行。為促進低碳經濟發展作出努力。第二,在傳統金融服務領域,重點授信支持低碳經濟。逐步探索出一條以商業行為來支持綠色公益事業的道路。面對經濟增長與費源消耗的矛盾和挑戰,農業銀行優化信貸投向,提升節能環保領域的金融服務。第三。積極探索以金融創新來支持節能減排,通過產品創新樹立低碳銀行的標桿。
作為金融體系的核心,商業銀行要發展低碳金融。就需要加強隊伍和能力的建設。打造核心的競爭實力。農業銀行從總行到分行,現在已經組建了專業的綠色金融團隊。依靠專業化運作、垂直化的管理。來共同推進綠色金融業務的全面開展。
在廣義的碳金融上我國已作出了很多努力,包括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努力推出的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綠色投資等等,發致委、財政部、商務部也在積極推進綠色PE、綠色投資等等,雀廣史的碳金融上我國做得很不錯。但在綠色金融或者說碳金融最核心的部分,就是碳市場這一塊,目前還是任重而道遠。
正是由于看到了碳市場巨大的資源配置作用,北京環境交易所于2008年成立,希望能夠有所作為、有所創新、有所探索。目前發展低碳經濟、碳交易、碳市場乃至碳金融最大的問題有三個:
1.認識關的問題。首先要解決認識的問題,前面講到發展碳市場實現碳金融的三個基本條件。第一個是基于科學基礎的科學產品。第二個是具有稀缺性的公共產品。第三個是具有流動性的金融產品。首先要認識這是一個科學問題。目前一部分業界人士對于碳市場還有很多模糊不清的認識,很多非理性的認識,有人認為低碳經濟是發速國家為了遏制發展中國家的發展來忽悠發展中國家的,這種不理性的陰謀論觀點就在于沒有認識到氣候變化和能源短缺的嚴峻性、碳交易的科學基礎及碳市場巨大的資源配置功能。
可以從互聯網的發展歷程來認識低碳經濟和碳市場。碳市場的技術創新性類似于10年前的互聯網。大家都知道,10年前有個著名的畫家說“上網找死,不上網等死”,現在再也不能說速話了。現在對低碳經濟、碳市場還存在許多像十年前對待互聯網似的非理性、模糊不清的認識。首先要過的是認識觀,它需要用迭沃斯這樣的平臺進行更多宣傳、推廣和科學普及。
2.政策關的問題。發展碳市場實現碳金融的一個特點是“公共產品”,發展碳市場形成碳交易所有的環節里都需要政府出臺可操作的政策。當然,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基本國情是新形勢下轉軌,人均GDP還很低。區城發展還不平衡,產業結構還需要調整,還有很多貧困人口,所以不可能一步到住地發展配額市揚。但需要研究。需要試點。
關鍵詞:碳權交易;碳金融;低碳經濟;發展現狀;對策
前言
如今,碳權交易作為一種減排制度,已經在很多國家實踐。從2008年起,我國開始建設碳交易平臺,但是碳交易處在成長期,其依然是以自愿交易、CDM項目撮合為主,這對于我國的生態安全和經濟安全都產生了不利的影響。2011年11月,國內開始進行碳排放交易試點,這項活動的啟動和運行為探索碳排放交易的相關基礎體系建設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一、碳金融概述
(一)低碳經濟含義。所謂低碳經濟,指的是為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一種理想的經濟發展形態,其指導理念是可持續發展,運用的手段是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等,目的是盡可能地降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
(二)碳金融含義。碳金融是在低碳經濟的基礎上提出的,指的是所有服務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活動,其中包括直接投融資、銀行貸款以及碳指標交易等等。它發展的基礎是國際環境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也就是說有兩個公約,分別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并且這兩個公約都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作用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能夠促進發展中國家產業向更環保的方向進行改造升級,二是能夠降低發達國家實現減排義務的成本。
二、我國碳金融發展的現狀
(一)處在起步階段的碳權交易。雖說我國碳金融發展還處在起步階段,其交易的主要內容是CDM,但是其發展速度是非常快的,而且有著巨大的潛力。在聯合國注冊的清潔發展計劃,無論是在計劃數量還是在年排量上,都排在了世界第一位。因此說,目前的CDM交易是促進我國碳金融發展的主要動力。
(二)初步建立的碳排放交易平臺。如今,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多地建立了碳排放權交易所,這些碳排放交易場就構成了碳排放交易平臺。不僅如此,江西、廣東、河北等地也在籌建碳交易平臺。
(三)迅速發展的綠色信貸。2007年7月30日,國家環保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三個部門聯合提出了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綠色信貸,主要目的是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這種信貸政策的提出,標志著信貸已經全面地進入節能減排的主戰場。現在,國內的許多銀行已經開展了綠色信貸,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逐步興起的低碳銀行。接受了所謂的赤道原則,并且將其納入自己業務原則的銀行,這就是低碳銀行。雖說目前來看,低碳銀行處在起步的階段,但是由興業銀行開始,我國有越來越多的銀行開始接受赤道原則,發展成為低碳銀行。
