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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耕地保護相關法規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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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護相關法規

第1篇: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關鍵詞:土地;資源管理;問題;解決

引 言

我國擁有960萬km2的國土,地大物博,幅員遼闊,但是我國可利用的土地資源并不充裕,從最為受關注的耕地資源來講,我國可利用的耕地資源現狀并不樂觀,雖然總量大,但是人均耕地資源占有量少,高質量耕地資源少,耕地后備資源少,因此完善土地資源管理、更加有效地保護和節約土地資源是我國土地管理工作的當務之急。土地資源管理,近些年相關部門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調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許多問題,比如土地資源管理相關法規不健全,法規執行力度不夠,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1 我國土地資源管理現存問題

1.1 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

雖然當前我國已經具有了規定土地資源管理的專項法律法規,但是由于法規制定較晚,發展時間不夠,因此具有很多不完善之處,比如某些方面法律約束的缺失,或者法律條文中某些含義模糊的字詞,都會給土地資源的依法管理增加難度。例如我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規定的“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土地實行征收或征用并給予補償”這里對“公共利益”一詞并沒有明確的界定,這就使得管理時的土地征收過程中容易產生異化問題。再如,第十八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這里“總量不減少”并沒有提出需要保證耕地質量和生態條件的等值,這就很有可能造成占優補劣現象。另外,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不完善還體現在其滯后性,由于我國當前的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適用對象偏向城市,對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約束和完善相對較少,因此在應對新出現的問題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問題時沒有相對應的法律規范可以遵從,例如在解決特殊群眾集體性土地資源糾紛時無法可循,這使得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容易趨向于被動形式。

1.2 法律法規執行力度不夠

法律法規執行落實效果差是我國土地資源管理現存的又一重要問題,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已有成文規定,但是卻由于多種原因沒有被有效的落實執行,比如雖然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禁止單位和個人非法征用土地,但是許多地區濫征土地現象嚴重并且無人制止。

1.3 管理體制不健全,責任落實不到位

土地資源管理體制不健全,某些部門存在責任劃分不明確,職能重合,這種現象容易導致在出現問題時互相推諉責任,從而降低我國土地資源管理的執行效率。

2 我國土地管理現存問題解決措施

2.1 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

對土地資源管理相關法規特別是《土地管理法》的完善,首先需要明確政府的保護耕地的職能,用法律來要求各級政府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護耕地,維護排灌等相關服務設施。其次,對占用耕地的規定,如果是經批準的非農業性建設,應該遵循“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并明確開墾土地質量和生態條件與被占用耕地相當。再次,要規定明確的土地用途改變批準流程,土地使用權的享有者或承包經營者利用的土地為耕地時,應限制其使用權和承包權,如果權力享有者想變更土地用途,將土地變為非耕地,應按照正規審批流程爭得縣級以上政府批準,方可進行變更。最后,由于基層管理部門與群眾聯系緊密,對我國土地管理問題也有更切合實際的了解,因此縣級及以下基層土地管理部門應該積極配合土地資源管理相關法律的立法單位,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及時向上級反映當前土地管理工作的新趨勢和新動向,做好高層與基層的溝通,促進土地資源管理立法更加實用和有效。

2.2 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建設

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建設,主要是對土地管理部門職能進行明確規定和詳細劃分,在保證明確無異義的前提下,將土地管理的各項責任落實到不同部門當中。

2.3 加大土地管理執法力度

促進土地資源管理的法制建設需要加大執法力度,如發現有濫征耕地和土地破壞性開發的現象,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并依據“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責令破壞者進行土地資源的修復和功能完善。其次應該建立健全領導問責制,當相關的領導在決策上出現失誤,以及由此造成的嚴重損失,甚至是群眾極度不滿事件的發生,都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2.4 提升管理人員素質

促進我國土地資源管理的法制建設,更加根本的一環就是提升管理人員的素質和法律意識,土地資源管理工作涉及的知識技術層面較多,如果要實現對土地資源的依法治理,需要提升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并注重培養高素質專業人才,將經濟、法學、管理學、區域學等諸多學科的人才集中起來,組建完備的土地資源管理隊伍,以更好地實現土地資源的依法有效管理。

3 總 結

經過近些年的建設和發展,我國土地資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仍存在很多問題,今后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工作的改革和進步方向,仍是完善土地資源法制建設,促進依法管理。首先需要完善立法,當前我國的土地資源管理法律還不夠完善,特別是法律條文的細節和含義方面,應該更加細致明確,讓法律的約束效力更加充分的發揮。其次需要完善管理部門的體質建設,明確部門之間的責任劃分,避免出現職能交叉現象,再次,應該提升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升其法律意識,并注重健全管理隊伍的人才建設,保證管理過程對多學科知識應用時有專業人才負責,從而有效保證我國土地資源管理的依法有效進行。

參考文獻

[1]李丹,符海峰.新形勢下土地資源管理現存問題及解決措施[J].科技向導,2014,(3):52,60.

第2篇: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關鍵詞:耕地保護;建設用地;玉溪市

一、引言

隨著近年來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城鎮建設用地不斷擴張,居民財富和收入的增長促進了人們對城市土地需求的增加,主要表現在需要更舒適的住房、更優美的生活環境等 ,相繼出現了各種建設用地大量侵占耕地的現象,以及在占用過程中存在的一些除耕地數量減少以外的新的問題。截至2010年玉溪耕地面積為253705公頃比上年的253851公頃盡減少146公頃,而造成耕地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建設占用耕地、農業結構調整、生態退耕以及災毀,大多因為災害而損害的土地是可以復墾的,大多因農業結構調整而減少的耕地也是可逆的,而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是不可逆的。正確的認識耕地保護與城市建設的關系,對于更好的保護耕地和土地的合理利用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以玉溪市為例,針對耕地保護在城市建設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的對策進行研究,為有效的協調耕地與城市建設用地之間的關系提供依據。

二、玉溪市城市用地與耕地現狀

玉溪市全市城市建成面積由2002年的4170公頃擴大到2008年的5570公頃,中心城區建成面積由1640公頃擴大到2400公頃。城區人口22萬人,城鎮化水平達37.4%,比全省平均水平26.01%高出11個百分點。玉溪市周邊中小城鎮的的范圍不斷擴大,居民點不斷增多,占用的耕地也逐年上升。到2010年底玉溪市耕地面積有253705.38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6.98%,年末核實計劃指標為:新增建設用地面積1024.6公頃,占用農用地923.23公頃,其中占用耕地686.93公頃。在2006—2010年玉溪市新增建設用地中占用耕地的面積所占的比例最低的占54.52%最高的比例達到83.18%??梢钥闯龈氐恼加檬枪┙o建設用地的主要來源。

三、耕地保護在城市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建設用地大量占用耕地

經統計局統計2010年玉溪市全年實現生產總值736.5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增長12.8%,增速分別比全國的10.3%、全省的12.3%高2.5和0.5個百分點,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30元,增長11.7% ??梢娪裣且粋€發展較快的地區,隨著經濟的不斷增長人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較大的提高,相比較而言城市較農村發展更快,有更多的機會,因此許多的人都前往城市發展,甚至遷移到城市。城市人口增多則人們對居住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服務設施用地以及其它公共用地的需求就會隨之增加。

