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建筑業合同管理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部分企業“沒有真正認識到合同簽約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武器”,具體表現為在合同簽訂層面看起來是比較完善的,但是在具體履行的時候又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就如前文所說的“簽訂合同只是走過場”,合同具體履行到哪一環節并沒有人跟進;在合同變更的事項出現時,具體經辦人不能和相關執行部門及時進行協調處理,更不用說及時地簽訂變更協議,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就處于被動地位。
二、完善建筑工程企業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建筑業市場的宏觀調控
一方面,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只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和規范的市場監管才能保證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順利實施,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在建設工程領域國家應當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除了要完善建筑工程領域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更重要的是要嚴格執法,嚴厲打擊那些擾亂建筑工程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應加大貫徹相關法律法規的力度,嚴格依法辦事,嚴格處理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可以仿照打擊欠貸不還“老賴”的做法,公布“黑名單”,對于那些違法企業可以采取降低施工資質、一定時間內不準進入建筑工程領域等措施來處罰。同時,減少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對正常的經濟活動造成嚴重的影響。一些不恰當的行政干預行為阻礙了建筑合同制度的實施,與國際市場通行做法不匹配,不利于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另一方面,創新建設工程合同體系,引導建筑市場健康發展。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尤其是入世之后,國內建筑企業也參與到國際建筑市場的競爭中,因此國家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國內企業與國際市場的無縫銜接。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而言,應當是以合同文本為基礎和依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國建設工程合同與國際市場接軌的重要一步。但它僅限于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合同示范文本。除了業主與承包商還應當包括其他的參與主體,如總承包商與分包商、承包商與供應商。針對不同締約方,應當建立一套與之相適應的完整的合同體系。合同承包方式也應當走國際化路線。國際上已經產生了如設計-采購-施工模式(EPC)、項目管理(PM)、階段分包方式(CM)、建造-運營-移交模式(BOT)等多種承發包模式,而我國目前建設領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類似嘗試,例如2008年北京奧運會多個場館即采用了的BOT模式。①2014年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方式,其中一個就是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②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這有助于解決我國大型建筑工程融資難問題。國際建筑市場的風云變幻迫切需要我國建筑行業創新建設工程合同體系,吸收引進國外先進的承包、發包、融資方式。
2.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團隊
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或者專業團隊應當包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法律顧問或專門的法務部門、項目經理。這類人由于經常接觸合同,他們的合同管理業務水平的高低也決定了合同簽訂、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須采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培育現代化的合同管理機構。在我國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義是法人的負責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人。作為建筑工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首先應當加強合同法、建筑法等建筑工程領域法律法規的學習,培養法治思維,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其次應當注重合同管理團隊的培養。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業聘請法律顧問或組建法務部門統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顧問事務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而不是在發生糾紛時,才想到由合同管理部門充當“消防員”的角色。法律顧問或法務部門只有全面參與企業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談判協商到最終履行,并及時了解企業合同執行的相關情況,才能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全面客觀地了解前因后果,找到最好的解決辦法。最后應加大對合同管理人才的儲備和培訓,進行智力投資。可以通過選送一批有潛力的人員到有關院校深造、邀請專家講座、組織理論學習和研討等多種途徑儲備合同管理人才。基于建筑工程企業施工分散的特點,目前大多企業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是項目建設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其經營、管理和領導能力的強弱,對項目運營狀況有直接影響。因此企業要慎重選拔和任用項目經理,加強對項目經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充電”,使其能夠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把好合同關,為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預警機制
關鍵詞:建筑;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416.9文獻標識碼:A
1建筑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有: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只有從合同而沒主合同、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境外合同文本的疑問。
1.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有: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追究的動過了訴訟時效、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2建筑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提出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本文從治本角度去解決問題,因此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
2.1認識根源
主要是建筑業不少從業人員對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兩對關系缺乏認識。
2.1.1對市場與合同的關系缺乏認識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一方面,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規定合同有三種形式:口頭、書面和其他形式。這三種形式概括了市場全部交易行為方式。也就是說,市場是靠合同動作的,市場主體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權利義務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為前提。沒有市場談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場的產物,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有些業內人士不了解市場與合同的必然聯系和相互依存的關系,只顧到市場承攬任務,卻不去簽訂合同或者草率簽訂,結果遇上糾紛就沒有協商與調解的依據,或者依據不足。
2.1.2對合同與合同管理的關系缺乏認識
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全過程的管理。合同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而合同管理的問題大多數產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階段。但這并不是說前期階段就沒有問題。前期階段所出現的問題,多數是由于急于簽成合同而過于草率或者對發包人的遷就。
由此可見,企業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應圍繞著這個核心而開展。成功的企業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權利義務按職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門,由各部門去履行屬于自己職能范圍的權利義務。只有這樣、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責任才能真正落實。可以說,企業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子系統、分系統共同配合。
2.2法律根源
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根源在于兩個滯后:合同法律滯后和我們的合同法律意識滯后。由于合同法律滯后,再加上上述的歷史根源和認識根源,我們建筑企業的從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意識更為滯后,最明顯的表現是不認識合同與合同法律的關系,訂立和履行合同往往離開合同法律,想怎么寫就怎么寫,想怎么簽就怎么簽,缺乏依法訂立和履行的意識,以致產生了本文第一部分的問題,造成不少失誤和損失。我們說,合同法律是合同訂立和履行全過程的法律依據,也就是說合同要依法訂立。合同法律的作用,從宏觀來說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微觀來說是規范合同各方主體的行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任何離開合同法律所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解決建筑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
3.1提高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可從下述四方面著手:選好人員、組織好在職學習、選送有關院校深造、建立崗位責任制。
3.2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對合同管理體系也應進行動態控制,及時調整,不斷完善。
