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在省局黨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統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全局,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2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部署,結合各地方實際情況,以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以深化“三項行動”、“三項建設”為重點內容,以堅決遏制非煤礦山較大以上事故為主要目標,加強資源整合、整頓關閉,強化專項檢查整治、打非治違,夯實基層基礎,完善法治秩序,推廣先進技術(裝備),鞏固政風行風評議取得的階段性成果,轉變作風,強化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協調有關部門在打擊非法盜挖礦產資源、事故隱患專項整治、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尾礦庫綜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確保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任務目標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以上,堅決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根據國家總局下達的控制指標,指導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取締關閉非法生產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金屬非金屬礦山。
(三)完成我省尾礦庫安全度評價確定為危、險庫和30%以上病庫的隱患綜合治理任務。
(四)70%以上大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30%以上金屬非金屬礦山力爭達到安全標準化五級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氣企業hse管理體系建設穩步推進。
(五)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提高非煤礦山企業機械化、自動化水平。地下礦山機械通風率達到100%;露天采石場中深孔爆破率、機械鏟裝率分別達到80%以上;三等以上尾礦庫50%實現在線監測。
三、重點工作
(一)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為統領,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監管效能
1、認真學習貫徹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視頻會議和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對安全生產形勢判斷和重大決策上來,統一到省局黨組工作部署上來,充分認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面臨的有利條件和嚴峻挑戰,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落實各項措施。
2、推進地方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組織對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落實責任、實施目標管理和指標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3、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令第24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計劃,按照計劃開展監管工作,在安全檢查督察、違法行為查處、重大事故隱患督辦、督促礦山企業隱患整改、向有關政府反饋安全檢查意見等要盡責到位。
4、加強對修訂后的《礦山安全法》、《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監測檢驗規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防治水規定》、《尾砂回采安全技術規程》等法律、規章、安全標準的學習宣貫工作。
5、認真落實政風行風評議工作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地級市為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到省內外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開展較好的地區學習調研,以優質服務凝聚力量提高效能,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開展爭創服務型非煤礦山監管干部活動,用一流的服務推動工作落實。要創新服務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以資源整合、整頓關閉為重點,開展三個專項檢查,加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力度
1、認真落實12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141號)要求,配合抓好非煤礦山礦業秩序整頓工作,把事故多發、小礦山密集地區列入資源整合范圍,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嚴防以整合名義逃避關閉,嚴防整合期間非法組織生產,嚴防整合后安全生產條件降低。
2、深入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的意見》(安委辦〔〕13號),繼續嚴厲打擊,依法取締關閉私挖濫采、超層越界開
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深化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和打非治違行動。
3、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持證情況專項檢查,嚴肅查處無證擅自從事開采活動和許可證有效期滿不辦理延期手續仍繼續從事生產行為的礦山企業。
4、開展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專項檢查,對建設項目未履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程序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5、開展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以來各地非煤礦山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結案落實情況。
(三)以開展地下礦山安全大檢查為重點,抓好三個專項整治,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理行動
1、開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大檢查,在我省
開展的地下開采礦山機械通風專項排查的基礎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組織專家對采掘、機電、運輸、通風、防排水系統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加大投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限期整改,切實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頂片幫、防墜罐、防火災、防采空區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措施落實到位。
3、開展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專項整治,重點整治一面坡開采、掏采、不實行分臺階(分層)開采、邊坡和排土場工藝參數不符合設計規定等安全隱患,以及未建立邊坡和排土場監測系統等問題。
4、開展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協調有關地方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整治長輸石油天然氣管線被占壓存在事故隱患的問題。
(四)以安全標準化建設為重點,加強六項建設,夯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
1、繼續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各類礦山企業嚴格執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aq-),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80號),在各地試點企業建設的基礎上,全面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在石油天然氣行業深入推進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hse管理體系。
2、繼續推進非煤礦山強基固本“五個一百”示范單位建設,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44號),以點帶面,促進中小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
3、強化非煤礦山企業班組建設,認真學習借鑒“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工作理念、思路和措施,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班組建設目標和標準,推行班組安全風險預控,推動非煤礦山企業把安全班組建設納入企業發展的總體規劃。
4、加強非煤礦山技術支撐機構、專家庫、安全監管信息化、安全監管裝備建設,深入貫徹《關于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的意見》(安監總管一〔〕204號),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尾礦庫、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人員等數據庫,層層建立安全信息平臺,充分利用好非煤礦山安全網站和論壇,不斷推進安全監管裝備規范化建設。
5、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建設。深入落實《關于在非煤礦山推廣使用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177號),推廣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液壓錘二次破碎技術,提升本質安全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推動非煤礦山工藝、技術、裝備、設施的改善。
6、配合省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加強非煤礦山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強化礦山各救護隊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演練工作,加強礦山救護隊的特種應急裝備、救援儀器的配備,不斷提高救援隊伍素質和應急救援整體能力水平。
(五)以制定完善規劃制度為重點,切實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
1、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規劃〔〕228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粵府辦〔〕119號)關于“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地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
2、完成《廣東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實施細則》、《廣東省金屬非金屬礦山開采設計安全專篇內容和深度的原則要求》等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六)積極探索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及對石油天然氣管道、地質勘探、采掘施工企業安全監管的辦法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借鑒我省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及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典型經驗,認真回顧總結2011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深入分析當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和新問題,全面部署2012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任務,著力在“抓落實、夯基礎”上取得新成效,著力在“三項重點建設”、“完善兩個體系”上取得新突破,促進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持續穩定好轉,為建設富裕和諧秀美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一、突出重點、狠抓落實,2011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國家安監總局的正確指導下,全省各級安監部門、各有關部門及各非煤礦山企業,突出以貫徹落實“三個重要文件”(國發23號文、國務院安委辦17號文和省政府32號文)為核心,以組織開展非煤礦山“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為主線,著力“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著力抓好“八項重點工作”,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實現了“十二五”良好開局。2011年,全省非煤礦山共發生事故30起,死亡33人,為省安委會下達全省非煤礦山年度控制目標進度的68.75%,實現了連續十年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全年杜絕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事故,是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歷史上最好的一年。成績來之不易,在此,我代表省局黨組和桃生局長,再次向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付出辛勤勞動、做出積極貢獻的同志們致以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回顧2011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著力在六個方面取得了一些新成效:
(一)著力務實創新,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及班組安全建設上取得新成效
1、明確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思路。一是確定了獨具特色的“證照齊全有效、系統安全可靠、現場安全管理規范、班組安全建設深入”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思路,并將其作為達標評審的前置條件。二是做到“三個不變”、“三個調整”、“三個強化”,順利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新舊標準的調整過渡。三是抓住重點,攻克難點,通過在九江德安召開全省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會議,全面推進露天采石場的達標創建和整治整合工作。
2、分級推進標準化建設的實效迅速顯現。具體概括為“三個明顯”:一是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主動性明顯提高,消除了等待觀望的消極思想。如會昌縣駿力礦業有限公司下塘螢石礦在企業轉讓時,新股東要求原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后才正式簽字轉讓;二是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力度和安全投入明顯加大,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三是現場安全管理明顯改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基礎資料進一步完善,現場文明生產環境良好。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我省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非煤礦山單位1164個,其中:地下礦山33個、尾礦庫56座、小型露天采石場668個、露天礦山185個。省地礦局和江銅業集團分別組織開展了地勘單位及采掘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