三、碳權交易中碳金融所面臨的問題
(一)碳金融意識不強。從目前來看,我國整體上對CDM項目、CCER項目以及碳金融產品的認識不足。有一部分已經開展綠色信貸等一系列碳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對其認識還存在問題,它們認為綠色信貸的實施,不過只是為了幫助樹立比較好的社會形象,在其實際的運行中,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是非常小的。而且,低碳金融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具體實施細則不完善,綠色信貸規模比較小,市場化服務機構缺乏專業禁言,交易市場的交易種類比較少,項目交易的流動性比較差,這些問題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潛在項目資源的企業看不到碳金融市場所蘊藏的商機,因為對市場的不熟悉,或者是因為交易的機會成本太大,使其缺乏參與碳金融交易的積極性。
(二)碳金融市場不完善。我國碳金融發展的潛力非常大,前景非常廣,但是其實力與水平卻相對落后。首先碳權交易市場建設起步比較晚,基礎相對薄弱,而且交易是以碳權交易、排污權交易以及廢棄物交易為主的。其次碳金融產品的品種比較少,如今我國碳金融主要服務于大氣污染、水污染治理以及工藝固廢處理等等,因為缺乏區域與經濟的優勢,使其在交易的過程中缺乏碳金融產品創新,難以滿足貪泉交易市場差異性的投資需求。最后碳金融制度設計不合理,在碳金融市場規則設計、交易技術保障、交易平臺網絡支持上不夠規范,對碳資產開發與管理、碳排查等咨詢服務的認知度不高,加上平臺的信息不系統、時效性又比較差,這就大大影響了碳金融市場的發展。
(三)碳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備。當前國內的碳金融服務體系整體不完備,而碳金融服務水平是比較落后的,各個金融機構,尤其是主要銀行的碳金融方面的創新動力是不足的,與國際同行業的交流與合作比較少,而且其碳金融市場所提供的各種專業服務的中介機構是比較少的,其中僅僅是碳信用的評價機構、碳權交易的審計機構、法律結構、保險機構等也是非常少見的;而且在支持減排項目、碳信用的碳基金等資金在國內是整體不足的。
(四)缺乏碳金融人才。對于碳金融業務來說,在市場交易過程中與金融領域的要求是比較高的。碳金融、碳交易所需要的專業機構和專業人才不僅僅是要了解國際碳交易的游戲規則,而且需要熟悉國內甚至是各地具體碳權項目交易的規定,能夠比較客觀地評析客戶需求等。從現在來看,綜合性的金融機構以及與碳權交易相關的復合型人才是非常少的。
四、碳權交易推動金融發展的對策
(一)完善碳金融發展的法律與政策機制。在碳金融的發展過程中,政府應該完善推動法律與政策機制。首先就是要加強低碳法制建設,制定強有力的低碳業務方面的獎懲措施;其次是加強碳金融交易體系的培育,不僅要協調綠色信貸業務的相關內容、標準、程序,而且要加大投入,鼓勵銀行不斷創新并有序開展競爭;再次是政府應該加大碳金融的扶持力度,合理布局產業規劃,統籌發展碳金融制度,積極扶持綠色信貸;最后是要建立健全碳金融交易機制。
(二)加大碳金融創新力度。金融機構要加大碳金融創新力度,一是要拓寬綠色信貸,在實踐中不斷豐富低碳金融衍生產品;二是及時與國際規則接軌,積極倡導綠色金融以推動金融業不斷適應低碳經濟發展的需要;三是要不斷提高碳金融交易的服務水平,在項目交易中能夠通過協調各個方面的業務關系來降低交易風險,設立碳基金,集結社會實體資金參與減排項目投資。
(三)培育專業服務機構。政府或是金融機構應該培育專業服務機構,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的監測、報告、核查體系,為在未來的全國性碳交易市場的競爭中爭取一席之地。建立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不僅能夠有效支持我國碳交易金融市場的實施運行,也能夠促進當地服務業發展,有利于帶動就業和經濟發展,打造綠色經濟。
(四)規范碳金融機構與人員組成。碳權交易和碳金融的發展離不開相關機構與人員水平的提高。首先,政府應該與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起聯合培養機制,針對與碳金融有關的業務開展有較強性的培訓;其次是要對現在的從業人員不斷加強其低碳經濟、低碳金融等知識與技能的培訓。而且能夠從海內外引進有相關知識背景的專業人士,從而充實碳金融人才的儲備。
結論
在現代生活中,由于對碳的高度依賴,形成了高碳消費模式加劇了自然界災難的發生,已經對人類生存環境形成威脅。改變高碳消費模式,發展低碳經濟,創建低碳社會成為我們必然的選擇和新的挑戰。要發展低碳經濟,離不開充足的資金支持,碳金融提供了低碳經濟所需要的種種支持手段,在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為金融體系提供了新的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關鍵詞:民營企業;綠色會計;理論體系
中圖分類號:F275.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4-0188-02