(二)耕地質量的下降

玉溪市的城市建設基本是以市為中心以道路為骨架向周邊展開的,因此則會占用城市周邊的耕地,而城市周邊耕地基本都是肥沃、熟化度高的土地 。雖然占用以后會補上等量的耕地,但是補充的耕地大多來自未利用地的開墾,廢棄用地的復墾等,質量遠遠低于被占用的耕地。因為建設而占用肥沃耕地的原因,使得耕地的總體質量呈下降的趨勢。

(三)耕地保護意識不夠

地方政府缺乏耕地保護的積極性。為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地方政府大量招商引資,對耕地的保護只停留在書面上的簽訂,過度重視經濟的增長而忽視了耕地保護的重要性,沒有足夠的保護意識。對于耕地的使用者,短期來看他們認為農作物種植的經濟效益遠低于征地獲得的補償,我國土地征收補償費用平均每畝標準為1500一3000元。而種糧的耕地每畝年平均收入一般為45—75元。就玉溪的農民而言最近的年平均收入也只是5747元,而土地被征收獲得的補償款相當于農民30~40年種地的收入。受經濟效益的驅動,很多農民對征地表現出了很高的積極性,對耕地保護的概念比較薄弱。

(四)現存耕地拋荒現象嚴重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鎮有了很多的就業機會及勞動力的需要,也由于農業生產收入的不固定性,加上糧食生產效益低下,因而大量農村勞動力選擇進城務工,根據玉溪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玉溪市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88.2萬人,占38.3%;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142.2萬人,占61.7%。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30.5萬人,鄉村人口減少7.4萬人。有很多的人由鄉村涌向了城鎮,而農村的耕地則無人耕種,造成了大量農村耕地的拋荒。

(五)保護耕地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

1、征地制度不完善

我國法律法規對耕地占用稅、征地補償標準等的規定較低,玉溪市的征地標準是平均每畝為1500一3000元,使得占用耕地的成本遠遠低于舊城改造的成本。

2、打擊違法用地制度不完善

玉溪市在城市建設過程中由于經濟利益的驅使出現了違法用地的現象,主要是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轉讓土地的行為,少批多用、未批先建、以租代征、以招商引資為名亂圈、亂開發的的現象十分嚴重 。

四、解決矛盾的方法及策略

(一)加強土地整理與復墾,增加土地面積

通過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得到更多的土地以進行耕作或城市建設。土地整理包括農地整理和城市用地整理兩部分。農地整理可以增加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還可以擴大耕地的綜合生產能力,提高土地的產出率 。而城市用地整理則是以集約利用土地為目標,主要是通過利用閑散用地和進行合理規劃來實現土地的集約利用。

(二)利用科學技術

應該充分利用現有的科學技術檢測耕地的變化,及時發現和處理違法用地的行為,增強土地執法的權威性。同時,運用一些先進的技術還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在耕地數量不多的情況下只有盡可能的提高耕地的質量才能保證耕地的總體數量不變,保證糧食的供給和農民的收入,一旦農民的收入增加則會減少農村人口因務工而向城鎮移動的現象,那么耕地將會避免被拋荒的現象。

(三)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

現行的征地補償制度存在很大缺陷,由于征地補償的標準都普遍較低,得到土地成本的降低使得開發商更積極的去獲得土地,而使大量耕地很快被占用,征地規模不斷擴大。在征地補償方面不應有固定的征地價格,應該對被征收土地的質量進行價值評估而確定其相對應合理的價格,同時,政府在出讓土地的時候也應嚴格區分公益性和經營性兩種不同性質的用地,這樣一來可以維護耕地使用者的權益,二來可以在某種程度上遏制房地產開發濫用耕地的現象。

(四)確立合理的城市化發展戰略

城市化是經濟發展的一項中長期任務,各個國家各個城市在城市化進程中既遵循著一般共同的規律,同時又有各自的特點和與其國情相適應的具體模式。2011年11月1日在昆明市召開了關于保護壩區農田建設山地城鎮的工作會議,云南是個山多地少的地區,山區、半山區面積占全省總面積的94%,玉溪市也是同樣的地理狀況,針對這一特征,我覺得玉溪市也可以繼續實施“建設上山”這一戰略, 一來可以有效避免城鎮周邊肥沃土地和平坦土地的占用,二來也可是城市避免過度的擁擠。

(五)提高耕地保護的意識

現如今群眾對耕地保護的意識很薄弱,不知其中的厲害關系,有關部門應及時向群眾普及耕地保護的重要性和意義,做好耕地保護的宣傳,如通過懸掛標語的方法、廣播的方式進行宣傳,利用輿論的監督作用,建立廣泛的群眾監督機制和暢通的溝通機制,使群眾監督法制化、規范化,更主要的是要是群眾看到耕地保護的長遠利益及價值,使其認識到進行耕地轉讓所獲得的收益只是暫時的。

五、結論

通過對玉溪市建設用地與耕地情況的分析,得出現在玉溪市的耕地保護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存在這么幾個問題,耕地被建設用地大量占用;人們對于耕地保護的意識較弱;現存耕地的拋荒現象嚴重;當地保護耕地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針對這些問題及玉溪用地的特點而提出了一下對策,為更好的保護耕地提供一些參考,加強土地整理與復墾,增加土地的面積;利用科學技術;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的程序;確立合理的城市發展戰略;提高耕地保護的意識。總之,在城市發展的同時,耕地也要得到保護。

參考文獻:

[1] 陳茵茵,黃偉.美國農地保護及其對我國耕地保護的借鑒意義[J].南京農業大學學報,2002,2.

[2] 談明洪,呂昌河.城市用地擴展與耕地保護[J]. 自然資源學報,2005年01期.

[3] 宋戈,吳次芳,王楊.城鎮化發展與耕地保護關系研究[J].《農業經濟問題》(月刊)2005,(1).

[4] 陳莉.論我國耕地保護現狀與對策[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9,19(25).

第3篇: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一、排查的對象和主要內容

這次排查的對象是全縣范圍內所有非煤礦山企業。

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是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在工程建設中是否能形成高陡邊坡和地質隱患點;用電、用水是否安全;機器運行是否安全;是否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等。

二是對環境保護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是否對周圍居民造成噪聲、灰塵等污染;是否按照規定范圍和深度取土;是否對水源、土壤、空氣造成污染;是否破壞耕地、植被和生態環境等;是否遵守《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是對勞務用工進行檢查。主要檢查企業和雇用工人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是否足額、按時發放;是否建立職工花名冊;工人是否參加社會保險;是否有勞動用工備案;是否遵守《勞動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四是對合法開采進行檢查。主要檢查企業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采礦許可證;是否存在“一證多礦”現象;是否按時交納資源補償費;是否有非法轉讓采礦權行為等。

二、時間安排及步驟

這次檢查從2012年7月15日開始至7月30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階段(7月15日-7月21日)

由礦產站負責,國土監察大隊、鄉鎮國土資源所配合,組成工作組,集中時間,圍繞以上檢查內容,對全縣所有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并造冊登記。同時,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檢查的目的、意義。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干部群眾和非煤礦山企業法人的思想統一到國家法律法規上來,增強耕地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依法用地,守法經營的理念,為治理整頓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整改處理階段(7月22日—2012年7月26日)

