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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促進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根據年度工作安排,決定近期開展2011年縣(區)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考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評時間、對象
考評時間:12月13日—12月16日。實際考評時間一天,各考評組結合工作安排自行確定具體日期。
考評對象:各縣(區)教育(社會事業)局。
二、考評方式及考評組組成
本次考評共組成12個考評組,人員由各縣(區)教育(社會事業)局選派,采取交叉方式進行考評。每個考評組3人,分別由縣(區)教育(社會事業)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1人(任組長)、安全股室負責人1人(任聯絡員)和學校從事安全工作的人員1人組成。
12月12日上午9時,在市教育局四樓會議室召開考評工作會議,部署安排考評的各項工作。請各考評組組長、聯絡員準時參加會議。
三、考評內容
考評以《2011年縣區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考評細則》(附件一,以下簡稱《考評細則》)規定內容為準,分為考評組實地考評和市教育局統計平時工作情況兩大部分。
四、考評方法與步驟
實地考評采用聽、查、看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即聽取被考評縣(區)教育(社會事業)局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情況匯報,查閱《考評細則》中規定的由考評組查閱的有關文件和材料,實地察看《考評細則》中規定的由考評組實地察看的有關場所,并抽查縣城和一個鄉鎮的中學、小學、幼兒園各1所。同時,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科依據《考評細則》統計各縣(區)平時工作情況,計算各縣(區)的總分,并折算成相應分值計入2011年縣(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年度考評得分。
五、工作要求
1、做好迎評準備工作。各縣(區)要按照《考評細則》的要求,在規定的考評時間段前,做好各項迎評工作。匯報準備要重點突出,特色鮮明,簡短明了,既要肯定成績,也要查擺問題和不足;材料準備要整理分類、匯編成冊,所有需要核查的材料,要按照《考評細則》的條目和編號,歸類整檔;現場準備要全面真實,隨到隨查,所有需要實地察看的場所在考評時均要開放受檢。
2、確保人員保障到位。各縣(區)既是考評者又是被考評者,一方面要確保參加考評組的人員按要求到位;另一方面,要落實迎評工作的具體部門、責任人和聯絡員,加強與考評組聯系,并為考評組提供工作便利。
3、精心組織網上測評。為落實《考評細則》“1-6-1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網上投票”工作,省教育廳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處將于12月21日-31日在“基礎教育資源網”開通網上投票專欄。各縣(區)要在規定時間內,精心組織本地中小學教師進行網上投票。
六、其他事項
一、考核內容
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實施意見》(政發<>28號)、《年政府法制工作要點》(政辦發<>23號)等文件精神進行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情況;
(二)依法行政職能履行情況;
(三)規范性文件制定情況;
(四)依法行政監督制度;
(五)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情況。
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縣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評細則(一)》(附后)確定的基本內容進行考核;縣政府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按《縣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評細則(二)》(附后)確定的基本內容進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縣政府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縣政府法制辦牽頭進行。考核采取自查自評與組織專班檢查考核相結合的方法,以自查和重點抽查為主。先由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對照考評細則進行自查打分和總結,并將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總結和自查打分表報縣政府法制辦。然后由縣政府組織專班對被考核對象進行隨機抽查考核。評議考核主要采取聽取情況介紹、查看原始資料、走訪調查等形式進行??荚u結束后,縣政府將根據各單位的考評情況進行通報表彰。
三、考核對象
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包括國家、省垂直管理的單位(名單附后)。
四、考核時間
從年月下旬開始到年月中旬結束,其中:年月25日至月5日為自查階段,年月6日至月15日為考核匯總階段。
五、具體要求
一、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
1、考核內容:各鎮(街道)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機制落實情況和長效保潔現場成效。主要分為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保潔設施和保潔隊伍、日常保潔成效和長效管理四個方面。
2、考核標準:*縣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考評細則(詳見附件1)。
3、河道保潔長效管理工作考核仍按照善政辦發〔20*〕35號文件執行。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采取平時督查考核和年終考評方式,重點檢查長效保潔現場綜合效果,考核結果列入各鎮(街道)年度村莊整治工作考核內容。
1、平時督查考核
實行季度督查制度,即每季度縣考核組對各鎮(街道)的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進行督查考核。縣考核組隨機抽查各鎮(街道)2~4個村(社區),每個村(社區)隨機抽查2~3個自然村,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反饋有關鎮(街道)、村(社區),對每個村(社區)對照考評細則進行評議,每季考核情況匯總后在工作簡報上刊登。對長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村(社區),提出整改意見,整改期限為十天,對需要整改的村(社區)在一定的時間內進行回訪巡查,如沒有按要求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將下發“督查整改通知書”。