3、樹立了各種類型非煤礦山班組安全建設典型。一是我省非煤礦山企業班組安全建設工作全面有序展開,班組安全建設“打基礎、利長遠”的管理效果逐漸顯現。如銅業公司明確了“三個方面、十二項具體內容”的創建標準化班組的管理規范。二是以班組安全建設推動了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如省修水香爐山鎢業有限公司開展“五型”班組建設活動,將企業安全文化分為理念梳理、價值認同、自我約束和固化提升4個建設階段,達到了“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發展”的效果。
4、全面實施了“萬名班組長培訓”工程。一是完善了總局認可的班組長安全培訓系列教材,組織編寫了地質勘查單位分冊。二是印發了班組長安全培訓及考核大綱,要求非煤礦山所有生產作業班組長須經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三是以班組長安全培訓為重點,促進非煤礦山從業人員整體素質的全面提高。
(二)著力科技興安,在推廣非煤礦山先進實用技術、提高非煤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1、積極推進“六加一系統”(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及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建設。一是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六加一系統”建設的兩個《通知》,明確了我省“六加一系統”建設思路、目標任務、工作職責和分類建設要求等,為我省“六加一系統”建設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三等以上尾礦庫和列入中央財政資金治理隱患的尾礦庫安裝使用全過程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建設全面啟動;三是全省“六加一系統”建設有序展開。鎢業集團有限公司、德興銅礦等一批建設示范單位已進入建設實施階段。金山金礦、花橋金礦等已經通過竣工驗收。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全省非煤地下礦山六大系統建設情況為:監測監控系統57個、井下人員定位4個、緊急避險系統32個、壓風自救系統156個、供水施救系統178個、井下通訊系統378個。
2、積極培育發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技術支撐機構。一是安全生產標準化7家咨詢機構和12家評審機構通過備案,為全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有了保障基礎。二是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和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的8家專業技術支撐機構通過備案,并為全省非煤礦山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技術支撐。
3、積極推廣應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小型露天礦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為1198家,同比增加了7.95%;機械鏟裝1396家,同比增加了12.48%;液壓錘二次破碎1129家,同比增加了10.26%;非電引爆系統748家,同比增加了3.26%;尾礦庫使用在線監測有10座,其中三等以上4座;使用尾礦充填18座,尾礦干式堆排13座,尾礦綜合利用29座。市142家小型露天采石場中,100%已實現了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和機械鏟裝,136家小型露天采石場實現了液壓錘二次破碎。修水香爐山鎢業、江鎢漂塘鎢礦等建立了地壓微震監測系統,有效解決了困擾礦山安全發展的大難題。
(三)著力長治久安,在深化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和“七項”安全專項整治上取得新成效
1、嚴厲打擊無證非法生產運營行為。一是明確了各級地方政府是“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的責任主體,建立了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有效形成了高位推動、高壓“打非”的工作態勢,有力打擊了非法開采盜采礦產資源活動。二是有力打擊了非煤礦山、尾礦庫無證或證照不全非法違法生產運營行為。截止2011年12月底,全省查處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的礦山56座;查處盜采礦產資源28起。查處未履行“三同時”手續擅自開采的礦山26座。
2、重點查處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組織開展全省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煤礦山和尾礦庫建設項目違反“三同時”規定、非法違法生產運行行為,責令一批非煤礦山企業限期補辦了“三同時”手續。省安監局重點查處了瑞昌市龍垱溝銅礦、安福縣贛閩鐵礦長溪尾礦庫、萍鄉市天子山尾礦庫等安全設施“三同時”違規問題。
3、強力推進了露天采石場整治整合工作。省安監局與省國土資源廳聯合下發了《通知》,重點對安全距離不足及“一面墻”開采的露天采石場實施整合整治,明確了新建露天采石場項目“十種情形”一律不予批準,制定并執行了“四種情形”采石場必須整合的政策規定,建立了信息共享、違法案件通報和移送的有效機制,有效解決了采礦許可與安全許可不銜接的老大難問題。各地對獨立山頭存在二個(含)以開采主體的、開采規模小于最低生產規模的、采石場與周邊安全距離達不到要求等采石場重點實施整合整治,消除了長期存在的事故隱患。分宜縣還實施了優惠財稅政策,對整改露天采石場整改期間火工產品免稅費,對應用中深孔爆破技術的露天采石場火工產品稅費降低30%。
4、繼續深入開展非煤礦山七項專項整治。突出地下礦山提升運輸、防治水、地壓等隱患專項治理重點,強力推進全省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與閉庫治理工作。我省上報的26座尾礦庫(25個項目)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24822萬元,目前尾礦庫閉庫和隱患治理工程已全面進入實施階段。截止去年底,地下礦山已有551個獨立系統實現了機械通風(其余27個或正在整改或已停產);已對124個提升運輸系統、200個排土(廢石)場、9個大型采空區和尾礦庫9座危庫、4座險庫、50座病庫進行了治理,已對59個地下礦山水害進行了水文論證。
(四)著力基層基礎,在創新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制度上取得新成效
1、加強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建設。相繼頒布實施省政府令第189號,地質勘查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鉆探、坑探實施指南三個地方安全生產標準,有關露天采石場整合整治、安全生產標準化、地下礦山“六大系統”建設、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強化地下礦山通風安全管理五個規范性文件,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證和政策支持。
2、進一步規范了安全生產準入條件。一是按照礦山采選一體化的要求,在全國率先將尾礦庫作為非煤礦山企業獨立生產系統納入安全生產許可總證范圍,解決了尾礦庫與礦山安全監管脫節的難題。截止2012年1月,已有126家企業申請辦理了總證,64個獨立系統進行了企業名稱變更。二是明確安全環保要求,凡涉河涉湖建設的尾礦庫,包括攔砂壩、沉淀池等重要設施,必須經有關水利主管等部門審批同意;否則,不予通過安全生產許可。三是嚴格控制尾礦庫加高擴容,規定原無正規設計的或尾礦庫下游有人員聚集場所或涉及集中居民區的,不得加高擴容;加高擴容非原設計單位的,要求具有由甲級資質設計機構承擔。四是加強了建設工期監管,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嚴格按照初步設計確定的建設期組織施工;需要延長建設期的,提出申請并經備案同意后方可繼續施工。
3、創新了非煤礦山安全教育培訓機制。繼續組織開展了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在職學歷化教育,第一批117名學員已從理工大學安全工程專業順利畢業。省局組織省屬及中央駐贛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舉行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專題培訓,各地認真做好非煤礦山企業四類人員(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截止去年底,全省非煤礦山已舉辦班組長培訓班65期,共培訓班組長8479名;舉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83期,共培訓人員8828名;舉辦特作人員培訓班63期,共培訓特作人員5704名。
4、推進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全省實現了非煤礦山企業雇主責任險向安全生產責任險的順利過渡,保險機構開展了安全風險評估、防損減災服務試點,探索將風險評估結果與保險費率掛鉤的工作機制,推動保險機構共同參與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著力督查督辦,在落實“五查”、“七防”舉措上取得取得新成效
1、突出汛期安全開展專項督導。一是突出汛期防汛主體責任落實,組織開展汛前、汛中、汛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了督查;召開了首次全省汛期尾礦庫安全生產會商會議,為全省尾礦庫安全度汛提出了有效對策措施。二是督促指導各地加強了與氣象、防汛部門的溝通聯系,密切關注汛期動態,及時準確地將汛情、災情通過短信平臺告知礦山。三是開展汛情嚴重地區的重點督導。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針對汛期防汛特點,及時組織力量深入非煤礦山一線,重點督查礦山及尾礦庫等關鍵場所和重要設施,組織指導抗洪救災、災后恢復生產。去年汛期,全省未發生淹井傷人和尾礦庫潰壩事故,確保了全省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度汛。
2、突出典型實施重點督查督辦。各地對事故多發、問題突出的地區、行業、領域和企業,采取約談、掛牌督辦、重點督查、現場辦公等進行督查督辦,狠抓工作落實。省局張桃生局長親自帶隊深入贛州金龍錫業、九二鹽礦等進行現場辦公,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針對永平銅礦掘進施工中毒窒息事故(死亡2人),全省迅速組織了以防范中毒窒息、加強局部通風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專項督查。贛州市對尋烏、安遠、龍南、信豐等重點稀土資源縣的稀土礦山開展了專項督查,提出了“六不準四要求”防范事故的具體措施。
3、注重來信來訪案件組織核查督辦。各地高度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及新聞媒體監督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采取資料分析、現場核查、協調會、專題會等多種形式,及時組織了核查督辦。如省局會同當地政府及安監部門,及時妥善處置了上饒玉山縣巖瑞鎮雞頭山一個山頭兩個開采主體采石場、撫州東鄉交通采石場危及鐵路安全問題等群眾來信來訪案件,督促市查處了泰和一石膏礦事故瞞報案件
(六)著力效能建設,在提升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隊伍素質裝備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1、重點提升了非煤礦山尾礦庫監管裝備水平。爭取中央財政資金339萬元支持,為省局本級、10設區市、66個縣(市、區)安監局配發了78套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監管裝備,并組織了監管裝備維護使用培訓,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執法的科學、公正、準確性。
3、著力提升了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業務能力。采取定期脫產培訓、不定期短期培訓、以會代訓(安全會商會、現場會、視頻會、事故案例分析會)、組織專項檢查(許可、“三同時”、“五查”、“七防”、重要時段、重點區域及行業等)、交叉檢查、事故調查等方式,不斷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人員業務水平。省安監局在組織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安全生產達標評審時,邀請當地市、縣兩級安監人員參與,提高了實際工作的業務能力。
4、切實提高了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效能。一是嚴格了安全許可審查告知及限時辦結制度,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及時抄告市、縣兩級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單位,進行現場核查處理。二是堅持了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對安全許可證形式變更、建設項目通過驗收并已批復、安全生產標準化通過達標評審定級等申請辦證的企業,實施了簡易程序辦理安全許可證的規定。三是推進實施了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工作,在規定期限內做好非煤礦山安全許可工作。
5、提升了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能力。各級政府及安監部門高度重視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及時督促指導應急救援機構及企業認真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迅速有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不斷提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去年10月7日,玉山縣樟村鎮張家棚探礦點發生巷道遇斷裂帶坍塌事故,4名被困礦工成功獲救;上饒市政府專門發函對省局黃潤根、康斌等同志的搶險救援指導表示感謝。
總結“十二五”開局之年的成功經驗,應該有“八個方面”的啟發和啟示:一是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文化建設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先導;二是隱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永恒主題;三是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安全生產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四是科技興安是提高本質安全生產水平的重要途徑;五是安全許可是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六是責任落實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力保障;七是強化基層基礎工作重點在企業,立足在班組;八是安全監管隊伍建設重點在素質,立足在效能。
雖然我們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還存在很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少數地方采礦秩序仍然混亂,非法違法引發的事故仍然較多,打擊非法違法工作任務仍然艱巨。二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難度大。大部分小礦山安全投入嚴重不足,開采工藝、技術裝備落后,從業人員素質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應急能力較差,基礎不牢、如履薄冰的現象尚未根本改變。三是非煤礦山數量多、規模小、基礎差,安全生產標準化、“六加一系統”建設等工作進展緩慢。四是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建設緩慢,部門聯動推進資源整合的力度還不夠大;部分地方行政執法、事故查處偏輕偏軟,安全許可把關不嚴等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五是從深層次問題上看,非煤礦山領域的經濟結構和發展方式轉變遲緩,行業管理缺位的問題依然存在,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等等,這這一切迫切需要我們進一步理清思路,真抓實干,下大力氣解決根本問題。
二、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切實抓好2012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