對清理出的非法開采、非法用工等問題,按照《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勞動法》等法規政策,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屬非法開采的由國土監察大隊予以立案查處,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一律取締;屬非法用工和勞資糾紛的報縣人勞局,由縣人勞局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屬帶病生產,存在安全隱患的,報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依法處理。確保治理整頓達到預期的目的。

(三)規范完善階段(7月27日—8月30日)

在清理整頓的基礎上,督促各生產企業,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安全風險抵押、工隊保證金、依法用工、依法開采、依法生產等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實現全縣非煤礦山企業管理規范,開采有序。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為了確保這次專項檢查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縣局成立“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同志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副局長、礦產站站長、國土監察隊長同志擔任,成員由局班子成員、局屬各單位、各股室主要負責人及各鄉鎮國土資源所所長組成,負責專項檢查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

(二)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排查工作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依法按程序辦事。重點把握以下幾點原則:①督促具備生產條件的磚瓦窯企業,限期辦理合法用地等生產經營手續,對逾期未能辦理的要依法關閉,拆除;②對生產經營手續齊全,但未按規定范圍和深度取土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③對拒不改正或以各種理由規避、拖延土地復墾義務的,要堅決予以關閉,并依法注銷其土地使用證和采礦許可證;④對粘土磚生產企業借口用地,實際違法占地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對沒有足額按時繳納資源補償費的,要及時追繳。⑤對不按《勞動法》規定用工的要堅決予以糾正。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責令停業,限期改正,直至達到規范要求方可生產;⑦縣城規劃區、公路兩側的磚廠、石場要堅決關閉。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第4篇: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關鍵詞】:城市土地資源;管理;合理規劃;措施

1、城市土地資源管理的概述

城市土地資源管理是政府部門規劃的所屬城市的區域中,依照城市在未來的發展要求,使用相關的方法或者相應的措施來改變城市土地資源的利用率,讓城市的環境變得越來越美,使土地資源能夠得到有效的利用,讓城市經濟得到發展,從而使城市滿足現代化的需求,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進行可持續的發展。在進行合理規劃的同時,應該了解土地的使用情況,并進行合理的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減少城市因為用地問題而進行邊緣擴張,改善整個城市的環境,以期城市能向好的方向發展。為達到這一目標,進行的土地資源規劃主要內容包括:讓城市的土地發揮其最好的作用,對土地使用結構進行優化處理;對于未開發土地進行調整;對舊城區進行改造,對城中村進行拆遷,增加城市內的土地利用面積;對于城市內的環境衛生進行改造,讓城市內的環境衛生變得越來越好。從整體上調整城市的結構布局,根據土地的特性進行相關的資源規劃。

2、我國城市規劃中土地資源利用存在的問題

2.1城市規劃與土地資源利用不對稱

首先,城市計劃與土地管理部分之間的聯接不對稱,致使城市計劃與土地利用計劃內容不完全對稱。城市計劃由計劃管理部分擬定,而土地利用計劃則由土地管理部分擬定。雖然在編制過程中兩個部分有交流,可是由于計算口徑不一致、信息未能及時送達、同享等因素,致使城市計劃與土地利用計劃不對稱。

其次,城市計劃與土地利用計劃不同步。因兩個計劃分屬兩個管理部門,會出現內容、進展的不對稱、不同步。比如土地利用計劃現已編制,建設項目已開工,因為城市計劃還沒有及時編制或修正,導致該項目變成違法建設。如果不能及時掌握土地利用的狀況,會一定程度上對計劃管理工作造成被動,影響政府決議,進而影響城市社會、經濟等各個方面工作的發展。

2.2城市規劃的制定不夠科學,土地資源的利用不合理

一些城市計劃在編制過程中存在實地調研不全面、基礎數據收集不謹慎、計算口徑不一致、短視計劃等,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比如重復性計劃和沒有必要的項目開發,不僅使城市有限的土地資源沒有得到合理有序的使用,土地資源的價值不能極好地表現,并且閑置了大量的土地,阻礙了城市的發展。

2.3法律法規不健全,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有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辦理人員缺少高效的計劃管控,不能極好地遵從經濟規則的科學發展、遵從自然規則的可持續發展、遵從社會規則的包容性發展,使城市計劃與土地資源管理不能極好地聯系,沒能構成良性互動的城市管理機制。

3、城市土地資源管理中合理規劃的措施

3.1對土地資源的統籌謀劃進一步加強

完善土地規劃管理制度。在土地出讓和轉讓中做好相關管理措施。在對土地轉讓或出讓前了解土地的用途,政府部門應該做好相關的監管工作,不要讓土地的使用與合同不符,給城市居民的生活帶來大的影響。做好土地實施規劃后的反應機制,因為當前是市場主導的經濟體制,為了加強土地進行開發的時效性,必須做好相應的管理措施,保證規劃始終具有切實的指導作用。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在土地使用過程中,政府部門應該做好監管工作,同級別人大也應該做好相應的監督機制,來確保土地的合理使用。

3.2對城市的布局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工作

為了使城市更好的適應當今社會的經濟發展速度,在進行城市的規劃方面也應該注重城市的合理規劃,放眼長遠的未來。城市建設的重點工作就是對城市進行比較合理的統籌規劃活動,城市規劃圖的編制應該放眼未來,考慮城市所處的地理位置、未來經濟發展的要求,對土地進行合理的使用,提高城市的環境衛生,展現城市的文化特色。在進行相關城市規劃時,多參考國內外比較好的城市規劃設計,結合自身城市特點,形成自己的一套城市規劃設計理念。

3.3土地使用應當是有償的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在我國占有主要的地位。因此對我國的農業保護是非常的有必要的,要想讓我國的農業生產能力一直保持或繼續向前發展,就必須加強耕地保護。在我國城市化進程比較快的地區一般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這些地區經濟比較發達,隨著城市化的加快,土地的資源變得越來越稀缺,尤其是耕地,這些地區耕地的質量非常好,土地較肥沃,隨著這些耕地的消失,使我國在農業生產上有非常大的損失,耕地資源的損失是不可逆的,因此保護城市周邊的耕地尤為重要,所以土地資源應該有償使用。

3.4對工業用地進行合理的布局和規劃

工業用地的布局,應該根據產業的特點和所處位置進行布局。工業園區要搞好交通發展,避免土地粗放管理,發揮土地的最大的作用。采取“誰招商、誰受益”的政策,解決亂上工業項目的利益驅動問題。

3.5健全法律法規,加強監管力度

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規,把履行城市計劃和運用城市土地資源放在一起思考來擬定相關法律法規,防止二者之間出現縫隙,防止計劃履行不到位、y占土地建設的狀況呈現。要加強計劃的施行、加大違法處罰力度,保護城市計劃的嚴肅性、權威性。對于違法占地、違法建造的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要嚴格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準則,對土地資源的使用進行嚴格的批閱,合法、合理的規劃城市土地資源。

結語

城市由于其在區域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中起著主導性效果,城市的發展可以股動地域性的發展,推進整個國家的發展。與此同時,土地承載著城市的發展,土地價值的完成與增值,變成城市迅速發展的關鍵。城市發展,需要處理很多土地資源與土地資源總量有限之間的矛盾,是城市計劃與土地資源亟待處理的疑問。只有運用科學的理念,從城市發展的全局性、長遠性著眼,協調好兩者之間的關系,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準則,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法律人員和辦理人員的素質,才能從根本上處理問題,減輕人地矛盾,推進城市發展的持續性、宜居性。