3.3積極參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動,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
上述兩項治理對策,都是企業內部戰略措施,積極參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動則是一項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動內部的合同管理。
3.3.1企業領導要主持制訂開展活動的計劃
明確當年的目標,指定合同管理部門,落實人員從事這項工作,并且定期檢查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使活動持續、健康地開展。
3.3.2根據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雙方同意解約外,企業簽訂的合同履約率必須達100%.因為履約要靠企業上下的努力,靠企業管理方方面面的配合,所以,必須同整個企業管理結合起來,其中合同管理首當其沖。100%的履約率,是對合同管理的最高要求,容不得我們半點馬虎,否則,就不達標。這項活動對企業的合同管理,無疑是一個有力的促進和嚴厲的約束。
3.3.3大力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因為履約率與合同的質量有很大關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約。
3.3.4爭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指導和支持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合同的監督管理,爭取其指導和支持,不但有利于企業合同管理,還可以從微觀上防止無效合同和詐騙行為的發生,有利于協調合同主體之間的關系,提高履約率,爭取成為"重合同守信用"企業。
4應用案例
4.1案例概況
甲公司是一家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2004年3月12日,乙公司作為發包人,與甲公司簽訂了《鍋爐房鋼結構施工合同》,工程價款43萬元,合同約定:1.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發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備料款合同價的50%;2.工程工期:3月20日至4月30日;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采用固定合同價款;4.工程質量標準為一次性合格;5.違約責任:(1)違約者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2倍的違約金。(2)工程每逾期一天,乙公司罰甲公司1000元,直至竣工。”等。合同簽訂后,乙公司3月17日才支付甲公司工程備料款。甲公司進場后,乙公司也未按照約定為甲公司施工提供電源等條件。合同履行過半,甲公司提出由乙公司提供材料。甲公司、乙公司通過互致信函方式,議定:工期順延至5月20日,承包方式變更為由乙公司在5月2日前供料。但乙公司卻于5月10日以甲公司工期和質量不合格為由單方提出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訟,要求認定甲公司施工質量不合格,解除原施工合同,由甲公司承擔合同價款2倍的違約金,承擔逾期交工違約金10萬余元,承擔維修費用12.6萬元等。甲公司提出反訴,要求乙公司承擔違約金10萬元。在本案審理過程中,乙方未通知甲公司即直接委托某中級人民法院司法技術鑒定中心對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及維修費用進行鑒定,鑒定工程質量不合格,若拆除重做需要12.6萬元,若局部拆除需要5.9萬元,維修費用2.95萬元,設計費用2萬元。乙公司擅自選擇沒有鋼結構施工資質的丙公司對該工程進行了維修,致使重新鑒定時無法對工程質量及其維修費用作出結論。
審理結果:法院認定合同變更成立;雙方在履約中均有違約行為;關于工程質量問題,在鑒定期間乙公司擅自讓其他公司維修應當負有一定責任。雖然該鋼結構工程需要維修,但由于乙公司選擇不具備鋼結構施工資質的丙公司予以維修,該維修費用不應當得到支持,但考慮工程確實需要維修,按照司法鑒定的維修費用合理計算。經法院主持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甲公司一次性補償乙公司15萬元,雙方各自預付的訴訟費用、鑒定費用各自承擔,其他事宜雙方再不相互追究。
4.2案例評析
本案是一起因工程質量和工期引發的糾紛,雖然工程實際履行價款只有21.5萬元。但由于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量過高,重復約定違約金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又涉及合同的變更問題,特別是在訴訟過程中,其中一方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值得建筑施工企業引起足夠重視。
(1)、關于合同簽訂。本案中,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為合同價款2倍,且還約定逾期交工一天罰1000元。應該有一個金額上限。
(2)、關于合同的變更問題。合同簽訂之后,雙方經過協商一致修改變更合同,但變更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訴訟中,特別是在司法鑒定期間,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對鑒定對象的原貌進行維修等動用的行為,否則,將導致無法作出客觀的鑒定結論。
通過此案例,我們可以注意到以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最大特點是建筑施工企業為追償拖欠工程款而提訟,但隨著法律意識增強,現在業主也主動以工程質量不合格、工期延誤等理由提訟,要求索賠或者拖延支付工程款也成為特點之一。這些建設施工合同糾紛的新特點應當引起建筑施工企業高度關注。
自從我國改革開放實行市場經濟以來,經濟情況得到很大的提升,其中建筑產業逐漸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建筑市場也得到不斷發展和完善,但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進行,建筑企業想要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就必須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內部的管理,特別是企業合同的綜合管理。完善企業合同綜合管理體制成為維持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前提,在一定程度上也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有著重要影響。
1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現狀
1.1 簽訂合同的主體不恰當,沒有進行資信審核
確定合同主體是保障建筑企業簽訂有效合同的前提,而訂立合同的雙方是互為債務人與債權人的關系,需要雙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民事權利。但目前我國的大部分建筑企業在訂立合同之前,沒有對合同雙方進行詳細的了解,從而出現了合同訂立后還不知道企業法人是誰或者是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后找不到具體的負責人的情況。同時我國目前的很多建筑企業在訂立合同前,沒有對合同雙方的資信進行審核,使得有時和一些工程質量差、信譽條件差的企業進行項目合作,給企業的經濟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因此在進行合同簽訂之前,對雙方的資信進行審核是必不可少的。
1.2 合同內容不規范,表里不一
合同內容的規范與否關系到合同雙方的切身利益,因為當發生經濟糾紛時,規范的合同便是維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武器。我國目前的建筑企業在訂立合同時,存在敷衍了事的問題,如文字語言的使用不嚴謹、條例不清晰,這都會使得合同不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建筑企業在訂立合同時還存在“表里不一”的情況,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會選擇性地簽訂兩份合同,一份是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而另一份便是違背相關法律的。這樣的“陰陽合同”可能會給當事雙方帶來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
1.3 合同監督不到位,缺乏專業性人才
目前我國的建筑企業還沒有建立起嚴格的合同監管體制,造成了合同的雙方在履行合約時存在爭執。同時由于缺乏專業性的技術人才,如企業合同負責人缺乏良好的業務素質或者領導沒有經過深思熟慮,都會使得合同的簽訂缺乏科學性和規范性,導致合同如同虛設。合同的雙方都不能真正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來維護個人的正當利益。
2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綜合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古語有云:“無規矩不成方圓。”因此要加強建筑企業合同的綜合管理,首先就應該建立并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全面協調、科學正確的管理體制。以下為如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的具體措施:
2.1.1 制定規矩,明確職責。要真正解決“合同多頭管理,實則無人管理”的現狀,明確各部門的職責、職能以及嚴格規定管理流程和懲罰措施,加強對各部門的監管,一旦發現有違背企業合同內容的情況,就嚴厲打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確保企業內部各部門都嚴格按照合同辦事。
2.1.2 制定適合企業實情的管理辦法。合同管理涉及的環節眾多,因此需要各個環節都制定出適合該企業發展情況且操作性強的管理條例,如合同履行監控管理的具體辦法、合同檔案管理辦法以及合同糾紛處理的具體辦法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要將企業合同綜合管理的辦法與各個細節管理之間完美結合,既能防范風險,又能提高企業的工作效率。同時還應加強對企業合同綜合管理部門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讓他們對自己所工作的內容有更為直觀的了解,制定出簡明扼要的工作流程圖,以確保合同綜合管理的各個環節都能落實到實處。
2.2 制定合同標準文本
由于現在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工作人員都存在著文化素質低、法律知識欠缺,而合同內容又復雜、專業的問題,因此制定合同的標準文本就十分有必要了,因為這樣才能有效地提高基層項目合同管理的水平。如何制定合同的標準文本?首先合同綜合管理的部門應該對企業所要簽訂的多種多樣的合同類型進行分析,對企業主營業務的合同制定出具有標準化的合同文本,然后征求基層項目管理和專業高級管理部門的意見后,再咨詢具有法律知識的專業人員,從法律以及專業性的角度制定出一套適合企業發展實情的合同綜合管理的標準文本,來達到減少風險的目的。同時在企業內部推行這一制度時,有可能會遇到阻力,因此要加強內部執法力度和監管力度,強制推行。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有所轉變,如市場或法律的特殊要求等不能使用標準合同文本時。其次,當標準文本制定出以后,要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使其充分理解合同的含義,以便能在實際工作中靈活運用。最后,在企業的標準合同文本實行一段時間后,企業的合同綜合管理部門應該與時俱進,根據現有的市場情況或法律環境來及時調整合同內容,并及時聽取基層部門或專業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從而使得合同的標準文本能滿足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經營需要。
2.3 代表授權委托