2012年我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國務院23號、40號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及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繼續深化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年”活動,以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安全責任落實年”活動為主線,著力在“抓落實、夯基礎”上取得新突破,全力抓好“三項重點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及班組安全建設、“六加一系統”建設、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建設),著力建立完善“兩個體系”(“打非治違”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體系、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嚴格規范“兩項安全許可”(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生產許可證),大力倡導和弘揚先進的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文化,認真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各項措施,促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的勝利召開。
圍繞總體思路,要努力實現“六大工作目標”:
1、事故控制。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力爭杜絕較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總量不超過控制考核目標。
2、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和班組安全建設。(1)100%的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尾礦庫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最低以上等級;(2)70%非煤地質勘探(鉆坑探)單位和非煤礦山采掘施工隊伍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最低以上等級;(3)“萬名班組長安全培訓”工程全面實施,100%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作業班組長經專項安全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4)樹立各種類型、各種所有制礦山班組安全建設典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單位班組安全建設符合規范。
3、非煤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加一系統”建設。(1)2012年6月底前,各有關省屬經濟組織、中央駐贛單位和各設區市,至少樹立一批“六加一系統”建設典型示范單位;(2)到2012年底前,各有關省屬經濟組織、中央駐贛單位所屬非煤地下礦山和70%以上非煤地下礦山完成“六大系統”建設任務;(3)100%的三等以上尾礦庫和列入中央財政資金治理隱患的尾礦庫完成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建設任務。
4、全面完成危、險、病尾礦庫的隱患治理任務和國家立項、中央財政支持的尾礦庫隱患治理項目。大力推廣應用尾礦充填、一次性筑壩和尾礦綜合利用技術,積極推進無尾礦山建設
5、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建設。(1)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申辦及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錄入系統;(2)二季度開始,省局發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實現紙質申辦、網上同步申辦,同步錄入其安全生產基礎數據。(3)三季度開始,進行設區市局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紙質、網上同步申辦試點。
6、小型露天采石場整合及安全專項整治。(1)一個獨立山頭多個開采主體的、安全距離不足的全面實現了整合或取締;(2)堅決消滅“一面墻”無臺階開采現象;(3)能適合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的必須推行到位。
為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標任務,要突出抓好以下“七項重點工作”:
(一)堅持典型示范,狠抓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
1、深刻理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實質內涵。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是國務院【2011】40號文確定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全國、全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綱要》重點建設項目;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不斷細化和完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促進企業由被動接受安全監管向主動開展安全管理轉變,由政府為主的行政執法排查隱患向企業為主的日常管理排查隱患轉變,從治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向治本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轉變,實現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規范化、法制化。其實質內容是:以企業分級分類管理系統為基礎,以企業安全隱患自查自報系統為核心,以完善安全監管責任機制和考核機制為抓手,以制定安全標準體系為支撐,以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為保障的一項系統工程,包涵了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明確細化的責任機制、科學嚴謹的查報標準及重過程、可量化的績效考核機制等內容。
2、樹立非煤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示范典型。要深入學習國務院安委辦〔2012〕1號、省安委會贛安[2012]3號文件精神,消化吸收北京市順義區和九江市廬山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有關經驗,制定我省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施方案。按照“總體規劃、屬地管理、行業指導”及“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先期開展建設試點工作。省安委會確定將南昌市、九江市作為省級先行試點工作地區,將中央駐贛企業、省屬企業及行業領先企業作為省級試點單位。非煤礦山作為“三大高危行業”重點領域,要求各設區市確定1-3個縣(市、區)先行開展試點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適時召開現場會,以典型示范推動全省工作全面開展。
3、突出解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難點問題。一是制定我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標準,進一步明確隱患排查的區域、內容、標準、頻次、分級標準和治理“五落實”及驗收消號等,實現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二是充分利用“金安”信息化建設成果和應急指揮中心平臺,開發相應應用軟件,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具有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整改銷號、統計分析功能的信息系統,實現隱患排查治理上報及跟蹤動態監管。三是進一步清晰明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制度,建立“按類分級、依級監管”監管監察方式和動態化的考核機制。
4、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要做到“六個結合”。即:與深入開展“打非”專項行動相結合,與深化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與加強安全監管“基層基礎”建設和安全生產信息化(金安工程)建設相結合,與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相結合,與職業病危害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
(二)堅持責任到位,進一步推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及班組安全建設
1、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非煤礦山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力度,繼續強化“六個結合”、著力“六個環節”。對尚未評定等級的,要抓規范、抓過程、抓實效,嚴格把住評審定級關;對尚未開展創建工作的,要抓指導、抓促進、抓達標,嚴格堅守目標限期底線。
2、規范達標咨詢評審工作。要在原有“四個前置條件”的基礎上,增加“隱患排查治理運行有效、安全生產基礎資料建檔規范”兩個前置條款,并將其納入現場達標評審主要內容,以此推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建設有序開展。同時,要不斷充實咨詢評審技術人員隊伍,確保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培訓合格證書的咨詢評審人員數量、專業及職稱結構與所承擔的咨詢評審工作相適應,切實提高咨詢評審工作質量。
3、大力推進地質勘查單位采掘施工隊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要依據新評分標準,制定出臺地質鉆探、坑探單位兩個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標準。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地質勘查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標評審定級。同時要完成采掘施工隊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為起草制定采掘施工隊伍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指南、評分標準奠定基礎。
4、全力推進非煤礦山班組安全建設和“萬名班組長安全培訓”工程。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要制定完善安全班組建設的目標和標準,嚴格班組現場管理標準化,切實把“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參與”的實質內容落實到班組,落實到現場;要求每個獨立生產系統(含尾礦庫)至少樹立兩個以上班組安全建設典型,否則,不予通過達標評審;鼓勵非煤礦山企業創造性地開展班組安全建設活動,樹立各種類型的班組安全建設典型;全面實施“萬名班組長安全培訓”工程,要求100%的生產作業班組長經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并列為達標評審、監督檢查的前置條件和重要內容。
(三)堅持求真務實,進一步推進非煤礦山“六加一”系統建設
1.切實落實非煤礦山“六加一系統”建設的主體責任。本次推進現場會“六加一系統”建設典型示范單位,既有中央直屬企業(金山金礦)、省屬企業(德興銅礦)代表,也有民營企業(花橋金礦)代表,這三家企業在落實國家強制安全生產標準上,認識到位,行動迅速,舍得投入,建設規范,成效明顯。希望各地各單位要學習借鑒上饒市、德興市安監局和三家典型示范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進一步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迅速行動起來,按期完成“六加一系統”建設任務。
2、嚴格非煤礦山“六加一系統”建設要求。各地及省屬集團公司、中央駐贛單位必須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六加一系統”建設計劃和實施方案,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并于3月底前報省安監局。對監測監控系統與人員定位系統、通信聯絡系統等三大系統要實行融合集成,建成統一平臺。“六加一系統”建設,還要設立web服務器,提供遠程登陸查詢訪問人員定位系統、監測監控系統的互聯網訪問地址、用戶名和密碼。各非煤礦山企業、相關技術支撐單位,要嚴格對照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國家安監總局、省安監局有關要求,嚴格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并做好備案工作。
3、必須加快推進“六加一系統”建設進程。要重點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充分認識開展“六加一系統”建設的目的要求,明確將“六加一系統”建設列為安全生產許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的前置條件。要切實加強指導服務,強化對專業技術支撐單位的監督管理,嚴格“六加一系統”建設信息的報送工作,要求每個季度按時報送“六大系統”和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建設進展情況。
(四)堅持依法行政,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及安全專項整治
1、繼續保持高壓“打非治違”工作態勢。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精心組織,繼續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依法打擊或取締關閉非法生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尾礦庫)。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按期延期換證、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以及存在重大隱患的非煤礦山(尾礦庫),要依法查處,并采取責令停產、限期整改等強力措施。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的地區,省局將予以通報、約談,推動“打非治違”工作真正取得實效。
2、著力建立“打非治違”工作長效機制。建立完善“政府統一領導、安辦協調、部門跟進、社會參與”的齊抓共管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和長效機制。把“打非治違”與安全許可、安全專項整治、礦產資源整合、日常執法、重點執法和跟蹤執法、查找深層次問題與完善規范制度結合起來,加強對地方政府特別是縣、鄉政府“打非治違”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依法處罰和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的“四個一律”措施。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和典型案例曝光制度。
3、繼續深化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各地要持續深入地開展地下礦山局部通風、水害、提升運輸、大型采空區、廢石場;露天采石場一個獨立山頭多個開采主體、安全距離不足、“一面墻”無臺階開采、未使用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尾礦庫危庫、險庫、病庫、攔砂壩、沉淀池和無證排尾、未履行“三同時”審批手續;采掘施工和地質勘查單位施工資質、備案及項目登記。同時要全面完成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26個尾礦庫治理項目,抓好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無主尾礦庫治理項目的申報工作。
(五)堅持安全準入,進一步規范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行政許可
1、嚴把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關。今年是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的高峰期,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做到“三個堅持”、“一個嚴格”嚴格把關。即:堅持提前三個月申請延期換證的法定制度;堅持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失效停產制度,及時下達執法文書并抄告當地公安部門;堅持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前置制度,對延期換證時尚未達標或逾期未達標的,依法不予延期換證或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下達執法文書,抄告當地公安部門。嚴格規范許可范圍,省局已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上增設了礦山開拓方式、生產能力、生產中段數等內容,有利地方監管。