【參考文獻】:

第5篇: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關鍵詞】土地管理;必要性;管理策略

土地是國家民生發展和經濟建設的根本,土地問題也是困擾國家發展與建設的重要問題。土地管理作為解決三農等問題的重要方式與途徑,實施嚴格管理極其必要,只有做好土地管理,遏制現在濫用土地的趨勢,才能夠通過嚴格有效的制度化管理做好與開發。下面針對土地管理的必要性和有效策略進行探究。

一、土地管理的必要性

加強土地管理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解決三農問題和土地開發應用等問題的關鍵,因此,做好土地普查,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土地管理勢在必行。我國雖然幅員遼闊,擁有九百六十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由于人口基數大,平均下來人多地少,且這些土地中可用土地資源比例更是非常低,因此,對于中國來說,嚴格控制土地資源,尤其是稀少的耕地資源,是未來確保國家能夠得以長久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我國農用土地現狀為數量少,后備資源不足,即使通過開發等手段也只能得到較少資源,所以,在考慮到當代人生存的基礎上,從長遠需求出發,做好土地普查與管理將會是我們國家未來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子孫后代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不僅僅是為了保護和利用好現有的每一寸土地,更是為了國家與民族的長遠生存。從保證國家糧食生產與安全的角度考慮,做好土地管理,保護耕地,提升農業生產力,是十分必要的。近年來隨著耕地面積的減少、農業人口的外移,耕地廢置現象嚴重,可用耕地面積不斷下降,但是糧食需求卻一直在不斷增加,且隨著生活水平和生活需求的提升,這種矛盾更是越來越激化,因此,土地管理勢在必行。如果不趕緊實施強制性的管理手段解決當前的這些問題,未來肯定是因為耕地廢置、糧食安全等問題影響國家發展,其后果不堪設想,必須引起警覺。因此,為了日后更好的工業化與城鎮化,現在必須加強土地管理。對于不少地區盲目圈地現象和濫用耕地等問題都要深入調查,嚴格管理,通過國家的強制性手段做好耕地保護和土地使用,提升土地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長遠續航保護能力,在未來實現對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支持。土地是生存的基礎,它除了能夠提供眾多的生產資料外,還是人民賴以生存的基礎保障,目前大量耕地的被占用使用使得不少地區的農民群眾失去了土地,且為了謀求當前發展利益,壓低地方補償安置標準,不僅縱容了貪污,且對于農民群眾來說也是一大傷害。這些人在無崗無業無社保身份的情況下生活現狀越加窘迫,因此,加強土地管理,也是確保社會安定,保護弱勢群體的重要措施,否則,將會激化社會矛盾,不利于國家長遠經濟發展和民生建設。

二、土地管理有效策略分析

加強土地管理要從多方面入手,綜合利用各方力量實現管理目標,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運用行政力量切實加強領導與管理,做好土地規劃與用途管制,運用市場價值機制調控土地應用,保障弱勢群體利益,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從律法角度來看,土地管理首先要完善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與時俱進,緊跟時代潮流,為當前土地管理中出現的眾多問題提供法律依據。通過法律的力量督促各級政府加強土地管理,做好嚴格執法,有法必依,對違規操作嚴厲處罰,形成威懾性力量,減少土地管理方便的腐敗。針對土地管理中執法行為要做好監督,對各級部門和各單位的行為做好管理,減少違法行為。在運用形成力量加強領導與管理方面,要做好各省市各級領導的培訓教育工作,將緊抓土地管理作為第一要務。堅持貫徹和執行國家提倡的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做好土地管理,從國家全局發展和子孫后代生存的角度考慮,不盲目追求一時利益,損害后代利益。在各省市、各單位設立專門負責人,土地管理責任到人,做好土地保護。在土地規劃和用途管制方面,要加強耕地保護,積極開發,確保糧食安全,保障農民利益,引導和鼓勵農民多使用有機肥料,減少耕地污染和破壞。在用途管制方面,以節約和保護為準則進行開發和使用,遵循國家整體土地規劃原則,進行開發與利用,避免在法律范圍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嚴格控制用地,避免超計劃用地。對土地的管理和保護,除了要使用法律的強制性力量、國家的行政力量之外,還要積極運用市場化手段,憑借價格機制來調控土地的應用,在切實保障廣大弱勢群體利益的基礎上,最大程度的開發土地的使用效益。尤其是針對我國目前土地利用率低下浪費現象嚴重的情況,積極開發土地潛力,在節約用地的基礎上緩解當前凸顯的供求矛盾,尤其是現在,要通過大力推進土地集約化利用等方式更好的促進土地應用生產,用國家政策保駕護航,多建設基礎設施和公益性建設項目,做好保護性開發利用。

參 考 文 獻

第6篇: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關鍵詞:耕地保護;土地管理;建立新機制

中圖分類號 F321.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3)13-17-02

我國是農業大國,也是人口大國,為了保證國民的基本溫飽和國內糧食的自給自足,必須確保基本農田基數、農產品供需平衡以及國家糧食安全。我國實施對耕地進行保護是解決人口與耕地、糧食之矛盾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重要前提,更是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的重大舉措。在我國城鎮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征用部分農業用地,然而農業用地被征用應該促進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提高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為此,國家在此過程中采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和措施,要對耕地的數量和質量加以保護,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人為、社會、制度等因素出現了許多問題,影響了農業土地的安全,因此必須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機制,規范耕地使用與保護的相關制度,夯實農業發展的基礎,以促進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的長期穩定。

1 土地管理機制中耕地保護存在的問題

1.1 耕地面積減少、利用率較低 我國每年因非農業建設而需要占用一定面積的耕地,耕地面積逐年減少,影響了農業經濟的發展。由于城鎮化的發展,很多地方為了加快城鎮化進程將附近的耕地征用,使糧食生產與城鎮化建設出現了矛盾。同時耕地利用率偏低、管理粗放,土地在受到人為或自然的損壞后,無人修復,存在土地閑置、遭破壞等現象,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

1.2 農民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 由于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來源主要依賴土地,當農民的耕地被占用之后,一時沒有找到謀生的出路,失去了最低的生活保障。雖然在土地征用后,政府會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如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但是由于大多為一次性補償,沒有建立后續的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農民未來的就業和生活來源還存在一定的問題,農民權益未得到有效的保護。

1.3 缺少土地利用整體規劃 我國和各個地區尚未形成整體的土地利用規劃以及耕地保護規劃措施,對土地的使用特別是耕地征用的隨意性較大。一些地方不按照實際情況,隨意擴大城市規劃范圍,并且更改耕地位置和調整農業結構,違反規劃和計劃批地、用地,缺乏對征用土地用途的管控,導致土地資源的減少與浪費。

1.4 違法違規征地 在征地過程中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以及公共利益是征地適用的重要條件,但是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由于“公共”范圍界定不清或故意混淆,有的地方不按規定使用農村土地征用權,或是以“公共”的名義將土地征作它用,違反了征地適用范圍和征地的操作程序。同時有的地區不按審批程序進行征地,引發一系列經濟損失、補償等問題。