綠色會計是指導民營企業減少環境污染和破壞,增加環境保護,提高企業產品的環境質量,促進民營企業提高綠色競爭力的重要技術方法和手段。它的理論和方法是在廣泛比較、分析、總結現行會計的不足及其發展的基礎上形成的,側重于實用性;它強調圍繞企業綠色競爭力,不斷優化和拓展企業的環保措施,努力為消費者提供環保友好型產品,提高社會價值;它從思維觀念上給企業管理者或財會工作者提供了一種新的管理思路,改變以往企業認為治理環境和提高競爭力間存在對立面的觀點。
一、綠色會計的內涵
綠色會計是以貨幣、實物單位或文字說明的形式計量的,而以有關環境保護法規為依據,研究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之間的關系,并加以計量、記錄環境污染與防治、開發與利用的成本費用,評估環境績效及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成本影響的一門新興會計科學。綠色會計采用多元化的計量手段和屬性,以有關環境法律、法規為依據,研究經濟發展與環境資源之間的關系,并運用專門方法,對企業給社會資源環境造成的收益和損失進行確認、計量、揭示、分析,以便為決策者提供環境信息的會計理論和方法。
二、民營企業構建綠色會計體系的問題分析
(一)法律規范層面的問題
法律層面的問題包括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和綠色會計方面的法律兩個方面的問題。在環境執法方面,近年來執法建設有了一定進展,各地已開始建立環境執法機構和隊伍,但執法活動總體上顯得相當薄弱,環境保護部門也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因執法經費、交通工具、儀器設備等原因往往不能有效及時取證,使執法顯得相當困難。因此,部分企業就利用環保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故意閑置污染治理設施,偷排漏排污染物,給環境造成很大損害,也使得企業綠色會計更難實施。
(二)會計制度層面的問題
民營企業會計和報告實務制度主要是由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包括財政部的會計準則、財務通則、行業會計制度、財務制度等。總體看來,現有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相應的企業會計與報告實務對于環境問題基本上沒有涉及。企業使用環境資源,就必須對所耗用的自然資源和破壞了的生態環境付出一定的代價,應把恢復和治理環境作為自己的義務,應積極對外披露環境信息。然而綠色會計理論和實務尚不成熟,尤其是中國綠色會計理論主要來源于西方國家,沒有形成自己的環境信息披露理論和特色。
(三)會計操作層面的問題
據本人對蘇州市民營企業的實地調研,有1/3的民營企業只是在形式上和公司宣傳上提到了綠色利潤,但并未真正將綠色管理融入企業管理中,使其成為企業發展的有機組成部分。特別是內銷民營企業的環境和外部性意識比出口民營企業更匱乏。綠色會計離實踐操作距離尚遠。
除了國家綠色會計理論不完善,缺乏環境會計行為規范標準,缺乏科學的定量方法及切實可行的指標體系等因素外,民營企業自身缺乏建立實施綠色會計信息系統的積極性。環境會計信息的需求者應當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部門以及社會大眾,而目前企業環境資料信息使用者主要是政府部門,政府部門利用這些信息制定相關的政策與法律、稅收等規定,以改善環境,而其他的利益相關者還沒有意識到環境會計信息的重要性以及對自身有何益處。
三、民營企業構建綠色會計體系的對策研究
針對前文民營企業在綠色會計實踐中存在的問題,結合本人的實地調研,本文認為,應該從法律規范、會計制度以及會計操作等四個層面提出有效對策,以全面提高民營企業的綠色會計水平、質量及可操作性。
(一)法律規范層面的對策
中國政府應盡早針對綠色會計頒布相應的環境法律與法規,以法律形式確定綠色會計核算與監督的地位及作用。應該進一步完善會計法、環境法規,使企業綠色會計內容納入會計法,這是構建綠色會計體系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將綠色會計理論付諸實踐的最強有力的手段。需要加強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系的制定工作,抓緊制定相關法規和規章。當然還需要建立綠色會計激勵機制。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制定節約資源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與法規。
(二)會計制度層面的對策
從會計制度層面,需要制定綠色會計準則,將有關環境的內容列入綠色會計要素,并對企業最低限度的環境披露做出明確的制度安排,使得信息披露有一定的標準可以遵循。要建立完善的綠色會計制度,國家實施強制性的管制是極為必要的。我們知道,企業是一個經濟利益主體,它的目標就是追求企業最大的價值,這種特性決定了企業是不可能自愿地披露一些對自身有影響的環境信息。因此,政府對企業綠色會計信息披露實行監管顯得十分必要。
(三)會計操作層面的對策
會計操作層面,民營企業應設立相應的職能部門并重視綠色會計工作專業人員的培養。應做到組織專業培訓,即對現有的會計人員進行環境、生態、工業、可持續發展等跨學科領域的培訓,同時可以借鑒國外經驗,提倡環境技術人員和財會人員的共同參與。環境技術人員負責環境保護與治理措施的選擇,財務人員則使用財務指標進行經濟計量、記錄、報告以及評價。
四、結束語