2、嚴格非煤礦山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制度。切實強化非煤礦山采選一體化管理,要求礦山和尾礦庫必須同步納入“三同時”程序,推進無尾礦山建設。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嚴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建設施工周期管理。對未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超建設周期的建設項目,一律責令停止建設、依法查處。
3、進一步堅持屬地監管原則。為增強市、縣兩級安監部門工作力度,省局擬將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度考核檢查工作(簡稱“年檢”)逐級下放;同時擬決定對筑壩攔截谷口或圍地構成的、用以貯存尾礦的攔擋壩、尾砂池實施安全生產許可,并委托市、縣兩級實施。征求意見稿已發給大家,請結合實際,提出修改意見。
4、全力推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建設。省局決定利用“金安”信息化工程平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系統和政務信息網,逐步完善網上申報、審批功能,建立全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目前,相關軟件現已進入內部測試階段,3月份在部分地區試運行后將在全省推廣應用。要求企業許可申請都必須通過互聯網或辦證大廳窗口提交企業安全生產基本信息和各類許可申請材料電子版,否則將不再受理。
(六)堅持強化基礎,進一步提升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1、切實落實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是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裝備水平,堅持領導干部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加強應急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加強外包采掘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大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獎懲,堅決制止“三超”、“三違”。
2、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設立生產技術管理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明確企業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強化礦山企業技術總負責人的技術決策權和指揮權;鼓勵中介機構為中小型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認真做好礦山實測圖紙的測繪工作,確保圖紙準確無誤,為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及事故救援工作提供可靠的技術保障。加強安全生產技術資料管理,嚴格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和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3、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大力推行尾礦充填采礦法,培育試點,引導推進無尾礦山建設。鼓勵新建四、五等尾礦庫采用一次性筑壩方式建設尾礦庫,從根本上提高尾礦壩的安全穩定性;大力推廣應用地壓和采空區監測監控系統、高陡邊坡穩定性監測系統、非電起爆等技術(工藝)裝備;繼續強力推進露天礦山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應用;全面落實礦山職業安全健康防護設施,配齊配足礦工防護用品,努力提高企業安全防護裝備水平。
4、強化安全文化引領和責任保險支撐作用。突出抓好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文化示范工程,著力把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到每個企業、工區、班組和崗位。突出抓好安全生產宣教培訓,繼續抓好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人員學歷化繼續再教育和尾礦庫安全管理專業培訓工作。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支撐作用,利用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建立安全監管部門、保險機構、企業和職工多方互動的配套措施,發揮風險評估、事故防范、善后處置等責任保險作用。
(七)堅持服務發展,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科學監管工作水平
1、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40號文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主線主題和基本精神,按照桃生局長提出齊心打造“五型”團隊(學習型、實效型、服務型、和諧型、廉潔型)的要求,大力弘揚“敬畏生命、科學監管、風清氣正、力學篤行”安監機關精神,努力做到“六個務必、六個著力”,即:務必要圍繞大局、著力認清歷史擔當,務必要正視差距、著力科學把握形勢,務必要剖析原因、著力完善策略舉措,務必要規劃引領、著力找準主攻方向,務必要創新管理、著力提升監管水平,務必要立足當前、著力明確總體要求,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履職能力。
2、積極投入干部作風集中整治活動。深入學習貫徹省委、省政府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有關文件會議精神,深刻認識在全省安監系統開展集中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突出治理五個重點。即:在工作作風方面重點是治理“庸、懶、散”,解決“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問題;在領導作風方面重點是治理“假、浮、蠻”,解決弄虛作假、工作漂浮以及“一言堂”與“和稀泥”的問題;在廉潔行政方面重點是治理“私、奢、貪”,解決為政不廉、鋪張浪費和“吃、拿、卡、要”的問題;在行政審批方面重點是治理互相掣肘、環節繁瑣,解決管理不協調、效率不高的問題;在中介服務方面重點是治理市場無序競爭,解決管理制度不完善、執業行為不規范的問題。
3、不斷提升安全監管監察執法能力。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關鍵在基礎,落腳點在基層,要繼續采取培訓、以會代訓、組織專項檢查、交叉檢查、事故查處等方式,不斷提高安全監管人員業務水平。繼續堅持在“三同時”審查、竣工時邀請市、縣兩級安監人員參加,統籌安排市、縣兩級安全監管人員交叉參與省局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健全完善安全監督“五重”(重程序、重源頭、重服務、重指導、重落實)制度。加強與公安、國土資源、環保、電力、水利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及時解決在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中遇到的難點、焦點問題。
4、切實提高事故應急和查處能力。嚴格執行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嚴肅查處事故瞞報、遲報等違法行為。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轄區內發生的傷亡或涉險事故,要快速反應、妥善應對,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事故調查和處理,切實執行掛牌督辦和跟蹤督辦制度,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三、以高度的責任感,切實抓好“兩會”及汛期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
一、我縣非煤礦山企業的基本情況
我縣區域內的非煤礦產資源主要有鉛鋅、石灰、石膏、銅、砷、砂、石和粘土等,集中分布在龍川,、沙橋、五頂山、雨露、馬街、兔街等鄉鎮,開采規模較小,產品絕大多數供建筑行業使用。兩路(楚大高速公路和廣大鐵路)建設期間,以砂石料廠為主的非煤礦山多達140余座,主要分布在龍川、沙橋、天申堂等涉路建鄉鎮,兩路建成以后,這些礦山立即銳減了一半多。到去年全面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時,全縣尚有各類非煤礦山69個,其中,除馬街的大團山鋅礦和婆油山鋅礦、兔街的中山銅礦、雨露的砷礦4個礦山為井工礦外,其余均為露天開拓的礦山,開采工藝落后,大多為人工開采,裝備技術水平較低,機械化程度幾乎為零。此外,還有由農民自已季節性生產用于農村建房的磚瓦廠,為停產半停產狀況。經過一年多的整治,因資源滅絕、無力保障安全投入、產銷不平衡,又有半數的非煤礦山關閉。目前,全縣尚具有采礦許可權的非煤礦山為40戶,其中:砂廠13戶,即龍川10戶,一街1戶,沙橋1戶,兔街1戶;石廠17戶,即龍川15戶,沙橋1戶,徐營1戶;磚廠5戶,即龍川1戶,徐營2戶,沙橋1戶,羅武莊1戶;金屬礦山3戶,即馬街大團山鋅礦、婆油山鋅礦和兔街中山銅礦;非金屬礦山2座,即五頂山石膏礦和雨露砷礦。
二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我縣從1997年來就積極開展礦業秩序整頓工作,多年來關閉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70余座。2001年5月15日,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貫徹"4?28"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我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南政發〔2001〕16號),再次將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同日了《南華縣人民政府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實施意見》(南政通〔2001〕38號),在楚雄州我縣又率先把整頓安全工作和整頓礦業秩序納入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范疇。2002年8月16日又依據六部(局)的意見,縣人民政府及時制定了《南華縣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南政通〔2002〕55號),全縣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啟動。
(一)加強領導,建立機構,明確責任,各司其職。
一是成立了以副縣長洪志為組長,經貿、鄉鎮企業、國土資源、公安、建設、工商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縣非煤礦山安全整治領導小組,并從有關單位抽調工作人員成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非煤礦山整治的具體指導工作。二是各涉及鄉鎮也成立了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了整治主題、目標、重點、步驟及措施,確定了工作人員和工作責任。
(二)組織實施情況。
1、內容具體。按照《工作方案》,確定了我縣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主要目標、整治范圍和重點以及整治的主要內容。
2、步驟清楚。整個整治工作,我縣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步驟實施。一是宣傳發動、組織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時間從2002年8月開始進行。主要工作是向廣大非煤礦山業主和職工群眾廣泛宣傳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的目的和意義,做到思想早發動。二是從業單位自查和自糾階段。各礦山企業對照《礦山安全法》和《云南省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驗收標準》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位一律實行停產整頓后達標驗收。三是督促檢查、驗收工作。各級各部門適時對各礦山的整治情況現場做好督促檢查,并嚴格按照驗收標準進行申請和驗收。
3、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在非煤礦山行業管理中,我縣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今年7月成立縣安監局時,專門在該局增設了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專業從事礦山行業管理,解決了多年來非煤礦山無管理機構、無管理人員的老大難問題。
4、及時貫徹落實上級要求。凡是國家或省州對非煤礦山安全整治有新的部署或新的規定出臺,我縣均及時予以貫徹落實。
(三)對整治工作的檢查驗收情況。
今年以來,我縣分別由經貿局、國土資源局、鄉鎮企業局、安監局等部門牽頭,多次對全縣的非煤礦山進行了督促檢查。通過督查,糾正違章,排除隱患,全縣非煤礦山形勢穩定,無職工傷亡事故。
9月以來,又以安監局為主,對馬街、五頂山、雨露等鄉鎮的在我縣屬較大型的幾個礦山進行了縣級初步驗收,大多數礦山基本能夠達到安全生產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礦山企業技術力量薄弱,所有礦山均無力自己繪制技術圖紙;二是礦山職工全部都是農民工,文化素質普遍偏低,生產技能只能停留在重體力階段;三是礦山規模較小,無法按有關規定全面規范;四是由于多種原因,培訓工作尚未全面開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規章制度有待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質詳細資料,資源不清,生產系統布置紊亂。
四、繼續搞好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深刻吸取近期幾次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各類安全隱患,進一步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深入、持續開展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夯實非煤礦山安全基礎,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確保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檢查時間
從2013年6月20日至9月30日止。其中:6月20日至7月1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7月11日至8月31日為整改階段;9月1日至30日為驗收階段。
三、檢查范圍
全縣所有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
四、檢查方式、方法
1、企業自查。即日起,所有非煤礦山企業都要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成立檢查組,由主要負責人帶隊,對照礦山及尾礦庫的設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認真開展全面的自查自糾。
2、縣安監局檢查。縣安監局對照工作實施方案,采取深入生產現場和查看管理資料等方式,按照露天礦山、地下礦山和尾礦庫100%檢查檢查,對轄區內的非煤礦山和尾礦庫開展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上報縣安委辦。
3、鄉鎮人民政府檢查。按照縣人民政府本次大檢查總體要求,對所管轄非煤礦山大檢查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對所有非煤礦山進行了無一遺漏的排查摸底;對排查摸底中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
,并加強日常監管督促隱患治理到位;按規定向縣安委辦報送材料。
4、縣安委會督查。縣安委會對安監局檢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方式為聽匯報、抽查礦山企業現場。
五、檢點內容
(一)共性內容。
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證照有效性情況、企業投資人和主要負責人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和本次大檢查部署情況、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制
定和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落實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開展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企業自查自糾工作開展及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
(二)分類檢點內容。