季度督查時將邀請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每年組織一次由各鎮(街道)分管領導或相關具體負責人參加的工作互查。各鎮(街道)也要制定對各村(社區)的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考核辦法,村(社區)級建立對村(社區)保潔員工作的考核機制,做到上下聯動,確保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2、年終考評
(1)各鎮(街道)在自查基礎上,于每年12月15日之前向縣城鄉一體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詳見附件2),要求縣組織考核驗收。同時上報各鎮(街道)年度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總結。各鎮(街道)對照“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考評細則”,對村(社區)級自查考核分在70分以下村(社區)為考核不合格村(社區),不列入申請考核村(社區)范圍。
(2)縣城鄉一體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鎮(街道)申請,會同縣有關部門組成縣考核驗收組,依據“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考評細則”,對各鎮(街道)行政村(社區)進行隨機抽查考評,年終考評抽查數量與平時督查考核抽查數量相等,對抽查村(社區)分別計算考核分。未抽查到的村(社區)視作考核達標村(社區)。
(3)縣考核組對考核情況進行匯總,對村(社區)級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村(社區)不列入縣以獎代補范圍,對考核分在70分以上的村(社區)計算平均分,并結合平時督查考核情況,計算村(社區)級考核綜合平均分,再加上對鎮(街道)級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考核分,二項考核分之和為該鎮(街道)年度考核分。
(4)對全縣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先進村(社區)進行評比,評選若干村(社區)給予表彰獎勵。
(5)考核結果報縣城鄉一體化領導小組認定,并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后,及時兌現縣以獎代補資金。
(6)考核驗收的幾個環節。對各鎮(街道)的年終考評主要包括以下四個環節:“聽”,即聽取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關于開展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的情況介紹;“看”,即一方面查看有關臺帳資料,另一方面重點現場踏看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成效;“議”,即縣考核組對檢查驗收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議;“評”,即縣考核組按要求綜合考評,匯總考核分,計算出該鎮(街道)的縣以獎代補資金。
四、考核獎勵標準
根據*縣村莊整治長效管理辦法,由縣財政按在冊農村人口每人每年給予補助,經濟薄弱村每人補助5元,其他村(社區)補助3元,鎮(街道)按1︰1配套補助??h對鎮(街道)以獎代補資金=鎮(街道)通過考核的行政村(社區)總人口×(5元/人或3元/人)×(鎮(街道)考核分/100)??h對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先進村(社區)以獎代補資金1萬元。農村河道保潔、道路綠化、生態建設、生活污水治理等仍按原來標準補助??h以獎代補資金主要用于村(社區)級的環境衛生日常維護費。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為指導,以履行職能為出發點,以服務經濟發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為落腳點,按照責任明確,目標量化,分層負責,考評到人,獎懲嚴格的原則,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工作實績和群眾的滿意度為標準,采取定性考評與定量考評相結合,月考評、半年考評與年終總評相結合,領導評價與民主測評績效考評與責任獎懲相結合的方法,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努力做到“四個統一”,扎實推進“四化”建設,積極實現“四高”要求,充分調動分局干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不斷提高監管執法效能和服務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工商形象。
二、考評對象
分局全體在職干部職工、個協、消協(不包括離崗退養人員)。
三、主要內容
主要是從基本職能、服務經濟發展、監管創新、學習調研、宣傳報道、廉政建設、內務管理、基層建設等內容考評干部職工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是服務經濟發展、監管創新、全面履行職能的情況。
德:日常工作中表現出來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和職業道德。
能:開展工作中表現出的業務能力、監管水平、文字能力、創新能力、學習情況、服務經濟發展的舉措。
勤: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日常出勤情況。
績:履行職能的情況、服務經濟發展的成效、創新舉措的價值、領導的信任度和群眾的滿意度。
廉:工作生活中遵守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廉潔從政、秉公辦事、干凈做人。
四、目標設置
(一)嚴格目標管理。根據分局的工作目標和部門的工作職能,制定內容詳盡、重點突出的責任目標,堅持實行目標管理。
(二)細化責任分解,分局內設機構、基層分局所(隊)、消協、個協,根據崗位職責的分工,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本科室(單位)、所(隊)承擔的責任目標,按職能責任目標和共性責任目標兩部分分解落實到個人。其中職能目標主要體現工作績效,具體包括基本職能、服務經濟發展、創新舉措;共性目標包括學習培訓、調查研究、隊伍建設、作風紀律建設、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內務管理等內容。
(三)量化目標考評。采取百分制的形式對目標實行量化:基本管理職能目標占70%,共性目標占30%,同時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個人量化考評辦法。