在合同管理中“代表授權委托”也是一個重要環節,因此也該受到充分的重視。這項工作涉及的方面眾多,首先是要制定出明確的代表授權管理條例,明確授權管理部門的職責、工作流程以及處罰條例。其次是合同綜合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授權管理部門的監管,使其嚴格執行授權管理辦法,做好代表授權工作。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要做好代表授權工作人員的監督工作,防止他們出現越權的情況,給合同簽訂方帶來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因此一旦發現此類情況,便要嚴厲懲罰。最后還要對合同雙方的授權書進行仔細的檢查,核實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授權期限、所受權限、資信情況、履約能力、企業信譽、資質證書、企業經營狀況以及營業執照等,防止出現無效或虛假,而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
2.4 加強合同文本的評審
合同綜合管理部門要嚴把合同評審關,對每一份合同都認真評審,防止出現因為用詞不規范而產生歧義的情況。同時要多級把關,從基層管理到高級管理,從合同關系到補充條例,并對上級的評審意見進行反饋,讓審核制度的作用真正落到實處,以保證評審制度的閉合性以及合同管理制度能夠嚴格執行。
2.5 加強合同情況的監管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的工作項目眾多、期限長、監控難度大,因此加強對合同的監管就顯得意義重大。這不但要制定合同履約監控管理辦法,還需要在履約過程中留下書面證據。因為有了好的管理辦法才能讓事情按照規定發生,保證事情有序進行,但在履約過程中留下書面證據,是施工企業進行自我保護的有效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那些有明確內容、蓋章且未超過期限的書面證據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最后還應該正確、及時地行使合同權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關鍵詞:建筑企業合同風險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1 引言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合同管理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與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合同管理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大于技術優化產生的經濟效益,建筑企業如何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完成,爭取更大的經濟效益,合同管理意義重大。
2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1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
在合同的簽訂階段以及簽訂后的履行過程中,施工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把關不嚴,經常導致法律糾紛產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決定就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而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往往比較低,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的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在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主要有: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掛一漏萬;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階段的問題主要有: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出或發出不規范;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給施工企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發生損失時由于法律意識差,往往又不能通過合理有效的途徑挽回損失。
2.2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缺乏專業人才
合同管理涉及施工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分包合同、技術合同等等,種類多、數量大、專業面廣,因此合同管理是一項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很強的極其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目前建筑企業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缺乏成為影響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多數建筑企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都是非專業出身,往往由一般經營人員擔任,也有的是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對合同管理認識不足,業務水平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員僅充當資料員的角色。
2.3合同管理體制不完善
建筑企業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管理比較混亂。合同管理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一是企業合同管理責任主體錯位,合同履行主體分工不明確,把項目部或項目經理作為合同責任主體,而企業法人則遠離合同管理,造成企業法人對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業法人合同管理部門與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工作脫節。企業法人合同管理部門對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缺乏業務指導,項目部不能及時反饋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業合同履行中的關鍵問題缺乏合同專家的集體會診,造成項目合同管理出現漏洞無法彌補。企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終止、解除及合同的監督考核全過程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管理。有的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簽約隨意性大,對合同審查、把關不夠,權限設置混亂,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2.4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業一旦投標中標,施工合同與甲方簽訂后,合同就束之高閣,“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給項目經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的過程,不研究對照合同并從中找出問題,趨利避害。產生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沒有做或不會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現問題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沒有形成以合同為中心的技術交底,合同的責任無法在項目活動中體現出來。三是認為合同履行是經營部門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門不具體運用合同,真正要落實合同責任的部門和人員卻不知曉合同內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證據收集,發生糾紛后無法及時取證。
3 加強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幾個措施
3.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建筑市場面臨著國際化的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標法》的頒布和實施,為推動和加快我國建設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標志著法制化時代的到來。施工企業要想盡快適應新形勢,必須加強培訓學習,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制度,外部培訓或聘請專家、知名人士進行內部培訓,全員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記與自己有關的合同內容,使施工企業合法地參與建筑市場經濟活動。通過全員參與,促使工程項目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保證項目經營管理活動的順利進行,達到工程項目高質量、高效益,滿足 社會需要。
3.2培養專業合同管理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合同管理人員包括專職人員,也包括企業主要部門的領導,如項目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經營部門負責人等。合同管理人員首先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時還必須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業務,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合同管理工作。通過對他們的培養,使他們能夠應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復雜問題,發揮合同管理的紐帶作用,為工程項目管理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
3.3建立企業合同管理網絡
為實現企業對合同管理的全過程監控管理,企業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組織網絡,還必須根據我國《合同法》和相關法規以及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網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環節包括: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協調好各個方面的關系,使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檔系統。文檔系統建立與管理對日后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有重要意義,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錄、編碼和 檔案,列入永久保存資料,從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為查詢、檢索合同條款,分解、綜合合同條款等高層次服務提供方便。第三,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總承包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經濟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3.4動態管理合同履行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合同交底更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執行合同時不出或減少偏差。合同依法簽訂后,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進行,使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建筑企業應動態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責任,按合同的有關條款做質量、進度、投資、安全等目標工作流程圖,抓好各目標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別是事前控制。對簽訂的各項條款必須牢記,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現的薄弱環節,提前制定各種減少合同糾紛的預防措施。在工程進展中,通過檢查發現合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加以解決,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整個合同履行的動態控制過程按策劃、實施、檢查、改進PDCA循環方法行,從而達到有效的控制,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