1、露天礦山。重點檢查是否按批準的設計進行生產建設,爆破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機械錘二次破碎,是否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是否存在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等
違規開采行為,邊坡是否穩定,臺階高度、工作臺階坡面角、采礦最終邊坡角、最小工作平臺寬度、運輸道路坡度、臨時排土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等。
2、地下礦山。重點檢查是否按批準的設計進行生產建設,采掘施工圖紙及時填繪情況,提升、運輸、通風、排水、供配電等系統是否符合規定,生產現場是否安全,礦山地表開采移動范圍內建(構)筑
物是否實施搬遷,專職技術負責人制度落實情況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立及使用情況,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采空區及廢棄礦井專項治理及防炮煙窒息中毒專項整治等。
3、尾礦庫。重點檢查是否按批準的設計進行排尾或取砂,尾礦壩及排洪系統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尾礦筑壩的安全超高和干灘長度是否符合規定,防洪度汛應急物資儲備是否充足,是否按規定建立了監測
監控系統,停用尾礦庫安全度、安全管理責任單位或部門落實情況等。
4、職業病。嚴格落實非煤礦山職業衛生“六查”措施(用人單位未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和職業健康監護制度;未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
業病危害的材料,未按照規定提供中文說明書;未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和工傷保險制度;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時,未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生產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有機溶劑),重點是檢查
粉塵危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部署、深入貫徹落實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把本次安全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措施,確
保安全大檢查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二)細化工作方案。各責任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非煤礦山安全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大檢查實施方案的各項內容、措施,確保安全大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檢查整改、驗收。各責任單位對大檢查工作要依據檢查實施方案、深入全面開展檢查、立足安全隱患整改、確保安全生產效果。非煤礦山企業深入、全面開展大檢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安排整改,對企業技術力量不足的技術性要求高的設備、場所,要聘請專家幫助檢查和落實整改,確保檢查和整改的效果。縣安監局以非煤礦山監管重點及安全隱患為重點,做到檢查程序規范、檢查
內容全面、檢查記錄和執法文書填寫規范、對查出問題的處理意見明確。對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礦山,要責令立即停產停工,并按規定限期進行整改和跟蹤銷號,對不按規定整改并經驗收合格而擅
自復產復工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各鄉鎮要對轄區內非煤礦礦山企業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精心組織,繼續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依法打擊或取締關閉非法生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尾礦庫)。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按期延期換證、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以及存在重大隱患的非煤礦山(尾礦庫)
,要依法查處,并采取責令停產、限期整改等強力措施。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的地區,省局將予以通報、約談,推動“打非治違”工作真正取得實效。
(四)嚴肅工作紀律。本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按照屬地監管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檢查責任制,保證隱患整改到位,按要求驗收,確保檢查工作全面、有效。檢查結束,相關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黨的*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重要思想為指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全民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提高,杜絕人員死亡事故,減少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
二、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
1、深化礦山安全整治。強化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督促礦山企業落實整治工作的各項措施,加強現場檢查,對事故隱患必須按安全要求限期整改,嚴肅查處違法開采和違章操作。各行政村要按照縣政府要求,認真做好廢棄礦山的安全防范工作,對未落實防護設施的廢棄礦山或已毀損的防護設施,要及時予以整改。
2、切實加強防火工作。
(1)深入開展工廠、公眾聚集場所等消防安全整治。強化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繼續抓好“三合一”廠房的源頭管理,對發現的“三合一”廠房或存在嚴重火災隱患的企業,必須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報經縣有關部門堅決予以關、停。
(2)強化農村和出租房屋的防火管理。城區各經濟合作社、各有關行政村要組織人員不定期的進行防火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3、繼續開展用電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突出電力設施安裝規范、安全防護和用電安全常識的普及,嚴肅查處無證、私自施工及安裝等非法行為,嚴格執行申報、安裝驗收和審批制度。加強自備發電機組安全管理,規范安全用電行為,嚴格落實電工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建筑施工、魚塘開挖等電力設施事故隱患的監控和管理,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4、進一步加大沖壓作業安全整治力度。全面落實沖壓作業安全責任制,有關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加大對“五無”企業的檢查力度。年內,街道辦事處將協同縣安委辦、經貿局等部門對沖壓設備進行安全檢測,對危險性較大的沖壓設備安裝防護裝置,對安全評價不合格或整改后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設備,堅決予以報廢、淘汰。各企業要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5、加強工業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在廠房籌建過程中,嚴厲打擊和取締無資質施工的非法行為,各施工單位要大力開展文明施工活動,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加強施工設備設施檢測、保養、維修,重視特種作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落實全員持證上崗制度。
6、規模以上企業要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訂和落實好重特大事故的應急預案,提高防御事故的能力。武義張氏包裝實業公司、武義博陽實業公司分別建立義務消防隊。
7、生產經營單位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改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8、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行政村、城區各經濟合作社要加強地質災害的檢查,特別是遇到降水量大、臺風、颶風時候要組織人員加強檢查,要隨時掌握地質災害的變化,一旦發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災害,要嚴格執行《武義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立即組織人員投入搶險,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對于企業而言,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為此,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工作的現實緊迫性,認識到自己肩負的責任,認識到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以人為本”的思想觀念,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訂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共同把安全生產工作抓實抓好。
2、強化責任,狠抓落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各單位應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并明確一名負責人常抓安全生產,職責明確,工作到位,經費、裝備落實。50名職工以上的企業及化工、礦山等企業必須配備取得注冊安全主任資格的專職安全員。
(2)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善街道辦事處——社區(行政村、經濟合作社)、企事業單位、學校;社區(行政村、經濟合作社)——企業;企業——車間——班組——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工作目標和措施,并列入本單位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
近年來,通過開展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我市的礦山企業,在“治散”、“治亂”、“治差”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安全投入不斷加大,工藝技術、裝備水平、從業人員素質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進步。但是仍有部分礦山企業(名單附后)開采不規范,沒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開采,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高陡坡采面,運輸開拓系統未修至工作平臺;臺階高度及坡面角等臺階要素不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等,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影響了我市礦山企業的整體安全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和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80號)規定,市政府決定在我市礦山企業開展“高陡坡”專項治理,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活動。
一、任務目標
各有關鄉鎮政府和礦山企業,要把治理高陡坡改善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提高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做為當前一段時間內礦山企業安全監管的主要任務,在不斷總結經驗,剖析問題的基礎上強化對策措施,扎實推進高陡坡專項治理和安全標準化建設,于明年2月底前完成高陡坡治理和礦山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
二、方法步驟
(一)高陡坡治理
1、市安監局要積極幫助企業聯系專家,按照“一廠一策”的原則深入企業現場,幫助企業制定整改方案。
2、各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并向市安監局做出整改承諾。
3、各礦山企業要根據整改方案要求,以及各企業明年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具體時間倒排工期,制定明確的整改計劃,并嚴格按計劃要求的時間進度進行整改。
4、礦山企業完成整改后向市安監局提出驗收申請,市安監局要嚴格按照整改方案以及有關規程、標準逐企業驗收。
(二)安全標準化創建
1、各礦山企業要成立安全標準化創建實施領導小組并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聘請有資質的咨詢機構進行策劃、貫標培訓指導。
2、編寫、培訓、標準化系統文件,建立運行標準化系統,開展各項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
3、按照持續改進的原則進行系統內、外部的考評整改。
三、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礦山企業要認真學習《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關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充分認識能否按期完成高陡坡治理實現規范化開采,將關系企業能否按期延期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關系企業今后的生存發展。各礦山企業要成立整改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整改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2、市安監局要積極開展技術幫扶和業務指導,對于企業在整改中遇到的有關問題,要組織技術力量,深入現場為企業提供專業服務,指導企業按要求整改。
3、解決高陡坡問題要與礦山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相結合。各礦山企業在進行高陡坡治理的同時,要切實實施安全標準化運行機制,并按照持續改進的原則不斷完善標準化系統,在不斷規范礦山開采方式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同時,提升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我市礦山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
4、各礦山企業的整改計劃應按照明年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具體時間倒排工期,細化每一階段的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并向市安監局備案。
第一條為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非煤礦山,是指用于開采除煤炭以外的其他固態、液態、氣態礦產資源的礦山。包括依法從事非煤礦礦產資源生產、建設、采掘施工和地質勘探的企業。
非煤礦山企業的選廠等其他生產系統或者尾礦庫,視同非煤礦山企業管理。
第四條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主體,對本轄區企業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主體。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市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監督各縣(市)區、五大連池管委會(以下簡稱各縣市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發改、國土資源、公安、工信(或礦產辦)、質監、衛生、城鄉建設、環保、工商、工會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負有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積極配合,及時通報有關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情況。