五、考評辦法
主要采取個人自評、主要負責人點評、相互助評、考核小組考評的方法進行,考評以考績、能為主,綜合德、勤、廉,按優秀、好、一般、差四個等次給予一次性評定。
(一)月考評。月考評由各考評科室、單位自行組織,由個人對照量化指標就本月崗位工作完成等情況進行匯報和自評,主要負責人進行點評,然后相互評議打分,按主要負責人(分管包保領導)評分×60%+相互評議平均得分×40%的公式計算個人考評得分,對每個人給予等次評定。
(二)半年考評。半年考評只講評,不評分,對照優秀找差距。
(三)年終考評。年終考評結合年終工作總結進行,各考評單位主要負責人年度考評,由本人在分局中層干部會上做工作匯報和自評,參會人員進行測評打分,其它人員按月評的方法和步驟進行。各單位績效考評辦公室根據個人月考評得分和年度考評得分(月考評和年度考評各占50%),并結合加、減分情況,提出評定等次意見,報分局考評領導小組評議審定。
(四)通報考評的結果。對年度考核的結果在分局范圍內公示。對公示有異議的,可向所屬單位考評小組提出,由考評小組進行調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報考評領導小組審定,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回復。
六、考評結果的使用
(一)年度績效考評結果與工作年度考核等次對接。
(二)好的等次可作為考核稱職人選。
(三)年度考評為一般的人員,一般作為基本稱職人選。
(四)年度考核差的人員作為不稱職人選。
(五)評先評優必須從優秀等次中產生。
(六)根據《公務員考核規定》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的有關要求,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職務、級別、工資以及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七)推薦和選拔干部必須從優秀等次中上報。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分局績效考評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分局成立以局長陳硯林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人事科、辦公室、監察督察大隊等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分局全員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科,副局長高偉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考評辦公室負責分局全員績效考核的匯總、核對、統計等日常工作,做好績效考評組織和協調,指導和督促各單位落實績效考評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工作專班,負責本單位的績效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和上報工作。
要嚴格執行考評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評,嚴禁放棄原則,搞同樂的好人主義;嚴禁敷衍塞責,搞欺上瞞下的形式主義。紀檢監察和督察監察機構要將績效考評的落實情況作為工作重點,強化督辦檢查,對不按規定程序考評的,要重新依規進行;對考評中出現,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要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各項考評方法及細則報分局審定備案實施。
*市工商局城區分局機關科室績效考評暫行辦法
為客觀評價分局機關各科室履行崗位職責的績效,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推動學習型、服務型、監管型工商建設,努力做到“四個統一”,扎實推進“四化”建設,積極適應“四高”要求,切實提高機關的工作效能,打造一支“團結和諧、又好又快、文明廉潔”的一流機關工商隊伍,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結合分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評對象
分局機關各科室、個協、消協。
二、考評內容
考評各科室在履行基本職能、服務經濟、監管創新、學習調研、指導基層、宣傳報道、資料報送、內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實績。
三、考評方式
1、采取百分制的形式,以考績為主。
2、考評按照科室自評,分局機關科室主要負責人點評,科室、所(隊)測評打分,月考評、半年考評、年終考評、綜合考評的方法進行。
3、月考評每月22日至25日,半年考評為6月15日至30日,年終綜合考評時間為12月15日至30日。
四、考評等次及獎懲事項
考評分為先進、好、一般、差四個等次:考評得分90分(含90分,下同)以上者為先進,80分-90分為好,60分-80分為一般,60分以下為差。嚴格按照考評細則的獎懲事項,經黨總支集體研究后進行加減分值,確保公開、公正、嚴格、透明。
五、考評結果的使用
(一)被評為“先進”的科室,科室的工作人員才有資格進入優秀公務員的評選。
(二)被評為“好”以上(含“好”)的科室的干部職工才能進入合格公務員的評選。
(三)分局推薦和提拔干部優先從先進科室中產生。
江蘇檢察機關辦案績效考核細則試行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檢察官業績評價體系,根據《江蘇省檢察機關檢察官考評辦法(試行)》,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是以對檢察官司法辦案考核為主,同時對與司法辦案相關的檢察業務工作進行評價的檢察業務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規則適用于員額檢察官,包括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檢察員。
第四條 各級院應制定檢察官崗位職責說明書,明確不同崗位檢察官的辦案數量、質量、工作要求和職業標準等,作為辦案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五條 檢察官辦案績效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入額院領導司法辦案情況由上一級院考核,其他檢察官由本院考核。
第六條 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堅持客觀評價、簡便易行、科學有效原則,實行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以量化考核為主,合理設置權重比例。
第七條 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應當實行量化評分,具體實施由各級院根據實際情況組織。
第二章 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一般規定