3.5加強合同變更管理和索賠管理
在合同變更中,最常見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占的份額也最大。合同變更意味著索賠機會,所以必須加強合同變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員應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種文件,如圖紙、各種計劃、技術說明、規范和業主的變更指令,并對變更部分的內容進行審查和分析。經常檢查與甲方往來的各種工程文件、記錄、指示、信件等資料,以確認它們對合同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為工程變更調整費用、工程索賠的基本依據。建筑企業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建筑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在合同簽訂后,應全面詳細地分析合同條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盡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賠的機會。尤其在目前市場競爭積累,施工單位均以低價中標的情況下,索賠是建筑企業實現盈利的一個重要手段。索賠要有證據,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索賠就不能成立。
4 結語
市場經濟實際上就是契約經濟,伴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和建筑市場逐步完善,合同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成為市場雙方不可或缺的紐帶。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將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我國的施工企業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壓力越來越大,施工企業只有加強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種關口,才能更好地適應當前競爭激烈的社會,才能站穩腳跟,才能取得更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丁曉欣,宿輝:《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化學工業出版社,2005。
[2]宋宗寧:《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同濟大學出版社,2007。
[3]劉赫:《怎樣進行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國電力出版社,2009。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文章編號:ISSN1006―656X(2014)05-0093-02
合同是商品經濟的產物,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企業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所以,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與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利益和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質量、工期、進度等,進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手段。加強合同管理,對承包方和發包方有著重要意義。近年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大規模建筑市場秩序整頓,表明了在我國實施合同管理的迫切性。從承包商的角度來看,目前建筑市場競爭激烈,利潤減少,合同的風險加大,條件更加苛刻。只有重視合同、重視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風險,增加企業利潤。
合同管理包括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全過程就是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失效為止。我們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系統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各部門都要一起來管理。動態性就是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我方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由于建筑市場的競爭激烈,建筑隊伍和建設規模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中占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嫁到承包方身上,承包方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而這些行為不同程度的都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如果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在合同里沒有加以約束,很容易帶來矛盾和糾紛。同時由于建設項目施工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如果合同不能嚴格履行,就容易使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而要調節這些爭執和糾紛,就必須依據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價款變更條款、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順延工期條款,因此嚴格合同管理是規范建設施工行業行為的關鍵。
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些現象,比如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者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限監督和控制。當出現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時,就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約合同規定。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以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的建設。如果不重視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制度不執行,會對合同工作帶來很多弊端。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紛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須根據我國的《合同法》和相關的法規,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合同法》是建國以來,特別是開放改革以來,合同管理經驗教訓的總結,又是合同理論的實際運用。分則對合同作出了專門的法律規定,更有利于我們企業規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合同法》的大多數法律條文都可以納入企業合同管理制度之中。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
其次是加強合同管理人員、合同承辦人員的培訓教育。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通過學習培訓,使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堅持持證上崗和年檢考核制度,這不但增強了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的責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識。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如果將合同管理視為簡單的事務性工作,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甚至將合同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比如合同索賠就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要求合同管理人員不僅要掌握合同的相關規定、條款,而且要熟悉工程圖紙、施工工藝、建筑技術、建筑材料、還要會工程預結算。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素質建議做好以下幾點:⑴ 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選拔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⑵ 組織好在職學習。可根據企業與市場的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在職學習。方式方法可以多種多樣:布置學習任務,定期檢查;進行短期培訓;結合實際進行正反兩方面的事例分析總結;聽電視講座,參加法律專業或經濟管理專業的考試。同時必須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通過以上努力,使其在崗位成才。⑶ 選送有關院校深造。每個企業都應培養較出類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員,所以應選擇熱愛社會主義、工作出色、有發展前途的骨干進有關院校深造。企業要舍得花錢進行智力投資。⑷ 建立崗位責任制。對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他們的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企業領域和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通過以上途徑,全面提升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包括他們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語文水平和業務能力
再次是重視合同后評估。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第四是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合同管理涉及到政府、企業和一些專業機構,它是一項既復雜又不容忽視的工作,希望建筑行業能夠嚴格合同管理,規范建設行為,使建筑市場的發展能夠健康而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1]建筑企業訂立合同的法律風險與防范[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 2009, (9): 77.