從長遠角度來看,走循環經濟之路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模式的必然選擇。而要建立循環經濟,關鍵之一就是要改革現行的經濟核算體系,從企業到國家建立一整套綠色經濟核算制度,包括企業綠色會計制度、政府和企業綠色審計制度、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等。民營企業無論是對GDP增長還是對稅收的貢獻都超過2/3且呈現增長趨勢,因而實施綠色會計決定著民營企業以后的良性運作和持續贏利,對民營企業綠色會計的研究是一項有著重大價值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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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經濟與綠色經濟制度
我國農地征用制度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
甘肅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約束條件與對策研究
蘭州市生態農業發展模式與路徑選擇
低水平下的不均衡——甘肅農民收入的特征及原因分析
西部地區城鄉關系演變的歷史考察——基于建國后區域城鄉關系發展的歷史分析框架
旅游產業結構優化研究
資產價格波動與銀行危機的縱向、橫向傳染效應分析
轉型經濟時期的金融管制——對制度沖擊與信息約束的初步研究
我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現狀與思考
ERP在中小企業的應用探討
建立與西部大開發相適應的甘肅國企經營者激勵與約束機制
論企業集團財務治理中母公司與中小股東的利益沖突
農地制度變遷及經營方式分析
中國古代"原商"精神考
甘肅省基礎教育師資現狀研究
甘肅民辦高等教育管理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選擇分析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的定位與發展
敬告作者
世界工業經濟發展的新特征
發展循環經濟的資源價格障礙與對策
產業集群研究中幾組主要概念的辨析
論中國西部地區的再度工業化
甘肅城市化滯后的原因分析及對策建議
甘肅省城鎮化道路的正確選擇分析
甘肅河西走廊技術進步與區域創新能力分析
甘肅省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對策
甘肅省農戶糧食生產與消費行為分析
論我國農村居民的不確定性與非持續消費
金融租賃公司的利率風險及管理對策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的分析及建議
甘肅老工業基地改造中的集群化及路徑選擇問題研究
淺議企業應收賬款管理
下崗職工的再就業與再社會化
WTO環境下中國司法審查制度探析
從企業營銷到政府營銷
經濟法概論教學的幾點體會
"十一五"時期加快我國科技發展的環境因素分析
"亞馬遜"的人性化服務研究
我國經濟的周期波動分析及建議
甘肅農業引智的對策建議
甘肅農業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及規避措施
對西部大開發戰略理論及其實踐效應的綜述
產業群戰略:新型區域經濟發展戰略
試論區域經濟發展的文化稟賦
對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思考
企業集群的衰退與可持續發展分析
新巴塞爾協議與我國的銀行風險管理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風險防范機制的構建
獨立審計報告的組織邏輯:一個新的視角
會計控制論觀點的基本論證
中美資產減值會計差異比較分析
關于西方經濟學教學的幾點思考
對改進會計電算化初級培訓工作的思考
和諧社會理念對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啟示
21世紀我國高等教育管理探析
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甘肅經濟社會快速健康協調發展
[關鍵詞]綠色金融;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83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5)01-0107-03
[作者簡介]于巖熙(1988-),男,黑龍江哈爾濱人,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理論與政策;王吉恒(1964-),男,山東沾化人,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財政與金融。
[基金項目]黑龍江省社科項目“基于金融模塊化構建黑龍江省金融體系研究”,項目編號:14B074。目前,從經濟發展現狀來看,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倡導節能減排成為經濟發展的中心工作。在此背景下,綠色金融應運而生。綠色金融來源于綠色文明(王軍華,2000)。自20世紀80年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被提出以來,綠色已經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領域。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引發了人們對傳統金融發展模式的思考,國內外專家、學者經過深入研究形成共識:綠色金融是推動低碳經濟的重要工具,也是商業銀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正確途徑。綠色金融是國外可持續發展理論的中國化。