第八條 對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以評價司法辦案為主,兼顧評價司法作風、司法技能和職業操守,分別占70%、10%、10%、10%。
(一)司法辦案評價是對辦案數量、質量、效率、效果、安全、規范等情況進行評價;
(二)司法作風評價是對工作態度、團隊協作、敬業精神等方面的表現進行評價。
(三)司法技能評價是對參加素能培訓、崗位練兵、業務研修,開展法律適用研究、課題研究以及撰寫調研信息簡報等情況進行評價。
(四)職業操守評價是對職業道德、遵章守紀、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進行評價。
第九條 司法辦案依照《江蘇省檢察機關案件清單(試行)》認定案件范圍,分為實體性辦案、程序性辦案和指導性辦案。
第十條 檢察官每年應當完成一定辦案數量。
基層院、設區市院擔任部門負責人的檢察官每年辦案量應達到本部門檢察官平均辦案量的5070%。
基層院檢察長每年辦案量應當達到本院檢察官平均辦案量的510%,其他入額院領導應當達到本院檢察官平均辦案量的30
設區市院檢察長每年辦案量應當達到本院檢察官平均辦案量的5%,其他入額院領導應當達到本院檢察官平均辦案量的2030%。
本院檢察官平均辦案量以實體性辦案為計算基準,入額院領導辦案量依照第十一條認定。
第十一條 入額院領導應當根據各自分管的檢察業務,結合專業背景和個人專長辦理案件,辦案量參照其分管的檢察業務部門檢察官平均辦案量確定。
省院入額院領導每年直接辦案不少于2件。
第十二條 檢察官辦案量的考核,基層院考核實體性辦案、程序性辦案,省、市院還應當考核指導性辦案。
預防、研究室、案管部門以工作項目量的形式考核。
(二)司法辦案評價(70%)
第十三條 檢察官司法辦案評價,采用案件量化評價方式進行。對不適合采用案件量化的檢察業務工作,可以采用監督事項或工作項目量化的方式予以評價。量化時具體監督事項數或工作項目數的統計方法和范圍,由案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業務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 檢察官辦案量以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的數據為依據。與司法辦案緊密相關的檢察業務,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沒有設定的,由各級院科學合理認定,可以納入司法辦案評價的內容,并報上一級案管部門審核確認。
檢察官在檢察官辦案組辦理案件的,以檢察官辦案組協同辦理的案件確定個人辦理的數量。
第十五條 案件量化評價,應當明確基本的辦案任務并設置相應的基礎分,同時設置反映辦案數量、質量、效率、效果、安全、規范等情況的加減分項目。
對本規則第九條的案件,可以根據案件類型設置難度系數,平衡案件量化時的差異。
個案的量化評價逐步實現由省院開發的績效考核軟件評定。
(三)司法作風評價(10%)
第十六條 檢察官司法作風評價,由分管院領導評價、部門負責人評價、本部門其他檢察官評價和所配備的檢察輔助人員評價四部分組成。檢察官兼任部門負責人的,由分管院領導評價、本部門所有檢察官評價和所配備的檢察輔助人員評價三部分組成。
司法作風評價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每個等次對應相應分值。最終評價匯總取平均分。
第十七條 院領導、部門負責人評價應當設一定比例的權重。
(四)司法技能、職業操守評價(各10%)
第十八條 檢察官司法技能評價,可以設定基礎分,實行加分制,無相應情形的不加分。
各級院可以根據本規則設定司法技能評價的加分項目,最終按權重折算。
第十九條 檢察官職業操守評價,可以設定基礎分,實行加減分。各級院可以根據本規則設定職業操守評價的加減分項目,最終按權重折算。
對違反規章制度、紀律規定等被檢務督察通報的,違反規定發生負面涉檢輿情的,以及職業操守方面被投訴舉報查證屬實的,應當予以減分。無違反情形的,不減分。
第三章 辦案績效考核等次
第二十條 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與公務員年度考核相結合,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辦案績效考核每個等次的量化分值可以由各級院根據實際劃定,并綜合平衡業務條線之間得分高低的差異性,保持均衡、保證公平。
第二十一條 檢察官確定為優秀等次,應當是辦案量高于同等崗位平均數一定比例,辦案績效考核得分高,完成工作質量和效率高、效果好,職業操守評價無扣分。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一)辦案量低于同等崗位平均數一定比例,或基本完成崗位職責的;
(二)司法辦案質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一)辦案量低于同等崗位平均量60%的;
(二)存在司法辦案不規范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的;
(三)辦案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經查證屬實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確定辦案績效考核等次或不參加考核評價:
(一)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參加辦案績效考核,不寫評語、不確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的,按照有關規定補定等次;
(二)除工傷、產假外,年度內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不參加考核評價;
(三)非組織選派、離職學習期限超過6個月的不參加考核評價。
第二十五條 檢察官在考核年度根據組織安排,脫崗參加培訓、上掛下派鍛煉或抽調到上級檢察院及其他單位工作的,其辦案績效考核等次由檢察官所在院綜合其考核年度總體表現和本院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整體情況予以確定。
第四章 辦案績效考核程序
第二十六條 每年年初,檢察官考評委員會應當制定辦案績效考核工作方案,組織檢察官填寫崗位職責說明書,制定、修訂量化指標。
第二十七條 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
平時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由考評委員會辦公室對檢察官司法辦案、司法技能情況,在本院范圍內予以通報。司法作風、職業操守可以年度一次性評價。
第二十八條 檢察官的辦案績效年度考核,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檢察官對個人司法辦案、司法技能情況進行自評;
(二)部門負責人對檢察官的自評情況進行復核,分管院領導對部門負責人的檢察官的自評情況進行復核;
(三)案件量化評價,由各業務部門初評,案管部門審核;
(四)政工部門組織開展司法作風、司法技能評價;
(五)紀檢監察部門對檢察官職業操守情況進行評價;
(六)考評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等次建議;
(七)考評委員會評審。