1.5 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土地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監管力度不夠,預審和審核往往流于形式,使一些地方征地頻繁出現問題。如我國土地受償的主體為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中受償,但是有的失地農民并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而卻喪失了土地承包經營權,享受不到生產和生活的保障;我國明確規定征用農業用地的基本程序,但是在操作過程中因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出現占用、買賣等非法轉讓土地和越權審批、或先征后批、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占地的現象,導致農村土地流失;在地方預審過程中,對項目用地的標準和總規模不進行嚴格的審查,審查審批流于形式,耕地保護出現漏洞;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沒有真正的落實,出現占用質量較好的耕地,補充不適宜耕種或質量較差的用地,從而降低土地生產能力。同時,農民占地補償體系尚不完善,補償辦法沒有具體的等級與衡量標準,存在不合理、不科學等問題。

2 建立耕地保護管理新機制的措施

2.1 建立機制,加強管理,嚴格監督 對于部分不按照規定使用土地征用權、混淆征地使用范圍,不按照征地流程辦事的問題,需要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嚴格監管;利用長期規劃、設計約束和限制耕地征地用途、數量、規模,辨別和區分公益用地與經營用地。建立司法監督程序和耕地保護的各項政策、法規,對破壞耕地、違法占用耕地等行為應予以嚴厲打擊和制止。此外,要提高農民的民主意識和加強耕地保護意識,建立耕地保護舉報獎勵制度,促使農民對土地的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合理利用耕地,避免濫用、閑置或破壞耕地,充分保護土地資源。

2.2 保護農民權益 為確保農民權益不受侵害,應調整土地收入分配結構,完善土地征用補償措施,根據農業用地的不同組成要素如耕地保護地塊、面積等作出補貼資金及違約責任的詳細規定,給予農民合理、及時的補償,并且要從解決農民的根本生計入手,為農民提供社會保障以及就業機會,同時還要設定最低補償標準,為農民后期的生產和生活提供保障及經濟來源。

2.3 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 (1)要建立城鎮長期規劃,實施土地分級管理。為了避免不按規定使用土地征用權,應根據城鎮的長遠發展、地質地貌、城區建設、環境保護、農業結構進行長期規劃,實行土地的統一管理。同時還應組織林業、城鄉規劃建設、環保、農業等職能部門協調配合,從生態環境建設、城鄉綠化、森林工程建設、退耕還林、土地承包經營等方面對耕地保護進行統籌規劃,使各部門明確分工,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嚴格控制征地規模,優化土地的合理規劃,嚴格控制耕地質量和數量。(2)利用高科技與現代化技術,建立以高分辨率衛星或航測正射影像為底圖的資料庫,收集土地利用現狀、土地規劃等相關信息;同時還要對我國的土地情況進行普查,獲得真實、準確、有效的數據信息,并根據國家規劃建立土地詳細的管理信息系統,為土地宏觀規劃與管理提供數據支持。全面規劃實施耕地保護的分級管理,細化農業地區管轄,作好征用土地的組織上報和審核審批工作。(3)建立耕地保護責任制。為避免不按規定使用土地征用權以及不按流程辦事的問題出現,應建立并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度,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土地的不同區域歸屬、規劃與使用方向,建立各級耕地保護責任制,并落實到人,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所確定的基本耕地保護面積、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全權負責,并明確責任,制定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總之,隨著我國土地管理新機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應該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使耕地得到進一步保護,確保耕地“紅線”不被逾越,以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滿足社會安定和人口增加對耕地的需求,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地發展。

參考文獻

[1]李科威.論建立耕地保護的土地管理新機制與策劃[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2(13):141.

[2]李顯嵩,賈炳浩.基于平度市的耕地保護公共政策研究[J].中國農學通報,2012(32):177-185.

[3]朱敏.探索共同責任新機制 構建土地管理新格局[J].國土資源,2013(1):52-53.

[4]靳曉芝.城鎮化進程中土地征用和耕地保護研究[D].鄭州:河南農業大學,2012.

第7篇: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關鍵詞:新經濟;中國土地;管理制度;創新發展

作為有著“農業大國”之稱的中國,土地既是最為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一種資源,早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就已經實行了土地管理制度,但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在實施土地管理制度過程中漸漸的出現諸多的問題,需要不斷的對其制度改善,從而促進在新經濟背景下,我國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發展。

一、目前中國的土地管理制度發展現狀

(一)對土地管理缺乏長遠的規劃

在我國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過程中,往往只注重短期的利益,而忽略了對土地的長期發展利益,從而形成一種對土地進行無節制的利用,對于土地的管理,應當既要滿足當代人的使用需求,也要為后代的利益所考慮。

(二)忽略環境生態問題

在最近幾年的發展過程中,由于對土地的過度開發利用,從而導致了人與自然的平衡,引發了一定的生態危機,嚴重的影響到了我們的生存與發展,并且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與改善方法。

(三)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土地管理制度呈現出不健全、不完善的形態,如比較明顯的就是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問題,對于集體所有權的行駛不夠明確,從而對農村的發展與農業起到了一定的限制。

二、中國的土地管理中產權制度的創新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發展,我國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而目前我國的土地實行著社會主義公有制,成為了土地經濟關系的基礎,對于土地的管理,主要體現在了土地使用權制度的創新方面。

(一)城市有償使用的制度

在1980年之前,我國的城市土地是實行一種無償、無限期、無流動的土地管理制度,然而在1987年開始,最先由一些試點開始實行征收土地使用費,如深圳,并且頒布了相關的法律,其中明確規定了土地使用權能夠依法轉讓,并且對于商業、旅游、娛樂、金融、住宅等不同的經營用地的有償制度。這種制度的建立成為了我國土地管理制度中的最大創新制度,為我國的土地管理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關鍵性作用。

(二)產權分離,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

對于我國農村土地產權的制度變革,從農民私有制到集中統一使用制度,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在1982年實施了家庭聯產承包制,使得所有權與使用權發生了分離,有效的提高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再到1995年時,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有償轉讓,從而實現了承包權與經營權的二次分離。這種產權分離的制度,使得我國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有了一個根本性的創新,在解放農業生產力的同時,有效的確保了農民的利益。

(三)實現同地同權原則,建立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流轉制度

在我國的很多城市都開始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與研究,并且得到了大力支持,這一制度將有效的推進了對新農村的建設以及完成城鄉一體化的以一次重要創新。如在1996年蘇州市就頒布了有關當地對于農村集體相聚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的相關條例,并且把其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正式啟動。

三、土地市場管理制度的創新

(一)建立一種城市土地儲備與出讓供給制度

土地的儲備制度是在實施城市土地管理與經營過程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同時也是我國城市土地用地制度的核心。如在1996年的上海,就是我國第一家的土地儲備機構的建立。而國家早在2007年就已經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從而把土地儲備制度上升到法律的層面上,為我國的土地管理規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且這種制度已經成了了我國城市土地開發與房地產開發的首要管理制度。

(二)集體建設用地與指標流轉市場體系的創建

在2008年第十七屆三中全會中提出,要漸漸的建立起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并且對于同地同權的概念進行明確化,指出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市場的改革方向。而在同年的10月,在成都與重慶分別產生了我國第一家的農村產權交易所與農村土地交易所,第一次創建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指標交易的市場。