一、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理論
(一)綠色金融
1概念及內涵
綠色金融(green finance),也稱為環境金融(environmental finance),這一概念最早源于《金融業關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聲明》(UNEPFI,1997),引申為低碳金融,是指金融部門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自己的一項政策,通過金融業務活動與加強資源環境保護、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強化節能減排有機結合起來,以確保能源安全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種金融營運戰略(高建良,2009)。綠色金融運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以及生態保險的方式,為合理利用能源、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服務,是實現節能、減排、降耗的金融業務,它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以達到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持續發展為目的(王順慶,2010)。
2功能與特點
綠色金融具有融資服務、中介的基本功能;具有合理配置資源的核心功能和調節經濟結構、規避風險的市場功能;具有風險交易、信息傳達、消費引導、區域協調、財富分配的金融衍生功能。綠色金融的特點是注重人類社會生存環境的利益,將生態因素納入金融業的核算和決算體系;關注環保產業、生態產業等長遠利益。
(二)可持續發展理論
1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內涵
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其核心思想是以犧牲最小的環境為代價來換取最大的經濟發展(馬傳棟,2002)。
2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形成
1972年,聯合國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了第一次人類環境大會,會上提出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為首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表了《我們共同的未來》的研究報告,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制定了2000年乃至下半個世紀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對策;1992年,在巴西召開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國家首腦大會,把可持續發展提升到全球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高度”。
3可持續發展理論在金融業的實踐
可持續發展追求的目標是既要使人類的各種需求得到滿足,個人得到充分發展,又要保護資源和生態環境,不對后代人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威脅。其完整的理論體系包括經濟、生態、自然、環境、資源和生產等方面,仍處于不斷完善的過程中。
國外對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商業銀行自身與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強調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倡導銀行為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貢獻。國外金融業將企業競爭力和改善環境聯系在一起。1992年在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聯合國環境署發表了《銀行界關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有100個機構和團體簽了字,由此創立了金融自律組織(UNEPFI),該組織從實踐和理論上不斷探討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
國際金融公司聯合荷蘭銀行于2002年10月在倫敦召開“項目融資中的環境與社會問題”會議,花旗銀行、巴克萊銀行及西德意志銀行等九家銀行參會。會議制定了“環境與社會風險的項目融資指南”(即赤道原則),規定金融機構有義務對融資項目涉及的環境和社會問題進行審核調查。金融機構在提供融資前,要求項目發起人提交對社會和環境負責任的證明。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機構實行了“赤道原則”,其業務范圍擴展到全球100多個國家,在全球項目融資市場上的份額達到85%以上。