【關鍵詞】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市場經濟是一種契約經濟,合同經濟。建筑設計企業合同是明確建筑設計企業與業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設計任務完成的法律憑證,是法律規范建設工程活動的重要手段。建筑設計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經濟往來主要以合同形式進行。合同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涵蓋相關規范、責任、權利、質量、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合同管理的成敗會對整個項目的運作和最終目的的實現產生直接的影響。正確認識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及時發現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對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建筑設計企業的發展壯大至關重要。
一、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和配套制度對強化企業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應看到,我國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場公平競爭、合同權益維護、合同管理職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內容、合同履行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
(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
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綜合技能,各個職能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才能真正發揮合同管理的積極作用。
然而,許多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沒有接受過相關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合同管理知識,素質不高,業務不精,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項目合同簽訂后,將合同束之高閣,未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積極與各職能部門溝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脫節,不能及時處理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導致合同目標不能全面實現,給企業造成損失。
(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
建筑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須選擇合格的建筑設計單位。市場經濟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項目設計的招標、投標、中標、談判、簽約、結算、缺陷維護等一系列過程中,合同是維系項目各參與方之間關系的重要紐帶,也是約束各方主體行為的法律準繩,更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法律依據。但是大部分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對企業效益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的認識程度不夠,缺乏合同風險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
建筑市場活動中,一些業主鉆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設計單位拓展市場、獲取高額回報的心理,要求建筑設計單位違反設計規范,違規變更設計內容。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設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設計費的過程中百般刁難,迫使建筑設計單位違約。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識不強,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建筑設計企業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往往處于被動的地位,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設計合同在合同當事人志愿的前提條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業主、設計單位等合同主體的權利、責任、義務作了明確規定。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建筑設計企業必須組織人財物等資源全面履行自身義務,完成合同約定的設計任務,確保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實施。
當前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夠完善,未建立系統的合同資格審查、合同評審等程序。合作對象的選擇隨意性較大,不能按照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的要求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導致了合同管理職能發揮不到位。在建筑設計企業內部常常好事大家搶,權利大家爭,責任大家推,問題久懸未決。甚至由于慣性思維和習慣勢力的影響,對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現象時有發生。
(2)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設計工作應圍繞合同履行全面展開,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設計管理的核心,貫穿于工程項目設計的全過程,對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保障作用,對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建筑設計過程中,建筑設計企業往往重視合同的簽訂,輕視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設計的實施,忽視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積極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輕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現象屢見不鮮。干贏了工程設計,卻輸了經濟利益。
3、履行過程監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越來越大,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問題越來越多。合同作為約定各方主體責權利關系的重要文件,是對合同當事人爭議判定的法律依據。建筑設計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的一般責任、工期、質量、款項結算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對設計內容變更、合同爭議、違約、索賠等都有明確界定。
建筑設計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標準建筑設計合同范本,卻忽略了工程項目本身的特點,未能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條款在責任約定上不明確、不規范,用詞不準確,給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禍根。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或其他相關責任單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對合同約定事項消極履行、不完全履行、預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難以實施有效監督和管理。導致建筑設計企業索賠過程艱難,經濟利益受損。
工程項目實施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施工條件、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變更過程難免引起合同主體權利、責任、義務的變化。往往會因此出現合同爭議,處于弱勢地位的建筑設計企業經濟利益也會遭受損失。
二、加強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對策
在建筑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不是簡單的要約邀請、發出要約、做出承諾、合同簽約等過程。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潛力,實現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企業才能保持良好信譽,規避市場風險,順利實現經營目標,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增強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
在市場狀況日益復雜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應設置法律咨詢部門或聘請法律顧問,參與重大項目合同的起草和談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將合同管理工作納入日常性基礎管理工作之中。
建筑設計企業可利用計算機網絡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網,開通合同管理服務專線,用合同管理論壇、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識。樹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員合同風險管理水平。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全面學習《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工作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及時有效地處理合同糾紛,減小企業損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職能