第六條非煤礦山企業必須遵守本辦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維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義務,對危害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向負有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舉報。
負有職責的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報告或舉報人予以表彰或者獎勵。
第二章企業安全保障
第八條非煤礦山企業應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其他法定資格(質);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其他法定資格(質)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保證安全生產資金足額投入,并有效使用;
(六)保證生產經營場所的設備設施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七)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八)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條非煤礦山企業應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非煤礦山生產或者采掘施工企業除應遵守本條前款規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從事地下開采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4名;
(二)從事露天開采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2名;
(三)保證每個獨立生產系統的每個班次配備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1名。
第十一條非煤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取得相關資格證書,方可任職或者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非煤礦山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三條非煤礦山企業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四條非煤礦山企業與從業人員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非煤礦山企業及職工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按規定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十五條非煤礦山企業組織生產,應按設計和規范將生產方案報監管部門審查備案,同時,應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處理隱患和問題,并記錄在案。
第十六條非煤礦山企業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七條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十八條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九條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人身傷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非煤礦山企業提出賠償要求。
第二十條非煤礦山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操作規程實施作業。
第二十一條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應輪流現場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第二十二條非煤礦山企業要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非煤礦山企業從事開采活動,應具有反映實際情況的地質圖,礦山總平面布置圖,礦井井上、井下對照圖,礦井、巷道、采場布置圖,礦山生產和安全保障主要系統圖等。
第二十四條非煤礦山企業的開采、通風、提升運輸、電氣、防排水和預防職業危害等設備設施,以及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通道和安全標志,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第二十五條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第二十六條非煤礦山企業要制定和實施生產技術裝備標準,配備檢測儀器、自救器等安全裝備及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
第二十七條非煤礦山企業設備應由具備檢驗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定期檢驗檢測,并出具檢驗檢測報告。
非煤礦山企業應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場所、設備和應急救援設施等進行經常性維護和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第二十八條非煤礦山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進行爆破作業,應遵守《爆破安全規程》規定。
露天采石場應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
非煤礦山企業從事地下開采應實行機械通風。
第二十九條非煤礦山企業尾礦庫的建設、運行、閉庫和再利用,應嚴格按照國家《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非煤礦山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每年至少組織2次演練活動,保證每個從業人員熟悉避災路線和搶救、自救措施。
生產規模較小的非煤礦山企業,也應指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鄰近的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援協議。
第三十一條非煤礦山企業發包或者出租生產項目、場所、設備的,應在發包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資質、技術裝備、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水平等進行調查,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第三十二條非煤礦山企業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現狀評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重新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一)采礦權權屬發生變更的;
(二)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
(三)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或者重傷3人及3人以上事故的;
(四)其他特殊情況。
非煤礦山企業應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現狀評價,編制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并自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編制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審查備案。
第三十三條非煤礦山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制度,并嚴格按照規定范圍使用。
第三十四條非煤礦礦山企業應按照《黑龍江省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監管辦法》規定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第三十五條從事地質勘探企業應具備相應資質,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技術力量和資金投入。
第三十六條地質勘探企業在實施地質勘探前,應依法編制勘探設計施工方案,并按照勘探設計施工方案組織勘探施工。
勘探設計施工方案包括勘探設計依據、勘探范圍、勘探工作方式、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安全生產組織管理機構、勘探時限等。
第三十七條外地非煤礦山的施工企業、地質勘探企業進入轄區內作業的,應到負有職責的部門登記備案,并接受監督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
第三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含因政策調整進行企業整合)非煤礦山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以及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將安監部門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審查意見作為各級發改委、工信委對建設項目審批、核準、竣工驗收、備案的前置條件。
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做到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視情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責任。對項目建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產整頓,并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各方責任。未通過“三同時”審查和驗收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生產許可手續,非煤礦山建設單位(以下簡稱建設單位)不得開工投產。嚴格落實勘察、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面責任。
第三十九條需要編制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項目申請報告的,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咨詢機構應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進行綜合分析,編制安全專篇。
有關部門對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項目申請報告進行審查時,應邀請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參加。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對安全專篇提出審查意見。
第四十條非煤礦山建設項目應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包括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第四十一條非煤礦山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評價,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對同一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工作,不得由同一安全評價機構承擔。
第四十二條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和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小型采石、砂、土、水場等)由市安監部門負責組織評審。
第四十三條非煤礦山建設單位應在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評審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安全評價報告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審查備案。
第四十四條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編制安全專篇。安全專篇主要包括工程設計的依據、工程概述、地質安全影響因素、礦床開采安全評述、總平面布置、機電等附屬設施、礦山安全保護輔助設施、礦山安全機構及設施、存在問題和建議、附圖等。
第四十五條非煤礦山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中介機構應根據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編制施工設計圖。建設單位應按照施工設計圖組織建設。
第四十六條加強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的日常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審批、監管的責任。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建設項目所在地安監部門負責建設項目建設施工的日常監管工作。
第四十七條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按照國家《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非煤礦山企業從事地質勘探、生產和采掘施工活動,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九條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本轄區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制定本級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排除,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
第五十條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加強對本轄區內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排除,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所屬縣(市)區人民政府報告。
第五十一條市和縣(市)區負有職責的部門應加強對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非煤礦山企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工信部門(或礦管辦)是非煤礦山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發改部門主要負責非煤礦山項目的審核批準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礦產資源許可及資源整合工作;公安部門負責打擊非法(違法)開采、盜采工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日常監管和事故處理等工作;衛生部門負責非煤礦山企業的職業健康體檢工作;質監部門負責非煤礦山企業特種設備檢測工作等。
第五十二條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實施安全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應填寫《現場檢查記錄》,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責令立即排除,需要限期整改的,下達《整改指令書》;如情況緊急,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采取強制措施,填寫《強制措施決定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停止建設生產經營的企業,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采取停止供應火工品、供電或其他措施。發現違法、非法生產或盜采國家資源的問題要依法移交公安、法院等部門處理。
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按照職責分工應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及時填寫《案件移送書》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非煤礦山企業,應將事故隱患及時報告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
第五十四條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生產安全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第五十五條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積極開展救援行動,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隱慝、轉移、篡改、毀滅相關證據。