第二十九條 考評委員會應當將辦案績效考核得分及評審的等次意見在本院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檢察官對辦案績效考核等次如果有異議,可以按《江蘇省檢察機關檢察官考評辦法》規定的程序申請復議。
第三十條 公示期滿后,考評委員會應當將評審結果提請本院黨組審議,由本院黨組研究決定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最終等次。
第五章 辦案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第三十一條 辦案績效考核等次作為檢察官職務等級晉升、績效考核獎金發放、獎勵等事項的依據。
第三十二條 辦案績效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有關規定作出下列處理:
(一)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等級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等級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等級時優先考慮;
(三)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第三十三條 辦案績效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有關規定作出下列處理:
(一)對其提醒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入職務等級晉升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第三十四條 辦案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有關規定作出下列處理:
(一)本考核年度不計入職務等級晉升年限;
(二)不發放績效考核獎金。
第三十五條 對根據本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不參加考核的檢察官,可以根據其在考核年度工作實際情況發放一定比例的績效考核獎金。
解讀江蘇檢察機關辦案績效考核細則司法改革又有大動作,江蘇省人民檢察院6日公布《江蘇省檢察機關檢察官辦案績效考核量化規則(試行)》,在全國首創性地提出檢察機關案件清單,并打破了慣用的考核模式今后我省檢察官的工資收入將不再按照行政級別,而是與績效考核和檢察官等級直接掛鉤。
以往,檢察官的工資收入與行政級別、工作年限掛鉤,這樣的行政管理機制與司法規律明顯不符。新出爐的《規則》將辦案績效考核結果與檢察官等級晉升及工資獎金直接掛鉤。
在考核內容上,以評價司法辦案為主,兼顧評價司法作風、司法技能和職業操守。其中,司法辦案的考核權重為70%??冃Э己朔譃閮炐?、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4個等次。如累計2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等級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連續3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等級時優先考慮。
《規則》的另一大亮點是率先提出了檢察機關案件清單。
《規則》明確了實體性辦案、程序性辦案、指導性辦案3種案件類型,涵蓋了偵監、公訴等檢察機關全部的10個業務條線138種案件。
第一條為改進和提高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對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與指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系統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考核評估的對象為局屬各行業監管部門和直管單位(包括直屬單位和代管單位)。
第三條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行業管理科)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考核評估工作。
第二章考評內容與標準
第四條本辦法考評的內容為安全生產目標完成與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安全管理的組織與責任、規范與執行、隊伍建設、隱患排查與日常檢查、安全活動與專項治理、安全應急與保障、生產現場與事
故處理、基礎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第五條局制定具體考核標準(見附表),并按照考評標準開展考核評估工作,實施獎懲。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的,適用于“一票否決”,其單位年度考評為不合格:
(一)因行業監管部門監管失職,導致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二)直管單位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
(三)其他應確認為“一票否決”的安全責任事故。
第三章考評方法
第七條安全生產考核評估主要采用日??荚u與年終考評相結合,實行百分制計分、累計扣分制。
第八條日??荚u著重于考查日常工作完成情況,包括報表、信息、春運及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夏季、冬季等階段性活動的開展、總結、其他交辦任務等,于每季度末通報考評結果。
第九條年終考評著重于考查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包括目標任務、監管責任。年終考評實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述職報告制度,由各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形成書面述職報告報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第四章考評結果運用
第十條安全生產考核評估結果納入局干部工作績效評價的范圍,作為局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各單位(部門)年度安全工作考評結果與其綜合績效考評相聯系。
第十一條局適時組織春運、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及夏季、冬季安全等階段性工作考評,并給予先進單位(3-5個)各獎勵2000元,先進個人(5-10名)各獎勵500元。
第十二條年終考評成績80分以上為達標,并按成績評出先進單位(3-5個)各獎勵5000元,先進個人(10-15名)各獎勵1000元。
第十三條其它需獎勵的項目和標準由局安全生產委員會確定。
第十四條各項安全獎勵資金由局安全生產基金支出。