二、綠色金融是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商業銀行以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為經營對象,經營特殊商品――貨幣和貨幣資本,提供貨幣收付、借貸以及各種與貨幣相關的金融服務。商業銀行具有調節經濟的特殊功能:通過信用中介活動來調節社會不同行業的資金流動。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體,作為資金融通的樞紐,在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導下,促進經濟結構與產業結構的調整,在社會經濟和可持續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推行綠色金融,重視環境問題,為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帶來發展機遇。商業銀行通過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的產品,可減少有害物資的排放,從而減少商業銀行自身的運營成本;商業銀行推行綠色金融,承擔社會責任,對影響環保的項目不予貸款,能夠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環境風險為商業銀行擴大了產品經營范圍,減排費用、環境友好技術的投資需求等為商業銀行提供了融資機會;通過提供綠色投資產品,可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
三、我國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現狀與問題
商業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在資金融通、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86年第一家交通銀行的成立,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的興起,實現了由單一銀行壟斷體制向以中央銀行、四大國有銀行為主體,股份制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等多種金融體制的過渡。四大國有銀行通過完成股份制改革,已形成了全方位的商業銀行發展模式。
(一)我國商業銀行對“赤道原則”的踐行
在“赤道原則”的指導下,我國商業銀行用具體行動來踐行綠色金融宗旨。2007年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5家大型銀行共發放支持節能減排重點項目貸款10634億元,支持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貸款3878億元,節能減排技改貸款20941億元,收回不符合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的企業貸款3934億元。中國工商銀行提出了《關于推進綠色信貸建議的意見》,建立了信貸的“環保一票否決制”;中國建設銀行組建了“赤道原則”研究團隊,推進信貸政策與國際行業“赤道原則”接軌;中國農業銀行推出了以CDM機制項下“經核證的減排量”收入為質押的節能減排融資;浦東發展銀行推出了《綠色信貸綜合服務方案》;深圳發展銀行和中國銀行開展了掛鉤海外碳排放權期貨價格的金融理財產品服務;興業銀行在經營理念、運行效率及公司治理方面顯示出綠色金融發展的優勢,成為我國唯一的“赤道銀行”。
(二)我國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商業銀行作為以贏利為目的的企業,傳統的金融活動首先考慮的是自身利益,而忽略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加上商業銀行內部對綠色金融的規律和知識掌握不足,綠色金融服務工具和人才相對缺乏;綠色金融具有公共品屬性,綠色金融創新性強,風險相對比較高;政府有關部門政策扶植和激勵措施不夠完善等,致使長期以來商業銀行對資源、環境、生態因素未給予足夠的重視。
一是沒有形成完善的綠色信貸激勵機制。在金融產品創新及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的同時,也帶來了較高的風險,影響了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主動性;二是缺乏有效的綠色信貸信息供享機制。缺少政府、銀行和企業的合作交流機制,主要表現為相關環保部門信息、技術標準化信息、產業政策信息溝通交流渠道不暢通;金融制度建設與經濟發展不同步,風險防范能力有限;三是創新能力不足。由于開發綠色信貸產品創新能力有限,對于科技含量較高、建設周期較長、風險較大的項目,傳統的金融產品無法滿足其有效的需求。
四、我國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政府相關政策和機制
綠色金融具有政策金融性質,需要政策引導,因此應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商業銀行只有依據國家有關發展綠
色經濟的政策和制度,才能有效地制訂自身的綠色金融服務操作規程和工作細則;建立政府監管機制,政府部門通過綠色金融對企業實施監管,使綠色金融成為銀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約束力量;建立企業信息平臺、環保信用信息數據庫及銀行和企業的借貸信用體系,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建立項目投融資專家評估系統,綠色金融項目目前處于探索和創新階段,風險管理難度較大,通過評估系統來規避投資風險。