第五章安全責任
第五十六條建立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連續發生兩次死亡2人以下事故的縣(市)區政府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有關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吊銷礦長、主管副礦長、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資格證,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領導和專業技術職務,礦山企業要按照省安全監管部門的“非煤礦山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死亡1人停產三個月,死亡2人停產六個月,死亡3人停產十二個月的規定”,立即停止生產,進行整頓。
第五十七條建立隱患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對拒不執行隱患整改指令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根據隱患所在單位的具體情況由負有職責的部門及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凡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職責,對隱患整改不力的有關單位、部門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因隱患整改不力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對阻撓、暴力抗拒執法的,要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第五十八條建立黃牌警告和約談制度,對瞞報、遲報事故的,要從嚴處理;對制度不全、投入不足、保障不力導致事故的,要從嚴處理。
第五十九條縣(市)區行政區域內存在2處(含2處)以上非法生產建設礦山且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縣(市)區政府有關責任人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對上級政府安全生產指示、指令或會議決定不落實的;對下級上報或反映的安全生產問題,不及時采取措施或久拖不決而導致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縣(市)區政府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十一條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發現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沒有及時依法查處,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非法生產或者經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沒有及時依法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取締或者關閉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生產經營單位,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沒有及時依法移交公安部門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對行政許可把關不嚴,弄虛作假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對未認真執行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指令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六十二條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發現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違法生產行為不依法查處的,依據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三條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違規審批,向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非煤礦山或者礦長頒發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的,依據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已被責令停產整頓、關閉或證照不全的非煤礦山企業供電、供火工用品等,否則予以追究責任。由此引發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供給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人員的責任。
第六十五條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對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及事故責任追究情況進行督查。紀檢監察機關要對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追究負有事故安全責任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十六條非煤礦山監督管理有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規定采取措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
(二)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瞞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組織參與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三)組織或者參與破壞事故現場,隱匿、轉移、篡改、毀滅相關證據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安全生產領域為他人謀取利益的;
(五)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六十七條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責任追究。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非煤礦山企業無視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指令,違法生產經營或拒不整改隱患,要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應的法律法規,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據有關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有安全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吊扣有關證照,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依法關閉企業。
(一)非煤礦山企業每3年進行安全現狀評價,或者采礦權權屬發生變更、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或者重傷3人及3人以上事故時,未重新進行安全現狀評價的;
(二)重大隱患整改指令不落實的;
(三)未執行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
(四)未開展或達到安全標準化的。
第七十條非煤礦山企業未及時將安全評價報告和評審結果等有關資料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5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一條非煤礦山企業在建設生產過程中,未按批準的設計建設生產的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二條非煤礦山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未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爆破作業的,由負有職責的部門依法責令停產整改,并對非煤礦山企業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其他有關人員處以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按照規定處罰:
(一)露天采石場實施爆破時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二)非煤礦山企業從事地下開采未實行機械通風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三)非煤礦山生產或者采掘施工企業未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四)非煤礦山企業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或未持證上崗的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總體目標:全市礦山、冶金有色企業達到無人員死亡事故。礦山、冶金有色安全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主要工作目標:
(一)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年”的工作要求。通過礦山、冶金有色事故隱患排查,督促企業消除或控制重大事故隱患,完成一般事故隱患的整改。
(二)應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采石場占應實施礦山的比例達到100%以上,開采總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礦山全部實施臺階式開采或已在進行實施臺階式開采的開拓準備。
(三)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基本技術資料和安全檔案比較完善,取證礦山安全標準化達標比例達到100%。
(四)冶金有色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進一步落實;冶金有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改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
二、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十七大會議精神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礦山、冶金有色安全整治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動本質安全型企業建設,逐步提高礦山、冶金有色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水平,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
三、整治重點
(一)加強對重點地區的整治。市安監局將根據當地礦山的事故情況和安全條件,作為礦山專項整治重點監控地區,分別列出重點整治監控的鄉鎮或區域。
(二)加強對重點隱患的整治。將露天礦山高陡邊坡,未按開采設計組織生產,擴壺爆破掏底崩落開采,冶煉爐和冶煉、鑄造的隔離防爆措施等作為重點予以整治。
(三)切實做好整治檢查工作。*市安監局將定期不定期的對所有礦山進行兩次以上整治檢查和復查,臺州市安監局也將對礦山進行抽查。
(四)切實落實“五個一”基礎管理工作。市安監局繪制一張礦山、冶金有色企業分布圖,制作一張A、B、C、D企業分類表,建立一套企業概況數據庫。企業建立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安全管理臺帳。
(五)繼續加大露天采石場中深孔爆破、分臺階開采、液壓破碎等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力度,提高礦山本質安全水平。
(六)督促企業做好《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214號)的貫徹落實;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逐步建立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長效管理機制。
(七)掌握冶金有色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督促企業做好冶金有色企業重點部位、關鍵崗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措施。
四、整治工作與時間安排
整治工作要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以礦山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自查自糾事故隱患為主,安監部門督查指導為輔。
(一)礦山、冶金有色企業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1.礦山、冶金有色企業對照事故隱患排查表和有關安全規程、標準進行隱患排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自我改正。
2.礦山企業對開采設計(或開采方案,以下同)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查自糾。開采現狀與開采設計不相符合的,如屬于開采設計不合理,須委托編制單位完成開采設計的調整并報相應安監部門審查同意;如屬于現狀不符合設計要求,須及時完成整改或制訂合理可行的整改計劃。冶金有色企業對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進行自查自糾。
3.按照《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落實責任制,加強現場管理、技術管理、勞動組織和安全培訓管理,推進科學管理,全面提升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礦山企業積極申報安全生產標準化(AQ標準)達標評定或升級評定,冶金企業按照浙安監管〔20*〕36號文要求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
4.積極開展技術革新,采用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技術。
5.及時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市安監局綜合科。
(二)各級安監部門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1.指導礦山、冶金有色企業進行技術、管理革新,引導其采用符合法律要求的先進適用安全生產技術;督促企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健全管理機制,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對礦山、冶金有色企業事故隱患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或采取相關安全措施。其中省部屬企業主要由省局負責檢查,市屬企業由市局進行檢查,其它企業由縣局負責檢查。
3.對檢查后責令整改的礦山企業,按照執法程序進行跟蹤督查與整改復查驗收,并對逾期沒有完成整改的企業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行政處罰。
4.市安監局在年中組織一次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督查。
5.對礦山、冶金有色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市安監局對礦山、冶金有色企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驗收;臺州市局對各縣(市、區)組織一次整治工作驗收抽查。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階段(5月—6月)。
各礦山企業在市安監局部署召開礦山安全監管會議的基礎上,及時組織召開本礦監管人員、各班組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傳達會議精神,明確目標、要求和責任。各礦山企業于6月底前上報《礦山企業整治檢查事故隱患排查表》。
第二階段:全面排查,整改落實階段(7月—9月)。
各鎮(街道)對礦山企業組織兩次以上整改檢查,完善臺帳資料,并指導督促取證礦山企業按照隱患排查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10月—12月)。