(三)健全土地市場管理制度

從改革開放期初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經過多年的不斷發展,我國已經漸漸的形成了自己的土地市場結構體系,并且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土地市場管理制度,如交易的主體、對象、價格、信息等多個方面。

四、保護耕地的土地管理制度

對于耕地的保護既是我國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務,也是土地進行合理利用的管理重點。在土地管理制度實施過程中,我國采取了以下幾種措施。

(一)建立起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根據我國的耕地保護制度的形成以及發展過程,可以分為弱保護期、較強保護期、強保護期與嚴格保護期,其中嚴格保護期是從2004年開始到至今,制度的建立核心就是對農田的保護制度、以及用途管理制度、耕地的占補平衡制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的掛鉤制度等這些方面。早在1986年國家就通過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的提出了,把珍惜與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并且要落實保護好耕地作為我國的基本國策;在1994年國務院審議通過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這一法律條例標志著我國的農田保護進入了一個法制的軌道。

(二)不斷健全土地利用規劃與實施

我國在重新構建土地分類的體系過程中,分別把2000年、2010年以及2020年對我國的土地進行了一個總體的規劃,并且在全國省市以及縣鄉等五級土地的利用進行了整體的規劃,從而對于全國的土地結構、分布、強度等資源進行了合理優化配置,實現了各類用地的平衡,有效保護耕地的同時,保障了建設用地的需求。

(三)建立工業用地的管理制度

隨著各地為了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往往會采用零低價的出讓土地方式來達到招商引資的目的。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與流失。因此,在2004年國務院頒布了工業用地的具體模式,隨之在2006年并對工業土地使用樹的出讓最低價設置了一定的標準,并且需要一律采用“招拍掛”的方式來進行出讓,確立“先土地后項目”的這樣一種模式。而在各地則強合當地的土地管理情況,出臺了相關的實施細則與管理的標準,從而進一步的完善了工業用地的管理制度。

五、發展創新土地管理制度措施

(一)城鄉土地統管體制

隨著我國的土地管理呈現出這樣一種變化過程,由城鄉土地多頭分散分管漸漸的由城鄉統一管理,最后再由國土資源集中進行統一的管理。這種全國土地資源統一管理的制度體制,決定著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負責全國的土地、城鄉地政的統一管理工作,形成一種五級土地集中統一管理的體制。

(二)土地垂直管理與土地監察制度

在2003年底我國實行了省以下土地的垂直管理體制,這種分級的管理體制,既可以讓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門在業務上得到上級土地管理部門的指導,同時又可以讓地方土地管理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按照相關法律要求代行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職能。

六、如何更好的實現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發展

(一)不斷完善土地管理體制

可以有效的運用新公共管理理念,強化服務理念,從而建立起適合于當前市場經濟體制的土地管理制度,從而有效的促進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合理利用,維護好使用者的權益,使得土地管理制度更加規范、標準與精細化。

(二)運用產權經濟理念,健全土地產權制度

要先從法律上來不斷完善土地產權的管理制度,并且加快推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制度的立法,以及土地儲備制度中的缺陷,對于城市用地進行適時的創新規劃,切實解決土地管理實施過程中有關產權運行的問題,如常見的小產權房、土地違法、土地發展權等問題。

(三)堅持公平與效率原則

在實施的發展過程中,要建立起一種主體平等、產權清晰、同地同權的競爭有序的城鄉土地管理市場,全面形成保障土地市場運行的法律體系。

(四)堅持可持續發展理論

在進行土地管理制度發展的過程中,要堅持可持續發展,實現土地的多樣化利用,使得土地健康、安全的發展,并且完成土地利用分區,形成一定的全國差異化土地供給與利用的制度,堅持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利用土地。

總之,土地的管理與人民的切身利益、民族發展有著直接的關系,因此,在新的經濟背景下,需要不斷的加強和促進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發展,并且進一步完善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有效合理的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努力發揮好土地管理的主體作用,推進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并針對具體實施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采取積極的解決方法。

參考文獻:

[1]楊大兵.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評價系統研發及應用[D].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0.

[2]王守智.地方政府與農民在農村土地流轉中的角色定位及重塑[J].桂海論叢.2010(01).

[3]葉青青,莫邦亞.中國城市蔓延與耕地保護――以鄭州市為例[J].企業導報.2009(12).

[4]李建建,戴雙興.中國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60年回顧與展望[J].經濟研究參考.2009(63).

第8篇: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關鍵詞:小產權房;利益;合法化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 3198.2016.22.063

0 引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房地產業發展日新月異。但隨之而來的是一系列需要解決的問題。其中,小產權房問題成為了爭議的焦點。而我國當前關于小產權房的相關法律建設并不到位,存在著沖突矛盾的地方,無論是《民法通則》、《物權法》,還是其他一些法規,都沒有有效設置相應的小產權房的立法保護。因此,本文以此為切入點,對“小產權房”的法律保護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1 我國小產權房行業現狀分析

從目前來看,我國加快了對小產權房的治理和管控力度。2014年,國土部聯合住建部,在全國范圍內對小產權房進行了專項整治,拆除了很多嚴重違法違規的小產權房,然而,2015年后,小產權房再一次掀起,不斷出現小產權房問題,全國各地的小產權房不斷出現,給我國的房地產業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在小產權房再度升溫的背景下,小產權房的數量和種類不斷增多。雖然一些地區對小產權房進行了整治,但是效果不佳,也起不到有效的震懾作用。為此,我國相關學者開始呼吁對小產權房的改革,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相關部門更多時候是采取一種冷處理的態度。從各界的態度來看,我國學者更傾向于將小產權房轉正,通過設置一些稅費措施來加強管控,這樣也能夠有效緩解房價問題,也能夠有效帶動農民工市民化。還有學者認為,相關部門應該設置一個時間節點,在這個時間節點之后,如果新建小產權房則進行嚴格處理。對于遺留的小產權房則應該完善相關手續問題??傊?,在新的發展形勢下,我國應該進一步規范小產權房市場,這樣才能夠更好地保護相關利益人的合法利益,也能夠有效維護我國房地產業的有序健康發展。

2 小產權房應當合法化的緣由

2.1 法律規定的要求

從我國的民法角度來講,小產權房之所以會出現,是因為我國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特性決定的?!睹穹ㄍ▌t》第71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段餀喾ā返?9條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段餀喾ā返?條第3款和第4條均涉及相關內容。從這些法律的規定可知,對農民處理集體土地小產權房的行為進行懲罰和制約,顯然是同我國的法律規定相違背的,可見,這種制約是同我國當前實際不相符合的,需要進行相應的改革。

同時,我國《物權法》第42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體土地。那么,對商品房進行開發,是否是將其變為公共利益需要的土地利用形式?個人認為,這并不是一種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開發,在此情況下,需要將小產權房合法化。因為,該種模式并不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同相應的征收條件并不符合,這決定了政府并不能將集體土地收歸并轉賣。不僅如此,我國規定集體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并不能夠進入市場進行自由流轉。此時,用于建設的土地無疑會大大減少,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國家轉變集體土地的所有性質,將其變為國有土地的話,政府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相反,如果不將集體土地征為國有的話,我國當前的法律法規就產生了一定的悖論。由此可見,從法理角度來講,我國需要將小產權房合法化,對其加以管理和保護。