隨著建筑市場的飛速發展,建筑設計企業現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應主動適應新常態,奮力開創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
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統一進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類管理,專項管理,責任追究”的原則,建立招標投標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評審程序、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并通過行政監察、紀檢監督、審計等辦法加大制度執行力的檢查,明確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動態監控合同履行過程,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
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結合工程項目實際選擇標準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發揮合同管理工作的積極作用。
合同管理職能部門要完善合同管理檔案,分類分級建立合同登記管理臺帳。對涉及工期、款項結算、質量登記、業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進行系統歸類,設置合同管理要素預警線。在合同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與作業、財務、法律咨詢等相關部門溝通,動態監控合同履行全過程。一旦發現進度延誤、質量缺陷、款項結算等要素有突破預警線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積極有效糾偏措施,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
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行業政策環境變化、施工條件變化、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建筑設計企業要充分研究項目合同的有關條款,正確認識合同變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及時落實合同變更相關工作,為合同變更索賠準備事實依據。
三、結論
現代社會是一種契約社會、合同社會。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契約經濟。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資源需求多樣化、系統的、復雜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的動態變化過程,工程項目的實施必須以合同為依據。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直接關系著企業經營的成敗。企業只有高度重視合同管理工作,不斷完善合同管理體系,提高合同管理風險意識,貫徹落實全過程的、動態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關鍵字: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責任;制度
一、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建筑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建筑合同,就無法實施與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的規范之中。建筑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其內、外合同的關系不但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說,所有內部承包的具體內容,就是企業對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項指標的分解與落實。這就使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形式、內容和管理范圍都不同于其他企業,而是一個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統的管理方式。
二、合同分析中應注意的問題
承包人的責任
分析承包人的建筑安裝工程總任務,施工現場管理,給發包人的管理人員提供生活和工作條件等,超出合同約定的工作要及時準備索賠。
分析合同中工程量清單、圖紙、工程說明、技術規范的定義,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的內容及報價,分析工程范圍,在合同實施中,如果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工程變更超過工程范圍,可向發包人或工程師提出補償要求。
分析工程變更的補償范圍和索賠有效期,在索賠有效期內提交索賠報告,列出索賠的事項、索賠的依據、理由和計算。
發包人的責任
分析發包人或工程師的工作任務,如對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應商之間的責任界定及進行協調,及時做出工程實施的必要決策,按時準確地提供設計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及時提供滿足施工的場地條件,及時支付工程款,組織竣工驗收并接收已完工程等,如果發包人或工程師將自己的部分工作交由建筑施工企業完成,則建筑施工企業應及時提出補償要求,如果由于發包人或工程師的責任使建筑施工企業工期或費用受到影響,則應及時提出索賠。
合同價格分析
分析本合同的計價方法及合同價格包括的范圍,如是固定價格合同,則建筑施工企業應正確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采取材料貯備,進行市場價格波動的預測,降低風險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如是可凋價格合同,則應分析價格凋整的范圍,調整的方法和計價的依據,為正確進行索賠汁算做好準備工作;如是成本加酬金合同,也要為發包人著想,盡可能降低成本,降低發包人的投資,為建筑施工企業贏得良好的社會影響。
施工工期
根據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進度計劃的落實和分解,分析可能存在的影響施工工期的因素,如氣候條件,人力資源,物質資源,資金供應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施工工期分析重點要分析可能影響工期的關鍵工作,并落實專人在合同實施時進行跟蹤檢查,防止工期拖延給企業造成損失。
違約責任
分析發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合同可能產生哪些后果,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密切地加以關注,當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時,及時提醒發包人,既可以防范風險,又可以加深與發包人之間的感情。分析建筑施工企業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合同可能產生怎樣的后果,在合同實施時認真注意,防止發包人的索賠。
三、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中應注意的問題
1、審查批準制度
施工企業在施工合同簽訂前還應實行審查、批準制度。即在各業務部門會簽后,送交合同專門管理機構或法律顧問審查,再報請法人代表簽署意見,明確表示同意對外正式簽訂合同。這樣,通過嚴格的手續,使合同簽訂的基礎更加牢靠。企業應將合同簽訂審核作為合同生效的必經程序和主要環節,形成以主辦部門和財務、審計、法律部門以及分管領導三級審查網絡。合同審查的主要內容圍繞:(1)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2)是否超越自身履行的能力;(3)對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4)對方資信情況是否真實、可靠;(5)雙方權利、義務是否平等明確;(6)合同條款是否具體、規范等。合同未經審查,批準人不得批準合同,也不得先批準、后審查,遇有特殊情況則應辦理相應的手續。
2、印章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的合同專用章是代表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對外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簽訂合同的憑證。因此,企業對合同專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嚴格的規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記記錄,合同專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員專門保管、簽印,實行專章專用,尤其不準在空白合同上加蓋印章。
3、合同統計考查制度
合同統計考查制度就是利用科學方法、利用統計數字反饋合同訂立、履行情況。通過對統計數字的分析,總結經驗,找出教訓,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重要的依據。合同統計的內容一般包括中標率、談判成功率、合同履行率等等指標。
四、合同實施中應注意的問題
1、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1)在施工項目中設專職的合同管理人員,使現場的合同管理專職化。
(2)在合同總分析和合同詳細分析的基礎上,將合同總體目標分解到合同實施的具體問題和具體工程活動上。
(3)組織項目小組成員和各工程小組負責人學習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使大家對合同概況、主要精神、合同總目標有較為深刻的理解,樹立全局觀念,避免施工中的違法行為。
(4)將合同事件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并說明完不成責任的影響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檔系統,使合同的監督、跟蹤和診斷工作正常進行,有利于及時正確地決策,而且在發生糾紛時能及時地提供有力的證據。
(6)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關各方的溝通都應以書面形式作為最終的依據并形成制度,這樣才能保證各工程活動有根有據。
2、及時做好合同跟蹤
(1)對合同文件和各種工程文件資料進行分析整理,或通過對施工現場的直接了解得到反應工程實施狀況的信息。