第十五條年度考評成績低于80分或有“一票否決”情形的,其單位及領導班子成員、相關責任人不得參加本年度的各類評優選佳。被“一票否決”的單位,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并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各行業監管部門和直管單位應當參照本辦法,制定本部門和單位內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對本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考核、獎懲。
關鍵詞:績效考核 體系設計 應用分析
一、概述
某火力發電企業,在冊職工近600人,屬某區域能源公司全資控股,內設廠長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資產部、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及發電、燃料、維護部門等十幾個部門,企業經營形勢良好,為區域電網安全穩定供電提供著源源不斷的電力能源。企業在設計績效考核體系時,針對原有績效考核存在的問題而對原有體系進行改良和完善,使現有體系更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企業原有的考評體系里各項指標基本上是屬于定性化的指標,過多定性化指標的存在自然無法避免會造成考核者判斷的主觀隨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績效考核的公正性與有效性;由于考核者的主觀隨意性及過嚴、過寬、趨中的心理傾向,使績效考核出現偏差;考核的內容不夠完整,尤其是不能涵蓋全部的工作內容,或以偏概全,如關鍵績效指標有缺失等。
針對以上不足,企業重新修訂并完善了績效考評實施辦法和細則,建立與企業相適應的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標準,以工作目標為導向,通過對目標的分解,使管理者與員工在工作目標、任務要求以及努力方向上達成共識。按照團隊績效與個人績效統籌兼顧的原則,采取量化評價為主和民主測評為輔相結合的管理辦法,根據一定的考核標準和方法客觀準確地評價員工績效,激勵員工持續改進工作績效,激發員工潛能,形成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以促進工作目標的實現。
二、設計思路
采用360度考評方法和平衡計分卡考評方法相結合,采用平衡計分卡和優化的績效量化技術,將績效考評指標設計為部門月度指標、個人月度指標、個人勞動紀律指標和其他指標等,同時在進行能力與態度考評時,考評維度設計為被考評員工上級、下級、同事、服務對象和被考評對象本人五個維度對績效進行全方位的考評,實現了定性考評和定量考評相結合,從企業整體經營、部門工作業績、個人工作業績、個人素質測評等多個角度對被考評者進行更加細致和全面、客觀地考評。
三、考評對象
績效考評對象為本單位所有在崗員工。將各部門根據工作內容和性質不同劃分為生產系統和非生產系統,每個系統分為中層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共四個體系。按照上述四個體系分別進行績效評價和結果的應用。這樣的人員和崗位分類有利于在同一系統內各部門相關指標進行橫向統一,崗位分類更切合工作內容和范圍、對象一致性,有利于進行同一系統同一類別人員進行橫向比較。
四、考核方式和標準
員工工作績效分為月度績效評價、年中績效評價、年末績效評價三大部分,其中月度績效又細分為工作業績、工作目標和勞動紀律三項內容,按照月度工作業績考評表和評分標準及勞動紀律評分標準進行考評。年中績效評價主要是對員工半年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測評。年末績效評價包括部門年末工作業績評價和員工年末工作能力、工作態度測評。
月度工作績效指標包括關鍵指標和控制指標,關鍵指標為本部門月度績效得分和企業發電量、利潤三個指標,每個員工均包括這三個指標,權重由企業統一確定;月度工作目標包括企業級會議及專業會議安排的工作、上級單位檢查工作、月度工作計劃安排工作和各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依據相關會議紀要、報告和領導評分;勞動紀律為員工個人勞動紀律得分,得分可為負分。根據各部門考勤和企業各公告或考核統計,并根據勞動紀律評分標準計算得分。
年中績效評價主要是對員工半年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測評,按照崗位不同分別制定《工作能力與工作態度測評維度及權重表》和《工作能力與工作態度測評表》,被測評人與績效考核辦公室、直接上級三方確認維度及權重并簽字后,根據表中的項目和權重進行評分。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測評采用量表法,它由被考評者的主管、同事、下屬和基層部門員工以及被考評者本人擔任考評者,從多個角度對被考評者進行360度的全方位客觀評價。其中自我評價設計尤為新穎,是考評被考評人自我定位是否準確來自動評分,被考評者根據自己在工作期間的績效表現評價自己的能力和潛能,并與他人測評比較,定位越準確,得分越高并據此來設定未來的目標。在各維度測評時均有測評人數與測評最優人數比例限制,防止暈輪效應出現,最大限度限制測評人公平、公正、客觀地進行選擇和評價。
年末工作業績評價按照企業與各部門簽訂的年度工作業績考核表進行評價,主要包括企業年度目標和部門年度目標兩部分。部門年度工作業績評價指標主要依據企業的戰略目標、工作計劃、內部承包責任書、部門職責制訂。企業年度目標與全體員工的工作有關,是集體努力的結果,是企業級的考核指標,根據年度工作目標確定。對于年度指標,雖然各個部門對其貢獻大小不同,但是指標完成的好壞影響企業整體效益,本著一贏俱榮,一損俱損的指導思想,根據各個部門對指標的可控度,給予不同的權重,最終部門考核得分受公共考核指標得分的影響。部門年度目標與部門內部員工的工作有關,是部門內員工的工作集體表現,是部門級指標,根據企業年度業績目標和生產經營指標分解到各部門。
五、工作步驟和操作要點
績效管理績效考評工作主要由月度績效考評、年中考評、年末考評三部分組成。
首先是月度績效,每月績效各部門負責人在與直接上級溝通基礎上,根據部門重點工作和職責,編制本部門和員工月度工作業績考核表,各部門對上月工作業績完成情況進行自評,報績效考核辦公室。各職能部門將負責的指標考評結果報績效考核辦公室。績效考核辦公室根據各職能部門提供的指標考評結果對部門和員工月度工作業績考核表進行考評打分,將結果返回部門,由員工簽署對績效評價的意見,勞動紀律為員工個人勞動紀律得分,得分可為負分。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考勤和內部公告考核統計,并根據勞動紀律評分標準計算得分。
其次是年中測評,主要是對員工半年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測評,每年7月的第二周進行,由各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參與,審計監察部門監督完成。
再次是年末測評,在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和內部責任承包書正式稿后15個工作日內,由績效考核辦公室根據以上內容,與各部門擬定各部門年度工作業績考核表,交單位主管領導批準。次年1月各職能部門將負責的指標考評結果報績效考核辦公室,根據各職能部門提供的指標考評結果對部門年度工作業績考核表進行考評打分。