2.2 相關部門法律的要求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經依法征用為國有土地后,該處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認定小產權房不合法。因此,很多人認定小產權房是不合法的。然而,深入分析可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范的對象是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也就是說,集體使用權并不在此范圍內,正因為如此,該條法律規定并不能夠對農民集體土地開發建設進行有效制約,而該條法律也不能確定小產權房是違法的。另外,我國政府也在積極治理集體建設用地的自由流轉問題,但是卻沒有明確規定小產權房的買賣是否違法。在這種背景下,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讓小產權房合法化勢在必行。

2.3 維護相關權利人合法權益的要求

小產權房關系到農民以及一些城市中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從很大層面來講,小產權房極大地表現出了農民的要求。而土地是農民的重要財產權利,將其合法化是有效維護農民合法權利的重要基礎,其可以將農民從土地制約中解放出來,同時也可以更好地發揮土地的作用,讓土地應用更加現代化。另外,小產權房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房地產泡沫,可以有效調節我國房地產業的市場配置,而通過相關法律法規來提升對小產權房的保護,可以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也可以讓城市居民獲得一定的利益,還可以有效提升政府的財政收入。從改善各方利害關系的角度來講,讓小產權房合法化是十分有必要的。

3 小產權房的立法完善

3.1 完善《物權法》中土地權利制度的相關規定

在新的發展時期,要進一步完善《物權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對土地權利制度作進一步的規定,要進一步有效體現出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特點,對集體土地所有權出現的登記和權力的行使進行有效保護。同時在完善《物權法》的過程中,可以積極設置相關的規定,讓集體土地使用權能夠進入到一級市場進行合法轉讓。雖然該規定有一定的爭議,但是我國《物權法》第153條規定中用了“國家有關規定”,并沒有明確提及具體規定的內容,由此可見,此處對農村集體土地自由流轉的問題留下了一定的空間,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之所以這樣設置法律規定,是在一定程度上默許相關地區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試點操作。在這種情況下,完善《物權法》中土地權利制度的相關規定,能夠有效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更好地規范小產權房的交易活動。

3.2 完善《土地管理法》中土地管理的法規

《憲法》規定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能夠進行轉讓,這為土地管理法規的進一步完善提供了必要的基礎,在新的發展背景下,應該進一步對《土地管理法》加以完善,一方面,要結合客觀實際情況,將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升到同一位置的高度。另一方面,我國對農民土地財產權的規定并不完善,甚至是一種殘缺的產權,雖然規定了農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但是在其決定土地的使用時卻往往受到一定的制約。為了讓小產權房更加合法化,得到有效的保護,應該對此進行進一步完善,可以轉變相關的法律和法規,規定農民能夠對自己的土地進行使用,只要不占用耕地,處于規劃的要求內,農民可以有權決定土地的使用方法,允許其進行轉讓。

3.3 健全“小產權房”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

有效保障小產權房的合法利益,同時進行相關法律規定的完善能夠更好地保護相關權益人的合法權益,這樣能夠更好地避免一些土地占有、違規拆遷等問題的出現。為此,第一要進一步有效確定小產權房的身份。第二要進一步加強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也就是說,小產權房應該有效界定為經濟適用房和兩限房等類型的房屋。第三,要完善相關稅收的規定,在對其進行交易時應該規定向國家補繳稅費。如果已經建設好的小產權房,當其補辦了相關手續后,應該讓其擁有正式的產權。

4 結語

小產權房是我國土地制度的產物,想要有效規范小產權房市場,一方面要從土地制度角度著手,另一方面,要對小產權房的買賣、手續等環節進行有效規定。只有這樣,才能夠更為有效地管控小產權房,保護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華偉.小產權房合法化研究[D].濟南:山東大學,2012.

[2]周孚壽.小產權房流通合法化研究[D].長沙:湖南師范大學,2012.

[3]高立俊.小產權房問題研究[D].濟南:山東大學,2013.

第9篇: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范文

根據鎮人大關于對**國土所工作進行評議的要求和部署,我所積極、認真地做了各項評議準備工作,今天鎮人大對我所工作進行評議,這是鎮人大對我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也是對我所工作的進一步促進。借此機會、向各位領導、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謝。下面,按照評議要求,將我所2009年以來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匯報如下,敬請各位領導、各位代表予以評議。

2009年以來,我所各項工作在縣局、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全面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強化國土資源監察,規范基礎業務和內部管理為重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縣國土局和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保護與利用、服務與管理并舉,狠抓機關效能建設,深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扎實推進國土資源管理各項工作,較好的完成縣局和鄉鎮黨委、政府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2009年**國土所被評為全縣國土系統先進單位,一名同志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一、抓學習強素質、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近年來,我所不斷完善學習制度,年初制定具體的學習計劃,認真組織開展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在學習方式上堅持采取集中學習和自我學習相結合的方式,一是狠抓了政治理論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知識學習,開展了以《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法》、《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測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國土資源業務知識為內容的學習,通過加強學習。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強化了工作作風、紀律作風的轉變,增強了責任心、事業感,提高了工作主動性、積極性,不斷增強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工作能力。進一步增強發展意識、機遇意識、競爭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通過學習教育,增強了干部職工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增強了責任心、事業感,提高了工作主動性、積極性。二是認真扎實開展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按照縣局關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要求,積極參加了縣局舉辦的專題輔導講座、通過學習交流、專題討論進一步增強了對科學發展觀內涵的理解、認識和踐行科學發展觀的主動性。認真落實各階段的學教任務,認真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風、思想作風、紀律作風、履行崗位職責、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各種不足和差距,制定了整改措施。采取了“三查、三強化”措施來提升和樹立國土工作人員的良好形象。一查服務態度,強化群眾服務理念。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二查工作態度,強化責任意識。端正工作態度,樹立高度責任感,切實履行工作職責,變被動為主動,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好每項工作。三查執法水平,強化依法行政能力。把法律、法規學習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不斷深化,切實做到學用結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質量。三是把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著眼點和落腳點。國土所作為國土部門最基層的服務窗口、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國土部門的形象。我們要把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把為民、利民、便民作為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做到熱情服務,要求全所人員必須端正服務態度,講文明禮貌,對來所辦事人員要做到接待熱情,耐心告知辦事程序,主動提供有關政策法規依據,同時告知能否辦理及原因,真正做到禮貌接待,辦事認真,服務周到。