(2)分析工程實施狀況與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異和差異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責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質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問題,評價合同履行情況,提出分析報告。
3、根據合同分析結果,實施有效的合同監督
(1)現場中對各工程小組、項目小組或分包單位工作的監督,給它們以合同方面的幫助,如落實計劃、提供工作保證、協調他們之間的關系,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合同方面的解釋。
(2)對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進行合同監督,協調與他們的關系,如督促他們完成合同職責,檢查對方合同責任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進行合同索賠與反索賠,處理合同糾紛。
(3)參與各種檢查驗收,并提出相應的報告。
(4)對各種來往信件、請示、簽字指令、會議紀要、索賠文件、合同變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審查和控制,并記錄在案,及時預防行為的法律后果,彌補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尋找對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時提出索賠要求。
(5)經常性地解釋合同,對工程中出現的特殊問題進行合同擴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種工程資料。
4、進行有效的合同診斷
(1)逐條分析各個問題產生差異的原因及內部和外部的各種影響因素。
(2)分析各種影響因素達到影響程度的大小。
(3)分別確定各個影響因素由誰引起,按合同規定應由誰承擔責任以及承擔責任的大小。
(4)對這些問題和差異采取什么樣的解決措施。如責任方增加生產要素投入,采取新的技術方案,提出索賠要求,修改計劃或修訂合同。
參考文獻
【1】成虎編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實用大全 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關鍵詞: 建筑; 施工; 合同管理; 工程索賠
中圖分類號: F426.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1)05-0032-0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合同,是約束雙方履行義務享受權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也是施工過程中雙方的行為準則。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合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責任或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時,通過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的要求[1]。
當前由于工程承包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承包企業競相壓低標價以求中標,因而在施工過程中虧損的風險加大,工程索賠就成為承包商扭虧增利的有效手段,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管理行為。因此,如何在合同框架內通過采用相對合理的方法來有效分析和解決工程索賠,挽回損失提高效益,便成為當前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點工作。以下是在自己實際工作中對合同管理及工程索賠方面進行的初淺分析。
一、加強合同管理,提高企業的風險防范能力
(一)建立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
合同管理是一項重要的經濟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對企業的經濟效益影響很大,因此結合實際,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建立公司、分公司各層次的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形成合同管理的網絡組織,負責合同管理的各項工作,以維護企業或項目的經濟利益和合法權益。
(二)以工程合同為重點,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合同管理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企業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嚴格的規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業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規范管理。
1.建立合同的評審與分析制度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規范、不嚴密,可能給施工企業帶來經濟損失,也會給竣工結算審計帶來爭議,因此必須建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評審與分析制度,內容包括:
(1)合同中合同價款及確定方式、工期、質量要求、工程進度款付款比例、工程結算方式、違約處罰等。
(2)合同用詞是否準確,有無模棱兩可或含義不清之處,條款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3)及時提出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對工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是否有足夠的預見性,對風險因素是否有全面的評估及規避風險的措施。
(4)對涉及企業利益的條款,制度出最高標準,如質量最高處罰額度、工期延誤最高處罰額度、每天延誤處罰最高額度等等。
2.建立分包合同的審查制度
要審查分包方的履約能力重點審查分包合同的總量和價格,確保我方利益。同時還要審查分包方的資格,避免簽訂無效合同。
(1)分包合同的簽訂必須以工程合同為依據。
(2)分包合同的簽訂必須以工程合同為依據必須滿足有關工期、質量、安全、履約保證金的要求。
(3)抓好分包合同的履行,對分包的施工單價、費用標準及結算方法等建立較為完善的管理標準,對分包結算的工作量要層層把關。
3.建立定期上報和定期檢查制度
對合同履行的情況和發生的變化要定期上報,上級合同管理部門要及時、認真地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只有隨時發現問題采取對策,從而將風險損失程度降到最小,將收益做得最大。
4.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合同管理人員將合同中主要內容及涉及的注意事項、工程中的風險重點等關鍵性問題交付給分公司。
(三)培養合同管理人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關鍵因素,必須以人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員的培養力度,關注合同管理人才培養的各項工作。
(四)加強合同管理的觀念,提高企業的風險防范意識
合同管理不僅是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廣,在整個管理層營造一個人人都重視合同管理的氛圍,加強理論學習,強化全員管理的意識。
二、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索賠意識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提高企業風險防范能力,然而在任何合同的關系中,索賠是一種必然存在的正常現象。對合同關系的雙方來講,索賠即是維護雙方合法利益的權利,也是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利益的一種合法途徑。特別是在建筑工程施工領域,索賠更是普遍存在。這是由于建筑工程規模大、工期長、涉及因素多等特點決定的,也是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施工企業尋求風險均攤的有效措施。在當前市場經濟中施工企業要“追求利潤”的原則下,也不能排除施工企業將索賠作為擴大利潤最有效的辦法之一。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施工現場條件的變化、設計變更、工程實物量的增減、建筑材料價格的變化、政策性調整以及合同條款中的缺陷和業主付款行為的違約等,勢必使索賠事件不可避免而且也是經常發生的現象。許多企業為了中標,在投標中壓低報價,中標后在通過工程索賠的手段逐步取得自己期望的經濟效益。做好施工過程的索賠工作是目前惡劣市場競爭中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加強索賠工作管理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工程索賠工作必須要以合同為依據
合同文件是工程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合同管理的繼續,特別要注意對合同條款的研究,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整理索賠資料,組織索賠工作,時刻與現場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相對照。關注現場情況及時發現索賠事件。
(二)保留與工程索賠相關的依據
工程索賠成功與否,必須有大量的索賠論證工作,以充分翔實的資料證明自己擁有索賠權利,保證工程索賠的主要依據是索賠成功的關鍵。這些主要依據除了合同文件以外,主要包括來往信函、會議紀要、施工記錄、工程變更等。現場工程師簽字的質量檢查,驗收記錄是采取索賠的有力證據。除此之外工人工資單、設備材料和零配件采購單、付款收據、工程照片等等都可能是工程索賠證據中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
(三)及時、合理地處理工程索賠
加強項目合同管理的責任,杜絕該簽未簽,該賠未賠的情況,提高和強化及時簽證,加強索賠的意識和自覺性。注意提出簽證索賠的期限和程序。凡應在施工期間提出的均應及時提出,盡量將單項索賠在施工過程中陸續加以解決,避免后期綜合索賠所帶來的矛盾復雜化。
(四)起草索賠報告
索賠證據要確鑿、充分,語言要言簡意賅,要引用合同條款,建立事實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說明索賠的合理性,突出強調干擾事件中的不可預見性和突發性,以及自身為避免干擾事件的影響和損失所采取的措施。
(五)控制反索賠和分包商的索賠