最后是年度績效考評,由績效考核辦公室匯總月度、年中、年末各系統的考評成績,根據績效實施細則預定的權重和標準進行績效數據核算和匯總,復核無誤后提交績效管理委員會審定,審定通過后在單位內部公布考評成績。并據此評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員工,根據績效考核實施辦法中績效考核結果應用標準對相應類別員工進行獎懲,并將年度考評結果記入個人人事檔案。
六、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作為部門負責人和員工月度工作獎勵的重要依據,年度綜合績效考核結果作為部門、員工評先、企業各項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效益兌現、選拔突出貢獻人員、評定職稱、技能等級和實施技能動態考核的的重要依據。
凡連續三年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或累計五年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由企業安排轉崗培訓或待崗,如遇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七、考核實施情況分析
本套績效管理體系考評周期和內容既有月度考評,又有半年考評,還有全年考評,既有與企業和各部門息息相關的量化數據,亦有與員工工作能力和態度相關的主觀打分數據,且根據崗位的不同在量化數據和主觀數據權重上各有側重,使各部門、各個崗位都能在企業整體目標基礎上完成部門目標、崗位目標,將企業精細化管理的管理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的考評指標中去。
績效管理工作從時間跨度上貫穿著逐月、半年、全年三個階段,每個階段既相互獨立又互相關聯,促使各部門和員工不但要積極主動完成當前月度工作,還要樹立良好的協調溝通意識,彼此密切配合,確保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績效評價較高,以此促進共同完成月度和全年的各項工作任務,也使企業整體工作穩步向前推進以順利完成全年企業各項工作目標。
綜上所述,績效考評管理工作與企業、部門、員工利益密切相關且是持續、動態地進行;指標體系分類、分層更加全面和細致;考評結果應用獎懲分明。使績效考評管理工作貫穿于企業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具有更強的激勵力和約束力,同時保證績效考評工作公平、客觀、科學、合理。
通過近幾年的實施與持續優化、改進,目前績效考評體系工作運行情況良好,為本企業的人力資源優化配置、薪酬分配、教育培訓、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等工作的決策和實施提供了可靠的參考依據,起到了激勵部門、員工不斷改進自身績效,以不斷提高企業整體績效、實現員工和企業共同發展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安鴻章.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第二版)[M].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
一、考評對象
(一)各縣(市)、城區和開發區;
(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農村地區,各縣區工業園(區);
(三)市直相關部門。
二、考評內容和分數權重
(一)縣(市)、城區和開發區
1、縣(市)
(1)所轄鄉鎮考評,占70%(巢湖市占60%);
(2)城關鎮、中心鎮的城市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考評,占5%(巢湖市占15%);
(3)本級保障措施考評,占20%;
(4)本級平時工作考評,占5%。
2、城區和開發區
(1)城市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考評,占50%;
(2)農村地區考評,占20%;
(3)本級保障措施考評,占17%;
(4)全員人口統計質量考評,占8%;
(5)本級平時工作考評,占5%。
(二)鄉鎮、街道、開發區農村地區、縣(市)區工業園(區)
1、縣(市)管轄鄉鎮
(1)年終考評,占50%;
(2)平時考評,占50%。
2、城區管轄鄉鎮、開發區農村地區、縣(市)區工業園(區)
(1)年終考評,占40%;
(2)平時考評,占40%;
(3)流動人口考評,占20%。
3、區、開發區管轄街道、社區:
(1)平時工作考核,占50%;
(2)重點工作考評,占15%;
(3)年終考評,占35%。
(三)市直相關部門
1、一類單位
(1)公共職責,占25%;
(2)指定職責,占60%;
(3)縣區評價,占15%。
2、二類單位
(1)公共職責,占40%;
(2)指定職責,占45%;
(3)縣區評價,占15%。
加減分,按照《市2012年度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加減分辦法》(詳見附件)執行。
三、組織實施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對各考評對象完成目標管理責任制情況進行考評。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授權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制定各項考評辦法和細則(《考評手冊》),并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年終考評現場調查人員從市人口計生調查員庫中抽調。
四、結果使用
考評結果作為兌現市政府《關于做好2012年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通知》(合政秘〔2012〕66號)中有關獎罰規定的依據。
縣(市)鄉鎮根據考評結果實行升降類,二類鄉鎮和三類鄉鎮每縣(市)第1名分別升入一類和二類鄉鎮;一類鄉鎮和二類鄉鎮每縣(市)最后1名分別降為二類、三類鄉鎮。
五、考評紀律
(一)考評工作實行“五公開、一自理、一監督”制度。即考評內容、考評方法、調查結果(指現場反饋)、調查紀律、評分標準公開;現場調查食宿自理;考評工作的全過程接受社會、新聞媒體及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業績考核體系的設計
在業績考核體系設計時,應從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出發,以企業戰略為導向,將預算管理和業績考核相結合,考慮管理效果、安全生產、風險控制等因素,以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核心,按照“內容全面、突出重點、客觀公正、操作簡便”的原則制定.在綜合上述第一點涵蓋的管理內容的基礎上,筆者以某國有交通投資集團對下屬運營公司業績考核為例,對各項重點工作進行分解,設定考核指標,劃定指標權重,并對一些考核指標的考核細則進行簡單描述.
1選擇可量化的考核評價體系
為減少人為因素,增強考核評價體系的可操作性,對業績考核體系應盡量實行量化打分.最直觀的方法是實行百分制,即將各項考核指標達標設定為基準值,折算后為100分.當出現不達標項時,按考核細則扣分;當出現超標完成時,按考核細則加分.考核的周期以一年為限,與公歷年同步,這樣有利于使用財務預算、決算指標,提高考核的權威性和準確性.