二、夯實基礎、完善制度、狠抓國土資源所規范化建設。

近兩年來根據國土資源所規范化建設要求,我所堅持以隊伍建設、軟硬件建設為抓手,以精細化、規范化建設為主要目標,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以“提高人員素質、增強工作能力、提升服務水平、樹立國土資源新形象”為宗旨,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務能力,以人民滿意國土資源所創建活動為契機,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努力做好各項服務、全力打造“人民滿意國土資源所”,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各項工作均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為確保國土所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我所先后建立、健全了《國土資源所工作職責》、《財務管理制度》、《學習制度》、《考勤制度》、《勤政廉政制度》、《接待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并將國土資源所職責、所長職責、工作人員職責以及服務項目、服務標準、服務承諾等上墻公示,主動接受各方監督。同時,我們還建立了接待、土地巡查、勤政廉政、檔案管理等制度,并定期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形成了以制度建所,用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用制度規范日常行為,注重預防與教育并重,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重點從三個方面規范國土所各項管理工作:一是規范了所里的地籍檔案管理。建立了各項設施較為齊全的檔案室,做到地籍資料和其它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管。二是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法規政策學習,增強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在執行公務時嚴格執行國土部門“五條禁令”,嚴禁、吃拿卡要。三是規范了用地審核報批程序。對各類用地,堅持做到一到現場,二把關,三跟蹤。將違法違規用地遏制在萌芽狀態。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抓各項基礎業務工作、一是認真做好各項建設用地的報批工作,嚴格按照土地管理的法規制度和程序、嚴格審核把關,經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各類建設用地戶按程序上報縣局審批。兩年來國土所共為全鎮審核上報事業單位、鄉村二三產業、農民宅基地、農業設施等各類建設用地178宗、面積59422.6平方米。二是認真做好建設用地地籍調查工作,對依法審批的各類建設用地逐戶進行了丈量核實,完成了土地登記的表、卡、冊、圖的填寫繪制工作。兩年來國土所共為全鎮各類建設用地戶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67本、集體土地使用證89本。三是全面開展第二次土地大調查工作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根據縣局的要求從2009年11月開始,我鎮的土地大調查工作全面展開,在鎮、村、組干部的大力協調配合下,(1)從2009年12月17日開始利用42天時間,對全鎮轄區內的八個村、八個個體小農場村與村、村與個體小農場之間的土地權屬界線實地逐村逐組進行了調查。(2)從今年3月9日至5月25日開始對全鎮八個村、八個小農場、六十二個村民小組的所有耕地按照土地大調查的技術規程,逐村逐組逐地塊、在衛片影像圖上標注了種植戶戶主的姓名、全鎮共調查耕地面積8.6萬畝、耕地地塊29752塊、為今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工作奠定了基礎。(3)開展了全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按照技術規程,對鎮區規劃、各村、組居民點、新農村建設、公益建設、二、三產業建設用地情況經過調研實地查看測算,為今后各項建設用地預留了較為寬松的空間。

四、強化監管、加大國土執法監察力度。兩年來我所結合本鎮實際、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監督、事后查處相結合”的全程跟蹤管理機制,完善了動態巡查制度,一是全面實行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責任制和執法責任制,將所轄區域分片、明確巡查責任人,切實加強監察力度規范新增建設用地行為。二是健全鎮、村、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信息網絡建設,加大土地執法檢查和動態巡查力度,著力加強日常監管,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制止,嚴肅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的發生。兩年來、全鎮共開展執法監察39次。根據縣局安排部署,依法對各類建設用地情況進行了檢查,結合鄉鎮實際,對每年新建、擴建、改建的集體、個人156宗、建設用地情況逐村、逐組、逐戶認真細致地進行了巡查,查處個人建房的違法違規案件7起,均按法定程序進行了處理,有效地遏制了違法用地可能漫延的苗頭,規范了用地行為;對全鎮亂開荒地的違法行為不定期的開展次巡查,依法查處隨意擴地、亂開荒地違法行為11起,全部及時制止處理;建立健全了基本農田保護各項制度,按照縣局要求,每年對基本農田變化,各類表、卡、冊及臺帳重新進行了調查核實,及時掌握全鄉耕地保護動態情況。在此基礎上,全面落實責任制,按照保護基本農田“五個不準”,非農業建設用地“六個不批”等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及時制止土地違法行為。截止目前,未發生毀壞和占用耕地的違法行為,基本農田保護率保持在92%以上。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增強國土資源法制意識。我所近兩年來緊緊圍繞每年各個活動日主題,充分利用“12.4”法制宣傳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測繪日期間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采取多種形式,結合轄區工作實際,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通俗易懂的原則,廣泛深入地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在集鎮設立了“土地法律法規知識咨詢臺,現場答復群眾提出關于土地承包、宅基地、土地征用,等法律法規、政策知識,國土資源管理的提問121個,二是采取了積極有效的宣傳措施,采取張貼標語刷新永久性宣傳標語,掛橫幅、散發宣傳資料等宣傳渠道和宣傳方式開展宣教活動,在近兩年的宣傳活動期間、共掛橫幅5條,張貼標語137條,板報7塊,舉辦咨詢活動11次,散發宣傳手冊和宣傳資料1600多份,通過深入廣泛的宣傳,使全鎮廣大干部群眾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教育和土地市場法制教育。增強了守法觀念,“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這一觀念,部群眾普遍接受,依法有償使用國土資源的意識也部群眾理解和支持,為依法管好用好土地營造了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三是結合基層實際、充分利用村組會議見縫插針的對干部群眾進行土地管理法規、農民宅基地、各類建設用地審批、基本農田、保護禁止無序開荒和無序采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7場次,受教育干部群眾達到2300多人次、進一步推動了全社會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四是以每年6.25”土地日活動為契機,強化土地執法巡查、對發現的土地違法行為及時進行制止,配合鄉鎮黨委、政府開展的新農村建設、環境衛生整治,依法拆除個別村組農戶臨時亂搭亂建的違章建筑。在此基礎上采取查處與教育相結合的辦法,對我轄區內依法查處的,受到處罰的農戶,做為典型違法案件,在不同的鄉村組會議上進行宣講,達到查處一人教育一片的目地。及時制止、為依法規范土地市場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和良好的社會宣傳效果,依法行政、依法征用土地,群眾依法維權的意識牢固確立,各類違法用地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六、落實責任制、狠抓土地糾紛調處工作。兩年來、我所根據縣局關于進一步土地糾紛的安排,認真推行首問負責制、完善了接待制度、限時辦結制等,做到來訪有記錄,來信有答復,處理有反饋。積極做好上訪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穩定來訪人的思想情緒,從源頭上防止群訪、越級訪、重復訪的事件發生。兩年來、針對群眾反映的有關土地問題,國土所積極與鎮司法所、村、組等協調配合,加大了對土地糾紛的查處調解力度,兩年來共受理各類土地糾紛49起,調處結案49起,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371人次、做到了小事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村、較大糾紛不出鎮,從源頭上制止了群訪、重復上訪事件的發生,有力的維護了轄區內社會的穩定秩序。

七、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兩年來,我所盡管在做好本職工作中,做了大量艱辛的努力,但與鎮黨委、政府和縣局的工作要求及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對自身業務知識和理論水平的學習抓的不緊還不夠深,對農村村民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還不夠。二是行政執法措施手段不夠強硬,對各類違法用地的查處力度還不夠。三是在解決處理一些群眾案件上不能夠及時到位。四是國土所管轄兩個鄉鎮,只有2名工作人員,由于管理區域大、人員少、交通工具落后,按照縣局要求、每周一、二、三日在**鎮上班,周四、周五在瓜州鄉上班,致使管理和服務工作不能及時到位。今后,我們一定要加強學習、切實提高思想素質與業務水平,以業務精湛、工作勤奮、廉潔自律為目標,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與執法水平,進一步完善本所的各項管理機制。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我所轄區內國土資源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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