(二)建立建全銀行內部治理機制
一是商業銀行在建立內部治理機制中,融入綠色金融的理念,將綠色金融作為考核投資項目的重要指標。不僅在資金供給上要向實體經濟傾斜,而且要實現資源配置的社會效應;二是商業銀行應當在“赤道原則”的指導下,積極開展國際合作項目,在提供綠色金融服務活動中,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確保在融資過程中資金的安全。
(三)大力建設低碳銀行
商業銀行應遵循國家“十二五”規劃中綠色發展的基本要求,將綠色金融作為銀行自身發展的特殊運作方式,將社會責任與銀行核心業務高度契合,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碳金融為商業銀行促進經營轉型帶來巨大商機,包括低碳產業項目的投融資,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等。要加強“低碳銀行”的基本建設,從人才培養入手,借鑒國外環境風險評估和管理經驗,培養專業化、高素質的團隊;科學設置機構,完善系統配置和網絡建設等。浦發銀行2011年率先提出打造中國金融業“低碳銀行”的目標,倡導環保經營方式,號召全員將節能環保理念融入工作中去,探索低碳銀行建設經營模式轉型路徑,增強可持續發展的后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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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作為林業大市,擁有著豐富的林業資源。據“十五”二類森林資源調查資料統計:全市林業用地面積共計4552.4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74.2%。近幾年來,贛州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乘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東風,通過大力創新和推廣各類涉林貸款業務,有力推動了全市林業經濟的長足發展。
一、金融支持林業發展概況
為了推動林業經濟的健康發展,近年來,贛州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以林權抵押貸款為主要涉林貸款品種,同時開辦林業信用貸款、保證貸款、聯保貸款、社團貸款等各種貸款,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為促進林業經濟發展提供了“組合”服務產品,開辟了林業經濟發展的“綠色”服務通道,逐步加大了對林業經濟發展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做大涉林貸款規模。截止2012年6月末,贛州市涉林貸款余額為34.62億元,比年初增加4.67億元,增幅達到15.58%,信貸資金的有效注入,有力地促進了林業經濟的發展。
二、金融支持林業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林業金融服務正有序開展,但由于林業生產自身的特殊性以及相關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使得金融支持林業發展中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一)生產周期與貸款期限不匹配,林業發展負擔重。林業是一項弱勢產業,生產周期長,前期投入大,投資見效慢。以經營杉木林為例,25年后砍伐才能有收益。而目前林業貸款期限最長為3年,貼息期限絕大部分為一年期。因此林農特別是營造林大戶還貸壓力大,有的為了還款還息,提前砍伐木材變現,沒有發揮借貸資金的最大效益。
(二)配套政策跟進不及時,抵押評估登記機構有缺失。林權價值的確認是確定林權抵押貸款額度的基礎。但目前,江西省尚未建立統一的林權評估管理辦法,林權評估機構、林權登記機構、林權交易中心在各縣設立情況不一,造成評估無規范標準可循。而現行的林權評估主要依靠林業部門具備相關資質的評估人員進行,容易受到個人主觀因素影響,造成林權評估過程中,可能存在偏離客觀價值現象,直接影響到林業貸款的安全性。評估的不規范,使得銀行在發放林業貸款時存在擔憂情緒,限制了林業貸款的發放。
(三)抵押物的管理存在難度,貸款風險仍不可避免。林木作為特殊抵押物,存在天災、人禍、市場三大風險,造成林業貸款容易面臨以下風險:一是自然風險時有發生。林業作為弱質資產,容易受到火災、風災、冰凍雨雪天氣影響,病蟲害等其他自然災害也可能對林業產生危害。林業價值受如若受到以上危害,折價嚴重。二是違法現象難以防范。林地位置偏僻、地域廣闊,增加了信貸員對抵押物的監管難度,單靠林農力量難以有效防范濫伐、盜砍等現象的出現。三是市場風險難以預料。森林資產市場價值存在縮水的風險。如2008年的世界金融經濟風暴,導致林業加工行業發展滯緩,森林資源資產價值縮水嚴重,抵押價值隨之減少。
三、進一步做好林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政策建議
針對以上問題,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一)適當延長涉林貸款期限。建議延長涉林貸款期限,營造林項目林業貸款期限根據樹種特性延長至一個輪伐期或收益期,并視樹種不同確定貼息期限,有效解決了農戶和林產品種植加工企業融資期限短和林業成長期限不匹配問題,減輕林農還款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