市安監局將對礦山企業逐家進行檢查驗收,對沒有落實整治工作,不能達到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要予以行政處罰。各鎮(街道)在12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我局綜合科。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責任。一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自覺履行隱患排查和整改的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必須及時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安全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資金和整改時限,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隱患整改前,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停產整改,以確保整改期間的生產安全。二是落實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并結合各級安監部門的分工,共同做好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二)突出重點。一是按照整治重點工作內容開展各項整治工作,立足于通過完善開拓系統和采礦方法等本質安全措施消除礦山事故隱患;二是對問題突出、事故多發的區域進行集中整治;三是抓好“兩會”、“奧運會”、第四季度等重要時段的專項整治工作,防止重大礦山、冶金有色事故的發生。
(一)礦業權管理工作情況
1、探礦權管理
對我縣1宗探礦權申請(省地質調查院申請的俞村鄉凹子山鎢鉬多金屬預查)進行了認真審查,并將審查情況書面上報市國土局和省國土資源廳。
2、采礦權管理
上半年以來,我股室共受理采礦權申請10件,其中申請采礦登記1件,延續采礦登記3件,變更采礦登記6件。收取采礦權價款44.954萬元,采礦權使用費3800元。組織礦山企業填報XX年度采礦權人年度報告及檢查表,做好XX年度采礦許可證年檢準備工作。
(二)整頓和規范我縣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1、根據省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緊急通知》(皖國土資[XX]171號)文件要求,制定了《關于開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通知》(旌國土資[XX]99號)下發至各鄉鎮土管所,成立了組織機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地礦股、執法監察股為成員單位,認真開展了“三查”工作。并于去年底將“三查”工作情況上報市局。
2、制定了《旌德縣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實施方案》,經縣政府批準后下發實施,同時制定了我縣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對有關礦山進行了資源整合:去年12月對版書鄉龍川石英礦進行了資源整合,組建了龍川礦業有限公司;今年3月將炮臺橋普通石料礦區三家采石場整合為一家;鳳形山螢石礦區內的清正西嶺螢石礦,5月份由安徽中螢礦業有限公司協商后予以兼并,促進了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3、經縣政府研究,成立了我縣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組(政辦秘[XX]56號),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環保局、安監局、發改委、公安局、監察局、財政局、商業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各單位確定了整規工作聯絡員。具體負責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各項工作。
4、4月份與執法監察股一同到白地鎮莊塢石煤礦就莊塢村民組集體一事進行了現場調查,并將答復意見送交村民組長。
5、6月份對蔡家橋鎮三合村無證開采花崗巖石料進行了調查處理;對黃山旌德天然礦泉水廠私下非法轉讓違法行為,下發通知限期辦理采礦權轉讓手續;對清正螢石礦新義一礦越界開采違法行為,已通知公安、安監部門停止供應火工品,并進行查處。迎接了市整規辦對我局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檢查。
6、為做好我縣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根據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認真做好XX年礦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國土資[XX]106號)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監局、環保局、勞動局、工商局、有關鄉鎮共同開展了聯合執法檢查,并將聯合執法檢查情況上報市國土局。
(三)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1、結合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與執法監察股共同開展了“3·19”礦產資源法宣傳活動,3月中旬至3月下旬對全縣26家礦山企業進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發放省、市有關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文件等宣傳材料二百余份,通過宣傳,增強了各鄉鎮和礦山企業的法律意識和安全生產意識。
2、根據縣安委會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6月11日在縣城梓山廣場設立咨詢臺,發放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寫真宣傳展板;在本單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懸掛安全生產宣傳彩旗,有效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
(四)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1、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根據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開展冬季及“兩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旌安辦[XX]79號)文件要求,結合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認真組織開展了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大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報縣安委辦。
2、3月份參加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4月中旬與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鎮洪川清水龍采石場就采石場高架頭處理一事現場辦公。
3、“五一”長假之前,根據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五·一”黃金周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旌安辦[XX]40號)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長假期間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將主要工作情況報縣安委辦。
(五)臨時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寧石藝景觀工程有限公司準備到我縣投資開采花崗巖石料,我股室先后兩次到孫村鄉、旌陽鎮、蔡家橋鎮實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議;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員兩次與安監局、公安局、水務局、有關鄉鎮政府一同對三處申請臨時開采石料進行現場勘查,并提出了本單位意見。
(六)兩個規劃編制進展情況
1、礦產資源總體規劃:XX年10月16日,我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順利通過專家組評審,目前承編單位已將規劃初稿修改完善并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待批準后實施。
2、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省地礦局第二水文地質隊與我局的共同努力,我縣XX—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于去年年底順利通過省廳評審,并于今年5月經縣政府同意后批準實施。
(七)地質環境管理工作情況
1、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①編制了《XX年旌德縣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縣政府批準后下發至各鄉鎮及縣直有關單位。繼續實行縣領導及局領導包片負責制。
②地質災害危險點搬遷工作情況:成立了白楊嶺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避讓項目協調領導組,對安置點進行了現場勘查,按戶照相、攝像、登記造冊,于3月底將有關資料報市局及省廳;5月與省地質調查院一同對我縣XX年度地質災害危險點搬遷避讓項目——白楊嶺村民組整體搬遷新址進行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為完成今年的搬遷避讓任務奠定了基礎;縣政府5月17日召開了白楊嶺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避讓工作領導組會議,會議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李光明主持,縣建委、農委、水務局、環保局、廣電局、民政局、版書鄉政府等領導組成員單位參加了會議。會議聽取了國土局、版書鄉政府關于搬遷避讓前期準備工作的介紹,研究了村莊規劃、資金籌措、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落實了各項具體工作的責任單位。會議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拿出具體工作方案,切實履行職責,圓滿完成整體搬遷任務。
③汛前調查:3月份與省廳、省環境監測中心一起對我縣3處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汛前地質災害調
查工作;5月份與省地礦局第二水文地質隊一同到孫村水金洼、云樂張村、版書白楊嶺進行汛前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并提出了今年的具體防治意見。
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情況:XX年1月5日,云樂鄉劉村糯米圲村民組路旁發生滑坡。股室工作人員接到報告后,于XX年1月6日趕赴現場,經過現場勘查,滑坡總計約300余方。村民已組織清理,至1月6日下午4時已經清理約125方,未清理的石塊還有約100余方。滑坡造成道路堵塞,村里小學生2天無法外出上學,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現場勘查后,我局工作人員及時通知鄉政府及監測人加強監測工作,并做好監測記錄;6月10日上午8時許,我縣境內突遇狂風暴雨天氣,個別鄉鎮甚至下起了冰雹,持續時間約1小時,股室全體工作人員于8:30到達辦公室,與當日值班領導一同進行了地質災害應急處理工作,并將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快報市國土局。
⑤參加了全縣防汛抗旱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議,倪明芳局長在會議上回顧了我縣XX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XX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會上縣政府與各鄉鎮負責人簽定了《XX年防汛抗旱及地災防治目標責任書》,同時我局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明白卡》、山區地質災害防治要訣、致山區學生及家長們的一封信發放到與會者手中。建立了我縣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網絡,逢暴雨大風天氣電話通知各鄉鎮及重要地質災害點監測人,并做好記錄工作。
⑥為做好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高群測群防水平,5月26日舉辦了地質災害防治監測培訓會,全縣8個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參加了培訓,組織監測人員觀看了有關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教育片,市國土局地礦科領導到會指導,為監測人員講解了地質災害的概念和類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基本特征和簡易監測方法等。謝俊峰書記要求監測人員要切實履行職責,要宣傳到位、監測到位、記錄到位、及時報告到位,認真負責地做好今年地質災害防治監測工作。
2、礦山地質環境工作:6月份與執法監察股一同對安太螢石有限公司、中螢礦業有限公司、版書鄉棗樹嶺范圍內亂采濫挖行為給予制止;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繼續整頓和規范我縣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一是查處無證勘查、開采等違法行為;二是關閉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小礦山;三是切實維護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四是強化礦業權轉讓管理;五是進一步規范管理,嚴格按規劃要求設置礦業權,按法定權限程序登記發證。
根據國土資源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XX年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縣開展“三查”、資源整合、6月份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情況,組織礦山企業及有關部門填報《礦山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礦山企業排查結果登記表》。
(二)推進我縣礦業權市場建設
保證礦產資源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同時在規劃的指導下,選擇合適的礦業權投放市場,逐步規范礦業權招拍掛行為,統一礦業權有償出讓范圍,提高競價出讓率,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礦業權出讓操作程序。同時搞好礦區整合、礦業全形成、收儲和信息工作,堅決落實省廳《實施部分非金屬礦采礦權、探礦權出讓價款評估基準價的意見》,逐步解決礦業權的凈礦出讓問題。
(三)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編制我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繼續開展重點地區地質災害調查工作,抓好地質災害動態資料的收集補充和整理,努力掌握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發生發展情況,為有效防災提供可靠依據。同時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災害監測、預報和巡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認真實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治理,建立相關制度。
(四)努力引進資金,加強礦產資源勘查工作
加強地質資料收集,在資料收集的基礎上搞好探礦權設置和信息,同時切實做好勘查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控管理。
(五)征收XX年度礦產資源補償費,對礦山經營狀況進行帳目核查,保證征收面達100%,實現足額征收。
(六)認真開展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水平
抓緊建立儲量動態監測制度和勘查開發督察制度,搞好日常監督檢查,對重點礦區、礦山,重要礦種和突出問題進行隨時監督檢查,保證礦山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同時加強年度檢查工作。
(七)抓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改革,充分發揮儲量管理在礦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礎作用
把好礦產資源儲量評審關,不斷提高登記儲量的級別和準確性,搞好礦產資源儲量統計與資源開發統計合并工作,將儲量管理與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有機結合,利用儲量動態監測提高監督管理質量,借助監督管理推動儲量動態管理。同時加強各類基礎性資料的收集管理,進一步做好礦山企業登記、礦業開發、礦業權設置、儲量管理、地質災害調查、礦山地質環境、地質信息等方面資料的管理與整理歸檔,充分發揮檔案資料在礦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八)對我縣礦山總數實行動態管理,控制礦山總數和數量,同時有計劃地減少小礦數量,逐步解決礦山布局問題。