建筑企業在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要正確履行自己的合同責任,嚴格控制業主反索賠和分包商向自己索賠事件的發生。
在實際工作中,工程索賠情況復雜,涉及問題復雜,而且工程索賠管理在我國建筑行業還是一個成長性事物,相信隨著工程領域各項制度的逐步完善及快速發展,我國的工程索賠及其管理也必將逐步走向規范化、合理化和信息化。
關鍵詞:建筑企業;合理管理;對策
當前,我國的建筑市場越來越向買方市場傾斜,建筑企業之間競爭越來越激烈,施工承包合同條件越來越苛刻,企業利潤越來越少。而隨著法律法規逐步健全,工程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法律風險也隨之加大。建筑企業只有重視合同,加強合同管理。才能有效降低工程風險,實現合同目的,增加企業利潤。
1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在合同簽訂階段的主要表現
(1)無效合同。目前不少建筑企業所簽訂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有些是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造成了合同的無效。
(2)存在疑問的涉外合同。我國加入WTO后,涉外合同大量增加。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予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3)文字表述不嚴謹的合同。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就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
(4)條款不齊全的合同。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不懂得簽合同應當“先小人后君子”的訣竅,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1.2 在合同履約階段的主要表現
(1)過了訴訟時效的合同。建筑行業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起訴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
(2)放棄行使權力的合同。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筑企業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怕單方面停工要承擔違約責任,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包方的欠款數額愈來愈大,問題更難解決。
(3)輕視法律效力的證據(資料)。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4)沒有及時變更合同。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兩種情形。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更重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
(5)沒有及時發出的書函(A議紀要)。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建筑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惜這一點往往遭到忽視,結果受到懲罰。
(6)沒有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建筑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2 審查簽訂對合同管理具有決定意義
建筑企業在取得合同資格(中標)后,應把主要的精力轉入到合同談判簽約階段,其主要的工作是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進行合同風險分析以及最終簽訂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2.1 審查合同文本條款 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應該內容齊全、條款完整、不能漏項,對合同規定的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各種可能情況都要作預測、說明,以防日后爭執;定義清楚、準確,雙方工程責任界限明確,不能含糊不清;合同條款應體現雙方平等互利,即責任和權利、工程和報酬之間的平衡。
2.2 承包工程的合同風險
常見的風險有3類:業主資信的風險;外界環境的風險;工程的技術、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風險。通過合同談判,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權利關系的平衡,盡量避免業主單方面苛刻的約束條件,并相應提出約束條件。盡可能將風險大的合同責任盡量采用分攤的原則,盡可能使雙方形成一種共同抵御、共同承擔的密切合作關系,但同時施工單位也可相應地減少一些利益。
2.3 談判與簽約
在合同談判階段,應選擇最有合同談判能力和經驗的人作為主談進行合同談判,其他各部門應積極配合,提供資料和建議。
(1)符合建筑企業取得工程利潤的基本目標。這個利可能是該工程的盈利,也可能是建筑企業的長遠利益。
(2)積極爭取自己的正當利益。雖然合同法賦予合同雙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權力,但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絕對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權力還要靠建筑企業自己去爭取。對業主提出的合同文本,雙方應對每個條款都作具體的商討。另外,對重大問題不能客氣和讓步,切不可在觀念上把自己放在被動的地位,當然,談判策略和技巧是極為重要的。
(3)重視合同的法律性質。合同一經簽訂,即成為合同雙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條都與雙方利害相關。在合同談判和簽訂中,應注意兩點:一切問題必須“先小人,后君子”,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和各個細節問題都要考慮到,并作明確的確定,不能有僥幸的心理;一切問題都應明確具體地規定,不要以口頭承諾和保證,要相信“一字千金”,不要相信“一諾千金”。
3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3.1 明確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同時必須明確與之相應的工作流程。對于一些經常性工作,如圖紙批準程序、工程變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賠程序、分包商的賬單審查程序,材料、設備、隱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程序、工程進度付款賬單的審查批準程序、工程問題的請示報告程序等,應規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員也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指導。
3.2 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1)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組織大家學習合同,對合同的主要內容作出解釋和說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管理程序,了解企業的合同責任和工程范圍。
(2)責任分解制度。工程項目管理人員應負責將各種合同事件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部門或分包單位,使他們對各自的工作范圍、責任等有詳細的了解。通過層層合同責任分解,層層合同責任落實到人,使各部門都能盡心盡職,共同完美地實施合同。
(3)每日工作報送制度。信息是施工管理者的眼睛。建立每日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必須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部門和施工管理者,使其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從而能夠及時對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種種問題作出決定。
(4)進度款的審查批準制度。目前工程進度款的申報通常都是由成本核算部門提出的,成本核算人員往往對現場及合同情況不很熟悉,不能將費用索賠的全部項目及時納入當月付款要求中。而能否及時要求索賠,是索賠成功的關鍵要素之一。因此建議建立工程進度款的審查批準制度,由合同管理部門和成本核算部門共同對進度款進行審查。
3.3 重視合同文本分析
(1)合法性分析。包括:當事人(發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工程項目是否已具備招標投標、簽訂合同的一切條件,特別是是否具備種類批準文件;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種法律的要求。鑒于建設工程合同的復雜性,建議雙方應盡量進行公證。
(2)完備性分析。包括:合同文件(特別是環境、水文地質等方面的說明文件和技術設計文件,如圖紙,規范等)是否齊全;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對各種問題的規定有沒有遺漏;合同用詞是否準確,有無模棱兩可或含義不清處;對工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是否有足夠的預見性。對此,建議應盡量采用或參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3.4 重視合同變更管理
合同變更在工程實踐中是非常頻繁的,變更意味著索賠的機會,所以在工程實施中必須加強管理。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種種文件,如圖紙、各種計劃、技術說明、規范和業主的變更指令,并對變更部分的內容進行審查和分析。在實際工作中,變更必須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待雙方達成一致以后,再進行合同變更。有些施工企業不重視變更管理,對業主要求的變更無條件服從,導致工作做了卻無法獲得賠償。
3.5 加強分包合同管理
我國還沒有專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在訂立分包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工程的實際情況,劃清合同界面,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合同管理人員還需要建立分包合同檔案,對分包范圍和部位進行動態跟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