2選擇可靠的考核依據
通常可以作為業績考核的依據有: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業務部門提供的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經上級主管部門或董事會批準的年度工作計劃、行業主管部門的年度或階段性評價結果、對特殊情況經核定的經營成果資料等.
3指標分類實行板塊化
基于高速公路運營公司的三大管理屬性,將考核指標分為四大板塊,即財務管理、運營管理、生產管理、行政管理.四大類指標的權重分別為40%、30%、15%、15%.權重分配的原則是:運營管理、生產管理、行政管理指標用以約束管理行為,財務管理指標可以體現管理效果.所以,運營管理、生產管理、行政管理指標之和與財務管理指標之比為60%∶40%.在運營管理、生產管理、行政管理三項指標中,作為運營公司,運營服務職能是涵蓋內容最多的,占到60%的50%,即占總數的30%;其余兩項指標各占剩余30%的50%,即各占總數的15%.
4對板塊指標進一步細化分解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在細化各板塊指標時,分解的各項指標與管理行為應有所關聯,對于作為企業不可控的指標,盡量不要列為考核指標.如:貸款費用,主要受國家金融政策影響,與企業管理活動無關,不應列為考慮指標;管理成本應著重考慮付現部分,對于非付現部分的考核,沒有實質性意義.其次,在細化各板塊指標時,應該有重點的選擇,例如在選擇收入指標時,只需要考慮運營收入指標,而不宜把營業外收入、其他收入等作為指標.再次,在細化各板塊指標時,子項指標互相之間應有邏輯關聯.如:既要考核費用,也要考核工作量,要避免因減少工作量而節約費用,在考核時反而加分的情況出現.最后,在細化各板指標時,應給各子項指標分配權重,以此體現考核重點環節,真正起到指標的在管理活動中的引領作用.按照上述原則,筆者對四大板塊的指標進行分解細化,形成了17個考核子項及相應權重、權數,以基準100分列示如表1.
5設立科學合理的考核細則
在細化分解考核指標的基礎上,還需要對各子項指標的考核打分細則進行明確.在設定考核細則時,應注意:一是盡可能引入量化指標.如:在路政管理方面引入結案率和索賠率;在行業評價方面按次計分,表揚1次加1分,批評1次減1分,累計時加減相抵計算;在收入指標上可按每節超2%加減1分計算;等等.二是原則上各考核指標均應考慮未達標和超標準完成兩種情況,以此實現在基準分上的加減.三是在制訂細則時,還應注意考核子項之間的邏輯關系.如:既要通過指標節超加減分,又要通過設定指標完成的偏離度,考核編制業務預算的水平,也就是說要在合理的偏離度范圍內進行加減分.原則上講,預算水平越高,管理越精細,所得分數應越接近于基準值.四是要對總分實行限高、限低“雙控”.限高指不能過度加分,應該設定得分上限,原則上各項加分累計不超過20分~30分.因為加分過高反映出指標設定標準偏低,另外對業績考核結果應用時幅度太大,不好合理控制.限低指不能扣分過多,應該設定得分下限,原則上各項扣分累計不超過20分~30分,與加分幅度對等.因為畢竟作為企業行為,即便管理效果差,畢竟還是需要付出一定的管理行為,況且難免在經營中發生極端情況,不能真實反映企業全年總體狀況.
6建立嚴謹規范的考核流程
在設計考核流程時,最主要的原則是要避免運營公司又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為保留運營公司一定的話語權,應設定自評環節.每個考核周期結束,由運營公司對照考核指標、權重權數、考核細則進行自評,同時對特殊情況進行說明,與自評結果一并寫入自評報告.為確??荚u結果的權威性和有效性,業績考核的考評機構應由運營公司的上級主管單位擔任,設有董事會的運營公司,應由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下屬的績效考核委員會對自評報告進行復評.復評時,可以按指標性質由上級主管單位(或董事會委托母公司的職能部門)按業務歸口進行復評,最后匯總形成復評結果.復評結果應由上級主管單位(或董事會)征求運營公司意見,以確??己私Y果的客面、公正.
業績考核結果的應用
業績考核的結果不僅僅是一個分數,分數高低也不僅僅反映各運營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關鍵還是要將這種考核結果的差異轉化為激勵措施,促進企業各項管理工作更加規范有效.所以,通常對于業績考核結果的應用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將業績考核的結果對應到不同的等級,實現對同一集團下,不同企業的分類、分級管理,有重點地扶持較弱的企業,補齊補強管理短板,促進集團整體業績提高.二是將業績考核的結果與員工(尤其是企業管理者)的經濟利益掛鉤.如:員工當年的績效薪金=員工當年績效薪金標準×業績考核分數/100.若再引入員工個人的績效考核系數,則可以建立全員業績考核體系,實現員工收入與企業業績、個人業績掛鉤并進行差異化分配.三是將業績考核與企業管理者的人事任免掛鉤.對于考核成績差,或達到預先設定的警戒線時,對企業管理者實行交流、淘汰、誡勉或更換.對于考核成績優秀的,可以進行提拔、重用、鼓勵或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